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本事读后感9篇。
以下是由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你精心整理的关于“本事读后感”的最新范文,您或许也被作品的内容所赞叹。 透过读后感分享您对书籍的新思考,让我们一起探索冠军的足迹挑战阅读的极限和智慧!
本事读后感 篇1
4总有一股力量让我怦然心动;
总有一股力量驱使我不断追求;
总有一股力量让我精神抖擞;
海德世工作九载,从《致加西亚的信》到《忠诚胜于本事》,“海纳百川,德行天下,世界共融”的企业精神及“育人”文化终将我内心这股力量启动。汇聚。无价,无敌,这股力量就是忠诚的力量!
感激公司给予我如此珍贵的机会阅读《忠诚胜于本事》这本难得的好书。细品之,书中对“忠诚”的诠释和阐述在我的心里产生了共鸣,那些以往在我职业生涯各阶段给予过我帮忙与影响的良师益友更是历历在目!
当我是员工时,忠诚从师傅学起!
进公司时,身边有一群师傅:邓德蓉。汤秀兰。许凤玉。罗小线。向雄。岁月辗转,而今,他们中有的早已退休;有的被公司反聘还在为公司奉献。与他们共事的日子里,我学到了每一天早上必须提前30分钟准时到岗对自我负责的设备进行点检及5S维护;从不敢忘记每一位师傅对我讲过的这样一句话:“鱼儿呀,公司发展到此刻不容易,在推拉索组工作更是机会,该岗的前辈们都获得了升职,你也要努力呀!”也是从此时起,我有了工作目标及事业愿景!从他们身上我看到和记住了:“付出越多,机会越多”!
当我是组长时,忠诚从马主任和周总监学起!
初涉管理,我什么都不懂,可是在我身边却总是有一个人来给予我帮忙与指导,他就是我的启蒙领导---马毅主任。他总是能毫无保留的将他的所知所感与我分享,让我尽量少走弯路;他老是能指出我提交的每份资料或表格的问题,让我快速提升;他老是比我还晚下班。之后我才明白从这些细节中他在让我体会:“与同事互相扶持”!
当我还在日本研修期间,马主任因为车间质量问题频发被免职,当我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很是惊讶与惋惜。可是在与他通话时感受到的却是:“忠诚者敢于承担职责”!
说到担任制造组长期间,有一人对我的影响不得不提,她就是当时的周定蓉总监!一个已经退休被公司反聘的老领导,她能够在我们加班期间给我上零件;她能够带病在我因首次赴日演讲失败而失落决定离职时专程到我住处进行沟通并苦口婆心告诫我:“不要频繁地跳槽”。是她让我明白了:“因为忠诚,剩者为王”。
当我是职能人员时,忠诚从姚部长学起!
在部门及公司领导的栽培下我从组长调整为职能人员,这对我而言无疑是机遇,可是当时的我更多的是担心与略显不够自信,可是姚部长用她的亲身经历告诉了我:“如果你在每个岗位都能努力获得周围的人的认可,那么你就是成功的,以后的机会也就变成理所当然。”所以她教会了我:“今日的努力是为了将来的发展”。
他们都是我的兄长或领导,可是他们更象我的导师。他们中有的并没有很高的文化;也没有很强的语言表达本事;可是从他们嘴里和身上从来听不见或看不见反映公司不好的行为,从他们身上都能感受到一个特质--归属感!
9年海德世就职生涯,在一步一步的脚印中,我不断领悟了前辈们创业的艰难,也亲身经历和见证了成长的喜悦!而我也正是在这种气氛中感受海德世的深刻内涵,感受她对工作的执着,感受她对生活的热爱,感受她对社会的职责,更感受到企业在我生病期间给予的温暖……让我每一天都收获了实实在在的人生光阴。我为自我融入这样的团体感到幸福。所以,在前辈们的感染下,我也找到了归属感!
然而,当前我们公司有一些具有相当文化程度的青年,热衷于当网虫,上班期间也沉湎于手机上网聊天、游戏等。从不愿与身边同事进行工作上的交流。与其进行沟通,很多人说:“社会节奏紧张、压力过大造成的”。但我认为这正是因为找不到归属感,而处于自我迷失之中。
而今,我已是一名老员工,忠诚这道人们心中最美的风景线除了去向往与追求外,更应当由自我去传承,去感染接下来的人。因为海德世从来没有小看我们,平台时时在搭建,机会就在眼前;海德世时时刻刻关心着我们,“锐意进取,学习成长,立志成为精英脊梁”正是她对我们的深切召唤。
所以,结合近期自我学习的另一本书《每一天学点管理学》,我将秉承忠诚的品质带领自我的团队,让每一位员工能在此中找到归属感:
首先,认真“消化”公司及部门的十二。五规划,并定期以各种形式向员工进行传达。因为个人的未来性是赋予员工归属感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都会注重自我未来价值的提升和发展。
其次,定期与员工沟通,注重了解每个员工的兴趣。因为兴趣是最好的教师,有兴趣才能自觉自愿地去学习,这样才能做好自我想做的事情。
然后,自身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与提升。因为个人的重要感在归属感的营造中是十分的重要的一点。我将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素质,让别人信服。员工有了归属感,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他们的潜能,员工才会忠诚的把公司当成自我的家一样看待。
朋友们,《忠诚胜于本事》告诉了我们忠诚与工作生活的深层关系,也让我们从前辈身上明白了忠诚其实离自我并不远。
作为成长,海德世是我们的沃土;
作为发展,海德世是我们的舞台;
因为,只要忠诚敬业,不论身居任何位置,完美前景将永远与你我同行!
忠诚胜于本事的最新读后感800字
本事读后感 篇2
乍一看到《职责胜于本事》的书名,便得到心灵上的认同。是啊,对于我们来说,无论是领导还是平民,无论身在操作岗还是管理岗,或许存在本事高低的不一样,可是能够具有同一样高度的职责感!在我看来,这是作为一个身在职场上工作着的人的首要素质,是必须具备的,这是一种态度,一种对待工作应有的态度。而看完全书,让我对“职责”二字的含义有了更深的领悟。
跟身边的同事、朋友聊天发现,很多人对自我所从事的工作并不满意。对我们来说,大多数人是当初无目的地选择了自我不甚了解的学校和专业,尔后又被动地理解了组织的工作安排,而等自我真正发现了兴趣所在后,那份心仪的工作已经远远离开,终究成为了一个不可触及的梦。所以,在许多人看来,是工作选择了自我,而不是自我根据兴趣和意愿去选择工作。在必须程度上,工作只是谋生的一种方式。而我认为,不管是以一种何样的心态来到这个岗位,也不管是否对自我的工作有兴趣,只要是自我的工作,就应当责无旁贷地去完成,且完成好,这是自我的职责。换句话说,这本身就是自我分内的事情。
什么是职责?我以往的理解是:职责当然是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可是认真负责标准是什么,没有仔细琢磨过。而看过这本书后,发现自我对“职责”二字的理解还是偏颇或浅薄。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例子是两个青年去非洲某岛推销公司生产的皮鞋。在我看来,第一个青年也是有职责感的,虽然没有推销出去,但他也尽力去完成了自我的工作,而看了第二个青年的做法让我更深刻的认识到职责的含义,他不但尽了力并且还尽了心,他正视现实,勤于动脑,着手完成工作,不强调理由,将任务进行到底,最终成功到达了目的。有人说这是因为第二个青年更有本事,我理解这是基于本事之上的职责感,是更深层次的职责感,对一个企业来说也是员工最可贵的品质。这让我学到:职责是对自我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职责是对自我工作的出色完成,职责是忘我的坚守,职责是人性的代价,职责是一种使命!
尽职尽责看似简单,可是要年复一年的做好作细每一件事也并不简单。最近高中同学聚会说了这样一件事,同学甲目前在塘沽开发区做了一家公司的老总,将一家200多人公司打理的有模有样,同学乙毕业十多年也在不断的打拼,做过公司的中层管理者却成绩平平,开过自我的小公司但最终赔得一塌糊涂,几乎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无奈之下,同学乙找到同学甲,相求谋一职位。同学甲在与乙交谈了两个小时后,最终收留了他。同学们都认为甲够义气,没忘同学一场,甲却说:我用人必须要有他可用的一面,在两个小时的交谈中,我发现他的失败在于他的管理本事弱,且好高鹜远,但从他做过的一些工作中能看出他还是一个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我给他的这份工作是最普通的工作,让他从基础做起,做好最基础的工作,在基础的工作中锻炼他的本事。是的,书中也这样告诉我们:脚踏实地,勤奋苦干,尽职尽责,工作无小事。我们每个人做的工作,有很多看似都是一些小事,把每件小事做好,体现的才是职责感,而仅有具备了职责感的人,才能铸造完美的细节。就像今年公司的三会,大家的分工都是一个或几个零星的小片段,而正是有了每个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超前研究、踏实工作,把每个小事当成大事来策划,最终才能环环相扣,整体和谐顺畅。
说到尽职尽责,还让我想起了对迪士尼的完美印象,在那里敬业精神无处不在,即便是在离开后仍心存感动,依依不舍。无论是盛大游行时每个人物夸张到位的表情,偶像明星身着厚重的衣服顶着近40度的酷暑却仍与游人欢乐顽皮地合影,还是霏霏细雨过后清洁工人立刻就擦干的座椅,舞台剧道具中数以万计的小灯泡竟然无一损坏的完美,都让我们感受到了职责所展现出来的璀璨光芒。正是有了每一个员工对自我岗位的尽职尽责,才成就了迪士尼的完美声誉。让我们都来承诺:我是100%的承担职责者,我是问题的源头,职责止于我!
初读《职责胜于本事》,让我有了以上初浅体会,让我对职责的含义有了更深的理解,有机会会多读几遍的,也许会有更多的收获!
本事读后感 篇3
这篇洋洋洒洒数万字的文章使我明白了忠诚的重要性,同时也学到了许多人生的道理。在书中作者谈到了许多方法,今后要去加以应用。我坚信忠诚在一个企业中的重要性,本事固然重要,但在忠诚面前就要处于次要地位了,很欣赏秦工国际的员工守则——忠诚第一,本事第二,守纪第三,方法第四,态度第五,礼仪第六。要明白一个良好的守则能够使一个团队坚持团结,增强企业员工之间的凝聚力。
我认为忠诚是相对而言的。从一方面来说,忠诚是人性中不可缺少的元素。无论是人际交往中,还是在个人信仰中。大到国家小到群体中的个人都需要忠诚。因为对国家忠诚了,我们才能抵御外辱,发展民族。因为对团体忠诚了,团体中的每个人才能精诚协作共创佳绩。从古至今许多人因为忠诚所以流芳百世,当然也有些如汪精卫之流因为不忠而遗臭万年。当今国家发展时代,一个企业要立足于激烈竞争的社会中首先必须有一个团结对外的团体。这就需要谈到如何坚持团队团结的问题,如果企业的领导人只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对员工的关心和待遇,那么这个企业是难以持续发展的,在竞争中也会处于下风。忠诚二字说来容易,不是员工来到企业工作就会对企业忠诚的,领导们整天自我花天酒底的,还动不动就对员工横眉瞪眼的,还天天喊着要员工忠诚于企业,这是不可能让员工做到的,这样只会让员工早早离开。相反,如果领导能重视自我和员工之间的关系,主动承担应有的职责,多关心和爱护自我的下属,不断激励员工,帮忙员工解决遇到的困难,和员工打成一片,这样不用说员工也会自觉忠诚于企业,并主动多为企业奉献。最近广受关注的富士康跳楼事件引起人们对富士康对待员工的态度产生怀疑,接二连三的跳楼死人不但对企业造
成了极坏的影响,并且对企业内部的员工产生了对企业忠诚的动摇。所以领导在员工对企业忠诚中必须起到关键的作用。
当然,员工的素质也会影响到对企业的忠诚。一个企业管理再好,对待员工再好,如果他的员工素质低下,只求回报不做付出的话,那么也很难留住人。所以一个企业在招进新员工的时候都要考察他们的素质。素质低的人是很难产生对企业的忠诚的,他们在工作中很难有大的起色,一旦出现外部诱惑他们就抬腿走人。内部员工忠诚的培训是必不可少的,不仅仅需要企业有良好的管理制度,也需要员工自身对企业的认同。
作为员工我们所做的是珍惜拥有,学会感恩。做工作不要只在意自我的薪水问题,要学会付出。赢得老板的信任是忠诚的意义所在,这样你才能有长足的发展。进取主动的去做,哪怕不是自我分内的工作。只要需要到你,就要义无反顾的去。莎士比亚说:"世界是一个大舞台,每个人都扮演着一个重要的主角。"你仅有在自我的平凡的岗位上努力做到最好,创造出价值,才能实现自我的价值,也才能得到别人的肯定,社会的肯定。《圣经》上说:"工作是上天赋予我们的使命。"选择了一份工作就要认真的去对待这份工作,要忠诚于你的选择。另外工作不能呢个只为了薪水,作为刚刚步入职场的新员工,比较高的起点和比较丰厚的薪水固然重要,但你更应当研究的是,你如何才能提高你的本事。因为你所具有的本事和你所能创造的价值,才是你将来能否有更大发展的关键。:本事和经验的积累远比目前薪水的高低更重要,因为它是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最厚重的资本。当然我们再工作中要赢得老板的信任。
从另一方面,我认为忠诚的并不代表盲目服从,愚忠的人是没有前途的。《孙子兵法》有云:"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不止是怕有人假传圣旨,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理解远在千里之外,对战局毫不了解之人的命令,哪怕他是自我的国君,哪怕他十分的英明。道格尔休斯上校以往在一次远征的动员大会上说过:"忠诚不是愚忠,服从不是盲从,假如你的长官错了,你还盲目的忠诚于他,你就是愚昧的人,这样的人没有资格进入海军陆战队。"职员和军人一样,服从命令是天职,可是职员和老板的关系不是封建社会的君臣,而是坐在同一艘大船上,拥有相同方向的协作者。不盲目服从老板命令是每一个职员的职责,是对自我的忠诚,也是对企业这艘大船得以顺利航行的忠诚。所以,忠诚不仅仅是永远都对自我的老板或者是上司说"是",那样不是忠诚,即使是说破天那也只能称得上是愚忠。
在工作中我们处于一个团队之中,需要我们以团队的利益为你自我的利益,坚信团结的重要性,加强团体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增加彼此的信任。这样才能使团队的成员产生忠诚的信仰,关心企业的发展,努力为企业的发展付出自我的一份力量。
另外作为新进入企业的员工,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首先,做事就要一次性把它做好,把第一次当作最好一次来做,珍惜每一个机会,关注每一个细节,不放弃任何一个可疑的地方,检查了再检查,仔细了再仔细,仅有这样才能杜绝错误的发生。其次,要树立个人品牌,提高个人素养。个人的素养,行业内的经历经验,个人的个性等各方面也都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可是总体来说,企业的忠诚度和与之相关的行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占据着最重要的位置,所以必须要坚持自我对企业的忠诚度,就像爱护自我的信用记录一样爱护他,因为这将带给你无可限量的财富。再次,积累你的人脉,。从每一天都在见面的同事开始。与同事之间坚持良好的关系会产生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让你每一天工作时都会感到十分舒适,并且工作效率也会因为大家鼎力合作会十分的高。跟同事的关系搞好了,有一天你离开了此刻服务的公司,你又多了一群行业内的朋友,这会让你的人际关?"以不变应万变"的知识学习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此刻要做的是"以变制变",我们需要每一天都用新的知识和技能来适应和改变着这个瞬息万变的社会。
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融会贯通,加以应用。相信不久的某天我能够在秦工国际实现自我的价值。
本事读后感 篇4
启示之一:职责与本事相比较,职责更重要。
对于“职责胜于本事”这一理念我十分赞同。这是因为职责与本事相比较,职责更重要。如果一个人有强烈的职责意识,他就会努力地去学习,全力以赴地去工作。他会有一种使命感和奉献精神,也会注意不断提升自我的本事。一般来说,这样的人工作肯定比较出色,对单位和社会的贡献也会大一些。相反,如果一个人光有本事而毫无职责心,工作肯定是做不好的。说得极端一点,对一个毫无职责心的人来说,本事越大,对单位和社会的破坏性越大。那些高科技犯罪的人,就是很好例证。这些人本事不可谓不强,可是由于他们对家庭、对社会严重缺乏职责,把本事用错了地方,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相比之下,有一些人虽然本事不那么强,但他们有一颗职责心,他们为单位还能做一些工作,对社会也有一些贡献。我想,一个人不论社会地位高低,本事大小,这都没关系,关键是看你有没有强烈的职责心。当然,如果我们既有强烈的职责心,又有很强的本事,那是最梦想可是了。这也应当成为我们为之努力的方向。
启示之二:必须认清自我的职责。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每一个人都有职责。有些职责是与生俱来的。比如你作为儿子,你有孝敬父母的职责。你成家之后,有养育子女的职责。有些职责是因为工作、朋友而产生。这些职责是每个人推脱不掉的。
我们仅有认清自我的职责,才能明白该如何承担自我的职责。也仅有认清自我的职责,才能明白自我究竟能不能承担职责。当然,并不是要求每个人承担所有的职责。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要求你承担你所能够承担的那部分职责。这就是社会为什么要分工,企业、单位为什么要针对不一样岗位制定不一样的职责。作为一名教师,我们首先必须明确自我的岗位职责,也就是要明白自我应做些什么,这是履行职责的前提。正如一位成功学的大师说过:认清自我在做些什么,就已经完成了一半的职责。
启示之三:让职责成为习惯。
我们只是认清职责还远远不够,我们必须不断增强自我的职责感。因为每个人都有自我的职责,但不等于每个人都有职责感。职责是对任务的一种负责和承担,而职责感则是指一个人对待任务的态度。我们虽然认清了自我的职责,但如果不去很好履行自我的职责,那也是白搭。所以我们不仅仅要认清自我的职责,还要培养自我的职责意识,要有强烈的职责感。我们平时讲爱岗敬业,其实敬业是一重职责精神的体现,是对职责的一种升华。我们过去讲对待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所要体现的就是这种职责精神。我们要让这种精神成为自动自发,变成我们生活、工作中的习惯。俗话说得好,习惯成自然。我们要把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态度当成人渴了要喝水,饿了要吃饭,困了要睡觉一样,再自然可是的事。这应是我们追求的最高境界。
本事读后感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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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吴燕
鲁迅先生说:“地上没有路。如果有更多的人走路,它就会便成一条路。“一个人没有能力。如果他做得更多,他就有能力。本事是干出来的。
《本事是干出来的》这本书中讲到"说的好不如做的好,想的好不如干的好。“很多单位不愿意聘用我们这些刚走出校园、即将进入职场的人。他们对我们的评价是,他们只会说话,没有实际经验。
事实也的确如此。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一个道理:没有实践经验不可怕,只要你学好本领,认真做事,你还是可以做好的。
进入枣林湾工作已经半年了,在刚开始做融资的时候,是一窍不通,到现在在领导的带领下,已经大致了解了与银行谈融资的流程,但仅仅是流程而已,对具体的技巧还是不懂的,可是我相信只要我努力学习,以积极的心态对待融资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总有一天正如书中所言"用积极的心态面对工作中的磨练,才能折腾出一番事业"。
我接手现金会计工作已经三个月了。自从我在学校学习会计以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我基本上掌握了会计的基本方法。理论联系实际很容易做好。可是这样是远远不够的,做一行就要精一行,我还要不断琢磨怎样做才能做的更好,更加省力;怎样才能提高效率。
正如"能干固然重要,但我们还必须思考怎样干才会有成效,还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方法。"
现在公园要求我们每周写一个计划,这样我们就可以找到合适的方法来完成计划,实现我们的目标。这样在为园区做贡献的同时,也能成长自己,提升自己。就像书中所说的"成全别人,成长自己"。
从这本书中我还学到了别的知识。任何一个人在单位中随时都有被炒的可能,也随时都有从一个"小肉鸡"变成"金凤凰"的可能,关键是看你怎么面对工作中遇到的挫折,恰逢机遇时是否能恰时的抓住。
一个人在职业生涯中想要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和处事不乱、豁达开朗的胸襟和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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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读后感 篇6
《本事读后感》是一本富有启发和感悟的书籍。作者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剖析了“本事”的概念,并通过一系列生动的例子和故事,向读者传递了深刻的思考和启示。在阅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深受触动,也产生了不少的思考。
本书对“本事”的定义给了我全新的认识。在我以前的认知中,本事通常与才华和技能有关,是一种特长或者特别突出的能力。作者在书中提出了更加广阔和深入的理解。他认为,“本事”不仅仅是拥有某种特殊能力,更重要的是如何将这种能力应用于实际生活中。他强调了“本事”的实践性和实用性,认为只有把才能转化为实际行动,才能真正成为能够带来改变和影响的“本事”。
本书通过一系列的案例向读者展示了不同类型的“本事”。从人际交往到领导能力,从专业技能到解决问题的能力,作者列举了许多不同方面的“本事”。这让我深思,我们通常只注重自己擅长的领域,却很容易忽视其他方面的发展。通过阅读本书,我开始明白,要想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我们需要努力提升各种不同的“本事”,而不仅仅是在某一个领域里出类拔萃。
本书还强调了“本事”的培养和提升需要付出持续的努力。作者认为,拥有“本事”是一种积累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学习、实践和反思。他列举了一些习惯和方法,帮助读者更有效地提升自己的“本事”。例如,良好的时间管理、阅读广泛的书籍、保持身心健康等。通过这些实用的建议,我开始明白,“本事”的培养需要自律和坚持,只有付出持久的努力,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本书还通过一些鲜活的故事和案例,向读者传递了关于人生和成长的智慧。这些故事让我更加深刻地明白,真正的“本事”不仅仅局限于能力的提升,更应该关注于人性的修养和道德的追求。只有在成为一个真正有价值的人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发挥自己的“本事”,服务社会,创造更大的成就。
通过阅读《本事读后感》,我收获了很多。这本书让我重新审视了“本事”的概念,拓宽了我的视野,并且给了我许多有益的思考和启示。我意识到,提升自己的“本事”是一个终身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同时,我也明白了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的重要性,只有在品德和能力的双重提升下,我们才能真正成为一个有影响力的人,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事读后感》是一本富有智慧和启发的书籍。通过丰富的例子和深入的思考,作者向读者传递了关于“本事”的重要性和培养方法。这本书不仅帮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更让我明白了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的真正含义。我将把这本书的智慧应用于自己的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本事”,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本事读后感 篇7
近期,读了新疆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范建生总经理为员工推荐的《本事是干出来的》一书感触很多,收获颇丰。书中提到的一些现代思想、一些成功的例子、一些深刻的原则、词语和句子深深地扎进了我的心。
书中讲到:“说得好不如做得好,想得好不如干得好。”的确,我们年轻人刚进单位总喜欢夸夸其谈,把工作方法说的很美,实践起来就会发现很难;我们有很多的想法,想象着能把工作干得很好,可是接收后发现根本不是想象的那样,里面困难重重。
要想干好本事,就要踏踏实实去学本事,认认真真去干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干出自己的本事。
书中讲到:“能干固然重要,但我们,还必须思考怎么干才会有成效,还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方法。”我们新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干了一段时间后,掌握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在理论结合实际的情况下很容易干好基本的本职工作。
这样也许就会有满足感,和成就感。但这远远不够。在岗位方面,要不断思考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率。在工作中,要树立自己的目标,制定详细的计划,运用适当的方法来实现自己的目标,这样才能在为企业做贡献的同时,成长和提高自己。
书中讲到:“执行很重要,执行的方法更重要,解决问题的过程即是提升能力的过程。”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指令,各种规定。
这些指令和规定有时候会让我们很不舒服,但是又不得不勉强去做,很为难,就会抱怨,就会不加思考的去执行,不管结果好坏。这种实现方法是绝对不可能的。作为员工,我们应该学会在工作中思考,在逆境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运用解决问题的方法,贯彻执行领导的指示和各项规定。
这样就能在执行的思考中不断的发散思维,在执行的方法上不断的探索创新,在完成领导的指令和各种规定时就会在无意中提升自己的本领,在不知不觉中干出了本事。
我认为,在顺应外部经济发展大局的环境中,在公司改革发展的初始阶段,在邮政速递物流这个新的企业里,我这个去年入职的新员工若想让自己成为有本事的人,我就要踏踏实实干工作,勤勤恳恳学本领,扎扎实实蓄能量。在这个过程中,干出本事,奉献企业,实现自我。
本事读后感 篇8
5这几天一向在看《忠诚胜于本事》,经过读此书,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对于步入社会还不长时间的我,的确是一次思想的启迪,工作之前的优秀指导教师。态度决定一切、忠诚赢得回报、忠诚才能敬业、忠诚呼唤职责、忠诚不是奉承、忠诚打造团队、忠诚打动老板、忠诚让自我无可替代系列篇章无不是在讲忠诚。史书记载,古往今来,历代皇帝无不把忠诚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所以,五千年礼貌的中国,才出现了数不胜数的忠良贤才,一段段忠臣佳话传至今日。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企业,忠诚仍然不可缺,并且是企业生存的重要因素之一。现把几点体会总结如下:
一、态度决定一切,态度成就未来。
工作是一种信念,在人的生活中,最能吸引人的力量,最能激发人经久不衰热情的东西就是工作带来的成绩,它就像栏杆一样,让你扶着它走向人生的顶峰。
人的价值就在于工作,如果一个人对工作失去了兴趣,那么他也会对自我的生命失去勇气。人的价值包含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只要我们经过公司供给的良好平台在自我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自我所能做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取得必须的工作成绩,我们才能充分展示自我,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当社会需要你的时候,你才能够有资本、有实力为社会尽自我的微薄之力,实现人生的社会价值,从而使自我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失去对工作的兴趣也即失去对生活的兴趣,没有工作的兴趣,我们每一天只是行尸走肉,没有了思考,只是重复一些机械性的工作。虽躯体犹在,但灵魂全无,最终走向人生错误的轨迹。工作是我们生活的保障,没有工作再好的计划都是空谈。
我们必须清楚工作本身并没有贵贱之分,对待工作的态度却有高低之别。所以不要抱怨自我的工作不好,条件差、待遇低、人际关系不好处理等。若是工作环境这一客观因素无法改变,我们何不改变自身工作态度呢?没有条件,我们就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只是一味的抱怨,而不是尝试着去做,不去采取行动,我们怎能明白不可行呢?做,才有可能,才会有期望,新的奇迹才可能出现;不做,连一点可能都不谈上。只要我们认真负责,干一行爱一行,任何人都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
许多人之所以无法成功,不是因为自身本事不够,不是因为领导没有慧眼,不懂赏识,而是他对待工作的态度有问题。,每一位员工都应端正自我的态度,珍惜自我的工作。我们必须认识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上攀登,是到达事业顶峰的唯一途径。
二、对工作机会心存感恩,珍惜眼前拥有。
对于这一点,我感触很深。虽然我是去年毕业,由于参加研究生考试,并没有多少相关外贸经验,所以对这次的机会十分的珍惜。当时和我一齐来的同事,此刻就剩我自我。他们由于不一样的原因,先后离开了公司。可是,他们和我不一样,他们都已经工作了好几年,有了必须的工作经验,要求相应的也比我高很多。而我还只是一张白纸,上头还没有留有任何的痕迹。我只想找一个能够发挥自我的工作平台,经过这一平台,认真工作,发挥自身本事,实现自身价值。
刚进公司时,公司恰好处于过渡期。我并没有机会参加公司培训,而是当起了装修工。当时我就认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劳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当然这也是对我工作的考验,对我毅力的磨炼。所以必须要做好领导交代的每一件事,一次考验就是一种工作机会的体现;一次考验就是工作细节的体现;一次考验也是一种历练。虽然当时工作很辛苦,可是自我并没有任何的怨言,粉刷墙壁时,就一心想着,将来这就是我的办公室,我工作的地方,我的家。必须要把它干好,粉刷的干干净净。
我们干每一件事,都不是徒劳的,只要我们认真思考自我做的每一件事。我们都能从中学到一些东西,总结一些经验。没有思考的大脑就是一个空壳,勤于思考,开动脑筋,才能不断增长自身智慧,提高自身修养。
经过粉刷墙壁我体会到:
第一、不论我们干什么、做什么事,既然做了,就要尽自我所能认真做好,而不是马马虎虎,糊弄过去就了事。虽然我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可是,我会尽自我所能追求完美。
第二、好的习惯是在我们每一天的工作生活中逐渐养成的,而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我们在工作中认真积累,仔细体会。比如在上学期间,教师总是要求我们在平时要认真把字体写好,以便考试时,获得更好的成绩。可是,我们总是不当回事,片面的认为考试时写好不就行了吗?殊不知,考试时由于紧张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平时相比,我们的字体会更差。依此类推,举一反三,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做一些事情的时候,何尝又不是这样呢?我必须要在平时养成良好的生活工作习惯,注重生活的细节,不断提升自身修养。
总之,对工作心存感恩,这样你才会努力工作,你才会越来越出色。
三、甩掉拖延,即刻启程。
拖延是对人生的挥霍。因为在明天复明天的拖延中,岁月会不知不觉的流逝,到老的时候,你也许会发现自我到头来一事无成,到那时后悔已晚。
一个人如果做什么事都拖拖拉拉,久而久之就会变成习惯性拖延,做什么事都喜欢往后拖,喜欢找借口。这样的习惯不仅仅会使人变得越来越懒惰,时间长了还会使人软弱无能,整个人的精神面貌也会变得呆头呆脑,反应迟钝,思维僵化。这样必然会破坏一个人的思考力、创造力、竞争力、使人的上进心和斗志受到挫败。时间长了,领导也会怀疑这种人的工作本事和内在品质。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们早晨起床的时候,闹钟响了,大多数人都是关掉闹钟,给自我说再睡五分钟、再睡十分钟。可是结果呢,我们睡得一点都不踏实,担心早晨赶不上公交车,上班迟到被扣钱,结果睡眠质量大大降低,耗费很多的心力。其实,多睡五分钟、十分钟又能够怎样呢!还不如按时起床,用那五分钟、十分钟舒展一下筋骨,做一下早操,让自我精力充沛,信心十足。多那几分钟我们可能就能够安心吃个早餐,不会为了赶那辆公交车匆匆忙忙的闯红灯,结果就会减少一次交通事故;我们就若能够早到公司几分钟,上班之前打开电脑查看邮件,浏览一下新闻网页,做一下今日的工作安排,上班时我们就会有条不紊,井然有序。若是急急忙忙,甚至迟到,被老板碰到,我们平时留下的良好形象,就会在老板的心目中大打折扣,至少他会这样认为你不是一个按时上班的好员工。这种无形的资本也许我们很少注意,甚至是忽略、不以为然。可是,久而久之若是养成不按时上班的习惯,将来接触客户时,我们就可能出差错,丢掉一笔大的订单,到时后悔却已晚矣!所以不管做什么事,在什么样的岗位,都不要养成拖拉的习惯,习惯成自然,到时不好的习惯很难改正。
我们做事情时,千万不要拖拖拉拉,尤其是干外贸,更应当干脆果断,办事利落,而不是犹犹豫豫,拖拉半天,否则再好的客户,也会被你丢掉。
解决拖延的唯一办法,就是即刻行动。,骑着一辆脚踏车,不是坚持平衡向前进,就是翻覆在地。比如办一些必须要做的事情时,再往后拖也必须你自我亲自去做,拖延一分钟,你就得多想这件事一分钟。做好每一天的工作计划,尽自我所能及时做好应急的事情,做其他事情时你才不会慌慌张张,手忙脚乱。当你变拖延为立即行动时,你会发现,自我的处境正在发生着变化。要想工作有效率,工作有效益,即刻行动,说不定下一个机会就是你的。
四、不要给自我的工作设限。
作为一名刚步入工作岗位不久的员工来说,工作是增长我们知识技能和经验的最好途径。其实工作无所谓分内分外,我们完全可把这些工作当做一次次学习的机会。在企业中,有些员工,尤其是刚步入社会的新员工,总是将工作界限划分的很清楚,认为仅有将自我分内的工作做好就能够了,多做一点要求报酬,否则就觉得自我出亏了。殊不知,这正是将一个个提高自我本事的机会推掉了,这样不仅仅阻碍自我本事的提高,时间长了还会让老板们失去对你的信任。
其实,分外的工作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考验,如果你能做出出人意料的成绩,这就是你本事的体现。正是这些分外的工作让你有了更大的表演舞台,让你有机会把自我的才华表现出来。,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给自我设限,因为工作本无分内分外之说。
世界就是一个大舞台,每一个人都扮演着一个重要的主角,仅有在自我平凡的岗位上努力做到最好,创造出价值,才能实现自我的价值,也才能得到别人的肯定,社会的肯定,实现社会价值。
作为一名外贸新手,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踏踏实实做事,即使我才智平庸,也会在不断的磨练中不断提升自我。
本事读后感 篇9
最近阅读了《职责胜于本事》一书,颇有感悟,书中以很多真实生动的企业案例、名人故事和寓言警句,形象地阐述了职责的深刻内涵,职责与本事的内在联系和辩证关系,以及职责对个人品质、人生轨迹、单位和社会发展所起到的作用和影响力。确实是一本激励人们勇于承担职责、走向成功的好书。现将自我的个人感受与大家交流一下:
1、职责就是使命。职责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它伴随着每一个生命的始终。爱默生说:“职责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它是一种伟大的品格,在所有价值中它处于最高位置。”人一旦有了职责意识,他在工作中就会有一种使命感,这种使命感会自然地转化为一种动力、一种信念,让他在困难时能够坚持,在成功时坚持冷静,在绝望时懂得不放弃,因为他的努力和坚持不仅仅是为了自我,还为了别人。正是这份职责、这份使命感让人勇敢和坚强,相互理解和关怀,相互承担职责。所以一个人无论他从事什么工作的,只要他热爱自我的工作,勇于承担职责,有强烈的使命感,全身心地投入,他就会取得成功,获得尊重,否则他将碌碌无为,一事无成。一个缺乏职责感的人,不仅仅会失去社会对他的基本认可,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与尊重,甚至会失去自身的立命之本——信誉和尊严。没有做不好的工作,仅有不负职责的人,放弃了自我对这个社会的职责,就意味着放弃了自我在这个社会上更好的生存机会。古今中外,因不负职责、失职渎职而产生的血泪教训举不胜举,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他们多承担起一分职责,对自我的使命多一分忠诚,惨剧就不会发生,生命就得以延续,自我也不会锒铛入狱。所以说职责就是对使命的忠诚和信守
,就是忘我的坚守,就是人性的升华。
2、职责激发潜能。神奇的“奥芝法则”告诉我们,达成所追求目标的力量,其实就在自我身上。事实上每个人本身都有本事来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世界上最愚蠢的事情就是推卸自我眼前的职责。每一个有职责感的人在工作中都应当进取主动、创造性地做事,这样才能激发自身的潜能,提高学习热情,工作活力和创造力。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工作中饰演不一样的主角,无论担任何种职务,做什么样的事情,他都不仅仅对自我负有职责,也对他人、对社会负有职责,这是社会法则、也是道德法则。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一是要清醒、明确地认识到自我的职责,履行好自我的职责,发挥出自我的潜能,努力克服困难完成自我的工作,这是社会对自我的认同,也是对自我本事的肯定;二是要做到使自我团队内的其他成员也认识到各自的职责,清楚各自的职责,变被动为主动进取地工作;三是当遇到困难时,协心齐力共同去克服,而不是找借口退缩,大家都能享受到工作的乐趣,取得成绩的欢乐。在充满挫折的人生道路上我们要应对现实,勇于负责,凝聚力量,激发潜能,仅有这样,工作就会更有乐趣,事业就会走向成功,未来就会更加光明。
3、职责体此刻细节中。细节无处不在,“做大事而不拘小节”,是许多人一贯的处事态度。不拘小节是一种不负职责的表现,也往往是一种很危险的做法。2003年2月1日,美国“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回到地面途中意外发生爆炸,7名宇航员遇难,举世震惊。事后调查结果证明,罪魁祸首竟只是一小块脱落的隔热瓦,而1月16日起飞升空时,美国宇航局的高速相机纪录了隔热瓦击中航天飞机隔热系统的过程,却没有人进行危险性分析,提示宇航员进行修复。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细节的错误,导致价值连城航天飞机的毁灭,还有无法用价值衡量的7名宇航员的生命。很多人对于不起眼的细节、不入流的小事看不上眼,然而往往是这些小事和细节,决定了工作的完美、事业的成败,因为我们每个人所做的工作,都是由一件件小事、一个个细节构成的,把每一个细节研究周全,把每一件小事做好,最能体现一个人的职责感,而仅有具备了强烈职责感的人,才会研究细节,注重细节,认真对待工作,铸造完美细节,才能使自我走向成功之路。所以,要履行好自我的职责,做好自我的工作,就要从细节做起。
4、职责成就卓越。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事情我们能够不去做,可是职责要求我们去做,有时职责还要求我们完成一些我们本事很难完成的事情,事实上只要认真对待,尽职尽责,我们会惊讶地发现:我做到了,我成功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职责是一种精神,也是使我们的事业走向卓越的动力之源。作为一个在平凡岗位上工作的人,可能有的人会说,我就干的是最简单的事情,换了谁都能做,有什么职责而言?其实不然,同样简单的事情,用心和不用心、有职责感和无职责感,其结果大相径庭。机遇总是垂青于有所准备的人,有职责感的人。再简单的事情,只要你用心去做,比别人多想一些,多做一些,你就会比别人做的更好。同时,时代也要求我们,必须对自我、对工作、对社会、对别人负责,必须将自我的职责履行得更好、更出色,为了到达这个目标,我们应当自觉激发出自我的潜能,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探索,不断创新,不断提高执行力。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总有一天,你必将会成功,从平凡走向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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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流浪读后感9篇
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想法自然不一样。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心得体会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最新流浪读后感9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流浪读后感 篇1
雷米出生于英国一个世袭的贵族家庭,但他在出生六个月之后,他的叔叔为了霸占侄子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雷米因此失去了亲人的爱。不幸中的万幸,雷米被巴贝兰太太的丈夫——热罗姆捡回了家。巴贝兰太太十分疼爱他,就这样,雷米在养母的疼爱下过了八年。可天不遂人愿,他的养父热罗姆偷偷瞒着巴贝兰太太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就开始和维泰利斯在外流浪。
不久,维泰利斯被冻死了,好心的花农收养了雷米,雷米住了一段时间,花农就遇上了麻烦,无法继续抚养雷米,于是雷米只好继续流浪。可喜的是,在命运的安排下,雷米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父母,和亲人真正地团圆了。
雷米是一位命运坎坷的孩子,他四处流浪漂泊,历经磨难,但他没有被生活的困难所打到,他始终坚持的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矢志不渝的真诚爱心,伴随他闯过了一道一道难关,他就像温暖灿烂的阳光在融化着冰川大山,让所有人为他动容。我被他不怕困难的精神所打动。和雷米相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只要和困难抗争,什么事情都会解决。
流浪读后感 篇2
提起《三毛流浪记》这个故事,相信大家都读过吧!《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讲的是:旧社会中的一个小男孩头上只长着三根头发,名字叫“三毛”。三毛父母早逝、无依无靠,和许许多多与他同病相连的小伙伴过着沿街乞讨、饥寒交迫的生活。三毛是个苦命的孩子,因为穷,他总是受人欺辱。他当过洗头工,做过苦力,甚至无奈之下在垃圾桶里找吃的........三毛是个善良的孩子,他曾经拾到别人狠心丢下的孩子,自己既当爹又当妈地照顾他。三毛是个勇敢的孩子,面临危险他总是第一个挺深而出。
在大雪纷飞的冬天,富人家的小狗都床上了棉袄而三毛却在寒冷的严冬披着捡来的布袋。和他相比,我感到我多么幸福啊!我生活在幸福的家庭,有着关爱我的爸爸妈妈。而三毛却没有家,不能感受到家的温暖;没有父母,不能得到父母的爱。和三毛比起来,我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把父母对我的关爱当一回事儿。我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根本没有设身地为父母想过他们的不容易,可三毛每天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却从来也没有抱怨过,而是更坚强地活着。
读了《三毛流浪记》之后,使我深深体会到今天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这充满温情的和平年代,珍惜每一天的美好时光。
流浪读后感 篇3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400字: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法国著名小说家埃克多·马洛的伟大杰作——《苦儿流浪记》。《苦儿流浪记》是十九世纪情节剧小说的代表作品。故事以生动离奇的情节讲述了一个弃儿——路美的流浪经历,塑造了一个意志坚强的少年形象。读来让人情不自禁为他的遭遇而流泪,我也被他不屈不饶的精神深深打动。
在小说的开头,可爱的路美原本在善良的宝莲养母家过着宁静的生活。虽然是养母,但宝莲妈妈把自己所有的爱豆倾注到了它的身上,把他当成亲生儿子来看待。当她发现路美被狠心的丈夫卖掉后,便发疯地寻找路美,却再也没有找到路美。和路美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地幸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无一天不享受着天伦之乐。而路美呢?他从小父母就不在身边,还要天天跟着师傅到处流浪卖艺,过着饱一顿饥一顿的生活。
我们和他的年纪相仿,却不知珍惜眼前的幸福。成绩不好怨父母,身体不适怨父母,心情不悦怨父母,难道这就是我们该做的吗?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亲情的真谛。《苦儿流浪记》真的很好,有空你真该好好读一下!
流浪读后感 篇4
二胡,是中国传统的乐器之一。它不是激昂的安塞腰鼓,不能在黄土高原上震撼人心;它不是响亮的喇叭,不能在东北的乡村里大起大落……二胡它属于江南,江南也属于二胡。蒙古包、轱轳车、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注定了是马头琴的摇篮,红高粱、信天游、大风起兮尘飞扬的黄土高坡天生就是唢呐的世界,而杨柳岸、乌篷船、小桥流水绕人家的江南则永远便是二胡生生不息的磁场。也正是这样的江南,孕育出了二胡那迷人的忧郁和悲凉。
瞎子阿炳把二胡的忧郁悲凉发挥到了极致,一首首二胡的代表作如《二泉映月》、《病中吟》把心中的不悦都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正是因为心中的不悦,和二胡给演奏家们带来的那种忧郁,使二胡的演奏家们内心变得更加凄凉,才使他们能把二胡的精神和那悲凉的曲风如此细腻的表现出来。带着这种凄凉,演奏家带着他们的二胡四处去寻找,寻找自己的梦想,寻找自己的方向。别人把这寻找的过程称作“流浪”。
这种“流浪”在他人眼里是毫无意义,漫无目的的行走,但演奏家自己不这么认为。他们像鲁迅先生说的一样: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二胡和演奏家把这一观点牢牢的刻在心中,这是怎么抹也抹不去的。他们一定会坚信自己的目标,努力去寻找,即使一生都找不到……
当二胡那悲凉忧郁的旋律传来的时候,一个会欣赏音乐的人就会听到里面的那些无奈、辛酸和沧桑,让人莫名的感到生命的渺小和二胡演奏家心中的那种彻骨的悲伤。这种悲伤随着二胡演奏家的流浪而流浪,闯荡而闯荡,和二胡的演奏家一起走遍了江南,走遍了那柔情似水、如玻璃一般易碎的江南。
一方的水土养一方的人,而一方的人演奏一方的乐器。就这样,才有了黄土高原的腰鼓,东北三省的锣鼓,维美的琵琶,梦幻的古筝,高雅的萨克斯,动感的打击乐和如丝绸般的二胡。器乐是一方水土的精灵,是一盈风情的血脉,更是一个时代一种文化的魂魄。就像柔情的江南受不了激昂的腰鼓,就像厚重的黄土高原不会和高雅的萨克斯产生共鸣,就像西欧的国家也受不了东北的唢呐,而东北的秧歌也不能配合二胡的哀伤……
在江南丝竹中,二胡也许最具有悲剧性格。这种悲剧不知是因了二胡注定属于流浪的本性,还是因了太多流浪灵魂的挥洒。但有些事情失去了才感到珍贵,当我们再也看不到流浪的二胡时,这才发现,其实流浪不仅仅只是一种悲苦一种困顿、一种沧桑一种无奈,流浪更是一种忍耐一种坚韧、一种奋进一种抗争,一种对命运的抗争,对上苍的抗争。这种抗争在常人眼里是不正常的,但只要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这种抗争在历史上有很多很多的例子:如贝多芬,是最伟大的音乐家,但他的耳朵却听不到任何声音;如司马迁写《史记》时,汉武帝对他的迫害;还有……各种各样的例子都说明了这种对命运的抗争并不是像常人眼中那样,是愚蠢的,而是一种大智慧的表现。
流浪是生命另一种鲜活的姿态,而鲜活的姿态是永远都不能消解的。
流浪读后感 篇5
“有一个精灵,漂泊如山春之水,清冷似冬夜之月;有一个精灵,惆怅如初夏细雨,幽怨似深秋桂子……”文章娓娓道来似小桥流水,引入二胡之胜,精灵之孤寂清冷仿佛在我们的心头跳跃,又似一曲二胡萦绕在耳畔。
流浪的二胡是属于诗意绵长的江南的,是属于百姓黎明、俗子凡夫中开放的花,是一个个落魄文人借以慰藉的精神寓所。古有俞伯牙的那具焦尾琴,高山流水般的崇高气节,今有阿炳的《二胡映月》,那汩汩洇漫的是一种无奈、悲凉与沧桑。更是一种对现实的控诉和冷漠人世的不满。一曲二胡,绵长苦涩,流淌其中的,既有悲苦和困顿,更多的,却是忍耐和坚韧,奋进和抗争。二胡,值得我们亲近和敬重。
读完此曲,我心中波澜时时涌起。我先是对二胡的消失深感遗憾,尽管在城市的各种舞台上,街头巷尾时时响起那久违的乐章,可是那种流浪着的悲凉,彻骨的沧桑又有谁能真正体会呢。在那种世态炎凉的世风下饱受世人冷眼,吃尽各种悲哀的困苦,阿炳所催生的流浪的心灵还会寄居在哪个现代人的身心中。对于快节奏的现代生活,我们莘莘学子已经饱受这种快节奏之乏累,可是现在社会中更多的步入社会的人们,那颗童年时期的炽热心灵已被这种快之烈刀所槁枯。我们世人还不如丢下自身的包袱,去听听春草池塘蛙鼓稠、莺雏声中节节高的自然音律,去放开自身的手脚创作属于自己的天地,放开自己流浪的灵魂遨游在无边无际的自身天地。
流浪的二胡是属于凡夫俗子的,二胡不是一种用金玉雕砌而成的乐器,不是一种被金玉银珠所困禁的乐器,更不是一种屈服栖身于绮丽繁华的乐器。流浪的马群才能在草原上尽情奔跑,放浪的鹰才驰骋于蓝天白云之中,流浪的二胡带着一颗颗挥洒青春的心灵登上殿堂。现代的我们也会被灯红酒绿的荣誉包袱所累垮,被光宗耀祖的心灵门户所囚禁。我们也更会被一些无法达到的理想所羁绊时,我们不如听一曲二胡,学习用悲苦中的坚韧。
一方水土的精灵,一盈风情的血脉,器乐是一个时代一种文化的魂魄。虽然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但是那一种悲苦和困顿,那种沧桑和无奈,那种忍耐和坚韧,奋进和抗争。我们永远也不能忘弃。
流浪读后感 篇6
她叫人去买了玛德琳蛋糕—短小而丰腴,像是用扇贝型的模具做出来的那种蛋糕。这沉闷的一天我都在想,明天会更令人沮丧,于是精疲力竭的我机械地往嘴里送了一勺泡了小块蛋糕的茶。温暖的液体和蛋糕刚触到我的味蕾,一阵战栗就袭遍全身,我决定静下心来好好体验这无与伦比的变化。一种精致细腻的愉悦入侵了我的各个感官,可每种愉悦又是相互独立、分离的,不知源自何处。突然之间,世事的无常变得无关紧要,生活的灾难不再能伤害到我,生命的短促显得虚幻不实—这种全新的感觉与爱一样,使一种珍贵的、最本质的东西填满了我身躯;或许这种本质的东西并不在我的身体里,它就是我。
——马塞尔•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
我在一个离家很远的地方出生,所以我在回家的路上。
——鲍勃•迪伦
进来吧,请坐在我的橡木桌旁,让我为你开一瓶葡萄酒。旅行开始之前,人们会有各种各样的准备仪式;我的仪式就是,一起喝杯酒。当各个感官准备完毕,我们就可以出发了。
让我们先听一听软木塞突然被拔出的“噗”,再听听琼浆流下时的韵律,然后是酒杯相遇时的祝愿(我喜欢说犹太人的祝酒词“l’chaim”,致敬生命),最后听一声酒瓶放回桌子时与橡木的碰撞。这张大橡木桌是我父母在70年代早期买的,那时他们还是相爱的。这也是我童年记忆最实实在在的遗存,我相信他们分享过的美酒在这张橡木桌上留下了无形的印记。我的父亲有着明亮的眼睛,敏感的味觉,和对葡萄酒痴迷的热爱。他常常站在橡木桌旁,一边倒酒一边开始解说。“这瓶酒呢……”他一张嘴,青春期的我便马上屏蔽他的声音。那么多知识啊,全都落在了装聋的耳朵里,真是极大的浪费!—或许也不算真的浪费了吧。
父亲去世之后,我渐渐爱上了他生前带我喝过的许多美妙的葡萄酒,拾回了他教给我的那些鉴酒知识,就像他教会我如何阅读。他曾想把他的所知所学倾囊相授于我,所以现在我要接替他,把这些宝贵的知识传承下去,把人与葡萄酒的交流继续下去。
喝葡萄酒就像是与逝去的祖先们的一场对话,当然,我们谁会真的想下到地狱去,躲过古老传说中守卫冥府的三头地狱犬刻尔泊洛斯,穿过冥河,只为再见上心爱的人一面呢?——即便保证你能从地狱平安归来。相比之下,通过酒来对话实在没什么恐怖的。
葡萄酒是鲜活的,不断成熟的,变化不止,也可以说它战胜了死亡—这些葡萄原本是要烂掉的,然而它们开始发酵,并由此脱离了“死亡”的命运。还有什么更好的魔法药能带我们穿越到过去呢?我们的感官可以—普鲁斯特非常清楚这一点——但是只有感官是不够的,普鲁斯特的穿越工具是玛德琳蛋糕(这种蛋糕模仿了扇贝的形状,象征着去往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1]的朝圣之旅)。而我的最好用的穿越工具,就是葡萄酒。我的旅程可以看做是感官的朝圣之旅,同时也是为了纪念曾经教育过我的故人。可是葡萄酒世界那么大,我究竟应该去哪些地方?慢慢地,我想明白了,如果你还没能好好看一看自己所根植的土地,怎么可以仓促就去寻根呢。我得从英格兰开始。不过,首先我得解答两个问题:我是怎么到英格兰的?葡萄酒又是怎么到英格兰的?
流浪读后感 篇7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马洛写的一部儿童小说,讲的是一个叫雷米的男孩,被养父卖给了江湖卖艺人。在流浪途中,他战胜了许多困难,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终于找到了亲身父母和朋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雷米勇于战胜困难的精神让我感动,我在学习上碰到了困难,却不像雷米那样决心去克服,往往产生退缩的念头,无法与他相比,想起来真是惭愧。记得那次妈妈要我完成课外作业,我做到一半遇到难题,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当时我特别浮躁,一气之下就把作业扔到一旁:“不做啦!这种破题目谁会做啊!”妈妈劝我说:“作业怎可以不做,你只有做了才能学到知识,妈妈来教你。”经过妈妈细心的指导,我终于掌握了做这道题的技巧。
什么事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经历坎坷,即使遇到困难也不用害怕,就当它是一种考验。《苦儿流浪记》使我知道:只有经得起考验的人,才是一个成功者。“未经过风雨怎能见彩虹”,不去尝试怎么就知道没有能力解决困难呢,对待困难,一定要以乐观的心情来对待它。
流浪读后感 篇8
《三毛流浪记》讲述了孤儿三毛的辛酸遭遇。在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个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期侮,他挣到的钱还不够自己填饱肚子,只有和他样的儿童关心他,给他温暖。
《三毛流浪记》的每个苦难画面,每句字里行间,都是在呼唤公正,呼唤仁慈,呼唤同情,呼唤人道,呼唤文明。
三毛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成为过去,但是了解过去,了解历史,却是我们每个人必须完成的份答卷。因为了解过去,了解历史,可以让我们成长的脚步更沉着,更坚定,可以让视野更宽广,心胸更博大。在每个人成长的过程中,除了新鲜的空气,灿烂的阳光以外,更需要冷静的思考,以及心灵的感动和震撼,而这些,在阅读三毛时都会得到。
如今社会已经突飞猛进,我们的生活条件也大大的改善。我们要比三毛幸福的多得多,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也更应该去学习三毛那种积极乐观,坚强,不畏艰难的精神。我们幸福的每天是三毛最想拥有的,当我们从幸福中路走来,不应该忘记三毛的苦难和期盼。
三毛已经永远沉淀在无数人成长的记忆中,相信在未来的岁月里,三毛依然会带给我们许多宝贵的东西,让我们体验苦难和不幸,也学会同情,学会关怀和珍爱。
流浪读后感 篇9
他的出生,就意味着灾难的降临。
懵懂的他经受了邪恶与贪念的摧残,又被冷漠逼到了绝境。顽强的他,用对生命的热爱,感化了呆滞的人们。他就是卢米。男孩卢米才六个月,就被狼心狗肺的叔叔偷偷抱走了,遗弃在巴黎的`路上。善良的养母——巴布联太太,含辛茹苦把卢米养大。八年来母子二人相依为命,生活一贫如洗。可是,养父的突然的到来再一次改变了小卢米的命运。他变得无依无靠,四处流浪,靠卖唱维持生活……面对人生,他从未轻易放弃,他终于盼到了幸福的一天!使他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与可贵!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慨,卢米的生活那么艰苦,但他的毅力克服了种种艰难,最终获得了成功。而我呢?我虽然生活的生幸福,但却没卢米的这种毅力。就说说学吹笛吧,学了半年就叫苦连天了,觉得实在受不了了,便半途而废了,说什么都不学了。可是我先一想我这是不懂得珍惜这么好的学习条件和学习环境。我应该和卢米学习,有一颗坚定的心!
上帝不会把所有的灾难都降临在一个人身上。
最新九故事读后感10篇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目的是提升我们的思考能力,指导我们的实践,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最新九故事读后感10篇”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九故事读后感 篇1
它叫大妮,它的故事就是第十个故事。
我是非常喜欢猫的,在我看来,它们是极其可爱的,虽然有的时候也会发小脾气,可能面临着被抓的风险,但是一会就回恢复往日的可爱。最近看了这本《猫的九故事》,书中的故事都是关于猫的,而且作者都是日本作家,当然不乏夏目漱石、宫泽贤治等在我国颇受欢迎的作者。
这是一本故事集,而且也算是一本充满漫画的故事集。书中的漫画都是日系的风格,对于我来说还是非常喜欢的。在不同的文化下,猫的特征在不同形式的表现下是不同的,但是共同点是,猫与人类的情感是相连的,书中有很多的故事是关于猫的生病和死亡的,看到这里,自己心里就会有些许的难受,长到这么大,自己看到了很多的猫的离去,那种感觉是无奈的,因为无论如何也拯救不了它们的生命,而它们的死去成为了一种必然。
这本书除了故事内容,插图是其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这一代的人对于日漫非常的熟悉,比如《名侦探柯南》、《数码宝贝》或者是《犬夜叉》等等,这种经典数不胜数,而且我们至少对于这些漫画风格有些许的了解。本书的插图也是非常的日系,让人看了有一种治愈的感觉,好的故事配上这种治愈性的图画,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视觉上的享受。
每一种故事都有一个核心,都会给我们不同的感触,但是对于我来说,夏目漱石的《猫之墓》让我痛的最久。这是一个关于猫的死亡的故事,作文这只猫看似没有太多的动作,没有太多的感情,但是每次出现它的部分就会让人泪目,这种泪目可能是因为自己经历的猫的死亡的事情太多了,我没有给这些猫立墓碑,只是把它们掩埋,让它们和泥土化为一体,这是给予它们生命最后的尊严。
现在,我有大妮,前些日子不知道什么原因,它出现了一些可怕的症状,而且跑丢了,但是最终的结果是好的,它没有离开我,而且成为了五个小猫的母亲,我一度认为当时是它的孕吐,但是无论如何,我会好好对待大妮和小猫,因为它们也是温暖我的心灵的一部分。然后把第十个故事不断地延长。
《猫的九故事》充满着各种人性的情感,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要做的就是珍惜周围现在存在的一切。
九故事读后感 篇2
昏暗的灯光下,妈妈把狱友们省下的草纸订在一起,当做本子;把从囚衣上剪下的小布条七拼八凑,千缝百衲,缝成了一个小书包。这一画面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暑假里,我读了《红色少年的故事》这本书。这本书介绍了许许多多小英雄的故事,有机智勇敢的王二小,视死如归的刘胡兰,坚强不屈的雨来我还在书中与同龄人小萝卜头再次相遇。
去年暑假,我参加了听见慈溪诵读大赛。不知为什么,妈妈为我选了一篇写给小萝卜头的文章《永远的九岁》作为参赛作品。经过那次比赛,我朦朦胧胧地了解了小萝卜头凄惨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后,我对小萝卜头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刚满周岁的他住的是狭小、阴暗、潮湿,终年不见阳光的牢房;吃的是发霉的米饭和烂白菜梆子,以至于长成了头大身小的孩子,大家都称他为小萝卜头。
小萝卜头学习非常刻苦。七、八月的重庆是个大火炉,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可是,小萝卜头每天光着膀子,不知疲倦地在地上用树枝写呀,算呀,复习功课。
有一次,小萝卜头的老师黄将军拿着一支红蓝铅笔对他说:只要你能用俄语和我说一句话,我就把铅笔送给你。小萝卜头多么渴望得到这支铅笔呀!白天,他在监狱的角落里咿咿呀呀地说俄语;晚上,他借着窗口透进来的一丝光线,默默地记忆。终于有一天,小萝卜头能用俄语和黄将军交谈了。他捧着心爱的铅笔,久久不愿放手。
可就是这样一个热爱学习的孩子,在他九岁时却被敌人杀害了。新中国成立后,人们找到了他的尸体,发现他的手里还紧紧地握着那支已经腐烂的红蓝铅笔。
读着九岁的小萝卜头的故事,再看看十岁的自己,我不禁感到羞愧。比小萝卜头大一岁的我,对待学习却没有小萝卜头那样刻苦,那样如饥似渴。学习上,我对自己的要求不高,只满足于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做作业只求速度,不求质量。当妈妈让我做一些课外练习时,我总是推三阻四;当妈妈让我练字时,我也是草草了事;当妈妈让我背英语单词时,我没背几个就想要放弃。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我一遇到困难就容易打退堂鼓。说到底,是我身上缺少了像小萝卜头那样不折不挠的革命精神呀!
现在,我终于体会到了妈妈的良苦用心。我下定决心:我要像小萝卜头一样,刻苦学习,珍惜革命先烈为我们创造的幸福生活!让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诠释的革命精神,在我的身上永远地延续下去!
九故事读后感 篇3
我学了课文《雷锋叔叔您在哪里》之后,老师让我们学雷锋、做雷锋式的的好孩子。最近我也读了一本书《雷锋的故事》,从这本书中我对雷锋更了解了。
我知道了雷锋曾经有一个不幸的家庭,在他很小的时候因为他的爸爸和弟弟都被日本人杀害了,而哥哥却因为没有东西吃,饿死在大街上,雷锋的妈妈受不了地主的欺侮,失去了生活的勇气,悬梁自尽了。三年间雷锋先后失去了四个亲人,他家破人亡,从此成了一个孤儿。
他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孩子,就是这样一个苦难的孩子,长大后成为了一名解放军战士,他经常为别人做好事。当时还流传着这一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雷锋在他的日记里还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
不幸的是,雷锋在一次执行任务时,正在全神贯注地指挥着倒车,没注意倒下来的一根粗木桩正好砸在他的头上,他扑倒在地,立时昏迷了过去,经过医生的抢救无效,他停止了呼吸,那时他才只有22岁。
雷锋叔叔牺牲以后,好几位国家领导人为他题词。毛泽东主席为雷锋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
看了《雷锋的故事》我突然感到自己现在真得很幸福!有爸爸妈妈疼着,老师关心、照顾着。真的应该珍惜这种幸福生活!作文
九故事读后感 篇4
“小猫啊/跟藏在叶下的瓜/睡作了一团”——小林一茶。
猫咪这种动物不管在哪种文化中,都是一个比较特别的存在。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文人基本都和猫交情甚好。文人们尊重和赞赏猫咪独立自主的天性,敬畏和憧憬猫咪神秘莫测的本质。猫咪在文学作品中有时候是文人的朋友和伙伴,有时候是文人笔下暧昧的象征和符号。
《猫的九故事》这本书收纳了9名日本作家创作的关于猫咪的作品。这里面不仅包括大名鼎鼎的国民大作家夏目漱石和童话作家宫泽贤治,还有日本民俗学创立者柳田国男,日本早期象征主义诗人萩原朔太郎,还有唯美派作家佐藤春夫,真可谓群星闪耀,人才济济。每个作家擅长的领域都不一样,个性也不一样,因此他们笔下的猫咪都不太一样。一本书中囊括了这么多各式各样的猫咪,读完令我非常满足,大开眼界,对日本文学中的猫又有了新的认知。
《猫的九故事》中的插画也是一大亮点,绘者刘晓颖是新经典动漫公司的专职画家,这本书的插画作品在国际插画大赛中也频频获奖。刘晓颖的风格借鉴了日本的浮世绘,和风满满,和书中的故事氛围融为一体,传统却又有新意。
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应该是夏目漱石的《猫之墓》。这是因为我刚读完英国女作家多丽丝莱辛的《特别的猫》,这两名作家对待将死的猫的态度非常的不同。当莱辛发现自家猫食欲不振,天天趴在角落里等死的时候,情绪非常激烈。她硬是把猫送去看医生,天天拼死拼活照顾它,它不愿意吃东西,她就撬开猫嘴强行喂食,最后猫被救回来了,然而跛了一只脚。而夏目漱石发现猫正在等死的迹象时,却选择了默默观察,不加干涉,在猫咪死后每逢祭日便默默怀恋。与其说这是让猫自生自灭,不如说这是充分尊重了猫的独立性和自己的意愿,顺应了生死无常的自然规律。我不能说这两个作家是西方人和东方人典型的代表,至少我觉得他们两个对待猫咪死亡的不同态度挺有意思,让我玩味了很久。
《猫岛》这篇作品和日本民俗相关,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一部电影《犬之岛》。《猫岛》中写到狗被禁止上岛,《犬之岛》应该就是以此为灵感创作了一个本来不存在的全是狗的岛屿。为什么猫在岛上就天经地义,带狗上岛就变成了清规戒律呢?柳田国男的解释是因为猫咪遗世独立的个性使得猫咪更容易在远离人类的岛上生活,而更依赖于人类的犬科动物则不会有这样的说法。在日本人眼中,猫咪的习性和狐狸有几分相似之处,神秘莫测,狡黠善变。
萩原朔太郎《猫町》这个故事被改编成了动画,如果有兴趣可以寻来观看。
在这个故事中,诗人写了自己的幻觉和错觉形成的原理:从不同的角度和方向看同一个地方会发生和平时完全不一样的错觉。他写自己在山里迷路了,作文下山之后居然发现自己走入了一个猫町,这里一切都细微,精细,带有一种不可调控的张力,居民们(猫)都优雅端庄,轻声细语,只有看到一只老鼠跑过猫町时,整个猫町都静止了,这是暴力和疯狂的前兆。如果非要说这象征了什么,可能就是战争留给诗人的阴影吧,他觉得群体的暴力是某个要素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形态,随时可能爆发。
另外,宫泽贤治的《橡子与山猫》,梅崎春生的《猫大王的病》,宫原晃一郎的《彩虹猫的读心术》都是很有趣的童话和寓言,它们的风格也不尽相同,《橡子与山猫》纯真灵动,《猫大王的病》有点讽刺现实的意味,《彩虹猫的读心术》充分表现了猫咪聪明伶俐的个性,都很值得大家慢慢欣赏。
读完这本书之后,总觉得意犹未尽。我很想跟随序言中很像“米肥”的猫去东京的猫文学专卖旧书店走一遭,带回更多的猫书让自己吸个痛快。
九故事读后感 篇5
三月五日是“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纪念日,我到新华书店买了一本《雷锋的故事》。
在雷锋小时候,他的家人就去世了,不满七岁的他便成了孤儿。他本家的六奶奶见可怜就把雷锋收留了,他为了报答,就上山砍柴。突然有一位地主婆冒出来说雷锋看了他家的柴,结果在雷锋的背上砍了三刀。这三刀雷锋永记在心。书中有一段内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个县委书记,捡一颗螺丝钉干什么?”
“咱们国家底子薄,要搞社会主义建设,就得艰苦奋斗,从一点一滴做起,珍惜一点一滴。一颗螺丝钉是小,但螺丝钉有螺丝钉的作用,缺了它,机器就不能正常运转。我们要懂得滴水积成河的道理啊。”
党和毛主席勾画的未来激荡着雷锋,他热情高涨,打心眼里想替党替国家多作贡献。
“为了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我应当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我应该响应党的号召,作出我最大的贡献。”
雷锋怀着对党和祖国的无限热爱,在各项工作岗位上,他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特别是发扬“螺丝钉”的精神。螺丝钉虽小,作用却很大,任何大的机器,哪怕少了一颗螺丝钉,机器都不能正常运转,还可能酿成事故。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国家这台庞大机器上的螺丝钉,尽管很渺小,也不能忘记自身的作用,要在各行各业中,各个角落里,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们向雷锋学习;学习他的精神,做一颗社会的“螺丝钉”。
九故事读后感 篇6
今天,我从赵静逸手里借了一本《雷锋的故事》的书。在今天阅读的文章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叫做《做一颗“螺丝钉”》。
雷锋运输连后,想把落下的一个多月的课程补上,眼看着就要学习实际驾驶了,雷锋有些着急了立刻向排长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要排长帮助他,雷锋根据书本上的知识以及其他人的帮助,也学着六班造了一个汽车模型。因为雷锋的刻苦钻研技术的精神,雷锋在全连大会上还得到了表扬。
有一次在出车前,雷锋和助手在检查车辆的时候,发现了火花塞帽不见了,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由于助手急着要出车,便找来了一个新的火花塞帽,但是雷锋不愿意了,他说要火花塞帽掉进了汽缸里的话,就会出交通事故,给国家造成损失,他说“找不到火花塞帽,我们绝不能出车。”最后终于在汽缸里面找到了火花塞帽。
雷锋不但兼任小学课外辅导员。还抓紧一切时间看书学习,有一次在建设街小学有个小同学说“有一天,他去工人俱乐部看电影,开演之前,他发现前排座位上有位解放军叔叔,正在聚精会神的看一本后后的书,他过去一看,原来是雷锋在看一本《毛泽东选集》”。那个小同学说:“叔叔,这么点时间你还看书啊!”雷锋回答说:“时间短吗,我已经看了三四页了,看一页是一页,积少成多呗。学习,不抓紧时间怎么能行呢。”雷锋还亲切的对那个小同学说:“你们在学校里面学习多幸福啊。应该抓紧时间学习,不然,时间不就不就白白的浪费掉了吗。”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我们在学习上,也应该提倡这种“钉子“精神。
九故事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雷锋故事》这本书,它主要讲雷锋短暂而又光辉的一生故事。雷锋叔叔虽然刚活了22岁,可他却做了数不清的好事,如援灾区捐款献爱心,帮战友被被子,协助炊事员班洗菜,在列车上为别人服务……
当我读到雷锋叔叔甘愿做一个“傻子”,用自己省吃俭用积存的100元钱寄给灾区人民的故事后,我就想起前不久发生在我们学校的一件事。那时,一位小朋友得了重病,我们学校发动大家为那位小朋友捐款献爱心。我们同学有的捐五无、十元,还有的捐五十元。我想:我们的同学不就是一个个当代的小活雷锋吗?
雷锋叔叔处处为别人做好事,得到了大家的赞扬。这让我想起了以前的一件事。有一次,放学的时候,我坐在公交车上,和小丽坐在了仅有的两个位置上,一位老奶奶走了上来,站在我们座位的旁边,小丽马上站起身来,我意识着把她拉在位置上,小丽没有听,把老奶奶扶到了的位置上,然后我就独自坐在一旁,现在想起来,我真感到后悔。雷锋叔叔一生能为别人做好事,而我却不能帮助那个老奶奶的同时还反正小丽来帮,唉!谁叫我那么自私啊。以后我一定会像雷锋样,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别人。
雷锋叔叔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我们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做一个新时代的好少年,小雷锋。
九故事读后感 篇8
猫,属于猫科动物,分家猫、野猫,是全世界家庭中较为广泛的宠物。家猫的祖先据推测是起源于古埃及的沙漠猫,波斯的波斯猫,已经被人类驯化了3500年。
隐约记得,在上小学的时候家里养过一只猫,大概在两个多月以后,猫跑出去了,过了几天自己回来了,在家里没几天又跑出去了,然后再也没回来了…当时伤心难过了好久,从那以后,也再没有养过猫。坦白说,我对猫的了解并不多,现在因为一直没有养猫的经历,所以跟猫相关的领域基本没有涉猎过,只是浅显的知道,猫是除了狗之外,跟人类联系最多的动物。
这次,有幸读到夏目漱石、宫泽贤治、柳田国男等日本九位文学大家的关于猫的九篇文章,可谓大开眼界,这里有关于猫的一切,猫的传说,猫的童话,猫的智慧,猫的习性,还有猫那永远让你无法言明的炯炯有神的明亮眼神,读着《猫的九故事》,思绪也飞快的同步进各位大师给读者构建的框架中,细细品味个中奥妙。
书中,九位大师创作出的风格各不相同,有民俗传说、有寓言故事、有生活小居、有童话世界,还有怪谈散文等等,可算得上是猫领域的“大师级百科全书”,捧在手中,可完全使身心放松下来,小饮一口清茶,慢慢的将视线放到书中。
《猫岛》自古以来就体现了一种人文、自然生态,只有猫的岛屿,而与猫同样吸引人类眼球的狗却不被允许上岛,各种流传下来的说法给人们一种错觉,对猫的认知产生了误解。
《猫之墓》:任何生物在临终之际都会无精打采,猫虽号称九条命,但面对生命轮回也不例外,但真正面临死亡的那一刻还是令人侧目。
《猫町》:可能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期望着像《爱丽丝梦游仙境》那样的奇遇,在恍惚中进入一个神奇的领域,跟现实有着千差万别,代表了人心打破枷锁,向往快乐生活。
《橡子与山猫》则是非常睿智的一个故事,根据大脑思考时的思维来考虑问题,人生同样如此,不要只看问题表面,而要透过表象看本质,找到主要矛盾,一击命中。
《猫之舞》是一个略显惊悚的怪谈故事。
以上是我比较喜欢的几个故事,另外,《猫的九故事》这本书的插画非常精美,由新经典动漫公司专职画家刘晓颖绘制。
老少皆宜的一本关于“猫”主题的合集,既有思想深度又兼顾娱乐,九位大师根据生活中的所感而发,不可多得。
九故事读后感 篇9
雷锋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孤儿。本家的六叔奶奶收养了他,在他短暂的生命当中,他没有任何的怨言,在人们心中,雷锋就怕是国家的一颗螺丝钉,而这颗螺丝钉的作用却是无比重要的。
雷锋的家乡解放后,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播下了一颗革命的种子。分配工作时,雷锋被分到化工厂的洗煤车间。作为团支部的宣传委员,他还编快报,写墙报,进行宣传鼓动。他无论走到哪里都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当兵后的他在革命大家庭里,雷锋感到浑身有使不完得劲,公差勤务,打扫卫生样样都抢着干。他还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大家保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雷锋说:“我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
那是一个细雨霏霏的一天,雷锋和他的助手乔安山驾车从工地回到驻地。他们把车开进连队车场后,发现车身上溅了许多泥水,便不顾长途行车的疲劳,立即让乔安山发动车到空地去洗车。经过营房前一段比较窄的过道,为安全起见,雷锋站在过道边上,扬着手臂指挥小乔倒车转弯;“向左,向左……倒!倒!”汽车突然左后轮滑进了路边水沟,车身猛一摇晃,骤然碰倒了一根平常晒衣服被子用的方木杆子,雷锋不幸被倒下来的方林杆子砸在头部,当场扑倒在地,昏过去……后由于颅骨损伤,导致脑机能障碍,年仅22岁的雷锋,就这样和我们永别了!
雷锋的消逝固然悲痛,而如今诞生的一个个“活雷锋”更让我们无比自豪。雷锋同志的人生道路是坎坷不平的,但是在人生富有意义的转折中,他毅然选择了正义,选择了真理,选择了共产主义。
回望过去,您匆匆的走了,脚步声离我们也是越来越远了,可您是知道的,您的精神世界是富有的,您——雷锋,永远活在我心中!
九故事读后感 篇10
春节放假,我读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雷锋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雷锋怎样从一个旧社会的孤儿成长为一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雷锋,成了中国人民家喻户晓的名字。
雷锋出生在1940年,就在雷锋刚刚学会走路的那年冬天,灾难降临到贫困的雷锋家,他的爷爷被地主活活给逼死了!他的父亲被日寇活活地打死!他的兄长被机器活活地轧死!母亲含恨被迫自杀!雷锋成了孤儿,家境也十分贫寒的六叔奶奶收养了雷锋。
1949年8月,雷锋的家乡解放了,雷锋也翻身做了主人,他高兴地背上了书包,走进了渴望已久的学堂。雷锋参军后也不忘记学习。不论做什么工作一有时间,他就会打开随身带着的书本,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战友们都称他是读书迷,他的那个随身背的黄色军用书包,也被戏称为小小的‘流动图书馆’。
雷锋也是一个勤俭节约的人。他自己有一个聚宝箱。平时从外面拣回螺丝钉、螺丝帽都放在里边备用。雷锋穿的袜子,补了一层又一层,使用的搪瓷脸盆和漱口杯,黑色的铁皮一块一块地露出,却舍不得买新的。但为了支援农业建设,他曾把几年来辛苦积攒的二百元钱,全部捐了出去,这是多么的无私和伟大呀!
读完了《雷锋的故事》,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和雷锋的童年相比,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我们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爸爸、妈妈疼爱我们,我们在学校里学习,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我们还有理由不好好学习吗?
作为中学生,我们要学习雷锋的‘挤’和‘钻’的钉子精神、乐于助人和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学习上,我们要认真学好课本知识,还要利用业余时间学习课外知识;在学校里,要帮助同学,从小事做起,在生活中,不和别人比吃和穿,要勤俭节约。
我们要以雷锋叔叔为榜样,好好学习,长大为祖国为人民做贡献。
最新飘读后感(汇集9篇)
如果您对未来充满了好奇心栏目小编建议您阅读一下“飘读后感”。本文气息清新,收藏后可随时回味。书籍给予我们丰富的知识,从而满足我们心灵上的需求。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总是情不自禁地回想起书中的众多场景。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常常有很多感悟,想要记录下来。
飘读后感 篇1
不经意间的惊鸿一瞥,《飘》便轻而易举的融入了我的心扉。从此,那片生长着大片大片棉花的红色土壤便成了梦中最美的风景,羡慕那个叫斯佳丽。奥哈拉的少女,得天独厚的将父亲的刚毅和母亲的绝美完美的糅合在一起的宠儿。生活于她,原本幸福。丰足。宁静。但是,有人曾说性格决定命运,因此一个如此倔强,执着的女子也许注定会演绎传奇…
故事开始于一个美丽的黄昏,当归来的塔尔顿兄弟神秘的把斯佳丽的梦中情人——阿希礼即将结婚的消息告诉她时,年轻的斯佳丽的明净天空飘过第一块阴霾,这也由此酿成了斯佳丽一生的情感悲剧。阿希礼是特别的,他的神秘与含蓄引发了斯佳丽强烈的好奇,只是年轻的时候我们往往不懂得,让自己迷惑的人,注定是与你生活在不同世界里的人。阿希礼是明智,所以“懦弱”的选择了回避……很多年以后,斯佳丽依旧割舍不断对阿希礼的情愫,才会一而再的忽略现实中的真爱。与许,有很多的人,原本我们已经不爱了,只是可是曾经的那份美好感觉却在心中生根。发芽长成了参天大树……
美国南北战争的到来将斯佳丽的生活拦腰截断,从此昔日的美好已成往事,战争将痛苦。瘟疫。伤痛。饥饿等一切不幸降临到南部州每一个人的身上。在最初那些母亲去世,父亲痴呆的日子里。曾经的那个十七岁的青涩少女逐渐成长为塔拉庄园的新主人,生活将巨大的落差横亘在她的面前,简单而勇敢的斯佳丽学会了忘记回忆,面对生活的苦难,她总是告诉自己“等有时间再想”。她唯一想做的事就是摆脱饥饿和噩梦的折磨。那时的斯佳丽是孤单的,一个人去方丹老太太家;一个人前往十二橡树庄园持瓜果蔬菜;一个人应对塔拉的危机;忘了玫兰妮的友谊和瑞特的爱。所以才会一个人在浓雾弥漫的梦境中狂奔不止,只是她的孤独她并未知晓。在现实的世界中,斯佳丽一直生活在现在,而在情感的世界中,她一直生活在过去…这不能不说是她的悲剧。
一直很喜欢《飘》中瑞特的这个角色,欣赏他的矛盾型的人格:貌似很花心,其实很专一;所以才会一直割舍不下那个抓起杯子砸门的斯佳丽。貌似很坚强,其实很脆弱;所以才不能忍受斯佳丽的虚情假意和欺骗。貌似很勇敢,其实很脆弱,所以才会强压下深沉的爱意…如果说,斯佳丽是一个任性。执拗。勇敢的公主,在不期而遇的乱世中,饱受惊吓却依然昂扬,那么瑞特和玫兰妮则是她的守护神,一个用温厚的大手牵她走出了死气沉沉的寡妇生活,教会了她乱世中的生存法则,用无尽的爱和包容呵护着她,而玫兰妮呢?她一直“固执”的相信斯佳丽是个善良而勇敢的人,就算世人都唾弃斯佳丽的时候,就算阿希里和斯佳丽的秘密被公开的时候,她依旧毫不犹豫的挺身而出,用她弱小的身躯庇护斯佳丽躲过了人生一次又一次责难,只是这些,年轻的斯佳丽并未发觉,不想去过多的嗟叹斯佳丽的愚昧,只是滚滚红尘中又有几人能逃得出这样的悲剧轮回,很多的人很多的事往往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故事的最后,玫兰妮去世了,斯佳丽一生唯一的女朋友去世了,恍惚中斯佳丽忽然忆起,当年她杀死那个北佬的时候,弱小的玫兰妮举着军刀站在她的身后的情景,原来这样的玫兰妮一直存在,默默地站在斯佳丽的身后,给她勇气和力量,而自己傻傻的从未发觉…最后的最后,大雾弥漫的梦境出现在玫兰妮离去的那个晚上,斯佳丽痛苦的不能自已的在迷雾中狂奔,又迷茫有害怕,直到家的那边从瑞特的房间传来温暖的灯光,一直不明白自己在梦中到底要奔向何方,原来是在寻觅一个温暖的港湾…
或许《飘》在很多人的眼里是一部爱情名著,但我却认为它是一部关于人生情感的小说,因为在这部小说中和爱情一样动人的还有友情和亲情。主人翁斯佳丽的一生是充满缺憾的,正如很多人一样,我们往往信奉“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殊不知曾经的那些美好感觉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而同样斯佳丽坚持想要挽回的只是自己年少时受挫的骄傲和虚荣。“痴”一个字,“悔”一个字,活在自己坚持中的人往往会错失人生中更加美丽的风景。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她的一生又是完美的。最温厚的亲情,最绵长的友情,最刻骨铭心的爱情,她一样都不缺,而且她也是兴高采烈的接受了,只是一颗心被过去所累,来不及珍惜,来不及回馈,来不及也给他们同样厚重的情意……
飘读后感 篇2
这已经是我第三次完整看完《飘》,第一次读还是初中时候的书虫系列,第二次是因为你告诉我这是你最喜欢的一本书,第三次是现在。
说实话,我不喜欢思嘉,即使是第三次了解她的人生,对思嘉的态度还是一样的。我很欣赏她的乐观坚强勇敢,但她的自私自负固执任性又让我对她的好感消耗殆尽。
这次看完我愈发明白你为什么会爱这本书,因为你和思嘉有太多相似的地方,处事观价值观感情观,不同的是比起思嘉,你是个更加理性聪明的人,这也让你的生活终究不会如思嘉那样,你始终知道什么才是自己想要的。
软件上这个版本有不少删减,别的版本中有这样一段话——
“在我跟你结婚的时候,我知道你并不爱我。因为我知道你对艾希里的感情。但是我真傻,我总以为有办法让你回心转意。你要想笑就笑吧,但我一直照料你,宠爱你,你要什么都给你。我想跟你结婚,保护你,让你处处自由、事事称心——就像后来对梅兰那样。因为你曾经历过一番拼搏,思嘉。我没谁比我知道的更清楚,你曾受过怎样的磨难,所以我希望你停止战斗而让我替你战斗下去。我想让你好好地玩耍,像个孩子那样玩耍——因为你的确是个孩子,一个受过惊吓但仍然勇敢而倔强的孩子。我觉得你现在仍然是个孩子,因为只有孩子才会这样任性,这样迟钝。”
就像是我曾经想说给你的,我知道你对自己要求很高,知道你所肩负的家庭责任,知道你工作的不易,知道你心里的孤单落寞无助,一直以来,我都想要用我的方式去保护你陪伴你温暖你,我不想让你那么累,更不想让你坚强的像个男人。
其实很讨厌那种叫做“无力感”的东西,在一起的时候无法替你分担的无力感,分开以后无法挽留的无力感,明明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了,工作上生活上感情中都拼尽了最后一丝力气。
不努力哪来的无力感。
看书的时候会想,这么讨厌思嘉,却喜欢上了和她挺相似的一个你,大概是因为我们是不同的人,我才会被你吸引。
相同的是对家庭的态度吧,你很爱家,我也很爱家。不同的是我很喜欢你,你却没那么喜欢我。
哈哈
我清楚的知道我写的这些东西你一辈子都不会看到,矫情人儿办矫情事,还是要写。喜欢这种事,可以因为你的一个眼神不远万里,也会因为你的一次苦恼退避千山,既然你坚定了你的态度,那不再打扰就是我最后能为你做的事情了。
我不是白瑞德,我没有他的勇敢热情,也不是艾希礼,没有他的才华浪漫,如果把你的故事写成书,我或许只能占据几行字的篇幅,是爱过你的众多甲乙丙中的某一个。但于我而言,你却是那朱砂痣,你亦是那堂前光。哈哈哈,“写歌的人断了魂,听歌的人最无情”,很多事都是没有办法的啊,无计悔多情。
看了南康白起的一篇小文,里边有两句话感同身受:
“我不无辜,可我也没有罪,我只是喜欢一个人”
“我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更加热切地盼望你能幸福,只是,想起这幸福没有我的份,还是会非常的难过。”
愿你勇敢幸运一直战斗下去,我也一定会把你忘掉。
感恩随喜
飘读后感 篇3
书,是撒哈拉大沙漠里宝贵的一弯清泉;是格陵兰深处罕见的火苗;是阿尔卑斯山里珍稀的一缕暖阳;是阿富汗的上空不再有战机的轰鸣;也是美国南北战争的挽歌。怀抱着好奇的心理,我买了一本《飘》。
《飘》以美国历史上唯一一次大规模内战——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1816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人的社会生活。书中塑造了斯嘉丽,艾希礼,梅兰,瑞德等人物形象,分别以南北战争和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为线索平行展开故事情节,让读者了解18世纪60年代美国南方人的习俗礼仪,精神信仰和日常生活等,展现了一幅宏大的历史画卷。
同时,《飘》也是一部南北战争时期美国南方的挽歌,它对战争进行了控诉,并深刻剖析了人性。在人物刻画方面,玛格丽特既突出了主要人物的鲜明个性,又将不同人物进行对比。主人公斯嘉丽是全书的灵魂人物,她出身于农场主家庭,美丽热情,敢爱敢恨。这一点与我很像。在战火硝烟中,在经历了情感与家庭的变故后,她渐渐成长为一个勇敢坚强,积极生活的人。斯嘉丽的第三任丈夫瑞德出身于南方贵族。性格叛逆,头脑精明,他善于审时度势,对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走向和走向有清醒的认知,因此靠战争囤积了大量的财产,是个自私自利但极富冒险精神的人。
而斯嘉丽的“情敌”梅兰,柔弱善良,恪守道德戒律。面对残酷的战争,她表现的也很坚强,这种坚强与斯嘉丽相比,表现得更为传统,内敛。梅兰的丈夫——斯嘉丽一直深爱着的艾希礼是没落的南方贵族,在战争结束后一蹶不振,失去了生活动力的方向,沉浸在对过去美好的回忆中,代表了向时代妥协、敷衍过活的旧时代人物。
这四个人物的感情纠葛、命运走向紧密相连,在经历时代的变革后,勇者一往直前,而弱者徒留悲叹。作者将小说中人物各自的性格、人生观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几位主人公最后的命运结局各不相同,或让人悲伤,或让人遗憾,或让人欣慰……
这让我想到了我过往的许多坎坷,每次都是快扛不住了,结果都是一咬牙,想着:反正人生还这么漫长,跨过去不就好了,以后想想或许还很有趣呢!而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飘》的原因,它能给予我许多鼓励与帮助。
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的永恒只是幻想,只有变通才是生存之道。不管是生活还是情感,都有可能风云突变,一切繁华和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着前方——正如小说主人公斯嘉丽所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未来总是让人充满希望和力量。
飘读后感 篇4
一屋外下着淅沥小雨,屋里洋溢着平静的音乐,我独自一人静坐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飘》从写作艺术上来说,不愧于世界名著之一,小说极富于浪漫情调的构思,细腻生动的人物和场景的描写揭示出超乎作者主观愿望甚至与之相勃的内容。 从《飘》的内容上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以"乱世佳人"思嘉莱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思嘉莱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思嘉年轻漂亮,但她的行为显示出奴隶阶级衰落的一些本质特征:残忍、贪婪、自信:
为了振兴家业,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后来才终于明白她一直念念不忘的艾希礼懦弱无能,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瑞德值得爱。读完这部杰作,我仍然沉浸在小说中。我好像是思嘉的朋友,我认识她。
记得莎士比亚曾说过"女人啊女人,华丽的金钻只会让你剩下势力的伤,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这句话近几年来我一直深深的印在心里,除了此话十分优美之外,更点出了一个人生的真谛。女孩温柔的天赋,独有的天真在当今这样的社会上在金钱权利的引诱下或许真的只剩下"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正如思嘉莱一样到最后才发现真爱就在身边。 我涉世不深,本没有任何理由来过早的谈人世间最纯洁的情感--爱情,但是看罢《飘》心中不免有些遐想,不管是通过新闻,访谈类节目,还是周遭发生的一些事情都让我对当今所谓"爱情"有自己的看法。
梁祝似的两小无猜,单纯简单,还是《巴黎圣母院》中执着低调,或许只会在小说中才能真正演绎,爱情一词才能得到真正的诠释。 思嘉莱的悲剧应该让它结束,处于新时代的我们应该似《简·爱》中简·爱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坚持着个人的独立性,纵使在爱情与此发生冲突的时候也是如此。让爱变回它原来的面目,让女性恢复天真善良的秉性。
二无声的诉说讲尽世界的多姿,人生的美好,人心的丑陋,世俗的不堪,那样真实,又那样梦幻。每一本名著,都是用无数眼泪和汗水铸就的,深读一本名著,便是一次灵魂的洗礼。随风而去,也许是时候,也许是生活。
“飘”这个字完美的表达了作者的想法,斯佳丽就像一片树叶,乘着一阵阵风,却抓不住任何东西。
很多人讨厌斯佳丽的性格,说她愿意用任何人来实现自己的目标。为了报复阿希礼,负气嫁给查里斯。为了弄到给塔拉庄园交税的钱,她又到牢里讨好瑞特,再抢了亲妹妹的情人。
但她只是个孩子。她喜欢玩,吸引其他男人的注意和社交。只是因为战争爆发,夺走了她的家庭,她的庄园,她害怕贫穷,所以她变得如此极端。但她并不是盲目依赖别人。她确实有普通人所没有的能力。面对贫穷,她不愿意示弱。在烈日下,她在田里干活,让塔拉庄园的人有饭吃。她甚至接受了枚兰和艾希里。她更像她的父亲,继承了他的爱尔兰血统。她放肆的性格带来许多好处和麻烦。
比起艾希礼,可我却更加喜欢白瑞得.白瑞德喜欢把自己表现的玩世不恭,他的内心却是那么正直。他深深地爱着斯佳,因为她的性格,但斯佳一点也不知道。她认为她的美丽是瑞德追求的,这使我很伤心。斯佳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真正的魅力。
我喜爱白瑞德,他奋不顾身的救三k党人一样,他机智,成功的骗过警察。白瑞德和斯佳丽是相像的,从不在意别人的闲言碎语,坚定的向着自己的目标走去。他从不支持南北战争,因为清楚地知道南方的实力远比不上北方,但它认为一个真正的男人是要在国家真正需要他的时候才挺身而出,毅然的在国家缺少人手的时候上了战场。
战争结束时,瑞德得不到斯佳的心。事实上,这只是因为他认为斯佳和他相爱了,但他们都不肯屈服和表现出来,这才导致了最后的悲剧。
一开始玫兰的外表和行为几乎欺骗了我。我以为她很虚弱。当斯佳杀了一个北方佬时,她手里拿着一把刀从楼梯上下来。那时,她刚生了一个孩子,然后我意识到我错了。她其实是个软弱的人。她更是那样的善解人意,在她看到斯佳丽和艾希礼在一起时,她总是体谅着包容着,在心中为他们辩解,这样的人无法不让人心疼。
不知道你们是否注意到过贝尔,我觉得其实她并不那么可恶,从她的行为可以看出她的修养十分的好,我常常想,她是否原本是大家闺秀因为家族的陨落才导致她沦落当一个老鸨。她默默地向医院捐款。她与丽特合作,拯救了无数三k党人。最让我感动的是,她让玫兰晚上到马车上谈,却不肯进玫兰的家,只是怕别人看见她败坏自己的名声。
这些人无一不激励着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乱世,却仍然坚强、正直、包容、奉献,这一切都造就他们最美丽的灵魂。
三 窗外,冰冷的雨在苍茫的天空中飞舞。我默默地合上书,感到了一阵秋来的萧索,正如小说结尾中斯嘉丽的感觉一样,浸透着一股无望却矢志不渝的坚信一定会有希望……
眼前的画面渐渐被取代,我似乎看见了年轻貌美的斯嘉丽在“十二橡树”村的风光四射,看到了她在战火蔓延的亚大兰大的恐惧无助,看到那个曾经的富贵小姐饿晕在空旷无人的田野里,看到她那带有交易色彩的三次婚姻以及她为了追回爱人时在雨中的飞奔……。
战争毁灭了她的美好生活,当熊熊的大火燃烧在塔拉庄园的时候,她的过往便如那漫天漂浮的黑色尘土一样,随风而去,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那毫无意义的黑色焦炭,令人绝望,而她还必须承担母亲逝世、父亲发疯以及养活家人的种种重任……当初读到这时,我不禁想她是否能够承受这如此多的打击。
无疑,斯嘉丽是一位绝代佳人,但在我的印象里她同时是一个有激情有野心有狠劲的女人。她身上有着没落奴隶主阶级的特征:残酷、贪婪、虚荣、冷血,战争的苦难又使她变成一个固执自私的工厂主。
她毫不倦怠地赚钱,却始终不能拜托内心的空虚感,她有着精明能干的大脑,却无法辨认值得爱的人是谁,她努力追求幸福,到头来却失去了自己最爱的人,她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战争使她承担了太多,太多…逼迫她做了许多她以前无法想象的事,甚至杀了一个人。我仿佛见到了经历跌宕起伏的她站在火车前,喃喃自语道:“毕竟,明天又是另一天呢!
”《飘》是一部波澜壮阔而又细致入微的宏伟史诗。它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灾难以及它对人们心灵和精神上所带来的创伤,子弹是无情的,它可以毫不费力的穿透某一个人的身体,毁灭他;炮火是可怕的,它可以毁掉一个温暖的家,或许作为读者的我永远也无法体会到斯嘉丽在亚特兰大被战火焚烧的那汇总恐惧与绝望,永远也无法体会到她在战火后的塔拉所忍受的饥饿,那种饥饿感就存活在斯嘉丽的身体里,无论多少东西都无法填补的空虚,那可能是我永远也无法感受到的。
但我知道战争是如此残酷,如此残酷,它会摧毁人们的希望。默默的,我心底萌生出一个愿望“让世界和平吧!”
飘读后感 篇5
《飘》是一本享誉世界的长篇小说。上一个暑假开始,我就看了它,这个寒假,我又在茫茫书海中把它找了出来,重新品味了一番。
《飘》这本书讲了:主人公斯佳丽是一位魅力十足的女人,身边簇拥着很多的追求者,然而她只钟情于自己儿时的玩伴——阿希礼,并在宴会上与他表白了心意,却被拒绝了。而这时,一位狂放不羁的男子——瑞特闯入了斯佳丽的生活。宴会过后没多久,内战爆发了。在这场战火硝烟中,斯佳丽先后嫁了三个男人——查尔斯、弗兰克和瑞特,却都不是因为感情。在这场战争中,斯佳丽的家庭也破碎了,病的病、死的死、逃的逃,家里已经不剩什么了。然而就是在这种困境中,斯佳丽变得行事果断、雷厉风行,干起了本不属于她干的事:下地干活、经营木场......在这之中,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也是斯佳丽的情敌)和瑞特给了斯佳丽很大帮助。到了最后,斯佳丽发现自己根本不爱阿希礼。玫兰妮产死,她才悟道,玫兰妮对她有多重要,又发现自己是爱瑞特的。可瑞特对她的爱已经磨没了,然后弃家离去。斯佳丽却在自我安慰......
在这本书中,斯佳丽是一个很复杂又独特的人物。她很漂亮,很有魅力,所以,她利用这一点优势,博取男人同情,并且让他们为她做事。同时,她又有缺点,缺少冷静的头脑,不能瞻前顾后,做事有时太武断。在书中,后面有人指责斯佳丽在骗婚贷钱、逼迫丈夫。其实,斯佳丽只是渴望金钱,渴望安稳的生活,拼争上游。斯佳丽只是想重新站起、保住家园。她很无情,对待儿女没有尽到责任,她的感情从来只在金钱面前流露;她又很坚强,有魄力,下地干活,被刮伤擦伤,从来没有退怯,经营木厂,分配工作,她成了一名女强人;她还很信守诚诺,战争中,虽然恨玫兰妮抢走了阿希礼,但她还是遵守了与阿希礼之间的承诺——照顾好玫兰妮。在当时的社会中,斯佳丽没有像普通女性那样软弱,而是打破传统观念,寻求自我价值的实现。
在书中,玫兰妮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人物,她代表着旧时代完美女性的形象。她温柔善良、善解人意,时刻为他人着想。生活中的任何困难都打消不了她对生活的追求、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在生活的逆境中,她也总会去安慰、鼓励他人。在斯佳丽被所有人质疑时,是玫兰妮自始至终相信她,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跟所有人强调斯佳丽是无辜的,而且还帮了斯佳丽很多大忙;当瑞特为斯佳丽坠楼受伤而自责悲伤时,是玫兰妮一直安慰着他、鼓励着他。不得不说,我真的很佩服玫兰妮,佩服这个永远都能鼓起勇气去面对生活的玫兰妮。
瑞特也是书中重要的人物,整本《飘》就是以他和斯佳丽的感情纠纷为主线而写的。起初,很多人都认为瑞特不是什么好东西,就连斯佳丽都这么认为,还很讨厌他。其实,他有一个很冷静的头脑,能够考虑到社会发展的趋势。虽然他有时侯会为了赚钱而不择手段,但他是个好人。他很疼爱自己的孩子,并且总会无私地为孩子们做些什么,尽到了一个父亲的责任。他与人交朋友不分身份尊贵或卑微,能与妓女做朋友,对她们感到同情。
而说到阿希礼,他勇敢参军,并有所成就,可他又经不住生活中的风浪,一直在逃避现实。
《飘》,一本无法掩卷的传世佳作。我们要学习书中斯佳丽的坚强不屈、勇于打破传统观念、实现自我价值的精神;也要学习玫兰妮的无论生活如何,都要鼓起勇气面对;还要学习瑞特每时每刻保持冷静头脑、不论身份尊卑与人交友……
我再次捧起了《飘》,在阳光的爱抚下,轻倚桌前,再次沉浸在了《飘》的世界中……
飘读后感 篇6
爱情,人类永恒的话题。斯佳,一个活泼、可爱、迷人的女孩,一定会有自己的爱。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在她一生中出现了两个重要的男人——阿希礼和白瑞德,但没有一个是她真正了解的,因为可怜的是她只是在追逐着自己虚幻的爱情梦想,从而忽略掉了身边真正的幸福,一个始终苦苦等待着她回心转意的白瑞德。
生活是充满**的,常常使我们迷失自我,迷失方向,找不到自己的归途,我们总是不确切知道我们需要的到底是什么,这就告诫我们需要擦亮眼睛,拒绝**;伸开情感的触角,用心去捕捉动人的瞬间,留住你心中的所爱,珍惜是一种幸福。
爱,多么美妙的一个字,我认为爱是一种宽容和理解。小说中,白瑞德一直包容斯佳丽的一切缺点和不好,他完全明白到斯佳丽心中爱着阿希礼,已经没有容下他的位置,但还是选择和她结婚,给她幸福,给她承诺,这是爱的无私。爱是一种守护和坚持。斯佳和玫兰都守护着对艾希礼的爱,而瑞德则守护着对斯佳的爱。
爱不是冒险,但我们在冒险中有爱。它适合那些走到最后的人。它从一开始就为彼此而生。如果世界上有两个人注定要相爱,那么在他们相遇之前,他和她的每一步都会走向对方,不偏不倚,无论多么不可能。
总之,一个人在生活中,遇到一个懂得爱你的人或者遇到一个值得你用心去爱的人,是幸福的。当幸福之神来到我们的手中,请把握住自己的幸福!
飘读后感 篇7
小学时,我就因母亲的推荐,阅读过这本书,当时只是深深折服于跌宕起伏的情节,如今,再次翻开这本玛格丽特?米切尔夫人此生唯一的作品,才更加明白她“十年磨一剑”的精妙之处。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农场主之女郝思嘉,经历情感的挫折,生活的贫困,亲人的离去,战争的洗礼,一步步地,从一个不谙世事、骄傲任性的富家女,长成一个坚强执着、乐观积极,可以独当一面的勇敢女性,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即使是最后,丈夫白瑞德想要离开的时候,她也依然可以坚强乐观地告诉自己,一切都可以挽回,因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美国的南北战争穿cha其间,更让我感受到了波澜壮阔的历史。
犹记初读《飘》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媚兰,她温柔娴淑,宽容大度,心地善良,勤劳能干,即使是郝思嘉背叛她,她也一直视思嘉为最亲的姐妹,以自己的名声帮思嘉赢得立足之地。较之于她,郝思嘉任性恣意,丝毫没有大家闺秀的风范,甚至对媚兰以怨报德。但是,现在再读此书,我却更加喜欢郝思嘉的率真性情,她的.勇敢与坚强,乐观与向上,更是媚兰所不及的,就连她先前的任性,似乎也变得可爱而真实。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郝思嘉,带着媚兰和一个婴儿,自己的孩子以及一个小黑奴,冒着重重战火,回到塔拉农场。谁能想象,在那个战火纷飞的亚特兰大,一个未满满身伤痕的战马,带着一家老小,返回塔拉农场。本以为白瑞德会护送她回家,却不想,他在战火中抛下了她,她还尚且被称为少女,却要用稚嫩单薄的肩,挑起守护家园的重担,甚至是开枪打死一个北方佬,看着满地的鲜血,却不能柔弱地哭泣一声。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落下。
进入初中以来,我的学业日渐繁忙,也曾有过畏惧困难,怨天尤人的时候。《飘》就如同一个时时悬于我耳畔的警钟,引领我走向乐观与坚强的道路。每当我想要放弃,想要放松的时候,思嘉那单薄却勇敢的背影就显现在我眼前,她那有着爱尔兰血统的绿色眼睛中,永远散发着的,坚强乐观的炙热火苗,便一下子灼热了我的内心,促使我前进。
阅读经典书籍,如同一位老师,引领我前进,也如同一位挚友,与我互诉衷肠。
打开书,我仿佛就能看见思嘉犹如火焰一般的身影,媚兰温和淡泊的眼神,就能感受到她们对国家与土地的热爱,她们的思想与我的思想融为一体,使我更加成熟。我好像也来到了南北战争时的美国,看到了亚特兰大的繁华与战火,看到了当时的金戈铁马,感受到了历史长河的波澜壮阔。
闲暇时,捧一本书,在暖阳下阅读,享受那一刻的淡泊宁静,品尝那一刻的翰墨书香,课余生活也因此而丰富起来。阅读,充实了我的思想,我的内心,给予我源源不断的快乐。每每捧起那些经典名著,愉悦感就会遍布我身心。徜徉书海,就这样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那些过往的云烟都会随风而去,留下的,就是现在和未来所要珍惜的。那些经典名著,将常驻于我记忆之中。阅读,带给我无限欢乐,告诉我,不要畏惧困难,因为: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飘读后感 篇8
《飘》是我最爱的一部内外小说。记得当时大哥拿回三本厚厚的书,看了心里就很害怕,可是当自己静下心来读时,就已经舍不得放下。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她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这利益出发看等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因此,他充分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直到战争末期,才在“爱国良心”的一时充动下入伍,实际进一步暴露了一个投机商人的面目。但是他对思嘉的爱却是真诚而热情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个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我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及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大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死了,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荡然无存。他妒忌和视艾希礼,但又最理解艾希礼,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视她,既念念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既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两败俱伤的下场,邦妮死了,妮兰也死了,他决定离开思嘉,浪子回头。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尚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的启发!
毕竟以前只是读个大概,以后有时间一定会仔细的看看。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许以后再看这本书,会有更多的体会。
飘读后感 篇9
瑞德让我看到了人世间最伟大的爱。
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时期,思嘉生活在塔拉一个相对富足的家庭里。在战前,南方人享受着诗一般轻柔温和奢华梦幻的生活。他们使用黑人奴隶,瞧不起北方佬,举办聚会…。人群中思嘉总是焦点,男士们为她神魂颠倒。可她一心只有艾希礼。她不同于南方的其他女人,她不关心战争,她没有那么受教养道德的羁绊,她自我她热情四射。当她得知心爱的艾希礼要娶别人时,她简直不敢相信。她热烈地向他诉说着她的爱,她要他娶她。碰巧这一幕被瑞德看见了,从此,瑞德便陷入了这爱的漩涡。
为了赌气,思嘉嫁给了一个即将奔赴战场的男人,不久后成为了寡妇。为了生存,思嘉再次嫁给了一个能帮她支付税金的男人---她妹妹的未婚夫,也再次成为了寡妇。她生命中失去了两个丈夫,两个孩子。可她总是能在悲伤饥饿席卷而来时,坚强勇敢地挺过去。她不会沉醉于过去,她总能快速地适应现实,放眼未来。她是一位精明的现实主义者。
在她第二任丈夫死去的那个晚上,瑞德向她求婚了。他说:“我爱你,思嘉,因为我们俩都是叛逆者,是自私的卑鄙小人。只要我们安然无恙,舒服自在,就算整个世界都毁灭了,我们也一点不在乎。”他了解她,他们都不是南方人眼中的上等人。可瑞德还是不一样,他很清醒,他似乎站在整个世界的上空,能看出人性的优劣,内心是有良知的判断,只是他选择成为一个人们眼中的下等人。
他知道思嘉不爱他,可还是娶了她。他用他的方式爱着她宠着她。他说:“我一直照料你,宠爱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想和你结婚,以保护你,让你处处自由,事事称心。因为你曾经经历过一番拼搏,思嘉,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地知道你曾受过怎样的磨难,所以我希望你能停止战斗,让我替你战斗下去。我想让你好好的玩耍,像个孩子似的好好玩耍---因为你确实是个孩子,一个受过惊吓但仍然勇敢而倔强的孩子。”他是那么的了解她,可思嘉总是像刺猬一样刺伤着他的心。瑞德很清楚,他曾说过:思嘉,你总是对爱你的人很残忍。哪怕是这样的一个女人,他还是爱她,小心翼翼地爱着她。他说:“我爱你胜过我爱过的任何女人,且我等你比等任何女人都久得多,我并不介意你不爱我。”
他视他们的女儿邦妮如珍宝。可在一次骑马跳栏中,她死了。他最后的告白中说道:“我喜欢把邦妮当做你,好像你又成了一个没有战争和贫困折磨的小姑娘。她真像你,那么任性,那么勇敢快乐,兴致勃勃,我可以宠爱她,娇惯她,就像我要宠爱你一样。可是她有一点跟你不一样——她爱我,于是我很欣慰能够把你所不要的爱拿来给他。…等到她一走,就把一切都带走了。”邦妮死了,媚兰---瑞德认为的最伟大的女性,也是真正爱着思嘉的女性,死了。瑞德对思嘉的爱也随之被消磨殆尽了。
在思嘉明白过来:对于艾希礼的爱只是一种执念,她是爱瑞德的时候,可一切都变了。瑞德平静地告诉她:“你有没有想到过,我爱你已经达到了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极限?你有没有想到过,在我得到你之前,我已经爱了你多年?战争期间,我曾多次想远走高飞,把你忘掉,可我总是忘不掉,每次都要再回来。战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赶回来,也是为了要找到你,可你却那么匆忙地嫁给了弗兰克。我真是嫉妒死了。倘使那次弗兰克没死,我也会把他杀死的,我一直爱着你,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实在是太残酷了,思嘉。”“我从来都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地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最新蜂读后感(收藏9篇)
怎么写一篇好的读后感呢?就像读书一样,每次阅读不同的作品都会有新的感悟。把自己的想法整理一下,就可以写出一篇生动有趣的读后感了。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蜂读后感”的资料,可以看看这篇文章。希望您能喜欢!
蜂读后感 篇1
《开隧道的矿蜂》是法布尔《昆虫记》中的一篇文章,我觉得他写得很有意思。
法布尔写的这种矿蜂很美丽,长着黑色和褐色的花纹,在结实的泥土里筑巢。它们四月开始建自己的蜂巢,每只矿蜂都有自己独立的小房间,内部装修得很光滑,很精致。这个房间除了它自己以外谁也不可以进去。如果哪个冒失鬼想闯进别人的房间,主人就会毫不客气地给它一剑。因此大家谁也不冒犯谁,这个小小的社会充满了和平的气氛。
到了五月这个鲜花盛开的季节,它们开始勤劳地采花蜜了。知道吗?蜜蜂不仅勤劳,还有一个我们很多人没有的优点,这优点便是谦让。当一只满载而归的蜜蜂从野外回来飞到洞口时,如果恰好洞口同时到达了几只蜜蜂,那隧道的宽度又不允许两只蜜蜂同时进入。尤其是大家的身体都满载花粉的时候,只需要轻轻一触碰,今天的辛勤劳动就都白费了。小蜜蜂可不像有的人类那样乱挤,它们会让最靠近洞口的蜜蜂先进去,其余的依次排队等候。有时候,一只蜜蜂刚要出来,而另一只正要进去,那只进去的蜜蜂就会很客气地让里面的那只蜜蜂先出来。
每只蜜蜂在自己的同类面前,都表现得非常有风度,有礼貌。而作为高智商的我们,有时候还在电梯门口你争我抢的。醒悟吧!高智商的我们!如果连动物都已经动的文明了,那我们难道还要动物来教我们吗?难道这样生活,你们不会感到羞耻吗?
蜂读后感 篇2
今天下午又跑去看了《青蜂侠》。本来我是对jaychou的演技抱有怀疑的态度的,但今天的观影还是令我觉得耳目一新!
1剧情:不老套,这个青蜂侠不是一心一意要扫除社会败类,后来由于对方抓住他的心爱的女人或亲人逼他出现并对他大打特打,最后大侠神奇出力把坏人打死。如果是这样那编剧就凹凸了。到底是什么剧情啊,一波三折,虽然有一两个部分比较老套,但不影响,您可以自己去看~~~~~~
2元素:仍是特技,特技,特技。但是特技中含有中国元素,不强调chinesekongfu,却让人对功夫心生佩服。很明显,编剧有点中国情结。
3演员:个人觉得最大的亮点是青蜂侠和他的拍档坐在专门的坐骑里的那个情节,在这里面jay和音乐很好地融合在一起,体现了他的音乐气质,我有点被感动难得啊,外国电影中的中国人如此吸引人的眼球!好样的jay!
4杂感:里面有个部分,jay说他来自上海,老板却紧跟着说他到过日本,他以为上海在日本驴唇不对马嘴。可是,jay没有纠正他,观众尤其是外国观众会误会上海在日本的!像今天,影院里就没有笑声。按常理应该要纠正一下比较好。外国人很不了解中国的。
5花瓶:卡梅隆成了最大的花瓶。可惜了。老戏精了都,却成了花瓶,虽然是有点智慧的花瓶。同时,花瓶也有了皱纹了,光阴易逝啊。
6猜测:可能会有第二部,因为这部拍得很不错,估计票房好就会有人呼吁第二部,就会促产续集来继续捞金。
总之,很不错,数字的就觉得很不错了。如果能看3d,估计效果会更好些。燕林电影城的3d我还没看过,但估计差不到哪里去。下次有冰河世纪的时候带儿子去看。目前,只能看看数字的。电影很电影院离我越来越近了。我喜欢。
电影和电影院不能没落,所以我希望它能继续繁荣下去,留给我们一个真正的文化阵地!希望以后电影院能做一些活动让我们大多数人能够轻松地走进电影院。
蜂读后感 篇3
《昆虫记》舍腰蜂读后感800字初中生1
灯下,我静静地坐在书桌前,一手拖着下巴,一手握着一支钢笔。桌上放着已经翻阅了无数遍的《昆虫记》。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昆虫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的《昆虫记》使我辗转反侧,难以成眠。《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着,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着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昆虫记》是法布尔以一生的时间与精力,他仔细的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并将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也因为多种文字出版,所以他被誉为“昆虫诗人”,也翻译出版了他自己的大量作品。其中《昆虫记》被译成许《我国昆虫记》作者被当时法国与国际学术界誉为“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在晚年法布尔出版了《昆虫记》最后几卷,使他不但在法国赢得众多读者,而且也在欧洲各国。在全世界《昆虫记》作者的大名也已为广大读者所熟悉。文学接尊称他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但是可惜没有等到诺贝尔委员会下决心授予他这仪大奖,这位歌颂昆虫的大诗人已经瞑目长逝了。
灯光下,字行里,我又回到了家乡。大师的身影与我的重叠……
《昆虫记》舍腰蜂读后感800字初中生2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使人身临其境。我从小因为不喜欢昆虫,所以平时很少细心观察小动物的世界。《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讨厌,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成果。《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科普书。
这本书为我们提供了更珍贵的启示,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有句话说得好“知识就是力量”,让我们也用它来勉励自己,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舍腰蜂读后感800字初中生3
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使人身临其境。我从小因为不喜欢昆虫,所以平时很少细心观察小动物的世界。《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讨厌,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成果。《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科普书。
这本书为我们提供了更珍贵的启示,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有句话说得好“知识就是力量”,让我们也用它来勉励自己,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舍腰蜂读后感800字初中生4
人们称赞它是“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是一部值得传给下一代的书。”是“哈佛大学113位教授推荐的最有影响的书,法国历史上里程碑式的着作,影响世界的经典着作”——《昆虫记》。
它融合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这本书以忠实于法文原着整体风貌及表达特色为选择原则,让世界读者首次领略昆虫们的日常生活习性以及特征的描述等。《昆虫记》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间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螳螂、甲虫、蚂蚁、苍蝇、蜜蜂等各种类型昆虫!无不渗透着作者对人类的思考,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全书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充满了对万物的赞美之情。许多人看过后,都有着深刻的印象。
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它使我看见了动物与人类的相同;它使我看见了动物的语言,它们的话语是那样神圣,那样甜蜜;它们又使我懂得了人生道理……它们告诉我的太多太多,甚至整个世界!
《昆虫记》一个奇妙的名字,同样有着一个奇妙的内容,它是法尔文毕生的精力,融合的人与动物的生活,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最大贡献!
《昆虫记》舍腰蜂读后感800字初中生5
人们称赞它是“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
19世纪末,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捧出一部《昆虫记》,世界响起了一片赞叹之声。
《昆虫记》是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着。它熔作者毕生的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将昆虫世界化做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被达尔文誉为“无与伦比的观察家“的法布尔以人性观照虫性,书中描写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着人文关怀;并以虫性反观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
在法国十__世纪,热衷于把自己的科学研究成果写成文学式着作的生物学家,多到不可胜数,何止法布尔一人。可是只有法布尔的《昆虫记》流传最久最广,这绝非偶然。原因就在于他怀着对渺小生命的尊重与热爱去描写?甚至歌颂?微不足道的昆虫。这就是《昆虫记》充满人情味的理由。《昆虫记》充满对昆虫的爱,对微小生命的爱,所以使广大读者深受感动。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
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布尔。
时间过去了半个多世纪,90年代末,中国读书界再度掀起“法布尔热“,书市上几种《昆虫记》的摘译本、缩编本都大受欢迎。
《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
蜂读后感 篇4
隧蜂门卫的世界——《昆虫记》读后感800字:
“有时候,有好几只间隔不久,相继而来。通道太狭窄,容不下两只同时进出,特别是要避免相互摩擦,蹭掉了个各自爪子上的花粉,于是离洞口最近的就赶快钻入,其他的隧蜂则在门口按先后秩序排好,不挤不拥,等着轮到自己进入。第一只一钻入地下,第二次便紧随其后,然后第三只、第四只,一直一直的快捷地跟着钻入地下。”
“有时候会遇到一只要进一只要出的情况,于是,要进去的便稍往后退,礼让要出来的先出来。礼让是相互间的。我就看见过一些隧蜂正要钻出地面,又返回去,让出通道给刚飞回来的隧蜂。通过大家的互相谦让,大家进进出出反而非常顺畅。”
隧蜂,这种小昆虫,为了生活的美好,进洞的时候会按先后次序排好,按顺序进入;如果遇到一只进一只出的情况,它们能互相礼让。有规则的生活,让它们的世界充满了和谐的美好。可是,看看我们的人类世界,不禁生出几许悲哀!
十字路口,红灯闪亮。一排机动车在耐心等待着绿灯通行。自行车道里的电动车,按捺不住想要前行的脚步,冲出了斑马线;一辆小轿车正从侧面驶来。不可避免,一场车祸从天而降,电动车驾驶人躺倒外地,轻伤还好,有的便是当场呜呼。
买票窗口,人头攒动。大家有序排队,边翻手机边等待买票。一个个旅客从左侧买到票,从右侧的挡杆出来,虽然人多,可是却也较快。读后感·这时,一个黑色身影以迅雷不及掩耳响叮当之势,堵在了右侧的出口上。于是,人群中发出了不满的声响。如遇脾气暴躁者,脏言污语会会满天飞舞,售票大厅便聒噪无比。
青青校园,书声琅琅。办公室内,老师们在安静地备课,小声点讨论。突然办公室的门像狂风大作一般,“啪”地大开,接着进来了几个不速之客,他们横眉冷对,怒气冲冲,一声不响揪住某女教师的头发,劈头便打——老师不该对孩子管理太过严格。
娱乐新闻,铺天盖地。最引人关注的是某某女星偷税漏税,名誉扫地,甚至被关入狱,官场风云,宦海沉浮。某市长因贪污受贿锒铛入狱;某局长因桃色新闻被人肉搜索……
在没有规则的世界里,生活无疑是泥淖沼泽;只有讲规则,生活才能阳光明媚。物犹如此,人何以堪?愿我们学规则,讲规则,守规则,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蜂读后感 篇5
《昆虫记》这篇着作是法国着名困中加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才完成的。这本书里介绍了毛虫、蝉、蝎子、蟑螂、等几十种昆虫。可是,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关于蝎子《白蝎“自杀”》这一节。有人说,蝎子遇到危险就会自杀。于是,作者就做了一个实验。他用烧红的木炭围成一圈火墙,然后把一只白蝎子放进火墙里。热浪烤在蝎子身上,它倒退着卷成钩子,一会儿伸直,一会儿弯曲,动作快极了,使人看不清楚。突然,它一阵抽搐,之后,就一动不动了。作者用镊子把它夹到一块凉沙土上,过了一个多小时,令人不敢相信的是,蝎子竟然奇迹般的活过来啦,和以前一样变得生气勃勃了!这个实验证明,根本就没有蝎子自杀的这种事情,无非是人们乱猜测而已!
读了这一节,我不禁思绪万千:世界上大概除了人以外,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不会自愿结束生命。其实不管遇到什么情景,自杀都是一种胆怯的表现。大家都认为生命是一种很宝贵、完美的东西,既然上天赐予了我们可贵的生命,那我们就应当勇敢地应对苦难,珍惜生命,也回报他人。
在电视上,我们经常会看到许多人因为某种原因自杀了,着名艺人张国荣也在多年前跳楼自杀了。我认为,这些人的勇气真是太小了,简直还没有一个小蝎子勇敢。由此,我曾还联想到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我就是一个例子。我经常会因一道数奥题不会做就生气,苦恼,经常生气的对着草稿本发脾气,有时候甚至干脆不做,空着,这也是一种怯懦的表现!
所以,我们应当学习蝎子的这种勇往直前的精神,做一个坚强而又勇敢的人!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拍拍灰,继续前进,人生旅途很短,不要在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上计较半天而耽搁了其他的重要的事情。我时常告诫自我,要坚强,勇敢,因为,失败乃成功之母。可是,却因为没有例子而常常做不到,此刻,有了小蝎子做榜样,一个小生灵都不舍得丢弃自我的性命,那我就更不会了。我必须会更加坚定,一步一步地、踏踏实实地迈向初中的大门。
读过作者法布尔的生平和《昆虫记》,我感触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梦想而不断奋斗。法布尔说的对:生命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不能说抛弃就抛弃。我们不能把生命当成是享乐或者是受难,应当把它看成是一个合约。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能违约,直至生命结束。
蜂读后感 篇6
啊!这是多么神气啊!这是我第一次读《昆虫记》后与其他文章不同的感受。正如世人所称赞的科学界的诗人一样,法布尔把矿蜂在地下做蜂巢、敌人与矿蜂对峙等细节描写的非常生动,仿佛是我身临其境地在观察一样。
法布尔笔下的昆虫世界是那么神奇,矿蜂在他的笔下更是被表现的淋漓尽致。矿蜂如同人一样:在一个庞大的家族中各有分工,互相都不打扰,过着安宁、和谐的生活;采蜜归来,有序地排队飞回家,他们之间似乎有着某种默契,互相谦让,当家人受到侵害时,会一起对抗外敌
在我读过的说明文中,《昆虫记》比任何一篇都更能吸引我,文章不仅运用了大量的说明方法,而且运用诗一样的语言在描写,还添加了自身的感受,真是美伦美奂,不愧是一部世界巨着。我要学习法布尔老人勇于实践的态度和细腻而富有诗意的笔触,学会用眼睛观察身边的人和事,观察生活,享受生活。
蜂读后感 篇7
蜂
(唐)罗隐
不论平地与山尖,
无限风光尽被占。
采得百花成蜜后,
为谁辛苦为谁甜。
这首诗赞美了蜜蜂辛勤劳动的高尚品格,也暗喻了作者对不劳而获的人的痛恨和不满。
诗中讲述了蜂采花配蜜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人们。歌颂和赞扬了蜜蜂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高尚情操。蜜蜂为采蜜终日忙碌,走遍山野田地,从来没有偷懒过,而配制出诱人的、又香又甜的蜜却不是留给自己享用,而是留给人们享用的。诗人用诗句寄托自己对蜜蜂无私奉献的精神所赞叹。
读着读着,不禁想起我的英语老师吴老老师。在我心里吴老师总是严厉的,也是和蔼的,可亲可敬的。勤勤恳恳,无微不至爱护我们,对教学认真负责。他就像一只蜜蜂,为我们酿出知识的蜜糖,她就像一棵树,为我们这些小苗遮风挡雨;她就像一盏灯,点亮我们的人生道路。
上学期期末,五年级了成绩依然平平的我。一听到考试我就像一只可怜巴巴的小羊羔听到虎啸般的害怕。我开始为自己担忧。
就在我无助,像迷失在寒冷的黑夜的森林里找不到出口,他吴老师出现在我面前。吴老师好像看穿了我的心事,直截了当地说:你的基础不差,英语就是要多读,多听,细心,再仔细。不过补补课完全可以赶上去,考取好成绩不成问题。这些天有空我给你补补课。我不敢奢望。怎么还有问题吗?老师和言悦色。我鼻子酸酸的,除了学习,我还能说什么呢。在吴老题的用心辅导下,我集中全身心的注意力去聆听吴老师每一句话;每一句教诲。接下来每一天,我都是满怀信心努力去学习。终于,我进步了。是老师点亮了在寒冷黑夜的路灯使我找到了路标。
吴老师就像默默无闻的蜜蜂一样,总是辛勤地工作,无私地奉献,从来不求回报。总是把自己的知识无私地传递给我们,爱护关怀着我们。
我喜欢蜜蜂,也喜欢这首诗,这首诗让我深刻感受到了:小小的蜜蜂,人们给予它们多少赞美都不过份,朴实无华,默默无闻的奉献自己,给人们以启发和启迪,人类多么需要这种精神啊!
蜂读后感 篇8
蜂
唐·罗隐
不论平地与山尖,
无限风光尽被占。
采得百花成蜜后,
为谁辛苦为谁甜。
诗中讲蜂采花配蜜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人们。这首诗歌颂了蜜蜂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高尚情操。蜜蜂为采蜜终日忙碌,走遍山野田地,从来没有偷懒过,而配出诱人的、又香又甜的蜜却不是留给自己享用,而是留给人们享用的。诗人用诗句寄托自己对蜜蜂无私奉献的精神所赞叹。读到最后2句,不禁让我想起了我们的班主任林老师。清秀的她做事细心,勤勤恳恳,无微不至爱护我们,对教学认真负责。今天,我发现林老师放学前不时地咳嗽,但她还是不停地说话,那声音十分沙哑,比平时小声了点,但远比平时吃力,还一个一个点名叫那些作业做错的同学的名字,请他们上到讲台,辅导他们补做和订正。
林老师就像默默无闻的蜜蜂一样,总是辛勤地工作、无私地奉献,从来不求回报。上课时,老师总是把自己的知识无私地传给我们,爱护关怀着我们。
我喜欢蜜蜂,读着这首诗,还让我懂得了一个做人的道理:要学习蜜蜂这种默默无私奉献和不求回报的精神,这样你也会永远受到别人的欢迎。
蜂读后感 篇9
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数开隧道的矿蜂这篇文章了。这篇文章里讲了:细长体形、有红色斑纹的矿蜂常常把巢建在结实的泥土里面,每只矿蜂都有自己单独的房间,它的小巢,每一个都修得光滑别致,上面还保留着一个个漂亮的淡淡的六角形的印子,这是它们舌头的杰作。这个房间可是它一人的天下,除了它自己,谁都不可以进去。如果谁想闯进别人的房间,腹底有一条明显的沟,沟里藏着一根刺的矿蜂,就会毫不客气地给它一剑。在狭窄的洞口,一只蜂刚要出来,而另一只蜂刚要进去,他们头碰着头遇上了,然而没有任何争执,那只要进去的蜂很客气地让开身子,请要出来的矿蜂先行。
我觉得矿蜂很友好,因为它们遇上了也不会争执,而是让对方先过,它那既有风度,又有礼貌的样子,简直像极了一位绅士。我还觉得这些矿蜂很聪明,因为只有聪明的矿蜂才能把小巢修得那么漂亮、那么光滑。还有,小矿蜂在自己巢上涂了一层唾液,下雨 的时候,水是流不进去的,因为这层唾液就像油纸一样保护着矿蜂的家。矿蜂真聪明呀!
围城的最新读后感9篇
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内心被故事里的剧情深深折服,写读后感要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您是否也在疑问如何构思自己的读后感呢?以下是由编辑为你整理的《围城的最新读后感》,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围城的最新读后感 篇1
用了两个星期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钱钟书先生的文学水平太高了,我难以理解到大家所说的层面,不得不从网络上借鉴一些经验才能较好的理解这篇小说。
其实小说通过了方鸿渐的故事,写出了中国社会的市井百态,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
小说的名字虽是“围城”,然而我却丝毫没有感觉到有关围城的丝毫信息,直到后来,读了其他人的评价,才体会出,这围城是值得方鸿渐的爱情,在进去之前,拼命的想进去,但一旦迈入了围城中,他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出来。克尔恺郭尔在《非此即彼》中说过:“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方鸿渐的爱情在我看来是个悲剧,一个本来玩世不恭的人在苏文纨和唐晓芙中选错了人,更改变了自己的一生,最终无奈的和孙柔嘉结为夫妻,而求生路上也异常艰难。
美好的爱情是人人向往的,然而当你得到了爱情后却发现与自己想象的大不相同,但你却已经步入了围城之中,尽管你再怎么努力的挣脱束缚,却还是困在围城中。当你慢慢的在围城中居住下来后,爱情也渐渐的散去,取而代之的是温暖的亲情,但你却依旧没有离开围城,你依旧羡慕着墙外面的人,外面的人也想进入城墙里。
也许题目的选取不仅仅是把婚姻比作了围城,它更是指着生活中的形形色色的事物,我们一直在一个空间里绕圈,突然发现了更令人向往的空间,就费尽心思的进入了新的空间中,却依旧是不停的绕圈,又想去其他的空间,从一个笼子跳到另一个笼子,不停的重复,却乐此不疲。
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事业、家庭……它们都想一座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
《围城》不得不说是一篇极好的小说,我感觉一遍是不足以理解的,必须再读,多读,才能更好的理解小说的意义。
围城的最新读后感 篇2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似乎始终贯穿着《围城》这部小说,也成为这部小说的经典名言。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主人公方鸿渐海外留学回到家乡,受到很多人的恭维,但其在留学期间游手好闲,无心学习,并未学到真本事,只混到一个假的文凭,所以回乡后并未得到高就,只在一个规模较小的银行工作。
在工作期间与苏文纨、唐晓芙发生爱情纠葛,无果。后跟着赵辛楣同孙柔嘉等人来到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后因种种原因回到上海,在途中与孙柔嘉订婚。本以为结婚后生活会很幸福美满,但终究因双方家庭的关系与压力和两人性格的差异太多经常吵架,最后不欢而散。方鸿渐神经麻木,在睡梦中感到人生的讽刺与伤感……
方鸿渐的命运是幸运的.,因为他早早的受到外国教育,接受西方教育,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他是走在时代前列者之一。方鸿渐的命运是悲哀的,因为虽然他出洋留学但学有学到真本事,只知道狂妄自大,自吹自擂,这是他命运如此令人惋惜的最重要因素,也是对世人的一种警告。
同时方家的一些封建礼节折射出当时社会还存在很多封建落后的现象。当方鸿渐回到家中不久,方父母便提出反对结婚自由,要早早的为儿子找一个媳妇。可见那种包办婚姻的思想依然存在,真是令人恐惧,而且方鸿渐的两兄弟的两个儿子,一个叫阿丑,一个叫阿凶,说是为了避邪而取这种难听的名字,真是笑死人!
方鸿渐命运里的几个女人。首先要提的是苏文纨,一个出洋留过学,可谓是才貌双全的人,可是她只是一厢情愿而已,鸿渐没有为了一个上流人者而失去理智。其次是苏文纨表妹唐晓芙,或许方与唐结合后方的命运结局不会那样惨,但因种种原因两人各奔东西了。最后是他的妻子孙柔嘉。她是一个很平凡的女人,但两人情投意合,相处得很好。只是双方家庭的流言蜚语太多,两人终被这种精神压力搅得不得安宁。
《围城》中的爱情。爱情始终是这部小说的主题。以方鸿渐为代表的年轻人无论是家处上流社会的,不富裕的,才华横溢的,狂妄自大的不是满腹牢骚、无心劳作的都向往着美好的爱情而且都被爱情缠得死去活来。有的取得了成功,有的屡屡失败。有的结婚了又受不了婚后的无自由的生活,有的没结婚的又想早早进入婚姻生活。很多人都矛盾着、犹豫着、惆怅着。
有人说,要是在大学里有机会谈恋爱,就谈吧,而且要谈得烘烘烈烈!当你毕业后工作时,如果她和你谈了三年而没发现你有买车买房的迹象,你就完蛋了;如果你和她谈了三年而没有买车买房的迹象,你也完蛋了。所以,大学里的爱情才是最纯真的,最值得去追求的……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被围困的城堡有很多种解释,或许是封建礼教,或许是爱情,那些城里城外的人便是一些热血沸腾,想改变命运,依然寻找成功途径的人。
围城的最新读后感 篇3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家庭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围城的最新读后感 篇4
《围城》是我看的第一部名著,兼第一篇长篇小说。那时(初中)只觉得作者语言运用可谓“随心所欲”,对人间百态的描写更称得上运筹帷幄。只有“功力深厚”的人才会写出随意而不空洞、有趣却不浮夸、尖刻然不偏激的文章。而这样的作者,肯定是有一定境界的,其心不为外物左右。
再看《围城》,已是工作四年。文中语言嬉笑怒骂浑然天成自不必说,剧中人物却更让人感慨。中国人一直讲内心修为,我们现在讲要摆正心态。心态固然重要,但是人的能力、境遇以及凭能力而创造的境遇何尝不重要?方鸿渐如果不是不学无术也不会处处碰壁做一个“无用之人”;不如此,他也不会整天鸡毛蒜皮、牢骚满腹;更不必心气不顺,时常与老婆吵架,去应验那“围城”的咒语。你看那赵辛楣,同样是痛苦失恋——或者他被苏文纨抛弃远比方鸿渐的追求唐晓芙不成更加严重——毕竟赵辛楣追随了苏“二十年”!然而赵辛楣却并无大碍,一是因为他性格更为理性爽快,更重要的是,他才华能力出众、有一技之长、仕途畅顺的缘故。
正所谓“忙碌的蜜蜂没有时间去苦恼”,同样,经历顺境的人也没有必要去感伤。然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岂能单纯依赖“心态”去一一化解?精神的愉悦是需要现实支撑的,苦中作乐终不是办法。心里幸福感的产生是有条件的——虽然物质追求绝不是人生的终极意义。
所以人不能唯利是图,但也绝不可庸常无为;人不能利欲熏心,同时也不必与世无争。“心态”是自己的精神,“追求”决定自己的物质;精神与物质相辅相成,共同化为“生活”,是为“人生”。毕竟庄子的境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达到的,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达到的。
“围城”围的是心,而心外难以“无物”。积极奋斗、诚实争取,校正心态、胸能容物,人生的幸福,应该有资格去索取了。
围城的最新读后感 篇5
读前半段,折服于语言的艺术和对生活的洞察,沉浸在欢快啼笑之中,到后面展现婚姻的现实,压抑、感伤,像冷气涌进没盖好的被子(大冬天睡觉有点冷),透过语言与啼笑,直到小说结束仍久久不散。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相恋、相爱的两个人结了婚,然后困在婚姻的城堡。方鸿渐与孙小姐如此,可能有人说方爱的是唐小姐,不是孙,曹元朗与苏小姐如此,可能有人说苏爱的是方,不是曹,赵辛楣爱的是苏小姐,也娶了别人。那如果是真心相爱的两个人呢,可能也没什么不同,结婚之后依然是各种围困。作者没有让方与唐小姐成为眷属,或许也是想留下一些美好的想象吧。
看完书末杨绛先生附文,又觉得围城没那么可怕,钱老先生本身就超脱围城之外,就像没有围困的城堡,无所谓想进去想出来。
杨先生读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大笑,“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这恩爱秀的,围城在哪儿呢。
当然杨老和钱老都是智者,“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亲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终不受障碍”,围城大概就是这样变爱巢的吧,方与孙若能看这么透彻,或许结局也会不一样吧。
第一本读完有冲动写书评的书,愿合适的书在合适的时间遇到合适的人。
围城的最新读后感 篇6
看了《围城》总有点无赖和惆怅的感觉,里面有很多的为人处世,有很多的爱情观念。
当我看到一半的时候室友问我看出点味道了没。我说还没,有点不想看,觉得情节没什么曲折性,远远不及《时间血》来的高潮迭起,引人入胜`但就是拿起来就有想把他看完的欲望。记得《围城》里总有些让人觉得遗憾和不懂的地方,既然又不爱孙,还和她结婚,那当初为什么又拒绝苏那,`哎。
不过就像里面说的一句话:有时结婚不一定是彼此热恋的人,只要彼此不讨厌,不就行了。
在以前我是非常同意这句话的,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又有点不这么想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成熟,但我又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我可能还是支持作者的。
我很庆幸能看到《围城》,它给了我不一样的感受,绝对和别人不一样。它让我感受到了作品以外的东西。
在《围城》里有工作的苦闷和爱情的辛酸,但不是每个人都会经历那样的生活,所以我实在感慨不出什么。我觉得每个人的生活都有着不同的经历,有社属于自己的记忆,不该总是感到郁闷和痛楚,你要明白你能活在这个世界就是幸福的了。有很多人在社会上带着不同的面具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语,我是,你也是,既然别人需要用面具来掩饰只能说明他这样做有他的必要,言不由衷也有他的道理,这是社会决定的,能做的是过好自己的生活。《海贼王》说过:活着就是快乐的。何不让自己快乐一点。
为了快乐,所以改变……
朋友总说我怎么那么容易郁闷,好晚给别人发个短信什么别人还以为我又怎么了……
围城的最新读后感 篇7
今天第一次读完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前后后一共拖了很长时间。里面流传最久的一句话就是:“婚姻就像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一开始就只是一句普通的话,不是很能理解。读完后,才能大概理解。
曾经我朋友跟我说,她在高中的时候,她母亲不让她读《围城》,因为读了以后,会让人不想结婚。我当时还笑笑,现在真的笑不出来了。确实读完后,会让人对婚姻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而且《围城》也特别的真实,里面刻画的人物,在现实中还能再找到原型,包括赵辛楣对同学会的理解,方鸿渐家里妯娌之间的冷嘲热讽等等,一切都真实地存在着。
说一下我对方鸿渐这个人的认识,他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带着封建社会家族特有的软弱。他想摆脱父亲的控制,却又不能。他不喜欢苏文纨,但是却不直接的拒绝,而是拖拖拖。也不直接表达对一个人的喜欢,对唐晓芙,有好感也不直接说,直到离开。对孙柔嘉的喜欢是被逼出来的,否则,他是不会承认的。
孙柔嘉和方鸿渐的婚姻生活,是既幸福又不幸的,孙柔嘉无法理解方家的传统规矩,方鸿渐不能忍受孙柔嘉的伯母。最后的结局,有些开放,又令人思考,像一个分岔路口,只要方鸿渐当时没有离家,上去好好跟孙柔嘉说,或许结局就不是这样。
最后感想:婚姻不要凑合。
围城的最新读后感 篇8
“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题记
1946钱钟书发表了自己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围城》,堪称是中国近、现代小说的经典之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的反响。而我并非是慕名读了这本书,是因为心理上的疑惑。从小就有一种生活经历:”非常想得到某件东西,于是就竭尽全力的争取,可得到后便不再珍惜,便丢弃了。”一直不明白是怎样一种心理,是不是一种病呢?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听到这样一句话“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心头一惊,于我心有戚戚焉。急切的想了解这种想法,读围城的心也日趋强烈,终于,在高二寒假中我拜读了《围城》。
对这部小说的背景我了解不多,有这样一句解释的话:“小说所写的人物和事件与当时的社会环境十分隔膜,与时代结合并不紧密,我们不可能像别的小说那样通过社会背景和时代背景的分析去考察小说的主题。”并且书中说道:“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可以看出作者并没有过于强调这本书的时代性。
长篇小说《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里面涉及的人物形象丰富多彩,有即柔又嘉、却充满心计而且柔能克刚的孙柔嘉,纨袴子弟优柔寡断、玩世不恭的方鸿渐,有忠于爱情,才华横溢,且被人拒绝却终究逃不开娶妻生子命运的赵辛楣,还有李梅亭那样满口仁义道德,韩学愈那样外形木讷、内心龌龊、的假洋博士;有高松年那样道貌岸然、老奸巨猾、的伪君子,也有汪处厚那样依附官僚、谋取职位、却自蹈覆辙的势利鬼;有陆子潇、顾尔谦那样一心攀龙附凤、专事吹拍、浅薄猥琐的势利小人,也有范懿、汪太太那样虽然混迹学府、却只在情场上显露头角、推波助澜的名门女士等,形形色色的人构成了一个小社会。
方鸿渐是个被动的、无能的、优柔寡断的、经不住诱惑的人,更是一个失败的人他的失败是因为他面对东西方文化强烈冲击的现代社会残酷的生存竞争和战乱动荡的社会背景下,人们的严重的精神危机而缺乏与之对抗所应有的理性、信仰、热情和力量,而他并不想李梅亭那样如鱼得水,也时因为他还不算是个卑鄙的人,还有点自知之明,有时候还想保持这自己作为知识分子为人的尊严。正是这种不上不下的位置,使他既得不到爱情,有作为留学生二恶一无是处,寄人篱下,总是依靠别人的帮助,对于他,这是残酷的,又是尴尬的。这就是性格决定命运。有人说:“ 就像一无用处的贾宝玉是《红楼梦》中几乎唯一的好男人一样,方鸿渐也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就像在动荡的三国时代,各家逐鹿中原,人才辈出,但是只用那些奸雄、枭雄才能在如此纷乱的时代生存并且有所成就,像方鸿渐这种懦弱者是注定要失败的。所以,既不作恶也无英雄气概、既与世无争又于世无补的方鸿渐,是注定要失败的。这是他的悲剧,同时更是这类懦弱的知识分子在社会环境下回得到的结果。
围城在表面意思上很显然是讲婚姻。在读之前便以为整部小说中,围城一定是很形象明了的显示,有具体的分析。可是读完后,只觉得整部书中充满了争吵和抱怨。关于围城的提出,也只是在苏文纨、赵辛楣等人一起聚餐时,褚慎民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fortresse assiégée,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而接下来便没有再次明确的提出婚姻是堵围城。
在回国的汽轮上,方鸿渐与鲍小姐之间也绝非真的感情,他们二人谁也无心进入对方的围城,只是在他乡一种空虚内心的寄托,在内容上只是围城外人的一点小插曲。至于苏小姐,那只是她自作多情地以为自己已经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也使想方设法冲进她的围城的赵辛楣误把方鸿渐当作情敌,煞费苦心一番。整部小说中,方鸿渐唯一一次动真情的应该是对纯洁可爱的唐小芙。他茶不思饭不想,一门心思放在她身上,做好一个随时准备踏进其围城的虔诚之士。结果让苏小姐无情的拆开了。在这一点上,我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有相同的看法,而是如果让方鸿渐与理想中的爱人唐晓芙结婚,然后两人再积爱成怨,以至分手,才真正符合“围城”的字面原义。方鸿渐与孙柔嘉的结合,是让人大跌眼镜的,在去三闾大学的路上两人没有任何表示,最后却因为一场误会,匆匆订了婚,又稀里糊涂的结了婚。似乎两人都没有急切的想要进入对方的围城。有人说:方鸿渐是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我倒没读出来,只是感觉,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
大部分人觉得《围城》的意义只局限在爱情婚姻,并没有其他的寓意。这也许也是一些家长不提倡孩子看这本书的原因吧。其实,《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仅仅把《围城》停留在爱情意义上也并非钱老先生的意思,所以他在下文中写到: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这句点睛之笔,使围城超越了婚姻的层面,进入了更为广阔的背景。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像故意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
很明显,在第五章中,方鸿渐说:“我还记得那一次褚慎明还是苏小姐讲的什么‘围城’。我近来对人生万事,有这个感想。譬如我当初很希望到三闾大学去,所以接了聘书,近来愈想愈乏味,这时候自恨没有勇气原船退回上海。我经过这一次,不知道何年何月会结婚,不过我想你真娶了苏小姐,滋味也不过尔尔。狗为着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可以看出,书中的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这是善良的方鸿渐所受不了的。但当他离开那里,满心以为自己离开了这复杂的黑暗圈子后,没想到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心中充满了迷茫与无奈。作者花这么多笔墨向我们描述这个复杂的社会背景,无非是想我们阐明: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也许这个围城是无形的人,我们都是城中的一个元素,所以我们没有办法逃出这堵围城,即使你逃出了一个,也会有许多在矗立着。我们没有办法逃出这样的命运。所以,关键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只要人类社会存在,我们就会一直在围城中。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其实,这也正是我们生活中的写照,我们不注意或者不承认而已。。我是一名学生,对我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亲人、同学、老师以及社会上行行色色的陌生人,都在我们之间有一座座围城。现实是残酷的,但是不要因为现实而失去信心 ,因为每个人都这样,并不是只有少数人感到迷惑。文中告诉我们追求是无止境的,我们达到一个目的后,便会很快的对其失去新鲜感,那或是一种不满足或是一种厌烦,是我们觉得我们所追求的一切都是虚妄的。可是我们总不能因噎废食,担心自己对所得到的东西失去兴趣而停止追求了吧。我们要做的,就是竭尽全力去争取所想要的,到我们对其厌烦时,要坦然对待,因为那是正常的心理。接着去追寻更有价值的东西,是我们不会空虚。因为只有无所事事的人,才会一遍遍地数着自己的所有,时间久了,便产生厌倦,只有马不停蹄的奋斗,才会是围城内充实,没有心思去冲出来。用一颗积极的心去对待围城,用自己的努力去改变城中的生活。这时的围城,就会变成一个快乐幸福的地方,一个方鸿渐也喜欢的地方,没有人想要逃出来。
围城的最新读后感 篇9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唯有战胜自己,方能走出围城。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
的确,主人公方鸿渐在三闾这座事业的围城中,因不堪忍受同事间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而离开那里,却又面对一个集父母的封建、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大围城之中,而天生怯懦的他只会逆来顺受,接受朋友的施舍,还义无反顾的踏入爱情的陷阱,最后落得一个悲凉的结局。可见,过分看重自己反而不断退步,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
纵观全书,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映射人生是“围城”。真正要阐明的便是:人生本就是一座大围城,谁都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围墙下过完一生,既摆脱不了这样的命运,那就竭尽所能的拼搏于每一个阶段,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城池里的异彩,精彩的活在当下。假如你始终想着冲出围城,那么你将永远独守空城,碌碌无为终生。
多次读《围城》后,方才发觉它不仅是一部充满了喜剧性讽刺的小说,而且真正探入围城,去感受城里城外不一般的感觉,就发现它不仅是一本书,并且是一座城——一座被围住了的城!
本书主要讲述知识界青年男女关于爱情的围困与逃离,婚姻好似围困的城堡,城里城外人与人思想对立。而层次再深则表现在战乱频繁的年代,国家无疑也是一座围城,可在城中的男男女女却稀里糊涂,只顾于眼前小小的“围城”。所以,不禁为当时国家的一蹶不振而慨叹。
现实生活中如此“围城”随处可见,大到国家,小到个人,例子信手可得。对于家庭,很多在家的学子只想逃离这片苦海,可在外的学子却时刻怀念着家的味道。在想:这样的“围城”并不是城里城外对与错的问题,而是要人们积极地去面对现实。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当一切人与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我愿心中存此美好的幻想,并努力实现。
最新地球故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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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故事读后感(篇1)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房龙写的《地球的故事》,有译《房龙地理》。这本书被称为百年畅销的人文地理经典,人类有史以来最佳读物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地球的起源,地理的发展。房龙打破了常规地理书的写作方式,将人的重要性提到首位。在历史的高度解释了人与地球的关系,生动地表现了人文地理概念。
在这本书中,我最新欢丹麦,因为它是童话的王国从小听着《安徒生童话》的我们有着不小的吸引力,美人鱼铜像是丹麦的标志,也是我们心中童话的标志。
但在《地球的故事》中,我看见了不同的丹麦。脱掉了童话外衣的丹麦在现实中也是耀眼。丹麦人的智慧,使得这个仅有1.6万平方英里,但缺乏自然资源、陆军、海军、矿山和山脉,但却能与一打面积大、人口众多、有军事野心的国家匹敌。他们有着理性的生式方式,时刻保持着警惕,这个小国家在过去的时代曾经进行过一些艰苦卓绝的战争,但它现在却自愿解散陆军和海军。
在某些方面是小国胜过大国的典范。
地球故事读后感(篇2)
地球是伟大的,地球上的生物更是伟大的。正是因为生命的存在,地球才如此生机勃勃!
【篇一:读《地球的故事》有感】读了《地球的故事》之后,使我感慨万分,受益匪浅。地球想要人类的创造和人类的保护,但你真的做到了吗?你们真的善待地球了吗?
当我们揭开宇宙的面纱,你会发现一个蓝色的星球在无边无际的空间,这是我们美丽的家园-地球。既然地球是我们美丽的家园,你知道吗?现在,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地球的特点吧!
准确地说,地球是一个椭圆球体,两极稍平。我们人类生活在地球上。地球绕着太阳转。地球是行星,太阳是恒星。我认为地球是整个宇宙的中心。地球是一块小而干燥的陆地,被大海包围着。
地球是我们人类的家园。我们应该保护它。行动胜于心。不能靠口头表达,让我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保护环境,保护地球!
【篇二:读地球的故事有感】前几个星期,我看了《地球的故事》这本书,我觉得书中的内容很精彩,并且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不少知识呢!
地球上将发生许多可怕的自然灾害,如洪水、海啸、泥石流等。我觉得这些灾害我们人类应该可以防止的。
在此,我呼吁人们好好保护环境,少砍树,多种树,不破坏生态平衡,就一定能保卫好我们的家园。记得在三年级时学过一篇课文——《一个小村庄的故事》,故事中人们乱砍树木,后来因为没有森林的抵挡,一场洪水把整个村庄淹没了。我想:
我们人类必须注意地球是人类生存的家园。如果我们摧毁它,后果将不堪设想!
科技在不断改变人们的生活,可有些事科技无法改变的,只有靠我们人类自己去努力改变的1名师点评:文章是一篇读后感,“我看了《地球的故事》这本书,我觉得书中的内容很精彩,并且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不少知识呢!”这本书的内容怎样精彩?
到底是写什么的呢?又能从中学到什么知识呢?文章主要写自己的感受,但书的内容还不够。
“科技在不断改变人们的生活,可有些事科技无法改变的,只有靠我们人类自己去努力改变的”这点写得情真意切,总体来说,文章的感想部分写得很成功,还作出了呼吁,这点很好。
【篇三:读地球的故事有感作文】最近几天,我看了《地球的故事》这本书,我觉得很好看!这本书告诉我们很多知识。
地球上有许多可怕的事情,如火山爆发、海啸、泥石流和其他危险。这给我们带来了不少灾难。
只要我们好好照顾,不破坏生态环境,我们就能保护我们的家园!这本书里有许多小动物。早在4亿年前,昆虫就出现在地球上,现在仍然存在与地球上。那是多么顽强啊!我们一定要向它们好好学***精神。
我还看了一篇关于生活环境的文章。它告诉我们,人们随意砍伐树木,造成水土流失、水灾和干旱。所以我们要好好的爱护树木!这些知识让我想起了我们三年级学的课文——《一个小村庄的故事》,故事中的人们一个个的把树木砍断做成房子、家具……后来,来了一场洪水因为没有森林的抵挡把整个小村庄给淹没了。
同学们,一定要注意:地球是人类生存的家园,如果被摧毁,后果不堪设想!科学技术在不断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但有些东西是不能被科学技术改变的,只有我们人类和我们自己。
地球故事读后感(篇3)
很多人都想去别的国家看一看,我读了房龙先生《地球的故事》大开眼界,它可以带我们遨游世界,领略异国风光,在我游览了世界的很多国家,澳大利亚就是其中一个。
根据中国的时间计算,去澳大利亚的时间应该是三点钟,但我下飞机时天黑了。我知到澳大利亚比中国晚了几个小时。一股寒风迎面袭来,我的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幸亏我带了棉衣,难道澳大利亚没有夏天吗?这只是我的猜测,其实澳大利亚也有炎热的夏天,但是澳大利亚的季节是和中国的季节相反的,12月到第二年2月是夏季,3月到5月是冬季。
你一定也感到很有趣! 澳大利亚有一种非常可爱的动物——袋鼠,袋鼠似乎是澳大利亚的标志,它是哺乳动物中比较古老的一个种群,目前世界上总共才有150多种,他们主要分布在澳大利亚和南北美洲的草原上和丛林中。我不情愿地离开了袋鼠居住的地方,看到了世界上最大的岩石——艾尔斯巨石;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大的岛屿和最小的大陆······
其实这些都是我梦想在《地球的故事》书中的旅行,地球是我们人类生存唯一的家园,我通过地球的故事之本书,了生活在世界各的居民的信息:为什会居住在,在干什。我已经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在现实生活中,违反自然规律的人将受到自然的惩罚。
地球故事读后感(篇4)
寒假一开始,我就读完了一本地理知识图书,是美国作家房龙写的《地球的故事》。
这本书以文学的手法,从地理的角度,讲述各国的历史演变,分析不同人群的性格特征,阐述人与地球——我们共同的、唯一的家园的关系。主要写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地球的概况,地球上的大陆,气候和地球生物圈。
我最感兴趣的一个内容是,作者为了清楚明白地表示地球所处的宇宙环境,以一列普通旅游火车为例,从地球出发日夜不停地开,开到月球要260天,开到太阳要300年,开到海王星要8300年,开到太阳系外最近的恒星要7500万年,开到北极星则要7亿年。这是多么惊人的数字啊!不仅形象具体地告诉了我们宇宙地浩瀚无垠,也真实准确地告诉了我们,如果要到其它星球是何其艰难。
这本书创作于1932年,当时人们还没有开始过度开采地球,地球还是一颗美丽的蓝色星球,空气清新,人类与各种生物共同快乐地生活着。可是现在呢?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的生活需求也随着越来越高,乱砍滥伐,过度开采矿产资源,肆意污染环境,大量猎杀野生动物,使得各种自然灾害频频降临,各个地方乌烟瘴气,一些动植物濒临灭绝,地球的生命大大地缩减。这还是我们熟悉的地球吗?希望人类早点发现自己的过错,不要只看到眼下的利益,而要多想想后代的未来。
了解地球,善待地球,呵护地球吧,它是我们共同的、唯一的家园!
地球故事读后感(篇5)
在十一国庆节假期的这几天里,我读了两个童话故事是《鹳鸟》《皇帝的新装》。
《鹳鸟》讲的是屋子上有一个鹳鸟巢,里面住着一只鹳鸟妈妈和它的四个孩子。有一群小孩嘲笑鹳鸟,其中有一个叫彼得的孩子说讥笑动物是一桩罪过,他不愿参加。鹳鸟为了感谢他就送给他一个弟弟。
《皇帝的新装》讲的是有两个骗子来到皇宫里,说能为皇帝做一件最美丽的衣服,皇帝相信了他们的话。几天过去了,他们在织布机上做着织布的动作,可是织布机上什么也没有。他们却说衣服做好了,并且说谁看不见谁就是最愚蠢的人,所有的人都不敢说看不见。于是皇帝在游行大典时,所有的人都说衣服太漂亮了!突然人群里有一个小男孩说皇帝什么也没穿,所有的人也开始这么说。皇帝开始发抖,他觉得老百姓说的话是对的。但是他还是想必须把这次游行大典进行完毕。
观后感:不能嘲笑小动物,它们也是有生命的。小彼得就是因为他的爱心和善良得到了回报。《皇帝的新装》里的皇帝居然相信两个骗子,老百姓居然不说实话,只有一个小朋友说了实话,皇帝真是愚蠢至极!
地球故事读后感(篇6)
“地球”这个词相信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毕竟她是我们人类的母亲、生命的摇篮。可是我们真正了解她吗?她的安危我们关心过吗?
读了《只有一个地球》这篇课文和《地球的故事》这本书后,我思绪万千。
当我通过《只有一个地球》这篇课文和《地球的故事》这本书了解到我们长期居住的地球太容易破碎时,我心潮起伏,不禁浮想联翩:地球啊,你是那样伟大,却又是那样脆弱。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眼中很少看见自由飞翔的鸟群,耳边很少听见清脆的鸟啼声,这是因为人类在大量捕杀它们。在捕捉、运输和**鸟类的过程中,生存与死亡的比率是如此惊人——1:20。
也就是说,市场上的每一只鸟都要付出20只死鸟的代价。多可怜啊!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海里的虾蟹少了,河里的鱼少了,乡下的青蛙和蜘蛛少了,山里的野生动物也少了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地球上只剩下一种被称为生命摇篮的动物——人类。植物也在加速灭绝。空气中二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浓度不断增加,水和土壤中有毒物质含量不断增加,自然灾害不断,生物生存环境不断恶化。
温室效应加大,使气温一升再升,冰山溶解,海水上升,土地沙漠化,使陆地生物的生存空间日益缩小。大气中保护生物的臭氧层变薄,甚至在南极洲的上空已出现了一个直径大达几百公里的空洞,幸存的生物不得不接受致命的宇宙射线的洗礼……曾经生物繁盛的地球也许会很快变得好象金星、火星一样死气沉沉。你感可怕吗?
祸首是谁?是太阳?不是。
是月亮?不是。是地球本身?
也不是。哪是谁呢?是人类,是我们自己。
正是我们人类在改变我们的生存环境的同时,也破坏了其他生物和他们自己的生存环境:大量杀戮、填海造地、开垦荒地、地下采矿、滥伐、使用农药、工业污染
警钟已敲响,如果人类再执迷不悟。地球,一个适合生物生存的环境,可能很快就会消失在明亮的星空中。同学们,朋友们,科学家已经证明:
在以地球为中心的40万亿公里的空间范围内,还未发现第二个适于人类居住的星球。如果地球的生存环境消失了,那就意味着只有死亡和灭绝在等着他们。
地球在流泪。地球在叹息。地球已危在旦夕。
拯救正在生死线上挣扎的母亲吧!中国有一句歇后语叫“儿子不养娘——白疼一场”。人类啊!
如今母亲在向你呼唤:救救我,孩子;孩子,救救我,救救我……
人类啊!你听到了吗?
地球故事读后感(篇7)
在这个炎热的暑假里,我看过的书为数不多,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便是房龙的《地球的故事》。
在我的印象里,所有地理科普文基本都是枯燥乏味,用着专业的术语讲着严谨的知识,像极了海里的海水,越喝越渴,毫无作用。但当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地理文字原来也可以如此生动有趣,竞毫无死板的理论。
这本书介绍人类从发现地球存在到发现亚洲,欧洲再到国家,人类发展,一切的过程看起来十分复杂难懂,可只要读了这本书,你就会发现这些过程并不是难懂,而是没有找到合适的理解方法。文明古国的中国,地域优势的法国,面积最大的俄罗斯以及曾经饱受欺凌的蒙古国和朝鲜国都像是作者笔下从头开始,一步步强大,一步步壮大,在到现在,它们最好的模样。
地球是人类的家园,我们要善待地球,要坚持科学,不能迷信,我们对地球的认识还是初步的、肤浅的,我们一定努力学习,掌握知识,长大以后为科学做出贡献。看完了这本书,我想对全人类说:“停下来吧!放下手中的斧头,放下手中的电锯!看看这个已经遍体鳞伤但还是养育我们的地球母亲!不要再伤害她了!不要再破坏大自然赐给我们的绿色!”
地球故事读后感(篇8)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科普书——《地球的故事》,它让我了解这个世界是多么的神奇、奇妙和美丽。五大洲,四大洋,风景秀丽,生机勃勃,这是太阳系中唯一出现过生命的星星——地球!对于地球是这样描述的:
“实际上,地球不是圆球,而是一个椭圆的球形。它的两极稍平,北极在**的深渊,南极在高原的顶端。”——难道地球不是圆的吗?
我一直这么认为,但这本书告诉我答案:因为地球两极之间的中轴长度只比赤道直径短1/300。因此地球是椭圆球体。
读完这本书,让我更喜欢地球家园:广袤的古代亚洲,生机勃勃的非洲,科学发达的欧洲,神奇而特殊的澳大利亚,美丽而可爱的美国!
其中神奇特别的澳洲特别引我注目!澳洲是澳大利亚的简称。尽管澳大利亚没有什么优势,但内陆地区几乎都是沙漠。
可是,正是因为它“与世隔绝”的地理环境,因此对当地的植物、动物产生了影响,让澳大利亚成了一个“活化石博物馆”!在植物中,如金合欢、贝壳杉、桉树,对于科学研究都有很大的价值。在动物中,袋鼠和鸭嘴兽可以算是这里的“招牌”了!
袋鼠属于育儿袋类,它很可爱,是一个善良的妈妈,经常把宝宝放在自己的育儿袋里。鸭嘴兽属于单孔目,属于低等生物,但它也很可爱!
美洲也是一个十分好玩的洲!美国是大自然的最爱。地形几乎是完美的:南北大陆是对称的,而且都是三角形。唯一的区别是南美洲的三角洲比北美洲稍偏东。
它既十分美丽,拥有“地球之肺”亚马逊热带雨林;也很富饶,被誉为“**之都”!它拥有丰富的资源,如介质、铁、油、铜等。
地球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富饶,那么的神奇,那么的古老。可是,地球妈妈正在忍受着煎熬,乱砍乱伐、施放毒气、猎杀动物、乱扔垃圾......我们一定要保护我们的家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如不浪费、不乱伐,不猎杀、不乱扔......
让我们行动起来,保卫我们的地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