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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一辈子

发布时间: 2024.02.07

读后感一辈子1000字精选。

怎样抓住文章的重点进而写出优秀的读后感呢?阅读完作品后,我们会对自己是否喜欢这部作品产生决断,读后感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读后感一辈子”,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读后感一辈子 篇1

初以为是老舍的自传,读过之后才知道是老舍的“自鸣”。记得两个月前给孩子们讲杨绛的《老王》的时候,最后引用了傅雷和老舍的“文人之死”。确实,我对杨绛佩服,对她“人生曼妙的风景就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痴迷。可我并没有觉得傅雷和老舍就是懦弱,毕竟不能“站着说话不腰疼”吧。

读后明白为什么老舍到现在还拥有如此多的拥趸,他刻画的人物鲜活,舍先生仿佛天生有一双慧眼,一颗感知万事万物的心,他对每个人物的着装、动作、性格、心理以及身份特色把握地非常准确。巡警,王老太太,妓女,学监,掌柜,马裤先生……那些人物就像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的普通人,他们平凡地散落在每个角落,他们的喜怒哀乐,依然是最有温度的烟火。

而且,老舍的讽刺小说读来有滋有味,像那浸泡冷藏的陈醋鸡爪。在第二篇《抱孙》里头,王老太太的愚昧可恨人人可读而后知,但我觉得读我更恨那隐形的丈夫和父亲吧。通篇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儿媳妇的丈夫。儿媳妇却不停地怀孕、生产……第一胎流了,第二胎夭折,第三胎命都没了,分娩当天,婆婆、娘家妈、娘家爸都来了,这个丈夫都不曾出现过。难道王少奶奶没有丈夫?那不可能。还是分娩的时候刚好丈夫不在家?那没良心。我记得二嫂头胎生我侄女的时候,二哥服侍在左右,这是爱也是责无旁贷。我觉得老舍是刻意将丈夫一角写成隐形、透明和不存在。那么,这个男人,要么就是妈宝男,要么就是渣男。老舍必定在讽刺认为“生儿育女是女人的事儿”的思想吧。男人负责赚钱养家,对家庭对孩子不曾多加关心,生怕自己一家之主高高在上的地位瓦解崩塌。那么父亲缺失/丈夫缺失的家庭,饭菜可以暖烘烘,香喷喷吗?

跟医院打官司!那么沉重的孙子会只活了一天,哪有的事?全是医院的坏,二毛子们!”

王老太太约上亲家母,上医院去闹。娘家妈也想把女儿赶紧接出来,医院是靠不住的!

把儿媳妇接出来了;不接出来怎好打官司呢?接出来不久,儿媳妇的肚子裂了缝,贴上“产后回春膏”也没什么用,她也不言不语地死了。好吧,两案归一,王老太太把医院告了下来。老命不要了,不能不给孙子和媳妇报仇!

大概囿于阅历,其中几篇还读不懂啊。估计以后遇到某个点的时候,思维就会被弹到书里来吧。

读后感一辈子 篇2

没有看过宁远主播的节目,看了她书中的几张照片才知道她的样子,两个小女儿,一边一个,笑容亲切,温柔大方,穿着自产的招牌长袍,透着与世无争的自信和满足。

全书长短不一的散文杂记,写得干净细腻,值得一看。书中绝大多数文字都是生活中点点滴滴的风景和感受,读起来很舒服,像是个邻家女孩,在自家后院的花架下和她的闺蜜聊天,风和日丽,怡然自得,带着毫不掩饰的自信和不露声色的一家之主的得意。

怎么样算是有本事?宁远原本就是个众人眼中的成功人士,脱离体制,褪去名主持的光环,似乎是听从内心的声音,放弃光鲜亮丽的职位,选择回归乡下,用自己对手工制作衣服的爱好和执着,成功地打造了“远远的阳光屋”品牌,不但自己和两个女儿过得很好,还养活一群亲戚老乡,这个算是本事。

文艺又是什么呢?贬义地来看,大概指矫情,做作,无病呻吟,褒义地来说,是对精神世界的享受重于物质世界,对真善美的热爱和追求,为日常生活中的鸡毛蒜皮还能愤怒或感动,看到一片黄叶落下,一个树芽冒头,或者一个匆匆而逝的背影,也会触景生情,有感而发。

有本事文艺一辈子又是什么意思呢?从宁远的文字中来看,大概是指靠着从事她自己内心真正喜欢的手工和写作就可以衣食无忧,不需要勉强自己去附随不喜欢的人和事,享受生活中细微的美和感动,所以她有能力,也愿意把这样的文艺生活坚持一辈子。这样的生活当然值得向往,不过对那些还在终日为生活奔波,为五斗米折腰的文艺青年(中年或者老年),他们是否也有胆量喊一嗓子,我也有本事文艺一辈子呢?难道非要有本事的人,才能够文艺,或者文艺一辈子吗?我倒是没有做过什么调查研究,看看人的本事和艺术是个什么样的相互关系,不过如果是按照我自己之前对文艺的狭义理解而言,文艺似乎与本事没有必然的关系,也许我可以弱弱地说一句,我没有什么本事,但我也要文艺一辈子。哈哈哈哈

读后感一辈子 篇3

当然,还是书名一下子吸引了我。

对于一个而立之年的男生,怎么会看这种小清新,小格局的文章?幼稚?青涩?让旁人无话可说。或者摇头中笑而不语是大多人的最正常的反应吧。

看到标题,就大概能想到这本书的基调了。可还是不遗余力,努力看完了。原因无二,只是因为我无数次的思考过同样的问题:万一我一辈子单身?才想看看,别人跟自己的观点有多少重合,或者想证明下自己到底是个多另类的人。

通篇下来,作者表达了众多观点:感情,友情,亲情。每一个人都会遇到一样的问题。作者表达的观点总结起来就是:我做我觉得开心的事情,与他人无关。

这样的人生观点可能迎合或者正好迎合了绝大多数人的现代人。我不知道是好,或者不好;对,或者不对。

我只是觉得这样观点的形成跟现代人的成长背景是离不开的:衣食无忧,父母总是给予最好的呵护;不用一个苹果切开和几个兄弟姐妹一起分享,内心还无比渴望得到那个能第一个挑选的机会,最终的结果是自己的高风亮节使自己最后一个咬下一口可能是变了味的苹果。

所以,现代人能想到的是什么?自我的满足。他可以一个人吃一个苹果,还可以再吃一个,如果吃到一半不想吃了,可以随意的扔掉。也不用,和别人分吃一个火腿肠。如果徒手分开一个火腿肠,你会不会觉得恶心?(顺便说下,我刚刚一个人吃了两根火腿肠,其实并没有觉得它是火腿肠,只是什么可以吃的东西。但却不会因为它没有想像中的好吃,就把它扔掉,只要不是难以下咽,还是会努力吃完。这是幼时落下的“病根”。)

只有自我满足了,一切才都好了。

纯粹的来讲,这没有什么不好。如果说个人是社会的最基本单元,那么每个人好了,整个社会就好了。

言归正传,说到“万一我一辈子单身?”

曾经放弃过,觉得像周围人一样,像父母一样,找个人过日子,相互扶持,相互温暖,可能会吵架,或者打架。可日子也会一天天过起来。于是做过尝试,甚至是努力——相亲,一个不成两个,然后继续……终于遇到了,门当户对,性格也不赖,于是努力想培养下感情,到最后才发现,在感情的道路上,我们谁都没有开始,然后就不了了之了。

这中间,怀疑过,也坚定过,又怀疑,可最终是不知所措,浑浑噩噩。像大海里一叶坚强的扁舟,风吹不翻,也到不了彼岸,就只是摇啊摇,飘啊飘。

后来遇到了一个人,我叫她不二,她叫我孤一。从此,便下定了决心,如果让我随心安排人生的话,我不要将就。将就了,就是放弃了。这是我认识到的最严重的事情。

所以,万一我们一辈子单身,这必然是很悲伤的一个事件,可是除了对不起父母外,没有对不起谁了。

读后感一辈子 篇4

老舍《我这一辈子》是反应在社会变革与战乱横行的年代普通百姓的人生悲剧命运。看完后让我非常的沉重。但在悲剧故事下我不由的感受到老舍文笔下主人公的幽默与讽刺。从小说里可以看出男主人公是一个聪明,勤奋,善良,善于学习的人。但这一切优良的品质又有什么用呢?这些并不能让他摆脱自身的困境,走出悲剧的命运。每一次的努力与付出,最终全成了泡影。

老舍通过男主人公的经历与思想变化带着我们审视这个世界,审视这个社会。男主人公在遭到无数社会不公的待遇后,终于明白无论一个人怎样努力的挣扎,自身的努力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封建社会下人们的性格遭到了摧残与扭曲,在压迫下人们渐渐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学会了如何当“奴才”。男主人经过三年的学艺和压迫,逐渐变成了“忍耐者”。

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男主人公的单纯与善良。对于自己妻子和师哥的“通奸”,他没有产生过一丝的怀疑,虽然他有时觉得自己的妻子有点“野”,但他并没有进行干涉。这一切的“善良”举动不仅没能换取妻子的爱,还给妻子带来了跟别人私奔的机会。他自认为对妻子不错,他认为比他师哥优秀,他困惑,他迷茫。他想不通妻子怎会跟一个还不如他的人私奔。这便印证了那句老话“好人难当啊”!

在男主人公当上巡警后,老舍通过他当巡警的经历。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官场腐败,军队涣散,官员生活骄奢淫逸的世界。人们在这种世界里,已没有了人格的尊严,当发生兵乱时,不仅是那些当兵的强盗在抢东西,更甚的是抢劫的百姓比当兵的还多。但老舍并没有对他们进行批判!是啊,命都没有了,那还讲尊严与道德呢?真是可悲可叹!

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所谓的“巡警”只是一种摆设,他们被当成掠夺百姓民脂民膏的工具。他们一边在军队,长官面前当奴才,他们一边又要受普通百姓的唾骂。他们里外都不是人,这“巡警”可真难当!想活命还真痛苦。

老舍通过《我这一辈子》告诉我们,如果你生活在黑暗与腐败的社会中,不管是我这一辈子,还是自己儿子和孙子的一辈子,通通都只能忍饥挨饿,通通都只能给别人当奴才。不管你在怎么努力也于事无补,除非这个社会变了天:变得光明与正义。

读后感一辈子 篇5

我这一辈子,看题目以为是作者在介绍他的生平,记忆中没读过老舍的书,所以想趁着这本书了解下他的经历。殊不知这是一本以\我\为中心的将那个时期的现状展现得淋漓尽致地一个个独立的小故事。每个故事都写了某个人的一辈子,除了小木人的结局可能是好的以为,其他的都是被现实压迫得无能为力的心酸经历。

明明相爱的人为了生活没能在一起的苦命鸳鸯,因为无知和迷信导致孙儿和媳妇惨死却把责任推给医生的王老太太,为了弟弟付出一切的黑李,为了赚钱胡乱一人的大众医院的创办者,柳家大院里所谓的三纲五常所造成的悲剧等。因错误的爱国的方式而黑化的小铃儿,这和后面小木人凭着坚毅的爱国决心跑去参军最终如愿以偿形成鲜明对比。

貌似那个时候只有你想不到的惨,就算努力生活也被现实打击到绝望,曾经天真地相信与抗争,最终都放弃挣扎而选择认命。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老字号的衰落了吧!曾经生意兴隆却因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而被淘汰。有时候会想人是否要扔掉好多东西才能一直前行。一直不舍得舍弃一些旧的东西,总活在回忆里,企图活成好久以前的样子,不是喜欢一成不变,只是舍不得以前的那种生活,也许那只是习惯!就像在这个科技信息发达的时代,你跟不上变化便会使代沟越来越大,为了能和别人有话题聊,渐渐地你也开始接受那些变化,开始变成所谓的幽默风趣,开始慢慢接受一个又一个流行的梗!

这样好吗?我不知道,但有舍必有得,这全在于你是否舍弃了最重要的东西。就像我们族的习俗,慢慢地开始汉化,现在很多年轻人连传统节日都不清楚它的来源,只知道这是我们的节日。更有甚者连家乡话都不怎么会讲了……是时代在进步的结果吗?还是自己取舍不当?

还有就是巡警苦逼的一生了!他的一辈子真的把那个时代很多人的生活诠释出来了!为巡警三十余载到头来只有被踢走的下场,因为经济实力不足无法给儿女好的教育最终他们的生活与巡警形影相随,本以为可以好好养老却白发人送黑发人,再次担起样孙子的责任,到底有多绝望才会羡慕死去的人?

这本书里的\我\大多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反应,没有相同的经历无法感同身受,我看着云淡风轻,别人却刻苦铭心,只能粗略谈谈自己看后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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