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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20

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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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主题,以争创全国法治城市为契机,以服务促发展,以保障促稳定,以建设促提升,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努力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生态城区、现代成华做出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法治城市

1.全面推行3513普法教育模式,在普法依法治理上成效明显。xx是xx普法检查验收年,为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全面推行3513普法教育模式。通过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面上法制教育、结合法律六进加强六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结合重要节点加强专业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在责任明确性、形式多样性、范围广泛性、对象针对性、效果有效性五性上下功夫;通过抓住办好社会影响面广、影响力大、领导和群众关注的重大法制教育活动重点;通过抓载体、抓活动、抓队伍的3513普法教育模式。全年共举办法制培训230期,接受培训人数1xx人次,召开法制宣传动员会166次,广播电视宣传560次,街头设点宣传800次,专栏780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余万份,全区受教育人数达79.3万人次;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城镇居民、暂住人口受教育面分别达100%、100%、90.2%、85.3%。

2.抓住创建主线,在争创全国法治城市工作上取得新进展。今年是我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关键之年,年初及时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各项具体措施,稳步推进,狠抓落实。一是召开全区xx普法检查验收暨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推进会,形成了党委领导、一府两院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体制。二是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目标考核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监督推进机制,区人大将其列入年度视察、审议内容;议事决策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办公会议,对年度工作要点和重大活动方案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工作机制,及时落实创建工作经费。三是大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大力宣传报道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成效和亮点。经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已荣获四川省法治区先进单位,并被推荐为首批全国法治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二、建立健全调解机制,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1.实行5+2模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见实效。确立 大调解促大和谐工作思路,探索实行5+2调解工作模式。一是建立五项制度。即建立矛盾纠纷调解目标考核制度,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作为街道、部门和基层司法所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坚持每月常规排查、重大节日定期排查、重要时段专项排查,主动掌握情况,适时介入调处;建立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和主动介入纠纷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建立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并妥善处理;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形势。二是发挥基层人民调解人员和文明和谐调解室作用。坚持 调防结合,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有效预防和阻止矛盾纠纷的发生,积极为久调不决达不到打官司的纠纷提供调解服务和法律服务。

2.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突出化解矛盾取得新成绩。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人物事迹,报道典型案例;设点集中开展宣传,提高大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人民群众对大调解工作的认知度。通过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已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选择,达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基层工作成绩突出

1.创新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成效明显。一是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在全市率先安装启用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制定了《成华区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终端(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手机的使用规定,确保了矫正对象、归正人员始终处在监控范围,不发生脱管、漏管。此做法得到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怀臣,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等领导同志到我区视察后的高度肯定。

2.管帮并重,帮教措施落实到位。一是主动与相关部门联动,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部门安置帮教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二是组织探视帮教团深入监所、律师送法进高墙、刑释解教人员中先进典型现身说法、开展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阳光夏令营等活动参与帮教安置工作。三是落实衔接措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六类人员做到六个必接。四是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和帮教措施,主动帮助就业和生活救助。

四、围绕中心深化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1.围绕中心,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一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等问题,积极组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决策建议和法律公证等。二是组织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配合领导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现场为信访人员解答各种法律咨询,引导信访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三是组建服务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律师服务团,完善律师为企业法律体检、公证为拆迁安置服务等法律服务产品,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以及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共为大型企业、重点工程提供公证服务93件,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2.靠前服务,提升服务民生效应。一是以深化法律服务三进为抓手,以结对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积极开展面向社区、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活动。二是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共计5次深入惠民工程搬迁签约现场及安置分房现场,设立法律服务点,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政策宣传活动。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为农民办理农转非公证,拆迁居民办理选房公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面的公证服务。

3.完善网络,延伸拓展服务领域。构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网络,形成了区、街、社区三级法律援助体系;制定了《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和统一城乡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规定》,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五、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履职能力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监督管理,狠抓全局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着力建设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机关,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狠抓规范化建设,大力整顿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与发展软环境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 xx 年工作规划》,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局班子以身作则,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作用,弘扬正气,打造团队精神,树立争创第一思想,干部职工素质得到极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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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行政年终总结


xx年,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司法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区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积极研究司法行政各项改革目标和措施,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我县民主法制进程,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根据行署司法局下发的《保文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要求,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与县民政局、县“三村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保文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的通知》,确定将县人民政府实施“三村”工程建设的我县千福、闷乐、千 蚌、护 东、允 俸、忙 开、忙安和那布等八个村委会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示范点,与“三村”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同步实施。为落实好活动各项要求,县局由主要领导带队2次深入示范点进行检查落实,并将600余本法律书籍赠送各个点,为百姓学法提供方便。经过7月份检查,示范点各村委会各类组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已基本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已将千福村上报作为全省表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2、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月21日至29日,在县委宣传部牵头下,我们与县委党校、县文体局、县科技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广播电视局等8个单位共同开展了政策、先进文化、致富信息和文明习惯“四进村”活动。整个活动共向8个“三村”工程建设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示范点赠送了1000余本图书,组织了6场宣讲,130余名农村党员及干部听取了讲座;为群众义诊900多人次,免费为200多名育龄妇女进行了b超检查;先后组织播放电影8场次,观众达4500多人。

其次今年4—5月份,针对我县农村出现的“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有所抬头的势头,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勐勐、勐库等街天开展多种形式的反邪教宣传,共印发各种宣传材料xx余份,展出图片50多幅,放影碟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

第三、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根据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与公安、卫生、残联、环保、国土、科协、档案、文化、糖业公司、检察院和经贸局等12家单位共同开展禁毒宣传和“依法行政、诚信为民”为主题的《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6辆次,参加人员183人次,散发宣传材料10300份,挂宣传横幅12幅,展出图片191块,活动期间,县档案局还为群众提供查阅文件1100份,县图书馆免费为群众赠送图书200册,公安局销毁毒品46.307千克,国土局与文工队在县城广场和勐库街道进行了文艺演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配合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5月份配合银监办事处开展了金融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三法”培训学习考试活动,共有148人参加,考试及格由县委普法办制发了《金融系统“三法”普法合格证》。

其次,7月份配合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派人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辅导,为时一个星期,共有300余名公司员工参加了培训学习,增强了广大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三,10月份配合县工商局对全县企业法人及负责人的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县司法局派人进行了学习辅导,共有68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第四,12月份配合县委统战部对全县农村信教人员的培训学习,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进行了有关农村法律知识学习辅导,共有71人参加了学习。

4、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为配合县政府法制办搞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县司法局抽调人员参加了省、市、县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班,并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参加了县上组织的学习考试并对本部门现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逐项清理。

5、组织开展全县普法骨干培训

xx年7月5日至6日,在县政府招待所举办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全县五乡两镇和县直各单位共85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主要以《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为主要内容,培训中,注重结合有关实例进行讲解,使参训人员法法律知识得到了艽蟮奶岣撸嘌到崾咳嗽本丝际浴m普伏歉膳嘌担陆锥卧谌毓惴嚎蛊辗ㄑ按蛳铝肆己玫幕 ?br>6、组织开展全县普法考试工作

根据“四五”普法规划和今年年初制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要求,分层次、分步骤地组织了今年的普法考试工作。一是配合县人大组织了处级领导干部33人、正科级干部83人进行了普法学习考试;二是组织了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51人在县委党校进行了统一学法考试;三是配合各乡镇司法所、各有关单位组织了全县3512名一般干部和职工的普法学习考试。

二、基层基础工作

1、指导和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为了进一步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今年以来根据地区司法局责任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我县制定下发了xx年度基层工作计划和关于加强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并重新修订了司法所目标考核标准。一年来各乡镇司法所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58件,调处54件,宣讲法律11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7万余人,协助调委会调处纠纷63件,制止群众性械斗4次,制止群体性上访3次,依法治理乡镇街道2次,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9条,被采纳9条,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我县现有“两劳”帮教对象153名,年内对回归的2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及时的安置帮教。2、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抓住村级换届选举的契机,针对新换届的村委会人员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全县85个调解委员会,现有调解人员1095人,其中:主任85人;付主任90人;委员352人;调解员568人。同时,各乡镇司法所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共举办培训7期,有295名调解主任及调解人员参加了培训。二是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汇同县人民法院利用街天分别到县城和勐库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4辆次,宣传员33人次,发放宣传

材料3000多份,受教育人数达2万多人。宣传主要内容为中办发[xx]2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司法部第75号令《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等内容。一年来,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纠477件,调解成功443件,其中:婚姻88件,成功83件;继承19件,成功18 件;赡扶抚养16件,成功16件;邻里41件,成功36件;房屋宅基地22件,成功20件;债务24件,成功22件;生产经营117件,成功109件;赔偿11件,成功10件;其他139件,成功129件。

3、法律服务工作

一年来,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5家,代理诉讼事务32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1件,调解各类纠纷17件,协办公证4件,见证6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58份,解答法律咨询44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3万元,业务收费2.7万元。

4、是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

一年来,各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件,调处成功16件。

法律援助工作进展顺利,年内县司法局组织干部个人向市援助中心捐助援助资金2700元,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和两江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援助案件45件。

三、公证律师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公证处积极拓展各项公证业务,特别是在我县小区工程建设和农场土地承包合同公证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今年共受理各类公证418件,办结356件。办结案件中:民事类15件,其中:遗嘱3件;委托书2件;声明书1件;现场监督2件;证据保全1件;夫妻财产协议1件;其他民事协议5件。经济类340件,其中:拍卖4件;招标、投标10件;建筑工程承包2件;农林牧副渔业承包320件;还款协议1件;其他经济合同2件;法人委托书1件。涉台类1件,为亲属关系公证。业务收费为34710元。

对律师的管理工作方面,今年开展了对律师行业的教育整顿和律师行风评议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今年律师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5家,办理民事诉讼代理47件,刑事诉讼辩护57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26件),业务收费为105000元。

四、档案管理工作

为了使档案管理规范化,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管理的力度,在经费和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投入6000余元资金和大量人力,对历年的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和装订,规范了《档案保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利用制度》和《归档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经县档案局组织考评组于xx年6月30日对我局档案目标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考评,各项指标均达到云南省县级机关一级标准,经县档案局审核批准后予以发证达标。

五、实施“云岭先锋”工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县委组织部文组字[xx]110号《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了“云岭先锋”工程。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知识,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练好自身内功,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章》的规定,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以转变机关作风为重点,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全县工作大局,结合机关工作性质,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五个好”和党员“五带头”严格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约束班子及其成员乃至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严格对照廉政责任书来要求自己。学习期间,许多党员干部写出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和工作论文,县司法局还组织党员干部并多方筹集3000余元资金资助扶贫点的建设,通过“云岭先锋”工程的实施,使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精神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今年我局没有干部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和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方面工作都有了新的起色,但离县委、政府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有些办法措施不够得力;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创新精神不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政治思想教育方面,也需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也待提高。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力争有新的创新、新的突破。

七、xx年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对全体司法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担负着指导基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职责。要继续组织全体司法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学习业务理论知识,以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为目标,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创建学习型机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整体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认真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圆满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xx年是我县“四五”普法最为关键性的一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要在县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抓好规划最后一年的普及法律常识及法制宣传工作任务;二是要抓好全县“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圆满结束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任务。

3、以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紧紧抓住省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项目的实施,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逐步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制度化、正规化的管理轨道。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广大法律工作者业务理论知识培训学习的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从整体上提高法律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挥更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职、保障民生,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嘉兴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嘉兴市局被省政府表彰为“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表彰为“2004-2013年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集体”。8月,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12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对公共法律服务“嘉兴模式”给予高度肯定。

一、发挥法律服务优势,服务中心大局取得新成效

1.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有实效。出台《关于司法行政保障“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两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并在全省建立了法制副河(道)长机制,挑选有经验的优秀政法干警担任法制副河(道)长,服务“五水共治”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制宣传资料55.5万册, 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324(条、张),举办专题法律讲座325场次,调解相关矛盾纠纷1093件,办理相关安置房分配的现场监督公证事项1773件,相关拆违公证事项11件,涉及安置家庭1115户,共为46家涉水涉污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7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45个。法律服务“五水共治”工作先后得到了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市长肖培生等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系统作经验交流。

2.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有实效。制定出台《嘉兴市司法行政服务企业若干举措》文件,开展“百场法律宣讲、百家企业体检、百家民企结对”主题活动,组建领军人才企业、双强联盟企业、台资企业、禾商企业、防范金融风险、股改挂牌上市、外贸发展、浙商回归等八个法律服务团,对接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浙商回归、精英引领计划、金融风险防范等经济领域发展问题,为企业提供组团式的专业法律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公证的前置预防作用,积极为企业民间借贷和保护知识产权保驾护航。全市法律服务机构代理相关诉讼及非诉讼代理17042 件,办理涉及企业的民间借贷公证事项、办理商标转让等声明书公证250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191515.26万元;为1546家企业化解法律风险7423个,参与调处劳动纠纷1062件,预计避免经济损失7.52亿元。法律企业帮扶工作得到市委书记鲁俊、常务副市长梁群的批示肯定。

3.法律保障民生有实效。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劳动仲裁院、看守所等区域(行业)的2283个法律援助站(点),并为全市所有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统一配发“拨12348——法律援助找司法”标识牌,方便群众。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调整至2倍,扩大受援范围。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嘉兴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大幅提升了办案补贴。同时,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和窗口首问责任制,并开展市、县援助案件互查、倒查的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听来电法律咨询 12455人次,接待来访7195 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7 件,为群众挽回各类损失7635.6万元。

二、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新进展。主动下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请市委建设法治嘉兴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在全省率先推进以“八个一”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即一中心、一站、一室(窗口)、一网、一线、一册、一队、一顾问。目前,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成65个,建成率达到87.8%,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1035个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县镇村三级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同时,设计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专网,在网站上设置“我要问”、“我要学”、“我要入”等核心栏目,建立“法律地图导航”系统,同步开发“网上视频接待系统”,为群众提供“指尖上”+“面对面”的网络服务。这项工作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的批示肯定。

2.便民法律服务体系有新发展。在立体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安排律师坐阵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并在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中心设立司法鉴定窗口,在南湖、秀洲两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点,并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结对联系制度,选派80余名优秀青年律师担任司法所长助理,进一步下沉并优化配置法律服务资源。为方便群众就近寻找法律服务资源,还制作2万余册《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指南》,系统介绍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途径和服务平台,发送到群众手中。同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全市实现了法律顾问体系“四个全覆盖”,即市、县、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异地商会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全省首创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法律顾问全覆盖,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另有241家政府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同时,为助推经济发展,全市还有1522家规上企业聘用法律顾问,为企业发展“把脉”。今年来,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窗口)共接受群众咨询1967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2120份,接待涉法涉诉信访104件,解决纠纷18718件,开展村务法律体检750余次,帮助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000余个,为基层村级事务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600多条。

3.法律服务管理有新举措。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力度。今年,与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实习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交流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律师会见在押人员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完善律师投诉查处机制,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管和指导,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首次将律师培养纳入全市人才培养体系,举办首届青年律师技能比武大赛,海宁、桐乡等地建立律师“上挂下派”制度,不断提升律师队伍业务素养。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规范执业行为,树新行业形象。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完善公证案件检查制度,邀请省外专家对全市公证案卷进行蹲点细查,提升办证质量。同时,加强公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在全市统一推广使用公证业务和管理系统,该系统软件被选定为向全省公证系统推广的软件之一。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实现考生零违纪、试卷零差错。

三、服务“平安嘉兴”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成效

1.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有新成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保险、物业等行业协作机制,全市共建有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保险等行业性专业调委会113个,其中医调、交调、劳调等三大专业调委会共受理矛盾纠纷11026件,占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总量的三分之一。加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中期督查,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出台《关于深入开展 “五水共治”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市、县、镇、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优势,及时收集、分析、评估涉及“五水共治”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协助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今年以来,共调处了33375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9.1 %以上。其中,调处死亡纠纷671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15件。同时,不断规范人民调解的主阵地司法所,强化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目前4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规范化司法所,占全市司法所58%,居全省第一位。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2.社区矫正工作有新突破。以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为抓手,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请市“两办”出台《关于落实好加强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在市一级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成立了直属执法大队,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全覆盖。目前,嘉兴市、县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工作者32名(平均4名),司法所共配备138名(平均近2名),基本形成了符合嘉兴实际的“4+X”执法队伍配置模式。同时,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市本级在全省率先建成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今年8月,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排查管控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目前在册2832名,脱漏管、再犯罪率分别为0和0.06%,远低于省控指标,为近年来水平。同时,积极构建与各监狱(所)的协作机制,切实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水平。全市刑释人员目前在册9497名,安置率99%,帮教率99%,重新犯罪率0.46%,远低省控指标。

3.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全省首家达标。戒毒所突出“职能转型平稳有序,队伍思想健康稳定”两大重点,积极谋划精心准备,于去年8月29日通过省局检查验收,并于9月9日和12月11日分两批从省良渚戒毒所调遣收治100名戒毒人员。同时,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对收治人员实行分类分区管理,初步形成嘉兴“四四五”戒毒矫治模式。自收治以来,戒毒人员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有序,开局良好”工作目标。年底,顺利通过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达标验收,成为全省首家达标验收的地市级戒毒所。

四、服务“法治嘉兴”建设,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不断深化规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2014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全市近5000名市本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考试。全年(包括各县(市、区)),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3次。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浙江行”、法治文化演出、送戏下乡等形式,开展多形式法制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已编写、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0万余册,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千余条,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5千余场/次,播放(制作)公益宣传片51个。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第五批嘉兴市级“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新建法治长廊33个,并加大经费投入,在全市中心路段2个大型全彩户外显示屏 、40个小区传媒高清LED联播屏、107个楼宇电子屏制作投放宣传广告。

2.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加强。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申报时间、条件和范围,并部署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村(社区)的自查工作。对各地申报的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考察,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检查整改情况上报了2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15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同时,修订出台《嘉兴市诚信守法企业管理办法》,出台激励措施,完善否决情况,提高企业创建积极性。目前,共有市级“诚信守法企业”44家。

五、着眼打造“过硬队伍”,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1.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教育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倾听群众呼声、凝聚群众共识、反映群众意愿的过程。突出整风精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聚焦“四风”认真查摆,建立动态整改清单,使问题在整改中得到解决。突出制度建设,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初步形成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的制度体系。通过此次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观点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干警遵守党纪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廉政勤政意识。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以“四条禁令”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廉政教育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等,扎实开展党建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3.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部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分别确定59个和25个项目,摸清了“家底”。推行减政放权,出台《嘉兴市司法局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将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各县(市、区)局,并抓好下放后的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新建、修订《嘉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嘉兴市司法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31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内规范执行。完善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执法岗位全部持证上岗,全市系统经各级编委批准的法制机构设置率已达100%。市局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切实提高综合保障水平。深化“法治阳光”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市局“法治阳光”被命名为嘉兴市首批机关服务品牌。抓好每月一次的《道德讲堂》,积极开展文明指数测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履行“河长制”市级责任部门职责,竹桥港多项水质指标呈现趋好的趋势。同时,认真抓好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大力加强“三公”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2015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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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的进展,法律服务的规范与拓展有新的突破,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有新的成效,队伍建设呈现新的面貌。
一、牢固树立强本固基的思想,进一步把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夯实打牢
1、积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目前南陵县八镇司法所已向省厅上报要求进行规范化司法所验收报告。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3、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4、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好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二、继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律师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1、律师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一是继续重视刑事辩护质量,为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市局、市律协都组织律师进行集体讨论。年初,针对我市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问题及时下发了《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对律师承办涉及到群体性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重大案件抄告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以国企改制为中心,为经济建设大局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及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质量明显提高,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坚持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服务,全市广大律师积极在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提供了大量、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全市有80多名律师志愿者参加了省律协组织的为追欠农民工工资志愿团。并义务承办了多起案件,受到农民工好评。四是努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提供法律服务。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广大律师积极在个体私营经济的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规模,提高档次以及开拓市场,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五是市属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市长接待日活动。统一安排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轮流参与市政府每周三的市长接待日活动,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一是加强了对实习律师的管理。今年我市对符合条件的26名人员发放了实习律师证,强化了对非执业律师人员的管理;二是认真完成了XX年度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坚持对律师事务所实行严格的财务审计,坚持了对投诉未查清的律师暂不予年检注册。通过年检注册,做到了严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关。律师注册前,要求各县司法局对县属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市局分两批对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培训。XX年,全市共有34家律师执业机构通过年检(含四家法援中心),300名律师获准注册;三是对市属律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考核。年初,市局成立考评组对市属18家律师事务所XX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并对考评结果进行了
通报。为规范市属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市局与市档案局共同下发了市属律师事务所档案升级达标工作的通知,并举办了档案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促进了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
3、律师法律进社区工作进一步深入。根据《芜湖市开展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转入正常工作。市属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与街道办事处分别签订的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每月都安排律师进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在3月份综治宣传月活动中,市属宇浩、铭诚、盛国、安然、江声、平衡、法援中心等七个单位与其对口联系的七个安全文明社区联系开展了以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义务咨询日活动,还分别向对口联系的社区赠送法律书籍500余册,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赞誉。
4、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实施方案》于6月19日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按照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建章立制、总结验收五个阶段进行。目前,已转入自查自纠阶段,整个活动在今年底结束。
三、公证工作有新的起色
今年以来,全市公证工作发挥了服务、沟通、公正、监督职能作用,公证人员克服困难,积极进取,公证工作有新的起色,各项业务呈现了上升的趋势。上半年,全市五个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4178件(其中国内公证事项3573件,涉外及涉港澳台605件),业务收费66万元。
1、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省政批转省司法厅关于公证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推动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市局及时将省司法厅领导批转的有关公证改制文件转呈市委、市政府领导阅示,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作了批示。市属公证处改制问题有望近期批准。
2、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今年元月是《安徽省公证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市局及时转发文件,要求各公证处结合实际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繁昌县公证处、芜湖县公证处高度重视,及时印制了公证宣传册及相关材料,利用双休日组织公证员上街头进行义务咨询,散发宣传材料,芜湖县公证处利用县人大、政协开会期间将公证宣传手册分发给每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获得良好效果,市属公证处加强了与金融、土地、房产、企业改制等部门联系,大力拓展和巩固上述领域的公证业务,为他们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
3、强化管理与监督。一是按照规定和要求对全市五个公证处、19名公证员进行了年检注册;二是根据司法部召开的规范现场公证监督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市各公证处对近年来开展的现场监督公证尤其是彩票开奖现场监督公证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活动,使公证员总结了经验,吸取了教训,提高了认识;目前正按照省厅部署,加强对现场公证进行管理。三是强化了公证员培训和业务交流。今年来,我市推举了3名公证员参加了省厅举办的公证业务培训,印发关于组织公证员撰写实务论文的通知,鼓励公证员撰写论文参加省厅举办的实务交流,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
此外,律协工作卓有成效。年初,市律协召开市律协理事常务理事会议。明确了今年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积极做好律师维权工作,针对律师反映的律师执业三难问题,市律协利用一切机会,向有关部门反映呼吁,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在去年召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问题会议的基础上,今年3月份,印发了有关建立联系制度的会议纪要,有力地保障了律师依法执业。加强了培训和实务交流活动。今年上半年,市律协先后组织新注册律师和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40余人次参加省厅、省律协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培训,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管理水平。
四、法律援助工作稳步发展
近年来,我市法援工作发展较快。今年,市法援中心突出工作重点,抓工作指导,抓条例宣传,抓服务质量,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半年来,市法援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96件,其中刑事16件,民事80件。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指导县区工作到位。加强了与县区法援部门的沟通;二是宣传到位,发挥基层法援组织作用,广泛宣传法援条例。先后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六次,讲座三次,以会代训培训了200多名基层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在市经广台“司法为民”节目中开展了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活动,在市广播电视报上开辟了“法律援助在身边”专栏,以及与电视台开展了“直击现场”栏目。三是法援工作任务完成到位。完成了局领导交办的各项法援工作任务,建立了市残疾人联合会法援工作站,积极办理了市长接待日交办的法援案件。
五、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认真做好市人大对“四五”普法决议和条例贯彻情况检查的准备工作。年初,召开了全市法宣办主任会议,对迎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县区认真组织,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搞好补缺补差,对“四五”普法各种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四月中旬,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要求,市法宣办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对迎检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四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组成高规格检查团。对我市《关于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我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团分五个检查组对各县区、市直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新闻媒体以及部分中小学、企业进行了检查。对我市“四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2、继续抓好学习培训工作。今年上半年,市法宣办将宪法和行政许可法作为“四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市不断掀起高潮。市委办公室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了宪法骨干培训班,全市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法宣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并进行了宪法知识测试。《行政许可法》实施之际,全市各县区抓住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多层次的《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重点对从事行政许可人员进
行培训,培训场次达一百五十余场。同时各行政管理部门还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把握审批与管理关系,依法公布许可事项,为该法的实施和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法制政府奠定了良好基础。
3、不断活跃普法形式,拓展普法工作深度和广度。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送法进社区”,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繁昌县开展了社区法制文艺演出;新芜区开展了社区家庭法律知识测试,参加家庭达5千余户;镜湖区在街道成立社区居民法制学校、法官及交警走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解答居民咨询等活动深受社区居民喜爱,对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社区起到了积极作用。积极协助、配合市有线电视台开办了我市第一个专题电视法制节目——《直击现场》。南陵县司法局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办了法制栏目——《与法同行》。市法宣办创办的《通讯》每期都发送到互联网,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直接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并多次在省、市有关媒体上发表。
六、积极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管理、法学教育工作
1、精心组织好XX年度的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今年我市虽然不承担考区考务工作,但是对司法工作仍然高度重视,召开了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司考报名工作,确保实现“四最”目标,达到“四严”要求。司法考试教育部门通过及时转发文件、媒体宣传、网络传输、发放资料等多种手段不断扩大司考信息覆盖面,使考生及时、准确的掌握了考试动态。为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司法考试的新动向,还于6月份在我局与市经广台联办的“司法为民”广播直播热线节目中,全面介绍今年司法考试情况,现场解答了听众有关司考问题,受到好评。
2、积极探索加强司法鉴定管理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经批准设立了“皖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和“广济司法鉴定所”。并向前来我市考察的其他地市积极介绍了工作经验和做法。今年,我们一方面在严格准入条件的前提下,不断拓宽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领域,加快机构初审进程,另一方面加大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对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执业。
3、进一步加强成人法学教育。在教学、教务工作中,努力做到教育管理质量不断提高,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教育覆盖面不断拓宽,受到相关单位和参与人员的好评。
七、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康发展,为完成全年司法行政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今年以来,我局政治工作按照年度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关键在人”的指导思想,以“五好”为目标,以理论武装、班子建设、活动开展、制度落实为抓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抓学习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学习中做到两个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继续开展了由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主讲的“履行司法行政职责,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论坛。通过学习干部职工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学习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内部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选派干部参加了司法部和省司法厅举办的理论培训班的学习,按照市人事部门的要求,组织全局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加英语培训和考试。目前,已有5名人员参学,4人考试合格,其中中级、初级各2人。
二是抓活动开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上半年,我局按照省司法厅、市委和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融入‘长三角’”、“坚持执法为民”大讨论、“树组工干部形象”教育,“公仆杯”竞赛等一系列活动。活动开展有计划、有检查、并认真抓好落实,联系工作实际,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与抓整改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于活动开展的深入扎实,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改进,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推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坚持执法为民”大讨论活动中,芜湖县司法局活动开展成效明显,受到了省政法委检查组的好评;我局选拔两名选手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全市政法系统演讲比赛中,分别荣获三等奖和优秀奖。深入开展了争选创优活动,大力表彰了在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经推荐上报新芜区司法局、芜湖县公证处和其他三位同志分别被省厅授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组织实施了市局机关、公证人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三是抓班子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领导班子按照学习型、创新型、实绩型、团结型和廉洁型的要求,强化自身素质。领导班子在工作中切实发挥了政治核心,领导核心的作用。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和民主集中制建设,健全议事规则,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明显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学习制度,不断增强政治理论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学习贯彻践行三个代表的表率。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了团结;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强化协管工作,组织实施了对县区司法局XX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下发了XX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四是抓制度建设,坚持从严治警。坚持周三机关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巩固去年推行的“五条禁令”、“六个不准”活动成果,加强督查、指导、推进了活动的开展,全系统末发现有违反行为;积极探索加强对律师、公证人员管理的新方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公证惩戒机制和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了律师、公证员诚信档案;切实办理好律师、公证员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公民与法人投诉案件,及时进行查处,并通过谈话、警告方式作出处理。
五是抓纪检监察,不断强化廉政建设。加大学习教育活动力度,组织全局干警参观了省反腐倡廉图片展,在组织学习教育活动过程中,用正、反两个典型(通报)进行了学习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面总结基础上,认真
进行了自查(96.45分),经市纪委考核为95.5分,受到市纪委好评。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参与了对县区司法局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制定、检查、考核和“执法为民”大讨论活动,配合律师公证管理部门开展了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回顾半年以来工作,全市各级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随着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强化,需要进一步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尤其是要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律师管理建章立制工作步伐;二是拓展与规范司法行政服务意识需进一步增加,特别是公证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继续按照今年工作总体思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不断转变作风,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成绩。
一、建立健全司法所,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努力完成规定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促进司法所全面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总结“人民调解百日会战”经验,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研究。
二、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推动律师公证管理和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贯彻落实律师教育整顿工作,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努力健全由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扩大法援覆盖面;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抓好律师管理建章立制工作;加快公证机构的改制步伐,不断强化公证人员素质,提高办证服务水平和质量标准;推行执业公示制度。
三、继续抓好“四五”普法实施阶段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大力宣传宪法和行政许可法。抓好公职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进社区”,法制宣传示范社区等活动。
四、努力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管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法律考试和英语培训为平台,不断提升广大干警政治业务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确保今年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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