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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 2023.01.20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致市民朋友一封信(6篇)。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值此新春佳节之际,许多人为了过年热闹喜欢燃放烟花爆竹,但是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一般是晚上,影响睡眠,以下是我们收集整理的“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致市民朋友一封信”,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致市民朋友一封信 篇1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很多市民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同时还会产生巨大的声响造成噪声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加重清洁工人的负担。春节将至,为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内容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转变节日庆祝方式,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方式,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倡导自觉践行倡议。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事件,要从严从重处罚。

要健康、不要雾霾,要新鲜空气、不要烟花爆竹。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同打造“青清净静”魅力X县。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致市民朋友一封信 篇2

为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按照省市关于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现就我县关于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XXX自治县行政区全域、塞罕坝机械林场全域、御道口牧场全域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管控区域。

二、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gz85.Com

自通告下达之日起,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法律责任

1.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场监管、应急、公安、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人身、财务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由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和单位依规给予严格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加强禁放宣传和依法依规监管

1.各乡镇人民政府、塞罕坝机械林场和御道口牧场管委会为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内村(社区)、组和有关单位,大力宣传贯彻执行烟花爆竹禁售禁燃规定,引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宣传、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非法制贩、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公安)、0314-12350(应急)。

五、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XX年X月XX日印发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废止。

XXX自治县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致市民朋友一封信 篇3

尊敬的市民朋友:

滁城自20xx年1月1日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以来,在广大市民大力支持下,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大幅下降,人员财产损伤大幅减少,空气质量得以大幅提升,禁放工作成效突显,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春节将至,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滁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明确:滁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至马滁扬高速,南至京沪高铁,西至琅琊山风景区、西涧湖水库,北至铜陵路”。在禁放区域内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二、烟花爆竹是一种危险品,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伤人等安全事故。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危害后果,燃放人或监护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的同时,支持和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积极举报违规销售、燃放行为(举报电话110),共同营造和谐美好家园。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致市民朋友一封信 篇4

全县广大工商界的朋友们:

新春元宵佳节即将来临,人们习惯于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破坏空气质量,损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这与我县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县城大相径庭。

为了使我们的县城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县工商联倡议广大工商界人士: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认真遵守《光山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带头不经营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约束好家人和员工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大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益处,安全、合法经营,少卖或不卖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光山的天更蓝、地更洁、城更静、人民更文明!

呵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生态光山,从我做起!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致市民朋友一封信 篇5

尊敬的各位家长:

时值年末岁尾,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共同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我们仍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合作,以人为本,重视安全教育。

一、教育孩子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学生将其带入校园。

二、坚决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三、教育孩子严禁将刀具、火种等违禁品带到学校。

四、教育孩子智慧的处理学生间矛盾纠纷,杜绝勾结校外人员,通过打架斗殴解决争端,遇到问题及时告知老师或拨打110打击校园欺凌行为。

五、教育孩子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我救护逃生能力(包括公共场所和家里),如氢气爆炸的防范知识,不购买不玩耍氢气球,远离小商贩(因为他使用的煤气罐也有爆炸的可能)。

六、为了您的家人及周围人群的安全,如发现有私自经营烟花爆竹的个人或单位,请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食品药品举报电话12331消防安全举报电话96119。

XX市新苑小学

20xx/1/14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致市民朋友一封信 篇6

广大市民朋友:

你们好!为了全面掀起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潮,有效防止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以及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及公共安全,按照《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洛阳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洛阳市市区禁放时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了确保禁放效果,恳请广大市民牢记和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放时间:

洛阳市市区除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均数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时间。

二、禁放区域:

东起二广高速公路,西至洛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高铁线,北至老310国道以内。

洛阳市市区禁止严防烟花爆竹是利民之举,惠民之措,为使我们洛阳用有更多蓝天白云,为使我们市民能够呼吸道更加洁净的新鲜空气,为使千万个家庭和谐与安宁,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在禁放时间、区域内和禁止燃放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需要提醒市民朋友的是,虽然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了,但节日民俗喜庆方式多种多样,我们提倡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对在禁放区域内违法违规燃放者,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罚款、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举报电话:110

xx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办公室

20xx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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