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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7

2012年度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天可补,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复追。在某一段时间之中,我们经历了很多的事,优秀的人写一份总结,是对自己的反省,突破。总结对我们自己的帮助很大,你知道有哪些总结范文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12年度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提高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镇司法所XX年工作总结

**镇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党的十六届和十六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创省规范司法所为目标,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眼基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公平,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在创建“平安白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中的职能作用。下面,主要从组织结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因此,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为提高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效能和层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专门发文抽调2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且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到原司法所队伍。目前,我所有专职工作人员5名,其中3名大专以上学历,并配备2名副所长,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为了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集中岗位培训。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180平方米,三间办公室分别安装电话,并配备了3台电脑和2台打印机、1只数码相机、一台传真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我们对照《浙江省示范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庭、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1、夯实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调解员的选择上,我们既考虑一批年长资深、熟喑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的老同志老干部,又选调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文字功底好的高素质队伍充实到了人民调解队伍,做到优势互补。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都相应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达到“组织、制度、工作、经费”四落实,我们还每年至少一次对全镇范围内的调解员加强业务培训。去年8月底,针对撤村并社区后新选举产生的社区调解员经验少、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我们专门聘请了法律方面的专家为他们讲授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制作、《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道路安全交通法》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保证了我镇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水平。2、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以开展“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利用机关夜学习制度,加强对司法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3、突出矛盾联调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并且越显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对社会稳定形成严重的威胁,仅仅依靠司法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渠道加以解决,已难以承受,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的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的课题。为此,我们积极设计载体,建立健全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借助综治工作中心这一工作平台,有效整合综治、司法、法庭、警署、劳动保障等部门资源力量,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的排查调处,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更是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既防止矛盾激化,又做到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综治工作中心运行两年来,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排查出各类民事纠纷50起,除7起上交到镇里,由镇调委会配合调解成功外,其余43起全部由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自行调解成功,共达成书面协议6起,形成调解卷宗5起。**村王某是我镇的老上访户,自邻居造房子以来,因间隔和走路等原因,多次争吵,还越级上访过多次,今年6月份,两家矛盾不断升级,还有相互殴打之势。得知此事后,中心工作人员深入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取证,考虑到此事件矛盾隐患较为恶劣,牵涉职能部门较多,若处理不慎,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我们立即启动综治工作中心重大矛盾联调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作出工作指示,要求各部门提前介入,及早分析,防止矛盾激化,中心主任召集综治、司法、信访、土管、城建、法庭、社区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按职责分工联合调处。最终通过联合调解和走法律渠道,终于使两家多年的宿怨烟消云散。综治工作中心的联调机制不但能有效调处疑难性民间纠纷,在群体性矛盾纠纷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我镇原**村杨梅山事件作为一起历史遗留矛盾自从XX年以来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置。每到杨梅成熟季节,就会发生村民聚众抢摘杨梅事件,原因是村民认为原杨梅山承包合同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擅自发包,村干部暗箱操作,程序不合法。镇党委政府虽年年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处理对策,但因为负责调处的部门单一,收效甚微。今年5月份以来,为防止部分群众上山哄抢采摘杨梅和群殴事件的再次发生,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矛盾调处联席会议,形成统一意见,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负总责,分管农业副镇长积极配合,抽调综治工作中心人员,组成矛盾处理专门工作小组,着力处置此事件。通过多次到潮面村走访,倾听群众呼声,向村里负责过杨梅承包工作的老干部了解情况,掌握事件起因,并分析矛盾隐患、矛盾焦点,界定矛盾性质,最终形成书面处置原则和意见,终止原承包合同,公开招标,重新发包,妥善处置了此起事件,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
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方式方法得当,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引起的自杀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人民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于能当场口头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我们一般只对其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形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我们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要求,并实行一案一卷。
(二)进一步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的精神,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健全乡镇、社区两级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并做到一人一档。目前,全镇5年内共列管归正人员114人,今年重新犯罪3人,我们改以往单一报到、登记的方式,现采用司法干部与归正人员面对面、心与心交流,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掌握各归正人员的具体情况。镇司法所对归正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登记管理。镇社区两级干部对帮教对象从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及时联系劳动保障站、民政办,想方设法为其解决生活难题。我们了解到皋泄社区去年释放回来的一名归正人员属于三无对象,向党政领导汇报,积极筹集资金2万余元,为其建造了2间平房,还把河东社区一病残归正人员列入低保对象,加以特殊照顾。使他们安心生活,回归社会。
(三)法律服务得到规范和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全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我们注重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作用,积极搞好联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为渔农民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接待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32起,其中移交到基层法庭2起,为外来民工、渔农民、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5起。
(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为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的相应职能。在实施“四五”普法规划过程中,我们健全工作组织,保障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我们始终把“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的主要工作,今年,根据省、市、区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平安定海”建设及渔农村新型社区的有关要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对在创建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映、研究和解决,全镇司法所的同志在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的基础上,经常下村就创建工作的内容、创建工作的特点、创建的方法等进行面对面的帮助指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新型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和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去年,全镇9个社区都达到了三民主法治社区(村)达标要求,**社区作为全区普法试点社区,今年正在争创五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八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把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全所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接受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近三年来,无发生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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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度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提高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镇司法所XX年工作总结

**镇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党的十六届和十六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创省规范司法所为目标,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眼基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公平,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在创建“平安白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中的职能作用。下面,主要从组织结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因此,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为提高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效能和层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专门发文抽调2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且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到原司法所队伍。目前,我所有专职工作人员5名,其中3名大专以上学历,并配备2名副所长,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为了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集中岗位培训。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180平方米,三间办公室分别安装电话,并配备了3台电脑和2台打印机、1只数码相机、一台传真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我们对照《浙江省示范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庭、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1、夯实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调解员的选择上,我们既考虑一批年长资深、熟喑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的老同志老干部,又选调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文字功底好的高素质队伍充实到了人民调解队伍,做到优势互补。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都相应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达到“组织、制度、工作、经费”四落实,我们还每年至少一次对全镇范围内的调解员加强业务培训。去年8月底,针对撤村并社区后新选举产生的社区调解员经验少、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我们专门聘请了法律方面的专家为他们讲授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制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道路安全交通法》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保证了我镇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水平。2、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利用机关夜学习制度,加强对司法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3、突出矛盾联调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并且越显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对社会稳定形成严重的威胁,仅仅依靠司法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渠道加以解决,已难以承受,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的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的课题。为此,我们积极设计载体,建立健全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借助综治工作中心这一工作平台,有效整合综治、司法、法庭、警署、劳动保障等部门资源力量,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的排查调处,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更是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既防止矛盾激化,又做到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综治工作中心运行两年来,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排查出各类民事纠纷50起,除7起上交到镇里,由镇调委会配合调解成功外,其余43起全部由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自行调解成功,共达成书面协议6起,形成调解卷宗

5起。**村王某是我镇的老上访户,自邻居造房子以来,因间隔和走路等原因,多次争吵,还越级上访过多次,今年6月份,两家矛盾不断升级,还有相互殴打之势。得知此事后,中心工作人员深入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取证,考虑到此事件矛盾隐患较为恶劣,牵涉职能部门较多,若处理不慎,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我们立即启动综治工作中心重大矛盾联调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作出工作指示,要求各部门提前介入,及早分析,防止矛盾激化,中心主任召集综治、司法、信访、土管、城建、法庭、社区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按职责分工联合调处。最终通过联合调解和走法律渠道,终于使两家多年的宿怨烟消云散。综治工作中心的联调机制不但能有效调处疑难性民间纠纷,在群体性矛盾纠纷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我镇原**村杨梅山事件作为一起历史遗留矛盾自从XX年以来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置。每到杨梅成熟季节,就会发生村民聚众抢摘杨梅事件,原因是村民认为原杨梅山承包合同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擅自发包,村干部暗箱操作,程序不合法。镇党委政府虽年年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处理对策,但因为负责调处的部门单一,收效甚微。今年5月份以来,为防止部分群众上山哄抢采摘杨梅和群殴事件的再次发生,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矛盾调处联席会议,形成统一意见,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负总责,分管农业副镇长积极配合,抽调综治工作中心人员,组成矛盾处理专门工作小组,着力处置此事件。通过多次到潮面村走访,倾听群众呼声,向村里负责过杨梅承包工作的老干部了解情况,掌握事件起因,并分析矛盾隐患、矛盾焦点,界定矛盾性质,最终形成书面处置原则和意见,终止原承包合同,公开招标,重新发包,妥善处置了此起事件,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
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方式方法得当,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引起的自杀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人民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于能当场口头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我们一般只对其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形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我们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要求,并实行一案一卷。
(二)进一步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的精神,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健全乡镇、社区两级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并做到一人一档。目前,全镇5年内共列管归正人员114人,今年重新犯罪3人,我们改以往单一报到、登记的方式,现采用司法干部与归正人员面对面、心与心交流,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掌握各归正人员的具体情况。镇司法所对归正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登记管理。镇社区两级干部对帮教对象从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及时联系劳动保障站、民政办,想方设法为其解决生活难题。我们了解到皋泄社区去年释放回来的一名归正人员属于三无对象,向党政领导汇报,积极筹集资金2万余元,为其建造了2间平房,还把河东社区一病残归正人员列入低保对象,加以特殊照顾。使他们安心生活,回归社会。
(三)法律服务得到规范和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全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我们注重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作用,积极搞好联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为渔农民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接待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32起,其中移交到基层法庭2起,为外来民工、渔农民、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5起。
(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为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的相应职能。在实施“四五”普法规划过程中,我们健全工作组织,保障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我们始终把“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的主要工作,今年,根据省、市、区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平安定海”建设及渔农村新型社区的有关要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对在创建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映、研究和解决,全镇司法所的同志在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的基础上,经常下村就创建工作的内容、创建工作的特点、创建的方法等进行面对面的帮助指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新型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和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去年,全镇9个社区都达到了三星级民主法治社区(村)达标要求,**社区作为全区普法试点社区,今年正在争创五星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八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把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全所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接受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近三年来,无发生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镇司法所
XX年12月

镇司法行政2012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镇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xxxx”重要思想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个中心,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落实基层司法所规划建设,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转变观念,整顿作风,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基本完成了2011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1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基层调解工作明显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自从2011年我镇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存在着调解队伍不稳定,每年都出现调解组织变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整顿,巩固人民调解组织,将新上任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定期不定期的培训,培训内容是人民调解程序、填写方法等,使新任的调解员能够掌握一般调解知识,有效的维护第一道防线作用。
2、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根据“五五”普法规划,2011年我镇认真宣传了《普洱市农村法律知识》、《物权法》、《反xx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根据我镇林权纠纷、土地纠纷不断增多的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了《宪法》、《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维权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物权法》和创建“平安××”等法律法规。全镇共有普法对象11544人,参学人数9683人,参学率达83.9%,其中:科级干部8人,参学率达100%;科级以下15人,参学率达100%;经营管理如能源15人,参学率达100%;农民10375人,参学人数8540人,参学率82.3%。学习形式主要是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多样,经过学习,提高了机关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使全镇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的到了进一步转变,社会的到了稳定和谐。
3、半年来,认真参加中心学习组学习,参加每周一学习活动,学习了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达讨论活动,严格按“四项制度”要求,完成了党委、政府分给的各项中心任务。
二、人民调解工作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镇是距县城最远的一个镇,又是一个林业大镇之一,特别在林改时遗留下的国有林与集体林纠纷。集体林纠纷当时已经解决,但随着松脂价格不断上涨,矛盾纠纷不断出现,全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2件,成功41件。其中:集体林和土地纠纷34件,婚姻家庭纠纷1件,邻里纠纷1件,危房宅基地纠纷5件,其他纠纷1件。调处率达97.6%,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10人。开展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2、社区矫正工作。2011年11月止,我镇共有刑满释人员2人,农村2人,落实责任田2人,目前思想稳定。共有矫正对象4人,在4人当中已经落实义务矫正人员和联系方式,经过落实除外出打工1人外,其余3人都在家务农。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有声有色。基层法律服务就是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的一个重要机构,现有编制2人,一年来以满腔热忱的积极服务态度为两家老百姓担任法律顾问,共解答各种法律疑难咨询250人,真正发挥了老百姓不懂法有问处,不会写有请处的服务机构。
总之,2011年我镇的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项工作能够正常开展,但与县局签订责任目标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在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2011年工作计划
我镇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学习,深入群众,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了解和把握广大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四项制度”要求自己。让我们紧密团结在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努力工作。

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结合***乡的工作实际,在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我们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干部形象上有新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现将2006年上半年全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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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半年来有一定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在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工作上下功夫,把我所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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