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一辈子1000字精选。
怎样抓住文章的重点进而写出优秀的读后感呢?阅读完作品后,我们会对自己是否喜欢这部作品产生决断,读后感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读后感一辈子”,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读后感一辈子 篇1
初以为是老舍的自传,读过之后才知道是老舍的“自鸣”。记得两个月前给孩子们讲杨绛的《老王》的时候,最后引用了傅雷和老舍的“文人之死”。确实,我对杨绛佩服,对她“人生曼妙的风景就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痴迷。可我并没有觉得傅雷和老舍就是懦弱,毕竟不能“站着说话不腰疼”吧。
读后明白为什么老舍到现在还拥有如此多的拥趸,他刻画的人物鲜活,舍先生仿佛天生有一双慧眼,一颗感知万事万物的心,他对每个人物的着装、动作、性格、心理以及身份特色把握地非常准确。巡警,王老太太,妓女,学监,掌柜,马裤先生……那些人物就像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的普通人,他们平凡地散落在每个角落,他们的喜怒哀乐,依然是最有温度的烟火。
而且,老舍的讽刺小说读来有滋有味,像那浸泡冷藏的陈醋鸡爪。在第二篇《抱孙》里头,王老太太的愚昧可恨人人可读而后知,但我觉得读我更恨那隐形的丈夫和父亲吧。通篇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儿媳妇的丈夫。儿媳妇却不停地怀孕、生产……第一胎流了,第二胎夭折,第三胎命都没了,分娩当天,婆婆、娘家妈、娘家爸都来了,这个丈夫都不曾出现过。难道王少奶奶没有丈夫?那不可能。还是分娩的时候刚好丈夫不在家?那没良心。我记得二嫂头胎生我侄女的时候,二哥服侍在左右,这是爱也是责无旁贷。我觉得老舍是刻意将丈夫一角写成隐形、透明和不存在。那么,这个男人,要么就是妈宝男,要么就是渣男。老舍必定在讽刺认为“生儿育女是女人的事儿”的思想吧。男人负责赚钱养家,对家庭对孩子不曾多加关心,生怕自己一家之主高高在上的地位瓦解崩塌。那么父亲缺失/丈夫缺失的家庭,饭菜可以暖烘烘,香喷喷吗?
跟医院打官司!那么沉重的孙子会只活了一天,哪有的事?全是医院的坏,二毛子们!”王老太太约上亲家母,上医院去闹。娘家妈也想把女儿赶紧接出来,医院是靠不住的!
把儿媳妇接出来了;不接出来怎好打官司呢?接出来不久,儿媳妇的肚子裂了缝,贴上“产后回春膏”也没什么用,她也不言不语地死了。好吧,两案归一,王老太太把医院告了下来。老命不要了,不能不给孙子和媳妇报仇!
大概囿于阅历,其中几篇还读不懂啊。估计以后遇到某个点的时候,思维就会被弹到书里来吧。
读后感一辈子 篇2
没有看过宁远主播的节目,看了她书中的几张照片才知道她的样子,两个小女儿,一边一个,笑容亲切,温柔大方,穿着自产的招牌长袍,透着与世无争的自信和满足。
全书长短不一的散文杂记,写得干净细腻,值得一看。书中绝大多数文字都是生活中点点滴滴的风景和感受,读起来很舒服,像是个邻家女孩,在自家后院的花架下和她的闺蜜聊天,风和日丽,怡然自得,带着毫不掩饰的自信和不露声色的一家之主的得意。
怎么样算是有本事?宁远原本就是个众人眼中的成功人士,脱离体制,褪去名主持的光环,似乎是听从内心的声音,放弃光鲜亮丽的职位,选择回归乡下,用自己对手工制作衣服的爱好和执着,成功地打造了“远远的阳光屋”品牌,不但自己和两个女儿过得很好,还养活一群亲戚老乡,这个算是本事。
文艺又是什么呢?贬义地来看,大概指矫情,做作,无病呻吟,褒义地来说,是对精神世界的享受重于物质世界,对真善美的热爱和追求,为日常生活中的鸡毛蒜皮还能愤怒或感动,看到一片黄叶落下,一个树芽冒头,或者一个匆匆而逝的背影,也会触景生情,有感而发。
有本事文艺一辈子又是什么意思呢?从宁远的文字中来看,大概是指靠着从事她自己内心真正喜欢的手工和写作就可以衣食无忧,不需要勉强自己去附随不喜欢的人和事,享受生活中细微的美和感动,所以她有能力,也愿意把这样的文艺生活坚持一辈子。这样的生活当然值得向往,不过对那些还在终日为生活奔波,为五斗米折腰的文艺青年(中年或者老年),他们是否也有胆量喊一嗓子,我也有本事文艺一辈子呢?难道非要有本事的人,才能够文艺,或者文艺一辈子吗?我倒是没有做过什么调查研究,看看人的本事和艺术是个什么样的相互关系,不过如果是按照我自己之前对文艺的狭义理解而言,文艺似乎与本事没有必然的关系,也许我可以弱弱地说一句,我没有什么本事,但我也要文艺一辈子。哈哈哈哈
读后感一辈子 篇3
当然,还是书名一下子吸引了我。
对于一个而立之年的男生,怎么会看这种小清新,小格局的文章?幼稚?青涩?让旁人无话可说。或者摇头中笑而不语是大多人的最正常的反应吧。
看到标题,就大概能想到这本书的基调了。可还是不遗余力,努力看完了。原因无二,只是因为我无数次的思考过同样的问题:万一我一辈子单身?才想看看,别人跟自己的观点有多少重合,或者想证明下自己到底是个多另类的人。
通篇下来,作者表达了众多观点:感情,友情,亲情。每一个人都会遇到一样的问题。作者表达的观点总结起来就是:我做我觉得开心的事情,与他人无关。
这样的人生观点可能迎合或者正好迎合了绝大多数人的现代人。我不知道是好,或者不好;对,或者不对。
我只是觉得这样观点的形成跟现代人的成长背景是离不开的:衣食无忧,父母总是给予最好的呵护;不用一个苹果切开和几个兄弟姐妹一起分享,内心还无比渴望得到那个能第一个挑选的机会,最终的结果是自己的高风亮节使自己最后一个咬下一口可能是变了味的苹果。
所以,现代人能想到的是什么?自我的满足。他可以一个人吃一个苹果,还可以再吃一个,如果吃到一半不想吃了,可以随意的扔掉。也不用,和别人分吃一个火腿肠。如果徒手分开一个火腿肠,你会不会觉得恶心?(顺便说下,我刚刚一个人吃了两根火腿肠,其实并没有觉得它是火腿肠,只是什么可以吃的东西。但却不会因为它没有想像中的好吃,就把它扔掉,只要不是难以下咽,还是会努力吃完。这是幼时落下的“病根”。)
只有自我满足了,一切才都好了。
纯粹的来讲,这没有什么不好。如果说个人是社会的最基本单元,那么每个人好了,整个社会就好了。
言归正传,说到“万一我一辈子单身?”
曾经放弃过,觉得像周围人一样,像父母一样,找个人过日子,相互扶持,相互温暖,可能会吵架,或者打架。可日子也会一天天过起来。于是做过尝试,甚至是努力——相亲,一个不成两个,然后继续……终于遇到了,门当户对,性格也不赖,于是努力想培养下感情,到最后才发现,在感情的道路上,我们谁都没有开始,然后就不了了之了。
这中间,怀疑过,也坚定过,又怀疑,可最终是不知所措,浑浑噩噩。像大海里一叶坚强的扁舟,风吹不翻,也到不了彼岸,就只是摇啊摇,飘啊飘。
后来遇到了一个人,我叫她不二,她叫我孤一。从此,便下定了决心,如果让我随心安排人生的话,我不要将就。将就了,就是放弃了。这是我认识到的最严重的事情。
所以,万一我们一辈子单身,这必然是很悲伤的一个事件,可是除了对不起父母外,没有对不起谁了。
读后感一辈子 篇4
老舍《我这一辈子》是反应在社会变革与战乱横行的年代普通百姓的人生悲剧命运。看完后让我非常的沉重。但在悲剧故事下我不由的感受到老舍文笔下主人公的幽默与讽刺。从小说里可以看出男主人公是一个聪明,勤奋,善良,善于学习的人。但这一切优良的品质又有什么用呢?这些并不能让他摆脱自身的困境,走出悲剧的命运。每一次的努力与付出,最终全成了泡影。
老舍通过男主人公的经历与思想变化带着我们审视这个世界,审视这个社会。男主人公在遭到无数社会不公的待遇后,终于明白无论一个人怎样努力的挣扎,自身的努力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封建社会下人们的性格遭到了摧残与扭曲,在压迫下人们渐渐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学会了如何当“奴才”。男主人经过三年的学艺和压迫,逐渐变成了“忍耐者”。
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男主人公的单纯与善良。对于自己妻子和师哥的“通奸”,他没有产生过一丝的怀疑,虽然他有时觉得自己的妻子有点“野”,但他并没有进行干涉。这一切的“善良”举动不仅没能换取妻子的爱,还给妻子带来了跟别人私奔的机会。他自认为对妻子不错,他认为比他师哥优秀,他困惑,他迷茫。他想不通妻子怎会跟一个还不如他的人私奔。这便印证了那句老话“好人难当啊”!
在男主人公当上巡警后,老舍通过他当巡警的经历。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官场腐败,军队涣散,官员生活骄奢淫逸的世界。人们在这种世界里,已没有了人格的尊严,当发生兵乱时,不仅是那些当兵的强盗在抢东西,更甚的是抢劫的百姓比当兵的还多。但老舍并没有对他们进行批判!是啊,命都没有了,那还讲尊严与道德呢?真是可悲可叹!
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所谓的“巡警”只是一种摆设,他们被当成掠夺百姓民脂民膏的工具。他们一边在军队,长官面前当奴才,他们一边又要受普通百姓的唾骂。他们里外都不是人,这“巡警”可真难当!想活命还真痛苦。
老舍通过《我这一辈子》告诉我们,如果你生活在黑暗与腐败的社会中,不管是我这一辈子,还是自己儿子和孙子的一辈子,通通都只能忍饥挨饿,通通都只能给别人当奴才。不管你在怎么努力也于事无补,除非这个社会变了天:变得光明与正义。
读后感一辈子 篇5
我这一辈子,看题目以为是作者在介绍他的生平,记忆中没读过老舍的书,所以想趁着这本书了解下他的经历。殊不知这是一本以\我\为中心的将那个时期的现状展现得淋漓尽致地一个个独立的小故事。每个故事都写了某个人的一辈子,除了小木人的结局可能是好的以为,其他的都是被现实压迫得无能为力的心酸经历。
明明相爱的人为了生活没能在一起的苦命鸳鸯,因为无知和迷信导致孙儿和媳妇惨死却把责任推给医生的王老太太,为了弟弟付出一切的黑李,为了赚钱胡乱一人的大众医院的创办者,柳家大院里所谓的三纲五常所造成的悲剧等。因错误的爱国的方式而黑化的小铃儿,这和后面小木人凭着坚毅的爱国决心跑去参军最终如愿以偿形成鲜明对比。
貌似那个时候只有你想不到的惨,就算努力生活也被现实打击到绝望,曾经天真地相信与抗争,最终都放弃挣扎而选择认命。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老字号的衰落了吧!曾经生意兴隆却因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而被淘汰。有时候会想人是否要扔掉好多东西才能一直前行。一直不舍得舍弃一些旧的东西,总活在回忆里,企图活成好久以前的样子,不是喜欢一成不变,只是舍不得以前的那种生活,也许那只是习惯!就像在这个科技信息发达的时代,你跟不上变化便会使代沟越来越大,为了能和别人有话题聊,渐渐地你也开始接受那些变化,开始变成所谓的幽默风趣,开始慢慢接受一个又一个流行的梗!
这样好吗?我不知道,但有舍必有得,这全在于你是否舍弃了最重要的东西。就像我们族的习俗,慢慢地开始汉化,现在很多年轻人连传统节日都不清楚它的来源,只知道这是我们的节日。更有甚者连家乡话都不怎么会讲了……是时代在进步的结果吗?还是自己取舍不当?
还有就是巡警苦逼的一生了!他的一辈子真的把那个时代很多人的生活诠释出来了!为巡警三十余载到头来只有被踢走的下场,因为经济实力不足无法给儿女好的教育最终他们的生活与巡警形影相随,本以为可以好好养老却白发人送黑发人,再次担起样孙子的责任,到底有多绝望才会羡慕死去的人?
这本书里的\我\大多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反应,没有相同的经历无法感同身受,我看着云淡风轻,别人却刻苦铭心,只能粗略谈谈自己看后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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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读后感精选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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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读后感精选【篇1】
用了十几天的时间读完了小王子,从刚开始的无感到最后的感动,觉得这本书并不应该只用十几天,这本书值得一生去拜读。
故事是以小王子和心爱的玫瑰花吵架而离开自己的星球之后的旅途为主线的,单纯的而小王子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星球,碰到一群追求名利的人,然后碰到“我”这个童心未泯的飞行员。最后,小王子在朋友狐狸的指点下明白了爱的真谛,回到了心爱的玫瑰花的身边。
故事很简单,人物很简单,行为很简单,这些刚开始看的时候就发现了,可是谁会这么无聊去写这么简单的东西,随着一天天的看,随着心底那残留的童心一点点出现,发现是自己太复杂了,复杂的东西可以看得津津有味,单纯的故事却没有耐心去看完。
当我带着一个孩子的心态去开始看的时候,发现故事比我想象的精彩多了,我想我以后一定还会回来读一读,如果那时候的我还可以看得很感动,说明我还有这份童心,那该是多么开心的事。
有时候真的有点羡慕孩子,孩子们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他们可以免受外界的影响,想象自己曾经也曾因为看见一只好看的蝴蝶而开心,因为自己亲手做出的一些小玩意儿而高兴,或许他们对现在的我来说不值一提。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下,曾经的童心早已慢慢泯没,很多人在扼杀了自己童心的同时,也在乐此不彼的扼杀别人的童心,最可悲的是,我们对被扼杀也并不反抗。
我们的世界相比小王子的世界要大得多,我们不用担心被猴面包树所占领,不用怕羊一不小心就把美丽的玫瑰吃掉,可是我却没有美丽的玫瑰,那种独属于我美丽害羞的玫瑰,小王子,这是我羡慕你的地方。我不是没见过玫瑰,也可以容忍她们的刺,然而像玫瑰那么美丽的花,伤起人来也是伤的最深,这份痛我会埋在心里,小王子,相信我再来看你的时候,我会带着一只玫瑰来。
小王子,其实我羡慕你的地方还有很多,我羡慕你可以一个人住在一个星球上,而我却蜗居在十几平的小房子里;羡慕你可以天天陪着自己的玫瑰花,一天里看很多次日出日落,而我早上起来太阳已经升起,晚上回来的时候却只剩下星星;羡慕你可以不快乐的时候嚎啕大哭,而我,不快乐的时候会听听歌,或许第二天早上起来就忘了呢。想了这么多有点累了,小王子,其实你的生活并不是我能奢望的
小王子,多希望你能有个微信,我们可以聊聊天,我想和你做朋友,趁着我现在还有童心,我周围很多朋友也有,他们也很喜欢你,但是他们正在变得复杂,慢慢变成了那些自负者,变成了国王,变成了地理学家,或者好一点的,变成了守灯人,我知道他们也不想的。我们总会长大,总会多了一些莫名的牵扯,我们的生活方式并不由我们去决定。我如果像你一样,会有人觉得我在逃避,觉得我不学无术。20xx的新年快到了,提前祝你新年快乐,我还会回来看你的。
《小王子》读后感精选【篇2】
狐狸告诉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驯服与被驯服。他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和其他千千万万个小男孩没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但,倘若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会互相需要。对我来说,你是世界上唯一的,对你来说,我也是世界上唯一的。”“我的生活很单调,我已经厌倦。但倘若你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就会识别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躲到地上去,而你的脚步声会让我从地下走出来,像音乐的召唤。”于是,小王子知道,那朵花儿已经把他驯服。他再去玫瑰园,看到大片的花儿,虽然觉得那些花儿很美,但觉得他们是空洞的。他依然觉得自己的那朵玫瑰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在别人眼里,那朵玫瑰只是千万朵玫瑰当中普通的一朵。因为他知道,那朵玫瑰是他驯服过的,他给她浇水,给她捉毛虫,给她挡风,听她倾诉,他在那朵花儿身上花的时间让他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他那颗温柔的心深深地理解着他爱的那朵玫瑰,虽然那朵玫瑰带着刺,别人以为那是花的恶意,而他却知道,花儿只是尽自己的能力在保护自己,它们自以为有了刺就能吓唬住人。就好象有些人满身带刺,其实他们只是不知道如何与世界相处,怀揣着一颗处处防范的心,很累,很痛苦,但又有谁能象小王子一样地了解他们?
他也知道了,对自己驯服过的一切要负责到底,这也是很多大人们忘记的事情。他们总是一次一次地驯服让他们感到新鲜的东西,然后丢到一边,任其自生自灭。
这是一本童话书,但又不仅仅是童话书,每个大人都应该看看。《小王子》告诉我们,要用心灵去寻找美好,寻找爱。
《小王子》读后感精选【篇3】
《小王子》这本书是法国的圣——埃克苏佩里著作的。故事讲了在一颗遥远的星球上住着一位小王子,他和一朵花儿生活在一齐。爱、宽容和束缚感在他的心里波澜起浮,然后于是,他怀着忧伤离开了自己的星球,离开了深爱的玫瑰。
刚看到这本书时,我笑了,它简直是太幼稚了。但,看着看着,我笑不出来了。也许这就是幼稚的童言力量啊!最后的结尾把我感动了,因为小王子为了一朵花,为了一线纯洁的童心,竟然能够舍弃自己的身躯回到有自己那朵玫瑰花的星球。
小王子开始去游览学习,他游历了众多星球。第一个星球那里住着满心控制欲的国王、自以为是的自大狂、矛盾的滑稽统治者。明明他没有一个臣民,却那么骄傲自大;接下来是一名虚荣心十分强的人,他以为凡是经过那里的人全都他的崇拜者,这是多么愚蠢的想法!逻辑有问题而又忧心重重的酒鬼、忠于职责的灯夫……小王子更加忧伤了——他不明白他们都在追求些什么,权利、虚荣、利益、僵化的知识?小王子最后到了地球,在沙漠中为了一只小羊他遇见了飞机的飞行员。然后飞行员慢慢了解了小王子,也明白了他的爱——拥有了自己的玫瑰,就拥有了自己的世界。为了回去看玫瑰,小王子舍弃了自己的身躯,飞回了自己的星球,守护着自己的爱恋……
《小王子》读后感精选【篇4】
今天我怀着好奇心打开了我希望已久的《小王子》。
一页、两页、三页、四页、五页……我越看越不想停下来,越看越急促,我像饿狼一样贪婪地吞噬着这本书的精华。仅仅半个小时就把它看完了。
《小王子》通过作者对一位来自不同星球、天真纯洁的小王子秘密身份一步一步探寻的进程,以寓言的形式向读者展示了一幅生命与日子、爱与职责的美丽图像。作者通过通俗、简洁的语言写出了令人深省的哲理和令人感动的韵味。整部童话充满了诗意的郁闷、淡淡的哀愁,令人耐人寻味。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日子抱着仔细的情绪,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麦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境失落的时候,他会拎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日子,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并且十分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隔,敏感的小王子由于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置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端了自己孑立的游览。 这是一个成人的童话,应该用生命去领会的童话。每次读它,我的感触都是不尽相同的,小孩子能够从里边找到可爱的狐狸,羞涩而坚强的花,奸滑的蛇;青年人能从里边找到更深层些的东西——永久而坚强的爱,对驯养的了解;中年人能够从中找到日子,比方天文学家、国王和地理学家还有点灯人;老年人能够从中找到生命,特别是对生的观点和了解,比方小王子的死,对死亡的观点和了解。
这真是一部作者写给妻子的的著作,这本著作里有着他真挚的爱情,对妻子的深深爱意!
《小王子》读后感精选【篇5】
一朵傲娇的玫瑰,还在等着那个每天陪她看日落的小王子吗?
题记
有一本书,当我在六岁读的时候,这是一本童话;九岁再次翻开,它变成了一本我读不透的散文;十二岁,它终是成为了阐述社会生活的的书......
这一本书,叫做《小王子》。我曾三次它六岁看,九岁看语句,十二岁看情怀。后两次,却不如第一次读得透彻,或许是因为这本书本身就应该用小的眼光看吧!
故事的开始,是一幅画,一顶帽子,可作的本意却不是这样的,而是一条吞了大象的蛇。没人信他,所有的大人都认为这是一顶牛仔帽,而且遏制了他的想象力,勒令禁止了他的画画生涯。或许那条蛇确实很像一顶牛仔帽,但这并不代表人们要否认它是一条蛇,最终看明白此画的还是一个小孩子。,小的时候总是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心和想象力,可这种心却总会慢慢被生活的压力磨去了棱角。
书中提到过九颗星球国王的星球、虚荣的人的星球、酒鬼的星球、生意人的星球、点灯人的星球、探险家的星球、地球和小王子的星球。国王的星球上,国王无知的认为自己是这个宇宙的主人,总是看不起别人;虚荣的人,别人崇拜自己的样子,却并没有看清眼前的世界;酒鬼每日只知道喝酒,他以酗酒为耻辱,却用喝酒来忘记自己的耻辱;生意人时时刻刻都在数钱,他眼中的钱就是;点灯人只有一份工作,就是在每天晚上把灯点亮,再在将灯熄灭,他没有,只知道做自己的工作。地球,也是个的星球,小王子了小狐狸、玫瑰花丛和许许多多的人。那只小狐狸,未被人类驯化,却渴望被人类驯化,他能够遇见一个真正把自己当作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的人类。那丛玫瑰和小王子的玫瑰长得很像,却替代不了小王子心中的那朵玫瑰。
小王子的旅程一路上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可如果将前七颗星球的人加起来,就刚好是地球上的人类社会,再添上小狐狸和玫瑰,就构成了整个地球。小王子理解不了大人的世界,是因为他看不透他们的心,很少有人能够在后仍然保持一颗孩子的心,这也正是作者最开始的那幅画被大人否决的原因。
每个下来都认为这个世界是为了自己而存在的,当他意识到自己错了的时候,他便开始。小王子只爱过那株玫瑰,可以每天陪她看99次日落,所以,当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和自己的玫瑰,他会感到落寞和。她的心里只有一朵迎着夕阳生长的花,比一切烈酒都要芬芳,滚烫的馨香淹没他的胸膛,草扎的精神从此万寿无疆。说来好笑,城市是几千人几万人在一起孤独地生活的地方,多少人浑浑噩噩的过了几十年,到头来却丢了魂、失了魄。
离开地球后,小王子又继续他的旅程,没人知道他会去哪里,也没人知道那朵玫瑰是不是还在着小王子回来陪自己看日落......
《小王子》读后感精选【篇6】
这是一本儿童文学,也是给成人看的童话,因为所有的大人起先都是孩子。可是那些本是孩子大人们,在成长中失去了童真,我认为作者就是想用这本书来唤醒那些失去的东西。要读懂读好这本书,我认为应该明确什么时候理性思考,应该注重的是书中真正有思想的内容。就像你不能揪着小王子从一个星球走到另一个星球怎么可能,因为这就失了乐趣。在该将其当做童话时,就用看童话的心态看,不该当作童话时,才要挖掘其中真意。
在其他大人们失去了童真时,作者还保留着,只是将其埋在了心里。从作者画的两幅作品不被大人们接受,作者就学会了在适当时隐藏着这种童真,也断送画家生涯,学会用“大人们能懂的方式”和他们交流。而小王子的出现唤起了这份童真。
当然作者用这部作品也展现了很多哲理。
一、一个土耳其天文学家,发表自己发现了一个星球时,却因为服装问题没有人相信,而当他穿着一身得体的.西装再做报告时所有人都相信了他。大人们看事物开始流于表面,开始更关心“俗”的东西。
二、小王子打理他小小的星球其实就像我们在管理自己。要时时的梳理小火山防止它们喷发,就像我们也要梳理自己的情绪;要及时地将猴面包树的幼苗除掉,不然等它们长大会毁掉整个星球,而我们也应该时刻反省自身,防微杜渐,剔除坏习惯,不能放任其壮大;自省不能懒惰,不然就像懒人的星球一样,被猴面包树毁掉。
三、如果有人爱上了一朵花,好几百万颗星星中间只有一颗上面长着这朵花,那么他只要望着许许多多星星就会感到很幸福,可是如果花没了,对他来说,就好像满天的星星突然一下子都熄灭了。因为他真正在乎的从来不是星星,而只是那朵花。
四、看一个人,应该看他做了什么,而不是听他说了什么。玫瑰本来是坚强的,可是因为爱的人而变得娇弱,请不要将这理解为虚荣和矫情,但那些花招背后有着一片柔情。
五、在游历诸星时,小王子见过百态人生。遇到了没有臣民的国王,他明白权威首先得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也明白审判自己要比审判别人难得多,要是能审判好自己就是一个真正的智者。遇到了爱虚荣的人,在他们的眼里,别人都是他们的崇拜者,他们只能听到赞扬的话,听不到其他话。遇到一个奇怪的酒鬼,他喝酒是为了忘记,忘记他羞愧,羞愧是因为喝酒。如此矛盾的逻辑,有时却在无数人身上循环往复,而被视而不见。遇见“从不出门”的地理学家,从未见到外面的世界,觉得试图书写世界,殊不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遇见……
每一个角色的出现都能带来理性的思考,让你领悟很多道理。
六、狐狸是一个智者,它引导小王子明白:“本质的东西用眼是看不到的,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正是因为小王子为玫瑰花费的时间,才让她如此重要。也如,星星的美丽,是因为在其中一颗星星上有一朵花;沙漠很美,是因为在一个地方藏着一口井。
这世界上许多美好的事物,出现又消失。就像小王子,他本身就是一个美好,又带来许多美好。
也希望你们记得“本质的东西只能用心体会。”
本篇系读后有感而发,结构多显混乱,内容不堪深读,还请见谅。只希望拙作能引起您的一番思考,更希望未读此书者能读一读,相信绝对值得。
《小王子》读后感精选【篇7】
“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文笔和单纯世界所吸引。六年后此刻,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童话,属于以前有过童心成年人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忧伤和爱沉重。他们也不就应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就应在阳光明媚世界里享受着快乐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杯具。童话里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角度讲述小王子游历过程。正因一朵美丽而娇气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向平静地生活着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大人,狂妄自大国王,财迷心窍商人、迂腐点灯人……于是他不断感慨,“大人世界确实个性。”在那里作者以小王子孩子式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孤独寂寞、无可适从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那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小玫瑰给他带来对爱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职责,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爱)生活里一切才有了好处。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东西,你永远有职责。你要对你玫瑰尽责。”“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一样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好处。正象小王子对“我”说:“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能够“摆脱躯体重量”,回到他B-612小游星,回到他骄傲而脆弱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齐没有寒冷没有饥饿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爱。留给这世界只是金色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头发。正因小王子,我坚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正因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甘泉。
《小王子》读后感精选【篇8】
有一本童话故事书,它写给孩子也写给大人,在它看似童话般的故事背后却蕴含无限深意。它就是伟大的飞行员作家圣·埃克苏佩里写的《小王子》。
这位法国作家以自己真实的童年经历、人生历险、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写出了《小王子》一书,在荒无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一位天真可爱的金发小男孩突然出现,带来了他那奇幻的故事:与自己星球上的玫瑰花发生矛盾,逃离家乡在各种各样的邻近星球上游历,拜访了国王、爱慕虚荣者、酒鬼等奇怪的大人们,小王子最后来到了地球,遇到了我们的作者。
虽然《小王子》是一本童话,但它与公主被诅咒、青蛙变王子等的故事太不一样了。记得我第一次看《小王子》时,完全是被它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奇妙波折的故事所吸引了。当时我还想:人怎么可能和玫瑰花产生爱呢?但我最近一次翻开这本书后,却觉得一切都变了。小王子的玫瑰花变成了对爱懵懂的女孩,狐狸变成了成熟的挚友,小王子却像是大人们深藏的童心。我不禁感叹:圣·埃克苏佩里竟能用如此朴实的语言,在温馨的故事下埋藏那么多的奥妙。
就像《哈利波特》一样,一个优秀的故事需要将现实和想象相结合,把生活当中复杂细腻的情感运用到人物身上的。想起小王子和玫瑰花时,我真的意难平。玫瑰花是星球上最美丽最高傲的花,它深爱着小王子,却低不下头来与他相处。小王子同样爱着她的玫瑰花,但在这娇气的花儿的刁难下,离开了自己的星球。而那朵玫瑰呢?它因为小王子的决定感到十分痛苦,却仍要这么骄傲。
我不禁把我的经历带入:我最好的朋友突然就不理我了,还告诉别人说觉得我烦。我因此与她大吵了一架,冷战了两个星期。后来我们又吵了起来,比前一次更凶了。她的朋友来找我,认真地说:“虽然我和她没有你们两个相处的久,但我知道他绝不是会主动去伤害别人的人。我为她感到不值。而且,那个情绪最不受控制的人是你吧?”我听了很委屈,明明受伤的是我,这场吵架也是她先挑起来的,为什么错就在我身上了?我实在郁闷地不行,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可是她对我说:“你只知道自己受了伤害,怎么不去想想她为什么要冷落你呢?那肯定是有原因的。你不能老是去缠着一个人,无论是谁都会觉得烦的。她伤害了你,其实你的行为也伤害到了她。”
听完旁人的劝解后,我才明白我是错了。同时我很惊讶,因为我们就像小王子和玫瑰花。我们都没有那么任性,只是不知道如何去面对罢了。人总是有偏激的时候,不知不觉中就点燃了战火。小王子逃离家乡,就是在感性下做出的决定;与玫瑰花告别,想要挽回但又不知所措;在玫瑰园哭泣,他这时才明白,自己还是深爱着自己的玫瑰花。尽管如此,小王子还是一位了不起的王子,因为他的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正如狐狸所说:“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花费了时间,所以它才如此重要。”
请容许我告诉我的朋友:虽然我很普通,但是,你倾听过我的忧愁,或是自恋自夸,我们一起为了学习努力过,为了友谊奔波过。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会觉得对方是如此重要。本质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请原谅我的过失,我为我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和惭愧。我是你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花。
《小王子》读后感精选【篇9】
动笔之时,已是深夜,作业、补习班,以及思想上的沉重都让我喘不过气来,第五次翻开这本书,同样的纸张,同样的墨香,毫不曾改变的精装本,而开卷之人,却是显得苍白,更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我不得不承认它是一部童话,我却总是找不到以前读书的心情,也写不出那些赞美的诗句,以及许多饱含哲理的虚假,每次掩卷总带有或多或少的忧伤。
我初读此书的感觉是:生命的沉重!朋友,不要怀疑,请不要怀疑一个应该满怀壮志的少年从一本应该轻松、自然的童话中读到了,他读到了生命的沉重,甚至于我,都无法去理解在优美富有诗意的语句中,竟有如此多的能触人痛处的意味。也许,只是因为开卷之人,还是一个少年,还是一个自认为洞穿世界却又把世界看得太美丽、太主观的少年,这开卷之人,这掩卷的少年也许永远也不会去了解这世界的黑暗,人性的堕落以及世间种种的不好。因为我把一切都看成了童话,因为我想信这世界只有晴天,只有美景,所以我适合做穷苦的诗人,适合做人遗忘的童话作家,适合做的被无数人所不耻的思想家,因为我是一个活在童话世界的人。
小王子说:“沙漠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在沙漠深处有一口泉水”,并不是所有沙漠都很美丽,并不是所有沙漠都有泉水,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还有童真、善良的心。并不是所有的人愿意有这么一颗碍于他追名逐利的心,所以小王子不容于这个世界,所以小王子只是一个童话,也只能是一个童话,被人们所熟知,却不被人作普遍认同的童话。
《小王子》这部童话是失败的,因为它永远不属于这个世界。
有时,我宁愿和圣埃克苏佩里一起坠落在沙漠;我宁愿永远孤独去等候一个人,一个小王子,我自有想哭之泪,也许我永远也无法理解这个世界的原则,因为我要永远留在童话里,因为我要永远做一个少年。
也许有一天,你我也会变成大人,变成为了权势、虚荣、职务、学问之类,表面的东西而忙忙碌碌的大人,变成共有一个特点的大人,这个特点就是把真正美好的东西忽略掉了。
这是《小王子》所给我的感受,这也是他所能给我们所有,也是圣埃克苏佩里所希望给我们的所有。
终有一天,也许终有一天,你我同会变成无心的大人,这是这世界的原则,这是这所谓文明世界的原则,终有一天,也许终有一天,你我都会服从于这个原则,这是能在这所谓的光辉时代生活的前提。
你我永远不会成为童话作家、诗人、思想家,你不是,我亦不是,因为这个时代所给我们的特性是:无法接受穷苦,无法去理解一辈子的无名,所以《小王子》只能是一部童话,只能永远是一部的童话。
泪自悄然下垂,容许我大声哭一回。以祭奠所有大人所失去的童真、善良,以祭奠我们正在失去的青春,以祭奠对埃克苏佩里的时代不容,以祭奠《小王子》的带给孩子们的永恒!
《小王子》读后感精选【篇10】
读了这书,让我明白了爱是相互的,只有为别人付出,才会有回报。
因果关系自由天地,只有一心为别人,不求回报,自已才能开心,快乐。
它还让我明白了要善于观察,勇于探索,小王子爱它的那株的玫瑰花,为它付出很多,而玫瑰花骄傲,自大、虚荣的心伤害了小王子,使得离了他的那个星球,前后去了七个星球,在沙漠中认识飞行员,飞行员小时候非常想当一个画家却被别人的嘲笑,让他失去了自尊放弃了画画,但他在沙漠中看到这黄颜色头发的小不点,他第一眼看到飞行员就和他说:“你能给我画一幅画?”飞行员激动极了,因为他从小就想学一个画家,可他却做了飞行员,就因为这样,小王子和飞行员成了好朋友。
小王子在地球生活了一年,最终在沙漠中认识了飞行员,但他最后却没有活着回到家,但是他的灵魂,他的心却一直守护在他的.星球的那朵花的旁边,保护着那朵花。
想知道小王子为什么没有活着回家吗?在沙漠中飞行员的飞机半路坏了,他们在沙漠呆了很久,有一天,飞行员终于找到飞机上丢失的零件,当他要告诉小王子的时候,忽然听到小王子在和别人说话,可他越走越近,却没有看到人,他终于走到了小王子身边,看到一条毒蛇,在慢慢靠近小王子,小王子中了毒,最后丧命在了沙漠。
要知道爱可以让人陶醉、痴迷,就像小王子为他的那朵花丧命一样。
七一勋章读后感1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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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学习,摘抄是整理,写作是创造。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很多知识我们都要吸收,推荐大家读完著作后,动手写一写读书体会,记下自己印象最深的内容。那么该如何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根据你的需要,编辑精心整理了七一勋章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七一勋章读后感 篇1
1、“七一勋章”不仅仅是个人荣誉,更蕴含着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指引共产党人勇往直前,不断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奉献青春和力量。我作为年轻的党员干部一定要学习老党员的高尚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给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颁授仪式上老党员、老红军们佝偻的身躯、蹒跚的步伐深深的触动了我,他们把国家、民族命运的重任扛在肩上,不畏艰险、敢于牺牲、苦干实干、不屈不挠,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斗争精神。“七一勋章”的获得者都是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是立足本职、默默奉献的平凡英雄,他们的事迹可学可做,他们的精神可追可及。作为新一代的公安民警,更加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奋斗意志、坚定恒心韧劲,牢记党的性质宗旨,牢记党的初心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奋斗终生。
3、“七一勋章”是党内最高荣誉,必将成为中共党员毕生崇尚的精神追求。身处新时代的党员民警,要坚决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七一勋章”获得者为榜样,始终践行初心使命,绝对对党忠诚、永远服务人民、秉承执法公正,做到纪律严明。甘当公安战线的孺子牛、老黄牛、拓荒牛,苦干实干加油干,将自己的一生贡献给党和人民。
4、此次“七一勋章”的评选,是表彰制度建立以来的首次,在建党百年的时空背景下,更显特殊与隆重,在这29名功勋党员中,有抗战救国的革命战士、有坚守边疆的戍边英雄、有扎根基层的优秀干部、有兢兢业业的专家人才,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初心与使命,让人热血沸腾、备受鼓舞。作文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要学习他们与党同心、与党同步的忠诚,甘于奉献、一心为民的初心,无怨无悔、砥砺前行的坚贞,知重负重、锐意进取的坚韧,积极从他们身上汲取精神的力量、奋斗的力量,全力在新征程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5、“七一勋章”,是对共产党人多年如一日无悔付出、倾情奉献最生动的诠释,也是对党员们作出杰出贡献、创造精神财富的认可。颁授“七一勋章”,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全党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七一勋章”获得者为榜样,勇往直前,不断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奉献青春和力量。
七一勋章读后感 篇2
2021年3月23日,中央举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王晓晖介绍,将以党中央名义,向为党作出杰出贡献、创造宝贵精神财富的党员授予七一勋章。2021年5月31日,29名七一勋章提名建议人选进行了公示,这是以党中央的名义向功勋致敬,是我党最杰出党员的至高荣誉,更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学习榜样,精神风范。
功勋属于人民英雄和劳动模范。在建党100周年前夕决定颁授七一勋章,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在共产党的团结带领下,拥有尊重历史、崇尚荣誉、坚守正道的价值追求,这使我党的光辉形象必将在全国广大人民中更加威武辉煌,也必将鼓舞全党上下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七一勋章读后感 篇3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建立起以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称号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友谊勋章以及功勋簿的五章一簿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此次七一勋章的评选,是表彰制度建立以来的首次,在建党百年的时空背景下,更显特殊与隆重。七一勋章获得者中,有曾出生入死、浴血奋战的革命战士;有常年坚守边疆、巩固国防的戍边英雄;有扎根基层、一心为民的优秀干部;有兢兢业业、锐意探索的专家人才。有人历经革命斗争与建设改革的各个年代,阅尽世纪沧桑;也有人正值芳华,却为了国家的尊严、人民的幸福献出了宝贵青春。他们都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初心与使命,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他们值得在这一特殊的历史时刻接受全党全国人民最崇高的敬意。向七一勋章获得者致敬,是对一个世纪以来无数共产党员伟岸身影的深情回望。一百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离不开一代代共产党人的前赴后继、矢志不渝。在今天,仍有很多共产党员或在平凡岗位贡献不平凡业绩,或在本不平凡的岗位做出更不平凡的伟绩。各条战线、各个领域涌现出的杰出模范,再一次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再一次强有力地证明了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向七一勋章获得者致敬,是向我们党历经百年而风华正茂、饱经磨难而生生不息的强大精神致敬。这次获颁七一勋章的功勋党员,出生年代、人生轨迹并不相同,或壮怀激烈,或淡泊一生,却在共同的信仰下砥砺奋进,用坚守诠释忠诚。在他们的身上,中国共产党人艰苦奋斗、牺牲奉献、开拓进取的伟大品格彰显得淋漓尽致;他们的坚定信念、优良作风、崇高精神、红色气质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汇聚于胸前那枚闪亮的党徽,映射出耀眼光芒。
七一勋章读后感 篇4
今天我们国家在人民大会堂上举行了国家勋章正式颁授仪式,这次颁奖分别授予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都是为我国做出了杰出贡献的杰出人士,其中有不少我们熟悉的面孔。
看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与共和国的功勋模范一道步入颁奖现场,看礼兵护送国家勋章的情景,看习近平总书记将国家勋章一一佩戴在勋模范们胸前、与年迈的功勋模范挽膊留影,庄严的颁奖仪式,令人感动,特别提气,让全国人民倍感尊严。
今天受表彰的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是千千万万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贡献的杰出人士的代表。他们身上生动体现了中华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们的事迹和贡献将永远写在共和国史册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开宗明义,简短铿锵,震撼人心,既是对功勋模范最崇高的国家礼敬,也是对全国人民奋斗新时代的有力鞭策。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祖国不会忘记,人民不会忘记,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对英雄模范的表彰,今天以最高规格褒奖英雄模范,就是激励广大人民要崇敬英雄,争做英雄,高扬英雄旗帜,学习他们忠诚、执着、朴实的高尚品质,奋斗伟大新时代。
其中共和国勋章一共有8位人士获得,本次被授勋的8人中,于敏是我国著名核物理学家,长期领导并参加核武器的理论研究和设计,是氢弹研究的功勋人物,为我国国际地位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
申纪兰积极推动妇女解放,积极维护新中国妇女劳动权利,倡导并推动了男女同工同酬写入宪法;
孙家栋是我国人造卫星技术和深空探测技术的开创者,是月球探测一期工程总设计师,为我国航天技术突破贡献良多;
老兵李延年1945年参加革命,之后又参加解放战争、湘西剿匪、抗美援朝战争、对越自卫反击战等战役战斗,为了新中国的安宁稳定,奔赴战场20多次;
张富清是参加过解放战争的老兵,在1955年转业后,主动要求到湖北最偏远的来凤县工作,为建设贫困山区奉献了60余年;
袁隆平一生致力于杂交水稻技术的研究,发明三系法籼型杂交水稻,成功研究出两系法杂交水稻,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
黄旭华是我国核潜艇研制功勋,曾作为某型号核潜艇总设计师,冒着巨大风险,亲自跟随产品下潜至极限深度;
屠呦呦60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中医药研究,她在1971年发现了青蒿素,成功解决了抗疟治疗失效难题,被誉为拯救2亿人口的发现。
看完这个颁奖仪式,看完这些杰出人士,我的心中满是感动。很喜欢屠呦呦的一句话:人的一生要疯狂一次,无论是为一个人、一段情、一段旅途,或一个梦想。也许她的灵魂里始终藏着一颗最炙热的赤子心。
七一勋章读后感 篇5
28年的村干部生涯,吃苦在前,不计回报,这是一名共产党员在和平时期对人民的致礼。
在村民心中,孙景坤德高望重,但是在家里,他却不是一个被子女理解的父亲。因为没钱交学费,有的孩子早早辍学;大女儿孙美丽在生产队时,手脚麻利,组长想给她涨工分,孙景坤却认为组长是看了自己的面子,是一种变相的不公平,因此严厉地批评了组长,严词拒绝涨工分;每逢有单位占地招工,即使选上了他的子女,孙景坤也会毫不犹豫地要求他们把机会让给别人。
这么多年,家里一直过着清贫的日子。亲朋好友有时候也会劝他去上面找一找,每每这时,孙景坤总会坚决地表示自己干革命不是为了回报,他还经常提起死去的战友,他们才是真的英雄,与他们相比,我还活着,就已经很幸福了。
不计付出,不求回报。但每当社会需要他时,他又总是有求必应。上世纪90年代,各地相继开展关心下一代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孙景坤作为复员军人欣然受邀,为青少年讲战斗故事。
2016年5月,丹东抗美援朝纪念馆征集历史文物资料,孙景坤心中不舍,但还是毅然捐献了自己的立功证书、立功喜报和部分珍贵的老照片
甘于清贫,无私奉献,这是一名共产党员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永恒的致礼。
如今的丹东,鸭绿江风微浪稳,凤凰山郁郁葱葱,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战火不断、满目疮痍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光荣院里,工作人员给予孙景坤老人悉心的照顾,子女也在床边尽心陪护,但老人每次醒来都要寻找的,却是一位无言的伙伴军装。这件挂满了奖章的军装,现在就挂在老人的床边,护理员曾数次看见,老人用颤抖的手轻轻抚摸它、抚摸奖章、抚摸那一段出生入死的峥嵘岁月、抚摸这一生的付出与奉献
接受了采访后,老人有些倦了,工作人员帮助老人躺下,半梦半醒间,老人又将右手举到了耳边,从姿势上来说,这一个躺着的军礼远远称不上标准,可在内涵上来说,这又是一位军人,用72年的漫漫岁月,敬出的最标准的军礼。
七一勋章读后感 篇6
信仰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年代之所以能战胜各种困难而赢得胜利,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之所以能应对各种挑战、化解各种难题而赢得成功,靠的是信仰支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里,无数优秀的共产党人由于坚守崇高信仰,于是就有了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能够断头流血以从之,勇往直前以赴之,殚精竭虑以成之。从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到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夏明翰;从死了也要看着你们把沙丘治好的焦裕禄,到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王进喜;从振兴中华,乃吾辈之责的黄大年,到甘做人民樵夫的廖俊波他们生动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坚定的理想信念,铸就了永不褪色的精神丰碑。七一勋章是党内荣誉,彰显无上的荣光,是激发亿万人民奋勇前行的巨大力量。党内功勋模范人物是党的忠臣、国家栋梁、民族先锋、社会楷模,他们爱党爱国为民的崇高风范、奉献牺牲的高尚情怀、默默无闻的奋斗品质、矢志创新的敬业态度、敢于斗争的革命精神,永远值得广大党员同志学习。颁授七一勋章,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充分展示功勋模范和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范,充分展示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有利于推动全党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新时代新征程,功勋模范人物的英名伟绩,是激励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精神火炬。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要以功勋模范人物为榜样,更好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人民就会很有力量。
七一勋章读后感 篇7
96岁的孙景坤老人是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的战士,一生荣获一次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他的一生,每一个印记都在书写着爱国爱党的故事,让后人景仰。
1948年1月,新婚仅5天的孙景坤参军入伍,成为东北人民解放军的一名战士。临走前,他留给妻子一句话:只有打了胜仗,咱老百姓才能过上好日子!
我们很难想象,在一个充斥硝烟与战火的年代,一个人要凭借怎样的信念,依靠多大的勇气,才能选择离开家人,保家卫国,奔赴战场,那一个随时可能灰飞烟灭的地方。
1950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40军119师357团3营7连战士孙景坤随部队从海南战场撤回后,集结安东,待命过江。老家山城村就在眼前,营长劝他回家看看,他总是拒绝:在外边打了3年仗,咋能不想家?都有家,都想家,我不能回。
转眼间,竟也过去3年了,3年间孙景坤参加了辽沈战役、平津战役和解放长沙、解放海南岛战役我们自古有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孙景坤也是如此。也许,3年里,他也会在无数个漆黑夜晚,偷偷揣着兜里的照片,抬头望月,想念远方的家人。
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孙景坤参加多少次战役已经记不清了,但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是,1952年秋季战术反击作战中守卫上甘岭161高地的战斗。
10月27日,担任副排长的孙景坤接到营长命令,带领9名战士增援161高地。此时在161高地上的战友,已死死驻守了超过12个小时。
161高地三面处于敌人的火力控制之下,火力密度前所未见,天上飞机轰炸,地上众炮齐发,增援部队想要登上高地补给弹药和兵力,必须冲破敌人10几条道封锁线,简直难如上青天。
当时的孙景坤就想,8批人上去都没上去,全牺牲了,今天中午我能上去吗?那不管怎么样,当战士的哪能讨价还价?让上咱就必须得上!破釜沉舟的孙景坤一行人就这样出发了。
孙景坤利用敌人的火力盲区,扛起90斤重的弹药箱,以敌军飞机轰炸升腾起的烟雾做掩护,瞅准机会就带领战士们冲上161高地。当时,高地上只剩几名战士活着了。
副连长支全胜在两寸粗的长长的爆破筒里装满炸药,准备与敌人同归于尽。看到孙景坤一行人到来,他精神为之一振:老孙,你来啦!我们一定要守住阵地!
孙景坤带领战士们立即投入战斗,敌人疯狂反扑,看着战友一个个倒下,孙景坤奋力反击,将一颗颗手榴弹不断掷向敌人,二百五六十发(颗)吧,离我一米多远的地方,崩死敌人20多个。
我就把敌人的尸体都拉过来,摆在自己周围,飞机贴地上飞,看到的都是尸体,就不会再轰炸了。
从中午12点到深夜12点,他们打退敌人6次进攻。阵地最终守住了,但伤亡惨重。阵地上算上我,只剩下4个战士,其他人都牺牲了。老人回忆着,两行清泪无声滑落。
也许,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孙景坤感觉自己身上多了一些担子,他的活着,不再是一个人的活着,他是要替战友们活着,我要把他们想干又来不及干的工作做好,才对得起他们。
这次战役中,孙景坤毙敌21人,荣立一等功。后来,他被朝鲜授予一级战士荣誉勋章,随中国人民志愿军英雄报告团回国。
温煦的秋阳照在老人珍藏多年的泛黄的报功书上:孙景坤同志在朝鲜守备战斗中,创立功绩,业经批准记一等功一次,这不仅是个人的光荣,全军的光荣,也是人民的光荣,祖国的光荣光线明丽而柔和,为这张历久弥新的报功书镶上了一层金边。
连年征战,孙景坤身上留下20多处伤疤,现在腿上还有一颗子弹没取出来。他指着腿上一块已经变黑的皮肤说,有一次战斗,我中了两枪,一枪打在手上,一枪打在腿上。子弹有毒,后来腿上、脚上的肉都烂了。
1955年解甲归田的孙景坤把荣誉证书尘封起来,只字不提战争年代的事迹。也许这就是真正的英雄吧,在硝烟炮火中以血肉之躯与敌人拼杀,一切归于平静后,也能够在和平年代甘于清贫,只顾建设家乡。
村里有条河,经常泛滥引发水灾。孙景坤的倔劲上来了:还能让条小河欺负了?他带领村民开山碎石、肩扛手提,筑起一座堤坝,自此河水安澜。
他是军人出身,身上有一股威严劲儿,从不强迫乡亲们干这干那。86岁的村民刘振山回忆,他在前边干,我们在后边学,大家心服口服。
靠着孙景坤的带动引领,山城村上百亩烂泥滩变良田,数百亩荒山上种满板栗、落叶松,几十年如一日,村子终于成为十里八乡有名的富裕村。
20世纪90年代,抗美援朝纪念馆移地改建,向社会征集文物,孙景坤这才决定将自己的立功证书等纪念物品捐献出来,人们至此才知道他是一名战斗英雄。
孙景坤为什么这几十年都不愿提及那段峥嵘岁月?他从来不看战争片,真正的战争远非影视剧所能描述,过往的经历每每忆起,总会让老人潸然泪下,实在太难过了。
这些年,孙景坤也没向组织提出过任何应得的待遇要求,勤勤恳恳65载,坚守初心建设家乡。
当年村里10个年轻人一起参军入伍,回乡的只有3个。和牺牲的战友比,我做这点事算得了啥?条件再艰苦,能比战场上苦?我活着,是替战友们活,我要把他们想干却来不及干的工作干好,才对得起他们。
我比他们幸运,我能看到世界是什么样子。他们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得不到。是啊,怀揣着替战友们活着的信念,一辈子为国,为党,为村民,孙景坤的人生是熠熠生辉的。
马克思在17岁写过一篇文章: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劳动,他也许能够成为著名的学者、伟大的哲人、卓越的诗人,然而他永远不能成为完美的、真正伟大的人物。回顾孙景坤的一生,他是后者。
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范文(精选5篇)
作品里面有丰富的故事情节和深刻的意义,让人读后感到万分舒畅。读后感可以记下来我们在书中神奇的发现,工作总结之家为你收集整理了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范文,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范文(篇1)
刚看到这本书,我就有种亲切感。这书就如老舍先生一样,那么朴实、那么慈祥、那么可蔼可亲。
这本书是老舍先生亲笔所写。他在书中主要介绍了自己这一辈子中经历的故事。老舍这一辈子非常不易,他通过不懈地努力,终于成为了一个令人尊敬的作家。
书中,有许多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勤劳朴实的母亲,她柔中带刚,为了儿女,她可以付出一切;他的父亲,为了保卫祖国,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们都是普通人,但又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人。
老舍先生非常喜欢写作,这使我非常地敬佩。老舍先生为了写好《骆驼祥子》,每天都认真、仔细地观察车夫拉车的动作,车夫的衣冠和语言,并且还要由车夫的内心状态观察到地狱是什么样子。最终,老舍通过不懈地努力,成功完成了《骆驼祥子》这部伟大的作品。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做什么事都不会支持到底。就拿练琴来说吧,以前每次学完古筝,妈妈就会让我练习刚学完的曲子。一开始,我练习地还挺投入,但慢慢地,我就会不耐烦了,趁妈妈不注意偷偷跑去玩耍了。最后还是在妈妈的耐心劝导下,我才会不情愿地继续去练琴。
读完这本书,我以后一定要向老舍先生学习,做事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才能成功。
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范文(篇2)
每天定时坐在电视机前收看《我这一辈子》,觉得每天两集的播出进度太不解渴。
与老舍先生的“京式幽默”神交了几十年,这回又一次品味了他老人家让人“含着泪花苦涩的笑”那种独特的滋味儿。
《我这一辈子》没有强加于人的概念,也不是那种几近于素材化粗陋之作。古话说:说书唱戏劝人的方。我想,这“劝人的方”大概就是作品的主题,作品的教化功能了吧。福海的厚道、死性,刘方子的阴险、钻营,赵二的庸俗、痞气,他们的处世为人决定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脉络。福海一辈子善良为人,尽管在严峻的现实面前、在赵二感召之下小小不严地学了点“汤事儿”的把戏,可该“汤”的大事却始终被巨大的“良心”所弹压,没有信心去“汤”。
而刘方子从小就是一个闹事放刁之徒,与福海正相反的是,他始终信奉“有奶就是娘”,谁有势力他“傍”谁,比他势力小的人惹了他,他一准往死里“灭”,那点聪明劲儿全用在逢迎巴结、投机钻营上了。可奇怪的是,我们在观剧时,并没有把福海作为道德楷模,也没有把刘方子视为十恶不赧,反而认为只有这两种人都存在才算是一个真实的社会,有了他们之间的矛盾,生活才能称其为生活。
主题与情节,情节与人物,内容与形式,在《我这一辈子》里,恰似一块巧手厨师和出的面,光滑、滋润,分不清哪些是面粉,哪些是水。我们感受不到被教化,可我们却在津津有味的观剧中品味着生活的真谛;我们总是试图为剧中人设计下一步生活道路或命运走向,却发现剧情的进展却总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永远高我们一筹。
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范文(篇3)
看了挺久,今天总算一口气看完了
记得第一次看老舍先生的书是《骆驼祥子》,不过那个时候还不是挺能看懂,说不上很喜欢,只是觉得祥子作为社会底层的老百姓一生真的是极惨,除了同情与感叹也没了其他,如今还是觉得挺好看的。而第二次看先生的书是《四世同堂》,不得不说这本书写的真是极好,最喜欢的还是钱默吟先生,那种宁死不屈骨子里作为中国人的傲气真的是十分令我动容,从一个每天也就种花养鸟的诗人到之后成为一个隐姓埋名风餐露宿不断坚持着抗日事业令人可敬的老人,多少次都是直接看哭且真正体会到了咬牙切齿的感觉,对日本人恨得牙痒痒……之后一直对老舍先生的书十分感兴趣,书架里一下子添了十多本书。。不过咳。。一直没时间看来着,今天才看完这本《我这一辈子》
着实是没让我失望,老舍先生笔下的每一个主人公都给人留下强烈的印象,且每篇文章都有极强的画面感,外貌,动作,语言,栩栩如生,加上生动诙谐很突然的比喻让人读起来实在是忍俊不禁,欢笑之余也是值得深思,不经意的小事背后讽刺揭示着各种当时社会的问题,而不得不感叹的还是老舍先生对各个不同的人心理的细致剖析,老人,妇人,青年,孩子,淋漓尽致……不知道老舍先生是怎么这么了解各个人的【托腮】,很想知道,真的是看的时候很强的人物代入感,总是在一个个细微引起共鸣
最后一篇是《我这一辈子》,这一篇将近占了整本书的五分之一,一直看完,觉得当今社会许多人都和文中的“我”挺像的,大有一种活到老,累到老的感觉,最初为自己而活,不断努力工作,结婚生了孩子之后为了儿女的生活而活,儿女生了孩子之后又为自己的孙子孙女操劳……如此循环往复,想想我的父母大抵也是这样吧,如今。。为了我的高中大学,将近五十岁也是在拼死拼活地工作,很心疼他们,所以我一定要努力,不能让他们失望,在我有了能力工作之后一定不要再让他们为了我而努力工作……愿你们几年后能岁月无忧,我会努力,努力去改变
其实仔细想想莫名就会想到《骆驼祥子》,祥子一生的命运和“我”的这一辈子挺相似的,只是相比起来祥子更惨,他们都是从一开始的年轻气盛对生活充满希望到最后被岁月磨平了棱角,在生活的逼迫中不断对命运妥协,放弃了自己的原则,从乐观向上到麻木……
emmmmm其实写书评这种好像真的不适合我,太懒然后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是这本书真的写的十分精彩,果断好评啊
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范文(篇4)
初以为是老舍的自传,读过之后才知道是老舍的“自鸣”。记得两个月前给孩子们讲杨绛的《老王》的时候,最后引用了傅雷和老舍的“文人之死”。确实,我对杨绛佩服,对她“人生曼妙的风景就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痴迷。可我并没有觉得傅雷和老舍就是懦弱,毕竟不能“站着说话不腰疼”吧。
读后明白为什么老舍到现在还拥有如此多的拥趸,他刻画的人物鲜活,舍先生仿佛天生有一双慧眼,一颗感知万事万物的心,他对每个人物的着装、动作、性格、心理以及身份特色把握地非常准确。巡警,王老太太,妓女,学监,掌柜,马裤先生……那些人物就像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的普通人,他们平凡地散落在每个角落,他们的喜怒哀乐,依然是最有温度的烟火。
而且,老舍的讽刺小说读来有滋有味,像那浸泡冷藏的陈醋鸡爪。在第二篇《抱孙》里头,王老太太的愚昧可恨人人可读而后知,但我觉得读我更恨那隐形的丈夫和父亲吧。通篇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儿媳妇的丈夫。儿媳妇却不停地怀孕、生产……第一胎流了,第二胎夭折,第三胎命都没了,分娩当天,婆婆、娘家妈、娘家爸都来了,这个丈夫都不曾出现过。难道王少奶奶没有丈夫?那不可能。还是分娩的时候刚好丈夫不在家?那没良心。我记得二嫂头胎生我侄女的时候,二哥服侍在左右,这是爱也是责无旁贷。我觉得老舍是刻意将丈夫一角写成隐形、透明和不存在。那么,这个男人,要么就是妈宝男,要么就是渣男。老舍必定在讽刺认为“生儿育女是女人的事儿”的思想吧。男人负责赚钱养家,对家庭对孩子不曾多加关心,生怕自己一家之主高高在上的地位瓦解崩塌。那么父亲缺失/丈夫缺失的家庭,饭菜可以暖烘烘,香喷喷吗?
王老太太约上亲家母,上医院去闹。娘家妈也想把女儿赶紧接出来,医院是靠不住的!
把儿媳妇接出来了;不接出来怎好打官司呢?接出来不久,儿媳妇的肚子裂了缝,贴上“产后回春膏”也没什么用,她也不言不语地死了。好吧,两案归一,王老太太把医院告了下来。老命不要了,不能不给孙子和媳妇报仇!
大概囿于阅历,其中几篇还读不懂啊。估计以后遇到某个点的时候,思维就会被弹到书里来吧。
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范文(篇5)
我想,或许我是不该翻开这本书的,本从书题便能窥见的风格,但偏偏又不死心,以为自己能承受住情绪上的波动,现在想来,大概要从汪老的文章里寻求平和安稳的力量了。
可是倘若错过老舍这本文集,我又该是多么遗憾啊。只是不知需要多久时日,才能把这本文集断断续续地读完。
微神开篇是一派嫩绿带黄的早春场景,色彩斑驳,涌动着俏皮、轻灵、温和的希望,然而当暗藏的灰紫霜降浮现时,文章的基调急转直下,一个被鸦片腐蚀的土地、一个乱世中惨旧破败的家庭、一个家道中落的落魄千金,这样的背景注定了这篇故事的悲凉。
当花好月圆的希望一点点破灭,当春去秋来的色彩一点点黯淡,我多么希望,故事里面书生远走南洋从未回来,姑娘带着记忆中的那个少年,像福贵和他的水牛一般,操纵着命运之舟在人海浮沉。就这样,那故事永远不会结束,少年一身书气温和、姑娘依旧娟秀腼腆,结局永远停留在17岁的那年——皎皎月光下的月季花前。
可现实是那么的残酷,你偏偏回来了,而又偏偏回来的那么迟——我只得杀死自己。
我愿在你心中永远是青春。
读《家》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
读书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让你有属于自己的本领靠自己生存。当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既能从中获得大量知识,也能得到一些人生感悟,阅读过程之中,我们会有很多的感触,可以用读后感的形式记录。那么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读《家》的读后感”,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读《家》的读后感(篇1)
读家的读后感
人们说巴金是个伟大作家,这我不置可否。而我认为《家》这部作品,是巴金最好的作品之一。
首先《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小说中的人物不下于七十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封建代表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小说着重刻画了觉新这个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的人物。他的一生陷入极大的矛盾痛苦中,大大加强了这个人物的悲剧力量。
作品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高氏豪门外表上是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遮掩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明争暗斗,腐朽龌龊。为了维护这个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克明为代表的那些腐朽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权势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也可以这样说,那个庭院深深的高府其实就是那个社会的真实写照,正是社会的一个缩影。
我问自己,家是什么,家的内涵到底是什么?我不可以回答,但我可以肯定,家的真正含义一定不会是《家》里面所写的那种压抑,封建,势利……那种时代早已过去,那样的家庭也该成为历史。《家》无情地鞭挞了那个黑暗时代的罪恶,同时也昭示了那积极,热烈的青春,惟有那旺盛的青春才会敢于追寻那美好的梦想!
于是我进行了几个人物分析,具体如下:
觉慧:一个有着新时代思想以及敢于挑战权威心态的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他从不坐轿子,因为他信奉人道主义,他不分尊卑,因为他和仆人鸣凤恋爱,他参加游-行,他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办报,正是这样的青年才为封建和现代之间架起了一座过渡的桥,敢想,敢干!
觉民:有着和觉慧一样的思想,却终日想着他的琴,他深爱着琴,甚至为了琴在觉慧的帮助下逃婚,幸好老太爷病重。
觉新:三兄弟的老大,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就是这两个主义,害了两个风尘女子,梅和瑞珏,因为父亲高克文死了,所以他要照顾整个家庭,他的这个公馆,好似一个小贾府,关系很复杂,所以觉新就像林黛玉进贾府那样,步步留心,听从长辈的一切吩咐,他因为听从长辈的要求,娶了瑞珏,害了梅,他因为听从了陈姨太的要求,把怀孕的妻子送到了又冷又潮湿的产房,结果连妻子最后一面也没见到。其实他心里也不好受,总是默默哭泣,尽自己最大努力承担一切,到最后,他终于醒悟了,帮助弟弟觉慧走向了光明!
琴:一个有着先进思想的女孩,却为母亲而牵绊,她热爱她的母亲,怕母亲被别人说闲话,所以连短发也不敢剪,她的家庭很不幸,只有她和她母亲相依为命。她和觉新相恋,是信任支持着这份荆棘丛中的爱。
徐倩茹:剪短发,有一个词概括,洒脱
鸣凤:命很苦,自幼沦为人奴,在高公馆伺候了七八年,最后还是被无情地抛弃,她因为秉持着觉慧的那份爱,所以几度抱有希望,但最后才明白,没希望了,她跳进河中,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老太爷:害人不浅,整个一封建老混蛋,为了面子,他害了多少人,整日做着四世同堂的美梦,年纪这么大了,还娶了个姨太,自己不够,还把鸣凤送给冯乐山这个王八蛋做姨太。。。。。
陈姨太:年纪应该不大,却乐此不疲地伺候老太爷,做他的姨太,还整日胭脂水粉,把脸涂得红扑扑的,走过就飘过一股不自然的香气,还扭着腰,恶心死了,老太爷死的前后,她想透了脑筋,终于想出了请巫师驱鬼和把瑞珏移到过城门又过桥的鬼地方的办法,他大概整日跟着老太爷,思想也腐朽了。
剑云:印象不深,他很自卑,喜欢琴却不敢说
瑞珏:很贤惠的一个女人,身为人妻,她体贴丈夫,却不知丈夫心中已有别人,知道后,她也坦然面对,身为人母,她疼爱海儿,最终却只落得个死。。。。。
黄妈:一个和蔼的女仆,深受觉民觉慧两兄弟喜爱
整个故事应该是以觉慧为主线,诉说了一代人在封建制度下受到的压迫,他们有的崛起,有的却永远地倒下。
巴金的序里这么讲:‘几年前我流着眼泪读完托尔斯泰的小说《复活》,曾经在扉页上写了一句话:“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悲剧。’
事实并不是这样。生活并不是悲剧。它是一嘲搏斗”。我们生活来做什么?或者说我们为什么要有这生命?罗曼罗兰的回答是“为的是来征服它”。我认为他说得不错。我有了生命以来,在这个世界上虽然仅仅经历了二十几个寒暑,但是这短短的时期也并不是白白度过的。这其间我也曾看见了不少的东西,知道了不少的事情。我的周围是无边的黑暗,但是我并不孤独,并不绝望。我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
这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候停止过,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也曾发射出种种的水花,这里面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这一切造成了一股奔腾的激流,具着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这唯一的海是什么,而且什么时候它才可以流到这海里,就没有人能够确定地知道了。”
这时我会有一些明悟,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读《家》的读后感(篇2)
当我看完了《家》这本书,抬头望着正在尽兴玩着ipad的弟弟,才从高公馆那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中穿越回来。
巴金用自己的创作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的抨击,生动形象的揭示了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在巴金的笔下,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充满洋溢着信心,希望和力量。
《家》中的人物形象也是个性鲜明的,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统治者、封建家长制代表高老太爷,荒*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的纯洁、刚烈的丫头鸣凤,温顺驯良地吞咽着旧礼教恶果的小姐梅芬,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以及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解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整本书都给人以压抑凄惨的美感,更有觉慧的一种从内心涌出的热流,炽热而奔腾,在黑暗中冲撞,头破血流的寻找着新世纪的出口的激情。我想可能很多年后,即使忘了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但不变的是这本书的味道。
读《家》的读后感(篇3)
读完《肩挑一个家》,我的心里沉甸甸的、满满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我的眼眶里,从我的胸腔里喷涌而出。
我的眼前似乎浮现出那二十个鲜活的少年:用瘦弱的身躯吃力地蹬着三轮车,把养父送到四公里外的医院的小姑娘薛馥华;节衣缩食、到工地搬砖头挣钱,只为想让穿上一身帅气的西装,能重新开始新生活的聋哑小伙子朱恩汉;照顾瘫痪在床的和生病的,却把捡废品挣来的“三十元”巨资义无反顾地捐给了四川汶川地震灾区,一心想要播种太阳的胡继汕;与相依为命,忙着割麦、做饭、喂猪、打猪草,却整天笑眯眯的焦彩虹;忍受巨痛,同自己的骨髓带着成功穿越恐怖地带的邵帅;们的快乐天使,的好助手,给予巨大精神支撑的李琳玉・・・・・・他们中的许多人生活艰难和辛苦,在别人的眼中,他们是不如意的,可是他们不怨天尤人,乐观向上是他们的共同特征,积极向别人传递爱心是他们的共同选择。
我的小老乡---南京市瑞金路小学李晨瑶的故事给了我很深的启发。她的故事似乎不够伟大:在社区里遇见一位性格孤僻的老奶奶,但是李晨瑶没有被老奶奶戒备的眼神、古怪的打扮和重重的关门声吓住,约上几个小,用甜甜的童声和纯真的童心一步步接近了老奶奶,让笑容重新回到了奶奶的脸上,一盏精致的莲花灯让奶奶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走向了光明的新生活。原来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我们,一样可以用我们小小的肩膀挑起一个家。我要向华灵学习,把从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那里得到的爱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我要向李琳玉学习,用自己的勤奋努力和优异的学习成绩给予家人精神的支撑;我要向丁悦媛学习,关心、关心同学,让自己给世界最美好的;我要向赵乔乔学习,用自己带的双手为家人、为别人撑起一片天;我要向焦彩虹学习,在自己和他人之间架起一座心灵的彩虹,我在彩虹的这头,他们在彩虹的那头,让爱在彩虹上不停传递,让我们都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
读《家》的读后感(篇4)
记得曾经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富翁醉倒在路边,警察说想扶他回家。他说:家?我没有家。于是警察指着一栋豪华的别墅问:那是什么呢?富翁说:那是我的房子。
而在巴金的《家》中,有家人,有房子,有家族,但不像真正的家,于是觉慧去了上海。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并没有读出家所含的内容。只是觉得觉慧、觉民、琴这一些新青年为新的思想、制度而着急。但从向督军请愿之事开始,家就占据了小说的主体。祖父的怒气、觉慧与鸣凤的谈话,似乎开启了家的大门。
在这个大家庭中,急性子、反抗精神强的觉慧很吸引人的眼球。生性软弱的剑云、觉新的消极主义有时让我无可奈何。觉民、琴的新思想被家人所阻的情况又使我着急(觉民最后藏在同学家逃亲的行为终于打破了平时唯唯诺诺的半敷衍景况)。还有,就是各位长辈为了一己私利而与家人明争暗斗,觉新对他们的无抵抗主义巴金在我们面前展现了一个栩栩如生的封建大家族。
我曾经读过鸣凤投湖这一段,现在结合了前文才能真正有所感触。其实当时我心中一直回荡着四个字怒其不争。为什么鸣凤就不能迅速地告诉三少爷自己要出嫁到冯乐山老头子家里呢?觉慧绝不会因为这句话打断了他的文思而恼怒的。但她就是将这些话埋在了心底,没有说出来。倘若,她说了出来,觉慧可以像后来觉民逃亲那样,两人一起暂住同学家,再前往上海可是就是缺这一句话。
读完结局后,我看到了书后的附录:巴金为《家》写的几篇序、后记,有初版、五版、十版和重印版。在这里,我看到了巴金的成长。一开始(初版),他谈了写的目的,为自己的亲人写的悼信,为家人的思想悲哀,沉浸在对封建的谴责中。五版时,他发现自己的性子比当时更烈,更充满激情。而后来,他说本想重写这部小说,但又想保留青春的放荡不羁,所以又放下了手中的笔。直到重印版,他批评自己在小说中投入过多的爱憎,没有抓住反封建的要害。毕竟,阅历是书本中学不来的。我想,若他真的重写这本书,或许会赤裸裸地反应出社会,并将本来就栩栩如生的人物之间的事情写得更温情罢!
读《家》的读后感(篇5)
这是我第一次凭直觉买书,不问出身,不看内容,不论口碑,只是淡淡的看一眼,便欣然买下了,于20xx年末。
因为,槭树下的家,让我觉得温暖。
读席慕容老师的书,要追溯到很早很早以前了,总是感觉文笔细腻,清新而阳光,平平静静,实实在在,一切看似淡而无味,却总能让人体会到生活意义。
我想,这是我读得最慢的一本书了,因为它是一段段的生活片段,读读停停,伴随着时刻的心情,在想念的时候,所以,它一直都在身边。
不是很喜欢它的写作风格,因为总像自己的手笔,字里行间看似琐碎,却透着深深的感情,含蓄且暧昧,总是会给别人留下猜想的空间,不是故意,只是没有亲身经历过,是不会懂得的感受,如此而已。
小时候就很喜欢槭树,只是那时不懂,常常把它唤作枫,犹记得那年于香山拾获的叶子,保存了好久,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槭树,那一片片耀眼的红,看起来就是暖暖甜甜,很幸福的味道。若是真的可以住在院子里种满槭树的房子里,想必一定是快乐的日子。后来才知道,槭树区别于枫树的地方就是它的叶片是两两相对而生,且叶落较慢,所以才会整株红红的,异常漂亮。
以前,我喜欢在心烦的时候读这本书,借书中的平淡无奇来弥补急于看到结果的心,在作者一个个真实的境遇中比较,告诉自己一切都会安好,该来的总会来,于是,我耐心等待。在不开心的时候,也会默默地读上一小段,然后闭上眼睛,想像,那真正存在于美丽的槭树下,属于我的家。然而,期待往往是空的,画面编织得再温馨却也比不上那短短一刻中真实的温度,于是,
我渐渐懂得,渐渐失望。我不求什么结果,但我渴望一份安定,平淡而温馨,有根有果,有兴有败,在阳光下切实地存在着,总好过浮萍一只,游离于人世,却总是与风为伍,无意无情。
读《家》的读后感(篇6)
几天前我带着疼痛的心情读完巴金的小说《家》,在某一本语文书的扉页上写了一句话:生活就是一条激越的激流。
在巴金的《家》中,我再次见识了流动的力量和强大,生活并不是悲剧,它是一场搏斗。在《家》中,我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还有他们的选择和反抗,顺从、叛逆、腐化堕落等,从主人公高家三少觉慧,到主线高家大少爷觉新,从鲜明的有压迫就有反抗的三少爷觉慧,到既不满于黑暗的旧制度又逆来顺受的大少爷觉新,把一场激流一般的搏斗摄入了我的思想中,与我的生活就是一条激越的激流重合交织在一起
巴金曾提问:我们生活来做什么?或者说我们为什么要有这生命?并用罗曼罗兰的话题做了回答:为的是来征服它!
从《家》中,我伸出手,结果触碰到了无边的黑暗,但是,正如巴金所说的我并不孤独,并不绝望。我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这生活的激流会永远动荡着,不曾停止,也不能够停止,并且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
我们所有人都一样,活着,就是为着来征服生活的!纵使内心含着爱、恨、欢乐、痛苦,也绝不曾失去信仰:对于生活的信仰。我的生活还不会结束,我也不知道在前面还有什么东西等着我,我只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
读《家》的读后感(篇7)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完美的家。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是我们在风雨中的思念,是冰冷痛苦后的温暖。在那里你可以毫不掩饰地表现自己,真实情感可以与家人分享,不需要再看谁眼色。
家对于不同的人来说,都有着不同的定义。对归家的游子,家是最可靠的港湾;对尚幼的孩子,家是最温暖的小窝;对忙碌的公司职员,家是可以寻求慰籍的地方。家不是财富堆砌起来的空间,它一定是包含着情,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是在读了巴金笔下的《家》后,却让我对于家有了不同的定义和感受。
《家》,中国作家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原篇名为《激流》。家和激流看似是两个完全不相关的概念,但在高府里,激流却是在里头流淌着的。
《家》中主要写了三个迷茫的青年,觉新,觉民,觉慧。他们成长在战火纷飞的年代,却渴望着真正的自由。
大哥觉新,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做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在这个家中,他是懦弱的任人操纵的木人,他曾经流泪向弟弟妹妹说过他在家中的无奈,可到长辈面前,他又是那个屈从孝顺的好孩子。他的生命里似乎永远不会有反抗,他只知道一味地服从,忍耐。最终,他失掉了所有的幸福。他只能守着空空的躯壳,孤独的怅望着世界。
二哥觉民,敢于同祖父对抗,甚至离家出走,是个在家中的逆子,是弟弟觉慧眼中的英雄。他拥有进步思想,但有时不坚定,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表妹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的青睐,可以说,觉民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似乎是个平和的人,却有着旁人不易察觉的痛苦与无奈,他虽不懦弱,却也不敢与祖父对抗,十分地矛盾。因为现实的残酷,他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婢女鸣凤拒婚自尽,只有让梦去洗刷他的痛苦面对虚假的人和物,他实在无法忍受,无法忍受下去,最终选择孤身前往上海。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忧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遇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人民的压榨。
这样厚的书,我刚开始阅读时,觉得有些枯燥,毕竟故事发展很平淡。但最后合上书时,我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里面的故事,若是落在我的头上,我肯定不会有勇气像觉慧那样离开。他是值得赞叹的。
我觉得,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逆来顺受,委曲求全。觉新身上虽然有着很严重的旧观念的束缚。但同时,他又是一个接受了新思想熏染的人,也同情受压制的青年。总之,觉新是一个有着双重性格的悲剧人物,被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
在那个年代,《家》是一部思想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深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
这种觉醒,也适用于现在的青年。无论何时,我们都要保持反抗精神,与腐败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