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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研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10.30

2020年市物价检查所2020年工作总结。

时间总在生活的忙忙碌碌中悄然流逝,划过指尖,你一定在这个阶段的工作中学会了很多,我们要对这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的目的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对此大家该怎么去写工作总结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市物价检查所2020年工作总结,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二00六年,我所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重视以及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物价工作会议部署,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清费治乱减负、优化经济环境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在“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上下功夫,公平、公正、严格执法,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费环境。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1件, 查出违纪金额3101901元,实施经济制裁418521元,收缴入库372171元,完成涉案物品价格鉴定301件,认证金额773万元。

一、认真开展价格检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认真开展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和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根据州委州政府领导关于进一步疏导我州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电价和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我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检查组,于20xx年12月份和20xx年1月份两次对景洪市各供电企业进行价格收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市电力公司、云南天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有擅自制定电价的价格违法行为,针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共收缴违法所得251000元;此外我们协同州医疗卫生检查组对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景洪市医院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查处景洪市医院违纪金额82825元,对存在问题的医疗单位及时进行了纠正。对去年查处的勐龙中心医院等部分乡镇卫生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尽可能地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二)、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原则,坚决制止乱收费。今年1月和9月,先后两次对景洪市一中、三中、四中、五中、职中等十九所学校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今年秋季一开学,我所就认真贯彻中央七部委联席会议精神,把制止教育乱收费作为减负清费治乱重点工作来抓,重新明确了中小学校收费标准,突出了检查重点。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设立收费公示栏,将各自的收费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把检查的重点放在乡镇学校的补课费、住宿费、教辅材料,城区学校的代收费和借读费上。通过检查,共收缴违法所得款90220元,清退46350元,从而维护了国家政策的严肃性。
(三)、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创建良好的价费环境。充分利用今年换发《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的时机,搞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经营服务单位收费项目的清理、审验,坚决实行“一证一票一卡”制。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持有物价部门统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票据。各部门必须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实行亮证收费,接受社会监督。对不使用“一证一票一卡”收费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在今年8月对市建设局和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检查中,分别查处违纪金额209442.98元和75924.48元, 9月对景洪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费检查,查处违纪金额40894元。

(四)、加强涉农物资价格检查,促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业物资上的各项价格,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所根据云发改电[20xx]2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和去年农资价格上涨较快的情况,组织人手对勐罕、大渡岗、勐龙、普文、嘎洒和城区12家化肥、种子、农药等农用物资的价格销售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市场上经营农资产品的经营户除了市供销社仍然是集体性质外,其余都是个体挂靠农资公司、服务中心等单位,名称均为公司销售点,实为个人经营,所出售的化肥、种子、农药等产品都没有健全的进出台帐和相应的销售档案,明码标价执行的也不全面。针对这一情况,我们都要求其限期整改;

(五)、加大成品油价格的管理和检查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对城区中石油、中石化及10个乡镇的15家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发放《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文件15份。经查,中石油、中石化所属的各加油站,都较好的执行了国家价格政策,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价格销售行为。而各乡镇的加油站因为是个体经营户,进货价就高,“高进高出”,所以大部分加油站都超标准的销售成品油。对这些违规的价格行为,我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屡教不改的2家个体经营户进行了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截止今年11月份,我所共收缴违法所得372171元,其中:罚款281950元;收缴违法所得90221元。退还消费者46350元。

二、加大对节日市场的巡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在春节、“五一”、泼水节和“十一”黄金周期间,为维护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所对每个节假日都提前准备,充分应对。节日前夕,抽调大量人员,层层落实开展检查。据统计,四个节假日,我所共出动检查人员246人次,检查公路客运企业2家,宾馆酒店14家,药店9家,旅游景点4个,市运政出租车收费检查1次,以及市区各大商场、超市,肉、禽、蛋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市场价格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未发现节假日期间趁机哄抬物价和欺诈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不规范经营者都依法进行了现场教育、纠正处理。节假日期间安排检查干部24小时值班接听举报电话。截止11月份,我所共受理价格举报28件,其中,上级有关部门转办2件,来电19件,来访7件,办结27件,办结率96%。

三、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完善政府定价机制

认真贯彻中央和云南省定价目录,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整过程中全面推行价格听证制度。9月,参加了由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勐养镇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我所介绍了自来水成本审核情况及调价建议,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就此次价格调整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申请人作最后陈述,整个会议严谨有序,体现了依法治价的严肃性,规范了定价行为。

四、努力拓展物价工作领域,积极做好评估、价值认定和成本核算工作

全年共完成涉案物品价格鉴定301件,认证金额773万元。其中: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289件,认证金额373万元;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3件,认证金额323万元,没有发生一件价格认证复议;完成了对勐龙、勐罕、勐养、普文、嘎洒、景哈乡城建所环卫垃圾清扫、清运成本审核结论书6份;对景洪市城区14个社区和教育系统发放价格服务牌39份;检查景洪市城区明码标价情况1089家,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8家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处罚,共罚款1050元。目前,我市城区商品明码标价普及率已达到了97%。具体工作中做到“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清茶暖心、一声再见相送、一人负责到底。并坚持四项原则:政策原则、客观原则、快速度原则、廉洁原则。把好三大关:受理关、查处关、答复关,群众声誉度不断提升,至今未发生因工作失误而越级上访举报情况。

五、努力加强物价队伍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物价形象
1、外树形象,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物价干部队伍必须是一支政治思想觉悟高、业务素质精、法律意识强、工作作风硬的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对此,我们从转变作风入手,以人为本,以教育、管理、提高为手段,增强工作赶超意识、团结协作意识、与时俱进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实现了工作上的两大转变。即:变坐等服务为深入企业、农村服务,帮助企业农民抵制乱收费;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向上争取优惠价格政策。
2、内强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每周学习制度,树立“学习就是工作,终生学习”观念,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wto知识,学习法律法规、物价业务知识,做到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们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委市政府及局领导要求,与物价业务实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历来都面广点多,而且各项专项检查大多都是时间紧,任务重,再加上交通工具破旧,有时一个检查要跑遍全市所有乡镇和城区相关单位,收集证据难度加大,给案件质量的保证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是我市物价检查所作为事业单位与执法要求极不适应,办案条件较差,技术手段落后,严重影响了执法业务的开展。
三是部分特权单位置审验、换证于不顾,乱收费一时难以从制度上制止,管理的方式弱化。
四是由于受地方经济条件限制,“检查难、处罚难、收缴难、易反弹”现象在我市反映较突出,清费治乱任务艰巨。
五是由于我所人员变动较大,外出检查多,平常学习时间相对较少,理论业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七、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所将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价格在经济发展中的杠杆作用,深刻领会“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物价工作思路,狠抓涉农收费清理整顿,严肃价费秩序,进一步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新修改的《价格法》及价格法规,抓好干部教育工作,为开展物价工作打好理论和思想基础。
二是巩固涉农收费公示成果,完善管理方式和手段,继续把涉农收费公示工作作为执政为民、实现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来抓。
三是针对我市实际,继续开展教育收费、电力收费、林业收费、医疗收费清理与整顿。进一步规范土地资源局、城建局等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
四是开展好“明码标价”与“价格信得过”活动。在打击“价格欺诈”方面有所突破。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做好新的明码标价转换工作。
五是加强作风建设,按“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为市委市政府经济决策当好参谋,为老百姓清费治乱当好卫士,开创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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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物价检查所工作总结


市物价检查所成立于1983年10月,与市价格举报中心属于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物价检查所现有职工8人。人员分工为:副所长1人,大专文化,主持工作;价格监督检查干部5人,其中,4人为大专文化,1人为大学本科文化;工勤人员1人,大专文化;职工监督检查人员1人,高中文化。检查所拥有独立的办公地点,财务独立单设,检查交通工具是一辆2000型桑塔纳轿车,现有电脑4台,办公基本上实行了电脑化操作。

市物价检查所工作作风严谨,单位制度健全。制定的工作制度有:上下班签到制度;物价检查所工作职责;物价检查所所长、副所长工作职责;价格举报工作的有关规定等。

市物价检查所全所工作人员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局领导的带头下,全所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省的价格检查重心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20xx年,景洪市物价检查所全所同志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按照省、州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大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先后开展了教育收费检查、成品油价格检查、节假日市场检查、春运期间客运票价检查、电力价格检查、民用爆破器材价格检查、化肥价格检查、出租汽车收费价格检查、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专项检查工作以及积极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价格服务进万家的宣传、工作,圆满的完成了上级部署的各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秩序和生产经营环境、投资环境、消费环境,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检查工作,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20xx年上缴财政罚没款37.2万元,为景洪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格收费环境。

一、 做好教育收费价格检查,遏制教育乱收费势头

20xx年1月,我所对20xx年春秋两季违规收取外来务工子女借读费的九所学校作出了收缴违法所得90220元的处罚决定。目前,违法所得款90220元已上缴国库,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我市的教育乱收费的势头。

二、认真开展成品油价格收费检查,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

根据西发改委价检[20xx]111号《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全省成品油市场价格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所对中石油、中石化及10个乡镇的15家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发放《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文件15份。经查,中石油、中石化所属的各加油站,都较好的执行了国家价格政策,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价格销售行为。而各乡镇的加油站因为是个体经营户,进货价就高,“高进高出”,所以大部分加油站都超标准的销售成品油。对这些违规的价格行为,我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屡教不改的3家个体经营户进行了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 加大对节日市场的巡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春节、五一黄金周再加上版纳的泼水节、国庆中秋共有四个黄金周节假日,为了维护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所对每个节假日都提前准备,充分应对。节日前夕,抽调大量人员,由所领导带队,层层落实开展检查;据统计,四个节假日,我所共出动检查人员206人次,检查公路客运企业1家,宾馆酒店11家,药店6家,旅游景点4个,加油站以及市区各大商场、超市,肉、禽、蛋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市场价格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未发现节假日期间趁机哄抬物价和欺诈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不规范经营者都依法进行了现场教育、纠正处理和规范。对违法经营者保持高压态势。节假日期间安排检查干部24小时值班接听举报电话,从根本上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电力价格检查,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根据西双版纳州发改委《关于开展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相关收费清理检查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省发改委关于治理整顿涉农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我所于二00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至二00六年一月十六日对景洪市电力公司下属的八个供电所、云南天然橡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及下属各供电所、电厂进行价格收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市电力公司、云南天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均有擅自制定电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我所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25.1万元已上缴国库。

五、加强价格举报工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价格举报工作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窗口。20xx年,我们把做好价格举报接待、受理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关系、服务群众、维护部门形象的大事来抓。对群众来访、来电、来信,凡属我们工作职责内的立即安排落实,绝不推萎、不拖拉、不转移矛盾,一般7日内办结,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举报者。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从而取信于民。

如今年7月,群众举报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对党政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取征地管理费,未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我所对这一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收缴违法所得75924.48元。

对景洪市建设物证收取建筑卫生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本费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到目前为止,我所共受理价格举报21件,其中,上级有关部门转办1件,来电15件,来访5件,办结21件,办结率100%。

六、全面推广价格收费公示制度,推进价格监督进社价格服务进万家

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活动是今年价格工作的一件大事。是价格部门坚持执政为民宗旨意识的具体体现,也是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解民忧,办实事,促监督,打造价格诚信建设工程的一项具体措施。通过价格监督进社区活动,宣传国家价格政策,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方面的价格咨询服务,及时有效地解除社区居民对价格、收费问题的疑虑,预防和制止乱涨价、乱收费问题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共建和谐社区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所确定将市区内的白象湖社区做为我市此项工作的试点社区,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大了价格监督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社区设立了宣传专栏、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动员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物价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2、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公示、教育收费公示、医疗收费公示、停车场收费公示、电信收费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等系列工作,将水、电、燃气、物业管理收费、停车场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等与社区居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价费政策,在社区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收费清单、收费手册、社区网络等方式和渠道予以公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

3、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区居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并将社区列入日常价格巡查的范围,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社区内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4、聘请社区物价义务监督员,建立和完善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听取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做好商品明码标价工作,防止价格欺诈

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提高价格透明度,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我所一直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市城区商品明码标价普及率已达到了100%,力争在明年使乡镇普及率也达到100%。今年我市共查处明码标价违法案件8件,罚款金额1050元。

景洪市物价检查所全体工作人员在价格监督检查中,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物价检查人员守则和廉洁自律的规定,从未发生过对被检查单位和个人进行吃、拿、卡、要的现象,保持了物价检查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所办的案件严格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二十四字方针,从立案到结案都严格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案卷材料都能按规范化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历年来所办的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xx年度,在全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他县市检查所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我们将不断探索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把实现好、维护好、开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开创景洪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2020年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2020工作总结


xx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

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度,xx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在上级价格部门和局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着规范价格行为、整顿价格秩序、清费减负、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检查的作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检查分局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起,查处金额近352200元,其中退还消费者90700元,收缴违法所得261500元,罚款600元,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总结如下:

一、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专项检查,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医药领域“三项改革”的深化,切身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单位、药品经营者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价格行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部署,物价检查分局对我区的各区级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的专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区各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执行情况仍不容乐观,经营者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擅自定价和收费、推迟药品降价时间、不执行医疗收费政策提高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的药品价格不执行顺加作价的政策等现象仍然存在,物价监督检查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已检查的6家区级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涉及金额30多万元,目前已经处理完毕。

二、整顿清理教育收费秩序,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教育收费检查是下半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局集中力量对我区8所中小学的收费进行了检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违反自愿强制收取服务费用、以择校为目的的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等,以及违反规定收取补课费、代收代办费不予结算、组织学生统一定购教辅材料并收费的和高中阶段违法“三限”政策乱收费的,都进行了严格检查,已初步查明一些学校存在超范围列支课本费、作业本费,还有少部分学校以校庆赞助款等形式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目前我局已开始全面清理。

三、重视12358价格举报工作,为民排忧解难

12358价格举报电话是物价部门对外的一个窗口,也是物价检查部门获取案件信息的有效渠道,及时掌握动态,答疑解惑,疏导矛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据统计,20xx年度,检查分局共受理价格举报和价格咨询102件,其中来电、来访、来信91件,上级交办和政府热线电话交办的11件,经过充分的调查和检查,依法退还消费6万多元,举报办结率达100%。认真做好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都起到很好的作用。

三、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和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减轻家民负担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在20xx年4月和5月份对我区的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涉农收费和区水利管理部门、农机监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动植物检验检疫收费和部分化肥销售企业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检查中发现,经过了多年的涉农收费和价格的检查,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都比较重视,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基本上没有发现,但个别乡镇的农民建房押金还没有清退完毕,对涉农收费中个别已取消项目由于文件到达较迟等原因没有及时执行,发现后已及时进行了改正。对化肥经营企业的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国有和集体的经营企业基本已经退出经销行列,取而代之的是经营规模小、经营零散灵活、分布广的小型个体企业。我们在检查的同时对80多家经营户分发了国家对尿素价格的新规定,并作了相应的解释。

四、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和价格诚信宣传活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传统节假日中秋节、国庆节来临之际,我们开展了节日市场检查, 在20xx年9月26日至9月30日组织力量连续对我区的商业零售企业、旅游服务企业、大型市场和各大超市开展宣传活动和价格检查,我局共组织3个检查组,对我区的2家旅游服务企业,2家商业市场和城区的富山路、人民路、大唐街等3条主要街道的100多家零售商店进行检查, 对没有执行明码标价的4家商店和摊位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600元.

五、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切实整治乱收费

在全省价格主管部门得统一安排下,开展对涉及企业收费行为的有关单位开展收费检查,根据部署,监督检查分局和市价格检查部门互相配合,对公安部门、交警、汽车培训学校和工商部门等开展检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00六年十二月

2020年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2020年工作思路


xx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工作思路

20xx年xx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工作总的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中心,继续发扬开拓进取精神,不断探索物价工作新的思路,思想再解放一点,路子再新一点,步伐再大一点,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积极疏导价格矛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治乱成果,抓住热点,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强化“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定位,紧紧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把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真正落到实处,为我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根据省、市有关物价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20xx年到20xx年物价工作,我们要围绕“突出三个重点,争取二个突破”这一主线,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农村物价工作,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农服务上来。
1、开展涉农价格、收费专项检查,涉农价格收费检查每年安排一次、一至二个检查项目,重点检查农垦电价、农业用水价格和农机作业、农业生产资料等部门的收费。

2、抓好社区(村)价格公示落实。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加强和完善收费的社会监督,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优化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我局将继续抓好对全区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全面实行公示制度,并抓好落实。同时我们还将组织力量对已经发放的《涉农收费公示牌》、《涉农收费汇编手册》的内容进行及时调整,以保证涉农收费内容的准确性。

二、继续加大教育、医疗收费等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上来。

1、对老百姓普遍反映的“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住不起房”的三大价格热点问题继续给予关注,将对涉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三乱”行为予以坚决取谛。

2、认真开展全区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涉及工业企业的收费专项检查;对取消的审批项目的收费执行情况和收费许可证年审以来取消、降低收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推行价格诚信活动,重点抓好价格行为规范落实。

1、积极与区有关职能部门及行业协会并依托企事业单位价格联络员联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工作,引行业逐步形成价格自律机制。

2、通过与大中型商业、餐饮、等有关单位签订《价格诚信协议书》等方式,杜绝各类价格欺诈行为,推进市场价格诚信体系的建立,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3、是开展评定挂牌“价格信得过单位”、打造“明码标价一条街”等系列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市场价格环境的不断净化。

4、继续采取告知、提醒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到提醒规范在先,继续推进行业自律,加强价格诚信工作,坚决打击价格欺诈。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今天,物价部门面临的工作任务错综复杂,既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逐步减少对市场价格的监管,同时为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对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商品价格进行有效调控。所以,要求我们一定要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提升价格服务意识。争取二个突破:

一、 坚持与时俱进,提升价格服务意识,争取工作方法有新突破。

物价工作要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充分利用电脑互联网等现代先进的物质技术手段,改变思路,创新方法,要改进检查方式。变事后检查为事前警示、注重以教育引导为主。努力适应形势需要。

二、 在服务水平方法上要有新思路、新进展、新突破。

要通过宣讲、座谈,专项节目等,广泛深入地开展价格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提高老百姓自我维护价格合法权益的能力,切实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

新的阶段,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有待于我们积极探索,如何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任重而道运,如何进一步面对挑战,缓解价格矛盾,切实为“平安xx区”建设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新的艰巨任务。

xx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

20xx-12-18

2020年市物价局2020年工作总结


海门市物价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初步工作打算

20xx年,海门市物价局在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关心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我市的“三比”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创新价格管理,理顺价格矛盾,规范收费秩序,强化监督检查,提高队伍素质”为出发点,积极发挥价格职能,努力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一、落实价格工作会议精神,价格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

1、强化涉农价费管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大力促进农民减负增收。此外根据上半年农资价格上涨较快的情况,我局及时出台了化肥价格干预措施,平抑价格,保护了农民利益。

2、完善农村价格网络建设。一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全市已建立了23个乡镇价格监督管理站,聘请了242个村级义务物价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义务物价员进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价格管理知识方面的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使其尽快进入农村价格管理工作的角色,切实发挥作用。二是制作了乡镇价格监督管理站铜牌,统一管理,让每一位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持证上岗,亮证监督,履行职责。三是制定了《海门市乡(村)物价员工作职责》、《海门市农村价格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乡镇价格监督管理网络通讯录》,方便了农村第一线价格监督管理人员加强学习、沟通联络,取长补短,促进工作。

3、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我们积极疏导价格矛盾,理顺价格关系,利用价格杠杆积极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今年3月,我局对市污水处理中心运行状况及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根据上级政策和邻县市水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对水价调整方案进行研究,召开了调价听证会。在此基础上,通过新闻媒体对调价意义进行了大力宣传,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使调价方案一次得以通过。另外配合电力供应部门在全市范围进一步推广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工作,经测算,分时电价平均每千瓦时0.447元,比现行电价降低7.3分/千瓦时,既给百姓带来了实惠,又扩大了物价部门的社会影响。

4、关注价格热点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抓住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和房地产三大价格热点问题,从实践“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认真对待。一是加强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工作,今年二月份起,针对近年来学校收费中发现的问题,以事前服务与事后监督相结合为原则,我局抽调人员会同教育、纪检等部门,对全市30多所中小学新学期开学工作进行服务指导。同时对去年教育收费专项中25所学校的检查结果进行处理,共查处违规金额173多万元,并根据中小学的实际情况,对14所中小学的部分违规金额收缴入库近50万元。二是开展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根据统一部署,对海门人民医院等9家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查出价格违法金额近300万元,要求存在问题的医疗单位及时进行了纠正,并逐一进行审理。此外我们对去年查处的22个乡镇卫生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问题进行处理,合计入库4万多元。三是实行价格政策提醒制度,为营造强烈的市场价格监督氛围,督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劳动,遵纪守法,我们通过向经营者发放提醒函等方式积极宣传价格法规,到目前为止,共向经营者发放提醒函500多份。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涨价项目出台得到较好控制

1、从紧控制涨价项目出台。今年4-6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5.5%、6.5%、6.0%,连续3个月同比累计已超过国家发改委规定的4%的控制线。为保证我市市场价格稳定,我局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市场价格走势,明确从7月至11月底对各类提价项目一律暂停出台,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了价格监测和市场价格管理,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拟出台提价项目的部门和企业,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2、做好农民拆迁安置房的价格管理,确保市政重大工程项目顺利推进。今年上半年,我们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拆迁安置房的价格管理工作,先后对九家开发企业申报的20.8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价格进行了审核把关,对开发建设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及时疏导,从而确保了市政府重大工程的顺利推进,受到了市领导的表扬。

3、做好商品房价格调查、规范、制定工作。今年二月,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局对市区商品房价格现状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比较客观地分析了商品房价格上涨的六大客观因素,形成了“关于我市商品房价格有关情况的汇报”,报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有关领导审阅后,获得了充分肯定。市政府领导在有关会议上说:物价局对商品房价格管理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商品房价格上涨是由诸多因素造成的,政府在政策上要给予适当引导,从而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

4、做好农本调查和农资价格管理工作。我们对各农本调查点逐个进行了走访,根据省局要求,细化调查纲目,并对调查提出了严格要求,确保了农本调查质量。上半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度上涨,我们按上级要求,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在新闻媒体公布了干预的品种和价格水平,对生产企业上门进行政策提醒,从而确保了干预措施的落实。

5、做好两会提案的答复工作。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涉及价格管理的提案三件。为做好提案的答复工作,我们对提案涉及的内容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餐饮企业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召开了提案情况说明会,圆满完成了提案答复工作,获得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评价。

三、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促进经济环境改善。

1、开展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采取送验和上门验审二种方法,按系统分期分批审验,根据统一要求,今年四月,对全市56个系统518个单位进行收费许可证年审,年审收入70.3万元,圆满地完成了财政下达的年审任务。

今年收费验审工作与以往相比有以下2个特点:一是注重验审质量。把收费验审作为价格管理的延伸、日常监督检查的一部分,严把验审质量关;二是突出验审主题。在要求执收单位严格执行规定收费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从制度上防范和制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2、规范建设收费行为。按照市审批中心的要求,为改善投资环境,更好吸引外商到我市投资兴业,要求对建设性收费进行专项清理。清理原则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低限收费,服务性收费按市场最低标准收取,并在市审批服务中心予以公示,特别是评估收费试行市场招标制度。通过清理整顿,规范了建设收费项目,使建设收费标准高、弹性大的现象得到了根治。

3、加强物业收费管理。针对物业管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物业公司管理水平低、服务不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缴困难以及维修基金在收缴、监督、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与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一起参与制订了《海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暂行办法》、《海门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理顺了物业管理市场各方主体的关系,切实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初步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万众物业管理公司由于成立较晚,各项收费标准没有确定,为了尽快帮助企业正常运行,我们与市物业管理办理共同商议,核定了海景别墅小区、北海小区等收费标准。

4、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审工作。我们会同教育部门对市锡类中学等五所完中,市育才小学等三所小学进行收费规范化学校验收。通过这一活动,促进学校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自身收费行为。

5、申报东灶港船闸收费标准。东灶港投入1752万元对船闸进行了改造,由原来的水闸建成了具有船舶通行能力的套闸,为了弥补通行费用,规范收费行为,要求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查审核,并向上级请示,使这一收费标准得到了省、市价格部门的基本认可。同时我们还制订了医院排污费征收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财政、环保、卫生等部门共同商定,制定了合理的收费标准。

四、围绕整顿规范价格秩序,创新价格监督检查方式

今年以来我局主要开展了农业生产性费用和农民建房收费、中小学收费、计划生育收费、乡镇卫生院收费等专项检查。突出要点,抓住热点,开展了以春运价格、制止价格欺诈、提高市场明码标价普及率为重点的日常市场检查。1-10月份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5件,另有10余件正在处理中,已实行经济制裁79.8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2万元,收缴财政67.8万元。

1、落实价格检查预警机制,应对市场价格异动。一是针对我省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禽流感疫情,我们根据市局要求,及时部署,周密安排,制定预案,对东洲市场等20多个农贸市场经营的畜禽产品进行市场价格巡查,提醒经营户规范价格行为。同时,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认真受理每一件投诉举报,帮助群众克服恐慌心理,为稳定物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二是对化肥等农资价格实行紧急干预,为提高威慑力,我们同电视台记者一起对15个乡镇的农资经营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当场予以纠正,稳定了农资市场价格,保护了农民利益。

2、开展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为了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城市整体形象,改善海门投资环境,在企业中树立一批诚信经营的典型,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一批放心购物的单位。我局从五月份开始部署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工作,向各类经营者发出《关于在全市开展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的通知》,现正对申报的40家单位审核验收中。

3、认真查处举报案件。1-10月份我局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案件865件,其中价格政策咨询839件,占案件总数的96%,立案查处23件,包括上级转来3件,来人来信6件,电话举报14件,没收违法所得2.8万元,责令退款18.08万元,案件办结率、答复率达100%。具体工作中做到“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清茶暖心、一声再见相送、一人负责到底。并坚持四项原则:政策原则、客观原则、快速度原则、廉洁原则。把好三大关:受理关、查处关、答复关,群众声誉度不断提升,至今未发生因工作失误而越级上访举报情况。

六、加强基础建设,搞好价格服务

1、依托优势,开展成本认证工作。价格以成本为依据是市场运行的客观规律,合理的价格水平既能保护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又能体现价格水平的合理性、公正性。因此,我局依托定调价的职能,开展了热电厂蒸汽价格、学生公寓价格、乡镇自来水厂的售水价格、房产开发公司等重要商品和服务收费的成本认证13件,认证金额2392.05万元,开展银行不良资产、抵押贷款资产评估52件,评估资产额达5986.11万元。

2、《道路交通法规》、《行政许可法》相继实施后,涉案物品评估面临着巨大的冲击,特别是道路车财损评估。根据这一现状,我们加强了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合作,从提高服务质量入手,使服务对象信任我们,提高了生存率、竞争力。1-10月共开展法院涉案财产评估41件,评估价值450万元,开展道路车财损评估990起,鉴定总值677万元,实现经济收入56万元。受理刑事案件406件,比去年同期上升70%。

五、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打造阳光、诚信物价。

1、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打好贯彻落实的思想基础;认真清理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价格工作中行政许可的范围,废止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政许可文件,为实施《行政许可法》打好执法基础,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要监督,侵权要赔偿。

2、落实挂钩联系措施。注重发挥价格部门政策准、信息广、核算精的优势,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重点企业进行调查摸底,选择12家企业作为帮扶点,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帮助企业分析成本和费用情况,收集市场信息,搞好决策服务,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3、大张旗鼓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将文明创建工作贯穿价格工作全过程,在创建内容上注重扩大和延伸,在创建形式上注重丰富多彩、活泼生动,在创建效果上讲究实事求是。

①创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行业建设工作计划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并与科室层层签订了创建目标责任状,确保创建工作不留死角,做到了两个文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落实、同步发展,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的工作网络。
②加强价格宣传。充分利用“两台一报”、“物价工作动态”等载体,介绍我局在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上的具体做法,局领导多次走进电台“政风行风在线”栏目,接受群众咨询,解答价格热点和疑难问题。今年我局又在电视台《江海时空》专栏中开设专题,重点宣传价格政策法规、报道价格工作动态,介绍价格常识等,社会反应良好。

③切实转变观念,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我局要求所有科室都要达到群众满意的文明窗口标准,特别是认证中心要争创规范化认证中心,具体服务中做到“三声”、“四心”、“五个一样”,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来客热心,办理业务细心,提供服务诚心,处理复杂问题耐心”,“对待大小单位一样,工作忙时闲时一样,接待生人熟人一样,服务集体个人一样,接受表扬批评一样”。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强化“全局办认证,办好认证为全局”的观念,积极拓展新的服务领域,让价格认证工作成为服务地方经济的又一亮点。

④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章立制,确保价格法律法规、部门职责、价格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对外公开价格审批项目、审批程序、办结时限及办理结果,价格行政处罚规则、程序、结果,对内公开财务管理规则及运行状况、人事管理规则及运行状况、大宗物品采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⑤加强价格调研工作。今年我局把5月、6月作为价格工作调研月,从局领导到一般干部,人人都有调研课题,大家带着问题寻找对策,运用调研成果促进工作。今年我局组织力量先后完成了12篇调研文章,在调研中查找存在问题,寻找解决方法。

⑥以纪念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成立20周年为契机,举行集价格宣传、法规培训、为民办实事、机关作风建设、宏扬“价格卫士”精神为一体的庆祝活动,邀请专业文艺演出机构举办专场演出,刻录光盘用于对外宣传。

⑦认真开展“价格服务面对面”主题活动。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为纽带,价格举报中心为窗口,认真处理好每个来电、每次来访,及时梳理价费矛盾。开展价格服务“上街头、进社区、下乡镇”活动。局机关定期组织“上街头”活动,每季组织一次价格服务下乡镇活动,广泛宣传价格知识和价格政策,发布价格信息,现场协调处理价费矛盾。

⑧开展招商引资和扶贫帮困活动。我局把招商引资和结对帮扶弱势群体作为文明创建的延伸,积极开展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在有组织、有领导、有目标的前提下,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加压指标,已实际到帐25万美元。今年市委市政府又对“三老”优抚对象结对帮扶作了调整,我局对新安排的老复员军人丁国范的生活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在全市结对帮扶优抚对象工作推进会上与之签定了结对帮扶协议书。

二00五年价格工作初步打算

一是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要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特别是对粮油肉蛋等主副食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主要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管和检查。加强对市场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欺行霸市、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从快从重惩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执行法定价格措施的行为,维护市场稳定。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完善综合调控手段和价格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机制,确保平抑价格异常波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是积极服务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是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也是吸纳劳动力,扩大就业,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落实已有的政策基础上,研究新的政策措施。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民营经济对价费政策的需求,提高针对性,增强政策效果,使民营经济实实在在地得到价格政策的扶持。

三是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要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的价格干部队伍。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的要求,建立健全与《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配套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价格决策,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借助《行政许可法》实施的东风,进一步完善价格行政行为的各项制度,强化法制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各项工作都要做到规范有序。按照“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政务公开”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将定调价费申报、成本资料审议制度,严格按程序规范性运作,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完善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对于能交给群众评判的要倾听他们的意见,增强科学性、民主性,增进群众的理解,减少阻力。

借助文明行业创建和机关作风建设这一载体,进一步提升价格队伍素质。要切实抓好机关的政治教育,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价格工作,把价格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最新精神上来。要紧紧围绕价格干部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努力培养广大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和创新能力,使他们能够站在全局的高度认识价格工作,思考价格工作,创新价格工作;能够跳出价格看价格,及时了解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明确政府要求,掌握群众心声;能够妥善应对价格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拿出新的思路、新的办法,以崭新的精神风貌,严谨的务实作风做好价格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价格部门和价格干部的良好形象。通过上下努力,打造高素质价格干部队伍,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全市价格系统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使价格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为价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价格运行的时空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新的形势对价格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价格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或者着力点在哪儿?面对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价格工作到底如何作为作为?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迫切要加强调查研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

五是进一步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度,主要抓好普及率和公示质量。开展涉企收费调研活动,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主要抓好“一费制”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管理工作,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按等级收费。

六是继续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乡镇医院等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检查。土管收费检查。教育收费检查。争创“价格诚信价格”活动。技监收费专项检查。部分电力器材价格检查。继续开展房地产价格检查。

七是进一步加大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力度,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的覆盖面,让广大人民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清清楚楚缴费。

八是继续做好价格监测和价格认证等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九是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 门 市 物 价 局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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