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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所上半年工作小结

发布时间: 2019.08.16

国土执法监察大队2015年上半年工作小结。

天波易谢,寸暑难留。回想起来,我们总会经历很多各式各样的事情,大部分人都会被上司或者老师要求写一篇总结,总结的作用是用于客观的发现自我。对于总结范文你有什么心得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国土执法监察大队2015年上半年工作小结”,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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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计数

大队上半年动态巡查73次,土地立案案件3件,非立案案件16件;矿产立案案件0件,非立案案件8件;罚没款入库11万元;信访举报案件3件。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6959平方米,交还土地16300平方米。催缴土地出让金5584794.84元,追缴土地租赁费57688元。

二、区级重点工作

1、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结合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分局移交四宗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一宗(已办理划拨用地),正在立案查处三宗。

2、拆违工作

参与政府联合拆除工作4起,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0200平方米,交还土地9950平方米。

大队牵头拆除违章建筑10个,新增违章建筑3个,原有违章建筑7个, 按照“蓝天工程”要求,清除废弃搅拌站2宗,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6759平方米,交还土地6350平方米。

三、部门重点工作

1、动态巡查情况:上半年动态巡查73次,出146人次,与夜间联合动态巡查8次,与16个社区2个管委会进行了一个月的专项检查。

2、案件查处情况:土地立案案件3件,1个已结案,2个未结案,非立案案件16件;矿产立案案件0件,非立案案件8件,下发监察通知书15张,下发行政警告1张,扣车1次;罚没款入库11万元;上半年动态巡查覆盖率、立案查处率、整改到位率95%。

3、临时用地二次检查情况:根据区政府克白政发文件要求,整改查处临时用地违法行为。现正在查处2宗临时用地案件,一宗702东方园物资再生交易市场整改拆除,另一宗是个人临时用地多年欠费的案件。

4、划拨用地租赁情况:对符合租赁条件的划拨用地户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收取租金。追缴土地租赁费57688元,同比去年增加了350%。

5、批后监管情况:克市国土资发号批后监管细则要求进行监管工作,对园区八宗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线,对三平水库和调节水库指定料场七次。

6、其他工作情况:催缴土地出让金5584794.84元。

四、部门工作亮点

1、增加了告诫程序:针对区政府拆违控违工作,工作中增加了告诫程序,通过告诫程序了解当事人不履行职责的原因,催促当事人履行拆迁义务的时间,并让当事人知道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下一步的行政强拆奠定基础。

2、社区开展土地预警行动:根据市委号文件《关于加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队积极响应并拟定在社区开展土地预警行动的具体方案,截至目前共现场查勘、排查重点、划定重点违建防治区域,走访宣传16个社区3个管委会,下一步工作对现场查勘、了解的情况逐一对每个社区、管委会的排查重点进行分析并且及时反馈至每个社区、管委会。

3、制定“区防违防治日常巡查计划”:根据《区防违治违日常巡查工作规范》制定“区防违防治日常巡查计划”,对辖区进行片区划分,分为:A、B、C三个片区。

4、反馈对政府的建议:①关于拆违控违的建议;②关于协管临时用地的建议;③关于我区临时用地现状的分析和建议;④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⑤关于排查预警社区土地违法行为多发区域的通知;⑥关于加强违法建设防止工作和临时用地管理工作的建议;⑦区临时用地管理标准》。

五、存在的问题

1、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多头执法和互相推诿。

2、专业执法人员不足使队伍建设得不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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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执法监察年度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之家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执法监察年度工作总结,供大家阅读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针对当前我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困难,分局领导要求分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严把土地“闸门”上来,严格逗硬国土资源执法,加强依法行政。要坚定信心,坚持原则,做到“有案必查、依法查处”,“既要查处事,又要查处人”,同时坚持公开查处,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执法监察工作的监督,分局主要领导对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和安排部署,具体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度。为了提高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办案质量,加强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内部监督和制约,促进依法行政,按照有关要求,我分局全年集体会审讨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5次,会审讨论案件14件。同时对各中心所和分局业务的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研究解决。
2、为了全面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我分局于今年就土地管理要求、工作责任、查处范围以及责任追究等工作作了仔细的规定和工作布署,对我分局开展土地管理执法监察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强化执法,营造执法环境。根据市局对执法监察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分局明确指导思想,为执法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着力解决了执法专用车辆和照相、摄像、扫描仪等办案工具,全力落实执法人员、办案经费等执法监察问题。
4、加强内部监督检查。为了加快依法行政进程,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使部门的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我分局坚持预审、会审相结合的方针,每季度有针对性地对土地供应、矿权转让、农地转让、土地整理、土地登记发证、抵押、出让金收取等工作抽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为了认真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市局的工作布置结合我分局的工作实际,制定和建立了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建立了执法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分局与各基层中心所签订了《执法监察目标责任书》;二是坚持以“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制定了巡查制度,坚持重点区域重点巡查,一般区域经常巡查制度。今年分局矿管监察股按照巡查网络和工作情况对重点乡镇、非煤矿山及重大项目的用地实施重点巡查,全年共计巡查20余次。发现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6起,均得到有效制止和依法查处。各中心所对辖区内的用地及非煤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坚持常年巡查。通过建立巡查制度,将大部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发案率。三是建立了统计制度,落实了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做到了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各类报表。四是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2522188,对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做到认真登记并及时调查处理。五是确保办案质量,建立了错案追究制度,明确规定谁办案、谁负责、谁出差错追究谁的责任。规定每个执法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三不”,即不许以手中权利谋取私利,不得向当事人索、拿、卡、要、吃,不办“人情案”等。通过以上举措,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执法人员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等行为。三、实施动态巡查,确保土地、矿产良好秩序
实行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是为了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确保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为此,我们把实行动态巡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动态巡查制度,明确了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对城区范围内及城郊村民用地坚持了重点巡查,有效地遏制了乱占滥用土地现象。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全区建立和完善了动态巡查台帐和巡查登记卡,巡回检查登记表,规范了统一的巡查登记卡和台帐,做到了登记和台帐内容全面,填写工整,无错登漏登现象,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做到件件有处理结果。确保了我区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良好秩序。
四、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保证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效的贯彻实施,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促进全区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我分局充分利用39个“地球日”和第十八个“土地日”大力宣传矿产资源管理及土地法律法规。同时,按照部、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分局今年4月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举办了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宣传培训了全区168名村级干部,发放《村级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230册、《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政策汇编》110册、《国土资源宣传画》110册。增强了各乡镇街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用地的自觉性,促进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1、为了提高办案质量,我们按照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程序等一系列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常用的法律文书规范制作案件查处资料,要求执法人员按照范本进行操作。同时我局对全区各中心所的业务人员进行了集中业务技能培训。从而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办案能力。今年以来,重点对全区特别是在城镇规划区内未批先用、以租代征、少批多占等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法及时予以制止和查处。同时,全区全年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的现象。
2、为了贯彻落实国发31号文件以及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分局代区政府拟定了《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区政府于XX年11月19日出台并下发了此《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对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作明确,以切实保护耕地,强化对国土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为目的。全年共计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4宗。其中:土地违法案件14宗,占地面积1.27公顷,共计收取罚没款21.45万元,结案14宗。
3、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督办和转办案件。
在本年度的执法监察工作中,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团结一致,积极进取,扎扎实实地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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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针对当前我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困难,分局领导要求分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严把土地“闸门”上来,严格逗硬国土资源执法,加强依法行政。要坚定信心,坚持原则,做到“有案必查、依法查处”,“既要查处事,又要查处人”,同时坚持公开查处,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执法监察工作的监督,分局主要领导对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和安排部署,具体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度。为了提高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办案质量,加强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内部监督和制约,促进依法行政,按照有关要求,我分局全年集体会审讨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5次,会审讨论案件14件。同时对各中心所和分局业务的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研究解决。
2、为了全面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我分局于今年就土地管理要求、工作责任、查处范围以及责任追究等工作作了仔细的规定和工作布署,对我分局开展土地管理执法监察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强化执法,营造执法环境。根据市局对执法监察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分局明确指导思想,为执法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着力解决了执法专用车辆和照相、摄像、扫描仪等办案工具,全力落实执法人员、办案经费等执法监察问题。
4、加强内部监督检查。为了加快依法行政进程,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使部门的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我分局坚持预审、会审相结合的方针,每季度有针对性地对土地供应、矿权转让、农地转让、土地整理、土地登记发证、抵押、出让金收取等工作抽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为了认真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市局的工作布置结合我分局的工作实际,制定和建立了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建立了执法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分局与各基层中心所签订了《执法监察目标责任书》;二是坚持以“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制定了巡查制度,坚持重点区域重点巡查,一般区域经常巡查制度。今年分局矿管监察股按照巡查网络和工作情况对重点乡镇、非煤矿山及重大项目的用地实施重点巡查,全年共计巡查20余次。发现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6起,均得到有效制止和依法查处。各中心所对辖区内的用地及非煤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坚持常年巡查。通过建立巡查制度,将大部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发案率。三是建立了统计制度,落实了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做到了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各类报表。四是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2522188,对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做到认真登记并及时调查处理。五是确保办案质量,建立了错案追究制度,明确规定谁办案、谁负责、谁出差错追究谁的责任。规定每个执法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三不”,即不许以手中权利谋取私利,不得向当事人索、拿、卡、要、吃,不办“人情案”等。通过以上举措,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执法人员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等行为。三、实施动态巡查,确保土地、矿产良好秩序
实行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是为了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确保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为此,我们把实行动态巡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动态巡查制度,明确了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对城区范围内及城郊村民用地坚持了重点巡查,有效地遏制了乱占滥用土地现象。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全区建立和完善了动态巡查台帐和巡查登记卡,巡回检查登记表,规范了统一的巡查登记卡和台帐,做到了登记和台帐内容全面,填写工整,无错登漏登现象,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做到件件有处理结果。确保了我区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良好秩序。
四、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保证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效的贯彻实施,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促进全区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我分局充分利用39个“地球日”和第十八个“土地日”大力宣传矿产资源管理及土地法律法规。同时,按照部、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分局今年4月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举办了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宣传培训了全区168名村级干部,发放《村级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230册、《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政策汇编》110册、《国土资源宣传画》110册。增强了各乡镇街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用地的自觉性,促进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1、为了提高办案质量,我们按照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程序等一系列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常用的法律文书规范制作案件查处资料,要求执法人员按照范本进行操作。同时我局对全区各中心所的业务人员进行了集中业务技能培训。从而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办案能力。今年以来,重点对全区特别是在城镇规划区内未批先用、以租代征、少批多占等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法及时予以制止和查处。同时,全区全年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的现象。
2、为了贯彻落实国发31号文件以及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分局代区政府拟定了《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区政府于XX年11月19日出台并下发了此《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对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作明确,以切实保护耕地,强化对国土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为目的。全年共计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4宗。其中:土地违法案件14宗,占地面积1.27公顷,共计收取罚没款21.45万元,结案14宗。
3、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督办和转办案件。
在本年度的执法监察工作中,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团结一致,积极进取,扎扎实实地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14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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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针对当前我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困难,分局领导要求分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严把土地“闸门”上来,严格逗硬国土资源执法,加强依法行政。要坚定信心,坚持原则,做到“有案必查、依法查处”,“既要查处事,又要查处人”,同时坚持公开查处,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执法监察工作的监督,分局主要领导对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和安排部署,具体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度。为了提高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办案质量,加强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内部监督和制约,促进依法行政,按照有关要求,我分局全年集体会审讨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5次,会审讨论案件14件。同时对各中心所和分局业务的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研究解决。
2、为了全面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我分局于今年就土地管理要求、工作责任、查处范围以及责任追究等工作作了仔细的规定和工作布署,对我分局开展土地管理执法监察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强化执法,营造执法环境。根据市局对执法监察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分局明确指导思想,为执法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着力解决了执法专用车辆和照相、摄像、扫描仪等办案工具,全力落实执法人员、办案经费等执法监察问题。
4、加强内部监督检查。为了加快依法行政进程,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使部门的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我分局坚持预审、会审相结合的方针,每季度有针对性地对土地供应、矿权转让、农地转让、土地整理、土地登记发证、抵押、出让金收取等工作抽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为了认真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市局的工作布置结合我分局的工作实际,制定和建立了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建立了执法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分局与各基层中心所签订了《执法监察目标责任书》;二是坚持以“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制定了巡查制度,坚持重点区域重点巡查,一般区域经常巡查制度。今年分局矿管监察股按照巡查网络和工作情况对重点乡镇、非煤矿山及重大项目的用地实施重点巡查,全年共计巡查20余次。发现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6起,均得到有效制止和依法查处。各中心所对辖区内的用地及非煤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坚持常年巡查。通过建立巡查制度,将大部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发案率。三是建立了统计制度,落实了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做到了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各类报表。四是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2522188,对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做到认真登记并及时调查处理。五是确保办案质量,建立了错案追究制度,明确规定谁办案、谁负责、谁出差错追究谁的责任。规定每个执法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三不”,即不许以手中权利谋取私利,不得向当事人索、拿、卡、要、吃,不办“人情案”等。通过以上举措,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执法人员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等行为。三、实施动态巡查,确保土地、矿产良好秩序
实行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是为了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确保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为此,我们把实行动态巡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动态巡查制度,明确了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对城区范围内及城郊村民用地坚持了重点巡查,有效地遏制了乱占滥用土地现象。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全区建立和完善了动态巡查台帐和巡查登记卡,巡回检查登记表,规范了统一的巡查登记卡和台帐,做到了登记和台帐内容全面,填写工整,无错登漏登现象,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做到件件有处理结果。确保了我区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良好秩序。
四、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保证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效的贯彻实施,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促进全区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我分局充分利用39个“地球日”和第十八个“土地日”大力宣传矿产资源管理及土地法律法规。同时,按照部、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分局今年4月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举办了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宣传培训了全区168名村级干部,发放《村级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230册、《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政策汇编》110册、《国土资源宣传画》110册。增强了各乡镇街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用地的自觉性,促进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1、为了提高办案质量,我们按照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程序等一系列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常用的法律文书规范制作案件查处资料,要求执法人员按照范本进行操作。同时我局对全区各中心所的业务人员进行了集中业务技能培训。从而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办案能力。今年以来,重点对全区特别是在城镇规划区内未批先用、以租代征、少批多占等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法及时予以制止和查处。同时,全区全年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的现象。
2、为了贯彻落实国发31号文件以及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分局代区政府拟定了《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区政府于XX年11月19日出台并下发了此《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对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作明确,以切实保护耕地,强化对国土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为目的。全年共计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4宗。其中:土地违法案件14宗,占地面积1.27公顷,共计收取罚没款21.45万元,结案14宗。
3、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督办和转办案件。
在本年度的执法监察工作中,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团结一致,积极进取,扎扎实实地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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