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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10.16

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范文。

光阴匆匆而过,这一阶段的工作即将划上一个句号。在经历过这段时间的辛苦奋斗后就可以对这一阶段的工作做总结。总结过去才能开启将来,如何才能让自己的工作总结既清晰又有条理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范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司法局20xx年及20xx年工作计划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基层基础

投资20余万元分别打造了旧院和河口2个规范化司法所、调委会和法律援助工作站,新设立了旧院镇红岩村等20个法律援助联系点。

(二)法制宣传

广泛开展法律七(加一)进活动,深入40多个乡镇、300多个村(社区),宣传法律法规100余部,下发各种普法读本25000多本,宣传资料22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近40万余人(次)。

(三)法律服务

1.完成了对全市12个法律服务机构(个人)的年度考核、培训及年检注册工作。

2.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8件、农民工案件137件,受理法律援助咨询3245件。

(四)人民调解

1.加强医疗、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标准化建设;协调旧院、河口完成了2个规范化调委会建设;与镇巴、紫阳、城口、通江、平昌建立了边界人民调解委员会。

2.共调解矛盾纠纷5017件,调解成功491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协议涉及资金共计5000余万元。

(五)社区矫正安置帮教

1.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32人,累计解矫247人,在矫185人。严管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率达30%以上。

2.对34名拟提请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3.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139(封)人,收到信息协查函13封(人),开展无缝对接接回刑满释放人员80人,安置116人,安置率达83%;帮教139人,帮教率达100%。

(六)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

1.改选了机关支部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联合支部。新发展入党积极份子2名。

2.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严厉整治慵懒散,完善财务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和公车管理等机制。

3.严格正风肃纪。全年共办结来信来访案件2件,通报走读现象2起,查处行政人员违规执业2起,向市纪委上缴非法收入21000元,查处律师违反执业纪律2起,退还当人事诉讼费用5000元。

(七)外宣

被达州市级以上刊物、网站采用信息共180篇次,其中中央级2篇次、省级45篇次、地市级134篇次。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任务

全面完成了中心广场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火车站、东区、岳树坝房屋征收拆迁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缺口较大;调委会组织、人员、场所、经费四落实中经费基本没有。

(二)司法行政系统队伍亟待发展状大。现有政法法专项编制缺编较多。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打造2个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星级调委会。

(二)力争对严管人员GpS手机定位管理达到50%以上。

(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覆盖率达到95%以上,受教育人数达45人次以上。

(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五)完成法律援助200件以上,受理法律援助咨询2000人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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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牢记“第一要务、第一责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政法系统“三大主题”实践活动和“新一轮省级xx县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司法行政的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加快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xx〕7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总体推进”的建设原则,经多方努力,全面完成了全县56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任务。二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县编委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司法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20xx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先后选调、招考了13名公务员充实到乡镇司法所工作,符合条件的基层司法所所长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待遇。司法局制定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度及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明确了基层司法所所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使基层司法所逐步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充分发挥。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20xx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全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4783件,调处4136件,调处成功3929件,调处成功率95%;排查重点人员259名,管控205名。防止群体性械斗12起50余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1件300人,防止民转刑6件7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三)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得到有效控制。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2个,帮教工作人员38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20xx年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51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四)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加强。一是法律援助立足关注民生,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法律援助工作得到新的进展。今年全县共办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7件,其中民事295件、刑事12件、受援人数367人,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1000余万元。二是公证、律师业务,今年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480件,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336件。三是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担任法律顾问108家,办理诉讼案件1714件,非诉讼案件415件,法律见证130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参与调解各类纠纷41起,提供法律咨询达3000余人次。

(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全年共举行法制讲座12场800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万余份,悬挂标语1000余幅,出动普法宣传车200余台次。

(六)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1.积极开展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局机关党支部被县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2.积极开展政法系统“三大主题”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基层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局秘书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集体;基层股黄钦被市委表彰为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复兴司法所何耀宗被省市推荐为司法部表彰的“全国模范司法所长”人选。

(七)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工作,扎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平安单位建设取得成效。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能进一步发挥

我局始终坚持“强基层,树形象,重创新,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大力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民办事,维稳促谐,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树立良好基层司法行政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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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基层,重提高,扎实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快基层司法所建设进度,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政府办、政法委、司法局、财政局、发改局、人事局、建设局、国土局、物价局、环保局等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为准确把握基层司法所的选址布局、建设规模、建设方式,县政府办组织国土、建设、财政、政法等相关部门深入全县各乡镇调查,全面掌握辖区治安状况、经济发展水平、闲置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征用情况,根据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建设方式。三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按照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殊要求,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动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司法所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建设环境。四是多方努力,筹措建设资金。县发改、财政、政法、司法等部门加强衔接、沟通,及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在国家、省、市项目资金未到位前,县人民政府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现已筹集资金300余万元垫资建设司法所。四是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建立县级领导包片制度,按照我县行政区划和“相对集中、方便管理”的原则,在抓好面上整体工作的同时,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督查指导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相关领导,包干到片,责任到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列为重点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2、抓机遇,重落实,实现副科级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根据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xx〕7号)xx县委《会议纪要》精神,给各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时机,狠抓落实,经过组织推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并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与支持,实现了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有1名基层司法所长被确认为副科级干部,明年3名司法所长有望被确定为副科级干部。并配合发改委适时申报灾后重建项目,将全县56个司法所与司法局办公楼建设纳入国家五年规划。

3、抓创新,重焦点,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领域。依靠创新,主动融入,积极延伸新的工作领域,把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向工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延伸,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发展。一是靠前服务。20xx以来,从局长、副局长到基层司法所人员等20多位司法行政干部参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高速公路建设、油气资源开发等重点项目、工程的建设工作。分发挥司法行政资源、调解工作技能、善于做群众工作等优势,为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作出了成绩。二是延伸工作网络。针对我县征地、环保、劳资等矛盾纠纷多,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意识淡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亟待跟进,而乡镇司法所人少事多等问题,我局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努力探索司法行政服务企业工作的新思路,主动融入服务中心工作。

4、抓规范,重调处,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完善调解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及时调整充实县、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对不胜任工作的村(社区)调解主任、调解员和考核不称职的首席调解员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调委会主任、业务骨干培训制度,对全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进行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各乡镇分别组织开展了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调委会调解文书质量季度检查评比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调解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培训、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工作。四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每月一排查,每季大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同时针对矛盾纠纷易发时期开展专项集中排查活动。及时反馈排查情况,对可能转化为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进行分析,掌握倾向性苗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提前介入,将预测工作做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发展。

5.抓排查,重管理,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各级帮教组织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对农村籍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对城镇人员进行就业指导、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回归人员,予以落实低保救济措施,做到了应保尽保。努力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组织开展谈心帮教活动,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6.抓平安,重和谐,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了解实情,俯身倾听诉求。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调处,进行依法调解,依法维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今年是“五五”普法实施阶段的第三年,“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是“五五”普法重点宣传的主题。县司法局、法建办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效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努力形xx县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职能部门指导协调、各行业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利用“送法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通过宣传法律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树立起司法行政机关“廉洁、务实、高效、诚信”的良好形象。

今年3月,利用“综治宣传月”活动,在xx县城、金城镇等主要街道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4月上旬,县人大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的情况回报,县人大对我县的“五五”普法工作、法治建设及依法治县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5-6月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共发放法律书籍1200本、宣传资料3万多份;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从7月份开始,历时2个月完成了16个单位(法治乡镇、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2期、培训班6期、参加人员达800多人次;9月上旬,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县20个单位进行了“五五”普法抽查,并召开了经验交流会,会上有10个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

(三)关注民心服务民生,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

重视工作创新,关注民心服务民生,畅通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监管,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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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基层,重提高,扎实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快基层司法所建设进度,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政府办、政法委、司法局、财政局、发改局、人事局、建设局、国土局、物价局、环保局等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为准确把握基层司法所的选址布局、建设规模、建设方式,县政府办组织国土、建设、财政、政法等相关部门深入全县各乡镇调查,全面掌握辖区治安状况、经济发展水平、闲置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征用情况,根据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建设方式。三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按照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殊要求,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动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司法所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建设环境。四是多方努力,筹措建设资金。县发改、财政、政法、司法等部门加强衔接、沟通,及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在国家、省、市项目资金未到位前,县人民政府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现已筹集资金300余万元垫资建设司法所。四是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建立县级领导包片制度,按照我县行政区划和“相对集中、方便管理”的原则,在抓好面上整体工作的同时,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督查指导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相关领导,包干到片,责任到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列为重点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2、抓机遇,重落实,实现副科级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根据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xx〕7号)xx县委《会议纪要》精神,给各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时机,狠抓落实,经过组织推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并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与支持,实现了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有1名基层司法所长被确认为副科级干部,明年3名司法所长有望被确定为副科级干部。并配合发改委适时申报灾后重建项目,将全县56个司法所与司法局办公楼建设纳入国家五年规划。

3、抓创新,重焦点,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领域。依靠创新,主动融入,积极延伸新的工作领域,把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向工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延伸,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发展。一是靠前服务。20xx以来,从局长、副局长到基层司法所人员等20多位司法行政干部参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高速公路建设、油气资源开发等重点项目、工程的建设工作。分发挥司法行政资源、调解工作技能、善于做群众工作等优势,为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作出了成绩。二是延伸工作网络。针对我县征地、环保、劳资等矛盾纠纷多,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意识淡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亟待跟进,而乡镇司法所人少事多等问题,我局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努力探索司法行政服务企业工作的新思路,主动融入服务中心工作。

4、抓规范,重调处,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完善调解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及时调整充实县、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对不胜任工作的村(社区)调解主任、调解员和考核不称职的首席调解员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调委会主任、业务骨干培训制度,对全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进行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各乡镇分别组织开展了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调委会调解文书质量季度检查评比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调解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培训、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工作。四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每月一排查,每季大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同时针对矛盾纠纷易发时期开展专项集中排查活动。及时反馈排查情况,对可能转化为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进行分析,掌握倾向性苗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提前介入,将预测工作做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发展。

5.抓排查,重管理,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各级帮教组织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对农村籍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对城镇人员进行就业指导、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回归人员,予以落实低保救济措施,做到了应保尽保。努力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组织开展谈心帮教活动,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6.抓平安,重和谐,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了解实情,俯身倾听诉求。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调处,进行依法调解,依法维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今年是“五五”普法实施阶段的第三年,“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是“五五”普法重点宣传的主题。县司法局、法建办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效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努力形xx县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职能部门指导协调、各行业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利用“送法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通过宣传法律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树立起司法行政机关“廉洁、务实、高效、诚信”的良好形象。

今年3月,利用“综治宣传月”活动,在xx县城、金城镇等主要街道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4月上旬,县人大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的情况回报,县人大对我县的“五五”普法工作、法治建设及依法治县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5-6月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共发放法律书籍1200本、宣传资料3万多份;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从7月份开始,历时2个月完成了16个单位(法治乡镇、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2期、培训班6期、参加人员达800多人次;9月上旬,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县20个单位进行了“五五”普法抽查,并召开了经验交流会,会上有10个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

(三)关注民心服务民生,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

重视工作创新,关注民心服务民生,畅通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监管,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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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20年法制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的法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制定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了责权明确,依法行政的执法机制,确保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现对全年的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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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亲民、近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观念,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权利,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真正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动力。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3、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加强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主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深入新都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断满足社会对法律的需求,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与持证上岗率达100%。

2、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对申办《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基础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面和合格率达100%。

3、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标准、条件、时限、程序及《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和办事流程等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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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了投诉、举报和案件回访制度,对相对人的投诉、举报依法受理率达100%。

5、建立并实施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了值班岗、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具体责任落实到局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6、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为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促进了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

三、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我局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律师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人员、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建立健全局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加强了对公证服务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禁了*****、*****公证处在我区跨区域违法执业的行为,维护了公证服务市场秩序。在法律服务人员中树立“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思想,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提高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水平。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全面完成了法制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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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司法局创安工作总结


06年度,司法局创安工作根据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为使把司法局创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大局,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目标,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加大了工作力度。

一、强化创安工作领导责任制

按照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的要求,司法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司法局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创安目标管理责任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详细写进了责任书中。与此同时,司法局还明确了局长是落实创安措施、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对司法局综治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管该项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形成综治工作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紧,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逐级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

二、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增强做好创安工作的自觉性

司法局成立了“创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年共分析研究创安工作4次。司法局领导始终把创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度专题听取、研究综治及创安工作,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和创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年初有工作安排部署,半年有自检自查,年底参照签订的责任书结合年度考核开展评比,每季度研究创安工作一次,使司法局干部职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做好创安工作的自觉性,增强了做好创安工作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法制意识,努力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好措施落实

司法局认真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1、及时传达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分析和安排部署司法局创安工作。2、司法局始终把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进行矛盾的排查和调处,预防纠纷激化,不把纠纷和矛盾上交。3、认真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单位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司法局按照市委办的要求,组织了国庆节和元旦节的值班。4、认真搞好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司法局利用宣传栏,坚持“以月学法”制度,共学习法律法规12部,切实提高了司法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按照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5、全面开展“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确保创安措施的落实。6、司法局按时交纳水电费、治安费。

结合实际,司法局把“人防、物防、技防”的创安措施切实落在实处。通过一年扎实的工作,司法局创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实效,领导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了,自管、自防、自治能力提高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了,法律水平提高了。有力地推动了司法局创安工作不断向深入发展。切实保障了司法局干部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下步工作计划

司法局将一如既往地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创安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司法局治安防范和管理;大力加强创安工作的各项制度建设;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水平;积极开展和深化以各种“创安”活动为载体的各种创评活动。结合实际,落实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各项措施,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2020年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九届三次、四次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中心,强化重点,立足本职,热情服务,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将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以实施“法律八进”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稳步推进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先导性作用,精心组织,强力实施,推动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着力加强普法阵地建设。除巩固完善原有普法夜校、普法板报外,还在张北电视二台开设普法专题、《新张北》报刊开辟普法专栏、部分村庄建立普法一条街,实现了普法教育的经常化、多样化。二是积极开展普法活动。春节期间,利用人们返乡探亲机会,主动出击,深入车站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深受广大旅客朋友的好评;三月份,XX县劳动部门开展了《劳动合同发法》的学习宣传,促进了全县领导用工制度的规范;五月份,协同县建设局和土地局联合开展了《城乡规划法》和《土地法》的宣传周活动,推动了旧城改造的顺利进行;七月份,结合奥运会在北京的举办,适时开展了“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拟在十二月四日,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日活动,届时将激发全县新一轮普法高潮。三是突出抓好特定对象的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县委理论学习组这个载体,成功举办县委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期,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这一资源优势,积极在全县中小学内开展“法在身边”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了在校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年终法律知识考试这一长期制度,拟在十二月十六日组织全县公务员进行集中法律知识考试,全面检测干部学法成果。

二、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全面加强

我局高度重视基层司法所在化解生活矛盾纠纷中的地位和作用,始终立足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总体要求,积极争取国债资金36万元,并充分借鉴和利用前三批国债司法所的成功经验,全面实施了第四批最后六个司法所的建设,至此,全县所有司法所全部达到了部级规范化标准,并全部配备了电脑、传真和打印机,全面提升了我县基层司法行政的基础建设。在此基础上,以司法所为依托的乡镇调解中心建设更加完善,企事业单位恢复重建和新建人民调解组织2个,调整充实村级人民调解组织146个,人民调解员队伍达到13000余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更加紧密,调解领域不断扩展,作用更加突出。围绕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集中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2起,调处成功178起,调解成功率97.8%,把大量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主旨的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深化

我局高度重视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和“着力壮大县域经济”中的服务性作用,宏观指导,严格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健康发展。律师事务所除认真办理好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外,还主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县城改造、占地赔偿等重大经济活动纠纷,积极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信访部门有效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05件,其中担任刑事辩护及代理38件,民事及经济案件诉讼代理267件,解决非诉法律事务18件,解答法律咨询210余人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6家,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公证处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层次,以全县立县项目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各类公证业务,从根本上提高了公证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79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352件,国内经济公证27件,促进了公证工作的健康发展。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履行职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妇女的维权工作,逐渐开辟出了一条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截止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困难群众及亲属申请或法院指定43人次,经审查符合援助条件并提供民事法律援助31起,刑事指定援助9起,解答法律咨询196人次,全力维护了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以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教育为主线的队伍建设有力强化

我局高度重视思想作风教育在队伍建设中的基础功能,认真把把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来抓,一并同民主评议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相互融合,相互衔接,持续深入地强化了全局干部队伍的整体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我们严格按照县委思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统一编写了集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XX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许宁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的讲话、郑雪碧市长在全市干部会议讲话、李雪荣书记在全县领导干部政策会议上的讲话、李雪荣书记在全县九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戎均XX县长在县委九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晃及展观简介等丰富内容的《思想作风整顿学习资料汇编》,人手一册,每周三课,集中学习,认真辅导,极大地提高了全局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认真查找问题。为全面、准确地查找机关及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认真强化措施,突出“四对照”,即对照要求找问题、对照他人找问题、对照群众找问题、对照制度找问题,全方位进行进行查找,做到了查找问题不留遗漏,整改问题内容翔实。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我们长期坚持机关作风整顿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开门整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群众座谈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全局干部队伍养成了严谨细致的作风。

存在的问题

在今年的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距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必须在:一是思想解放不彻底,进取意识不坚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思想相对保守的问题;二是个别人员业务能力与工作需求失衡,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受机关办公经费的制约,一些本可以闪光的工作难以得到持续升华和拓展,这就需要我们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中,认真加以整改,力争夺取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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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工作思路

二00九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县委九届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为建设和谐张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为构建和谐张北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范围。一是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大力开展以农村市场经济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有的放失,抓好“送法下乡”、“法律进村入户”“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二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督促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的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职能作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三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制教育,促进和规范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干部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层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五是指导各专业执法部门,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动专业法的贯彻实施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六是进一步抓好流动人口聚集地,社会闲散人员以及针对群众关心的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热点问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理性维权的能力;七是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八是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抓好法制骨干培训工作,建立一支适应各方面需要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二、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1、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使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的台阶。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制度,调动广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增强调解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明年全县拟定举办二期调解员培训班,切实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准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要本着规范有序、合理合法、利于工作的原则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按照“七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强化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关注社会动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引发民间纠纷的潜在因素和纠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增强对矛盾纠纷发生演变的预测和控制能力。

2、建立健全帮教安置工作的管理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县帮教安置成果,拓展工作思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一是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对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建档工作,加强与监狱、劳教所及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和责任书的签订,做到不脱管、漏管。二是要在对20xx年以来重新犯罪和去向不明人员进行摸清情况、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应档案。三是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两劳”人员寻找就业机会,落实责任制,对无生活来源的刑释解教人员,帮助落实低保等。四是要定期召开刑释解教工作会议,争取各方支持,创造条件建立过渡性帮教安置基地,对“两劳”回归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为安置就业打基础。五是要认真落实帮教工作责任制,帮教人员要随时了解被帮教人的思想状况和生活状况,及时进行帮教,做好巩固教育改造的成果,尽最大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使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8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3、积极争取资金,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根据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的要求,要在司法所办公用房全面达标的基础上,积极想上争取资金,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力争明年所有的司法所全部配齐微电脑和摩托车。同时认真引导司法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好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彰显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三、整合资源,开拓创新,提高法律服务效能

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转变工作作风,以服务为主,指导和督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中心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拓展好各项业务,力求在新的一年里各项指标再上新的台阶;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切实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形成机关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工作作风。以建立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为目标,加强党员队伍、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围绕全县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坚持每周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强化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使全局干部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的增强,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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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工作思路

二00九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县委九届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为建设和谐张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为构建和谐张北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范围。一是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大力开展以农村市场经济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有的放失,抓好“送法下乡”、“法律进村入户”“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二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督促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的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职能作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三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制教育,促进和规范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干部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层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五是指导各专业执法部门,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动专业法的贯彻实施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六是进一步抓好流动人口聚集地,社会闲散人员以及针对群众关心的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热点问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理性维权的能力;七是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八是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抓好法制骨干培训工作,建立一支适应各方面需要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二、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1、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使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的台阶。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制度,调动广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增强调解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明年全县拟定举办二期调解员培训班,切实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准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要本着规范有序、合理合法、利于工作的原则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按照“七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强化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关注社会动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引发民间纠纷的潜在因素和纠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增强对矛盾纠纷发生演变的预测和控制能力。

2、建立健全帮教安置工作的管理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县帮教安置成果,拓展工作思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一是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对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建档工作,加强与监狱、劳教所及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和责任书的签订,做到不脱管、漏管。二是要在对20xx年以来重新犯罪和去向不明人员进行摸清情况、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应档案。三是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两劳”人员寻找就业机会,落实责任制,对无生活来源的刑释解教人员,帮助落实低保等。四是要定期召开刑释解教工作会议,争取各方支持,创造条件建立过渡性帮教安置基地,对“两劳”回归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为安置就业打基础。五是要认真落实帮教工作责任制,帮教人员要随时了解被帮教人的思想状况和生活状况,及时进行帮教,做好巩固教育改造的成果,尽最大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使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8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3、积极争取资金,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根据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的要求,要在司法所办公用房全面达标的基础上,积极想上争取资金,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力争明年所有的司法所全部配齐微电脑和摩托车。同时认真引导司法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好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彰显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三、整合资源,开拓创新,提高法律服务效能

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转变工作作风,以服务为主,指导和督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中心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拓展好各项业务,力求在新的一年里各项指标再上新的台阶;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切实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形成机关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工作作风。以建立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为目标,加强党员队伍、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围绕全县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坚持每周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强化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使全局干部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的增强,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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