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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劳动局关于实施《劳动法》十周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10.30

日子过得太快,我们即将开始新的工作,需要我们好好总结这一段时间的工作了,工作总结能提升我们的书面撰写能力,让以后的工作更细节化。优秀的工作总结需要什么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2020年县劳动局关于实施《劳动法》十周年工作总结》,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颁布十周年,回顾十年走过的历程,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了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也体会到了当前和今后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紧迫性。年月日,《劳动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劳动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年来,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高度重视《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各级人大加强执法监督,各级政府及其劳动保障等部门依法行政,各级司法机关依法审判,工会组织积极维权,使《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取得明显成效。通过贯彻落实《劳动法》,围绕促进就业与再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三大目标任务,初步建立了项基本劳动保障制度:一是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积极的就业政策;二是建立了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三是建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四是建立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五是建立了劳动标准制度;六是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七是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八是建立完善了失业保险制度;九是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十是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
通过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把《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内容落到了实处,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是应该充分肯定,不容置疑的。但从实践和理论的角度来看,《劳动法》制定颁布时,我国刚刚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积极的就业政策尚在探索之中,劳动关系调整方式正由行政管理向依法调整转变。在这种背景下,《劳动法》对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的规定比较原则、简略,对劳动关系的规范比较单一,对法律责任设定较轻。年后的今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中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更深地参与到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正在进行;城乡协调发展已经提上日程,农民进城就业规模越来越大。由此影响到经济成份、就业方式、用工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劳动关系远比年前复杂,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任务远比年前艰巨。因此,《劳动法》中的一些现行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无法调整或难以有效调整的尴尬局面,迫切要求尽快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明确规范社会保险制度和就业促进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再加上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仍处于体制转轨和经济转型过程中,各种过去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随着改革深化出现的新问题交织在一起,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法》的贯彻实施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劳动者劳动权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劳动权指的是劳动者享有公平就业、公平获得劳动报酬,并且享受法定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的权利等等。我们认为还应该有自愿签约和自由解约的权利,这涉及到劳动者的宪法规定的自由权利。在劳动者就业方面还存在就业歧视的问题,据对个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的分析,%的用人单位存在就业歧视问题,主要涉及到形象、性别、学历、地域和年龄。从劳动关系的角度看,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提出了本应享受的权利,如每周小时工作制、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拒绝加班等等这些最起码的权利,那么惟一的后果或者说最大的可能就是劳动者被解除或终止合同。劳动者的这种微薄权利的争取将导致劳动者根本权利也就是就业权的丧失,再加上《劳动法》天申诉时效的限制,就会导致《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权利最终归于零,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还会主张其权利、还敢主张权利吗?特别是在一些私营企业,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的问题,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权的问题更应该提到日程上来。在一些私营企业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不为职工上社会保险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建筑企业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强迫农民工超时加班加点,不提供应有的劳动保护条件,危及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还没有纳入到劳动法的保护范围。
二是法律体系不健全。《劳动法》未成体系,没有诉讼性法律,有关规定都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解释,而且很不系统,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也非常笼统,而且在处理劳动争议中,无论是实体法适用还是程序法的适用,与我国《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合同法》的关系到底是什么都没有理顺,是否适用这些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说法。这样导致在具体的执行中往往是习惯,而不是具体的法律依据。如天到底是什么,如果是时效,为什么不能中止中断,不是时效又是什么,为什么过了天,劳动者就无法胜诉。
三是我国劳动法理论、或者说劳动法的本质缺乏社会认同。劳动法作为社会法,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同。劳动法的本质应该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的,劳动者与企业是不同的,劳动者的目的是生存,而企业的目的是营利。同时,在规避风险方面,双方也存在非常大的不平等,很多情况下,劳动者所面临的风险要远远大于企业,而规避风险的能力又远远低于企业,这就要求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应着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把劳动者和企业放在平等的地位上进行法律规范,因为企业与劳动者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强者与弱者的关系,特别是我国人口多、劳动力资源丰富

,就业矛盾突出的现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问题更加突出,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法律规范,更应该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四是贯彻落实劳动法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法不依现象比较严重。目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主要集中在三大领域:一是部分进城就业的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建筑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强迫农民工超时加班加点,不提供应有的劳动保护条件,危及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部分非公有制、中小型用人单位职工权益受到侵害。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任意解除劳动合同,侵害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益。三是部分改制改组和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职工权益受到侵害。一些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欠缴社会保险费,使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困难;改组改制操作程序不规范、不透明,制定职工安置方案不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征求职工的意见。面对大量的违法行为,如何加强劳动保障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建立预防违法行为发生的机制,保证《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切实贯彻实施,成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劳动保障部门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劳动法》在贯彻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这里有很多原因。立法问题。劳动法有很多问题规定得比较原则,不好操作。与劳动法配套的相关法律体系,例如《社会保障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等相关法律没有出台,为了贯彻实施劳动法各省市及各主管部门就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大量的条列、规章、解释、答复,这种政出多门的现象,使法规政策之间矛盾冲突的地方较多。劳动法一些规定不符合实际,标准太高。劳动法对于一些基本概念没有明确。对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打击力度不够等;实践操作的问题。有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刺激经济发展,把牺牲劳动者合法利益为代价,对于企业经营者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现象不愿干预,甚至为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辩护、说情,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企业,充当了企业违法的保护伞,致使有些企业的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解决。比如,国家三令五伸要加以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保险征缴扩面问题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时有发生;具体贯彻执行劳动法的人员对劳动者保护意识的缺失。从劳动保障部门执法的现实来看,与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政府部门相比,执法力度相对薄弱。这主要是由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有的无法可依,有的对违法行为处罚过轻,起不到惩戒的作用。比如,对不给职工上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只是设定为补缴,而对这种违法行为没有任何行政处罚,对企业的威慑力不强。还有劳动行政执法与劳动争议仲裁职责不清,客观上存在着相互扯皮;工会不能充分维护职工的权益。从理论上说,工会是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但具体到企业绝大多数工会组织还是首先维护企业利益,其次才是维护工人的利益,在集体合同谈判、协商确定福利待遇、工资在绝大多数企业还是一句空话,有的企业,特别是私营经济中绝大多数还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根本谈不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本人保护自己的意识不强。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就业压力很大,劳动者长期处于卖方市场,一方面劳动者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不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怕老板不用了。另一方面,劳动者本身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助长了企业的侵权行为。比如,现在,推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难点,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一方面是企业老板不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面是农民工本身不想参加,没有认识到社会保险是国家保护公民权益重要措施。再比如,不少外商企业和私营企业与职工都签定短期劳动合同,不考虑劳动关系的稳定等。
针对劳动保障法规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是加强对劳动和社会保障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对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展的目标、基本规律的掌握以及措施进行重点攻关,这是我们搞好立法工作的基础。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立法的盲目性、脱离实际,保持法律和政策的稳定性、可操作性。在我们的立法工作中,朝令夕改或法规政策落后实际、规定原则、可操作性差等问题与我们对劳动保障理论研究不透、对实际工作了解不深、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律掌握不准有关。因此,要搞好立法工作必须加强对劳动和社会保障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
二是加快立法步伐,努力提高立法质量。有法可依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和前提。针对目前在政策制定和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应建立较为科学的立法机制,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一是建立立法和政策出台之前必须进行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制度,对立法和政策进行可行性分析,用丰富的第一手资料支持政策措施,减少盲目性、片面性;二是建立法规政策的论证制度。在政策法规出台之前,应有不同层次人员的论证意见,特别是要发挥劳动保障专家、学者的作用,听取他们的意见;三是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听取社会的呼声,使出台的法规政策更贴近实际;四是建立政策实施的反馈系统。政策措施出台后,要及时了解各方面的反映,包括执行者和被执行者,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救。总之,要采取有利措施提高立法质量和法

规政策的可执行性,增强政策法规的严肃性。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针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签定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问题、非法职介问题等等社会难点、热点问题,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随着劳动保障工作重心向街道、社区的延伸,应积极推进市、区县、街乡三级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的建设,夯实劳动执法工作的基础;强化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监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行政管理综合素质直接反映出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成效。因此,在提高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队伍的硬件条件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规范劳动保障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特别是针对建立市、区县、社区三级劳动保障监察体系的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对专职和兼职劳动监察人员资格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规范行政行为,本着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出发,合理制定审批项目的程序环节,明确审批项目名称、依据、条件、时限以及收费情况等具体内容和标准,并通过政府网站全部向社会公开。制定了违反行政审批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和完善内部、外部的监督机制,切实做到有审批就有监督、有过错就有追究,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层级监督,确保依法履责。自年《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强化层级监督作为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应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的力度:一方面公示了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办案程序,在复议文书上直接告知当事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开通网络行政复议咨询渠道,提供便捷服务。在严格层级监督的同时,注重把纠错与具体指导相结合,加强对下级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工作指导。针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法院系统研讨活动,提高劳动保障系统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五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夯实法制环境基础。搞好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基础工程。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注重针对性,提高实效性,贴近社区,深入群众,全面开展好社会宣传教育工作。劳动保障政策关系百姓切身利益,政策法规复杂,百姓又特别关注,因此更应该作好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在推动劳动保障业务工作的同时,劳动保障宣传工作本着服从于、服务于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中心,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大力宣传劳动保障的政策和措施,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新手段的强大宣传攻势,使新的政策深入每一位市民,保障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险改革平稳推进,确保社会的安定和公民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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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五普法工作实施情况总结


====年是“四五”普法工作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也是重要的一年,半年来,我局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县委普法办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狠抓落实,有效推进了我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使我局“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学习重点,有效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根据我局“四五”普法总体规划和县委普法办的具体要求,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学习,并始终将此项工作作为局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年初制定了普法计划,并认真实施。针对“四五”普法工作提出的新的目标和要求,我局严格按照规划的安排和计划,在抓好全体职工学法用法的同时,着重抓好局内领导干部和执法监察人员的普法工作。在每月至少一次的职工集体学习中,专门安排一些法律法规的学习内容。半年来,我局干部职工学习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许可法》、《******自治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在工作中,坚持把学法、普法和依法行政相结合,自觉依法办事。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我们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公开、透明、高效、规范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通过学习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基本具备了现代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同时也有效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用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劳动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按照目标规划,狠抓落实。
我局====年的普法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致力于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坚持调动和依靠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保障普法教育的主体,只有充分调动他们学法、用法,才能使劳动保障普法教育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使我们依法治县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才能提高劳动保障依法行政水平。本着这一原则,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在全面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有计划地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按照规定,每年五月是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月,每年=—=月是我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时间。结合工作实际,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执法人员深入基层,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许可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会法》、《失业保险条例》、《某省省劳动监察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半年来,我局结合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劳动法宣传月,共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份,《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份,其它有关就业、医保、社保业务的法规、规章====多份。结合劳务输出前培训,讲解劳动保护及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知识共=期====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不仅提高了劳动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而且进一步提高了用工单位及劳动者欢迎光临 的法律意识。
总之,在“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中,我局基本完成了“四五”普法的各项内容,也达到了最终目的,积累了一些经验,通过普法,为我县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实现我县依法治县奠定良好的开端。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四五普法工作实施情况总结


20xx年是“四五”普法工作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也是重要的一年,半年来,我局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县委普法办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狠抓落实,有效推进了我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使我局“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学习重点,有效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根据我局“四五”普法总体规划和县委普法办的具体要求,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学习,并始终将此项工作作为局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年初制定了普法计划,并认真实施517878秘书网 。针对“四五”普法工作提出的新的目标和要求,我局严格按照规划的安排和计划,在抓好全体职工学法用法的同时,着重抓好局内领导干部和执法监察人员的普法工作。在每月至少一次的职工集体学习中,专门安排一些法律法规的学习内容。半年来,我局干部职工学习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许可法》、《******自治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在工作中,坚持把学法、普法和依法行政相结合,自觉依法办事。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我们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公开、透明、高效、规范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通过学习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基本具备了现代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同时也有效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用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劳动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按照目标规划,狠抓落实。
我局20xx年的普法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致力于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坚持调动和依靠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保障普法教育的主体,只有充分调动他们学法、用法,才能使劳动保障普法教育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使我们依法治县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才能提高劳动保障依法行政水平。本着这一原则,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在全面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有计划地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按照规定,每年五月是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月,每年1—4月是我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时间。结合工作实际,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执法人员深入基层,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许可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会法》、《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半年来,我局结合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劳动法宣传月,共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350份,《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300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350份,其它有关就业、医保、社保业务的法规、规章2000多份。结合劳务输出前培训,讲解劳动保护及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知识共4期2097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不仅提高了劳动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而且进一步提高了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总之,在“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中,我局基本完成了“四五”普法的各项内容,也达到了最终目的,积累了一些经验,通过普法,为我县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实现我县依法治县奠定良好的开端。

市劳动局2020年工作总结


市劳动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市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信访、合同鉴证工作在省厅的指导和局党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仲裁队伍建设。以巩固“三优”文明窗口活动为动力,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为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我市劳动争议、劳动信访和合同鉴证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 20xx年,我们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加强劳动仲裁队伍自身建设,完善办案机制,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 1、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受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20xx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79起,其中市直受理96起,用人单位申诉的案件7起,共结案180起,审结上年结转案件12起,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涉案资金834万元,为当事人挽回损失401.5万元。涉及职工677人,其中10人以上7起。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劳动仲裁工作的健康发展。 2、 确保仲裁队伍稳定,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仲裁员的素质。一是劳动仲裁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在20xx年得到了加强。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建劳动仲裁机构8个,专兼职工作人员62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30人。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劳动争议仲裁人员的业务水平。由于仲裁人员变动较大,新手多,针对这种情况市局仲裁办一方面建立了仲裁例会制度,坚持每周一上午集中起来学习有关劳动法规,一同讨论、分析案件,大家各抒己见,共同交流、探讨办案过程中的体会和经验,做到每案必议,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探讨、交换意见,迅速提高了仲裁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既提高了办案质量,也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抓住机会把人员送出去培训,学习办案经验,提高业务素质。今年三月初,安排1名同志参加国家劳动部在昆明举办的全国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培训班,六月初,安排市直及县区共13名仲裁人员参加了省厅在开封举办的仲裁员培训班,九月份,安排1名同志参加国家劳动部在庐山举办的仲裁员培训班,10月份,安排3名同志参加省厅在郑州举办的仲裁员培训班。 3、 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真正树立为企业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执法机构,必须要以严谨、规范、完善的制度作为基础,贯穿劳动争议仲裁的始终,才能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我们首先完善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人,规范办案程序,统一告知用语,强化证据质证程序,严格依法办案。其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仲裁活动中实行“阳光工程”,制作了政务公开栏挂上墙,将各项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办案纪律、开庭时间、开庭场所、仲裁庭组成人员、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公开,既方便群众,又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这一做法在今年3月5日召开的全省劳动仲裁工作会议上受到厅领导的肯定,并准备在全省推广。第三,实行一站式、窗口式服务,为方便职工,仲裁科20xx年5月全部搬迁至濮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和保障局分中心办公。各县区普遍建立了仲裁例会制度、重大疑难案件会审制度、案件报告制度、结案报告制度等。 4、 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工作作风。在仲裁和接待群众咨询过程中始终贯穿服务这个宗旨,使用文明用语,坚持热情接待,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对属于我们受理范围的案件,我们给他讲解申诉书的书写格式,并迅速立案;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案件,我们耐心地给他做解释工作,并建议他去有关部门反映。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透明度,我们还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编印了《劳动争议仲裁、合同鉴证、信访工作服务指南》,使来访者对我们的工作程序一目了然。 5、 配合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做好创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示范岗”工作,成立创建“维权示范岗”领导小组,制定争创方案,落实有关制度。在办案中切实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如:某制衣厂一名女工为工资和加班工资来申诉,申诉人由于工资被拖欠交不起仲裁费,我们采取缓缴方式及时办理立案,并迅速开庭、裁决,为申诉人讨回工资、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800多元。20xx年3月,市局仲裁科被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授予“维权示范岗”,同时市局被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授予“维权示范岗”。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以维护劳动双方当事人权益为出发点,同情弱者,对交纳仲裁预付费有困难的,我们实行先立案,后收费或减收、免收仲裁费用的做法,决不使一个受害者因为拿不起钱得不到仲裁,从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良好的劳动仲裁形象,受到社会、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好评。 二、劳动信访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两级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央、省委领导同志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劳动保障部、省厅会议精神,按照工作部署和安排,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理了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据统计,我市20xx年,两级劳动保障部门共接待群众来访3172人,其中,市直群众来访1512人。共受理群众来信53件,其中市局受理群众来信32件,约占全部来信的60%,信访立案4件,结案4件,信访结案率100%,做到来访有答复,来信有着落。 以预防为主,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特别是对群体重复集体上访工作的领导,减少和防止进京、进省重复集体上访,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及时下发文件,自20xx年9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并成立了以局长张明洲同志为组长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经过近四个月的排查处理,排除了不安定隐患,从而将问题解决在了萌芽状态, 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制度上入手,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解决群众来市、赴省、进京上访问题。提高对劳动信访工作认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工作无小事观念,建立和推行了六项制度:一是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制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群众重复上访发生一件,处理一件,件件落实到人,使问题就地解决。二是领导包案制度。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部署信访案件,对群众重复上访和上访老户进行排查摸底,分类统计,登记造册,逐个立案处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从案件的受理到处理结案,领导一包到底。三是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省委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对在贯彻中央精神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对漠视群众疾苦、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发生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后,贻误时机或处置失当造成事态扩大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四是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下访,每月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信访案件进行分析排查,认为重要的指定给有关科室或单位主动下访,了解情况研究解决。五是领导值班制度。每周指定一名局领导负责在行政服务劳动保障分中心信访值班,并配备专职信访接待人员明确值班和接待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按照处理预案及时处理。六是信息报告制度。普通信访案件每月按时报送,对30人以上的群众集体性事件和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报告市政府,8小时以内报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突发性事件实行零报告制度。七是信访预警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使我们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对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快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时期。我市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集体进京的上访。 在处理劳动信访工作时,我们坚持服务意识,并将搞好劳动信访工作同创建“三优”文明窗口活动、“维权示范岗”活动结合起来,严格遵循“属地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实行预防群防事件预报制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求科室同志在工作中彻底清除重仲裁,轻信访的观念,自觉作到上为政府排忧,下为职工解难,不怕受委屈、遭误解,摆正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动摇。20xx年,我们成功使市建行、市金地商厦、市豫剧团等5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案件转化成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并已妥善理,从而避免了围堵政府和进京、赴省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劳动合同鉴证工作 1、抓住劳动合同这一产生劳动争议的源头,认真排查劳动争议隐患。我们将不规范劳动合同作为产生劳动争议的主要症结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省厅开展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调查的要求,我们科室参与了调查,通过此次活动,我们重点了解了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并征求了他们在劳动合同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


难,为搞好合同鉴证储备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2、作好劳动合同鉴证的服务工作。市、县两级劳动仲裁机构遵循“依法鉴证、保证质量、体现服务”的原则,认真审查合同内容,对虚假合同、人情合同及不完备合同及时纠正。20xx年,全市共鉴证劳动合同35820人,新签合同14430人,续签21390人,其中:市直共鉴证24300人,新签合同10630人,续签13670人。纠正无效、不规范合同2570人,国有企业新招职工劳动合同鉴证率达到100%,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四、存在问题 1、仲裁员队伍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2、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传递不够及时,集体上访、越级上呈上升趋势。


2020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全县劳动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工作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组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开展劳务输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的全面发展和再登新台阶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策落实,千方百计促进再就业

我们始终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稳步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截止6月底,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93人,占全年计划的6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5%,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08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283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62.9%,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检查。年初建立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了对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全县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反馈信息、分析情况、研究问题,督促全县再就业工作的整体推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我县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根据《黑龙江省〈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了《再就业优惠证》年检工作,年检合格人数10.356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成立并启动工作,到目前已有640名下岗失业人员正在办理贷款手续,此项工作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今年上半年有146名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共为402人减免工商管理费24万元;为364人减免税金32万元;其他部门减免行政性事业收费6.5万元。

三是强化服务,劳动力市场建设日臻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全县14个乡镇十七个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做到了机构、编制、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落实”。强化了再就业服务,发挥劳动力交易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作用,大力开发保安、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与政法委、嫩江镇联合招用社区联防员,安置“4050”人员51人,为社区招用清洁工人,安置“4050”人员120人。加强我县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逐步建成一个以县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上接中省,内联各乡镇、社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为规范我县劳动力市场,为求职者、用工者提供交易场所以及方便广大居民的生活需要,县政府筹集资金2万元建成的社区家政服务中心,现已投入运营。

四是强化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将就业训练、职业介绍作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头戏”来抓,让下岗职工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年初市局下达培训任务为1.990人,其中再就业1.600人,预备役90人。为了完成培训任务,我们使用专款培训经费11万元,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原则,增设培训机构、聘请专业教师26人承担培训任务。共举办了服装裁剪、美容美发、足底保健、中式烹调、微机等10类培训班14个班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17名,占培训计划的55%,其中培训下岗职工324人,失业人员393人,“4050”人员17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培训后实现再就业469人,再就业率为65%。劳动预备制培训312人。加强与县农委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申请培训计划,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班,培训农民工159人,并全部输送至大连星际酒店和大连九星制衣有限公司上岗就业。全县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18人,通过技能培训有469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培训后再就业率为65%;免费职业介绍611人,介绍成功221人;免费为一千余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就业指导。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配合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县劳动就业局举办了多期创业培训班,深受社会各界,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好评。

五是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工作。不断加大劳务输出的规模,有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培育市场,强化服务,全县今年劳务输出人数达7.591人,其中向北京、大连、天津等地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4.912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2.679人。并组织参加了省农委、省就业局联合举办的龙哥龙妹劳务洽谈会,206人签定了意向用工合同,使劳务输出有序有组织地进行。

(二)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和完善。上半年共为4.398名参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57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养老金实收616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08 %。应清理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02万元,实际清理欠费849万元,完成市计划的281%。应拨付企业基本养老金1,523万元,实际拨付1,523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了100%。做好养老保险上线工作。按照省局的要求,我们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20xx年8月到现在的参保职工的有关情况进行补录与修改,目前这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对符合并轨条件的企业职工,算准企业、职工欠缴的养老金,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稳中求进。上半年应拨付机关事业养老金250万元,实际拨付250万元, 养老金发放率100%。不断完善基础管理工作,无挤占、挪用基金现象发生。应收缴机关事业保险金125万元,实际收缴245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96%。加大了清欠力度,上半年市标应清欠30万元,实际完成49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63%。对参险单位的缴费基数核定、缴费情况、养老金发放情况等进行了书面稽核,稽核面达到了50%,为上半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上半年新增参保职工12人,我县机关事业参保人数已达973人。

三是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顺利。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职工达到了7,682人,完成市年计划的101%。深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宣传工伤保险政策,不断提高他们的参险缴费意识,已将供销家电城、三旅社等三家私营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中省直单位中加大了宣传力度,目前石油、地铁、中行、工行、农行等中省直单位已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了98%以上。黑宝山煤矿、黑河市铜山铜矿、一五一煤矿全部纳入工伤统筹,使我县高风险行业参保率达100%。严格执行《工伤保险业务规程》,不断规范我县的工伤保险业务,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微机管理。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参保人发生的药费严格进行审核,层层把关,防止了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工伤基金的正确使用。

四是稽核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上半年,共清理基本养老金陈欠362万元(8户)。对正常缴费的中储粮北方公司544人、地铁877人、电业局242人共3户1663人次审核了个人帐户登记和管理情况,经审核,个人帐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核查率为12%。按省规定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对14户企业计2,636人次进行了重新稽核,对在县内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每半年到社保局审核一次,在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采取了由离退休人员现居住地社保、派出所协查认证的办法,上半年共稽核4,398人,稽核率100%,确保了养老金的正确使用。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1,476人次进行了年度核审,核查率100%,没有发现骗取、冒领失业金现象。

四是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上半年参保单位147户,参保人数达12,480人,完成市计划11,912人的105%,国有企业参保率100%。集体企业参保率为有缴费能力集体企业的80%,私营企业参保率9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率达90 %。年初,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严格的核定,每月准时向地税社保局提供征缴计划,地税、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密切配合,在失业金的征缴和清欠上下大功夫,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上半年应征缴失业金57万元,实缴46万元,完成计划的81%。应清欠10万元,实际完成33万元,完成计划的330%。严格执行“并轨”方案及实施办法,建立了失业保险预警机制,规范了申领程序,进一步强化了资格审查,建立了享受待遇人员公示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将失业调剂金汇往市局。失业保险业务已开始实行计算机管理,失业人员可随时查询自己的信息。严把失业金发放关,按照规定共为33户单位的1,602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164万元,失业保险金发放率达到了100%。

五是医疗、生育保险扩大覆盖面不断扩大。截止6月底,新增参保单位共23户1,775人,参保人数已达到17,388人,完成市年计划的105%。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基金做到了及时足额征缴到位。建立并实行了大额医疗补助办法,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一致认可。我县已制定了公务员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但由于县财力紧张,将择机实施。完成了省新目录支付标准,并严格按照新的药品目录执行,目录内药品使用率达到了85%以上,由于我县财力不足,致使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比率超过2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8,400人。

(三)加大维权力度,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

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强化监察、开展劳动保障执法专项检查和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切实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认真开展了劳动用工年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禁止使用童工、劳动合同签订、拖欠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维护妇女权益等执法专项监察活动,先后监察用人单位126户,督促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60万元、补签劳动合同884份、修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条款116处、补发拖欠职工工资56万元,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66件,涉及农民工人数980人,追回拖欠农民工资24万元,处理投诉案件8起,立案3起,查处涉案人员17人。处理和纠正了部分企业、职工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地保障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对每名投诉举报者,做到认真接待,及时登记,并耐心地向他们介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让他们掌握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本方法。还组织开展了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厂矿、工地、企业广泛宣传劳动就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2100人次,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截止目前,全县共接受举报投诉案件25件,通过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22件,警告3件,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2.5万元,退回押金0.9万元,群众举报结案率达100%。

(四)劳动仲裁工作平稳运行

严格执行劳动争议办案规程,认真积极的开展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诉接待,审查立案,调解仲裁工作。一是立足服务,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及时把争议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登门为企业和职工宣讲劳动保障法规,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对上访群众耐心接待,对其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争议苗头,提前介入,化解矛盾。二是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上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上访案件18件,涉及职工461人,已结案13件,结案率72.2%,时效内结案率90%。对全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信息系统高效运转

劳动保障局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强化信息系统软硬件等基础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功能,为劳动保障信息的高效传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劳动保障系统局域网硬件建设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人员、编制已全部到位,为局域网正常业务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完成了养老保险数据初始化和数据交换,优化现有的业务流程和机构,做到了上线平稳、操作合理、运行无差错。三是圆满完成企业并轨工作中有关数据的录入和传输,为顺利完成“并轨”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

一是开展了工资指导价位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的调查发布工作,通过对100多户企业中的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全面调查、汇总、分析,形成了各类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二是开展了对全市企业工资的宏观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年度增资工作,认真审批企业调资方案。三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进一步理顺了劳动关系。

(七)改进作风,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劳动保障工作全局,正确认识和把握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正确运用理论成果来回答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总结经验,提出新思路,求得新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把工作思路变成工作成果。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焕发出来热情和干劲,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任务。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目标责任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夯实了工作责任。按照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进一步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各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要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满腔热情,脚踏实地地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工作中,接待群众要热情,对待下岗失业人员,要倍加关心,带着感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是要深入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推行“阳光政务”,实行政务公开,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勤政务实、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不足

虽然我们半年来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是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社保基金存量减少,养老金和失业金的支撑能力下降,在两金的发放上存在潜在的危机。

2、就业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由于经济发展滞后,致使就业岗位不足、再就业压力加大,社会矛盾突出;在各项优惠政策落实上门槛过高,还不能真正落实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择业观念陈旧、技能偏低影响其实现再就业。

3、劳动关系不够理顺,维权工作力度不够,用人单位侵权现象时有发生。

4、经费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公的质量和效率。

三、下步工作打算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以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劳务输出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协调推进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等各项工作,解放思想,团结奋进,扎实工作,推动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认真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努力促进就业增长

1、认真落实中、省、市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对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协调有关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再就业各项税费减免,培训、职介、岗位、社保补贴和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2、加强就业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职业培训资源,实行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形成培训合力;加大就业培训的资金投入,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参与市场就业的竞争力。今年就业培训力争达到3000人次。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形式上,可采取集中办班、业余授课、电化教学、网络培训等多种灵活形式。内容上,对用工者进行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基本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培训教育,提高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加强市场用工信息的调查、分析、预测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推广定单式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培训就业率达到80%以上。加强培训后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和规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努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探索和推行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就业方式,鼓励开展多种形式就业。下大力气发展第三产业、劳动密集性产业,增加就业岗位,不断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拓宽就业空间,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开发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再就业。全市今年要新增就业1.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00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9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

4、积极稳妥地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积极与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逐步规范贷款程序和贷款行为,保证这项工作在全市稳步推进、平衡发展;要不断研究和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的跟踪管理办法,降低贷款风险,促进担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网络作用,形成一个以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上接中省,外联有关省区,下接乡镇劳动力市场网络,实现网上登记、网上择业、网上管理、网上服务。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实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一站式”就业服务。

(二)、认真做大做强劳务输出产业,实现输出总量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把劳务输出作为兴县富民的重要产业做大做强,走出一条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专业化培训、企业化运作、规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新路子。

1、开拓进取,广泛开辟输出渠道。扩大劳务输出规模,精心组织,全程服务,逐步形成省内、省外和境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劳务输出新格局,确保全县劳务输出总量达到1万人,创经济收入5000万元以上。

2、建立劳务输出资源库。对各类新成长劳动力、城乡富余劳动力登记建档,实现微机动态化管理,做到性别清、年龄清、技能清,为劳务输出工作打好基础。

3、广泛搜集劳务信息,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通过公共职介机构、民办职介机构、政府驻外机构、驻外劳务管理机构及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建立信息员等方式,广泛搜集劳务信息,及时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准确的用工信息,让劳务人员有目的、有组织、有效益地外出务工。加大对用工单位资质、信誉的考察,建立较为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与劳务需求量较大的企业加强合作,签订用工协议,在我县建立符合他们需求的产业工人培训基地。

4、建立完善劳务输出管理机构,加强劳务输出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劳务输出工作机构,努力做到“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责任”五落实,实行用工单位、中介机构、务工人员三方合同制,完善劳务输出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及时协助他们处理好劳资纠纷,切实维护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解除其后顾之忧。

5、逐步探索实行劳务输出的企业化运作模式,逐步建立县级劳务输出基金。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保覆盖面和社保基金征缴工作

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争各项保险整体向前推进。失业保险工作,要积极作好事业单位的参保,规范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积极协助地税部门作好失业保险的欠费清理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医疗保险要及时研究、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各项政策、规定。要把降低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作为重点,加大对定点医院、药店的考核检查,规范医、患、保三方行为,提高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质量。工伤和女职工生育保险工作,要把法规的宣传和扩面作为工作重点抓好落实。

(四)继续巩固养老金发放成果

要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和规范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和途径,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不漏一人、不差一分、不拖一天”的承诺 。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要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把离退休人员管理好,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贫有所济。

(五)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要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建立顺畅高效的协调机制为基础,以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监察执法为保障,全面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查发布工作,逐步形成企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新机制。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理顺劳动关系,及时做好企业改制后的劳动关系转换工作。以城镇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年底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以上。

(六)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执行《劳动法》、严厉查处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动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进一步监察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特别是私营企业、建筑施工单位,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条件的用工单位必须尽快签订集体合同,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要积极查处,发现重大群体突发事件,要快速介入,尽快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七)、建立劳动争议预防机制

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第一,重视从源头上预防、调解劳动争议,要继续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要与各级工会进一步密切配合,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发挥企业调解委员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调解工作;第二,加强对有关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理工作。要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敏锐性,对可能发生事件的隐患进行有效的预防、监控、排查和调处,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三,要加强劳动仲裁队伍建设,提高劳动仲裁员的业务素质。积极探索新时期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

总之,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不动摇,解放思想,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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