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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10.30

2020年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相信在这一阶段的工作中自己有很多收获成长。在经历过这段时间的辛苦奋斗后就可以对这一阶段的工作做总结。通过总结,可以提高自己的工作技巧,如何突出重点来写工作总结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2020年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xx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 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2000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三)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为法律援助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以省司法厅和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增加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来增强宣传的效果。全年共解答来电咨询4075人次,接待来访咨询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53件,非诉讼案件51件)。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局机关(包括公证处)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施了“四条禁令”,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学习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是执政能力的决定》、《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律及相关规定。开展了创建区级文明机关活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组织全体党员到嘉兴南湖党的“一大”遗址参观,教育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从公安系统调入了三名公务员,招考录用了一名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了中层干部上岗竞聘,经区委政法委批准,任用了三名中层正职。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树立公正执法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整顿了学风、文风、会风、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局干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提高,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满意度上有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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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九届三次、四次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中心,强化重点,立足本职,热情服务,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将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以实施“法律八进”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稳步推进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先导性作用,精心组织,强力实施,推动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着力加强普法阵地建设。除巩固完善原有普法夜校、普法板报外,还在张北电视二台开设普法专题、《新张北》报刊开辟普法专栏、部分村庄建立普法一条街,实现了普法教育的经常化、多样化。二是积极开展普法活动。春节期间,利用人们返乡探亲机会,主动出击,深入车站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深受广大旅客朋友的好评;三月份,XX县劳动部门开展了《劳动合同发法》的学习宣传,促进了全县领导用工制度的规范;五月份,协同县建设局和土地局联合开展了《城乡规划法》和《土地法》的宣传周活动,推动了旧城改造的顺利进行;七月份,结合奥运会在北京的举办,适时开展了“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拟在十二月四日,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日活动,届时将激发全县新一轮普法高潮。三是突出抓好特定对象的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县委理论学习组这个载体,成功举办县委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期,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这一资源优势,积极在全县中小学内开展“法在身边”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了在校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年终法律知识考试这一长期制度,拟在十二月十六日组织全县公务员进行集中法律知识考试,全面检测干部学法成果。

二、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全面加强

我局高度重视基层司法所在化解生活矛盾纠纷中的地位和作用,始终立足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总体要求,积极争取国债资金36万元,并充分借鉴和利用前三批国债司法所的成功经验,全面实施了第四批最后六个司法所的建设,至此,全县所有司法所全部达到了部级规范化标准,并全部配备了电脑、传真和打印机,全面提升了我县基层司法行政的基础建设。在此基础上,以司法所为依托的乡镇调解中心建设更加完善,企事业单位恢复重建和新建人民调解组织2个,调整充实村级人民调解组织146个,人民调解员队伍达到13000余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更加紧密,调解领域不断扩展,作用更加突出。围绕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集中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2起,调处成功178起,调解成功率97.8%,把大量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主旨的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深化

我局高度重视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和“着力壮大县域经济”中的服务性作用,宏观指导,严格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健康发展。律师事务所除认真办理好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外,还主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县城改造、占地赔偿等重大经济活动纠纷,积极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信访部门有效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05件,其中担任刑事辩护及代理38件,民事及经济案件诉讼代理267件,解决非诉法律事务18件,解答法律咨询210余人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6家,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公证处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层次,以全县立县项目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各类公证业务,从根本上提高了公证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79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352件,国内经济公证27件,促进了公证工作的健康发展。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履行职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妇女的维权工作,逐渐开辟出了一条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截止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困难群众及亲属申请或法院指定43人次,经审查符合援助条件并提供民事法律援助31起,刑事指定援助9起,解答法律咨询196人次,全力维护了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以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教育为主线的队伍建设有力强化

我局高度重视思想作风教育在队伍建设中的基础功能,认真把把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来抓,一并同民主评议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相互融合,相互衔接,持续深入地强化了全局干部队伍的整体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我们严格按照县委思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统一编写了集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XX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许宁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的讲话、郑雪碧市长在全市干部会议讲话、李雪荣书记在全县领导干部政策会议上的讲话、李雪荣书记在全县九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戎均XX县长在县委九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晃及展观简介等丰富内容的《思想作风整顿学习资料汇编》,人手一册,每周三课,集中学习,认真辅导,极大地提高了全局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认真查找问题。为全面、准确地查找机关及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认真强化措施,突出“四对照”,即对照要求找问题、对照他人找问题、对照群众找问题、对照制度找问题,全方位进行进行查找,做到了查找问题不留遗漏,整改问题内容翔实。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我们长期坚持机关作风整顿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开门整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群众座谈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全局干部队伍养成了严谨细致的作风。

存在的问题

在今年的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距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必须在:一是思想解放不彻底,进取意识不坚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思想相对保守的问题;二是个别人员业务能力与工作需求失衡,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受机关办公经费的制约,一些本可以闪光的工作难以得到持续升华和拓展,这就需要我们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中,认真加以整改,力争夺取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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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工作思路

二00九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县委九届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为建设和谐张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为构建和谐张北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范围。一是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大力开展以农村市场经济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有的放失,抓好“送法下乡”、“法律进村入户”“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二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督促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的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职能作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三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制教育,促进和规范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干部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层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五是指导各专业执法部门,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动专业法的贯彻实施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六是进一步抓好流动人口聚集地,社会闲散人员以及针对群众关心的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热点问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理性维权的能力;七是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八是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抓好法制骨干培训工作,建立一支适应各方面需要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二、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1、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使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的台阶。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制度,调动广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增强调解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明年全县拟定举办二期调解员培训班,切实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准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要本着规范有序、合理合法、利于工作的原则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按照“七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强化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关注社会动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引发民间纠纷的潜在因素和纠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增强对矛盾纠纷发生演变的预测和控制能力。

2、建立健全帮教安置工作的管理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县帮教安置成果,拓展工作思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一是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对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建档工作,加强与监狱、劳教所及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和责任书的签订,做到不脱管、漏管。二是要在对20xx年以来重新犯罪和去向不明人员进行摸清情况、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应档案。三是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两劳”人员寻找就业机会,落实责任制,对无生活来源的刑释解教人员,帮助落实低保等。四是要定期召开刑释解教工作会议,争取各方支持,创造条件建立过渡性帮教安置基地,对“两劳”回归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为安置就业打基础。五是要认真落实帮教工作责任制,帮教人员要随时了解被帮教人的思想状况和生活状况,及时进行帮教,做好巩固教育改造的成果,尽最大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使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8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3、积极争取资金,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根据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的要求,要在司法所办公用房全面达标的基础上,积极想上争取资金,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力争明年所有的司法所全部配齐微电脑和摩托车。同时认真引导司法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好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彰显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三、整合资源,开拓创新,提高法律服务效能

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转变工作作风,以服务为主,指导和督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中心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拓展好各项业务,力求在新的一年里各项指标再上新的台阶;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切实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形成机关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工作作风。以建立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为目标,加强党员队伍、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围绕全县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坚持每周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强化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使全局干部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的增强,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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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县委九届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为建设和谐张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为构建和谐张北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范围。一是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大力开展以农村市场经济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有的放失,抓好“送法下乡”、“法律进村入户”“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二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督促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的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职能作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三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制教育,促进和规范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干部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层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五是指导各专业执法部门,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动专业法的贯彻实施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六是进一步抓好流动人口聚集地,社会闲散人员以及针对群众关心的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热点问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理性维权的能力;七是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八是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抓好法制骨干培训工作,建立一支适应各方面需要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二、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1、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使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的台阶。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制度,调动广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增强调解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明年全县拟定举办二期调解员培训班,切实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准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要本着规范有序、合理合法、利于工作的原则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按照“七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强化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关注社会动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引发民间纠纷的潜在因素和纠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增强对矛盾纠纷发生演变的预测和控制能力。

2、建立健全帮教安置工作的管理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县帮教安置成果,拓展工作思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一是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对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建档工作,加强与监狱、劳教所及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和责任书的签订,做到不脱管、漏管。二是要在对20xx年以来重新犯罪和去向不明人员进行摸清情况、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应档案。三是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两劳”人员寻找就业机会,落实责任制,对无生活来源的刑释解教人员,帮助落实低保等。四是要定期召开刑释解教工作会议,争取各方支持,创造条件建立过渡性帮教安置基地,对“两劳”回归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为安置就业打基础。五是要认真落实帮教工作责任制,帮教人员要随时了解被帮教人的思想状况和生活状况,及时进行帮教,做好巩固教育改造的成果,尽最大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使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8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3、积极争取资金,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根据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的要求,要在司法所办公用房全面达标的基础上,积极想上争取资金,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力争明年所有的司法所全部配齐微电脑和摩托车。同时认真引导司法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好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彰显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三、整合资源,开拓创新,提高法律服务效能

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转变工作作风,以服务为主,指导和督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中心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拓展好各项业务,力求在新的一年里各项指标再上新的台阶;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切实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形成机关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工作作风。以建立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为目标,加强党员队伍、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围绕全县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坚持每周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强化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使全局干部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的增强,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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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二○○四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司法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区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积极研究司法行政各项改革目标和措施,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我县民主法制进程,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根据行署司法局下发的《保文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要求,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与县民政局、县“三村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保文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的通知》,确定将县人民政府实施“三村”工程建设的我县千福、闷乐、千 蚌、护 东、允 俸、忙 开、忙安和那布等八个村委会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示范点,与“三村”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同步实施。为落实好活动各项要求,县局由主要领导带队2次深入示范点进行检查落实,并将600余本法律书籍赠送各个点,为百姓学法提供方便。经过7月份检查,示范点各村委会各类组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已基本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已将千福村上报作为全省表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2、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月21日至29日,在县委宣传部牵头下,我们与县委党校、县文体局、县科技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广播电视局等8个单位共同开展了政策、先进文化、致富信息和文明习惯“四进村”活动。整个活动共向8个“三村”工程建设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示范点赠送了1000余本图书,组织了6场宣讲,130余名农村党员及干部听取了讲座;为群众义诊900多人次,免费为200多名育龄妇女进行了b超检查;先后组织播放电影8场次,观众达4500多人。
其次今年4—5月份,针对我县农村出现的“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有所抬头的势头,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勐勐、勐库等街天开展多种形式的反邪教宣传,共印发各种宣传材料2000余份,展出图片50多幅,放影碟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
第三、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根据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与公安、卫生、残联、环保、国土、科协、档案、文化、糖业公司、检察院和经贸局等12家单位共同开展禁毒宣传和“依法行政、诚信为民”为主题的《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6辆次,参加人员183人次,散发宣传材料10300份,挂宣传横幅12幅,展出图片191块,活动期间,县档案局还为群众提供查阅文件1100份,县图书馆免费为群众赠送图书200册,公安局销毁毒品46.307千克,国土局与文工队在县城广场和勐库街道进行了文艺演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配合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5月份配合银监办事处开展了金融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三法”培训学习考试活动,共有148人参加,考试及格由县委普法办制发了《金融系统“三法”普法合格证》。
其次,7月份配合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派人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辅导,为时一个星期,共有300余名公司员工参加了培训学习,增强了广大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三,10月份配合县工商局对全县企业法人及负责人的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县司法局派人进行了学习辅导,共有68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第四,12月份配合县委统战部对全县农村信教人员的培训学习,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进行了有关农村法律知识学习辅导,共有71人参加了学习。
4、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为配合县政府法制办搞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县司法局抽调人员参加了省、市、县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班,并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参加了县上组织的学习考试并对本部门现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逐项清理。
5、组织开展全县普法骨干培训
20xx年7月5日至6日,在县政府招待所举办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全县五乡两镇和县直各单位共85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主要以《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为主要内容,培训中,注重结合有关实例进行讲解,使参训人员法法律知识得到了艽蟮奶岣撸嘌到崾咳嗽本丝际浴mü辗ü歉膳嘌担陆锥卧谌毓惴嚎蛊辗ㄑ按蛳铝肆己玫幕 ?br6、组织开展全县普法考试工作
根据“四五”普法规划和今年年初制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要求,分层次、分步骤地组织了今年的普法考试工作。一是配合县人大组织了处级领导干部33人、正科级干部83人进行了普法学习考试;二是组织了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51人在县委党校进行了统一学法考试;三是配合各乡镇司法所、各有关单位组织了全县3512名一般干部和职工的普法学习考试。
二、基层基础工作
1、指导和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为了进一步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今年以来根据地区司法局责任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我县制定下发了20xx年度基层工作计划和关于加强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并重新修订了司法所目标考核标准。一年来各乡镇司法所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58件,调处54件,宣讲法律11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7万余人,协助调委会调处纠纷63件,制止群众性械斗4次,制止群体性上访3次,依法治理乡镇街道2次,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9条,被采纳9条,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我县现有“两劳”帮教对象153名,年内对回归的2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及时的安置帮教。
2、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抓住村级换届选举的契机,针对新换届的村委会人员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全县85个调解委员会,现有调解人员1095人,其中:主任85人;付主任90人;委员352人;调解员568人。同时,各乡镇司法所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共举办培训7期,有295名调解主任及调解人员参加了培训。二是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汇同县人民法院利用街天分别到县城和勐库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4辆次,宣传员33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受教育人数达2万多人。宣传主要内容为中办发[20xx]2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司法部第75号令《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等内容。一年来,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纠477件,调解成功443件,其中:婚姻88件,成功83件;继承19件,成功18 件;赡扶抚养16件,成功16件;邻里41件,成功36件;房屋宅基地22件,成功20件;债务24件,成功22件;生产经营117件,成功109件;赔偿11件,成功10件;其他139件,成功129件。
3、法律服务工作
一年来,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5家,代理诉讼事务32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1件,调解各类纠纷17件,协办公证4件,见证6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58份,解答法律咨询44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3万元,业务收费2.7万元。
4、是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
一年来,各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件,调处成功16件。
法律援助工作进展顺利,年内县司法局组织干部个人向市援助中心捐助援助资金2700元,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和两江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援助案件45件。
三、公证律师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公证处积极拓展各项公证业务,特别是在我县小区工程建设和农场土地承包合同公证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今年共受理各类公证418件,办结356件。办结案件中:民事类15件,其中:遗嘱3件;委托书2件;声明书1件;现场监督2件;证据保全1件;夫妻财产协议1件;其他民事协议5件。经济类340件,其中:拍卖4件;招标、投标10件;建筑工程承包2件;农林牧副渔业承包320件;还款协议1件;其他经济合同2件;法人委托书1件。涉台类1件,为亲属关系公证。业务收费为34710元。
对律师的管理工作方面,今年开展了对律师行业的教育整顿和律师行风评议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今年律师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5家,办理民事诉讼代理47件,刑事诉讼辩护57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26件),业务收费为105000元。
四、档案管理工作
为了使档案管理规范化,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管理的力度,在经费和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投入6000余元资金和大量人力,对历年的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和装订,规范了《档案保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利用制度》和《归档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经县档案局组织考评组于20xx年6月30日对我局档案目标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考评,各项指标均达到云南省县级机关一级标准,经县档案局审核批准后予以发证达标。
五、实施“云岭先锋”工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县委组织部文组字[20xx]110号《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了“云岭先锋”工程。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知识,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练好自身内功,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章》的规定,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以转变机关作风为重点,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全县工作大局,结合机关工作性质,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五个好”和党员“五带头”严格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约束班子及其成员乃至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严格对照廉政责任书来要求自己。学习期间,许多党员干部写出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和工作论文,县司法局还组织党员干部并多方筹集3000余元资金资助扶贫点的建设,通过“云岭先锋”工程的实施,使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精神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今年我局没有干部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和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方面工作都有了新的起色,但离县委、政府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有些办法措施不够得力;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创新精神不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政治思想教育方面,也需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也待提高。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力争有新的创新、新的突破。
七、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对全体司法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担负着指导基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职责。要继续组织全体司法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学习业务理论知识,以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为目标,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创建学习型机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整体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认真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圆满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20xx年是我县“四五”普法最为关键性的一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要在县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抓好规划最后一年的普及法律常识及法制宣传工作任务;二是要抓好全县“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圆满结束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任务。
3、以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紧紧抓住省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逐步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制度化、正规化的管理轨道。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广大法律工作者业务理论知识培训学习的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从整体上提高法律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挥更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0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区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局党组的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办发20xx(23)号、市委办20xx(15)号文件,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为已任,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区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抓住机遇,努力开拓,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人民调解是今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年
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区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强化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职能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使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开拓性的发展。
一是指导方式得到了创新。全区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张岐为主任,区司法局和区人民法院有关领导为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在成立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的同时,在全市率先向乡镇、街道派遣人民调解指导员,指派11名法官和1名司法干警到全区13个乡镇、街道以及西湖街道担任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以结对子的方式,为乡镇、街道调委会提供法律咨询,加强对疑难纠纷调解的指导;又如把有关法律、法规和调解工作的操作程序、调解协议范本、格式文书制作成软盘。拷贝至每个调委会,规范调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于此同时,我区还及时召开各种会议,总结部署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及时指导工作。五月份,全区召开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区委副书记张岐作了重要讲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炬作了人民调解工作报告,区法院郑重圭院长就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讲了话。会上西溪街道、灵隐街道庆丰社区、三墩镇司法助理员交流了经验,还对在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5名先进集体和26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这次会议的召开,对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十月份,结合毛泽东同志为“枫桥经验”批示四十周年,我区又召开了纪念毛泽东同志为“枫桥经验”批示四十周年暨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学习深化枫桥经验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是宣传工作得到了强化。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矛盾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具有法律效力。我区利用这一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案例编印成《人民调解工作资料汇编》,下发给各调解组织用作学习资料和办案依据;以问答的形式制作了人民调解知识宣传画报,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宣传栏里张贴;还将市局统一制作的人民调解制度送到各个社区,把调解员的姓名、照片、有关制度上墙公开。各乡镇街道也利用各种途径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文新街道德加、星洲等社区积极运用社区网站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宣传积极把矛盾纠纷引导到人民调解的轨道上来解决。如我区灵隐街道调委会刚成立,被伤害赔偿纠纷困扰了半年的两位当事人就主动上门要求进行调解,并在街道调委会支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不仅化解了纠纷,促进了邻里和睦,也降低了成本。
三是组织建设得到了全面规范。今年二月初,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区选择三墩镇、西溪街道作为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的试点,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开展试点工作。在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试点中,在组织建设上,注重群众自治性,严格控制行政人员在调解委员会中的人数,要求调委会中懂法律的社区志愿者占大多数;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岗位责任、例会、考评、业务登记、档案统计等一系列的制度;在工作程序上,做到严格规范,对每一起纠纷的调处根据其性质特点,制定了受理、告知、调查、通知、调解、制作协议、送达、回访等一系列规定。到三月份,三墩镇、西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如期完成。我区及时推广两个试点的做法和经验。全区其他各乡镇、街道在认真学习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调委会建设步伐,5月28日灵隐街道调委会正式成立,至此我区十三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全面完成,提前完成了任务。在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过程中,我区一方面规范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对调委会的组成人员、调委会产生方式等方面更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积极引导、大胆创新。如我区灵隐街道调委会的组建,一是通过选举形式产生街道调委会,由群众选举自己的组织;二是街道调委会的主任由社区法律志愿者担任,真正体现了街道调委会组织的自治性。这一做法已在全区逐步推广。在此同时,各类调解组织紧密结合实际,大胆创新调解方法,一是采用庭审式调解。我们要求乡镇、街道调委会和有条件的基层调委会专门设立调解庭(室),按照民事法庭的样式设有调解主持人、调解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座席,另设有旁听席,体现了人民调解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二是网上道德评议庭。利用社区网站设立“道德评议”论坛,通过典型事例的讨论,对身边不文明、不

守法、不道德的行为进行评判和辩论,让群众去制约这种行为。三是模拟道德法庭。利用网络将法律不适宜调整的道德问题以模拟法庭的形式在道德层面上进行辩论,根据《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道德规范来进行调解。区局还根据农村撤并村、村改居及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的现状,根据司法部75号令的规定,对全区各类调解组织进行了规范了整顿,统一实行了各类调解委员会由区局统一备案制度,大力开展了调解组织的规范和整顿工作,撤消了27个企事业单位中组织涣散、人员欠缺、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的挂牌调解委员会,规范和完善了41个基层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区共有调解组织202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村级调解组织98个,社区调解组织7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8个,集贸市场调委会4个,各级调解组织共有调解干部922人,调解信息员3254人,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运转正常、功能互补、齐抓共管的调解组织网络。
四是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我区采取了统一计划、分级组织、集中考试、持证上岗的方式对全体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全面提高基层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组织好各级各类调解主任的培训,区局专门在人民调解经费中拨专款8万元用于培训。在6月15日至28日,分三期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调委会主任和司法所人员共275人集中进行了培训。参训的同志,系统学习了中办发(20xx)23号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以及人民调解格式文书的制作等内容。区委副书记张岐亲自为培训班动员、听取学员的经验交流、为调解主任颁发上岗证、作培训小结。参训的同志一致认为深受教育,不仅增长了业务知识,对提高实际调解工作技能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这次培训班是历年来办得最好、收获最大的一次。全区各类调解组织的761名调解员也由乡镇街道进行了培训,由区司法局统一组织进行了考试,并对培训合格的922名调解员颁发了上岗证。通过培训,使全区人民调解队伍的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为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提供了队伍素质的保障。
五是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我区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已从公民之间的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并且逐步扩大到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纠纷的调解,特别是参与了一些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问题所引起的民间纠纷的调解以及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如台湾的龚先生,91年在杭州市区以他人的名义置房,现在办理“三证”时发生了纠纷。古荡街道调委会接受了龚先生的申请,经调查取证,多次协商,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涉台民间纠纷,就在短短的10日内得到了解决。又如留下镇石马村农嫁居妇女土地承包待遇问题,涉及到45人,她们多次集体上访,因政策原因,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5月份,区委张岐副书记亲自带9个部门的领导到留下镇调研时,我局提出用人民调解的形式解决这个问题,被人民法院作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探索予以采纳。留下镇调委会介入后,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现大部分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今年6月30日文新街道发生一起火灾,使两家企业受损,该街道调委会受理了这次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索赔标的为90万元的纠纷调解后,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使纠纷得到成功调处,最终赔偿金额为25万元。
六是工作成效得到了充分体现。今年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682起,调处成功674起,防止群体性闹事事件8起670人,防止非正常死亡3起3人,防止民转刑案件9起14人,没有发生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民转刑案件、群体性闹事和群体性上访,为我区政治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特别是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从建立开始就发挥了重要作用,调处了一大批重大疑难纠纷,截止九月底,全区十三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地调处疑难复杂纠纷33起,其中损害赔偿纠纷24起,涉及赔偿金额180余万元,赔偿金额在五万至十万元的有4起,十万元以上的有7起,最大的一起赔偿金额达30.0910万元;生产经营造成的噪音扰民纠纷1起,涉及人员56人;群体性涉法信访纠纷1起,涉及人员45人;家庭、邻里纠纷6起,涉及人员41人;涉外纠纷1起。如:周浦乡调委会成功调处了一起三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达到30余万元;蒋村乡发生了一起因几名孩子玩耍,造成一农户铁门倒塌,致使河南在该乡打工的一名四岁的儿子死亡,乡人民调委会主动介入进行调解,避免了一起群体性闹事事件;北山街道调委会及时调处了一起涉及四十余万元标的家庭纠纷,防止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区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在不断提高,被杭报誉为“民间法庭”办“民间大案”。我区灵隐街道调委会就成功调处了一件标的达10.5万元,历时半年之久的民事纠纷,杭报6月16日用了较大篇幅予以报道。区法院还审结了首例请求履行调解协议案件,认定西溪街道文天社区调委会达成的有关夫妻离婚后女方抚养费问题的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判令被告履行。
七是活动载体得到了有效的开拓。首先是扎实开展“四有五无”活动。我区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开展“四有五

无”活动,即:有组织调解、有人员调解、有经费调解、有场所调解和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体性闹事、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上访、无推卸责任将矛盾纠纷上交。到目前为止全区有65%的调解组织达到“四有五无”标准,年终我局将对达标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其次是大力开展优秀案例评比活动。从五月份开始,我区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通过优秀案例评选,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增强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全体人民调解员的素质,锻炼和培养出一支懂法律、精业务、会调解的骨干队伍。在优秀案例评选过程中,各类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紧密结合各地矛盾纠纷的实际,严格按照司法部75号令规定,积极开展对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工作,使一批目前,全区经过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的评选,已经有一批工作规范、程序到位、并具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案例已上报到区局。我区将通过进一步的评选后,精选部分有指导意义的优秀案例进行汇编,下发到全区各个调解组织,并将优秀案例作为今后人民调解员培训的教材。再次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活动。我局在今年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活动,广泛发动基层司法所、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文章,组织专门人员对调研文章进行评比。通过开展优秀调研文章评比,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全面了解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和整改措施,研究和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目前,优秀调研文章的评选、汇编工作正在进行。
二、强化职能,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1、化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队
伍建设。在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区局大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区局根据省政府152号令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经过区局的积极工作,目前全区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正式建立,并都刻制了专门印章。二是全面做好司法所人员的换装工作,全区20名司法所工作人员统一换发了2000式司法行政制式服装。三是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区局先后三次组织全体司法所人员,采用以会代训的方法,组织司法所人员学习有关政治业务知识,学习法律规章,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结合法律服务所、法律者年检注册工作,针对我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队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顿和教育,为了全面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和法律工作者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区局还建立了法律服务所季报制度,对法律工作者办案、收费、质量监督卡回收情况进行及时了解和跟踪调查。
2、重排查、强职能,为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积极发挥作用。
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己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积极服务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一是开展了“迎新春保平安”、“防激化、保平安”活动。在年初春节、“五一”和暑期全区统一部署,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施了以调处劳资纠纷、家庭邻里纠纷和久拖不决的疑难纠纷为重点的纠纷调处大会战,确保了社会的稳定,为全区人民提供了稳定和详和的社会环境。为及时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袁浦镇司法所还实行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预警制度。二是加强对‘非典’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在抗非斗争中,区局及时与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保持联系,积极动员司法所人员投入到抗非斗争的一线,大力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及时了解民间纠纷的动态,有力调处各类民间纠纷,为确保抗非斗争的胜利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大力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全区共建立了312个帮教组织,对全区385名归正人员进行帮教,为解决好归正人员的生存和就业,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都给预了高度的重视,一些乡镇街道在就业岗位本身就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岗位或出台政策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如灵隐街道对归正帮教对象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入户、及时建立帮教组织、及时帮助解决就业。目前,全区385名归正人员中落实责任田的156人,回原单位的7人,安置就业的76人,自谋职业的146人,正因为各级措施有力,工作到位,使我区的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得到有效控制,改好率进一步提高,在归正人员中涌现出了一些动人的事迹,如古荡街道莲花社区归正人员周国平的新生之路浙江法制报还进行了专版的报道。
3、抓宣传、树形象,不断扩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在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履行工作职能的同时,我区还积极宣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进一步扩大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半年来共撰写信息十三期,近三十篇,其中司法部主编的《人民调解》杂志、《浙江法制报》头版头条、省司法厅主办的《东方法苑》、《杭州日报》等及司法厅的内部信息、市局信息都报道了我区工作的情况。通过宣传,扩大了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

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各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与时俱进,不辱使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总目标,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着力打造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打基础,成效显著。一是结合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队伍思想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是搞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提。一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尤其是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加深了党员干部对先进性教育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把政治学习教育同党课有机结合,严格学习考勤,坚持理论学习教育。二是以教育培训为手段,增强提高队伍素质的后劲。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根本途径,也是调整人才结构、更新知识结构,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办法。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观念,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本专业的学历教育。年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有2名同志取得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1人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目前尚有1人参加自学法律专科在读,2人参加法律专业本科学习。现在全局在职干警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3人,占88%,其中专科19人,本科4人。通过各种渠道,对干部队伍进行以更新知识为目的的培训和轮训。先后组织干警参加法律知识、科技知识、计算机应用和普通话学习、培训,丰富了学习内容,增加了干警的知识面,开阔了眼界激励了工作热情,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是通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完善机关的制度建设,增强干警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整改活动中按照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主要内容,查找执法体制、机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重点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干部队伍的宗旨意思、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整改活动中,我局建立健全了我局《学习制度》、《工作考核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其他科股室处管理等24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实绩考核人,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圆满完成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阶段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是实施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检验“四五”普法成果的重要一年,搞好今年普法工作任务和整个“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是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一)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年度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工作
今年下半年,我们抓住重点,周密安排,认真抓了年度全县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工作。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一安排,我们重点组织了全县干部职工进行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云南省禁毒条例》、《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考试。组织了处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1场45人,正科级领导法律知识考试1场78人,副科级干部(含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法律知识考试2场357人。在县委普法办的配合下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两农场以及厂矿企事业单位也分别组织了共有4168人参加的一般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考试,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认真查缺补漏,完成全县“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根据我县制定的“四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市“四五”普法验收标准,及时拟订并由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县“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对照本单位、本部门“四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总结和自检自查;今年8月份,在县委政法委、普法办和县司法局牵头下,从相关部门抽调12名人员组成4个普法检查验收组,对全县77个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检查,全部通过了验收。经过认真准备,我县“四五”普法工作又于8月19日顺利通过了市级检查验收,标志着我县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
在开展年度普法工作和进行查缺补漏的同时,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采取与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在“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土地宣传日、“6·26”、“10·26”国际禁毒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开展以“学雷锋精神,扬志愿风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筑健康维权消费环境”、“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和其他形式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印发各类宣传材料29900份,展板134块,挂出宣传图片629张,解答法律咨询204人次;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在全县中小学中开展法制课宣传教育,共讲授法制课44场次,受教育师生达1.5万人次;三是到厂矿企业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干部培训班进行普法讲课,共讲授法制课6场次,受教育企业员工和培训其他人员700余人次;四是在特殊节庆日、纪念日期间,广泛利用简报、信息、电视、广播、法制宣传栏、墙报和黑板报等不同宣传传媒进行法制宣传,共刊出各类宣传专栏83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3次,不断扩大了法制宣传面和覆盖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为载体,稳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农村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阻碍我县实施依法治县进程的主要因素。自去年开始,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施“三村工程”建设项目,我局与县民政局共同在实施“三村工程”的八个示范点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又加大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力度,扎实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四项民主”,抓两头带中间,重点抓好示范村民主管理、建章立制和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广大农民学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有效维护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秩序,示范村社会风气得到明显好转,极大地维护了农村基层社会稳定。今年年初,我们与县民政局共同对示范村进行了检查考核,全部通过了验收。今年,**村被省司法厅、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村和千蚌村被市司法局、民政局表彰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同时,我们又起草并上报了第二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名单。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各项村规民约、各项规章制度得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理家的习惯逐渐形成,广大农村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结合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各司法所和工作组共对农村开展法制讲课183场次,极大地促进了我县依法治县的进程。
四、继续抓好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设在乡镇一级的基层派出机构,担负着为基层农村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的重要职能,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搞好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重要保障。
一是继续抓好试点司法所项目的建设工作。今年,我们加大了司法所项目建设工作的协调力度,积极与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就项目资金、工程承包及建设用地等有关事宜进行协调、商洽,得到各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施工过程中,局领导还多次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实地检查。通过努力,**司法所建设工程已于今年9月7日正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工程完工后,我局继续投入将近2万5千元资金为**司法所购置了办公桌椅和对办公区进行了绿化,并配备了摩托车和电脑,使**司法所在硬件方面改善的同时,软件建设和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司法所也随之成为我县第一个规范化司法所,为今后开展此项工作树立了良好的模式,同时,我县基层司法所无办公楼也将成为历史。
二是加大对各类疑难纠纷的调处工作力度。一年来,各基层司法所共受理和参与调处各类民间纠纷47件;宣讲法律76场次,受教育人数达8万多人;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7条,协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12件;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11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2次;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制止群体性械斗9件;依法治理乡镇街道13次。
三是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举办了一期有67人参加的村级调解主任培训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另一方面,专门订制了由司法部统一的调解标识牌和徽章,规范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一年来,全县人民调解机构共受理各类纠纷488件,调解成功474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82件;邻里纠纷42件;赔偿纠纷32件;土地承包纠纷17件;房屋宅基地纠纷37件;合同纠纷47件;其他纠纷217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51人。今年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共有2个先进集体和3个先进个人受到省司法厅的表彰。
四是落实“两劳”人员帮教措施,安置帮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我们将帮教工作的重点放在追踪管理上,对帮教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对那些有可能重新犯罪的帮教对象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加强了监督管理。今年我县共有回归人员16名,全部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并按规定及时解除帮教对象19名。
五、严格法律服务的监督管理,规范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之一就是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是我县实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力量。一年来,我们通过规范法律服务和公证质量大检查活动,以强化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服务功能,来充实法律援助的实施,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人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在公证管理工作方面。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在公证队伍中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于今年五月至八月份,开展了对县公证处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通过活动,使我县公证员队伍素质、公证办证质量和公证的公信力都得到了较大提高。今年以来,县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案件43件,出证102件,终止4件,(出证数含20xx年未结58件)。出证数中:(一)民事类公证22件,其中:继承权1件,遗嘱3件,委托书6件,声明书1件,现场监督1件,证据保全1件,其他民事协议9件。(二)经济类公证80件,其中:拍卖1件,招标投标3件,建筑工程承包7件,农林牧副渔业承包58件,还款协议1件,法人委托书7件,其他经济合同2件。全年共收取公证费40230元,全年公证办证卷宗经县司法局公律股进行质量检查,合格率为100%。
在律师监督管理工作方面。今年着重抓好律师队伍建设年活动,建立了我县律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档案,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规范和制约,充分行使了司法行政监督和管理的职能。一年来,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3家,办理刑事辩护案件27件,民事代理35件,非诉讼案件13件,代书30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院指定辩护)18件,业务收费达13万元。
基层法律服务方面。一年来,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2家;代理诉讼业务19件;代理非诉讼业务21件;调解各类纠纷22件;办理见证业务1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57件;解答法律咨询14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1.36万元;业务收费达3.4万元。
法律援助方面,今年以来在国家法律援助基金和省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专项资金,有力地保障了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在此基础上,我县进一步健全了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审批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使我县法律援助工作逐步走入正轨。20xx年,我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件,其中:刑事指定援助辩护19件;民事类11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16件(未结1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来说,在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司法所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县、基层管理指导和公证律师管理工作等各方面都有新的突破,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如在简报信息的报送和政治理论学习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有待于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是搞好“四五”普法的总结表彰,启动“五五”普法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的实施。
三是继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四是继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五是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功能。

"年度公司行政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