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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2

1-4月某市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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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4月某市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我局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无肉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力宣传《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28号令)于2011年1月1日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猪屠宰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们充分利用市商务局网站、池州商务之窗、池州商务天气预报等平台广泛宣传《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并将《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印制成册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有关从业人员和市民发放。2月10日还在池州日报九华晨刊全文刊发《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为全面推进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加强商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2011年,我局认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商务系统的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3月份我局组织各县区商务执法人员20余人参加全省商务执法培训,获得商务执法资格。目前,全市商务行政执法实行全员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商务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三、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积极推动出台《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11〕11号),并就商务部门贯彻落实该实施意见进行了具体部署,组织各县区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操作规程的屠宰厂(场),坚决取缔非法屠宰点,严厉查处私屠宰滥宰行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集中整治将于9月底前完成,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是组织开展瘦肉精检查。2011年3月21日和4月2日,我局分别发文要求全面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大检查和瘦肉精检查,检查在池省级储备基地有无使用瘦肉精情况,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是否如实记录屠宰生猪来源和产品流向,是否建立并严格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如实记录情况等,并迅速责成各屠宰厂配合加强进场检疫和验收,配备试纸试剂和设备,强化自检。


三是组织换发生猪屠宰证章。根据《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要求和全省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对全市11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全部换发了新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章。目前,所有屠宰生猪肉品全部实行两章一证出场制度。


四是严格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一季度,全市屠宰生猪34482头,检出病害猪及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135余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保障了我市肉品消费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肉 安全。

2011年1-4月某市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我局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无肉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力宣传《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28号令)于2011年1月1日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猪屠宰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们充分利用市商务局网站、池州商务之窗、池州商务天气预报等平台广泛宣传《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并将《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印制成册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有关从业人员和市民发放。2月10日还在池州日报九华晨刊全文刊发《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为全面推进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加强商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2011年,我局认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商务系统的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3月份我局组织各县区商务执法人员20余人参加全省商务执法培训,获得商务执法资格。目前,全市商务行政执法实行全员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商务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三、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积极推动出台《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11〕11号),并就商务部门贯彻落实该实施意见进行了具体部署,组织各县区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操作规程的屠宰厂(场),坚决取缔非法屠宰点,严厉查处私屠宰滥宰行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集中整治将于9月底前完成,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是组织开展瘦肉精检查。2011年3月21日和4月2日,我局分别发文要求全面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大检查和瘦肉精检查,检查在池省级储备基地有无使用瘦肉精情况,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是否如实记录屠宰生猪来源和产品流向,是否建立并严格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如实记录情况等,并迅速责成各屠宰厂配合加强进场检疫和验收,配备试纸试剂和设备,强化自检。


三是组织换发生猪屠宰证章。根据《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要求和全省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对全市11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全部换发了新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章。目前,所有屠宰生猪肉品全部实行两章一证出场制度。


四是严格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一季度,全市屠宰生猪34482头,检出病害猪及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135余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保障了我市肉品消费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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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食安委4号)精神,为加强我市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精心组织开展了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掀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高潮,取得显著成效。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并向市政府有关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安委副主任为副组长,食安委员各成员单位的一名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转发了《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食安委4号),印发了《**市2006年食品安全宣传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好宣传月活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通过报纸、电视、手机短信、板报、会议、宣传小册子以及上街、下乡宣传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宣传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在整个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共出动宣传人员1700人次,宣传车辆320台次,通过手机短信发送食品安全信息10000条,散发宣传资料和小册子51000份,在各级新闻媒体共播发食品安全新闻稿42件,刊登食品安全综合信息3期,刊登食品安全小知识9期。

二、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9月9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教育、商务、农业、水产畜牧、检验检疫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商业大厦南门广场开展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设立专家咨询台和假劣食品展示台,散发宣传资料,组织文艺表演和食品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的形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辨别假劣食品常识、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活动由市食安委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吴志新主持,市政府副市长傅昌波、副秘书长郝青丽亲临宣传现场,副市长傅昌波作了启动仪式动员讲话。傅副市长在讲话中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坚持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并举,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分子坚决给予打击,要通过各种措施来确保食品质量的提高,扎实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为全市人民打造一个安全的食品环境。参加活动的有关领导及现场群众在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横幅上签名。宣传咨询日当天,全市共接受群众咨询达7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小册子26000多份。

某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某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xx年,按照部门责任分工,我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抓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的“万村千乡市场”和“放心肉”工程,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现将食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xxx年食品安全主要工作

今年来,我局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部署,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断提高我县的食品安全水平。

(一)、大力实施市场工程建设

为了净化农村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农民用上物美价廉的日用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网络,我局按照xx部及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形成以村级店为基础,乡级店为骨干。以县城为中心,以配送中心为重点的新型流通配送网络体系。

目前,在全县发展乡、村级“农家店”100多个,统一门牌,统一标志,大力推进了流通现代化,保证了农村商品市场,推进了食品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组工作,建立了食品流通配送网,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稳步开展,开创了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路子,保障了农民食品安全。

(二)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1、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场

xx县原生猪定点屠宰场属食品公司企业,由于县城改造,需要重新选址,局领导和规划人员跑遍整个城区,为落实资金、员工安置等问题,先后参加召开协调会达6次之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xxx年8月,新的屠宰场正式投入使用。为更好的推动此项工作,xx局与工商等部门联合印制了《关于加强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管理的通告》、《公告》、《致xx广大居民的一封信》1000余份,分发到每个生猪屠宰经营户和部分居民的手中,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3条,张贴宣传单和标语20余条,并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公告》等,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新的屠宰场严格对照标准,加大了生产环境和设备的科技投入和更新改造力度,为保证肉品上市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整顿规范肉品流通秩序。

一是组织人员对菜市场进行值班巡逻,严防“问题肉”流进市场。二是加强对宾馆、饭店、用肉管理。

通过散发宣传材料、现场排查等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宾馆、饭店、学校食堂的自律意识。三是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宰等违法行为。通与工商部门合作,加强对集贸市场“菜篮肉”经营户的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查处。

3、农村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xxx年初,县xx局开展了农村肉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我们根据农村地区生猪屠宰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肉品流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使农村的私屠滥宰和非法经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切实杜绝了病害劣质肉品的流通,确保了农村肉食品保障水平的明显提高。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肉食品安全意识。我们针对全县农村地区肉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实际,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了省、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了农民群众的肉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二是净化农村肉品市场。我们对农村肉品经营户重点检查,并将肉品流通领域中将私宰肉、病害肉与放心肉混合销售的现象以及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凡违法经营者,依法没收其物品并给予相应处罚。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现在基础上,明年我们的任务是再建标准“农家店”50个,我们侧重点放在二十一个新农村试点村,使得每个试点村都有“农家店”,积极加强配送中心建设。

二是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我们加强源头治理(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治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通过认真协调、理顺与公安、法院、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的关系,切实做到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屠宰执法的刚度和强度。

市商务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食品安全的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市商务局相关实施方案的要求,枝江市商务局2012年上半年认真开展了全市以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酒类及肉制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了自查整改和对部分企业的集中整治,现将其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肉品安全基本情况。商务局与枝江市教育局联合与全市79所中小学及8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签定了《枝江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集体食堂与餐馆采购的猪肉必须100%来自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进货索票要票制度,即学校与餐馆采购肉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相关执法部门检查时,学校与餐馆应主动配合、提供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学校与餐馆在采购肉品过程中,发现定点屠宰企业销售的肉品质量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层层签定责任状以来,通过对肉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把关,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无害化处理100%;全市宾馆饭店、学校经营食堂的肉品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没有发生一起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酒类流通安全基本情况。根据(国办发12号)和国家质检局、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依照商务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商运字68号)的通知精神和湖北省商务厅鄂商运通27号文件要求和部暑,枝江市商务局从2011年5月下旬开始,以白酒、葡萄酒为重点品牌,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酒类流通领域重点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现有酒类经营者已登记备案家数达到1206家,其中,酒类批发企业47家,酒类零售企业1159家,生产企业3家。上传到湖北酒业管理信息网上的备案登记数达1206家,占比100%;目前我们共领取各类《随附单》累计13件,650本,32500份。本次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累计347人次,检查销售单位1323家,检查餐饮单位29家,检查进口商2家。在检查酒类登记备案中,发现有1023家单位未办理酒类登记备案;在《随附单》专项检查中,发现有33家批发企业未领用,有1039家零售企业未索取《随附单》,占比相当大。市商务局组织召开各乡镇经贸办主任或分管副镇长会议,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文件,培训登记备案的注意事项及其方法,分乡镇分解任务,逐一落实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各自辖区内的酒类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登记备案。对全市较大的批发企业和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在这些企业中对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加以规范。加大宣传力度,除了在本局及三峡枝江网站刊登酒类流通登记备案的意义、作用、程序、办法等信息外,还通过广播、电视和本系统的文艺表演团队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宣传,向公众及全市所有酒类经营者送、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

(三)屠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的通知精神,及时科学地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落实重点主要在强化科学布局屠宰定点,扶优壮强,采取坚决措施,果断淘汰落后产能,关停规模小、设施差、管理混乱的定点企业,做到宁少勿乱。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计划到2013年关停手工操作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家,到2015年累计关停7家。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达到定点条件和标准的定点屠宰厂(场),推动其在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检验等制度;督促其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实现规模化、低成本扩张,通过多种方式,促进集中合并。积极支持、引导撤并的定点屠宰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融入大型屠宰企业的生产、加工、配送和销售等供应链管理体系,转为其购销网点和分割配送点,妥善解决当地农民散养猪的收购和肉品供应问题。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采用厂场挂钩、订单生产以及建设生猪养殖基地等方式,扩大协议养殖或自养生猪规模;支持屠宰加工、肉类配送企业发展肉品分割配送中心,配置冷链设施,创建鲜肉品牌,扩张品牌肉连锁销售网络。

(四)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情况。主要是在屠宰环节上把好三关,建好四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补贴损失到位。三关即生猪进场关(坚持鉴别生猪来源,标注耳标,便于追踪问题源)、肉品质量检验关(凡发现有黄疸、高耳、蓝耳等病症肉品,一律登记在案)、生猪产品出厂关(对记录在案的各种问题猪肉和生猪分类处理,不允许流入市场),病死猪坚持无害化处理;四帐即生猪进场台账、生猪出场台账、肉品品质检验台账、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

二、主要工作特色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肉品安全整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关系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为了确保整顿工作扎实展开,枝江市商务局及时召开会议,强调按照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各方联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三个形成:一是形成共识。肉品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形象的共识,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形成合力。肉品质量安全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全社会必须形成和强化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管质量、企业提升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工作合力,通过市政府发挥主导职能、商务部门主动加强监管、广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成为质量提升主体、全社会强化监督主力作用,有效提升全市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形成声势。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整治浩大声势,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整治良好舆论氛围。建立私屠滥宰以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经营举报信息制度,设立举报电话07174506385。

(二)认真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通过多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对全市现有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企业进行了排查和登记造册,掌握面上基本情况。目前全市现有生猪屠宰场16家,其中1星级1家。为了加强对相关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的管理,我们首先制定并下发了《枝江市商务局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枝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生产经营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枝商发【2012】7号)文件。2012年3月28日召开了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会议,组织相关企业学习我局制定的一系列肉品安全保障制度:一是生猪进场验收制度、检验检疫制度、肉品质量管理制度、肉品出场验收制度。二是索证索票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三是各种台账制度,各种原始记录。四是肉品质量保障措施。

(三)交叉检查屠宰企业及销售环节

为确保制度的落实与兑现,市商务局与市内1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签定了《枝江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负责人对屠宰加工环节负责,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建立肉品购销台帐,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严禁屠宰加工病死猪肉;严禁在屠宰过程中对猪、牛、羊注水流入市场销售;严禁使用瘦肉精、硝基呋喃和抗生素。严格执行肉品屠宰检验制度。做到没有配戴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验证章、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承担屠宰厂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理。加强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必须要有经考试合格专兼职肉品品质检验员,对肉品质量负责检验;必须严格场内消毒管理,防止病菌侵蚀肉品;不断更新设施设备,逐步推行机械化屠宰。健全和完善畜禽定点屠宰日常管理规范,建立肉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四)监督检查重点消费环节的肉品安全

枝江市商务局还与枝江市教育局联合与全市79所中小学及8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签定了《枝江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集体食堂与餐馆采购的猪肉必须100%来自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进货索票要票制度,即学校与餐馆采购肉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相关执法部门检查时,学校与餐馆应主动配合、提供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学校与餐馆在采购肉品过程中,发现定点屠宰企业销售的肉品质量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层层签定责任状以来,通过对肉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把关,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无害化处理100%;全市宾馆饭店、学校经营食堂的肉品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没有发生一起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五)创新方法,大力整治

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做到两查:一是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按规定办理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二是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等情况。全面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落实。主要是开展五查:一查酒类批发经营者(含连锁企业配送中心)购进和批发销售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和开具了酒类流通随附单;二查酒类零售经营者购进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了酒类流通随附单;三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行为;四查酒类经营者填写是否详细、真实记录了酒类商品流通信息;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妥善保管《随附单》,建立台账,严格管理。对未按要求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酒类经营者,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案,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没有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商品,补办随附单手续后再上市销售。严肃查处假冒侵权违法行为。我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酒类商品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以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等检查为切入点,与酒类生产企业加强联系,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有假冒侵权行为。根据举报、投诉定向开展检查。通过检查加强酒类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管理。完善酒类流通管理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强化酒类流通监管力量,建立持久、可行的监管制度;积极争取政府和各乡镇工办的支持,解决酒类流通管理中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问题。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在酒类流通行业中的应用;在行业内开展酒类流通信用体系和放心酒示范店建设,建立健全酒类行业自律约束机制。加强酒类经营者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及时调查处理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查处、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3个,执法人员将病猪狗和已屠宰、加工肉品连同某些加工用品一起,浇上柴油进行焚火烧毁后深埋,实施了无害化处理。对全市屠宰企业抽查了5家,对全市16家定点屠宰企业实行了严格的全面考核,并逐一打分,当场宣布考核结果。其中,合格的2家,限期整改的12家,拟取消2家。同时我们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六)严格实施定点屠宰考核评价

根据商务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省商务厅关于《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商秩通2号)、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宜商贸13号)等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制定了《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生产经营考核评价办法》,以枝商发【2012】7号文件下发到相关单位。4月份以来,市商务局对全市1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进行审核清理,重点对这16家企业从资质、设立、场所、水源、布局、设备、运输、无害化处理、操作程序、检验和质量追溯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企业自查后经枝江商务局初查,合格后上报宜昌市商务局复核确认资格。目前全市有4家合格,12家需要从增加环保设施、屠宰设备、改善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改。

三、存在问题

生猪屠宰管理虽然整体效果不错,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基层行动滞后、一线执法力度不够,舆论宣传力度不够,协调配合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解决。生猪屠宰管理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惠及民生的系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确保肉品质量安全。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低。城区批发经营者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仅27.9%,零售(含餐饮、酒吧等娱乐业)经营者索取和保存酒类流通随附单仅21.8%,也是远远达不到批发、零售经营规定占比目标,下阶段需要加大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还需增强打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逐步建立和完善酒类流通管理的各项制度,达到专项整治的目的。从而使全市酒类流通领域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正规化、规范化,步入良性循环。

四、建议

食品安全整顿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惠及民生的系统工作,今后在宜昌市商务局、宜昌市食安办和枝江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地开展生猪屠宰和肉品安全整治: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将继续集中精力抓专项整治,要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四定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加快落实。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全面检查、随机抽查,同时对一些重点区域要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巩固前段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要加快查处案件的后续处理。

三是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分析,加强执法配合,不让违法者有机可乘,加强一致对外的协调。

四是加强专项整治政策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等形式,了解一些情况和问题,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推进情况加大宣传,对那些好的企业、好的做法和生猪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典型重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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