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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年终工作总结

粮食局年终工作总结

**市粮食局**年工作情况及**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粮食局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改革为中心,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主要工作
(一)有序推进企业改革。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国有购销企业改革步伐,改革工作有序进行,改革成效初步彰显。
1、认真制定实施方案。5月27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出台。根据《改革意见》要求,认真细化各项改革措施,制定了《**市粮食局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过渡期内购销企业运行模式、费用指标、考核办法、管理方法和阶段性工作目标,为改革实施提供了基本依据。
2、有序推进改革步骤。一是启动过渡期运行模式。按照市政府《改革意见》和市局《实施办法》,对全市所有国有购销企业实行“1+3”运行模式和“六统一”管理方式,明确目标管理考核方法。二是开展企业终结审计。对总公司下辖的27家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进行审计,彻底澄清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对各企业盈亏情况划期确认,分清责任。目前全部27家企业审计工作已完成,正待审核确认。三是实行土地性质变更。根据《改革意见》确定的扶持政策,将全市46家国有粮食企业土地性质由国有划拨的工矿仓储用地变更为国有出让(商业物流)用地。首批12家土地性质变更工作已经结束。第二批27家土地测量、软件资料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其中12家已经省国土厅审批并公示结束,另外15家正在审批公示当中。
3、改革成效初步彰显。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市局、总公司、基层企业三者的职责和利益关系,细化了管理要求,规范了企业运行,推动系统运行形势总体向好。今年夏粮收购中吨粮费用与去年同比下降20%,三大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同比下降40%,减少支出3000余万元,顺利实现“稳价、控质、保量”的目标。
(二)圆满完成夏收任务。夏收期间,国有购销企业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克服连续阴雨带来的减产、降质等不利因素影响,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往年两个月的收购量,顺利完成预期目标。今年全市共收购夏粮51万吨,完成入库47.5万吨,其中小麦托市24.9万吨,自营19万吨,大麦2.6万吨,储备轮换1万吨,累计投放收购资金11.69亿元。主要情况如下:
1、充分准备。各项工作立足于早谋划、早布置、早安排。在市场准备上,先后组织召开全市基层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粮食经纪人座谈会,对政策和市场进行认真调研、分析,准确预测夏粮走势,科学制订收购方案。在资金准备上,加强与农发行联系,争取支持,科学制定资金方案,分批落实收购资金9.9亿。在仓容准备上,腾并仓容55万吨,做好配套机械、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了夏粮安全入库。
2、执行政策。收购前期通过《行风热线》、《在线访谈》、门户网站、公示公告、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夏粮收购政策。收购过程中督促各收购企业在醒目位置张榜公布具体国家质价标准,实行挂牌收购,坚持依质论价、不压级压价,坚决禁止“打白条”。 严格按照托市要求组织托市收购,24.9万吨托市小麦顺利通过验收。
3、优质服务。组织开展夏粮收购“优质服务月”活动。一是确保资金供应,加强与市农发行协调沟通,提前落实资金,按时兑付售粮款。二是抓好现场服务,提供茶水、医药、休息场所等便民措施。对有疑问的售粮农民做好答疑解惑。开展预约收购和上门收购服务。三是抓好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夏收期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4、严格执法。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充足执法力量等方面着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成立六部门联合检查组,将人员分成两个流动组和三个固定组,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拉网式巡查和驻点检查,坚决打击各种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和抬级抬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共投入执法经费20多万元,出动人员452人次、车船94次,立案查处3起,协助处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小麦2000吨,有效地稳定了市场秩序、保障了农民利益,掌控了粮源。
(三)秋粮收购开局良好。按照省市局秋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启动秋粮收购,截止11月17日,全市已经收购入库稻谷5.5万吨,其中托市3.7万吨。具体做法是: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市局于11月1日召开秋粮收购工作会议,对今年秋粮收购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市局、总公司和企业都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确保上传下达、政令畅通。二是加强督查指导。局领导分工挂钩到企业实行驻点督查,安排机关年轻同志跟班学习。总公司组织专门人员分区、分片加强监督指导。三是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市局、总公司、各收购企业建立领导值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24小时在岗在位,收购一线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认真制定各种应急预案,随时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
2、做好收购准备。针对今年秋粮启动托市收购的新情况,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思想准备,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托市启动带来的各种影响,科学制定秋粮收购工作方案。二是库点准备,按照托市收购库点要求,及时上报16家企业作为托市收购库点,三是仓容准备,克服夏粮在库、仓容紧张的困难,共腾并仓容20万吨,有效保证了秋粮顺利入库,四是资金准备,与市农发行及时做好对接沟通,目前已经到位资金1.98亿元,保证了秋粮收购顺利进行。
3、认真组织收购。一是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执行质价规定、以质论价,坚决做到不压级压价、不克斤扣两、不打白条。二是提供优质服务。着眼于农民卖粮方便,要求各企业早开磅、多开磅、多设点,为农民提供场地整晒等服务,让农民交“舒心粮、满意粮”。三是加强资金调度。规范资金运行,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专款专用。四是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收购现场管理,落实各种防范措施,迄今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4、强化市场监管。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结合“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认真开展开展政策宣传,共发放传单1000余份,群发短信600余条。二是认真制定监管方案,抽调人员分成两个组,实行重点检查与区域巡查相结合、单独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检查重点大户与巡查一般经纪人相结合,确保秋粮收购执法检查不间断、全覆盖。三是严格执法。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检查收购主体60余个次。四是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秋粮收购来电来访,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受到群众的欢迎。
(四)资产处置稳步进行。根据市政府《改革意见》要求,合理规划全市购销企业布局,科学制定企业重组、进退、处置计划。将大邹粮贸公司资产出售给上海垠海贸易公司兴建大型稻米加工和仓储项目;海河粮贸公司、林湖粮贸公司由于无经营价值,目前正运作实施资产退出;张郭粮贸公司退城进郊工作正在规划论证中,计划通过资产变现新建3万吨仓容;安丰粮库已开始调查摸底和制定退出计划。
(五)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顺利启动。按照全省秋粮收购暨危仓老库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全省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的通知》(苏财建〔**〕348号)精神,积极启动全市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具体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领导小组,落实一名分管负责人牵头、职能科室具体负责,负责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二是方案制定到位。按照省局要求编制我市“危仓老库”改造方案,并及时完成前期上报、现场确认、后期核实等工作。计划对全市19个库点进行维修改造,涉及仓容17.81万吨,总投资约7000万元。三是准备工作到位。做到方案申报与各项准备同时进行,超前研究资金筹备方案、细化维修改造内容、明确纪检审计要求,确保资金一到位,工程项目就能顺利付诸实施,按期按质完成改造任务。
三、**工作打算
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和今年以来工作情况,着重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继续做好秋粮收购工作
针对秋粮收购时间跨度长以及今年粮情好、政策有利等特点,重点抓好五个方面推动秋粮收购继续有序进行:
抓政策执行。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收购政策,敞开收购农民粮食,不拒收、不限收,随到随收;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坚持以质论价、不压级压价,保护农民利益;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确保资金调度有序、安全运行。
抓监督检查。在内部监督上,加大监管力度,局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到挂钩企业收购一线,执法大队对所有收购企业实行逐家过堂,总公司分片加强巡查,保证收购有序进行;在市场管理上,按照秋粮市场监管方案,重点检查收购大户,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案件查处,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抓优质服务。要求收购企业因企制宜、因地制宜开展各种服务活动,创新服务举措和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坚决不向农民打白条,不断提升群众售粮满意度。
抓仓储保管。做好收购工作的同时,针对粮情特点制定秋粮入库保管方案,严格执行仓储管理操作流程,保证入库秋粮安全储存,保证顺利通过托市验收。
抓安全生产。加强宣传教育,巩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操作流程,杜绝违规操作。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二)稳步推进国有购销企业改革
下一步,围绕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市粮食局《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要求,稳步推进改革。
1、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经营、财务、仓储、劳动人事等制度;完善分配体制,理顺责、权、利三者关系;推进公司制改造,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公司制发展模式,为组建**粮食集团打下基础。
2、加强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严格财务制度,加大财务检查督查力度,实行财务月汇报、季检查、半年审计、全年考核;强化销售管理,严格执行销售申报和合同备案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仓储管理,严格执行查粮制度,落实科学保粮措施,确保存粮安全;创新人才管理,启动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内部挖潜、定向送培、人才引进等方式,为粮食发展培育后备人才。
3、加强资产管理。开展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状况核查,完善资产管理电子档案,实行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运营申报、备案制度;加强资产日常监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按照省“十二五”粮食仓储物流项目调整规划,合理规划企业布局,对不在规划范围内的,按照宜租则租、宜售则售、宜退则退的思路,优化资源整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点做好海河、林湖、张郭、安丰、永丰等企业和城区东方红饭店的资产处置工作。
4、做好企业土地性质变更工作。按照程序加快做好第二批27家企业土地性质变更工作,力争12月上旬全部完成。
(三)人才队伍培养工作
进一步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企业干部聘用管理制度,积极组织企业负责人及主办会计政治理论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及企业管理能力,使其能为发展粮食经济服务。
针对本系统实际,积极研究修订完善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系统职工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各类院校招聘会和人才市场招聘活动,争取利用2-3年的时间市我市粮食系统人员结构有较大改善。
加强对粮食企业的用工管理,加强调查研究,建档建册,剖析结构现状,提出相关意见,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分类指导,使企业用工合理、规范合法。
继续抓好粮食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专业技能岗位人员队伍建设,有计划地组织相关技能岗位送培,不断充实粮食一线的职业技能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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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粮食工作总结


粮食局—粮食工作总结
县粮食局成立于1953年2月,是主管全县粮食工作的专门机构。其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的方针政策,制定和颁布县内有关粮食工作的决定、计划,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和管理方案,负责全县粮食收购、销售、调运、储存、加工工作。自成立以来,粮食工作伴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短缺经济向过剩经济和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全过程,在全县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巨大成就。

一、严格执行政策,搞好粮食购销工作

历届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发展粮食生产、改善人民生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予以抓好。在粮食供给较紧张的年代,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生产发展水平不高,粮食增长速度缓慢,求大于供的矛盾突出。为了确保城镇居民的基本口粮供应,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实行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统一调拨、统一库存的“四统一”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粮食总产量供求状况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由长期短缺变为丰年有余,总量供求基本平衡。

随着粮食生产的发展,从1985年起,国务院开始取消粮食统购,公粮、余粮改为“合同定购粮”,执行一年后又改为“国家定购粮”。统销未取消,仍然维持平价供应政策。粮食流通实行国家定购和统销的“死一块”和议价经营的“活一块”的“双轨制”。1985~1992年合同定购期间,全县共收购贸易粮1299万千克,销售粮食3008万千克。购销缺口由县外调入弥补。

1993年,云南正式取消了购粮本和粮票、面票、油票,粮食流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放开价格,放开经营,放开市场。实行“三放开”后的1993~1994年,全县共收购贸易粮200万千克,销售327万千克,销大于购127万千克,购销缺口都是通过企业到省内外组织议价购入解决。

1995年6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粮食部门深化改革实行两线运行的通知》,将粮食部门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分开。为了确保供给,严肃政策,在1996年的粮食收购中,在县委、县人民政府支持下,在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粮食部门加大收购工作力度,组织人力物力直接进村到户收购,全县共收购原粮139.86万千克,占全县任务126万千克的111%,超额完成任务13.86万千克,比1995年同期多入库50.69万千克,改写了我县自1985年统购改合同定购以来11年未完成国家定购任务的历史。1995~1997年,全县共收购粮食407万千克,销售粮食281万千克。

1998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同年11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1998~20xx年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共收购贸易粮305万千克,销售贸易粮395万千克。

20xx年4月1日起,全省取消粮食合同定购,实行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确保云南省粮食安全的“一取消、三放开、一确保”政策。为加强粮食收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粮食部门搞好服务,做到不拒收、不限收、不短斤少两、不压级压价、不打白条。此后,为确保我县粮食安全和退耕还林粮食供应,县粮食局在立足本地收购的同时,采取委托代购、约时定点收购、增设临时收购点收购等不同形式积极组织收购,还到昆明、保山、下关等地购进。为确保退耕还林粮食按时按质按量兑现给退耕户,采取就近就便的供应办法,在上街、平坡、脉地、太平原粮站的基础上,增设了顺濞、富恒临时销售点,确保了退耕还林工程在我县顺利实施。20xx~20xx年全县共收购贸易粮684万千克,销售粮食698万千克,其中,兑现退耕还林粮食原粮465万千克,涉及8个乡镇38个村4767户退耕户。

二、加强经营管理,抓实扭亏增盈工作

国有粮食企业是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主要业务部门,从建国以来的统购统销,到改革开放后出现的卖粮难现象,以及现在的粮食购销市场化,各个时期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然而,经营却一路亏损,靠国家补贴,企业只有社会效益,没有经济效益。多年来,粮食企业一直是负债经营,没有一点发展后劲。通过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收缩网点,减员增效,加强企业管理,搞好经营,企业亏损逐步减少。我县粮食系统1985年盈利6.99万元,1986年盈利1.73万元;1987~1992年3月31日政策性亏损挂账已消化;1992年4月1日至1998年累计亏损381.5万元,1999年通过第一轮改革后,全县只保留一个国有粮油购销企业,“三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职工减员分流43人,年内减亏43.7万元,2000年减亏52.8万元,20xx年因解决1998年改革遗留问题,增亏95.6万元。20xx年4月取消粮食合同定购,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确保粮食安全的“一取消、三放开、一确保”政策,同时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20xx年减亏102.3万元。

通过20xx年第二轮改革,加强了企业管理,进一步扩大购销业务,20xx年实现利润30万元,20xx年由于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改为直接兑付现金,销售量减少,盈利1.4万元。

三、顺应市场经济潮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

1998年10月国务院明确提出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及意见,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调整充实企业改革领导组,成立了由有关部门参加的粮改领导组及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6个工作组,分别到上街、平坡、龙潭、太平、脉地、县粮油加工厂参加粮改指导工作。根据“四分开,一完善”的原则和粮改总体方案的要求,撤销了5个粮管所,在上街粮管所的基础上组建国有粮油收储公司,下设脉地、平坡、龙潭、太平4个收储站,撤销了粮油经营部,对粮油加工厂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合理确定收储公司人员岗位,采取6种形式分流安置人员,收储公司竞争上岗28人,内部退养3人,参加股份合作制14人,自动离职1人,一次性辞职43人,下岗1人,共分流62人,分流率65.2%,企业离休人员5人由财政负担,退休人员43人按每人2万元一次性移交社保包养。为解决粮改资金的不足,经有关部门批准,对企业10宗资产进行处置,共收回资金59.32万元(含税费);争取到省州资金75万元,全部用于安置一次性辞职人员和离退休干部。经过四个阶段的工作,改革达到预期目的,通过了州粮改办的验收。1999年3月5日,国有粮油收储公司、粮油工业公司成立。

20xx年,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漾濞彝族自治县深化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县企业改革指导组的指导下,抽调局机关有关人员组成两个企业改革工作组,进驻粮油工业公司和粮油收储公司,帮助指导。对国有粮油收储公司主要从完善经营机制,逐步建立激励机制,打破平均分配格局入手,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完善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对生产经营十分困难、管理不善、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况、生存无望的粮油工业公司资产整体出售,一次性分流人员。

20xx年,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县粮油工业公司列入全县重点改革的10户企业之一。抽调局机关有关人员和县指导组成员组成领导组及办公室。在20xx年改革的基础上,召开股东大会,确定改革方案,形成整体出售资产决议,采取公开、公证、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出售整体资产,出售资产所得38万元全部用于安置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从5月28日开始到8月20日全面结束,率先在全县第一家完成改革任务,整个改革过程立足自我,一企一策,没有向上级要过一分钱。在改革工业公司的同时,对国有粮油购销公司(原收储公司改为购销公司)在1998年改革中遗留问题进行了解决,为粮食系统第一、二轮改革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xx年,根据上级有关“每个县只保留一户国有粮食企业,企业职工全员置换身份”的精神,转换企业职工身份,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偿。企业职工身份转换后,企业根据经营规模,合理定岗定员,推行新的用工制度,实行层层聘用制。在分配上,坚持把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个人贡献挂钩。

粮食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承担起对全社会粮食流通和粮食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责,确保我县粮食安全,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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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局年终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之家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省粮食局年终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年以来,我们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六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粮食局长会议和省政府对粮食工作的部署,以实现全省粮食供求平衡,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为目标,加强粮食调控,完善粮食储备,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扎实做好行业基础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保障

粮食供应安全、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我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加强粮食调控,保障市场供应

(一)加强粮情监测,把握粮食供需的基本形势。一是加强粮食市场监测。指导各市县加强粮情监测工作,做好我省6个国家粮情直报点和**个省级粮情监测点基础数据采集,汇总工作,及时掌握粮食供求总体情况和粮油生产、加工、购销、库存和价格等情况;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国内主要粮食批发市场及我省毗邻省区粮食供应和价格走势的监测力度,先后8次组织对海口地区粮食批发市场粮食供应和价格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粮情研究,正确判断供求形势和粮食市场价格的基本走势。二是及时报告和发布粮情信息。利用海南粮食网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粮情,为粮食生产者和粮食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全年出刊《**粮情监测情况》9期、《**粮食价格监测周报》43期,向省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我省粮情监测情况,为粮食市场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二)坚持组织粮油市场保供稳价会商。一是坚持和完善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机制。改进会商方式,组织发改、商务、物价、财政、交通、工商、农发行等部门参加33次网络周会商和10次月会商,做好相关部门粮情监测基础数据采集、比对和汇总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对粮食购销、价格、库存和进出岛等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加强对粮油市场研究、分析和判断,形成专题报告及时向省政府、发改委报告。二是报告会商情况。共编制《粮油供应和价格情况会商报告》*期,向国家粮食局和省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会商情况,及时提出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综合施策调控市场,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发挥各种载体的作用,全力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一是各级粮食部门加强监测,周密部署,把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粮油市场供给作为保供稳价重点工作抓好抓实,保证了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的市场稳定。二是切实抓好粮食收购工作。贯彻执行**年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领导,召开全省秋粮收购工作会议对秋粮收购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会同中储粮海南联络处发布今年我省晚稻收购指导价格及质量要求,促进粮食收购有序进行。三是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适时适度轮换销售XX万吨储备粮调节市场,有效保持市场供应的均衡和稳定;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全年收购粮食X万吨,既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又增加调控市场的基本粮源;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积极开展省外粮食购销业务,全年从省外购进粮食**万吨,有效补充市场供应。四是发挥多元粮食经营主体保障市场供应的积极作用。指导多元粮食经营主体开展省际间粮食购销活动,加强产销协作,稳定我省粮食购进渠道,全省各类粮食经营主体从省外购进粮食**万吨,确保了省内粮源的持续补给。

(四)强化军粮质量管理,保证军粮供应。一是积极筹措优质粮源,常年保持一定量的成品粮库存,不断增强南海驻岛礁部队、远航舰队的军粮供应能力,确保部队日常和应急情况下的军粮供应。二是坚持“以兵为本”理念,以质量为中心,严格军粮质量管理,组织军供粮质量抽检和军粮质量专项检查,质量合格率均为100%。三是认真履行《军粮供应服务公约》,开展优质服务,实行全天候24小时预约服务和送粮上门,全省送粮率占年供应量的75%以上。四是积极做好军供网点维修改造项目上报工作,争取列入国家项目资金支持。五是开展创建全国“百强军粮供应站”活动,**市军粮供应站被国家粮食局评为全国粮食系统百强军粮供应示范站。

(五) 完善粮食应急体系。及时更新粮食应急有关情况和数据,编制《**年度*省粮食应急工作手册》,完善粮食应急保障网络;指导18个市县粮食局与74家粮食应急加工企业、242家粮食应急销售企业签订应急加工、销售协议书,加强对粮食应急加工、销售企业的跟踪服务,确保应急时用得上。

二、加强储备粮管理,确保粮食调控物质基础

(一)落实粮油储备规模。我省省级粮食储备规模XX万吨,食用植物油储备规模X万吨。今年完成1000吨省级储备散装食用精炼棕榈液油入库,年底前已全部落实了省级粮油储备规模;完成省级储备500吨小包装调和油由海口市调整到三亚市计划,充实了重点地区食用植物油储备。

(二)调整省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标准。开展省级储备粮保管成本费用专项调研,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省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标准由原来每年0.04元/每斤提高到0.06元/每斤,为确保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正常运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加强粮油仓储管理。一是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储粮方针,加强对日常粮油仓储的管理;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重点,开

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同时开展“危仓险库”专项调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抓好粮食安全生产。二是开展省级储备粮夏冬两季普查,全面检查省级储备粮油数量、轮换、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等情况。三是开展省级储备粮承储管理年度考核,评选优秀企业2家,合格企业19家,基本合格企业3家,不合格企业2家。通过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促进省级储备粮承储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四)加强储备粮轮换管理。指导和督促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严格按照《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努力规避市场风险,采取先购后销、边购边销等灵活方式,搞好储备粮的轮换经营。年末库存粮中,**年粮占50%以上,全面完成了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

(五)抓好省秀英粮食储备经营公司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审计署、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秀英粮食储备经营公司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组进驻秀英公司,历经2个多月,查清了公司经营管理混乱、亏损严重、储备粮亏空等主要问题,在查找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党纪、政纪处分,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经理、法人代表进行了解聘,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全部实行竞争上岗。

(六)指导和协助做好各级储备粮管理。指导市、县做好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协助中储粮海南联络处做好在琼中央储备粮的管理。

三、夯实产业基础,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与发展

(一)推进省直国有粮食企业资产整合。一是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做好省八所粮食储备经营公司新库资产评估上收和老库区资产整体打包转让准备工作。二是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省饲料厂资产划转注入省粮食饲料公司工作,整合盘活国有企业资产。三是推进省粮食物资公司托管给省秀英粮食储备经营公司、省粮食工贸公司托管给省粮油贸易公司工作,做好省粮食局驻湛江中转站存量资产调查摸底工作。

(二)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成马村食用植物油库1万吨油罐及日产50吨的食用植物油分装生产线扩建项目建设,上半年已投入使用。二是抓好洋浦粮食储备库5万吨仓容的装粮压仓试验和专项检测仪器的招标采购。三是落实中央补贴资金400万元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00万元,启动海南洋浦粮食储备库二期2.8万吨高大平房仓项目的建设。四是完成投资93万元的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实验室改造和落实150万元检化验设备购置工作,有效地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五是做好海南美安粮食储备库、海南丘海粮食储备库、海南马村食用植物油配送中心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列入2013年中央投资计划或省2013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

(三)积极协调落实储备粮相关政策。协调税务部门落实储备粮油承储企业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和公布40家免税企业名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协调财政部门,落实2011年10月省级储备粮受灾损失补贴资金52.4万元,减轻受灾企业负担。

四、推进依法管粮,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一)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和粮食行政监督检查制度,制定了《海南省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海南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试行)》和《海南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指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和规范粮食行政执法程序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为。

(二)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管理。一是实施粮食收购许可管理。加强对取得粮食收购资格企业的指导、监管和服务,推进粮食收购许可管理规范化。二是实施社会粮食库存管理。加大对粮食经营者核定库存量标准的工作力度,推进社会粮食库存管理工作日臻完善。全省共落实粮食经营者最低库存量3.87万吨、库存量14.65万吨。三是加强对全省粮油重点企业的监管。指导各市县做好2012年度粮油重点企业签订《粮油市场保供稳价责任书》工作,督促粮食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全省共签订责任书393份。

(三)加强原粮质量监管。认真履行原粮质量监管职责,加强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原粮质量的监管,切实保障原粮质量安全。一是开展2012年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检验结果,中央在琼、地方储备粮库存粮食宜存率和卫生达标率均为100%,质量合格率为99.0%。二是开展2012年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对18个市、县本年度生产的早籼稻谷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验监测,全省共采样60份,监测结果所有样品全部符合粮食卫生标准和农药残留标准。三是做好政策性粮食入库和进岛粮食质量检验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采购、入库质量关,严防重金属超标等质量不合格粮入省入库。四是加强流通环节粮食质量监管,接受社会粮食经营者委托,做好社会粮食质量检验工作。共接受210家社会经营者委托,检验样品500份。五是积极协助省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六是加强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向国家粮食局申报海口市粮油检验站为国家粮食质量检测机构候选单位。

(四)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一是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联合发改、财政、农发行等部门开展全省粮食库存检查。3月末,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粮食XX万吨,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库存粮食XX万吨。检查结果显示,全省各类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二是开展2012年全省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坚决制止粮食收购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三是开展全省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促进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有关粮食统计法律法规和粮食经营者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法定义务。

(五)积极宣传粮食政策。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8 周年宣传周、粮食科技宣传周和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和粮油科普知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抓好基础工作,提高粮食行业管理水平

(一)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做好全省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粮食仓储设施统计、粮食投资统计、粮油加工业统计、粮食财务统计等各项统计工作;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省粮油供求平衡调查,切实掌握2011年全省粮食消费、生产、流通、库存、余缺情况和农户存粮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析粮食形势、研究制定粮食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举办3期全省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1期企业财务管理和2期信息统计员业务培训班,共培训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负责人、粮油保管员、财务人员和信息统计员220人;举办市、县粮食局长培训班,组织18个市、县粮食局长出省学习考察和集中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粮食工作领导水平。

(三)建立省级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根据国家关于建立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的有关要求,开展我省级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建设工作,建立由全省粮食行政、企事业单位业务骨干59人组成的人才库,为今后全省粮食库存检查提供人才储备。

(四)筹建海南省粮食行业协会。为适应粮食流通发展的新形势,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粮食流通中服务、沟通、监督和联系政府与粮食企业的桥梁作用,我局积极开展筹建海南省粮食行业协会各项工作,获得省民政厅的批复之后,召开全省粮食行业协会筹建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计划明年3月底前正式成立协会。

六、加强粮食行政机关自身建设

(一)加强干部队伍的理论和业务学习。以“学理论、强素质”为主题,组织6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理论联系实际,谋划粮食工作科学发展;组织粮食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六届会议精神,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和推动各项粮食工作;选派局机关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粮食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局机关8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举办的处级干部选学培训,组织局机关12名处级以下干部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公务员在线学习,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使之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形势。

(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局机关工作规则,落实局党组集体议事制度,召开了8次党组会议和25次局务会议;召开2012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海南省粮食局绩效考评工作方案》,抓好局机关年度工作考评;深入基层调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由局领导带队参加粮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组织11名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抓好贯彻落实《廉洁从政准则》的专项检查;抓好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组织播放反腐倡廉教育宣传片3次、组织机关干部到海口市警示教育基地参观。

(四)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专项工作。根据省委的部署,在局机关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针对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等四个危险查摆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采取报告会、座谈会、自学和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开展整治,边学边改,使局机关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文风等问题得到根本好转。

今年来,我们围绕确保全省粮食供应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工作目标,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粮食工作的各项部署,真抓实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在思想观念上,还须不断适应当前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和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在工作作风上,还须进一步加强调研,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难点问题。二是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整体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后续任务艰巨。三是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薄弱,地方储备粮库普遍老化,粮食集散地仓容不足,缺乏应急成品粮储备库,安全储粮压力较大。四是省粮食局机关仅有三个处室、23名人员编制,难以承担国务院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等职能。上述困难和问题,有待今后进一步加强学习,更新观念,改进作风,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克服和加以解决。

县粮食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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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实施办法》,确保我县粮油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质量良好和卫生安全。一年来,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并根据昭通市粮食局《关于采取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物价稳定和节日安全的通知》(昭市粮[xx]2号)、《关于开展“五一”节期间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昭市粮[xx]11号、《关于开展xx年粮食收购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昭市粮[xx]14号)、《关于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通知》(昭市粮[xx]42号)、《关于印发(昭通市<奥运期间粮食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市粮[xx]64号)和永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善县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永食安委办[xx]4号)、《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永食安委[xx]1号)、《关于印发xx年永善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永食安委办[xx]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有代表性的和吞吐量比较多的重点乡镇的粮油市场和个体经营户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对其他购销量比较少的乡镇,适时地在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下,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全县人民的生活需要和“节假”日期间粮油食品的安全,从创建“平安永善、和谐永善”和支援溪洛渡电站建设的高度出发,县粮食局领导把搞好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与粮食行政执法相结合,积极主动,多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等)。由县粮局牵头,成立“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分别对溪洛渡、团结、桧溪、细沙、青胜、黄华、莲峰、茂林、大兴、墨翰等乡镇的市场粮油和个体粮油经营户经营的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进行监督检查。

1、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服务大局,维护和完善粮油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县粮局先后召开7次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特别是在奥运会和节假日期间,我县把粮油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重点对溪洛渡、团结、细沙、桧溪、莲峰、茂林、大兴等乡镇的粮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

2、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把搞好“米袋子”工程和创建“放心粮油”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努力构筑城乡居民购买“放心粮油”意识,让群众满意和政府放心,尽到我们力所能及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粮油市场

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关系到整个购销粮油市场是否健康有序发展,也是关系到粮油质量安全、良好、卫生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特别是粮食企业改制后,粮油购销市场更加市场化,粮油经营者的业务素质更是参差不齐,所以,宣传工作很重要,根据省市粮食局的文件精神和县食安委的通知要求,我们在开展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的关心、支持配合下,首先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流通统计制度》及其他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其次是粮油质量、标准、卫生、安全的宣传。

1、通过近年来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由原来的粮食部门统一经营的模式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发展的模式,粮油市场繁荣,对保障粮油市场基本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个体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从不懂得粮油食品的质量标准已逐步了解粮油食品的好坏,使广大的个体经营者和消费者提高了对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的鉴别能力。

2、认真履职、严格执法,把行政执法和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购销市场,做到一边检查、一边宣传讲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求粮食企业和个体粮油经营户不管是平常或节假日期间都要经营高、精、细的绿色优质粮油,杜绝劣质粮油上市场。

3、我们在每次粮油食品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中,要求粮食企业和个体粮油经营户,在进货时,必须向对方索取(分品种、批次和生产日期) 粮油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妥善保存,接受检查。同时,建立相应的粮食经营出、入库台帐,并在每月20日前将本店所经营的粮油分品种、数量向县粮食局报送报表。

4、对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同时,检查各粮油经营网点,所经营的粮油产品是否堆码整洁和受到污染,成品的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国家包装、标签标准和规定,有无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os”标志)等并要求粮油经营者不购进、不销售不合格粮油产品。

三、突出重点、集中检查

今年以来,由县粮局牵头(工商、质监、卫生配合)组织的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经过周密部署安排,历时25天,先后8次,45人次参加的,对全县15个乡镇的市场粮油进行了分期、分批次的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溪洛渡、莲峰两镇的粮油市场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包括价格监测),为确保全县粮油市场质量安全、价格稳定和健康有序的发展,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保证了每次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1、检查粮油经营户104户,各种粮油939840公斤:

(1)原粮88000公斤,其中玉米76200公斤,大豆11800公斤

(2)成品 746090公斤,其中大米475350公斤,面粉246000公斤,面条16240公斤,糯米8500公斤

(3)食用植物油105750公斤。

2、检查粮食收购户4户,有收购资格许可的1户(粮

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共计2025000公斤。

(1)玉米1025000公斤(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100万公斤)

(2)稻谷100万公斤(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100万公斤)

3、检查中发现溪洛渡镇有 3户经营的成品粮1625万公斤(有陈化现象不能食用),已作饲料处理,其中大米1275公斤,面粉350公斤。

4、经过全年的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90%以上的个体经营户门面小,储粮少,周转快,而且包装是(10—25公斤装)很适应广大消费者的需要,95%以上的粮油都有达到优质标准。

四、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粮食收购和粮油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粮食收购和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消费者利益和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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