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船舶污染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0.09.10

“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这段工作的时间大家辛苦了,这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快过去了。你可以开始写你的工作总结了,工作总结要注意观点与材料统一。标准的工作总结是什么格式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我市以持续改良大气情况质量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云浮市开展散乱污工业企颐魅整治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依照兼顾推进、重点攻坚、专项突破、全面带动的原则,迅速行动,强力推进,全面按时完成了整治任务。我市共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32家,此中关停取缔类7家,整合搬家类25家。目前,已完成整治的企业19家,此中:关停取缔类企业5家,整合搬家类企业14家,完成整治率59.38%。

一、组织发动和建章立制

(一)组织机构。为增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步伐落实到位。

(二)订定。订定了《XX市人民当局关于印发XX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行动工作规划的看护》(罗府办函[20xx]192号),进行再动员、再安排,确保排查无遗漏、整治无死角。

(三)压实责任。全市散乱污企颐魅整治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把握光阴节点,实施挂图作战,强化督导反省,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相关部门要依照职责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法律连接,涉刑移送案件和取缔企业信息要实时录入污染源动态治理数据库。市委督查室、市当局督查室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作环境进行督查和抽查。

(四)鼓吹发动。多次召开了动员会,转达省、市会议精神和要求,强力推进散乱污整治行动,确保工作落实的精准性。充分运用标语、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法全方位鼓吹,播发散乱污企业管理的相关报道,营造浓厚气氛。专门设立举报机制,通顺线索收集渠道,引导全社会配合介入、配合监督、配合管理。

二、整治清理

明确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镇人民当局、街道做事处、工业园区和鼓吹部、环保局、发改局、工信局、领土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安监局、公安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各司其职。依照属地治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笼罩的原则,实现全方位、无裂缝推进。

三、阶段成效

通过镇街和部门的全力整治,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在32家散乱污企业中,19家企业已完成了整治任务,此中:5家完成了取缔关闭,14家拟整合搬家的或已彻底关闭,或已竣事生产转型为贩卖,不再加工生产。20xx年第二季度新增完成清理散乱污企业4家。

四、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是继承加大整治力度。加大散乱污的整治力度,对应关闭的一律实施关闭,决不手软,对应整合搬家的企业要积极指导企业完成搬家的相关手续,确保正当搬家。

二是加快清理进度。要加快清理进度,边整治边排查,确保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治任务。

GZ85.cOm更多工作总结范文延伸阅读

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


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

为持续改善全镇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我镇大气、水环境深度治理,着力解决影响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问题,根据**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通知》(**污防“三大战役”办〔20xx〕11号)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进行安排部署,在全镇范围内深入扎实的开展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我镇成立了由镇长张豪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的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项负责“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协调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落实责任

按照**污防“三大战役”办〔20xx〕11号文件要求,我镇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镇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了清理范围、目标要求。按照“整顿规范一批、搬迁整合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要求,我镇根据摸底调查情况,落实专人负责,对“小散乱污”企业分批分类建立了整改台账和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即“三张清单”),确保了每个“小散乱污”企业问题清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到位。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我镇充分借助专题会、推进会、院坝会、监督检查和展板、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和环境保护知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全面排查,确保整改到位

按照全镇统一部署要求,镇政府安排由镇畜牧站牵头,组织镇环保办、河长制办、农技站一起与各村(社区)密切配合,逐村逐户进行了走访,与各“小散乱污”企业业主进行了见面沟通,现场宣讲了环保政策和对“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要求,得到绝大部“小散乱污”企业业主的理解与支持,大家明确表态坚决执行国家环保政策,积极主动响应,在镇村干部的指导下,及时把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各村社干部认真履职,主动担当,经常深入一线分批分类指导“小散乱污”企业整改,确保了辖区内各“小散乱污”企业按时、按质完成整改。

五、严格执法,提高违法成本

各职能部门和镇政府协作配合,严格执法,对违法生产企业一律从严惩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实施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让其不敢犯、不能犯、不想犯,为我镇打造“五彩**”守住底线。目前截止,我镇已关停9家“小散乱污”企业,督促4家养殖企业基本完成整改。

2020年整治不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总结


关于我县20xx年度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总结

市环保局、市监察局:

严肃查处和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执政理念重要体现。为此,我县高度重视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工作,结合实际,早计划、早安排,按照县委的要求,县政府于2 0 0 5年4月6日就以富政办发[20xx]36号文部署了全县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目前已经取得一定实效。根据市政府办[20xx]1 3 9号明传电报的要求,现将我县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早计划、早安排

今年3月下旬,县政府副县长肖明同志带领环保局有关人员深入污染严重的乡镇调研后,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建议结合本县嘉河、拖竹河、补木河、格戛河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在国家、省、市尚未部署情况下,及早在全县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xx年4月初,按照县委的要求,县政府及时

开县计划、经贸、煤炭、土地、林业、建设、环保和水务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相关事宜,于4月6日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富政办发[20xx]36

文《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转化企业为重点的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县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肖明为组长,县政府办、环保、监察、公安、计划、经贸、煤炭、土地、林业、建设、电力、水务和广电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工作队伍深入全县各乡镇进行督促检查。全县各乡镇也都及时按富政办发[20xx]3 6号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任务。接到市环境保护局、市监察局转发《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云南省监察厅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察部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后,我县又以富政办发[2 o 0 5]1 05号文《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家、省、市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文件的通知》,进一步对各乡镇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出了新的要求,督促各乡镇抓住重点,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清理取缔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建设项目,关闭污染严重的违法排污企。

二、注重宣传动员,突出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为保证全县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十分注重宣传动员工作。20xx年4月7日,县政府副县长肖明带领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在水污染较为突出的后所召开了嘉河污染治理现场动员会议,现场组织力量关闭了4个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小洗煤厂,并将现场会议及关闭小洗煤厂的实况录像通过县有线电视向全县宣传,同时指导各乡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工作中还注重边检查边宣传,县乡两级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共对200多个工矿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宣传,在认真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和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严重性之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发出了限期治理通知或关停通知及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或限期改正通知。通过这些措施对深入开

展全县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起到积极的宣传动员作用。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县始终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对辖区内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着重排查了块择河、嘉河、补木河、拖竹河、格戛河等流域,认真清理了对水源、河流污染严重的选煤厂2 6个、焦化厂1 3个、煤矿5 0个以及非煤矿采选企业2个,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各类违法建设项目2 3个。

三、措施有力,加强督查,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使全县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上述清理出来的违法排污企业和建设项目,我县坚持依法处罚与引导治理相结合,分类指导,查处重点的原则,明确规定具体措施和要求。一是对经有关部门批准立项、依法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没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cc三同时,制度,或依法办理了环评价审批手续,但没有配套建设满足连续性生产要求的煤泥水浓缩压滤处理循环利用、尚不能完全做到废水零排放的选煤厂或废水超标排放的其它选矿厂,实行限期停产治理,限期安装与批准规模相匹配的废水水处理循环利用设施,确保达到废水零排放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否则依法关闭。二是对有立项批准文件、有环评审批手续、通过“三同时”验收、有煤泥水浓缩、压滤处理循环利用设施,但煤泥水尚不能完全实现零排放的,有偷排行为的洗煤厂也要实现限期治理,对限期治理期间发现企业偷排或闲置环保设施不用直排废水的行为,除县环保部门要从重进行经济处罚外,县人民政府将责成县电力公司和煤炭部门采取“停电”和“停调运”措施。三是对未经有审批权的部门批准,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生产工艺落后、没有废水处理循环利用设施、废水严重超标排放的选煤厂和其它选矿厂,依法取缔。四是对已经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立项或批准可研、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的在建洗煤厂,督促其严格按审批文件批准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建设,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能满足实现废水零排放要求的浓缩、压滤处理循环利用设施,否则任何部门不准批准验收手续,不得办理相关证照,不得供电和调运煤炭产品,已办的证照要依法吊销。五是对废水排入河流、没有矿井水地面沉淀处理设施、不能实现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煤矸石堆存场所设有采取防流失、防洪设施的煤矿也要进行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否则,环保部门要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县人民政府将责成煤炭局、电力公司采取“停调运”等“三停”措施和“停电’’措施。六是明确各乡镇坚决按上级要求,配合经贸、煤炭等部门搞好清洁生产规划,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省、市产业发展控制规划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如小炼铁、小机焦、土法炼锌、土法炼焦等。七是对限期整改的企业,整治结束后,必须报请环境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验收合格,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方可进行生产,否则一律停厂治理。

在开展此次环保专项行动中,为了引导各乡镇重视环境保护,切实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我县始终坚持全面清理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通过检查发现少数乡镇领导不重视,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整治效果差。县政府以富政办督[2 0 05]1号专项督查文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进行督查的通知》,督促各乡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整治辖区企业的不法排污行为和违法建设项目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明确对此项工作完成不好的乡镇,年底评先创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及时从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和重点企业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无论来自工商、煤炭,还是其它部门所抽调的执法人员都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针对各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情况提出整改要求,使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四、工作扎实,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初步实效

自今年4月初以来,通过4个多月的努力,全县多数乡镇认真开展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转化企业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严肃查处污染严重的企业,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初步实效。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查处了1 4 6个单位其中关闭了1 3个违法建设企业(其中选煤厂1 2个,4个小炼铁厂),对1 3个选煤厂、5 0多个煤矿进行了限期治理,对6 0多个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限期整改,到目前为共计已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 0 0 o多万元,增设煤泥水处理系统2 0多套。对1 o多个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收缴罚款已达2 o万元。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经营者的环保意识,企业的洗煤废水、矿井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煤矸石乱堆乱放等现象基本扭转,全县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块择河、嘉河、补木河、拖竹河、格戛河等流域污染状况明显好转,依法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违法建设,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五、继续深入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

专项行动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参与,把环保专项行动弓l向深入。环境污染影响到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我们要把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社,正确引导公众参与监督,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环境合法权益。适时组织举办企业法人代表环境保护法制教育培训班,让企业主们知道其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应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他们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行动起来,投入资金治理污染和生态破坏,正确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企业的眼前利益和周边群众的长远发展利益关系。当前要突出向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宣传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

2、继续加大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力度,要加大污染源限期治理力度,及时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督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关闭了的小选煤厂、小炼铁厂,采取强制措施,拆除设施,防止死灰复燃。对上一阶段实行限期治理的企业,限期内仍不能按要求完成污染治理的企业,该关闭依法关闭,该停厂的依法责令停广。

3、继续对没有按富政办发[2 0 05]3 6号文件要求的时间完成环境污染专项整治任务的各企业限期完成,限期内仍不能完成污染治理的企业,坚决实“三停”,即停厂、停电、停调运,并对环境污染整治不力,工作被动,污染加剧的乡镇,年终考核时,严格执行富政办督[2 o 0 5]1号文件精神,给予通报批评,同时不得参加任何评先推优。

4、加大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力度,控制新的环境污染与破坏。坚持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制度、“环保一票否决制”和“先评价,审批,再建设”的制度。继续对全县所有企业进行排查,查是否依法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是否依法办理试生产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重点清理煤矿扩建、改建项目,对违法企业坚决一查到底,做到不偏不漏。对顶风违法,擅自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焦化厂、选煤厂,对通知整改的环境污染行为敷衍了事或置之不理的加大查处力,查到一家严肃处理一家。

5、建立长效管理,联动机制,使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环境污染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单靠一两次联合执法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强化综合执法的措施手段,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把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联合执法,既分清责任,又紧密配合,依法严肃查处各不法排污企业,并使之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6、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监察,配合好林业部门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内捕猎、砍伐、违法建设等人为破坏环境的活动。

2020年整治不法排污企业工作总结


关于我县20xx年度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总结

市环保局、市监察局:

严肃查处和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执政理念重要体现。为此,我县高度重视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工作,结合实际,早计划、早安排,按照县委的要求,县政府于2 0 0 5年4月6日就以富政办发[20xx]36号文部署了全县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目前已经取得一定实效。根据市政府办[20xx]1 3 9号明传电报的要求,现将我县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早计划、早安排

今年3月下旬,县政府副县长肖明同志带领环保局有关人员深入污染严重的乡镇调研后,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建议结合本县嘉河、拖竹河、补木河、格戛河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在国家、省、市尚未部署情况下,及早在全县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xx年4月初,按照县委的要求,县政府及时

开县计划、经贸、煤炭、土地、林业、建设、环保和水务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相关事宜,于4月6日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富政办发[20xx]36

文《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转化企业为重点的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县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肖明为组长,县政府办、环保、监察、公安、计划、经贸、煤炭、土地、林业、建设、电力、水务和广电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工作队伍深入全县各乡镇进行督促检查。全县各乡镇也都及时按富政办发[20xx]3 6号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任务。接到市环境保护局、市监察局转发《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云南省监察厅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察部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后,我县又以富政办发[2 o 0 5]1 05号文《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家、省、市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文件的通知》,进一步对各乡镇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出了新的要求,govyi.com督促各乡镇抓住重点,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清理取缔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建设项目,关闭污染严重的违法排污企。

二、注重宣传动员,突出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为保证全县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十分注重宣传动员工作。20xx年4月7日,县政府副县长肖明带领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在水污染较为突出的后所召开了嘉河污染治理现场动员会议,现场组织力量关闭了4个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小洗煤厂,并将现场会议及关闭小洗煤厂的实况录像通过县有线电视向全县宣传,同时指导各乡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工作中还注重边检查边宣传,县乡两级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共对200多个工矿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宣传,在认真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和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严重性之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发出了限期治理通知或关停通知及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或限期改正通知。通过这些措施对深入开

展全县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起到积极的宣传动员作用。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县始终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对辖区内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着重排查了块择河、嘉河、补木河、拖竹河、格戛河等流域,认真清理了对水源、河流污染严重的选煤厂2 6个、焦化厂1 3个、煤矿5 0个以及非煤矿采选企业2个,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各类违法建设项目2 3个。

三、措施有力,加强督查,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使全县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上述清理出来的违法排污企业和建设项目,我县坚持依法处罚与引导治理相结合,分类指导,查处重点的原则,明确规定具体措施和要求。一是对经有关部门批准立项、依法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没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cc三同时,制度,或依法办理了环评价审批手续,但没有配套建设满足连续性生产要求的煤泥水浓缩压滤处理循环利用、尚不能完全做到废水零排放的选煤厂或废水超标排放的其它选矿厂,实行限期停产治理,限期安装与批准规模相匹配的废水水处理循环利用设施,确保达到废水零排放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否则依法关闭。二是对有立项批准文件、有环评审批手续、通过“三同时”验收、有煤泥水浓缩、压滤处理循环利用设施,但煤泥水尚不能完全实现零排放的,有偷排行为的洗煤厂也要实现限期治理,对限期治理期间发现企业偷排或闲置环保设施不用直排废水的行为,除县环保部门要从重进行经济处罚外,县人民政府将责成县电力公司和煤炭部门采取“停电”和“停调运”措施。三是对未经有审批权的部门批准,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生产工艺落后、没有废水处理循环利用设施、废水严重超标排放的选煤厂和其它选矿厂,依法取缔。四是对已经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立项或批准可研、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的在建洗煤厂,督促其严格按审批文件批准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建设,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能满足实现废水零排放要求的浓缩、压滤处理循环利用设施,否则任何部门不准批准验收手续,不得办理相关证照,不得供电和调运煤炭产品,已办的证照要依法吊销。五是对废水排入河流、没有矿井水地面沉淀处理设施、不能实现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煤矸石堆存场所设有采取防流失、防洪设施的煤矿也要进行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否则,环保部门要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县人民政府将责成煤炭局、电力公司采取“停调运”等“三停”措施和“停电’’措施。六是明确各乡镇坚决按上级要求,配合经贸、煤炭等部门搞好清洁生产规划,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省、市产业发展控制规划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如小炼铁、小机焦、土法炼锌、土法炼焦等。七是对限期整改的企业,整治结束后,必须报请环境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验收合格,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方可进行生产,否则一律停厂治理。

在开展此次环保专项行动中,为了引导各乡镇重视环境保护,切实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我县始终坚持全面清理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通过检查发现少数乡镇领导不重视,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整治效果差。县政府以富政办督[2 0 05]1号专项督查文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进行督查的通知》,督促各乡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整治辖区企业的不法排污行为和违法建设项目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明确对此项工作完成不好的乡镇,年底评先创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及时从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和重点企业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无论来自工商、煤炭,还是其它部门所抽调的执法人员都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针对各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情况提出整改要求,使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四、工作扎实,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初步实效

自今年4月初以来,通过4个多月的努力,全县多数乡镇认真开展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转化企业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严肃查处污染严重的企业,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初步实效。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查处了1 4 6个单位其中关闭了1 3个违法建设企业(其中选煤厂1 2个,4个小炼铁厂),对1 3个选煤厂、5 0多个煤矿进行了限期治理,对6 0多个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限期整改,到目前为共计已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 0 0 o多万元,增设煤泥水处理系统2 0多套。对1 o多个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收缴罚款已达2 o万元。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经营者的环保意识,企业的洗煤废水、矿井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煤矸石乱堆乱放等现象基本扭转,全县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块择河、嘉河、补木河、拖竹河、格戛河等流域污染状况明显好转,依法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违法建设,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五、继续深入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

专项行动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参与,把环保专项行动弓l向深入。环境污染影响到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我们要把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社,正确引导公众参与监督,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环境合法权益。适时组织举办企业法人代表环境保护法制教育培训班,让企业主们知道其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应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他们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行动起来,投入资金治理污染和生态破坏,正确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企业的眼前利益和周边群众的长远发展利益关系。当前要突出向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宣传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

2、继续加大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力度,要加大污染源限期治理力度,及时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督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关闭了的小选煤厂、小炼铁厂,采取强制措施,拆除设施,防止死灰复燃。对上一阶段实行限期治理的企业,限期内仍不能按要求完成污染治理的企业,该关闭依法关闭,该停厂的依法责令停广。

3、继续对没有按富政办发[2 0 05]3 6号文件要求的时间完成环境污染专项整治任务的各企业限期完成,限期内仍不能完成污染治理的企业,坚决实“三停”,即停厂、停电、停调运,并对环境污染整治不力,工作被动,污染加剧的乡镇,年终考核时,严格执行富政办督[2 o 0 5]1号文件精神,给予通报批评,同时不得参加任何评先推优。

4、加大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力度,控制新的环境污染与破坏。坚持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制度、“环保一票否决制”和“先评价,审批,再建设”的制度。继续对全县所有企业进行排查,查是否依法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是否依法办理试生产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重点清理煤矿扩建、改建项目,对违法企业坚决一查到底,做到不偏不漏。对顶风违法,擅自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焦化厂、选煤厂,对通知整改的环境污染行为敷衍了事或置之不理的加大查处力,查到一家严肃处理一家。

5、建立长效管理,联动机制,使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环境污染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单靠一两次联合执法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强化综合执法的措施手段,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把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联合执法,既分清责任,又紧密配合,依法严肃查处各不法排污企业,并使之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6、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监察,配合好林业部门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内捕猎、砍伐、违法建设等人为破坏环境的活动。


2020年开展“整脏治乱”专项治理活动总结(企业后勤)


各位领导、同志们:

瑞泰公司作为水钢后勤服务单位,承担着水钢道路建设维护、城管环卫、绿化美化等各项工作,是水钢“整脏治乱”工作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水钢“整脏治乱”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我们通过坚持以人为本,推行人性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不断促进“整脏治乱”工作。一年来,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总揽工作全局

根据20xx年省、市和集团公司“整脏治乱”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创建美好家园”活动的要求,瑞泰公司成立了“整脏治乱”活动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了“整脏治乱”宣传动员大会,严格按照全省“一年重点治理,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巩固提高,四年规范管理,五年大见成效”的目标要求,对“整脏治乱”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措施和任务,并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保证措施,合理部署,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整脏治乱”工作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

二、加强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参与

活动期间,我们坚持厂容管理“以人为本,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的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多次通过《水钢报》、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制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管理办法》以及《水钢厂容厂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并通过墙标、布标、沿街广播宣传和进社区宣传、向钢城居民发放《投身“整脏治乱”,共建美好家园》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大造舆论声势,引导居民自觉配合、支持和参与厂区环境卫生建设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了职工群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培育了职工群众爱家、护厂的高尚情操,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三、全面部署落实,整治重点突出

工业园区建设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水钢发展的载体,为确保良好的厂容厂貌,我们围绕整治重点,坚持经常抓与突击抓相结合,普遍抓与重点抓相结合。

一是坚持全日制保洁厂区。为了确保良好的厂容厂貌和环境卫生,每天坚持对水钢所辖区域83.6万平方米的主干道、支线及家属区实行清扫、清运、洒水、清洗、保洁。目前,保洁工作已开始向小街背巷延伸。

二是不断规范经营秩序。加大对钢城主干道、厂区占道经营和违章设点修车、补胎、废旧品回收等现象的治理力度,凡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一年来,共治理占道经营100余次,取缔占道经营摊点50余处。同时,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加大对主干道两侧有损厂容厂貌的建筑物的拆除力度,确保钢城主干道的宽畅、整洁。

三是加强对野广告的治理。我们要求各类广告都要进入广告宣传栏内张贴,加大巡逻和治理力度,对大街小巷、灯杆、学校的广告实行集中与分散处理,对主干道上的野广告及时清理,一年来,共清理和涂抹野广告达100多处,共计10000多条。同时,根据水钢的实际情况,规范主干道两侧大型广告的管理,要求道路上的悬挂物必须符合按要求规范悬挂。

四是治理车辆洒漏。由于水钢厂区是生产重地,运输车辆较多,容易出现洒漏现象。我们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加强巡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管理车辆洒漏现象。通过加强查处工作,逐步遏制了载物车辆的洒漏现象,改变了以往前扫后漏的状况。

五是着力治理卫生死角。我们要求片区管理员加强主干道、支线巡查和监督的同时,对卫生死角及时处理。一年来,共清运垃圾60000余吨,确保管理范围内无遗留垃圾、无卫生死角。

六是维护菜场的卫生与秩序。我们不断加强对巴西、烧结、小车库、动力山、八冶、桃树林六个菜场的监管力度,取缔各个社区、十字路口的摊点,要求市场内的各摊点按品种类别定置经营,保持良好的经营秩序。为搞好市场的卫生,我们定期或不定期对菜场进行冲洗,并要求经营户配置垃圾筐(桶),保持市场的清洁;我们还在菜场内,将《菜场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的照片上墙,并设置“五脏五乱”暴光台,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在重点整治过程中,我们还充分利用长期以来坚持的劳动竞赛活动,继续做好“黄果树杯”竞赛检查评比的相关工作,并将其贯穿于“整脏治乱”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以竞赛促进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今年,我们在获取市城管局的委托执法权后,着重在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管理,热情服务”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层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为把城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一个“团结、务实、廉洁、勤政”的领导集体,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学习,通过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决策水平、业务知识水平和领导能力。一年来,城管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民主氛围,形成了团结进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我们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分工细致,责任清楚,任务明确。不论白天,还是夜晚,领导与队员同甘共苦,率先垂范,不搞特殊,树立了班子形象和威信,影响和带动了全体队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抓好执法队伍的素质教育。我们本着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作风硬、效率高的执法队伍,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我们进行思想作风整顿,要求全体执法队员认真学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使全体人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我们进行纪律整顿,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廉政纪律,严格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我们强化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通过岗前培训和上岗考试,使全体队员依法办事的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同时,通过对城管队员进行军训和主干道徒步巡逻等形式,增强了执法人员的纪律意识和威慑力,提升了城管队伍执法新形象。

三是狠抓规章制度建设。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并对着装、仪容、举止和违反规定的处罚等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齐,切实达到仪容端正、风纪严谨、统一化、规范化的要求。

五、加大环境建设投入,改善文明生活条件

根据水钢统一安排,我公司对水钢主干道安装了新路灯;投资10余万元资金购置100个新型环保垃圾箱;按照标准对水钢主干道的花池进行了改造。新购置了两台垃圾清运车和一台洒水车,确保了水钢主干道、支线、家属区的清运、清洗工作。

我们定期定时向清扫工发放劳保用品,包括手套、标示服、竹扫帚、手推车等,为清扫工提供足够的清扫工具,并坚持周考评会制度,及时对清扫工作进行总结,兑现奖惩。有效地提高了清扫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总之,在“整脏治乱”工作中,我们始终不渝地秉承“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科学执法”的理念,凝聚人心,齐抓共管,圆满地完成了“整脏治乱”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水钢,创建美好家园”开创了新的工作局面。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