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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利用办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21

时间已经悄悄的和你擦肩而过,留着的只有记忆在某一段时间之中,我们经历了很多的事,大部分人都会被上司或者老师要求写一篇总结,总结可以让我们自我反省,提升自我。你知道有哪些总结范文呢?也许"森林资源利用办工作总结"就是你要找的,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森林资源利用办

2013年以来,森林资源利用管理办公室在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党的三中全会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团结一致,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1、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1.年审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248家,审批新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13家;

2.受理并审批野生动物驯养证2家;

3.完成全县全年木材加工企业总产值9.2亿元;

4.到2013年11月底止共审批采挖活立木120425株,()审批毛竹采伐148400根;

5.积极参与建设五通苗木市场前期拆迁等各项工作任务;

6.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全县竹木加工企业工作。

7.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共检查竹木加工企业240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提出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8.按照局领导的部署,我单位协助森林公安、稽查队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活动。这次活动历时三个多月时间,共出动车辆34台次,执法人员104人,查处违法收购木材企业9家,没收木材41.63立方米,有10家竹木加工企业没有按时年审,被警告或批评教育。

二、2014年

1、做好2014年我县木材加工企业年审,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优化木材产品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

3、积极引导养殖户,加快我县野生动物驯养业的发展,增加山区农民收入。

4、加快建设五通苗木市场,延伸桂花苗木产业链,提高竟争力,增加林农收入。

**林业局利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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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活动。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以黑林检发〔XX〕11号文件下发的《关于切实抓好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院自XX年4月15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在本地区利用二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由于宣传动员到位,工作安排周密,组织措施得当,使这次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对这次专项打击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我院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林区分院对专项打击行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形势,制定出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并在整个活动期间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这项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把手亲自挂帅,把专项行动作为检察机关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工作来抓实抓牢,指定由侦查监督科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综合情况,协调关系,排难解疑,保证了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实效。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了举报箱,为人民群众举报各种犯罪线索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本地区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在电视上曝光,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达到了警示教育林区群众增强护林守法意识的作用。

3、调查清理。主管检察长亲自带领侦查监督科的干警,并会同渎职侵权检察局的同志,深入到林业局林政、资源、公安机关对XX年以来办理的有关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超限额采伐、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收购、倒买倒卖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行案件的查处情况。对是否存在积压案件进行了清理排查。没有发现执法部门在办理涉林案件中的违法、渎职现象。

4、集中打击。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期间,各执法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87件,87件案件全部结案,行政处罚违法人员87人。收缴木材5.55立方米,收缴非法捕鱼的电鱼设备10台,鱼网30余片,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二、此次专项行动开展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工作已经结束,但回顾整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感到这次行动在打击力度、宣传发动程度、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对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认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是林区政法系统的日常性工作,没有必要搞专项打击行动。另外,本辖区交通闭塞,居民身份单一,加之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近几年对森林资源管理的力度也比较大。因此,近半年来没有发生大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2、宣传发动的面还不够广,清查的效果不明显。由于宣传发动的方法和次数的原因,在此次行动中我们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群众举报线索,从而影响了我们对前期在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清查效果。我们今后要注意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打击活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加深对林区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已经结束,但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在本地区还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许多因素和隐患依然存在,违法犯罪案件随时可能发生。所以,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真正把此项工作列入日事日程,作到常抓不懈。

2、加大打击力度,明确打击重点。要与公安、林政、资源等部门加强配合,对本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给不法分子造成巨大的畏惧心理。切实做到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3、加强制度建设,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针对在专项活动反映出的有关森林资源管理方面以及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极大程度地杜绝和减少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发生。

资源综合利用科年终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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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x年工作情况
(一)资源综合利用
1、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情况
**州是全省资源大州,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历来都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工作,经多年发展,红河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项目)认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XX年年10月底已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并保有资质证书的企业129户,其中:水泥企业14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88户、森工企业2户、电力企业8户、其它企业17户。通过认证的14户水泥企业主要利用矿山剥离废弃物和炼铁水渣、黄磷炉渣、锰渣、铅锌渣、磷渣等;制糖行业利用蔗渣生产中密度纤维造纸,利用废糖蜜制酒精,酒精废醪液制取肥料;黄磷煤炭生产中利用磷渣、煤矸石、页岩制砖;有色冶金行业利用冶炼废渣及原丢弃的低品位尾矿、废矿提炼生产锡、铅、锌,铟等有色金属及稀有金属;电力企业利用煤矸石、高炉煤气发电。另外还有88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大量回收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供加工厂作为原料。现有色冶炼各厂家大多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配套,废旧金属、废纸等已成为一些加工企业的重要原料来源。
XX年年1-9月,红河州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共计利用资源总量103669.34吨,综合利用产品产量135157.49吨,综合利用产品产值52935.69千元,综合利用销售总额805372.66千元。XX年年1-9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现利税总额6963.47千元、获减免税4486.89千元,其中获减免增值税4204.49千元、所得税282.4千元。
2、工业三废产生和综合利用情况
据XX年对重点企业大宗废弃物的统计,XX年我州废弃物产生量1337万吨回收再利用,销售量66万吨,企业回收自用量543万吨,堆存量289万吨。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州工业废弃物较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任重而道远,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我州结合实际,以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清洁生活为切入点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并制定了《红河州“十一五”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按《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行动计划》要求,突破原有资源综合利用仅局限于废渣、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局限,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按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污染物的控制从末端治理向源头转变,从末端控制向资源加工的全过程控制转变,向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内控制污染转变。加强资源综合利用,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大力推进技术进步,积极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为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供物质技术保障。
(二)清洁生产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的精神要求,紧紧围绕《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作方案》的目标和任务,我州把推行清洁生产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引导全州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XX年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实施清洁生产的基本情况
至XX年年6月底,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有171户,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 户,按照省经委《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的要求,XX年至XX年年三年中我州纳入省经委实施清洁生产任务的企业共有47户,截止今年10月, 47户企业已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占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7.5%,其中:开远国资水泥厂(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开远红磷公司(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元阳红泰糖业公司、红河糖业公司等4户企业已通过了审核验收;30户企业正着手组织审核验收工作;其余13户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正在紧张开展。另外,按照省经委的要求,结合我州的实际, XX年年我州对县市下达了53户企业的目标责任考核任务,至今年10月,53户企业中有47户企业已开展清洁生产, 有10户企业已将清洁生产审核材料上报州清洁生产办审核,近期可组织专家逐一进行实地审核验收。
清洁生产在我州推行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加之目前鼓励支持此项工作的政策还有待配套、完善。为推进工作,我们首先在大中型工业企业推进开展清洁生产,通过大中型企业的带头示范,逐步带动小型企业。例如开远国资水泥厂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106项,共投入资金3432.55万元,每年可取得1499.07万元的经济效益,实现了管理制度创新、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XX年年4月26日省清洁生产办组织的专家组通过了审核验收,现正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工作。开远红磷公司也是XX年12月省环保局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XX年9月被中国企业联合会授予“清洁生产示范优秀企业”称号,公司选定了污染较严重的硫酸厂2#、3#两套硫精矿制酸及尾回装置(5#制酸装置)作为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共投资50余万元,收集产生清洁生产方案28项,其中无/低费方案15项,中/高费方案9项,通过实施方案后,产量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7万吨/年,创造568万元经济效益,已解决了尾气排放超标的问题。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现该公司又在省经委节能中心帮助下启动了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大中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使我州一大批中小企业也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目前,全州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47户企业中就有一大批是中小企业。2、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将清洁生产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市、县年度经济管理目标考核内容
为使我州清洁生产工作稳步、扎实地推进,结合各县(市)企业的实际,州清洁生产办以红清办[XX年] 01号《关于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对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在XX年年底前完成审核验收的53户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对市、县XX年年度经济管理目标考核指标,做到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对不按规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不公布或不按规定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处罚。并将依据省政府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规定,强制实施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
3、完善制度,制定政策,推动清洁生产全面开展
(1)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企业
制度建设是规范和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为支持和鼓励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实施细则》,本着“提倡竞争、保证质量、公平合理、控制总量”的原则,我们制定下发了《红河州申请备案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工作监管规范审核程序的通知》。对到我州开展清洁生产服务中介机构的备案推荐条件、申报程序、管理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支持、鼓励、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地为我州企业做好清洁生产服务工作。目前,已有15家中介服务机构到我州申请批准备案,对这15户中介服务机构,州清洁生产办多次召集其负责人听取意见建议,同时,明确强调了进入红河州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限度的避免了中介机构间出现的恶性或不正当竞争,以及只收费服务不到位问题的发生,为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2)制定激励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为了广泛、深入地推动清洁生产工作,鼓励更多的企业参加到节能、降耗、减污行动中,根据《云南省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奖励表彰的企业、单位、个人的具体条件、申报审核程序、奖励方法等,建立完善了推进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激励机制,已经州政府审核批准实施。
(3)出台《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清洁生产审核是一套科学的、系统的和操作性很强的程序,通过审核验收能够较好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扎实地开展了清洁生产工作。按照《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对申请审核验收企业的条件、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小组会议等各个具体操作环节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为统一、规范审核验收的工作标准,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标准(试行)》,对清洁生产审核包括的七个阶段35个步骤进行分解、量化,并以100分为标准分计算,每个步骤用量化分值来评分,90分以上方能验收合格。为体现公平、科学、合理,对参加审核验收的专家组成员,规定人数为5-7人,这样既规范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又防止了企业、中介机构应付了事、“走过场”等行为的发生,极大程度地提高了清洁生产审核的质量,加快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步伐。
4、加大推行清洁生产的宣传、培训力度
我州清洁生产工作开展起步较晚,加之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为加快推进步伐,我州清洁生产办公室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舆论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州各市、县通过召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动员大会,利用节能宣传周、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到今年9月底全州累计有170户企业、6500 人次参加了清洁生产推进动员学习,共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共5000余份(条)。通过广泛宣传,使企业和社会各界认识到,清洁生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途径。清洁生产审核是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有力手段。根据工作进度,州清洁生产办还编发了六期清洁生产简报,增强了政府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做好清洁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使广大群众普遍了解并积极参与到推行清洁生产活动中来,同时企业法人代表也能较全面的正确理解清洁生产的涵义,把实施清洁生产由要我干变为我要干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了政府依法推行清洁生产,企业依法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
为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员队伍建设,让更多、更广泛的人员参与到清洁生产的推进工作中来,逐步壮大清洁生产审核业务骨干队伍,在省清洁生产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州先后举办了两期清洁生产审核员培训班,进一步加大对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各县市经贸(济)局及5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管理人员共210人参加了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取了《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员证书》。为建立专家库储备机制,州清洁生产办还组织了县市及相关人员9人参加了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在昆明举办的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州清洁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完善和充实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队伍。5、统计工作情况
为及时、全面掌握各县市清洁生产指标完成进度,抓住重点开展工作,确保今年清洁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州清洁生产办公室要求各县市、中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每月报送清洁生产工作情况统计表。对已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指导企业按云南省清洁生产办统计工作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实施清洁生产成果统计表》,特别是对拟实施的中、高费方案进行统计,作为我州组织申报清洁生产项目的备选项目。
6、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清洁生产工作的推进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更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工作中,州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明确的职责范围,相互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推进清洁生产工作,XX年年我们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清洁生产工作会,提出了抓住国家和省全力倡导节能减排下达考核指标的有利时机,以点带面、以大带小、以内地带边疆,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思路,引导和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为促进工作扎实推进,防止搞形式、摆花架子、走过场,对进入红河州开展清洁生产服务的中介机构,结合红河州实际先后三次召开会议,提出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具体要求,州经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工作监管规范审核程序的通知》红经济[XX年]205 号文件,明确了具体要求,同时,与州环保局协同配合开展了对县市的督察工作。
7、异龙湖周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情况
按省经委和州政府的要求,我委积极组织开展异龙湖周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要求石屏县经贸局明确一名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对异龙湖流域工业企业工业用水、废水排放逐一建立档案、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并建立了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报告制度,加大对异龙湖重点行业及农村污染源治理力度。据查:异龙湖流域面积为360.4平方公里,流域内有16户工业企业,目前已对这些工业企业实行备案,监督指导企业加强中水回收利用和污水“零排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向异龙湖超标排放污水,限制淘汰高耗水项目和落后生产设备,现已有3户实施清洁生产工作(异龙水泥公司,东糖石屏分公司、恒誉包装厂),今年可完成审核验收。对异龙湖周边企业已要求尽快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到目前为止,异龙湖水污染的综合治理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配合下,综合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XX年共削减化学需氧量419.62吨、悬浮物141.58吨、总氮22.17吨、总磷6.9吨,流域内减少施用尿素140.8吨、普钙148.7吨。
二、二oo八年工作计划
为圆满完成《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程方案》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的目标和任务,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和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明年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规划编制。将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摆在工业经济工作的首位,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实际出发,按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编制好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专项规划,研究制定红河州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和途径,切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坚持工业强州战略,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一是引导企业以调整产品结构、拉长产业链条、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重点,强力推行清洁生产。二是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技术和新兴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产业转型步伐。三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重点抓好工业企业特别是年耗能5千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统计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状况,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是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在开采、消耗、废物产生、资源再生以及最终消费环节中加强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及废物、低品位矿、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率;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鼓励产业间、企业间积极开展利用工业排放废物为原料的生产活动;支持不同行业企业通过资源链、加工链和产品链的延伸,实现资源—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利用。
(三)突出重点,加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带动。从实际出发,抓好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工业生态学理论构建生态工业园区。加快建设红河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从分析区内现有企业的能源、水和原料利用状况入手,制定包括资源产出率、单位产品资源消耗(能耗、水耗、主要原材料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排放等方面的实现目标。通过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形成企业间共生和代谢的生态网络关系,打造园区内循环型的资源流、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和技术流的高效耦合系统。并通过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的试点示范,总结重点产业、工业园区、示范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的经验,总结出红河州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模式,做到以点带面,带动全州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四)加强依法行政,抓好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推行工业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取水定额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以及强制性能效标识、再利用品标识和清洁生产产品标识等规范化管理。加强循环经济统计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工业循环经济的信息。定期深入企业,发现和解决问题,研究工作,扎实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加强对清洁生产工作的管理,督促指导列入实施清洁生产的53户重点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清洁生产审核要求,按期组织实施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五)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企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和业务知识教育等培训服务,重点抓好耗能设备岗位培训和清洁生产审核员培训工作。用3年时间对全州耗能设备岗位的操作及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力争到“十一五”末,对全州重点用能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基本完成一轮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好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试点企业分管领导及主管人员的工业循环经济知识培训工作。把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为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意义认识,把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到各项经济工作中去,使企业树立循环经济的新观念、新思维,创新发展思路,开拓性地进行生产经营,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完善政策,健全法规,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已有的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等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按照《云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进一步理顺、规范红河州初审工作程序。继续做好资源综合利用的审核、报批、报表上报工作,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做好管理、协调、服务二是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金融支持的引导作用。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凡重点项目计划要与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约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相结合;与实施试点示范方案相结合;与主体目标的实现相结合;与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相结合,突出抓好有利于构成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的组织实施

林业局上半年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总结


2012年是我县施实十二五规划第二年,xxxx县资源林政股的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在局党委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我县生态立县、文化兴县、产业强县、和谐安县的发展思路,顺利完成

了局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职能作用,为更好的保护好全县森林资源做出了积极贡献。半年来我县资源林政管理各项工作在巩固十一五成果同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充实十一五工作不足,加大对林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团结一心,带领全县基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有效发挥林业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法依规进入科学化、法制化森林生态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轨道。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把半年工作向领导作总结性汇报:

一、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人员学习情况:

xxxx县资源林政股工作是集政策、法律、法规与林业科学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办公室。资源林政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及强,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学习好、掌握好林业相关政策、吃透上级有关资源林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是我们林政管理工作的前提和法律保障,只有学好了林业政策法律、法规才能正确指导和监督基层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使全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得以跨越式发展。

二、资源林政档案管理工作进入正规化:

森林资源林政档案是管理森林资源的一项基础工作,建立资源林政档案的目的是随时反映资源消长的实际情况,为科学地指导林业生产、各项生态建设提供依据。

(一)2012年3月6日至4月17日,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下,按照85年林业部颁发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原则与要求,管理、收集全县20多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各种痕迹档案,对20多年的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痕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工作,把已经完成的二类资源调查数据、各种林业用地建设项目数据,长期各项资源林政工作成果建立或修订资源档案,随着各项林业经营项目工作的开展,分年度、分内容将资源变化记入档案。为森林生态保护、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各种林业建设项目的实施、更新查找提供档案数据,做好森林资源统计管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条文规定,结合近年在林业各项生态建设、项目开发、利用、保护工作,加大了森林资源林政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进行分类、规范、完整。使资源档案达到详实、准确、明白、具体;

(三)为适应我县各项林业生产建设需要,及时各经济计划部门提供森林资源消长变化信息数据,归档工作,归档资料从1989年至2011年长达22年资源林政痕迹档案的分类、整理、装盒、编写、打印目录等一系列档案工作。共整理:

1、1988年至2001年资源林政档案文书档案20卷;

2、2002年至2011年37盒1129件;3、专业档案企业项目182盒;

3、林权登记、二类调查资料、退耕还林118盒 ;

4、林业系统执法证审验材料7盒 ;

5、采脂、采砂档案14盒;

6、林木采伐、境内运输、农民用材、薪材运输材料178盒,共计556盒。

三、林地保护利用工作:

(一)积极协助参加xxxx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及时召集涉及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并做好技术性工作。2011年12月28日,xxxx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框架顺利通过县级审查。2012年1月11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充实xxxx县林地利用保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确保了xxxx林地利用保护规划编制顺利完成。

(二)2012年1月10日,在局领导的支持下及时召开《xxxx县城市面山林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会,经2012年2月20日,第十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香县人民政府公告10号令》公布,于2012年3月20日起施行。建xxxx把场部及原来面山的管护人员分成了四组,签订了《建xxxx城市面山管理责任状》。严格要求全场(站)干部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各自范围内的面山管护工作。目前,全县资源林政各项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步入正规化、法制化科学化管理工作中,为更好的完成十二五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四、省、州《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状》的执行情况:

(一)xxxx县人民政府结合县情实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云南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状》 及《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林政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迪政发〔2003〕16号)等文件精神,加强了我县森林资源林政工作的管理,县人民政府召开林政工作专题会议,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层层签订了《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落实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林场(站)、所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同时下发了《xxxx林业局(林场、站、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检查考核评分标准》,细化了省、州规定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状》的各项目标要求,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检查。

(二)年初分管林政工作李副召集11个林场(站)、三个保护所结合各乡镇实际工作就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进行交流相互学习,查找全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中共性和区别、好的办法,共商如何管理好我县森林资源,各林场(站)上报了2011年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自查自检报告,明确2012年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为在2012年更好的管理好我县森林资源打好基础。

(三)民用材管理工作严格按照《xxxx县民用材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严格进行限额采伐分配,认真开展民用材木材加工许可证审验换证工作,合理布局147个农民自用材加工点,各林工站与147个农民自用材加工经营点业主签订《民用材管理协议书》,各林场对并对147个加工点(解板)进行考评,下发了《xxxx县林业局关于全面清理整顿民用材木材加工点及家具加工点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全县林场(站)对各辖区内加工点进行清理整顿,取缔了4个违规加工点,上报自查自检报告,147份《农民自用材加工经营管理协议书》。按照《xxxx县民用材管理办法》办理管理民用材运输手续。同时根据《迪庆州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公示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了采伐证发放前的公式制度,认真执行伐前指导、伐中监督、伐后验收的工作流程。

五、林地征占用受理审核审批工作:

2012年半年来我县严格按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关于依法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严格控制占用林地数量,杜绝在征占用林地管理中存在的少批多占、未批先占、不批已占、不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违规占地以及毁林占地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上半年共受理各种工程项目建设林地征占手续18件,办结15起,其中临时占用林地12家,共占用林地面积8.287公顷。永久性的共办理3家,共征占用林地面积4.6659公顷,共计12.5929公顷。

六、资源林政管理宣传工作

2012年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加大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为了迅速掌握全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动态,全县政策、业务、技术性工作交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正逐步完善,形成网络化无纸化办公。上半年信息传送,共收集基层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文稿20份,迪庆报选登4篇,股室编写8篇,迪庆报选登6篇,《xxxx林业局(林场、站、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检查考核评分标准》中宣传工作占分10%,各林场(站)积极主动作好宣传工作,及时的把执行各项工作情况以简报形式上报,为领导及时掌握全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动态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为及时制定各项工作措施奠定了基础。

七、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商品材零指标,执法较难。从实施天保工程以来,商品材采伐零指标,而开发水电、矿山、城市基建等用材,造成非法收购林木现象时有发生;农网输电线路改造、公路建设等工程施工需要采伐林木,这些林木流通销售,却没有商品材计划类别,林业执法矛盾较突出,致使林业行政执法带来了诸多困难和阻力。

(二)林地管理难度大,难以实施处罚。农村及城市周边百姓往往以开发项目、发展经济为由,乱占林地现象突出,牵涉面广,查处难度较大。特别是近两年来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大力修建乡村道路而随意占用林地,查处难度较大。其次个别林业行政处罚程序仍然不规范,案卷卷宗不规范等现象。

(三)乡镇执法工作压力大:个别乡(镇)领导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淡薄,森林资源管护意识不强,辖区林地管护面积广,林业站工作人员不足,给基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四)执法人员身份不明确:由于历史原因,我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90%属于天保工人身份,没有统一配制林政服装,没有受过正规培训和其它学习机会,难以满足林业综合执法队的相关要求。

八、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通过半年的努力,我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州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正视目前林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逐步加以完善。现将我县今后一段时期的森林资源林政工作的要点安排如下:

(一)继续加强对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各项森林资源林政责任制督促检查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责任、细化签订责任状等工作。

(二)加大巡山巡护督查力度,督促各乡(镇),各林场(站)、林政管护人员、护林员针对辖区的实际情况找出薄弱环节,重要地段、险要时段进行认真的巡护,努力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及时,林政事故信息报送及时,以此来堵塞林政管理工作上的漏洞。

(三)督促各乡(镇)对森林资源林政工作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认真的总结,找准突破口,强化预防措施。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责任落实管理。

(四)、为全面提高全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人员素质,更好的管护好森林资源恳请得到省、州级对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方面的支持。

九、存在的问题

1、偷运倒卖木材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乡(镇)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对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提前介入服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正确、妥善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了林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4、随着林业现代化脚步的不断加快,新的林业政策法规的不断出台,以现有的业务知识已经无法很好的适应日新月异社会林业的发展,所以,观念的改变,业务知识的提高都迫在眉睫。

5、涉林部门领导对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认识不够,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难度大。

十、201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积极主动为各项项目建设办理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做好服务;

2、积极完成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3、搞好协调,加强各林场(站)对《xxxx县民用材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4、加强对林业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计划完成2-3期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方面培训;

5、积极参与完善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和支持协助核桃产业发展;

6、积极协助,按时完成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森林公安半年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