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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1.25

《三剑客》读后感(锦集9篇)。

作品是知名作家的代表作品,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的感悟和体会。本文主要讨论与“《三剑客》读后感”密切相关的话题,希望这些信息能够给你的决策提供一些启示!

《三剑客》读后感【篇1】

自从我读了《校园三剑客》以后,我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拯救未来世界。

里面讲的是一万年后的地球,人类惨遭机器人的蹂躏。在机器人伯爵的凶残命令下,不计其数的无人轰炸机如蝗虫般铺天盖地而至;那些曾经让人类引以为傲的摩天大楼如同面粉做的一样纷纷坍塌;像公共汽车一样大的的蟑螂、老鼠,以及其他各种奇形怪状的基因怪物也趁火打劫,疯狂袭击落单的人类而这些都是人类乱扔垃圾所造成的结果。

这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场景,让乘坐时光飞船而来的校园三剑客大为震撼!他们三人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便被一群像高速列车一般袭来的变异毛毛虫所追赶躲进地下后的三人竟偶然发现了一个神秘的洞穴。而在这神秘的洞穴中竟然沉睡着一位王子,他是地球人在这世上的最后希望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人类继续乱扔垃圾,那么我们的世界终将会像书中所写的那样遭受灭顶之灾。

《三剑客》读后感【篇2】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戏剧中出现的戏中戏的环节,让人印象深刻。通过再现老王被杀的情景,不仅试探出叔叔的内心,也表现了哈姆雷特的愤怒,将矛盾推向更尖锐的地步,进而推动情节和故事的高潮。

与此同时,莎士比亚也巧妙性的将自己的戏剧观点,通过哈姆雷特之口,在指导伶人表演之时呼出,“你应该接受你自己的常识的指导,把动作和言语相互配合起来;特别要注意到这一点,你不能越过自然的常道;因为任何过分的表现都是和演剧的原意相反的,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演变发展的模型。”

《哈姆雷特》之所以成为莎土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不仅仅在于作品最后的悲惨结局让人难以忘怀,还在于作品带给人们沉重的反思,对哈姆雷特命运的反思,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社会背景的反思,对人性本身的反思。而主人公哈姆雷特最后的结局,则是整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其牺牲也是他个人发展的最终结局。悲剧不幸,却演绎了不一样的美。哈姆雷特值得久读深思。

《三剑客》读后感【篇3】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著,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著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如:孔丝唐斯(应该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他们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

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 ,国王的无所事事,王后的“背叛”,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

《三剑客》读后感【篇4】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面的人物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不归之河,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因此,在基地的西边,人类就是周郎的赤壁,三国……”这个第一个字是三国时期写的。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黄巾起义、董卓夺权、争割群雄、三分治国、三国归晋五个时期。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的张角,因不喜政务腐败而发动。刘、关、张在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很快就消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实力日益强大。皇后的弟弟何进,叫董卓,长期叛逆,因误信他人而入京。结果,何进被史昌杀死后,董卓上台。曹操试图杀死董卓,但失败了。董卓为了笼络人心,封袁绍为渤海太守,将赤兔马卖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攻打董。虽然被打败了,但最后还是被吕布杀死了。张飞、关羽、刘备参观山寨后,诸葛亮“卧龙”受邀。诸葛亮提出联合吴抗曹的方案,为刘备的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后,曹操灭袁绍、吕布,吴、蜀也打回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有各的阵营,曹操占领强大的北方,刘备占领川西、荆州,孙权占领江东。于是,吴、魏、蜀崛起称霸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逐渐死去。蜀国和吴国都投降了魏国的司马燕,三国在西晋统一了。这本书描绘了许多生动的人物:诸葛亮,谁是巧妙的,关羽,张飞,谁是冲动和鲁莽,刘禅,谁是无能的,曹操,谁是谨慎和可疑的。

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懂天文地理,给刘备出谋划策,有所贡献,才使他独立,不愧为“卧龙”。不幸的是,与诸葛亮平起平坐的“凤雏”庞统不幸在落凤坡被杀。

《三国演义》的“毛三访”给我的印象最深。刘备、张飞、关羽三次登门拜访诸葛亮,不怕吃苦,最后成功邀到“卧龙”。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只要一个人想学会做一件事,就不要害怕挫折。他们要注意毛,只要他们用你的`诚意打动对方,他们一定能做到。还有一个故事:刘备为了替关羽报仇,带着七十万水陆大军攻打武威的时候,张飞冲动地抽打了两个部。当晚,两个心怀怨恨的部委杀了醉而不醒的张飞,一代猛虎死去。还警告我不要鲁莽行事,不要冲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本书里的人物完全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老师让我们阅读一本考级书名字叫做《三国演义》,其中令我最最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第十八篇,赵子龙单骑救主。

这一篇讲述了赵云从四更时分起,与曹军残杀,往来冲突,一直杀到天明,找不到玄德,又将玄德的家小丢了,心想道:“主公将甘、二夫人及小主人阿斗,托付在我身上,现在失散在乱军之中,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主公?不如去决一死战,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主母及小主人!”四周一看,见只剩三四十个骑兵跟随。这赵云顾不了许多,纵马在乱军中寻党。那时,二县百姓,中箭着枪、抛男弃女而走的不计其数,号哭之声震天动地。赵云正走时,见一人卧在草丛中,细一看,见是简鹰。赵云急急问道:“看见两位主母没有?”简鹰说:“二主母丢了车仗,抱着阿斗奔跑。被一将刺了一枪,跌下了马,马被夺走。我争斗不得,所以卧在这里。”赵云将跟随骑兵所骑之马,借一匹给简鹰起坐一起去救主母,最后救回了主母。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有困难要互相帮助,如果别人有困难你不帮助别人,你有困难别人也不会来帮助你的,所以困难要互相帮助。

《三剑客》读后感【篇5】

我看书一向很慢,然而《扬绛文集》却看得很快,因为这部文集很好看,像吃豆腐一般,很轻松,很滑爽,“哧溜”一下就读完了。读完后想写点什么,留下点痕迹。

《扬绛文集》第三卷借来时封面已很破旧,硬封壳外的软封套棱角已磨得要脱落了,说明借阅此书的人很多,也说明此书很好看。好看在它真实地反映了杨绛一家三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的生存状态,读后让我对这一对名人夫妇和他们的女儿肃然起敬。

首先是对钱钟书,这样一个不慕虚荣、淡泊名利的人感到敬佩。我早就知道当他的《围城》被拍成电视剧后,他的名声一下子大噪,到了家喻户晓地步。很多人想看看他,却传出他的一句话:“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要去看看那只下蛋的母鸡呢?”这句透着机智和幽默的话让我更感到他的与众不同。

钱钟书的甘于平淡还有,生前不同意无锡老家为他建纪念馆。无锡市领导在他去世三年后建了“钱钟书纪念馆”,说他是“无形资产”,可资“实用”,为旅游创汇。杨绛用钱钟书深叹浮名为累的话:“我成了一块烂肉,苍蝇都可以在我身上撒蛆。”表现了她的义愤和对不尊重去世者意愿的愤慨。

钱钟书生前还说“我不进现代文学馆”。相比许多人以能进现代文学馆为荣,更有甚者削尖脑袋往里钻,人格的高下便显现出来。向清华大学捐赠的奖学金也不用钱钟书之名,而称之为“好读书”。从不接受国内外任何荣誉勋章、奖章、学位等等。杨绛说他是个“狷介谨厚的书生”,确实如此。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放下名利的人,一定是活得很自在,很超脱,也一定是阅尽人间无数。

杨绛在《我们仨》中写“钟书在工作中总很驯良地听从领导,同事间他能合作,不冒尖,不争先,肯帮忙,也很有用。”这正是明达的知识作分子在险恶的小人多多的政治环境中温良恭俭让的明哲保身的做法,这和淡泊名利是一脉相承的。

还有一件小事也表现他的品质。在《怀念陈衡哲》一文中记:陈衡哲老公外出应酬,让杨绛去她家作伴相陪,两人一起谈了许多话,闲谈中陈欲言又止,又忍不住要说,问杨能不能守秘密,杨说“能”。又说“连钟书也不告诉,行吗?”,杨斟酌了一番说“可以”。事后回家 ,杨绛对钱钟书说“陈衡哲今晚告诉我一件事,叫我连你也不告诉,我答应她了。”钱钟书听后,一句也没问。这让我很佩服钱钟书的自制力。像这种事,如果对一个女人来说特有诱惑力,心中痒痒的想知道,非要问出个所以然不可。他能一句都不问,这真是一种君子风度。

《我在启明上学》写的是杨绛八岁至十岁时一段学校生活。想不到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学校是那么的阳光,那么的美好。这是个教会学校,称教师叫“姆姆”。姆姆们对学生有爱心,比现在的老师都好。师生的关系是那么单纯、和谐、开明。那时的学校没有入队、入团一说,不像现在从小学起就在孩子中带有政治色彩,说起来是让孩子从小追求进步,实际上造成孩子间的不平等,分档次,造成一些调皮又敏感的学生的心理障碍,污染了童心和童真。那时的学校真让人羡慕,现在的都变味了,某些老师盯着学生的家长,给好处的可利用的学生受优待,不给的受排挤:沾污了斯文,沾污了开明。因小利而败坏了职业道德,给教育留下了沉重的阴影。

杨绛小时候是个聪明、活泼、调皮、乖巧、有个性的学生。她会从十层台阶往下跳,竟然没有跌交;她能跳一种我们现在叫“海狸蹦”的绳,把绳子缩短,身体弓着,跳起时绳子绕身体两周。她能连蹦十一下,我小时也跳过,但跳不到这么好,我知道这是一种技巧,要动作敏捷又协调的人才能做到。

一次星期天“跑路”,到一私家花园去玩,有个孩子走入池塘,陷进泥里,姆姆说她“没志气”,让她去,不管。小杨绛公然不同意姆姆这种不管不问的做法,主动带那群孩子去帮这个小女孩。把她拉上来,指挥把装满烂泥的鞋子洗干净,还弄来干袜子让她穿上。她的这次举动在这群孩子中产生了威信,被拥戴为大王。让她很陶醉。看得出杨绛有个快乐的童年,她内心充满了阳光。有个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

他们的女儿圆圆(钱瑗{音怨})遗传了父母的天资,是个读书的料子。因身体不好,在高中以前基本上是在家学习由杨绛教的,但考入贝满高中后仍是学习尖子,门门课优秀。并能融入集体,是个特例。可惜“生不逢时”。用“生不逢时”当局会不满意的,杨绛说:“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钱钟书认为是‘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她上高中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做父母的,心上不能舒坦。”她对工作又特别的认真负责,起早贪黑在家备课,编写教材,做了教授还批改学生作业到深更半夜,不懂得珍爱自己的身体,最后是生命早殒,不到六十岁,她本可做得更多,更出色,更有价值,可惜了!

《我们仨》是一部展示他们家庭生活和情趣的写真。共三部:第一部《我们俩老了》,写了老时的心境和梦魇,预示着老年夫妇的落单的凄惶和悲伤。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是用梦幻的形式写了钱钟书得病住院和钱瑗得不治之症去世的情景,用古驿道、客栈、水道、船这些物象让人有种在阴曹地府边缘游荡之感,浮着丝丝的凉气,读着感觉一阵阵的发冷。形式的独特表现情感的沉痛,让人

《三剑客》读后感【篇6】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三剑客》读后感【篇7】

《三剑客》是以17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了极饶趣味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少年勇士达达尼昂,怀揣其父留给他的十五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及亲,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父执的特雷维尔为队长的国王火枪队里当一名火枪手。在队长府上,他遇上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三个火枪,通过欧洲骑士风行的决斗,四人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并与邪—恶势力作斗争。

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感触颇深:达达尼昂望了望窗外那两个嘲笑他的马的男人,气不打一处来,气冲冲地向外走去——两个男人唠的正欢,突然发现一个年轻人向自己走来:“先生们,谈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达达尼昂尽量压制住自己的愤怒。“嘿,小子,要不你是脑子进水了,要不你就是存心找不痛快!”

达达尼昂再也无法忍受,二话不说,拔剑就向对方刺去,而那人却似乎早有准备,也拔出剑来,并躲过了这一击,仅仅几个回合,达达尼昂便有些招架不住了,这时,周围的人蜂拥而上,把达达尼昂围了起来,在混乱中,达达尼昂被人打了一棒,剑也断了,昏了过去。读完这里,我心想,达达尼昂实在是太鲁莽了,但是,人在那种时刻,很难保持理智,唉,我可要吸取教训!

读了《三剑客》这部作品,大仲马刻画的人物细致生动,真是让人惊叹!达达尼昂的勇敢仗义,阿托斯的办事老练,波尔多斯的办事急躁,阿拉密斯的举止文雅,全部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一定要学习他们不畏艰难的精神,充满正义感。

《三剑客》读后感【篇8】

很久很久以前,在法国村庄里有一位美丽的女孩名叫歌琳,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真正的剑客。于是,她每天都在家里坚持练习剑术。练剑时,她经常为自己加油鼓劲:准备,稻草人先生!你一定打不过我,因为我是一名剑客。有时她挥舞着随手拿来的扫帚当作道具,坚持不懈地练,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后来歌琳女孩长大了。有一天,她带上一只叫咪特的猫咪宠物和一匹曾跟随她父亲一起保卫王国的马亚历山大,并带着她妈妈的信,到巴黎找她爸爸的好朋友著名的剑客卓费先生学剑术。可由于她的经验不足,遭到了拒绝,她很伤心。可她没有气馁,没有放弃,坚信父亲说过的话:就算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只要有真正的勇气就能让梦想成真。不久,她进宫成了宫女,她发现了其他三个宫女也有这个梦想,她们团结友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后来在宫廷政变中她们成功地救出了王子,成为了王子的保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她用自己的努力换来了别人的认可,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勇敢,最后终于成为了一名了不起的剑客。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空想是没有用的,必须要付出努力,才会有等量的回报!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到最后,不能半途而废。一个有梦想、有实践的人,才能为国家和人民多做贡献!难道不是吗?是啊,即使所有人反对,也要追求你的梦想,这就是真正的勇气!以后我要勤奋学习,像歌琳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长大后成为一个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

《三剑客》读后感【篇9】

昨天终于把放在宿舍长达两个月之久的《三剑客》看完了,说实话,感觉并不像人们说的那么好看,可能因为译林出版社翻译的原因,也可能是大仲马那个时代的局限性。总之,一言以蔽之,感觉有些无厘头。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达达里昂以及他的三个火**朋友们,其实作者在描写米拉迪的时候也花了太多笔墨。

从达达里昂初到巴黎,参加一些重大活动,再到参与围困行动,最后荣升为火枪队副队长,故事的主线并不是很长,但我却常常感到困惑不解,逻辑实在混乱,我甚至在读了这本书以后除了米拉迪给我的一个魔鬼形象外,其他的一切都不知道了。 或许如果不谈谈米拉迪这个人,这篇读后感就无法再写下去了。按照达达里昂他们的理解是,这个女人是一个魔鬼,她的长相很美,但是内心极为险恶,这或许才是真正的魔鬼化身。至于现实之中,我觉得存在这样一个人的概率还是很低的,如果真的遇到这样一个女人,真的比中大奖都难,但愿自己不要这样走运。按照宿舍郭同学的理解是,如果找一个漂亮但不爱自己的女人和找一个不漂亮但深爱自己的女人没有什么差别,其实我们往往就在这两者直接徘徊。我从小说中看不出米拉迪爱谁,她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阴谋而善变,如果要说她真正爱过一个人的话,那就是瓦公爵了,可惜达达里昂看穿了她的心思,通过报复反而让她变得更加凶残,结果引发了一系列无厘头的后半段故事。 忽然想到如果这本书中少了法国王后安娜,那根本不会有这个故事存在了,白金汉公爵和红衣主教居然为了得到王后的一个眼神而斗智斗勇,这实在让人感到悲哀,也更突出了故事的无厘头,两个国家为了一个眼神而开战,这样的事情应该不多,虽然历史上我们经常听说为了某个女人引发了战争,可细细考究起来一个君主绝不会为了一个这么单纯的目的而置自己于不利之地的。所以,没有安娜,没有米拉迪,这个故事基本就是一个空壳子,轻轻一推敲就散了架。 实在不知道再说些什么了,还是在此搁笔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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