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之家主题阅读推荐:“诡秘之主读后感”。
制造蜡烛是为了追求光明,而读书是希望人们能明白道理。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内心有了很多的感触和想法。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来表达内心的想法和感受。如何写一篇言之有物的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由我们收集整理的《诡秘之主读后感》,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诡秘之主读后感(篇1)
《诡秘之主》读后感600字!
5月3日,因为腾讯-阅文浪潮,我点开了《诡秘之主》,开启了我的诡秘之旅。
真的很喜欢这本小说。怎么说呢,它真的可以囊括我曾经的一大堆喜爱,和一大堆向往。
像是我最想看到的《龙族》应该写成的样子,更像是罗杰·泽拉兹尼《安伯志》本应有的宏大的模样。不像厄休拉·勒奎恩《地海传说》那样含蓄的点到为止。这本书所刻画的那个疯狂诡谲却未曾真正丧失人性、希望的世界,是如此的真实。
我又重回了那种,自以为工作之后就不会再有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六亲不认”似的痴迷,除了吃饭上厕所之余真的是全身心投入,从早看到尾,连睡眠都不顾。
好的作品,会让人在读的过程中有一种,“原来活着就是为了这一刻”的此生无憾感。
这本书给过我了。
然而它戛然而止了。虽然原书作者否认了,但还是有种种迹象指明,这戛然而止与某些资本、趋势、山雨欲来是脱不开干系的。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怎么了。资本的身影越来越多的出现在爱好的领域、日常讨论的话语,在无数对资本引导荼毒我们身心的鞭笞中,它依然岿然不动,屹立不倒。
我本不该多说这些无用的话。生活里依旧有沉重的压得让人喘不过气的事情。问题也从来都未曾得到解决。
百科页面显示全书有444万+字,我至少读了有80%多了吧。顺带看完了最后的结局和相关的设定。在得知不知是“壮士断腕”的断尾还是这就是真正的结尾后,我都选择,止步在这里了。还是关闭小说,投向真实的世界吧。
诡秘之主读后感(篇2)
这本小说是更新到一半左右的时候发现的,结果这都过去几年才看完。
按分类来看,披着西幻的外衣,有着克苏鲁风格,还带着蒸汽朋克的味道。之前这种类型的小说看得不算多,但也不少。
先说下总体的感受,设定很棒,逻辑上挺严谨,世界观算挺大了,但就是可读性不太行(个人感觉)。
说实话刚开始看我有一种感觉和庆余年的终极设定可能相似,结果确实是这样。这种打怪升级套路的小说到最后基本上逃脱不了越来越难写的情况,因为随着设定的增加,不涉及到数字还一些,一旦和那些无限流一样包含了计算,先不说剧情上会很冗长,对于作者本身的架构能力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像诡秘到后期的战斗更像是文斗,前期较为细节的描写到后面不多见。
为什么我说可读性比较差呢?算是文笔的一方面吧,让我有一种流水账的感觉,乌贼这一块可提升的空间挺大。不自觉地想到风姿物语,也许以现在的眼光看可能也不太行,因为离看完已过去好多年,但对比起来风姿物语更能让你投入到作者架构的世界里,九州系列也是如此。乌贼如果有心架构一个诡秘宇宙,倒是可以借机突破一下。
另外写到后面明显感觉到乌贼有点心不在焉了,场外因素很多,包括和阅文的各种问题,这是现在好的作品越来越少的主要原因之一吧。纯粹地写作越来越难,除非这是你的副业,像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那样,外界压力会小很多,也能更投入。
打分的话10分制我能给到8-8.5分。因为在这个年代,认真写书本身就是一种可贵的品质。而且自己的评判标准一直在提高,瑕不掩瑜,算是一部不错的作品。
诡秘之主读后感(篇3)
终于在无数人的安利下开始看诡秘之主,并且一发不可收拾地一口气看完。
作为一个讨厌穿越题材,不太喜欢起点流的读者,小说一开始的穿越让我极度不适,第一章看了三四次,才终于耐心读下去。这是一个慢热的小说,乌贼也是因此前面大部分内容都选择免费,因为从地球到维罗利亚时代,显然不是两三章就能将异世界的背景交代清楚,但是乌贼太强了,写文张弛有度。前面几部相当的慢,作者慢慢接受货币体系,继承对异世界家人的感情,学会在异世界相处,逐渐接触非凡能力。这样的慢,不仅是作为一个刚刚穿越到异世界的周明瑞要慢慢学会的,也是一个从书中了解世界观的读者们所要慢慢学会的。前期的剧情,细化到主角抠抠搜搜,连乘坐马车的钱都要精打细算,细化到主角,对每一顿食物都要认真烘焙(乌贼你其实是一个美食家吧!)
而后面几部,节奏也越来越快,披上格尔曼.斯帕罗这个“疯狂冒险家”的马甲之后,小克也从弱小的“苟三家”变成了强大的“秘偶大师”。频繁的升级并没有让读者感觉到升级流的不适,反而更加让读者感受到了高序列和半神所直接体现到的实力压迫。
这本书,让我震惊的有乌贼的脑洞,22个神之途径的序列,220个等级,300多个技能,虽然正文里,乌贼没有一条一条列清,但是在合适的时机的补充说明,反而更像是在让我们紧紧跟随小克的冒险,而不是一味的读着百科全书。而且这些序列等级,并非随手写来,背后是乌贼认真的考量。拿我们最熟悉的,小克的,“占卜家”序列,当小克成功晋升,得知序列8是“小丑”的时候,我们和小克产生了同样的迷茫。然而,随着故事的推进,如果说占卜家是“预支命运”,当我知道小丑的核心是“能略微预知命运,但对命运感觉无奈,用笑脸遮掩着所有的悲伤、痛苦、迷茫和沮丧”,我整个人都震惊了,当我最后看到序列0“愚者”的核心是“愚弄一次时间、历史或者命运”的时候,我彻底五体投地,为乌贼献上膝盖。
作为一个看过许多男频作家,起点文的读者来说,我向来是不太喜欢一些小说的女性角色的。他们对于我来说,是身份的象征,是美丽的化身,是骑士公主里无用而脆弱的公主,是主角锦上添花人生的温室花朵。但是乌贼的笔下,每一个女性角色都独具魅力:“贝克兰德的宝石”奥黛丽,从无忧无虑的富家千金,最后明白了只有强大才能守护自己所最看重的“正义”,不得不为家人织出一个美梦,而自身勇敢走向未知命运的时候;戴莉小姐,最后为了复仇,牺牲自己,倒在了幻境中队长邓恩的怀里的时候;血族始祖莉莉丝,蛰伏几千年,伪装成大地母神,向战神刺出关键一矛的时候,当平民少女梅丽莎沉迷机械的时候……我能充分感受到乌贼对女性的尊重和平视,她们可以是花,也可以是矛,她们同样坚定,也同样勇敢。我想这也是《诡秘之主》能受到广大女性读者喜欢的原因之一。
如果不单拎出女性,那么强大的配角团,也是诡秘让人津津乐道的原因之一。永远的队长邓恩,教会主角神秘学和报销的老尼尔,又怂又莽的神使达尼兹……或者说那些平凡的普通人:为弟弟妹妹操碎心的班森,怀揣着能在新年吃到积攒下来的火腿却死在了前一刻的老科勒……太多太多。我特别喜欢《无面人》最后的结尾,就像乌贼说的,主角是一个无面人,千千万万的大众,在历史中,也是一个个无面人,但是也正是这些无面人,才汇集成了历史。主角诡秘侍者的晋升仪式,虚幻之城乌托邦的建立,5000多人的城市,各种各样真实而又各具特色的人偶,正是主角对于每一种人的尊重,也是作者对于每一种人的尊重和敬意。
强大的配角团,也少不了强大而有魅力的反派。而这本书,最大的反派之一的阿蒙,则是这本书的灵魂之一。恶作剧之神,欺诈之神,天使之王。作为小偷序列的真神,他可以偷走物品,甚至思想乃至命运,当我知道他的成神仪式是“在别人的成神仪式上,顶替他的位置”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头皮发麻。小克和阿蒙两次的正面交锋,不做“无准备表演”的“魔术师”和“洞悉所有bug”的“欺诈大师”,简直是智与力的巅峰对决。神性强大冷漠,人性懦弱慈悲,需要信仰的“锚”来巩固。而阿蒙,他不需要锚,他可以分身为千千万万个自己,以自己为信仰,成为锚,不愧是被最初造物主所钦定的“bug”。而最后,因为以自身为锚,而导致的疯狂和不稳定,却也反过来侵蚀自身。阿蒙不仅可怕,也可爱。哪怕被主角愚弄,他也只会说“有趣”。听到被歪曲的《愚者圣典》,他甚至还可以真的去给小克敲钟(虽然最后敲钟也是阴谋)。但是比起只有神性的亚当,这样的反派无疑魅力和恐怖拉满,让我意犹未尽。
乌贼还让我感动的一个点就是:22条序列的刺客途径,听名字多么酷炫,引发多少无知少年的向往,结果到了序列7,就要变成女性,到了序列6,甚至还要变成欢愉魔女。最初我以为是搞笑,一个“知男而上”的笑点。魔女途径基本是邪恶的象征,但是,跨性别者雪曼的出现,让我改变了看法。身处蒸汽时代的背景下,显然没有变性手术来让雪曼完成作为女性结婚生子的心愿,只有魔女途径能够满足。被诱骗的雪曼一步一步成为了魔女,却被爱情蒙蔽双眼,最后子爵笑着说你是我见过最傻最天真的魔女的时候,雪曼的爱情碎了。也让我意识到,途径的邪恶与否,取决于人。哪怕是最邪恶的玫瑰学派,也会有莎伦,库里奇,蕾妮特这些节制欲望的人。就像小克,有更轻松的方式完成晋升,也会为了无辜的生命,选择放弃,花费更长的时间精力来扮演。
整本书446万字,除了井然有序的世界观,真实清晰的细节,震撼的脑洞,各具特色的配角,层出不穷的笑料也是我能读下去的重要原因之一。和别的起点文“扮猪吃老虎”的起点男主不同,小克是“扮老虎”。无论是前期只有序列9,却还要装成强大的真神,时刻担心掉马的小克,还是后期套娃成冷漠的格尔曼.斯帕罗为了维持人性,作文坚持腹诽的小克都是我的快乐源泉。尤其是遇到奥黛丽的哥哥,小克吐槽说当他回到家,结果连妹妹的狗都打不过的时候,我笑得不能自已。如果说塔罗会是小克最初的信仰之锚,那这也是读者的爽点之锚,也是读者的笑点之锚。而极具传奇色彩的另一个穿越者,也是小克前期金手指重要来源的黄涛·罗塞尔简直是我们和小克的快乐源泉。真正的穿越者黄涛·罗塞尔,发明了蒸汽机,发明了抽水马桶,说出无数名人名言,写下无数名著小说。虚假的穿越者小克,在前者的照耀下,不得不发出《庆余年》范闲一样的感悟:你啥都做了,我还能干嘛呀!而黄涛·罗塞尔的那句:魔女的滋味真不错呀。我相信绝大多数作者都要笑死。作为虚假的穿越者小克,套娃之神,吐槽之神,盥洗室之神,二五仔之神,穷神,连一个金币都要抠抠搜搜。
好的作者,我觉得相当重要的一点就是草灰蛇线,伏脉千里。小克第一次占卜的时候,那个占卜家以免费的名义劝说小克占卜,使小克抽中“愚者”并以此作为自身的象征。后面得知那个占卜家是假扮的之后,当然我和小忍不住发出一样的疑问,这是不是有人故意而为之。最后,证明只是巧合之后。到了最后几部,得知,占卜家最后的序列0是“愚者”的时候,那个最初的占卜家,究竟是不是伏笔,只有乌贼知道了。促使小克穿越的“福生玄黄天尊”,小克的尊名:“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愚者,灰雾之上的神秘主宰,执掌好运的黄黑之王”。这些巧合伏笔,让人意犹未尽。
结局的戛然而止和留白,是诡秘最好的结局。选择了短而精的爽,放弃了多而拖的水。小说中,小克前期最大的依仗就是老师阿兹克。后来当阿兹克沉睡之后,小克依旧没有停止给阿兹克写信,为了唤醒阿兹克,介绍自己的经历和外界的变化。看到最后,小克陷入沉睡,而失去所有记忆的阿兹克醒来,面对浩如烟海的信件,找回了过往。然后提起笔,也开始像小克一样写信的时候,我潸然泪下,这大概就是命运的循环。
后面部分忘记保存,重新凭着记忆写的,有点乱。但是并不妨碍诡秘在我心里的地位。最后:只要你吹诡秘,我们就是一窝的卷毛狒狒!
诡秘之主读后感(篇4)
从这本书里复杂的各种元素就可以看出乌贼的用心,但我今天就不吹乌贼在世界观上做出的努力了,我想说说乌贼在人物塑造上的进步。
个人感觉,乌贼在诡秘之前的人物塑造一直是他的软肋,超过网文平均线,但又达不到他这个水平作者的正常水平,可以塑造出有趣的主要角色,但很难塑造出让人印象深刻的配角,但经过武道宗师的练笔之后,乌贼对配角的塑造高了不止一筹。
第一卷里值夜者小队里除了队长,伦纳德,老尼尔这几个主要的角色,我印象最深的是弗莱,一个序列九的收尸人,他曾想当一个画家,却成了一个牧师,到最后加入了值夜者小队,没人知道他经历了什么,我第一次觉得他被写活了是在“他半走半跳地通过了两个地铺,没去踩踏别人的被子”这个描写里的,尽管关于他的描写不多,但在这一段里可以看出他善良的内心,说实话,之前老尼尔夸弗莱良心的时候,我是没怎么放在心上的,因为这些话太过于空洞了,缺乏细节作为支撑,这也是大部分网文作者的通病,描写人物时只给一个大概的属性,缺乏让这个人物立起来的细节。
人物的细节描写一直贯彻了诡秘整本书,每一卷都留下了几个让人印象深刻的配角,第一卷的善良的弗莱,对自己有自知之明的教唆者特里斯(特莉丝),作文唠叨的罗珊等等,第二卷的安静的莎伦小姐,有点世俗气息但对朋友相当关心的房东夫人,古板认真的于尔根律师(还有他的猫),试图努力活下去的老科勒等等,第三卷里的欠打的安德森,追求知识的冰山中将艾德雯娜,《格罗塞尔游记》里的冒险者同伴,第四卷里的海柔尔,道恩的管家和仆人等等
这些人物丰富了小说的世界观,也增加了小说的可读性,在我三刷的时候依旧可以从他们的某些小细节里看出他们的心理与性格,也可以看出前后的伏笔,给已经知道剧情的老读者带来一种“啊,原来这个人当时的想法是这样的呀”的惊喜,给人觉得读透了这本小说的成就感。
毫无疑问,比起众人吹爆的世界观和复杂有趣的设定来说,乌贼在人物塑造上的进步更加明显,相信有了这些进步的乌贼一定可以创造出超越《诡秘之主》的作品。
诡秘之主读后感(篇5)
第一部完结的时候带给我的极大震撼是很多很多网文所不能及的。作者缜密的写作心思,里面细致的描写,微妙的铺垫,深刻揭露的现实,与命运对抗的无力感,诸如此类给这本书起了一个绝妙的开头,同时也深深的吸引住了千万读者。
本可以不是他,但最后还是他。
一、他从诡秘中醒来,在诡秘中沉睡。他紧紧地握着自己的人性,他逃避危险却面对危险,他畏惧力量却渴望力量,他生于平静与动乱之中,他活在信仰与拯救之内。他自命愚者却看破私欲,他身为小丑却失去欢乐。
二、我们亲切的称他为小克,而他最终也没有辜负我们的亲切。在值夜者小队里,在占卜家俱乐部里,在街上,在家里,他一直以一个活泼有趣待人亲切的形象立于本书之中。在灰雾之上,他是神秘主宰,他却没有用那强大的形象去实施邪恶,而是用他等价交换的原则建立起了一个神秘组织。
对待家人,他总是尽可能得把自己拥有的最好的东西给哥哥和妹妹,他带领哥哥和妹妹过上了新的生活,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他们,不让他们为自己担忧,不能相见克制住自己的思念就是他最浓厚的爱。
对待队员,他尽可能得把自己所知道的扮演法传授给对方。面对健忘的队长他在心中调侃,面对衰老的窥秘人他与之亦师亦友,面对文职人员他在危险时刻挺身而出。
对待伊丽莎白,一个街头遇上的陌生女孩,他耐心地指点。对待刚刚进阶的特莉丝,他关心地问候。对待亦师亦友的阿兹克,他为之身世默默在意。对待占卜家俱乐部的安杰丽卡,他挖掘她内心的悲痛。对待格斗高文老师,他安慰对方心中的执拗。
他是至善。
三、过度善良的人总是活不久,不是么?
若非小克透支了自己的生命,他又怎能从那悲哀的棺材中爬出呢?可是醒来的他善良不改,为此一次又一次陷入危险之中。
可他的善良是纯粹的善良,是见过了背叛,见过了悲哀,见过了伤痛留下来的善良。他是转生者,是拥有两世记忆的人,见识过人间世事的邪恶。而他拥有的这非凡能力,是他为了守护,刻在灵魂的印记,无法磨灭,无法抹除。都说神爱世人,而小克的爱也注定了他命运之战的结局。这是愚者所背负的善良之心,这是愚者所承担的命运的诅咒。
后记
网文界里善良的主角比比皆是,而那只是虚无的善良,建立在杀人与金钱与权利之上。小克这样刻在骨子里的温柔与善良着实温暖了一群在功名利禄里沉浮的人。作者为什么要创造出这样一个极致善良的角色,我也只能大致揣摩。也许只是尝试新的设定,也许暗藏了对社会的悲哀。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个人物的刻画确实足够成功,从此读者们的心中都有一个灰雾之上的神明。
诡秘之主读后感(篇6)
如果不能拯救她,那就去陪伴她。
对于诡秘之主里面角色,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老尼尔,一开始看到老尼尔时只感觉是个有趣和蔼的长辈,后面看到用仪式还钱,拿到钱包后,却是对里面的钱并没有动心。
只是在原地等待,等那位爵士回来后,送回钱包,拿到了还钱的钱,这也是一种节制的表现,再后面帮忙阻击失控的超凡者时,我又看见了他的勇敢,之后就是他死了之后,看见了他在活人鲜血的材料下面做的注释,可以考虑抽取我的,一次次积攒,用仪式魔法保存,这一情节,让我明白,他即使失控了,即使想复活自己的妻子,也不会去伤害别人,始终坚持着为所欲为,但勿伤害,宁愿忍耐,宁愿等待也不去做伤害别人的事,最后就是老尼尔在日记下的写的最后一句话,如果不能拯救她,那就去陪伴她,老尼尔可能不是一个很好的人,他有点抠门,很喜欢找队长报销账单,但却实实在在是一个很好的长辈,很好的队友,很好的丈夫。
诡秘之主读后感(篇7)
无疑,老科勒在诡秘中只是一个小小的配角,出场的章节也屈指可数,但我觉得他是诡秘中最生动、最深刻的角色之一了。最开始将我的目光聚焦到老科勒身上的就是对于老科勒手中“卷烟”的描写了。
乌贼对于“卷烟”有着非常细致的刻画,“烟”虽然现在早已经充分占据了我们生活的各种角落,但不管是香烟还是卷烟,不管从古代到现代,“烟”都是一种奢侈品,它满足的是我们精神上的享受,而对于老科勒来说,他的老伙计“卷烟”,无疑代表着他曾经的“体面”,他曾经拥有的家庭于幸福,即使他曾经也只是一个工人。而他在第一次遇到克莱恩时,不止一次的提到“我原本是个还算不错的工人”,这代表了他在努力的维持着他那微不足道的体面,即使他刚刚在克莱恩面前捡了一个苹果核吃,但他也是有尊严的,他不是自甘于成为一个流浪汉的。而在克莱恩给了他一把铜便士的“采访费”后,他立马表示“我会去廉价旅馆洗个澡,好好睡一觉,然后找工作”,他在向克莱恩表示,他不是一个自甘堕落的人,他是一个好工人,他会继续努力的生活,生活的的窘迫让他无法拒绝这笔钱,但他还是努力的维持着他的体面。(第283章这就是东区)
后来,再度让我把目光聚焦到老科勒身上的就是乌贼对于“火腿”的描写,老科勒怎么能买火腿呢!火腿与老科勒这间的巨大的反差,带给我强烈的精神冲击。老科勒住着狭窄的“共租房”,穿着破旧不堪的衣服,即使有克莱恩给他的“线人费”,经历过曾经的惨痛后,他也不该如此“奢侈”才是,黑面包与他才相配。但乌贼创造的这种强大的反差,生生把老科勒这个角色给升华了。生命最后的老科勒,追逐着“火腿”,想起了自己还是不错工人那会儿,摸索出一直陪伴着自己的“卷烟”,带着深深的不甘死了。(第477章秸秆们)
作为一个不该有“体面”的人,“体面”是老科勒最后的尊严,他永远也想象不到上层社会的体面是怎么样,他也不明白“卷烟和火腿”代表不了他的体面,他的不甘堕落才是他的“体面”。
诡秘之主读后感(篇8)
看这本书起源于非常特殊的机缘,在得到上偶然看到了万维钢的精英日课在推荐这本网络小说,在得到上看到网络小说似乎是第一次。20xx年最火的网络小说也是这本,再加上它的介绍”《诡秘之主》是阅文集团白金作家爱潜水的乌贼所著的西方玄幻类小说,掺杂了克苏鲁风格、类SCP元素、第一次工业革命时代风情和蒸汽朋克情怀。这是一个蒸汽与机械的世界,这是一段“愚者”的传说。“咦,克苏鲁?SCP?蒸汽朋克?全是一堆我没太听过的词,在网文中更是从没有见到过。于是开始找过来看。
这本书确实非常特别,跟之前看过的书全都不太一样,甚至也不太像网络小说,但还是称得上是好看的。
世界观之宏大,背景和人物之复杂,令人咋舌。万维钢称之为”这是一本作家必须借助计算机管理信息,读者必须借助百科档案标记知识点,才能写好和读好的小说。“22条魔药晋升途径、国家、七神教会、城市、家族、四大陆、古神、邪神组织、四王七将、天使之王、六片海洋、n个岛屿,好多好多个人物···
升级的方式也与众不同,要成为非凡者,必须服用”魔药“,晋升也需要魔药。而且在这本书中,魔药往往来自于资源交换、战斗福利,而非什么奇遇探险之类。消化魔药的方法是”扮演法“,这是一种能快速晋升和防止失控的方法,不得不说的是这跟现实社会中的职务晋升简直太像了。社会对于各种工作已经有了约定俗成的印象,角色与印象是否匹配,往往是我们判断工作是否称职的依据,也是我们常说的”做XX,就要有XX的样子“。晋升并非是一件单纯的好事,也伴随着失控的风险。
这也与我们的现实生活是类似的。权力越大,面临的风险越大,诱惑越大,也越可能偏离初心、失去自我。”扮演法“是让非凡者牢记社会角色只是自身的一部分,”你只能是你自己。“同时,这部小说经常提到一条定律”非凡特性守恒定律“,限定非凡资源是有限的,这与我们的生活非常匹配,金字塔的结构充斥各个角落,有人上位,便注定有人跌落。与之不同的是,在很多网文中,资源则似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世界也越写越大,直至给人收之不住之感,不得不夸一下乌贼的掌控力是真的不错。
”开会流“的写法应也是首创,用定期召开会议的方式塑造更多的人物,也让故事的发展更具可能性。
诡秘之主读后感(篇9)
洒满星光的夜幕,是你的神辉,赞美女神。
在我个人心中,角色重要度并不只是根据正面描写的内容,而在于作者在侧面描写时的用心流露。今天我想谈的角色,是我很喜欢到每一句正侧描写都要细细研读的,她就是阿曼尼西斯。
乌贼直到最后才有正面对她的描述,但在我看来,乌贼早已把用心的刻画融入到小克视角与她的交互之中。有人可能会好奇为什么用她而不是祂,因为在我眼里,她的丰富情感与人格并不亚于另外两位穿越者,只是隐于隐秘的面纱之后不为人知罢了。
古神的时代,各种族群存在于大地之上,序列的混乱让疯狂与嗜血充斥着这里,而人类只不过是食物,或是玩物。阿曼尼西斯就在这个时间,降临到了这个世界。
不知大家是否思考过,以人心入兽体,再以兽的族群看着心所属的人类成为异族与玩物,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对和平现代的人心理是怎样的冲击。这个问题也许只有阿曼尼西斯知道,无论是安提哥努斯记忆中怯懦地躲在角落的她,还是愚者诞生时下意识保护自己的她,都在暗示着她的经历。在我看来,罗塞尔和小克无疑是更幸运的,对于当时的阿曼尼西斯,只有三条路:要么疯,要么死,要么在隐忍之下做一个终结者。而她最终选择了第三条路。
有人说书中对她温柔描写是讽刺是假的,但我并不同意。温柔是她曾经故乡带来的心性,也是经历过古神时代拥有神性后坚守的人性部分。对于从魔狼中走出的她,可以说内心丧失了几乎所有的信任与安全感。而贯穿全文她的谋划,我并不认为是单纯爱好阴谋,而是因为经历之后极度缺乏的安全感,催促她寻找力量,如同被逼到过墙角的刺猬,无时无刻不在紧张地立起尖刺。
观察一下就可发现,虽然她自己本人是高高在上的真神,涉及高层面博弈也需要用战争,不像小克深入地关心每一位民众,作文但她选中的高层无一不是拥有丰富人性的,包括小克本人。这里就要说起她对小克如此偏好的事了,仅仅是老乡二字吗?不,是信任,小克有恩必报的人性,在这个二五世界是如此的珍贵。女神在他身上看见了这世界千年来都难以见到的信任之光。试问除了小克,还有谁成为了比她厉害的诡秘,能绝对不伤害她而且让她知根知底能收起张开的尖刺的?
还有很多细节,比如重视男女平权,比如小克小红那次对话跟他们开的玩笑,都在反应一些深层次的性格,而不是表面看到的城府和让人害怕。
黑夜女神,从暗无天日的古神时代,看见了远太炫目的崛起,再看到塔罗会众人如洒满夜幕的星星散布四处,成为未来的希望。就如同夜幕,静静地铺满天空,静谧而宁静。
我们既是守护者,也是卑微的可怜虫其实面对外面的星空,地球下到序列九上到真神之上,都是如此。他们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立场,神性和人性冲突而又调和,但有一样对抗污染的理由。这也要感谢乌贼的书写带给我们的世界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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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后感1000字精选11篇
工作总结之家精选专题推荐:“《乌合之众》读后感”。
一本好书,是一个时代的映射,是一种精神的延续,读了作品后,我们可能会对某些情节产生疑惑,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相信你此时在为写作品读后感而犯愁了吧!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栏目小编整理的“《乌合之众》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1】
《乌合之众》是一本心理学类读物,读起来有些生涩,通篇都是作者基于某些历史现象或者对民众有较大影响的历史名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将这些看法总结起来就成了这本书–《乌合之众》。
行文结构先是部分提纲类的提要,随后基于这些提要,作者开始详细解说与阐述,这之间夹杂着部分例子。书中通过三个群体特征来统筹全书: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在作者眼中,群体是一群“乌合之众”,只是因为这个社会是由数量众多的乌合之众所构建的,因此群体才会被需要,才会被重视。群体就像洪流,任何处在洪流中的个人,无论品性,才智如何,只要处在群体中都只能任由洪流裹挟,难以自主。作者只对群体思维与行为进行解剖如同医生通过手术将病人的病变的部分展示出来却没有治疗手段。
书中部分观点个人觉得有所偏颇,这些偏颇符合西方世界看待事物的价值观以及对一些体制或制度的潜在看法。作者作为西方人这个群体的一员,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有所偏颇也能有理解。看完本书,内心想法与情绪都有些复杂。不可否认作者揭示的群体特征在当下的世界确实存在,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就是其中一员。比如网络这个群体,就像是茶余饭后无所事事的闲人,聚在一起八卦。部分媒体为吸引眼球,不调查真相,只是顺势推波助澜,然后网络暴力,诬陷等等层出不穷。更有甚者网络公关都能成为一种职业,只要给钱就能颠倒黑白。网络之外,现实中的事实如何都抵不过网络上大众所认同的事实。
任何社会都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任何现实都应该可以更好。这种正确与更好应该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结果。不能因为追求民主或者自由,然后多元发展。社会的正确发展是客观的,与标榜民主和自由无关,与个人意愿也无关,所以不应该被民主和自由所绑架。每个人所认同的民主与自由的边界不同,这可以求同存异,但对一件事的正确看法可以达成共识,这便是和而不同。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因此每个人在方方面面都有差距,不能等量齐观。也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归宿,各得其所,各安其命。这种安身立命追求的就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大家普遍追求的应该是这样一个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世界。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2】
8月17日周日上午在动物园咖啡厅参加了“不止读书”会郑州站第五期,实到26人,认识了很多新朋友,但由于时间匆匆,都没有好好深聊,有点遗憾。第五期讨论分享的书目是《乌合之众》,虽然“事前读完”是一个规矩,但还是有不少人没读/只读了一半/随便翻翻,读书会的一半主题不是讨论本书,反而变成了讨论读书会。很多人抱着了解“不止读书会”的目的来感受,甚至直截了当地表达如果这个读书会发展不好,我就不来了。其实大可不必,这个没有任何盈利目的的读书会,大家都是来这里付出自己的读书思想的,同时汲取别人的想法,互相碰撞,互相升华。这是我的理解。
我读完《乌合之众》的感受,真的是震撼。成书于1895年以法国大革命(1789年——1799年)为大背景的这本书中,很多观点至今我认为仍然适用于2010年代的中国,如:
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
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突然爆发。
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能够推迟自身的毁灭的话,那就是极不稳定的群众意见,以及他们对一切普遍信仰的麻木不仁。
一切文明的主要动力并不是理性,倒不如说,尽管存在着理性,文明的动力仍然是各种感情——譬如说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爱。
我想,时间和空间里一个唯一不变的,就是人性。个人尤其需要做的,就是培养自己的独立思考。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3】
“民主”作为当下的普世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以“理性人”作为基础,认为人可以为自己做出最好的决定,政府干预应该最小,让选民用投票来决定自己国家的未来。
然而,通过对群体的无意识、无理性、无定性的充满嘲讽又不失忧虑的论述,勒庞给对“民主”的无脑追捧浇上了一盆冷水。正如他在法国大革命中看到的那样,失控狂暴的人民以民主自由之名干出了暴政独裁的事,让人不由得对“民主”打上一个问号。他甚至还像马基雅维利那样给想控制民意的领袖提出了三个建议:断言;重复;传染。可怕的是,虽然他早就警示过,这样的控制和引导还在不断发生在我们当下的民众身上。
那么,因为有被贬得一无是处的群众,我们果真还是应该呼吁一个家长式的集权政府吗?我不同意,勒庞也并没这么说。他也表示,虽然有种种弊端,议会、陪审团等民主制度的产物还是当下最好的。他说“我不可能仍然认为,我不应当去和陪审团打交道,而应当去找地方官。从前者那里我还有些找回清白的机会,让后者认错的机会却是微乎其微。”“议会的运作虽然面对所有这些困难,它仍然是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最佳统治方式。”
我们还是应当对民主抱有信心,然而绝不能止步于此。民主不是终点,是通往终点之路。像勒庞、托克维尔那样对民主政体保持警惕、时刻反省,才能不断地从制度上完善。经典经济学说,好的制度允许自私、鼓励自私。有没有一种制度允许非理性呢?因为看起来,人越来越难以被称作“rational”了。
勒庞对女性的歧视和明显的种族主义让阅读经验不太流畅,时不时就要停下来摇一阵子头。。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4】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被剥皮的洋葱,一层层的,作者把那些粗糙的外皮剥了之后露出了内里真正的心。这本书还常常让我产生一种“自己这么蠢过啊”的感觉,然后,有时候会被书里作者无情地揭露了,逼得咬牙切齿,想大吼一声:你是怎么知道的?再看看他在书中是怎么评价女人的:“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产生这种误认的经常是妇女和儿童——即最没有主见的人”“它就像女人一样,一下子变会陷入极端”。这种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可是为什么我就是很抓狂想出一记左勾拳”的感觉,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一直折磨着我。
这位十九世纪的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出的这本《乌合之众》即使里面有以上那些关于妇女和儿童的描述,但是它仍然被社会接受并成为世界名著广为流传,是因为它确实是一本让人们看清真相的书。作者用犀利的语言,对群体行为的分析鞭辟入里,入木三分,让阅读的人感觉酣畅淋漓。所以,《乌合之众》才会成为社会心理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著作。在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冶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
如果有人想真切了解自己在群体中处于怎样一种状态,就读这本书吧。我相信,它一定会虐到你的。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5】
1,大众没有辨别能力,因而无法判断事情的真伪,许多经不起推敲的观点,都能轻而易举的得到普遍赞同。
2,结群后,由于人多势众,个人会产生一种幻觉,感到自己力大无穷,不可战胜,好像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
3,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有着各种狂乱的愿望,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
4,群体盲从意识会淹没个体的理性,个体一旦将自己归入该群体,其原本独立的理性就会被群体的无知疯狂所淹没。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有着各种狂乱的愿望,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
5,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但是从感情及其激发的行动这个角度看,群体可以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更差,这全看环境如何。一切取决于群体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么性质。
6,群众没有真正渴求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充耳不闻…凡是能向他们提供幻觉的,都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7,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8,不要轻易地成为集体狂欢的一份子,这样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即使你以为自己只不过是随声附和了一下而已,实际上你已经成了帮凶。
9,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约束的一面。
10,单独一个人必须要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法律上或者道德上。群体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责任,群体就是道德,群体就是法律,群体的行为自然是合理的。
11,群体会让每个人在其中的错误缩小,同时让每个人的恶意被无限放大。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6】
《乌合之众》是一本很有名的书,当出现反智、集体、己方辩论势力弱小的时候,面对气势汹汹的人,总会有人来一句:像《乌合之众》里说的一样……,就像现在一提到小鲜肉,流量现象,总会有人提,就像《娱乐至死》里说的那样……
总之,基于这个原因,我去看了这本书。
《乌合之众》与其说是痛斥反智集体,不如说是教人如何领导群众,在字里行间谈到了集体的特点,以及和集体的相处办法,譬如有一条:如果想得到群体的支持,那应该和他们保持距离。
就像在封建社会的皇帝一样,一定是保持足够的神秘感,并且用礼教来保持这种神秘感,一旦皇帝的神秘感被剥夺,隐形的威望、信仰和共识也会崩塌,自古以来可能威胁到皇帝威望的功高震主之辈,莫不下场凄惨。
众是众人,乌合大致是说盲动、被裹挟,群众最重要的是凝聚共识,一旦共识达成,那么个人的力量再大,思想再清晰,也难免被裹挟,得意洋洋出来异于常人的,通常会被暴力消灭,只有力量到扭转群众信仰地步的人,才有资格继续挑战。
然而,一旦变成群体性的时候,也意味着会失控,一开始创造、煽动相关民意的人,往往也被民意所吞噬和裹挟。
由此,我们恐惧群体,恐惧自己被群体所支配,同时担心有人支配着群体,群体的恶,莫过于多数人暴政下,对人的摧残。
群体也有善,但往往包括2个特点,1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再善的群体也会有人觉得恶,2是这种善良,往往是彼之良药,我之砒霜,对一些人总是不好的。
《乌合之众》透露出来的群体性的恶意,让人不寒而栗,可一旦社会进入到那种情况,冲突不断,被群体裹挟着的,群体本身,带领着群体的,谁又会是这个环境的幸运者呢?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7】
古斯塔夫勒庞,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写下一系列社会心理学著作,最有影响的就是《乌合之众》。该书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此书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影响,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佳作。作者对群体进行了剖析和研究。作者指出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被湮没,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而与此同时,群体的行为也会表现出排斥异议,极端化、情绪化及低智商化等特点。进而对社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作者通过叙述的方式,就像平时与人讲话一般的方式将自己的观点娓娓道来,运用生活中简单且容易理解的例子作为论据,简单却鞭辟入里。
古斯塔夫在书中说到: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但是从感情及其激发的行动这个角度看,群体可以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更差,这全看环境如何。一切取决于群体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么性质。群体固然经常是犯罪群体,然而它也常常是英雄主义的群体。正是群体,而不是孤立的个人,会不顾一切地慷慨赴难,为一种教义或观念的凯旋提供了保证;会怀着赢得荣誉的热情赴汤蹈火……这种英雄主义毫无疑问有着无意识的成分,然而正是这种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如果人民只会以冷酷无情的方式干大事,世界史上便不会留下他们多少记录了。
通过这本书,我认为群体不只是简单的一个名词。它涵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和人的心理活动。同一种心理活动做得人多了就形成了群体。群体在不同历史条件下,会有不同的表现。
古斯塔夫说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被湮没,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而与此同时,群体的行为也会表现出排斥异议,极端化、情绪化及低智商化等特点。进而对社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因为此书对人们理解群体行为发挥了巨大作用,推荐大家阅读。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8】
沸锅中的粉丝
如果你问一个心理学学生,有什么书值得推荐,他的推荐书目中绝对会有这本惊世之作《乌合之众》。毫不夸张地说,即使经过一个世纪的沉淀,《乌合之众》的观点仍旧有其适用性,这一结论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中国身上得以窥见,无独有偶,还有非洲的罢工运动也可探知一二。当然,成书的时代背景限制了勒庞的思维发散,特定的时间点以及偶然的例子并不足以佐证他的全部观点,仅仅是对于女人的评价足以让这部作品打上歧视的标签。
然而本文不想着墨于该书的是与非、对与错,在笔者看来对一本书最大的尊敬就是学以致用,让自己的脑电波与前人同步,借巨人的肩膀摘取星星,这才是人类不断学习进步的本源所在。因此,本文将在接下来的段落中就粉丝这一群体,在批判地继承勒庞思想下看待粉丝,以及那一口锅。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粉丝是什么,又是怎么和群众心理扯上关系的。粉丝是取fans的谐音,指崇拜某一明星的人,在此定义上就把水军划分在外,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各种自媒体的兴起,粉丝又不局限于明星,从博客主到网红,崇拜他们的人都可以叫粉丝。姑且不论fans的复数就说明了群体性质,有相同崇拜对象的粉丝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同时人的独立个性消失,就像是多个功能相同的细胞组合在一起形成组织,它们体现出共同的特性。粉丝们目标一致,感情和思想采取同一个方向,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让人称奇的是,粉丝的初始人数可以很低,但她们的扩散性极强,即使是三个人也可以组成一个团队,在自己的锅中演绎不同的味道。
从杨洋与张艺兴的绵羊之争到韩寒与方舟子世纪骂战,每当爱豆受了委屈,锅一沸腾,它们总是第一个跳出来伸张正义;爱豆要开演唱会了,它们熬夜买票场外夜排;爱豆出新歌了,它们一人操纵二三十个号打榜转发;爱豆电影没票房,它们拉上亲朋好友五刷。她们给爱豆献上王冠,又自发组成护卫队誓死捍卫国王尊严。这看似疯狂的打call背后,是什么在推动粉丝们向前呢?
《乌合之众》中,群体中的人们会因为人数的巨大而充满信心,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一个群体的粉丝们崇拜着同一个人,集体归属感油然而生。同时群体间还存在相互传染,这类似于催眠洗脑,简单地类比一下,当一个人在粉丝群体中听惯了对另一个爱豆的贬义词,那么他在下一次看到那位爱豆的照片时,脑海里自动浮现出这些词语。
除以上两点外,也有种与普通大众心理不同的粉丝心理出现即占有欲占据了绝大部分。粉丝迷上一个人大部分是因为其颜值(因颜值粉上的粉丝忠诚度也更高),在人长久的进化过程中,人总是趋向于追求美好,越是美丽的东西越想占有,越能吸引他人的注意力,就好像自然界中孔雀开屏、信天翁斗舞求偶,又像是大街上的偶遇,地铁里的惊鸿一瞥,总有那么几个倩影让你魂牵梦萦。于是就有了在鹿晗公布恋情后,粉丝数骤减的现象,类此种种不胜枚举。这种占有欲还带着炫耀的性质在里面,给朋友推荐爱豆,喊爱豆老公,收集爱豆的专辑,和爱豆穿同款,似乎粉丝们总爱标榜着自己喜爱谁。这也不难理解,毕竟当你有一个出众的孩子,过年拜访亲朋好友总爱炫耀几句,无怪网络上总有女粉丝自称妈妈粉,将爱豆当作儿子来砸钱。
粉丝本质是一种文化产业的衍生群体,娱乐公司花大价钱增加明星曝光度,就是为了吸引粉丝,在与粉丝的互动过程中他们早就摸索出了一套方法,他们带头炒cp炒作闹绯闻买水军卖周边。群体易冲动、易受暗示,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则缺乏这种能力,在粉丝群体中,爱豆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只要有人给出暗示又经过互相传染的过程,群体就会产生为爱豆付出的冲动,好比上战场前陪手下喝酒的将军,美酒月光配信念足以让人徒增勇气,在战场上无私地奉献自我。无怪在薛之谦与李雨桐的利益争夺中,薛之谦粉丝会愿意陪薛之谦坐穿牢底,柯震东粉丝会转移注意力决口不提柯震东吸毒违反法律。某种意义上说粉丝群体十分单纯,在爱豆被骂时可以选择性遗忘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多年来为人处世的沉淀。娱乐公司靠着这一手法,掌握着火候炒一锅粉丝。
粉丝并非都是坏人,他们只是在一个大集体中丧失了暂时的判断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当大脑分泌多巴胺时,人的理性暂时被压制,如同仅靠脊髓中枢做出的非条件反射,粉丝就是这么单纯。但当粉丝仅凭一个词就臆断他人观点,竖立起根本不存在的观点又正义凛然地击破时,粉丝的想象力又是那么可怕。我们需要思考,在发展粉丝文化的同时,是否需要规章制度来约束,不要让骂战成为荣耀,不要让跟踪爱豆成为光明正大的爱,更不要让造谣成为事实。既然身处群体中的粉丝是冲动的,那么以理说服人显然是不可靠的,道德难以约束,唯有强制性的以暴制暴才能遏制住疯狂的群体冲动。
无法否认,是否成为粉丝,成为谁的粉丝是个人的意愿,粉丝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一种,它是一种你愿打我愿挨的赚钱方式,然而身处粉丝群体中,难免不自觉地被身边人感染,逐渐失去个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判断是非的自我感知。网络给我们提供了一副假面,在这场舞会中你可以尽情扮演自己的角色,但是要切记,不可失其本心,不可失去做人的底线,这样我们才能在沸锅中保持镇定,时刻明确是非正误,这方是研究群体心理的目标,也是本文的宗旨所在。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9】
《乌合之众》的作者古斯塔夫·勒庞是法国人,说到法国是绕不过去革命的,全书的观察基点就建立在大革命之后的过渡时代,群体的意志逐渐进入国家政治生活,慢慢成为统治阶层,这个背景也让群体心理学变得更值得被研究。
心理学定义中的群体,最显著的特征是个体的消失,群体中个体的思想何感情会全部朝着一个方面迈进,这使群体具有无人可挡的巨大力量。由于受到更为强大的无意识因素影响,群体存在几种基本特征:一是冲动、易变和急躁,原因在于群体中个体缺少了对刺激反应的加工能力,社会对个体的约束在群体的庇护下消失了;二是易受暗示和轻信,从这个角度看,历史也变得不可信了;三是感情的夸大和简单化;四是偏狭、装横和保守,自大但有渴望被奴役;五是群体的道德水平无论是低下还是高尚,都十分极端。此外,群体没有理性的推理能力,只是把表面上相似的事物搅在一起,但有丰富的想象力,容易受到暗示的影响。
群体的基本特征让他们的一切信念都具有宗教形式,被某个群体拥戴的领袖,在这个群体看来就是真正的神。因此,成为群体的领袖,首先要通过个人魅力或者社会地位、财富获取声望,用坚信的意志不断成功保住声望,再通过断言、重复、传染三类手段驱动群体。但这种驱动往往不会长久,因为群体观念虽然呈现了表面的.多变性,但内核顽固,产生漫长,改变困难,领袖一旦与群体的普遍信念和情感背道而驰,便不会持久。
群体观念主要受到积蓄因素和即时因素的决定,前者是深层次因素。积蓄因素有种族、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制度和教育,其中种族是最强大的因素;即时因素包括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的无用和理性的缺位。
全书最后对犯罪群体、陪审团群体、选民群体、议会群体四个涵盖来自各种特点、职业、智力水平的个体的异质性群体进行了分析,并重点就文明进化的共同阶段进行了总结:文明诞生之初,一群来自四面八方的个体聚集在一起,自然形成的法律结成整体的唯一纽带,漫长的时间和一致的环境造就了一个种族,种族获得某种理想般的基本观念,一种包含制度、信念和艺术的文明围绕这个理想开始诞生,但当文明达到一定程度后就是不可避免的破坏,作为民族支持的理想开始衰弱,宗教、政治和社会结构开始动摇,人群最终变成了缺乏团结一致的个体,文明只徒有其表,国家开始发挥引人注目的影响,等到所有文明的积累消耗殆尽,乌合之众开始执行历史使命,革命开始,摧毁文明,终结信念。这是民族的生命循环过程,因此,书中说,没有传统,文明是不可能的,没有对传统的破坏,进步是不可能的。
从心理学的角度,以群体为支点,看社会和文明的历程,这无疑是一个有趣的角度,但书中的观点毫无疑问和社会主义是不一致的。全书总结下来,虽然也承认群体或群众是历史的推动者,但一个是毁灭一个是创造。这点值得商榷。另外,书中流露出的对女性心理和智力的歧视,让人无法苟同。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10】
《乌合之众》的作者古斯塔夫勒芒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本书是他的成名作,描述了他从心理学方面对群众行为的解读。
初读此书,被其中的观点所震撼,比如群体没有负罪意识,群体天然合理,他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合乎正义的,因为他们的数量决定了这一点、他们会因人多势众而产生出一种强烈的力量感,这会使得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这是那个时代、那个地域的法不责众,这个词说的不是法律的管辖权,而是指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
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威力有多大,想起身边一个真实的例子。一个朋友,典型的理工男,戴副眼镜,不爱说话,性格腼腆沉静,长相也白净斯文,只是个子较高,身材较壮。一天晚上,他们小区停电,他在外面吃完饭回来时,看到有人群聚集,便鬼使神差的去看热闹,原来是有人因为小区长期停电,便带头聚众拦了公路,因声势越来越大,影响了交通,又恰逢重要会议召开期间,便有防暴警察来维持秩序,在对峙过程中,不知为何人群与警察突然发生冲突,而那位朋友竟随着人群一起大声抗议推搡警察,因为他个子高块头大,很快便成为警察重点控制对象,被送到了派出所,直到第二天调查完毕才释放回家,让家人担心了一天一夜。事后,我问他,你平时都不爱说话的,怎么会去和警察发生冲突?他说他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看到大家都在嚷,都在推,而且停电也确实恼火,头脑一热,便跟着人群一起嚷闹起来。
我想这就是群体心理暗示的作用,人在那种环境下,如果没有受到过专门训练,很容易就被其他人的情绪、语言、动作所感染,从而模仿他人,失去自我。
正如书中所说,每个人都有模仿的天性,因为学别人是天底下最容易不过的事情。
人总是喜欢自作聪明,而聪明人最喜欢走捷径,最快的捷径,无非就是模仿别人,别人做得,我为什么做不得的心理常使人轻而易举的放弃理性思考和权衡利弊,而位于群体环境中,就更容易使人轻率行动,人云亦云。
比如股市,牛市时全民炒股,无论卖菜的小贩还是跳广场舞的大妈,谈起股票都是眉飞色舞,哪还有人记得乐极生悲,月盈则亏.熊市时,股市又无人问津,哪个人在熊市炒股,常会受到背后所指,冷嘲热讽,又哪还有人想起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所以股市的赢家永远是逆向思维,且能做到知行合一,这是人心和人性在人群中的逆袭,故能在股市成功之人,十者存一。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此中黎庶也可算作人群,事物总是可以多方面看待的,道理也总是相通的。《乌合之众》中,也并非全然是对人群的消极认识,勒芒也认为群体才会体现出大义无畏、一往无前的凛然气概。群体才会在慨然赴死的进程中带给人一种激昂的情绪与荣誉感。虽然群体的平均智力绝对无法与一些伟大的个人相提并论,然而再伟大的个人终究力量有限,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终究是依靠群体这个庞然大物在缓慢而又不容阻挡的向前推进。
读罢此书,合卷沉思。
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必然身在群体之中,无处逃离也不必逃离。无论是否是乌合之众,我们都将面临选择。只是到底该选择人云亦云而麻木但轻松的快乐和安逸,还是该选择上下求索而清醒但劳累的思索和拼搏?但凡有过一定社会阅历的人,就会明白,这个选择,真的很难。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11】
在我们的话语结构中,“群众”、“集体”之类的词一般都有着崇高的意义,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国家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团结的力量是最强大的力量、脱离群众就等于是走上末路……然而,群众的眼睛真的是雪亮的吗?
法国的社会学家勒庞的答案截然不同,他的意思是:群众的眼睛不仅不是雪亮的,恰恰相反,群众的眼睛基本上是瞎的。听起来像骂人,并且是饱含着精英主义式的刻薄与偏见,对人民大众的辱骂。但实际上,勒庞所谓的群众泛指一切“个人的个性消失,感情与思想专注于同一件事,人的自我意识被无意识群体所取代”的“群体”,它不等于群体中个人的总和,更不等于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体。勒庞认为,哪怕是一群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知识分子,若是组成一个群体,整个群体作为个体来说,也注定是原始、野蛮、智力低下的,或者用这本书中译本的说法,也就是——“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是一本对研究群体心理的书,集中批评的对象是广义上的“群体”,而非一般所指的大众,读者很容易对号入座,认为对“群体”的批评即是对“大众”的批评,但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然,在具体事件和具体情景中,人民大众常常是最具代表性的群体,它几乎包括了一切群体具有的特性。
那么,群体具有那些特性呢?首先,群体冲动、易变、急躁,他们表现极端,并且很容易从一个极端转变为另一个极端,他们没有长远的计划,只看到眼前,无视任何障碍。群体的另一特性,是易受暗示与轻信。群体的思维是形象思维,他们对逻辑、说理和论证无动于衷,群体无意识的支配决定了他们只接受暗示。
当个人融入群体以后,人的自我意识会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意识的人格。人的情感和思想都会发生彻底的变化,并且在传染和暗示下,有着即刻转变为行动的冲动:守财奴会变得挥霍无度、怀疑论者会变得无比虔诚、老实人会变得猖狂、胆小者会变得肆无忌惮……能体现群体疯狂的例子实在太多了,使得你不得不信服勒庞接下来的观点:群体中智力已泯灭,群体缺乏基本的观察、推理能力。
《乌合之众》的内容分三个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重点的第一卷,就是上面总结的一些群体心理,大多观点都比较直接,并没有严密的推理和综合的论述。阅读起来很流畅,不会感到冗长繁琐。第三卷内容比较无聊,可以说是群体心理的个案分析,论及的有犯罪群体、陪审团、议会、选民等等,但基本上是在重复第一卷的内容。第二卷的内容上像是成功学,思想上又像权力意志,主要讲影响群体意见的直接因素、间接因素以及群体领袖的说服方法等等,诸如群体拒绝理性,所以领袖绝对不能是个说理的人;群体接受暗示,所以领袖意见必须被多次重复和传染;群体渴望强权,所以领袖做出的必须是断言,而正确与否并不重要。就好像你正要面对的问题是:选择领导还是选择被奴役?选择冷酷还是选择愚蠢?选择欺骗还是选择受骗?真是有些细思极恐。尽管像权力意志,但却没有尼采那样强有力的文风,尽管像成功学,读的时候却没变得积极乐观。
总体而言,《乌合之众》算不上严谨的学术论著,内容也多有偏颇,但作者思想还是很犀利的,敢想敢写,比起冷冰冰的学术,我更喜欢这样有瑕疵的、坦诚直接的书。书里几个论题都很有意义,也很有普遍性,乃至每个时代都有能带入的事件,每个人的都经历过能类似的生活场景。不过,相较于没讲到的方面,书里讲到的内容实在太不够了。当有一天群体与个体的矛盾真的成为切身之痛时,这个问题还得靠你自己解答。
《青春之歌》读后感1000字系列8篇
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难免会有新的想法,写读后感可以培养学生的行为美。那么读了作品之后,您有什么收获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青春之歌》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青春之歌》读后感(篇1)
很多年前,读过这本书,因为十一的征文活动,让我又一次想其它。回想当时对这本书的感觉只是觉得他跟很有场面感的战征时期的小说不一样。再读还是很喜欢文中的林道静,每读一本书都觉得自己就是文中的人物,经历人物的痛苦,欢乐,蜕变,成长。
《青春之歌》是杨沫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当代文学史上第一部描写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爱国学生运动及革命知识分子斗争生活的优秀长篇小说,后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歌剧等。
林道静为了寻找个人出路,逃避为男人当“玩物”和“花瓶”的命运,踏上流亡之路的。她逃离家庭,到北戴河附近的杨家村小学投亲不遇,做了代课教师。然而,校长余敬唐却阴谋把她嫁给当地的权贵,走投无路之下她投海自尽,被一直注意着她的北大学生余永泽搭救。
“诗人兼骑士”的余永泽,唤醒了林道静对生活的热情,在余永泽爱情的感动下,她答应和他共建爱巢,从小孤苦无依的林道静暂时享受到了家庭的温馨。但她不甘心被人供养,先是寻找工作受挫,后接触到北大的爱国学生,思想上受到触动。
当遇到共产党人卢嘉川之后,她开始接触到革命思想。余永泽一再拦阻她参加革命活动,并导致卢嘉川被捕。林道静在惨痛的事实面前如梦方醒,决心离开庸俗自私而平庸的余永泽,投身到抗日救亡的洪流中去。从此她在革命者的指引下,一步步克服软弱,最终成为一名成熟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
一切知识分子,只有把个人前途同国家民族的命运、人民的革命事业结合在一起,投入到时代的洪流中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才有真正的前途和出路,也才有真正值得歌颂的美丽的青春。我们的当下也是如此的。
《青春之歌》读后感(篇2)
如果说青春就是生机和活力,那么刚出生的婴儿才应该有青春;如果说青春就是期盼和梦想,那么穷苦的人们更应该拥有青春。但在我眼中青春不只是这样,青春应该是成长和绽放,还应是不断地追求和追求过后的迷茫和失望......我们的青春并不完美,但却给予我们最美的回忆,它是我们一生中唱过的最动听的歌。
关于青春的话题永远不会过时,所以《致青春之歌》这本书为我们讲述了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和背景之下的青春故事。虽然有这样那样的不同之处,但却一样的精彩和令人感动。
《流淌在指针间的青春》是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它也许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也没有感人至深的故事情节,但就是因为作者文笔的那份质朴与平凡,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情感,可以直击到人的内心深处。文章写了关于作者与三块手表之间的故事,这三块表对于她来说都是有非常重要意义。第一块手表是妈妈托邻居帮买的,花了78元钱,在当时相当于一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所以作者很爱惜它,但时间久了,它还是停下了脚步。第二块手表是作者高考成功后,妈妈用爸爸的抚恤金千挑万选买的一块进口表。在作者眼里不仅仅是一块手表,还有父母对她的爱与期盼,她小心翼翼的戴着这块表,但没想到在参加工作时被自己弄丢了,幸运的是最终被同事找到了。但那次并没有那么幸运了,手表被作者落在了公交车上,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找到。这是朋友送给她一份礼物,是一块和她丢的差不多的手表,她每天都戴着它,为了不让妈妈担心,也为了自己和朋友间的友谊。
在时间过了很久,作者把自己丢手表的事告诉了妈妈,但她不知道妈妈早已知道了这件事。作者很诧异,妈妈为什么没有怪她把那么贵重的手表丢了。妈妈解释说,手表丢了你已经很难过了,我还责怪你干什么,让你更难过吗?挽回不了的事就放下吧!对,挽回不了事就放下,生活中总有些事情,时境过迁,也有太多太多的事是我们无法左右的。那就让我们活得豁达些吧!于事无补的事就放下,有时候遗憾不完备也是种美感,也值得我们去深思。试想现在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面对一两次的打击,有人选择买醉,有人选择沉沦,更有甚者竟然选择死亡,你们难道就真的这么脆弱吗?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伤心和失望,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流过扉页的时间总是走得急切,留下那些书、那些人尘封在读者心中细细品味、慢慢沉淀。积淀出青年对自己、对社会的思考,思考那个年代的青年面对动荡的社会投身党的事业是那般的豪情,思考当今青年应该从中汲取的养分,思考摒弃束缚
人们总在追求完美,但世上真的存在吗?我想应该是不存在,即使再完美的人也会有缺点,再完美的人生也会有遗憾。所以对于生活我们无需斤斤计较,因为我们是活给自己看的,只要做到问心无愧就可以了。
如果事与愿为,就相信上天一定另有安排,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
《青春之歌》读后感(篇3)
青春就像早晨温暖的阳光,让人享受;青春就像是雨过后的彩虹,让人惊奇;青春就像是夜晚的流星,让人幻想……
有的人的青春是白色的,因为为它代表纯洁,有的人的青春是绿色的,因为它代表生机,有的人的青春是……而她——林道静的青春是红色的,因为它代表革命,代表奋斗!
著名的红色经典——《青春之歌》是当代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小说写了主人公林道静如何走上革命道路,并成为无产阶级战士的曲折过程。她为了寻找个人出路,逃避当“玩物”和“花瓶”的命运,踏上了流亡之路。她逃离了那个令她憎恨家庭,到北戴河附近的杨家村小学寻找表哥夫妇,谁知他们已辞职离开,没办法,只得做了代课教师。然而,校长余敬唐却想把她嫁给当地的权贵,她走投无路,投海自尽,一直注意她的北大学生余永泽救了她。
余永泽唤醒了林道静对生活的热情,因为余永泽爱情的感动,她与余永泽建立起了家庭。孤苦无依的林道静因此享受到了家庭的温馨。但却在许多实际问题上发生分歧后来,她遇到了卢嘉川,对革命产生了感情。余永泽一再拦阻她参加革命活动,甚至导致卢嘉川被捕入狱。林道静在惨痛的事实面前如梦初醒,她终于认清了余永泽的自私庸碌的本质,毅然决定和他分手。投身到抗日救亡中去。后来经过一系列的磨练,让她渐渐克服了软弱,最终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无产阶级战士。
林道静,是一个由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长为共产主义战士的艺术典型,她纯洁,善良,有时候执拗,倔强,有的时候,又带着惹人怜爱的淡淡感伤,她那感情丰富的内心世界和对爱的热烈追求都是独有的,因为空前的民族危亡和激烈的学生运动,因为党的教诲,因为亲身实践,她走上了这条红色的革命之路。
看完这部作品,它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时期的爱国知识分子对祖国的一片热忱和真诚,对信念的坚持,忠贞。它塑造了以大学生为中心的一批爱国知识分子,在这特殊的时代,在党的教育下,不断更新自己,完善自己,使自己摆脱封建思想和封建家庭的束缚,解放自己的思想的曲折过程。他们的青春,因为这而美丽,因为这而充实,因为这而焕发光彩!!
在那个时代,广大的青年知识分子只有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革命的斗争中,才是唯一出路,才能真正的拥抱他们红色的的青春。
因为《青春之歌》,林道静走进了我的生活,走进了我的内心世界。我克制不住自己,对她欣赏,对她喜欢,对她尊敬,甚至对她崇拜。她由一开始对待世上的万事万物的冷漠,再到后来对待无产阶级革命的热爱,林道静生活中的一点一滴,一波一澜,都在我内心不停地翻滚,翻滚,久久不能平息。
合上书,闭上眼,深深地去感受她的那种革命的精神,她的那种坚强的意志,她的那种无私的奉献精神。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处在和平且又科技发达时代的我们,现在的我们几乎都是独生子女,我们大家一个个都像是处在温室的花朵,不会独立,不会坚持,经历不起一点点的风吹雨打,什么事都要依靠父母,都要别人替你来完成,这就让我们缺少了坚强的意志。处在青春期的我们,总是抱怨父母,抱怨朋友,抱怨他们对我们这儿做的不好,那儿做的不够的。但是,她们并没有欠我们什么,我记得我看过这样一句话“对别人好点,没人欠你的!”现在的我们,太缺乏奉献精神了。
一些青少年,整天泡网吧,沉迷于网络,逃课,打架,这不仅伤害了自己的身心,也浪费了他们大好的青春呐,甚至有的对都已经生活失去信心,只想着自尽,一了百了,失去了宝贵的青春……我希望这些少年能够早日醒来,迷途知返,让我们这些处在花季的青少年的青春之花更美好的绽放!
青春像一首旋律优美的歌,虽然短暂,但却美好!让我们去珍惜青春,去充实青春,让青春之歌充盈我们生命的每个角落吧!!
《青春之歌》读后感(篇4)
青春是早晨的雾,虽经久不散,但又朦朦胧胧;青春是雨后的彩虹,虽转瞬即逝,但又艳丽迷人;青春是耀眼的流星,虽一闪而没,但又光彩绚丽……迷茫的青春,艳丽的青春,绚丽的青春,充满活力、生气的青春,永不放弃、敢于奋斗的青春,如歌如诗的青春!
著名的红色经典———《青春之歌》是著名当代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全书围绕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林静道不屈服于命运,对家庭和对社会个人反抗,最后投入时代洪流,走上革命道路的艰难曲折的“苦难历程”的生动叙述。《青春之歌》以“九·一八”到“一二·九”这历史时期作为背景,以一批进步青年作为主人公,以学生运动作为主线,描写了北京的一批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道路的曲折过程。在这其中,涌现出了一批批进步青年:林道静、卢嘉川、俞淑秀、林红、罗大方、王晓燕、白莉萍、江华、徐辉……合上书,几个人影总仿佛在眼前晃动,像是一道明媚的阳光,一直照进我的心肺。
林道静,一个美丽的女子,她倔强、固执,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为了寻找个人出路,也为了逃避为男人当“玩物”和“花瓶”的命运,毅然踏上了流亡之路。一路行去,一路坎坷,风雨历尽,她看到了一个风雨飘摇的中国,看到了一片黑暗沉沦的土地。来到北平后,有了和北大的爱国学生接触,特别是共产党员卢嘉川对她的的启发教育,使她的思想上有了重大的转变,克服内心的软弱,和余永泽决裂,开始梦想能成为一名共产党员。自此,林道静开始积极投身于抗日的洪流中,尽其所能地向学生们灌输爱国意识,呼吁学生们一起参与抗日活动,为这个积弱的民族,为这片苦难的大地献出自己的满腔热忱和一颗火热的赤子之心。此后二度入狱,但无论是利诱还是严刑她都表现得很成熟、很冷静、很镇定,坚守党的秘密。出狱后,正式加入共产党,在北大继续组织和领导学生运动,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那鲜明夺目的旗帜,嘶哑而又悲壮的口号,继续沸腾在古老的故都街头和上空。
卢嘉川,一个爱国的知识分子,一名出色的共产党员。他在不停地向还有那么一丝爱国意识的人们发动宣传,唤醒他们心中沉睡的爱国意识。使他们与共产党一起,打倒日本强盗!打倒认贼作父的国民党!拯救危难中的祖国!林道静也是在他的“共产主义”宣传下,意识了过来,和他们一起抵抗日本强盗!抵抗认贼作父的国民党!拯救危难中的祖国!他不顾危险,在大街上宣传。警察来了,也毫不惧畏,沉着冷静,不顾自己,拼命保护学生,掩护他们逃出警察的包围,自己与那些没有爱国意识的汉奸、国民党军队展开了殊死搏斗。最终,却被抓进了狱。在狱中,敌人绞尽脑汁地要争取他,却发现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于是,酷刑便降到了他身上。他被折磨得要死,却始终不透露党的一丝秘密,坚持与狱中的同伴进行无线电话,宣布完任务后,安然地闭上了眼睛……
这所有的知识分子,都把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人民的革命事业结合在一起,投入到时代的洪流中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才有真正的前途和出路,也才真正有美丽、火红、充实、值得歌颂的青春!
思绪回转,想及自己和同龄人,突然显得多么渺小,也许我们也在努力,在努力开创自己的未来,可我们所进行的,所付出的,是多么微不足道啊!在如花的青春年少时,在飞腾的激情岁月中,我们很多人甘于平淡,无所事事,令人心痛不已。一些青少年整日进出网吧、游戏厅,却不去上课,甚至连家也不回了,辜负了父母的一片殷切的希望,也辜负了那般充满活力又朝气蓬勃的青春。他们的青春只有在游戏中才能找到,盲目地认为快乐就是玩游戏。生活在游戏的世界中逍遥自在,白白的浪费了这大好的青春;也有一些青年不劳动、不工作,整日借酒消愁,用酒来麻痹自己,从而逃脱生活中的困难与烦心事。他们有勇气麻痹自己,却没有勇气去战胜困难与挫折,甚至连面对的勇气都没有。一遇到困难了,就麻痹自己。久而久之,连问题都懒得去想了,整天沉醉在酒的世界里,迷迷糊糊的,既伤了身体又浪费了青春;更有甚者,竟然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连活下去的想法都没有了,只想自尽,快点结束自己这痛苦的生命,失去了自己宝贵的青春……我希望,这些迷途青年能赶快醒悟过来,好好珍惜自己宝贵的生命,让青春之花更好地绽放!
青春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让我们奏响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生命里的每一个角落!让我们一起细品青春的美酒,拨动青春的琴弦,聆听青春的音符,找到自己最美的青春色彩,绽放出火红的青春之花,演绎出火红的青春人生!
《青春之歌》读后感(篇5)
红色经典青春之歌写了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如何走上革命道路,并成为战士的曲折过程。
林道静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她为了寻找个人出路,踏上了流亡之路。她逃离家庭,到北戴河附近的杨家村小学投亲不遇,做了代课老师。然而,校长余敬唐却阴谋把她嫁给权贵。走投无路之下,她投海自尽,被余永泽搭救。余永泽唤醒了林道静对生活的热爱。在余永泽爱情的感动下,她答应与他共筑爱巢。后来,林道静接触到北大爱国学生,思想上受到触动。但由于余永泽一再阻拦她参加革命,并导致共产党员卢嘉川被捕。林道静决心离开自私的余永泽,犹如到抗日的洪流中。从此她在革命者的引导下,一步步克服软弱,最终成为一名成熟的革命战士。
青春之歌主要通过对知识分子林道静的叙述,从而提炼出一个革命的思想主题:一切知识分子,只有把个人前途同国家民族的命运、人民的革命事业结合在一起,投入到时代的洪流中,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才有真正的前途与出路,也才有真正值得歌颂的美丽的青春。
×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分,我要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谱写出属于自己的青春之歌。
《青春之歌》读后感(篇6)
今天,我怀着好奇的心,一口气将青春之歌这一书全部读完了。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长篇小记。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心由之路。
主要是通过对小知识分子林静道不屈服于命运的对家庭和社会的个人反抗到最后投入的代洪流走上革命道路的艰难曲折的苦难历程的生动叙述,形象地展现九一八—一二·九这一特定历史时期我国学生革命运动的历史风貌和形形色色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从而提炼出一个革命的思想主题:一切知识分子,只有把个人前途同国家民族的命运、人民的革命事业结合在一起,投入到时代的洪流中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才能真正的前途和出路,也才有真正值得歌颂的美丽青春。
我希望和林道静一起,并肩走在大街上,去面对刺骨的寒风,但我却不再像她那样,可以看见中国共产党几个字就像婴儿见了母亲一样感到无比的亲切和伟大,我们听贯了什么党性、原则性之类的话,对党,也是另一种感受。在《青春之歌》中我领略到了林静道对党真挚的依赖,像母亲一样的情感。领略到了他的像火山一样喷发的热血爱国之情,领略到了那个轰轰烈烈的时代风云。
作者以充满激情的笔墨,真实地展示了林静道充满坎坷,充满荆棘,但却是丰富多彩的人生之旅,成功地塑造了不同类型的知识分子艺术形象。真实感人,文笔流畅优美,时代色彩浓郁,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它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青年读者,是一部畅销不衰的优秀青年读物。
《青春之歌》读后感(篇7)
青春是最耀眼的流星,曾有几时,却又绚丽多姿;青春是天边的彩虹,转瞬即逝,却又美轮美奂;青春是晨间的雾,迷蒙含蓄,却又时常徘徊……彩色的青春,缤纷的青春,靓丽的青春,青春宛如一首动人心弦的歌曲。高低起伏的优美旋侓,永不放弃,敢于奋斗,坚强勇敢就是这首曲子最美的音符!青春对于一个人的一生来说,最为重要,因为青春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之歌。那些年过花甲的人,青春留给他们的是美好的幸福回忆;我们这些朝气蓬勃的人,青春给予我们的是无限的希望与无限的憧憬。让我们用满腔的热血去歌颂青春,去拥抱青春,去感受青春,去热爱青春,唱响《青春之歌》吧!
《青春之歌》是我国著名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之一,它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战斗图景,描写了一批热血青年投身革命,为打碎黑暗的旧世界而与反动阶级进行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的感人故事。这部作品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她是由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长为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典型。她的成长表明那个时代广大知识分子走过的一段曲折艰难的道路,作为一个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的青年革命者,经过了一场艰苦的磨练和改造过程。她出身于一个地主家庭,佃农生母,惨遭迫害致死。她深受异母的凌辱和虐待,使她从小养成孤僻倔强的反搞性格。她憎恨害死她生母的封建家庭和封建制度,为反抗不幸的命运离家出走,这是“五四”以来,许多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向社会时共同迈出的第一步。但她仍然不是一个成熟的革命者,她身上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狂热性以及个人英雄式的幻想常常流露出来。最后在卢嘉州、林红等人的教育帮助下,经历了二次铁窗血与火的洗礼,参加农民抢麦斗争,并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在一系列革命实践中变为坚强,政治上逐渐成熟起来。
还记得塞缪尔?尤尔曼说过:“青春不是人生中的一段时光,它是一种精神状态;它不在于红颜、朱唇和轻快的腿脚;而在于它的意志力、创造力、充沛的精力;它是使人生充满活力的源泉。”青春就是一个驿站,驶进来,驶出去,可以单纯、天真,也可以充满热血。
青春只有一次,没有NG,没有重复,一定要好好珍惜,只要记住“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青春一定会五彩斑斓。
青春是一首歌,一首响亮的歌,高声唱出青春的梦想;青春是一首歌,一首豪迈的歌,尽情唱出青春的斗志;青春是一首歌,一首深情的歌,娓娓唱出青春的火热!《青春之歌》饱含着作者的感情,将那段不应忘怀的历史赋予了青春的激情和火热,用红色染满青春的记忆,用斗争抒写豪情的青春,那铿锵而激昂的文字唤起我心灵深处强烈的共鸣,读罢次数,有一种想亲身尝试的感受,真是唤起了我那:“欲与天公试比高”的激情。勉励着我不断前行。
《青春之歌》读后感(篇8)
白色恐怖的阴霾笼罩着古老而动荡的古都北平,但斗争的烈火已经燃烧起了人们心中的那份爱国情怀。激愤的斗争必将破除寒冷刀剑的阻挠,而这冲天的烈火也会在不尽的斗争中永远地存续。
《青春之歌》围绕着故都北平,以不断的斗争为主线,描绘了一段鼓舞人心的顽强斗争过程,也展现了主人公林道静由同情革命到支持革命最后参与革命的思想变化过程。文章以主人公的肖像描写引入,以数万人轰轰烈烈的壮烈游行收尾,表现出“革命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的中心思想。文章虽已收尾,但实则并未结束,从激动人心的高潮戛然而止,那六个点的省略号给人留下了无尽的想象空间。曲折的斗争,并未就此结束。
我常喜欢在深夜阅读这本书。书中白色恐怖的紧张气氛,斗争中燃烧的烈火,与幽静而漆黑的阅读环境一起,构成了一种别具一格的有趣氛围。沸腾的热血染红了寒冷白亮的屠刀,斗争的激情打破了白色统治的死一般的恐怖,书中的情节常常使我激荡不已、流连忘返,仿佛自己置身于八十年前的硝烟弥漫的“战争”。长久地沉迷,终归恋恋不舍地离去,才发现时间已经悄无声息地流逝了许多……
《青春之歌》的气氛总是紧张得没有一丝喘息的时间,刚刚从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中脱身,来到新的环境,却又一次卷入到了新的斗争之中。即使到最后,斗争达到巅峰之时,紧张的氛围仍未散去:林道静虚弱的身体,徐宁的不幸被捕,江华在演讲完后迅速消失……一切都令人担心,但文章的结尾并未对此作出最终的陈述,正如文章所说:“在激烈的紧张的斗争中,个人的一切显得那么渺小和微不足道”。
《青春之歌》中还有许多与同类书籍截然不同的地方。故事并非荷枪实弹的战斗,也并非以笔为枪展开文字的攻击,而是普及宣传革命意识,唤醒公众的爱国之心,并参与到盛大的游行之中。此外,《青春之歌》还提出了许多独特的思想,如:革命并不是要参与到战争之中,积极宣传爱国意识同样也是伟大的革命;因革命而壮烈地死固然是光荣的,但更要想方设法地活下来,从而更多地参与革命。
烈火并不会因白色恐怖而止息,反而会更加努力地斗争、拼搏,愈烧愈旺,最终冲破黑暗的阻隔,展现出革命斗争最灿烂绚丽的光辉!
读后感飘的读后感1000字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目的是提升我们的思考能力,指导我们的实践,我们写心得体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读后感飘的读后感1000字,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读后感飘的读后感(篇1)
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飘》的读后感。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理智的父亲,过惯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解的。如果她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她爱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碎就是碎,再也回不去,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解他。最后,他绝望,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读后感飘的读后感(篇2)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心里的感觉真的是此起彼伏,有气愤,有悲哀,有可惜,有感动……我想不同的人看到最后的结局,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吧。郝思嘉最后终于明白了自己爱的是白瑞德,但是他已经选择了离开。有些人或许觉得好可惜,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感情就这样没了,有些人或许会觉得郝思嘉是活该的,因为曾经的她为了艾希利如此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伤害了那么多人。
《飘》这本书记述的是一段以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故事,这一段复杂的爱情,却是以悲剧结尾。年轻的郝思嘉爱上了艾希利,但是艾希利却选择了她的表妹韩媚兰,出于妒忌,郝思嘉勾引了韩媚兰的弟弟并抢先嫁给他,但是由于南北战争,艾希利和查尔斯作为征兵上了前线,查尔斯意外战死。后来,郝思嘉和表妹____护士行列,人性的郝思嘉变得成熟,因为战争,家园被毁,为了重振家业,郝思嘉骗弗兰克和自己结婚,而第二次的婚姻并不持久,弗兰克也身亡了,郝思嘉再次成为了寡妇,而这个时候,艾希利也回到了妻子身边,郝思嘉也最终答应了白瑞德的求婚,即使他的心里还有艾希利。韩媚兰因为过度操劳去世,并且把自己的孩子和丈夫托付给郝思嘉,而这个时候,面对冷漠的艾希利,郝思嘉终于明白到原来自己真正爱的不是艾希利而是白瑞德,但是白瑞德不再相信她并且选择了离开。
首先,想要谈谈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郝思嘉,这个看似对于爱情很坚贞的女子。我相信很多人在开始的时候对思嘉是极度的痛恨的,看似对艾希利的爱是永恒的,其实她只不过在欺骗自己,事实上,她爱上的不是真正的艾希利而是她想象中的艾希利,而她所谓的爱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爱,而是因为自己的妒忌心引起的一种感觉。她可以为了这样的一种爱而不惜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实在是愚蠢。而她的卑鄙,残忍和阴险其实也暗示了她的悲剧人生。在女主人公的一生中,有三段婚姻,第一段是因为妒忌心而盲目的婚姻;而第二段是为了利益,为了重振家业,最终也是成为了寡妇;而第三段其实就是她的真爱,但是由于她的眼睛蒙蔽上了,看不清最终是后悔却无法挽回。老实说,对于思嘉,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即使在很多人眼中是阴险卑鄙的,但是她却又是一个执着,坚强,乐观的女性,实在是女性当中的典范。事实上,思嘉是一个孩子,对于她想要的东西,她不顾一切就为了得到它,而对于她拥有的就往往不会珍惜,而一直等到她可以拥有了自己追求的而失去了拥有的时候才明白什么事最重要的。
再次,在《飘》里面还有一位女性是令我刮目相看的,那就是韩媚兰。她,一个如此善解人意,温柔善良的女子,咋一看都是一个柔弱女子,但是她事实上是外柔内刚的。在南北战争的时候,她一直在背后支持着她的丈夫;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所有人都怀疑自己的丈夫和思嘉搞暧昧时,她还是选择了相信丈夫,保护思嘉。试问这样一位女子在世间难道不是珍品吗?也许这也是为什么艾希利一生都爱着她的原因吧。
在《飘》里面还有一个伟大的人物,瑞德。他是是一个爱国有责任感,勇敢执着的人,在危难时刻毫不惧怕,冲上前线,保卫国家。而我最敬佩他的一点是他对思嘉的真挚和永恒的爱,虽然最后他还是选择了离开思嘉,但是他为思嘉所做的一切却是最珍贵的。他深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即使被拒绝,还是保护她,宠爱她,照料她让她事事称心。但正如他说的,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最后选择了离开也是因为爱被磨光了。
《飘》这本书真的是很值得我们去看的,各种不同的人生,不同的爱,让我们懂得很多,而故事情节的起伏也让我们感触很多,虽然我们都没有什么资格去评价人性的善与恶,因为我们还年轻,但是正是这样,我们才学会思考,我们才能懂得人生面临的难处和险境,也懂得了如何去把握自己的人生,不后悔!
读后感飘的读后感(篇3)
昨天,我学完书法,和妈妈一起来到了书店,想买几本书。来到书店,我看见了世界名著——《飘》。翻开看看,觉得很有趣,便把它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开始看。《飘》讲述的是赫思嘉的一生,面对被战火烧毁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
赫思嘉一生经历许多磨难,她一直爱着卫希礼,但是,卫希礼为了卫家的名誉,只能娶表妹媚兰。思嘉被生活所迫,嫁了三个自己根本就不爱的男人。
他们有的生病死了,有的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她。思嘉有了三个孩子,但是她还是艰苦的养活他们。
思嘉为了养活孩子们,嫁了三个男人,忍受了不少痛苦,她的手已经从柔软、白皙的纤纤玉手变成了长满老茧的手。
我非常佩服思嘉,她毫不气馁、坚定不屈,太伟大了!
读后感飘的读后感(篇4)
第一次看《飘》,可能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四楼的书桌上就有一本付东华先生翻译的《飘》。那本书是没有封面的,以至于看完它的我还不知道看的就是《飘》。那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一方面是里面主人公的名字起的确实有特_,郝佳丽,卫希礼,白瑞德,梅媚兰。我很佩服付老先生有天才般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勇气把奥哈拉翻译成郝,可能是那时代的人活得都很牵强吧。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本书只有半部,也就是只有讲到斯嘉丽见到从回家乡的埃希里,感谢伟大的玛格丽特女生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我接触到小说结尾留悬念的写作技巧,因为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作者写到这里就截然而止是要给读者想象空间。虽然《飘》真正的结尾也是一个悬念,但那已经是后话了。高二的时候,在六都图书馆有限的藏书中,我发现了《飘》,但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五年前自己和这本著作就有过美丽的邂逅,而骗人的六都图书馆一次只可以借两本书,因为很多原因,我当时只借了上部,六都图书馆里面的书是谁翻译的我没印象了,只知道那书里的郝佳丽已经变成斯嘉丽了。但是,这次偶然的重逢没能促使我看完了这书,于是《飘》就成了我心中的《富春山居图》之憾,这种未能联袂的遗憾也一直陪伴我度过愁云惨淡的高中。
广商的图书馆的确不错,如果在天气热的时候它能及时开冷气那就更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上到三楼,去文学书库漫无目的的游荡,寻找让我心动的书名,期待与文学的美妙邂逅。清明节的时候,去图书馆淘了七本书,那到2楼办借阅手续的时候,一个老师询问我是不是人文学院的,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她告诉我我只能最多借五本书,在借阅台上我做了艰难的选择,但是我第一本选择借走的就是《飘》。一方面是因为十多年来的遗憾,另一方面是我想看看经历十年成长的我的爱情观和人生观有什么改变,而这本书似乎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幸运的是,玛格丽特和她的《飘》没有让我失望。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提包党和共和党统治了亚特兰大,解放了的黑人更加无所适从。在重建的城市中,流浪无所事事的黑人与潦倒的白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一部分忍受不了苦难的南方人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信仰,投靠北方人,而北方人也用_事管制企图奴役战败的南方人。在__下的亚特兰大人选择了抗争,他们改变了以前奢侈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气节。但是,人终究要生活。面对塔拉需要抚养的一群人和高额的税款,斯嘉丽无奈诱惑巴特拉,欺骗勾引了弗兰克,为了她珍视的人能够永远远离窘迫的的生活状态,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声名去卖坏木材,去和北方佬做生意,这一切都是正统的南方人所不能接受的,要不是埃希里的妻子梅兰的保护,她绝对会被完全排斥在南方人的生活圈之外。斯嘉丽的爱情之路也极为坎坷,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埃希里,甚至因为埃希里娶了梅兰而赌气嫁给了梅兰的弟弟查尔斯。在查尔斯死后,为了维持塔拉以及埃希里一家人的生活,她又_谋成了弗兰克的妻子,只为了拿到300元的税款。
在她心中好像一直爱着埃希里,但是她又不明白自己对待另一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瑞德巴拉特是什么感觉。于是在没有正确判断自己感情的基础上她一直执着的认为埃希里就是自己的真爱。知道梅兰去世她才如梦方醒,埃希里只是她心中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在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像是如此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不知情为何物时她就为情所缚,无可自拔。蔡智恒在小说《孔雀森林》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的右边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石头,几乎像山一般大的石头。这个人很想爬上石头顶端想看看上面的风景,可惜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放弃了,只好往左边走。但不管他走了多远,看了多少美景,他依然念念不忘右边的石头,甚至还会折返,再试一次。”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埃希里就是那块右边的石头,虽然他并非最适合斯嘉丽的人,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过他,斯嘉丽一直在心里预留了他的位置。知道巴特拉决定离开她,一直支撑她的梅兰死去,她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巴特拉。红尘滚滚,我们都会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但是在爱情面前,我们要懂得保持理智,毕竟很多时候一厢情愿的爱情只会改自己带来无限的煎熬,而且,你心中的她往往不是真实的她,这个社会是如此虚伪,以至于我们的爱情会被现实的幻像欺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的感情坡打上防滑栓,不要让自己泛滥崩溃的感情伤害到自己,更不要波及别人。没有人会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难以摆脱的情感面前,我们更要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斯嘉丽的爱情最后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是,tomorrowisanotherday,从作者的乐观自信中我们可以窥测一二,至于真正的_,可能就像鲍勃迪伦歌中唱的:theanswerisblowinginthewind。
我独自一人_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读后感飘的读后感(篇5)
刚开始读《飘》,竟有一种如何都不想看下去的冲动,受不了思嘉的自私,虚荣的小女儿心思。但到了后来,我渐渐喜欢上那个过于骄傲,叛逆却坚强,乐观的女孩子。
她是有骄傲的资本的,出身富足,美丽动人,而正是那些一帆风顺,养成了她那样的虚荣,自负,她可以吸引所有男孩子的注意,理所应当,她所爱的艾希礼也一定属于他,可那是霸道的占有欲,不是爱。为了报复,她抢先嫁给查理,她早已被自己的嫉妒蒙蔽了心。
思嘉的大半生是被爱和嫉妒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疯狂迷恋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当她终于选择回头,白瑞德却早已抽身离去。
也许这就是现实,思嘉在心中描画一个完美的艾希礼,却没有注意到真正的白马王子,一个英俊,富足,执着爱着思嘉的白马王子,一个只有思嘉看不到他的好的优秀男子。
我喜欢这本书,是,当白瑞德最终被思嘉伤透了心,选择离开;当思嘉最终变得成熟,知道爱的真谛,她没有灰心放弃,她还是那个坚强乐观的思嘉。“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我相信,最后的结局一定幸福美满,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如果许多人对生活也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不管我们遇到怎样的挫折,新的一天总会充满希望。
[参考]《童年秘密》读后感1000字系列
读书可以让我们的思维更加活跃,从而使整个人变得更加聪颖智慧。读完作品之后受益匪浅,对于作者作者有更深了解。确立感发点,感发点是读后感的中心论,这样写一篇读后感就很轻松了。您会从哪些方面着手作品的读后感呢?急你所急,编辑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童年秘密》读后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童年秘密》读后感 篇1
《童年的秘密》是由意大利当代教育史上最伟大的幼儿教育思想家和改革家玛利亚·蒙台梭利撰写的,蒙台梭利一开始研究智力缺陷的儿童的心理和教育问题,后来她创办“教育之家”,致力于正常儿童的教育实验。
这本书中,蒙台梭利深刻地揭示了儿童心理发展的秘密,说明成人对儿童的阻碍和压抑是导致儿童出现心理偏差的根本原因,并通过自己在“儿童之家”的教育实践指出了正确的教育方法和疗救之方。
《童年的秘密》详尽地告诉父母,儿童的成长有着其内在的精神驱动和规律,儿童的成长需要依靠他们自身不断的有意识的、自主的、独立的与外界环境进行活动来获得。成人如果想促进儿童成长,最重要的是给他们创造一个充满爱的安全的环境,尊重并理解孩子的行为,对他们的行为尽量做最少的限制和“指导”。儿童自然会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该如何做。在一次又一次的探索中,他会逐渐成长起来。
书中还讲到许多具体的观念,比如,儿童充满精力乐此不疲地去工作,只是一种内在的心理驱动,并没有任何目的。在这种工作中其能力也得到了发展。儿童对“秩序”有一种天然的敏感性,如果这种秩序被打乱,会引起他心理上的不安,甚至会引起生理上的疾病。更换保姆、脱穿衣服、移动一些物品的摆放位置等这些秩序的打乱,儿童都能敏感的感知,并做出相应的反应。儿童还喜欢重复性的活动,对于喜欢的活动,他会十分专注的、安静的反复操作进行,并在这种重复的活动中获得极大的满足感。成人绝不应该去取笑或打断孩子的工作。
我觉得蒙台梭利一生中最重大的成就,除了研制出了各种适合幼儿操作的蒙氏教具外,还有一项就是幼儿关键期的确立,配合幼儿不同的关键期进行适时的教育,这也许就是孩子们有出色表现的原因吧!对于这一点,我想任何一个蒙氏教师都是十分熟悉的。用心分析孩子出现的各种现象,孩子需要什么,我们就给他提供什么样的环境。把孩子置身于一个愉快的环境。
这种敏感期的存在也许更清楚地表现在儿童所遇到的障碍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发脾气很可能都是由于这种敏感性……依据孩子的敏感期,适应孩子的发展规律,那么我们的教育将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童年秘密》读后感 篇2
我读这本科学论著读了九个多小时,初读晦涩难懂,期间几次催眠了我,睡着了,可见有多难读。为什么我坚持读完了呢?因为在这本书中,很多一些儿童常见的行为其实是心理出现了偏差,而我们成年人却认为这是正常的,代表着机灵聪明的。好几次惊出了一身冷汗,想想自己对孩子做了什么。来说说我对此书的理解。
1.儿童不仅作为肉体存在,也是独立的精神实体。抚养者在教育孩子时,往往当成自己的所有物,控制孩子的行为,不许做这做那,一句舍不得你受累以安慰并掩盖自己内心对财产的贪欲。要知道,我们是孩子的守护者,不是孩子的主权者,孩子是有独立人格,他是自由的。
2.儿童在某种事物上不停重复练习,不要打断他。重复是为了获得理解,证明精神的专注,也显示出人的智慧。这也是培养儿童注意力的方式。
3.抚养者必须提供给儿童适宜的环境,也要有发展儿童能力的觉悟。因为儿童的任务就是构建出一个与他所处的环境、时代、地区和文化相适应的人。如果在这过程中,抚养者给予的环境不适合,会给孩子带来很大的伤害。
4.关注儿童的敏感期,并正确地帮助和引导他通过敏感期。儿童不同的内在敏感性让他从复杂环境中选择适合自己的以及他成长所需要的东西,内在敏感性让儿童对某些东西敏感,但是也让他对另外一些东西漠不关心。所以家长做好观察者的角色,有时候在敏感期受到错误的引导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5.抚养者只要理解了通过教育实现一个孩子的心灵成长比促进他的智力更重要,那么教育从出生那一刻就应该开始了。
6.给孩子更多的自由。在自由的环境中,儿童将学会独立活动、操作、行走、交谈、思考和按照自己的意愿自我控制,要明白这个过程的发生,不是成年人的教导,而是儿童自己创造出来的。
蒙台梭利的教育理论我理解的只有皮毛而已,更多的却吃不透了。这是一本颠覆我认知的书。看了很多的育儿书,这个理论不错,那个理论也挺好,东一榔头西一榔头,得不到要领,而这本书最重要的理论是培养孩子的心灵,在这基础之上,语言,行为,智力,设交之类的培养也就自然而然了。
《童年秘密》读后感 篇3
玛丽亚·蒙台梭利是意大利著名幼儿教育家。她终生致力于智力缺陷儿童和正常儿童得研究与教育,并撰写了一批幼儿教育著作,《童年得秘密》是其中比较著名得著作。
该书是蒙台梭利对幼儿之谜得探索和解答,记录了她在学前儿童方面得研究和教育工作,阐述了幼儿教育得原则和方法。在“导论”中,蒙台梭利指出:“儿童并不是一个只可以从外表观察得陌生人。更确切地说,童年构成了人生中最重要得一部分,因为一个人是在他得早期就形成得。为儿童得利益所作得孜孜不倦和真诚得努力将使我们能够发现人类得秘密,正如科学得调查研究能使我们洞察众多得自然秘密一样。”
《童年得秘密》是一本了解儿童发育和成长秘密得最生动得著作。在书中,蒙台梭利详细而生动地描绘了儿童得生理和心理特征,揭开儿童成长奥秘得革命性观念。它让世人了解到,儿童具有丰富得潜能,但儿童只有在一个与他得年龄相适应得环境中,他得心理生活才会自然地发展,并展现他内心得秘密。而有些儿童之所以不能正常地发育和成长,主要是因为受到成年人得忽视和压抑。因此,我感受最深得是:幼儿教育得原则和方法应是理解、尊重儿童,根据儿童身心发展得规律,为儿童实现自身得潜能提供所需得帮助。
蒙台梭利教育方法也存在着一定得局限性,比如书中过分强调工作对儿童身心发展得作用,而轻视游戏得作用,把游戏仅视为闲暇时得一种快乐得消遣;过分强调教具得价值,而贬低玩具得价值;具有神秘主义和宗教色彩等等。因此,我们在学习和借鉴蒙台梭利教育理论方法得过程中,应本着一切为了孩子得宗旨,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利用、改造和创新。
《童年秘密》读后感 篇4
xxx上有一个非常有名的小组叫“父母皆祸害”,网友的帖子全是对父母的控诉,从工作、到婚姻、到家庭,因和父母的人生观价值观不一样,父母和孩子之间发生各种各样的冲突。
有一个词这些年也比较流行,叫“原生家庭”,是指我们出生的那个家庭,即父母的家。伴随“原生家庭”出现的话语,大多是父母对子女的压制和阻碍,而且这些压制和阻碍通常都是以“爱”的名义出现。
现代心理学有一个惊人的发现,人们心理疾病的根源可能来自童年时期。由潜意识唤醒的记忆证实,一个人如果在童年时遭受了常见痛苦之外的重创,这些痛苦就会深藏在潜意识里,日后引发各种心理疾病。
把自己人生不得意完全都归罪于父母的说法,显然是不成熟,不正确的表现,但是父母对孩子的影响,却是不容置疑的。意大利著名教育家蒙台梭利在《童年的秘密》一书中,揭示了父母及环境对儿童的心理发展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蒙台梭利是一名医生、人类学家、教育家,同时还是一名女性主义者和为儿童争取权利的战士。蒙台梭利毕其一生探究“童年的秘密”,宣传蒙台梭利教育法,不仅对世界各国的儿童教育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而且促进了世界的和平与进步,她本人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
这本《童年的秘密》是蒙台梭利儿童观的集中表现,蒙台梭利认为儿童自身有强大的潜在生命力,他们能自己成长发育,成人(父母和老师)只需要提供适宜的环境即可,过多的帮助反而会阻碍儿童的发展。成人只有了解儿童的心理世界,耐心等待,才能不让自己的悲剧在下一代身上重复上演。
蒙台梭利终其一生都在探索的“童年的秘密”到底是什么?如果说父母平日里“自以为是”爱孩子的行为其实质是一种迫害,那么父母该怎样爱自己的孩子,才能不成为日后的“祸害”?
1、父母对孩子的爱是不是真爱
爱孩子是一切动物的本能,何况我们人类。几乎没有人不疼爱自己的孩子,当看到那个弱小的生命呱呱落地时,父母希望把天底下最好的东西都奉送给这个可爱的小娃娃,没有人会质疑父母的爱。
可是蒙台梭利指出,父母的爱是一种自私的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这是人性的本能。这种本能使得我们急于保护我们的所有物,尽管这些东西毫无价值。
我们怕婴儿尿床给他穿上不透气的尿不湿;怕自己的物品被孩子弄坏而禁止他们触摸;嫌孩子吵闹把他们托付给老人或保姆,可以说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就在本能的防御孩子。
孩子幼小时,父母最喜欢让孩子多睡觉,孩子睡着了,父母就可以做自己的事情!当父母想睡懒觉时,他就会阻止早起的孩子,以免扰乱他们的美梦!父母因自己的惰性而选择最轻松的捷径,就是打发孩子睡觉。
当孩子尝试自己穿衣、洗脸、吃饭,由于不熟练,肯定会把衣服穿反、洗脸水泼洒一地、饭菜掉在桌子上,父母就有一股冲动想去帮助儿童,下意识地阻止孩子那些缓慢、笨拙的动作。这样做表面是帮助孩子,其实质对成人有好处,他不用打扫全是水渍的地板,不用清理满是饭渣的餐桌。
蒙台梭利指出,父母的这些帮助,是儿童心理发展过程中最大的障碍,它会压抑儿童,是日后深深伤害儿童的根源。
还有一些父母拼尽全力去挣钱,让孩子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用丰厚的物质换取陪伴孩子的时间,这是他们认为给孩子最好的爱。
可是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对父母的爱超越了其他任何东西。儿童爱他们的父母,希望待在父母身边,以便能看到他们最亲爱的人。可是成人却毫不觉察,焦躁不安地说,自己没有时间,有很多事情要做!
蒙台梭利警告成人:如此深爱父母的幼儿终将长大并消失,没有人再会像他们那样爱父母!
不是每一位父母都清楚了解儿童心理发展的历程,所以造成父母想爱却不会爱的局面!
2、幼小的孩子在想什么?他们的成长蕴含着怎样的秘密?
作为成人父母虽然爱孩子,但常常会忽略孩子,尤其是还不会说话走路的孩子,对待他们和一只宠物没什么区别,认为只要给孩子吃好穿暖不受到意外伤害就可以了。等孩子稍稍长大一点,成人自认为时机已到,开始实施对孩子的各种教育,或者送到早教机构,或者在家自己教育,当孩子会背几首古诗,会念几个英语单词时,家长们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教育有方。
蒙台梭利告诉我们,儿童自己有能力生长,并不需要成人的帮助。人生来具有“潜在生命力”,这种生命力就像自然界的动物植物一样,它们根据自然的法则,会自己长大,适应大自然。人也如此。
儿童出生后到独立行走之前,虽然不会说话不能自理,但是这段时间是儿童的精神胚胎期,他会大量吸收周围环境传递给他的信息,比如他生活地区的气候条件,抚养他的父母或亲人的人格等,将其转化成自己心理的一部分,形成自己的性格和行为模式。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谁带的孩子像谁!
儿童的心理发展并不是直线型的,而是阶段性发展,即分为几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侧重点,错过这个阶段,也就错过最好的时机,而缺的课是永远都无法补回的。
蒙台梭利用蝴蝶的生长变化来比喻儿童心理发展的阶段性。蝴蝶从卵到幼虫到蛹到成虫,每一个阶段和前一阶段相比都表现出明显的不同,幼儿也是如此。
蒙台梭利用敏感期来命名儿童心理的发展阶段,比如说1到3岁是语言敏感的高峰时期,3岁左右是秩序的敏感期,从出生到4岁是运动的敏感期,而6到12岁是儿童增长学识和艺术才能的阶段。
儿童的心理发展,会自己通过“工作”来实现,这里的“工作”是指儿童喜爱的活动,它不是大人眼中的“游戏”,也不是大人口中的“工作”,它是儿童在适宜的环境中,自发的活动,这种活动能使得儿童获得身心发展。
蒙台梭利认为“工作”是生命的本能和人性的特征,儿童喜爱活动,是生命本能的驱使。
所以儿童成长的密码是,儿童自身强大的潜力能使儿童自觉成长,但是儿童会吸收周围的环境形成自己的人格。儿童成长过程中有相应的敏感期,儿童通过活动来获得自身的成长。
3、了解童年秘密后,父母怎么做?
蒙台梭利毫不留情地指出,从古至今,由于成人社会对儿童的不重视,没有人去研究儿童的心理发展,几乎每个儿童都是在成人的压抑和阻碍中长大,所以很少有心理健康的成年人。
这就形成一个恶性的闭环。一个孩子从小受到父母的压制,心理受到伤害,长大后留下阴影,导致成人后心理不健康,这样的成人又会压制自己的孩子,然后又一个受伤的孩子长大。
所以蒙台梭利认为,父母一定要了解“童年的秘密”,从儿童角度出发,真正理解儿童,面对儿童的成长,父母要学会观察、学会引导,学会等待,给儿童创造一个适宜的生长环境,在儿童成长的各个敏感期,给予正确的帮助,静待儿童内在的生命力去帮助儿童自己成长,而不是人为的破坏,人为地拔苗助长。
书中多次提到“儿童是成人之父”的观点。英国十八世纪诗人弥尔顿在《失乐园》中也提出了积极的儿童观:“儿童预示成人,像晨光预示白昼。”在弥尔顿看来,儿童不是无知和任性,而是“知者”,是能够给成年人指路的智者。
儿童就是我们的未来,成年人必须要重视儿童及其心理发展的重要性,为儿童建造一个适宜他们成长的环境。
蒙台梭利为帮助儿童,特意做出许多适合儿童发展的教具,让儿童在适宜的环境中成长。现如今,蒙台梭利教育遍地开花,国内也有许多幼儿园和早教机构开办了蒙氏班,这样的班因为打着蒙氏教育的旗号收费昂贵!
我对国内蒙氏班没有了解,自然没有发言权,我不清楚上过蒙氏班的孩子是不是在身心发展上比普通孩子要好一些。
不过,我认同蒙台梭利在本书中的观点,父母的许多爱都是盲目的,自以为是的,实质是压抑和阻碍。儿童内在的生命力和敏感期却是我之前不曾了解的新概念。
回顾女儿的成长,她已经14岁,自然是错过了所有的敏感期,我认为自己是一个心理不健康的妈妈,只怕女儿的内心已经被我伤害的鲜血淋漓!我相信,像我和我女儿这样的成人和孩子并不是少数,如果没有改变,蒙台梭利的教育观只能是乌托邦!
真希望有更多做父母和从事教育的人,能看到这本书,并认真地读懂,那样就少一些受伤害的孩子!父母皆祸害的网友也会少一些!毕竟父母孩子一场是今生最大最珍贵的缘分!
《童年秘密》读后感 篇5
《童年的秘密》是由意大利当代教育史上最伟大的幼儿教育家和改革家玛利亚蒙台索利撰写的,透过自我在儿童之家的教育实践得出了正确的教育方法和疗救之方,揭示了儿童心理发展的秘密,说明成人对儿童的阻碍和压抑是导致儿童出现心理偏差的根本原因,透过对本书的阅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在当今社会,儿童的地位虽然得到提高,人们也意识到儿童心理的重要性,但是这些只是成人帮助儿童做的表面事情,还没有深入到儿童的精神生活。成人的幸福其实是与他的童年时期紧密联系的。成人往往会把自己的错误而落到儿童的身上,从而致使儿童产生心理阴影,难以磨灭。我们对儿童的任何影响都会影响到人类的发展,因为一个人的个性特征就是在他童年心灵的敏感和秘密时期形成的。所以我们必须为儿童的权利做出不断的和真诚的努力,增强人们的认识,唤醒人们的心灵。
心理分析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那就是精神病可能起源于婴儿时期。成人对儿童的影响是最大的,尤其是儿童的母亲。一系列事件表明造成儿童纯洁的心理遭受创伤的原因,是由一个处于支配地位的成人对儿童的自发活动的压抑而造成的,这是儿童与成人的冲突,这类冲突很难解决,至今仍然被当作是病因的征兆。所以,我们应该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去研究儿童的新领域,了解儿童的心理生活,唤醒成人关注儿童的意识,帮助儿童的心理发展以及关注儿童的教育。
关于儿童的教育,教师需要得到引导和使内心做好准备。他必须要先了解自己的缺点和脾气,而不要把注意力放在儿童的坏脾气和缺点。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赞同儿童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对于儿童的对错,我们要实行适当的奖赏制度,留下思考的余地给他们,这样才能更好的让儿童认识到他的做法是否正确。
在教育儿童的长期经验中,专家们逐渐意识到,原来不仅仅成人具有尊严感,儿童也具有一种强烈的个人尊严感。可是成人从来没有意识到儿童的心理是极其容易受到伤害和遭到压抑的。如,当有客人来访时,他们知道如何去工作以及如何真诚友好的去接待来访者,他们尊重自己的客人,并为自己能向客人表演自己所能做的工作而感到自豪,这就证明了儿童已经有了他们自己的自豪感。
其实在童年时期开始,家庭和社会就背上了沉重的责任,然而由于世界上的人们互相不理解而产生了矛盾,深深的刺伤了儿童那充满爱的幼小心灵。在文明时代中,我们应该一步一步去实现人们对相互理解的渴望,让儿童们再一次复活,让他们恢复活力,并重新生活在成人之中!
《童年秘密》读后感 篇6
这本书最早是1936年出版的,到现在已经80多岁了,但可以说在今天仍然有现实意义。蒙台梭利对儿童阶段的研究揭开了人类童年的秘密,让我们了解孩子的行为和心灵成长到底遵循什么样的规律。了解童年的秘密,能让我们更好地对待孩子,也能重新认识自己。要理解这本书,先要把握两个概念:一个是儿童本位,一个是实证精神。蒙台梭利通过她多年的研究和实践,发现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几个特点:
第一,儿童心理的发展是受到儿童敏感性的指导的。
第二,儿童有两重秩序感,一个是外部秩序,一个是内部秩序。儿童是通过外部物体的秩序去认识他周围的环境,然后去理解和感知外部世界存在的规律和关系。
第三,儿童的智力发展,最重要的是儿童的内在感知。
对于儿童的秘密,她也有了一系列发现:
第一,儿童的天性是讲秩序。
第二,儿童天然有尊严感。
第三,儿童爱学习,也有自控力,而且儿童的耐心比大人强。
最后要强调一点,这是一本学术书,其中一些理论也存在争议,但这本书最大的贡献就在于让父母、成人开始意识到儿童本能意识的价值,不要轻视孩子,要试着去了解孩子,要像尊重一个成年人一样去尊重孩子。蒙台梭利还让我们认识到,教育不仅要关注孩子的智力成长,还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每个家长都应该了解一下蒙台梭利开启的现代教育理念,给孩子设计出他们真正需要的空间,给孩子足够的自由,而不是束缚和过多的矫正,并提醒自己“孩子也可以是成人的父母,成人可以向孩子学到很多”。准备要小孩和有小孩的可以看一下,偏理论但很有用,做父母之前是需要教育合格的,父母像孩子学习的地方更多~
《童年秘密》读后感 篇7
《童年的秘密》是一本关于儿童教育的书籍。作者是一位教育学家,亦是一位充满温情关爱的女性学者,在书中以热情的笔调记录了她在学前儿童方面的研究成果。
《童年的秘密》提出了“敏感期”这一理念,在当时是具有开创性的。儿童在多方面的发展拥有一个特殊的敏感时期,尤其是精神心理发育,如果错过,就无法重现和挽回。儿童的成长有着其内在的精神驱动和规律,需要得到教育者的尊重。
感觉是心理的第一个冲动,婴儿通过感官来获取外界信息、表达自身的需求。作者认为婴儿对于秩序感也有要求,特别是在室内,有些孩子看似没有原因的哭闹,是因为秩序感没有得到满足。孩子熟悉的环境遭到破坏,也会给他们带来不安的感受,这是因为婴儿能够注意到环境当中细微的改变。但这一点并没有实验的数据作为佐证,作者只是举出了一些语焉不详的例子。我对这一点持有怀疑的态度。而皮亚杰的实验对于儿童的固定位置感或许有一定意义,但对婴儿不见得有参考价值。
早在19世纪,作者就已经意识到了儿童的独立性,并且批判性地指出,成年人把自己看作是判断儿童善与恶的标尺,把儿童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在无形之中压抑了儿童的个性,并且“洋洋得意于自己对儿童所谓的热爱和牺牲”,认为这就是教育孩子的正确途径。
可是,这种带有启蒙性质的新思想却没有出现在同时代的中国。彼时的中国父母是多么喜欢控制孩子,把孩子当成自己的附属品。童年的我是多么想要一点自由,哪怕是微不足道的穿衣打扮的选择权,哪怕是独自出门的时间。人和人之间的鸿沟可以有多深多远,这样的事情纵使说出来也没有多少人能够相信和理解,我也不想一次又一次去开口诉说。
无论是这本书还是精神分析流派,都认为成人的幸福和一个人童年时期的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的确,童年与成年生活一一对应的归因纵使困难,其千丝万缕的关联也无法被割裂无视。倘若世间多一些理智与热爱并存的父母,这世界上也会多一些生活快乐、心灵温暖的孩子。当美好被代代传承,和暖的风也将吹开紧闭的心扉,让微笑绽放在每一张面庞。
风之王读后感600字
有请阅读“风之王读后感”相关内容,大家应该都读过读书后感书名,让人深入人心。有了自己的见解,我们就要着手开始写一份读后感来把见解记录下来,您清楚写作品读后感的重要核心是什么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风之王读后感 篇1
我推荐大家读《风之王》这本书,它是由美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玛格丽特亨利写的。玛格丽特6岁时就爱上了马,而这份对马的热爱便融入了她以后的写作生涯。在她写的故事中,马、狗、及其它宠物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让她的故事更加精彩迷人,她总会投入很大的精力去研究宠物。
《风之王》讲的是发生在200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的宠儿、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并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
这是励志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就许下诺言:等你长大,你一定为成为风之王,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保证!为了这个庄严地承诺,他和闪不离不弃,相互鼓励,终于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无论面临什么困难,都不能自暴自弃;无论遇到什么命运不公,都要奋力抗争;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同时,信守承诺、忠诚能让朋友更坚强;执着、坚持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风之王读后感 篇2
昨天,我看了一本《风之王》的书。我还没有看完。虽然,只是看了一部份,但是,里面有令人感动的情节,让我也迫不急待地写了来。
故事讲了,有一个孤儿,他是个哑巴,名字叫阿格达。他从小就被送去了伊丝梅达的皇宫里做马童。皇宫里一共有一万匹吗。其中,阿格达一共养了10匹马。在这10匹马中,阿格达最喜欢的是一匹枣红色的母马。有一天,那批母马剩下一匹小马,它叫闪。小马的交后跟有一个白点,胸前有麦穗纹,那是预示着这小马是一匹多灾难的,但有是跑得最快的。过了几天,那匹母马死了,小马没有从组的奶水,怎么办呢?阿格达想了想,他把骆驼奶和蜂蜜喂给闪喝。过了几个月,闪渐渐地长大了,身子强壮了,它比每匹马都跑的快。因为,山的有点,被国王选中了,送给法国的国王------。
让人悲伤的是闪的妈妈死,闪的妈妈死了。我觉得闪一定很伤心。如果,我是闪,我一定不会离开妈妈的,而且,还要成为一匹伟大的马,不辜负妈妈的期望。在故事情节里,有一个令人感动的地方,就是闪能顽强地长大。在闪小的时候,人人都说闪就快死了。阿格达不信,想办法把闪养得健康。阿格达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一心一意地照顾好闪,和闪一块吃,一块睡,不但像朋友,又像妈妈。
这一部分的情节写得非常好,希望你们也能看看!
风之王读后感 篇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风之王》,它讲了一个感人的故事:皇家马房出生了一匹小马,出生后不几天,它的妈妈就死去了,在那个不会说话的小马童阿格巴悉心地照料下,才活了下来,阿格巴给它取名叫闪,也就是太阳神的意思。在一次次的比赛中,闪赢得所有的马儿,获得了赛马冠军,因此,闪成了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宠儿。它同阿格巴一起,被送到法国,作为摩洛哥国王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在海上经历的种种磨难,闪失去了进入法国皇家马厩的机会,被当作一匹驽马被留了下来,为厨房运输蔬菜和木材,后来又被一个乡下农夫当成劣马抽打,让它每天运送木材十几里路,不给它吃东西,有一次他让闪驮比平常重许多倍的木材,闪在转弯时摔倒了,因为那时天很冷又下着雨了,而农夫使劲的毒打它。看到这里,我便泪水充满眼眶,我在想闪为什么不放弃呢?原来闪不离不弃是对未来充满希望,它和阿格巴互相努力与命运抗争,也是这样证明了自己是最棒的,他们的这种精神打动了我。
在这个故事里我感到阿格巴对马儿闪的照顾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我觉得阿格巴很有爱心,尽管总管说闪是匹坏马,但阿格巴依然养着闪,而且阿格巴很负责任。也实现了他自己的诺言,并且照顾闪到死。
风之王读后感 篇4
书是打开世界的钥匙,是获取知识的源泉,是登上理想高峰的阶梯。我很喜欢读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风之王》。这本书是由美国的玛格莉特亨利写的,讲述的是200年前的一个传奇故事,是一只阿拉伯骏马和一个不能讲话的小马童叫阿格巴的故事。
书中主要讲了小马童出生在摩洛哥的一间皇家马房。它是马房里的宠儿,它跑起来像一阵风,但它身上有着代表厄运和幸运的麦穗纹和小白点。然后,它被阿格巴带到法国和英国,历经了厨房拉车买菜,又给马贩子驮菜架车的悲惨生活。从骄傲的马,沦为卑微的工作马。在不断的抗争中,最终它成了英国最优秀的赛马,还和另一匹马生下了三匹小马。
这是一个爱与责任的故事,男孩阿格巴对马的照顾和关爱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为了这匹马付出了许多许多,即使付出生命,也心甘情愿。和他相比我差远了,如果我是荧火虫,他就是那皎洁的月亮。有时候,我缺少爱心,比如说:有一次,我同学有困难,我却没有帮助他,甚至幸灾乐祸。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要像阿格巴一样,做一个爱心、有责任的人。我要把阿格巴当做榜样,做一个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孩子。
风之王读后感 篇5
自从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对它念念不忘。
本书讲的是一匹马的故事,它是印度跑的最快的马?这匹小马在刚一出生时,她的母亲就去世了,所以它长的又瘦又小。很多人看了都说,它肯定干不成任何事情,所以小马在成长过程中受了很多的苦。可是它的自立能力非常的强,最后它完全遗传了他母亲的基因,长得非常壮,每次比赛都会获胜。
我认为,这本小说写得非常的好!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虐马上进行了详细的描写,从而让我在阅读时感受到了那匹马的不容易和人类的那些恶毒的想法。而最令我感动的一段就是在它被别人打的时候,完全不敢反抗,有任何好的食物,也不会给它来吃,导致它骨瘦如柴,四条腿就宛如火柴一样。
看完整本小说后,我认为那匹马就是最坚强、最自信的、最有信念的那匹马。其实在生活中也有很多的有关于坚持的例子:在发烧时,同学们坚持上学;夏天烈日炎炎,坚持去上体育课;冬天坚持耐着寒冷,去做早操。
看过这本小说之后,我从中也悟出了一些道理,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摔倒,但是我们需要从哪摔倒,就从哪爬起来,这才是最重要的,坚持到底,我们就会获得胜利。
风之王读后感 篇6
在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有一匹迅疾如风的马——“闪”。照顾它的是一个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后,他许下诺言,说让闪一定成为风之王!
意外的机遇使闪和阿格巴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还去了沼泽生活。这一件件事中,闪和阿格巴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到了最后,阿格巴实现了他的诺言,闪成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阿格巴为了实现这庄严的许诺,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有一次闪被客栈老板娘关了起来,把阿格巴赶出了客栈,老板娘非常讨厌阿格巴,把他赶出去后就时时防备着不让他再进来。到了半夜,他偷偷翻墙进了客栈,他要救闪。他刚过墙,老板娘出来了,她看到阿格巴的黑影,便大叫起来,警察正好路过客栈,抓住了阿格巴,把他关到了监狱里,闪也被关了进来。幸好,最后警察查明了真相,才把他们给放了出来。
闪也为了自己有好的生活,和阿格巴在一起,当别人去骑它时,它就会瞎跑,只有阿格巴安慰它,它才平息一场风波,这证明闪有高贵的品质,高昂的气势。走过这些“苦路”后,它终于踏上了新的旅程……
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