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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0.11.02

信访维稳的工作计划。

资料意义广泛,可以指一些参考素材。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我们都会用到各方面的资料。有了资料的协助我们的工作会变得更加顺利!只不过,你是否知道有哪些资料种类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信访维稳的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近几年来,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扩大,人民基本权利得不到保护等原因,同时信访等法律规定的申诉渠道作用微小,底层人民不得不频繁作超出法律规定的反抗,部分地方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对这些活动持不支持甚至强硬打压的态度,即“维稳”。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信访维稳工作计划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篇一:信访维稳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凝聚人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稳定,努力构建稳定、和谐校园,创造良好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我们将积极认真落实好信访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继续实现近年来在职教师和退离休教师无一人越级上访或参与集访的良好势头,进一步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法,努力实现我校无信访案件发生,无一人到县或县以上单位上访或参与集访、群访,以此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

学校成立以温海斌为组长,常效宏、高俊飞、程宏亮为副组长,申跃珍殷会珍常建维马卫斌王建纲武鹏军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确立领导是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学校领导将自觉担负起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应该解决的信访问题的职责;担负起把影响稳定的倾向性信访苗头化解在校内、控制在校内的

责任;担负起一旦发生集体上访,立即到一线做工作的责任;担负起抓好领导班子成员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落实的责任。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要抓好上级有关信访工作指示和要求的落实,检查和指导信访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主动协调解决校内的重大信访问题。把信访干部的思想、组织、业务和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

(二)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工作。

信访工作重点要放在真心实意解决实际问题上,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认真做好初信、初访的处理,把问题一次性处理到位,主动引导教职工依法有序进行上访。及时做好信访记录,信息报送,情况反馈和督办落实工作。

1.坚持信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学校采取定期、不定期组织在职教职工学习有关信访工作条例和内容,组织教师认真讨论,营造依法治访和有序上访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条例的有关精神,让他们做到一切能从大局出发,一切从有利于稳定出发,一切从有利于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出发。

2.坚持信访信息搜集回报制度。

学校安排专职信访信息员(申跃珍担任),负责搜集、整理有关信访信息,发现苗头及时处理,学校处理不了的,或者是涉及到全县集访或群访的,我们将在规定时间内报县局信访办,并坚持每月两次零报告制度,有信息报信息,无信息报平安。坚持做到学校与县局信办保持联系,坚决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大对重点人头的教育、感化和防控力度,确保无一人次去县局以上参与上访或集访。

(三)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为目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月对重点信访排查通报一次。

2.建立健全领导接待群众制度和走访群众制度。继续坚持校长接待日制度,努力提高接待日的实效。

3.建立健全调处督办责任追究机制,积极推广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五定”责任制(定责任部门、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限)。加强与县教育局党委、信访办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整合力量、联合调处、共同督办。重点抓好久拖不决,可能引发恶性事件的信访问题的协调处理和重复访、越级访、信访积案等“老大难”案件。

4.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及时稳妥快速处置发生的各类异常上访。

总之,学校信访工作是密切联系教职员工的重要渠道,是化解内部矛盾,促进学校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学校的信访工作。

篇二:信访稳定工作计划

20xx年,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信访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及时排查不安定因素,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工作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文明创建工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和推动信访工作。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文明的东西溪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思路

按照“联系群众、了解民情、维护权益、促进稳定”的要求,突出贯彻《信访条例》一条主线,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和目标

管理两个责任制;以“关注民生、关爱民生、改善民生、为民服务”为出发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热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协调服务职能,在“解民忧,化民怨、办实事”上下功夫,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实现信访工作新的突破。

三、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信访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机关站所协调配合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制。继续认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地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紧紧抓住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个关键,统筹协调好经济与社会、经济与政治、发展与稳定、效率与公平以及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等多层次、多方面的关系,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增加和谐因素。

二是加大信访工作的学习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全工作部干部职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深刻理解信访工作的内涵,把信访工作的内容学懂弄通,充分运用信访工作的条例内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同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精神,使人民群众了解《条例》、充分运用《条例》来解决自己的切身利益问题。

三是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改善民生是执政理政的根本。在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基础上,落实惠民政策,以“接待群众要热心、听取意见要耐心、解决问题要真心、改正错误有决心”的四心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四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信访工作必须把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不断创新工作格局,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五是加强信访工作的督查督办。对凡涉及到我工作部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做好接待、记录和解释工作,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及时进行办理,该落实的工作坚决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必须向当事人回复并承诺解决的时间。凡在信访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要坚决督查督办,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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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维稳工作应急预案集锦六篇


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为了及时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一份全面且实施性较强的应急预案肯定是必须的,应急预案对于我们的生活安全十分必要,写应急预案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编辑了“食品安全维稳工作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安全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篇一)

学校卫生和饮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保障学校的卫生和饮食安全则是其中的基础。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因而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以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明永乡中心学校学校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xx(xx乡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全乡各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工作),

副组长:乡属各校(园)校(园)长担任。

成员:个校(园)有关科室负责人和所属学校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吕文德兼任。

发生重大、较大、一般事件,由领导小组负责处置

二、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三、事故分级

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100人,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级,较大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 100人及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100人,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级,一般事件,为本校一次中毒9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四、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食品中毒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

五、救助体系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出现安全事故时,由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启动学校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要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要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半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要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堂食物要求专人管理,专库存放,要建标立卡。严把食物采购关,要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坚持饭菜留样,把试喂鸡工作落到实处。食堂禁止出售变质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各校(幼儿园)要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要保持食堂卫生。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七、食物中毒应急反应运行体系

1.各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值周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各校(幼儿园)要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校长(园长)任组长。

3.及时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学校校长(园长)报告,由学校校长(园长)报中心学校备案,中心学校及时向乡政府、甘州区教育局报告。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程序是班主任——各校(园)长——中心学校校长,同时由办公室向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施救)。

4.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在接到中心校指令前由校长(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各校校长(园长)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教职工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5.医疗救援。学校(幼儿园)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

6.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7.病源保护。学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物样品,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

8.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中心学校领导组组长统一调度,必要时可向所属各校抽调人员进行支援。所需人员要听从指挥,确保到位,落实职责。

9.要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根据情况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0.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11.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事故应急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区教育局和区食品卫生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八、其他

1.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要劝其引咎辞职或责其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本预案由学校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篇二)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领导小组的主要成员:负责组长:孙景梅;副组长:姚雁玲;成员:谷可慧、冷亚文、崔秀辉、白京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2、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护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3、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监督。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他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势反馈到幼儿园。

3、加强教育。加强对家长、幼儿食品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4、添置设备。幼儿园要对照设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设备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幼儿园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救,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工作。

4、联系家长。幼儿园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的发生。力所能及的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幼儿园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食品安全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篇三)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特制定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上报员:

二、工作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呼救员: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准确地向临近医疗单位发出求救信息。

安全员: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上报员: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以及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九华山风景区中心医院电话:2823538九华山风景区教育科电话:2821156九华山风景区食药局电话:2821803)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具体处置对策

1、立即拨打电话120,对中毒人员急救,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同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资料。

3、立即查封学校食堂,对当天出售的饭菜留样进行封存,待相关部门取样检测。

四、责任制度

1、事故报告制度:必须在事发5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事发10分钟内向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事发半小时内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2、事故追究制度:对事故有延报、慌报、瞒报或处置不当,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须组织力量做好学生及亲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篇四)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 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铁道部、粮食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旅游局、新闻办、民航局和食品安全办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当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外交部、港澳办、台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卫生部、食品安全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

2.3 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国务院、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2.5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 事故调查组

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 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 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部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 检测评估组

由卫生部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5) 维护稳定组

由公安部牵头,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6) 新闻宣传组

由中央宣传部牵头,会同新闻办、卫生部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 专家组

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2.7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 应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3.2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3.3 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3.4 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3.5 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6 宣教培训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4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4.1 监测预警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报告

4.2.1 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报我国信息。

4.2.2 报告主体和时限

(1)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 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 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通报。

(6) 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

4.2.3 报告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4.3 事故评估

4.3.1 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

4.3.2 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立即成立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进行处置。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下,按相应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5.2 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3)农业行政、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5)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时,及时协调有关涉外部门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5.3 检测分析评估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伤病人员救治,现场、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5.4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5.4.1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

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级别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5.4.2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指挥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故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下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为食品安全事故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5.5 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由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6.2 奖惩

6.2.1 奖励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6.2.2 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 总结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

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2 演习演练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证超市正常运营,提高超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响应,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身伤害的程度,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

总指挥:店长

副指挥:值班课长

成员:班组长及超市员工

二、职责:

1、总指挥职责: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事故人员、安排检查现场、保护留样食品、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副指挥要每天组织人员巡场,监督并检查各区域食品质量,如果发生食品质量事故立刻报告,对区域食品展开全面检查,抢救事故人员解决善后工作。保护好现场和留样食品,方便有关部门调查。

4、在班组长及员工每天不定时检查食品保持期,对临期及过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实行流通企业主要质量负责人应急管理制度。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总指挥迅速组织将遭遇事故人员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积极救治。

3、副指挥负责封存事故现场,马上通知防损部迅速调取并保存相关视频资料备查。

4、在班组长马上联系销售对象,实行食品召回;对召回食品实行就到封存,等待处理结果。

5、总指挥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6、对可凝食品进行封存,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马上联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报告,对已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进行检查。

7、积极配合工商人员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追食品来源追查。

8、、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确保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农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农场实际,制定《广东省***农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下称《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是广东省***农场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据。

第三条 场内发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

四、电力运行安全及触电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厂内运输机械等特种设备、防爆电器、压力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等重大安全事故;

六、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条 场属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农场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农场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由场安委会、综治办及事故单位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

第六条 指挥中心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总指挥:安委会主任场长担任。

二、副总指挥:由副场长、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三、成员:由场安委会、综治办有关人员,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事故单位安全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担任。

第七条 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副主任由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担任。其他人员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办公室工作地方点设在场安委会或事故现场附近。

第八条 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置重特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损失的扩大;

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秩序的工作;

三、组织、领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九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召开处置突发事故工作会议;

二、与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和事故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三、及时将所了解的情况向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将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的指示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

四、协调各应急救援单位、队伍之间关系;

五、研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六、参与现场处理;

七、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第十条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情况,由事故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现场指挥由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应设在现场附近,并设置显著标志。

第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职责

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灾和救护工作;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三、及时落实应急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部领导的指示;

四、向外来求援组织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同求援安排。

五、协同指挥中心安排上级领导视察现场的有关事宜。

第十二条 现场指挥的职责

一、下令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二、根据事故发生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三、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救方案,制订具体抢救措施,决定抢救人员的出动、支援和轮换,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

四、根据事故现场需要,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小组,并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贯彻执行预案;

五、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行必要的戒严或交通封锁;

六、负责与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联络。

七、向外来救援组织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同组调救援力量。

三、应急抢险和救援

第十三条 为了有效地处置特大安全事故,设立七个应急处理小组。各小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卫小组,由综治部门负责;

二、抢险救灾小组,由事故单位负责;

三、医疗救护小组,由卫生部门负责;

四、善后处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由场安委会、工会、事故单位负责;

五、后勤保障小组,由事故单位负责;

六、事故调查取证小组,由场综治办和安委会负责;

七、信息上报和宣传报道小组,由场办公室、安委会负责。

第十四条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第十五条 非抢险救灾单位应服从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抢险救灾工作。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十六条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一、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迅速将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场安委会有关人员:陈**(电话:xxxxxxx 138xxxxxxxx);并拨打110报警(火警打119)。

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农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写出事故快报,上报有关部门。

五、事故快报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十七条 场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一、立即报告场领导;

二、立即通知综治办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

三、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立即通知工会、医院、办公室等部门参加事故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简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五、特大事故处理与信息反馈

第十九条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有关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农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事故结案后,应当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对关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在突发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在发生事故时迟报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在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救灾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由人为过失或自然因素影响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伤以上(含4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10万元)的事故。

第二十三条 本《预案》由场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篇五)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教育局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由石红梅任主任。(电话:6244584)

3)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委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教委。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超市(小卖部)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学校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食品安全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篇六)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3.实用范围

食堂各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4.事故分级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_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5.工作原则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必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XXX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成员:XXX、XXX协助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XXX,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2.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①现场指挥组:组长:XXX

2021年乡镇信访工作计划范文


遵照市20xx年信访工作要点,镇信访工作将始终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从关注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三个方面开展工作,结合镇实际情况,现将20xx年信访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领会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紧紧围绕镇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反映社情民意、解决民生问题、化解社情矛盾、维护社区稳定方面的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强化工作责任,提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全年力争实现进京“零上访”。

2、全年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影响社区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恶性事件。

3、全年到市集访、个访同比下降20%。

三、工作方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信访工作的各项任务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统一领导、加强属地管理、明确各执其责,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信访格局,进一步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要求。

(二)加强学习,加大宣传。一方面,要认真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信访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另一方面,要强化宣传。一是加强对上访群众的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促使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二是着力提高信访工作人员依法依规的办事能力;三是加强征收拆迁补偿政策的宣传,加强群众对征收拆迁补偿政策的理解。

(三)加大力度,提高办案率。对集中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因案制宜,逐案研究存在问题的症结,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对群众信访反映和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及时结案。对法律政策规定不能解决的,要明确告诉群众,做好思想工作,力争使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四)加强督查,着力解决群众“三最”问题。重点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尽量把群众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继续把处理人民群众集体访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加强对群众上访问题的排查预测和超前防范工作,妥善处理好群众集体访和突发性事件,努力把群众诉求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学校2020-2021学年信访工作计划


信访工作是学校沟通和联系广大师生、家长、社会的重要渠道;起着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师生、家长、社会关心学校、热爱学校、建设学校的积极性,维护安全团结政治局面的作用,那你知道学校是怎么制定工作计划的吗?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学校20xx-20xx学年信访工作计划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学校20xx-20xx学年信访工作计划(一)

为了维护家长、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学校信访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学、服务于教师,特制定本信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文件精神为指导,及时有效地搞好信访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使信访工作服务于教学、服务于教师,更好地维护家长、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成为人民满意、领导放心的工作。

二、信访工作组织:

组长:杨梗

成员:全体校干及班主任

三、工作任务:

1、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班子,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确定政教主任为专职信访接待者,负责协调信访内容所涉及到的部门和相关工作。

2、由政工校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来访人员、信件及有关工作进行认真处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所访的内容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一一核实,并责成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处理,保证信访者满意为止。凡重大事项由校长亲自处理。

3、保证政令畅通,及时做好学校的信访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查,有访必回,坚持依法回复。保证回访率达100%。确保学校处理及时,访者有所信。

4、促进信访工作日常化,建立信访工作登记,打印信访工作记录表,以确保及时妥善处理每一次信访工作。

5、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6、杜绝集体上访现象与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四、具体方案:

1、由校长亲自总负责,以确保学校信访工作扎扎实实。

2、为方便学生家长,各班将学校和班主任老师的电话告知于学生,以便家长对学校的监督。人人关心信访工作,各班要及时处理好本班的信访工作。

3、在校门口设立一个校务公开意见箱,便于师生及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

4、加强信访工作的宣传,把信访工作纳入教师年度岗位考核及评估评先、评职称。

学校20xx-20xx学年信访工作计划(二)

根据上级信访维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抓好我校信访和维稳工作,增强我校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及时、妥善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调处突发性事件,维护教育的和谐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有序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形成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目标任务相适应的信访工作新机制,切实保证群众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稳定,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将一些不稳定因素消化在萌芽状态,确保高川教育稳定发展。

二、领导机构

组长:昝启伟(校长)副组长:李辉

成员:全体教师

三、工作步骤

1、分类排摸信访维稳突出问题。

(1)排摸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评职评优、福利待遇、历史遗留问题和教师师德、绩效工资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与不稳定因素;

(2)排摸涉及学校教育工程建设、校舍、校产安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与不稳定因素;

(3)排摸涉及校园自然灾害方面的信息和相关部门调处化解校园自然灾害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与不稳定因素;

(4)排摸涉及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引发的矛盾纠纷与不稳定因素;

(5)排摸涉及事关民生的考试、招生、学校收费等社会热点问题;

(6)排摸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举行非法集会、罢课以及组织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动向,以及敌对组织或敌对分子插手教育矛盾纠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等。

2、制定措施调处和化解突出问题。对排摸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落实化解责任,明确主要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拟订解决方案,限期妥善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无力化解的问题,提出处置要求,报请镇党委政府、上级及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四、工作要求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早发现信访苗头和倾向,及早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真实反映情况,及时通报信息,防止矛盾升级、激化。

2、坚持学校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3、对群众来访要坚持文明热情接待,对群众来信要认真负责办理,不推诿拖延或转移矛盾,做到依法按政策,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理到位,提高办理质量。

4、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提出信访诉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5、把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各学校的校长是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因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人的责任。

6、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凡涉及突发群体性事件等稳定信息,必须按照时限向当地党委、政府报送,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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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xx-20xx学年信访工作计划(三)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维稳工作,维护教育的稳定,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县教育局以及镇中心学校关于信访维稳维稳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xx年信访维稳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信访维稳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维护学校稳定,杜绝不安定事件发生,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学校综治、维稳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特成立学校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稳定压倒一切,将学校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组长:刘相片

成员:学校全体教师

三、重点工作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教育良好形象。我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县教育局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有关规定,要针对社会反映教育的一些热点问题,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教师侮辱学生人格,侵犯学生人身权利的案件发生。

2、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3、外来人员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全体教职工要群策群力,予以抵制,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要及时报告中心校并和公安派出所取得联系,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法制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利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未成年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教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严禁教职工参与黄、赌、毒行为,力争不出现有损教育形象的事件。

4、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处理,力争无集体上访和刑事案件的发生。首先要加强内部管理,深入细致地做好学校内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要讲清道理,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依法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坚持抓小抓早,工作在先,预防为主,为教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从源头上化解引发矛盾和纠纷的各种因素,有力地维护社会治安和教育的稳定。

5、保护师生正当的人身权利,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搞好平安班级、寝室、家庭的评选活动,加强平安细胞建设。定期排查学校内部突出的治安问题,强化技防设施建设,落实安全、卫生责任制,完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防止重大治安灾害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6、加强信访维稳的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综治、维稳的各项工作任务。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学校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校长必须亲临现场,分管领导及其他教职工要密切面对面的做好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尽快平息事件。

7、落实到位,实行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追究制。学校行政领导对学校要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信访维稳工作,要及时发现、及时预防、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一旦因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酿成事故的,有损教育形象的,要追究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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