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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方面应急预案的实施范例(7篇)

发布时间: 2022.08.06

在应对不同的突发性危机事件时应急预案所能发挥的作与功效用不尽相同。对于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我们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所有重大的事故都应做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该怎么写?为此,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食品安全方面应急预案的实施》,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安全方面应急预案的实施(篇一)

一、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

(一)综合协调组

(二)事故调查组

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调查、现场处置和原因分析,研判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事发单位迅速控制事态,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三)现场维稳组

职责:负责深入现场,收集各种信息,及时反馈指挥部,做好患者亲属安抚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

(四)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组

职责:组织媒体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协调媒体采访,跟踪网络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视情况筹办新闻发布会。

(五)专家咨询和应急检测协调组

职责:抽调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协调市内检测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开展应急检测,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建议

(六)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通信、交通工具、资金、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七)处置督导组

职责:负责督导落实各工作组职能职责,对违反处置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纠正或查处。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响应

酒博会期间,各区县局和各科室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立即上报市局值班室。经核实属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区县政府处置,市局进行指导;属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局核实后,报市政府并开展处置。

三、事故处置

(一)控制问题食品。事故调查组对事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可疑问题食品和原料、工具、场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查清问题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

(二)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可疑问题食品进行抽样和检测,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的建议。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事件进行研判。

(三)追踪来源流向。事故调查组核实问题食品的生产厂家、经销商、生产批号及流向,对已销售的问题食品进行追查并通报有关部门协查。

(四)加强现场稳控。现场维稳组对事发现场、酒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出现的患者家属进行疏导稳控。

(五)及时报告情况。综合协调组持续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并随时掌握事故变化动态和处置工作进展,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六)专家研判。根据调查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事件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七)新闻宣传。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关注网络舆情,接待相关媒体,撰写新闻通稿,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处置不良信息。

(八)响应终止。当事件原因调查清楚、安全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等消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领导小组做出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的决定。

四、工作纪律

(一)强化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严禁脱岗,全体干部职工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二)认真履职,确保随叫随到。酒博会期间,周末照常上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本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在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方面应急预案的实施(篇二)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领导小组的主要成员:负责组长:孙景梅;副组长:姚雁玲;成员:谷可慧、冷亚文、崔秀辉、白京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2、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护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3、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监督。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他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势反馈到幼儿园。

3、加强教育。加强对家长、幼儿食品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4、添置设备。幼儿园要对照设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设备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幼儿园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救,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工作。

4、联系家长。幼儿园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的发生。力所能及的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幼儿园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食品安全方面应急预案的实施(篇三)

一、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企业的生死存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餐饮消费环节突发事故的危害,为提高保障本企业食品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该预案。

二、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小组,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以上相关成员对各相关部门负责,并在组长领导下密切协作。

三、工作要求与工作职责: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成员要以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指导原则,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

2、制定方案,提高应急能力。制定本农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各部门成员结合实际,按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熟悉掌握分级报告、人员救助、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3、工作职责与应急措施:组长负责召集组织协调成员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保持与卫生管理部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成员必须立即报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等级由组长报县卫生局以及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请求政府应急机构实施应急增援。

四、应急措施:

1、加强日常监测,根据就餐规律,密切注意就餐人员状况,如出现就餐人员出现异常,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组长。

2、接报后应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根据实际情况相关成员按其分工,布置任务,在最短时间内按预定方案执行。

3、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注意食品及相关原材料、餐饮用具的留样工作。

4、可使用紧急催吐方法尽快排除毒物,如使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催吐,同时做好呕吐物留样待查。

5、尽快将中毒病人送往就近医院诊治,并报卫生部门。

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食品安全方面应急预案的实施(篇四)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流通环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四川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特别严重食品安全事故(I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地(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一起食物中毒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县)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市、县)辖区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造成伤害人数在30-99人,无死亡病例报告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根据生产流通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

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核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省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Ⅱ级响应;核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启动Ⅲ级响应;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2)启动响应。

1.国务院或省政府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Ⅰ级、Ⅱ级响应后,市局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程序,并在国务院或省政府领导下协助开展工作。

2.市政府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响应后,市局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程序,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食药监部门在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指挥下,启动应急程序。

3.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宣布启动Ⅳ级响应后,事故发生地食药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置。必要时,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国务院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省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Ⅱ级响应或市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响应,以及获知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Ⅰ级、Ⅱ级、Ⅲ级或Ⅳ级事故后,县局对涉及食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应对工作。

(六)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分级组织应对工作。

2.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着力加强风险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苗头,防患于未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4.科学严谨,依法处置。充分利用股学手段和技术装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成立由局长任总指挥长、总监为指挥长,党组成员为副指挥长,各股对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对事故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本部门配合市局和县相关部门开展处理工作。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局食品安全监管二股。

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职责。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相关处置工作;指导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确保县局各项应急处理工作落实到位;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通报联合机制;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以及事态进展情况,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

(二)相关工作组。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需要,设立领导小组、事件调查、危害控制、新闻宣传、人员咨询五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股,负责应急处置管理日常事务,会同局办公室、综合协调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组织协调、信息汇总,通信、交通、资金、物资和后勤保障,以及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会议组织和公文处理等工作。

2.事件调查组。按照职责分工由食品安全监管二股牵头,县局稽查大队,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和原因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送检,研判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

3.危害控制组。由稽查大队牵头,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和销毁等行政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流通环节,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4.新闻宣传组。由办公室牵头,视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专家咨询组。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组成专家咨询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各工作组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前,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三、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事件信息来源。

1.上级领导关于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的批示指示;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或系统内上报的流通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或系统内上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4.市级有关部门通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5.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6.其他渠道获取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二)事故报告和信息收集。

1.主体和时限。

(1)食品经营户发现其生产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2)食品送检和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南充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通报。

(3)各监管所或稽查队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经初步核实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某某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上报。

(4)相关股室通过舆情调查获得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要及时向某某县食安二股进行通报。

(5)某某县食安二股接到事故信息后,要迅速组织分析研判和初步调查核实,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提出初步应对工作建议。同时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领导批示或食品安全事故变化情况对事故级别作相应调整,并领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将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向市局和县政府进行上报,并启动本应急预案。

2.报告内容。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四、事故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启动后,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定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判趋势,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按照领导小组部署和职责分工,指导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一)控制问题食品。

危害控制组要及时控制现场,依法查封、扣押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组织检验机构对涉嫌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查清问题食品流向;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责令经营者召回并封存。

(二)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可疑问题食品进行抽样和检测,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的建议。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事件进行研判。

(三)检验研判。

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和食品及时进行检测,对没有检测方法和标准的,及时向市局汇报,争取支持,组织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四)信息通报和发布。

新闻宣传组全程关注舆情动态,并根据各股室提供相关资料,汇总整理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发布信息。

(五)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事故相关的'食药监部门应根据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事故发生地食药监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2.奖励。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责任追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4.总结评估。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县政府和市局。

五、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发生调整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各县局应结合当地政府要求,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演习演练。

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方面应急预案的实施(篇五)

1.目的

为了规范本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检验体系和突发事故的应急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检验能力,最大限度地为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高效、快速的技术支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安全健康。

2 范围

适用于本所食品检验、抽样及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具体实施。

3 职责

3.1所长组织成立应急检验工作小组,负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检验工作。

3.2应急检验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的抽样、检验工作的统一指挥、安排、协调工作,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检验结果信息。

3.3 相关抽样站(室)、食品检验中心、业务办和行政办在应急检验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安排下,负责及时做好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 应急检验工作控制

4.1工作原则: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预防为先、准备充分、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4.2 组织管理体系

4.2.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检验领导小组”),负责应对Ⅰ、Ⅱ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副组长由食品检验中心分管副所长担任,成员由所班子其他成员、食品检验中心主任和副主任、业务办主任、行政办主任、业务监督检查室主任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食品安全应急检验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检验工作。

4.2.2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 研究决定本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部署和工作意见;

●组织、协调、指挥所内相关部门食品安全检验工作准备、应急检验处置等工作;

●与上级主管部门就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情况及检验结果进行及时汇报;

●组织对检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离和异常进行研究和正确处置;

●组织对应急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的审定和判定;

● 协调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工作沟通。

4.3 运行机制

4.3.1 监控与预警

本所食品检验中心和业务办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可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的日常信息监控与预警信息报告工作。对所抽查或送检食品安全指标质量状况,适时进行分析和评价,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对发现存有严重不合格项且存在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的食品样品,必须首先采取应急措施,在1小时内向市质监局食品科进行汇报和预警。

食品安全预警依据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食品安全事件可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对应以上四级食品质量事件发布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Ⅳ级以下情形的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不列入分级。

a)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b)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c)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d)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4.3.2 预警信息的收集按《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程序》文件规定执行。

4.4 应急检验处置

4.4.1 应急检验响应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上报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相关检验人员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成员通讯录上报备案并保证与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讯畅通。联系电话变更随时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接到抽样检验通知时,必须在30分钟内通知相关人员到达指定位置和检验岗位,做好相关技术准备并听从市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4.4.2应急检验处理

对于不同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预警或报告,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总的要求是:加强值班,力求快速反应,准确判明预警级别,迅速启动相应应急程序,有效组织抽样检验行动。依据四级预警,相应采取四级级响应对策,即Ⅰ级预警实行Ⅰ级响应,Ⅱ级预警实行Ⅱ级响应,Ⅲ级预警实行Ⅲ级响应。

⑴Ⅰ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所内各部门负责人、食品检验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

⑵Ⅱ级响应: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食品检验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⑶Ⅲ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有关成员,指定区域抽样部门人员、食品检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检验人员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⑶(Ⅳ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分管成员、指定区域抽样部门人员、食品检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检验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4.4.3 应急检验指挥与协调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程序启动预案后,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根据预案,统一组织、安排抽样检验工作。建立以市局及相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地区协同配合的统一指挥系统,具体负责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

所内后后勤部门负责配合做好车辆调度、试剂耗材供给、水电及相应的环境设施保障工作,确保抽样检验工作有序进行。

所办和业务办公室要做好与市局的信息交流和汇报工作,及时在第一时间将检验数据结果上报市局。

4.4.4应急检验保障

● 所内各部门须加强对食品快速检测车和相关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食品快速检测车应做到每周例行检查、保养一次,车载电源应每半月检查和充电一次,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有效调用和使用。

● 总工程师须加强对食品检验设备使用状态的日常监管,食品检验中心设备管理人员须做好检验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对涉及到食品卫生安指标的关键仪器设备要进行重点监控,一旦发现有故障,应在24小时内进行修复或调用备用设备,以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需要。

● 食品检验中心相关检验人员,应保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所需的试剂、耗材、标准品和药品等消耗品的储备量及有效性,保证应急检验的需要。

●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处置过程中,所办公室和财务办要为应急检验和抽样工作提供必备的交通、食宿、物资、经费保障。

4.5 应急检验后的处置

4.5.1 检验结果的分析和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结束后,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将结果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市局,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必要时,可邀请市局分管领导和食品科参加结果的分析评估。

4.5.2 工作小结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在应急检验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对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中如有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 应急检验预案演练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应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演练,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按照预案要求,应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食品安全事故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的演练、应急抽样的演练、应急检验处置过程的演练等。对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提出应急检验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完善措施、应急检验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检验工作的实战能力。

4.7 责任与奖惩

应急检验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对在应急检验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行动不力而影响工作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 相关文件

5.1 LQTPF/E046/0 《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程序》

食品安全方面应急预案的实施(篇六)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 员:xxx、xxx xxx、xxx xxx、xxx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总务室,由xx主任兼任。

(3)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上级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主管部门。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把督查结果反馈给主管责任人。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3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领导小组报告,再由领导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3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食品安全方面应急预案的实施(篇七)

学校卫生和饮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保障学校的卫生和饮食安全则是其中的基础。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因而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以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明永乡中心学校学校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xx(xx乡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全乡各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工作),

副组长:乡属各校(园)校(园)长担任。

成员:个校(园)有关科室负责人和所属学校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吕文德兼任。

发生重大、较大、一般事件,由领导小组负责处置

二、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三、事故分级

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100人,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级,较大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 100人及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100人,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级,一般事件,为本校一次中毒9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四、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食品中毒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

五、救助体系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出现安全事故时,由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启动学校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要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要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半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要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堂食物要求专人管理,专库存放,要建标立卡。严把食物采购关,要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坚持饭菜留样,把试喂鸡工作落到实处。食堂禁止出售变质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各校(幼儿园)要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要保持食堂卫生。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七、食物中毒应急反应运行体系

1.各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值周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各校(幼儿园)要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校长(园长)任组长。

3.及时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学校校长(园长)报告,由学校校长(园长)报中心学校备案,中心学校及时向乡政府、甘州区教育局报告。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程序是班主任——各校(园)长——中心学校校长,同时由办公室向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施救)。

4.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在接到中心校指令前由校长(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各校校长(园长)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教职工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5.医疗救援。学校(幼儿园)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

6.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7.病源保护。学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物样品,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

8.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中心学校领导组组长统一调度,必要时可向所属各校抽调人员进行支援。所需人员要听从指挥,确保到位,落实职责。

9.要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根据情况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0.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11.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事故应急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区教育局和区食品卫生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八、其他

1.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要劝其引咎辞职或责其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本预案由学校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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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应急预案大全(7篇)


应急预案包含的种类很多,对于我们也有着重大意义。为了及时面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人们会提前将应急预案制定好,应急措施要按照应急预案进行,那么如何写一份应急预案?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处理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应急预案”,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处理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应急预案(篇一)

1.目的

为了规范本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检验体系和突发事故的应急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检验能力,最大限度地为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高效、快速的技术支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安全健康。

2 范围

适用于本所食品检验、抽样及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具体实施。

3 职责

3.1所长组织成立应急检验工作小组,负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检验工作。

3.2应急检验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的抽样、检验工作的统一指挥、安排、协调工作,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检验结果信息。

3.3 相关抽样站(室)、食品检验中心、业务办和行政办在应急检验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安排下,负责及时做好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 应急检验工作控制

4.1工作原则: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预防为先、准备充分、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4.2 组织管理体系

4.2.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检验领导小组”),负责应对Ⅰ、Ⅱ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副组长由食品检验中心分管副所长担任,成员由所班子其他成员、食品检验中心主任和副主任、业务办主任、行政办主任、业务监督检查室主任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食品安全应急检验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检验工作。

4.2.2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 研究决定本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部署和工作意见;

●组织、协调、指挥所内相关部门食品安全检验工作准备、应急检验处置等工作;

●与上级主管部门就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情况及检验结果进行及时汇报;

●组织对检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离和异常进行研究和正确处置;

●组织对应急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的审定和判定;

● 协调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工作沟通。

4.3 运行机制

4.3.1 监控与预警

本所食品检验中心和业务办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可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的日常信息监控与预警信息报告工作。对所抽查或送检食品安全指标质量状况,适时进行分析和评价,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对发现存有严重不合格项且存在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的食品样品,必须首先采取应急措施,在1小时内向市质监局食品科进行汇报和预警。

食品安全预警依据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食品安全事件可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对应以上四级食品质量事件发布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Ⅳ级以下情形的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不列入分级。

a)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b)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c)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d)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4.3.2 预警信息的收集按《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程序》文件规定执行。

4.4 应急检验处置

4.4.1 应急检验响应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上报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相关检验人员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成员通讯录上报备案并保证与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讯畅通。联系电话变更随时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接到抽样检验通知时,必须在30分钟内通知相关人员到达指定位置和检验岗位,做好相关技术准备并听从市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4.4.2应急检验处理

对于不同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预警或报告,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总的要求是:加强值班,力求快速反应,准确判明预警级别,迅速启动相应应急程序,有效组织抽样检验行动。依据四级预警,相应采取四级级响应对策,即Ⅰ级预警实行Ⅰ级响应,Ⅱ级预警实行Ⅱ级响应,Ⅲ级预警实行Ⅲ级响应。

⑴Ⅰ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所内各部门负责人、食品检验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

⑵Ⅱ级响应: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食品检验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⑶Ⅲ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有关成员,指定区域抽样部门人员、食品检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检验人员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⑶(Ⅳ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分管成员、指定区域抽样部门人员、食品检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检验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4.4.3 应急检验指挥与协调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程序启动预案后,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根据预案,统一组织、安排抽样检验工作。建立以市局及相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地区协同配合的统一指挥系统,具体负责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

所内后后勤部门负责配合做好车辆调度、试剂耗材供给、水电及相应的环境设施保障工作,确保抽样检验工作有序进行。

所办和业务办公室要做好与市局的信息交流和汇报工作,及时在第一时间将检验数据结果上报市局。

4.4.4应急检验保障

● 所内各部门须加强对食品快速检测车和相关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食品快速检测车应做到每周例行检查、保养一次,车载电源应每半月检查和充电一次,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有效调用和使用。

● 总工程师须加强对食品检验设备使用状态的日常监管,食品检验中心设备管理人员须做好检验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对涉及到食品卫生安指标的关键仪器设备要进行重点监控,一旦发现有故障,应在24小时内进行修复或调用备用设备,以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需要。

● 食品检验中心相关检验人员,应保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所需的试剂、耗材、标准品和药品等消耗品的储备量及有效性,保证应急检验的需要。

●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处置过程中,所办公室和财务办要为应急检验和抽样工作提供必备的交通、食宿、物资、经费保障。

4.5 应急检验后的处置

4.5.1 检验结果的分析和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结束后,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将结果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市局,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必要时,可邀请市局分管领导和食品科参加结果的分析评估。

4.5.2 工作小结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在应急检验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对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中如有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 应急检验预案演练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应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演练,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按照预案要求,应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食品安全事故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的演练、应急抽样的演练、应急检验处置过程的演练等。对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提出应急检验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完善措施、应急检验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检验工作的实战能力。

4.7 责任与奖惩

应急检验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对在应急检验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行动不力而影响工作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 相关文件

5.1 LQTPF/E046/0 《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程序》

处理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应急预案(篇二)

一、食品退市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若产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商品的;

9、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秴食品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4、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五)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则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二条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升级质检部门组织建立的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技术支持。

第三条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食品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四条本公司将向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第五条本公司将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

(三)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构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con

第六条本公司将配合省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第七条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第八条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

(一)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

第一条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通知消费。

第三条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第四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公司通过所在地的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第五条食品召回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二)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三)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四)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五)召回的语气效果;

(六)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第六条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若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四、召回评估

第一条本公司将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

第二条本公司将在食品召回时限满15日内,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报告国家质检总结。

第三条本公司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及时予以销毁。

第四条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本公司将保留详细记录,并向时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处理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应急预案(篇三)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第86号),《××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地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生,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流通环节发生的(含可能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应急预案适用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 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2. 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县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3. 事故处理涉及县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

4. 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 事故性质恶劣,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县局应当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及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局根据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股称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2)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与指导意见。

(3)组织和协调全县工商系统及时、稳妥地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4)负责报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成员单位职责

公平交易股、办公室(信息办)、市场股、企个股、法制股、监察室为县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预防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指导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组织查处大要案件,协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各地查处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间囤积紧促生产、生活物资,牟取非法收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2)办公室

将各部门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并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市场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4)企业个私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企业有关商标违法问题的依法查处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食品违法广告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和查处的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并对其违反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法制股

负责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参与指导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6)监察室

负责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指导(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民的责任。

三、县局应响应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后,事故发生县局应立即向县和市局报告,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局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向有关部门、毗邻或者说可能涉及县局通报情况。

(二)事故发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应立即向乡(镇)和县局报告,在乡(镇)的统一领导和 县局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有关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县局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落实以及给予有关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处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启动应急预案前,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先期妥善处置,控制事态。

(四)应急等级的转换

进入各级应急响应状态后,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或者说隐患消除后,应急办公室进行分析论证,现场监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终结。

应急办公室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处理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应急预案(篇四)

一、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进行完善。

2、强化督查。学校要以各项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做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内各项工作。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知识培训等形式,丰富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对照卫生、食堂设备设施配备标准,逐步落实卫生以及食品安全设施的配备。

二、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学校发生了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须迅速查清初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级指令前,由学校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织好救援行动。

学校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做好两件事:一是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关人群食用相关食物,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3、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了较严重的卫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4、人员调度。在接到学校的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统一调度安排应急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5、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处理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应急预案(篇五)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组织机构:

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xx、xx

领导小组职责:

1.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政府、教体局;

2.接受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政府、教体局分管领导。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若学校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政府、教体局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三)报告要求

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3.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事故的应急响应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2.全体教职工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研究确定救治工作事宜。

3.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并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稳妥安排好其他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的接待工作。

(四)应急救援过程的人员和物资保障

(一)在事故发现后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入应急救治、救援工作状态。

(二)如需要医护人员到现场医疗救治或需要专家到现场评估事故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并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三)安排专人负责与镇政府、教体局联络和医疗救治组联系,必要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以保障应急救治的顺利进行。

处理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应急预案(篇六)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为xx、xx、xx、xx及各班主任,应急救援工作联络员为xx。

学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教管中心、教育局;接受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摊点及周边摊点、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二)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处理组、联络及医疗救治组、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等3个工作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 长:xx

成 员:xx、xx

主要职责:配合上级应急指挥部(局领导小组)下设的事故调查组和事故处理组工作。积极实施救援工作,配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做好整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2.联络及医疗救治组

组 长:xx

成 员:xx、xx

主要职责: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组的联络工作;协助和配合上组医疗救治组工作,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3、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 长:xx

成 员:xx、xx、xx、xx

主要职责: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局领导小组)下设的信息管理发布组和善后处理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应急救援的新闻线索,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报告范围和程序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教管中心、政府。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

若学校发生一般或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教管中心、乡政府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详细情况。

(三)报告要求:

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3.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事故的应急响应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中心医院进行救治。

2.全体教职工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研究确定救治工作事宜。

3.稳妥安排好其他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的接待工作。

四、应急救援过程的人员、物资保障

(一)在事故发现后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入应急救治、救援工作状态。

(二)如需要医护人员到现场医疗救治或需要专家到现场评估事故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并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三)安排专人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络和医疗救治组联系,必要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以保障应急救治的顺利进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处理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应急预案(篇七)

学校卫生和饮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是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保障学校的卫生和饮食安全则是其中的基础。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因而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以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高度重视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校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发生重大、较大、一般事件,由领导小组负责处置

二、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上级部门提供的集体用营养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三、事故分级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2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20人,出现2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级,较大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10人及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10人,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级,一般事件,为本校一次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四、使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食品中毒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

五、救助体系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出现安全事故时,由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启动学校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向县教育局营养办及镇主要分管领导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要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要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半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要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堂食物要求专人管理,专库存放,要做好接收登记保管。严把食物采购关,要认真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填写出入库单,坚持饭菜足额留样。

7、要保持食堂卫生。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七、食物中毒应急反应运行体系

1、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值日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及时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校长报中心学校备案,并有中心校报教育局,并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施救。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学校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教职工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4、医疗救援。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

5、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6、病源保护。学校发生事故后,立即封存食物样品,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

7、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必要时可向中心校求援。所需人员要听从指挥,确保到位,落实职责。

8、要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根据情况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9、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10、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事故应急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教育局。

八、其他

1、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

2、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本预案由学校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应急方案(7篇)


应急预案包含的种类很多,对于我们也有着重大意义。我们身边随时都可能发生一些事故,我们通常要准备好各种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预案能够帮助缩小事故的损失,您知道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应急方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本预案的目的

为切实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的处置重特大食品安全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辖区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镇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研究部署、指挥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向镇食安办及时上报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

3、组织公安、工商、卫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创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处置安全重大事故并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质、经费等保障机制。

(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1、协调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抓好辖区食品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2、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抓好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医疗救护和患者转送工作。

第三章监测与报告

第五条监测

建立健全并完善现有食品监测系统,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为实行重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纠正。

第六条责任报告人与报告程序

(一)责任报告人:辖区内所有公民。

(二)报告程序:凡发现食品有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办公室。

第四章信息报告与发布

第七条按照相关文件及精神,信息报告与发布统一一口径,正面安全,防止炒作,减少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食品事故由区政府发布。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八条建立健全高效的组织保障系统

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做好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准备,各部门、各村(社区)、各生产销售加工企业,必须从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出发,必须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系和应急反映体系,在思想上、组织上做好应对准备。

第九条经费保障

镇财政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篇二)

为加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特制定《xx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主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稽查队、质量股、办公室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樊清利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稽查队、质量科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研究制订对相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2、指挥、协调、检查督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调动本局的有关技术力量和相关资源,确保全局各项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3、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通报联系机制。

4、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

5、向全局传达、部署上级机关相关的各项命令。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分队,局长任指挥和应急分队队长,并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市局要求在辖区内组织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2、调动有关力量和资源,开展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向市局报告应急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协调与当地政府以及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三)质量股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做好相关食品的抽检工作,保证检验数据真实、准确。

2、协助局开展食品质量事故分析活动,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增强食品质量问题分析能力,构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技术保障。

(四)应急工作分队人员:局长任队长,主管局长任副队长,成员为稽查队,质量股全体人员。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分析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一)一般事件是指单个生产、经销企业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对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件是指部分企业或区域性行业性生产加工、销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能对或以后对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特大事件是指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

(一)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

(二)县局不定期巡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

(三)通过群众和消费者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四)根据上级部门或同级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获取安全信息。

(五)设立投诉电话,发动群众监督食品安全。

(六)关注有关媒体关于食品安全信息报道,拓宽食品安全信息来源。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一)一般事件三级状态

1、立即对相关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涉嫌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应立即扣押或封存,并进行抽样检验,依法查处。质量股保证执法检验随抽随送,及时获取检验报告。

2、对已进入市场流通的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要求生产者提供经销商名单,责令生产者立即追回,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责令经销者追回,并跟踪处理不合格食品。

3、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予以曝光。

4、根据实际视情安排对同类食品的监督抽查和生产企业的现场执法检查,监控食品质量状况。

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联络畅通,随时履行相关监督检查检验职责。

6、局属各有关股应及时将应急处理措施和工作情况报告局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

(二)重大事件二级状态

在三级状态的基础上,做好如下工作:

1、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食品有关的质量监督工作。

2、组织区域或行业的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不法行为。发现食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强制回收,并跟踪回收及处理情况。

3、向消费者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消费提示。

4、局属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及时将应急处理情况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

5、稽查队、质量股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值班,对相关食品及时查处及时检验。

(三)特大事件一级状态

在二级状态的基础上,做好如下工作:

1、责令有关食品生产企业立即停产。

2、对涉嫌有毒食品,必须责令生产者全部追回销毁,并报告市政府、组织各方力量全力以赴追回全部有毒食品。对受害者要取得卫生部门配合,及时进行救治。

3、对相关食品的生产经销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清查,发现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

4、立即向社会公布有毒食品的相关情况,动员社会舆论进行广泛宣传,防止有毒食品扩散,避免消费者误用。

5、在特大事件处理期间,应当每天向县政府报告有毒食品清查和进展情况。

6、稽查队24小时专人值班,有关情况随时报告,对大案要案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直接上报,保证人员随时到位,信息及时流通。

五、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1、质量股发现食品安全项目不合格的,应立即报告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交稽查队依法查处;我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涉嫌严重安全事故,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总指挥召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总指挥的要求,调集稽查队、质量股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工作分队集结。

4、应急工作分队进入预定地区后,应服从统一指挥,迅速使用执法力量和技术力量,开展技术监督执法工作。执法人员要积极配合质检人员,迅速做好调查、抽样和检验工作。

5、质检技术人员抽取样品,应同时抽取三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份封存,一份留存受检人。质检技术人员应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准确上报应急指挥部。

6、坚决查扣嫌疑食品,防止违法嫌疑人转移嫌疑食品和逃逸。追查已售食品及生产源,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制假售假食品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食品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六、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1、确保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人员、车辆、物质(设备、设施)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分队昼夜集结不得超过40分钟,夜间集结不超过60分钟,确保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在情况需要的时候主动求得公安、安全监察、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和支持。

4、做好应急状态下的群众质量投诉接待工作。多为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认真做好调查、取样、检测和查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5、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加强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自我保护意识。

6、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集中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尚未公开的应刀处理信息。

7、状态等级的确定和解除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县局办公室通知,各有关股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七、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要求履行报告职责,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股拒不服从局统一指挥,贻误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时机或者违背应急预案要求拒绝对人员、物资的统一调配的。

(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股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四)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八、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篇三)

1.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相应的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安全事故。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

3.2公司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紧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3.3销售科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3.4生产科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事故后,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4.1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由公司统一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2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的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和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及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的控制情况等。

4.3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4.4总结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和调查。对确认属于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立即召回并销毁。

5、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科组织进行分析原因,编制质量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确认后实施。

食品安全小组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一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篇四)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 情况简述

我园现有教学班10个,在园幼儿460人,教职工43人,食堂1个,安全重点问题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园长助理、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三、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五、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篇五)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为xx、xx、xx、xx及各班主任,应急救援工作联络员为xx。

学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教管中心、教育局;接受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摊点及周边摊点、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二)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处理组、联络及医疗救治组、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等3个工作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 长:xx

成 员:xx、xx

主要职责:配合上级应急指挥部(局领导小组)下设的事故调查组和事故处理组工作。积极实施救援工作,配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做好整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2.联络及医疗救治组

组 长:xx

成 员:xx、xx

主要职责: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组的联络工作;协助和配合上组医疗救治组工作,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3、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 长:xx

成 员:xx、xx、xx、xx

主要职责: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局领导小组)下设的信息管理发布组和善后处理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应急救援的新闻线索,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报告范围和程序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教管中心、政府。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

若学校发生一般或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教管中心、乡政府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详细情况。

(三)报告要求:

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3.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事故的应急响应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中心医院进行救治。

2.全体教职工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研究确定救治工作事宜。

3.稳妥安排好其他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的接待工作。

四、应急救援过程的人员、物资保障

(一)在事故发现后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入应急救治、救援工作状态。

(二)如需要医护人员到现场医疗救治或需要专家到现场评估事故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并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三)安排专人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络和医疗救治组联系,必要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以保障应急救治的顺利进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篇六)

一、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

(一)综合协调组

(二)事故调查组

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调查、现场处置和原因分析,研判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事发单位迅速控制事态,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三)现场维稳组

职责:负责深入现场,收集各种信息,及时反馈指挥部,做好患者亲属安抚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

(四)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组

职责:组织媒体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协调媒体采访,跟踪网络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视情况筹办新闻发布会。

(五)专家咨询和应急检测协调组

职责:抽调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协调市内检测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开展应急检测,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建议

(六)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通信、交通工具、资金、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七)处置督导组

职责:负责督导落实各工作组职能职责,对违反处置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纠正或查处。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响应

酒博会期间,各区县局和各科室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立即上报市局值班室。经核实属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区县政府处置,市局进行指导;属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局核实后,报市政府并开展处置。

三、事故处置

(一)控制问题食品。事故调查组对事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可疑问题食品和原料、工具、场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查清问题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

(二)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可疑问题食品进行抽样和检测,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的建议。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事件进行研判。

(三)追踪来源流向。事故调查组核实问题食品的生产厂家、经销商、生产批号及流向,对已销售的问题食品进行追查并通报有关部门协查。

(四)加强现场稳控。现场维稳组对事发现场、酒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出现的患者家属进行疏导稳控。

(五)及时报告情况。综合协调组持续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并随时掌握事故变化动态和处置工作进展,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六)专家研判。根据调查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事件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七)新闻宣传。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关注网络舆情,接待相关媒体,撰写新闻通稿,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处置不良信息。

(八)响应终止。当事件原因调查清楚、安全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等消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领导小组做出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的决定。

四、工作纪律

(一)强化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严禁脱岗,全体干部职工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二)认真履职,确保随叫随到。酒博会期间,周末照常上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本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在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篇七)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3.实用范围

食堂各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4.事故分级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_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5.工作原则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必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XXX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成员:XXX、XXX协助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XXX,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2.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①现场指挥组:组长:XXX

简单实用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范例(7篇)


应急预案包括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企业安全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等。对于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我们会提前做好应对事故的方案,应急预案对应对突然事件的处理有有着必要性,您是不是正在寻找应急预案的模板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收集整理的“简单实用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简单实用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篇一)

1.目的

为了规范本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检验体系和突发事故的应急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检验能力,最大限度地为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高效、快速的技术支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安全健康。

2 范围

适用于本所食品检验、抽样及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具体实施。

3 职责

3.1所长组织成立应急检验工作小组,负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检验工作。

3.2应急检验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的抽样、检验工作的统一指挥、安排、协调工作,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检验结果信息。

3.3 相关抽样站(室)、食品检验中心、业务办和行政办在应急检验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安排下,负责及时做好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 应急检验工作控制

4.1工作原则: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预防为先、准备充分、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4.2 组织管理体系

4.2.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检验领导小组”),负责应对Ⅰ、Ⅱ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副组长由食品检验中心分管副所长担任,成员由所班子其他成员、食品检验中心主任和副主任、业务办主任、行政办主任、业务监督检查室主任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食品安全应急检验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检验工作。

4.2.2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 研究决定本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部署和工作意见;

●组织、协调、指挥所内相关部门食品安全检验工作准备、应急检验处置等工作;

●与上级主管部门就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情况及检验结果进行及时汇报;

●组织对检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离和异常进行研究和正确处置;

●组织对应急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的审定和判定;

● 协调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工作沟通。

4.3 运行机制

4.3.1 监控与预警

本所食品检验中心和业务办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可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的日常信息监控与预警信息报告工作。对所抽查或送检食品安全指标质量状况,适时进行分析和评价,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对发现存有严重不合格项且存在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的食品样品,必须首先采取应急措施,在1小时内向市质监局食品科进行汇报和预警。

食品安全预警依据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食品安全事件可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对应以上四级食品质量事件发布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Ⅳ级以下情形的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不列入分级。

a)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b)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c)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d)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4.3.2 预警信息的收集按《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程序》文件规定执行。

4.4 应急检验处置

4.4.1 应急检验响应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上报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相关检验人员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成员通讯录上报备案并保证与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讯畅通。联系电话变更随时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接到抽样检验通知时,必须在30分钟内通知相关人员到达指定位置和检验岗位,做好相关技术准备并听从市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4.4.2应急检验处理

对于不同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预警或报告,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总的要求是:加强值班,力求快速反应,准确判明预警级别,迅速启动相应应急程序,有效组织抽样检验行动。依据四级预警,相应采取四级级响应对策,即Ⅰ级预警实行Ⅰ级响应,Ⅱ级预警实行Ⅱ级响应,Ⅲ级预警实行Ⅲ级响应。

⑴Ⅰ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所内各部门负责人、食品检验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

⑵Ⅱ级响应: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食品检验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⑶Ⅲ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有关成员,指定区域抽样部门人员、食品检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检验人员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⑶(Ⅳ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分管成员、指定区域抽样部门人员、食品检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检验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4.4.3 应急检验指挥与协调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程序启动预案后,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根据预案,统一组织、安排抽样检验工作。建立以市局及相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地区协同配合的统一指挥系统,具体负责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

所内后后勤部门负责配合做好车辆调度、试剂耗材供给、水电及相应的环境设施保障工作,确保抽样检验工作有序进行。

所办和业务办公室要做好与市局的信息交流和汇报工作,及时在第一时间将检验数据结果上报市局。

4.4.4应急检验保障

● 所内各部门须加强对食品快速检测车和相关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食品快速检测车应做到每周例行检查、保养一次,车载电源应每半月检查和充电一次,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有效调用和使用。

● 总工程师须加强对食品检验设备使用状态的日常监管,食品检验中心设备管理人员须做好检验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对涉及到食品卫生安指标的关键仪器设备要进行重点监控,一旦发现有故障,应在24小时内进行修复或调用备用设备,以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需要。

● 食品检验中心相关检验人员,应保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所需的试剂、耗材、标准品和药品等消耗品的储备量及有效性,保证应急检验的需要。

●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处置过程中,所办公室和财务办要为应急检验和抽样工作提供必备的交通、食宿、物资、经费保障。

4.5 应急检验后的处置

4.5.1 检验结果的分析和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结束后,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将结果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市局,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必要时,可邀请市局分管领导和食品科参加结果的分析评估。

4.5.2 工作小结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在应急检验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对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中如有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 应急检验预案演练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应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演练,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按照预案要求,应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食品安全事故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的演练、应急抽样的演练、应急检验处置过程的演练等。对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提出应急检验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完善措施、应急检验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检验工作的实战能力。

4.7 责任与奖惩

应急检验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对在应急检验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行动不力而影响工作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 相关文件

5.1 LQTPF/E046/0 《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程序》

简单实用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篇二)

为维护广大餐饮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根据《沧县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意见,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饮食安全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要认真贯彻执行《沧县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食品的污染: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出售过程中的污染。食品须低温贮藏,用专用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因而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要加强对有毒物品的管理。

(2)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通报

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单位负责人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故严重的报医院急救电话120。

(二)紧急处理

1、开展紧急救护工作;

2、负责车辆调度,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3、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三)原因调查

1、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配合防疫部门对留样的食物和现场取到样品进行技术鉴定;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四)情况汇报

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及时报上级有关单位。

简单实用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篇三)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幼儿园)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学校、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团结,沙田乡联校特制定本预案。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及预案,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明确职责,健全机制,逐级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三、学校(幼儿园)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

四、学校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一旦发生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报告乡联校(电话:)。联校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地点,并报告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及时救护,封闭现场,监督检查,监测检验。

五、学校在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和处理结果及时向联校报告,联校应在2小时内向县局汇报。

六、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时,对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阻碍救治工作进行的,拒不服从上级指挥调度的,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应事件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生重、特大食物中毒(中毒100人或死亡一人以上)事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简单实用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篇四)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流通环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四川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特别严重食品安全事故(I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地(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一起食物中毒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县)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市、县)辖区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造成伤害人数在30-99人,无死亡病例报告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根据生产流通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

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核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省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Ⅱ级响应;核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启动Ⅲ级响应;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2)启动响应。

1.国务院或省政府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Ⅰ级、Ⅱ级响应后,市局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程序,并在国务院或省政府领导下协助开展工作。

2.市政府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响应后,市局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程序,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食药监部门在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指挥下,启动应急程序。

3.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宣布启动Ⅳ级响应后,事故发生地食药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置。必要时,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国务院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省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Ⅱ级响应或市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响应,以及获知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Ⅰ级、Ⅱ级、Ⅲ级或Ⅳ级事故后,县局对涉及食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应对工作。

(六)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分级组织应对工作。

2.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着力加强风险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苗头,防患于未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4.科学严谨,依法处置。充分利用股学手段和技术装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成立由局长任总指挥长、总监为指挥长,党组成员为副指挥长,各股对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对事故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本部门配合市局和县相关部门开展处理工作。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局食品安全监管二股。

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职责。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相关处置工作;指导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确保县局各项应急处理工作落实到位;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通报联合机制;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以及事态进展情况,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

(二)相关工作组。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需要,设立领导小组、事件调查、危害控制、新闻宣传、人员咨询五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股,负责应急处置管理日常事务,会同局办公室、综合协调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组织协调、信息汇总,通信、交通、资金、物资和后勤保障,以及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会议组织和公文处理等工作。

2.事件调查组。按照职责分工由食品安全监管二股牵头,县局稽查大队,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和原因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送检,研判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

3.危害控制组。由稽查大队牵头,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和销毁等行政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流通环节,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4.新闻宣传组。由办公室牵头,视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专家咨询组。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组成专家咨询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各工作组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前,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三、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事件信息来源。

1.上级领导关于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的批示指示;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或系统内上报的流通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或系统内上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4.市级有关部门通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5.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6.其他渠道获取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二)事故报告和信息收集。

1.主体和时限。

(1)食品经营户发现其生产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2)食品送检和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南充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通报。

(3)各监管所或稽查队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经初步核实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某某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上报。

(4)相关股室通过舆情调查获得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要及时向某某县食安二股进行通报。

(5)某某县食安二股接到事故信息后,要迅速组织分析研判和初步调查核实,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提出初步应对工作建议。同时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领导批示或食品安全事故变化情况对事故级别作相应调整,并领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将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向市局和县政府进行上报,并启动本应急预案。

2.报告内容。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四、事故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启动后,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定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判趋势,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按照领导小组部署和职责分工,指导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一)控制问题食品。

危害控制组要及时控制现场,依法查封、扣押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组织检验机构对涉嫌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查清问题食品流向;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责令经营者召回并封存。

(二)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可疑问题食品进行抽样和检测,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的建议。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事件进行研判。

(三)检验研判。

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和食品及时进行检测,对没有检测方法和标准的,及时向市局汇报,争取支持,组织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四)信息通报和发布。

新闻宣传组全程关注舆情动态,并根据各股室提供相关资料,汇总整理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发布信息。

(五)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事故相关的'食药监部门应根据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事故发生地食药监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2.奖励。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责任追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4.总结评估。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县政府和市局。

五、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发生调整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各县局应结合当地政府要求,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演习演练。

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简单实用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篇五)

一、防止食物中毒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仪器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2)控制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单位,要加强毒品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2)加强农药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有关规定。(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将中毒者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6、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8、属在酒店用餐客人,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特殊事件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

简单实用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篇六)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区居民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区经济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处的实际,特制定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区区域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2.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3.加强群防群控和日常监测,对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

4.发挥先进科技和专家作用,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5.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臵,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落实的原则。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区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区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区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

5.向保税区管委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保税区管委和上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处臵指令等。

(二)区应急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预案启动后,区应急指挥部成员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臵工作的需要,还可确定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必要的村、企事业单位作为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报告、通报、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指导各村实施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生产环节的调查,开展对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源头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2.党政办: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协调xx人民医院开展食物中毒病人的救治工作;

3.xx人民医院: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开展对餐饮业和食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4.财政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5.综治办、xx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事故发生区域内

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疏导等工作;配合抓好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6.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事故应急处臵工作的需要,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相应工作。

(三)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设在党政办。本专项预案启动后,区党政领导自动兼任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区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臵工作;

2.检查督促各村、企事业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臵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有关部门、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臵工作情况;

5.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急处臵工作小组

本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

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臵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为提高处臵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臵环节要求,成立以下基本应急行动组:

1.调查处理组。由区主任牵头,有关专家、事件主管部门、规划建设中心、综治办、派出所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起因,分析各方、各类责任,评估处臵结果。属责任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综合协调组。由分管经济发展的相关领导牵头,事件主管办公室与经发中心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批示精神,协调专业应急机构和事件主管办公室、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3.事故查处组。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牵头,综治办、工商、医院、社区建设办、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4.医疗救护组。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区领导牵头,社服中心、计生办、xx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5.后勤保障组。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区领导牵头,区财政所、市政园林环卫中心等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处臵情况,协调、组织、落实应急救援所需各类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6.信息宣传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区领导牵头,区党群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等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及处臵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保税区管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开展新闻报道等工作。

7.警戒保卫组。由主管政法领导牵头,派出所、交警队、武装部、土地房屋管理中心等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五)村应急响应人员及职责

各村民委员会为村级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的专项领导、处臵、协调机构,各村安全协管员,为本村应急响应联络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要及时、有效、准确上报本村事故发生、发展状况,并切实根据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落实相应应急工作。

三、运行机制

食品安全事故的主要应急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先期处臵、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指挥协调、应急结束、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等方面。

(一)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

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村和有关单位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区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由区相关应急主管部门进行处臵,向区领导报告。

1.报告内容范围:

(1)已掌握的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

(2)区内已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2.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及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3.责任报告人:

(1)村负责人和相关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二)先期处臵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臵,控制事态,并将事故和有关先期处臵情况按规定上报区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和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在接到信息后,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应在事发后30分钟内启动先期处臵机制。一小时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臵工作;并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断为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在事发后一小时内按规定要求报告至保税区港区相关领导。同时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掌握应急处臵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区领导批示和要求,做好启动区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

对于先期处臵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或者需要区协调处臵的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事态发展,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经

区主要领导批准启动预案。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发布预警。

(四)指挥与协调

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开展处臵工作,主要是: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臵工作,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臵本区域资源和其它援助资源,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参与现场应急处臵工作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五)应急结束

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区相关应急主管部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六)善后处理

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臵,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区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各保险企业要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七)责任与奖惩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调查评估

区有关主管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臵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区领导作出报告。

四、附则

本预案由区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村、企事业单位和区部门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简单实用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篇七)

一、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镇政府及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加强同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快速高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地镇政府及时做出反应,上报县政府,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的。

2、一次食物中毒有人员死亡的。

3、引起中毒食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组织领导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工作,成立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依据职责,及时向县政府及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报告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情况,并做好警戒保卫、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理职责

领导小组的职责:发生重大事故时由领导小组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组长、副组长职责:

1、应急组长应确保参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个单位和组织,熟悉他们的职责任务,并能顺利完成任务;

2、和村委制定现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部门密切配合,保持联系,充分了解食品事故发生的情况,编制出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应急总指挥应和事故现场的主管人员在整个事故应急过程中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控制情况。

发生事故的单位、业主职责:

1、单位负责人或业主及时提供食品事故发生的可能情况,对单位、群众周边环境的可能影响情况和其它一些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向组织汇报;

2、单位或业主应向参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组织提供技术咨询,以使这些组织做好事故应急;

3、确保让所有在事故应急预案中需发挥作用的人员和组织知道他们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并指定事故应急协调主任,具体责任与组长的联络。

卫生院职责:

医务人员负责食品事故中毒人员的抢救,卫生院应熟悉在重大食品事故一旦发生以后的应急抢救程序,事故短期和长期对人们造成的危害。

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责:

1、向县镇府提供食品事故的详细情况;

2、重大事故结束以后,决定需要妥善保护的现场部分,事故现场和受事故影响地区可否人员进入等问题,向应急协调组长建议;

3、事故调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由镇政府启动本应急预案。

六、事故应急措施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镇政府及事故发生的单位和村委会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各有关单位和村委会,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镇政府及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它事项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二)本应急预案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单位实施应急处理工作的总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三)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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