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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9.18

县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白驹过隙,半年时光就在转眼间消逝。为了提高对自己的要求,我们需要认真的总结一下半年来的工作内容,经常进行工作总结和反思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自己怎么写出一篇半年度的工作总结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县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县民政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实现同步小康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更是灾后重建的决胜之年。全县民政工作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十三届五次党代会、县十五届五次人代会及省、市民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围绕实现“十三五”开局起步、灾后重建收官和脱贫攻坚精准推进“三大主题”,扎实做好各项民政工作,奋力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加快发展,为全力推进同步奔康进程、打造“生态**·**都”做出新贡献。

一、全面完成灾后重建攻坚任务

1、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8个灾后重建项目工作。8个项目在4月20日全部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工作,达到投入使用条件,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顺利搬迁入住,全部项目完成投资率达99.2%。

2、加强农房重建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灾后重建政策,按建房进度,向14439户重建农户分批发放重建补助金39608.46万元,占应发放户数的98.66%,占应发放资金的98.74%,协调处理农房重建和资金发放过程中各类问题。

3、切实做好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筹集和下拨救济资金270万元和暖冬物资,对全县1999户困难群众提供了救济帮助。

二、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推进精准扶贫攻坚

1、着手开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工作,及时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特别是精准扶贫对象)按照低保审批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对象低保政策兜底,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1-6月共计新增城市低保人员12户13人,新增农村低保人员422户439人。

2、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标准,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县城市居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从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农村居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贴由每人每月300元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标准由30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450元每人每月;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

3、严格按程序审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助。上半年全县城市低保189户,198人,累计保障1182人次,发放资金32.25万元;农村低保779户,855人,累计保障3972人次,发放资金44.95万元。

4、实行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1-6月城乡医疗累计救助1227人次(含资助参保、参合1002人次),共计发放救助资金82.23万元,累计住院救助210人次,发放资金67.21万元。

5、按照国发[20xx]13号文件,代拟并请示县政府印发了《**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府办法[20xx]26号)文件,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目前摸底排查工作正在认真开展中。

6、按规定审批、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6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6月累计向671人低保残疾发放生活补贴16.458万元。

三、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截止6月初,对全县享受定补、定抚的各类优抚对象1324人,共计发放优抚资金432.55万元,并按政策要求进行自然增长的调标工作。为全县优抚对象1219人出资参加农村新型医疗合作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金15.9万元。上半年完成各类优抚对象医疗救助52人,救助资金3.6万元。

四、加强区划、地名普查和民间组织工作

1、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乡撤乡设立**镇相关报批工作。指导协助**乡政府完成了相关申报材料的准备和上报工作,预计年底前完成**乡撤乡设镇并启动新添乡撤乡设镇工作。

2、按计划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和要求,落实收集地名资料,开展普查登记、搜集、考证、整理、汇总等工作,扎实完成了上半年的普查任务。

3、制定《**县加快社会组织培养发展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民间组织的分类指导,着力发展能自律管理的行业协会。1-6月我县核定登记社会团体106个、民办非企事业单位78个。对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全年应参检社团184家,上半年实际年检89家,参检率达48.4%,合格率达100%。

4、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的要求和城乡发展需要。对县城损坏、漏缺的路牌、街牌以及新增的门牌和农村增补的共计3628个门牌进行制作安装。印发通知全面启动**泸线行政区域边界联检和全县21个乡镇、47条边界线的联检工作。

五、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按要求实施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截止目前,全县享受高龄津贴老人10701人次,累计发放高龄生活津贴资金58.73万元,同时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档案和台账动态管理制度。

2、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敬老院运行公建民营新模式。启动城南社区、**河社区2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和新添敬老院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全县2100名60周岁以上困难和失能老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六、创建国家3a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和优化婚姻登记服务

1、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和服务,1-6月圆满完成了建国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

2、积极推进并完成新政务中心婚姻登记硬件设施建设,目前新政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已通过“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初步验收,即将搬迁运营。

3、联合县卫生局、妇幼保健院,在县民政局开展免费婚前健康检查,上半年共进行婚前健康检查380对,共计办理结婚登记550件、离婚232件,补证280件,合格率达100%。

七、树立生态文明殡葬新风尚,加强殡葬管理和服务

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拟建农村公益性公墓2处,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完成小坪山公墓扩建工作,切实满足群众安葬的需求;落实惠民殡葬救助政策,1-6月共计殡葬救助1人3050元;加强和规范社会殡葬服务活动,认真做好了清明节和春节群众祭扫工作。做好祭祀安全防火,确保了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发生。

八、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全力做好困难群众救助

进一步建立健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提高灾害救助科学管理、应急反应、精准施救能力。落实《**省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20xx-2020年)》,新建成的救灾物资储备库顺利搬迁投入使用,加大和丰富了救灾物资储备。

九、宣传贯彻《慈善法》,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发挥慈善功能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慈善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县慈善会机构,大力发展各类慈善组织,积极开展各种慈善捐助活动,发挥慈善扶贫济困、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2、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1-6月共计救助16人、救助资金435元。

3、认真做好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完成市局下达我县上半年福利彩票销售任务。

十、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认真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县民政局每周学习例会制度,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提高了职工理论水平,巩固深化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强化纪律执行、监督和问责。

十一、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1、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体职工定期学习相关民政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和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2、开展“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确保村(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村(居)务监督组织等运转协调、作用良好。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和村务、社区居务公开工作指导、督查。

十二、做好民政信访、维稳和安全工作

推进民政信访法治化改革,加强信访规范化建设,创新群众工作方法,重视解决群众初信初访,加强重信重访办理力度,上半年共计完成办理信访件30余件。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措施,加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定期进行了防火、防盗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4.20”灾后重建工作,圆满完成农房灾后重建台账、补助资金拨付、档案资料完善等工作;继续推进民政系统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全面完成项目的审计结算工作。

2、紧紧围绕民生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城镇三无人员孤儿困难群众、低保人员、优抚对象的保障政策,提高保障水平,打好脱贫攻坚硬仗。

3、完成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摸底排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

4、做好新政务中心婚姻登记的搬迁运营工作,确保创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成功。

5、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完成全年40%,全部80%的普查工作。

6、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加强对**县经河康复院和**养老院两所民办养老机构新扩建项目的指导、完成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100张;推进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完成2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全县339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7、认真做好第十届村(社区)换届工作,依法依规选优配强村民(社区)委会班子。切实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一步做好村务(居务)公开等工作。继续做好法治进村(社区),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力争创建3个省级示范村(社区)、3个市级示范村(社区)和18个县级示范村(社区)。

8、做好慈善会爱心助学工作,发挥县慈善会扶贫济困、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9、进一步加大殡葬法规、政策的宣传,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做好祭祀安全防火,确保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发生;规范殡葬服务活动,推进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安葬的需求;加大部门联合巡查执法力度,纠正乱搭灵堂、乱埋乱塟。

10、认真做好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退役士兵安置,推行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安排好烈士公祭日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的拥军慰问活动。

11、安排好城乡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和元旦、春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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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县民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按照我局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方面工作

1、安排春夏荒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今年上半年,由于我县旱情严重,群众缺粮问题较为突出,为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我局拨出春夏荒救济款49万元购买粮食发放到各镇,救济灾民。同时,安排救灾专项资金19万元到各镇,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此外,对200多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济款近6万元。还安排35万元购买衣被等物资发放给缺衣少被的灾民。

2、做好农村五保户调查核实工作。今年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全县11个镇,对农村五保户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在经过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确定我县农村五保户1150户1245人。每月发放五保户供养金20万元,并保证每位五保户死亡丧葬费800元及时拨付。

3、抓好特困灾民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今年上半年我局投入近94万元,为83户农村特困灾民因灾倒房进行恢复得建,共计2110m2(其中县建设局为45户提供每户5000元的建房资金)。

4、认真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镇低保工作都是按往年的做法进行,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各镇、各有关单位,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名单在各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评议、监督,最后确定3324户8198人为城镇低保对象,确定5203户16630人为我县农村低保对象。今年上半年发放城镇低保金1455万元,农村低保金1042万元。

5、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城镇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24万元。

(二)优抚安置方面工作

1、依法落实优抚政策。目前我县享受抚恤补助的各类对象1679人,我局按月足额发放抚恤事业费,上半年已发放1—4月各类人员优抚补助款166万元。

2、开展双拥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县的双拥工作主要是: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多种形式开展春节拥军慰问活动,共投入慰问资金25万多元,同时为边防、武警、消防部队解决水、电困难问题。

(三)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工作

1、切实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五届村委会任期届满,今年将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做好第六届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我局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六届村委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候选人条件及步骤、时间安排都作了明确规定,为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提供依据。

2、切实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对全县34个社会团体进行年检,规范了社团的活动;加强对3个民办非企业的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保障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四)社会福利体系工作

1、落实“霞光计划”。在完善县城老人活动中心设施的基础上,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的项目上报、选址等工作,力争在今年下半年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的建设。

2、实施“健康快车”。今年上半年,在完成全县家庭困难白内障患者初检、复检合格的基础上,确定100多名白内障患者到三亚接受手术治疗,效果十分理想。

3、发展社会福利彩票事业。今年上半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40万元。

(五)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工作

1、贯彻《婚姻登记条例》。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登记,登记合格率达100%。今年上半年结婚登记3200对,离婚登记6对,结婚登记比去年同期大幅度提高。

2、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在“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下,上半年对8名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款800元。

3、加强对民政事业费的管理,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对各类民政事业费发放的监督检查。

4、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班子成员除了按规定时间接访外,还经常带领业务骨干下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上半年共为50多位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并对200多名困难民政对象发放临时救济款近6万元,群众较为满意。

上半年我们的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2、由于地财紧张,有些资金不落实,如低保金县配套部分没有落实,优抚经费县级负担部分也没有落实,造成工作压力大;3、扶持农村退伍兵发展生产,解决退伍兵存在的实际困难力度不够;4、双拥工作经费不落实,部队驻地附近的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影响共建成果;5、彩票市场竞争激烈,销售成绩不够理想等。

二、下半年工作要

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第2页

1、切实做好汛期查灾、核灾、报灾工作。

2、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3、做好冬令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

4、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

5、做好全年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的审批、统计和发放工作。

6、做好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和五保户供养金发放的跟踪调查。

7、搞好“八一”、春节慰问活动;做好争创双拥模范县工作,争取我县今年评上省级双拥模范县。

8、落实城市设标经费,完成我县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工作。

9、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服务意识。

2020年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保障好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按照政策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我们进一步规范了城乡低保工作程序。一是规范申请程序,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申请。二是规范认定条件,将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作为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三是规范审核审批公示程序,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审核低保申请的责任主体,实现入户审核率100%,并统一规范低保民主评议的程序、方式、内容和参加人员;以县民政局为低保审批的责任主体,城市低保新增对象已经100%上门核查,城市低保年审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争取入户抽查率不低于30%;规范公示程序,明确公示内容、形式和时限。四是规范管理程序,完善动态管理办法,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救助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定期复核,及时办理待遇调整手续。五是完善低保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已变动信息,录入新增信息。

目前,我县的城市低保年审和新增工作已经完成,农村低保年审和新增工作,正在审核资料和抽查阶段。上半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926.6万元,保障6953户,12590人。发放农村低保5409.78万元,保障55906户,76409人。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438.86万元,医疗救助资金902.7万元。

(二)积极开展减灾救灾工作

1、扎实地开展了春荒救助工作,结合去冬今春灾情,认真调查研究,摸清冬春需救济人口底子,采取多种措施安排春荒灾民生活,并积极向上争取中央春荒救灾资金100万元,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较好地保障了春荒期间灾民基本生活。

2、较好地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上半年我县共发生三次大的洪涝雨水灾害,暴雨、洪涝、泥石流灾害对我县灾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失,全县共受灾人口6万多人,因灾倒损房屋65户117间,损坏房屋83户178间。直接经济损失1.05个亿。灾害发生后我们全体工作人员及时对全县全倒房户进行了现场堪灾,调查摸底,为抗灾救灾工作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3、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活动。每年的5月12日是国家防灾减灾日,根据市里要求,我们5月12日在县城九龙广场开展了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设置宣传台和图片展版,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提高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积极推进减灾示范社区活动。根据上级要求,今年我们在县城**镇创建了**社区全国减灾社区,积极推动防灾减灾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防灾减灾意识,熟悉防灾避灾场所,加强应急逃生技能训练。

(三)抚恤优待安置工作

1、积极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按时足额将各类抚恤补助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今年5月份,共发放20xx年上半年各类抚恤补助经费2261万元;继续推行抚恤补助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上半年共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65万余元。热心为各类优抚对象服务,上半年依政策按程序为29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办理了评残、提残或新增手续,按照市局指示分2批组织了20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短期疗养,集中为74名伤残人民警察换发了新证。

2、补充完善了优抚对象信息资料。为确保信息采集不错不漏不重复,在往年大范围进行数据录入的基础上,采取一一比对、逐项筛选的方法,及时把未录入和重复的信息按乡镇进行汇总,然后按名单通知到人,划分时间段进行扫描录入和删改,确保了所有对象的信息都能及时更新完善。

3、是拥军优属工作常态落实。在今年春节前夕,组织了县四大家和县人武部主要领导对驻隆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为部队和老红军、老八路、军队离退休干部及一、二级伤残军人发放慰问现金3.26万元,为部队发放了2万余元的慰问物资,与此同时,依政策为烈士遗属及病故军人遗属发放了一次性抚恤金62万余元,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

4、主动做好了涉军信访工作。坚持从熟悉信访业务、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入手,坚持“政策解释、耐心疏导、说服教育”的原则,认真处理接待每一次来信来访,让信访群众带着情绪而来,载着满意而归,尤其是在办理广西边防3师部分退役人员信访事项时,全股人员以极大的耐心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先后到市局、省厅咨询请示,最终按政策为这5名同志落实了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较好地稳控了局面,平息了事态。上半年共办理上级转办件10件,接待群众来访220余人次,答复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5、义务兵优待工作全面落实。通过加强请示、多方协调,取得了县财政的支持,最终将义务兵优待金按文件精神纳入财政预算,今年1月份,2012年和2013年入伍的1000名义务兵共948.05万元的家庭优待金及奖励经费全部足额发放到位,同时为2013年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67.4万元。

(四)基政社团登记工作

1、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做好了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2、启动县城居民楼栋门牌号设置工作。县城居民楼栋门牌号设置工作启动,由政府办副主任郑长华带队一行12人,于5月5-6日到湘谭学习居民楼栋门牌号编码的先进思想和成功经验,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起草了《**县规范城区地名标志和居民楼栋门牌号码信息化管理实施方案》。

3、美好社区创建工作。我县正在创建**社区和**社区两个美好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到邵阳市双清区参观学习美好社区建设工作。

4、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管理规范。到目前为止,共办理结婚登记5700对,离婚登记860对。未出现差错登记情况。办理收养登记6件。做到了严格依法,规范收费,分类归档,管理有序。下步工作将从网上办理收养登记工作,启用“全国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和新式收养登记字号。

5、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管理,今年应参加年检的单位有275家,实检数为182家。20xx年新发展成立的社会组织有18家,自动注销和撤销登记的社团组织有4家、民非单位有3家。

6、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6月3日至7月1日,已经完成我县与娄底市新化县和武冈市的界线界桩联检工作,开展了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五)老龄事业建设

1.积极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启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2月份为全县2376名生活困难的失能老人发放补贴资金57万余元。上半年,为全县53名百岁老人及特困老人进行慰问并发放慰问金2.5万元。免费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5555个。

2.加强我县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点的建设。3月份对我县2014**乡**村、**镇**村、**镇**村点农村养老服务示范点及**镇**社区老服务示范点的建设情况及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收。对20xx年新建的**镇**社区、**社区及**镇大坡村三个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点项目跟踪管理,现已完成目标任务的60%,总投资8万余元。

3.全面推进我县各项老龄工作的开展。20xx年3月27日召开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推进暨老龄工作会议,对全年老龄工作进行部署。20xx年6月由县民政局、财政局、老龄办、人寿保险公司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等几项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对做的好的乡镇进行推广,工作滞后的乡镇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

(六)社会福利事务工作

1、认真落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今年我局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是新增养老服务床位,要求完成170个床位。其中荷香桥镇敬老院项目50个、养老示范点项目9个、农村幸福院项目111个。从4月份开始,及时抓好了进度上报和信息报导宣传工作。目前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已完成40.2%,其中3个养老示范点项目已全部完成,完成率为100%;37个农村幸福院项目有23个建设村已基本完成,完成率为69%;荷香桥镇敬老院建设已完成了各项基础建设工作。

2、大力发展福利彩票、慈善事业,今年我们根据省市中心的要救,对即开型“刮刮乐”彩票销售模式进行了新的拓变,减少了中间环节,方便了业主。半年发展快开玩法,使动物总动员站点增至15家。上半年共举行了三次彩票业务培训。 全县彩票销售量共1346万元,其中“刮刮乐”彩票销售155万元,电脑彩票销售1191万元。

春节期间,开展“春风行动”,共募集资金475万元,其中个人捐款210万元,慰问20多种特困对象,走访慰问7340余户(人),确保特困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3、救助工作有条不紊。截止7月2日上半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流浪人员350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320人次给予救助,其中,精神病人85人,老年人74人,痴呆傻病人66人,未成年人115人,上半年来共投入救助资金50余万元,确保了弱势对象的基本生存权。20xx年6月1日,组织各乡镇的26名假肢对象奔赴长沙进行免费接假肢手术。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城乡低保管理难度较高。一些驻村干部,个别民政办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实、能力不强、责任心不高,甚至有些单位在低保工作中还出现了负面新闻,给全县民政工作带来很不好的影响。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和资料入档工作。加强对新建的敬老院工程质量的督促和监管,争取按时按质峻工,早日投入使用。

2.继续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积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资金,保证灾民基本生活。

3.开展 “敬老月”活动,召开表彰座谈会议,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落实高龄补助和基本养老补助政策。

4.做好实事民生工程,完成养老床位建设,加快烈士陵园的建设,充分借鉴友邻县市经验,及时制定运营办法和管理细则。

5、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培训工作;完成县县域道路命名和居民楼栋门牌号设置工作;完成**和**2个美好社区建设工作。

县民政局民管科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民管科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内容显示中
上半年,民管科在县民政局党组的领导和市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工作任务目标,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审批手续,积极做好民间组织登记工作
上半年,我们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把好登记初审关,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审批,坚持实地查看,认真审核,凡名称不规范,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确保登记质量,促进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上半年,共登记社会团体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注销登记2家。
二、圆满完成2005年民间组织年检工作
2005年民间组织年检工作于20xx年2月全部结束。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具体要求,我们采取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对2005年的年检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各民间组织接到通知后都很重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填写年检报告书,按时报送年检材料。我们对21个政社类社会团体逐一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了社团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财务规章制度、党建及换届等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他们进行整改。本次年检全县参检民间组织共69个,参检率97%,其中年检优秀8个,合格59个,不合格2个。
三、明确目标,注重实效,积极推进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步伐。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做好农村和农业工作的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发展农村经济协会的要求。今年上半年我们仍然将发展扶持农村经济协会作为工作重点。
为更好的开展好这项工作,一方面我们对一些条件基本成熟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采取加强扶持培养,降低门槛、简化(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手续、上门服务等措施,使其纳入我们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另一方面重点抓好农村经济协会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如我们参加了店头镇西八里村桑蚕生产协会和临沭县养鸡协会的成立大会,现场指导协会落实党建工作、依法换届、及时变更、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化内容。经过努力,使我县农村经济协会的发展有了较大提高。到目前我县共登记农村经济协会35个,备案20个。农村经济协会占全县社团总数的60%。
4月份,我们组织临沭县条柳行业协会和大兴镇农民协会两个农村经济协会参加了全省农村经济协会网上成果展。通过网上展览,加大了对本县农村经济协会的宣传力度,引来商家青睐,拓宽了协会的业务联系渠道。
四、圆满组织召开全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会议。4月29日,我们召开了全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与自律建设活动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全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表彰2005年年检优秀民间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与自律建设先进单位,安排部署20xx年民间组织工作。本次会议为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整体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密切合作,树立了民管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上半年,我们积极配合各级各部门工作,按时完成对地税、统计、劳动、财政、水利等部门的民间组织档案报表。在我县经济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荣获临沭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六、民间组织管理执法监督工作。民间组织执法监督是一项重要的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是对民间组织监督的重要手段。上半年,全县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集中查处了一批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违法行为。例如:我们对全县10家民办学校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了未按时办理年检手续、群众举报有“乱收费”现象、擅自移点经营等违法违纪行为。经过近一个月的清查整顿,取缔非法民办学校1家,并对存在问题的民办学校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了处理。上半年,全县共取缔非法民间组织2个,查处违法违纪民间组织3次。
根据上半年的工作完成情况及市、县局工作安排部署,制定下半年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我们将协调财政等有关单位制定优惠措施,加大对农村经济协会的政策、财政扶持力度,为农村经济协会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
二、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建设活动,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有规模有影响的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活动同时及时总结,并于7月15日前评选出2个成绩突出的单位报送市民政局争创省级民非诚信建设活动先进单位。
三、做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宣传培训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我县的贯彻实施。
四、深入各民间组织,调查了解,加大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执法力度,严格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违法活动。



县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法律进机关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20xx年上半年法律进机关工作总结

按照中共**县委关于印发《**县依法治县20xx年》和《20xx年“法治**”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委办[20xx]45号)文件要求,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工作。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工作

(一)认真开展依法治县教育宣传

1、20xx年初,我们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县民政局20xx年学法计划》,确定了每一次集中学法的主讲人和学法内容,上半年共开展党组会学法活动8次,学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民政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周一职工学习会等形式开展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今年半年以来共学法10次。

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民政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案办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向办理群众宣传《婚姻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收养法》等。

3、在今年的民政工作会,我局下发《结婚登记须知》《离婚登记须知》《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

4、结合今年的专项整治,我局按照工作安排制定了《**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民[20xx]66号),同时印制下发《专项整治工作手册》,用于指导乡镇、村全面开展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于5月19日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培训,共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00余份。确保救灾救助程序规范,分类救助全面实施,救助情况公示公开、村务公开条例宣传到位,公开事项家喻户晓,公开方案备案上报,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准确、简明,公开时间符合规定,村务监督履职到位。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1、进一步做好民政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规范审批流程4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制作了民政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许可工作,让所有工作都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在阳光下运行。

2、聘请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

二、指导社区法律活动开展情况

1、指导社区开展好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在县依法治县办、**镇、**镇党委、政府的安排下,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进社区活动。一是制作宣传专栏、利用法律图书 角进行法律法规、法律常识、案例说法,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利用市民学校、法律讲堂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专题文艺演宣传法律法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接受法制教育。上半年,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大讲堂、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3次,参与人数1737人,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5次,帮教走访14人,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居民代表集中学法3次,居民集中学法361人,启动法治建设公园2个、启动建设法治广场2个、启动法治长廊2个、启动法治文化景点2个。

2.6月3日上午,城南社区在社区院内组织开展了“双创一治”暨法律进社区文艺表演活动。此次活动是全县依法治县“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的组成部分,重在对

“双创一治”暨法律进社区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县政法委书记高佳秀、县级有关部门同志参加了宣传活动。结合“两创一治”工作,把法律进社区与文明楼院打造结合起来,与驻区单位通力协作,用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与社区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增强广大城镇居民学法用法意识。

3.结合重点工作实际,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6月份集中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及我局关于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自查整改阶段中,民政局派出督导组到村、社区进行进行督查,对相关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和相关的政策讲解共计20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开展学法、讲法活动。定期开展单位内部法治大讲堂活动,有针对性的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召开较大型学法活动和法治竞赛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面。

2、进一步做好重点示范村督促指导工作,加大对一般示范村督查指导力度,加强对依法治村、自管委、村规民约等工作的督查指导。

3、进一步完善工作档案,收集整理“法律进机关”工作资料,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县民政局扶贫工作半年总结


县民政局扶贫工作半年总结

为切实落实20xx年民政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确保精准扶贫政策落地,实现精准脱贫目标,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县扶贫移民局的指导下,20xx年,**县民政局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现将20xx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与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

1、着手开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工作,及时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特别是精准扶贫对象)按照低保审批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对象低保政策兜底,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1-6月共计新增城市低保人员12户13人,新增农村低保人员424户446人。

2、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标准,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县城市居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从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农村居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贴由每人每月300元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标准由30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450元每人每月;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

3、严格按程序审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助。上半年全县城市低保189户,198人,累计保障1182人次,发放资金33.97万元;农村低保779户,855人,累计保障3927人次,发放资金71.71万元。

(二)、扎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与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全额资助救助城乡困难低保对象参保参合,1-6月资助低保对象参保参合1002人次13.93万元;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平均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1—6月累计医疗救助1277人次,救助金额89.3万元。截止6月30日全县临时生活救助8人次89700元。

(三)、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高龄老人津贴发放

上半年,完成新增民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60张,新建城南社区城市日间照料中心1个,为2100名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新建新添敬老院探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个,建立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新模式。继续实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1—6月累计发放高龄补贴21590人次118.335万元。

(四)、建立和完善低保、残疾困难人员生活补贴与低保困难群众特殊生活补贴制度

从20xx年1月1日起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6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6月累计向671人低保残疾发放生活补贴16.458万元。同时对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贴,对发放低保补助金、核定个人经济收入、低残生活补贴后仍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核定个人年经济收入和低保补助金后与国定扶贫标准有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20xx年增发差额的50%。通过今明两年时间,使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水平达到国定扶贫标准。

二、存在的问题

1、各乡镇低保审批工作滞后,审批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精准扶贫对象纳入低保的人数相对较少。

2、在医疗救助过程中,申请人员存在因医院票据、身份信息等资料不全而未能救助的情况。同时也存在门诊费用无法救助的问题。

3、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还有群众因对医疗救助、低保、临时救助、高龄津贴等制度不了解而未能及时申报。

三、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到年底,将已确定为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

2.继续与县扶贫移民局、县财政局、县残联配合,向全县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贴。

3、切实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及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补尽补。

4、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的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完成20xx年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满足率达到100%的目标。

5、继续做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保障残疾人扶贫对象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组织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6、与县残联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配合,继续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

7、进一步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按时、按标准发放80岁以上高龄津贴,完成全年发放任务。

8、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全额资助救助城乡困难低保对象参保参合,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平均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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