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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掉那少年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4.22

丢掉那少年读后感(推荐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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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掉那少年读后感【篇1】

《丢掉那少年》读后感2000字!

丢掉那少年:挥一挥手,告别年少时的自己和那个他。

曾经的我们年少而莽撞,不管不顾地扎进青春的漩涡之中,享受着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天塌下来,有人替我们顶着。闯了祸,有人替我们善后。享受着小兔乱撞的懵懂爱情,那青涩害羞的眼神中,全部是爱情美好的样子。

有一天我们离开了头顶他人为我们撑起的大伞,才明白生命的所有馈赠,都已经暗中标好了价码。才知道没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

有一天我们学会了低下倔强不甘的头,低眉顺眼地讨好别人;有一天我们需要忍气吞声,咽下委屈和不甘;有一天我们明白了爱情是需要面包来维持的。

辛弃疾有一首词,或许可以用来描写长大后的样子:少年不知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进士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丢掉那少年读后感【篇2】

终有一天,我们长大了。那个青春年少的模样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们最终长成了有苦难言、有情难说的模样,我们一不小心就《丢掉那少年》。

《丢掉那少年》的作者倪一宁,这本书最初是连载在她的微信公号上,吸引了万千的读者。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故事,从青春的热烈,到恋爱的美好,再到婚姻的一地鸡毛。是成长,也是告别。

五个男女少年,在老师的安排下,阴差阳错地成为了前后排,他们的故事就这样在繁重的高中生活开始了。爱情,两个人刚刚好,而多一个人就会变的拥挤。如果第三个人只是暗恋的话,那么她该何去何从呢?如果相爱的两个人,有一个人处处留情,那么另外一个人明知深爱,又该如何自处呢?

生活就是这样,给了你美好,同时也给出了选择。选择的困难在于,不论是选A或是选B,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丢掉那少年读后感【篇3】

3.丢掉那少年,是告别也是成长

周密与叶蓁蓁和平分手,分手后他们终于不是陷在自己的情绪中埋怨对方,而是明白了对方的好和不易。苏青青告别了与周密的种种回忆,回到了现实之中,找到了那个让她变成叶蓁蓁小女儿态样子的男人,曾经那是她不齿,但是又羡慕的样子。

与陈一湛的彻底告别,也让韩统彻底地与过去告别,却唯独没有与年少的自己告别,因为年少的时光中有陈一湛。你哪都别去。拜托你,在原地等我,哪都别去,你再等我一会儿,我就想通了。就一会。

春上村树在《国境以南,太阳以西》中有一段话: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在自己的心中为她保存了一块特殊的园地。就像在餐馆最里面一张安静的桌面上悄然竖起“预定席”牌一样,我将那块园地只留给她一个人,尽管我推想再不可能见到她了。

分离前你是最好的你,相遇后你还是最好的你。中间丢失的好多年,还好我们没有遇到。所以分离,不需伤感,因为他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好。

丢掉那少年读后感【篇4】

《丢掉那少年》读后感2000字!

愿世间所有的“在吗”,都有回应——《丢掉那少年》书评。

01、一年前,就在微信公众号上追了倪一宁的中篇连载小说《丢掉那少年》,没想到如今一宁出书了,把这个故事讲成了一个叙事更完整、文笔更老练的长篇小说。

先来看看作者其人,倪一宁,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中文系,新锐写作者,作品见于多家文学杂志及“一个”APP等新媒体。2017年发布在她同名微信公众号上的《丢掉那少年》好评不断,是其第一部长篇小说。

这段时间正在追由韩东君、杨子姗主演的《原来你还在这里》,原著小说还未看过,据说已经改动太多,但看电视来说,我还是挺喜欢这种由高中时期就萌生出懵懂爱情的情节故事的,如果两人经历过波折最终还是走到一起,那是最甜蜜不过的了,但事实上我们都知道,中学时代的爱情在现实社会是不堪一击的,这种兜兜转转,蓦然回首,你还在原地等我的剧情也只能骗骗小女孩的眼泪罢了。

02、《丢掉那少年》中叶蓁蓁与周密在高中相恋,历经一番波折后结婚,成了很多人羡慕的一对儿。估计在叶蓁蓁的心中,她是要和周密白头到老的吧。或者说她已经习惯了和周密相处的方式,习惯了周密对她的视而不见,认为夫妻时间长了,本来不就成了亲人了吗?确实,她就像是一个温室的花朵,没有品尝过人世间的疾苦,这种家教不错的女孩子生活在被父母疼爱的环境中,对人性的认识也是不够的。因为没有人欺骗过她,她对别人也是只怀有一颗善意的心。

她高中年少时可以看小说可以做梦,只用在意自己的情绪和感受,不用担心明天和未来的事。没遇见过坏人,所以没什么心机,没吃过苦,也没有需要伸手够一够才能得到的东西。她被太多的人爱着,托举着,所以她对任何人都很好,她以为一辈子都会生活在这样的舒适圈里,当一辈子小孩。于是,毕业后,也顺利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是谁说的,两人在一起,先爱上的那一方注定是付出多的一方?周密就是叶蓁蓁这辈子的劫。毕业后,叶蓁蓁想和周密结婚,但却被他以“没有到结婚的状态”甩了她,在她哭过闹过伤心过之后,无奈出国逃避,但几年后,回国接受相亲,意识到不能只顾及自己的情绪感受,只能妥协接受妈妈的思想。我私下想过:如果说当时不是周密和她结婚,这未尝不是叶蓁蓁觉醒的开始,或者没有周密的结婚,叶蓁蓁的人生从此就会不一样吧。

婚后两人的生活说不上多么甜蜜,就像千万个家庭一样,虽然叶蓁蓁也不像很多女性一样,有固定的工作,但也是一个可以独立的现代女性。

但是,在叶蓁蓁回忆起一个人操办婚礼、婚后一个人自说自话、想看电影却没人陪伴、意外骨折却被周密送回娘家……的时候,她心里难免是有些难受的,但是她似乎已经忘了怎样表达她的不满,因为她已经习惯了和周密的相处模式,知道她已经过了“作”的年龄,而且就算她再表达她的不满情绪,周密或许也不会当回事。

在结婚这场漫长的没有中场休息的舞台剧,演员一开始精心装扮,到最后注定原形毕露。

03、说回周密,他真的是一个典型的精致利己主义者,跟《原来你还在这里》的沈居安有的一拼,我不太想用“渣男”来形容他们的表现。记得小说里有一句话就是,人生“维稳”已经花光了他大部分的力气,所以周密会选择像叶蓁蓁这样看起来不需要多费力的姑娘。他在做任何选择前会权衡再三,哪种方案对他最省时、省力,而且最有利,还是长期的获益。这也就不难理解最初为什么他选择叶蓁蓁,因为女方家境良好,不会让他后院起火,他爱的是那个不多心,不多问,每天漂漂亮亮,高高兴兴迎接他回家的叶蓁蓁。这不,当父亲高升后,他从心底是觉得叶蓁蓁配不上他的,既然自己还有更好的选择,为什么不试试呢?其实就算父亲不高升,他和叶蓁蓁长期以来的问题也会导致他们不会走下去。

因为最初他们也只是避开冲突,把那些解决不了的麻烦掩盖起来。可藏的越多的人,任其腐败发酵的结果,是终有一天会爆发。

我们常说,三观一致才能一起生活,我们也常听老人说:门当户对。两人走在一起,如果一方老是以高高在上的口吻对另一方说话,时间长了,总会滋生出不平等的情感。

一方低到尘埃里,一方总在俯视的爱情,即使开出花儿来,也会很快凋谢。更何况,这种不平等,并非真正资源意义上的不平等——人总会高估自己,低估别人。看过许多婚姻里的人,特别喜欢否认对方、或者通过贬低伴侣来抬高自己的地位。这有点可悲,不能尊重另一半的人,往往是因为他实在缺乏自信。在判断能否走进婚姻时,我觉得尤其重要。那就是彼此是否互相尊重。

04、倪一宁在后记里说:“十九世纪的主编对女作家说,一个爱情小说的结尾,女主角必须嫁人。两个世纪过去,我想读者对女性归宿的理解已经不一样了,结不结婚没什么,被不被爱——也不是决定你价值的标尺。活着的意义是新可能在生活这把椅子上找到你自己最舒适的坐姿。”

什么是女性真正的成长?

不回避,为自己而活,5月19日不是有一个特级教师熊芳芳的辞职信惊爆朋友圈吗?在退休只有7年的时间当口选择过自己想过的人生,不得不说勇气惊人。

三十二岁的叶蓁蓁,和周密离婚,跟父母一年不往来,失去了高中最好的朋友,世界上最包容她的人,告别了她的爱人。

可有些人的长大就是在那么一瞬间完成的,我羡慕她们有破釜沉舟的勇气,其实这早已超过走出舒适圈的概念,叶蓁蓁选择的,几乎是与前三十年背道而驰的生活方式。

可是,那又有什么可害怕的呢?勇敢往前跑,前面还有好风景的。和过去的自己说再见,和那个曾经爱过、如今却对自己的成长起了牵绊作用的少年。因为你的前方还有更明媚的春光。

丢掉那少年读后感【篇5】

1.丢掉那少年,再见,曾经的你和曾经的我

那年,官二代的周密喜欢上了犯点小迷糊的花痴叶蓁蓁。那一年,站在旗杆后面的富二代韩统,喜欢上了在操场上哭鼻子的陈一湛。而那个漂亮的有点邪气的苏青青,一直暗恋着与她一块长大的周密。

从离别开始,我们就要告别青春。缺爱的陈一湛想抓紧爱,但是爱却像流沙从指尖漏掉了,她与韩统分手了。

大学毕业的周密和叶蓁蓁也分手了,周密的父亲进了监狱,只有苏青青一直陪在周密的身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帮助周密东山再起。可是苏青青的好,终究敌不过周密对叶蓁蓁的念念不忘。

或许并不是念念不忘,而是生活太累,大家都不愿意再花时间和精力,寻觅可以相伴终生的良配。所以周密再次选择了叶蓁蓁,而被父母不断逼婚的叶蓁蓁也选择了周密。但是他们在分离的那些年中,人生已经不在同一个轨道上面。

在错过的那些年中,时光已经将彼此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而他们依旧以从前的眼光对待彼此。回不去的时光,毫无交集的未来,周密和叶蓁蓁再一次分开了。

对周密耿耿于怀的苏青青也终于放下了自己对周密的念念不忘,开始选择接纳别人。

丢掉那少年读后感【篇6】

2.丢掉那少年,再也不见,那个活的最用力的少年

在《丢掉那少年》中,陈一湛是活的最用力的,也是最普通的姑娘。父母离异,父亲再婚,她与奶奶相依为命。她没有办法和家世良好的叶蓁蓁、官二代的周密、富二代的韩统相比。也没办法和家庭普通,但是漂亮的苏青青比。

但是这个活的最用力的姑娘,却在人生之路上不断地接受各种的打击,对她最好的奶奶去世了、高考失利、与韩统分手。与其他四人光鲜亮丽的生活相比,她活的有些普通而拮据,她会穿着洗的已经变形的衣服参加同学聚会,却受到了同学的奚落。她的老公会叮嘱她,天太晚了不要坐公交车,打车回家。这就是她的生活,普通但是却有血有肉,有烟火气。

《大卫科波菲尔》中的崔斗斯在寄宿学校中,是所有男孩中最快乐,也是最悲催的。他总是受到老师严厉的惩罚和辱骂,但是他并没有自怨自艾,而是相信惩罚总有一天会结束。他的伯父过世,伯母将他赶出家门,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学习法律业务。他没有变成希普的样子,对所有的人充满恶意,而是全心全意地帮助朋友。他一步步地努力生活,有了自己的大房子,有了妻子和孩子。

生活永远没有故事中描述的光鲜亮丽,没有高跟鞋和晚礼服,没有宝马香车和红酒,我们大多数人最终都活成了陈一湛。为生活负重前行,但是也活的坦然自若。

陈一湛与崔斗斯一样,很用力地活着,虽然他们依旧平凡。但是陈一湛却并没有崔斗斯的好运气,她还未见到心心念念了几十年的母亲,就离开了这个世界。读完《丢掉那少年》我一直不明白,作者为什么没有让这个活的最真实的姑娘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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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那冷雨读后感(推荐十篇)


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想法自然不一样。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相信每一个人在小学和中学都写过不少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听听那冷雨读后感(推荐十篇)”,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听听那冷雨读后感(篇1)

前几日心情烦闷,望着窗外那倾盆如注的大雨,仿佛一切从头至尾的冲刷着自己的内心,闲暇之余缓慢地翻起一本书籍,映入眼帘的竟是那篇很熟悉的文章,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

文章先从故乡的冷雨说起,回忆着在下雨的季节一位姑娘撑着一把油纸伞心平气和的向小巷深处走去。她的脚步是那样的寂寥而凄清,滴滴答答的雨滴声敲打着高低不平的石板路。随即,作者笔锋一转向我们展示了厦门之夜的雨,并以两位主人翁的形象叙述了一种淡淡的相思之愁。之后再次进一步的描写江南的雨,进而更深一步的刻画了女性独有的温柔。

雨气得空濛而迷幻,轻轻地嗅一下,便可发现一种带有特别的味道,是淡又是香,让人不觉得感受到清爽的气息扑面而来。

而身在美国的余光中,再次望着窗外的雨,却少了些许的清淡多了些迷离的情调,这不禁会让人的思绪飘落在梧桐相思树上,并不像骤雨打荷叶那样,总有一种淡淡的凄凉。可远在残等古屋下,这种凄惨的景象就变得越加的浓厚了。

春雨的绵绵;秋雨的潇潇;夏雨的磅礴;冬雨的冰凉,这也会一个人联想到人的成长从青丝少年到白发长者,伴随着无数次的雨滴,慢慢的老去。此情此景传递着无论是对故乡、还是对人事物的留恋,都伴随在着冷冷的雨声,透漏着一丝低迷的回忆。

雨既可以是一个人的心情变好也可以给一个人增添不少忧愁,也流漏着点点滴滴的回忆,这种记忆一直伴随在凄迷的大地上久久会散去。

听听那冷雨读后感(篇2)

《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的散文代表作,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

初次读《听听那冷雨》,不由大惊:散文可以如此写?细读之则手不释卷。余光中曾戏称:“右手写诗,偶尔左手写散文,算是副产品。”但这样的副产品在当代散文家中有几人能出其右?诗一样的充满跳跃联想的语言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色。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文章开始,就对雨作尽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接着他跳跃联想,写道:······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这样下着雨。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内心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

本文恰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卓越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遇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可谓情丝和雨丝交织。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语言是思想的载体,语言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同样,思想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余光中将思想完美融入语言,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想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

我读书,常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竟然摘不下一句,因为每一句话都这么美。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麻麻,纵横交织而成。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对中国文字和现代文学的表现力增加一点信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领域中,算是别辟一境。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听听那冷雨读后感(篇3)

我静静地聆听静静的世界以及我静静的内心。

草木从土里钻出来,静悄悄的,无声无息。鸟儿破壳而出,身旁的母亲静静观察,摒住了呼吸,仿佛一切都静止,等待孩子的降临。当雨从天空下落,滴滴哒哒,清晰可辨。

在阅读过很多书后,我开始喜欢上哲理的书。不是因为浮华,也不是因为耀眼。只是每阅读一篇哲理文章,总能洗涤一次心灵的污垢,让人有如入禅院的空灵与清净。

《听听那冷雨》这本书是精美哲理文章的荟萃,与其说这是一本书,不如说这是一场雨。一场冷雨,下在心田里,润湿心中那片干燥的田地。让这片田地上盛开五彩缤纷的花朵。引来无数只蝴蝶,在花与蝶的世界里,这场冷雨静静地下着,仿佛落下就是它的职责。

有人或许会认为哲理书是那么枯燥,更何况,它应是被经历过人生冷暖的人品读。而事实恰恰相反,正因为我们不够成熟,所以我们需要这些已经历人世沧桑的智者来指引方向。正是因为我们作文还不那么老,我们才有跳跃的思维,足够的空间去理解它。

三岁的孩童说着美好的梦想,谈着无拘无束的生活,我们会认为他们如此天真,就像上天赐予的精灵消除人们的苦闷。六十岁的老人说着童话,我们为认为他们有一颗童心,他们热爱生活,他们未曾老过。而我们,这个年轻的年龄,我们无法像他们一样,我们若谈这些,会让人觉得不成熟,甚至是幼稚。

我们所需要的是一颗纯洁的心灵,却并不是充满童稚的心灵。我们的心灵不是让别人来品读,是让自己来感受的。我们需要对世界的正确认知,对未来的憧憬和对错误,对黑暗的排斥与自省。

我们应懂得,人生的道路并不平坦而我们又将勇往直前。那么我们首先要学会聆听世界的旋律,保持淳朴的心灵,让这颗心灵去飞翔!

往往静才能出智慧,阿基米德静静地在阳光下研究他的圈圈画画,居里夫人静静地炼着镭

你我都该静静聆听,静静思考,静静走向成熟

听听那冷雨读后感(篇4)

《听听那冷雨》是我国著名诗人余光中的一篇散文,仅这名字就让人喜欢,引得人忍不住也想要写点什么。一个人静静地坐着,听窗外那淅淅沥沥的雨声,心里该涌起多少回忆和感慨。

读过此文的人,必须能感到一种惋惜之情。文章中的古屋听雨,多么的诗意,让人感到一丝丝惬意,我想也只有诗人余光中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吧。听雨的纤细,手拂着无数黑键和灰键,把晌午奏成黄昏,听那点点滴滴,忐忐忑忑,绵绵潇潇。“一阵冷雨,把冬落成了春,把夏又拂成了秋。而如今之台湾,雨点却只能溶在水泥里,雨已成了没有音韵的乐音,瓦的歌唱已成绝响:雨来时,已不再,丛叶嘈嘈切切,不再闪动那湿湿的绿光,鸟声减了,蛙声沉了,虫吟没了。只是叹息,只是后悔,千片万片的瓦响已成了脑海中的一隅思念和回忆。这世间已再没有“少年听雨,红烛成昏;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白头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了。”多么美的笔调啊!是一种怀旧,是一种思念,是一种对祖国、大陆、家乡的思念。一位老人对大陆统一的期盼!

读着读着,一股淋淋漓漓的雨仿佛浮此刻我的眼前。虽身边只是晴天,但总有一种孤孤零零的看雨无情的淅淅沥沥的下着的感觉;虽没有瓦来伴奏,可阵阵雨落在千瓦万瓦上那种清脆的声音一向萦绕在我的耳旁。似乎有了幻觉,但深知这不是幻觉,而是诗人余光中把我带入了雨中思想的尽头……

“就连在梦里,也似乎有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但是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说得多好啊,如果能够,我会加上一句:“虽躲但是整个雨季,但至少能躲得住这时的思念。”诗人余光中对大陆的思念是越来越深厚的,情感也随之流露出来:“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貌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向是这样下着雨的。这种感觉,不明白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但是那—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二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齐,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裾边扫一扫吧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这样的话语,谁能与之同媲美?

听听那冷雨,听听诗人余光中对家乡的怀念之情吧!

听听那冷雨读后感(篇5)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继蒋捷的听雨之后,这是第二次被笔下文字化的雨声所打动。《听听那冷雨》之于余光中就好比《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互相成就。听听,那冷雨,雨是冷的,这正是余光中的雨。

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在雨声中放置这么多情感:他开头就是一句“惊蛰一过,春寒加剧”,惊蛰,一个中国节日文化的美妙符号,想必这从大陆仔又被勾起什么乡愁了吧,他忍不住想到求学过的厦门,想到以雨着称的江南,想到自己祖籍的福建,他也曾是五陵年少,也是江南儿女。

他又忍不住拿外国的雨作比较,赏雨还是要到中国,他想,这才有“荡胸生层云”或是“商略黄昏雨”的意趣。雨,一个简简单单的方块字,是来自仓颉的古老灵感,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一切云情雨意,宛然其中,又岂是什么rain也好pluie也好所能满足?多少文人的多少思绪才能汇集成这一滴雨,多少古人的多少才思才能凝结成这一滴雨,他愈发的感慨了。

可是,他与初恋女友在三轮车的油布蓬下躲雨的时代终究是过去了呵,在他衰老的同时,台北水泥筑成的灰色雨林已经悄然侵占了他过去常常听雨的瓦顶房,他得不到故乡白雨的祝福,如今也得不到雨滴敲打瓦片的慰藉,他只能自嘲的想: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这海岛上的老人,终究是在最后用“前尘隔海,古屋不在”这样的句子结尾,一个清瘦的老人,一颗孤寂的心,在今夜台北的这场冷雨中,该何去何从呢?

余光中的雨是冷的,他出生于大陆,成长于大陆,却不曾想被迫与大陆分离,来到这宝岛,他骨子里萦绕着的是中国文人传统的愁思,他心心念念的是他的杏花春雨江南。当大陆的孩子们朗诵着“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时,当大陆的诗人振奋于他那句“当我死时,葬我,在长江黄河之间”时,这老人却在他厦门街上的家里,听着窗外冷雨的敲打声,温存着对大陆仅有的记忆。

余光中曾盛赞过李白“蓬莱文章建安骨”,我想,这句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他本人。先生已经不在了,且让我们后人跟随先生的《听听那冷雨》,听雨,看雨,闻闻嗅嗅,那冷雨。

听听那冷雨读后感(篇6)

谁寄锦书来?如果李清照等的不是信鸽,而是电子邮件,她还会写出“一种相思,两处闲愁”这样浪漫的词句吗?

日子变化得好快,“日新月异”这个词都赶不上这迅猛的速度,而那些感觉在这频繁的折腾里,不知不觉地没有了。

在余光中的笔下,那冷雨是浪漫而怀旧的,雨落在日式楼房的瓦格上,雨落在蹬三轮车的斗笠上,雨落在牵手情侣打着的油布伞上,每一个片段都像是老上海的电影镜头,黑白无声,但已经深远而悠长。

但我听不到他的冷雨,我所听到的雨落在柏油路上,落在我家的防盗网上,或者落在了我穿着的红色雨衣上,迷住了我的眼,让要迟到的我忍不住咒骂。

何时与友人一同秉烛夜谈,一起说“巴山夜雨涨秋池”时的故事。科技的发达让整个世界缩小成了一个地球村,你可以和你在爱斯基摩的朋友聊三亚的好风光。通过互联网这个神奇的第七大陆,距离变得不成问题但新的隔膜不知不觉地加深了。

林觉民的《与妻书》,开头的“卿卿如晤”这几个字尽让与他们相隔一个世纪的我感受到了其中浓浓的情意,这种感情,只有用信纸的质感,钢笔的笔触,墨水的浓度才可以承载,跨越空间跨越时间。而便捷的代价便是过滤掉其中的款款深情,用同一的字体像机器人一般呈现文字,而字里行间的情意便在光缆传输中不翼而飞。

我们是受益者,不用感受到暑气的炎热,不用经受寒风刺骨的严寒,我们活得很长很长,很健康很成功,但却总有点空虚,总有点孤独,咫尺天涯,尽管我通过我的电脑薄薄的屏幕看到了你,但我摸不到好像你跑到了我正在看的电视剧里。

正值梅雨季节,老是下雨,雨落在我一直过夏天的皮肤上有一点冷,它淅淅沥沥的,在我的窗外妩媚地笑,我竖起耳朵拼命地听,但总会有尖锐的鸣笛声和刺耳的刹车声,他们毁掉了那冷雨制造的静谧与怀旧。

如果余光中再听到那冷雨,或许只能写出钱钟书的《一个偏见》。我在我那明亮的灯光下看书,读到“落花人独立”,可能无论何时,这冷雨落花都会给人一点慰藉,尽管窗外车水马龙。

听听那冷雨读后感(篇7)

人们总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片叶子”,现在想来是对的。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在用自己的心眼看世界,去体会其中的含义,所以看到的也就不同了。

正如我们文中的人物一样:父亲的心里因为始终记挂着田里未干完的活儿,所以生性乐观坚忍的他也变得惆怅起来了;母亲因为心里惦记着田里的活,因为看到父亲的无奈,所以她的脸也因一天天缠绵不断的雨而越发惆怅了;而我们则因为看到每天对着雨发呆、脸斜成一个弧度的父亲和惆怅的母亲,所以我们无心去应和雨给我们带来的快乐,雨在我们眼中成了“该死的雨”、“令人讨厌的雨”。因为我们憎恨雨,期盼阳光,所以“我们真希望雨能马上停”,也同时把童年中的雨“调成了金黄色”。而这一切产生的源泉无非是因为他们的心。

禅语中有一句话说“不是旗帜在动,而是你的心在动。”是的,因为我们看世界看事物并非真正用我们的眼在看,而是用心体会的。所以即使一直被人们认为“贵如油”的雨,“滋润万物”的雨,因为打心眼里不愿意它的出现而变得可恶、该死起来。

但是如果它出现在干旱以后,那我想文中的人物又会有另一种表情了:也许父亲那粗糙的被太阳晒成黝黑的脸会因为雨的出现而再次倾斜成45度角;也许母亲也会因为它的出现而扫去连日来的惆怅,雨开始滋润母亲的心田,使母亲变得更加婉约动人;也许我们会因为雨的出现而变得欢呼雀跃,会在小水坑玩耍,会应和着雨点打击小花伞的节拍翩翩起舞,也希望它可以下个不停。那时的雨也许就不再是该死的、令人讨厌的了,也许会是可爱的、令人喜滋滋的了;那时也许在我们的童年记忆中,雨真的是金黄色的了。而这一切一切的“也许”,都是因为我们的那颗心啊!

听听那冷雨读后感(篇8)

《听听那冷雨》是我国着名诗人余光中的一篇散文,仅这名字就让人喜欢,引得人忍不住也想要写点什么。一个人静静地坐着,听窗外那淅淅沥沥的雨声,心里该涌起多少回忆和感慨。

读过此文的人,一定能感到一种惋惜之情。文章中的古屋听雨,多么的诗意,让人感到一丝丝惬意,我想也只有诗人余光中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吧。听雨的纤细,手拂着无数黑键和灰键,把晌午奏成黄昏,听那点点滴滴,忐忐忑忑,绵绵潇潇。“一阵冷雨,把冬落成了春,把夏又拂成了秋。而如今之台湾,雨点却只能溶在水泥里,雨已成了没有音韵的乐音,瓦的歌唱已成绝响:雨来时,已不再,丛叶嘈嘈切切,不再闪动那湿湿的绿光,鸟声减了,蛙声沉了,虫吟没了。只是叹息,只是后悔,千片万片的瓦响已成了脑海中的一隅思念和回忆。这世间已再没有“少年听雨,红烛成昏;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白头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了。”多么美的笔调啊!是一种怀旧,是一种思念,是一种对祖国、大陆、家乡的思念。一位老人对大陆统一的期盼!

读着读着,一股淋淋漓漓的雨仿佛浮现在我的眼前。虽身边只是晴天,但总有一种孤孤零零的看雨无情的淅淅沥沥的下着的感觉;虽没有瓦来伴奏,可阵阵雨落在千瓦万瓦上那种清脆的声音一直萦绕在我的耳旁。似乎有了幻觉,但深知这不是幻觉,而是诗人余光中把我带入了雨中思想的尽头。

“就连在梦里,也似乎有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说得多好啊,如果可以,我会加上一句:“虽躲不过整个雨季,但至少能躲得住这时的思念。”诗人余光中对大陆的思念是越来越深厚的,情感也随之流露出来:“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这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不过那—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二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裾边扫一扫吧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这样的话语,谁能与之同媲美?

听听那冷雨,听听诗人余光中对家乡的怀念之情吧!

听听那冷雨读后感(篇9)

像喜欢王维的诗一样,一向很喜欢余光中先生的文章。余光中的笔仿佛有一种魔法,能够将文字变成石上的清泉,松间的明月,或是空谷的幽兰他的文字有一种无法言说的美感,假若你在雨夜半倚轩窗,看雨打芭蕉忽地一阵筝音入耳,那便是我读余光中的文章的感觉了。就像这一篇《听听那冷雨》。

雨不但可嗅,可观,更能够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再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再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的僧庐下,这更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在窗外喊谁。

文章紧扣一个雨字,说雨可看、可嗅、可舔、可听。他写江南的雨,写台湾的雨,写美国的雨,写四川的雨雨缠缠绵绵如梦境,凄凄切切如情思。于是作者的思乡之情,也如雨般飘飘摇摇弥漫在字里行间。

文章一唱三叹,洋洋洒洒。以第三人称叙述,纵观全文可知是他在台湾厦门街雨巷中的思绪。他是厦门人,至少是广义的厦门人,二十年来,不住在厦门,住在厦门街,算是嘲弄吧,也算是安慰。。以雨的角度,似乎涵盖了他一生沧桑事,而余光中先生内心汹涌激荡的情感亦浓郁地进跃全篇。

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黯,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

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文章中超多叠字的运用,可谓是锦上添花,给全文增色不少,生动细腻地描摹了景物的同时,悠长的乡愁若隐若现,如雨似珠。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麻麻,纵横交织而成,别辟一境。

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虞美人听雨

(宋)蒋捷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听听那冷雨读后感(篇10)

记得高三的语文老师个性喜欢余光中的散文,时常在我们面前提到他。但是,说句实话,我对散文却不怎样喜欢。因为觉得散文就一个字散!读起来,感到很吃力,往往几遍下来,还是不明白写的是什么。

看这篇《听听那冷雨》,是因为当时的天气很热,我的心也在不知不觉中感到有些烦燥,需要些冷雨。

文章沿着作者的足迹,从大陆听到香港、台湾、美国最后又回到了台湾;随着作者的思绪,从现代听到了古代,从现实听到了历史;从少年听到青年再到中年。每一次的雨都给作者带来不同程度的听觉上的感受与心灵上的颤动。

最最为引起我兴趣的是,在余光中的笔下于是各种器官都可感受到的。视觉上: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沥淅沥;嗅觉上: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与树沐发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听觉上: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上去总有一点凄凉,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着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

我想,余光中先生就应是很喜欢雨的吧。如果没有长期以来对雨的仔细观察和打心底的喜欢,对雨不会有如此青苔般的深刻记忆。而对我,一个不喜欢雨,甚至有点厌恶雨的人来说,看完这些对雨的描述也不由得喜欢上了雨。另一方面,我不得不佩服余光中先生,他的文笔给我一种很感性的美,行文间可感受到他情感的丰沛、想象的独特(没有多少人会认为雨是带有薄荷味的吧)。

再者,《听听那冷雨》中,还体现了余光中先生散文的一个特定:文藻丰富、瑰丽。在这篇文章的第一段,他连用了料料峭峭、淋淋漓漓、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潇潇、潮润润、走入霏霏、凄凄切切八个叠词,给人一种音乐美,也营造了一种古典的意境。此外,这些戏也使我更确切地体会到作者对冷雨的感觉,同时也为下文作者对冷雨展开叙述起了必须的铺垫作用。

读完全文,恨不得天立刻下一场冷雨!当然,这是假的。

不久前看的彦火先生的《多情的雨》,同样是写雨,彦火先生的雨缺个我不一样的感觉。在彦先生笔下,出于就像文中写的一首首诗词,如春雨有五色,洒来花旋成,枕前泪共阶前雨,隔个窗儿滴到明,清风醒病胃,快雨破烦心等,这些诗词带给人无限完美的遐想。在彦火先生笔下,雨或是飘逸或缠绵,人们的更多是欢乐。

余光中与彦火的这两篇散文,都带有借景抒情的意味,但不同的是余光中先生的《听听那冷雨》却透着一丝的哀愁,那是一种淡淡的乡愁。它很平淡,几乎感受不到,却确实存在。

冷雨与春雨哪个更好,我说不出,但我觉得在不同的情绪下看不同的作品,可一个我们带来不一样的审美感受。

2023邱少云读后感推荐4篇


学习阅读让我们受益匪浅,它启迪我们的思维,帮助我们学会了礼貌,读作者的作品更能让我们沉浸其中。但在阅读之后,我们不仅要牢记心得,更要下笔记录。所以,这篇“邱少云读后感”是我认真付出的成果,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欣赏。如果这篇文章符合您的需求,请马上添加至您的收藏夹,谢谢!

邱少云读后感 篇1

一天,老师要我们预习语文书第14课《我的战友邱少云》一文。读了这篇课文,我十分感动,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

《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课文讲述的是邱少云同志为国牺牲的事,他被敌人燃烧弹的烈火焚烧着,为了整个班,为了整个潜伏部队,为了这次战斗的胜利,像千斤巨石一般,趴在火堆里一动也不动烈火在他身上烧了半个多钟头才熄灭。这个伟大的战士直到最后一息也没挪动一寸地方,没发出一声呻吟。邱少云在烈火中仍然严格遵守纪律,不惜牺牲自己的崇高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邱少云是个十分伟大的战士,为了战斗的胜利,为了战友的安全,有着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有着能忍受痛苦的顽强毅力和勇于牺牲自我的精神,和我真是有天渊之别。想起自己,别说忍受痛苦的顽强毅力和勇于牺牲自我的精神了,就是上课,也会时常开小差,和同学说话,连份内的作业都不好好做我真后悔!

读完《我的战友邱少云》这一课,我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不管做什么事,一定要有高度的纪律性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顾及大局。为了国家,做出最大的贡献。

邱少云读后感 篇2

学习了《我的战友邱少云》一课,我认识到,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的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他们抛头颅,洒热血,用一腔的热血捍卫着祖国的尊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一个个可歌可泣的故事,在今天我们读来还是那么深受感动,尤是其实当我读了《我的战友邱少云》一课时,我被他那自觉遵守纪律,为了战友的安全和整个战斗的胜利而牺牲的精神所感动。

邱少云,四川省铜梁县人,1949年参军,1952年随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当时李元兴同志,也就是这篇文章的作者是邱少云的战友,他亲眼目睹了邱少云壮烈牺牲的经过。

当时,邱少云隐藏在草丛中,敌人用燃烧弹进行试探,火烧到了邱少云的身上,他竟然一声不吭,凭着他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着,坚持着……当时,如果邱少云只要打一个滚,或者挪动一下身躯,完全能保住自己的生命。但是,他没有这样做,更没有扑灭自己身上火焰的意念,而是像千斤巨石般地在火中坚持着。是啊,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才能坚持的住啊!

学习了这篇课文,我们就要向邱少云叔叔那样意志坚定,不怕困难,努力学习,不辜负有老师和父母的期望,取得优异的成绩,将来为祖国的建设事业付出我们最大的贡献。

邱少云读后感 篇3

少年红色经典的书我读了不少,其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邱少云,邱少云他有着伟大的理想和抱负。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参家军队,在抗美援朝的时候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一次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为了不被敌人发现目标在潜伏的时候一颗燃烧弹落在邱少云的附近,烧着了他的身体和伪装的野草,这个鲜活年轻伟大的生命为了整体为了胜利,在熊熊烈火中像没有生命的千斤巨石一样伏在地上纹丝不动,无声无息直到烈火一点点将他吞噬。

读完这本书我热泪满眶,他完全可以扑灭大火,可是他为了战斗的胜利居然牺牲了自己,他的这种精神让我特感动。在我们的平常生活当中同学们上四十分钟的课,有的还坐不住,上课讲话,做小动做,不专心听讲。

而邱少云却没这样。熊熊烈火在烧他的生体时他也没发出一点声音,纹丝不动的伏在地上,直到被大火烧死,难到我们还不能忍受一节课的时间吗?

在现在的社会当中,有的人自私自利,只顾自己的。也有的人无私奉献,宽弘大量为他人着想。我们要学习邱少云敢于献身,坚强无私的伟大精神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美好。

邱少云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我的战友邱少云》。讲的是,邱少云为了整个班,为了整个潜伏部队,为了这次战斗的胜利,活活的被火烧死。邱少云这种坚强的意志,这种不怕牺牲的精神,这种严守纪律的精神,我被深深的感动了。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这些小学生共同的一个缺点-不守纪律,爱说话。 比如:再上副课的时候,同学们都认为这是副课,没什么大不了得。就开始说话,无论老师怎么说,但是同学依然停不下来,还是照样说,最后老师气到了极点,不让我们下课,大声的批评我们,几乎只有这样才能停下来。

记得有一次,再上英语课的时候,老师把课文和单词教了我们一遍,让我们听听录音。但是同学们在那说话,老师让我们别说了,可是没有几个人听见。玩的玩,打的打,说的说,教室里乱成一片。老师实在忍无可忍了,一气之下,拿着书伤心的走了。我们班的几个同学去办公室安慰老师的时候,看见老师哭了。像这样的事情很多,几乎每个老师都被我们气过。

想一想,我们和邱少云相比,实在是太渺小了。邱少云为了严守纪律,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而我们只要上课不说话,听老师讲课就行了。

我们应该像邱少云学习,学习他那种无价之宝的精神。

列那狐故事读后感推荐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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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那狐故事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诚信的书,书名叫《列那狐的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玛特.艾.季诺夫人,她生活在12-13世纪的法国,是当时最后欢迎的女作家。《列那狐的故事》讲述了一个通话故事,在一个动物过度,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名字,列那狐也不例外。它是个聪明而又狡猾的动物,它经常通过欺骗其它小动物来获取食物,其他动物都想报复它,但都没有成功。最后,国王狮子判列那死刑,最终被列那说服,然而聪明如列那狐最终并没有逃脱死亡的召唤。

这个故事我很喜欢,原因是列那狐虽然聪明,但也很狡猾,它仿佛有着两面性。我喜欢它遇到危险时的沉着冷静,善于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同时,我也讨厌它的狡猾,以恶作剧为乐,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其它动物的痛苦之上。在日常中,我们要学习它临危不乱的处事风格,但不能忘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只有待人以诚,别人才会真心回报你,才会跟你真心做朋友,用狡诈和伪装换来的成果是不会长久的,我们都要做一个诚信友爱的少先队员。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书中有一个小故事《偷鱼记》中讲述了一个叫列那的狐狸它很聪明也很狭猾。

冬天里,列那的家里没有东西吃它想出去找一点东西吃,可是冬天里那么冷,去哪里找呢!可是它又不能看着孩子和妻子饿死,决定还是出去找吃的。列那走在路上忽然间闻到一阵阵鱼的香味,原来前面来了一辆装满鱼的车子。列那想到一个办法躺在地下装死,鱼贩子看见列那的皮毛很美,肯定能卖很多钱,于是鱼贩子就把列那带上了车。列那把一条条鱼穿上绳子上挂在脖子上,跳下车一路跑回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一定要会想办法,坐一个人聪明的人。

列那狐故事读后感【篇2】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列那狐的故事》

列那是一只非常狡猾的狐狸。有一次在一个非常寒冷冬天,列那的老婆让列那去找吃的,列那找了很长时间一个吃的都没找着,它突然闻到一阵鳗鱼味。列那一看原来是一车鱼,列那躺在地下装死,鱼贩子上了当把列那放上车子,列那先把自己吃个饱,在把鱼搞成一个“项链”跳下车,发出一种声音,鱼贩子听到声音拿着木棒下车去打列那,可列那已经跑的无影无踪了,把两个鱼贩子甩的远远的了。

这本书还说了它骗狼舅舅用尾巴钓鱼,害的狼舅舅的尾巴让人砍断了,从此成了秃尾巴狼的故事。还有骗乌鸦从它嘴中达到了奶酪。

这本书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通过这本书的阅读,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骗子的手段是各种各样的,我们时刻都要警提坏人不要让花言巧语蒙骗了我们的双眼和思维,时刻提高警惕,让骗子无处可趁。

列那狐故事读后感【篇3】

昨天下午,我读完了《列那狐的传奇故事》,我不禁感慨万分。

这本书是法国著名的作家季诺夫人创作的。它是中小学年级学生必看的课外书。季诺夫人给学生们讲述了列那狐和动物们之间的童话故事。主要讲了列那狐住在马贝度城堡,和妻子海梅林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它总会想出各种鬼点子,骗了很多动物,这也导致它一个朋友都没有了。其中受骗最多次的就是雄狼叶森格伦。有一次列那来到了叶森格伦家,骗叶森格伦要把火腿藏起来,不然会被偷的。然后半夜,列那把火腿给偷走了。叶森格伦发现火腿没了,气得嗷嗷直叫。列那出现了,装作舅舅已经把火腿藏起来了,还说要12条大鳗鱼换火腿,让叶森格伦更加痛苦了。

读着这里面的内容,我不禁佩服起列那狐的聪明。不管面对哪种危险与困难,它都利用自己的智慧将其化为灰烬。我自然地能想到我们自己,有时候我也会遇到困难,比如有一条题目不会,可以想象故事中各种小动物想方设法逃出……

读了《列那狐的传奇故事》,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我们一定要想办法解决,不能退缩也不能只依靠别人。

列那狐故事读后感【篇4】

莉娜·福克斯的故事通过对动物生活的形象描写,反映了中世纪封建社会的真实生活。每种动物都有特定的象征意义。狮子王象征着专制平庸的国王,骆驼象征着教皇,熊和狼象征着残忍贪婪的封建领主和骑士,狐狸象征着公民,其他小动物则象征着下层人民。在国王的心目中,莉娜的成长史是一部浓浓的黑色研究。这个故事真的不简单。

但在故事的结尾,莉娜假装死亡以躲避国王的真诚邀请。他非常清楚自己的需要:“他知道自己的需要;莉娜总是喜欢自由的生活,不想受到任何限制。他宁愿呆在马贝多城堡里挨饿也不愿呆在皇宫里,“狮子王不能自暴自弃。皇宫里有这么多敌人。当失宠的日子到来时,全家都会和我一起死去。”

莉娜故事的起起落落并不完全代表人性和世界的多面性和复杂性。有时我认为我们必须认识到人类的局限性,但我们并非无能为力。依靠公众的力量,我们可以更好地向前迈进。

列那狐故事读后感【篇5】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800字:

大家都喜欢读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让我在绝望中找到生机,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人生哲理。

列那狐是一只狡猾而富有智慧的狐狸,每当遇到困难、绝望,它都沉着冷静、镇定自若。我喜欢它的聪明,喜欢它的不怕困难,喜欢它的奋进,也是它让我在生活中成为勇者。

那天,我与爸爸妈妈去湖边钓鱼,看到五颜六色的蝴蝶,便想去抓到它们,我追着蝴蝶跑呀跑呀,突然脚下一滑,“嗵”的掉进了一个深坑,我大声呼喊:“救命,救命……”可能是跑得太远了,爸爸妈妈根本就没有听见我的喊声。我开始胡乱往上爬,可越着急越爬不上去,这时的我特别绝望,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我使尽全身力气呼喊,可没有一点回应,我就像一只大海中失去方向的船,没有了方向感,我绝望的坐在坑底。突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萦绕,“别慌、冷静就是你的救命之药。”对,那是列那狐的声音,它遇到任何困难都能克服,而我怎能就此屈服,我努力回想着,列那狐在困难面前从不屈服,我也一样不能屈服,静下心来一切都不是困难。我看了看坑的角落有两根树藤,我用脚踩着树藤艰难的爬了上来。我高呼了一声:“谢谢你,列那狐。”我飞奔到爸爸妈妈身边,却没有告诉他们刚才发生的一切,因为我学会了坚强、冷静。

经过这件事,我深有感悟,我很希望自己像列那那样聪明、灵敏,能够在一些人群之中占据上风。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以后变得聪明起来,做一个聪明的人。列那临危不惧的精神也很值得我去学习,每一次面对危险,列那总是冷静地去面对,去思考怎样解除危险每一次它都可以化险为夷,列那用智慧教训了那些贪婪的人,我要做一个不贪心的人。我还要学习列那的能说会道。

《列那狐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而是我成长中不可缺少的老师、朋友,我要一遍接一遍的读,直到我也“变成”列那狐,我永远不会忘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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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那狐故事读后感【篇6】

《列那狐的故事》的作者是法国作家玛.阿希.季诺,读后感言:《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讲的是贪吃而又狠毒的,机智而又善辨的狐狸列那的故事。

他非常爱吃,他也总能用各种办法找到许多的美食,他不光自己吃饱,还从来不会忘记他的妻子和孩子,非常有责任心。后来狮王极力邀请他当大元帅,他都婉言谢绝,因为他最高兴的事就是回到家乡和他的妻子孩子一起过平静快乐的日子,最后他还不惜采用装死的办法彻底回绝了狮王的好意,读后感《读后感言:《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这是我最喜欢他的一点。但是他欺负弱小的动物,甚至狠毒地将他们吃了,还总是想一些歹毒的招来捉弄人,又让我觉得非常讨厌。我最佩服列那的是他的“嘴上工夫”,他把他的聪明都用在他的语言上。他总能把谎言说的有根有据,让人不得不相信,最后还是上当。还帮助自己一次次转危为安。

在这本书里还有许多让你忍不住想大笑的故事。比如列那为了捉弄狼,骗他在尾巴上拴着木桶,从冰面的洞口伸入水中钓鱼,结果尾巴被冻在冰中,他还以为鱼越钓越多呢!后来被村民发现,追打,变成了一只秃尾巴狼;接着又被列那骗去打钟,结果又被摔得半死;列那还骗狗熊把头伸到树洞里去吃蜂蜜,结果狗熊的头被卡在里面了。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

列那就是这样一只狐狸,如果我们能从列那的聪明中得到启发,那就是很大的收获了!

列那狐故事读后感【篇7】

三(4)班项力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觉是:生活不能太自私。雄猫机梯培一直喝牛奶,让列那顶盖子,最后落得个尾巴被切断的下场,这真是恶有恶报。

我们也不能像叶森格仑那样笨,被列那耍得团团转,有几次还差点丢掉小命。列那值得我们学习的是非常聪明,不能学习的是列那老是用别人对自己的信任来满足自己的食欲,结果让众人厌烦,总之,做人要做好。

我决定做一个心胸宽广、聪明勇敢、不会上当受骗的人,但我不需要别人的信任来满足自己的要求。我还明白两个道理:1、人无完人,2、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做事要留有余地。

2015/05/03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

三(4)班项力爸爸

儿子很是喜欢看《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五一”假日期间,儿子就强烈地推荐我阅读,同时儿子也认认真真地再次阅读了一遍,我小时候尽管也读过些童话故事书,但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早就淡忘了,通过这次阅读《列那狐的故事》仿佛又找到了儿时读童话故事书的快乐与满足,但是因为难能静下心认真读,便时常问儿子:梯培是谁呀?叶森格仑是谁呀?

勃仑是谁呀?……问了两三次,我也就记住了谁谁了。看完后,我和儿子讨论了这是什么样的狐狸?

儿子竟然能精要地总结:列那是一只聪明机智、狡诈残忍的狐狸。我很高兴儿子能如此精简地总结列那。

我想了想告诉儿子:作者通过《列那狐的故事》呈现了法国宫廷里的尔虞我诈、贪婪虚伪的封建社会,那些被列那耍得团团转的家伙都有一个共同点——贪婪;儿子说,做人应该像列那一样聪明机智,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努力自己去解决,而不是依赖别人,但不能因为聪明而去害人。同时,我们还去讨论某些细节段落,细细品位故事的精妙。

我给儿子买了200多本书,有些书儿子会一遍又遍地看,有时我在想儿子怎能乐此不彼地一遍又遍地看,通过阅读《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我算时有点明白儿子喜欢看的原因了,也知道为什么儿子读着读着会哈哈大笑了,也感受到了儿子为什么读到好段子时非得让也读一读了。

2015/05/03

列那狐故事读后感【篇8】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叫《列那狐的故事》,是由法国作家保兰·帕里编著的。这本书讲述了狐狸列那精彩的一生,以及他和国王、贵族斗智斗勇的故事。

书中的狐狸列那狐聪明机灵,善于用甜言蜜语迷惑敌人。例如他的叔叔灰狼伊桑格兰,被列那狐欺骗了很多次。有一次,他已经提醒叔叔灰狼伊桑格兰,小心储存的火鸡腿会被偷走,最后还是被他偷走了。但是,为了生存下来,列那狐不免耍一些小聪明。他也欺负过比他弱小的动物:麻雀梅桑热、乌鸦铁斯兰等等。列那巧妙地运用了自己的智慧来猎取食物,并且教训了朝廷里的王公大臣。

当然,再机智的人也会有失策的时候,比如下面一个故事。

列那狐和公猫贝蒂一起偷了根香肠,他准备平分香肠,结果贝蒂趁列那狐不注意,把整个香肠都私吞了,并跳到了列那够不着的地方。读到这里,我只能为他叹息。

由于列那狐经常欺骗其他动物,最终,他被告发了,被国王送上了绞刑架,我为他捏了把汗。最后,列那狐与敌人周旋,逃脱了绞刑架,还轻蔑地对国王和大臣厥了一个屁股。不得不说,列那狐是个机智勇敢、有反抗精神的人物。

这本书通过童话故事讽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告诉我们:不要与世俗同流合污。我从他身上看到更多的是机智勇敢,在学习上,我要像列那狐那样,遇到困难不退缩,要肯动脑筋。

列那狐故事读后感【篇9】

暑期,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挑了四本,其中最有趣的是《列那狐的故事》。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说的是叫别那孤的一生,列那狐是怎样诞生的呢?传说上帝的乐园里有一棵智慧树,谁吃了权上的果子就能交聪明,不过上帝不允任何人碰这些果子。在上帝的乐园里生活着一男一女,分别是亚当和夏娃。一天恶魔撤旦把自己变成蛇,引诱夏娃去摘智慧果。后来上帝知道了,非常的生气,将亚当和夏娃赶出乐园。对于他们俩来说,这可是天大的打击,离开了无忧无虑的乐园,只能靠自己的劳动来获取食物。日子过得十分艰难。慈悲的上帝,可怜他们,就想着办法帮助他们。他对亚当说:“我给你一根神棒,你可以用它轻击水面,就能得到一种有用的动物。但你不能让夏娃碰它。如果她用神棒打水,出来的动物对你们一点好处也没有。”可是,神棒还是被夏娃用了。出来了一头狼,将亚当变出的母羊叼走了。亚当见上帝没开玩笑。就将神棒收了起来,每天用它变出一种动物。夏娃很不满意亚当私藏神棒的行为,于是便偷偷的寻找神棒。一天她终于在一个隐秘的地方找到了神棒。她跑出去打水,这下可好了,那些猛兽各种有害的动物跑了出来,给人们添了不少麻烦。

这事最后终于露馅了,那天夏娃正要打水被亚当发现了,亚当立刻去抢神棒。两人争夺之时,夏娃将神棒折断了扔到了水里面,立刻波涛汹涌,跳出一头野兽,这就是狡猾的狐狸一一列那狐。

《列那狐的故事》有很多内容,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偷鱼记》、《列那狐受骗》和《列那狐“死”》等。《偷鱼记》的故事是这样的:一年冬天,列那家什么食物也没有了,他无可奈何的出了,寻找食物去了。他东张西望,可是食物仍然没有。突然,他发现一辆车开过来。车里全是鱼,列那狐就躺在地上装死,车上的人们下了车,列那狐是多么高兴啊!他马上可以大吃一顿了!它吃饱了,又熟练的咬开了另一只鱼篓!后来列那狐骗了很多亲朋好友。

列那狐真是太狡猾了!我们要做诚实正直的孩子,绝不能像列那狐那样。

列那狐故事读后感【篇10】

暑假,我读了《列那狐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列那是一只机灵、狡诈、智慧、遇事冷静的狐狸。

有一次,列那想吃鱼,刚好伊桑格兰也想吃,于是,列那就让伊桑格兰把尾巴伸进水中钓鱼,第二天,伊桑格兰的尾巴被冻住了,农夫发现了伊桑格兰最终砍掉了他的尾巴,从此伊桑格兰就一直很憎恨列那。

狗熊波纶想吃蜂蜜,在列那的鼓动下,刚添了两口蜂蜜,就被发现而被打得遍体鳞伤。

花猫蒂贝尔就是因为喝牛奶太贪心了,列那撑着盖子撑累了,蒂贝尔喝饱了,蒂贝尔刚跳上来,列娜刚好把盖子放下来,直接砸在了蒂贝尔的尾巴上,蒂贝尔左扭扭、右扭扭,挣断了自己心爱的尾巴,蒂贝尔夹着尾巴,找机会逃了,从此蒂贝尔一直对列那恨之入骨。

还有小乌鸦布鲁斯,列娜躺在地上装死,小鸟布鲁斯想吃列娜的舌头,布鲁斯刚飞到列娜嘴边,列娜就咬住布鲁斯将她吞了下去。

一件件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让我感受到列那的狡猾、机智、机灵、智慧,同时也让我对列那的善于思考、遇事冷静钦佩不已,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列那遇事善于思考、冷静处理的优点。

列那狐故事读后感【篇11】

读了这本《列那狐的故事》后,我深有感触,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让娜·勒鲁瓦-阿莱。这本书讲述了列那狐和伊桑格亚狼、狗熊勃伦、兔子朗普、狮子国王等动物们的故事。在这本书中,作者对列那狐的描写十分细致,让一个活生生的、机敏的、很会说花言巧语的、有计谋的、会灵活变通的列那狐展现在我们的眼前。

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列那狐的故事》的作者是以动物来比喻现实生活中的人。我查过关于这本书的资料。资料上说,列那狐是那种市民阶级的典型;狮子国王代表中国古代的皇帝;兔子、公鸡、老鼠等弱小的动物就是生活中弱小的、经常受欺负的人......我不反对资料上对这些动物的评价,不过,我倒觉得列那狐所在的王国就是当今社会的职场;而列那狐就是职场中很会变通的职员,或者说是一位成功人士;狮子国王就是职场上的领导;那么兔子、公鸡、老鼠等动物就是职场上的那些新人白领,不懂职场的险恶,而且平平无奇,很容易被别人踩在脚下;狗熊勃伦则很容易受到诱惑......列那狐,他是一个会察言观色的人物的典型,他先是结交大量的朋友,还用自己特殊的口才受到了领导的关注、提拔。被提拔之后,他有恃无恐,将那些小人物踩在脚下,还无缘无故的攻击他们,结果被那些他的朋友们反抗。在被反抗的情况下,他毫不慌张,抓住对方说话的漏洞进行反驳,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化解了危机。接着,他又偷偷的为领导制造了一个自己可以解决的麻烦。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善于解决麻烦的人,往往是最会制造麻烦的人。然后,他又抓住机会帮助了领导一次,使自己受到了重用,让他的朋友又对他热情了起来。列那狐的职场生活跌宕起伏,他的经历真是印证了“世态炎凉”这个词语。

列那狐活的十分潇洒,而我也想像他一样。现在呢,我虽然才上初一,但我以后也会进入职场,感受职场江湖的险恶。所以现在,我不但要努力学习,还要锻炼自己的表达能力,学着变通。别到了职场以后,别人如鱼得水,我却寸步难行!

列那狐故事读后感【篇1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列那狐的故事》。主人公是一只贪吃而又狠毒的、机智而又善辨的狐狸列那的故事。

列那有着超凡的智慧,总能让不可能的事情成为现实,它总是能死里逃生,在它身上发生了香肠事件、捉鱼、真假狐皮、尾巴被截、诱捕公鸡等,列那狐上演了一幕幕精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妙计偷鱼”,故事情节是这样的,列那冒着严寒为家人找食物,当它一无所获而绝望的时候,却遇见一辆装满鱼的车子,便躺在路上装死,车老板高兴地把它捡起来扔到车上,期望用它的狐皮卖个好价钱。这下可好了,真是羊入虎口。那些鱼肉被列那狐穿成了项链,一条一条的挂在脖子上,准备下车。在它准备跳下车时,它也还不忘饱餐一顿。就这样它高高兴兴的回到了家。使家人渡过了寒冷饥饿的冬天。

故事里的列那虽然是个坏主角,我却认为它是一个好爸爸,它爱它的家人,敢于承担职责,每一天都要出门寻找食物,他不光自我吃饱,还从来不会忘记他的妻子和孩子,十分有职责心。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迫不及待地想明白还有什么趣味的故事吧!那就赶快来看看这本书吧!

列那狐故事读后感【篇13】

我们也应该做这样的人,做一个文明发展的好榜样!

(三):可爱又可恨的列那狐

一个故事之所以广为人知,是因为它充满了永恒的人性;一段历史之所以流传千古,是因为它蕴涵着不朽的精神传奇;一部文学之所以闻名海内外,是因为它始终奏响着真美的旋律。当它们汇集到一起,就搭建起世间最神对的文学殿堂。《列那狐的故事》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列那的可爱亦可恨的狐狸,它诡计多端,只要略施小计就能获取到食物,但也免不了欺凌弱小;它不畏强敌,甚至敢与不可一世的狮王决一雌雄。有一次,列那因犯下太多的罪过,国王狮子诺勃勒决定派狗熊勃伦,把列那押来审训。熊跋山涉水来到莉娜的家。莉娜事先做好了准备,设了个圈套。

狗熊敲门,让列那出来接旨。莉娜说他病了。熊知道莉娜很狡猾,就问他是什么病?列那说是因为吃蜂蜜生的病。

狗熊立刻让列那带他去。在一块木头上,有一条缝,用两个楔子钉住。缝里有很多美味的蜂蜜。狗熊忘记了列那的狡猾,把头伸了进去,列那趁机拔出了楔子,飞快地逃跑了,狗熊的叫声引来了农夫,狗熊使劲拔头,终于在农夫来这之前挣脱了。

却少了一只耳朵和一块头皮,狼狈地逃走了。

这就是可爱可恨的胡丽娜。书中有许多关于他的故事。我情不自禁。从书中我懂得,我们不能学列那欺凌弱小和撒谎的坏习惯,而应该学习他的不畏**,敢于与强权做斗争的优点,像列那一样百折不挠,坚持到底!

乌丢丢读后感汇集


优秀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看完后必定会触动内心深处。这时候,可以用读后感的形式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写出来。您对“乌丢丢读后感”有更多想了解的吗?欢迎大家一起交流讨论,共同进步!

乌丢丢读后感 篇1

金波的《乌丢丢的奇遇》虽然是童话故事,但隐含着一个浅显易懂的道理,它表达了作家对人生、生活、生命、世界的深刻思考和思辨。在我看来,童话的最高境界是诗,而诗的最高境界是爱的力量,能让一个布偶,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拥有自己的情感,能让他为他人付出生命。这样美好的故事,是否真正存在,谁说的准呢?

本书的故事以十四行诗串联起来,讲述了玩偶乌丢丢在吟痴老爷爷的帮助与教导下有了心,成为了真正的人,又找到了创造自己的布袋爷爷,用爱感恩了他,也找到了帮助自己的小姑娘珍儿,用爱回报了他,把自己原来的模样——一只小脚丫给了珍儿,原本残疾的珍儿又能跑了,它与珍儿融为了一体。我觉得乌丢丢是一个用爱去回报别人的人,他珍惜生命的可贵,并懂得用爱滋养生命,用爱回报生命。

这个故事很美,但似乎又有点小伤感。难道说,小脚丫真的不见了吗?其实并不是,它永远存在于珍儿的身子里,永远存在于这个世界。是爱,让乌丢丢重生,让他懂得回报,让珍儿重生。爱能有无穷的力量,它使人美好地存在,使人凄美的死去。是爱,教会了乌丢丢和每个人用爱的力量去帮助他人。也许,乌丢丢便是爱的化身。付出了爱,也便是拥有了爱,会回报于爱。

每个人刚出生,都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婴儿,是身边的家人给予我们爱,我们便也回报于家人快乐。我从小就一直被家人呵护着,保护着,他们就像几棵大树,为我遮风挡雨。帮助我快乐成长,我也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我长大成人,就会反过来保护他们,照顾他们。成长的经历中,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能让我们体会付出与回报的美好——在五、六岁的时候,有一天,我突然头很疼,额头上仿佛有东西在燃烧似的。妈妈得知这个情况,赶紧跑来急救,在我脖子上按摩。不一会儿疼痛便得以缓解,妈妈又给我端来晚饭,忙前忙后……打这以后,只要有妈妈头晕脑涨,我都会为妈妈按摩肩背,按摩脑袋,我手法花样百出,力度适宜。妈妈感受到女儿的回报,每每都露出欣慰的笑脸……

爱需要撒播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爱需要种植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无私的付出,必会有意想不到的回报,不过是时间的早晚而已。这就是爱教会我们的道理,也是这本《乌丢丢的奇遇》给我的最大收获。

乌丢丢读后感 篇2

同学们,我给你们讲一个我最近看到的一本书,名字是《乌丢丢的奇遇》。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深深地打动了我。

乌丢丢是布袋爷爷演独脚大侠的一只脚,后来,被珍儿捡到,给了它身体。我认为珍儿很美丽,又很善良,虽然自己的脚不好,还帮助乌丢丢找家。乌丢丢来到吟痴诗人的家里,认识了不少朋友,听了很多故事,自己也会写一些诗,它很爱学习,又有同情心,还能给别人带来快乐,看到这里,我开始喜欢乌丢丢这个人物,还想和它成为好朋友,一起努力学习。后来,乌丢丢和吟老去找爷爷,可惜去晚了,在墓前,它给爷爷表演木偶戏,感动了很多人。最后,乌丢丢找到了珍儿,为了救火中的珍儿,乌丢丢只剩下一只小脚丫,为了珍儿残疾的脚,它牺牲了自己生命。

这是一个优美而忧伤的故事,乌丢丢带给别人快乐,布袋爷爷给了它生命,珍儿给了它血肉,吟老给了它智慧。我觉得乌丢丢是一个被爱包围的人,它懂得感恩和回报,我为它的做法叫好,为它骄傲,为它自豪。同时我想到自己的父母,他们给了我生命,我也要向乌丢丢一样充满爱心,爱同学,爱老师,爱父母,长大了还要回报祖国。

乌丢丢读后感 篇3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上下五午年》、《十万个为什么天文地理》、《水浒传》、《乌丢丢的奇遇》??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乌丢丢的奇遇》。

《乌丢丢的奇遇》是“我喜欢你”金波儿童文学精品系列之一,是金波爷爷写的长篇童话。这本书主要讲了残疾小女孩珍儿在木偶戏表演家布袋爷爷那里捡到了一只会跳的小脚丫。珍儿把他安在了一个没有腿的布娃娃的身体上,变成了一个有生命的人,珍儿给他取名乌丢丢。乌丢丢很快乐,同时也很想念布袋爷爷,于是乌丢丢不辞而别地离开了珍儿的家。

在离家出走的过程中,乌丢丢来到吟老的家里,在那里结识了许多好朋友,也经过吟老的劝说下,他与吟老一同踏上了寻找家的旅途。后来他听说布袋爷爷去世了,伤心极了。而珍儿的学校刚好着火了,乌丢丢赶忙去救火,并且把珍儿救了出来。可是,乌丢丢却被火烧的只剩下一个小脚丫了,这个小脚丫仍然有生命,他把自己融进了珍儿的身体,于是珍儿有了健康的脚,乌丢丢却永远的消失了。

《乌丢丢的奇遇》是一个优美而又忧伤的故事。乌丢丢珍惜生命的可贵,懂得用爱去滋养生命、回报生命。乌丢丢也很有爱心,懂得知恩图报。爱,让乌丢丢的生命变得鲜活,爱,让乌丢丢和吟老的友情变得神圣。

我最喜欢书里的一句话“我们每天在接受着别人的爱,我们更不该忘记用爱来回报,就像走上人生之路,你必须迈开左右脚。”我的父母给了我生命,也用爱抚育着我,照顾着我的生活,关心着我的学习,我一定会像乌丢丢一样,用爱来回报爸爸妈妈。就好比现在我要好好学心,生活上自强自立,让爸爸妈妈少为我担忧,要孝敬长辈,长大后工作上努力上进,让爸爸妈妈能为我自豪。

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金波爷爷告诉我们:是爱!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

乌丢丢读后感 篇4

这是一个忧伤的童话,他珍惜生命的可贵,懂得用爱回报生命,他是谁?他就是乌丢丢。当然其中也有许多值得我们深思的故事。比如:种鸡蛋的女孩。在乌丢丢和吟痴老人(诗人)去寻找珍儿(一个给于乌丢丢生命的女孩)的路途中,他们看到一个种鸡蛋的小女孩,她叫芸儿。当时,大家都笑她、说他,就连乌丢丢也有点瞧不起她。第二天,她在吟痴老人的支持下,把家里的鸡抱来给蛋“催苗”。大家更加瞧不起她了,第三天,蛋真的长出了小苗,所有的人都脸红了……这就是爱的力量。

相信,用爱可以滋润我们的心灵;用爱可以温暖我们的童年;用爱的彩虹可以遮住天空的乌云;用爱可以让世界更美丽!

乌丢丢是布袋老人的小木偶丢失的一只小脚丫,是珍儿给了他脑袋、身子、手,才使他成了一个完整的“人”。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存在,他从来没有体验过快乐和悲伤,他的不辞而别,只能说明他的年幼无知,他不知道这样做会给珍儿带来什么样的痛苦。

无意中,他闯进了吟痴老人的家中,在这里,他认识了一群可爱的朋友——“诗篓子”、木头娃娃、小泥猴、鬃人、不倒翁……他们因陪伴吟老过日子,感受着他的气息和灵感而获得了生命,在他们为吟老举行的“重返童年”的晚会中,乌丢丢才真正体会到了快乐,因了爱的滋养而产生的快乐。(.)

于是,他开始了寻找布袋爷爷和珍儿的旅程。在远行途中,他们碰到了逆风的蝶,他让乌丢丢懂得,对自己所爱的人,应该靠自己的力量来到她身边,不管前面有多少艰难险阻;种鸡蛋的芸儿,让他相信,只要心存信念,理想的种子一定会发芽、开花的……这种种经历,让乌丢丢深深感受到了作为一个“人”是多么幸福,这幸福来自于内心的丰富。

为了让自己更完美,他最后将自己变成了珍儿的一只健康的脚。“布袋爷爷给了他生命,珍儿给了他血肉,吟老给了他智慧。他现在虽然只剩下这只脚,但他是有生命的、有智慧的。他要把自己融入

珍儿的生命中。”乌丢丢因为被爱而获得了生命,更懂得用爱去回报而使生命美丽。

爱,让乌丢丢的生命变得更加鲜活、有趣!

乌丢丢读后感 篇5

《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初中读后感作文800字

《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乌丢丢是布袋老人的小木偶丢失的一只脚丫,为了寻找布袋老人,他到了珍儿的家,珍儿把它安在了布娃娃丑娃的身上,给了他生命,并且细心照顾他。但乌丢丢很想念布袋老人,就从珍儿的家里溜出来了,误闯入了吟痴老人的家,和吟老成为了朋友。在吟老带他寻找布袋老人和珍儿的旅程中,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认识了很多朋友,乌丢丢逐渐长大了!最后,乌丢丢为了救被大火包围的珍儿,自己被烧得只剩下一只脚丫了;这只有生命的脚丫为了让珍儿的脚不再跛了,就把自己融入了珍儿身体,变成了珍儿的另一只脚。

我喜欢书中的独脚大侠乌丢丢,因为他既调皮,又善良。他从布袋老人、珍儿那儿得到关怀,这些关怀也在他心里面开了一朵花爱。因为爱,他去寻找布袋老人;因为爱,他不怕大火,去救珍儿;因为爱,他又把自己融入了珍儿身体。最后,乌丢丢消失了,我有点难过,但我想到因为他的爱,大家一定会永远记住他的。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也懂得了人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在我的家中,我的家人就像几棵大树,为我遮风挡雨,每天清晨,爷爷奶奶都会我烧早饭;每天中午,爸爸都会接送我放学、上学;每天晚上,妈妈都会辅导我写作业。他们助我快乐成长,我也要为他们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能一味地任性。在学校,碰到困难,老师、同学都会第一时间帮助我,还有很多志愿者叔叔、阿姨来当护花使者、图书馆义工,我们也要像乌丢丢一样知恩图报,对他们说声谢谢!我想:懂得去关心他人,有一颗爱心,就算你已经八十岁了,你也会生活得很年轻;没有爱心,就算你是小伙子、小姑娘,你也已经老了。

美丽的故事,再加上优美的诗句,我把这本书读了又读。让我们记住作者金波爷爷说的,我们接受别人的爱,更不应该忘记用爱回报,正像我们走向人生之路,你必须迈开左右脚!

我觉得一本好书,就像一汪泉水,会流进人们的心里,就像这本《乌丢丢的奇遇》,它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流进了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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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丢丢读后感 篇6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是撩动心弦的遇见,主人公乌丢丢在远行途中会有怎样的遇见呢?那就跟我一起走进《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吧!这是一本关于爱的故事书,它是由著名作家金波先生创作的。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乌丢丢在远行途中碰到了逆风的蝴蝶,它让乌丢丢懂得了对自己所爱的的人,应该靠自己的力量来到她身边,不管前面有多么艰难险阻。我们的人生何尝不是这样呢?人不能一帆风顺的,生活不能等别人来安排,要自已去争取和奋斗。有时候,我的作业总是要父母多次催促后才去完成,或者忘了还有某项作业,妈妈说了之后我还会不耐烦,出现厌学的情况。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学习是自已的,只要付出就有回报。

故事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乌丢丢从一个不能说话的木偶变成了珍儿的一条腿。他经历了许多磨难,拥有了一颗感恩的心,明白了生命是多么来之不易。在学校着火时,义无反顾地去救珍儿,他用爱去感激,回报给予自已太多的珍儿。读到这里让我想到了父母给予我们的爱。当我生病发烧时,半夜带着我去医院,打针时,爸爸给我买东西吃,妈妈在旁边看着点滴瓶。看到路上比我小的小朋友都会骑自行车,而我却因为不会感觉很失落。爸爸知道了后,有段时间,吃了晚饭就带着我下楼教我,刚开始我很害怕摇摇晃晃的,爸爸就在后面一边帮我扶着车,一边和我说,保持平衡,眼睛看着前方,在经历几次摔倒和爸爸的指导后,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爸爸和妈妈对我的爱是无私的,在我们享受爱的同时更应该付出爱。

生命因爱而精彩,让我们沐浴在阳光下,氤氲在爱的春风里,享受爱,传递爱。

乌丢丢读后感 篇7

“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是爱。我想用童话中的乌丢丢和吟痴老人告诉你: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金波”当你把这本充满童趣和爱的书翻开到第九页时,你会看见金波爷爷送给你的一句话。金波爷爷就是这本书的作者。金波爷爷生于1935年。首都师范入学音乐系教授,教育部全国语文教材审定员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

他的作品曾获国家图书奖、中宣部精神大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冰心图书奖、陈伯吹儿童文学奖,1992年有获得国际安徒生奖提名。而这本优秀的作品——《乌丢丢的奇遇》也获过很多奖:首届中国出版ZF奖提名奖、第六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等数多奖项。《乌丢丢的奇遇》是一个优美而又忧伤的童话故事,乌丢丢因为能给孩子们带来快乐而获得了生命,他珍惜生命的可贵,并懂得用爱来滋养生命,用爱回报生命。爱,让乌丢丢的生命变得更加鲜活、有趣;爱,也让乌丢丢和老诗人的友情变得神圣。再想想自己,平时和朋友动不动就吵架,有时甚至因为意见不一样而打起来;在家也是,父母关心我嫌啰嗦,饭菜不合口味就大声嚷嚷,对身变得一切都不珍惜,可以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一个朋友也没有了,我还能像以前一样幸福生活吗?这本书中写到的人物有很多:活泼的乌丢丢、爱诗的吟痴老人、善良的珍儿、耍木偶戏的布袋爷爷、美丽的可人、天真的芸儿、小巧的蝌蚪人、好记性的诗篓子、好胜的草上飞、可爱的蘑菇人等其他人物。这些人物在金波爷爷的笔下,变得活灵活现、生动有趣。当你认真的读完《乌丢丢的奇遇》时,你可能会惊奇的发现,每一篇故事的开头都会有一篇十四行诗,正是这些诗,才是每一篇故事,甚至整本书变得更加精彩,更加神圣。金波爷爷的《乌丢丢的奇遇》,让我明白了生命的真谛,生命的可贵。因为,只有有爱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

乌丢丢读后感 篇8

当我看完这本书,我仿佛返回了幼儿园那段快乐的时光,那幼稚的话语、纯真的笑声都值得我们去回忆。

其中,我最喜爱也是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十一篇:蘑菇人。

这篇故事主要讲得是乌丢丢和吟痴老人一起帮蘑菇人寻找它们的心,在路途中特然来了一场暴风雨,蘑菇人变成了蘑菇伞和蘑菇亭帮小动物们和乌丢丢、吟老遮风挡雨。风雨过后,蘑菇人已被风雨打成了碎片,大家都为蘑菇人的自我牺牲精神所打动,含着悲痛把蘑菇碎片掩埋了。然而,就在这时,不仅仅了一批蘑菇人,而且它们还有咚咚的心跳声。哈哈,蘑菇人最后找到了那颗心!看到这儿,我被蘑菇人的那种为他人着想、舍己救人的精神所感动。

我之所以喜爱这篇文章,是因为这让我想到了我们小学四年级语文课本里刚学过的那篇永远的白衣战士,里面的护士长叶欣为了抢救非典型肺炎重症患者而失去了自我宝贵的生命,而她却毫不后悔,她心甘情愿。在她的遗像中留给我们的是永恒的微笑。我觉得蘑菇人和叶欣阿姨一样舍死忘生,尽管蘑菇人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可是它们仍然顽强地挺立着,直到雨过天晴。

我也很喜爱乌丢丢创作的那一首新的蘑菇人之歌:

我们是蘑菇人,我们是蘑菇人,

不怕太阳晒,不怕暴雨淋,

我们找到了一颗心,一颗心!

因为这使我了解了友情的可贵。

乌丢丢读后感 篇9

你爸点评:这是一种很棒的读后感觉。小作者将阅读后的感觉的几个要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值得其他孩子学习!首先,小作者开头就抛出几个问题,引出了《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也引起了读者的思考。

接下来,作者进行了详细的总结,写出了本书的主要内容。如果我们能把它简化一点,去掉一些不相关的介绍后,突出主题会更方便。随后,小作者的用了一段话,作为书本内容和感想的衔接,这里处理得十分精致,小作者很到位地用排比句,大气磅礴地将乌丢丢渐渐获得人性的过程概括了出来,情感也十分到位,能很好地引出下文对于“无私”的感情抒发。文章的重点在“感”的部分,小作者做得很好,两个疑问句加上自己在家、在校的不成熟表现,与乌丢丢的行为形成鲜明对比。

小作者将自己的感想结合书本的内容以及现实中自己的反思进行抒发,让感想有了更多的现实意义,而不是泛泛而谈。尤帕相信,爱读书的小作家会从这本书中获得更多的灵感和洞察力。别忘了和你爸分享!

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


我们应该视阅读与吃饭同等重要。比如,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一定能感受到其希望传达的精神。您是不是对如何写出精彩的作品读后感感到困惑?经过栏目小编反复整理筛选,我们最终推出了最新的“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

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篇1】

我们接受着别人的爱,

更不该忘记用爱来回报。

就像走上人生之路,

你必须迈开左右脚。

这是乌丢丢的奇遇中的一首小诗,它格调高雅,意味深长,意义美好,不失为一首好诗。我喜欢它,更欣赏它。

就像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它是由十四行诗花还连缀而成的,整本书都围绕爱出发,他教育我们要学会爱自己,爱身边的人。爱这个字眼,应该很常见,但又能有几个人真正的理解了爱,学会了爱呢?

在早晨我们睁开朦胧的睡眼,闻到早餐的阵阵香气,这是妈妈对我们的爱。在生活中,爸爸经常给我们讲道理,教会我们人生的哲理,这是爸爸对我们的爱。当淳淳的教诲在你耳边响起,当老师的笑容在你的眼前浮现,这是老师对我们的爱。当你有道题不理解时,会有同学教你,帮助你理解这道题,这是同学之间的关爱等等,这就是爱,我们接受的爱。

正如诗歌中所说,我们接受着别人的爱,更不该忘记用爱来回报。当妈妈洗了很长时间的衣服,累的腰酸背痛时,我们应该为妈妈捶捶背,捏捏肩,说上一句,你辛苦啦!爸爸每天上下班很辛苦,我们应该用成绩来回报他。当教师节时,哪怕我们为老师献出一枝花,给老师一个微笑,一个祝福,老师就会很幸福当有同学遇到困难时,我们应当帮助他,帮他度过难关。这就是爱,我们回报的爱。

爱是无处不在的,我们应当发现它,并用爱来回报它。我们永远都生活在爱之中。

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篇2】

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是爱,有了爱,你的人生才更完美,为什么这样说呢?在这部长篇童话中,吟痴老先生和乌丢丢的故事会让我们的疑惑得到解答。童话主要讲述了乌丢丢走失后与吟痴老先生一起寻找亲人的途中发生的故事。在第十四章《生命回归》中乌丢丢舍下了自己去救珍儿。看到这里我被深切地打动了。

乌丢丢救回了珍儿,把它扶回家给它擦药。而此时的乌丢丢自己却只剩下了小脚丫,其它都化成了灰。虽然乌丢丢的身体没有了,可是它有心!有了心就有爱。这是人世间最重要的东西。有了爱,任何困难都可以克服!看到这里我想到了台湾著名的邵逸夫老先生。虽然他已经不再人世间,但他却永远活在人们心中。他一生做了不知道多少好事。让多少贫困学生有了读书的地方,让多少个病人有了病房。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位伟大的老人吧!

我也要做个有爱心的人,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

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篇3】

在这个充实而愉快的长假里,我看了金波爷爷写的童话《乌丢丢的奇遇》。这个故事讲的是:乌丢丢是一个耍木偶戏的布袋爷爷的小木偶,有一次,布袋爷爷在古老的小镇上耍木偶,不小心把乌丢丢唯一的一只脚遗失在广场上,这时,被一位残疾小姑娘珍儿发现,她连忙捡起小脚丫,一瘸一拐地向前走去,但是已经不见布袋爷爷的踪影,珍儿询问了许多旅店,但还是找不到布袋爷爷,珍儿就把乌丢丢收留在自己家。

珍儿的生日即将来到,妈妈准备给她缝一个漂亮的布娃娃,但珍儿却说要有个丑娃,因为在她的眼里丑娃更可爱,妈妈把丑娃送给珍儿时,珍儿请妈妈帮忙把乌丢丢缝到布娃娃身上,让乌丢丢变成了一个有生命的人。后来,他无意中闯进了吟痴老人的家中,认识了一群可爱的朋友──“诗篓子”、木头娃娃、小泥猴......在那里,他真正体会到了快乐。可是在一场无情的大火中,乌丢丢失去了生命,但他把自己唯一的一只脚留给了残疾的珍儿。

乌丢丢因为能给孩子们带来快乐而获得了生命,并懂得用爱去回报生命。所以,我们要学会接受爱,更要学会回报爱。

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篇4】

读《乌丢丢的奇遇》有感星期五,我读了《乌丢丢的奇遇》,这是一个优美而忧伤的童话故事,我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乌丢丢的小木偶因为能给孩子们带来快乐而获得了生命。乌丢丢和吟痴老人一起去寻找给乌丢丢安上小脚丫的小女孩珍儿。在一路上乌丢丢懂得了用爱滋养生命,用爱回报生命。爱让乌丢丢的生命变得更加鲜活、有趣。合上书,我深吸了一口气,想: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又是什么?是爱。爱,一个神圣的字眼。想起四川5.12大地震后,许许多多的人们都为灾区献爱心,救援队员们都及时赶到灾区抢救在废墟下的人们。

在平时的生活中,父母对我们的爱无微不至。有一天早上,我早早地起了床,穿上衣服,吃完饭,准备出去玩。这时,站在一旁的妈妈说:“今天天气冷,再披一件。”我说:“不用了。”说完就下楼去玩了。玩了一会儿,我感到全身冷嗖嗖的并且不时打喷嚏。我想一定是没披外套的原因吧!这该怎么办呢?这时,爸爸拿着一件外套来了,我马上跑过去穿上了外套,全身暖和极了。父母的爱多伟大呀!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

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篇5】

现在想起来,有多讽刺,同一时间去同一地点的两个人,却没有见到对方。有爱,生命才有意义--《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作文好一篇《致路人甲》,好一句走进现实,走进生活。850字作文好一番美丽的景象!那时女人还是女孩,男人还是男孩。如果家那边也刚下完雨,父母这时应该是在用雨水冲洗院子,不知道他们的身体是否像以前一样硬朗。

《乌丢丢的奇遇》主要讲了残疾小女孩珍儿在木偶戏表演家布袋爷爷那里捡到了一只会跳的小脚丫。珍儿把他安在了一个没有腿的布娃娃的身体上,变成了一个有生命的人,珍儿给他取名叫乌丢丢。乌丢丢很快乐,同时也很想念布袋爷爷,于是乌丢丢不辞而别地离开了珍儿的家。

他无意中遇到了诗人吟痴老先生,吟老与乌丢丢一起寻找布袋爷爷和珍儿。在寻找布袋爷爷和珍儿的过程中,乌丢丢从吟老先生那里学会了写诗,懂得了爱和感恩,知道了快乐和忧伤。布袋爷爷给了乌丢丢生命,珍儿给了乌丢丢血肉,吟老先生给了乌丢丢智慧,让他知道了作为一个人是多么的辛福呀!

后来,乌丢丢听说布袋爷爷去世了,伤心极了。于是,他又去找珍儿,那一天,珍儿的学校刚好着火了,乌丢丢赶忙去救火,并且把珍儿救了出来。可是,乌丢丢却被火烧的只剩一个小脚丫了,这个小脚丫仍然有生命。小脚丫把自己融进了珍儿的身体,于是,珍儿有了健康的脚,乌丢丢却永远消失了。

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篇6】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由著名儿童作家金波写的一部童话集,书名叫作《乌丢丢的奇遇》。

书中讲述的是:乌丢丢是布袋爷爷的小木偶“独脚大侠”丢失的一只小脚丫,他被一个跛足的小女孩珍儿捡到。之后他来到了珍儿的家,得到了一个身体。不久之后,他不辞而别闯进了吟痴老人的家中。在吟痴老人的家,他认识了一群可爱的朋友——一诗篓子、木头娃娃、小泥猴、鬃人、不倒翁……在他们为吟痴老人举行“重返童年”的晚会中,乌丢丢才真正体会到了快乐,是因为有爱的滋养而产生的快乐。于是,他开始了寻找布袋爷爷和珍儿的旅程。在远行途中,乌丢丢碰到了逆风的蝴蝶,他让乌丢丢懂得对自己所爱的人,应该靠自己的力量来到她身边,不管前面有多少艰难险阻;遇到了种鸡蛋的芸儿,让他相信只要心存信念,理想的种子一定会发芽、开花……在一场火灾中,珍儿为救一只小狗被大火包围,乌丢丢奋不顾身地冲进火场去救她,珍儿获救了,乌丢丢却没能出来……乌丢丢将自己变成了珍儿的一只健康的脚,他的生命获得了新生。

这本书是让我最感动的一本。书中有两个主人公,他们分别是乌丢丢和吟痴老人,乌丢丢是一个淘气、善良、却最懂得用爱回报别人的“小脚丫”。吟痴老人是一个亲切、善良、喜欢写诗、富有童心的老诗人。

爱让生命变得完整,让生活更加鲜活、有趣、美好。我们要懂得帮助别人,用爱回报爱。

爱,是清晨的阳光拂面,轻而柔;爱,是午夜的月光似水,静静地在水中闪耀;爱,是我们身边最美的风景,因为它是永恒的、光彩的。人间处处有爱,无论是平凡的爱,还是传大的爱,它们都是无私的爱。

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篇7】

同一本书在不同的时期欣赏有着不同的感受。重拾曾经的《乌丢丢奇遇》,感受到中国爱!

著名作家金波用诗一般的语言讲述了一个爱的故事:乌丢丢原是布袋爷爷木偶戏中的“独脚大侠”,他因为能给孩子带来快乐而获得了生命,他珍惜自己的生命,并懂得用爱滋养生命……是爱让乌丢丢的生命变得更加鲜活、有趣,也让乌丢丢和老诗人的友情变得神圣。

作品中有个种鸡蛋的小姑娘叫芸儿,她的理想是种鸡蛋,可没有人理解她。在生活中,我们也有和芸儿一样的异想天开,但没有人理解我们。乌丢丢只有一只脚,可他以优异的成果向别人证明,他是最棒的!从此没有人笑话他。

情节中,乌丢丢对布袋爷爷的依恋不正是我们对父母的依恋吗?以前乌丢丢因自己只有一只脚而感到自卑和难过时,吟老对独角单跳的乌丢丢的鼓励其实就表达了吟老对生活的热爱。蝴蝶逆风行驶,冒着生命危险。一只小小的蝴蝶,竟然挡得住豆大的雨点,而是为了去见一个朋友,还不是因为朋友间的爱吗?

在我看来,书中的故事仿佛就展现在我们眼前:我听到了蘑菇人的喊声;看到了蘑菇人排着队伍去寻找一颗心;我听到了诗篓子在深情地朗诵诗;我看到了乌丢丢在与可人说话……

爱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付出一点,你就能得到许多。

当我重拾这本书,一个晚上就读完了。很好读,文字就像清澈的小溪,一路将我带着流淌过森林、山谷、村庄……蓦然发现已经到了尽头,而人始终沉浸在一种温暖,平和中。想起今年想起金波的话:“童话可以是热闹的、幽默的、奇诡的、惊悚的,也可以是抒情的、诗意的、婉约的、哲思的。”那么这本书是让人温暖柔软的,像冬天把冰冷的脚伸进刚晒好的旧棉鞋里,暖呼呼的,那暖意能融化最坚硬的心灵。

那温暖是一点点蔓延的,当吟老发现那排小脚印,想象着那小脚丫一定是胖胖的软软的握在手里热乎乎的时候,温暖的笑意就掠过唇边;多宝阁上陪伴老人六十年的娃娃、樟木老头、泥猴子、不倒翁们,为老人举行“返老还童”聚会,他们让吟老又回到了童年。静夜,烛光,母亲赞赏的微笑都在记忆里复活,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温暖着老人的心,同样也温暖着读书人的心;在远近的途中,当吟老听到芸儿想种下一个鸡蛋,让鸡蛋发芽开花时,就蹲下来和她一起铲土、浇水,并真诚地相信鸡蛋能开出最美的花,他为失去想象而苍白僵滞的心灵又注入温暖的活水;哦,当乌丢丢沉思良久,终于认真地说出他想做一个真正的人时,当他在与吟老深深地感受到作为一个人的幸福、感受到幸福来自于内心的丰富、感受到老诗人心灵的透明,不停地发现诗人的情怀,决心让自己一点一点完美起来时,当故事的最后乌丢丢找到珍儿,为了使珍儿拥有一双健康的脚,毫不犹豫的接近珍儿,把自己的体温、生命和力量一点一点的融入珍儿的生命之中的时候,给了我最温暖最直接的一击,在夜里我怦然心动:有了这样一颗心的乌丢丢是多么的美丽!生命就是爱,有爱滋养生命,生命才变得丰富有意义,甚至不朽!

我愿意把这本书当做一团明亮的火焰,照亮我前进的路。同时这也是我的中国梦: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爱心,每个人都拥有这样的温暖!

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篇8】

这周我读了《乌丢丢的奇遇》的故事,故事的作者是金波,绘图是吕秋海,这本书内容很吸引人,故事情节丰富多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一座古老的小镇上,生活着一个耍木偶戏的老爷爷,名叫“布袋爷爷”他的木偶叫做“布袋木偶”,其中布袋爷爷最训练有素的是一个名叫“独脚大侠乌丢丢”的木偶,可是有一天布袋爷爷回到家中家中竟发现自己的独脚大侠乌丢丢的那一只脚不见了,为此悲痛不已。而一个名叫珍儿的小姑娘捡到了独脚大侠乌丢丢的那只脚,因为珍儿的一只脚是残疾所以如果要把这只小脚丫还给布袋爷爷,珍儿等了好几天还是没有见布袋爷爷来所以珍儿就让她的妈妈把这只小脚丫缝到妈妈给她缝的丑弟弟上,她给丑弟弟取得名字叫“乌丢丢”。就在珍儿过生日的前一天晚上,乌丢丢不辞而别,离开了珍儿的家。他跳上了一辆经过珍儿家门口的大卡车,来到吟痴老先生寻找珍儿和布袋爷爷的故事。

这本书是我最感动的地方是第十四章:《回归生命》乌丢丢刚刚找到珍儿,珍儿的学校就着火了。珍儿带着她那残疾的一只脚拄着拐杖跑到火海中去救学校的看家狗,解开看家狗脖子上的绳索,先让小狗逃生,然后乌丢丢又拉起珍儿的手把她推出熊熊燃烧的火海,而自己却被火焰吞没了,最后看家狗在瓦砖下找到了乌丢丢,可是乌丢丢被烈火焚烧的只剩下了一只小脚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管是山里孩子还是城里孩子,都值得被关爱。

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篇9】

暑假里,妈妈为我买了一本新书,名叫《乌丢丢的奇遇》,看完这本书后,我学会了只要愿意帮助别人,自己就会很快乐。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珍儿从林子的草丛里捡到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小脚丫,于是把它安在了一个娃娃的身上,起名叫乌丢丢,后来乌丢丢不辞而别的离开了珍儿的家,来到了吟老家,认识了许多新朋友,最后,乌丢丢回到了珍儿身边,冲进火海就出了珍儿,把自己仅有的一只小脚丫给了珍儿,把健康给了珍儿的妈妈。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吟老先生了,他经常帮助他人,吟老为了帮助芸儿种鸡蛋花,想出了各种办法,比如:浇水、唱歌、让母鸡坐在埋鸡蛋的土上来让它发芽......。最后在吟老和乌丢丢的帮助下,芸儿开心不已,是啊,帮助别人,自己会收获到喜悦。

在生活中,我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在家里,我常常帮妈妈扫地,心想,父母天天为我做饭,洗衣……好辛苦呀。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学校的二楼看书,一会儿,打铃了,只见其它同学都把书一扔就回了班里,我和杨茹嘉看到这一幕,便去把书都整齐的放在书架上,看着整齐的书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开心,我们开开心心的回班了。

是啊,正如人们所说:最美的是一颗愿意帮助别人的新,最快乐的事一件帮助别人的事。

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篇10】

读完《乌丢丢的奇遇》,我和小精灵们的感觉一样:珍爱生命!这本书介绍了木偶人乌丢丢悄悄离开了给予他身体的小女孩珍儿,遇上了吟痴老人。后来在吟老的陪伴下,去寻找给予他生命的布袋老人和珍儿,一路上,遇到了许多奇人奇事。在吟老的引导下,他有了一颗火热的爱心。

这篇童话在结构上跟其他文学作品有所不同。每一章节都是以诗开头,后一章节是前一首诗的末句。就像评论家崔道怡所说,是由十四行诗花环连缀而成的。这是诗的童话,童话的诗,这是一种新的文体,诗与童话的完美交织。

在作家金波的笔下,天地万物,像收藏的物品、蘑菇人都具有一颗跳动的心;孩子、动物都有心中的梦想,就像种鸡蛋的小姑娘;在时间的长河里,每一个有生命的都在逐渐变化,在这变化中,谁读懂了生命的真谛?读着一行行文字,看似简单,但停下浏览的目光,我们会思考:文字的背后在告诉我们什么呢?读到蝴蝶顶着大风去赴约,吟老为保护蝴蝶,让蝴蝶到他的帽子中避风,蝴蝶说:“我要自己飞到她(蔷薇花)身边,即使这大风阻挡我飞到她那儿,我的灵魂也会飞去见她。”这时,乌丢丢认为他很固执,难道必须自己飞到她那儿才算是真诚的赴约吗?他不但很固执,简直有些傻气了。而吟老认为:“蝴蝶也许是对的。对自己所爱的人,就应当靠自己的力量来到她身边。做事要听从真诚的心来调遣。”后来,蝴蝶被狂风卷入河中。读完这一章节,我陷入沉思中,也许,我在小时候,会像小精灵们一样深深感动于这情节中。可在这一刻,我已有了自己的人生阅历,带给我更多的是思考。我并不像吟老这样认为,既然可以借助外在的力量,为何要冒着生命危险来到自己所爱的人的身边?出现危险,带给彼此将是更大的悲痛!如果对方真诚地爱着你,我想,对方更希望的是你安全地来到她的身边,难道利用外在的力量就不是真诚的吗?只要心中有爱,不管采取哪种力量,都是动人的。

在和小精灵们共读这本书时,我和他们开玩笑地说:“金波爷爷是否更擅长写诗?老师读着几个地方,发现前后矛盾,不知道是不是老师还没细读这本书?”孩子们听了我指出的疑问后,都惊讶地大叫:“真的,真的。”呵呵,也许我的小精灵们跟我一样,也没有细读。现摘记如下:

书中的第三章节“重返童年的晚会”中写了吟老完全忘记了蝌蚪人,在蝌蚪人的一再提醒下,才回忆起小时自己画的蝌蚪人。可在第十章节“回归生命”中,却写着这些蝌蚪人是他细心的母亲把他最早的作品珍藏起来,给他剪贴成一枚枚书签,在他十八岁生日的时候,母亲亲手送给他。这是一段他人生中难以忘怀的事,而前面却提到他一时怎么也想不起这些蝌蚪人?

文中写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珍儿就像小姐姐一样照顾他,他也陪伴着她过得很快乐。”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让我们读者感觉时间比较久。可联系上下文,这段时间最多也只有三天。

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篇11】

《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我读过很多书,但是《乌丢丢的奇遇》是我读过的书当中最让我难忘的、最好的一本书,我每天一有空都会看上几页,平时经常会想起它。

《乌丢丢的奇遇》是一个优美而忧伤的童话故事。乌丢丢因为能给孩子们带来快乐而获得了生命,他珍惜生命的可贵,并懂得用爱滋养生命,用爱回报生命……爱,让乌丢丢的生命变得更加鲜活、有趣;爱也让乌丢丢和老诗人的友情变得神圣。这使我想到我周围的一些人,比如那些失去了脚的人,他们和乌丢丢一样,只有一只脚,其他什么也没有,可他们坚强不屈,一点儿都不泄气,不抱怨现在的样子,仍然在坚强地活下去,不屈服于命运的不公。

我们都应该钦佩他们不屈不挠的意志和精神,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遇到小事时感到沮丧。在某些方面,我们健康的人不如那些残疾人!

这就是我读《乌丢丢的奇遇》的读后感,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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