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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一庭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4

2016年民宗局工作总结范文。

在我们的工作中,有时候会需要我们写总结。在写总结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提升自己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写一次总结,就是在不断进步与学习: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每个人都能创造价值。那么我们自己怎么写出一篇总结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2016年民宗局工作总结范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民宗局xx年工作总结

我单位主管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重点工作:一是招商引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二是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帮扶少数民族村、组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为社会服务,维

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制度、效能、党风廉政等在内的自身建设。具体工作总结

一、学习贯彻落实了市委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市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速开展“五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

二、积极开展了文明创建和“三民”大走访创先争优活动。

三、落实扶持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协调

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少数民族村人均纯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到省、市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四、帮助明南仓湖村大黄回民组建成自来水工程,帮助横山回民村修通生产生活交通循环路。

完成了民族村综合活动室建设,孙郢村民组生产路建设,回民小学操场硬化工程,完成有线电视架设,横山水库渠道改造工程等。

五、妥善调解处置了仓湖教堂和大辛教堂、白沙王教堂、宝龙教堂等内部矛盾,帮助五户教堂从危房中搬出并安置好信徒新的活动场所,加强了寺观教堂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引进招商引资项目2个,完成任务1810万元。

七、参与筹备召开了全市统战宗教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较好的完成了市政协安排的民族宗教工作视察调研活动。

八、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重点加强对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整治力度;

举办了为期20天基督教教职人员业务和法规培训班。

九、确保了民族宗教界重点时段的安全维稳工作,完成了民族、宗教志的编纂工作。

十、及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xx年工作计划

虽然xx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按“追赶跨越”的要求,仍需扎实苦干、创新突破。下一步和明年工作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xx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主线、突出重点,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上台阶,主攻招商引资不动摇。

一、努力完成新的招商引资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全员抓招商不动摇,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二、民族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继续加大服务宣传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民族村组开展调研提供服务,通过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民族发展方面通过跑省跑市努力争取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村、组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和帮助民族村组加快发展,使发展项目实施落实到位。

三、宗教工作方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基督教“两难”问题(即: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处置,依法对宗教事务加强管理。我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各乡镇、办事处均不同程度存在,这些私设聚会点零星分散,由于他们目的不一,没有章法,不仅你争我夺,侵占钱财,蛊惑信众,不接受管理,而且很容易被敌对势力所渗透。面对此项复杂工作我单位克服人员少经费有限的困难,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争取各部门给予通力配合支持建立健全宗教三级管理网络加强管理,使之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宗教活动正确诠释其教规教义使之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委宗教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善始善终落实好创先争优各项目标任务。

五、加强机关效能和勤政廉政建设,积极参与新明城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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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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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矛盾纠纷,大多数都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引起的,管理是否规范不仅直接影响着团体的凝聚力和场所的稳定,也关系着广大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我市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有的矛盾一触即发,相当激烈,广大信教群众要求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并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现将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汇报:

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主要做法及其成绩

近年来,我市各级民宗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

第一,加强财务督导。8月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督导制度,市、县区宗教团体及三一教协会全部成立了财务督导小组,组长由各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和指导。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内部财务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由3-5人懂财务的非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担任,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出纳、场所负责人,具体采购人员列席旁听,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凡是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发票,当场予以纠正。凡经理财小组审核后确定无疑义的票据,加盖审核专用章;凡未经理财小组审核或审核未过关的,不允许其入账。财务督导制度实施二年以来,有效地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管理有了明显的改观。

第二,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建立了财务和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市民宗局出台了《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现金和银行存款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市三一教协会统一印制《市宗教活动场所收入专用收据》三联单,加强对较大宗教活动场收入的监督。

第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财经知识,动员有条件的场所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尽量聘用有会计资职的专业人员担任,对会计科目设置和记帐方法进行规范。基督教堂多年来一直坚持聘用有会计专业资职的人员作为该场所的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内部监督严格,管理规范。市三一教协会也经常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场所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坚持财务收支公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捐赠情况要向信徒群众公开,并接受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我市较大的场所能够做到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一次,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的监督,增加透明度,维护场所的团结稳定。涵江鲤江庙从开始,每年年底在鲤江广场进行年度收支的情况向社会信众公布,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市天主教爱国会每季度向宗教主管部门上报一次财务报表,每半年上报一次《资产负责表》,使宗教主管部门能够经常性地掌握了解场所的财务状况,洞察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帮助纠正和解决。

第五,建立规范财务管理示范点。为了培养财务管理的示范单位,市民宗局每年召开1-2次财务规范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让管理较为规范的场所进行现场经验介绍,让大家进行观摩学习,8月从中挑选涵江鲤江庙、基督教堂、东山祖祠等9个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上报省厅作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通过典型示范引路,达到全面规范管理的目的。

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财务制度不够落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虽然大部分都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但不够健全。有的制度挂在墙上形同虚设,根本不按照制度执行。有的场所负责人随心所欲,自已不带头遵守财务和会计制度,造成管理人员内部闹矛盾,不和谐不团结,造成信教群众对该场所的不信任和强烈不满。由于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特别容易形成教职人员在经手钱款方面独断专行,给宗教活动场所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一个因素。

第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在银行开设户头,仍有相当数量的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和经济收入较多的宗教活动场所仍然以个人的名义在银行存款,存在公款私存的现象。特别是有相当数量佛教场所仍然存在“个人账”和“口袋账”的现象,经济坐收坐支,从来没有建立账目,当家一人说了算。目前仍有部分场所收入不使用各宗教团体统一印制的收入专用发票,收不入账,存在“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现象。有的场所报销仍然没有正式凭据,白条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场所报销发票没有经过会计审核,报销手续不健全,没有经办人、证明人和负责人审批;有的场所大笔开支事前没有研究,审批不按制度规定,没有向信徒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财

务人员业务不够熟悉。我市宗教活动场财务人员多数来自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往往是“兼职”或是“半路改行”,绝大多数没有进行会计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多数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年龄较大,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财会知识较缺乏。在设立账目时,没有按照规范科目设置,相当多的宗教活动场记账方法仍然是以记流水账方式,财务差错不易发现,不易纠正。而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复式记账法,不符合国家财政部关于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能够实行会计聘用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担任的场所位数不多,大多数场所不愿意聘请专业会计人员的现象较为普遍,成为宗教活动场所会计账目不规范、财务管理无法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四,财务监管不够到位。从下半年起,全市的宗教活动场所实行财务督导制度,各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内部管理,设立财务监督小组,但真正发挥的作用不够。虽然财务定期公布,但项目过于笼统,反映不出真实的开支情况,公布成了一种摆设。特别是《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要定期向宗教登记管理机关报送财务报表,目前,大部分宗教场所没有落实到位,游离于外部监管之外。由于监管不到位,这给个别人披着宗教外衣借教敛财的人带来了可乘之机。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认为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自觉遵守和执行财会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是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管理的内容之一;也是宗教活动场所内部事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场所内部的团结;关系到宗教活动能否健康、有序的开展;关系到集体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宗教界乃至社会的安定稳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特别是场所负责人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切实提高加强财务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宗教活动场所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除了要遵守国家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外,同时还要遵守国家的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国家有关会计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因此,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成员特别是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宗教部门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规定、意见。《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对财务规范管理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希望各宗教团体和场所要结合本场所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探索推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关键是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样才能解决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从制度上遏制宗教内部滋生的****。然而,在我市目前要全面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条件还不具备,时机尚未成熟。因此,要在坚持宗教活动场所的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核算单位和监督机制不变的前提下,要积极探索推行财务委托代理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减少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聘请专业会计人员,对辖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收支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协助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财务管理和实施监督。各宗教活动场所自愿向财务代理中心办理委托书,并缴纳少量的代理费用;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自愿接受宗教活动场所的委托。这样既强化会计工作,又节约聘用会计人员成本,是一举二得的大好事。

第三,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根据实际,制定规范的财务制度,形成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为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确立制度上的保证。一要建立内部财务监督机制。规模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召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会议,推选公道正派、懂财务管理的人员,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其他场所应设财务监督员,负责对本场所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监督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二要合理设置岗位和合理划分职责权限。要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形成设置合理、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工作链和监督链。各场所的主要管理人员、会计、出纳的岗位要分开设置,不能交叉兼职,要明确会计员和出纳员的职责,并认真履行,不能相互替代。账、钱、物要分开保管,财务单据、账本、报表要专人保管,工作变动时办好移交。支票与印章也要分离,不能由同一个人保管。三要加强现金管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功德箱(奉献箱)管理,建立开箱清点制度。场所收入的现金,必须及时交出纳人员清点入账,出纳人员应出具收款收据,其他人不得私下接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四要建立实物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当前宗教活动场所受赠实物管理是最为薄弱的,因此各场所要建立健全实物受赠、保管、领用、核销和入账管理制度,做到受赠实物使用有记录,处理有依据,核销有凭证,投入工程建设有固定资产账。要明确固定资产保管、使用人的责任,做到固定资产购置有记账,保管有登记,使用(领用)有记录,核销有手续。

第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要定期向公众及信教群众公开财务信息,实行财务透明化。《宗教事务条例》中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为了打消捐赠者的顾虑和不信任感,宗教活动场所需要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透明化,定期公布活动的绩效,就捐款的使用和结果与捐赠人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各场所应把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在醒目位置设立财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每月公开财务收支和报表,并将每季度的财务报表统一送交所在宗教主管部门备案,自觉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和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公众及信教群众可透过公布的信息了解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状况,由公众及信教群众监督宗教的发展。二是各宗教团体要加强对本宗教各场所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协助政府宗教部门依法对场所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及时堵塞漏洞。真正把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活动纳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保障宗教活动场所集体财产的安全。三是各级宗教事务部门要依法对各宗教活动场所执行《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把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执行不好的或仍然没有执行的场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接受检查监督和及时整改的,要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宗教活动场所场所及其负责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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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总结(民宗局)


篇一: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漾濞彝族自治县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全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民族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呈现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可喜局面,1999年我县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多年来,县民宗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有关宗教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宗教活动正常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县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历届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一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必学内容,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县领导时常关心民族宗教工作,定期不定期听取民宗局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考试、知识竞赛,把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举办培训班进行学习、宣传、教育,使全县各级干部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在全县开展“三基本知识”(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知识)、“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离不开)、“四个维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宣传教育;在全县12所中学、25所小学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设《民族政策常识》、《民族常识》课程,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2004年度受教育学生8000人,教师994人。几年来,共培训各级各类干部5期200余人;召开民族传统节日座谈会10次,参会200余人。四是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及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千方百计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也要靠发展。多年来,县民宗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996年至今,争取民族专项资金500多万元,实施人畜饮水、道路、教育、科技、架设输电线路等项目,帮助民族地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一是解决人畜饮水困难2件,受益1500余人,500余头(只)牲畜;架设输电线路5件,受益1200余人;路、桥4件,受益5000余人;科技培训20期,参训万余人次。二是积极主动与县农业局配合,在全县3镇4乡19个村委会40多个自然村推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工程,推广面积达80%。几年来,共召开现场技术培训会305场次,参训1.6万人次,发出小麦、水稻、玉米指导卡1.1万份,全县累计推广面积近30万亩,累计增加产量900多万千克,产值900多万元。三是长期以来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一直把山区少数民族文教卫生事业发展作为民族工作重点之一来抓。积极向省州民宗部门争取资金,共投资40多万元,帮助解决教育、卫生方面的困难。四是重视民族文化的发展和搜集整理工作,编辑了《漾濞民间文学选(第一集)》,整理出版了《云南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料卷)》,并经常与文化、体育等部门合作组织开展民族文艺体育活动,使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歌舞活动广为普及。其中,传统的民族射弩比赛,历年都有优秀选手被选拔参加州省乃至国家级的运动会比赛。漾濞的射弩选手一直是大理州民族射弩队的主力,在历届省州民运会上夺金挂银摘铜,创造优异成绩,为家乡民族争得了荣誉;五是注重宗教工作,加强对场所的管理,在认真贯彻“四句话”的同时积极帮助场所改善环境,开展正常活动。 三、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工作,

建立健全县、乡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人民政府联系分管领导兼任领导组长、副组长,每年都要层层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狠抓落实。一是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民族团结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逐一落实;三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在哪里发生就在哪里解决的原则,不把不是民族问题的事往民族问题上拉,不把不是宗教问题的事扯到宗教问题上,不把问题扩大化;四是充分相信和依靠基层组织,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五是注意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伤害民族感情和对宗教的感情;六是重视平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各族人民学法知法守法,并经常与民族宗教界人士交心谈心,建立友好感情;七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的创建活动,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以点带面,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多年来,全县没有发生过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纠纷和矛盾。 四、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 长期以来,我县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将其视为做好彝县工作的关键,县民宗局积极配合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迈出了很大的步伐,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同志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目前,全县共有干部86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714人,占82%。处级干部(包括下派挂职)4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5人,占63%,科级领导干部29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21人,占75%。

篇二:县市(局)党建工作总结

**市**局党建工作总结

**年在市直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局党组、党支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优质服务为主题,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个重点,抓住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这个契机,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完成以**服务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强化责任落实,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党组、党支部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成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健全了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科学设定目标体系,层层分解,细化量化,责任到人,严格考核,逐项兑现。形成了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构建起了上下同心共抓党建成的良好运行机制。

二、强化组织建设,构筑坚强的战斗堡垒

局党组始终坚持以抓好组织建设为龙头,充分发挥好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班子及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 - 1 -

力,形成合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建立和完善党组的内部议事、决策机制、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凡涉及人事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决策,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按规定程序运作,形成了民主、和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团结协作原则。

班子成员团结协作,讲党性、讲原则、顾大局、识大体,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各司其责,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政令畅通;坚持在思想上时时事事出于公心,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组织,诚恳待人,坦诚相见,互相尊重,谋事不谋人;坚持在感情上讲同志情,相互关心,互相体谅,加强理解和信任;坚持在工作上发挥个人特长,互相支持,搞好协调,相互配合补台不拆台。为了避免在工作中产生不团结因素,领导班子思想上常沟通,工作上常商量,遇事常提醒,批评与自我批评常开展,做到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有效地杜绝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推诿扯皮、个人独断专行和班子软弱涣散的现象,形成了党委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 2 -

(三)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

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以“坚持科学发展、执政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第十次、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主题,认真找准和解决好个人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领导班子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疏理归纳出了突出问题,剖析出了原因,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班子成员达到了统一思想、解决问题的目的。

(四)坚持定期谈心谈话制度

局党组书记坚持与每位领导成员、县级干部及部分干部职工谈心,班子成员坚持与分管科室干部职工谈心。通过开展谈心活动,随时了解思想动态,发现矛盾和问题,及时引导解决。从而达到了促进沟通、加深了解、增强团结、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坚持定期走访老党员制度

对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始终做到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待遇上落实,充分发挥老同志在为****事业发展发挥余热,把党的老干部政策,切实落实到实处,使退休的老干部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安度好晚年。根据他们的生活 - 3 -

实际,局领导坚持定期走访老党员,及时看望生病的老党员,给他们送去关怀和温暖;在“七、一”、“十、一”、老人节,中秋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进行走访、召开座谈会,向他们通报全局的工作,征求他们对**局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统一为老干部征订了《**日报》、《晚霞》等报刊杂志,并将有关刊物派专人及时送到他们手中,让其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关心党的事业,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抓制度完善,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形成生动活泼的党内政治生活。

二是修订完善了离退休党员和预备党员及后进党员管理的十多项党建工作制度,使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认真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党支部成员深入群众内部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党建工作中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四是为进一步搞好党建调研和信息,共投递党建信息12篇,党建理论文章6篇。

四、抓载体建设,完成党建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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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抓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立足**工作实际,从日常工作做起,把发挥党员作用落实到每项日常工作中。

一是发挥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要求党员认真带头,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的良好职业操守和道德风尚。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活动,从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环境卫生、内部管理、职业道德等方面积极投身文明单位和文明岗位创建活动,维护良好的干部作风和机关形象。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暨市级机关职工运动会” 、“冬季长跑”、“市直工委第17届迎春登山”活动等,并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局两个文明建设活动取得新成效,继续保持市级文明标兵、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级十佳卫生先进单位等称号。

二是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坚持不懈开展“三会一课”,严格按制度要求完成了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正常活动,要求每位党员立足本职工作,以“我的本职工作做好了吗?”为题,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并自觉加以整改;要求全体党员切实履行“学习提高,爱岗敬业,守法诚信,优质服务,做到接手的工作尽最大努力,出手的工作展示最高水平”的承诺,营造党员干部自我加压、强化理论学习、提升业务技能的良好风尚;推选先进典型,继续坚持在党员队 - 5 -


2014年民宗局工作总结范文


民宗局XX年工作总结

我单位主管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重点工作:一是招商引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二是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帮扶少数民族村、组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为社会服务,维
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制度、效能、党风廉政等在内的自身建设。具体工作总结

一、学习贯彻落实了市委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市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速开展“五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

二、积极开展了文明创建和“三民”大走访创先争优活动。

三、落实扶持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协调

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少数民族村人均纯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到省、市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四、帮助明南仓湖村大黄回民组建成自来水工程,帮助横山回民村修通生产生活交通循环路。

完成了民族村综合活动室建设,孙郢村民组生产路建设,回民小学操场硬化工程,完成有线电视架设,横山水库渠道改造工程等。

五、妥善调解处置了仓湖教堂和大辛教堂、白沙王教堂、宝龙教堂等内部矛盾,帮助五户教堂从危房中搬出并安置好信徒新的活动场所,加强了寺观教堂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引进招商引资项目2个,完成任务1810万元。

七、参与筹备召开了全市统战宗教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较好的完成了市政协安排的民族宗教工作视察调研活动。

八、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重点加强对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整治力度;

举办了为期20天基督教教职人员业务和法规培训班。

九、确保了民族宗教界重点时段的安全维稳工作,完成了民族、宗教志的编纂工作。

十、及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XX年工作计划

虽然XX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按“追赶跨越”的要求,仍需扎实苦干、创新突破。下一步和明年工作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xx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主线、突出重点,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上台阶,主攻招商引资不动摇。

一、努力完成新的招商引资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全员抓招商不动摇,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二、民族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继续加大服务宣传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民族村组开展调研提供服务,通过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民族发展方面通过跑省跑市努力争取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村、组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和帮助民族村组加快发展,使发展项目实施落实到位。

三、宗教工作方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基督教“两难”问题(即: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处置,依法对宗教事务加强管理。我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各乡镇、办事处均不同程度存在,这些私设聚会点零星分散,由于他们目的不一,没有章法,不仅你争我夺,侵占钱财,蛊惑信众,不接受管理,而且很容易被敌对势力所渗透。面对此项复杂工作我单位克服人员少经费有限的困难,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争取各部门给予通力配合支持建立健全宗教三级管理网络加强管理,使之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宗教活动正确诠释其教规教义使之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委宗教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善始善终落实好创先争优各项目标任务。

五、加强机关效能和勤政廉政建设,积极参与新明城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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