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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合同证明

发布时间: 2024.01.28

劳动关系合同证明9篇。

小编为您精心准备了“劳动关系合同证明”的相关资讯敬请查阅,以便日后查看请将这篇文章收藏起来。契约精神不是单方面强加或胁迫的霸王条款,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经常接触到各种合同。签订适合的合约在我们的合作之中,是必不可少的。

劳动关系合同证明 篇1

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于由劳动合同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的,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劳动关系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其他构成要件,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劳动关系的状态。事实劳动关系,是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但不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劳动就业状况,我国劳动立法承认并保护事实劳动关系。《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也作出类似解释。这是我国目前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但由于这些规定还是非常抽象,我们很难对事实劳动关系做出明确具体的判断。

方法/步骤

福利待遇;第三是劳动者已纳人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体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从属关系;最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此存在默认意思表示。从形式要件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因此,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若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具备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如劳动者已成为用人单位成员,形成较为稳定的关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定期支付报酬,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就应该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2结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以及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履行无效劳动合同也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虽然无效劳动合同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但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若其具有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质条件,理应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是以发生工伤事故时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为前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提交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是为了证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伤害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现时是否仍然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已不重要,这对工伤认定并无影响。也就是说,劳动关系结束了,仍然能进行工伤认定。例如,职工从企业辞职后一段时间,才经诊断确属在职期间患职业病,他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关系合同证明 篇2

“没劳动合同没缴纳保险”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网友提问:沈斌倜律师,您好!我从2007年12月1号在这家公司上班,直到现在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社保也没交,我想申请仲裁,但不知道像经济合同这样的文件能证明事实劳动吗?这是份格式合同,合同不是我签的但合同部分条款是我书写的。还有,我的银行卡记录没显示给我汇工资的单位名称,这些都能有效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吗?谢谢!!!

沈斌倜律师解答:

感谢您的提问。该经济合同中如有您作为代表单位的一方签字并且盖有单位公章,那么该合同可以作为单位和您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该经济合同仅仅是您起草,那么您很难证明起草人一定是公司的员工。此外,您提到您的我的银行卡记录没显示给您汇工资的单位名称,您可以核实给您转账的账户是不是属于该公司,如果无法查明则也很难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对于您的这种情况,您可以根据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结合以下凭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果您实在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通过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证明。

在此,沈斌倜律师也提醒其他劳动者,如果单位没有给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就应该防范至于未然,在日常的工作中多注意搜集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证据,避免发生劳动争议后没有任何证据的被动局面。法律虽然认可其他劳动者证人证言,但是实践证明,争议发生以后,其他劳动者往往因为各种原因而不愿意或者不能出庭作证。沈律师曾经接触过一个当事人觉得他很有意思,单位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他每年都能以买房买车办信用卡等各种理由让单位开一张收入证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个收入证明毫无疑问是可以在劳动争议仲裁中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提交。这个方法是不是对没有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个借鉴呢?

劳动关系合同证明 篇3

一、公司未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建议劳动者在平时工作过程当中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证据:

1、工资单、银行工资账单,工资卡等工资支付凭证;

2、用人单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牌、花名册,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员工身份的证件;

3、用人单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入职时所填的入职表等记录证明;

4、请假条、考勤记、报销单据、派工单、开会通知、会议记、加班证明等;

5、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6、在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7、其他劳动者证人证言。

如劳动者不能提供上述证据材料时,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证明:

1、与用人单位交涉过程当中的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张三经理,我李四在光明公司工作了三年了…”);

2、收集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各种文件以及劳动者代表单签订的各种合同;

3、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

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4、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6、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

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7、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8、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可见,强制性要求落实书面劳动合同不代表着只有劳动合同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是需要劳动者本人去进行收集的,就算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对不签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进行赔偿,那员工也得先证明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才行。因不签劳动合同造成的其他损失都由用人单位赔偿。

劳动关系合同证明 篇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5月25日颁布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第一条与第二条比较明确具体的罗列出确认劳动关系的方法。

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证明劳动关系的补充

《通知》虽然比较具体的阐述了哪些凭证可以作为证据,但在实践中,往往用人单位为了规避风险,故意不制作相应的凭证或根本不让劳动者有机会触及到该凭证,让劳动者搜集证据时无从入手。所以,给劳动者不妨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印证或者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一、单位开的证明。

通常在牵涉到工伤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或者其他需要单位开具相应的证明时,劳动者应当多留个心眼,保留相应的证据,以备今后在劳动争议纠纷过程中确认劳动关系。

二、针对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的录音录像。

一般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产生矛盾时,劳动者会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如果在沟通的过程中能够将相关的谈话内容录音录像,也可以作为印证相关事实的一种依据。但特别注意,在录音录像时不能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

三、白条。白条就是通常所说的工资欠条。雇主、用人单位虽然确认欠工资等情况,但是就是不还。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妨让雇主、用人单位在工资欠条上面写明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资等关键内容,这样在以后的维权过程中也可以作为相应的依据。

四、工作过的相关依据。

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会产生工作凭证或依据,譬如送货单、报表、销售凭证等等。这些工作凭证或依据一般都是劳动者能够直接接触到的,并且能够间接反映劳动者工作情况。

劳动关系合同证明 篇5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转账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拍照);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录音或微信记录等)。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3、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员工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4、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体现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5、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6、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书面的劳动合同是证明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同时也能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保障。而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的,此时自己的利益都是有可能受到损害的。

劳动关系合同证明 篇6

法律解读

1、如果用人单位通过公司公帐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去银行打印工资流水并要求银行盖章后,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

2、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购买了社会保险,则劳动者可去社保局打印社保缴纳记录并盖章,以此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3、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以及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表等,必须盖有用人单位的公章,才能被劳动争议仲裁委所认可。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但是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对该证据的认可程度不一样,最好是在职员工的证言,不过很难取得。

律师建议

如果劳动者实在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试试以下几种方式:

1、录音。最好是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之间的对话,且对话要有相应的目的性,对方承认或者默认劳动关系即可。

2、业务合同。如果劳动者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和其他个人或者机构签订过合同之类的文书,可以持该份文件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3、劳动局投诉。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相关问题,如果用人单位派人过去调解,即使调解不成,也可以证明你是其员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关系合同证明 篇7

认定劳动关系,最主要还是看证据,这是一个事实认定问题,与法律规定没什么卵关系。

通常来讲,法官都会偏信于劳动者一方,因为“这世界上这么多公司为何偏偏起诉你们公司?”

题主罗列的证据,有一定的证明能力。如果同事有劳动合同

等充分证据证明同事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同事愿意出庭作证证明题主也是公司职员,那这个证言当然很有力,但是正常人不会答应你出庭作证的。

而源文件啊QQ聊天记录啊,题主需要证明的是源文件和QQ的确属于公司,而这是十分困难的。不是随便建一个“中石化”的QQ群就能证明你在中石化工作的。

所以题主还得加把劲。

说几个能让法官认为的确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例吧。

有个劳动者A,入职之后去新开了一张银行卡,填写的联系地址和工作单位就是这个公司。

有个劳动者B,入职之后办了一张信用卡,联系地址和工作单位写的就是这个公司,而且每月的信用卡账单都是寄到这个公司。

有个劳动者C,入职后在淘宝上买买买,然后保留了大量寄到公司的快递单。

有个劳动者D,在单位经常被人使唤去叫外卖,所以在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宅急送留有大量叫外卖的订单。

有个劳动者E,离职时与公司发生争执继而报警,警察的出警记录记载“公民E在xx路xx号xx公司因劳资纠纷报警”。

有个劳动者F,找到了公司的一个供货商出庭作证

,供货商提供了其与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并且作证称公司一直指派F与其联系。

有个劳动者G,恰好保留了其向公司申请报销餐费的报销单,上面有公司法定代表人

劳动关系合同证明 篇8

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

4、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单位代扣代缴的缴税证明

5、考勤卡、考勤表【WWw.03KKK.coM 零思考方案网】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没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工地受伤,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在工地受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由此可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能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日常生活中,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注意保存好相关可以证明劳动关系事实存在的证据,例如工资条等。

劳动关系合同证明 篇9

甲方,石家庄__公司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年个月;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劳动报酬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保险福利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解除合同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民法典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民法典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民法典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终止合同条件符合民法典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民法典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符合签订无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经济补偿金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民法典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专项协议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一并执行。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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