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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室的工作总结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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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以往工作的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像陈云同志所说的那样,“是成绩就写成绩,是错误就写错误;是大错误就写大错误,是小错误就写小错误”。这样才能有益于将来。夸大成绩,报喜不报忧,违反作总结的目的,是应该摒弃的。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帮助到您。

篇一

20xx年,按照执法监察和监察综合两室职能的要求,工作进展如下:

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围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项目招标投标、土地矿产权审批和出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政府采购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排查内容,完成14个项目软件信息录入,重点对塔河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外立面改造、城镇绿化、滴翠园改造、污水处理厂建设、医院改扩建等7个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工程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等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二是加强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方式和资格审查。配合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治理工程招投标围标、串标、资质挂靠、标后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加强对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跟踪检查,对合同履行中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结算等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符合有关法规与合同规定。四是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安全措施,强化施工监理,严防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通过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上述7个建设项目决策程序规范,招投标程序合法,备案材料齐全。做到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安全达标率达到100%。

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深入展开

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年工作规划》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历时两年,对教

育局、发改局等全县36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权力规范,按照“权力分解、责权统一,监管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通过确定规范权力目录、起草制度样本、组织评审验收和发布实施四个阶段,形成规范权力目录427条,编制了《塔河县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并在塔河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实施。制定并完善了《塔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定标办法》和《塔河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实施办法》,取消行政审批1项,初步建立了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今年把塔河镇和十八站乡作为规范权力运行向基层延伸的试点。目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网页创建完毕并实施运行,限度地扩大基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覆盖面和认知度。

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关于加强塔河县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确定42个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部门和5个重点联系单位,通过动员部署、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和落实提高四个阶段分步推进,召开座谈3次,工作推进会3次,宣传简报10期,印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知识汇编》宣传单1000张,悬挂宣传条幅6面,上报信息52篇,大兴安岭日报宣传报道稿件4篇,县电视播发新闻稿件4次,填写《个人岗位风险点自查表》、《单位内设机构岗位风险点自查表》、《单位风险点专项清查表》和《岗位风险点清查汇总表》2800余份,通过召开阶段总结、转段、推进、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县共建立防控措施1481条,制定防控制度715项,优化流程图64个,实施项目管理72项,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台账和1-4阶段资料档案,为下步防控措施的实施打下了

坚实的基础。

四、国有房屋出租和“三费”摸底调查圆满完成

今年5-9月,根据张伯林县(局)长的指示,由纪委、监察局会同政府办、财政局、财务科、市政管理中心、自来水公司、供暖站、生产科等单位,围绕房屋产权、房产管理、租金使用和“三费”(水费、电费、取温费)情况,对镇内126处房产进行调查,查清未上缴财政租金61.84万元,为县(局)节省账面三费近百万元,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下步工作展望

岁末年初,利用年末剩余的时间,抓好执法监察和监察综合的收尾工作,准备好各项总结和相关上报材料,迎接地纪委年终的工作考核。20xx年的主要任务是:

1、突出“一个重点”,关注社会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重点集中查处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镇低保、教育收费、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突出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防治腐败。

2、健全“两项制度”,着力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体制建设。以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为廉政风险防控的关建结点,一是建立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着力解决权力过于集中而又缺少制约的问题。二是限度压缩裁量权空间,科学制定裁量权标准。三是科学设定行使权力程序。在申请、受理、审查、

决定中引入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听证、公示等手段,提高行权的公信力。四是突出高效便民。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等措施,实现服务对象便利化。五是实现公开透明。把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行权事项制度、实施和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六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工作。按照《大兴安岭地区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办法》,防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3、注重“三个协调”,增强办案合力,确保执法监察取得实效。一是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为执法监察工作提供保障。二是与同级相关部门的协调,加强与财政、审计、土地、建设、发改、公安、司法等部门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执法监察的合力。三是与委局科室的协调,联合办案。只有狠抓案件查处,才能使执法监察工作更加有力度,更有震慑力。

4、开展“四项督查”,维护政府,保证政令畅通。

一是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开展督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督查,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森林防火、资源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作为执法督查的重点,为实现县委制定的“最富裕、最文明、最和谐的生态型花园式新林区”的发展目标保

驾护航。三是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排查工程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标、安监、工程质量、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四是围绕“小金库”专项治理问题继续开展专项督查,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等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进行消费、娱乐等。

5、完善“五项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深入推进执法监察工作。一是完善信息机制。建立健全执法监察网络,以委局聘请的行风监督员为主体,强化信息员的监察责任,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防范。二是完善巡查机制。建立巡查台帐,填写巡查报告,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对重点单位和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取得执法监察的实际效果。三是完善联动机制。建立与公安、司法、审计、法治等部门联合办案制度,定期召开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建立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监察高效的联动机制。四是完善查处机制。明确执法监察人员的职责,增强执法意识,强化执法监察责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五是完善问责机制。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二

20xx年,我县执法监察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和《赣州市监察局20xx年执法监察工作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深化重点工程全过程监督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了对扩需促增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照“三个”的要求,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组织县发改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38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7个,下发了《整改通知书》12份,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围绕源头治腐,进一步深化了重点工程全过程监督围绕全县“十大工程”建设的目标要求,加大源头治腐力度,积极探索“五位一体”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模式,有效遏制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了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促进了工程建设与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双赢”。

1、以整合监督资源为重点,创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保障机制。县纪委、监察局采取主动跟进、全程监督的方式,改革和强化监督工作,成立了“寻乌县2014年重点工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从县纪检监察系统内抽调了30名领导和干部,组成了10个监督小组,对全县“十大重点工程”分别安排人员实行专人专项全过程监督,整合了监督力量,形成了监督合力。并制定出台了《寻乌县2014年重点工程监督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原则、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要求等,用制度保障监督到位。

2、以筑牢思想防线为重点,建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防腐保廉教育机制。通过创新教育形式,把廉政教育从工程项目负责人延伸到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和工程施工负责人,全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是在工程开标前,县纪委安排领导干部在县招投标中心对投标企业管理人员及工程负责人“上廉课”,针对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等方1

面的教育,使工程建设在开工前敲响警示钟;二是在工程施工期间,组织中标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开展廉政教育,做好常提醒。

3、以抓住关键环节为重点,强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运行监督机制。紧紧抓住工程建设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一是以实行工程预算审核制为抓手,加强了标前重点环节的监督。成立了财政基本建设管理中心,负责监督财政基建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以及审核财政基建投资项目工程的概、预(结)、决算,通过规范施工图预算计算原则及定额基价套用原则,减少工程增项、漏项、重项的发生,使工程预算尽量接近实际,从源头上控制了项目工程造价虚高的现象,规范了项目工程造价和资金的管理。据统计,20xx年来,县财政基建中心共审核政府投资金项目255个,审核工程总造价5.87亿元,核减项目预算资金7863万元,核减率达13.4%;二是以改进招标投标方式为抓手,加强了标中重点环节的监督。对部分重点工程试行了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网上投标,并在各银行分别设立了秘密账户,通过科学的手段来改进我们现有的招投标方式,有效防止了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三是以推行“双公示制”管理为抓手,加强了标后重点环节的监督。出台了《寻乌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管理暂行办法》,全县“十大重点工程”中的29个项目全部实行了双公示制,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转包、非法分包和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

4、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为重点,建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各种方式拓宽案源渠道,在县纪检监察网站专门开辟了“重点工程全过程监督工作专栏”,及时公布县重点工程的实施情况、管理情况等内容,让全社会人员共同参与到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中。20xx年,县纪委监察局对某单位1名主要领导因重点工程监管不力,进行了问责。

5、以强化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重点工程项目防腐保廉长效机制。先后制定了《寻乌县20xx年重点工程监督工作方案》、《寻乌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暂行办法》、《寻乌县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操作规程》、《寻乌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重

点工程全过程监督长效机制。

三、围绕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深入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在建和竣工,总概算或实际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共疏理项目32个,其中500万元以上项目14个(25个标段),涉及项目资金2.1亿元,健全完善了项目台账,真正做到实施项目“底数清、情况明”,并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结合扩大内需和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工作,组织对14个专项治理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够到位、工程变更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进度比较慢、工程项目建设资料不够齐、工程监理把关不够严等问题5个,下发了专项治理《整改通知书》3份,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加强了整改。

四、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了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开展了征地拆迁违法违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发布了《关于坚决查处征地拆迁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通告》,明确规定了专项治理的8项重点问题,公布了专项举报电话。立案查处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2件,纠正违规安置问题16起,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做到“阳光征地拆迁”。

五、围绕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开展了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专门成立了寻乌县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寻乌县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20xx年以来12个批次用地,31个供应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批而未征土地1宗,供而未用土地6宗,用而未尽土地2宗,企业破产而闲置土地1宗。查处非法用地案件1件,对1名单位责任领导进行了行政处分。

六、围绕“四项制度”、安全生产、民生问题等工作,开展了经常性监督检查

1、加强了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业和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

检查。按照一手抓规范,一手抓打击工作思路,以规范投标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强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出台了《寻乌县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操作规程》,对限额以下直接发包工程实行摇号选择施工队伍,建立了投标押证制度,切实防止了围标串标现象。今年来,共受理工程招投标告知205件(次),土地出让告知9件(次),政府采购情况告知7件(次),产权交易告知6件(次)。督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县招标投标中心统一交易,不定期到招标投标中心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加强了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对瑞寻高速公路b7标段“5.1”机械伤害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

3、加强了对廉租住房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廉租住房建设情况及廉租住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户进行了公示、复核,对第二期128套廉租住房公开摇号过程进行了全过程监督。

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组织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监察中发现的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不多,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有待加大;二是对执法监察的深层次工作思考和研究不够到位;三是执法监察工作亮点不多,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明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我县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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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室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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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切实加强对国家及区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一、为进一步做好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中央投资落实到实处并发挥效益,纪委监察局组织财政、经发、审计等部门对我区XX年中央投资的6个项目进行督查,经检查,中央补助资金602.4万元已全部到位,并且已专款专用,其中,峰尾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二期)、纵深防护林、联户沼气、农村沼气项目乡村服务网点等4个项目共完成投资594万元,已全部完成建设;泉港区石化企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协作服务平台、峥嵘海堤等2个项目共完成投资1400万元,基本完成中央下达投资计划。检查中也发出,个别项目进度缓慢,已当场责令相关项目业主加快工程进度。二、全力服务前期重大项目。敦促7个前期项目业主做好相关的前期工作,全力做好炼化新建1200万吨/年炼油、台湾石化专区、湄洲湾南岸铁路支线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促项目早日生成,确保重点建设有序、持续推进。
(二)、建成交易服务平台,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为更好地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我区按照监管和和运作分离的原则,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来规范交易行为,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将分散于不同部门管理的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权转让、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交易机构进行整合,实现了由分散到集中,监管与业务相分离,监督与操作、监督与再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真正做到阳光交易;从而也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报务质量,达到从源头治理腐败的目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了专业的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综合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专家随机抽取系统以及自动通知、指纹识别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5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目前一切运行良好有序。
(三)、清理规范市场中介,严历查处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立健全了举报投诉制度、服务跟踪制度、中介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行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行业监督员制度,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机率。二是以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不正当竞争等群众强烈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中介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除经济处罚外,还采取了限制其进入中介市场、取消执业资格、清出中介市场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专项整治其间,通过综合监察,立案查处了4家未按规定明示相关信息的经纪中介机构。
(四)、继续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违约查处力度。
一是加大违法违规案件行政处罚力度。自XX年底以来共立案查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法违规案件6宗,总共处罚金额达61.801万元;其中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泉州泉港华福树脂有限公司处罚金1.41万元、泉州市泉港博文中学处罚金25万元、泉州市泉港区宝泽电子厂处罚金5.625万元、泉州市泉港圆满橡塑有限公司处罚金0.81万元;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福建省中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罚金2.956万元;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监理单位福建海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金1万元;二是加大合同违约行为处理力度。截止目前共对南部截污管道各标段监理、施工单位违约行为处罚36次,涉及9个单位,累计处罚金额达60.75万元。其中对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处罚4次,处罚金额2.4万元;对福建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1次,处罚金额1万元;对福建海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3次,处罚金额1.4万元;对福建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1次,处罚金额0.3万元;对福建长兴建设有限公司处罚6次,处罚金额5.5万元;对福建顺荣建设有限公司处罚6次处罚金额10.3万元;对福建省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处罚7次,处罚金额13.45万元;对福建中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处罚5次,处罚金额7.9万元;对福建永春新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处罚3次,处罚金额18.5万元。其中,还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将福建永春新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纳入省建设系统的违法违规档案。(五)、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强农惠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通过开展强农惠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向7个镇和5个区直部门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及时纠正拖延发放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二是加强对群众反映的的热点问题进行检查,从而保持社会的稳定。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3月份,纪委监察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区南埔镇邱厝村村级财务进行清查,查处该村委会主任在XX年南埔火电厂一期项目海域征用补偿工作中,伙同另外2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仿造手段,骗取公款人民币近十万元,已将3人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同时,全面推行问责制,根据监督检查从而加大问责力度,上半年来,共问责干部7人,单位3个。其中,乱作为、慢作为被问责的干部有5人,因慢作为被问责的单位有3个。三是加强对“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的建设,确保村务公开。根据去年开展村级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重点对扶贫款、低保金、救灾款物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预防腐败,从而建成了农村“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使得监管更加到位、村务更加公开。
(六)、开展服务企业促进项目建设,着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一是建立交流联动机制。通过向企业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效能建设监督联系卡,双向互动,监督检查机关部门的作风、服务、效率等方面的情况,积极为企业提供帮助。二是建立挂钩联系企业机制。实行委局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机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重点企业及项目,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和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共走访企业63家,收集34题,认真协调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三是建立协调处理机制。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将收集的34个企业以及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解到各个部门,并要求在4月底之前协助落实解决。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等专项监察。
(二)、结合上级精神,对海洋和渔业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
(三)、对环境保护开展专项监察以及对环保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

2012年执法监察室工作总结


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2年执法监察室工作总结的文章,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切实加强对国家及区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一、为进一步做好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中央投资落实到实处并发挥效益,纪委监察局组织财政、经发、审计等部门对我区XX年中央投资的6个项目进行督查,经检查,中央补助资金602.4万元已全部到位,并且已专款专用,其中,峰尾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二期)、纵深防护林、联户沼气、农村沼气项目乡村服务网点等4个项目共完成投资594万元,已全部完成建设;泉港区石化企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协作服务平台、峥嵘海堤等2个项目共完成投资1400万元,基本完成中央下达投资计划。检查中也发出,个别项目进度缓慢,已当场责令相关项目业主加快工程进度。二、全力服务前期重大项目。敦促7个前期项目业主做好相关的前期工作,全力做好炼化新建1200万吨/年炼油、台湾石化专区、湄洲湾南岸铁路支线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促项目早日生成,确保重点建设有序、持续推进。
(二)、建成交易服务平台,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为更好地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我区按照监管和和运作分离的原则,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来规范交易行为,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将分散于不同部门管理的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权转让、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交易机构进行整合,实现了由分散到集中,监管与业务相分离,监督与操作、监督与再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真正做到阳光交易;从而也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报务质量,达到从源头治理腐败的目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了专业的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综合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专家随机抽取系统以及自动通知、指纹识别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5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目前一切运行良好有序。
(三)、清理规范市场中介,严历查处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立健全了举报投诉制度、服务跟踪制度、中介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行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行业监督员制度,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机率。二是以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不正当竞争等群众强烈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中介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除经济处罚外,还采取了限制其进入中介市场、取消执业资格、清出中介市场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专项整治其间,通过综合监察,立案查处了4家未按规定明示相关信息的经纪中介机构。
(四)、继续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违约查处力度。
一是加大违法违规案件行政处罚力度。自XX年底以来共立案查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法违规案件6宗,总共处罚金额达61.801万元;其中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泉州泉港华福树脂有限公司处罚金1.41万元、泉州市泉港博文中学处罚金25万元、泉州市泉港区宝泽电子厂处罚金5.625万元、泉州市泉港圆满橡塑有限公司处罚金0.81万元;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福建省中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罚金2.956万元;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监理单位福建海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金1万元;二是加大合同违约行为处理力度。截止目前共对南部截污管道各标段监理、施工单位违约行为处罚36次,涉及9个单位,累计处罚金额达60.75万元。其中对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处罚4次,处罚金额2.4万元;对福建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1次,处罚金额1万元;对福建海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3次,处罚金额1.4万元;对福建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1次,处罚金额0.3万元;对福建长兴建设有限公司处罚6次,处罚金额5.5万元;对福建顺荣建设有限公司处罚6次处罚金额10.3万元;对福建省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处罚7次,处罚金额13.45万元;对福建中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处罚5次,处罚金额7.9万元;对福建永春新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处罚3次,处罚金额18.5万元。其中,还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将福建永春新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纳入省建设系统的违法违规档案。

12年执法监察室工作总结


在市纪委、监察局指导下及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下,按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二届三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的要求,紧贴我县经济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好执法监察工作。现将全年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执法监察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

为使我县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强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推进招投标制度建设。会同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认真总结招投标统一平台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经验,积极探索廉洁、高效、公开招投标的有效形式。上半年我县共进行招投标55个,其中公开招标25个,邀请招标30个,共涉及工程金额3399.4万元,节约资金61.4万元。签定《工程廉政合同》55份。对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2条。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会同安监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和生产单位的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防止事故背后有腐败问题,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对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督促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规范和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机制和程序。我县与20个乡(镇)、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了安全责任状,明确了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XX年年至2009年4月全县开展了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行动3次,排查隐患及时整改。

XX年年10月至2009年10月我县共发生工矿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2起,死亡人数12人,经济损失305万元。现已结案3起,处罚罚金33.8万元。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注重调查在事故中是否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或事故背后有无腐败等问题。提出建议2条。

(三)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我县成立了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和城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制定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住房发展规划》、《XX—2010年度房改租金标准》和两个配套办法《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家庭建设规划。

我县2009年止建设廉租住房120套,投资1006万元。廉租房建设工程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择优选择了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开发廉租住房建设。提出建议2条。

(四)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由县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共同组织清理工作,共同对本县辖区内XX年1月1日至XX年年月12月31日期间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供地情况、宗地供应前规划情况、供地方式的合法性、供地过程的规范性、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进行了逐宗清理。通过检查存在着协议出让宗地多,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宗地少;档案管理不规范,部份档案无编号或部份档案资料不齐全的问题。提出建议3条。

(五)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一是完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建立和完善我县政府采购配套制度,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的法制化、透明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规范操作。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使采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从源头上得到控制,有效地防止采购资金的监督失控。通过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促进了廉政建设。提出建议2条。

(六)对“6·3”地震恢复重建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澜沧县“6·3”地震恢复重建项目工程和资金分为两部份,一部份是民房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总额为450万元。其中恢复重建410户。实际拨付民房恢复重建资金69.1万元;修复加固1500户,实际拨付民房恢复重建资金380.90万元。另一部分是公共设施项目,资金总额为275万元,其中卫生监督所综合楼项目120万元;县中医院医技楼项目95万元;县第二中学学生食堂项目60万元。通过对“6·3”地震恢复重建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变更及验收情况、款物补助发放卡签字认可情况、恢复重建的基础和公共设施项目管理情况、恢复重建资金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民房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乡镇及时报帐,进一步完善报帐手续;督促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和整理;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管单位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督促检查,确保建设项目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二、执法监察工作中困难和问题

(一)执法工作范围广、领域宽、任务重、人力少,造成顾此失彼的现象。如项目资金检查,项目多、资金大,不可能逐一地检查,只能靠单位自查,自查又不能实事求是地反映和揭露问题,导致检查流于形式。
(二)知识面不够宽、业务不够精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监察工作。

(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纠正力度不大,对深层次问题的监督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围绕四项制度开展好上级统一部署和安排的执法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紧紧围绕委局安排的工作目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拓宽知识面面,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监察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抓住不放,跟踪督察,避免检查流于形式。

四是加大效能监察力度,查纠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机关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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