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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21

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我们偶尔会需要写总结。写总结可以丰富我们的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水平。我们写下的总结,在另一方面提醒着我们:有时候,为他人创造价值,也是在为自己创造价值。那么我们在写总结时要考虑什么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WWw.gZ85.COM 全市司法行政

xxxx年度,xx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四个xx”建设总体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优势,着力把握“稳中求进、克难奋进、和谐共进”的工作基调,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牢牢抓住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服务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结合今年开展的“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组织各直属司法所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xxxx年,全市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510件,调处成功3454件,成功率为98.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5件14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刑事案件数6件2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42件。

1、以着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主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不断完善规范“大调解”工作机制。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加强法院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按照新版调解文书格式要求登记管理案卷,今年市人院调解工作室累计调处各类案件324件,成功率为100%,赔付金额累计6465.34万元,作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5例。完善公调对接机制,不断规范百官、曹娥、崧厦110联动工作,有效提高调解结案率,共受理联动调解案件1063起,全部达成书面协议。深化检调对接机制,加强市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室建设,共受理各类案件55件,成功率为100%。大力推广“老娘舅”、“和事佬”工作室的调解新模式,全市共建立“老娘舅”、“和事佬”工作室203家,有效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参与度,极大延伸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基层触角。

二是不断创新拓展人民调解功效新方法。积极探索推广人民调解员“评星晋级”活动,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员“评星晋级”活动的通知》,着力解决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不平衡、队伍业务水平不够高、调解文书制作不规范、统计上报不及时等现实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效。完善“三色预警”机制,学习推广“盖北经验”,把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情况和人民调解工作列入全市社会稳定“三色预警”中,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摸排化解的工作责任,有效提升村(居)、社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是扎实做好信访化解工作。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强化工作制度,注重办查效果,认真、耐心、及时地化解信访案件。在平常的工作中我们坚持有访必接,接而必办,办而必果的工作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该说明的说明,注重合理合法,尽最大努力给信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一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4件,提供网上咨询解答33件,办理网上投诉2件,办结率为100%,切实做到把矛盾纠纷和涉稳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2、以稳步推进专业调委会建设为抓手,拓展调解工作领域。

一是加强医调委规范化建设。完善联合调解、专家会诊等工作机制,健全受理调解、调解流程、协议签订和履行、回访、结案总结、归档管理等具体工作流程,今年以来,市医调会共受理万元以上标的额的医疗纠纷39起,成功调结39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涉及赔补资金228.5万元,受理咨询155批460余人次。

二是扎实开展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受理、调处、统计、考核等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交警大队、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机构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交调会运行一年以来,交调会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817件,已调解结案517起,调解成功506起,调解成功率98%,赔偿金额达606.40万元。

三是完善新居民调解组织建设。以市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在新居民中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指导全市各级新居民调解组织的建设,积极开展“乡音调解、三情调解、就近调解”,引导新居民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语言障碍和排斥心理,确保调解效果最大化。

3、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创建为契机,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做好司法所长的审批任命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司法所日益增强的职能工作需要,在征求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意见和报送组织部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任命何杰等17位同志为司法所长的通知》的文件,进一步落实规范了基层司法体制,有力地促进了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司法所的软硬件规范化建设。从司法所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业务工作效能化和所务管理制度化五大方面入手,以(浙司〔xxxx〕182号)《浙江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标准》和(市委办〔xxxx〕36号)《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的实施意见》两文件为依据,全力指导、帮助丰惠、小越两个司法所认真开展省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并于5月份顺利通过省厅验收,同时东关、梁湖等司法所也在积极开展省级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司法所的软硬件条件,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

三是强化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以统一着装、制作配发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证和胸牌为契机,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统一制作配发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证和胸牌的通知》要求,采集好司法所工作人员信息,理清全市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68名,共制作并下发司法工作人员制服116套。

二、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xxxx年底,全市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56名,全年新增385人,期满解除社区矫正283人,手机监控定位矫正人员384名,占矫正人员总数的69%;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331例;共有在册刑释解教人员共1941名,新增442人。

1、规范推进社区矫正依法有序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建设。在大力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同时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队伍和网络三项建设,规范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重点人群管控,认真组织开展半年度、年度和重大节会期间对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点验及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检查日常管理、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排查走访、部门衔接、平台的使用等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以切实增强基层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责任。

二是继续实施社区矫正“三色预警”。制定下发《关于修订完善社区矫正“三色预警”相关指标的通知》,充实、完善相关控制指标,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工作“三色预警”对社区矫正工作积极的促进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基层法律监督配合机制,出台了《乡镇检察室和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监督配合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量。

三是严格严肃社区矫正工作秩序。严格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准确评估拟矫正人员的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实现审、矫工作的无缝对接,同时也为下步实行社区矫正奠定工作基础。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威慑力和保障力,充分体现刑事执法的严肃性,今年以来,市矫正办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社区矫正收监行动,对二名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罪犯,提请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2、加强矫正归正重点人群信息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矫正、归正重点人群的有效管控,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档案信息、活动轨迹、人员交往等多个管理环节开展专项检查,着力提升管理环节的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重点矫正人员24小时的GpS定位管理,努力掌控第一手信息。深入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帮教”活动,开通运行“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个人信息进行登记,实现了在网格内“基础信息网上录入、办事服务网上管理、工作过程网上监督、责任目标网上考核”的良好效果。

三、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着力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努力为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xxxx年,全市律师共代理案件2586件,担任法律顾问522家,业务收费4616万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案件1002件,担任法律顾问283家,业务收费376万元。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登记事项25656件,注销抵押登记8265件,业务收费859万元。

1、发挥优势服务全市经济转型升级。

组织引导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律体检”,结合“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组织全市优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走访中小企业,进一步搭建法律服务“惠企”平台,协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依法办理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评估、融资引资、兼并重组等法律事务。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化法律服务“一村一顾问”制度,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为农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覆盖面达90%。不断完善公证质量“四查”监管制度,开展“公证服务发展”专项行动,紧紧围绕我市城市化进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组织专门人员,主动联系跟踪项目,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企业服务年”的工作要求,从4月16日起,公证处推出了银行借贷公证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工作前移的创新服务新举措,派遣工作人员定期上门受理业务工作,规范办证行为和执业秩序,全力提供高效公证服务。

2、加强监管推进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

以检促建,认真开展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年度注册检查工作。完成下属法律服务机构的年检注册和财务审计工作,做好13家律师事务所、78名执业律师,8家法律服务所、4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会同师事务所组织开展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xxxx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配合市局和市律协对在xxxx年度绍兴律师执业评查中xx律师涉嫌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3、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的力度和广度。

针对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力度不足的实际,积极规范我市刑事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与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刑事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刑事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及程序。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开展现场法律援助与咨询服务活动4场次,发放各类资料900余份。认真贯彻浙高法〔xxxx〕133号《关于加强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工作的若干意见》,争取增加援助经费20万元,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今年以来“148”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0件,提供来电、来访咨询1546次。

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全力推进法治进程

为更好地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积极推进“法治xx”建设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为打造浙东新商都、创建省级生态市、创业型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典型示范带动“六五”普法宣传。

全面启动“六五”普法,xxxx年4月代表XX市参加了全省“法律六进”工作推进会,并在会上作了题为《以法律进社区为载体,扎实开展社区法治建设》的典型发言,并以法律进社区为示范,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宣传力度,下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法制宣传资料》等学习资料;认真参加“三下乡”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结合省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要求,走访阿克希龙等重点企业开展创建工作;会同市关工委召开了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座谈会,关注青少年,倡导学生安全出行等。

2、创新载体丰富法制宣传内涵。

把普法宣传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和大众媒体的优势,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今年以来,共组织各类法律讲座10余次,累计9000余人次。广泛开展“法治浙江宣传月”活动,围绕“十二五”规划、颁布30周年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共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张贴各类宣传挂图800余份。挑选历年经典调解案例,编印“六五”普法读本《以案说法100例》,首批印制5000册,分发至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以百姓身边发生的真人真事给群众在法律上的教育和启示。

3、法治创建推进民主法治进程。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命名表彰了xxxx年度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6个,主动作为,多策并举,积极开展省级、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百官街道高丰社区、崧厦镇联塘村、梁湖镇大厍居委已通过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验收,崧厦镇祝温村已通过验收,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

五、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奋力提升整体形象

当前,面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认识、业务能力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因此,切实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奋力提升队伍的整体形象,确保干警素质过硬、确保司法行政正确执法,对于不断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树形象深化主题实践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多次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访结对村和企业,落实帮扶资金1万元,解决实际困难5个。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紧扣职能重点,结合理论学习,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5月20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联合平阳山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星期六党员义工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到群众好评。深化“结贫思廉”工作,组织局机关干部到结对帮扶学校开展活动,获得了市领导充分肯定。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活动,参与“绍兴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平台建设,搭建了服务中小企业的桥梁。

2、强监督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

组织开展“一把手查执行、查作风、查效能”专项检查活动,走访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机构,通过看现场、查问题、定措施,切实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3月成立了浙江左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实现有3人以上党员的单位组建党组织全覆盖,积极推行“党员示范岗”、党员身份公示制,党员“一句话承诺”公示等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

3、讲诚信加强三支队伍教育引导。

将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公证、法律援助、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的行业要求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廉洁、诚信、公正教育,坚决杜绝律师与法官在交往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组织公证处、法律援助等部门,深化便民利民举措,服务民生,促进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营造清廉、文明、高效的司法氛围。

4、健机制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为适应新形势,迎接新任务,适时开展了全市司法行政统一着装规范工作。将此次统一规范着装工作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重要抓手和新的工作机制。制订各类制度规范手册,将考勤、着装、管理、学习、交流等各项规定编印成册,加强学习、交流和自律,切实加强着装的监督管理,在日常工作和执行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着装规定和要求,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对《工作日志》开展月度抽查、季度轮看、半年汇总、年度考评,作为干部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建立培训计划,加强队伍内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的司法行政队伍。

虽然,今年我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专业调委会建设仍需加强,司法行政保障机制还不完善,社区矫正专职队伍还未建立等等。xxxx年,我们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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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镇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人大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具体指导下,由于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各部门紧密配合,我镇司法行政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我镇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促进我镇民主法制和政治文明的建设,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xx年是我市贯彻实施:“三五”依法治镇与“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的重要一年,全面推进依法治镇进程,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中小学生、下岗和待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企业、厂矿的法制宣传教育有针对性、时效性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重点是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进程,推进我镇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各村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我约束能力。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加强重点对象和重点区域的普法力度,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把普及法律知识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以领导干部为核心,全体公民为基础,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三是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四是不断加强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为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认真开展普法与依法治镇工作。以“依法执政,执政为民”为核心,执法责任制为重点。更好地推进普法与依法治镇工作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抓好涉及执法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整体执法水平,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组织村级干部和各有关部门学习《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技术推广法》,进一步的加强了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今年6月20日,“三五”依法治理“四五”普法工作已顺利通过上级的验收,并得到好评。

四、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继续贯彻落实“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严格按工作原则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不安定因素,消除不稳定隐患,切实做到不安定因素和大量民间纠纷的萌芽状态,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我镇社会政治稳定。今年上半年,全镇共发生民间纠纷28起,调解28起,调解成功23起,成功率达82%。 回顾半年来工作依照各项责任目标,虽然时间过半,但工作任务还未过半。一是普法教育工作没有全面开展。二是在依法治理方面,进一步理清依法治镇的思路,深化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强化责任制,加强对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严格按《村民自治章程》来开展工作,为下步的各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


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延庆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反馈的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地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二)、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扩大调解组织作用范围。

在发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范围扩展到八达岭特区和规模较大的企业,并将涉及流动人口的纠纷纳入人民调解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作用范围,强化了维护稳定的基础作用。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增强调解工作综合效能。

上半年,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相继推出了联合调解工作模式,综合乡镇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妇联、团组织等机构的力量,统一对咨询案件实行接待、咨询、分流、处理,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其中,永宁镇司法所实现了治安、民调、信访联合接待,八达岭镇实现了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合挂牌接待,旧县镇司法所进一步加强了与镇派出所联合处理纠纷的制度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操作,联合调解模式已初步发挥出资源整合的显著作用,全局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法制宣传工作

(一)、积极协调,周密部署,充分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前期准备工作。

(二)、立足发展,创新工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1、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成效显著。我局各基层司法所紧密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文化大院”、“平安村”创建,丰富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和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今年向市局申报的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有5个获得公示,八达岭镇里炮村申报国家级民主法制示范村已经通过了初步验收。

2、法律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上半年,吸引专业力量义务参与基层普法宣传的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我局与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合作成立了全县首家全部由在校大学生组成的法宣志愿者服务队,首批40名法律专业学生充实到基层普法队伍中,目前18名志愿者已经与13个基层所建立了对口服务关系。今后我局将作为该院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践基地不断吸引学子参与、服务我县基层普法工作。

3、大型法律知识竞赛组织筹备工作就绪。全县工委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和社区居委会、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竞赛的方案、规则、程序均已确定,竞赛复习试题已准备就绪并发放,目前全县参赛各单位的组队工作也已完成,新一轮学法、普法高潮即将在全县范围内掀起。

其他各项工作进展

一、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到上半年,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96人,其中刑满释放659人,解除劳教37人,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在4%以下,脱管率在5%以下。

(一)、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建立帮教对象信息库,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强化预放、落户、接收、帮教四个工作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

(二)、创新方法,重视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工作实效。

康庄镇司法所和城镇办司法所相继将安置帮教工作列入村委会年终考核范畴,以此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增强帮教工作实效。千家店、刘斌堡司法所通过实行重点教育、分类差别管理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帮教工作效果。另外,各所积极联系劳动保障部门,为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过为帮教对象建立个人求职档案、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等形式帮助解决帮教对象就业问题。经过努力,旧县镇司法所成功帮助3名帮教对象实现了就业。

二、法律服务工作

(二)、认真落实法律援助“降低门槛,扩大受援范围”政策精神。通过新闻媒体、“148 ”专线、司法所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信息共享、工作协助、资金支持。半年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刑事类37件,民事类8件。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三)、积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继续组织律师参加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巩固律师教育整顿成果,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为2800余名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受聘担任法律顾问10家,代理案件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60万元。

(四)、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组织公证管理人员、公证员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活动,采取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不足,扎扎实实地推动公证工作开展。截止到5月底,公证处已办理公证79件,无投诉、违规现象发生。

三、政府法制与文件审核工作

(一)、充分发挥政府法制职能作用。

积极筹办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制发《2008年政府法制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牵头成立“延庆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延庆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任务分解书》,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为发改委、安监局等单位提供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指导,对公安局等10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卷评查,通报成绩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许可执法自查、整改活动。参与并指导打击非法采砂、规范教育收费、农资打假等联合执法活动。遇重大紧急事件,及时提供法律依据或处理建议,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大纠错力度,提高复议办案质量,上半年共接待行政复议类案件来电来访38人次,受理并审结5件。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今年上半年法制办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为市政府反馈征求意见函4件,保障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队伍建设工作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党建带队建。在活动中,我局始终保持“五个结合”,贯彻“六个始终”,通过各个阶段的活动及多种教育形式,确保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促进了各项工作改进和提高。

(二)、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以全局带个体。

以“机关效能年”活动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门制发了《司法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量化工作目标,实行成果考核。细化司法所档案工作,按照6类内容严格管理。

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在制定科室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分解确定个人岗位责任,使工作职责具体、量化。通过“考核到岗,责任到人”激励个人自觉、自发开展工作,推动了整体工作开展。

严格规范会议制度。分别制定局务会和科、所长会议《会议流程》和《重点议题》,指导工作,明确重点,提高效率。

(三)、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抓党风建设促进工作作风改善。实施“五到位”,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到岗、责任到人,保持违法违纪投诉信访“零”指标。“148”专线、公证处、法援中心等窗口单位相继推出完善服务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

五、其他方面

在信息、外宣、调研工作方面,通过明确考核责任、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上半年全局共完成调研文章6篇,各科室、司法所撰写上报信息248篇,被县、市等信息刊物采用69篇。新闻发稿量总计为275篇,其中省市级14篇。在社会上有力的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做好车辆、财务、档案、文印等项工作,为全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

下半年工作部署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机关效能年”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干警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突出重点,狠抓亮点,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工作。做好县内自查阶段的总结、整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督促职能,完善各种软硬件设施,做好档案整理和硬件达标工作。加强载体建设,继续深化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促进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好法律知识竞赛,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掀起普法高潮,确保“四五”普法验收取得好成绩。

二、不断探索人民调解新机制。结合地区实际,创造性地推广、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调解模式,重点探索访前调节机制,谨慎探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矫正中心作用,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研究工作,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四、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进程,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全面提升“148”专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

六、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法制工作。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决策及时提供法律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区200*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司法为民,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以改革为动力,积极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一、今年工作情况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工作方针,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全区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37件,调解成功率达95%,预防群体性纠纷和突发事件3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26宗,防止民间纠纷激化3起,全区没有发生一宗民转刑案件,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狠抓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居委会改为社区工作站的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民调工作职责,在司法所量化考核标准中把民调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建立例会、学习、统计、培训、纠纷排查、纠纷调处登记、回访等制度,使调委会的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狠抓“警民联调”工作。为进一步完善与构建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全区社会持续稳定。今年,与盐田公安分局以文件形式联合下发了《盐田区“警民联调”工作实施方案》(深盐司[*]2号),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受理矛盾纠纷的渠道,将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根据“首善之区”三年规划,“警民联调”专职调解员的经费由各街道的综治经费中开支,使得人员、经费得到保障。我们面向全市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派出所招聘2名,全区共招聘8名。招聘的8名专职调解员中,年龄最大的55岁,最小的25岁,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的4人,律师1人。7月19日至7月21日,在区委党校举办了一期新招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上岗前培训学习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等综合素质。全区10名警民联调调解员经过岗前培训后,于8月份正式上岗。8月以来,各警民联调工作室共调解纠纷189宗,调解成功率达97%。

3、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上报制度,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我们将民间纠纷的专项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定期组织,形成了定期排查制和纠纷快报制。坚持民间纠纷每十天排查一次,每月上报一次,重大矛盾隐患随时发现随时上报,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创建“民主法治文明社区”,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为推进构建“和谐盐田”,结合综治、法律进社区工作,开展了“民主法治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制定了《盐田区“民主法治文明社区”建设标准》,按五有六化的要求,抓好落实。在各街道选定一个社区作为试点,在工作开展中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

(三)深入持久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今年我区的法律进社区工作采取联动组织律师、公证等法律工进社区开展活动外,明确了工作责任主体,以各司法所为主,牵头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形式上做到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各司法所切实做到每周开展一次“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过程中主动与其他部门的进社区活动相结合,形成合力,扩大影响;还注意活动时间的适当性,尽可能选择在星期天等公休日开展活动。通过上下联动,使老百姓在辖区内就能得到法律服务。

(四)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抓好司法所硬件建设的同时,今年侧重抓好司法所的绩效考核工作,除严格执行市制定的司法所工作量化考核考评办和《盐田区司法所工作量化考核考评表》的要求,逐步规范了司法所建设。11月23至24日,我们按照市局要求,组织对沙头角、海山和梅沙三个司法所进行了考评,对照《深圳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评分标准(试行)》给予逐一打分,并都作为一级司法所推荐名单上报市司法局考核领导小组评定。

(五)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针对区安置帮教协调领导小组人员变动的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区安置

帮教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各街道也做了相应的调整,确保机构落实,人员到位。二是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把安置帮教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街道、社区居委会,落实到每个具体安置帮教对象身上,继续完善各项帮教措施,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个人档案卡,及时掌握了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近3年全区共接茬刑释解教人员7名,其中刑释人员5名,解除劳教人员2名。帮教率为100%,安置率达85.7%,无一帮教对象脱管,无一人重新犯罪。

(六)做大做强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一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运用调解手段,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作好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的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今年以来共接待来电来访1331人次,受理援助案件24宗(其中刑事案件17宗,民事案件7宗),调解民事案件35宗,涉及人数约360人,涉及金额约115万元。

(七)公证服务在调整中发展

积极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使全体公证人员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公证服务强化依法办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严防出现错证假证。建立和完善了公证行业自律机制、保障机制、监督处罚机制等各项规章制度,从而提高了公证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公证质量,增强了公证的公信力。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680件,其中国内经济公证412件,国内民事公证942件,涉外民事公证326件。

(八)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化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今年是“四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年。根据全国、省、市普法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区“四五”普法检查考核组从7月7—9日,共3天时间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四五”普法实施情况作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采取自查、抽查和集中汇报等形式进行。市“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小组于8月23日对我区的“四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对我区的“四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2、根据各类普法对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中紧跟时代立法步伐,及时组织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配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增强我区领导干部对《反分裂国家法》的了解和认识,于4月5日邀请市委党校许剑波博士作《反分裂国家法》专题讲座,全区200多名正科级以上干部听取了本次讲座。二是抓好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法制教育。联合教育部门,在沙头角中学和田东中学开展中学生模拟法庭活动,援用真实案例,让学生扮演法官、公诉人、律师,出席旁听的观众也是学生自己,这样贴近生活,以案释法,生动直观,收到了很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根据上级要求,于6月30日—7月1日分别组织人员到区各中小学校对各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进行了考评,并评选出2名“优秀法制副校长”和2名“优秀法制辅导员”。三是面向群众尤其是劳务工搞好法制宣传。继续开展百场法制宣传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活动。主要以义务法律咨询为载体,利用节假日劳务工休息时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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