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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9.18

物价局2020年半年总结。

时间如流水,不知不觉间半年过去了,为了提高自己的大局意识,我们可以开始准备半年度的工作总结了,经常进行工作总结可以帮我们积累经验,那么,优秀的半年度工作总结参考有哪些?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物价局2020年半年总结,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物价局20xx年半年总结

**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物价局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狠抓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调控目标,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1.加大价格监测点的建设和管理。加大价格监测网络的建设,全市各类价格监测点数量达44个,涉及民生的监测品种由264个扩大到334个。农贸市场实行每周二报,超市、家电商场、零售药店实行每周一报报告制度。

2.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根据新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要求,我市增加了成品粮出厂和零售价格及特色农产品价格的监测任务,并主动上门与他们进行联系和沟通,宣传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

3.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分析工作。及时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对居民主要食品价格进行月度分析,对价格有波动的商品及时进行动态分析,对时令性较强的长江刀鱼进行了价格监测和分析,1-4月,撰写价格动态分析13篇,1篇《**市特色农产品香沙芋价格监测分析调查》专题价格监测分析被**市《民生与价格》刊物录用刊登。

(二)强化价格管理,缓解民生价费矛盾。

1.实施油运价格联动,动态调整长途客运价格。根据年初成品油价格的连续下调和近阶段持续上涨的实际情况,依据我市油运联动办法,我们适时调降和调升燃油附加,动态调整长途客运票价。目前燃油附加维持在每人公里0.015元的合理水平。

2.加强放开商品的后续跟踪调查工作。去年种子价格放开后,我们积极转变监管方式,变原来的全面管理为事中事后监管。

3.实行商品房价格行为监管。我市从今年6月份起拟取消我市普通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实行商品房价格行为监管。

(三)规范收费行为,推进收费管理改革

1.推进价格改革,转变收费监管方式。统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制度。从4月1日起停止发放、变更收费许可证,停止实施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告和清单制度。同时建立收费单位年度收费情况档案查询制度,完备收费情况登记台账。

2.加强收费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我们结合收费单位收费、财政管理等政策执行情况,对存在非税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性服务收费行为的部门设定为四个等级,分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监管。

(四)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价格公共服务

1.深化重要民生价格公示。认真做好“价比三家”、“平价商店”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每周四对超市、药品零售商店、家电商品、农贸市场经营的部份商品进行“晒价格”。每周二、四对粮食、食用油等五类居民主要食品价格进行搜集、整理、汇总、发布给6家平价商品直销店和2家平价商店。

2.注重12358价格品牌建设。开通12358全国价格举报呼叫平台,将原有系统切换到国家新建系统中,并按要求配套了相关设备和专职举报工作人员。按照“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服务承诺,制定完善12358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和价格举报机制。上半年,受理各类价费咨询投诉41件,其中举报3件,咨询38件。

(五)加大查处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加强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联合市职工监督站、社区物价监督员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3.15”、“五一”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加强对商品流通企业、餐饮宾馆、客运票价、出租车价格等重点行业的价格监管,共组织12个价格检查组,出动 140余人次,检查200多家经营单位。

二、下半年工作部署

(一)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储备等调控任务,开展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好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补贴困难群体的作用,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二)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出台非居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措施。组织召开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和阶梯气价出台听证会。拟定居民阶梯气价和居民阶梯水价。

(三)强化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健全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原有的评估制度,使该项制度规范化、常态化。严格政府定价程序,依法履行成本调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完善价格审批事项的操作程序和监督措施,提高依法定价的水平。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省市物价部门和我市行政审批中心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权力事项,该放开的坚决放开,该合并的坚决合并,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认真履职,严格审批制度。改进我市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形式(拟由备案价管理改为销售行为管理)。

(五)加强价格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价格协会作用,组织全体人员和协会会员深入基层,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撰写有质量的价格研究分析,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为实现全市宣传思想工作目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重要民生价格全面公示。确定全市重要民生价格公示目录,开发相关程序。建立价格诚信档案,开展价格诚信行业活动和明码实价试点工作。加强明码实价试点工作的督查,强化明码实价考核验收。

(七)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加强对平价商店的督查和管理,强化平价商店价格执行情况考核制度,规范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根据价格监测数据定期发布进行动态调整,促进平价商店持续健康发展。

(八)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积极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沟通和协调,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地搞好涉及纪检监察案件价格认定工作,为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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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物价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为主线,以贯彻落实省市局价格会议精神为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深入开展清费治乱,全面规范价格收费秩序,积极履行部门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保护和促进市场价格公平竞争,着力维护各行业合法价格权益,深化资源要素领域价格改革,努力推进价格服务,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价格秩序。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资源要素价格改革。一是推动电力大户直接交易和水气热大用户合同交易。我县在2014年11月11日出台《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电力直接交易和水气热大用户合同交易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我局深入跟踪推进。截至5月底,我县水气热大用户合同交易进展顺利,形势看好,符合用水大用户合同交易6家,2014年度总用水量为18.4万吨,已与供水企业商定工商业水价优惠0.1元/吨;符合用气大用户合同交易共1家,2014年度用气量为11万立方米,已与供气企业商定工商业天然气价优惠2%。20xx年2月份伟业燃气与**鑫宏公司签订供气合同280万立方米,优惠幅度达10%,优惠金额达110万元;符合用热大用户合同交易共8家,去年总用热量为8.88万吨,现正与供热企业商定优惠幅度。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工作开展半年来,切实起到了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促进工商企业降本增效、让利于企业、授惠于民的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推行资源要素用户工程市场化改革。我局与去年已对工业企业用户工程实行了市场化改革,全县工业企业可自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自行建设水、电、气工程,工业企业资源要素用户工程改革工作开局良好,推进较为顺利,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受到了企业普遍欢迎。今年上半年,我们在工业企业用户工程市场化改革基础上,将此项改革向居民住宅小区推进,选定我县香港花园小区作为居民住宅小区用户工程市场化改革试点小区,我们将根据试点情况继续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着力在居民住宅小区用户工程市场化改革工作上有所突破。三是积极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为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局积极与市局策应对接,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目前我县排污权有偿使用情况摸底调研工作已结束,待市局关于排污权有偿使用规范性文件出台后,争取此项工作在我县尽早实现试点工作。

(二)深入开展清费治乱,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实行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认真、仔细的梳理,对明确取消和停止征收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和停收;对有幅度的收费一律按低限执行,对调低标准或减免征收的,以及社会困难群体等特定对象,实施收费优惠减免的扶持政策,及时督促执行到位,并于去年制定公布《**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县县级政府制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对我县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归并,并即时更新目录清单。项目清理调整后,截至5月底,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系统由原来的29个减少为25个,收费项目原来122项减少为82项,暂免征小型微型企业收费项目14项;清理调整后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系统共有24个,收费项目69项,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目录清单先后分别于20xx年4月29日、5月7日在政府网站、财政网站、政务中心网站网站进行公布。二是规范中介机构管理,促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对已进驻我县行政服务中心的中介经营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编制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收费目录,严格落实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脱钩的要求,严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指定中介机构对企业服务、强行收费,对违反收费规定的中介机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三是实行服务项目阳光收费。强化经营服务收费监管,督促所有收费单位必须公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明码标价,实行阳光收费,接受社会监督,并定期对收费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一是节日检查重点抓。加强对元旦、春节、五一重要节日的生活必需品、食品、餐饮、旅游、景点、停车场以及交通运输价格的督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时段价格基本稳定、价格行为规范有序。检查坚持从规范明码标价、明码实价行为入手,坚决打击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重点整治哄抬价格、虚假标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二是日常监管不间断。在做好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的基础上,我局在市场监管中,加强日常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实行常态化监管方式,坚持做到日常监管不间断。通过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及时了解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密切关注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保持对市场价格变动的敏感度,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努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三是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减轻群众教育费用负担,上半年,我局根据省、市物价局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城区14家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公办高中存在违反“三限”政策多收择校费、部分学校从学生伙食费中支出水、电费等问题。目前,按照法定程序正在处理中。此外,我局会同教育局组织联合督查组在春季学期开学报名期间,对全县中、小学新学期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学校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是否存在自立项目和超标准乱收费、是否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教辅资料和保险等行为。通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和新学期收费政策督查,切实规范了我县教育收费行为,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四是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为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全县规模较大的4家商品住房在售楼盘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对在售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是否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价信息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等行为。通过检查,发现2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标价信息不齐全行为。目前,按照法定程序正在处理中。五是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广大业主合法价格权益,我局重点检查了物业企业是否按规定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是否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有无自立项目收费等行为,检查出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超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等费用未按时分摊与业主结算、自立项目收取电梯装运装潢材料管理费等行为。目前,此项检查正在进行中。六是整合价格举报资源。为进一步提高价格举报办理效率,方便市民举报投诉维权,我局将“12345”热线与“12358”热线有机整合,建立联动机制,在做好日常价格举报工作的同时,切实将12345热线和网络问政平台作为提升部门优质服务的新途径、新载体,真正使“12358”价格举报热线与“12345”政府热线真正成为价格部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上半年,我局共受理价格咨询件382件,价格举报、投诉件14件,办结率100%、回复率100%,退还消费者1.2万元。

(四)加强价格监测工作。上半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基本药物价格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各监测点的基本药物的价格及销售情况,按时于每月15日将监测数据上报省物价局,为省、市药品价格管理提供了详实的价格依据;同时做好省局下达的每月成品粮、原粮、农资、农药、螃蟹等价格监测任务,在

每月5日、5日、25日通过省局平台认真、及时、准确上报。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专项监测分析,强化市场价格形势的分析研判工作,每一月发布一期**重要商品价格信息,为政府提供详实、科学的价格决策依据。

(五)规范平价商店的管理、开展平价商店补建工作

为使平价商店切实起到“保供、稳价、惠民”的目的,我局对平价商店进行规范管理,按照考核、管理、奖励的标准,制定完善了考核奖励制度化、考核管理创新化、考核管理常态化的“三化”细则标准,重点对平价商店的准入条件、经营品种、规范管理、网上台账、等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平价农副产品销售价格、品种执行、平价农副产品价格对比表、标价签规范使用、品种供应量、新鲜度、质量标准执行,以及平价商店台账等信息记录上报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计分,对不符合标准的平价商店坚决摘牌取消其经营资格,截止5月底,平价商店摘牌1家,补建3家。

(六)认真做好价格认定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涉税价格认定工作,服务地方财税增长,充分发挥好涉税价格认定在规范价格、加强税收征管、堵塞漏洞和促进税收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高效开展涉纪价格认定。密切配合县纪委、检察等部门,严格纪律,依法认定,及时高效地做好涉纪财物的价格认定工作。三是扎实做好涉案价格认定工作。由于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直接服务于司法和行政执法,直接影响到罪与非罪的判定和“罪行相适应的原则”的实现,我局突出涉案价格认定工作主线,加强涉案认定流程管理,确保价格认定结果准确、客观、公正。其中刑事案件价格鉴证131起,鉴证金额为378万元;民事案件3起,认证金额86万元。四是深入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围绕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拆迁、突发事件、民生利益等方面开展价格争议协调工作,真正做到为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使价格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强基固本,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我局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当作局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物价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健全体制机制为关键,以创新载体为抓手,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推进切合物价部门工作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制度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提升理论素养,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激发全体干部职工谋事、干事的积极性。三是多措并举,提升业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学习价格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检查技能,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组织执法人员赴外地学习取经,学习兄弟单位好的做法,取长补短,积极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始终坚持把学习调研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把学习调研与“下基层”活动相结合,切实提高本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亮点工作

“数字物价”系统网络平台的建建设,将实现我县物价信息多渠道发布,极大的方便企业和群众对物价政策及市场物价动态的全面了解,实现对政府列管的收费项目的监督,使市民也成为物价监管中的重要一环,实现明白缴费、明白消费。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数字物价”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市局部署,提高我县价格公共服务水平,我县的“数字物价”建设正有序推进。目前,我局按照“数字物价”建设的序时进度,已完成论证、场地、人员配置和建设经费保障的前期工作,下一步将配合市局做好“数字物价”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工作,力争第四季度对接市局“数字物价”网络平台,投入运行。

物价局2020年上半年法制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物价局法制宣传。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日、61《湖北省价格条例》施行日等时间节点,通过悬挂条幅、宣传展板、街头现场宣传、互动竞答、有奖竞猜等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主动向社会承诺。

(二)积极做好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法治XX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市物价局20xx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把法制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各科室、部门为单位,建立学习笔记。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中期普法工作。6月27日下午,我局邀请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市委党校魏校长同志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宪法讲座。通过此次授课,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法律意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价的水平和能力。

(三)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安排了一次中心组集体学习宪法和党组集体研究法制工作的活动。

(四)强化定价管理,加大依法治价力度。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严格执行新版《湖北省定价目录》,严格按照程序定价。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对政府定价、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价格活动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管。一是认真学习新版定价目录相关要求;二是广泛宣传新版定价目录;三是贯彻落实新版定价目录。要求各县、市、区发改(物价)局和市物价局业务科室要按照新版定价目录对照20xx年版定价目录认真清理文件,对没有纳入新版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要坚决予以废止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采取两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从价格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从对应的行政执法对象名录中选取的8家市直医疗单位中抽取3家医疗单位进行检查。

(五)依法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围绕XX市政府确定的价格调控目标,认真履行了价格调控监管职能,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联系民政、人社局落实了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发放。今年2月份XX市CpI指数为3.6%,按照有关规定应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市物价局率先行动,与民政、人社局积极联系启动发放2月份的价格临时补贴。XX市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联动机制启动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人员为202175人,发放金额为292.17万元。

(六)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一名常年法律顾问,并落实了相关职责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20xx年之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市局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并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好公平竞争审查。

(八)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我局收到市政府督办室转交的20xx年省政协提案1件,市政协提案协办件3件,分办1件。努力做到代表、委员面商率100%,满意率100%。

(九)规范投诉咨询工作流程。通过公众诉求、e线民生、信访等渠道、规范工作责任制,强化办理情况督查,切实做到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咨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上半年共收到公众诉求、e线民生10件,阳光信访转办件2件,已经全部处理完毕。根据湖北省物价局20xx年4月27日下达的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要求,就周洋对本机关20xx年4月17日作出的举报件回复提出复议请求,做出了答复。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督促县、市、区建立协调运作机制。二是市本级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三是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行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增量进行审查。

(二)做好实施价格监管全覆盖工作。加大价格执法力度,推进价格执法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我市依法治价水平。

(三)做好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四)做好法律宣传工作。下半年将利用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联合各县市区发改局,走进社区走上街头,设置宣传点,现场为群众讲解物价管理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受理群众咨询投诉。


 

物价局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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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省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全县经济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以“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总揽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加强监管调控,服务经济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价格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XX年价格调控目标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以内。为维护物价稳定,我局积极应对,多措并举,今年上半年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9 %。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在春节、“xx”、“xx”等重大节日期间,加强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等30种商品价格的重点监测,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二是加强分析和预测和调查研究。撰写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工业生产资料和农资价格走势等调查研究、分析预测材料7篇,及时向市局反映我县价格情况,为上级领导制定调控政策提供了参考。三是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成品油价格,落实成品油调价方案;加强液化气价格调控,以液化气销售价格提价申报的形式审批液化气20吨。
二、整顿规范收费秩序,维护民生价格权益。
(一)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收费。一是实行收费许可证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许可证的审验、核发。今年共换发、审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185个,并通过审验及时纠正和查处了一些收费单位扩大范围收费、重复收费、无证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二是按照“无收费员证不得收费,无物价员证不得上岗”的要求,对61个单位的392名物价员、收费员进行了政策培训,并换发了新证。提高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员、物价员素质。三是对汽车客运站收费、殡葬收费等进行了一次清理和规范,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二)加强和改进医疗药品价格管理。为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今年4月份,由县政府起草下发了《xx县加强医疗药品行业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的意见》,规范医疗价费行为。目前,我县中医院、县医院、妇幼保健院均建立了常用药品价格定期公开制度,将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在醒目之处进行公开。实行了同病种医疗费用水平定期公开,并将各医院的医疗收费标准定期在媒体公布,让群众自由选择看病的医院。对住院患者实行“住院费用一日结算清单制度”,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单价、金额、用量、时间等。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所缓解。
(三)实施涉农价费政策。一是规范农村电价。今年春节前夕,与县电力局密切配合,在全县127个行政村的醒目位置张贴了《加强农村电价管理规范电价行为的公告》,做到了“村村有公告,户户懂政策”。二是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规定。我局牵头,县教育局配合,在全县应实施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65所学校悬挂了规范统一的《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中小学收费公示牌》,贯彻落实免收学杂费政策。经统计,免收杂费涉及在校生14166人,免收杂费金额达227万元,确保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杜绝了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营造诚信规范的市场价格秩序。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97起,查出违法所得11.62万元,实施经济制裁20.13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1.62万元,收缴财政8.51万元。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一)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以化肥、农药、农业用水、用电等农资销售价格和农村建房、教育收费为重点,对全县乡镇供销社、农技服务站等农资经销点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对土地、学校等涉农收费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累计退还减轻农民负担近 11.62万元,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切实强化市场价格监管。
一是积极做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今年元旦、春节和“五一”黄金周期间,密切关注粮食、禽、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供求情况和价格走势,对全县农贸市场、超市以及家电商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乱加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二是进一步推进明码标价工作。在去年开展明码标价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倡导诚实经营,明白消费。以鑫金诺、惠佳两个购物超市及惠佳服装商场为明码实价示范店,对其他各经营门店的标价情况逐店进行了指导规范,逐步实现由明码标价店到明码实价店的转变;在我县商贸城、古城路等600余家商品经营门店以及农村固定摊点加大了明码标价签的推广宣传力度,推广明码标价签9万余张,进一步提高了明码标价普及率;对个体医疗、餐饮服务、家电商场等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93件,罚款5.81万元,有效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
三是继续巩固收费公示成果。今年5月份,进行了一次涉农公示工作回头看,对乡(镇)、村以及农贸集市悬挂的110块涉农收费公示牌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破损现象进行了修复,对变更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及时更新,做好了公示牌的动态管理;为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自筹资金为各社区统一制作了“xx县社区涉及居民价格(收费)公示牌”,推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建设。
在价格举报工作中,继续完善了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做到了认真受理,耐心解释,严肃查处,及时反馈,主动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今年上半年,共查处价格举报违法案件2件,解答群众价格咨询 9件,案件办结率100%,获得群众好评。
四、夯实基础工作,提高价格服务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做好了价格认证工作。
一是拓展物品抵押贷款业务。随着金融部门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的增多,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多方协调,初步开展了物品抵押贷款认证业务。二是对国家机关委托的刑事案件价格鉴证工作严格办案程序。在工作中做到了 “一问”:详细询问案发时间、地点。二拍:对鉴定标底进行拍照。三查:对鉴证标底进行现场勘验。四记:对现场勘验逐一进行详细记录。五核:对勘验标底进行反复核对。六算:按照科学的鉴证方法确认鉴定值。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各类价格认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40件,标的总额95万元,开展肇事车辆评损64次,评损总额43万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为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依据。 (二)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在今年以来的各项工作中力求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一是主动走出去。在今年《价格法》实施9周年之际,我局在县城行人密集的街道,设立了价格法律法规咨询台,共发放宣传材料 1000余份,解答群众价格咨询67人次,提升了群众的法制和维权意识;结合“价格服务进农村”活动多次送法下乡,鼓励农民群众投诉价格违法行为,把法律宣传工作作到了农民群众身边。二是热情请进来。在价格认证、价费管理工作中,规范文明用语,实行文明接待,做到了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茶水相敬,一份真诚办事,一声再见相送。用真心、诚信、热心对待群众,用热情、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做好了价格认证和价费管理工作。
(三)加强物价工作舆论宣传。开展涉农价费检查工作时,邀请电视台对检查工作进行了跟踪报道,制作了涉农收费检查专题片,提高了物价工作透明度,增强了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五一”黄金周期间,县电视台对我局开展的市场价格巡查、查处价格欺诈等工作进行了及时报道,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狠抓物价队伍建设,树立良好部门形象。

(一)开展学习,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保持*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文件,对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的整改措施抓好了落实。二是局党组采取培训班、上党课和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弘扬xx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通过学习教育,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明显增强。
(二)强化责任、提高效能,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在掀起“责任风暴”、推进“效能革命”工作中,结合贯彻落实全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责任目标体系,制作了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落实到事;积极参加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在价费管理、价格认证工作中推行了首问负责制和承诺制等便民措施,完善了效能建设提速提示目标体系,调定价、收费许可证办理、价格鉴证、认证等各项工作在规定完成时限内平均提速25%,用实际行动服务中心大局。
六、精心组织谋划,抓好县委、政府部署工作。
(一)认真开展“驻联帮解促”活动。活动中,帮助贾光乡东四庄村加强班子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并针对该村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做好学校圈墙、建厕所、修路灯、绿化、路面硬化等工作,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
(二)切实抓好项目建设。按照XX年度谋划重点项目和引进资金任务安排,对分包的中天服饰公司等招商引资项目精心谋划,加大跑办力度,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三)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在春节到来之际,与帮扶对象加强联系,听民声、解民意,了解了帮扶对象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帮扶对象送去大米、食用油等慰问品,为他们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了困难群众家中。总之,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今年上半年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等价格和收费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干部素质与新形势下的物价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为政府分忧,为企业解难,为百姓服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和谐xx建设。

物价局2020年下半年主要工作计划


物价局20xx年下半年主要工作计划

下半年的价格工作,我们将按照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前提下,深化价格改革,化解价格矛盾,提升服务水平。

一、继续深化和完善资源要素领域价格改革

一是要在现行水电气热价格改革基础上,全面启动水电气热要素价格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水电气热用户工程市场化改革,至今年底完成水电气热要素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机制初步建立。二是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积极承接呼应市局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培育跨行业、便捷排污交易、统一规范有序的市场,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三是建立健全居民生活阶梯价格制度。12月30日前出台我县自来水阶梯水价和完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

二、深入推进收费制度改革

按照“减权、去利”的原则,从打破利益链条和权力寻租入手,重点清理涉及行政审批收费事项,即时更新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加快中介服务收费市场化改革,打破垄断,营造充分竞争的中介环境。

三、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

一是继续做好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扎实开展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加强对生活必需品、食品、餐饮、旅游、景点、停车场以及交通运输价格的督查,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重点时段价格基本稳定、价格行为规范有序。二是分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根据城区特点,将市场价格监管向纵深领域推进,适时对物业收费、教育收费、药店、金店等行业进行整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三是深入推行明码实价。以商贸流通企业为重点,以规范明码标价为突破口,以指导规范和检查处罚为手段,扩大明码实价推行领域,适时组织开展全县明码实价专项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使明码实价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四是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对石油、天然气、电力、水资源等价格检查,促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措施的落实,为价格改革保驾护航。五是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省局《关于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物价局统一部署,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重点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切实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保障药品价格改革顺利实施。

四、加强平价商店规范管理

继续加大对平价商店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定期不定期巡查平价商店经营状况,确保实现平价商店“稳物价,保供应,惠民生”的社会效益。

五、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以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讲学为契机,认真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学习,狠抓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理论素养,提高业务水平,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激发全体干部职工谋事、干事的积极性。

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我县按照省、市发改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指导,认真落实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等价格调控政策,加快价格改革步伐,提升价格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落实各项调控措施,确保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召开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协调督促财政、农牧、人社、交通、粮食等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综合调控措施,确保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

二是积极督促落实蔬菜气调库建设项目。通过我局的协调,该项目已经县政府第四次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办理了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保批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项目审批前置性手续。目前,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开工建设。

三是继续加强农副产品直销店管理。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强城区蔬菜直销店日常运营监管,增加补助经费。6月初召开了城区农副产品直销店(超市)负责人会议,对半年考核工作进行了通报,对各直销店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各蔬菜直销店累计向城区居民销售蔬菜180吨,减少群众支出4万多元。按照省、市关于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的有关政策规定,2月份起停征了价格调节基金。

二、规范价格收费日常管理

一是完成价费管理“三项目录清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大力推进价格行政审批改革和三项目录清单管理。按照省发改委《甘肃省定价目录》的定价权限和价格审批“接、管、放”的要求,结合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编制了《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理出9项《县级政府定价目录清单》和3项《县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通过集中对2000-2015年以来县级审批的价格收费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出与现行法规政策不相适应的价格收费审批文件10份,下发通知宣布废止,并在政务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价费监管。为进一步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了解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情况,我局会同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发文件,对全县有资质的6家物业企业开展调查了解。根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0号令),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对城区水资源费由0.15元/立方米调整为0.20元/立方米。

三是切实加强价费公示管理。对城区文化广场的大型涉农收费公示牌和水洛镇政府机关院内的收费公示牌重新进行更换和变更,对关系民生的民政、公安、教育、国土、水务、电力、建设、广电等8个部门36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并督促各专业市场和居民小区公示相关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有效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大价格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开展好价格专项检查。联合县旅游局下发文件开展景区门票专项检查,督促景区实行票价公示,贯彻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旅游环境。按照市局安排,开展了农资、电信行业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对xx一种违规向学生收取201280.00元借读费和择校费行为,责令学校全部退还学生。近期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全面进行了部署安排,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节假日市场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 “五一”期间,认真安排部署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对城区内的万家和等6家大型超市、蔬菜批发大市场、汽车东站和南站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放各类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

三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出租车、物业等方面价格举报咨询案件 15起。成功调解了xx县明煌汽修厂多收消费者车辆维修费问题,退还车主2000元费用,并责令该厂对修理费标准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四是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为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充分发挥“价格诚信单位”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对评选出的2015年度价格诚信单位xx县鸿晟电器销售有限公司、xx县红娟干果店进行了命名表彰。

四、全面做好价格基础工作,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价格认证服务。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并于7月1日正式启动新的《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注重评估程序和案卷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共受理价格鉴定36 件,鉴定标的额62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依据。

二是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上半年以来,为了保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质量,对12户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按照记帐质量兑现补助资金,提高了农调户的工作积极性。完成了2016年农民种植意向、农民存售粮、农民生产资料购买、生猪成本等调查报告。

三是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上半年,根据价格监测工作需要和市局工作要求,拓宽监测范围,将商品房、苹果和药品价格纳入监测范围,对原有的价格监测网点作了进一步调整。累计完成国家《畜禽产品价格监测报表制度》报表24期,《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报表24期,《生猪出场价格和玉米批发价格监测报表》24期。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通过甘价网、县政府网站和自办《xx物价》简报,发布信息7期(次),对生猪、鸡蛋等大宗农副产品和蔬菜价格的波动进行预警,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按照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求每个党员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着力打造阳光物价、法治物价、诚信物价、廉洁物价、便民物价、效能物价,达到替民解难、帮民脱困,让各项工作过得硬。组织干部职工继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深化价格改革的新路线图,为今后做好价格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价格部门开展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开展《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程序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知识的集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意识,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上半年,虽然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同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和距离。下半年,我们按照市上考核办法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稳妥地做好资源性价格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上价格改革政策。按照改革进度要求,年内开征城区污水处理费,并将现行征收标准调整至国家规定的幅度。督促天然气公司尽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通气前的各种验收评估工作,为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定做好准备工作。适时开展农村群众用水水表改造后“两部制”水价执行情况的调查,适时调整水价政策。

二是管好现有政府定价项目,做好收费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定价目录》规定,管好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价费事项,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国家、省上要求放开的,要坚决放开,不擅自设立《目录》外的价格收费审批事项。依法建立健全各项价格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放开的价格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收费单位收费公示的常态机制和收费动态评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防范乱收费行为反弹。

三是努力适应新形势,强化价格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好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重点完善“网格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做好重要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敏感时段的市场价格监管,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秩序稳定。针对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对水、电、气等能源资源以及放开的物业收费、停车费等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不断建立健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责任制,规范和优化举报办理流程,做到专人接听、有查处记录、有结果答复,查处答复率要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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