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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it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2

消费税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就是东流水,半年的光阴一去不复返了。为了更快的实现工作目标,我们需要为前半年的工作写一份工作总结了,通过工作总结可以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那么,可以拿出手的半年度工作总结模板有哪些?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消费税上半年工作总结,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本页是工作总结之家最新发布的《消费税上半年工作总结》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觉得有用就收藏了,这里给大家转摘到工作总结之家。

篇一:中国税收之总结

第五章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性质与类型

特点

(一)范围具有选择性【特种消费税】

(二)征税具有单一性【大部分只征一次】

(三)税负具有转嫁性【间接税】

二、消费税的特殊作用

1.有利于矫正外部性,优化资源配置。

2.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3.有利于鼓励储蓄,激励投资,促进经济增长。

4.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国目前消费税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年11月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12月51号令 补充:与增值税的关系

(1)交叉征税(双层征收)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大于消费税的范围。

【判断】

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并不缴纳消费税。错。

缴纳消费税的货物,都在增值税应税范畴内。对。

(2)征税环节

增值税——多环节

消费税——单一环节(大多数)

(3)与价格的关系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价格=成本+利润+税)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第二节征税对象和纳税人

一、征税对象

(一)应税消费品的种类

14类应税消费品——税目详见课本

(二)应税消费品的经济性质(即上述对象在什么情况下征消费税)

(征税环节)——从生产经营过程看

一般:(只要是征税对象三个选一个,都可以征税)

(1)生产应税消费品【出厂时交】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提货时交】

(4)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代征】

特殊:

(3’)批发时应税消费品(仅卷烟)【仅批发时交】

(3’’)零售时应税消费品(仅金银、钻石和钻石饰品)【仅零售时交】 最特殊:

卷烟(1)/(2)/(4)+(3’)。卷烟征收两次消费税。

除此之外都是一次课征制。

具体分析

1.生产应税消费品

(1)生产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在最终出厂时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2)视同生产应税消费品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

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

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A 委托加工的特点

所有权在委托方

如何理解:除了受托方是个人外,都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第6行) 第一层:符合委托加工条件的应税消费品的加工,消费税纳税人是委托方;受多方只是代收代缴。

第二层:不符合委托加工条件的应税消费品的加工,要看作受托方销售自制消费品,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受托方。

第三层:(第7行)委托个人【受托方是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自行缴纳增值税;不需要受托方代扣代缴。

B 委托加工物品的用途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提取货物时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了消费税。

(1)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10.高尔夫球及球具: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全部要交。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

不缴增值税,不缴消费税 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因为从量征收)

白酒不管是否逾期都交,其他的都要看是否逾期,啤酒黄酒跟逾期没有关系,因为是从量征收,仅用来判断单位税额的界限。另外租金一定是价外收入。

【销售数量规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注意和送去的原料的比例进行配比,而不是全部)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

【计税依据特殊规定】

(一)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二)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考点:

换抵投:按照同类产品的额最高价格交消费税,但按照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交增值税。

(三)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处理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四)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一般规律)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

考点:成套卖白酒和红酒,一套里面2瓶白的,2瓶红的,那么从高,按照20%的从价税率和白酒的0.5元/斤的从量税,注意按照4瓶白酒计算。

【征税环节】

四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通常一次性缴纳,两个特殊)

【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消费税5%;

其他珍珠玛瑙宝石翡翠等非金银首饰还是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消费税10%;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10%);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5%)

理解:也就是说,在生产环节分不清楚,都按高的10%;如果在零售环节分不清楚,都按零售环节的5%,也就是说,其实多征了一道税,因为这些非金银首饰在生产环节已经交过了,在零售环节其实不必再缴。金银首饰的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具体规定

1.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相当于委托加工业务)

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也就是说,其他产品在多交了一道消费税)

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

4.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

消费税(差价,不像别的以旧换新业务,按照新的售价确

销售金银首饰

定计税依据。)

以旧换新: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一样的计税基础,都是以差价作为计税基础,但是注意零售环节“/1.17”的问题。

【批发环节】

卷烟:生产环节和批发环节两道税,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5%,没有从量税。自2009年5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相关内容如下: 要素 纳税人

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关注的问题:

(1)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计税依据

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5%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5% 关注的问题:

(1)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2)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税额计算

纳税地点

理解:两道税:

1。生产后批发给批发企业时,按照从价从量符合征收(36%,56%,0.6元/条)。2.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或者个人,按照从价5%征收消费税。

也就是说,批发企业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的意思;否则就不是两道税了,成了增值税了,道道征收。补充:增消两税关系:

【卷烟回购问题】

由于小的卷烟生产厂没有销路,就合并成联营企业,然后将自己生产的卷烟销售给大的卷烟厂,并按照已经公示的调拨价缴纳消费税;所以需要回购企业提供以下信息:

1.回购企业向联营企业提供所需加工卷烟的牌号

2.回购企业向联营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

大卷烟厂(所谓回购企业)将自己生产的和收购的卷烟再对外销售时,收购的部分已经缴纳了消费税,而自己生产的部分还么有缴纳,所以一定要分开管理核算,否则收购的卷烟就要按照资产卷烟再征收一遍消费税。

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回购卷烟,则征收消费税: ①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②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篇三:消费税学习心得

消费税学习心得

一、我国的消费税共有14个税目:(四大类)

A:烟、酒及酒精、鞭炮和焰火(对身体有害的);B: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奢侈品,不用也死不了的);C: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耗竭性消费品);D: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能耗的消费品)。

二、税率。我国消费税有以下3种计税方法:

1、从价定率的计税方法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等都实行从价定率的计税方法。

2、从量定额的计税方法:啤酒、黄酒、成品油(汽油、柴油)

3、从价从量复合计税的方法:卷烟和白酒

注意:

A、从2009年5月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税率5%

B、一般情况下,消费税只征一道

以上是《消费税上半年工作总结》的范文参考详细内容,涉及到消费税、消费品、征收、销售、环节、首饰、卷烟、生产等方面,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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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费者协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消费者协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消费者协会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市消费者协会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工商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消法》和《区实施消法办法》, 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紧密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广大消费者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新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牧区的消费维权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不断推动我市消保维权工作的发展。
一.不断加大消费纠纷调解力度,消费维权有新举措
针对消费者维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实际情况,今年,市消协把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作为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秘书长亲自抓,分管秘书长具体抓。一是实施一把手工程。对投诉比较集中、比较敏感、突出的问题,消协秘书长第一时间亲自过问、第一时间亲自督办、第一时间亲自到现场,确保消费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4月30日,松山区十余户农民在村长的带领下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买到的600余袋的化肥因含水量大无法播洒。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认真查看了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购货合同,发现合同中商家承诺:出售的化肥含量达到国家标准,如有质量问题,商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中还承诺为消费者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对此,市消协向商家了解了有关情况。商家答复说,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已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如果是质量问题,商家会找生产厂家为消费者追赔损失的。同时也取样送到相关部门去检验,经检验,化肥含量达到国家标准,确实是因湿度大导致无法播洒。但考虑到农资产品的特殊性,看到满面愁容的十几位农民,再听到商家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漠不关心的态度,秘书长立即组织人员到商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指出,商家承担着保护消费者第一责任,对消费侵权的赔偿是谁销售谁负责,而不能将消费者推向厂方。提示商家如果等检验结果出来再讨论对消费者的赔偿问题,会错过农时,将会扩大损失,商家付出的赔偿将会更多。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商家同意向农户进行一部分补偿,并提出建议化肥可通过人工散肥的方式进行播洒,并当即签定了补偿协议使农民安心进行抢播。5月7日,十余户农民在消费者协会的监督下, 将商家的5万元补偿款顺利拿到手中。
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消协今年对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即消费者到消协投诉(包括来电和电访)的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消费的诉求进行耐心、认真地解答和受理,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结果。
三是实行督办反馈制度。即对消费者投诉要做到件件有答复、有结果。做到小案件当日(当时)解决,大案件原则上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请示延期。
由于消协将消费维权作为民心工程、和谐工程来抓,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之所急,将受到侵害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并争取使消费者在第一时间得到赔偿,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现在消费者直接到市消协投诉的人越来越多。这是对消协工作的肯定和认可。如5月25日,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古都河村、丁家地村、大西牛村的上百户村民陆续到有关部门反映种子出苗率低的情况,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最后把希望寄托市消协,希望市消协能够直接出面解决,原因就是4月份的化肥投诉案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这些村民是慕名而来。经市消协与市农牧业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沟通和协商,并在新闻舆论的压力下,有关部门才介入并得到农牧业局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上半年,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39件,解决338件,解决率为9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9万余元,支持消费者起诉3件,接待消费者咨询986人次。
二.不断扩大消费宣传幅度, 消费教育有新形式
今年市消费者协会在宣传教育工作上采取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图文、现场有活动的五维立体式宣传形式。上半年,市消费者协会共发表消费警示消费提示信息82篇,其中国家级1篇,自治区级2篇,市级79篇,在电视台录播节目690分钟,广播电台录播节目3360分钟,印制3?15专刊一期12版。今年,我市消协在原3?15消费维权网站的基础上,又开办了“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网络专题”网页,进一步在网络媒介上扩大声势。
(一)与主流媒体的协作长年不断。一是与电视台《直播生活》栏目的长期合作,如在3?15期间录制并播出了对消费领域潜规则的点评等专题节目。二是继续与广播电台协作,开展“天天3?15” 40分钟直播栏目,在线解答消费维权问题,受理消费者投诉。 三是继续与《日报》协作开办消费专版和“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专栏。
(二)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各新闻媒体也给予了大篇幅的宣传报道。
自年初开始,市消协就开始着手部署今年的3?15活动,力争

市消费者协会上半年工作总结第2页

使用今年的3?15活动更加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自1月份,市消协就分别组织召开了市直属“两站”工作会议、诚信单位贯彻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暨工作部署会议及行政部门参与的3?15座谈会。3月15日,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山分局、红山区消费者协会4个单位联合主办、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协办的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红山区文化广场隆重举行。
今年的3?15活动充分体现了“服务”的主题,各行政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和诚信单位的工作人员冒着严寒,克服大雪带来的诸多天气困难,为大会尽职尽责服务。大会在千羽信鸽盘旋起飞,万只彩球飘向高空,雄壮的鼓乐声中拉开帷幕。大会得到两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支持,各派出主要领导莅临现场参加大会,市政府副市长麻树昌作了重要讲话;由市诚信企业和行政执法部门组成的12个方队1000多人列阵会场中央,44家诚信单位、9个行政执法部门在会场设置产品展示台或咨询服务台;学院1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会进行义务服务。 在纪念大会上,诚信单位燕京啤酒公司的负责人代表诚信企业发表诚信经
营倡议;消费者代表也向我市广大的消费者发出科学文明合理消费的倡议。纪念大会上,还对市消协的法律专家和3?15专家志愿者进行了表彰。
活动现场,市消协发放3·15维权专刊15000份,新闻媒体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当日维权专刊1000份,诚信企业为消费者免费提供介绍商品知识的宣传资料5000余份。
活动现场还设立了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对比台。 由工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消防支队的工作人员当场为消费者讲解辨别知识,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展示结束后,20多个类别、450多个批次、价值45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药品、农资运往南山垃圾场集中销毁。
现场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发放问卷200份,消费者对问卷的八个行业十个维权问题认真进行评价,为今后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场还展出了由市消协制作的图文并茂的宣传图版12块,内容是市消费者协会组织法律专家对我市消费领域潜规则的点评和消协的维权建议。在会场的东侧,led滚动播放着消协维权建议和十个消费领域的潜规则,引起很多的市民的驻足观看。
今年的3·15活动,除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外,市消费者协会与电台的行风热线联合设立消费者投诉热线。当日解答消费者咨询100余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3件。
(三) 开办了“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网络专题”。在今年的3·15期间,市消费者协会在新浪网站和3·15维权网站分别开办了“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网络专题”网页(网址为:www.sina-cf.com/zt/315/),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适时发布消费维权警示和消费提示,点评消费领域潜规则等内容,促使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消费维权事业,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同时对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在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维权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及时报道。
三.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力度,消费监督有新突破
20xx年上半年,市消费者协会进行大胆尝试,更加深入地向消费领域潜规则发起挑战:一是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布我市消费领域存在的潜规则。3·15期间,市消费者协会将整理出的9个消费领域的12条潜规则邀请法律专家予以点评,并录制成电视节目在电视台的《直播生活》栏目播出。同时还将这些内容制作成图版和led在3·15现场进行展示。 二是与行业协会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将消费领域的潜规则内容进行合理化修订。五月初开始,市消协首先与餐饮行业协会取得联系,经多次协商,已初步达成意向,即在会员单位首先停止“禁止自带酒水”,具体的内容还在进一步确定中。
此外,在评选诚信单位过程中,市消费者协会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把关,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对企业资格进行审核、讨论,3·15期间共评选出经营有规模、服务有标准、信誉有口碑的诚信单位、星级诚信单位39家,为倡导诚信经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不断规范基层组织建设,“一会两站”有新面貌
为推动我市消协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发展,按国家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八个条件”规范建设的要求,针对“一会两站”发展不平衡,部分消协基层组织得不到领导重视的情况,市消费协会对直属“一会两站”进行走访调研,更加全面、真实了解消协基层组织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消协基层组织对消保维权工作及消协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市消协对“一会两站”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要调整工作人员,要选择有责任心、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只有这样的人员才能真正承担起公平公正处理消费纠纷、解答消费疑难问题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一会两站”工作制度,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商品质量检验员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企业内部的监督与服务
三是要加强上下沟通,和业务指导,“一会两站”要定期将咨询和投诉情况通过简报、信息等形式通过多种方式上报市消协,同时市消协也将通过简报、现场指导、培训等形式对“一会两站”进行业务指导。
通过调研,市直属“一会两站”呈现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的新面貌。
下半年,市消协还将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等多项维权工作,克服困难、大胆创新,不断把我市的消保维权事业推上更高的水平。

消费者协会履行消协2020上半年工作总结


二00九年上半年xx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xx区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较好地完成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月13日—15日,xx区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工商局、消协、农委、质监、药监和烟草等执法部门在秋浦电影院举办“池州市3·15打假成果展”。为期3天的展览共展出30多幅图片、200多件真假商品实物,增强了市民们的安全消费意识,提高了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判别能力。
3月14日,xx区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在秋浦影剧院设立主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耐心解答消费者咨询。重点宣传《消法》、《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共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
“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共征集到5条潜规则,对征集到的潜规则进行了点评分析,并提出破解建议。成立了消费纠纷调解应急小组9个,张贴宣传横幅、条幅40条。开辟了“3·15”宣传专栏8处,各单位向xx红盾信息网投稿20篇,向《池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投稿8篇。
“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及下设8个分会共受理投诉40件,受理咨询50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取得了明显实效。
2、依法调处消费纠纷。上半年共调处各类消费纠纷32件,成功调解32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776.00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89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居首位,投诉10件,占投诉总量的58.8%;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8件,占投诉总量的47.3%;。从而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3、全面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区消协在“一会两站”全面建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鼓励消费者与经营者实行和解。全区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80件,其中:商品类和解66件;服务类和解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538.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4、切实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xx区消费者协会以文件的形式请示xx区人民政府建立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办公会议制度及解决xx区消费者协会办公经费,二个请示有望得到批复。
5、严格开展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推荐工作及对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进行清理复查工作。全区范围内推荐5家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清理和复查了450家(种)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均取得了预期效果。
6、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7、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安徽省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入盟企业和解情况季度统计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区消协每季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8、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6期,向xx红盾信息网投稿25篇,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10篇,扩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9、努力完成省市消协、区工商分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xx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消费者的需求和形势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1、区消协工作人员创新能力、主动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2、“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很不规范,作用也很不够明显;
3、区消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充分发挥消协理事单位作用。区消协要加强与消协理事单位配合和联系,发挥理事单位的职能作用,方便、快捷地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努力构建功能完善的维权和服务网络。区消协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将加大对“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力度,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区消协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继续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区消协将联合市消协组织开展1次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xx区消费者协会在市消协和xx区工商分局重视和指导下,基层分会理解和配合下,认真履职,勤奋工作,开拓创新,xx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


消费者委员会××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消费者委员会××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年上半年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各项活动,继续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省工商局党组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更加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重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八条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八条义务,对照自己,存在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整改,修正自己。消委会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活动,检查自己思想根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完成上半年的各项任务。
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做到每个阶段的任务都按时完成,从月日学习动员大会开始至月日大会小结,参加党员集学习天,全体党员没有缺课,通读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每个党员通过学习后,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在分析评议阶段从月日至月日阶段小结,全体党员没有缺课,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党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一篇,党支部撰写剖析材料。在整改提高阶段,从月日动员以后,全体党员在这个阶段都认真针对征求意见,在自我剖析材料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每位党员上交份个人整改措施,党支部也上交了支部整改措施。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党的事业为重,树立起爱岗敬业和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
××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各级工商、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月日陈成副省长发表了题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文章,文章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省工商局、省消委会、食药、商检、烟草等有关单位在明珠广场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于这些单位的参与,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效果。并且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这种形式的活动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据统计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参加活动人次,设点个,活动次其中城市设点个活动次,农村设点个活动次行业专家提供咨询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件,发布消费警示条,放宣传资料万份,横幅条。召开纪念大会、座谈会次,举办各种新闻通气会、专题采访活动次,组织《消法》知识竞赛次。食药、烟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期间在明珠广场举办的真假药品、真假香烟鉴别、手机免费检别等系列活动,各种宣传咨询活动按原定方案圆满完成任务。
三、抓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工作,工作是消费者组织日常的重要工作,××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件,已调解成功案件件,挽回经济损失万元,移交有关部门打理件。其中省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件,已调解成功案件件,挽回经济损失万元,移交有关部门件。各级消费者组织热情工作,热心关注消费者投诉,热情接待消费者的来访,来电咨询,以每一件咨询都能做到热心解答,指导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受理投诉与咨询件件有落实。
四、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工作
××年上半年我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充分发样职能作用,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中。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案件,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消费警示、消费提示,避免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上半年各级消费者组织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条,这些消费者警示、消费提示各地根据不同内容,有的在集贸市场公开发布,有的在新闻媒体上告示,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上半年省消费委员会在海南新闻媒体上发布四期消费警示。期间省消费者委员会就购买商品房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发布消费警示。特别尖对投诉较多的婚介、旅游购物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的发布深受消费者的欢迎,有的消费者直接来电话进行有关咨询通过这些活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上半年计划组织的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因资金没有到位,拟推迟到下半年开展;计划召开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因理事常务理事、会长等人员变动原因拟推迟下半年召开。
下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年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局党组年度工作的安排继续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提高工作,通过这些整改提高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⒈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提(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高受理投诉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是消费者组织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方便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重点做好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帮且农村消费者排忧解难;三是抓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解;四是对重大投诉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⒉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的发布工作。就重大的消费事项发布消费警示是消费者组织为加强消费者事前预警防范,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注意,以减少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的一项重要工作。
⒊组织商品比较试验。商品比较试验是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对消费者进行信息咨询和对消费者指导的重要手段。省消委会正在争取财政经费的支持尽早组织好今年食品方面的比较试验。
⒋召开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由于我省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会的人员岗位发生了变化,需要增补更换新的理事,研究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
⒌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的监督检查。提供案源,主动配合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食品安全、农资产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⒍完成中消协布置的其他任务;完成省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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