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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9.21

2020年公共文化设施自查情况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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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和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公共文化设施检查的通知》下 发后,市文化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成立了市文化局副局长江玉琴为组长的公共文化设 施自查工作检查组,负责对全市自查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自查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文化设施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放了公共文化设施调查表,并按省文化厅要求对县、区公共文化设施自查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保证了我市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市 公共文化设施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提高对《条例》意义的认识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公布施行后,市文化局立即在县区文化局长会议上进行了布署,要求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把《条 例》的学习宣传,当作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市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立即行动,狠抓 落实,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掌握《条例》,深刻认识《条例》的意义,提高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 、电视报道等新闻媒体广为宣传;通过橱窗、画廊、黑板报等文化阵地扩大影响;利用街头宣传和出动宣传车等营造声势,共印发宣传资料 25000份,出动宣传车30多台次,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并将《条例》的宣传教育纳入“四五”普法计划,深入宣传。使《条例》成 为全社会的共识。为贯彻执行《条例》,打牢思想基础。 二、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文化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事业的发展和文化设施建设,在市委五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上通过的淮北市在安徽率先崛起行动纲要上明确提出了 “文化兴市”战略。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了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十一五”发展规划。2003年,按市政协的建议,市文化局组织有 关人员开展了淮北市文化事业发展的取向、定位和布局的专题调研,并撰写了淮北市文化事业发展的调研报告,提交市政府咨政会议,为政府 全面制定淮北市发展规划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在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上,市政府始终把文化建设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并将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 、维修、管理资金纳入本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每年都要求文化部门将第二年的建设经费提出预算,供财政统筹安排,并逐年 有所增加。重大建设项目优先安排、重点安排。同时积极倡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的投入。2003年,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重建了市 群艺馆,新馆面积2162平方米,基本满足群艺馆开展活动的需求;20xx年市财政又投入3500万元,建成了淮北市博物馆,建筑面积10670平方米 ,成为淮北市城市建设的亮点;今年市政府准备加大对市图书馆建设的投入,在原计划8000平方米的基础上,再次修改计划,扩大到12000- 15000平方米,计划投资4000万元,建成功能齐全,有标识意义的现代化图书馆,全面提升淮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档次和品位。目前修改设 计方案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年底有望动工。 淮北市公共文化设施的拆迁、选址、新建和设计符合《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要求。各级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的阵地和条件,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扩大文化服务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活动,努力为市民提供优良的文化服务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最近为加强我市公共文化设施的保护、利用和建设,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实现文化 设施资源共享的指导意见》,并建立和向公众公布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名录,对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三、立足长远,找出差距,构建和谐的社会文化服务体系 市委、市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明确的指导思想、清晰地发展思路和开拓 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使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基层文化设施也有了明显的改观,保证了《条例》的贯彻落实。但 应该清醒的看到,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加之经济的制约,观念的影响和现行管理体制的原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还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市 民的需求和文化事业整体发展的要求。市区文化建设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数量少,布局不合理,新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速度过缓,与经济发展的 速度和城市化进程不同步。由于观念的滞后,公共文化设施单位内部机制不活,社会捐助很少,公共文化设施设备缺乏,利用率不高等现象普 遍存在。基层文化建设近年来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善,建成了杜鹃花工程省级标准点1个,省级点5个,市级点9个,县级点5个,在基层文化事业 的发展上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整体发展不平衡。现全市三区一县共有30个乡镇。除濉溪县有文化馆和图书馆外,其余三区均无独立的文化馆 和图书馆;30个乡镇都有乡镇文化站(文体广播站),但有活动场地的有26个,占总数的86.7% 仍有少数乡镇一无所有,基层文化建设“四落 实”还不尽如人意,基层文化站活动经费困难,成为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的制肘。 四、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努力构建和谐淮北 正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是繁荣文化事业,推进各项文化工作的基础和条件,我们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面对新的形势和任 务,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振奋精神,扎实进取,找准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的切入点和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努力达到文化的率先崛起。 (一)继续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学习宣传,采用有效的形式,多途径、大范围、强力度地开展宣传,使《条例》人人皆知,家 喻户晓,并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二)进一步强化对公共文化设施保护、利用、管理意识。科学管理公共文化设施,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精 神文化服务。 (三)加大对文化政策、法规落实执行的检查力度,确保政策法规的实效性。 (四)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建设要充分尊重文化部门的意见,充分考虑文化工作的特殊性、专业性,提高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五)公共文化设施单位要转变观念,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优化管理机制,激发内部潜力,增强单位活力 ,吸引外部财力,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功能。 (六)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当作繁荣文化事业,打造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 工程来抓,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并长期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投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 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发展道路。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是开展社会文化活动的基础和阵地,是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条例〉对于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 设、构建和谐淮北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全社会的大力支持,有文化部门的共同 努力,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一定会迎来一个更加辉煌的明天,为实现我市在安徽的率先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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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共文化设施自查工作总结


文化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和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公共文化设施检查的通知》下发后,市文化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成立了市文化局副局长江玉琴为组长的公共文化设施自查工作检查组,负责对全市自查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自查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文化设施自查工作的通知》,发放了公共文化设施调查表,并按省文化厅要求对县、区公共文化设施自查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保证了我市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市公共文化设施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提高对《条例》意义的认识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公布施行后,市文化局立即在县区文化局长会议上进行了布署,要求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当作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市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立即行动,狠抓落实,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掌握《条例》,深刻认识《条例》的意义,提高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道等新闻媒体广为宣传;通过橱窗、画廊、黑板报等文化阵地扩大影响;利用街头宣传和出动宣传车等营造声势,共印发宣传资料25000份,出动宣传车30多台次,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并将《条例》的宣传教育纳入“四五”普法计划,深入宣传。govyi.com使《条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为贯彻执行《条例》,打牢思想基础。

二、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文化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事业的发展和文化设施建设,在市委五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上通过的淮北市在安徽率先崛起行动纲要上明确提出了“文化兴市”战略。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了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十一五”发展规划。20xx年,按市政协的建议,市文化局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了淮北市文化事业发展的取向、定位和布局的专题调研,并撰写了淮北市文化事业发展的调研报告,提交市政府咨政会议,为政府全面制定淮北市发展规划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在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上,市政府始终把文化建设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并将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纳入本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每年都要求文化部门将第二年的建设经费提出预算,供财政统筹安排,并逐年有所增加。重大建设项目优先安排、重点安排。同时积极倡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的投入。20xx年,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重建了市群艺馆,新馆面积2162平方米,基本满足群艺馆开展活动的需求;20xx年市财政又投入3500万元,建成了淮北市博物馆,建筑面积10670平方米,成为淮北市城市建设的亮点;今年市政府准备加大对市图书馆建设的投入,在原计划8000平方米的基础上,再次修改计划,扩大到12000-15000平方米,计划投资4000万元,建成功能齐全,有标识意义的现代化图书馆,全面提升淮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档次和品位。目前修改设计方案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年底有望动工。

淮北市公共文化设施的拆迁、选址、新建和设计符合《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要求。各级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的阵地和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扩大文化服务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活动,努力为市民提供优良的文化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最近为加强我市公共文化设施的保护、利用和建设,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实现文化设施资源共享的指导意见》,并建立和向公众公布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名录,对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三、立足长远,找出差距,构建和谐的社会文化服务体系

市委、市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明确的指导思想、清晰地发展思路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使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基层文化设施也有了明显的改观,保证了《条例》的贯彻落实。但应该清醒的看到,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加之经济的制约,观念的影响和现行管理体制的原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还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和文化事业整体发展的要求。市区文化建设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数量少,布局不合理,新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速度过缓,与经济发展的速度和城市化进程不同步。由于观念的滞后,公共文化设施单位内部机制不活,社会捐助很少,公共文化设施设备缺乏,利用率不高等现象普遍存在。基层文化建设近年来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善,建成了杜鹃花工程省级标准点1个,省级点5个,市级点9个,县级点5个,在基层文化事业的发展上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整体发展不平衡。现全市三区一县共有30个乡镇。除濉溪县有文化馆和图书馆外,其余三区均无独立的文化馆和图书馆;30个乡镇都有乡镇文化站(文体广播站),但有活动场地的有26个,占总数的86.7% 仍有少数乡镇一无所有,基层文化建设“四落实”还不尽如人意,基层文化站活动经费困难,成为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的制肘。

四、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努力构建和谐淮北

正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是繁荣文化事业,推进各项文化工作的基础和条件,我们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振奋精神,扎实进取,找准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的切入点和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努力达到文化的率先崛起。

(一)继续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学习宣传,采用有效的形式,多途径、大范围、强力度地开展宣传,使《条例》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并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二)进一步强化对公共文化设施保护、利用、管理意识。科学管理公共文化设施,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精神文化服务。

(三)加大对文化政策、法规落实执行的检查力度,确保政策法规的实效性。

(四)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建设要充分尊重文化部门的意见,充分考虑文化工作的特殊性、专业性,提高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五)公共文化设施单位要转变观念,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优化管理机制,激发内部潜力,增强单位活力,吸引外部财力,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功能。

(六)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当作繁荣文化事业,打造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并长期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投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发展道路。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是开展社会文化活动的基础和阵地,是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条例〉对于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淮北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全社会的大力支持,有文化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一定会迎来一个更加辉煌的明天,为实现我市在安徽的率先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20xx-20xx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

区委组织部:

根据涪区委[20xx]800号文件要求,街道党工委对20xx-20xx年**和改扩建的村级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搞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街道党工委成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组织委员具体抓,相关部门负责落实的领导机构。加强了建设质量监管,建立了违纪违法追究责任制,确保了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二、20xx-20xx年土建工程和设施设备配置完成情况。按照**区委办[20xx]164号文件精神,李渡街道20xx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指标为:**5个村(原李渡镇垭口村、均安村、石**、红星村、**村),改扩建2个村(原致韩镇新阳村、龙桥村),配套完善4个村(原李渡镇两桂村、水磨滩村、原义和镇双溪村、原**乡断桥村);20xx年建设指标为:**2个村(原致韩镇桂花园村、****),改扩建3个村(原李渡镇石院村、原致韩镇云星村、原**堰桥村)。目前,按要求未完成任务的有2个村:一是**的原李渡镇**村,主要原因是该村地处李渡新区规划区内,多次选址均被区规划局和工业园区予以否定,村上为跑规划已花了数万元的资金,均无结果。二是改扩建的原致韩镇云星村,因为办公室为原村校的教室,已成危房,经预算资金缺口较大,因而未进行改扩建工作。按涪区委办[20xx] 164号文件精神,**的7个村的设备配置投资每村5万元和需要配套完善的4个村投资每村2.2万元未兑现。其余各村均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堰桥村除外)。

三、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党工委高度重视,由纪委、财政等部门组成审计小组负责对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划拨上级的资金补助,确保专款专用;不存在有挤占、挪用、截留现象,也没发现在资金使用、管理中有违纪、违法行为。

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未来建设规划。由于街道下辖大部分村办公条件差或没有办公场所,经党工委研究决定,20xx-20xx年拟**和改扩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共计23个村,其中**20个(含两个属农村社区),改扩建3个;确保到20xx年各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完成,彻底改变我街道村级办公条件。

附件1:**市20xx—20xx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初评表。

2、**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统计表。

3、**市20xx—20xx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

4、**市20xx—20xx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补助资金统计表。

 中共**区李渡街道工委

20xx年6月20日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自查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是国家和省、市政府对各级各部门(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算总帐实行严格问责的考核年。我局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做好了相关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刘礼任组长,副局长张大学、向春梅、纪检组长杨芳为副组长,其它股、室、站、所得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做好工作

我局利用职工会,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认真学习有关节能减排相关知识,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在醒目地点悬挂了节能减排宣传标语,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三、措施到位,督促检查

我局对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活动采取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比上半年各项能耗指标下降了5%。要求职工合理应用资源,对水电气的管理实行严格控制并实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总之,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待在下年进一步改进,完善节能工作,为中江经济发展多作贡献。

2020年内部监督制度建设自查情况工作总结


为了推进我局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机关及机关人员依法、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市监察局《关于对市直单位内部监督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单位内部监督制度建设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机关工作职责的公开制度及执行情况

1、机关工作职责明确,认真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局机关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能,在局机关、交易服务中心、房管所等三处办公所的明显位置设置了政务公开栏,把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工作时限及举报电话公开,使外来办事人员一目了然,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进一步规范管理,去年我局已修订完善了12项规章制度。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能积极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实行干部职工佩证上岗制度,上班时间干部职工一律要佩证上岗,工作证上标明工作人员的单位、姓名、职务,干部职工办公台上放置有姓名、职务的桌牌,充分接受群众的监督,以便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工作言行。

2、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加入政府信息网,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把本局的行政审批项目、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及商品房预售许可等业务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内容加入政府信息网向社会公开;二是不断改进和完善办公设备,提高服务水平,我局建立了房屋产权登记电脑管理系统,大大提高了办事的规范性、安全性以及时限性;三是20xx年开始在房产交易服务中心设了触摸式电脑,群众自由点击便可查询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及房产权属登记管理法规、办事程序、购房的基本以及有关住房抵押贷款等相关业务,方便了群众办事,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制度及执行情况

1、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继续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公开许可事项,严格依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充分保障被许可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权利。简化审批环节,推行审批受理和审核分离制度,加强审批决定的科学化、规范化,完善行政许可实施标准和程序,增强操作性,减少自由裁量权。

2、实行行政处罚公开制度。对行政处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事人对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处罚是否适当等方面有知情权。我局由监察科依法负责对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处理。

3、推行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监督、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界定执法责任,具体落实到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利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制度体系。加强监督,杜绝工作人员通过工作职权谋取私利、超越职权乱执法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投诉处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对机关工作人员及下属各单位出现的违纪违法现象或投诉,由监察科负责调查,如经查实,根据我局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个人的处理措施有:经济处罚、取消评先资格、调离岗位或辞退;对单位的处理措施有:作书面检查、取消评先资格、通报批评。对工作人员一年内被投诉并经查实的,第一次给予经济处罚,取消当年个人评先评优资格;有两次的年度考核则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出现三次的根据有关规定及过错情节给予调离岗位或辞退处理,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科室(单位)的投诉经查证属实的,由局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被投诉一次的,主要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取消科室(单位)当年评先资格。被投诉两次的通报批评。问题较多,屡受投诉的,对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组织调整。对投诉者打击报复的,要从严处理。

四、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及执行情况

为了严肃纪律,明确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于二○○五年制定了《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由监察科、秘书科对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违规的当事人及时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我局各级领导干部,能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到严守法纪,不贪赃枉法;秉公尽责,不以权谋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和建设部提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反对腐败、廉洁自律的十个方面要求。制定了《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并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办事。依靠群众,加强监督,从局领导成员做起,一级抓一级,做到经常自查自纠,每季度集中检查一次,对违反规定者要严肃处理。

六、政府或者上级机关下拨的专项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及执行情况

我局制定了《专项经费分配使用管理制度》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涵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帐务处理程序、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产清查管理制度、成本费用核算制度、财务分析制度、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财务微机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货物采购制度等内容。

七、机关内部财务收支的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我局的财务收支一直严格按照《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加强了对专项经费的管理,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局机关事业单位采购物品严格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办理,局属企业采购物品,货物价格必须经过三人以上一起确认后,报领导审批。确保每一笔开支都经过层层审核把关。

八、机关干部任免、交流、考核、奖惩的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按照德才兼备、廉洁自律的要求来选人用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注意听民意,看政绩,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干部任免、交流、考核、奖惩,坚决刹住跑官、买官、卖官的歪风。近几年我局任用的中层领导干部能够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实行民主推荐、认真考核、任前公示、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选好、用好各级领导干部,坚决杜绝任用干部中的不正之风。从几年的工作实践证明,我局任用的领导干部都能够信任各自的岗位工作。

九、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1、实行“一条龙”服务,真正为民办好事实事。一是按照建设部的要求,我局设立了房屋产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实行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一体化”服务,向社会群众推出服务承诺、办证时限等,统一对外收费,统一对外收件,实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地产交易抵押等“ 一条龙”服务,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管理效能,方便了群众;二是选派业务骨干进驻市政务中心办公,指定专人负责,并印制了“玉林市房屋产权登记及房地产交易指南”,将各种审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请资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等一次性告知来办事群众,实行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工作流程明确,环节流畅衔接,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大大提高。同时,实行上门服务,对老、弱、病、残的群众,我局采取上门服务的办法,为群众提供方便办理业务,深得社会各界群众的好评。

2、开设“绿色通道”,全力为企业做好服务。从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服务工业”的有关通知要求,在市政务中心的房屋产权登记办证窗口、房产交易监理所(交易办证大厅)和城区所开通“绿色通道”,并开展为工业企业办理房产业务提供“三优活动”活动,即:优先服务、优质服务、优惠收费,设立“为工业企业服务”的台卡,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局领导经常检查服务工业的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加强对服务工作的指导,使“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在,以最快速度、最低的收费、优质服务为工业企业解决有关房产方面的问题,为我市工业企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重大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我局一直以来严格重大建设项目的管理,如广场的拆迁建设、安居小区建设、商业街、公房改造建设都按规定公开实行招标,小项目的建设维修、商铺出租也组织单位招标组进行公开招标,局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不插手、不干预、不搞暗箱操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的现象。我局在多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管理的基础上,在20xx年又制订和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财务人员工作守则》、《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物品采购规定》等28项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实行党组讨论的原则,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不断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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