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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威尼斯商人》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2.09.10

深度解析《威尼斯商人》主题的读后感范文推荐。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威廉·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怎么才能避免将威尼斯商人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深度解析《威尼斯商人》主题的读后感范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深度解析《威尼斯商人》主题的读后感范文【篇一】

书中讲述了善良忠厚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替朋友巴萨尼奥向冷酷无情的犹太商人夏洛克借高利贷,并以自己的商船作为抵押,夏洛克想乘机割取安东尼奥的肉便答应了。但安东尼奥的商船却出事了,夏洛克把安东尼奥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聪明的鲍西亚答应夏洛克可以割取安东尼奥身上的任意一块肉,只是若流下一滴血的话(合约上只写了一磅肉,却没有答应给夏洛克任何一滴血)就用他的性命和财产来抵换。最后安东尼奥获救,除了夏洛克之外,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深度解析《威尼斯商人》主题的读后感范文【篇二】

其中夏洛克是让人可怜的,同时他是一毛不拔的守财奴,是客居意大利威尼斯的犹太富翁。但爱财如命的夏洛克在这场戏的开头却一反常态,不要比借款多几倍的还款,而要一块无用的人肉,可见其心胸狭窄,复仇心极重,一遇机会便要疯狂报复对他不利的人,非要置对手于死地不可,可见其冷酷无情。其中凶残和狠毒,狡猾和奸诈,贪婪和愚昧,我们都应该加以批判。

从中还反应出了友情的珍贵,安东尼奥和贵族青年巴萨尼奥之间的真挚友谊,为了朋友能牺牲一切,不在乎金钱和利益,乃至于生命都可以为朋友献出,这种精神让我钦佩。

深度解析《威尼斯商人》主题的读后感范文【篇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不过时的话题。金钱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么?有什东西比金钱更珍贵?富有动人的亲情故事,对爱与付出的讴歌、机智的对话、峰回路转的剧情,夸张爆笑的情节,充满了传奇及浪漫的色彩。交织着友情、爱情、亲情的世界,引领我们认识什么才是人生中重要的价值诙谐的语言蕴含了深刻的内涵!

书中讲述了善良忠厚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替朋友巴萨尼奥向冷酷无情的犹太商人夏洛克借高利贷,并以自己的商船作为抵押,夏洛克想乘机割取安东尼奥的肉便答应了。但安东尼奥的商船却出事了,夏洛克把安东尼奥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聪明的鲍西亚答应夏洛克可以割取安东尼奥身上的任意一块肉,只是若流下一滴血的话(合约上只写了一磅肉,却没有答应给夏洛克任何一滴血)就用他的性命和财产来抵换。最后安东尼奥获救,除了夏洛克之外,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早期的喜剧作品,安东尼奥和夏洛克是两个对立的人物形象,他们对待金钱和人情的态度截然相反。安东尼奥是人们理想中的商人,是所谓商人王子、慷慨仁厚、放债不取利息、珍重友谊,不惜为之牺牲生命。而夏洛克却爱钱如命,惟利是图,受到损害就要加以灭绝人性的报复。对他贪婪的金钱欲和残忍的报复心,莎士比亚显然持否定的态度。从人文主义立场出发,莎士比亚认为像安东尼奥那样的商人可以消除资产阶级的矛盾,建立人与人之间被金钱破坏的自然关系,实现美好的生活。而夏洛克那样的高利贷资本商人,重利盘剥,损人利己,则是社会矛盾的根源,美好生活的破坏者。但在另一方面,莎士比亚对夏洛克作为犹太人受到的歧视和欺辱又怀有同情。

鲍西亚是书中一个充满智慧的女性正是因为她,安东尼奥才能幸免于难,她的父亲曾留给她三个匣子,一个是金做的,一个是银做的,还有一个是铅做的,只有选中装有鲍西亚照片的才能和聪明美貌的鲍西亚结婚,而鲍西亚的照片正是放在铅匣子中。这个世上有着各种各样的事物,很多事物虽然外表十分美丽,但实际上却是很丑陋的,很多富家公子外表金光灿烂,但实际上却是不学无术。有一句话会发亮不一定都是金子,但是金子总会发亮的。我们要学会分辨是非黑白,不要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许多事物的表面现象往往是虚假的,仅仅是为了迷惑我们,我们应该要学会透过表面看本质。所以,在爱情和友情面前,金钱也只剩淡如水的痕迹了。

读完了《威尼斯商人》,也让我获益匪浅,它教会了我,友情与亲情的重要,让我知道了,情一直陪伴着你,当你开心时,它会为你鼓掌欢呼;当你忧愁,郁闷时,它会为你分担忧愁。所以不要只为了一时的满足和快乐而背叛它,抛弃它。它,让我感受到了财与情之间的交错,不再为此而徘徊其中了。记住吧,你永远的朋友情。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学习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做任何事都要打好基础,低层的巩固才能使得项目更具有诱惑和成功力,就像老子《道德经》里所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慢慢地向成功靠近,直到取得最后的成功。

深度解析《威尼斯商人》主题的读后感范文【篇四】

在当今社会中,一个商人如果想要赚到钱,就必须努力工作,但是在几百年前的威尼斯,有一位商人叫夏洛克,他不是靠努力工作发财的,而是专门靠放贷发财。这个人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

这个故事是英国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莎士比亚写的,它的名字叫《威尼斯商人》,是一部具有极大讽刺性的喜剧。大约作于1596—1597年。剧本的主题是歌颂仁爱、友谊和爱情,同时也反映了资本主义早期商业资产阶级与贷者之间的矛盾,表现了作者对资产阶级社会中金钱、法律和宗教等问题的人文主义思想。这部剧作的一个重要文学成就,就是塑造了夏洛克这一惟利是图、冷酷无情的贷者的典型形象。

故事的内容讲的是: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为了帮助好友巴萨尼奥向鲍西娅求婚,向犹太人贷者夏洛克借了三千金币。夏洛克因为安东尼奥借给别人钱不要利息,影响了他的生意,又侮辱过他,所以借机报复,在借约上戏言三个月期满还不上钱,就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抵债。后来巴萨尼奥的求婚成功了,安东尼奥因船失事,所以不能如期还钱,夏洛克就提起公诉,要安东尼奥履行借约,从身上切下一磅肉。

开庭审判的那一天,鲍蒂霞假扮安东尼的律师,替安东尼辩护。她用聪明的办法,救了安东尼的性命,也惩罚了夏洛克:法庭判决只许割肉,不准流血,只准割一磅肉,不准多一点也不准少一点,即使是一丝一毫,也要诉讼者抵命。夏洛克惊愕之余要求撤回原诉,但鲍西娅依据法律,剥夺夏洛克全部财产,将其一半充公,将另一半判归受害一方,夏洛克彻底败诉。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最喜欢作者塑造的安东尼奥这个人物,他是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商人的代表,作者对他是有所美化的。他珍重友情,为了朋友而向贷者借钱并为此死而无怨;他宽宏大量,面对夏洛克的无耻阴谋,竟逆来顺受;面对死的威胁,他具有古罗马英雄那样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气概。总之,他身上具有正派,重情,温文尔雅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为之沤歌的品质。

在我的脑海中想象着安东尼奥的样子:头戴一顶别着羽毛的帽子,穿着一套具有威尼斯地方特色的外衣,潇洒英俊,正直热情……

这个故事真实地告诉我们:钱财固然重要,一个人可以追求财富,但绝对不能做守财奴,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金钱更重要更珍贵的东西,也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友谊、感情和一颗正直仁爱的心灵。

深度解析《威尼斯商人》主题的读后感范文【篇五】

今天,我读了《威尼斯商人》这个剧本,它是莎士比亚的喜剧作品,全剧情节波澜迭起,扣人心弦,我看了之后,受益匪浅。

《威尼斯商人》主要是讲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之间的故事。他们生活在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女鲍西亚而向放高__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意思,立下了如果违约就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可是后来安东尼奥的全部商船都出事了,夏洛克为了报仇,把安东尼奥告上了法庭。夏洛克宁愿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二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安东尼奥胸口的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帮助安东尼奥,她提出只许割肉,不能流一滴血,也不准割得超过或是不足一磅的重量,否则夏洛克的财产要全部充公。这样一来,夏洛克不但打消了割肉的念头,而且到头来一无所有。

剧中还有一个情节是鲍西亚父亲为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后来巴萨尼奥选择了铅匣,铅匣里有鲍西亚的画像,鲍西亚也由此得到了真正的爱情。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物的看法,真正的爱情不能用财富来衡量,爱情比金钱重要很多。

读完《威尼斯商人》这个剧本后,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友情的珍贵。主人公安东尼奥和贵族青年巴萨尼奥之间的真挚友谊,为了朋友能牺牲一切,不在乎金钱和利益,乃至于生命都可以为朋友献出,这些高尚品质让我敬佩。在现实社会中,最珍贵的除了亲情也是友情,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我们的友情,做人一定要正直,做事不要虚浮,我们要帮助别人,无私奉献,还要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做人,今后才能成为有用之才。剧本里还让我感动的是鲍西亚的举动,我非常喜欢她,她优雅高贵,温柔多情,有高度的智慧,敢于机智果断地与夏洛克斗争,最后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朋友安东尼奥争取到了胜利,也得到了自己的爱情。剧本里这几个人的品质都值得我学习和借鉴。当然剧本里还有一些反面人物,比如夏洛克的凶残和狠毒,狡猾和奸诈,贪婪和愚昧,我们都应该加以批判。所以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明白一个道理:“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而且,“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虽然我们现在还是初中的学生,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学习,但是一个学生要有好的品质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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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推荐: 《飘》读后感260字


不同的经历能够给我们带来不同的收获,我们可以用文字的形式表达我们的感受。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实践活动中的感悟总结,可以借鉴的心得体会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范文推荐: 《飘》读后感26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飘》读后感【篇一】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其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该书以美国南北战争为大背景,以斯嘉丽的情感为主要线索展开叙述。《飘》一经面世,就畅销全球,成为了非常有影响力的一部名著。

我是在工作之余,看的这本书。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斯嘉丽、艾希利和瑞恩,当然还有玫兰尼。《飘》分为上下两部,当我看上部的时候,只是感觉斯嘉丽是一个绝世美女,很多男人都很喜欢她而已。稍微给我印象深一点的地方就是,她向艾希利表白爱意而被他拒绝时,竟然被另一个男人瑞德听到了,那种情景的设置让我感觉很好笑。但,没想到的是,这个令我感觉好笑的地方竟然为以后所有的情节埋下了伏笔。当我看到该书的下部的时候,才突然发觉,这是一本绝世佳作。本来以为故事情节写的太过夸张,但到了故事的结尾,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哭了一遍又一遍。看完整部书,才发觉那些我以为夸张的描写其实一点也不夸张。

自己深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而最终却发觉自己爱的不过是心中缔造的那个完美的影子。自己深深厌恶的那个人,却爱自己爱的已经没有了爱的勇气。现实中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自己就深陷这个怪圈里无法自拔,无法逃脱。书中写的是一桩让人纠结难解的错爱,但是我知道,这样的错爱不止书中独有。

《飘》读后感【篇二】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飘》读后感【篇三】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飘》读后感【篇四】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飘》读后感【篇五】

同学们把这个《飘》“漂”到我身边。我在一千多页的厚厚一叠里看着就害怕。当时我就盯着她看。“飘”有什么不好?怎样才能有信心和耐心看完?所以这个《飘》是我放在床上的,也只是每天陪我睡觉。直到最近生病在家的时候,杂志都看完了,没有书看。突然想起来这本书《飘》,是我留下的。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就停了,直到花了三天时间一口气看完。

《飘》有很多主题,比如乱世美女的命运,飘零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感情深受美国内战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性。他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他们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因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如果说读《飘》让我感到压抑,那么读《活着》让我感到更加愤怒和难过。

对斯佳丽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感到愤怒。我们过去看到的女主人公,要么温柔贤惠,大方宽容,纯洁善良,忠贞不渝,要么历经磨难却最终找到真爱。不,小说开篇没多久,斯佳丽为了报复魏西丽和梅兰妮的订婚派对,勾引了梅兰妮的弟弟。不久他们结婚了,生了一个儿子。看到这个地方我很生气。我希望女主角天真的形象消失。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都表现在下面的故事里。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的想法,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情。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发生冲突时,她坚决把经济需求放在第一位。为了陶乐300元的房租,在骗了瑞特的钱但失败后,她又重复了勾引连姐姐未婚夫的干爹弗莱的老把戏,只因为干爹有个小木材厂,能给她300元。

我不敢评论生活中的善恶,因为毕竟我的人生轨迹还不到三分之一。二十多岁,思想可能比较幼稚。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斯佳丽。对于她“不择手段”的“自私自利”,也许这些都是她为了生存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然而,静下心来想是真的。在斯佳丽生活的动荡多变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支撑一个家庭,一群朋友也无法留住父亲留下的陶乐。斯佳丽靠斤斤计较挣钱,通过各种残酷的手段,为自己获得了新的生活,也为朋友的家庭获得了新的生活。

另一方面,斯佳丽对梅兰妮也很好,极其体贴。也许这是因为对魏西丽的爱,但后来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竟然达成了一生的友谊,真是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通过阅读《飘》,我对美国内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北方战胜南方是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看了《飘》,我们可以看到,从道德判断上,南方奴隶制中有温情,有友情,北方对南方发动的战争,某种程度上也是侵略,破坏了南方的秩序和关系,但在某些方面加剧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整本书,留学网还挑出了两句喜欢的话:

“美不使人高贵,衣不使人高贵。”——告诫贪慕虚荣的人。

“我从来都不是那种人。我不能耐心地捡起一些碎片,粘在一起,然后告诉自己,这个修好的东西和新的一模一样。东西坏了就是坏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的样子,也不愿意去修复它,然后一辈子看着那些破碎的地方。”

通过一遍又一遍的略读,我无法体会到多少道理。也许,我看了几遍,收获会更多。

美国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推荐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在认真品味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写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帮大家编辑的《美国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美国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一)

盖茨比,曾经是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青年,被他最心爱的女人抛弃,嫁作他人妇。他飞黄腾达之后,为了能再见她一面,故意在她家的对面买下一座别墅,他夜夜笙歌,为的是她能像其他客人一样参加一下他的派对。而当他们真的如他所愿重逢,随后的旧情复燃,让盖茨比几乎以为她会放弃她现在所有的生活,跟她一起回到从前。但是,她无法承认自己从没爱过自己的丈夫。在一个疯狂、闷热的午后,她开车撞了她丈夫的情妇,当然了,盖茨比会替她顶罪的。这个引来了情妇丈夫的复仇,一枪命绝盖茨比于自家泳池。而黛西——盖茨比这一生最钟情的女人,却与丈夫在这一刻悄然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盖茨比代表着一种希望,他未必不知黛西就是一个物质女郎,但他已然将黛西当做他生命中的那盏“绿灯”,为了这个容易幻灭的梦想,他甘愿付出所有的代价。而盖茨比的做法,恰恰会给人留下诟病,正如书中的叙事者和旁观者尼克所说,“我从头到尾都不赞成盖茨比,但偏偏是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真心所鄙夷的一切,他一个人比那一堆烂人加起来还要强!”那一堆烂人是一群不懂梦想可贵的庸众,盖茨比是那个为了一个怀揣了太久的梦想而付出沉重代价,到最终也还只是梦碎的天真小孩。

喜欢盖茨比的理由很简单,当你还是很年轻,你会和盖茨比感同身受的。你会觉得拥有梦想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孤军作战,只为更接近梦想一步。可是当梦想就快能实现的时候,在熠熠生辉的梦想之光面前却胆怯了,一步一步退缩,宁愿缩到一个不被看到的角落,也不愿看见梦想变成真实时的狰狞面容。你未必不遇到一个黛西式的人,她所有的美、所有的光环,都只是为了迎合你的欲求,你毫无理由的付出却得不到结果。

让我想想,盖茨比的遭遇,就像是我们在情感最朦胧的时期,偷偷摸摸地爱着一个人,你不敢随便申张,只能假装不经意地瞥一眼他看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呼吸着他所透露的气息。你还会以为将这样子度过一辈子,永远生活在他的阴影当中。不料,时间的魔爪偷走了最初的情愫,你要坦然地跟逝去的时光道别了,你才没有变成跟盖茨比一样,为了重温旧梦,最后被梦想“杀死”的人。

所以这个世上有太多的烂人,太少的盖茨比。但我们曾经都像盖茨比一样做过梦,虽不能像他一样为理想奋不顾身,至少能做他一名无名的粉丝。或许很多人都在哀叹盖茨比的结局,但我不得不说,对于盖茨比来讲,这或许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在他还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还在等着黛西的电话,这个天真可怜的人还在担心黛西因撞人而带来的恐惧无法去除,而不知道黛西已收拾行李跟着丈夫离开了。盖茨比,输了。

美国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二)

正式接触到这本书是在今年的暑假,而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是在一部大热的电视剧中,剧中男主一直收藏着这本书,我想没读过这本书,一定不明白此时此刻他出现的奥义所在,好奇心促使我想去一探究竟。而后,也证明了一部好的书籍值得大家反复推敲,并以电影的视角展现给大家,根据这部小说所拍摄的电影也是好评不断。

故事的主干是年轻,英俊的军官盖茨比邂逅了美丽的大家闺秀黛西,并与之产生爱恋,军官来自于普通的家庭,由于命运的种种,爱慕金钱与物质的黛西所嫁非人,又在一连串的阴谋中,盖茨比被枪杀,而最终的黛西从未出席过他的葬礼,甚是悲凉。这无疑是一个具有讽刺意义的故事:时代让人们只认得钱为何物,却忽视了爱,世人普遍认为钱可以带来安全感,而爱却随时爆发着灾难的危机,明哲保身永远是正确的。作者对这种奢华的风气与浮夸的年代是如此的失望。

读了一大半的时候尚未看出盖茨比哪里了不起,直到最后了解这个人的真实想法,更像是一种单纯的追逐,和对内心幻想的坚守,不愿去打破,固执到底,所以充满了勇气,让人感觉英勇。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未来。我们在生活中有时会遇到让人心惊的,或感叹莫深,或悲伤的时刻,而此时身边可以触到的温情,总是格外地让我们铭记于心。比如作者看到发生在戴西身上的事情后心情悲凉,此时乔丹的共情和陪伴,让心里的温暖更甚,更加贪恋,而不愿忘怀,就像妈妈摸着头发或者脖颈一样的温暖的触感。我贪恋这样的温情,也许就像人们口中常说的生活中充满了痛苦与繁琐,但偶尔触及的幸福那么好,让我们心甘情愿的生活下去。

美国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三)

文学作品往往带有作者自传的性质。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如此,主人公盖茨比的经历与作者的经历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主要体现在两点上:

1、两人都有当兵的经历。盖茨比是一个少尉军官。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他被调往欧洲;作者也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应征入伍,虽然没有被调往欧洲,但被送到南方亚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市的近郊的军营里受训,所以两人的经历基本相同。

2、两人的恋爱也相似。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他爱上了一位叫黛茜的姑娘,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盖茨比被调往欧洲。直到战争结束,黛西都没有盖茨比的消息,因此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后来,盖茨比知道后非常痛苦,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几年以后,盖茨比终于成功了。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城堡。盖茨比挥金如土,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后来差不多成功之时,一场车祸改变了这一切。作者在受训时,也认识了一位名叫姬尔达?赛尔的富家小姐,他们很快坠入爱河。但当她知道他无法满足她的奢华生活时,她拒绝了他的求爱,这给他很大的打击。为了挽回她的芳心,退伍后的他努力工作,希望赚很多钱。后来,第一部小说《人间天堂》大获成功,他立即去南方,并火速与姬尔达?赛尔结婚。

可见,两处的经历高度吻合,只是为了表达主题的需要稍作改动一下。从这里可以得出两点启示:

1、写自己的东西比较熟悉,容易得心应手,也容易打动人,

2、作家的人生经历要丰富一些,不然创作会容易枯竭。

美国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四)

故事的脉络其实很简单,一个男人为了梦想,为了爱去奋斗,带着军功归来,又艰苦创业成为了百万富翁,成为了自己梦想成为的人,甚至于把自己的名字从詹姆斯·卡兹本改为了杰伊·盖茨比。为了与已经嫁为人妇的情人再续前缘,他买下别墅隔海相望。当与情人重逢,却慢慢发现,现实中的情人并非当初奋斗之时脑海中想象中的样子,就在他慢慢明悟之际,却又被嫁祸,进而被害。

黛西是盖茨比的爱、也是盖茨比的梦想。从努力奔向梦想,到梦想达成,现实和梦想却是在慢慢的疏离,直至梦想的泡沫渐渐破裂。盖茨比爱黛西么?当然爱。但是,盖茨比爱的是梦想中的黛西,那个陪她度过困难时光,支撑着他艰苦创业、不断奋斗的梦想中的黛西,而不是现实当中,那个曾经爱过别人,已经嫁为人妇,充满了金钱味道的黛西。

梦想是美好的,因为它可以在脑中不断地修饰、美化。梦想同时也是虚幻的,因为当梦想真的来临的时候,梦想便不再是梦想,而是现实。现实是残酷的,因为现实就在那里,不为人的主观意志所改变,即使修饰、美化,也只能是维持一时而已。当梦想和现实之间相互独立的时候,二者尚可以共存,天上的归天上,人间的归人间。而梦想与现实一旦相遇,便会如同两颗星球之间的相遇,就像是《流浪地球》中的木星与地球,大的毁灭小的,遗憾的是,往往现实要比理想大的多,也沉重得多。

每当我们怀揣着梦想,不断努力的时候,身处艰难,却心向光明,此时会是幸福的。但当梦想达成的时候,低下头、看到梦想达成后的现实,然后回过头,看到为了达成梦想所付出的一切,再抬起头仰望星空,也许,我们看到的,并不一定会是幸福。

或许,梦想还是要有的,只是,要选择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

美国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五)

在我年纪还轻、阅历尚浅的那些年里,父亲曾经给过我一句忠告,直到今天,这句话仍在我心间萦绕。“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他对我说,“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势。”——《了不起的盖茨比》

当我在看《挪威的森林》的时候对里面反复几次提到的一本书《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能让村上春树多次在自己的作品中提到它?想要得知其中原因唯有自己去探索。

该书作者菲茨杰拉德是美国文学史上“爵士时代”的代言人和“迷惘一代”的重要作家,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期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而作为他的代表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更是鲜明的体现出了强烈的时代特征。

这本小说是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来描写的,由尼克的回忆来展现整个故事,尼克是盖茨比的邻居,是黛西的远房表哥,是汤姆的旧相识,他和乔丹交往,参加盖茨比的奢华派对,帮盖茨比搭起与黛西重聚的桥梁,他目睹汤姆与盖茨比之间的冲突,知道茉特尔出事的真相,他处理盖茨比的后事,作为旁观者,他从不识盖茨比到成为盖茨比的送殡人,这短短日子里的经历令他最终看透了他接触过的那些人,看清了他所生存的那个“黄金”年代的美国社会。

我通过尼克看到了盖茨比的人生——他经过多年奋斗进入上流社会,拥有了地位和金钱,然而促使他去争取这些的原因并不是人性的虚荣与欲望,是爱情。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正是因为他对黛西一如既往的爱,他事业上的构建都是为了更接近黛西,拥有黛西的爱情是盖茨比追求的梦想,但最终这个梦还是破碎了,盖茨比的人生以悲剧收尾,甚至在他死后黛西都未回来看他一眼。

或许正如书的结尾写的那样——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水而上,不断被浪潮推回到过去。现实中的我们也是不断的朝着我们的梦想奋力前行,尽管会遭遇挫折困难,只要还有希望我们就会继续奋力向前。

美国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六)

在我很久以前对文学作品处于启蒙阶段时就不解于为何所有我喜欢的我认为伟大的作品都有着与红楼梦相似的“只落得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的虚无感,而今我在这个故事里也找到了答案,源于生的终归是死,生而为死,死而复生,意义在于不断毁灭却又不断重塑的过程。盖茨比一生逐梦,有着小我的偏执也上升到整个社会的高度的大我,悲天悯人感一直是伟大作品的灵魂。

年少的时候总以为爱情是唯一可以拯救自己的,盖茨比如是,但事实远非如此。

地尽头,梦碎马亡,只听见世界粉身碎骨的击撞,那一抹微亮的绿光像萤火虫的闪耀,这世界谁还记得你的光芒,情怀永在,可这世界岂容得下。这故事也一度给我当年读完红楼梦的相似感受,我并不认为盖茨比是一无所获的人,他的付出有其无法比拟的价值所在,幻灭之后,总还能留下些什么的。就像我不写这故事的人物、地点、情节也不去回忆细枝末节,但我会记得他反抗的精神,他诠释了爱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只是过去从来无法重来,念念不忘的回响就是走不出轮回进而痴缠一生。喜欢这个故事,如同一个时代的镜子,我们都在自己制作的镜子中看见属于自己的真相,而这真相总在回首之时方才显现。

美国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七)

我既是旁观者清亦是当局者迷。

这是一个可怜的人,他们不知从然何去,也不知道追逐是为何人。“梦想”,似乎在近两年的中国被炒得格外火热,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国家在经历经济腾飞之时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纠结。这种梦的美好,时不时的绚烂在隔岸的灯火中,人皆心驰神往,却又都迷失在这花花绿绿和车水马龙。每个人都时常做着大城市的大梦想,出门打拼,“北漂”、“南下”,割舍自己的过去,自己的冗长,亲人,甚至爱情。当牺牲一切心中的惦念,幻化作火光里的一闪。亡了这些有的没的羁绊,然后转而化为一种信念。Fitzgerald几次谈及自己的经历,轻描淡写艰难却不忘提及那记忆里最为美好的那段青葱,那个袅袅如卷中仙子的黛西。即便世间一切事物更迭,那一份最初的爱恋就这样不曾废离改变,

我常说,书本里的人物可以在任意时段重新赋予背景人生再次活起来。一本书的现实意义就是在以人为镜的字句间感受,体味一段别人的经历。可能喜欢一本书才会饶有兴致地读下去,才会有和作者一样的共鸣。

我的一个表哥在几年北漂打拼之后选择回到家乡,过着相对不符合其年纪的退休生活。哥说,钱赚的永远没有花来得舒坦。我想吃一碗夜宵要开出几环路,吃完回家半路又会饿,那些大城市的美好无非是用着无数的人的梦想,堆砌出那种霓虹灯的绚丽,灯支酒盏,慨叹着多少人的叹息无奈。

有时会靠在车窗前,看着高架桥下的灯盏闪动,光影在城市的街道上跳跃。嗅着一股淡淡真皮车座的味道,有一种城市繁华皮囊下的一种苦涩。我们的生活,一点一点吮吸着梦想的血液。似乎这样说还有些太过沉闷,负能量满满,但是对未来仍旧要充满希望,前途还是相信有着阳光。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任凭岁月荏苒,记在脑海深处的那个姑娘似乎永远保持着年轻貌美。爱情在欲望的都市和钱欲的时代里,看起来是那么弱不禁风,那么脆弱。他为她不顾一切生存打拼,不惜千金在她窗前歌舞升平,只为她回眸一眼看见那段曾经的时光。然而生活的残酷早已蒙蔽了她的双眼,视野只能局限在金钱和权力。像是被镁光灯吸引的飞蛾,盘盘旋飞在这华亮的聚焦前。那些你侬我侬都被当作幼稚的往事一并交给了冷酷无情的时间。大家说这篇是写梦想的啊,怎么感觉这么现实冰冷。“美国梦”诞生初期,其实人都是这样不知所措,迷茫之中的。那么多人争着抢着来到Fitzgerald的宅邸纵情一晚,喧嚣华丽,然而空洞败絮其中。Fitzgerald的梦想就是爱情啊,可惜自己心中深爱的那个人是那个旧时光中的黛西啊,那时车马很慢,人与人之间没有顾忌没有虚伪。她还能笑得很甜,没有忧虑,没有杂念,纯净的像是水晶。所以F的梦想是单一空洞的

《红日》的最新读后感范本 (推荐4篇)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我们读了作者吴强写的《红日》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怎么才能防止将《红日》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日》的最新读后感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红日》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一】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展成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党七十四师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这部小说出于吴强老爷爷的笔下,他把人物写得十分生动、正直、勇敢、坚强。书中写的连长石东根,非常敢于打仗。比如:参谋长说:“军部随后就到,你们留下来控制渡河点。军部一到,你们立即赶上去。”石东根一听,咕噜开了:“又叫我们留下来!”罗光正要解释,团长刘胜过来嚷道:“先走后走不是一样!现在还是堵缺口,战斗在后头哩!”石东根这才不唠叨了。他时刻希望能冲锋在前。又例如班长秦守本是一个热爱团队、关心战士的干部。他在一次总结大会上说:“国党七十四师真是可恶,他们在碉堡里举白旗、缴枪、诈投降。使得石东根上当中计,大家劝也没用。战士们刚冲到碉堡前,里面的敌军用机关枪扫射,害得我们这个连的许多战士英勇牺牲了!我一想到这件事心里就难过。”

这本书在紧张气氛的时刻,却又不失乐趣。例如“副军长也在这里!”“好大的眼睛,有那么大个人在你面前,居然看不见!”副军长梁波哈哈大笑起来。“刚才说了两句怪话。”刘胜摸着脑袋说。“知道错就行啦”梁波笑声不歇地说。

有一句最有气势的话,在我心里可下了。这是军长沈振新对敌方一团长说的:“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部吐出来!”这句话是那么激昂,那么热血沸腾。我非常感谢打败了强敌的那些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像沈振新、丁元善、梁波、刘胜、陈坚、王茂生、秦守本、杨军……我一看到写野战军消灭七十四师的时候,就十分激动,欣喜若狂。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战壕,什么是刺刀。“战壕”就是打仗用的地沟,“刺刀”就是装在枪头的用来格斗的兵器。我还知道了现代军队中的指挥员有:司令、军长、师长、旅长、团长、营长、连长、排长、班长。真是收获不小啊!

我们今天的幸福时代,幸福生活都是用烈士们用生命和血汗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我曾是个军人,所以对军事题材的电视很感兴趣,前些日子电视剧《红日》深深地吸引了我,可妻子非要看哭哭啼啼的韩剧,我好男不和女斗,从单位图书室借来小说《红日》看起来,看过之后,我对《红日》的赞誉之情无以言表,我既被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书中所表达的主题思想所折服,从中我悟出许多值得今天我们学习的东西。

一是人要有理想目标。书中我军战士胸怀打败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生活的美好理想和目标,不怕牺牲,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朝着理想的方向前进。今天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确立好自己的理想目标,不能脚踏西瓜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是要认真规划好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二是人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书中处处闪烁着革命英雄主义思想,在敌我力量对比极为悬殊的情况下,以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东根为代表的我军战士正是靠不怕流血牺牲、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今天,我们在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点滴困难,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该退宿,要拿出书中军人的勇气和胆识战胜困难,坚信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是要讲大局听指挥。书中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冬根为报涟水失败的耻辱拒不执行上级要求快速撤离临沂城的决定,和敌人展开激战,一方面造成大量牺牲,另一方面延误了部队转移的时机差点造成全军覆没。类似的情况还有多起……今天,我们做工作都要按上级的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树立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否则,集体就形同散沙,失去战斗力,甚至会酿成苦果。

四是要讲团结合作。书中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许多高级将领出身黄埔军校,但派系林立,互相猜疑,勾心斗角,如果说蒋介石的军队是被我军打败的倒不如说是被他们内部自己打败的。的军队是清一色的美式装备,而我们只有小米加步枪,但我们身后有几百万人民群众的支持,民心所向的军队最终必定是胜利的军队。今天,我们大家能在一起工作、学习本身是一种缘分,但这之间不可能没有摩擦和矛盾,关键是我们要做到心中无私,讲究合作,善于化解矛盾,坚信团结出力量,合作出智慧,才能使我们央行的事业更好美好。

《红日》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二】

《红日》是我看过的第二本描写解放战争的小说(第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带着对英雄无比崇敬、对敌人无比痛恨的心情读完了此书。

掩卷沉思,一幕幕惨烈的战争场面不断地在我眼前浮现,联想我看过的两部电视剧《我的兄弟叫顺溜》和《亮剑》中的场景,战争的枪声似乎在我耳边响起。书中的战士们个个舍生忘死、英勇奋战,杨军,张华峰,秦守本和金立忠四个人是我们的英雄,在敌我双方激烈的战斗中,我军战士不怕牺牲,英勇奋战,高喊“冲上孟良崮,活捉张灵甫”顽强杀敌,朝着敌人的阵地发起一轮又一轮的进攻,他们打退了敌人的七次进攻。终于,在孟良崮战役中,战士们用汤姆枪扫射山洞,把国民党74师师长张灵甫射死了。当地的老百姓也冒着生命危险,顶着枪林弹雨抢救伤员。真是全民皆兵,共同杀敌啊。

看完《红日》,我觉得无数革命先辈为了建立新中国,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家园。我们要永远记住他们,时刻以他们那种崇高的思想境界为榜样,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建设和保卫好这来之不易的大好河山,为祖国发展贡献力量。

《红日》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三】

故事主要讲了一九四六年初冬,蒋介石对华东解放区发动了大规模的疯狂攻击。敌七十四师昌狂万分,配合八十三师等三十万人又向山东临沂方向齐头并进。历史上最着名的莱芜战役展开了。在书中所有共产党人个个成了骁勇善战的英雄好汉。在那腥风血雨的战争岁月里,有多少优秀中华儿女抛头颅,洒热血,用顽强不息的斗志以及他们宝贵的青春,高举革命火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出生入死。虽然他们心中个个都明白在这惨酷的莱芜战役中他们随时都有牺牲的可能,可为了保家卫国,人人都愿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来抵挡敌人的猛烈进攻。他们个个都是好样的。

人们常说:“天下皆兄弟。”可是在一九四六年那黑暗的年代,又引发了一场不必要的战争。大家想想看,我们自己的国家人民都做不成兄弟,怎么与全天下人做兄弟呢?

读完这本书,我下定决心,在学校要好好学习,团结同学,在家要尊敬长辈,多做家务,少给父母添麻烦,在外要文明有礼,做个人人称赞的好公民。因为我现在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红日》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四】

我寒假里读了《红日》这本书。我一看,书名是《红日》,我第一感觉这本书是关于革命的。

我看到书皮的封面上有一队扛着枪的八路军战士,就知道这本书确实是有关于革命的,书的作者是吴强。书里主要写了沈振新带领他的一支八路军队伍把XXX最大的一张王牌—整编七十四师给全部消灭的事。里面的主要人物有:沈振新、杨军、石东根、张华峰、秦守本、丁元善……我看完这本书,心里很激动,我们八路军真厉害,一个班就能打一个连的敌人。敌人真可恶,自己也是中国人,还打中国人,还说我们八路军是土匪,让乡亲们不要相信八路军,去相信他们的军队,真可恶!

但我们的军队,不跟他们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让乡亲们支持我们、帮助我们。的军队一看乡亲们不相信他们,在逃跑的时候,不仅打伤乡亲们,而且还抢乡亲们的衣服穿,伪装成乡亲们想蒙混过关,但最后还是被我们给抓住了。

我最佩服里面的军长沈振新,他说的那句:“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都吐出来。”让我很佩服,表现了他对战胜敌人的坚定信念。这本书告诉我们:让信念的力量托起明天的太阳,让思想的烛光点亮我们的灵魂。

读后感参考:背影读后感五篇


当一项任务完成之后自己有了感悟时,我们应该会将自己的想法做个总结。通过不断的思想总结,可以进一步提升自己,有没有可以参考的心得体会范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读后感参考:背影读后感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背影读后感【篇一】

朱自清是一位散文大家,写过不少经典名著,比如:《背影》;《荷塘月色》;《正义》......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背影》,让我感触甚多,同时也了解了,那个时间朱自清先生的家庭背景。

当时,正是朱自清先生家庭败落的时候,然后祖母也死了,当丧事办完了,父亲送朱自清北去时,“‘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朱自清十分感激父亲对他的爱,他们之间深厚跃然纸上。文章中,并没有发现“关心”这类的字眼儿,朱自清用自己的语言打动了读者。

这12年来,我从未留意过父亲的背影,父亲的背影是怎样的,我一点也不清楚。只要想起父亲,就会想起他那严肃的脸;只要看他一眼,心中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害怕……

生活中,我很难看见父亲的笑脸,只有在他心情好的时候,或是在我成绩好的时候,笑脸才会奇迹般地出现。父亲不是因为不会笑,而是因为他无时无刻都在紧张着我们的学习。他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人,也只有用严格要求来表达他对我们的爱。

在我们生病时,父亲与母亲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们,那疲惫而庞大的身影中,我终于找到了父亲的背影,终于了解到父亲的背影究竟是什么?是无微不至的爱啊,是温暖的爱啊!

读了这部书后。我深受启发:我们一辈子不就是一直在探求做人的真谛吗?父母疼爱儿女,儿女关心父母,他人关心我们,我们关心他人。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不这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吗?

背影读后感【篇二】

读完了朱自清的《经典作品选》,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背影》。

朱自清20多岁那年,祖母不幸去世。他的父亲办完丧事,与朱自清同到南京,父亲送他上火车北去。从“不放心茶房,自己亲自去送”到“寻找座位、反复叮嘱”,再到“过铁道买橘子”,都体现了父亲的爱。

生活中,有许多极为平常的、极为琐细的事情,也许带来的感情是极为珍贵的。

《背影》不仅是对父爱的歌颂,也包含着朱自清在理解父爱后,对父亲的深深忏悔与歉意。理解是需要过程的,我就有过这样的经历。爸爸总是喜欢带我去跑步,我很排斥跑步,我不喜欢那种口干舌燥、汗流浃背、肌肉酸痛的感觉,甚至心里有点责怪爸爸。

有一次考试成绩不理想,我心情很不好,但爸爸没有骂我,又拉着我去跑步。我极其不愿意,我不愿意心烦意乱再加上筋疲力尽。迫于无奈,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去了。

在跑道上,爸爸没有说别的,只是鼓励我坚持跑完5公里。我咬牙坚持,直到5公里跑完,我觉得一点都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糟糕,整个人反而很开心,我傻呵呵地笑起来。那时候,我似乎懂了些什么……

后来在回家的路上,我回想起之前跑步的情景,回想起爸爸一句句鼓励的话语,一次次激励而坚定的眼神,还有我一次次被逼着跑完的3公里、5公里……我明白了,爸爸是要用他的方式告诉我,跑步是可以放松自己,是可以让人变得自信,以及更加让我懂得了坚持的意义。

那一刻,我后悔了,我明白了。

父母就是这样,他们对我们的爱如同风筝之下的线轴,拼尽全力牵扯,只为成全我们一片蓝天。我们就像天上的风筝,在广阔中尽兴,在微风中爽朗。

背影读后感【篇三】

父亲老了,从前的他,黑发沾着霜,眼角爬上了几道纠结的皱纹,脚步也不如从前矫健了。父亲真的老了。

父亲在《背影》买橘子的场景还在我心里。我肥胖的身体费力地扭动着,笨拙地爬上讲台。我父亲不会关心自己的困难,这样他的儿子就可以吃一些橘子。

我父亲和朱自清先生的父亲很不一样。至少,他从不让我看到他变老。

我一直以为父亲天生脾气好,有一张笑脸。父亲在我的世界里一直扮演着玩伴和知己的角色。我父亲很忙,经常出去,但只要他在家,他就不会对我冷淡。小时候他带我出去玩,烧烤,爬山,旅游。那时候我一直相信父亲一定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当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一定带我去了天堂。后来进入高中,父亲没多少精力陪我,我也没多少时间。但我一见到他,就会像树袋熊一样挂在他脖子上。父亲个子很高,每次都会微微弯腰配合我。他会趴在床上听我数学校里的琐事。当我能讲一个小时的时候,他会听我一字一句的抱怨,时不时插两句。很多人说,青春期的我们有自己的想法。,但在我父亲面前,我永远不会生气或失去对自己情绪的控制。但那一次,父亲哭了。

五年级的时候因为低血糖从讲台上摔下来,手臂骨折,不得不做手术。那一刻,新闻如晴天霹雳般轰击着我的心,我无论如何也不想接受现实。父母做了很多思想工作后,我勉强同意了。手术后的那天晚上,麻药没效果的时候,我疼的哭了。七针伤口让我疼痛的神经膨胀起来,哭了一个多小时。我妈当场哭了,我爸在床边一言不发,我也没时间管周围的事。后来。我妈告诉我,我爸当场哭了,这是我妈第一次看到我爸哭。父亲独自在过道里擦着眼泪。当一个一米八的大男人第一次为女儿哭的时候,我惊呆了。

老实说,在我的记忆中,我从来没有见过父亲的背影。他总是微笑着隐藏他所有的脆弱。他总是说他爸爸爱我如山,一点都不夸张。他父亲对我的爱顶住了所有的雷电,依然向我们展示了他最坚强的一面。

所谓父女子,就是他们看着你的背影渐行渐远,你告诉他们不用追;是你看着他们的背影渐行渐远,他们告诉你没事,你放心。

背影读后感【篇四】

对朱自清的了解完全是因为《背影》这篇回忆性的散文,但也仅限于此。

在此之前,我是完全没有印象的。

不过在看完《背影》的这些年间里,却时常想起这个人,想起这个人写的《背影》,以及相关的种种细节。

第一次阅读《背影》,那时候是读几年级已记不清了,只依稀记得,那时还处在一个懵懂的年龄。

所以,在一个思想还不太成熟的年纪里,去阅读这么一篇现在回想起来有种暖暖的感动的文章,体会并不深,触动也不大。

那时候也只是觉得这篇《背影》叙述的不过是一件离别愁绪;叙述的不过是父与子之间的“父爱”缅怀;叙述的不过是突显当时年代间的父子之间的情形……现在想来,感触却是大不相同了。

这些年,在外工作的日子偏多,在家的时日常常很短。于是,常常想起家,想念父母,想念家中的兄弟姊妹,想念家中的一切,回想,回忆,也回顾过往种种。

思绪偏多,感触颇深,千言无语,却不知怎么开口。

偶尔,脑海里常常蹦出来一两句话,没头没脑的,也不知道谁说的,还是在哪本书上看到的,大致内容却记得很清楚:

“你就站在这儿,不要走动。”

“我走了,到了那边报个平安。”

“不要紧,没事的!”

这些话每次都冒出的很突然,猝不及防,老叫我回想很久很久,可就是想不出来是谁说的。暗自猜测着,可能是父亲,又像是母亲,又像是长辈的嘱咐,却都始终不能确定究竟谁说过了这样的话。

想不通,也想不出来。

后来,渐渐忙碌了,这些问题也就搁置了下来,对此的好奇也淡了不少。

直到过了很久,后来在一个电台偶然听到《背影》的朗诵,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之前的那些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嘱咐”,竟是出自这篇文章,原来我竟记得《背影》如此之久。

也许,这就是《背影》被称作经典,被传诵至今的原因吧。让人不知不觉融入其中,贴合生活,朴素,细腻,细节而感动,真挚而平凡,温暖且感伤。

再往后的日子里,我便时常翻阅起朱自清的散文,渐渐的读了《匆匆》,读了《荷塘月色》,也由此对《背影》有了更多的了解,对那个年代,对“那一辈人”有了更多一些感触,同时也对《背影》里所写的内容进行重新审视,思考。

短短一千多字,短短的一篇文章,出奇的我竟觉得厚重。

这一篇经得起思考,经得起考量,经得起推敲和回忆的文章,也是少数我至今还愿意花时间去理解去懂去体悟的散文。

背影读后感【篇五】

朱自清是现代中国着名的诗人和散文大师。大多数人对朱自清的诗并不是很了解,但说起散文,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篇《背影》。

今天,我在书上看见了朱自清的《背影》这篇文章。读后让我掩卷沉思。这篇文章主要描述了:朱自清他父亲在工作上遇到了一些困难,不太顺利,再加上自己亲爱的爷爷也去世了!所以他只有和自己的父亲报着失败的心情离开了这个鱼米之乡的美丽的地方了!

这又使我对朱自清的文采感到一种感叹!

《背影》是朱自清的散文代表作。这篇散文短小得只有千余字,为什么会给人留下这么难忘的印象,它的艺术魅力究竟何在?俄国作家高尔基回忆自己在少年时,读完福楼拜的小说《一颗单纯的心》后,曾被这个朴素的故事感动得如痴如醉,《背影》比起福楼拜那篇小说来,篇幅更短小得多,情节也更加简短,却同样也激起了读者的感情。

《背影》所以能感动读者之处,在于对父亲的这种回忆,最重要的是他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就是为了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着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会与作者发出一样的感想。我们不能忘记这两个动人的情景,我们不能忘记那父慈子爱的诚挚之情。

这也使我知道了写作文的方法:写作文不一定要字数多,主要是要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写出自己想表达什么,畅所欲言,当然要言之有理。

我想我难以预测,以后还会有多少人会被朱自清的这篇感人肺腑的文章感动!

当然这样的事情我没经历过但是我知道这种滋味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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