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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矿产资源稽查队上半年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 2019.10.30

最美好的是工作的时光,这一阶段的工作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不过此时工作总结已经提上日程。总结是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表现等进行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工作总结怎么写才能更加全面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2020年矿产资源稽查队上半年工作汇报,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半年以来,我队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和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狠抓《矿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和资源补偿费的征缴力度。通过全体职工的不懈努力,圆满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就我队上半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以简要汇报。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学习方面,首先制定出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规定每周五为集体学习时间,同时要求干部职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采取自学,学习内容主要以《矿法》、《国务院150号令》、《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为主,上半年我队共组织业务知识学习25次,政治理论学习34次,召开工作安排讨论会12次,个人平均学习笔记15000字,举办学习专栏5期,政治理论测试2次,通过学习,职工的理论和业务水平明显得到提高,执法水平明显得到加强。
宣传方面,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同时组装宣传车辆8天次,刷写宣传标语200余幅等形式,深入矿区矿井和部分村组进行宣传教育;二是要将法规宣传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始终,坚持用身边的典型案件教育各采矿权人,使其了解违法采矿的危害性、真正做到依法生产,守法经营。
二、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1、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的和任务
年初,我队严格按照县国土资源局工作安排要求,认真制定了我队《二00五年度工作安排》,层层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将全年工作任务按职责逐项分解,细化到岗,量化到人。
2、制度建设方面。
(1)我队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了“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完善了队长、副队长、副主任、办公室等工作职责,夯实了责任,明确了工作目的。
(2)完善了请假考勤制度,实行日工资,当月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月底汇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室作为核发工资的依据,增强了职工的组织纪律性,保证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3)为了确保全年工作的顺利完成,队上决定从领导到职工从每月月工资中暂扣5%作为工作任务完成保证金, 年终考核,对考核名列前矛的给予适当奖励,对在考核中名列倒数的除大会批评外扣发工资不予补发,以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3、财务管理方面,要求财务人员严把各类票据关,对报销票据必须经财务室会计审核签字后方由领导审批报销。按时上报月、季财务和征费报表,坚决杜绝坐支挪用和拆借补偿费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同时按照规定向店头镇财务结算中心办理移交了财务手续。
今年我队共建立各种制度28项,并都打印成册,装裱上墙,要求职工对照执行。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矿政管理,维护良好的矿业秩序。
1、年初,我队在回顾总结往年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针对于今年煤炭市场的逐步好转,正确分析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调整工作思路,把矿政管理工作作为全盘工作的重点来抓。
(1)调整人员充实稽查队伍,并对全矿区已关闭的非法无证矿井、关井压产矿井及安全死角进行了多次拉网式的排查,建立了详细的登记档案,使矿政稽查心中有数。
(2)严格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队长、副队长、稽查队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矿政管理实行分片包干,包矿到人,落实责任,明确目的。
(3)不断加强稽查队伍的业务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处理意见书的填写,并加大对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在立案调查、谈话笔录、现场勘查、取证、处理等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依法行政。
(4)坚持填写巡查工作日志,详细记录检查情况,继续开展经常性的巡回执法检查,夯实管理监督责任,要求包矿人员不得漏查和瞒报,做到公正、公开、不留死角。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队配合县局共查处非法越界开采案件七起,结案七起,收缴罚款40.3万元。
(5)在搞好矿管稽查工作的同时,加大对矿产资源补偿费旧欠费的征缴力度,截止7月份共清缴旧欠费87342.91元,为今年征费任务的足额完成奠定了基础。
2、加大对私挖滥采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矿业秩序。
(1)以宣传教育为主,利用宣传车对重点区域、村组进行巡回宣传,并将《矿法》等相关内容打印成宣传单逐村入户进行散发,教育群众遵纪守法。
(2)通过认真细致的专访调查对涉及私挖滥采行为的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笔录、摄像、照相、建档立卡,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为以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3)上半年,我队在查处私挖滥采行为中共没收了非法生产工具18件,三轮车3辆,摩托车一辆,封存没收原煤20吨,机械填埋私挖乱采窝点36处,人工填埋12处,炸毁窝点6处,收缴非法爆炸物品炸药120节、雷管60 枚、向公安机关移交非法使用爆炸物品案件5起,涉案20人,其中逮捕起诉4人,行政拘留4人,取保候审1人,治安处罚6人,对非法采矿立案1起。
四、狠抓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确保征费任务圆满完成。
1、年初,我队及时召开了20xx年度征费工作会议,积极调整工

作思路,落实征管措施,强化目标管理,推行末位追究制管理,实行征费任务与工资相挂钩,严明奖罚措施,将征费任务落实到实处,调动征费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规范征费人员的工作行为,我们要求征费人员下矿征费时必须向矿方出示有效证件,对矿方提出的不明确问题,做到耐心细致的解答,并且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征收标准。
3、定期召开征费工作小结会,通报征费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解决征费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确保全年征费任务的足额征缴入库。
5、依法加大打击欠缴、拖缴资源补偿费的违法行为,如马连口洗选公司、车村联办矿交费意识淡泊,征费人员在多次催缴未果的情况下,我队及时向其下发了限期缴纳通知书,并责令其停止一切生产营运和原煤外调活动,要求限期缴清所欠资费,并达到了预期效果。
6、在征费财务制度方面。我队严把各类票据关,按时上报每月征费财务报表,做到日清月结,足额入库,杜绝坐支挪用和拆借补偿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截止七月份应征资源补偿费2209347.66元,实际征回 2754148.4元(其中旧欠费征回 87342.91元,省、市国营矿完成499935.92 元)超额完成了上半年的征费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的打算
1、部分干部职工忽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业务工作能力参差不齐,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2、在行政执法中,协调力度不够,仅靠单打一,致使工作常常出现被动局面。
下半年,我队决心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巩固成绩,戒骄戒躁,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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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2020年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局在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和桂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放产资源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的“五条禁令”和“十项为民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按照“转观念、抓基础、严规范、促效率”十二个字要求开展矿产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矿业权市场的发展,促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全面到位,深入探索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转变观念、职能、作风,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是进一步转变观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三是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矛盾,维护和保持社会稳定。
二、扎实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全力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矿业主的法律意识,有效促进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全面到位。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矿业较发达乡镇矿业主的法律水平,使其真正认识到如何凭证开采,采矿权的有偿取得等等,我们大张旗鼓地宣传了《矿产资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管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组织成立了专门的宣传组,宣传组由执法大队的矿业中队具体负责,专车、专人负责。坚持长期深入到各乡镇、重点矿区,各矿山企业进行宣传,全年共出动宣传车60多台次。
2、结合“土地日”、“地球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多渠道获得法律法规的信息。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矿政、储量、法规、执法大队配合,抽调有关人员开展一条街宣传活动,印发有关的宣传资料3000多份,现场发放和宣传,采取问答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3、除了出动宣传车、利用“两日”进行宣传以外,平时还要求各乡镇国土所采取各种不同形式进行宣传。一是在矿业生产较发达的乡镇,在圩镇明显的位置,或矿区出入口书写永久性的宣传标语;二是配合当地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宣传,悬挂跨街的横标、书写临时标语,印发资料、出版墙报等。
4、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按照贵港市局和市政府办的通知精神,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计划,明确了活动内容和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在东区、南区、西区召开矿山业主参加的矿山安全工作会议。参会的有关领导和矿山业主110多人。在整个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中共书写大、小标语1200多条,出版墙报20期,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征订《安全生产法》11套,《安全警戒》读本96份,组织750多人次观看《安危一线间》安全生产宣教片。还组织人员深入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共对20个乡镇的19个露天采石场,21个砖厂,7个地下开采矿山和2个尾矿库进行了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为我市矿山安全生产做了扎实的工作。
(二)、继续抓好政策法规学习,不断增强业务知识和工作本领。矿产资源管理从办证那天起,就要跟踪监管,而且开矿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办错证,出了安全事故还要追究责任。所以说我们的工作关系到生命安全,具有风险大、责任重的特点。今年我局高度重视矿管人员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各种专题培训,同时组织矿管人员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拓宽思路,增长知识,组织党员积极投入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去。联系实际,加强自身建设,廉洁自律,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坚持工作例会制度,组织矿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及时总结分析矿山整治工作,查摆存在问题,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矿管工作全面到位。
(三)、全面清理矿山企业,整治和取缔无证采矿行为。今年以来,我市多次召开矿山治理整顿工作会议,对矿山的治理整顿作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在上半年的矿山治理整顿中,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及局的相关业务股、室都能够把矿山治理整顿的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特别是木圭、木乐、马皮、西山、蒙圩、厚禄、寻旺等乡镇,在局的统一部署下,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的采矿行为,及时监督检查本乡镇辖区的矿山业主是否依法进行勘查、开采,有无乱采滥挖、破坏浪费资源、采富弃贫等行为,是否按照设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有无越界开采、乱设窿口的行为。
(四)、成立矿产资源执法巡查大队,深入探索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6月16日,我市成立了矿产资源执法巡查大队,从国土、安监、公安、国税、地税、环保等部门抽调40多人组成,投入经费20万元,配备专车2辆,进一步加强了我市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
成立矿产资源巡查大队至今,先后组织了5次矿山整治大行动,共出动人员330人次,车辆60台次,炸毁木圭锰矿区范围内的非法开采矿洞69个,没收锰矿600多吨。捣毁工棚19间及现场开采工具一批,配合公安机关缴获用于非法采矿的摩托车3辆。
至八月底止,共查处无证开采案件17宗,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1宗,罚没收入16.64万元。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采矿者的嚣张气焰,全市范围内的非法采矿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
(五)、做好木圭锰矿区民采区灯笼岭等六矿段的矿权出让工作。木圭锰矿区属自治区重点整治矿山,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不断的治理整顿,有力地打击了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规范了矿业秩序,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为了巩固整治成果,探索长治久安的管理办法,20xx年在贵港市局的具体指导部署下,木圭锰矿区民采区的矿权出让的报批工作正式起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工作,所有资料已上报区厅,主要的文件已经批复下来。
(六)、做好桂平辖区河道采砂的矿权出让工作。为了规范河道采矿的管理,打击无证采砂的违法行为,我局在今年初先后派员到横县、平南等县市考察学习,并根据桂平的实际,分别代市政府起草了《桂平市河道采矿管理暂行办法》和《桂平市河道采砂秩序综合治理及河道采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方案》等,目前河道采砂采矿权已经开始挂牌出让。
(七)、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进入汛期以来,市政府出台了《桂平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治和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先后5次组织有关人员分别到地质灾害易发的罗秀、中和、中沙、麻垌、江口、紫荆、木圭、木乐、石龙等20多个乡镇检查落实“明白卡”的发放及群测群防系统的组建等工作,共发“明白卡”11153多份。不断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避灾能力,6月下旬,我市遭受暴雨袭击,引发崩塌等地质灾害比较严重,损毁房屋174间,但无人员伤亡,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三、严格管理,不断规范管理程序和具体行为
(一)、出台《桂平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规范管理程序。今年年初,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桂平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矿产资源管理的各项程序和规则。6月12日,市政府发文出台了《桂平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二)、规范办证程序,坚持从严管理。20xx年元月,我局针对市辖区矿业生产的具体情况,下发了《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及采矿权延续登记工作的通知》浔国资字[20xx]4号文件对年检、延续登记时间、年检对象、年检内容、年检步骤、年检资料、延续登记的具体办理步骤和办法,年检基本程序及采矿权价款的收取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有效指导全市的采矿许可证的年检及延续登记工作。
根据我市矿业开发的实际情况,我局不断完善有关的办证程序,做到规范公开,窗口服务,真正体现为民办实事的宗旨。把新立采矿权应得交的材料、采矿权延续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年审采矿许可证提交的材料、采矿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等、各项收费项目和办证时限,接受社会的监督。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过程当中,我们始终坚持集体会审制度,实行集体负责制采矿权人备齐应交的材料后,交由服务大厅接收,矿政、储量、法规、执法大队等股室共同审核,最后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做到三个统一,统一前置条件,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会审签字。在审核把关上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审而又审,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前置条件缺一不可。做到“四个不在”,一是不在政策法规上搞变通。不管是在办证审核上,或者是在打击非法采矿活动中,绝对不能讲情面,搞变通。二是不在前置条件上弄虚作假。在办证过程中,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前置条件和资料,一份不能少,一项不能缺,更不允许搞复印件来弄虚作假。三是不在审核程序上出漏洞。要严格组织会审,层层进行集体审核把关。四是不在岗位职权上谋私利。在工作过程中不能利用职权给企业出难题,而且讲够时限,严格规范。符合规定的方可颁发采矿许可证。不符合的书面通知业主,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
今年1-8月,全市本级颁发采矿许可证65个(其中:新立7个、延续48个、变更10个)。收取采矿权价款63.50万元,征收采矿权使用费3.25万元,采矿登记费1.95万元,矿产资源补偿80.4万元。全市矿产收费(含罚没收入)约200万元。
四、竭力提高工作效率,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通过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解决了思想意识问题,确立了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做好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工作,为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在实践中保持和体现先进性;二是进行纪律教育,解决行为问题,确立了任务意识;三是继续组织业务培训,解决素质问题,确立了效率意识;四是努力营造团结拼搏的团队精神,整顿机关作风,解决风气问题,确立起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添砖加瓦、提供优质服务的服务意识。
五、存在问题
(1)木圭锰矿区仍然在部份非法采矿人员利用晚上进行盗采活动。
(2)木圭锰矿区驻地乡镇的经济发展以锰矿为主要支柱,分6块出让采矿权的工作进展较慢,给矿产资源管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3)我市矿产资源分布点多面广线长,管理人员偏少,造成管理工作难以全面铺开,影响了规范有序管理目标的质量。
(4)部份矿山业主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对本企业的依法办矿和安全生产重视不够。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坚持把法律法规和宣传放在前位,加大《矿产资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矿山、矿业单位、乡镇村队进行宣传,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和每一个矿山业主,通过我们的宣传,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创造一个依法开采依法行政和矿业生产新局面。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矿业执法护矿巡查制度,严查无证开采行为,把查封、炸封与行政处罚结合起来,对乱采滥挖、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要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加强有关部门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4、抓好木圭锰矿区民采部份采矿权分块出让的工作。
5、加强河道采砂矿权出让后的管理工作。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矿山管理,巩固已取得和整治成果,把好许可证颁发的入口关,不断完善矿山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加强对矿产品深加工的引导和管理,使我市矿业生产不断发展,成为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 转贴于

2020年稽查队工作总结



紧张而又繁忙的20xx年即将过去了,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感慨颇多,我稽查队在市稽查队和县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稽查队按照县公司制定的工作计划,忠于职守、勇于负责、严格把关,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着煤运的中心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了稽查工作。一年来共查处各类违规事件( )起( )人,违规车辆( )车次,补费( )元,有效的震慑了各种违规行为,使煤炭运销秩序有了一个良好的运作空间。
一、 领导重视
煤运公司历来重视稽查工作,特别是新领导班子上任以后,更加的重视稽查工作。
1、 从经理到班子成员,从中层干部到一般职工,在思想上得到了统一的认识,为我们稽查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 经理、分管经理多次同我们交流思想,亲自安排和布置工作,分管经理还亲自带队进行夜查、突查。对于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3、 公司责承相关科室,制定了与稽查工作相配套的《公路营业站纪律处罚实施细则》,使稽查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二、职工素质
职工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反映着稽查质量的高低,为了保证稽查质量,我队的同志们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结合省、市、县下发的公路运销稽查工作条例,自己每天抽出半个小时的时间“充电”,着重解决工作中急用的知识。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每个人的工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每位同志的自身素质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对稽查业务更加精通了,稽查程序更加规范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抓公路营业站规范化管理
公路营业站是煤运公司的窗口,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煤运公司形象,加大对公路营业站的管理力度,是我们稽查工作的关键所在。
1、 强化各公路营业站职工的责任性,杜绝“收黑、放黑”现象的发生是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预防和防止“两黑”,我们加大了稽查力度,公司也加大了处罚力度,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不分白天黑夜的蹲守、突查、夜查,利用各种手段查处了个别胆大妄为,置公司制度与不顾,铤而走险的职工,他们的下场只能是待岗回家,稽查队的严查与营业站的严管相结合,( )制了“两黑”,铲除了运销环节上的腐败现象。
2、 加强了对过境验章和通行证的管理,是保障煤源不流失的关键。首先各站从制度和人员上进行了充实和完善,稽查队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稽查;其次是各站规范发放程序,稽查队加强对运煤车辆的监控,就这样对内严管重处,对外我们对一些可疑车辆采取了“跟、查、罚”的办法,跟就是跟踪车辆落实拉煤矿点,查就是在个营业站查所跟踪车辆所使用的票据,罚就是一旦查出是拉我县煤开异地票据对车辆给予重罚。很好的保护了煤源,打击了拉我县煤炭开异地票据的非法行为。我们先后查处了()起、( )人、( )辆车,给予重点惩处。
3、 打击使用各种不规范票据企图逃费的车辆,由于各营业站管理的更加规范,一些不法车户,为了自身的利益,采取和利用各种手段,使用不规范票据企图蒙混过站逃费。我们从这方面进行了严格管理。我们采取了站队结合,稽查队严查持可疑票据车辆,营业站严把外地票据关。如:对使用《定额票》企图逃费的车辆进行了补费,对长治《省内工业用票》我合同、填写不规范,从新补办票据。严把进、出口关,打击持可疑票据的车辆,是我们今后共同的任务。
四、堵漏洞、保煤源
我们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加大了对逃费车辆的管理。
1、 对逃费车辆,我们采取了重点跟踪、了解了车辆的装煤矿点、行走路线、收货地点等。
2、 对小路、便道的车辆,我们同公路科一起实地调查,了解车辆的车数、车的型号、量的大小,并书面写出了《调查报告》上报公司,公司责承所属地营业站派人驻守管理。
3、 对逃费车辆较多的装煤矿点,我们采取营业站派人驻矿管理,稽查队配合营业站到煤矿进行管理。
4、 对管理地方车辆难度较大的站点,我们采取了停运车辆送货厂家的合同,并同厂家协商停收现金车辆。
5、 积极配合小站点的工作,对车辆的品种、吨位进行了重点稽查。
6、 经常性的对煤矿的车辆流向、流失资金的数量进行了稽查。
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使这些车辆规范到各站点上,保护了煤源,堵塞了漏洞,强化了管理。
20xx年,我们在稽查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领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有关部门配合、协助的结果,是全体稽查队员团结一致、努力奋斗的结果。但是,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逃费行为依然存在,管理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去研究和思考,去改进和加强,去创新并加以解决。

2020年税收稽查2020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局在省局稽查局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地税稽查工作,一方面扎实深入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大力强化稽查内部管理,规范稽查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另一方面狠抓涉税违法案件查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上半年,全市稽查系统查处各类涉税案件73宗,结案42宗,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1047万元,其中,税款759万元、滞纳金82万元、罚款206万元,入库989万元(含清旧欠)。市局稽查局查处各类涉税案件26宗,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620万元,入库491万元(含清旧欠)。
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保障税收收入任务完成
上半年,我市地税稽查系统集中力量重点开展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大了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旧欠,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区内的税收秩序,保障了我市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
(一)力求查深查细查透,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按照逐个行业开展检查的原则,我们上半年重点开展对建筑业和工业企业所得税的专项检查工作。至6月底,全市共检查企业28户,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590万元,入库350万元,使行业的税收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取得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查、以查促收的良好成效。
1、专项检查的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成立由侯邦安局长任组长,杨路总经济师、稽查局程国建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同时,制订了严密的工作方案,将建筑业、服务业娱乐业和工业企业所得税作为今年的重点检查对象,并对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实施步骤等作了具体明确。
(2)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前培训。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在工作前期预先做好调查摸底,充分掌握线索,科学选好案源,对检查行业及企业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筛选出有重大疑点的企业进行检查。开展检查前,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前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税收政策,熟悉行业及企业经营情况,选准检查突破口,提高了检查效率。
(3)严格执行稽查规程,确保办案质量。我们严格按照稽查规程开展重点检查,检查人员深入企业通过查阅账册、原始凭证,分析账表关系,实地检查等多种方法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涉税问题应查必查,各税统查,对疑点问题刨根问底,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认真查证。稽查各部门各负其责,紧密配合,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保证了办案质量,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文书规范、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对个别偷逃税款的典型个案,我们组织业务骨干进行重点解剖,力求查深、查透,并给予严厉打击,充分发挥了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
(4)实施稽查建议制度,发挥以查促查、以查促管作用。我们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深入基层对建筑业、工业的涉税违法行为开展调查研究,对偷逃税款的原因、表现和手段等情况进行剖析,总结归纳涉税违法行为的规律,以求更好地指导下阶段的检查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稽查建议制度,充分发挥以查促管职能,对检查发现的税收征管漏洞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税政和征管部门,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此外,加强对被查企业的纳税宣传,加强信息反馈沟通,大力增强企业自觉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营造融洽和谐的税企关系。
(5)加强与征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我们积极加强与征管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在明确划分征管与稽查部门职责的前提下,建立了双方协调与衔接机制,实现了信息互通共享,并做好稽查建议的接收和反馈,创造了征管、稽查部门互动促进的工作局面。各县(市)局稽查局还联合基层征收分局开展行业整治,协助征收税款和清理旧欠,促进了行业税收秩序的好转。
2、检查的主要情况及存在问题。
(1)对建筑业的专项检查。
我们重点对14户建筑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518万元,入库277万元。主要检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情况,工程结算或领取工程进度款是否按时申报纳税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我市建筑企业所承接的工程多为挂靠工程,只是被借用资质,实质上由房地产公司自己建造。工程款不经过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建设方往往以材料分拆工程总额,从而导致工程计价总额难以真反映。二是工程款挂记“应付帐款”等往来科目,少申报税费。如某建筑公司在工程结算前收到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应付帐款”上,不列入收入申报纳税。三是包工头直接到建设方领取工程款不作申报纳税;四是包工不包料工程材料价款不并入工程总造价申报缴纳税费。如某建筑公司承接某房地产公司包工不包料桩基工程,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少申报管桩材料价款,造成少缴税款。五是以地、房、建筑材料抵顶工程款等方式偷逃应纳税款。
(2)对工业企业所得税的专项检查。
工业企业所得税主要检查了14户企业,共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72万元,入库72万元。主要检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情况,检查是否有隐瞒收入,是否有超标准列支工资及三项经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企业预提费用没有实际支出,结余下年度,虚增生产成本。二是外出委托加工产品,没有合法发票列支,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三是企业使用不合法凭证列支生产费用。四是企业将不属于当年度的费用列支生产费用。五是企业主的个人支出和家庭费用支出列入企业生产费用,虚增生产成本。

(二)加强专案查处,狠抓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管理。
今年以来,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取得的了较为满意的成绩。上半年,全市地税稽查系统共受理涉税举报案件22宗,省局稽查局交办涉税举报案件2宗,均已结案。我们认真加强对举报管理、案件查处、举报奖励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持“举必接、查必果、奖励兑现、取信于民”的原则,做到“四个及时”,即:群众举报案受理及时;举报案、上级交办、转办案查处及时;举报奖励兑现及时;税款追收入库及时。我们对每宗案件都实施跟踪管理,及时催办督办,对基层办案中遇到问题和阻力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业务支援,促进了案情取得突破,有力地打击了偷、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
(三)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欠税。
上半年,全市地税稽查系统进一步加大清理欠税的力度,清缴欠税入库404万元。其中市局稽查局清缴欠税190多万元。一是加大对历年的“死欠户”、“钉子户”的追缴力度。依法发出限缴通知书29份,并想方设法找到欠税企业负责人,开展“一对一”约谈,耐心解释税法以及逃避纳税责任的严重后果,使部分欠税业户清缴了历年来的欠税。二是对一些恶意拖欠税款的纳税人,我们积极与银行、国土、房管局等单位联系,采取冻结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土地,强行扣缴税款、拍卖房产等措施清缴税款入库。如xx县地税局稽查局公开拍卖依法查封的欠税企业的土地,将拍卖所得的32.5万元全部抵缴所欠税款。三是加大对各县(市)局案件执行工作的指导,对如何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步骤、方法进行现场辅导,进一步规范了各县(市)局稽查局的执行工作。
二、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规范稽查执法行为
为规范我市地税稽查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根据省局稽查局《关于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今年上半年我们积极部署“规范执法年”活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内容和要求,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组织开展案件复查工作。
从3月份开始,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对20xx年7月至20xx年稽查局查处的案件开展全面复查工作。专门成立了稽查案件复查领导小组,抽调多名业务骨干组成复查小组,制定了具体计划,并确保机构、人员、措施到位。这次案件复查工作着眼市本级兼顾县区,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组织协调和案件资料查阅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了全市540户稽查案件的复查工作,分门别类汇总了情况,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为指导和改进全市稽查执法工作提供了依据。
复查结果显示,我市地税系统税务稽查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执法行为逐步走向规范,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改善。主要表现在:一是能严格遵守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四分离”原则,不同部门之间分工明确、互相配合。二是能严格遵守《征管法》的规定实施检查,并能较好地落实廉政跟踪制度。三是能够按照《规范化文本》规定使用稽查执法类的表、证、单、书,各种文书规范、合法。四是税收执法意识较强,能严格按照税收政策计税,依率征收,并能较好地落实加收滞纳金制度。五是能够按照本部门权限办案,没有超越执法权限做出处理,能较好地贯彻重大案件提审制度。六是能够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规范化文本》的要求,及时整理和立卷归档,档案管理比较规范。
(二)认真抓好业务培训工作。
上半年,我们以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使稽查人员的业务技能得到明显提升,执法中的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断增强,对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稽查办案规程》等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也得到提高。一是在年初省地税稽查“规范执法”工作会议后,组织我市地税稽查人员重点对我省地税稽查部门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有关材料进行了学习探讨,分析了败诉原因,并对照稽查部门在案件处理上存在的不规范现象提出了改进意见。二是在4月份组织参加市局税收执法培训班,邀请扬州税务学院的教授为全市地税稽查人员重点讲授有关实体法、程序法等内容的执法知识,并结合工作实践和典型案例开展研讨学习。三是配合市局党组组织副科级干部前往扬州税务学院参加更新知识培训,进一步拓宽眼界和视野,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税收业务水平和领导艺术。
(三)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机制。
上半年,我局积极加强与市检察侦监、公安经侦、国税稽查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并牵头组织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初步建立了案件移送、情况通报、办案协作、大要案会商、联席会议等五项工作联系制度。同时,各部门达成了处理涉刑涉税案件的共识,对历年积存的涉刑涉税案件,坚持“历史从宽,打击个别,教育一大片”的原则,对今后的新发案件,坚持从严把握,依法打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了涉税案件的移送管理。

(四)切实加强内部制度管理。
上半年,我们适应去年人员优化调整后的变化,重新修订了《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印制了《印章使用登记簿》、《车辆送修单》、《车辆使用审批表》等表证单书,完善细化了具体操作办法,规范了管理流程,堵塞了人、财、物管理上的漏洞,进一步推进了用制度管人治事,促进了内部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深入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上半年,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我们继续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开展了学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及“三个走在前面”排头兵实践活动,做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学习与工作相结合、思想与行动相结合,号召全体人员争当税务稽查系统的排头兵。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
一是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党章,深入领会其内涵精髓,进而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做到“四个不能忘记”,坚持“四个不能动摇”。二是结合稽查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要求继续发挥我市地税稽查系统在办案数量、查处税款、团结协作、人才建设、严厉执法、经费保障和内外联动等方面的“七大优势”,打造稽查品牌。三是组织开展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加强队伍思想道德建设的强有力武器,力争在深入人心上下功夫,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在弘扬正气上下功夫,使它成为全体人员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四是积极开展党团活动,如组织访贫问苦、扶助贫困学生活动,支部党员两次到xx县xx镇看望贫困学生黄代威、李飞妍,并送上文具、大米、食油等物品及现金等。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队伍的廉洁性。
一是落实好“廉政学习日”制度。我们积极创新教育形式,实施学习签到制度,每月均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由各科室轮流负责组织专题,力求内容生动、形式新颖,并做到人手一本学习笔记簿,人手一册《反腐倡廉廉政读本》,保证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二是创建学习园地,营造学习氛围。编辑出版了2期学习宣传专栏,将有关学习材料及开展学习情况、学习心得上墙公布,促进学习交流。三是落实好廉政追踪卡及回访制度。年初组织召开了纳税人座谈会,对被查企业进行跟踪回访,征询被查企业对稽查部门的意见,加强了企业对稽查人员廉洁行为的监督。据统计,上半年共收回被查企业寄回的《廉政跟踪卡》5份,均对稽查人员在服务态度、工作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表示满意,未有任何不正之风、违反廉政纪律等问题的不良反映。
(三)选拔中层干部,增强领导力量。
在去年人员优化调整的基础上,上半年我们重点加强了中层领导干部的配备。除了从市局其他部门调整进来3位副科级干部外,还在市局组织的竞争上岗工作中,拿出3个正科级、2个副科级职位在市局范围内进行竞争,选拔配备了3个部门的“一把手”,使中层领导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
应该看到,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稽查人员的工作纪律性还有待提高,个别同志的责任心不够强,工作积极性还未能充分调动起来。二是选案的准确性还有待提高,要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和改进选案方法。三是检查效率有待提高,检查人员有时过于谨慎,拖慢了工作进度。四是《稽查建议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以查促管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发挥以查促收作用
下半年要切实加快检查工作速度,各环节紧密配合,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使案件查处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一个大的提高。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税款的追收入库,提高查处税款的入库率,为保证全市地方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切实做好各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下半年税收专项检查的工作任务还比较重,要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检查工作。在继续抓好建筑业、工业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的同时,要逐步展开对服务业娱乐业的专项检查,并加强与征管部门的配合协作,大力开展区域整治,达到“查处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二是做好专项检查的汇报工作,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三是贯彻落实好《稽查建议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征管部门反馈,加强沟通,进一步发挥以查促管作用。
三、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首查责任制、稽查工作报告制度和大案要案报告制度。对群众举报案件、上级交办、转办的案件以及大要案,要严格按照要求和执法程序,认真及时组织查处。二是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和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办事,不断完善各项稽查执法制度,做到稽查各环节程序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三是认真落实好与市检察侦监、公安经侦、国税稽查部门制定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在查办涉税违法案件的配合协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涉嫌构成犯罪、达到移送标准的涉税案件,及时办理移送手续。四是对20xx年以来的积案进行梳理,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进行总结性处理。

四、大力加强稽查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深入组织学习党章、“八荣八耻”教育和排头兵实践活动,重点开展好纪律教育月活动,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树立稽查队伍执法严厉、作风严谨、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
二是抓好稽查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工作。目前,市局稽查局拥有5名“六个100”专业人才,我们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要转变思路,把工作重点放在培养中高层专业人才方面,逐步培养一批业务尖子,促进稽查人员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为争当稽查系统“排头兵”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是加强稽查工作的考核。要从精细化管理入手,对《省地税稽查系统工作考核办法》进行细化,以规范、效能、以人为本为原则,以促进稽查管理为目的,从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标准三个方面着手,研究制订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岗位考核办法,明确划分部门和岗位职责,并与经济奖惩挂钩,切实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上说,我们的队伍情况是好的,但是不能掉以轻心,要时刻注意队伍中出现的不良苗头和隐患。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实现环节监控,建立科学有效的廉政预警体系,确保队伍干净干事,不出问题。

2020年市国土资源局2020年一至八月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局在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和桂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放产资源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的“五条禁令”和“十项为民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按照“转观念、抓基础、严规范、促效率”十二个字要求开展矿产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矿业权市场的发展,促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全面到位,深入探索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转变观念、职能、作风,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是进一步转变观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三是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矛盾,维护和保持社会稳定。
二、扎实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全力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矿业主的法律意识,有效促进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全面到位。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矿业较发达乡镇矿业主的法律水平,使其真正认识到如何凭证开采,采矿权的有偿取得等等,我们大张旗鼓地宣传了《矿产资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管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组织成立了专门的宣传组,宣传组由执法大队的矿业中队具体负责,专车、专人负责。坚持长期深入到各乡镇、重点矿区,各矿山企业进行宣传,全年共出动宣传车60多台次。
2、结合“土地日”、“地球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多渠道获得法律法规的信息。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矿政、储量、法规、执法大队配合,抽调有关人员开展一条街宣传活动,印发有关的宣传资料3000多份,现场发放和宣传,采取问答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3、除了出动宣传车、利用“两日”进行宣传以外,平时还要求各乡镇国土所采取各种不同形式进行宣传。一是在矿业生产较发达的乡镇,在圩镇明显的位置,或矿区出入口书写永久性的宣传标语;二是配合当地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宣传,悬挂跨街的横标、书写临时标语,印发资料、出版墙报等。
4、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按照贵港市局和市政府办的通知精神,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计划,明确了活动内容和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在东区、南区、西区召开矿山业主参加的矿山安全工作会议。参会的有关领导和矿山业主110多人。在整个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中共书写大、小标语1200多条,出版墙报20期,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征订《安全生产法》11套,《安全警戒》读本96份,组织750多人次观看《安危一线间》安全生产宣教片。还组织人员深入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共对20个乡镇的19个露天采石场,21个砖厂,7个地下开采矿山和2个尾矿库进行了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为我市矿山安全生产做了扎实的工作。
(二)、继续抓好政策法规学习,不断增强业务知识和工作本领。矿产资源管理从办证那天起,就要跟踪监管,而且开矿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办错证,出了安全事故还要追究责任。所以说我们的工作关系到生命安全,具有风险大、责任重的特点。今年我局高度重视矿管人员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各种专题培训,同时组织矿管人员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拓宽思路,增长知识,组织党员积极投入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去。联系实际,加强自身建设,廉洁自律,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坚持工作例会制度,组织矿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及时总结分析矿山整治工作,查摆存在问题,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矿管工作全面到位。
(三)、全面清理矿山企业,整治和取缔无证采矿行为。今年以来,我市多次召开矿山治理整顿工作会议,对矿山的治理整顿作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在上半年的矿山治理整顿中,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及局的相关业务股、室都能够把矿山治理整顿的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特别是木圭、木乐、马皮、西山、蒙圩、厚禄、寻旺等乡镇,在局的统一部署下,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的采矿行为,及时监督检查本乡镇辖区的矿山业主是否依法进行勘查、开采,有无乱采滥挖、破坏浪费资源、采富弃贫等行为,是否按照设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有无越界开采、乱设窿口的行为。
(四)、成立矿产资源执法巡查大队,深入探索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6月16日,我市成立了矿产资源执法巡查大队,从国土、安监、公安、国税、地税、环保等部门抽调40多人组成,投入经费20万元,配备专车2辆,进一步加强了我市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
成立矿产资源巡查大队至今,先后组织了5次矿山整治大行动,共出动人员330人次,车辆60台次,炸毁木圭锰矿区范围内的非法开采矿洞69个,没收锰矿600多吨。捣毁工棚19间及现场开采工具一批,配合公安机关缴获用于非法采矿的摩托车3辆。
至八月底止,共查处无证开采案件17宗,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1宗,罚没收入16.64万元。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采矿者的嚣张气焰,全市范围内的非法采矿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
(五)、做好木圭锰矿区民采区灯笼岭等六矿段的矿权出让工作。木圭锰矿区属自治区重点整治矿山,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不断的治理整顿,有力地打击了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规范了矿业秩序,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为了巩固整治成果,探索长治久安的管理办法,20xx年在贵港市局的具体指导部署下,木圭锰矿区民采区的矿权出让的报批工作正式起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工作,所有资料已上报区厅,主要的文件已经批复下来。
(六)、做好桂平辖区河道采砂的矿权出让工作。为了规范河道采矿的管理,打击无证采砂的违法行为,我局在今年初先后派员到横县、平南等县市考察学习,并根据桂平的实际,分别代市政府起草了《桂平市河道采矿管理暂行办法》和《桂平市河道采砂秩序综合治理及河道采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方案》等,目前河道采砂采矿权已经开始挂牌出让。
(七)、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进入汛期以来,市政府出台了《桂平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治和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先后5次组织有关人员分别到地质灾害易发的罗秀、中和、中沙、麻垌、江口、紫荆、木圭、木乐、石龙等20多个乡镇检查落实“明白卡”的发放及群测群防系统的组建等工作,共发“明白卡”11153多份。不断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避灾能力,6月下旬,我市遭受暴雨袭击,引发崩塌等地质灾害比较严重,损毁房屋174间,但无人员伤亡,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三、严格管理,不断规范管理程序和具体行为
(一)、出台《桂平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规范管理程序。今年年初,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桂平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矿产资源管理的各项程序和规则。6月12日,市政府发文出台了《桂平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二)、规范办证程序,坚持从严管理。20xx年元月,我局针对市辖区矿业生产的具体情况,下发了《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及采矿权延续登记工作的通知》浔国资字[20xx]4号文件对年检、延续登记时间、年检对象、年检内容、年检步骤、年检资料、延续登记的具体办理步骤和办法,年检基本程序及采矿权价款的收取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有效指导全市的采矿许可证的年检及延续登记工作。
根据我市矿业开发的实际情况,我局不断完善有关的办证程序,做到规范公开,窗口服务,真正体现为民办实事的宗旨。把新立采矿权应得交的材料、采矿权延续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年审采矿许可证提交的材料、采矿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等、各项收费项目和办证时限,接受社会的监督。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过程当中,我们始终坚持集体会审制度,实行集体负责制采矿权人备齐应交的材料后,交由服务大厅接收,矿政、储量、法规、执法大队等股室共同审核,最后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做到三个统一,统一前置条件,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会审签字。在审核把关上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审而又审,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前置条件缺一不可。做到“四个不在”,一是不在政策法规上搞变通。不管是在办证审核上,或者是在打击非法采矿活动中,绝对不能讲情面,搞变通。二是不在前置条件上弄虚作假。在办证过程中,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前置条件和资料,一份不能少,一项不能缺,更不允许搞复印件来弄虚作假。三是不在审核程序上出漏洞。要严格组织会审,层层进行集体审核把关。四是不在岗位职权上谋私利。在工作过程中不能利用职权给企业出难题,而且讲够时限,严格规范。符合规定的方可颁发采矿许可证。不符合的书面通知业主,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
今年1-8月,全市本级颁发采矿许可证65个(其中:新立7个、延续48个、变更10个)。收取采矿权价款63.50万元,征收采矿权使用费3.25万元,采矿登记费1.95万元,矿产资源补偿80.4万元。全市矿产收费(含罚没收入)约200万元。
四、竭力提高工作效率,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通过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解决了思想意识问题,确立了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做好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工作,为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在实践中保持和体现先进性;二是进行纪律教育,解决行为问题,确立了任务意识;三是继续组织业务培训,解决素质问题,确立了效率意识;四是努力营造团结拼搏的团队精神,整顿机关作风,解决风气问题,确立起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添砖加瓦、提供优质服务的服务意识。
五、存在问题
(1)木圭锰矿区仍然在部份非法采矿人员利用晚上进行盗采活动。
(2)木圭锰矿区驻地乡镇的经济发展以锰矿为主要支柱,分6块出让采矿权的工作进展较慢,给矿产资源管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3)我市矿产资源分布点多面广线长,管理人员偏少,造成管理工作难以全面铺开,影响了规范有序管理目标的质量。
(4)部份矿山业主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对本企业的依法办矿和安全生产重视不够。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坚持把法律法规和宣传放在前位,加大《矿产资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矿山、矿业单位、乡镇村队进行宣传,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和每一个矿山业主,通过我们的宣传,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创造一个依法开采依法行政和矿业生产新局面。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矿业执法护矿巡查制度,严查无证开采行为,把查封、炸封与行政处罚结合起来,对乱采滥挖、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要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加强有关部门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4、抓好木圭锰矿区民采部份采矿权分块出让的工作。
5、加强河道采砂矿权出让后的管理工作。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矿山管理,巩固已取得和整治成果,把好许可证颁发的入口关,不断完善矿山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加强对矿产品深加工的引导和管理,使我市矿业生产不断发展,成为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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