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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个人小结

发布时间: 2019.08.15

教育局完善民族教育小结。

在我们的工作中,有时候会需要我们写总结。在总结中,我们可以找出缺点与不足,吸取经验教训。每次写下的总结,会在我们心中形成声音: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价值,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那么我们在写总结时可以从哪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教育局完善民族教育小结”,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教育局完善民族教育小结范文

我局对全市民族教育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民族教育基本情况

我市民族教育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教育部门和民族事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开展的井然有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表现在族学校和族幼儿园的发展上。

市族学校,建于1979年,经过29年的发展,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已成为一所教学环境幽雅,教学设备齐全,教学管理科学严谨的XX年一贯制民族学校。现有教职工 116人(专任教师95人),代课教师60人,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在校生1444名。该校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学校管理体制建设,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成果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为自治区义务教育示范学校、自治区现代教育技术优秀学校、自治区“三语”教学实验基地,自治区绿色环保学校、盟级文明单位、盟级学校管理暨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学生中考、高考成绩都排在全盟蒙语授课学校的前列。

市族幼儿园,建于1998年,经过8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现有教职工28名(专任教师20名),临时代课教师7名,学历合格率为100%,在园幼儿258名。该园是自治区一类甲级幼儿园,全盟校园管理暨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幼儿园,盟级文明标兵单位。

二、民族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自治区民族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锡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市民族教育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民族教育发展工程领导小组。目前,市教育局未设民族教育工作机构,暂由教育科负责开展民族教育工作。

(二)全面落实方针政策。

我局始终将民族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按照国家、自治区、盟级文件要求,站在民族教育事关民族发展和民族团结的高度和位置来思考,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并认真解决。

(三)认真落实民族教育专项经费。

我市财政每年拨付20万元作为民族教育专项经费。今年 月份已拨付10万元民族助学金。 月份我局向自治区申请民族教育专项资金100万元。

(四)加大民族学生扶困助学力度。

1. 落实民族学前教育阶段补助资金。根据《盟语授课学前教育补助暂行办法》要求,我局按照年初教育统计报表人数为准,受助人数为258人,春季补助资金万元,其中%由锡盟财政支付,即万元,每人每月补助28元,资金已全面到位。同时,我局加大对语授课学前教育补助范围,对牧民子女免去全部保教费和管理费,对城市语授课幼儿补助每人每月元,二连财政预算补助资金达万元,资金将于近期到位。

2.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我市财政每年安排民族助学金10万元,补助住宿生生活费。春季自治区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费补助还未到位。

3. 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助学金。秋季,我市就读的牧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阶段学生共有277人(其中我市牧区户籍高中阶段46人,一类3人,二类9人,三类 34人),补助资金万元,全部到位;享受城镇低保家庭高中阶段民族学生助学金的10人,秋季共发放了0.72万元;享受国家、地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的172人,其中74人享受国家助学金,21人享受地方助学金。秋季共发放助学金8.975万元;春季补助资金还没有到位。

4.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情况。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自治区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和《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要求,我市已经享受过助学贷款大学生累计9人(已还清贷款的2人),现有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大学生7人,发放金额为万元。二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大学生生源地贷款指定经办单位;我市牧区户籍正式考录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由市政府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考上本科每人每年资助元,专科每人每年资助元,每年发放一次,发放到学生完成学业。共资助24名大学生,发放补助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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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教育局完善民族教育总结范文


教育局完善民族教育小结范文

我局对全市民族教育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总结

一、民族教育基本情况

我市民族教育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教育部门和民族事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开展的井然有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表现在族学校和族幼儿园的发展上。

市族学校,建于1979年,经过29年的发展,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已成为一所教学环境幽雅,教学设备齐全,教学管理科学严谨的XX年一贯制民族学校。现有教职工 116人(专任教师95人),代课教师60人,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在校生1444名。该校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学校管理体制建设,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成果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为自治区义务教育示范学校、自治区现代教育技术优秀学校、自治区“三语”教学实验基地,自治区绿色环保学校、盟级文明单位、盟级学校管理暨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学生中考、高考成绩都排在全盟蒙语授课学校的前列。

市族幼儿园,建于1998年,经过8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现有教职工28名(专任教师20名),临时代课教师7名,学历合格率为100%,在园幼儿258名。该园是自治区一类甲级幼儿园,全盟校园管理暨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幼儿园,盟级文明标兵单位。

二、民族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自治区民族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锡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市民族教育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民族教育发展工程领导小组。目前,市教育局未设民族教育工作机构,暂由教育科负责开展民族教育工作。

(二)全面落实方针政策。

我局始终将民族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按照国家、自治区、盟级文件要求,站在民族教育事关民族发展和民族团结的高度和位置来思考,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并认真解决。

(三)认真落实民族教育专项经费。

我市财政每年拨付20万元作为民族教育专项经费。今年 月份已拨付10万元民族助学金。 月份我局向自治区申请民族教育专项资金100万元。

(四)加大民族学生扶困助学力度。

1. 落实民族学前教育阶段补助资金。根据《盟语授课学前教育补助暂行办法》要求,我局按照年初教育统计报表人数为准,受助人数为258人,春季补助资金万元,其中%由锡盟财政支付,即万元,每人每月补助28元,资金已全面到位。同时,我局加大对语授课学前教育补助范围,对牧民子女免去全部保教费和管理费,对城市语授课幼儿补助每人每月元,二连财政预算补助资金达万元,资金将于近期到位。

2.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我市财政每年安排民族助学金10万元,补助住宿生生活费。春季自治区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费补助还未到位。

3. 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助学金。秋季,我市就读的牧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阶段学生共有277人(其中我市牧区户籍高中阶段46人,一类3人,二类9人,三类 34人),补助资金万元,全部到位;享受城镇低保家庭高中阶段民族学生助学金的10人,秋季共发放了0.72万元;享受国家、地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的172人,其中74人享受国家助学金,21人享受地方助学金。秋季共发放助学金8.975万元;春季补助资金还没有到位。

4.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情况。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自治区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和《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要求,我市已经享受过助学贷款大学生累计9人(已还清贷款的2人),现有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大学生7人,发放金额为万元。二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大学生生源地贷款指定经办单位;我市牧区户籍正式考录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由市政府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考上本科每人每年资助元,专科每人每年资助元,每年发放一次,发放到学生完成学业。共资助24名大学生,发放补助资金万元。

民族教育工作总结


在教育局党委、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基层民族学校的大力支持下,民教股(部)全体研训员积极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思想认识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工作作风更加扎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圆满完成了2014年度计划预期的各项任务,工作成效显著。

一、积极参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民教股(部)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新党章和相关学习材料,参加局机关统一组织的政治学习并认真自学,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才思想上认识到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危害,宗旨意识得到了加强,工作作风有了切实的转变。

2、党员同志参加了局党委统一组织的落实教育实践精神赴十二德堡扶贫助困活动。

二、继续狠抓了民族教育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3、年初,会同民宗局对部分民族学校落实《喀左县民族教育条例》《蒙古语文工作条例》、开展双"六个一"活动的情况进行了调研与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校均能做到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和蒙古语文教学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形成了本校的特色。

4、1月份接待了主管民族工作的崔金成副县长对草场蒙古族中心小学的检查。崔县长对草场乡乃至全县的民族教育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对教师培训、"六个一"工程的实施等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5、4月15日,接待了辽宁省基础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蒙教部主任佟立,辽宁省蒙古语文学会会长李志杰对东哨蒙古族小学的视察调研。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孝政、教育局局长乌桂英陪同视察。

6、5月22日,接待了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喀左县民族教育的专题视察。市人大副主任鲍晓华等11名人大代表在市政府副秘书长任杰及喀左县人大主任魏宏远等人陪同下视察了我县新城蒙古族幼儿园、第一蒙古族小学、蒙古族高中和蒙古族初中,对我县民族教育几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7、11月18日,接待了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淑惠、民教科长付景新对喀左县民族教育的调研考察。分别参观了草场蒙古族中心小学和南公营子九年一贯制学校。

8、辽宁省教育厅少数民族教育调研(喀左片区)座谈会在蒙古族高中召开,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负责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征求了基层学校对民族教育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全县民族学校校长参加了座谈会。

9、10月份,会同民宗局对部分民族学校进行了调研,调研重点是各校教师队伍、教育教学改革等专题内容。

10、加强了蒙语文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和蒙语文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建设。在东哨蒙古族中心小学建立了能承担全市蒙语文教师培训任务的"喀左县民族教育基地"并举办了首个蒙文书法培训班。

11、应县蒙语委咨询,为县人大常委会提供了对《蒙古语文工作条例》的评估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了蒙语文教师及民族教育管理者的继续教育

12、7月4日——9日,组织20名民族学校的校长、主任参加了教育厅在阜新举办的辽宁省少数民族学校管理者培训班,接受了系统的民族政策、理论的培训。

13、暑假期间,组织蒙古族幼儿园园长参加了国务院蒙古语文"八协"组织在青海举办的理论培训班。

14、3月13——14日,在东哨蒙古族中心小学举办了喀左县首届蒙文书法培训班,60多名蒙古语文教师参加了培训,特邀教育部命名的蒙文书法家、辽宁民族高等专科学校的特木尔老师授课,市教育局民教科科长付景新参加了开班典礼。

15、4月1日,会同民宗局、蒙古象棋协会、体育局在官大海农场举办了蒙古象棋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喀左县40余名蒙古语文教师或体育教师参加了培训,凌源市、北票市等有关学校派出人员参加了培训。

16、4月24日,在文化大厦举办了蒙古语文教师民族歌舞技能培训班,60多名教师参加了培训。

17、为提高民族歌舞的舞台化妆水平,4月25日,会同县民族文工团在文化大厦举办了舞台化妆师培训班,50多名教师参加了培训。

18、为提高民族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并考察蒙古语文幼儿教材的编写情况,7月15——7月18日,组织蒙古族幼儿园园长和部分教材编写组成员,考察了沈阳朝鲜族幼儿园、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实验小学、蒙古族幼儿园和通辽蒙古族幼儿园。

19、10月15日,推荐两名体育教师参加了省教育厅、体育局在铁岭市举办的传统体育项目学校教师培训班。

20、11月17——18日,部分民族教育管理者参加辽宁省民族教育考察团赴河北省平泉县进行了考察。参观了河北省蒙古族高级中学并与教育、民族部门领导进行了座谈。

21、12月26日,在四初中举行了市教师进修学院民教部向我县蒙古语文教师赠送"随身听"及蒙语教材范读语音软件仪式。并录制了四初中蒙古语文教师陈冬丽的示范课,用以在全市民族学校交流。

三、稳步推进了双"六个一"活动

22、5月11日,辽宁省首届蒙古象棋大赛在我县官大海农场举行,教育局协同民宗局、体育局、妇联、蒙古象棋协会、官大海农场等部门承办了本次赛事。来自全省的14支代表队的80名选手参加了比赛。辽宁省基础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蒙教部主任佟立,辽宁省蒙古语文学会会长李志杰、副会长吴玉龙、白玉林以及朝阳市民委有关领导莅临现场指导。喀左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化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孝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白春艳出席了大赛开幕式。经过激烈角逐,以官大海九年一贯制学校选手组成的代表队获初中组冠军,以东哨蒙古族小学选手组成的代表队获得小学组冠军。

23、会同县民宗局、团县委组织了"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主题征文活动。

24、会同民宗局举办了蒙古语文"八协"组织的全国蒙古语文文学作品"八骏杯"征文大赛。

25、加强了蒙古族文化传承保护基地建设,继大城子镇四小学、五小学、羊角沟中心小学、东哨中心小学被确定为马头琴培训基地后,又确定了蒙古族高中、第四高中、蒙古族初中、南公营子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县城内一、二、三小学为第二批培训基地。

四、深入开展教研、教育科研和学术交流

26、7月15日,组织中小学生代表队参加了在沈阳举行的中小学生蒙古语诵读大赛。喀左县两个代表队计15日参加了比赛,选手共获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并获得"最佳组织奖".

27、启动了幼儿园蒙古语文教材编写工作,2月20日召开了编写座谈会,对编写体例进行了研讨,并组织部分编写人员赴外地进行了考察。现教材编写已经基本定稿,正在征询专家意见。

28、3月26日,组织部分高中教师参加了在阜新举办的蒙古语文学科高考研讨会。

29、7月23——28日,组织14名高中教师和局民教部研训员参加了省骨干教师培训班。

30、9月23日,辽宁省第七届蒙古族少儿艺术节在阜蒙县举行,我县派出两个队参加。选手共获一等奖6个、二等奖4个并获"最佳组织奖",蒙古象棋选手勇夺第一名,书画作品获一等奖14件。

31、10月10日协助蒙古族高中承办了辽宁省蒙古族高中汉语文教学观摩研讨会。

32、10月21——23日,在第四初中组织了县城内初中蒙古语文教师观摩研讨活动,30余名蒙语教师参加了活动。

33、12月16日,喀左县蒙古语文教师代表队参加了在朝阳举行的市蒙古语文教师基本功大赛,获团体总分第三名。

34、12月17日——19日,省基础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蒙教部及市教师进修学院民教部领导来我县验收民族学校优质课。

35、6月26日,辽宁民族高专校长助理赵艳杰等一行3人到喀左县进行考察交流。

36、9月4日,建平县蒙古语文教师24人到喀左县进行考察交流。分别在二中、二小学、四小学听课并与领导教师进行了座谈。

37、11月11日,河北省民族教育考察团来我县考察,分别参观考察了县蒙古族小学、东哨蒙古族中心小学,听取了校长的工作汇报并举行了座谈。

五、取得的成绩

2014年,喀左县民族教育提到稳步发展,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38、继去年荣获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称号后,今年又获得辽宁省"民族体育先进集体"称号。

39、一小学、蒙古族高中被推荐为省、市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

40、在辽宁省首届喜塔尔大赛获得"突出贡献奖"和"最佳组织奖",在辽宁省中小学生蒙古语诵读大赛、第七届辽宁省蒙古族少儿艺术节上均获得"最佳组织奖".

41、荣获朝阳市人民政府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XXX县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工作小结


儿园,建立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学前教育网络。理顺管理体制,构建从县到乡到村的层级管理网络,进一步提高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2、强化管理,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各幼儿园切实做好保育保健工作,制订各项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指标,基本配齐幼儿教师和保育员,努力提升幼儿园保育保健工作水平。与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配合,每学期开学、期中和期末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检查,委托市教育评估所实施年检,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合格幼儿园依法取缔。加强对村级幼儿园(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严格办园条件和标准,严格按程序新园登记注册“准入制”的管理。年终开展幼儿园年审,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年审制,实施长效管理。

3、充分利用小学布局调整后的空闲房舍,建立村级成型园,不断改善村办幼儿园(班)的办园条件。今年共新建和改扩建9所中心幼儿园,规划建设面积23990平方米,规划投资6522万元。2011年的目标任务规划完成2所,建筑面积5450平方米,规划投资1090万元。而实际上级只下达一所新建中心幼儿园的建设资金200万元,到现在为止,还没下达另外一所的指标,只有60万元资金计划。另一所改扩建幼儿园没有安排资金,改扩建正在进行,此工程是民生工程,力争年底完成。

2、2010年全县2所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经费投,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134.68万元,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0.36%。今年投入情况正在统计之中。

六、叙永县

全县按省、市要求,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规则2011年建设幼儿园2所(向林乡中心幼儿园和水尾镇中心幼儿园),新建校舍 3400平方米 ,将两园建成规范化的标准幼作园。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目前已经新征用地 6000平方米 ,资金总投入579万元,两项目“三通一平”施工作业基本完成,12月底能完成基础施工工作。

2011年有5所民办幼儿园通过审查,获得办园资格,全面完成预定的民办园的发展目标任务,民办教育的发展不断规范。

七、古蔺县

(一)认真研制发展规划,科学决策学前教育。我县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政府一项重要职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重大民生工程予以推进,制定了《古蔺县普及

2011年XXX县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工作小结

一、江阳区

1.编制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编报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区积极制定了《泸州市江阳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中蓝田中心幼儿园,由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办事处为建设业主,该项目已经正式启动。

2.发展民办幼儿教育

2011年我区新发展民办幼儿园2所,其中泸州市江阳区启航幼儿园已正式开展招生办学,已招生161人,另一所曙光幼儿园正在处于新征土地阶段,预计投资上四千万元新建一所高规格民办幼儿园。

3.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

2011年我区新招幼儿教师12名,补充到乡镇中心幼儿园任教。组织开展了系列幼儿教师培训项目,其中,开展幼儿园中青年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培训4人;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15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者集中培训1人;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18人;农村幼儿园园长短期集中培训12人。

4.加强幼儿园管理

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审批民办幼儿园,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指导民办幼儿园管理。即将开展两年一度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工作,实行公民办幼儿园互评,相互学习观摩,共同提高,对获奖幼儿园给予经费奖励,做到公、民办幼儿园一视同仁。

二、龙马潭区

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在“十一五”取得较快发展的基础上,在未来三年,将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更好更快发展”的要求,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采取多种形式办园,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系。根据预测未来三年幼儿增加数为3760人(其中城区新增2660人,乡镇新增1100人),应增设班级125个班(其中城区新增89个班,乡镇新增36个班)。按照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计划:

城区:(1)新建公办幼儿园2所(每所25个班),改扩建1所;(2)民办幼儿园2所(每所15个班),改扩建5所(共10个班);乡镇: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2所(每所10个班),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5所;计划投资9000万元。

学前三年教育发展规划》,各乡镇也相应地制定规划和实施意见。县教育局制定了《古蔺县幼儿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幼儿教育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公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2011年,一年幼儿教育入班率为86.31%,三年学前教育率为66.93%。

(二)加强幼教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硬件设施。2011年,我县被列为四川省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县后,结合全县学前教育实际,按照“科学规划、标准建设”的原则,制定了《古蔺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报市教育局。2011年,总投入1150万元,新建和改扩建9所幼儿园。其中,投入200万元,完成了古蔺镇一幼、古蔺镇二幼、双沙镇中心幼儿园等三所幼儿园的提升;投入350万元,高标准的完成了古蔺镇第三幼儿园、鱼化乡中心幼儿园的改建工作;中央省级投入学前教育试点县建设资金600万元,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无偿划拨幼儿园建设土地,目前,正在按规划实施护家、龙山、观文、桂花等4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化新建工作。

(三)多方挖掘教育资源,积极储备幼教师资。我县被确定为四川省学前教育试点县后,根据新改建的古蔺镇三幼、鱼化乡中心幼儿园、双沙镇中心幼儿园等幼儿园的师资需要,今年率先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了10名幼儿教师。同时,整合现有教育资源,把部分中小学富余教师通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转入学前教育,充实了幼教师资队伍。另外,采取委托培训等方式,积极储备幼教师资,古蔺职高与隆昌幼师达成合作协议,三年内每年为古蔺培养100名幼教师资,为我县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新建或扩建城区幼儿园3所,计划投资2300万元。新建或改建乡镇中心幼儿园7所,计划投资3800万元。新建或改扩建村级幼儿园14所,计划投资2000万元。

(二)民办幼儿园建设

2011—2013年,民办幼儿园拟新建或改扩建9所,建筑面积6840平方米。计划投资900.8万元之间(不含土地和配套设施费)。新建或改扩建城区园4所,计划投资597.6万元。新建或改扩建乡镇园2所,计划投资255.6万元。2013年新建或改扩建村级幼儿园3所(石洞镇阳嘴村、特兴镇罗沙村、双加镇踩断山村),建筑面积420平方米,计划投资54.6万元。

(三)加大公办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2011—2013年,计划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180名(拟每年新招60名)。

(四)提高入园率

努力办好现有公办园和乡镇中心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特别重视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实行灵活的办园体制和办园形式,让更多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4.2%以上。

(五)创建优质幼儿园

争取创建1-2所省级示范园,2—3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鱼塘中心幼儿园、石洞中心幼儿园、石洞宇昂幼儿园等)。

三、纳溪区

1、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今年我区拟建2所幼儿园,一是丰乐镇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设规模6个班180人,投资200万元。目前,该工程已完成。二是河东幼儿园迁建项目,建设规模9个班270人,计划投资450万元。目前,该项目用地已落实,正抓紧工程设计工作。到2013年将完成大渡口镇、护国镇、合面镇、白节镇等镇中心园的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将完成全区十二个乡镇幼儿园的建设工作。

2、坚持学前教育例会制度,每两月召开一次民办幼儿园例会。对民办幼儿园加强规范办园行为管理,努力提高办园质量。

3、对全区公民办幼儿园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评估考核,每年给予奖励表彰。

4、开展创建区级示范性民办幼儿园活动,泸天化幼稚园今年创建为区级示范幼儿园。

5、下功夫纠正幼儿园“小学化”教育倾向,努力 实施幼儿素质教育。

四、泸县

1、成立泸县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协调组,加强对学前教育发展的调控;建立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制,落实责任目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建立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把政策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力、能否有效解决入园难,作为检验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范围;

3、完善学前教育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今年公招38名合格幼儿教师,培训150名临聘幼儿教师和小学富余教师,充实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4、建立“县-片区-村”三级学前教育教科研网络,教科研参与面达80%;新建或扩建3个镇中心幼儿园和6个片区幼儿园,利用村级小学富余的资源改建全县10%的村级幼儿园;

5、在9月份,对全县民办幼儿园就全县民办幼儿园的总所数、总人数、教师情况,1-6周岁幼儿入园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学前二年毛入园率达88.5%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0%以上;

6、40%的镇中心幼儿园创建为县级示范幼儿园。加大了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了幼儿园的审批年检制度,对非法办园和不合格幼儿园予以坚决取缔。继续加强了对各级示范幼儿园的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五、合江县

(一)基本情况和取得成绩

学前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取得可喜的成绩。学前三年在园幼儿31473人,723个教学班,入园率68%,其中学前一年幼儿入园12943人,227个教学班,入园率81.59%,较好地实现了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目标。幼儿园布局日趋合理。全县所有小学校点都设置幼儿园(班),民办幼儿园发展态势好,初步形成以政府办园和社会力量办园相结合的多元化办学体制,基本解决幼儿“入园难”问题。已创建省级示范园1所,市级示范性乡镇中心幼儿园5所,县级示范园7所,合格乡镇中心幼儿园5所。形成以公办幼儿园引领,各级示范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布局基本合理,辐射全县的学前教育网络。

(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

1、认真落实符合县情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力争每个乡镇建好一所公办合格乡镇中心幼儿园,并大力发展民办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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