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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近三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10.30

2020年物价检查所工作总结。

岁月在不经意中流逝,随着岁月流逝。这一阶段的工作又将过去。我们在新一阶段工作来临前对这个阶段的工作做个总结。作好总结,可以少走弯路,少犯错误,那么工作总结我们究竟该如何才能写好它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20年物价检查所工作总结》,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市物价检查所成立于1983年10月,与市价格举报中心属于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物价检查所现有职工8人。人员分工为:副所长1人,大专文化,主持工作;价格监督检查干部5人,其中,4人为大专文化,1人为大学本科文化;工勤人员1人,大专文化;职工监督检查人员1人,高中文化。检查所拥有独立的办公地点,财务独立单设,检查交通工具是一辆2000型桑塔纳轿车,现有电脑4台,办公基本上实行了电脑化操作。

市物价检查所工作作风严谨,单位制度健全。制定的工作制度有:上下班签到制度;物价检查所工作职责;物价检查所所长、副所长工作职责;价格举报工作的有关规定等。

市物价检查所全所工作人员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局领导的带头下,全所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省的价格检查重心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20xx年,景洪市物价检查所全所同志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按照省、州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大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先后开展了教育收费检查、成品油价格检查、节假日市场检查、春运期间客运票价检查、电力价格检查、民用爆破器材价格检查、化肥价格检查、出租汽车收费价格检查、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专项检查工作以及积极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价格服务进万家的宣传、工作,圆满的完成了上级部署的各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秩序和生产经营环境、投资环境、消费环境,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检查工作,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20xx年上缴财政罚没款37.2万元,为景洪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格收费环境。

一、 做好教育收费价格检查,遏制教育乱收费势头

20xx年1月,我所对20xx年春秋两季违规收取外来务工子女借读费的九所学校作出了收缴违法所得90220元的处罚决定。目前,违法所得款90220元已上缴国库,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我市的教育乱收费的势头。

二、认真开展成品油价格收费检查,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

根据西发改委价检[20xx]111号《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全省成品油市场价格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所对中石油、中石化及10个乡镇的15家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发放《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文件15份。经查,中石油、中石化所属的各加油站,都较好的执行了国家价格政策,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价格销售行为。而各乡镇的加油站因为是个体经营户,进货价就高,“高进高出”,所以大部分加油站都超标准的销售成品油。对这些违规的价格行为,我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屡教不改的3家个体经营户进行了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 加大对节日市场的巡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WWw.Gz85.Com

春节、五一黄金周再加上版纳的泼水节、国庆中秋共有四个黄金周节假日,为了维护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所对每个节假日都提前准备,充分应对。节日前夕,抽调大量人员,由所领导带队,层层落实开展检查;据统计,四个节假日,我所共出动检查人员206人次,检查公路客运企业1家,宾馆酒店11家,药店6家,旅游景点4个,加油站以及市区各大商场、超市,肉、禽、蛋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市场价格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未发现节假日期间趁机哄抬物价和欺诈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不规范经营者都依法进行了现场教育、纠正处理和规范。对违法经营者保持高压态势。节假日期间安排检查干部24小时值班接听举报电话,从根本上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电力价格检查,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根据西双版纳州发改委《关于开展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相关收费清理检查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省发改委关于治理整顿涉农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我所于二00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至二00六年一月十六日对景洪市电力公司下属的八个供电所、云南天然橡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及下属各供电所、电厂进行价格收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市电力公司、云南天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均有擅自制定电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我所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25.1万元已上缴国库。

五、加强价格举报工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价格举报工作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窗口。20xx年,我们把做好价格举报接待、受理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关系、服务群众、维护部门形象的大事来抓。对群众来访、来电、来信,凡属我们工作职责内的立即安排落实,绝不推萎、不拖拉、不转移矛盾,一般7日内办结,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举报者。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从而取信于民。

如今年7月,群众举报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对党政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取征地管理费,未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我所对这一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收缴违法所得75924.48元。

对景洪市建设物证收取建筑卫生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本费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到目前为止,我所共受理价格举报21件,其中,上级有关部门转办1件,来电15件,来访5件,办结21件,办结率100%。

六、全面推广价格收费公示制度,推进价格监督进社价格服务进万家

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活动是今年价格工作的一件大事。是价格部门坚持执政为民宗旨意识的具体体现,也是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解民忧,办实事,促监督,打造价格诚信建设工程的一项具体措施。通过价格监督进社区活动,宣传国家价格政策,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方面的价格咨询服务,及时有效地解除社区居民对价格、收费问题的疑虑,预防和制止乱涨价、乱收费问题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共建和谐社区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所确定将市区内的白象湖社区做为我市此项工作的试点社区,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大了价格监督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社区设立了宣传专栏、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动员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物价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2、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公示、教育收费公示、医疗收费公示、停车场收费公示、电信收费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等系列工作,将水、电、燃气、物业管理收费、停车场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等与社区居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价费政策,在社区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收费清单、收费手册、社区网络等方式和渠道予以公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

3、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区居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并将社区列入日常价格巡查的范围,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社区内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4、聘请社区物价义务监督员,建立和完善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听取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做好商品明码标价工作,防止价格欺诈

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提高价格透明度,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我所一直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市城区商品明码标价普及率已达到了100%,力争在明年使乡镇普及率也达到100%。今年我市共查处明码标价违法案件8件,罚款金额1050元。

景洪市物价检查所全体工作人员在价格监督检查中,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物价检查人员守则和廉洁自律的规定,从未发生过对被检查单位和个人进行吃、拿、卡、要的现象,保持了物价检查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所办的案件严格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二十四字方针,从立案到结案都严格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案卷材料都能按规范化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历年来所办的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xx年度,在全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他县市检查所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我们将不断探索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把实现好、维护好、开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开创景洪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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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物价检查所2020年工作总结


二00六年,我所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重视以及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物价工作会议部署,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清费治乱减负、优化经济环境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在“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上下功夫,公平、公正、严格执法,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费环境。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1件, 查出违纪金额3101901元,实施经济制裁418521元,收缴入库372171元,完成涉案物品价格鉴定301件,认证金额773万元。

一、认真开展价格检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认真开展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和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根据州委州政府领导关于进一步疏导我州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电价和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我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检查组,于20xx年12月份和20xx年1月份两次对景洪市各供电企业进行价格收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市电力公司、云南天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有擅自制定电价的价格违法行为,针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共收缴违法所得251000元;此外我们协同州医疗卫生检查组对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景洪市医院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查处景洪市医院违纪金额82825元,对存在问题的医疗单位及时进行了纠正。对去年查处的勐龙中心医院等部分乡镇卫生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尽可能地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二)、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原则,坚决制止乱收费。今年1月和9月,先后两次对景洪市一中、三中、四中、五中、职中等十九所学校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今年秋季一开学,我所就认真贯彻中央七部委联席会议精神,把制止教育乱收费作为减负清费治乱重点工作来抓,重新明确了中小学校收费标准,突出了检查重点。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设立收费公示栏,将各自的收费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把检查的重点放在乡镇学校的补课费、住宿费、教辅材料,城区学校的代收费和借读费上。通过检查,共收缴违法所得款90220元,清退46350元,从而维护了国家政策的严肃性。
(三)、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创建良好的价费环境。充分利用今年换发《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的时机,搞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经营服务单位收费项目的清理、审验,坚决实行“一证一票一卡”制。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持有物价部门统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票据。各部门必须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实行亮证收费,接受社会监督。对不使用“一证一票一卡”收费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在今年8月对市建设局和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检查中,分别查处违纪金额209442.98元和75924.48元, 9月对景洪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费检查,查处违纪金额40894元。

(四)、加强涉农物资价格检查,促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业物资上的各项价格,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所根据云发改电[20xx]2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和去年农资价格上涨较快的情况,组织人手对勐罕、大渡岗、勐龙、普文、嘎洒和城区12家化肥、种子、农药等农用物资的价格销售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市场上经营农资产品的经营户除了市供销社仍然是集体性质外,其余都是个体挂靠农资公司、服务中心等单位,名称均为公司销售点,实为个人经营,所出售的化肥、种子、农药等产品都没有健全的进出台帐和相应的销售档案,明码标价执行的也不全面。针对这一情况,我们都要求其限期整改;

(五)、加大成品油价格的管理和检查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对城区中石油、中石化及10个乡镇的15家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发放《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文件15份。经查,中石油、中石化所属的各加油站,都较好的执行了国家价格政策,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价格销售行为。而各乡镇的加油站因为是个体经营户,进货价就高,“高进高出”,所以大部分加油站都超标准的销售成品油。对这些违规的价格行为,我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屡教不改的2家个体经营户进行了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截止今年11月份,我所共收缴违法所得372171元,其中:罚款281950元;收缴违法所得90221元。退还消费者46350元。

二、加大对节日市场的巡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在春节、“五一”、泼水节和“十一”黄金周期间,为维护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所对每个节假日都提前准备,充分应对。节日前夕,抽调大量人员,层层落实开展检查。据统计,四个节假日,我所共出动检查人员246人次,检查公路客运企业2家,宾馆酒店14家,药店9家,旅游景点4个,市运政出租车收费检查1次,以及市区各大商场、超市,肉、禽、蛋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市场价格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未发现节假日期间趁机哄抬物价和欺诈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不规范经营者都依法进行了现场教育、纠正处理。节假日期间安排检查干部24小时值班接听举报电话。截止11月份,我所共受理价格举报28件,其中,上级有关部门转办2件,来电19件,来访7件,办结27件,办结率96%。

三、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完善政府定价机制

认真贯彻中央和云南省定价目录,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整过程中全面推行价格听证制度。9月,参加了由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勐养镇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我所介绍了自来水成本审核情况及调价建议,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就此次价格调整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申请人作最后陈述,整个会议严谨有序,体现了依法治价的严肃性,规范了定价行为。

四、努力拓展物价工作领域,积极做好评估、价值认定和成本核算工作

全年共完成涉案物品价格鉴定301件,认证金额773万元。其中: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289件,认证金额373万元;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3件,认证金额323万元,没有发生一件价格认证复议;完成了对勐龙、勐罕、勐养、普文、嘎洒、景哈乡城建所环卫垃圾清扫、清运成本审核结论书6份;对景洪市城区14个社区和教育系统发放价格服务牌39份;检查景洪市城区明码标价情况1089家,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8家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处罚,共罚款1050元。目前,我市城区商品明码标价普及率已达到了97%。具体工作中做到“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清茶暖心、一声再见相送、一人负责到底。并坚持四项原则:政策原则、客观原则、快速度原则、廉洁原则。把好三大关:受理关、查处关、答复关,群众声誉度不断提升,至今未发生因工作失误而越级上访举报情况。

五、努力加强物价队伍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物价形象
1、外树形象,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物价干部队伍必须是一支政治思想觉悟高、业务素质精、法律意识强、工作作风硬的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对此,我们从转变作风入手,以人为本,以教育、管理、提高为手段,增强工作赶超意识、团结协作意识、与时俱进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实现了工作上的两大转变。即:变坐等服务为深入企业、农村服务,帮助企业农民抵制乱收费;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向上争取优惠价格政策。
2、内强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每周学习制度,树立“学习就是工作,终生学习”观念,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wto知识,学习法律法规、物价业务知识,做到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们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委市政府及局领导要求,与物价业务实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历来都面广点多,而且各项专项检查大多都是时间紧,任务重,再加上交通工具破旧,有时一个检查要跑遍全市所有乡镇和城区相关单位,收集证据难度加大,给案件质量的保证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是我市物价检查所作为事业单位与执法要求极不适应,办案条件较差,技术手段落后,严重影响了执法业务的开展。
三是部分特权单位置审验、换证于不顾,乱收费一时难以从制度上制止,管理的方式弱化。
四是由于受地方经济条件限制,“检查难、处罚难、收缴难、易反弹”现象在我市反映较突出,清费治乱任务艰巨。
五是由于我所人员变动较大,外出检查多,平常学习时间相对较少,理论业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七、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所将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价格在经济发展中的杠杆作用,深刻领会“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物价工作思路,狠抓涉农收费清理整顿,严肃价费秩序,进一步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新修改的《价格法》及价格法规,抓好干部教育工作,为开展物价工作打好理论和思想基础。
二是巩固涉农收费公示成果,完善管理方式和手段,继续把涉农收费公示工作作为执政为民、实现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来抓。
三是针对我市实际,继续开展教育收费、电力收费、林业收费、医疗收费清理与整顿。进一步规范土地资源局、城建局等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
四是开展好“明码标价”与“价格信得过”活动。在打击“价格欺诈”方面有所突破。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做好新的明码标价转换工作。
五是加强作风建设,按“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为市委市政府经济决策当好参谋,为老百姓清费治乱当好卫士,开创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物价检查2014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按照“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定位,围绕保持市场价格稳定,促进江西经济发展这一目标,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在“非典”时期,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的职能作用,举全力以维护全省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的价格秩序,起到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为稳定市场、稳定人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666件,实行经济制裁金额2310.5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303.4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16.99万元,罚款190.05万元。上交财政1007.04万元。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突出重点,全力以赴,稳定了非常时期的市场价格秩序
上半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致使国内部分商品市场价格出现了异常波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为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我省物价部门迅速研究部署,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以超前的工作意识和强烈的事业心,投入到防治“非典”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中去,坚决制止、打击各种借防“非典”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做到了反应快速、措施有力、行动果断、成效明显。
(一)反应快速。今年2月份,受广东省“非典”的影响,我省市场中出现了抢购食用醋、板兰根颗粒(冲剂)、食盐等情况,致使价格快速上涨,针对此情况,我省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一是省所组织检查力量分赴各医药公司及各大药店调查了解情况,开展销售价格情况检查,告知各销售单位价格政策,同时敦促各方全力备货以稳定市场;二是立即给全省各设区市物价检查所紧急电传通知文件,要求各地严格监督相关商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的销售行为,对乘势哄抬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三是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告诫经营者不得乱涨价,市民不必过分恐慌。在各方努力下,抢购风波平息了下来,价格迅速回落到正常水平。4月下旬,我省上下全力开展防治“非典”疫情之际,各级物价部门领导亲上市场,检查和督导各项工作,全体物价检查干部以战斗在一线的医务人员为榜样,加班加点,全身心地投入到防“非典”价格专项检查中。
(二)措施有力。“非典”时期,我省根据市场价格动态,一是果断地在全省启动了价格行政干预措施,对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进行限价销售。各设区市随之制订了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工作预案,做到早认识、早预防、早部署、早检查。如南昌市物价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非典”指挥系统网络图和应急预案网络图,新余市防“非典”领导小组下设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小组和检查应急分队,启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二是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许多地方成立了市场联合执法队,以加大执法力度,如吉安市成立了由物价、工商、药监部门组成的市场价格监管小组,联合公布了6条提醒制度。各级物价部门在当地政府防“非典”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了多项联合执法检查,查处力度大为加强;三是召集防“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的主要经营者,向社会发布公开承诺书,承诺在其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价格行政干预措施,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对其他中小经营者起到示范作用,来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四是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电话“12358”的作用,公开了“12358”电话的服务承诺和价格举报奖励制度,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联系群众,为市场价格检查提供了大量线索;五是加强工作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为顺利开展防“非典”价格专项检查起了重要作用,各地按照“澄清事实、引导舆论”的方针,及时发布与防治“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的供求情况和价格信息,积极宣传遵纪守法的榜样,曝光价格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三)行动果断。在防治“非典”这一特殊时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精神,我省一是按通知指示简化了价格检查行政处罚程序,加大查处力度,克服办案经费、设备的不足,想方设法提高办案效率;二是由省计委抽调机关各处及检查所人员组成11个市场价格检查督导组,分赴全省各设区市进行检查、督导、调查。并将全省11个设区市检查督导工作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只要市场价格还未恢复到正常秩序,检查督导工作就不能停;三是快速高效地做好价格举报的查处工作,做到了市内举报投诉半小时到场,一般举报案件两小时办结,从重从快地打击了价格违法行 行为,体现出了全省物价检查干部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成效明显。全省物价检查干部在此次专项检查中不怕苦黑,连续作战,对少数经营者借防“非典”发“黑心财”的行为,进行了坚决打击,对违法行为采取了从重罚款、公开曝光、责令停业整顿等严厉措施。据不完全统计,此次专项检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28680人次,检查单位19430个,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27件,实行经济制裁268.46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30.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38万元,罚款110.03万元),曝光价格违法案件38起,责令暂停相关营业1家,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1家。物价检查部门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省市场价格秩序恢复正常,为安定人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围绕当前政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治理
(一)为调查农民减负的落实情况,今年2月省所有重点地开展了部分县(市)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检查的范围涉及土地、建设、计生、教育、农机、农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价格和收费执行情况,共直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数百万元,检查组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了检查情况,责令有关部门自行整改纠正。省所同时要求各地物价检查部门高度重视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检查工作,要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使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价格政策得到具体落实,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我省农网改造和农业体制改革的情况,今年2月,省计委和省电力公司联合下文,在全省开展了电力价格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对省委、省政府第二封公开信的贯彻执行情况、城乡同网同价情况、城网改造收费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四大类:一是各类电价如商业电价、排灌电价、农改后农村直供到户电价等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准收取;二是农网改造方面存在收取校表费、农改材料加价,将国家投资的材料费计入一户一表的材料费中等问题;三是收购小水电方面存在压低收购小水电价、收取小水电、吸收无功电量电费等问题;四是扩大范围收取城市建设附加费。目前,全省电力价格检查还在进行当中。
(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我省从xx年3月起,对全省范围内的农业生产性费用和农民建房收费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看,总的情况好于往年,特别是去年省委、省政府发布《致全省农民朋友的第二封公开信》后,各地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效果良好。但仍然有少数乡(镇)费税比较混乱,主要问题是继续执行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个别地方政府越权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四)根据我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依然是举报投诉第一热点情况,我省决定在下半年开展一次全省教育行业价格检查,目前,省所正在开展检查的试点工作,对省城南昌几个大中专院校进行摸底调查,发现不少问题,乱收费的情况比较普遍,检查组目前正在整理试点阶段的调查情况。
(五)全省各地在全力做好国家和省专项检查外,根据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行业,研究开展了一些针对性的价格检查。如南昌市采取“分阶段检查与联合监察部门协同办案”的办法,开展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宜春市开展了城市环卫、市政、园林等收费检查;萍乡市开展了液化气价格专项检查和房管收费检查。通过这些专项治理,有效地遏制了各种乱收费行为,净化了市场价格环境。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塑造12358品牌工程
在今年5月1日《价格法》实施五周年和5月8日“12358”电话开通二周年之际,全省物价检查部门紧紧抓住这一契机,结合全国防治“非典”战役的深入开展,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多渠道地大力宣传“12358”价格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12358”电话服务承诺和举报奖励制度,积极鼓励群众拨打12358电话反映情况,维护自身的价格权益,省所还对各地12358电话进行了不定期的抽查,对管理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了12358电话的畅通无限。同时,各地价格举报工作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和专人接听制度,大力加强了硬件建设,使价格举报工作效率再上了一个台阶。据统计,上半年我省各级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12358价格举报和咨询3352件,查处1508件,实行经济制裁855.90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622.2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12.883万元,罚款120.731万元。尤其是在全省防治“非典”价格专项检查中,富有成效的价格举报工作为查处“非典”时期的价格违法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省所举报中心主任龚强因表现突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防治“非典”工作先进个人。
四、以开展“双信”活动为重点,大力促进社会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今年元月,我省“ 双信”评委会和各设区市“双信”评委会隆重召开了“双信”工作表彰会,评选出一批“信誉优良、管理科学、明码标价、计量准确”的示范单位,倡诚信之风,树诚信标兵,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成效明显。同时,继续在全省大力开展行业明码标价工作,推进价格公示制的落实,目前正在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的价格公示。
五、加强队伍建议,创新工作方式
搞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关键在于提高队伍的素质。上半年,我省主要采取了两方面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健全制度,完善监督,促进自律,在系统内部营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氛围,树立团结、务实、廉结、高效的工作作风;二是着重抓好业务技能学习,坚持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来提高全省人员的业务水平。
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重点在全省开展好教育行业价格检查,认真研究教育乱收费的有效对策,缓解社会矛盾。
二、组织开展部分地区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三、围绕经济发展的大局,适时组织开展经济适用房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劳动就业收费等价格检查。
四、以制止价格欺诈为重点,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大力开展行业明码标价工作,推进价格公示制的落实。
 



; 五、在全省布置开展成品油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2020年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2020工作总结


xx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

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度,xx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在上级价格部门和局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着规范价格行为、整顿价格秩序、清费减负、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检查的作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检查分局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起,查处金额近352200元,其中退还消费者90700元,收缴违法所得261500元,罚款600元,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总结如下:

一、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专项检查,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医药领域“三项改革”的深化,切身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单位、药品经营者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价格行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部署,物价检查分局对我区的各区级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的专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区各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执行情况仍不容乐观,经营者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擅自定价和收费、推迟药品降价时间、不执行医疗收费政策提高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的药品价格不执行顺加作价的政策等现象仍然存在,物价监督检查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已检查的6家区级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涉及金额30多万元,目前已经处理完毕。

二、整顿清理教育收费秩序,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教育收费检查是下半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局集中力量对我区8所中小学的收费进行了检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违反自愿强制收取服务费用、以择校为目的的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等,以及违反规定收取补课费、代收代办费不予结算、组织学生统一定购教辅材料并收费的和高中阶段违法“三限”政策乱收费的,都进行了严格检查,已初步查明一些学校存在超范围列支课本费、作业本费,还有少部分学校以校庆赞助款等形式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目前我局已开始全面清理。

三、重视12358价格举报工作,为民排忧解难

12358价格举报电话是物价部门对外的一个窗口,也是物价检查部门获取案件信息的有效渠道,及时掌握动态,答疑解惑,疏导矛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据统计,20xx年度,检查分局共受理价格举报和价格咨询102件,其中来电、来访、来信91件,上级交办和政府热线电话交办的11件,经过充分的调查和检查,依法退还消费6万多元,举报办结率达100%。认真做好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都起到很好的作用。

三、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和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减轻家民负担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在20xx年4月和5月份对我区的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涉农收费和区水利管理部门、农机监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动植物检验检疫收费和部分化肥销售企业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检查中发现,经过了多年的涉农收费和价格的检查,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都比较重视,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基本上没有发现,但个别乡镇的农民建房押金还没有清退完毕,对涉农收费中个别已取消项目由于文件到达较迟等原因没有及时执行,发现后已及时进行了改正。对化肥经营企业的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国有和集体的经营企业基本已经退出经销行列,取而代之的是经营规模小、经营零散灵活、分布广的小型个体企业。我们在检查的同时对80多家经营户分发了国家对尿素价格的新规定,并作了相应的解释。

四、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和价格诚信宣传活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传统节假日中秋节、国庆节来临之际,我们开展了节日市场检查, 在20xx年9月26日至9月30日组织力量连续对我区的商业零售企业、旅游服务企业、大型市场和各大超市开展宣传活动和价格检查,我局共组织3个检查组,对我区的2家旅游服务企业,2家商业市场和城区的富山路、人民路、大唐街等3条主要街道的100多家零售商店进行检查, 对没有执行明码标价的4家商店和摊位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600元.

五、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切实整治乱收费

在全省价格主管部门得统一安排下,开展对涉及企业收费行为的有关单位开展收费检查,根据部署,监督检查分局和市价格检查部门互相配合,对公安部门、交警、汽车培训学校和工商部门等开展检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00六年十二月

2020年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工作总结


20xx年,xx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在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局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着规范价格行为、整顿价格秩序、清费减负、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工作,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的作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

一、 加强物价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液化气价格是年初百姓反映的焦点问题。今年2月份,由于受国际液化气价格上涨的影响,我区液化气价格大幅上涨,区内各液化气供应站都一度出现供不应求的紧张局面, 少部分人不法商人趁液化气货源供应紧张,又利用部分老百姓的恐慌心里,趁机哄抬价格,一度液化气价格卖到每瓶125元,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区物价局一方面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液化气石油价格监管的通知》精神,及时召集由各液化气经营户参加的的座谈会,商讨稳定气价的对策,要求各液化气经营户从大局出发,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进一步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努力降低生产成本,自觉让利落于民。并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的液化气价格进行监管,并对其销售价实行差率控制。特别是对运送服务费实行“一费制”政策,规定到户运费最高不超过4元。实行价格公示,强化明码标价制度并联系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每天定时滚动播出区物价局《关于对瓶装石油液化气价格管理的告诫书》,进一步加强对液化气价格的监测,实行定时定人专人测报制度。同时派出检查组深入到城区及峰江、横街等有关液化气供应单位进行价格检查,并向其分发宣传资料,宣传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并说明国家政策的严肃性。要求各单位自觉执行国家政策,执行政府所采取的价格监管措施,不趁机囤积、不哄抬物价。

二、整顿清理教育收费秩序,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教育收费检查是上半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局集中力量对我区xx所中小学的收费进行了检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费用、以择校为目的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等,以及违反规定收取补课费、代收代办费不予结算、组织学生统一定购教辅材料并收费的和高中阶段违法“三限”政策乱收费的,都进行了严格检查,特别是对我区xx外国语中学和外国语小学两所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学费收取标准、代管费的收取执行情况等作了重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就两校目前的办学情况以及三年来的办学条件及时向区政府阐述了意见,认为三年过渡期结束后,两所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还没有完全达到规定的要求,区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检查组的反映,已决定停办“xx区九鼎外国语中学”和“xx区九鼎外国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也相应停止两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同时在检查中发现,外国语中学在执行收费标准时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以超过每生xx元的标准收取费用(核定标准每生每学期xx元,实收每生每学期xx元)。目前已下发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共计清退xx万元。

另外,还初步查明一些学校存在超范围列支课本费、作业本费,还有少部分学校以校庆赞助款等形式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xx起,查获违纪金额xx万元,其中清退xx万元,上缴国库xx万元。

三、重视12358价格举报工作,为民排忧解难

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对群众的咨询、投诉做到不论大小,不管难易,有问必答,有果必复。

由于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由管理型转向服务型和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举报、投诉日益呈现新的问题,大量的政策咨询性电话以及收到的不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数明显增加。为适应这一变化需要,我局集中力量认真听取群众的反映,详细做好每件记录,为举报人保密,对属于咨询的我们都尽力现场解答,如当场答复不了的,我局及时向其说明情况、约定时间主动补充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举报件,我们也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并指导举报人应通过什么途径或向什么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新问题多的举报案件,我们努力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都能认真对待,耐心倾听、做好笔记,细心解答、及时回复。凡初步认定有问题的投诉,都立案查处决不马虎,并能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查处中不因事小、无利、有怨而不为。据统计,20xx年,检查分局共受理价格举报和价格咨询xx件,其中来电、来访、来信xx件,上级交办和政府热线电话交办的x件,举报办结率达100%。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都起到很好的作用。

四、加强宣传,不断扩大价格举报工作的社会影响。

价格举报工作是价格监督检查面向社会的窗口,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扩大价格举报工作的社会影响,我们及时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受理价格举报向举报人和当事人宣传价格政策法规,二是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不定期在报纸上宣传和公布举报工作情况及举报的热点,三是积极参与较大的社会活动,利用“3.15”等设立举报宣传点现场受理群众投诉,增强群众依法自我保护意识。

五、

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和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减轻家民负担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在20xx年3月份对我区的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涉农收费和区水利管理部门、农机监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动植物检验检疫收费和部分化肥销售企业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检查中发现,经过了多年的涉农收费和价格的检查,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都比较重视,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基本上没有发现,对涉农收费中个别已取消项目由于文件到达较迟等原因没有及时执行,发现后已及时进行了改正。对化肥经营企业的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国有和集体的经营企业基本已经退出经销行列,取而代之的是经营规模小、经营零散灵活、分布广的小型个体企业。

六、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秩序,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电力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和《20xx年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我们在全区开展电力、自来水、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对电网企业,自来水公司,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及有关代收费等单位,自20xx年1月以来执行国家有关价格和收费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电力企业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情况,以及有无各种名目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或以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价现象;有无在电网改造过程中不执行国家的规定,自立名目收费;有无未经价格权限部门批准,自立名目向用户收取管理费、服务费等费用。

20xx年,我们将以江泽民“三个代表”讲话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改进工作思想,创新工作方法,清费治乱,依法治费,为我区的经济腾飞保驾护航。

xx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

20xx-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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