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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司法所下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7

12年司法下半年工作总结:司法行政年终总结范文。

春去秋来,半年时间在转瞬间就消失不见。为了让下一阶段的工作有序进行,我们可以开始准备半年度的工作总结了,这样可以保证接下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平时工作中怎么书写半年度工作总结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2年司法下半年工作总结:司法行政年终总结范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编辑寄语】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为大家准备的关于12年司法下半年工作总结:司法行政年终总结范文,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结合***乡的工作实际,在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我们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干部形象上有新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现将2012年上半年全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xxxx。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xxxx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xxxx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xxxx,1xxxx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xxxx。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xxxx基层调委会共3xxxx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xxxx,其中:土地纠纷xxxx,调成xxxx;婚姻纠纷xxxx,调成xxxx;邻里纠纷xxxx,调成xxxx;其他纠纷xxxx,调成xxxx,调处成功率10xxxx。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xxxx,其中:凤鸣村xxxx,李维村xxxx,前刘村xxxx,盐锅村xxxx。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xxxx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xxxx)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xxxx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xxxx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xxxx,受教育师生达60xxxx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半年来有一定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在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工作上下功夫,把我所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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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xx年以来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帮助指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突出在履职能、重宣传、强服务、抓维权、保稳定上下功夫,司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保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20xx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人民调解工作。在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培训、进一步规范基层人民调解室建设、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继续实行县局科室挂联乡(镇)、司法所人员分片包村的基础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预防预测和集中统一排查,注重与接边地区的联合互动和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强对重点村寨、人口密集地区、城乡结合部、接边地区开展重点排查和集中梳理,对闲散人员、流动人口、外来住户进行重点防控巡查,经常性摸排收集掌控各地社会稳定动向和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到早预知、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最大限度在基层一线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已经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不定期深入村两委班子、双方当事人家中和左邻右舍进行回访,了解掌握协议履行和双方思想心理变化,把脉问诊,举一反三,打好预防针,防止旧病复发,对调而未结的矛盾纠纷,一方面回访当事人双方做好思想疏导和法律讲解,尽可能促使双方运用调解手段解决处理问题,另一方面对确实难予调和达不成协议的矛盾纠纷,引导其通过讼诉程序予以解决,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两级《关于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在我县100人以上的28家企业建立了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对调解人员进行了集中统一培训,并挂牌运作发挥作用。今年上半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4392件,调处成功4293件,调处成功率达97.7%,兑现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18.961万元。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44件190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35件879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38件338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7件27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抓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收集整理各种文字资料、台帐表册、音像图片,汇总归类各种档案痕迹,指导各乡(镇)做好检查验收的相应工作,顺利通过了市级普法检查验收;二是按照省市普法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县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进行了统一普法考试;三是结合雄壁矿区煤炭资源优化配置,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深入矿区周边村寨农户,有针对性地对矿产资源保护、禁止私挖滥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采取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流动广播、入户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识大体、顾大局,积极支持煤炭资源优化配置;四是按照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与配合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法制宣传工作,采取发放资料、咨询解答、巡回广播等不同方式深入各乡(镇)进行广泛宣传;五是以税务、环保、煤炭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组织深入乡(镇)集市加强对部门法、专业法的宣传普及,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宣传;六是结合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综合整治,积极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和安全知识教育,与政法各部门和教育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校园和“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各种不安定因素从源头上得到及时预防和有效遏制;七是结合今年的抗旱保民生保春耕工作,深入乡(镇)农村广泛开展对《水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云南省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惜水用水,预防因抗旱用水引发的矛盾纠纷;八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预防矛盾纠纷发生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林业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劳动用工、安全生产、欺诈坑农、赡养扶养、婚姻家庭、农民工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使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今年上半年,发放法制宣传挂历、台历10万多份,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6万余份,发放《农村群众适用法律法规问答》、《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手册》3万余本,举办各类法制讲座86场次,出专栏板报742期,解答法律咨询3700余人次,组织村民开展学法活动74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0万人次。
(三)法律援助工作。认真执行《法律援助工作条例》,加强对法律援助队伍和律师执业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加强与劳动保障、民政、残联、老龄、工会等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密切联系与合作,规范办案程序,畅通援助渠道,切实为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等

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第2页

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救助保障。今年上半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件,咨询解答368人次。
(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司法行政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对象进行严防严控严管,结合各个阶段个人的思想认识、心理特点、现实表现和与外界的接触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入户回访、跟踪摸排、结对跟帮、家属监管等多种措施,定期不定期进行走访摸排和跟踪管教,时刻掌握其思想动态、心理变化、行为约束和生产生活情况,认真落实每周一次汇报,每月一次面谈,每季一次走访制度,同时把入户帮教与集中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开展面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人生哲理讲解、心理疏导谈话、思想矫正转化、社会公德教育和集中公益劳动,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早预知、早预防、早控制,今年上半年接受帮教刑释解教人员29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况。
(五)法律服务维权工作。在加强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和服务水平的基础上,把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结合起来,积极拓展法律服务的领域和空间,扎实抓好维权工作。今年上半年,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97件,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55件,基层法律服务组织担任法律顾问98家,民事诉讼代理113件,代理自诉案件1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件,调解民间纠纷124件,办理见证18件,代写法律文书149份,解答法律咨询3037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六)抗旱救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抗旱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基层,积极行动,把抗旱救灾与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结合起来,一手抓抗旱救灾,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一是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具体负责,每周抽出2名同志轮换到竹基乡薄草塘村委会联挂点蹲点驻扎参与配合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先后10次深入挂钩联系点帮助指导抗旱救灾,与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共同研究人畜饮水、抗旱保苗、春耕备耕、森林防火等各项具体工作措施,抗旱救灾期间,我局深入到抗旱联挂点148人次;二是深入薄草塘村委会9个村民小组想方设法落实烤烟育苗、水稻育秧、地膜包谷等春耕生产,确保大春作物种植全部得到落实;三是组织动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捐资7000元送到联挂点薄草塘村委会用于抗旱救灾,单位出资余元购置10支铁皮水桶送到联挂点用于群众饮水运输,与当地村组干部深入到4个人畜饮水困难村寨帮助寻找水源,帮助2个村的饮水困难农户拉水送水20余车,组织和帮助当地群众开挖引水渠道70余米,上山进行防火巡查20余次;四是积极开展“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全系统共产党员21人捐资10255元,非党1人捐资300元,特别捐献活动共捐资10555元,同时工会成员捐资795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行政队伍人员编制不足,存在一人多岗的情况,不同程度影响和制约着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缺乏经费,工作起来难度大。
(三)基层司法所缺乏办案经费。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重点村寨、人口密集地区、城乡结合部、接边地区开展重点排查和集中梳理,对闲散人员、流动人口、外来住户进行重点防控巡查,在信息收集掌控和源头苗头的预防预测上下功夫,做到重心下移,警力下沉,矛盾纠纷早预知、早发现、早化解,最大限度在基层一线排解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师办发20xx11号)文件精神,继续抓好目前尚未建立企业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工作;三是抓好乡村人民调解队伍和企业人民调解队伍的法律法规和调解业务培训;四是继续抓好人民调解文化建设,结合各地乡土人文、民风民俗,在各村委会、社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利用版面、图展、书画、壁画、墙体画等不同形式把一些独具特色的古今中外名言警句、孔孟之道、儒家思想、伦理道德、民间典故、和谐温馨提示语融入到人民调解工作当中,着力营造和为贵、调为先的调解理念,打造人民调解文化;五是加强与接边地区的联系沟通与互动协作,抓好接边地区矛盾纠纷的预防控制和调处化解工作;六是抓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检查考核和落实兑现。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按要求征订普法教材和学习资料,以巡回辅导、讲座和集中授课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学习,抓好公职人员年度普法考试工作;二是采取送法下乡、进村讲法、辅导讲座、以案释法、散发资料、流动广播、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全民普法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三是以举办讲座、集中辅导、巡回广播、散发资料等多种有效形式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广泛开展对新近颁布出台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学习普及;四是按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标准要求,自检自查,查缺补漏,抓好迎接省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防控管理和教育矫正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教育转化,采取入户回访、结对帮教、委托家属监管、电话联系、外出请假、每周一报等跟踪管控措施,适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思想道德教育、人生哲理讲解、情感沟通交流、社会公益劳动等集中学习教育,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心理变化、活动情况和现实表现,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教,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早预知、早预防、早控制,从源头上遏制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出现重新犯罪的情况。
(四)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拓展延伸法律援助的领域和空间,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农村,切实为老、弱、病、残、贫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认真抓好法律服务工作。在加强公证、律师和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各类公证和律师案件,注重教育引导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积极主动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利益冲突,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最大限度把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预防控制在基层,遏制消除在萌芽状态。

2008年司法局司法行政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部署


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八荣八耻”学习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活动为契机,扎实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到6月底,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23件,防止矛盾激化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开展法律宣传162场次,组织法制专题培训72场次,办理各类公证79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5件,受聘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101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7万多元。

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4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8人,剥权17人,监外执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采取多种帮教形式,用关怀与感化,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从矫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除此之外,城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新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生活。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xx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反馈的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地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二)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扩大调解组织作用范围。

在发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范围扩展到八达岭特区和规模较大的企业,并将涉及流动人口的纠纷纳入人民调解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作用范围,强化了维护稳定的基础作用。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增强调解工作综合效能。

上半年,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相继推出了联合调解工作模式,综合乡镇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妇联、团组织等机构的力量,统一对咨询案件实行接待、咨询、分流、处理,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其中,永宁镇司法所实现了治安、民调、信访联合接待,八达岭镇实现了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合挂牌接待,旧县镇司法所进一步加强了与镇派出所联合处理纠纷的制度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操作,联合调解模式已初步发挥出资源整合的显著作用,全局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司法局2014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司法局2014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全区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依法治区和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继续抓好“六五”普法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把普法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上半年开展领导干部学法6次,举办公务员法制培训7次,开展农村普法骨干培训 12 次,送法进乡村 61次,送法进社区28次,举办法制宣传专栏专刊300 期,印发法制宣传资料6200份,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7 次,累计建立村(居)民法律学校165所,设立法律图书角212个,社会法制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扎实推进法治区创建工作。将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加强督促指导检查,积极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认真做好“贯彻依法治省纲要、推进法治**建设”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实施“1+6”法治宣传计划,即:建设一个法治文化长廓、打造6个法治示范点。用图文、典故、歌谣、对联、灯笼、民谚箴言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调解知识。区人大和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张燕飞,先后视察了我区城东乡官田村、新店镇阳平村、百丈镇王家村、茅河乡临溪村的法制村建设工作,充分肯定了我区在依法治区、普法宣传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三是组建法律服务小分队。由区司法局牵头,组建了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森林公安分局牵头担任队长的5支法律服务小分队。统一制作了队旗,制作了工作证照和工作计划,建立了协调联系机制、工作汇报机制和目标考核制度。组织小分队多次深入联系点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受到群众好评。

四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向全区192个村,17个社区选派了142名法律顾问,为村(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审核合同协议、调处重大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全区共有48个村(社区)达到了民主法治村示范标准,被命名为“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取得了新进展。

五是组织开展区法律人才库人才遴选入库工作,建立**区法律人才库,入库人才32人。为区委区政府推荐法律顾问5名,同时,推荐6人备选市级法律人才库人才,并利用法律人才库及时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二、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司法部“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各级调委会做到名称规范、场所固定,调解员专兼结合、持证上岗,调解程序符合规范,文书格式统一,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

二是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进灾后重建项目工作。整合各方面力量,在全区建立新村安置点项目调解室23个,配备调解员209人,每个项目调解室建立了调解日志、矛盾纠纷台账、调解卷宗。及时消除纠纷隐患,推动了新村安置点项目的正常运转。目前调解室已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4件,调解成功174件,调解成功率100%。市政协第十二学习组和市政协常委会于6月、7月分别视察了新店镇阳平村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并肯定了工作成效。

三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配合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在全区各乡镇举办了人民调解员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达1200多人,进一步提升调解人员素养。

四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活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下,防止各类矛盾纠纷叠加蔓延。上半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社会矛盾纠纷971件,调解成功94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

三、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上半年接收社区矫正人员 29人,解除矫正人员26人,截止7月底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45名。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接收、报到、报告、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外出迁居审批、解除等制度,对脱离监管的人员及时通报裁决机关,对违反监管的人员依法进行惩处,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二是切实开展教育矫治工作。认真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社会危险性评估及考核工作,并按评估及考核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方案,落实教育学习、社区服务8小时制度。组织开展心理矫治、毒品戒除、技能学习、行为控制等多种形式的矫治活动。

三是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基础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社区矫正例会、通报、业务培训、统计、档案管理、信息报送、执法考评和监督检查制度,建档率达100%,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率100%。开展亲情帮教走访专项活动6次,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进一步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回归前的衔接和建档工作,建立规范完整的刑满释放人员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上半年接收刑满释放人员23人,截止6月底三年内刑满释放人员62 人,全部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四、着力提高法律援助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二是新建法律援助接案受理大厅,并于1月10日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和 12348法律援助专线建设,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档案检查,提升援助水平。三是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工作者等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灾后重建、工业园区、农民工讨薪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四是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上半年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1072人次,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986件,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54%。

五、切实加大法律服务力度

一是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努力拓展业务,积极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畅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二是积极开展“法律顾问进万村(社区)”和“转变作风、执业为民”活动。三是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参加法律服务小分队和“大调解”工作,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参与党委政府有关接访。上半年律师共办理诉讼案件46件,担任法律顾问11家,义务法律咨询1200人次,参加公益法律服务12次,参与疑难纠纷调解9次。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 107 件,参与拆迁现场公证15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案件18件,提供法律咨询150人次,调解纠纷3件。

六、扎实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转变作风,司法为民”等活动为载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二是扎实开展政法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着力加强党的建设,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集中整治“四风”问题,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警民关系,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业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三是认真开展止懒治庸专项整顿活动。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工作秩序、岗位责任等管理,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每月工作例会、基层司法所工作考评考核、请销假、绩效考评等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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