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在流逝,不知不觉中半年就已经过去了。为了更好的实现工作目标,我们有必要细心写下一份半年度工作总结了,学会进行工作总结是自我成长的关键,那么,值得被我们借鉴的半年度工作总结有哪些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市消费者协会上半年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市消费者协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消费者协会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市消费者协会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工商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消法》和《区实施消法办法》, 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紧密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广大消费者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新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牧区的消费维权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不断推动我市消保维权工作的发展。
一.不断加大消费纠纷调解力度,消费维权有新举措
针对消费者维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实际情况,今年,市消协把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作为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秘书长亲自抓,分管秘书长具体抓。一是实施一把手工程。对投诉比较集中、比较敏感、突出的问题,消协秘书长第一时间亲自过问、第一时间亲自督办、第一时间亲自到现场,确保消费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4月30日,松山区十余户农民在村长的带领下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买到的600余袋的化肥因含水量大无法播洒。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认真查看了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购货合同,发现合同中商家承诺:出售的化肥含量达到国家标准,如有质量问题,商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中还承诺为消费者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对此,市消协向商家了解了有关情况。商家答复说,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已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如果是质量问题,商家会找生产厂家为消费者追赔损失的。同时也取样送到相关部门去检验,经检验,化肥含量达到国家标准,确实是因湿度大导致无法播洒。但考虑到农资产品的特殊性,看到满面愁容的十几位农民,再听到商家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漠不关心的态度,秘书长立即组织人员到商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指出,商家承担着保护消费者第一责任,对消费侵权的赔偿是谁销售谁负责,而不能将消费者推向厂方。提示商家如果等检验结果出来再讨论对消费者的赔偿问题,会错过农时,将会扩大损失,商家付出的赔偿将会更多。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商家同意向农户进行一部分补偿,并提出建议化肥可通过人工散肥的方式进行播洒,并当即签定了补偿协议使农民安心进行抢播。5月7日,十余户农民在消费者协会的监督下, 将商家的5万元补偿款顺利拿到手中。
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消协今年对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即消费者到消协投诉(包括来电和电访)的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消费的诉求进行耐心、认真地解答和受理,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结果。
三是实行督办反馈制度。即对消费者投诉要做到件件有答复、有结果。做到小案件当日(当时)解决,大案件原则上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请示延期。
由于消协将消费维权作为民心工程、和谐工程来抓,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之所急,将受到侵害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并争取使消费者在第一时间得到赔偿,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现在消费者直接到市消协投诉的人越来越多。这是对消协工作的肯定和认可。如5月25日,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古都河村、丁家地村、大西牛村的上百户村民陆续到有关部门反映种子出苗率低的情况,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最后把希望寄托市消协,希望市消协能够直接出面解决,原因就是4月份的化肥投诉案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这些村民是慕名而来。经市消协与市农牧业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沟通和协商,并在新闻舆论的压力下,有关部门才介入并得到农牧业局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上半年,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39件,解决338件,解决率为9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9万余元,支持消费者起诉3件,接待消费者咨询986人次。
二.不断扩大消费宣传幅度, 消费教育有新形式
今年市消费者协会在宣传教育工作上采取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图文、现场有活动的五维立体式宣传形式。上半年,市消费者协会共发表消费警示消费提示信息82篇,其中国家级1篇,自治区级2篇,市级79篇,在电视台录播节目690分钟,广播电台录播节目3360分钟,印制3?15专刊一期12版。今年,我市消协在原3?15消费维权网站的基础上,又开办了“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网络专题”网页,进一步在网络媒介上扩大声势。
(一)与主流媒体的协作长年不断。一是与电视台《直播生活》栏目的长期合作,如在3?15期间录制并播出了对消费领域潜规则的点评等专题节目。二是继续与广播电台协作,开展“天天3?15” 40分钟直播栏目,在线解答消费维权问题,受理消费者投诉。 三是继续与《日报》协作开办消费专版和“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专栏。
(二)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各新闻媒体也给予了大篇幅的宣传报道。
自年初开始,市消协就开始着手部署今年的3?15活动,力争
市消费者协会上半年工作总结第2页
使用今年的3?15活动更加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自1月份,市消协就分别组织召开了市直属“两站”工作会议、诚信单位贯彻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暨工作部署会议及行政部门参与的3?15座谈会。3月15日,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山分局、红山区消费者协会4个单位联合主办、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协办的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红山区文化广场隆重举行。今年的3?15活动充分体现了“服务”的主题,各行政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和诚信单位的工作人员冒着严寒,克服大雪带来的诸多天气困难,为大会尽职尽责服务。大会在千羽信鸽盘旋起飞,万只彩球飘向高空,雄壮的鼓乐声中拉开帷幕。大会得到两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支持,各派出主要领导莅临现场参加大会,市政府副市长麻树昌作了重要讲话;由市诚信企业和行政执法部门组成的12个方队1000多人列阵会场中央,44家诚信单位、9个行政执法部门在会场设置产品展示台或咨询服务台;学院1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会进行义务服务。 在纪念大会上,诚信单位燕京啤酒公司的负责人代表诚信企业发表诚信经
营倡议;消费者代表也向我市广大的消费者发出科学文明合理消费的倡议。纪念大会上,还对市消协的法律专家和3?15专家志愿者进行了表彰。
活动现场,市消协发放3·15维权专刊15000份,新闻媒体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当日维权专刊1000份,诚信企业为消费者免费提供介绍商品知识的宣传资料5000余份。
活动现场还设立了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对比台。 由工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消防支队的工作人员当场为消费者讲解辨别知识,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展示结束后,20多个类别、450多个批次、价值45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药品、农资运往南山垃圾场集中销毁。
现场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发放问卷200份,消费者对问卷的八个行业十个维权问题认真进行评价,为今后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场还展出了由市消协制作的图文并茂的宣传图版12块,内容是市消费者协会组织法律专家对我市消费领域潜规则的点评和消协的维权建议。在会场的东侧,led滚动播放着消协维权建议和十个消费领域的潜规则,引起很多的市民的驻足观看。
今年的3·15活动,除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外,市消费者协会与电台的行风热线联合设立消费者投诉热线。当日解答消费者咨询100余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3件。
(三) 开办了“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网络专题”。在今年的3·15期间,市消费者协会在新浪网站和3·15维权网站分别开办了“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网络专题”网页(网址为:www.sina-cf.com/zt/315/),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适时发布消费维权警示和消费提示,点评消费领域潜规则等内容,促使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消费维权事业,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同时对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在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维权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及时报道。
三.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力度,消费监督有新突破
20xx年上半年,市消费者协会进行大胆尝试,更加深入地向消费领域潜规则发起挑战:一是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布我市消费领域存在的潜规则。3·15期间,市消费者协会将整理出的9个消费领域的12条潜规则邀请法律专家予以点评,并录制成电视节目在电视台的《直播生活》栏目播出。同时还将这些内容制作成图版和led在3·15现场进行展示。 二是与行业协会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将消费领域的潜规则内容进行合理化修订。五月初开始,市消协首先与餐饮行业协会取得联系,经多次协商,已初步达成意向,即在会员单位首先停止“禁止自带酒水”,具体的内容还在进一步确定中。
此外,在评选诚信单位过程中,市消费者协会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把关,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对企业资格进行审核、讨论,3·15期间共评选出经营有规模、服务有标准、信誉有口碑的诚信单位、星级诚信单位39家,为倡导诚信经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不断规范基层组织建设,“一会两站”有新面貌
为推动我市消协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发展,按国家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八个条件”规范建设的要求,针对“一会两站”发展不平衡,部分消协基层组织得不到领导重视的情况,市消费协会对直属“一会两站”进行走访调研,更加全面、真实了解消协基层组织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消协基层组织对消保维权工作及消协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市消协对“一会两站”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要调整工作人员,要选择有责任心、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只有这样的人员才能真正承担起公平公正处理消费纠纷、解答消费疑难问题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一会两站”工作制度,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商品质量检验员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企业内部的监督与服务
三是要加强上下沟通,和业务指导,“一会两站”要定期将咨询和投诉情况通过简报、信息等形式通过多种方式上报市消协,同时市消协也将通过简报、现场指导、培训等形式对“一会两站”进行业务指导。
通过调研,市直属“一会两站”呈现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的新面貌。
下半年,市消协还将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等多项维权工作,克服困难、大胆创新,不断把我市的消保维权事业推上更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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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履行消协职能上半年工作总结
消费者协会履行消协职能上半年工作总结
二0xx年上半年xx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xx区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一、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较好地完成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月13日—15日,xx区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工商局、消协、农委、质监、药监和烟草等执法部门在秋浦电影院举办“池州市3·15打假成果展”。为期3天的展览共展出30多幅图片、200多件真假商品实物,增强了市民们的安全消费意识,提高了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判别能力。
3月14日,xx区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在秋浦影剧院设立主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耐心解答消费者咨询。重点宣传《消法》、《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共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
“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共征集到5条潜规则,对征集到的潜规则进行了点评分析,并提出破解建议。成立了消费纠纷调解应急小组9个,张贴宣传横幅、条幅40条。开辟了“3·15”宣传专栏8处,各单位向xx红盾信息网投稿20篇,向《池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投稿8篇。
“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及下设8个分会共受理投诉40件,受理咨询50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取得了明显实效。
2、依法调处消费纠纷。上半年共调处各类消费纠纷32件,成功调解32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776.00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89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居首位,投诉10件,占投诉总量的58.8%;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8件,占投诉总量的47.3%;。 从而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3、全面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区消协在“一会两站”全面建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鼓励消费者与经营者实行和解。全区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80件,其中:商品类和解66件;服务类和解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538.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4、切实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xx区消费者协会以文件的形式请示xx区人民政府建立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办公会议制度及解决xx区消费者协会办公经费,二个请示有望得到批复。
5、严格开展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推荐工作及对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进行清理复查工作。全区范围内推荐5家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清理和复查了450家(种)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均取得了预期效果。
6、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7、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安徽省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入盟企业和解情况季度统计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区消协每季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8、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6期,向xx红盾信息网投稿25篇,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10篇,扩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9、努力完成省市消协、区工商分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xx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消费者的需求和形势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1、区消协工作人员创新能力、主动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2、“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很不规范,作用也很不够明显;
3、区消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充分发挥消协理事单位作用。区消协要加强与消协理事单位配合和联系,发挥理事单位的职能作用,方便、快捷地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努力构建功能完善的
消费者协会履行消协职能上半年工作总结第2页
维权和服务网络。区消协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将加大对“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力度,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区消协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继续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区消协将联合市消协组织开展1次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xx区消费者协会在市消协和xx区工商分局重视和指导下,基层分会理解和配合下,认真履职,勤奋工作,开拓创新,xx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
消费者委员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消费者委员会XX年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各项活动,继续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省工商局党组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更加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重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八条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八条义务,对照自己,存在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整改,修正自己。消委会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活动,检查自己思想根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完成上半年的各项任务。
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做到每个阶段的任务都按时完成,从1月24日学习动员大会开始至3月8日大会小结,参加党员集学习8天,全体党员没有缺课,通读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每个党员通过学习后,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在分析评议阶段从3月22日至4月30日阶段小结,全体党员没有缺课,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党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一篇,党支部撰写剖析材料。在整改提高阶段,从5月20日动员以后,全体党员在这个阶段都认真针对征求意见,在自我剖析材料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每位党员上交1份个人整改措施,党支部也上交了支部整改措施。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党的事业为重,树立起爱岗敬业和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各级工商、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3月15日陈成副省长发表了题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文章,文章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省工商局、省消委会、食药、商检、烟草等有关单位在明珠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于这些单位的参与,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效果。并且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这种形式的活动,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据统计,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参加活动104人次,设点188个,活动233次(其中城市设点38个活动79次,农村设点150个活动158次)行业专家提供咨询64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245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00件,发布消费警示169条,放宣传资料23万份,横幅1027条。召开纪念大会、座谈会24次,举办各种新闻通气会、专题采访活动12次,组织《消法》知识竞赛4次。食药、烟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3.15期间在明珠广场举办的真假药品、真假香烟鉴别、手机免费检别等系列活动,各种宣传咨询活动按原定方案圆满完成任务。
三、抓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工作,工作是消费者组织日常的重要工作,XX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88件,已调解成功案件1120件,挽回经济损失98.72万元,移交有关部门打理50件。其中省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267件,已调解成功案件255件,挽回经济损失40.09万元,移交有关部门23件。各级消费者组织热情工作,热心关注消费者投诉,热情接待消费者的来访,来电咨询,以每一件咨询都能做到热心解答,指导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受理投诉与咨询件件有落实。
四、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工作
XX年上半年我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充分发样职能作用,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中。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案件,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消费警示、消费提示,避免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上半年各级消费者组织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169条,这些消费者警示、消费提示各地根据不同内容,有的在集贸市场公开发布,有的在新闻媒体上告示,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上半年省消费委员会在海南新闻媒体上发布四期消费警示。3.15期间省消费者委员会就购买商品房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发布消费警示。特别尖对投诉较多的婚介、旅游购物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的发布深受消费者的欢迎,有的消费者直接来电话进行有关咨询,通过这些活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上半年计划组织的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因资金没有到位,拟推迟到下半年开展;计划召开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因理事常务理事、会长等人员变动原因拟推迟下半年召开。
下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XX年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局党组年度工作的安排继续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提高工作,通过这些整改提高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1、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提高受理投诉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是消费者组织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方便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重点做好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帮且农村消费者排忧解难;三是抓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解;四是对重大投诉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2、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的发布工作。就重大的消费事项发布消费警示是消费者组织为加强消费者事前预警防范,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注意,以减少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的一项重要工作。
3、组织商品比较试验。商品比较试验是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对消费者进行信息咨询和对消费者指导的重要手段。省消委会正在争取财政经费的支持尽早组织好今年食品方面的比较试验。
4、召开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由于我省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会的人员岗位发生了变化,需要增补更换新的理事,研究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
5、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的监督检查。提供案源,主动配合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食品安全、农资产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完成中消协布置的其他任务;完成省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消费者委员会××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消费者委员会××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年上半年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各项活动,继续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省工商局党组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更加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重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八条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八条义务,对照自己,存在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整改,修正自己。消委会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活动,检查自己思想根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完成上半年的各项任务。
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做到每个阶段的任务都按时完成,从月日学习动员大会开始至月日大会小结,参加党员集学习天,全体党员没有缺课,通读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每个党员通过学习后,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在分析评议阶段从月日至月日阶段小结,全体党员没有缺课,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党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一篇,党支部撰写剖析材料。在整改提高阶段,从月日动员以后,全体党员在这个阶段都认真针对征求意见,在自我剖析材料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每位党员上交份个人整改措施,党支部也上交了支部整改措施。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党的事业为重,树立起爱岗敬业和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
××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各级工商、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月日陈成副省长发表了题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文章,文章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省工商局、省消委会、食药、商检、烟草等有关单位在明珠广场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于这些单位的参与,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效果。并且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这种形式的活动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据统计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参加活动人次,设点个,活动次其中城市设点个活动次,农村设点个活动次行业专家提供咨询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件,发布消费警示条,放宣传资料万份,横幅条。召开纪念大会、座谈会次,举办各种新闻通气会、专题采访活动次,组织《消法》知识竞赛次。食药、烟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期间在明珠广场举办的真假药品、真假香烟鉴别、手机免费检别等系列活动,各种宣传咨询活动按原定方案圆满完成任务。
三、抓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工作,工作是消费者组织日常的重要工作,××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件,已调解成功案件件,挽回经济损失万元,移交有关部门打理件。其中省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件,已调解成功案件件,挽回经济损失万元,移交有关部门件。各级消费者组织热情工作,热心关注消费者投诉,热情接待消费者的来访,来电咨询,以每一件咨询都能做到热心解答,指导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受理投诉与咨询件件有落实。
四、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工作
××年上半年我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充分发样职能作用,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中。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案件,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消费警示、消费提示,避免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上半年各级消费者组织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条,这些消费者警示、消费提示各地根据不同内容,有的在集贸市场公开发布,有的在新闻媒体上告示,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上半年省消费委员会在海南新闻媒体上发布四期消费警示。期间省消费者委员会就购买商品房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发布消费警示。特别尖对投诉较多的婚介、旅游购物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的发布深受消费者的欢迎,有的消费者直接来电话进行有关咨询通过这些活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上半年计划组织的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因资金没有到位,拟推迟到下半年开展;计划召开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因理事常务理事、会长等人员变动原因拟推迟下半年召开。
下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年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局党组年度工作的安排继续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提高工作,通过这些整改提高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⒈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提(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高受理投诉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是消费者组织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方便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重点做好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帮且农村消费者排忧解难;三是抓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解;四是对重大投诉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⒉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的发布工作。就重大的消费事项发布消费警示是消费者组织为加强消费者事前预警防范,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注意,以减少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的一项重要工作。
⒊组织商品比较试验。商品比较试验是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对消费者进行信息咨询和对消费者指导的重要手段。省消委会正在争取财政经费的支持尽早组织好今年食品方面的比较试验。
⒋召开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由于我省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会的人员岗位发生了变化,需要增补更换新的理事,研究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
⒌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的监督检查。提供案源,主动配合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食品安全、农资产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⒍完成中消协布置的其他任务;完成省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消费者委员会200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省消费者委员会2007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以修改、制定、宣传《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消委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的既定方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及相关厅局的支持下,正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3·15活动。
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湖南省庆祝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期一个月,内容丰富、独具特色,收到了以人为本、健康维权的预期效果。
1、3·15咨询活动。
3·15期间,我省广大城乡,开展了大规模“健康·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咨询服务达731次,设点1538个,行业专家参与227次,提供咨询176342人次。除规模之大,更着重实效。娄底市消委、市工商局举办了“维权打假成果展览”,为期四天,参与单位有工商、技监、食品、药品、烟草等二十余个单位。展厅设有“伤天害理法不容”等4大报块,将图片与实物,投诉与执法相结合,接待观众上万人。湘西自治州消委、怀化市消委、长沙市消委都举办了真假商品展示识别。邵阳市消委把健康维权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誓作打假维权排头兵”的万人签名活动。湖南大学通信与计算机学院、吉首大学法学院等高校开展了《消法》进校园及咨询活动,为3·15增添了青春活力,也增长了学生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郴州市、岳阳市、益阳市、永州市、衡阳市、湘潭市、张家界市、株洲市等市及各县市区消委在当地闹市区、集贸中心、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处和广大农村集镇开展了大规模咨询服务活动。
2、3·15新闻通报会。
3月12日上午,湖南省庆祝2007年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在长沙召开。会上,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长张汉良同志总结了2006年维权工作,并对2007年维权工作作了安排,并要求全省各级消委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全面提升12315的职能作用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服务领域和农村地区消费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3·15期间,全省共召开新闻通报会80场次。
3、3·15庆祝大会。
湖南省庆祝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庆祝大会3月15日在长沙举行,省党政领导、省消委委员、工商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500余人出席了大会。副省长、省消委名誉会长徐宪平同志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对我省2006年诚信维权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强调各级政府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以人为本,切实维权。3·15期间,全省14个市州和大部分县区都召开了庆祝大会,当地党政领导出席了大会。衡阳市消委耗资20万元,举办了“电信3·15健康维权专题文艺晚会”,益阳市政府、市消委共同举办了3·15文艺晚会,庆祝市消委成立十周年。张家界、岳阳、怀化和常德市消委都举办了文艺演出。全省共演出文艺节目82场次。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投诉处理。
胡锦涛总书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全省各级消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出发,加强消费投诉的处理,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583起,解决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39万元,提供案情由政府罚没209.5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7.74万人次。全省各级消委通过消费投诉的处理,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非法行为,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针对目前消费投诉中呈现的投诉领域扩大,投诉案值增加,被投诉事物科技含量增大、坑农事件增多的特点,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加强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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