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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9.23

森林防火相关部门大会制定方案汇集。

在开展重点计划的森林防火工作时,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我们可以开始写森林防火方案了。写工作方案前一定要先确定好工作的目标,你的森林防火方案有没有通过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整理的“森林防火相关部门大会制定方案”,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森林防火相关部门大会制定方案(篇一)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1、街道办事处成立清明节森林防火领导组,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林业领导为副组长,联村领导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的领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2、即日起,街道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宣传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案。

3、各村必须在清明节期间大力宣传护林防火工作,对每个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段、坟场和路口派专人负责把守,做好引导、防范工作。

4、中小学校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护林防火、文明祭祖的重要意义。

5、党政办5、6、7号每天对全办干部职工及村两委成员普发防火短信一条。

二、严格检查

1、清明节期间,街道将组织对各村及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的巡视和督查。

2、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督促和检查,特别要督促护林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进行巡查。

三、火源监管

1、按照市政府防火指挥部要求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各村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对坟场、墓地比较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段(xxxx)提前组织清理杂草,防患于未然并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段地严防死守,每个地段不得少于2人,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散落在林内的零星坟头监管力度,对主要的交通路口,落实人员对过往人群大力宣传防火工作,加强早、中前后和傍晚等时段的防火监管工作。

2、要积极引导、教育村民祭祀时尽可能到田间、地头、家门口等安全地段进行焚烧,严禁携带火种、烟花爆竹和香纸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坟地。

3、加强对“老、弱、痴、呆、傻、未成年人、乞讨人员”的监控和管理,发生火灾时不得让以上人员参与扑救。

四、加强值班

1、各村、有关单位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办事处、村、组三级森林防火通讯信息畅通。办事处将清明节防火值班表,联系方式于4月4日前报市防火办。各村的防火小分队20人的花名册和清明节期间防火方案及值班表于4月1日前报办事。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向办事处报告情况,没有火情也要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

3、清明节期间,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村两级干部和防火队员管理,严格按规定上下班,无故不得请假,有重大事情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五、人员保障

街道应急小分队、各村应急小分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严阵以待。扑火砍刀、车辆、通讯设备、风力灭火机和手电筒等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要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火情就是命令,要随时投入战斗。

六、严肃处理

1、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的,森林派出所和林业站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街道办事处。

2、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森林派出所、林业站要迅速从严查处。

森林防火相关部门大会制定方案(篇二)

近年来,随着我县生态建设步伐的加快,森林面积逐年扩大,林草植被盖度逐年增加,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任务日益繁重。为进一步加强对防火、禁牧工作的领导,增强全民的防火和保护生态意识,确保全县森林草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绿县”这一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防火及禁牧工作有关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火、禁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全民保护生态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毁坏森林草原事件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打造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示范区提供保障。

二、时间安排

1、宣传月活动:每年3月份和9月份,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要集中开展防火宣传活动。

2、重点时段宣传:防火戒严期及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农历十月初一、元旦、春节等防火重点时段,要提前一周重点开展防火宣传。

3、日常宣传:其它时间要做好防火、禁牧日常宣传工作。

三、宣传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林场、行政村和自然村。重点对象是防火重点地区、生态项目区的农牧民。

四、宣传重点

1、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实现中国梦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2、宣传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及重点工程和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在改善生态环境、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内蒙古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3、针对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工作的形势,全县对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工作的安排部署。大力宣传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部门全力抓的突出典型。

4、进一步加大对《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关于加强祭祀用火安全管理的通知》和森林火灾政策性保险等的宣传力度,全面推进依法治火。加大《中共乌兰察布市委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舍饲工作的实施意见》、舍饲圈养的优惠政策和偷牧散养奖惩制度等的宣传,让老百姓知道,按照“谁退耕、谁所有、谁覆盖”原则,保护生态与自己的政策性补贴挂钩。

5、抓住有利时机,适时对县、乡镇、行政村防火指挥员、扑火队员,特别是新分管和从事防火工作的领导及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利用民族、民间、宗教节日等机会,集中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6、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等各类传播媒体范围大、辐射强,受众群体丰富的巨大优势,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扑火知识及禁牧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以专为主、群防群治”的原则,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扑火基本知识,普及群众自防、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

7、继续实施学校教育工程、标牌警示工程、责任书入户工程、旅游教育工程,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千家万户。

8、加大宣传典型案例:防火方面重点宣传报道近几年全国范围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引发原因、教训和留给我们的启示以及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禁牧方面重点宣传养殖大户发家致富经验等。

9、在春耕、秋收等农业生产季节,重点宣传田埂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性和计划烧除的实施规程。

10、清明时节、阴历十月初一及春节前夕等重要祭祀节日,要组织开展文明祭祀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通过鲜花、诗赋、信函、植树等文明、环保的形式祭祀,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减少火灾隐患。

11、各乡镇、林场自行安排的有关内容。重点包括火情信息联系卡、偷牧散养举报卡和《舍饲圈养协议书》等。要做到森林草原防火、禁牧广播有声、乡村有标语、交通路口有碑牌,林区、旅游重点地区有警示标语彩旗,流动宣传有专车,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舆论氛围。在人员居住集中村庄刷写防火及禁牧标语,制定防火及禁牧宣传专栏。出动防火及禁牧宣传车,播放《卓资县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通告》等,走村串户进行宣传,给农民发放“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宣传画,以及防火、禁牧宣传单。召开村民防火及禁牧动员会,与每个农牧民签订森林草原防火公约,与痴、呆、傻人员监护人、坟主、矿点法人代表签订防火责任状,与养殖户签订严格的《舍饲圈养协议书》。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对宣传工作的认识。各乡镇、林场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把握宣传时机和节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营造全社会“防火禁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确保取得实效。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及县禁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2、突出重点,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尤其要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在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重点部位,增设防火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语。采取流动与固定、临时与永久、文字与图像相结合的办法,力求形式多样,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注重实效,从内容、形式、手段上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既注重向各级领导宣传,也要注重向广大群众宣传;既注重向林、牧区职工宣传,也要注重向社会各界宣传;特别要加大向学校、农村、山区和社区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网络,营造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宣传舆论氛围,确保“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典型宣传要紧扣时代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激发正能量,做到生动、具体、感人。

4、各乡镇、林场在工作中要保存好宣传材料,并建立活动档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要把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的总结,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县防火办和禁牧办。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为:XXX

5、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抽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将不定期对各乡镇、林场和有关单位防火及禁牧宣传工作开展情况、防扑火及禁牧队伍建设和防扑火物资准备等情况进行检查。

森林防火相关部门大会制定方案(篇三)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森林防火相关部门大会制定方案(篇四)

为切实做好我市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森林防火的监管职能,采取有力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市政府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协调各有关部门抓重点、突难点,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的专项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人员伤亡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成立文昌市森林火灾指挥调度中心

指 挥 长: 王晓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指挥长: 陈文慧 (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符策万 (市政府副市长)

董宁海 (市人武部部长)

洪忠师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 李忠家(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黄良谋 (市公安局政委)、林叶(市旅文委主任)、薛向文(市民政局局长)、曾利民(市卫生局局长)、符海涛(市安监局局长)、韩符伟(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陆保霖(市应急办主任)冯斌武(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彭修谊(市林业局副局长)。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市应急办: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联络、协调,接报、收集、研判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市领导有关工作指示、要求的传达落实工作,调动相关部门参与火灾扑灭救援,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救援工作。

(二)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宣传、巡查和组织火灾扑救工作。

(三)市民政局:大力宣传文明扫墓,提倡使用鲜花、电蜡烛等方式祭祖,避免野外用火,废除烧纸钱、放烟花、炮竹等陋习,严防扫墓发生森林火灾。

(四)市旅文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行社、游客对重点风景名胜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灾威胁到的重要旅游设施采取应急监控和保护等措施。

(五)市消防支队:负责安排官兵及时扑救全市发生的森林火灾。

(六)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消防、边防、治安、交管部门参加火灾扑救,搞好火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负责建立健全道路管制应急保障措施,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撤离和转移灾区群众;会同森林公安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七)市卫生局:根据扑火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技术手段。

(八)市森林公安局:负责调查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工作,协助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

(九)市安监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扑救中相关安全监督工作。

(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知识或公益性广告。

(十一)各镇(场):负责镇(场)范围里若干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布控工作,成立各村组、作业区专职队伍驻点巡查,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动群众文明扫墓,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辖区森林消防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时间从4月2日起至4月4日止。

(二)人员分组及工作职责

1、前线驻防区(应急处置组)

(1)第一责任区:青山岭公墓区域(12人)

组长:薛向文(市民政局)副组长:黄峰(文城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文城镇负责安排6名镇村干部。

(2)第二责任区:铜鼓岭区域(16人)

组长:林叶(市旅文委)副组长:陈明雁(龙楼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龙楼镇负责安排10名镇村干部;

前线驻防组工作职责:一是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二是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或附近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三是准备随时扑救本责任区内的森林火灾。

2、火灾扑救组(共33人)

组长:何江(消防支队) 副组长:彭修谊(林业局);

成员:市消防支队(20人)、市林业局(11人);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火灾扑救工具、车辆(含5辆水车),随时出警扑救全市范围内的森林火灾。

3、案件查处组(共6人)

组长:何仕(森林公安局)副组长:韩进喜(林业局);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郑拓、颜明清,市林业局林慧清、吴多亮;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及其它涉林案件的接处警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及时组织开展火灾现场调查,迅速查明火因,对故意纵火、失火人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后勤保障组(共5人)

组长:韩智(林业局) 副组长:符涛(林业局);

组员:市林业局韩敏、李向之、王录敏;

工作职责:负责救火队员的中餐、茶水供应及有关后勤的保障工作。

5、值班值守组(共5人)

组长:莫景瑜(林业局) 副组长:陈奋(林业局);

成员:市林业局陈英花、陈敏、黎丽娟;

工作职责:负责接听防火值班电话,对于群众等报来的森林火灾情况要记录清楚,并立即通知发生火灾地点相关镇、农(林)场进行组织力量扑救和回报,同时将情况迅速向市林业局领导报告。负责每天下午17时前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网报告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

6、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

为做好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成立4个森林防火督导组,人员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各镇、农(林)场督查工作,清明节期间于4月2日-4月4日深入各镇、农(林)场等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布置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车辆由各督导组组长单位负责安排。

第一督导组:

组长:市公安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边防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铺前镇、罗豆农场、锦山镇、冯坡镇、抱罗镇、翁田镇。

第二督导组:

组长:市旅文委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昌洒镇、龙楼镇、东郊镇、东阁镇、文教镇、公坡镇。

第三督导组:

组长:市民政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法院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文城镇、潭牛镇、东路镇、东路农场、岛东林场、华侨农场。

第四督导组:

组长:市安监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市检察院、中国电信文昌分公司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会文镇、重兴镇、蓬莱镇、南阳农场、三角庭农场、橡胶研究所、椰子研究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各镇(场)一是务必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抓落实;二是主要负责人近期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森林防火工作上,要靠前指挥,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监督;三是要发动各村组、作业区的干部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清明节上山扫墓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强化火源管理,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一是各镇(场)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通过在入山的路口设卡检查,查堵进山香烛、大型炮竹,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对景区重要设施重要目标严防死守,严格管控火源、联防、联治、联保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二是各镇(场)要结合清明节扫墓存在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的管控片区,采取网格化的布防驻守,坚决刹住上坟、烧草、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各镇(场)要落实人员驻守到位,加大巡查密度,对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段,要组织干部和民兵预备役队员全天候驻点巡逻,扫墓现场零距离的处置因上坟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四是必须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市森林公安局要调集警力,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火案,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惩治,决不手软。

(三)科学处置火情。一是山上驻点巡查人员要动态巡查,一有火情火点出现及时处置,把火点消灭在荫芽状态;二是各驻点巡查布控人员若发现有较大的火险发生,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必须立即向镇领导和市森林防火办报告,市森林防火办立即调集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三是市专业森林消防队,要保持高度戒备,集中靠前待命,各镇民兵预备役队员要全员戒备、全天候待命,做好随时调度扑火的准备,一旦有森林火灾发生,以最快的速度出警扑救,做到有备无患;四是要高度重视扑火人员的安全,严禁动员残病人、孕妇和未成年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扑救火灾的人员参加扑火,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四)严肃工作纪律。一是清明节期间凡安排参加防火工作的市工作组人员,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服从领导,服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经符策万副指挥长批准方可离开;二是加强值班制度,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亲自带班,确保火灾信息畅通,巡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凡因擅自脱离岗位、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严格火情报告制度,所有火情火点必须认真核查、如实上报,严禁瞒报、迟报,不得贻误扑火时机;四是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指挥,组织扑救,并根据火情及时向市指挥中心报告。

森林防火相关部门大会制定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抓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有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山火,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充分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火方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建设与责任制度

(一)机构建设

成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党委书记刘迎秋同志任政委,镇长易文龙同志任指挥长,分管农业的常务副镇长欧文武同志任副指挥长,镇农办、林业站全体工作人员和综治办、派出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林业站站长文朝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李双全同志为森林防火消防专干,指挥部设镇林业站,防火办公室电话:88560221。

(二)责任制度

森林防火全面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即镇党委政府向县政府负责,村党支部、村委员会向镇党委政府负责,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防火第一责任人,镇域内各事业单位为森林防火责任单位。

二、山火防控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防火意识到位。

森林防火指挥部召开两次森林防火专题会议;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检查;采取悬挂横幅、固定森林防火标语、书写石灰标语和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加强基础建设,防火设施到位。

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防火器材储备室并备足必须的防火器材;各村相应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器材室并配备好防防火器材。镇指挥部制定好阻隔带建设规划,在县林业局的指导下完成森林防火阻隔网(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及时维护自然阻隔网络,减少森林火灾隐患,严格控制森林过火面积在林地面积的1‰以内。

(三)加强火源管理,预防措施到位。

建立健全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坚持野外生产性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对辖区内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管理人员(智障人员、精神病人)建档管理,落实专人监控。各村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防火工作,并明确3名专职防火巡逻人员(巡逻人员补助视工作情况给予奖励)。

三、消防队伍与扑救指挥

扑火队职责:以扑救本地区森林火灾为主,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配,援助毗邻地区扑救山火。

(二)扑救指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工作,扑救森林山火时,按照“统一指挥、专业处置”的原则,设三级应急预警响应,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

1、一级预警响应。镇辖范围内接到火情报告后,镇农办、林业站全体工作人员在15分钟内迅速到达起火点,并迅速组织支村两委和本村义务扑火队及时处置扑救山火。

现场指挥:文杰林文朝辉

2、二级预警响应。一级预警响应启动后,如果山火在1小时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由现场指挥迅速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欧文武同志,由其迅速组织镇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增援扑救。

现场指挥:欧文武

3、三级预警响应。二级预警响应实施后2小时内森林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应迅速向镇党委书记刘迎秋同志和镇长易文龙同志汇报,协调、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参与山火扑救工作,同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以求外援力量扑救山火。

现场指挥:刘迎秋易文龙

4、火场明火完全扑灭后,应清点人员,撤离火场,并留足人员清理余火,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

四、通讯、器械

(一)通讯。通讯要常年保持运行良好,电信部门保证各村的电话线路畅通。防火期间,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做到24小时防火值班制,指挥部所有成员及相关单位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防火信息准确及时传达。

(二)扑火器具装备。

2、各村分别配备二号工具20把、柴刀10把(均已配备)、背包式高压水枪一台(已配备7个村)和手提喇叭一个。

五、火情报告

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每天详细记载全镇的山火火情动态。各村发生山火后,要求立即向镇防火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警电话:xxx0221),指挥部接到火情消息后,应立即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各村应视火情、防火区域、火险区划等及时组织足够力量扑救。

火情报告时间要求:各村从发生山火时算起,应在20分钟内报告镇指挥部。对有意推迟上报、企图隐瞒、贻误战机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后勤保障

后勤工作由指挥部统一指挥,由贺舟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增援车辆调配,做好前线相关物资准备、供应工作。

七、火案查处

加强火案的查处工作,实行“快查、严办”的办案原则,对肇事者要依照《*镇森林防火责任的追究》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罚。查处工作由镇综治办、派出所、林业站负责,火案查处率在85%以上;重大山火案件,由县森林公安配合查处,做到每发生一宗,及时查处一宗,并将查处情况及时通报、上报。

森林防火相关部门大会制定方案(篇六)

一、演练目的

及时、快速、高效、稳妥地处置发生森林、消防火灾,切实提高镇应急办、社区应急办统筹组织指挥、协同作战等应急响应能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将森林、消防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演练主题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应急响应,科学处置”。

三、演练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应急办的指挥下,镇、单位、永兴社区三级联动。

(二)以人为本,安全处置。科学扑火,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

(三)先期扑救,分级响应。发生森林、消防火灾时,快速组织力量先期扑救,逐级响应,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成员单位按照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应急反应。

四、演练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0月29日下午15时至16时(14:30到位,15:00开始)。

(二)地点:永安镇应急避险广场WWw.gZ85.com

五、组织机构

(一)演练场扑救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联络组

组长:黄胜荣镇应急办主任

成员:向钰洁镇应急办干部

职责:负责火灾演练现场的协调工作。

(2)安全警戒、疏散组

组长:高川东永安派出所所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维护演练现场秩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确保火灾扑救现场周边道路畅通

(3)伤员救护组

组长:罗勇永安卫生院院长

成员:卫生院2人。

职责:负责演练中可能出现扑救人员伤病等情况的救治工作,做好涉及演练内容(救治伤病员)等相关内容工作。

(4)宣传报导组

组长:陶祖建镇党委宣传委员

成员:党政办1人,宣传办1人。

职责:负责宣传报道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火意识和了解安全避险知识。

(5)现场扑救组

组长:吴晓波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人武干事

成员:胡勇永兴社区居委主任

胡刚永兴社区综治专干

职责:负责组织队伍按时到达集结地点,并开展扑救工作。

(6)现场解说组

组长:黄胜荣镇应急办主任

成员:解说员1名

职责:负责现场解说。

六、现场通信联络

通信方式:采取对讲机方式。

七、参演单位

镇应急办、综治办、林业站、宣传办、永安派出所、永安卫生院、永兴社区居委。

八、演练扑救力量编成及装备要求

镇应急救援大队18人、永兴社区应急救援小分队12人、医务人员2人、消防摩托1辆、救护车辆1辆、对讲机:5台,扫把:30把,灭火弹:2件。

演练集结地点:各单位在镇政府坝子集结,演练中接到出发信号后,按扑救程序有序开进到演练现场。

九、演练流程

信息员发现火情(报告,先期扑救)→永兴社区(报告、组织扑救)→镇应急办(报告、组织扑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启动镇级火灾应急预案,组织扑救)→结束。

演练场火灾持续燃烧时间不低于30分钟。

十、演练结束

应急队在镇政府坝子集结,镇演练扑救指挥部指挥长对演练进行讲评。

十一、相关要求

(一)各参演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规定时间到达演练场地。

(二)应急救援人员统一着消防服。

(三)演练中,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四)现场使用的对讲机、摄像、照相由镇应急办负责。

(五)演练结束后各单位清理人数,不得发生伤亡事故。

森林防火相关部门大会制定方案(篇七)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