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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9.21

民宗局工作总结。

时光如电一般的飞驰,工作即将结束,这个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又到了我们写总结的时候了。通过总结回顾,可以将做过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分析。工作总结您知道该怎么写了吗?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民宗局工作总结,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民宗局工作总结

**县民宗局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县政府十五届一次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新世纪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四句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努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行部门职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机关建设,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民族工作方面
(一)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我局始终把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作为部门的一项根本职责,是民族工作的一项基本功。一年来,我局按照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及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实际,对民族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情况、对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对市政府今年列入的十七项重点工作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支系)的扶持力度”工作任务进行了重点调研,形成了《**县人口较少民族及特困民族支系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两篇调研文章,以及形成了《**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县基础教育巩固发展基本情况调查报告》等共十篇调研文章分别上报市、县相关部门,供上级部门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一手资料依据,积极协助作好市政协、市人大对我县民族宗教的调研工作,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二)参与县委、政府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按照县人民政府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要求,为使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和目标更细化,责任更明确,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县20xx年度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各乡镇、农场签订责任书。我局平时加强对各乡镇、农场就落实“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年终进行综合考核。今年第一季度末我局安排3名干部与县属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县委、政府各项责任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前往各乡镇、农场对“20xx年度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将部门的考评结果报告县委、县政府,由县委政府统一进行兑现奖惩,不断推进了民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做好“民族团结示范村”和部门挂钩联系点的工作
年初,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农财科、澧江镇人民政府对澧江镇大水平村委会那路村民小组20xx年度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进行了初验,该项目建设共投入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万元,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及资金的报帐制度实施,完成了各项规划建设,达到了预期目标,形成初验报告上报市局,11月17日,该示范村通过了市级验收。年内,我局又对20xx年度“民族团结示范村”的选点事宜开展了调研工作,综合各方面的条件,最后确定将那诺乡哈施村委会科马寒台村民小组列为20xx年度“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村,我局与乡、村、组有关人员组建了“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局报送了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规划,目前项目前期工程已启动,各项建设项目严格依据规划有序实施。
那诺乡浪树村委会是县委政府指定为我局的部门挂钩联系点,年初,我局积极协调市民宗局、市科协、市计生委联合专家到该村开展送科技、卫生下乡活动。针对该村的实际,分别向少数民族群众进行了科学养猪技术培训以及核桃、茶叶种植技术培训、开展了“科普知识、计生知识宣传、咨询和b超妇科检查、医疗义诊”活动。为哈尼山寨的少数民族群众学科学、用科学、培养良好的卫生、健康意识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课堂。并从县财政局协调5000元资金用于该村委会添置办公设备。结合当年烤烟移栽工作和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两项中心任务,我局抽调了一名干部作为工作队员长期驻扎该村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多方协调资金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针对林权改革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给予了调解、化解,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避免了矛盾升级,维护了当地民族团结合社会稳定。
(四)、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我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

民宗局工作总结第2页

帮助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少数民族机动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项目收集、整理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资金实施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做好各项资金的收支统计上报及对资金的使用效益分析报告。管好用好少数民族群众的“连心钱”,使较少的资金发挥较大效益。积极争取省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少数民族地区各项经济社会的发展给予支持和帮助,一年来,共向省、市申报项目资金100余万元,争取到项目资金70万元,其中省级民族机动金3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7万元,市级民族工作项目资金13万元,为我县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产业、教育和科普工作解决了一些急、难、小的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做了一些应有的努力。同时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县自治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安排设立必要的民族工作经费,以利于较好开展部门职能工作。
(五)认真做好民族文化、教育、体育等各项工作,繁荣民族文化
一是大力扶持民族教育,努力提高各族群众的文化素质。积极扶持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争取资金对该地区给予倾斜。积极向玉溪师院、玉溪农职院输送山苏、布孔、拉祜等民族支系学生继续深造学习,并为他们争取给予一定的困难生活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同时,用好、用活省委、省政府有关少数民族学生在中考、高考中可以适当加分的政策,认真审核群众提出修改子女民族成份的请示,把好民族成分修改关口,让条件符合的学生充分享受到加分政策。二是认真挖掘整理本地少数民族习俗,大力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注重对我县各少数民族歌曲、服饰、习俗的挖掘整理工作,支持县内各民族学(协)会的合法、正常活动。
二、宗教工作方面
(一)继续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推动宗教部门依法行政。自从《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来,我局积极与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面对面座谈,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听取宗教界意见和建议。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宗教事务条例》,扩大条例的知晓面。维护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宗教动态,真正在公民中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意识,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宗教和顺。
(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加大对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年内完成答复涉及宗教工作的政协提案1件;完成了宗教房产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完成了“全县基督教专项调研”工作任务,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市委基督教专项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xx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之际,切实做好各活动场所的安保工作,维护我县宗教界的稳定。
(三)坚决抵御渗透协助有关部门打击邪教活动。在宗教活动中,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披着宗教的外衣,以宣扬圣经教义为幌子,从事渗透活动,扰乱正常的宗教活动,危害社会稳定,并且其活动极其隐秘不易被察觉。如在者嘎新村一带活动的 “东方闪电”邪教组织,蒙弊了一些群众,拉拢了部分基督教信徒。我局密切配合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县政法委610办经过长时间的摸底侦察,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对邪教骨干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处罚,我局积极做好受蒙弊群众和信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使他们脱离邪教组织活动,维护好正常的宗教活动,确保社会稳定。
(四)心系四川灾区献爱心活动:5.12汶川大地震也牵动着我县广大信教群众的心,**县佛教基督教信教群众两次共为灾区人民捐得款项30570元,表达了**县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仁爱、互助的美好心愿。
三、 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一)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学习讨论活动,采取自学为主和专题研讨、网上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并撰写心得体会。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研讨,找准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作风、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为建设和谐新**谏言献策。
(二)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推行服务承诺制等“四项制度”的决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梳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及政府信息公开网址,公开服务内容、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工作中认真履行八项工作承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在本单位最显眼的地方公示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在业务工作中实行ab角制,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了各项工作运转正常;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干部问责办法,对干部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尚未违纪或违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影响及后果的行为进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干部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明显转变,责任主体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明显改善,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不断推进**民族、宗教界和谐稳定。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民族与宗教工作千头万绪,民族工作涉及到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宗教工作涉及到群众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因而政治敏感性强,政策性强,具有其特殊的复杂性。尽管我县的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这两项工作,我局也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根据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但是,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重要性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是民宗干部自身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和工作条件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要求;
三是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不够,使部分工作得不到领导重视和支持;
四是民族宗教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存在的困难
一是少数民族事业经费少,造成涉及民族问题的工作难以开展。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贫困面大,促进民族地区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问题十分严峻。上级补助资金范围有限,民族经济发展扶持的点和面较为集中,造成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困难加大,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明显,民族地区共同脱贫致富存在困难。
二是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力量薄弱。
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手段不足。由于国家和省市在宗教管理方面专项经费缺乏,没有专门工作经费,导致宗教场所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开展的被动。
四是局机关人员编制少,民族工作任务重,人少事多,工作中难以面面具到,对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带来困难。
五、20xx年工作计划
为更好的做好民族与宗教工作,更大地发挥民宗局优势促进民族经济的大发展,我局根据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认真谋划,提出20xx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把巩固、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作为工作重点抓好抓落实;抓住机遇,着力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方针,把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从少数民族发展相对落后的实际出发,增加投入,加大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少数民族发展条件,加快产业发展,促进民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社会进步,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素质,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相处,社会稳定有序,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的新局面。
(二)工作计划
一是突出项目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着力改善少数民族的发展条件。结“十一五”规划,抓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力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立健全民族宗教机制和工作制度,实行乡(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依法加强对农村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监督;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保持信息畅通。
三是认真履行部门职能,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依法加强宗教管理,加强宗教活动指导;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四是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调研。积极做好民族宗教的调研、信息报送等宣传报道工作。
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 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继续抓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的理论和业务素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六是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0xx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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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工作的自我总结范文


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和处室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面就本人的工作作自我总结如下:

一、在宗教界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按照省民宗厅的工作部署,今年我们在宗教界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制定了《XX年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实施方案》、充实了市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考核评分标准》,开展了爱国爱教,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从我做起有奖征文活动和和谐寺观教堂从我做起演讲比赛活动,在迁安市召开了创建工作推进会。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宗教场所在财务、消防、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管理,提高了场所环境建设。在11月份,组织开展了考评验收,全市15处宗教场所被评为**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单位,20处场所被评为**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单位。

二、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依法审批宗教活动场所。
认真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从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出发,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宗局2号令)规定,严格履行法律程序,依法审批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4处,审核寺观教堂3处。

三、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一是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取缔非法私设聚会活动点8处,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5次,保持了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二是完成了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工作。今年5月依据《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国宗局3号令)、《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宗局4号令)的规定,我们对全市五大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共295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备案工作中,我们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维护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三是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我们认真组织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领会今年3月1日实施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宗教场所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为明年工作的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四、认真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按照上级《关于妥善解决**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主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就**市全面落实《实施意见》进行认真沟通,结合**市宗教界的实际,就相关政策的把握进行了详细探讨。今年10月以5家单位联合发文的方式,向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下发《关于转发冀民宗字【XX】104号〈关于妥善解决**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10月13日,组织召开全市民宗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秘书长以上人员专题会议,专题传达《实施意见》精神,对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具体落实工作中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妥善解决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市民宗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市民宗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市民宗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宗部门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主题,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进一步加大,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贯彻会议精神,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民族宗教事务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1、及时汇报传达全省、赣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及时主动地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召开局机关干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贯彻好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了认真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激发了热情。三是在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书面传达。

2、争取“四个列入”,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列入了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争取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曹瑞荣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陈萍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同时,各乡镇首次同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责任状。二是把宗教工作继续列入了对市直(驻市)单位、乡镇和谐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三是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继续列入了市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乡村干部培训内容,安排了我局主要领导在今年“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专题授课。四是争取市政府将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宗教工作特费继续列入了市财政预算。在市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万元、宗教工作特费3万元。

二、围绕“两个共同”,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1、开展了民族工作基本情况大调研活动。争取乡镇和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全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完善了资料,充实了台帐。同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人员到沙洲坝、谢坊镇等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村小组,对其民族成份、总人口数和少数民族人口数进行了进一步的调研,并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了核实。通过核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认定沙洲坝七堡村兰屋小组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现已按程序报批。

2、全面启动了全市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积极争取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向全市通报表彰了第一轮对口支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授予了9个对口支援单位“全市第一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同时,制定了《**市开展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实施方案》(瑞府办发〔20xx〕14号),组织10个单位自20xx年3月起至2013年12月止,连续5年对口支援我市1个民族村,10个民族村小组。对此,我局切实抓好对口支援的联系、服务工作,不断加大督查和组织协调力度,协调落实项目和资金。目前,10个对口支援单位已全部制定了5年工作规划和20xx年度实施计划,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3、精心做好项目的开发、论证、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加强同财政、水务、文化部门的协调协作,严把立项、论证、申报关,向上申报了该村修建河堤、水渠及特色民族村寨保护等3个项目,并多次向省、赣州市民宗局领导汇报了我市上报项目情况,争取支持和照顾。加强同交通部门联系,密切跟踪落实日东、泽覃、壬田等乡镇民族村组全面通沙石路和分步通水泥路项目情况。同时,组织实施了20xx年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安治畲族村新种200亩毛竹项目,组织人员到日东乡赣源村河背畲族村小组督查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的肉牛养殖项目,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4、“整村推进”了安治畲族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连续第4年把泽覃乡安治畲族村列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点,安排统战部、民宗局共同挂点,并由我局副局长任工作组长。目前,该点破旧猪牛栏、厕已全部拆除,房屋粉刷,檐阶、通户便道、余坪硬化和环境美化等工作已全面完成。在6月份“推进月”活动检查评比中评为前第5名。

5、开展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宣传活动。编印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小册子,分发给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及各少数民族村组干部,极大地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政策法规意识,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和稳定。

三、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两个《条例》,强化

市民宗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第2页

依法管理,确保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1、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活动。举办了4期乡镇民宗助理员和宗教界人士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极大提高了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经与市委组织部协调,将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培训内容,我局将派员在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授课。

2、开展了“规范化管理”活动不达标场所督查活动。对去年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中评定的不达标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人员深入到黄柏、大柏地等7个乡镇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指导场所健全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做到了限期整改,定期督查,实地指导。

3、开展了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活动场所财务检查工作。6月中旬,我局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在赣州市率先开展了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检查工作。向各宗教团体和有关宗教活动场所下发了《关于对宗教团体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检查的通知》(瑞民宗字〔20xx〕5号),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了对两个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场所的财务检查工作,总结推广了经验、发现处置了问题,并向全市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通报了检查结果。

4、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宗教活动的处置力度。一是开展了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国庆前夕,我局召开了各乡镇民宗助理员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建立了值班制度、每日零报告制度,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做到专人负责、包案处理、妥善化解,确保了我市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的稳定。二是开展了执法大检查活动。6月初,我局会同象湖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了象湖镇东升居委会辖区的1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确保了上级提出的年内不出现新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目标实现。三是拓宽了信息渠道。在基层宗教界代表人士中选聘了多名维稳信息员,并实行动态管理,为及时发现、处置宗教不稳定因素起到了积极作用。

5、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3月份以来,我市重点工程龙珠寺的道路建设已全面推开,针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征地补偿问题,我局积极加强同国土、象湖镇和瑞明村等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使该路的建设顺利进行。争取市规划委员会专题研究城南教堂整体搬迁新建教堂的选址征地问题,在城市用地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了迁建用地,并于今年5月确定了选址地点。

四、加强自身建设,勇于开拓创新,全面提高驾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推进了行政执法主体建设。围绕“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2名干部参加了市法制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使我局有执法资格的干部达到了3名,增强了执法力量。

2、有效开展了机关效能年活动。一是建章立制。制作了《**市民宗局机关效能制度汇编》,落实了岗位、职责、奖惩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提高效率。严格按规定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高效便捷。三是转变作风。深入民族村组和宗教场所开展下访活动,登门纳谏,上门服务,有效协调解决了龙珠寺道路建设、市基督教堂迁建选址征地以及将沙洲坝镇七堡村兰屋村小组报批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等问题。四是强化素质。开展了“一天一自学、一月一讲座、一季一论坛、一年一评学”主题学习活动。局领导带头作专题讲座,全体干部大兴调研之风。在上级民宗系统杂志、网站上稿30余篇,其中《江西省**市纵深推进“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在国家宗教局主办的《中国宗教》20xx年第7期刊发,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信息调研任务。

3、推进了中央苏区民族史研究工作。20xx年,争取国家民委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旧址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0xx年,将中央苏区民族工作研究成果制作成《伟大的探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民族工作》宣传册,得到了民族工作系统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今年,又争取省民宗局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民族工作研究”向国家民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国家民委对此项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并把中华苏维埃时期民族工作与民族理论研究列入了国家民委20xx年度研究课题。

今年以来,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对口支援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

20xx年工作打算

(一)围绕“两个共同”,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全面推进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按照(瑞府办发〔20xx〕14号)的要求,做好对口支援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二是加大对少数民族扶持力度。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好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三是加强同上级民宗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切实解决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缺项目、少资金的瓶颈问题。四是深入推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民族工作史研究工作。争取争取国家民委拨付专款在我市兴建“中央苏区民族工作史陈列馆”。

(二)落实“六项措施”,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纵深推进宗教工作“主体在县”争先创优活动。以强化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为主抓手,在乡镇设立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在全市推行“宗教工作包乡挂点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宣传、落实好两个《条例》。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以社会各界为对象,以“三支队伍”和宗教界为重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宗教政策、抵御渗透、维护宗教和谐的广泛社会基础。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佛教“两乱”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四是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不断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五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六是深入开展创建“双和谐”、“双五好”活动。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强化服务,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市民宗局

20xx年10月15日

2020年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漾濞彝族自治县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全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民族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呈现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可喜局面,1999年我县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多年来,县民宗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有关宗教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宗教活动正常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县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历届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一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必学内容,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县领导时常关心民族宗教工作,定期不定期听取民宗局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考试、知识竞赛,把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举办培训班进行学习、宣传、教育,使全县各级干部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在全县开展“三基本知识”(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知识)、“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离不开)、“四个维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宣传教育;在全县12所中学、25所小学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设《民族政策常识》、《民族常识》课程,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20xx年度受教育学生8000人,教师994人。几年来,共培训各级各类干部5期200余人;召开民族传统节日座谈会10次,参会200余人。四是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及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千方百计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也要靠发展。多年来,县民宗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996年至今,争取民族专项资金500多万元,实施人畜饮水、道路、教育、科技、架设输电线路等项目,帮助民族地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一是解决人畜饮水困难2件,受益1500余人,500余头(只)牲畜;架设输电线路5件,受益1200余人;路、桥4件,受益5000余人;科技培训20期,参训万余人次。二是积极主动与县农业局配合,在全县3镇4乡19个村委会40多个自然村推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工程,推广面积达80%。几年来,共召开现场技术培训会305场次,参训1.6万人次,发出小麦、水稻、玉米指导卡1.1万份,全县累计推广面积近30万亩,累计增加产量900多万千克,产值900多万元。三是长期以来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一直把山区少数民族文教卫生事业发展作为民族工作重点之一来抓。积极向省州民宗部门争取资金,共投资40多万元,帮助解决教育、卫生方面的困难。四是重视民族文化的发展和搜集整理工作,编辑了《漾濞民间文学选(第一集)》,整理出版了《云南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料卷)》,并经常与文化、体育等部门合作组织开展民族文艺体育活动,使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歌舞活动广为普及。其中,传统的民族射弩比赛,历年都有优秀选手被选拔参加州省乃至国家级的运动会比赛。漾濞的射弩选手一直是大理州民族射弩队的主力,在历届省州民运会上夺金挂银摘铜,创造优异成绩,为家乡民族争得了荣誉;五是注重宗教工作,加强对场所的管理,在认真贯彻“四句话”的同时积极帮助场所改善环境,开展正常活动。

三、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人民政府联系分管领导兼任领导组长、副组长,每年都要层层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狠抓落实。一是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民族团结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逐一落实;三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在哪里发生就在哪里解决的原则,不把不是民族问题的事往民族问题上拉,不把不是宗教问题的事扯到宗教问题上,不把问题扩大化;四是充分相信和依靠基层组织,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五是注意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伤害民族感情和对宗教的感情;六是重视平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各族人民学法知法守法,并经常与民族宗教界人士交心谈心,建立友好感情;七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的创建活动,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以点带面,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多年来,全县没有发生过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纠纷和矛盾。

四、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

长期以来,我县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将其视为做好彝县工作的关键,县民宗局积极配合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迈出了很大的步伐,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同志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目前,全县共有干部86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714人,占82%。处级干部(包括下派挂职)4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5人,占63%,科级领导干部29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21人,占75%。

民宗委工作总结


民宗委工作总结

**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宗委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指导下,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及第十二届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以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重点,围绕省、州目标绩效和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一岗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有序开展。现将今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年主要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一)奋力实施战略攻坚,为大扶贫搞好服务。

——推动少数民族贫困村的发展。一是全面普查,摸清少数民族特困地区贫困村情况。拟定了普查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完成民族特困地区四个少数民族贫困村的普查工作。二是根据普查情况制定了脱贫工作方案、计划,向省争取争取上级发展资金项目3个,资金45万元,启动实施了麻山乡前锋村公路硬化项目(30万元)、牛场村打丙组文化广场建设项目(10万元)、麻山镇前锋村和平组公路建设项目(5万元)。三是开展对我州人口较少民族贫困村望谟县油迈村的前期扶持工作,编制油迈村特色民居改造、村寨内绿化、文化艺术演艺中心建设、产业发展等19个项目申报材料,争取纳入省民宗委“十三五”扶贫规划,申报资金7959.5万元。

——强化少数民族技能人才培训。一是向省民宗委争取资金30万元,开展民族地区农村妇女“一户一人”技能培训和“双学双比”培训,培训少数民族技能人才1030人。具体为:在普安盘水镇,兴义万峰林办、桔山办移民点,义龙龙广镇等地举办民族刺绣培训班四期,培训少数妇女民族刺绣人才430人;在义龙龙广镇,兴义鲁布格镇等地举办中药材、果蔬等特色种植培训办二期,培训少数民族妇女人才300名;在兴义万峰林办、桔山办、坪东办移民点举办餐饮服务技能培训班三期,培训少数民族妇女人才300名。二是向省民宗委争取资金5万元,在安龙县钱相办事处作坊村开展一期少数民族传统竹器培训领军人才培训班,拟培训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从业人员80余人,评审命名少数民族竹器大师三名。选拔19名手工艺人才到贵州民族大学参加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文化染艺研修培训班。三是投入资金6万元,推荐6名民间民族文艺人才、2名州内事业单位民族文艺人才到贵州民族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深造学习。

——争取资金推动民族地区发展。一是建立完善扶贫项目库,积极将项目和资金申报材料上报省民宗委,全年争取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2645万元。二是加大项目的实施工作力度,全年在州内民族村、镇实施各类项目178个,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加速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社会事业发展。三是争取省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44万元(兴义市、兴仁县各8万,其余各县、义龙试验区各4万)投入到各县有条件的民族村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有条件的民族村镇开展电子商务,积极销售民族产品。

——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有效落实。一是狠抓宣传和业务培训,印发宣传册5000余份发放到各县和企业,先后组织二次专题业务培训二期,训人员70余人次。组织12名各县业务骨干参加了全省的业务培训工作。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利用全州民宗局长会、半年工作总结会等机会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二是府办下发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年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任务的通知》(州府办函[**]48号),及时将32亿元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和义龙试验区。三是抓督促检查,推动任务的落实。组织召开了由州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州人大、州政协有关领导及各县市分管领导、指导和各县民宗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汇报会二次。按季度邀请州人大、州政协联系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组成督查组对各县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四是第一季度完成贷款8.7亿元,获得贴息622.5万元;第二季度完成贷款7亿元,获贴息592.05万元;第三季度完成贷款8.9亿元,获贴息406.1万元;第四季度完成贷款10亿元,获贷款贴息520万元,全年民贸民品企业贷款将完成34.67亿元,获贷款贴息2140.65万元。有效推动了民贸民品企业的发展,直接解决就业13680余人,带动了民族地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产业化水平提高,拓宽了农民增收途径。五是按照省民宗委对新申报民贸民品企业标准,完成民族贸易企业申报工作,新申报315家民贸企。通过新的民贸民品企业的认定,进一步夯实了贯彻落实优惠政策的基础。

(二)围绕大旅游战略,做大做强民族品牌。

——着力扶持特色村镇建设。一是编制完成了《民族特色小镇保护发展专项建设方案》、《**“十三五”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发展与廊带文化建设规划》。二是争取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85万元,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社会发展(民族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打造阿红村、普梯村、百卡村、坡旗村、纳孔村、大寨村、桑郎村、蔗香村、补者村、细寨村、三宝村、者跃村等示范,引领其他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三是把经济发展与特色村寨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生态环境建设有机结合,利用“山地高效畜牧业+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新模式,打造具有民族特色山地经济的旅游度假村寨,以山地经济和山地旅游带领周边老百姓增收致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着力推动民族特色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兴仁马大姐食品、贵州苗药和晶晶制衣、布谷鸟制衣等民族特色产业。依托企业带动,全州各地形成了以“薏仁米、花椒、沙仁、中草药、无公害蔬菜、精品水果”为主的特色种植业,以“绿壳蛋鸡、晴隆羊”为主的特色养殖业,以“少数民族服饰、民族手工艺品”为代表的特色加工制造业,产业体系不断健全,产业支撑能力不断提升。

——着力推动民族文化品牌发展。研究制定了《民族传统节庆扶持方案。向上争取和投入资金52万元,扶持布依族“二月二”铜鼓节、布依族“三月三”风情节、苗族“跳花节”、 “中华一家亲·布依风情浓”**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六月六、布依查白歌节、彝族“火把节”、苗族 “八月八”苗族风情节等民族传统节庆活动51个。恢复举办了兴仁县屯脚镇鲤鱼坝苗族“正月二”走亲节、兴仁县城南办事处大山脚村布依族“糠包节”两个节庆活动。通过民族传统节庆活动来提升“布依族竹鼓舞”、阿妹戚托”、“八音座唱”、“布依族转场舞”等民族传统歌舞,进一步宏扬传承本土民族歌舞。新挖掘和打造“波乜波”等民族歌舞精品。

(三)围绕示范州创建,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先后组织州民宗委考察组和州政府考察团赴铜仁市考察学习。二是结合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支持**“星火计划、科技扶贫”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拟订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好帮助册亨县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推进落实情况汇报材料上报。三是利用全州5月“民族团结月”和全省10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举行了“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谱写和谐发展新篇章”主题活动,开展微信公众号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答活动。积极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推进大会准备工作,并先行抽调了6名工作人员到创建办公室,为示范州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创造条件。上报了**省级创建活动巩固提升对象推荐单位36个。四是抓好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5月5日至25日,州政府组成3个督查组,分别由州人大副主任周玉仁、州政府副州长范华和州政协副主席黄榜泉带队,对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了督查。五是做好民族团结和睦统计监测工作,对在黔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影响民族关系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处。六是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针对清真食品市场出现了一些“假清真”、“泛化清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规范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对册亨和兴义发生的三起非穆斯林群众开设的餐馆悬挂清真招牌情况进行宣传政策和说服教育,使他们认识到错误并及时进行改正。

——着力推动民族教育事业发展。争取各级资金,投入民族教育事业。一是深入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调研,制定了全州**年度民族文化进校园实施方案,实施“五个一百”挂牌工程中100所民族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收集上报121所。二是拟定了**年度民族教育专项经费申报和扶持方案,鼓励支持各县创建好“民族特色班”,重点支持的兴义一中和八中“册望班”在**年度高考中本科上线率达100%,对安龙一中和普安一中去年开办的“民族特色班”进行指导和督促。三是强化对民族学校教师的培训,先后组织贞丰县民族中学、望谟县民族中学、册亨县巧马小学等十三所民族中小学骨干教师14人参加省民宗委举办的族民间传统蜡染师资培训班、民族民间剪纸与刺绣师资培训班进行深造学习。

——着力抓好双语和谐示范建设。一是推动双语示范点创建工作,重点推动望谟县纳林小学、贞丰县连环乡坡棉村小学等双语教学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争取省民宗委资金补助25万元,重点打造了7个双语和谐示范点,其中:省级双语和谐示范点项目4个,双语教学点扶持项目3个。二是抓好双语教学骨干培,投入资金8万元,先后在兴义学院组织培训九期,培训学员1500人次。推荐6人到省民宗委组织的“双语和谐环境建设培训班”深造学习。三是扎实开展双语教学,在普安县龙呤镇新华中心学校、贞丰县连环乡坡棉村小学、兴仁县巴铃镇保营小学分别举办一期低年级双语培训班,共培训学生1000余人。

——推动民族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民族学校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帮助兴义市乌沙中学、安龙县万峰湖民族小学、望谟民族中学编写了《民族传统体育与健康》等校本教材。在示范学校开设了高脚竞速、押加、陀螺、射弩、蹴球等竞赛项目和跳竹竿、板凳舞、手拍鸡毛毽、打铜棍、丢糠包、毽球、荡秋千等传统体育活动。积极向省民宗委争取,通过项目建设、资金扶持等方式加强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等10个省、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培训基地建设。着力在兴仁县挖掘打造火箭、鸡毛毽2个民族体育项目。

——推动民族古籍的保护与发展。成立**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少数民族古籍传承人摸底调查,完成建档立卡工作,收录古籍传承人50人。做好**年度少数民族古籍精品出版工作。出版了《布依族摩经文学——丧葬经》一部,完成《布法词典》审稿工作,有效推动少数民族古籍的保护和传承。组织各县市申报少数民族古籍课题11个,获省批准立项6个,资金补助10.3万元。推荐11人参加省古籍办举办的全省第二次少数民族古籍培训。

——实施挂牌工作,推动示范作用。注重示范的引领作用,制定了“五个一百”挂牌工作方案,全面完成100个民族团结示范单位、100个民族特色村寨、100个民贸民品企业示范、100个民族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100个民族传统工艺传承点的资料收集、审核和挂牌工作。同时,对全州宗教活动场所基础信息进行统计,全面完成45个宗教活动场所信息收集并归档,并对全41个州宗教活动场所(寺观教堂)进行挂牌,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四)围绕依法管理,促进宗教和顺。

——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在全州宗教界开展了以“国法与教规”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和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及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开展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提升依法管理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制定了《州民宗委关于全面推进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建设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将五大教规范治理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确保全面推进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全面推进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面推进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全面推进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度表》,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出台了工作方案。

——着力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确定兴仁县为佛道教“两乱一化”专项整治工作试点县,按照“三个一批”原则,对该县4处非法开放场所进行了专项整治。今年还制定了《关于开展佛道教领域乱象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总结兴仁规范治理经验,在全州推开佛道教领域“两乱一化”乱象治理工作。确定望谟县基督教治理示范试点县,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共5处,采取《家庭式登记备案制》加“五个一”管理模式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规范管理。指导兴义市民宗局配合当地公安等部门,依法取缔了3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通过宗教“五非”治理工作全州宗教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

——着力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协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教职人员纳入社保工作,推动成立兴义市佛教协会。充实宗教工作信息联络员(1368人)和宗教活动场所协管员(47人),加强对基层宗教领域动态的掌控力度。二是扎实开展宗教领域维稳和抵御渗透工作,制定《**民宗委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重大宗教活动申报备案,在各个敏感节点期间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稳定。扎实做好西北穆斯林群众“走坟”途经我州的接待和稳定工作共接待来自新疆、宁夏、云南等地的穆斯林群众共 余人。三是对宗教活动场所危房进行整治,对全州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对36处危旧房建进行建档立卡。同时,根据各县市上报情况,筛选11处危旧房改造项目上报省民宗委。通过争取上级和本级投入,投入宗教活动场所危房发改造资金115万元,进一步打牢宗教和谐稳定的基础。

(五)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支持**“星火计划、科技扶贫”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积极主动向省民宗委和国家民委汇报对接,争取扶持政策的细化落实,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进入**。一是分别在1月和4月组建了由州领导带队、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汇报组到国家民委和国家相关部委进行汇报,充分争取和寻求省和国家部委对我州的支持。二是积极争取省民宗委对我州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支持力度,由州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州直相关单位为参与,先后于1月和3月两次到省民宗委和省直相关部门进行汇报。三是通过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和州政协领导和州直各部门的努力,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加大对我州项目和资金的倾斜,在民族干部培训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上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争取国家民委投入资金30万元支持州贞丰县举办“中华一家亲布依风情浓”两岸少数民族文化交流活动;为我州争取争取省民宗委对我州第二届山地旅游大会的支持,投入贞丰、兴义等地山地旅游大会相关的项目资金500万元。

(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拟定了**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与各县的目标责任书,全面完成“签字背书”工作,开展了风险点排查工作。扎实开展民生项目整治工作,组成工作组到各县市开展民生项目整治工作专项检查,按规定和要求对民生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开。二是对“一岗双责”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一岗双责”目标任务,各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按季度开展了廉政谈话活动。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四位一体”干部管理体系,从考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按要求在州智慧党建云平台上开展“四位一体”干部管理。积极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一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充实中共**民宗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民宗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和《州民宗委**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等文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的职责和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就《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违反“四风”和省民宗委通报违规套取项目资金情况通报等警示教育活动。三是督促各县开展民生项目自查自纠工作,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并跟踪督办,将形成的公示材料在民宗委网站上进行公开。四是办公室、监察室和各科室均完成任务分配台帐、工作完成情况监察台帐、科室建立工作任务台帐的登记工作,办公室和督察室对台帐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落实取得长足进展。

——宣传培训得到加强。充分利用“民族团结月”等活动及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对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进行宣传,编印3000余册宣传手册。组织各县工作人员参加了全省的业务培训专题培训,利用召开全州民宗局长会议对各县局长、分管局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优惠政策业务培训,共培训人员48人。州民宗委、州财政局、州人民银行协调配合,转变工作思路,由“企业找我”变为“我找企业”,主动到各县(市)、义龙试验区上门为企业提供服务,讲解优惠政策和操作规程,帮助企业申报民贸民品企业。

——落实措施得到创新。一是多举措推动工作。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召开民贸民品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强化对各县目标任务的管理,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二是将全州**年度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32亿元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县。州民宗委与各县民宗局签订了目标绩效考核责任状。采取对完成目标任务质量高的单位,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竞争性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资金扶持,对完成情况较差的单位,少给、甚至不予考虑资金扶持方式督促推动任务民贸民品任务的落实。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创建条件助企业达到贷款条件。充分发挥平台作用,通过搭建的平台为不是民贸县的兴义市和义龙企业提供服务。积极协调银行开展贷款调头等举措创建条件使企业达到申请标准。具体做法是:对上季度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由政府垫资归还后按民贸企业贷款申报标准再次贷款的办法,让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对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由政府协调银行将贷款合同修改为一年期,确保符合申报标准。四是通过组成调研组深入县(市)和企业进行调研、邀请州人大、州政协联系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为督查组组长加大调度督察和召开推进会等方式,对执行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建议作为党建约谈对象。

——前期认定扎实有效。强化民贸易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力度,帮助和指导企业完善申报资料,对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尽量向省申报纳入,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则报。同时,简化工作流程,调动股份制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积极性,加大对民贸民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把优惠政策落实到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对新申报认定民贸民品企业343家企业(民品企业4家,民贸企业339家)相关材料进行了初审,获省批准认定315家。

——贷款任务取得突破。第一季度我州享受优惠政策民贸民品企业共71家(民品企业2家,民贸企业69家),累计完成贷款8.7亿元,获贴息622.5万元;第二季度完成贷款7亿元,获贴息592.05万元;第三季度完成贷款8.9亿元,获贴息406.1万元;第四季度预计将完成贷款10亿元,预计获贷款贴息520万元,全年预计民贸民品企业贷款将完成34.67亿元,预计获贷款贴息2140.65万元。

(二)争取国家民委支持,在我州贞丰县举办“中华一家亲·布依风情浓”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六月六活动。

通过积极向国家民委汇报,得到国家民委支持,国家民委港澳台办支持我州30万元,在贞丰举办“中华一家亲·布依风情浓”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六月六活动。国家民委和国台办邀请了台湾少数民族代表团及港澳嘉宾约120人参加活动,国家民委专职委员管培俊委员(副部级)及省政府有关领导将出席活动。“中华一家亲·布依风情浓”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六月六活动,通过举办海峡两岸交流座谈会,布依族“祭田仪式”,“中华一家亲布依风情浓”开幕式暨大型文艺演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服饰、旅游产品展示,布依歌舞展演、民族大联欢及篝火晚会等一系列活动,有效地促进两岸文化经贸交流,增强民族团结,增强了贞丰县山地旅游、农业精细化、美丽乡村建设联动,提升旅游领域对精准扶贫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拓展贞丰县民族文化旅游扶贫试验区发展空间,把试验区的视觉和触觉延伸到两岸三地,开发贞丰旅游市场,释放贞丰旅游的发展空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落实面窄。

我州原认定的民贸企业636家,获贷款贴息企业数仅71家,仅占认定总数的11.63%,大部分认定企业未能享到国家优惠政策。究其原因为:一是中央财政对民贸民品企业贴息的流动资金贷款周期仅为1年,部分企业对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后繁杂且只能一年心存畏俱,导致申报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中央财政对民贸民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2.88%政策只在执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落实,而我州商业银行贷款执行的利率均高于基准利率,贴息路径遇到瓶颈;三是获认定的企业规模偏小,符合申报贷款标准企业少。多数企业达不到银行要求的贷款条件,难以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从而享受不到国家优惠政策;四是按国家民委下发的(民委发[**]66号)和省民宗委下发的(黔民宗发[**]55号)文件要求,省对已经认定的民贸民品企业进行清理调整,我州在**年、**年获认定的部分民贸民品企业按新标准达不到条件,因而将作为清理对象,导致我州民贸民品企业认定总数减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贸民品企业的贷款工作。

(二)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推动示范县、示范单位的量化测评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为我州争取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命名基础工作有差距。究其原因为:一是各级各部门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研究制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不够具体;二是没有设立州级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具体抓此项工作,缺乏高位推进的力度和措施。

四、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为:突出加快民族经济发展这一主题,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深入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州建设工作,通过实施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来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举办民族特色班、双语教育等为抓手实施民族特色教育,推动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以解决民族地区特殊困难和问题促进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强化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等为抓手,贯彻落实**年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宗教和顺。狠抓工作机制、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三项建设,力求在民族经济发展、示范州创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民宗部门自身建设四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民族工作方面。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并以会议精神为统领,全力抓好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力争在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示范州创建上取得新突破。三是深入落实好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力争到2017年底全州优惠政策贷款余额超过32亿元,获得的中央财政2.88个百分点的贴息能普惠到民贸民品企业。四是集中财力从民居、民族文化和民风、民俗等方面打造特色村寨,重点打造一批民族特色小镇和民族族特色村寨,推动乡村旅游加快发展。五是着力扶持好民族传统节庆活动,进一步提高民族传统节庆水平并有序推向市场。将一批具有市场效益的民族文化演艺产品逐步推向市场。六是着力推动民族特色教育工作,力争在民族特色教育工作上有新突破。七是配合抓好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积极配合组织、人事等贯彻落实好《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在民族人才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八是抓好民族文化传承工作,做好挖掘、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二)宗教工作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年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教界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维护宗教正常秩序。二是始终把抵御渗透、排查问题、化解矛盾作为维护宗教领域稳定的重要内容,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五非”整治和宗教房产遗留处置工作力度。四是继续多方争取资金,逐步解决我州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还存在破旧矮小、整体功能不全,附属设施不完善问题。五是按照深化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改革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切实加强宗教执法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宗教事务行政执法能力。六是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与规范。七是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积极指导好宗教界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宗教教义教规的正能量,更好地促进我州的宗教领域稳定和社会和谐。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好《若干准则》和《监督条例》。完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履行政务服务承诺,抓好法治机关建设。

"民一庭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