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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9.18

2020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时间这位伟大的作者,悄悄在书写着我们的人生。为了提高自己与团队的工作效率,我们需要对自己半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定期的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经验,总结教训。在日常工作中怎么写半年度工作总结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2020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20xx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食安办及镇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镇食安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精神,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不但整顿和规范辖区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确保了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主要成绩

截止**年6月1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13人次,巡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238家,制作食品药品日常监督记录表487份,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16份和《食品流通许可证》18份,督促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体检68人,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12次,查处各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案件26起,其中食品类17起,药品类5 起 ,医疗器械类3起,化妆品类1起,已结案17起,共查获收缴各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物品168件,货值金额 6800元。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8份,罚没款91000元。处理食品药品和化妆品安全投诉举报三起。

二、 主要做法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食品药品监管形象。

今年以来,镇食安办通过各种形式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树立食品药品监管形象。3月31日是全国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宣传日,食药监所全体人员上街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4车次,制作宣传横幅5条,贴宣传标语20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1份,现场接受100余人次咨询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此外,我们结合食品药品安全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和进农村等活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

(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巡查,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火墙

今年以来,我们对全镇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了两次集中巡查,食品药品安全巡查覆盖率达到100%。在巡查过程中,依据《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指南》,逐条检查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制作日常督导记录,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在药品、医疗器械日常检查方面,主要是对全镇各类诊所、村卫生室和药店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监管,并作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业主提出,并限期整改。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包括药柜是否按分类管理的要求摆放,药品摆放是否整齐有序,店内是否清洁卫生,药品广告是否符合要求,药品从业人员有无违法行医用药情况。

(三)明确目标,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市场专项工作

1、开展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根据国家规定三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不能再用于馒头、发糕等面制品等食品加工(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依据公告要求和市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办迅速启动了糕点和馒头加工单位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行动。此次行动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执法车辆8车次。检查糕点和馒头加工单位6家。

2、开展肉制品专项检查。接到关于加强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的文件后,我办高度重视,迅速在全镇范围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快餐企业)及肉和肉制品销售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销售和使用的肉及肉制品是否经检疫或检验,预包装肉制品产品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销售单位购货时是否向生产销售单位索取生产销售企业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是否建立进货台账等。

3、开展食品标识标签专项整治。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市局统一安排,我办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顿,采取四措并举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组织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培训会,学习食品标签标识的有关规定;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的标签进行自查,纠正违反国家食品标签标识规定的行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的食品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并向有关负责人宣传食品标签标识的有关知识;对严重违反国家食品标签标识规定及儿童食品和肉制品违反国家食品标签标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此次行动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8家,立案查处违法生产销售标识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家,罚款21000元。

4、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排查和整改学校食品安全隐患,6月3日,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综治维稳办、食药监所、派出所、安全办、城建办、工商所、中心学校等9家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是学校内食堂及食品商店,学校周边(200米以内)餐饮、食品门店(超市),流动摊点及向学校配送食品的食品加工企业。联合检查组先后对1所中学、7所小学和4所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周边15家食品经营门店和食品流动摊点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及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采购台账建立情况,食品加工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加工经营环境卫生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和使用情况,学校食堂食品留样情况,严查使用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清理取缔校园周边无证餐饮副食经营户。本次行动共提出整改意见16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取缔校园周边无证餐饮副食经营流动摊点2户,从而确保了全镇师生的食品安全。

5、开展终止妊娠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整治。为严厉打击违法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所和**中心卫生院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镇所有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一次终止妊娠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加强终止妊娠药品源头管理。对卫生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和药品零售企业购销终止妊娠药品行为进行检查。二是规范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行为。督促具有资质的药品使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卫生院1家,卫生所2家,个体诊所9家,村卫生室21家,药品零售企业12家。未发现违法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6、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在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2月份,我们对全镇中药经营及使用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中药生产经营使用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清缴行动的通知》,并在**年下半年的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3月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今年3至6月我办又先后组织了4次大规模的检查收缴行动。此次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共立案4起,收缴不合格中药饮片80余种,罚款7000余元。此外,还开展了大米使用食用油抛光、儿童食品、豆制品、巧克力制品、糖果制品、白酒、保健食品及医疗器械、化妆品和诊断试剂等方面的专项整治。

(四)认真履责,切实GSp的认证工作

一是组织全镇药品经营单位学习上级关于药品GSp的认证工作的文件,二是指导药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程和记录,三是督促药品经营单位进行硬件投入和现场改造。

下半年,我们将切实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努力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一是全面、扎实地开展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食品药品市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同时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餐饮、食品流通的监督管理,保证广大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四是不断落实对保健品、化妆品、农产品的监管职责,努力营造良好的饮食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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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稽查队2020年药械安全稽查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队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四个最严,创新监管方式,团结协作,严抓落实,深入开展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使用单位市场监管工作,有效保障了百姓的用药安全,促进了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使用单位的健康发展,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特点,结合我省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就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全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重点、分步骤推进,有效控制、防范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我队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推进药械安全监管工作。

一、强化药械安全监管。

按照打击违法行为和促进质量管理水平提升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监管。药械监管方面,目前共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督检查、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两非药品、体外诊断试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两品一械违法广告整治、无菌和植入性等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等专项整治9项。共出动执法人员730余人次,检查涉药械单位108家次,其中:药品经营企业66家次、医疗机构41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8份,处理药械违法案件9起,处罚没款12220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店37家。受理药械投诉举报8起,已办结5起。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卫生室和单体药店存在未取得许可证件经营药品行为。

二是部分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对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普遍情况是:现场检查时无进货验收记录或者好长时间未记录。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整改后,应付检查及回头看一段时间,然后就又问题依旧了。而我们监管数量多,根本没精力一直跟踪。

三是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技能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队将认真对照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合理安排、逐项完成。

一是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持续保持严查、严管、严打高压态势。

二是加强药械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监督覆盖率达100%,监督频次平均达1.5次以上。

三是积极督促从业单位办理相关许可证,争取持证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2021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食药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目标任务,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载体,结合日常监管,扎实开展各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高效有序地推进了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区食品药品市场平稳有序,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现将半年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全覆盖的监管体系。

1.落实目标责任制。年初召开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细化了工作目标,明确分解了工作任务,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镇)食药监管所全部签订了《20xx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科学完善应急机制。针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存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了统一指挥、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了安全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切实保障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发生”。

3.建立能力保障机制。严格按照“四有两责”的要求,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等工作内容,强力推进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在去年成功创建3个省级规范化所的基础上,今年全面推进剩余5个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硬件设施实现了“十个一”标准(每所一台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摄像机、照相机、电话、一套快检设备、每人一台计算机、办公桌椅、执法记录仪),切实为食品安全建立起基层“哨所”。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设立农残快检室6个,配备了相应的快检设备,并安装led电子显示屏,公示快检结果,引导公众消费,倒逼企业自律,有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4.推行网格化监管机制。建立了企业单位诚信档案,对企业单位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状况、从业人员信息、留样抽检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以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力量为基础,实行网格化管理,各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采取以村为轴、以店为主、分户监管、责任到人的监管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深化市场监管,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

1. 规范行政审批管理。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电子审批管理系统,大力开展“两证合一”工作,优化办事程序,认真审核材料、严格进行现场核查,群众办证更加方便,行政审批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截止目前,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582个,《医疗器械备案证》17个,《健康证》3180个。

2.严抓食品生产监管。根据产品风险和生产特点,实施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合理确定企业监管等级和监督检查频次及要求。一是制定出台了《**区食品生产小作坊备案管理制度》,按照“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思路,对有条件、有能力、有竞争优势的臻心糕点、李氏醋厂,采取监管上倒逼,发展上服务的措施,引导其改善加工环境、改进工艺流程,改造为食品加工企业。对规模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作坊严格按照许可规定,发放《食品加工小作坊备案登记证》实行备案管理;对环境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难以保障的坚决予以取缔。二是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引进合鑫粮油有限公司建设食品生产加工产业园,引导扶持小作坊入园生产,实行生产园区化、经营正规化、规范标准化,逐步改变小作坊式的食品加工模式,让百姓的餐桌更安全。

3.强化食品经营监管。一是按照《甘肃省食品配送管理规范(试行)》、《甘肃省食品仓储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制定了《**区食品批发企业仓储管理制度(试行)》,对仓库实施“三色”(红色不合格食品储存区,黄色待检食品暂存区,绿色合格食品存放区)管理,食品配送车实行“四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发证)备案管理,并大力推行阳光仓储,有效预防了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目前,已备案食品批发企业144家,备案车辆283辆。二是采取“紧抓超市,倒逼生产批发,规范零售”的方法,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部索取“电子一票通”,实行临期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和清真食品专柜销售,营造了透明便捷的消费环境。三是针对夜市摊贩量大分散,环境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难以保障的问题,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推行“统一管理、区域固定、时段合理、行为自律”的管理模式,有效规范了夜市食品摊贩。四是制定了《**区农贸市场内食品按类划区经营规范》,采取以市场主体投入为主、政府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双建市场、广州路市场实行了改造,实施划区分类经营,有效防止了食品交叉污染。五是着力推进《食品违法记分管理制度》,结合日常和专项检查严格落实违法记分制度,按照记分标准将记分情况及时上传至食品安全网,要求企业进行限时整改,确保记分管理落到实处。

4.保障餐饮服务安全。坚持“小摊小贩抓规范、中小餐饮抓卫生、中型餐饮抓提高”的原则,,以检查“两证一票一卫生”(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电子一票通、卫生环境)为突破口,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推行“量化分级、外置化管理、文明餐桌、明厨亮灶工程”,切实保障餐饮服务安全。一是在餐饮服务企业大力开展以“点菜配菜合理化、中餐西吃分菜夹、节俭惜福褒奖卡”为主要内容的文明餐桌行动,引领了社会新风尚,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二是以食品信用分类、量化分级、外置化管理、明厨亮灶等为抓手,全面推进食品监管规范化。截至目前,已完成1018家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评定和外置化管理,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率达到95%以上,外置化率达到98%以上,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明厨亮灶”率达到86.1%。三是实施了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工程,积极推行农村自办宴席“三书一合同”(食品安全事项告知书、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书、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质量安全合同)制度,在村协管员直报的基础上,发展信息灵通、便于管理的村医为协报员辅助报告,做到应报尽报。因地制宜,在人员居住相对集中的宁远堡镇推行定点集体就餐制度,在人员相对分散的双湾镇推行流动餐厅,配备流动餐车,配备率达到100%。并成功推行了农村自办宴席自助餐试点工作,有效防范了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针对小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高、执法监管难度大的实际,实施小餐饮提升改造工程,全力打造了紫金广场、品广场两家特色小餐饮美食城,实行统一办理一张经营许可证、统一管理、统一收费、统一原料采购、统一清消保洁的“五统一”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了小餐饮“小、散、差”的现状。目前,还有3家美食城正按照这种模式进行改造。

5.坚持药械市场高标准监管。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的突出特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监管模式,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一是召开了“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约谈会议”,对“非法经营疫苗”等案件信息进行了通报,对疫苗、生物制品等冷链管理药品的购进渠道、进货查验、储存条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与各经营使用单位签订了约谈告诫书。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市场监管,督促各经营使用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创造了良好局面。二是成立了“**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截止目前,共上报一般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7例,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例,医疗器械报告3例,上半年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任务已全部完成。三是开展了药械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监管机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作,确保药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已和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全部建立了诚信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各食药所建立了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诚信积分扣分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率达到了100%。

(三)坚持从严治理,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1.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坚持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实施精准监管,突出食品生产经营事前管理预防,重点选取公众消费量大和近年来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涉及非法添加的品种和项目以及区域性特色品种,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及时处理抽验不合格产品,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今年计划完成各类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项目9700批(次)。现已完成食品国抽30批(次),省抽19批(次)、监督抽样132批(次),快速检测4860批;完成基本药物抽检30批,非基本药物7批,中药材中药饮片50批,药品监督抽样6批:半年抽检任务已完成。

2.加大餐饮食品专项整治力度。按照“一年抓好几件事、几年抓好一件事”的思路,针对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业态和风险隐患的突出特点,集中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对硫磺熏姜、火锅底料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两超一非”,乳制品、面制品、粮油、冷冻肉、水产品、进口食品、儿童食品和散装食品等带有共性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排查和整改,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餐安全。二是对辖区内30家含食堂的幼儿园、6所中小学校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了供餐条件差、管理相对薄弱的农村中小学、私立幼儿园食堂。同时,以辖区内学校和幼儿园周边餐饮店、超市、商店、小卖部及流动摊贩为重点,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深入的排查和清理,确保了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了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三是围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积极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确保了重点时段人民群众饮食用餐的安全。通过专项整治,全区高风险食品经营得到进一步规范,安全风险有效降低。四是围绕建设“紫金花城、浪漫金昌”,结合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活动,组织开展了“筑牢食品监管防控底线、打造景美宜居食安花城”食品安全集中大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311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3561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90份,严厉打击了各类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了群众饮食安全。

3.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整治力度。按照“打击违法行为和促进质量管理水平提升相结合”的原则,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6次。一是对辖区内疫苗、生物制品等冷链储运药品的经营使用、特殊药品管理、中药饮片质量安全管理、药品购进验收、处方药销售和药师在职在岗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整治。同时,对国家总局公告的多批次不合格药品进行了全面清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全部要求立即下架停售,确保辖区内药品市场安全。二是对辖区内定制式义齿、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等、眼科用高风险医疗器械、计划生育医疗器械、冷链储运等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按照省、市食药局的要求,对辖区内提供医疗器械运输的第三方物流运作与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要求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督促开展第三方物流业务的企业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规范医疗器械储运行为,确保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开展了化妆品专营店及美容机构基础档案建档及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辖区内94家化妆品专营店及美容医疗机构的建档工作。截止目前,共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88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47人/次,行政处罚11家,没收违法所得1142.75元,罚款12617.5元,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了督促整改或限期责令改正,并跟踪落实了整改情况。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切实保障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安全。

4.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坚持对食品安全问题露头就打、落地就查的原则,通过“部门联动打、追根溯源打、行刑衔接打”等方式,综合运用经济、法律、道德、行政手段,分级分类开展执法大检查,加强稽查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变“等案子”为“找隐患”,严肃惩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全部违法案件信息通过网站公开,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5.加大风险管控力度。定期召开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督导生产经营企业自行做好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应急报告等工作,严防严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制定出台了《**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投诉举报体系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有奖举报作用,及时兑现奖金,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投诉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64件,处结率100%。

(四)强化宣传引导,实现食药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半年来,我局开展了以“落实四个最严,推动社会共治”为主题的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活动,调动和激发公众参与热情,推动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企业负责、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监管大格局。一是在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和重点时节宣传的基础上,开通了“**食药”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创城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印制创城资料16.5万张,500多家企业单位led屏循环播放创城口号。二是印制2万册《食品安全法》向全区所有干部职工、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免费发放,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知识竞赛和有奖征文活动,使大家学法、知法、守法。三是举办了的“**食品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周宣传”等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手册,宣传彩页,现场咨询和受理投诉举报、张贴投诉举报宣传海报等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了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精神和社会共治理念,宣传了**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有效提升了**的知名度和公众知晓度。四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与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健全完善了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加大对不讲信用、诚信缺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企业的曝光力度,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日常监管中还有很多的问题:一是食品药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机构改革后,部分法律法规正在修订中,行政执法依据不充分,在处理违法行为时出现了一些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问题。特别是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处罚额度高,针对一些小商店、小餐饮轻微的违法行为处罚难度大。二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多、小、散、乱、差”的整体状况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需求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还很突出;三是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监管知识和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素质不适应的问题依然突出,需要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加强培训教育。四是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还相对淡薄,广大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载体,按照省、市、区的整体安排部署,狠抓落实,锐意创新,完善机制,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紧紧围绕食药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着力构建务实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继续下大力气开展地毯式大排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在行政许可上,强化许可质量,提升服务实效,同时加大对无证经营的查处力度。在生产加工环节上,重点抓好生产工艺标准、卫生环境、非法添加整治工作,引导有条件、有能力、有竞争优势的小作坊进行升级改造,提升食品经营水平。在食品经营环节管理上,严抓电子追溯、仓储环境、索证索票、专柜销售、过期食品下架退市等工作,全面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在餐饮环节管理上,积极借助“明厨亮灶”、“文明餐桌”等工作,重抓店内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用餐安全。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上,进一步加强冷链储运药品医疗器械真想整治工作,认真实施零售药店电子便民查询工程,实现药品“来有源、去有踪、可追溯”。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上,继续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加大违法添加、制假售假、套用批号、夸大宣传等行为的整治力度,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监管抽检,加大食药安全风险监测。将食品药品安全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转变,针对日常监管重点,积极制定抽样计划,加大抽样力度,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全面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工作,及早发现和控制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设备,主动筛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为日常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保持高压态势,严打食药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必尽。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查处力度,切实做到严肃查处,严惩不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0年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决策部署,对照《20xx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及《绩效管理考核意见》,紧紧围绕“保食品药品安全”这个中心任务,落实改革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

(一)严格实施食品全程监管。一是严把准入关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要求实施行政许可,提升许可服务效率。目前,纳入我局监管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共325家,食品取证企业数占**全市的2/5。上半年共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489份、《餐饮服务许可证》143份。二是加强日常监管。食品生产环节,扎实开展三分监管巡查工作,“三分监管”完成率和动态监管系统录入率均达100%。上半年共巡查企业160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6份,回访46家次。大力推进电子追溯系统建设,我市江苏太子乳业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电子追溯系统企业个体建设工作,正积极协调相关技术单位与省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其余3家试点单位也正在建设之中。食品流通环节,根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区和责任人调整情况,更新并重新公示了辖区食品经营布局图和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图。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对22家试点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打分,全部评定为诚信等级。餐饮服务环节,提升量化分级管理水平,先后对“两会”、小高考、菜花旅游节、高考、中考等重大活动实施餐饮安全监督保障,保障餐次达40多次,保障人数达2万多人,未发生一起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以元旦、春节、高温季节等为重点时段,以学校食堂、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对象,以白酒、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蜂蜜、火锅底料等为重点品种,先后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共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0起,罚没款10.86万元,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12881公斤;查处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案件1起,查处非食用物质140.9公斤,目前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四是破解监管难点。加强对农村餐饮市场无证经营单位的调查摸底,对无证经营或证件过期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办证。进一步完善对农村家宴服务队和宴席承办情况的“双备案”管理,开展新一轮家宴班子的调查摸底和备案,对民间厨师进行体检培训和发证,要求所有家宴厨师统一持《兴化市民间厨师工作证》上岗操作。继续加强农家宴事前备案工作,完善村镇市逐级上报机制,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实施家宴桌席备案3100户次。将透明厨房建设提升工程列入今年重点工作目标,力争在10月份前将全市所有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都纳入远程监控体系。

(二)努力提升药械监管水平。一是有序推进新版GSp认证工作。加强对药品经营连锁企业的培训和指导,目前已有4家企业顺利通过省认证中心的认证,另有2家也已收到认证受理通知书。对心连心大药房等18家单体药店实施了新版GSp认证检查。同时,对全市21家《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证书到期、且未及时换证的药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二是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进行网格化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开展赋码药品加入中国电子监管网的培训工作。截止6月8日,我市已有92家药品零售企业完成药品电子监管密钥的制作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先后开展生产、批发企业特殊药品和冷链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中小学、幼儿园医务室药品安全等各类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规范105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查处违法违规案件7起。完成药品快速检验400批次,完成药品监督性抽验147批次,通过抽验发现不合格中药饮片1批次。受理办结群众举报投诉11起。四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广告监测。召开不良反应专题培训会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报送不良反应事例,同时,加大对电视媒体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对省局公布的非法广告药品品种,实行强制下架处理。五是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信用等级评价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年终将依据检查结果,并结合今年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GSp认证等情况,对全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信用等级进行重新评价。

(三)不断加大保化品监管力度。一是严格日常监管。生产环节,积极配合**市局对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加强监管。经营环节,进一步完善保化品经营单位基础档案,对经营单位负责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引导,逐户签定经营质量承诺书,强化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提高其规范管理水平。二是提高准入门槛。对新办和到期换证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临时审核,对申请单位的申报资料和经营现场严格把关。要求各经营单位建立落实保健食品索票索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加强内部组织管理。上半年,我局共受理审核发放49份审查意见书。三是开展专项检查。保健食品以6大类易发生非法添加的品种为重点,化妆品以特殊用途化妆品为重点,上半年检查保化品经营单位110多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70余份,立案查处经营问题化妆品案1起,没收相关产品5个品种。

(四)全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一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以参加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证换证考试、新《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共举办监管人员专题培训30多次,培训监管人员1000多人次。二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利用兴化电视台“食品药品安全在行动”和“民生直通车”专题栏目、局网站、兴化报、**日报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局工作动态。今年以来,发布动态信息200多条,邀请兴化电视台记者跟踪采访报道20多次,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党员义工便民利民服务日”等各类宣传活动10多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三是组织从业人员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今年以来,举办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培训班3次,培训从业人员280人次;举办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培训班25次,培训从业人员857人次;餐饮环节培训从业人员1000多人次,考核发放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件150份、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801份。

食品安全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能够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食品安全法》,并按照县委县府、市粮食局有关粮食食品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管,开展粮食收购市场专项检查整治和储备粮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的维护了全县的粮食食品安全。现将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考核严密  
为进一步确保粮食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年初就成立了《粮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粮食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粮食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同国有企业签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把粮食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企业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
我局针对重点粮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粮油加工企业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粮油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禁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相关人员。督促各粮油加工企业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各股室按照各自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和范围,并配合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通过集中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我县粮食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粮食企业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诚实守信、规范经营,让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三、组织好全国清仓查库工作
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组织全国清仓查库工作,通过检查,督促辖区内粮食企业进一步完善粮食出入库制度、粮食轮换制度、粮食质量管理制度、粮情检查报告制度、熏蒸药品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原粮收购、入库、储存、销售、出库的质量卫生工作;严格执行储备粮质量半年抽检制度、粮情半月分析制度和库存粮食日常监管制度。从检查情况看,所储存粮食安全。
四、抓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工作
2014年5月26日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为深入贯彻《条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采取了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和培训,呈现出《条例》宣传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网站上有信息,大街上有标语,机关里有课堂的良好局面,效果显著。 本次活动着力宣传主食文化,食品安全及展示本地放心粮油产品等相关内容,引导民众树立安全、营养、健康的消费理念。

五、加强专项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在粮油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县粮食局严格按照省、市粮食局的工作安排,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县粮食局行政执法大队节假日期间多次在县城区及重点乡(镇)的粮油市场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在结合粮油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开展送法到粮食经营者手中,受到粮食经营者的好评。县粮食局十分注重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在开展粮油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积极与当地工商、质监、卫生、价格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相互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取得配合和支持,保证了粮油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六下半年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素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以及《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领会内容实质,不断提高粮食监督检查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二)加大对政策性用粮的监管力度。一是对储备粮的监管,二是对军粮供应的监管。
(三)突出重点,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充分履行部门的职责,坚持定期和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击检查与有针对性检查相结合,打击无照经营、欺行霸市、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本地粮油市场秩序,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全县粮油市场安全可靠。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食药监局紧紧围绕“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这一核心目标,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法,落实监管责任,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力度,大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实现了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突破,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上半年重点、亮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及化保产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饮食环境。

一是开展食品重点风险源动态监控工作。上半年排查风险隐患11家次,主要问题是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不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超过有效期限等。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建立销案制度,并跟踪督促整改,目前整改完成10家次,准予销案。

二是开展走私牛肉及肉制品、春季学校食堂、食用明胶、火锅底料等五个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推进明厨亮灶、清洁厨房、药安食美、量化分级管理等活动。上半年共出动执法车辆98车次,执法人员44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556家次。提出整改意见800余条。明厨亮灶改造完成30家,清洁厨房完成7家,量化分级225家。

三是根据县食安办要求,配合乡镇食安办,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清洁能源改造和环境卫生清理活动。将《县药监局关于餐饮单位燃煤灶改造和环境卫生清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发放到每一家餐饮服务单位。在杜林、大褚村、崔尔庄等乡镇开展集中清理活动。目前已改造清理221家,清理饭店门前垃圾125家。

四是开展食堂监督检查活动,提高学校、幼儿园、职工食堂负责人的自律意识,检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65家次,提出整改意见240条,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督查整改,达到保障食品安全的目的。

五是开展牛羊肉“瘦肉精”抽检,抽样送检40余批次,均未检出瘦肉精。对食用油进行现场快检,抽检20批次,无酸价和过氧化值超标的现象。

六是开展化妆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2家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50家次,督导化妆品企业索证索票,建立购进记录。

七是对“三小企业”进行全面督导,落实三小备案制度,对符合办证要求的督导进行办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督导进行整改。

(二)狠抓药械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日常稽查工作扎实有力的开展。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我局加强日常稽查的力度和频次,扩大监督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进一步扩大案源。加强对农村卫生室、私人医院、县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每一起违法案件,确保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理各类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上半年共检查涉药机构152家。

二是加强药品监督抽验、快检工作。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办法》,坚持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相结合,不断增强药品抽验工作的科学性、代表性和针对性,努力降低抽验成本,提高监管效能,圆满完成了上半年药品监督抽验20批次的中西药抽样任务。

三是认真受理举报投诉。我局畅通举报投诉电话和网络渠道,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通过网站、电话、来信、来访、上级转交等途径,上半年共受理举报投、上级转交案件共6宗。

四是加大对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建立完善监管档案,详细掌握企业信息;认真开展企业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实施针对性专项复查,巩固检查成效;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及时召集药包材企业法人代表及企业负责人召开调度会,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培训。对屡查屡犯,存在问题又多的企业,启动约谈机制;进行“特殊”培训,敦促企业要认清形势,规范生产行为,要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共检查生产药包材企业12家次。

五是深入开展各类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及风险排查活动。

1、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出动车辆31辆次,人员124人次,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抽查等形式对辖区的具有中药饮片经营企业(经营企业7家,其中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6家药店)、医疗机构(2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2、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针对“五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企业自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重点检查专项行动期间排出的风险隐患的整改措施,是否完善制度机制情况,全面巩固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治理成果。上半年共复查生产企业4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2家。

六是加强“两个监测”加强对县乡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人员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了监测制度和监测网络。上半年收集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72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7份,均已上报国家局网站,且通过审核。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大对违法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发现违法药械广告立即采取下架措施、停止销售,并按有关规定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三)强化食药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针对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活动。一是分两次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负责人的从业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二是为了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新版GSp认证和《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系统》的培训。三是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先后开展了“3.15”消费者日宣传活动、“12331”主题日宣传活动、“药安食美”社会共治平台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科普读物共计5000余份,普及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四)亮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将药品GSp认证工作作为本年度的亮点工作,目标是确保今年认证的的药品零售企业全部通过。我局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认证工作日程表、现场指导、积极培训、印发《药品认证学习讲义》等多种方式保障药品零售企业通过认证,对通过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跟踪监督,做到认证前的帮促和认证后的监督双到位,防止认证后滑坡和复原现象。截至目前共有6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药品GSp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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