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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上半年总结

发布时间: 2019.10.30

2020年上半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韶光易逝,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过去了,虽然既辛苦又忙碌,但也收获了很多,需要我们针对这一时期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能帮助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对某个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那么你知道怎么书写优秀的总结吗?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2020年上半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一、20xx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县人民检察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县域和谐社会作为首要任务,坚决贯彻县委关于全力维护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不断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促进了县域治安形势的明显好转。一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7件145人,同比分别下降了13.7%和16%,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57件239人,同比分别上升了14.6%和17.8%,提起公诉208人。

以“平安建设”为核心内容的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落实。以集中处理涉检涉法信访问题为契入点,进一步规范了信访接待工作机制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7件110人,来访人数同比下降了15%。检察长接待48件52人。积极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和“平安”建设,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周”、“社区法律服务”、“送法下乡”、“法律进村”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9所中小学、12个社区居委会设立了“法律服务站”,派驻了9名法制副校长、12名社区检察官,协助学校、社区开展综合治理、青少年维权和“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创建等工作。一年来,检察干警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和建筑工地作法制报告和法律知识讲座19场次,开展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11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继续重视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20xx年,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接待室”和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青少年维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被地区分院、伊犁州院和自治区检察院先后以文件和工作简报的形式印发推广。

(二)以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年来,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县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败斗争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在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9人,其中立案侦查科级干部案件3件3人,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件4人。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9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6份。院领导深入发案单位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4次,编发宣传手册500余本,预防工作的效果进一步增强。

(三)各个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的决议要求,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积极探索法律监督的有效途径,注重法律监督的实际效果,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注意保护人权。一年来,依法监督侦查部门立案7件7人,纠正公安机关不应该立案而立案1件1人,追捕6人,追诉2人,追诉漏罪3起。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2次,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0件17人,不起诉6件8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退回补充侦查10件16人,改变移送案件罪名定性4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案件1件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2件,建议提请抗诉4件,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件次,继续保持了各诉讼环节无超期羁押。集中开展了“查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共受理案件线索4件4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起诉后法院作有罪判决3件3人。

(四)以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为载体,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和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艾合买提依明先进事迹活动作为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的载体,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检察队伍面貌发生了积极的变化,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结合得更加紧密,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各项检察权的行使为重点内容,内外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中层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等五个责任书,全方位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承诺、错案责任追究、诫勉谈话及述职述廉等制度。“每天一课”,每季度召开一次“干警思想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干警廉政警示教育和家属座谈会,与干警家属签订《廉政监督协议书》。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全方位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年内出现错案、干警违法违纪、年度单项业务考核未进入地区前两名等三种情形之一的科(局)室负责人要引咎辞职,两年内不能竞聘同一岗位。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管理与纪律建设为核心,构建“办案工作督查机制”和“检务管理督查机制”,加强了对检察队伍和执法活动的动态监督,保证了检察职能高效履行,执法行为规范公正。大力实施“能力工程”、“素质工程”,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和检察业务培训工作。20xx年,有2人获得了法律硕士学位,2人通过了司法考试,1人获得了新疆第七届优秀检察调研成果三等奖,队伍的学历层次和实际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

进展。大力开展“两个率先”(即在全区率先进入全国模范检察院,率先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以争先创优为载体,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20xx年,又获得了全疆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在地区组织的12项业务考核中,取得了9个单项第一、2项第二的好成绩。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信息宣传等工作继续保持了全区先进地位。

检察经费和物质保障进一步改善。通过向区、地、县三级财政多方争取资金,高标准地完成了办案警务区和办公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初步建成了以单位局域网、检察三级专线和外网网页为依托,以办公管理软件为应用平台的网络化办公、办案平台,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

(六)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重大情况。主要领导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于人大交办事项和代表们反映的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督办,迅速办结,并均以书面形式报告和回复。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对检察机关给予了更多的理解、关心、支持和爱护,对做好检察工作起到极大的激励、鞭策和推动作用。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在过去的一年中,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的问题还有发生;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效果不够明显;三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四是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构建和谐社会大环境下法律监督工作的需要,在部分干警中还存在着审查甄别证据、突破案件、适用法律能力不强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xx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刚刚结束的县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县域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发出了建设“和谐”的动员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倍加清醒地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倍加努力地履行好检察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20xx年,我县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县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为完成好这一工作任务,我们务必要认真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自治区党委贯彻《意见》。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是新时期加强“两院”建设,推进司法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为我区检察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我们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决定》和自治区党委贯彻《意见》,切实统一好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1、认真履行打击、预防刑事犯罪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创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保持社会稳定,是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必然要求。要紧密结合构建县域和谐社会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严打”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正确把握和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以及过失犯罪案件;因邻里、婚姻或家庭纠纷引发的轻伤害刑事案件;因债务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涉及群体性利益,合理的诉求与不恰当的表达方式相交织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区别情况,坚持少捕、少诉,慎捕、慎诉,无逮捕、起诉必要的坚决不予批捕、起诉,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2、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职责所在,也是党和人民交给检察机关的政治任务。人民检察院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腐败犯罪的严重危害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的利益负责,对国家法律负责的坚定立场,坚决贯彻县委的部署,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突出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的犯罪案件,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涉及人民群众利益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继续重点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公民与单位举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与纪检监察和其他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工作机制,大力拓宽案源渠道。认真抓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办案安全防范机制。

继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界的力量,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积极探索符合和加快县域和谐社会建设特点的预防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新方法。积极

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推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增强预防工作前瞻性和有效性。

3、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职能,依法监督并纠正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一是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和监督手段,切实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罚代刑和侵犯人权等违法犯罪现象的监督,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二是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统一,对违反法定程序,不该立案而立案、轻罪重判以及不依法交付执行、随意变更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滥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三是要坚持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注意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四是要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平等地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因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坚决依法监督纠正,努力提高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认真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4、认真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创造和谐团结的社会环境。创造和谐团结的社会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新时期的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控申部门作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的窗口作用,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办理举报和控告申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县委、政府统一部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集中解决妨碍公正执法、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依法处理涉法涉检上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调处矛盾纠纷和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效率和工作水平。积极主动地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发现涉及全局、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调研服务,向有关部门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继续大力开展检察工作“四进”活动(检察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乡镇赶集日和重大庆典活动、重要节假日等机会,组织检察干警进乡、进村、入户、设点,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和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政策观念、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增强检察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央和各级党委的明确要求。一是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要求,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利用检察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二是要持之以恒地加强职业品质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从学习、教育、制度等多方面入手,采取各种方法措施,着力培养检察干警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努力奉献的司法品质,使其成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法律监督队伍。三是大力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打造“平安”,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切实提高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切实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切实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切实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切实提高自身监督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四是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进一步完善适应我县检察工作特色的培训考核制度。严格检察官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委员会专业化建设。五是进一步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机制,推进管理科学化建设,把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能力和管理科学化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六是积极开展和谐机关、和谐科室创建活动,增强干警的归属感和向心力,促进检察机关团结和谐、务实创新、进取向上风气的形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表率。

(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坚决维护党的领导的权威性和统一性。积极依靠县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排除执法中的干扰和阻力,解决经费和物质保障等实际问题。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加强与人民代表的联系,完善同代表的联系方式,使联系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主动邀请代表视察,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办理并及时答复代表转办的案件,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不断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检察机关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20xx年是我县全面实施建设县域和谐社会战略的开局之年。在新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对检察工作决议的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一五”宏伟蓝图和县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建设更加繁荣、富强、和谐的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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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检察工作水平,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xx—20xx年度全省文明单位。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切实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责,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把打击重点指向抢劫、杀人等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以及毒品犯罪、跨区域犯罪。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案件75件126人,批准逮捕69件120人(其中追捕3件13人),决定逮捕6件6人,批捕准确率10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0件154人,经审查起诉87件135人,不诉9件9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的重特大案件1件6人,退回补充侦查案件3件4人,起诉准确率100%,所办案件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在审查批捕、起诉中,加强了同公安侦查部门和审判机关的横向联系。一年来,共提前介入重大案件19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提供法庭证据通知书”17份,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从而提高了起诉案件的质量;主动与审判机关协调,实行普通程序简易审12件,极大地节约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2、加强检察窗口工作。认真拆抓好控告申诉工作,对待群众信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要求处理和答复,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严格审查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积极做好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0件100余人次,其中属于本院管辖的56件69人,全部进行了初查,非本院管辖的24件31人来信来访,移送其他机关14件,直接受理1件,其余的当场作出了答复,答复率达到了100%,做到了件件有回音;检察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26件65人,其中接待群众集体上访3件36人,批办来访26件。对群众涉检上访问题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要求,做到全部有理的,全部解决;部分有理的,部分解决;无理上访的,有情解决。坚持公正公平执法,进一步做好涉检涉诉上访工作,坚决杜绝了涉检上访不复访。
3、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紧密围绕“创平安单位,建平安县城”的要求,切实搞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地方和部门,积极组织干警参与转化、消除、整治工作,及时派员参加综治工作。如今年5月29日**乡**村因山林纠纷发生群体性冲突时,接到报告后,我院迅速组织干警赶到现场参与了调解工作。6月底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举报宣传周活动,“12·4”举办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15人次,接受各类案件线索28条,取得了较好的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1、突出办案重点,加大查办大要案件力度。我院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集中力量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重点查处了一批“穷庙富方丈”的企业蛀虫和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官等贪污受贿案件。共受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举报件56件,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7件7人,其中要案2件2人、大案2件2人。立案侦破了一起典型的“穷庙富方丈”的案件——**厂钟**、黄**等人贪污、受贿案,法院一审判决钟**、黄**贪污、受贿罪,分别获刑11年零6个月、5年,立案查处了丁**等村官贪污案2件,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立案侦查渎职犯罪案件2件2人,犯罪嫌疑人林*因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通过以上案件的侦破,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达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使广大群众大大坚信了党和政府反腐的决心,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2、抓好治本,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我院把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作为指导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巩固和发展反腐败的成果。一是狠抓了系统预防工作。与交通、粮食、林业主管部门建立了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调制度,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二是突出了个案预防。通过查处案件,认真研究分析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找出发案的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8份,在此基础上,及时召开座谈会,建议发案单位制定防范措施。
3、运用检察职能,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我院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的水平。在工作指导上,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融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积极探索打击犯罪与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实现整体效果的最大化。在一些个案的处理上,注意把个案放到改革进程和稳定大局中去考虑,把握工作节奏,依法慎重处理。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制定和不断完善检察机关服务的措施、服务承诺,作出了服务全民创业8项措施。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的同时,实行了服务经济的首访责任制、首办服务责任制、责任服务追究制,把服务重心前移,开展检察官进工业园、进企业的服务活动。与**集团公司、**水泥厂、**有限公司建立了客商企业联系点,强化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深入企业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检察官共走访园内企业56家,受理28家园区企业的举报和法律咨询。

三、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1、认真开展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不良现象。我院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了工作联席制度,就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共识,有效地防止了侦查工作和审判工作中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通过与审判机关沟通,加强了审判监督工作力度,对判决确有错误的,坚持提起抗诉,达到了监督效果。今年以来,对法院判决的刑事案件共提请抗诉2件2人,二审法院采纳了我院对事实的认定;立案审查并请抗诉各类不服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判决申诉案2件,市院民行处支持抗诉2件,其中1件已获得改判,1件还在审理之中。同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教育,支持法院审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刑罚执行监督中,纠正不符合减刑条件1件1人、违法提审18件18人、违法收押1件1人、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4件4人、初查两所人员渎职案件2件2人。
2、认真抓好专项业务工作,不断提高监督效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法律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开展了四个专项业务工作。在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中,以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问题为重点,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配合,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走访行政执法单位共计36次,查询案件13件,调阅案件7件。通过以上工作,发现立案监督线索一条并建议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涉检信访专项统一行动,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了对涉检信访案件的申诉复查力度,共受理涉检刑事申诉案件3起,已成功解决2起,正在依法处理的1起,真正做到了件件依法办,案案有结果,切实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在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中,认真对有关的线索进行了逐一排查;在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工作中,为防止超期羁押,提出催办意见80件80人,纠正应释放未释放1件1人,以及不及时执行交付刑罚、劳动教养10件10人。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我院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作为新时期检察工作发展方向的指南,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积极开展了专题讨论和调研活动,促进干警不断增强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本领,并大力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创新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促进我院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深入进行党员先进性教育。今年上半年,按照县委安排,我院参加了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体党员认真进行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工作,完成了先进性教育活动所要求的各项工作。经过先进性教育,使我院全体党员受到了深刻的党性锻炼和考验,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激发了干警进取精神,明确了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增强了落实先进性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扎实抓好专项整改活动。我院在专项整改活动中以查摆问题、建章立制、培训考核三个环节为重点,突出抓好执法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取得了三个成效:一是干警受到了教育。通过认真组织学习,开展警示教育,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消除了模糊认识,增强了自律意识、纪律意识、制度意识、规范意识;二是问题得到了整改。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环节,对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不文明执法的岗位、环节,对容易发生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了重点查摆和整改,真正触及了干警的灵魂,提高了干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三是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院进一步在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上下功夫,在对原有制度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制定和完善了共16类90条规范化管理制度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了规范执法的刚性和效力。同时还根据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工作性质和特点,采用科学、简便、实用的形式,分解业务流程,细化操作要领,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每一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了执法的随意性。
3、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大力推进干警的专业素质建设。我院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建立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表彰激励和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了全院干警定期集中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教育培训作为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大力加强专业技能培训,针对不同岗位人员实行分类培训,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检察机关执法规范的学习培训和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知识巡回讲学的学习,选派干警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各类岗位培训、全国计算等级考试(一级B)培训,以及市院组织的业务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学习,使干警的素质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全院现有干警44人,40岁以下检察人员全部参加了本科的学历教育,检察人员本科以上学历超过60%以上,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干警人数已达27人,占在职干警人数的63%,1人以较好的成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五、全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1、信息化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技侦大楼信息综合布线系统已全部完工,互联网和三级专线网已顺利建成,已全部接入到各科室并实现了内外网的严格物理隔离,互联网主页已开通,为充分展示我院精神风貌创造了良好的平台;局域网基本组建完成,已开通网络智能办公系统(OA系统)并正式应用于网络办公,三级专线网已安装调试成功并在今年顺利完成了由省检察院召开的两次电视电话会议任务,确保了与上级单位的信息传送的安全性和即时性;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实现了与市院的视频、音频的专线链接,为侦查指挥网络化打下了基础。
2、技术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受理技术检案8件(均进入司法程序),其中法医文证审查7件,司法会计鉴定1份,出具法医文证审查意见书7份,司法会计鉴定书1份,不同意原鉴定结论1件,准确率达100%,均已报市院备案,为保证案件质量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保险理赔鉴定中心共受理存疑理赔案件5件,为保险部门挽回经济损失达十万余元,充分发挥了保险理陪鉴定中心为保险部门保驾护航的效能。
3、综合工作齐头推进。在狠抓业务工作的同时,我院把检察信息、调研、宣传、警务等工作,作为检察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规范和创新。针对不同时期检察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提高执法能力、加强队伍建设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编发《检察简报》34期,在市级以上刊物采用调研文章53篇,宣传稿件被市级以上报刊采用32余篇。其它计财、统计、档案、保密等各项综合工作正常开展,有效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六、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方向
在全院干警齐心协力,奋力拼搏下,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独立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力度还不够大,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还不够强,侦查能力、固定证据的意识、分析认定证据的水平还不高,干警自摸线索的能力不够,功夫下的还不到位,侦查破案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队伍的执法观念、执法思想、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传统司法理念一时难以根除,质量意识、服务意识、人权意识还需长期培养和提高;三是人员严重老化,具有检察官资格的人才缺乏,年龄偏大,干警工作压力大,工作缺乏动力;四是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薄弱,被上级机关采用和转发的少,如何创出我们自身的特色,出精品、上档次,仍然是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和难点;五是职务犯罪预防网络机制中仍然存在个别单位和部门开展具体工作差、流于表面形式的现象。

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20xx年初以来,XX县人民检察院在XX县委和XX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度工作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信息公开,加强廉政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构建法治富源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内外监督,助推公正廉洁执法

(一)强化班子建设,确保廉政制度落实。我院党组始终把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常抓不懈。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好班子的带头作用。坚持每季度主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抓班子建设,促进队伍的廉政建设,有效地保证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二是抓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和每季度的廉政学习日制度。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每季度分管领导对所属部门人员廉政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今年初以来建立廉政挡案23个、业绩执法挡案9个部门43个个人,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对重点办案部门落实“一案三卡”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12件20人自侦案件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没有发现违纪违法办案的情况,发案单位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反映较好,全院65名干警根据不同岗位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了用制度管理,规范机关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地预防和杜绝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深化源头治理,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我院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素质作为抓好廉政教育的根本,重视通过廉政教育活动,提升干警的精神境界和廉洁自律能力。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及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严肃纪律、转变作风,密切检群关系、提升法律监督效能,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增强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意识;二是加强党纪、政纪、法规宣传教育。党务公开工作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新刑诉法的培训和考试。以加强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坚持不懈抓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不断强化干警的理想信念、做到理想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三是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做到七个重大节日前提醒教育,平时定期不定期的对上下班纪律进行督查,坚持每季度对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干警的组织纪律性得到加强。四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及时组织干警传达上级院纪检监察部门有关检察干警违反办案纪律、违法办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典型案例的通报。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增进教育的实效,使全体检察干警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完善自身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强化法律监督必须高度重视强化自身监督,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通过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办理情况负责全面跟踪监督管理。二是继续深化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侦查权与抗诉权分离等改革措施,完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内部分工制约机制。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细化执法标准和流程,规范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四是推进检务督察工作,完善执法档案、案件评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要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机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二是完善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律师在诉讼中的制约机制,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依法保障律师辩护权。三是完善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机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既依法监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又依法监督刑讯逼供、违法取证、量刑畸重、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问题,坚决排除非法证据,防止放纵犯罪和冤及无辜。二是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重点监督涉及民生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司法公正的错误裁判,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促进定分止争,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坚决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一)强化“五个意识”做到“六个并重”。积极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强化“五个意识”即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这是刑诉法的原则和价值取向,也是社会主义刑事司法的基本要求,我们通过学习认真领会、并坚决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刑诉法立法宗旨上来,统一到牢固树立“五个意识”上来,并通过执法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做到“六个并重”即始终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始终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始终坚持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维护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是我们检察机关的坚定职责,我们始终致力于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二)树立群众观点,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在检察工作中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我们通过各种教育培训,增强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意识,紧紧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办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一是立足职能,结合XX县情,积极化解社会矛盾。XX县院党组带领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干警深入基层了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综治维稳工作状况及社会热难点问题,征询各阶层人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在办案中自觉化解矛盾,针对热难点案件及时化解矛盾。三是积极支持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通过派驻XX县社区矫正监察大队检察室进一步探索发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新途径。

(三)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我院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坚决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一是在首问首办的基础上,把服务工作进一步靠前推进,全面公开办理流程及投诉方式,使人民群众能够一目了然,为服务对象和办事人员提供文明优质规范的服务,对关乎人民群众的常规业务实行窗口式、一站式办公。二是在做好机关服务的基础上,把服务方式进一步拓展,着力在服务态度和质量上进一步提升。三是推进阳光检务,提高执法公信力。健全检务公开机制,丰富检务公开形式,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创新检务公开载体,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微博等更便捷、更及时的现代信息手段,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工作,强化检务公开的效果。通过“12309”举报电话、检察长接待日等形式和手段,更好地增强检务公开效果,促进司法公正。公开便民服务的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为人民群众敞开方便之门。

人民检察院研究室2020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院研究室在市院研究室的非常正确指导下,在我院党组的正确指挥下,紧紧抓住省院目标管理方案,为方案中的工作内容为工作重点,辅助以其他临时性工作。在研究室全体干警的努力下,推动了目标管理方案中各项工作的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检察委员会工作
年初至今,我院共召开检察委员会1次,研究案件1件1人。今年,研究室在认真做好检察委员会服务工作的同时,注重从案件的实体审查入手,充分发挥研究室的职能,对已经上会的案件进行了实体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二、参加省院案例研讨情况
截止目前,省院组织的二次案例研讨,我院全部参加,而且在第一次案例研讨中,我院的案例研讨意见受到了省院的表彰,得到了我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是研究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年初在研究全年工作计划的时候,我们就将这项工作作为研究室工作的重点,放在首要位置。在工作中,我们充分调动其他科室的积极性,将市院下发的调研题目分发到各科室,号召各部门干警认真研究,结合本部门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认真撰写,到现在共撰写调研文章10余篇,均已经上报到市院研究室,并确立了市级的重点课题,省级课题正在进一步的运做之中。
同时,我们积极的和x日报(xx版)取得了联系,并争得他们的同意,将为我们出专版,确保目标管理基准数,目前正在进一步的完善之中,争取在六月末全部完成。
四、执法档案工作
20xx年按照执法档案的工作要求,xx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了对执法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院党组书记、检察长x同志亲自召集业务部门的建档干警和执法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开会研究,着重说明了执法档案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研究室根据市院的要求对如何规范填写及案件质量评价标准等向建档干警作了详细的说明。在今年的工作中坚决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问责制,确保执法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我院业务科室干警人数和办案情况,今年共为17人建立执法档案17本,其中,公诉科2人2本、民行科2人2本、控申科2人2本、侦查监督科2人2本、反渎职侵权局2人2本、监所科1人1本、反贪局4人4本、院领导2人2本。
到目前为止,我院共进行执法档案检查2次,建档案件数55件,评价37件,均为良好以上等级。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离市院和目标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调研工作的基础数基本上能够得到保障,但是加分项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在课题方面还存在差距。二是调研文章的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执法档案工作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xx县院研究室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清当前的形势,从重点和难点入手,抓住目标管理踩分点,争取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在年度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2020年人民检察院政工科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省林区检察分院政治部: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院政工科在院党组直接领导下,按照上级检察院和局党委的部署和安排,在全院干警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六个好”活动、雪乡杯竞赛、政治学习、警示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比较顺利地完成了政工科20xx上半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思想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
通过去年的各项教育活动,我院干警执法思想有了进一步提高,执法观念上有了一个明显的改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检察队伍,是我们今年抓干警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院党组十分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全院的政治理论学习,年初制定了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院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坚持中心组的学习和每周一全院干警的政治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以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结合我院开展的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六个好”、雪乡杯竞赛、警示教育、情与法大讨论活动等,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个条例以及《警示教育学习资料》等,通过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看电教片、座谈讨论等形式加强学习效果,督促干警认真完成读书笔记及心得体会,做好学习资料的收集、学习记录等事务性工作。在学习过程中坚持做到时间到位、人员到位,学习内容到位,要求每位干警学习要有笔记、有心得,将学习着眼点放在牢固树立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上,以提高干警职业道德为落脚点,以两个条例的学习为切入点,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了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为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面开展检察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由于预防工作做得好,我院今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二、抓规范化考核,不断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
根据院党组研究讨论,年初根据去年制定的科室规范化考核评比标准,在去年运行的基础上,对不适应的相关规定又作了修订,针对基层院规范化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和激励性,结合本院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科室不同岗位的干警个人的量化考核标准,作为我院半年及全年考核的基本依据,建立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作为目标管理推进措施,采取目标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人的综合考评措施,将考核范围五项内容中的22项考核项目和102条考核细则分解细化到全院每个部门及个人,使每个部门根据分类考核内容检察各项建设评分办法对照本部门工作严格自检自评,从检察长到普通干警,人人都有具体工作,任务详细,分工明确,实行层层负责制,干警对本职工作负责,部门负责人对干警负责,副检察长具体负责,检察长负全责,深化了各部门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使每个部门、每名干警都树立全力做好本职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精益求精、踏踏实实地干好每一项工作,不断推进我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提高我院综合建设的整体水平。在20xx年荣获全省检察系统先进检察院的基础上取得更高的荣誉。
三、抓建章立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我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意见,重新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分解,明确领导人员和有关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任务,做到“四个到位”,即:统一思想,领导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惩处违规,追究到位。一是为加大抓落实的力度,我院分三个层次进行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党组与党组成员之间签,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之间签,科室负责人与干警之间签,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范围及有关规定,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二是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院首先抓住学习宣传教育这一重要环节,利用中心组学习、培训班、研讨班、局域网教学、成立学习小组、组织干警参观学习等形式,努力提高干警的学习力、创新力、竞争力,推动干警向深层次、宽领域学习,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和检察人员的“八要八不准”,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立足于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灌输,达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不断加强干警思想警示和自我约束的目的。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全院干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党性党风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反腐败形势教育、廉政法规教育等。三是不断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督查力度,与工作目标一起进行年度考核。在对上搞好宣传、对下搞好日常督查的基础上,院党组定期专门听取各科室廉政建设与经验汇报,促进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与规范管理。
四、具体工作完成情况
上半年完成对外发稿2篇,出检察简报4篇,通讯2篇,调研文章3篇,上报各种汇报6篇,制定文件1期,上报各种要点、方案6篇,出党风廉政建设经验材料1篇,警示教育情与法大讨论中上报分院政治部讨论文章6篇,发展吸收了两名年轻优秀的新党员,使组织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大海林林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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