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村庄卫生环境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21

村庄改造工作总结。

白驹过隙,日光荏苒。回想起来,在时间的长河中我们都有过不同的经历,我们一般会在事情结束之后写一篇总结,总结对我们自己的帮助很大,那么,大家有写过关于总结的范文吗?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村庄改造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庄改造

今年,在庙镇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结合年度,以"硬化、净化、亮化、美化、有序化"(五化)为重点内容,开展村庄整治工程,深受群众的欢迎。下面就**村庄整治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作以下汇报。

先讲具体的做法,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和物质文明程度,使村庄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以村党总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副书记为副组长、总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两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以村民组长为理事长,部分党员、村民代表为成员的的村庄整治理事会,从而保证了村庄整治工作的快速有效开展。

二是发挥群众智慧,精心部署计划。村两委班子把村庄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多次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党员会议,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邀请专业设计人员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订了科学合理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提出了以"硬化、净化、亮化、美化、有序化"的"五化"工作目标,并从四方面制定村庄整治工作计划: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水平;二是加强卫生保洁工作,健全保洁制度;三是重点抓好美化绿化工作,更新绿化树木,出台绿化管理制度;四是集中整治道路环境,清除房前屋后的所有堆积物,保证村庄整洁有序。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整治氛围。为加快村庄整治工作进程,调动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整治村庄、整治环境、改造村容、建设新村的氛围,我们专门研究制定出村庄整治宣传方案,主要内容为召开会议、学习文件、编印村民守则和村民公约、悬挂横幅等。

四是完善基础设施。一是添置了一座垃圾房,两个休闲场地,健身器材10余件。以及休闲场地的周边设施。共投入约52万。二是投入资金40多万元更换了道路两旁的所有路灯,并新添了19座太阳能路灯。整合社会力量,集中整治环境。为居民的进宅路道路硬化60多户。约6600平方米。共计约35多万元。对废弃的破屋草棚进行拆除,拆除12户,200多平方米。建造污水处理站,为村内污水及时处理掉。清楚宅前屋后垃圾,藤条等爬藤植物。投入40多万元为村民墙面整修了,总整修了74户村民。约9000多平方米。

另外,我们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改善村容村貌,一是组织村民代表及党员、干部进行一月一次卫生大扫除,主要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积物,保证道路畅通和整洁,清除花坛中白色垃圾、以及对杂草、确保花木良好生长和环境绿化。二是组织各家各户不定期的对道路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整洁。三是专门聘请一名保洁员负责每天生活垃圾的清扫和搬运,基本消除垃圾和污染物质。通过开展以上工作,我村的村庄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村容村貌大有改观,人们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主要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班子的凝聚力强了,威信更高了。为了这次整治活动,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深入农户知社情,积极为民办实事,与村民的沟通多了,感情密切了,距离拉近了,关系融洽了。村民对村干部的情绪也没了,抱怨也少了,感情也更亲切了。二是群众的环境意识提高了,生活习惯不一样了。通过这次村庄整治的大力宣传,村民一改"只要室内一尘不染,不管室外尘土飞扬"的观念,开始注重村庄环境建设。大部分村民在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后及时将垃圾倒入垃圾箱中,出现在道路上的垃圾少了,长期的堆积物没了,卫生死角也消除了。()此外,不少村民还自觉的投入到村部组织的卫生整治工作中来,参与到卫生保洁和和卫生监督的行列队伍中。三是村民的生活情趣变了,精神生活丰富了。在村庄整治过程中,我们制定了村民公约,把村民一部分精力转移到绿化的护养上来,既陶冶了村民的情操,又提高了村民的生活品位。此外,通过对室外活动场所器械的添置,村民的业余生活变的越来越丰富了,以往的闲来麻将、无事吵架的坏现象没了,出现了早上养花谈花经、中午树下话农事、晚上学习讲国事,白天闲来动筋骨的良好精神风貌。总的来说是,村庄整治整得好,农村旧容换新貌,康庄大道路条条通,红花绿树四周绕,人们脸颜尽欢笑,精神生活丰富了,生活质量大提高,小康生活早来到。

GZ85.cOm更多总结延伸阅读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篇一:2016年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6〕97号),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2016年全省计划完成5万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2.3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中央下达改造任务3.13万户,省级统筹安排18700户。各地危房改造任务,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地上报危房改造户数综合考虑确定。各市要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将危房改造任务分配到各县(市、区)。各县要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各地在分配任务时,应重点向省直“第一书记”帮包贫困村倾斜,全力做好行业扶贫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的住房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在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重点安排。危房改造原则上要安排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村庄,要符合镇、乡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4、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由困难农户提出申请,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5、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各地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我省结合实际,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补助资金分类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5万元。

2、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

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

4、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

5、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同等条件下户均补助再增加1000元。

要充分考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三、改造方式及要求

(一)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积极探索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属整体危险(D级)的,可加固的要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对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各地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

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二)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危房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施工。各地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确保改造质量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县(市、区)要在县域范围内推行“五统一”改造标准,即“门牌编号设置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室内地面硬化统一、吊顶统一、内外墙粉刷统一”。

四、操作程序

严格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流程,规范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批和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公示。

(一)个人申请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

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乡镇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拍照。符合条件的,报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

天。

(四)县级审批

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乡(镇),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签订协议

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反馈到乡(镇)后,要组织好乡(镇)(甲)、村(乙)、户(丙)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确保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年底前全部开工,2017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七)竣工验收

改造住房竣工后,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建设要求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并向市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情况报告。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补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县级验收情况进行复查。省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五、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

2016年省财政将根据各地危房户数、地区财力差别等因素,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到各市。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投资力度,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二)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地要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或变相使用。要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的制度,要在信息系统中上传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凭单的照片。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要认真排查,编制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在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管理能力、用工量、农户自筹资金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和村庄。

(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纸质档案应装订成册,建立目录,内容应包括:系统档案信息表、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件、五保(低保、残疾)等证明复印件,农户申请、村评议材料、危房鉴定报告、危房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公示、审核审批、协议、技术指导记录、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证明等有关材料。其中档案表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各地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由政府部分补贴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完全由政府出资新建、免费提供给农户居住的住房,其产权可归村集体所有。

篇二:2017北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及申请程序(附申请表)

2017北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及申请程序(附申请表)

想知道2017北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及申请程序,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委共同起草的《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如何说的。

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本市农村危房改造制度,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农村危房改造应当以农村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为前提,以保障其住房需求为目的,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农村居民住房状况合理确定。

第三条本市危房改造遵循“政府主导、农村居民自愿、科学规划、抗震节能”的原则,优先解决农村社会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的危房。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乡镇建设管理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与技术指导;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年度全市农业户籍社会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名单,协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本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工作,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监督补助资金的使用;市新农办根据自身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新农办不定期组织联合检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依据区民政局提供的农业户籍的社会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名单,确定本区年度危房改造计划,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房屋鉴定,聘请监理公司,监督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情况,填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村危房改造系统。区民政局负责提供本区农业户籍社会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名单。区财政局负责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及本区补助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区新农办根据自身职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配合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明确具体机构和人员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受理危房改造对象的申请、与农业户籍社会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名单进行核对,对家庭住房情况进行评议和公示,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导下组织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房屋鉴定工作,协助农村居民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订服务协议,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及时录入村镇建设管理系统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动态核实改造对象身份。

第三章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申请程序

第五条我市危房改造补助重点对象为具有本市农业户籍,享受农村低保、低收入救助,以及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住房状况符合《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中C级危房、D级危房。改造对象人员范围可根据中央和我市有关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第六条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翻建和维修两种。危房改造以农村居民自建为主,各区要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居民住房实际情况、村镇建设规划以及申请人的意愿,合理确定危房改造方式。

第七条我市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各区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落实支出责任,合理安排资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实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的补助面积为3间,每间15平方米,共计45平方米;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的补助面积为3间,每间18平方米,共计54平方米。具体每平方米补助标准由各区根据工程造价标准,本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由专业造价部门自行测算,并报区财政局申请。纳入中央改造范围的农村居民优先使用中央补助资金。

第八条区民政局应在每年8月底前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供农业户籍社会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名单;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应于每年9月底前根据农业户籍社会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名单及农村居民改造意愿,制定下一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申报财政预算;区财政局应根据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和财力可能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年度预算。市民政局应汇总各区情况,在每年9月底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供全市农业户籍社会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名单。

第九条申请危房改造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见附件),提交农村居民身份证、住房情况等申请材料。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民委员会或个人代为提交申请,代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书面委托书。申请家庭应在每年1月提出申请。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应将申请家庭信息与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动态核实,查验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村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以村为单位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在村民委员会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应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导下,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组织有关单位或人员对申请家庭的住房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并提出改造意见。农村危房等级鉴定方式可以参照《关于对京建发〔2013〕159号文中农宅抗震节能综合改造操作程序说明的函》(京建函〔2013〕233号)。

公示和鉴定结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填写《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确认表》,连同有关材料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第十二条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报送的申请材料应进行确认,确定当年危房改造名单,在《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确认表》上盖章,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汇总表,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并抄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汇总表报送市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确认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向申请人书面告知结果并陈述理由。

第十三条农村危房改造的申请、评议、审核、确认工作原则上在每年3月15日前完成,当年确定的改造任务应在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

第十四条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民政局、财政局应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公开公示补助对象范围与补助标准、建设标准、资金筹集与管理、工作流程等内容。

第四章建设标准、监督管理和验收

准哦房改造房状况摸底情况会同财政部门价格、本事第十五条本市危房改造工作可参照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安排与组织,根据北京市《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

(DB11/T536-2008)和北京市《农村既有单层住宅建筑综合改造技术规程》(DB11/T1199-2015)实施。农村居民住宅应达到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要求,住宅节能应参照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其中:屋顶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0.452·K);外窗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2.7W/(m2·K)。第十六条监理公司应对房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工程进度。监理公司应保存施工过程信息和农村居民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

第十七条翻建项目可以选择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具有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个人及其组织的施工队伍、劳务队伍,承接工程施工及相关管理工作,也可委托经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承担工程施工工作,具体可参照《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市规发〔2010〕1137号)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应协助农户与施工单位(个人)签订服务协议。

第十八条项目开工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应于每月月底前填写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表,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直至当年改造任务全部完成。

第十九条房屋建成后,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应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和被改造对象等相关机构进行联合验收,填写《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表》,确保翻建维修后的住房符合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要求。

第二十条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应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根据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及时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村危房改造系统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根据《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

第二十二条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鉴定费用、监理费用、监理招标代理费用和补助资金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家庭采取虚报、隐瞒等手段,骗取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取消危房改造补助,追回已享受补助金。情节恶劣、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六章档案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二十五条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居民纸质档案制度,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档案必须包括《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确认表》、《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表》、改造前、改造中和改造后照片、公示、协议等相关材料。所有档案相关资料由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保存并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新农办联合检查时,将抽查农村居民全套档案材料。

第二十六条市级相关部门每年对各区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通报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对完成较好的区进行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新农办共同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各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北京市农村住房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京民救发〔2010〕101)号同时废止。

附件: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

篇三:挂钩部门关于村级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

XX局(办、室、中心、院等)关于XX村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样式)

(仅供参考)

XXX:

根据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我单位挂钩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情概况 我单位挂钩村委会为X村,位于X乡,距离县城X公里,距离乡政府驻地X公里,国土面积X平方公里。平均海拔X米,最高海拔X米,最低海拔X米,全村下辖X个自然村、X个村民小组,X户,XX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X人,耕地面积XX亩,人均耕地X亩,林地面积X亩。村内公路里程X公里,其中硬化公路里程X公里,通砂石公路X公里。产业以XX、XX、XX为主。2015年全村村民人均纯收入X余元。(仅供参考,各村要根据实际进行叙述细化)

二、基本情况

(一)房屋基本情况

X村现有砖混楼房户X户,一层X户,二层X户,三层及三层以上X户,四贴柱子X户,土坯房户X户,其他类型X户。(仅供参考,各村要根据实际进行叙述细化)

- 1 -


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乡镇农村危房改造

2013年,**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和群众主体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实求效、统筹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改变了危改户的住房条件,受到了危改户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现将我镇今年农村危改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危改实施情况

2013年,县分配给我镇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指标为154户(第1、2批),全部为重建户,其中五保户28户,低保户51户,其他困难户75户。截止2013年12月中旬,全镇154户危改户全部已完成主体工程,其中68户已入住,余下正在抓紧时间进行门窗安装及室内装修。在上级拨付的危改补助资金到达乡镇后,镇危改办严格按照五保户2万元/户、低保户1.8万元/户、其他困难户1.6万元/户的标准,协助镇财政所和金融机构及时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到目前为止拨付的241万元(即全镇危改补助资金总额的90%)已全部按规定发放到各危改户银行账户。

二、主要做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改善民生、惠及百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件大好事。为了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镇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

我镇党委、政府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践行""重要思想,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办实事、惠民生、得民心的主要工作来统筹安排。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会议后,我镇马上召开班子会议对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部署。首先调整充实了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度。其次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抽调得力负责的干部作为农村危改专员,引导包片驻村干部入户宣传、督促。第三,镇政府与各行政村、各包村组长签订责任状,对包片驻村干部督促未到位、导致所负责行政村没有按时间和任务完成危改工作的,实行责任追究,与年终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二)强化宣传,择需选困,认真做好危改发动工作。

根据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我镇通过多形式进行了全面的宣传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村屯宣讲危改政策,确保农村危改政策家喻户晓,发动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及时申报。

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准确掌握我镇农村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要求各村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两委会,对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进行统计和上报。在各村自查自报的基础上,镇组织审查小组逐户调查核实,初步了解申报农户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的意愿情况。

2.公正公平,筛选确定危改对象户。根据县下达给我镇的任务数,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县审批"6个"阳光"操作程序筛查确定危改对象户,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择需选困,确定我镇2013年第1、2批危改户有五保户28户、低保户51户、社困户75户等共计154户。危改对象审定后,镇危改办及时组织人员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危房程度等进行实地调查分析,并按合法程序迅速完成前期工作,督促危改户及时动工建设。

(三)加强监督,落实任务,确保全面完成危改任务。

1.科学规划,突出乡镇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对危改户实行规划审批,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我镇正在推进的桂西北风格宜居乡镇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程中,坚持因地制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打下基础。

2.加强监督,确保危改质量。我镇始终把加强危改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对象确定后,镇危改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了解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危改户传授建房知识,深入建房点查看建房工程质量,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改正,确保了危改进度。

3.高效为民,推进危改实施进度。在危房改造过程中,镇有关部门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如国土所在宅基地审批上,做到特事特办,申报一户就立即审查一户,符合条件的及时送县局审批。司法所发挥了在农村宅基地纠纷中的公正调解作用,完善宅基地拆旧重建的有关继承法律关系文书,促进危改户及时动工建设。

4.加强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位。严格按照县规定要求,在县拨付危改补助资金到达乡镇后,督促镇财政所和金融机构5个工作日内及时直接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入危改户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不滞发、不截留。

5.完善管理,建立危改档案。按照上级要求,我镇对2013年全部危改户建立了个人档案和村级档案,特别是完善了危改户改造前、建设中、竣工后的房屋资料照片。完善档案,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危改进度,督促危改房屋严格按照县级危改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标准建设;()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落实群众监督,保证各村危改户确定的公正公开性。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一,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启动时间较晚,危改户数较多。全县危改工作动员会议年中才确定,不利于群众建房需求的全年规划,部分农户计划在上半年建房,符合条件却得不到危改项目补助。

第二,部分危改户依然迷信民间习俗,强调建房动工的黄道吉日,造成个别危改户动工较迟。且今年10月、11月,阴雨天气偏多,严重影响了全镇危改进度。

第三,秋冬季节是建房旺季,危改户集中时间段建房,一是供需不平衡,难找到建筑工人,二也造成建筑材料紧缺,砖砂石难购买到,导致工期进展缓慢。

第四,我镇贫困面大,贫困度深,农村危改需求数量大,而上级指标有限,难以满足群众需要。确定为危改项目对象的五保户、低保户较多,其自身积累较少,除国家补助外,其他建房资金一般靠亲戚朋友借贷,造成资金到位不及时、工期断断续续。

四、下一步

一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明确责任,镇各部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保证按时按质做好完成危房改造工作。

二是按计划安排好拨付危改资金,监督和检查危改资金的使用,明确危改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危改户手中。

三是加强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和粘贴等方式,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继续为下一批的我镇农村危改工作打好基础。

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总结范文


本页是工作总结之家最新发布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2018年工作总结范文》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感觉很有用处,希望对网友有用。

参考网精心整理了“危房改造试点2018年总结范文”,望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个人总结范文,工作总结范文,班主任工作总结范文,教师工作总结范文,个人工作总结范文,年终工作总结范文,销售工作总结范文,试用期工作总结等范文,请关注工作总结栏目!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保定住建局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改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到了四个:

一是强化自查自纠

组织各乡镇立即开展了自查、互查,对农村危改工作实行“回头看”,查找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

二是强化人员管理

加强信息系统录入人员的培训工作,合理分工,责任到人,确保系统录入工作零错误、零质疑、零反复。

三是强化档案管理

对网上档案资料信息进一步校核、完善,确保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及时更新更正。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完善纸质资料,认真审核。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

指派专人对农户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覆盖、多角度监察,对施工安全、技术工艺等进行深入指导,有效保障工程质量。

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更加积极努力地改进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创新举措、加大力度,力争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不留任何纰漏,全力以赴完成省、市安排的危房改造任务,让更多的农村贫困户住上安心舒适的新居。

以上就是这篇范文的全部内容,涉及到范文、工作总结、工作、农村、强化、信息、进一步、系统等范文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用。

"技术改造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