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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欢树》读后感1000字(精选7篇)

发布时间: 2023.02.02

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常常被书中的内涵折服。那么撰写读后感就可以激发我们对书中内容的思考和联系。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你精心整理的“《合欢树》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合欢树》读后感【篇1】

院子里有一棵合欢树。

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看到那里的时候,突然明白原先我也能够因为这样的伤感而流泪。之后他在《我与地坛》里写:这园中不单单是处处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20岁,人生的大好年华,命运却捉弄自己。每一天到园子里去,没有期望,默默的在园子里思考关于死的事。自己的苦,到了母亲身上就会无限放大,自己总是认为最苦的是自己,其实,永远都不是自己。母亲为了他,到处奔波,收集偏方。尽管自己已经放下了期望,但是母亲依旧执着,或者说,执拗,出于作为母亲的本能的执拗。

很久以后他才明白,每次自己出门的时候,母亲总是以送自己出去时的姿势站在原地很久。

之后母亲发现他在写小说,于是像是给他找偏方时一样,风雨无阻,推着车带他去看电影,给他借书。他想,自己为了出名,大部分是为了让母亲骄傲。恩,尽管俗不可耐却又无可挑剔的理由,只是,当他真的出名的时候,母亲已经不在自己的身边。

树林里的风在眼前吹过,沿着母亲以前寻找自己时走过的路,不断地在那里徘徊,看到自己后,再安心的吹到别的地方。也许,那在自己眼前吹过的风,就是舍不得自己的母亲呢?尽管苦,尽管受不住,还是,舍不得。

很久很久以前,母亲种下了那棵小小的合欢树苗,尽管很喜欢,但心思当时全在儿子的身上无心照料。之后第三年它最后再次发芽,母亲也就不敢大意的照顾它。它是母亲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尽管在搬家之后被可怜的遗忘,却什么都不在乎的一点点成长。

它在成长,他在成长。因为她的爱,不断的成长。

那棵不断成长的合欢树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我到此刻也不是很明白。还有那个不哭不闹的小baby,只是目不转睛的盯着树影,他能明白那影子的主人么?只是,我不明白。

也许我所写的东西有些语无伦次,我无法深切的感受到他所想传达的东西。等到他回去的时候,那些可爱的邻居,依旧喜欢他,依旧像原先一样照顾他,却无人提及她,怕他悲哀。之后有人说那棵合欢树开花了,自己的心中也随之泛起涟漪。她为自己付出的太多,背负的太多,还没来得及补偿,还没来得及让她为自己骄傲,还没来得及看到合欢树的花。但其实,她什么也不求,什么也不求,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心意,不论是苦还是甜,是哭还是笑,不求回报。

早早离开的母亲,你,还好吗?

院子里的合欢树开着花,今年,也开着花。

你看到了吗?

《合欢树》读后感【篇2】

闲暇时,偶然翻看了史铁生的散文《合欢树》,因他母亲的所作所为而感动。

史铁生二十岁时,双腿残疾。母亲为了给他治病,总是怀抱着期望到处去求药方,却遭来了儿子的埋怨。之后为了让儿子写好小说,四处借书,冒雨顶雪地拉他去看电影。当初,她种下一棵小小的合欢树,满怀完美的期待,当这棵树长大,儿子的小说也发表时,她却已经不在人世多年。

“多么伟大的母爱,为了儿子,不顾惜自我的身体,为了儿子开心,自我什么都能够付出。”我常常这么叹息着,为她感到怜惜。合欢树的花早已开满枝头,可那个以往照料它的母亲却不在了。所谓的合与欢,迎来的竟是离与悲,好不痛惜。

回想自我的母亲,小时候我生病,母亲贴心地照顾,劝我喝药;雨天撑伞,稳稳地倾着,让自我淋得透湿,我却没沾上一滴水;饥了渴了,热心为我准备食物和水……她为我做的,我总疏忽了,以为是她该做的,该忙的,微不足道又理所当然。想想那时的自我是多么不懂事?!如今我母亲渐渐老去,我也渐渐长大,那么还要不懂到什么时候才罢呢?

回想每次自我犯错时,母亲偶尔也会批评我,我常常是烦不胜烦。可她又亏欠着我什么呢?可是只是期望我能好好的,走上正确的路,就是这么简单而已。

心中闷闷时,不禁想起那棵见证作者悲欢离合经历的合欢树,在我的心中,那合欢树仍旧在生长着,指引着我更深刻地感受着天下母亲无私的爱。

《合欢树》读后感【篇3】

“我”的成长与不幸便是在合欢树下展开的,它是母亲亲手种下的,作者的母亲美丽而有才气,善良温柔而又爱子,这合欢树于作者而言,便是母亲的象征,枝干延伸,枝蔓舒展,它默默生长,悄悄舒展,静静地守候着儿时的院落,仿佛母亲呵护自己一般,挺拔的枝干,清丽的花瓣,伫立在破旧的小院,勾起了作者对母亲的怀念。

史铁生的文章一直是深沉而温暖,平淡而有力量的,他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是他并不在苦痛与不幸中过多停留,也并不解病痛抒发无病呻吟的文字以博取同情,他只是有一颗平静的心灵,一个理性思索的心态去看待生命,去追寻人的力量与真谛,就像《我与地坛》中那个希望用长跑来争取政治平等的人,那个美丽却智力残缺的女孩,人的命运从来不是绝对的公平,差别永远会存在,但是人的救赎之路却是靠自己的不屈与奋斗,你的身边总有一些值得感动的事物,你的努力一定会以另一种方式被记住,那个长跑者,最终得到了专业教练的赞赏,也许他曾经的练习未能给他带来实际上她所渴求的平等与回报,但他用他的不屈与执着,换来了我们的尊重。那个不够完美的小女孩,虽然不能像同龄孩子一样享受青春,但她还有一直爱她的家人守护在他身边。这也许就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在他的地坛见闻中他发现,无数的人都会有自己的不幸,但是这不是我们沉沦的理由,我们不应辜负爱我们的人,亦不应辜负人生一场

文中最令人动容的是作者母亲对坐着深厚的爱。医生已经下结论说作者的腿无法医治,但他还是不辞辛苦,不厌其烦的找来各种药方,是母爱,让原本优雅有才气的母亲变成一个为了孩子奔波操劳的传统的普通母亲。她因为作者腿上烫出的伤疤而自责心疼。她为了作者的梦想而奔波,她对儿子的事情永远抱着极大的希望与热情。她独自承受着人生的不易,却把爱与美的一面都展现给儿子。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她未能亲眼看到儿子的成功,她活得辛劳,亦活得温暖。

文章中最温暖的情节,便是我再度回到小院,曾经的合欢树已经长得挺拔,枝叶繁茂。邻居们还是待我如儿时一样亲近。这份情谊,不是来自对功高权重者的趋炎附势,而是来自普通平民们真挚情感。那棵承载着母亲对生活的希望的合欢树在新的邻居中慢慢长大,新生的人儿在树下慢慢长大,也许他永远不会知道栽树的人与这个小院的过往,但母亲的生命便是在这树下延续了,它永远的庇佑着这小院,以自己全部的精力去爱着儿子,何其有幸,作者感动了,亦感悟了。

《合欢树》读后感【篇4】

《合欢树》是史铁生怀念母亲的一篇散文。文章用平淡的语调按时间顺序分别描述了作者十岁那年自己作文获奖引发的一件事情,20岁母亲为他治病和鼓励他写小说的事,以及30岁后对母亲的那种压抑,在心里让自己悲痛又愧疚的思念。

《合欢树》一文,是一片怀念散文,也是一首颂扬母爱的抒情乐章。这篇以作者亲身经历而写就的散文,在向人们袒露这一秘密的同时,深情地抒写了作者对于亡母的悼念与愧疚之情。歌颂母亲的伟大,与母爱的无私。

在这片怀念亡母的散文中,找不出一句对母亲歌功颂德的溢美之词,无论她在生前还是在她逝后,作者以一种平实、简约、淡泊、洗炼的笔调,甚至颇有惜墨如金的况味。在追求母亲生前和逝后的几件事中,抒发了对亡母的缅怀与忏悔互相交织的深厚而又复杂的情感。对于这些往事和流水华年的追忆,构成了重心所在。

《合欢树》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深切思念,赞颂了母爱的伟大。

《合欢树》读后感【篇5】

史铁生是现代文学史上一位特殊而伟大的作家,他虽双腿瘫痪却身残志坚。艰难的生活与悲惨的命运没有把他打倒,反倒使他在文学上有了巨大的成就。他把苦难化作动力,微笑着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

《合欢树》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史铁生用平凡却寓意深远的语言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故事:“我”的双腿残废后,母亲为“我”想尽一切方法,找药方为“我”治疗,直到一次“我”的胯被熏成烧伤,她才放弃了治疗“我”的双腿,后来又对“我”的写作上了心。母亲去世之后,“我”重新回到了小院,看到母亲从前种的合欢树,睹物思人,想起了母亲。

文章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母亲深沉的爱,而是史铁生自己的乐观与坚强。其实如果史铁生自己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对活下去已经失去了信心,即便母亲再怎么帮助他和鼓励他,他也终究成不了大器,又怎么能有现在的成就?怎么能在文学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正是因为他能在悲剧连连的命运中,绽放出如向日葵般阳光的笑容,展现出顽强的生命力,他才能够成为如此伟大的作家。我由此想到从前绽放于石缝间顽强的生命。

那是一个盛夏,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墙根下,我看到它的时候,它才刚刚在墙缝间冒出一点儿绿色。就是这点儿渺小的绿色,还被石块层层叠叠地包围着。石头压着这株幼苗,压住了它的希望。我不禁在心哀叹可惜。

过几日再去看,它却并未像我的猜测一般渐渐枯黄、凋零,反倒长得粗壮了些,也逐渐冒出了密密的绒毛,抽出了嫩绿的新叶。我终于认出它来了,童年时的向日葵,向着阳光的向日葵。可它依旧只是一株小小的秧苗,与那葱郁的森林相比,显得默默无闻,不值一提。

几年后,再去看他,我发现石块已不再是他的负担了。他已经是一株挺拔的向日葵了,向着生活微笑,不再向磨难低头,朝着阳光,绽放着灿烂的笑容。人人赞叹怪石缝里长出的奇松,但那株迎着苦难与压力向前生长的幼苗,不也值得文人墨客歌颂吗?

不是只有伟大的人物在苦难中成功绽放,才值得人们赞叹;平凡的人物在苦难之中挣扎,更值得被众人歌颂。史铁生不也是一个平凡人吗?没有一个伟人出生就成为伟人,他们不都是由一个平凡的人经历无数苦难,才能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才能绽放出属于他们的花朵吗?让我们在绝望与苦难之中绽放出世上最美的花朵吧!

《合欢树》读后感【篇6】

这些年,我已读了不少喜欢的的作品了,也了解了不少的作家了,心灵也丰富了许多。感觉自己的气质也有了一定的改善了,正如那句:“腹有诗书气自华”。在那些众多的文字中,我最喜欢的当是史铁生的文字了。他的文字对我有一种强烈的吸引力,有一种强烈的共鸣感。他的文字是灵魂的舞蹈,是心灵的飞舞。每次读他的作品,心中便泛起一阵阵涟漪,有时是波涛汹涌。读他的文字总会2触动我的心弦,总会引起震颤,有时会弹奏出一曲绚妙的心灵之舞。读完他的文字总会有一种韵味无穷的感觉。文字在他笔下便有了灵魂与情感,有了生命与力量。读他的文字叫品读,感受他的文字是在感受人生,他的文字不止是文字,而是生命的舞蹈。他的文字我几乎全部读过了,无论是他的小说,还是随笔或是散文,每一篇都是那么地令我喜爱,总会给我带来有一些触动。就拿他其中的一篇《合欢树》来说吧。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去。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儿小院儿,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活,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着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到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小院儿里只有那棵树。

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我记得当时我是在上课的时候看的,那些日由于感情的失败心理忽然失望与伤心,觉得有太多的东西不可把握与不可信,总是那么地忧伤,那么冷淡地走在校园的路上,一边走,一边感叹人生,人生中到底有哪些真,哪些可靠?哪些珍贵,哪些应该铭记?爱情的路该怎么走?人生的路又该怎么走?思绪,感触,如水流淌,如蝶飞舞。

当我读到了这篇文章时,我流泪了,肆意地流了,情不自禁地流了,心中的某种情愫被瞬间激发,瞬间感动了,那种是感动那么地深刻,流过泪之后,我发现我已从阴霾中走出来了。我对自己说,没有爱情,我依然要好好过,依然要坚信自己的路,说的那么地坚定,坚定如铁。生活不止有爱情,爱情不是全部,还有那么浓厚的亲情,那么深的父爱与母爱,还有珍贵的友谊,不止于此,还有那么有意义的事要去做,还有那么多人的关心。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自己,无论如何也要积极生活。活着就是一种美好,我对着天空脱口而出。天空好蓝,好蓝。

《合欢树》读后感【篇7】

《合欢树》是史铁生的作品之一,文章短小但富有魅力、十分地感人肺腑。

这是一个讲母爱的文章:史铁生双腿残疾,母亲为此十分焦虑,到处求医,但始终不见疗效。为了让儿子开心,母亲挖出一株“含羞草”,种在土地上,后来才知这是一棵合欢树,是个好兆头。多年以后,合欢树长高了,但他母亲因病已经去世了。

多么善良、多么慈爱的一位母亲,每次找来偏方,洗、敷、熏、灸,忙得不可开交。每一回都抱着希望,最后还是落空,他母亲几乎疯了,为了儿子,她想尽了一切的办法,正是由母亲的细心照顾,史铁生才没有因此颓废下去,而是更加勇敢地面对生活,成了有名的作家,我怎能不感动。

在史铁生要向写作这方面发展的时候,他母亲就帮助儿子借书,顶着雨冒着雪推着儿子去看电影,她的做法给受重创的儿子点燃了希望之火。作者作品的发表也是对母亲最好、最大的安慰,可是母亲却没能见到,连分享儿子成功的喜悦也被无情的剥夺。我读到这里时,也真正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母爱的无私,为了自己的儿子而拼尽自己的全力,从而该吃的苦都吃了。

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种的,也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虽然母亲死了,但合欢树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也凝聚了深沉的母爱。

我看完这篇文章印象最深的,就是母亲无私的爱,史铁生面对困境顽强的精神令我们佩服——遇到困难不退缩,勇往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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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清欢读后感(精选5篇)


其实在阅读作品这本书时,很多人都沉浸在其中的一些细节描写当中。读了作品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我们需要认真的去写一份读后感。对于写作品读后感你有自己的心得吗?工作总结之家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清欢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清欢读后感 篇1

首先先说说看完这本书我的总体感觉吧,一个字:“静”。林清玄的文章是一种清凉的幽静,犹如凉风徐徐吹来,沁人心脾,给你一种雅致的感觉!初看书名“孤独是一个人的清欢”,我以为是写一些哲理性的感悟,看完了才感慨不愧是写散文的好手!也是,以如此爱生活之人,情感细腻的人,怎会吝下笔写那些东西!有时候我们总是感慨生活无趣,日复一日的学习,月复一月的工作,年复一年的生活,天天都是重复,毫无情趣,烦闷苦灼!但看本书,写的都是生活,都是回忆,满满的深情与经历,难道我们就没有回忆没有经历吗?我们没的是一颗宁静的心,不浮不躁,不烦不恼,幽静淡然,生活的乐趣就在那,无论你来或不来,留或不留,他都不会走!如果生活的忧愁谁人都无法避免,那我们为什么不去忧愁中扒出丝丝的情怀!既然只能以忧解忧,我们何不试试苦中作乐呢?相比白落梅的笔,我是更喜欢林清玄的,他的文章只是虽说深情但是不油腻,是那种淡淡的气息,虽然对于两位的书,我也没看过几本,这样说了总感觉是有种罪过!但白落梅的文章不免悲苦,有一种涩涩的沉重感,可能这也是女性作家所具的内在气质吧!我总觉得心情不好或是不够坚定的人不易看,看了有种想出家的冲动!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看法,每个人的感受不同,理解不同,可能欢喜也不同!对于这本书我是抱着遗憾打开的,因为当时我是有机会可以见到林清玄的,他到学校开了个读书座谈会。当知道作家去世时,就觉得特别的后悔,如果当初自己足够的勇敢,足够的坚定,即使是对新区不熟,没有人陪,我也要去看看!总之来说,可能是不够虔诚吧!总有一堆理由去推脱!推脱推脱着,就发现自己错过了许多的精彩,错过了铭心的回忆,错过了年轻的自己!生活也是一种清欢,我们总要学会自己孤身一人,不畏风雪,不忧荆棘,不怕孤独!我们可以解决寂寞,但我们永远无法抹去孤独!那既然甩不掉,何不学着享受一个人的清欢!

清欢读后感 篇2

孤独不独孤

孤独是人生命中的常态。我并不觉得孤独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反而觉得孤独有时候是好事。

每个人都要有独立思考的空间,孤独的时刻正好可以思考平常无法思考的问题,很多想不通的事情,我都是在独处的时间想明白的。人很容易陷入一种情绪困境,这种时候孤独是好事,也是坏事,好就好在可以自己一个人默默的想,没有任何人知道你想什么,也不会去打扰你的脑袋。坏就坏在一个人的时候容易钻牛角尖,这时候旁观者清,就需要他人的指点。

林老说的:“我一向认为,如果一个人心中充满了爱,却不懂得如何表达,那不仅自己活在痛苦中,对别人而言,也等于是没有爱一样。所以,内心的情感和外在的表达同等重要。”确实是的,我喜欢跟能够表达出自己情感的人交往。不知道如何形容那种表达,就是能恰如其分地表达,却又不过火,不焦躁,但现在很少遇到这样的人。我喜欢想要什么就说的人,一就一,二就二。想起那天去健身,跟教练聊天,她说以前她也跟别人说假话,但渐渐的,她发现我们九零后大多反而喜欢听真话,而且说假话她会忘记自己上次说了什么,所以最后还是讲真话,因为讲真话只需要难受一阵子,但讲假话别人就无法判断了。

我喜欢一个人,我不会讲,但我对他的好一定是很明显的,异于常人。我不害怕主动,也不是不善于表达,而是一直主动真的很累,特别是主动了得不到回应,那说什么都不对,还不如不说。可能现在的年轻人都很喜欢套路,喜欢搞暧昧,我觉得这种时候的孤独就更有必要了,要耐得住寂寞才能得到最好的。《暧昧》有这样的歌词:“趁年轻别怕一个人睡可能是现在的感情太昂贵让付出真心的人好狼狈”。真的是这样的。

有些坎真的很难过去,比如喜欢一个人,想要努力忘记他。林老说的:“人人都渴望爱情,即使我们正处在其中的爱情不是最好的,却因为渴求而盲目了,这一点连天神也不例外。”

但每个人都要“过火”,没有人能帮助你,这个过程是很孤独也很难过的。虽然不知道还要过多久才能“过火”,暂时还无法释怀,但总会有那一天的,可以先带着这份喜欢,向前走。

孤独真的不可怕。去年毕业前两三个月真的很难受,身边的同学朋友一个个都找到了工作,要不就是考上了研究生,亦或是出国留学,只有我,所有考试都没有结果,工作也找不到。当时找工作的过程真的好痛苦,错过了校招,春招秋招全部错过,也没有去了解过,一味的钻牛角尖,以为考那些试就可以了。后来最后一个考试考完也是没有结果,就开始转变想法了,开始尝试接受新事物,开始自己学着去写简历、看招聘信息、投简历。不幸也是幸运,其实只面试了四份工作,每一份都进到了最后阶段,但几乎都是因为没有经验而失败,有一份我真的真的很想要得到的工作,其实真的以为可以得到的,当时还是两份工作同时进入了最后阶段,觉得另一份是我没有特别想去的,还想在面试成功后放弃。我还想着自己喜欢的那份工作也是一定可以过的,可最后还是没有,可阴差阳错我就得到了现在的工作。老实说,我并没有喜欢现在的工作,但当时真的觉得很开心能得到现在这份工作,因为考了很多试都失败了,突然在这份工作中名列前茅,就觉得非常非常开心。就有一些东西可能是冥冥中注定的,我觉得不必太焦虑,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的苦痛,等过了这个阶段,到下一个阶段了,就会觉得之前那都不是事儿,那只是我们经历的一小段,走过的一小步,很可贵。上面说的那些经历可能是每一个大学生毕业前夕会遇到的,害怕是很正常的,有人问过我,之前毕业会不会有工作恐惧症,我说没有,其实不是恐惧,而是五味杂陈。其中从学生向社会人转变的忐忑不安、丝丝期待和对未来的憧憬等等,混杂在一起真的难以形容。找工作确实也是很孤独的,还有很多在外求职的人更是孤独,我体会不到在外打工的苦痛,因为就在自己生长的地方工作,所以很有安全感,但我明白在外打工的人是会比较孤独的。

会有人问我,平时周末在做什么。其实就跟朋友们约一约,出去聊聊天,看看新鲜事物,看看电影,唱唱歌等等,要不就陪陪家人,一个人的时候就运动运动,读读书,听听歌,打扫打扫家里,很充实。我不怕孤独,但我也没有很喜欢孤独,可是在单身的时候又是提升自己的最好时机,如果真的很孤独,那就去提升自我的吧!

但愿每一个人都能够熬过孤独的时刻,最后能遇到让你不感到孤独的人与你一起~借用林老在杭州旅途中收到的一封少女写过他的信中的话送给每一个孤独的人儿呐~

“心里总是不忘对你真诚的祝福,就像夜夜不忘升起的星星。”

20xx02220:14

清欢读后感 篇3

喜欢林清玄老师的散文,他的文字仿佛有光,照进我的心房。说来好笑,

细雨斜风作晓寒,淡烟疏柳媚清滩。入淮清洛渐漫漫。

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苏轼的一首词道出了人间

林清玄认为,清欢,不同于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自我放逐,不同于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尽情欢乐,也不同于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的那种无奈。当一个人感觉到野菜的清香胜过了山珍海味,或者看出路边的石头比钻石更有魅力,或者聆听林间鸟鸣比提笼遛鸟更令人感兴趣,或者体会了静静品一壶茶比吃一顿喧闹的晚宴更能清洗心灵。。。。。。他就懂得了清欢。

清欢,清静欢乐。清静,是一个人的清静,却又是很多人的清静,就像是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一样;而欢乐,只是一个人的欢乐,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清欢的意思,大抵是如此。可现在的人,反倒以浊为欢,以清为苦。

林清玄曾和朋友一起去了圆通寺,慢慢爬山,欣赏野花,心里有着只有春天才有的一种欢愉。后来他又去了圆通寺,却不曾想,寺院门口摆满各种摊子,卖烤肠的,烤烤肠的白烟飘向寺院,一位母亲不准孩子吃烤肠拍打孩子,哭喊声尖厉急促,他转身而去。前后多么鲜明的对比。我想起了几天前去海边玩的事。沙滩并不是寺院那般应是清静的的地方,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大家都玩的不亦乐乎,我

生在这个时代,清欢难矣!

林清玄认为,第一流人物,是能体会到人间清欢滋味的人物!第一流人物,是在污秽的人间也能找到清欢滋味的人物!

人间有味是清欢,人间最美是清欢,愿世人都能找到清欢,品味人生。

清欢读后感 篇4

“在复杂的世界里,做一个简单的人,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不浮不躁,不慌不忙,淡定从容的过好这一生。”

这句淡淡的话出自林清玄先生的《人间最美是清欢》,如书名一般,淡淡的,不带人间烟火。

每次翻看,都会在不经意间被其中的文字感动。他的散文恬淡自然,蕴含佛理,《人间最美是清欢》这本书就传达着这位老者的淡泊心态。

在物质化的社会,每个人似乎都以金钱来衡量任何事物,社会中充斥着金钱腐朽的气息,清欢这个词似乎也逐渐被掩埋。

清欢即清雅恬适之乐,清欢一词最早出现在唐·冯贽的《云仙杂记·少延清欢》:“陶渊明得太守送酒,多以舂秫水杂投之,曰:少湮清欢数日。陶渊明这位田园诗人,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最是清欢之人。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清欢是生命的减法,在我们舍弃了世俗的追逐和欲望的捆绑,回到最简单的欢喜,是生命里最有滋味的情境。”寥寥数语,却道出了清欢的内涵与生活的真谛。然而我们在生活中常常做的不是减法而是加法,我们总是想要拥有的更多,当我们实现一个目标之后,又会立刻在心中建立下一个目标,从来没有过停歇。看似我们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不然,在追逐的过程中我们丢失了的自己的善良、真诚,学会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内心早以疲惫不堪,却还是为了名利苦苦坚持,实现目标之后,猛然发现自己以遍体鳞伤。

少了清欢,多年之后曾经那个拥有一双清澈双眼的少年已不在;少了清欢,多年之后曾经那个拥有天真无邪笑脸的少年已不在;少了清欢,多年之后曾经那个拥有一颗单纯善良内心的少年已不在。我想人应该追求本心,回归简单而又快乐的生活,生活真的应该简单点再简单点。在这个喧嚣浮躁的社会,我们应该守住自己的不信,不被世俗流言所迫,不被功名利禄所动。无论自己是多么的繁忙,都应该有时间停下来,看看自己的内心,低头看看脚下,而不是一味地抬头,希望历尽千帆归来你我仍是少年。

我喜欢他说的,爱的开始是一个眼色,爱的最后是无尽的苍穹。

我们走过了许多春夏秋冬、我们走过了许多冷暖炎凉。仍然能保持单纯的初心,一直向往生命的美好。在生命的最深处,我永远深信:人生最美的境界是清欢!人间最美是清欢,是清欢!清欢不是遥不可及,遵循自己的内心,简单点再简单点。

我还喜欢他对清欢的定义,“清欢是每天放松地静心,从容地冥想。像愉快地吃一顿饭,品尝茶的芳香。”

是啊,清欢是这样的简单,亦或者说,这样的简单既是清欢,生命是大自然的赠与,那么,何必背负枷锁,令自己的生活复杂?何苦追求那些虚无缥缈呢?看开些,再看开些。

清欢读后感 篇5

最开始看到这本书时是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以渲染的手法将原来以白色为底单调的画面变得有立体感,从中透出淡淡的古典气息。所以自己觉得这样颇有古风的画面感,加上令人难以琢磨的书名,这本书一定是讲有关于抒情,怀古,类似于《人生若只如初见》般的词句。便打算做一回文人去领教一番,细细读后却发现……

在这本书中作者将现实生活写的淋漓尽致。在这个匆匆忙忙的大都市的生活中,学生们习惯了每天在学业中奋斗,上班族习惯了上下班挤地铁、挤公交,每天起早贪黑的忙碌日子,老人整天为家里的大事小事操劳这,操劳那。每个人每天都是满满当当的,没有时间去顾暇其他的事,没有时间去享受生活,体验生活。在这本书中描写了生活里的许多事物,由很多很多微小的事物从而引出生命对于我们而言所谓的真正意义。作者于丹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在现实的打击中,许多人被“折磨”的千疮百孔,将幼时稚嫩的想法抛至远出,不再提起,早就遗忘在角落中。真正可以做到坚持初心的人已是少之又少,更何况是那些真正达到想心中执念的人,恐怕是寥寥无几。这样太难太难,毕竟所有的想法最终都是要回归现实的。

我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去世界的各地去旅游一番。自己经常从电视中看到世界各地许多美丽的景色和可口的食物。而在这本书中作者讲述了她在旅游的过程中想到的许多事,有感而发,分享她在旅游中点点滴滴的小事,甚至小至一件物品。

最新牛虻读后感1000字精选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每个人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内心都有不一样的感悟。读后感便能很好的把这些思考保存下来,我们应该从哪些角度写作品呢?感谢阅读编辑为你整理的最新牛虻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最新牛虻读后感(篇1)

牛虻死了。读完了这个故事,心里很沉重,牛虻,为了自己的信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不。从被逐出家门的那一刻开始,一直苟活到了现在,终未能逃脱死亡的命运。临死,那些当初逼得亚瑟逃离的人,深爱的人都在,也算是有个完整的结局!想到逮捕前,他在面对自己的亲生父亲,红衣主教的时候,放弃了逃生的机会,被逮捕入狱,受尽折磨,我便觉得这是一个至情至义之人。虽然从前面,他对这次出行会难逃一死的预计,给了我心理准备,但是当他真的这样就死掉了的时候,突然觉得很悲痛。就这样一个人,一个教父和一个女人的私生子,虽然女人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但却没能给她的儿子带去足够多的温暖,导致母亲死后,亚瑟在这个家里受尽女主人的排斥,不知道这是不是促使亚瑟参加革命斗争的起因?好在参与革命的过程中,亚瑟认识了一个他深爱的,同志,但却因为,同志的关系,和另一位同志波多,便从不敢把自己的爱意表露给詹玛。后来,被逮捕。他没有出卖自己的,战友,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可靠的人。而詹玛给他的那一巴掌。以及养父母戳穿他是私生子的事实,直接导致了他伪造跳海自杀,实则逃亡之路。换做是我,也不得不做出这样一个选择,在面临这样的一个双重打击之下,在原生态环境中都再也没有办法抬起头来,面对这一切。而解决办法就是逃离,去极力寻求一个新的环境,去到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无论前方有多大的磨难和痛苦。可是,他出逃后的经历让我认识到了这个现实社会的残酷,出逃没有想象的那般容易,逃去的环境也没有想象中的美好,甚至糟糕太多!经历了奴役,经历了暴打,化作小丑,被人嬉笑,逗乐,谩骂,讽刺。过着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没有尊严最不是人的生活。但凡一个意志不够坚定的人,都会结束自己的生命吧!但是牛虻没有,他一直为自己的信仰活着,成为了革命的指挥者和主导者!从出逃前,便是革命者,到现在,到死亡前,依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革命者。甚至想要说服他的父亲,红衣主教,加入他的阵营。只是,令我意外的是,主教最终居然做出了,至他于死地的决定。要是我是他的亲生儿子,恐怕也心灰意冷了,临死都没能改变父亲对上帝的信仰!这对父子真是像到家了!如果不是因为信仰上帝,爱护民众,恐怕他也想和儿子拥抱在一起活下去!可这位蒙太尼主教放不下自己的信仰,放不下自己的上帝,最后疯了。死了。书中最后部分,主教大人,在他儿子死后的各种失常表现,真让人痛心。这部小说,让我深刻认识到了一个人所拥有的信仰的重要性。信仰,超越了痛苦,超越了爱情,超越了生命!一个人,如果拥有了信仰,便会奋不顾身的去维护,去为之奋斗。这几天也观看了一些关于二战的视频,我可以毫不过分的说,像希特勒也是用自己的信仰,点燃他人的信仰,引发了二战!一个对信仰有着强烈执着感情的人,也会感染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人与他,有着相同的信仰,然后帮助他一起实现梦想,由此可以看到精神力量的重要性。一个有信仰的人能够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痛苦与折磨,成就一番常人到达不了的伟大事业。而没有信仰的人,就像是一盘散棋。成不了气候。中国共产党当初就是凭借着共产主义信仰,创造了新中国。佛僧有信仰,教徒有信仰,而现在的我们,还有多少依然有着自己的信仰?有着愿意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

最新牛虻读后感(篇2)

一个私生子在一个富有的家庭长大,寄人篱下,哥哥嫂子对他百般刁难,连老主仆对他都没有好脸色。可怜的亚瑟,却不知为何要受到这般待遇。好在,他在神学院有神父的陪伴,帮他解决疑难;有真诚的朋友,詹姆,这让他年少生活不至于如死海般枯燥乏味。当他听到新青年党的号召时,他开始对未来探索思索,并疯狂地爱上了那个女人,那个将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因为那个女人,他开始嫉妒波尔,内心开始不平衡,好在他是理智的,他及时地醒悟过来。可惜,他却要因他潘然醒悟做的一个事情――忏悔付出沉重的代价。后来,他被神父出卖了!他的同志因此大多数也都身陷牢笼。当他释放被詹姆接应时,承认了自己出卖同志的事实,遭到了詹姆的摑章,自己却也不多加解释。回到家后,万赖俱灰的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那一刻起,几进崩溃的他想逃离这块是非之地,偷渡到了南美州,开始了自己的艰难生活。多年后国家政治斗争激烈,他经过一般艰难困苦的生活,也开始在国家崭露头角,以‘牛牤’为笔名,积极讽刺当局政治。因为偶然的机会,见到了詹姆,而对方却早已认不出他了!在以后的交谈中,詹姆感觉他和亚瑟很像,却不知事情的真相,一直沉迷在悔恨当中。在两人开始计划偷运武器,计划败漏时,牛牤坚决抗争。    (后面说不下去了)

说几个小说结尾精彩部分

小说结尾牛牤被捕后,与人对话部分妙趣横生,很多语言极具讽刺意味。

被捕后面对总督的‘滑稽’行为,牛牤一直坚韧不拔,不屈服,即使在病重时也不出卖同志。

詹姆等人极力营救牛牤的精彩描写,让人身临其境。

牛牤临死前的英勇无畏让人佩服,震撼人心。

牛牤死后,神父神情恍惚,六神无主,一直在反反复复在内心忏悔着,将他的后悔之心展现得淋漓尽致。演讲说话时更是咄咄逼人,讽刺。

最新牛虻读后感(篇3)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最新牛虻读后感(篇4)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1000字精选


优秀的书籍通常能够让我们学习到很多新知识,每当我们有了新的感悟,不妨记录下来,这有助于记住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那么读后感怎么去写呢?为此,编辑特意呈上“红与黑读后感”,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红与黑读后感 篇1

1、我的野心终于施展了。

2、对于上流社会,他感到的知识仇恨和厌恶,这个上流社会之际上只是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

3、“我出身低微,夫人,但是我并不低贱。”

4、他叹息道:“人间地狱就在这里了,只要我走进去,我就不能脱离它了!”

5、一个幸福的人,首先腰填饱肚皮,然后是穿得漂漂亮亮的。这便是他们最坚信念了。

6、“这个年轻人虽然出身地下,但自尊心极强,如果伤了他的自尊心,他会作出不太理智的事。”

7、离别把人类一切的情感都毁灭了。

8、家庭主人们的性格深处,由于地位的尊贵和身份的显赫,有太多的骄傲和太多的厌倦。他们为了消愁解闷,已经习惯于侮辱别人,因此不可能指望得到真正的朋友。

9、她就用笑来掩饰她的局促不安,这笑容也是勉强装出来的,同时还想以此来引起他的注意,这一点她成功了。

10、“让他把我杀死,好吧,这是我愿意给他的一个满意的答复……但是,见鬼,我热爱人生……我对我的儿子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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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沉默是尊敬我的唯一方式。就让我在一般人眼里作为一个普通的杀人犯那样消失吧……

12、“我绝不请你们的宽恕,”于连说,口气变得更坚定有力,“我不抱任何幻想,我深信死亡在等着我:它是公正的。”

13、“我的罪行是残酷的,而且是有预谋的,我该当判处死刑,各位陪审官先生,可能我值得怜悯,但有些人还是借着惩罚我来杀一儆百,使这样一种年轻人永远丧失勇气。他们出生在一个卑微的阶级里,可以说是守着贫困的煎熬,但是他们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并且大胆地混入有钱人高傲地称之为上流社会的圈子里,他们承受着鄙视和极具讽刺的话语。”

14、“这就是我的罪行,先生们,我将受到格外严厉的惩罚,因为事实上我不是受到与我同等的人的审判。我在陪审官席上没有看到一个变富裕的农民,仅仅只有一些愤怒的资产阶级……他们正愤怒地看着我,盼望着我早些被魔鬼抓去服刑。”

15、“在监狱里最不幸的不幸,”他想,“就是不能关上自己的牢门。”

16、“时代对我的影响太大了。”他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离着死亡只有两步之远,单独和我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红与黑读后感 篇2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红与黑读后感 篇3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

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

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

红与黑读后感 篇4

漫漫寒假到来,本是忙忙碌碌的上学时光一下子变得轻快、悠闲,时间老人睡着了吗?可是渐渐地,无聊也开始蔓上心头。偶尔间,翻开书页,一下子被《红与黑》抓住了心扉。这本书讲的虽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

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司汤达。小说主人公于连虽然出身贫民,但天资聪颖。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因此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浮华生活。因为要面对复杂的环境,所以于连非常矛盾:一方面他通过自己坚持不谢的努力得以跻身上流社会,无疑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也因此激起了他的野心;另一方面他又有很重的自尊心,他经常称自己“出身低微,但并不卑贱”。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曾经遇到的那一幕:一天下午,我照常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了一堆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心立刻驱使我跑了过去。一看,只见一位穿得流里流气的中年大叔正在抢一个乞丐碗里的钱,惊奇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阻拦他,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景或胆小地躲在人群之后。中年大叔仿佛料到没人会出来主持正义,便更加凶狠地与乞丐争斗起了破碗。眼见着乞丐越来越吃亏了,终于一位老奶奶站了出来:“孩子,你有手有脚的,干嘛拿人家乞丐的钱呢?这不是在丢自己的脸吗?”可是,中年人不理睬老奶奶的话,继续抢夺乞丐的钱。或许是老奶奶的冲锋在前,人群开始一起指责大叔的错误行为。终究是理亏,大叔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指责,灰溜溜地停止了霸道行为。没想到这时乞丐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很穷,但是我并不卑贱,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们都是平等的,你不能这样欺负我。”围观的人听到了他的话,瞬间响起了欢呼声。

而这,也正是于连的“理想自我”:绝对不许一个未来英雄被轻视,所以当他自己也做错事情,当他的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时,他会为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忏悔,他会大彻大悟,恢复自己善良的一面。

同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在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中,即使邪恶会暂时占上上风,但正义终究会胜利。所以我要在以后的生活里,以真心待人,不虚情假意地对身边人伪善,因为,如果这样做了,那么回报我们的,必定是别人的冷落。

红与黑读后感 篇5

最近参加了一个同读活动,读了这本久负盛名的名著。

说实话,自己本身倒也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只可惜近几年啃的砖头少了,简单的书多了,所以理解和语言能力都有所下降。这次选择的这个版本,就碰到了此类问题,译者是个大家,法文,文言文功底都很深,所以翻成了带一点文言腔调的小说,文采风流,辞藻斐然。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代口语的方式不断变化,导致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就是现在的我读起来,并不顺畅,每个字都认识,放在一起读,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没有办法把语句具象到脑海中,导致阅读起来囫囵吞枣,不求甚解,连写文章也是,要么就是1,2,3点的工科类报告文章,要么就是这种口语化的流水账,一个有序的,结构化的文章都没有办法写出来,这也是工作久了,久不动笔的后遗症,反哺过来,就导致了阅读能力的下降,非常可惜。

伴读的大家就很厉害,可以带领我们进入了另一个层次的阅读方式,并不是读完这本书就这么读完了,而是关注于故事存在的社会背景,以及书中简单的描述所带出来的当时的社会风貌。如果在阅读之前,没有这些准备的话,很容易就读过去了,还是要先泛读了解一下,再去搜索相关资料,再精读一下,才能把一本书横着读,竖着读,给读透。

《红与黑》这部书的大体发生时间,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拿破仑失败了,波旁王朝复辟,但原有的社会结构摇摇欲坠,作为统治阶层的贵族、军队和宗教,不再保有绝对的权威,世袭的铁板出现了缝隙,给了底层的草根人民上升的空间,这才给了于连这样的人物施展的舞台。

于连是铁匠的儿子,父亲和哥哥都大字不识一个,并且脾气极度暴躁,动辄打骂,而于连本身却聪明过人,记忆力极佳,办事牢靠细心,长相俊美。相当于一个业务能力非常强的人,却没有一个很好的出身,再加上于连的自尊心极强,导致后续他极度拧巴的性格,自卑与自傲的混合体,既没有一条路走到红,也没有一条路走到黑。

红在这里面大概率是表示革命的意思,也就是于连心心念念的拿破仑时光,他总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如果早生二十年,就可以为了革命奉献,要么死亡,要么成为将军,可以实现阶级的逆袭,开创属于自己的时代。

黑在里面表示宗教的意思,神父总是穿着一身黑袍,这也是现实社会中,于连最有可能晋升,实现阶级突破的方式,只是于连自己本身,对此毫无兴趣,他学习拉丁文,背诵整本圣经,都只是为了升迁,并非发自内心的热爱。

于是,这样的于连成为了一个昂贵的摆设,作为家庭教师进入了市长家,也因此遇见了纠缠一生的德瑞那夫人。德瑞那夫人很可怜,作为一个贵族出身的女子,一直被当作花瓶养大,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是虔诚的宗教信徒,长大后就嫁给了市长,一个自大无知粗暴的男人。在遇到于连之后,德瑞那夫人才初次尝到了爱与被爱的情感滋味。

两人之间的纠葛非常精彩,试探与反试探,进攻与反进攻,这个时候的于连也不是此中高手,所做的一切都是发自内心而非套路,所以内心纠结不定,忐忑不安,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付出的真心能否得到回报,两个人完全就是沉浸于爱情中的模样。如果一直如此,倒也罢了,可惜德瑞那夫人作为虔诚的信徒,认为是自己如此的所作所为导致了孩子的疾病,故而毅然决然的斩断情丝,与于连分开,并且送他去宗教学院上学。

《做最好自己》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7篇)


读后感是一种表达自己内心想法的文体,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这时我们需要写一份读后感来记录心里的那份感动。您能否写出一篇有针对性的作品读后感?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做最好自己》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做最好自己》的读后感(篇1)

 《做最好的自己》一书是李开复博士结合自己人生的经历和事业成功的经验,写给中国的青少年,为中国的青少年指明了成功的方向。书中写到:真诚坦白的人,才是值得信任的人,这句话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如果得到他人的信任,就必须让他人看到,自己是一个非常真诚和坦白的人。一个人如果愿意把自己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东西坦白地暴露给对方,就能很容易地走进对方的心灵深处。书中告诉我们,表现真诚的最好方法就是做一个真诚的人,没有什么可以掩饰真心和诚意。一个虚伪的人假装真诚,很容易就会被看穿,因为没有诚意的人不可能做到言行如一。

这本书分成功、价值观、积极主动、同理心、自信、自省、勇气、胸怀、追寻理想、发现兴趣、有效执行、努力学习、人际交流、合作沟通、最后是完整于均衡15章节,很完整的讲述了该如何做才能获得成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断引导我们追寻自己的理想。就比如在学习音乐方面,我该如何去均衡的利用时间,给自己一个计划,一天练多少时间的琴,抽出一节或两节自修课的时间,预习或复习功课。当然,在空余之际,还可以听听对自己有益的音乐。既可以放松心情,更可以在音乐中获得很多知识。

《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极好之处便在于,它帮你更好的理清了这个目标,这个过程,好书的魅力便在此,医治你心灵的创伤,解答你心头的疑问,给你的头脑不断的补充养分,每一个字每句话在我迷茫痛苦犹豫不前时,有力的拉了我一把,我就像干涸的.禾苗都重新获得了生机其次是自我定位,自我认识非常重要,应该说是人生最重要的第一步,如果你连自己都无法认清,还怎么去认识别人,认识世界,创造世界呢?

首先做最好的自己,洁净自己的心灵,做对人类,对社会,对自己有意义的事情,你会收获最快乐最幸福的最真实的自己。如果你不具备这种品质和素养,而又没有意识去努力改进和养成,你就不可能成功

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我,终于明白。做最好的自己,这么傻的书名,却成为我读完全书时真正的信念!做一个真实的自己,一个成功的自己,一个最好的的自己。我感谢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那么多。这个暑假也总算是没有慌度。

做最好的自己,相信您一定会成功!

《做最好自己》的读后感(篇2)

做最好的自己,就要远离被动习惯、从小事做起——冷静辨析而不轻信他人,主动影响事情而不是受事情的影响,有主见而不盲从,积极尝试而不退缩。

做最好的自己,就要对自己负责、自己把握命运——积极主动抓住命运中自己可以选择、改变和可以最大化自身影响里的部分,勇敢面对人生;多做尝试、邂逅机遇——换工作的意义在于,一开始的决定并不是终生的决定。有机会尝试更多,才能找到真正的兴趣所在。

做最好的自己,就要充分准备、把握机遇——在机遇还没有来临时,就应事事用心、事事尽心,掌握足够信息,以便必要时做出抉择,抓住机遇;努力争取、创造机遇——不知道兴趣何在?马上做发掘兴趣的计划;不知道毕业后做什么?马上制定尝试新领域的计划;不知道欠缺什么?马上写简历,找师友打分。

做最好的自己,就要积极推销自己——主动寻找每一个机会,让老板或老师知道自己的业绩、能力和功劳。同时不忘团队精神,发表见解、贡献主张,协助他人、鼓励大家。以事为本、以人为先。

总之,做最好的自己,梦想不再遥远,快乐不再遥远,辉煌不再遥远!美好的明天也终将成为永恒的历史,在做最好的自己的实践中,自己也将被从中散发出的万丈光芒包裹着,在黑暗中也能依旧熠熠生辉,照亮前路,勇往直前!

《做最好自己》的读后感(篇3)

《做最好的自己》一书是李开复博士结合自己人生的经历和事业成功的经验,写给中国的青少年,是帮助他们实现成功的方向指引。

书中运用很多的例子阐述了“成功同心圆”的理念,为中国的青少年指明了成功的方向。真正的成功人士并不是仅仅靠知识、创意等外在素质赢得成功,他们成功的经验在于,他们具备了某些最根本的、最有价值的素质或品格,他们获得成功的内因几乎都可以用“成功同心圆”来解释。书中写到:真诚坦白的人,才是值得信任的人,这句话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如果得到他人的信任,就必须让他人看到,自己是一个非常真诚和坦白的人。一个人如果愿意把自己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东西坦白地暴露给对方,就能很容易地走进对方的心灵深处。书中告诉我们,表现真诚的最好方法就是做一个真诚的人,没有什么可以掩饰真心和诚意。一个虚伪的人假装真诚,很容易就会被看穿,因为没有诚意的人不可能做到言行如一。做到真诚坦白会赢得别人的信任,但这还只是针对客观事物的态度,如果能够进一步地从主观感情出发,真正做到真情流露,用自己的激情感染他人,或者用自己的感情打动他人,那么,不但会得到他人的信任,而且会真正与他人建立起沟通心灵的桥梁。

《做最好自己》的读后感(篇4)

《做最好的自己》虽不就是什么世界名著,但就是我细读之后,感觉自己的灵魂和胸怀被洗涤得通透而宽广,不亚于那名著给自己的启发。这就是作者丁宏念精心选编而成的经典故事集,其中每个故事,每个成功创意,都告诉了我们人生的道路忽明忽暗,坚持做最好的自己,就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细细品味,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但一个一个的“更好”,便汇成了一个人一生的“最好”。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一本好书收获的不仅仅仅就是知识,也就是一次心灵的震撼,有时甚至能够改变生活。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反思:每个人都想做最好的自己,如何做好最好的自己呢?我认为务必具备六个第一:认真第一、职责第一、要中第一、速度第一、创新第一、学习第一。描写老师的句子

精益求精,认真第一。敬爱的领袖有一句名言: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我们的革命先辈用事实告诉了我们,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力量,只要认真起来就会发挥巨大的威力;看起来不可能的事情,只要认真起来就能够变成现实。一个人如果不能认真工作,就算他有天大的.本事,再好的计划也只会就是水中月、镜中花。因此干每件事都务必要认真用心。认真耕耘才会有更大的收获。、

高度负责,职责第一。美国前总统林肯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人所能负的职责,我必能负;人所不能负的职责,我也能负;只有这样,才能磨练自己。只有有了职责意识,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才能拥有灵魂!

社会的发展,团队位置的前移,个人的进步,离不开个人勇于履职的累积。如果每个人只会去索取而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职责,社会怎样会持续发展,团队哪来动力?到头来损失最大的还就是自己。因此我们务必勇于承担职责。

把握重点,要事第一。任何一个人都会做事,但就是有的人做事却总就是不得要领,有的人把事情做到差不多时,才发现还有十分重要的事情还没开始去做。做事要诀窍,尤如弹钢琴,双手十指要安排好,做事情要有强弱,要把握时刻和节奏,切忌不分主次,一通乱做,结果就是什么事情都没做好,适得其反。个性就是在现代社会,工作多、节奏快、压力大。对于工作,首先要明确单位和个人的目标,以目目标为刚,把握重心,各项工作方能水到渠成。心情签名

讲求效率,速度第一。工作的长度跟人的生命一样就是有限的,但工作的宽度又就是无限的,由于对待工作的态度、工作方式方法的不一样,工作的效率大不一样,因此讲究效率才能拓展工作的宽度。

任何工作任务,一旦开始执行,速度就是关键,只就是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才能就是圆满。有些工作就算你说得再好,我怎样怎样尽力呀,怎样怎样辛苦呀,如果没有效果的话,又有什么用呢?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就要求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办事不拖拉,工作有速度。只有不断加快速度提高效率,才能拓展工作的宽度,就会相对延伸工作的长度。

勇于跨越,创新第一。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要以主人翁的态度来对待工作。不好以为自己不就是领导层,不就是决策者,创新就与自己无缘,而只就是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某项具体的任务。我们要立足自己的本职岗位,找准一个点,将最切合实际的、只就是平时被忽略了的、小小的改善,运用到我们的工作中,就能给工作带来新的活力,甚至有可能为单位的发展起到巨大的作用。我就是这样明白创新:别人想不到的,你想到了;别人想到了,你做到了;别人做到了,你换种方式做,这都就是创新,创新就就是这么简单。

完善自我,学习第一。我作为永兴特校的一名普通教师,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特殊教育工作者,我深知深厚的专业知识就是必备的,相关技能及创新意识更就是保障。而这些知识在不断变化,促使我们要不断向书本、专家和实际工作中去学。好书就是人类智慧的结晶,能给我们以知识的营养;先进理念就是我们工作的指南,能使我们工作不出偏差;实际工作经验就是我们进步的阶梯,能让我们与时俱进。要保证主动的学习,而不就是被动的去学习,更要善于学习。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精神有一种学习的愉悦感。最直接的学习方法就就是向身边能遇到的人和事学习,要向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向先进经验学习。

在这瞬息万变的这天,惟有不断地学习,完善自我,才能有竞争力;只有不断钻研,才能站稳脚跟;只有不断提高,才能超越自我。

成绩只就是我们的过去,奋斗才就是我们的此刻,第一永远就是我们的追求。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做最好的自己,发奋使自己更全面、更优秀、更出色,为我们永兴特殊教育事业的辉煌做出更大的贡献!

《做最好自己》的读后感(篇5)

《做最好的自己》一书是李开复博士结合自己人生的经历和事业成功的经验,写给中国的青少年,是帮助他们实现成功的方向指引。书中运用很多的例子阐述了成功同心圆的理念,为中国的青少年指明了成功的方向。真正的成功人士并不是仅仅靠知识、创意等外在素质赢得成功,他们成功的经验在于,他们具备了某些最根本的、最有价值的素质或品格,他们获得成功的内因几乎都可以用成功同心圆来解释。

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必须先要学会做最好的自己。

做最好的自己,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价值观是指导所有态度和行为的根本因素。《大学》中说: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与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这段话点明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对于为人处事乃至建功立业的重要性,如果一个人的价值观不正确,无论他怎样努力,都会像南辕北辙的赶车人那样离成功越来越远;如果一个人拥有正确的价值观,他就可以更好地完善自己的人格,端正自己的人生态度;如果一个人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就意味着他可以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做出正确的抉择;如果一个人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就意味着他是一个有道德、讲诚信、负责任的人,是一个值得信赖、值得托付的人。

做最好的自己,需要有正确的人生态度。态度是行动的前提,态度受价值观的指导,态度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态度是一个人所具有的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社会和他人心目中的映射结果---如果一个人没有正确的核心价值观,他就不可能体现出这些正确的态度或品质来。现在社会需要积极向上、勇于参与、勇于挑战的人,只要拥有积极的态度,乐观面对人生;远离被动的习惯,从小事做起;对自己负责,把握自己的命运;积极尝试,邂逅机遇;充分准备,把握机遇;积极争取,创造机遇;积极地推销自己;要敢于面对失败和挫折;拥有海纳百川的境界和勇往直前的精神,融会中西,协调均衡,成功就不会太远。

做最好的自己,需要有追寻理想、发现兴趣、有效执行、努力学习、人际交流和合作沟通等行为。行为是态度在具体行动中的反映;行为是一个人与社会、他人乃至自己接触和沟通的必然结果;行为是社会衡量每个人的价值的外在指标;行为是态度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我们在追寻成功的时候,要以勇气指导自己追寻理想、以自信培养兴趣、以自省指导有效执行、以积极的态度努力学习、以同理心指导人际交流、以宽广的胸怀促进团队合作与相互沟通。我们要善于接受不同的思想和意见,善于吸取别人的优点,弥补自己的缺陷,善于从各种不同的思潮中汲取力量。我们要有勇气来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有胸怀来接受不可以改变的事情,有智慧来分辨两者的不同,真正体现自我的价值。

梁启超曾说: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青少年是我们国家的未来,青少年是我们国家的希望。我们伟大的祖国是最了不起的国家之一,他即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市场和最大的人才中心,这里有无数的机遇等着我们年轻人去把握,只要我们用智慧主动去选择,成功随时都有可能降临到我们的身边。

想到我自己,在办公室工作,但办公室工作上承下联,地位非常重要。要想把办公室工作干好,就是要做最好的自己,就要把责任和执行完美的结合,并且应把这点作为工作最终的目标。因为做最好的自己意味着一种全方面的奋斗,一种无怨无悔的选择。虽然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一定会做到完美,但这段经历将记录我人生最重要的历程。我们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把工作做好,在相应的时间里,实现最大的效益。我们的选择、我们的态度,我们的超越、我们的热情都建立在立即工作和立即行动上,只有行动才会让这一切变成现实。我们应该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的态度,积极主动、充满自信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有效的执行领导给予的各项任务,学会与同事之间、合作沟通,保持终身的努力学习,为了粮食事业的发展,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做最好的自己。

《做最好自己》的读后感(篇6)

最近,忙里偷闲拜读了《做最好的自己》,我觉得这是一本与众不同的励志书。

这不是一本新书,但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这本书对于职场中的我却变得尤为重要。

这书名乍一看像是朋友之间用于勉励的极平常的一句话,听来就像“加油”或者“好小子,有你的”那么自然,亲切,但细品起来,这书名倒仿佛是蕴涵了深刻的道理:谁都渴望成功,但似乎谁都摸不准成功的脉络;与其裹挟在追逐成功的大军里茫然前行,还不如冷静下来,自己跟自己比上一比。

作者是少数几位在大洋两岸都取得过杰出成就的华人科学家之一。与普通科学家或企业管理者不同的是,李开复博士总能在繁忙的科研和管理工作之余,将饱满的热情倾注在对中国青年学子的关怀和教育方面。在此前几年的时间里,他亲自写给中国学生的四封公开信文笔亲切,说理谨严,感人至深,李开复博士亲自创办和主持的“开复学生网”更是成为了无数逡巡和徘徊在学业与生活之路上,渴望追寻理想、赢取成功的中国学子的“心灵课堂”。

20xx年9月,李开复博士专门为大学生和青年朋友们撰写了成功指南——《做最好的自己》,在“真诚”这条贯穿全书的主线上,李开复博士向我们讲述了许多影响自己成长或为自己的成功助力的真实故事,也第一次完整、全面地向我们公开了自己在人生旅途中面临几次重要抉择时的心灵历程。当我读到他为了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的计算机专业而放弃原专业的学习时,我被他追寻理想的经验与方法所折服和感动;当我看到李开复博士在导师罗杰?瑞迪的鼓励下向着陌生的科学领域坚定前行的时候,我似乎听到一个成功的科学家用真切的话语鼓励我说:“嗨,要相信自己,你也可以做到的”;当我从其他资料中获悉,李开复博士为了决定是否回国创业,竟然使用“利弊对照表”帮助自己寻找真正的理想和目标的时候,我不仅会为李开复博士心中深藏的爱国情结感动不已。

首先,李开复老师阐述了“成功”一词的真正含义,成功是多元化的,衡量成功的标准有很多种,但最根本的标准应该是:该行为是否对社会、对他人或对自己有益,是否能让一个人在自主选择的过程中,不断超越自己,并由此获得最大的快乐。

我记得有位哲人说过:如果你不能成为大道,那就当一条小路;如果你不能成为太阳,那就当一颗星星。决定成败的不是尺寸的大小,而在于做一个最好的你。

或许你没有怡人的相貌,没有动人的歌喉,没有惊人的壮举,没有骄人的成绩,没有……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也许理想和现实总存在着差距。那么,面对这些,你是无奈,是悲痛,还是积极进取?我想每一位有上进心的人都是不甘沉沦的。

曾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每天挑着两只木桶上山担水,一只木桶完好无缺,一只却有裂缝。每次主人挑水回到家时,好桶里的水总是满的,坏桶里水却只有一半,坏桶因此黯然神伤。但是有一天,主人忽然发现,在山路的左侧,也就是坏桶所在的那一边开满了小花。而右侧却没有。原来坏桶一路洒出的水正好被种子吸收,才开出了花朵。有时候残缺也能创造种美。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只残缺的木桶,因此,我们又何必自寻苦恼呢?你只要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并获得快乐,人生不也同样有意义吗?

《做最好自己》的读后感(篇7)

 “人惟有找到生存的理由,才能承受任何境遇”。由于种种原因,常与朋友、同事谈论有关“成功、成就”、“怎么理解?怎样面对”等话题,每当聊起类似话题,不禁对以前的自己颇感不满,对未来可谓望洋兴叹或责怪他人,但是一本书丰富了我的很多看法,受益非浅。

对于本书的书名,其实是再平常不过的。但如何做真正的、最好的自己却值得我们深思。在读此书过程中,时常会把自己融入书里,总会情不自禁用自身与之对比,不经意间,便成就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也是一次很好的自省。回想以前的事宜,进一步知道妄自菲薄、责怪他人是自信心最大的蛀虫。读完这本书,我对自己的不足也有了一个相对清醒的认识,曾经忽略的一些东西也似乎闪现在我的眼前,时刻提醒着自己。

“成功的同心圆”的核心就是正确的价值观。如果价值观不正确,一个人无论怎么努力,都会像南辕北辙的赶车人那样离成功越来越远。核心的第二层则是态度,对于渴望成功的人来说,最重要的人生态度,包括积极、自信、自省、勇气、胸怀等。最后还要将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应用到追寻理想,发现兴趣,有效执行,努力学习,人际交流,合作沟通等六种最基本的行为方式中,这构成了同心圆最外面一层。有胸怀才会成功――只要拥有了宽广的胸怀,就会体验到“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轻松和愉悦。

宽广的胸怀表现在务实、宽恕、自律、尊重、涵养这五个方面有超乎寻常的能力和品质。

成功的定义有很多种,就看自己怎样看待自己。人人都可以成功,我可以选择我的成功,脚踏实地,做好现在的每一件事情,做最好的自己。

做最好的自己,无论是谁,若把这句话当作自己的人生目标,他一定会很充实,很快乐,很成功。做最好的自己,说的很简单,但要做到这点,其实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我理解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做你自己。第二,要相信自己。第三,要看重自己。第四,要不断完善自己。第五、要有善心和爱心。

最后,引用作者的一句话:“有勇气来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有胸怀来接受不可改变的事情,有智慧来分辨两者的不同。”

“做最好的自己”,也便是做最快乐的自己!

“做最好的自己”,自己的对手就是自己!

“做最好的自己”,想信您一定会成功!

人间有味清欢读后感1000字精选


当我们阅读了作品之后,定会从中有所感悟有所得,在写读后感时,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怎样才能在读后感里更好的突出自己的感情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人间有味清欢读后感,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人间有味清欢读后感(篇1)

“一提到苏东坡,在中国总会引起人亲切敬佩的微笑”——背宋词背到苏轼时,我的感受用林语堂先生的这句话形容再贴切不过了。

开篇就是那首震撼人心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读罢,只觉畅快淋漓、心中豁然。

苏词,为旖旎哀婉的宋词增添了激情和生命力,开创了豪放派的词风。从此,低吟浅唱的“小道”之词能够登堂入室,也能使人“登高望远,举首高歌,而逸怀浩气,超然乎尘垢之外。”,彻底破除了世人诗尊词卑的观念,使宋词的柔软情调中多了一份豪情。

豪情的苏轼也有柔情的儿女情长,那首悼念亡妻的《江城子》,读罢令人柔肠千转。——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绵绵不尽的哀痛和思念弥漫在字里行间,一个情深义重的暖男形象在他的词文中栩栩如生,穿越千年俘虏了众多迷妹的心。

读苏词,或爽口,或怡情,或遣怀,文如其人,见字如面。苏轼生性旷达率真、疏狂浪漫,却又平易亲和,本是一介书生,也会“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相较“谪仙人”李白,苏轼更多了些烟火气。

苏轼好饮酒,好品茗,好美食。经常“酒困路长惟欲睡,日高人渴漫思茶。敲门试问野人家。”,有时“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鸣,敲门都不应,倚杖听江声。”。读罢不禁莞尔,喝大了的苏轼也真是可爱的很,他自己倒也不忌讳,通通写在词作中,清新有趣,让我们有幸认识一个洒脱不羁、自然而真性情的苏东坡。有真性情,方有真文字;惟有真文字,才有打动人心的力量。

学博才高的苏轼是千年难得的诗词文书画的全才,他卓越的成就来自家学渊源、来自天赋异禀,更是来自他不平坦的人生经历。

苏轼一生宦海浮沉,身如不系舟,一世的坎坷,被他淡淡嘲作一句“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不怨天,不尤人,从容应对,超然自若。黄州的东坡本是为了糊口而开的一片荒地,但苏轼把它变成了后人眼中诗意十足的世外桃源,也把东坡居士的别号永远留在了世人心中。可见一个人心中有什么,眼中便有什么,瘴气弥漫的林间如果能闲庭信步也会走出一条通往闲适的路径。

如果要在苏轼的诗词中选一首来形容他这一生,那么最贴切的莫过于这首《定风波》了——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读书的人生命有千次”,这一次能遇到西坡,听他细数东坡词文的来龙去脉,听他详说东坡的生平往事,何其幸也;闲暇时,有好书相伴,何其乐也。——“人间有味是清欢”。

人间有味清欢读后感(篇2)

曾记得多年前,初识着名文化学者于丹老师,是在她对《论语》《庄子》的解读中。她用浅显而生动的语言,引领芸芸众生回归古代先哲所提供的生存智慧里而不能自拔。而今天,当我打开电脑,开始阅读人民网推荐的于丹老师新作《人生有味是清欢》,顿觉倍感亲切自然,一种温馨油然而生这本书讲述了作者对人生、文化、社会、生活的再度思考,也是她50年来一改以往风格自剖成长经历和心路历程的一部哲理散文集。作品以更多的笔触关注中国传统文化经典对生命的意义为重点,让我体会到生命流逝中的温馨与感动。 犹如一个丰富而简单的人,我喜欢。因为有她,无数个沉寂暗淡的日子被照亮,我的眼前仿佛打开了一扇窗,阳光进来,豁然开朗。

本书中延续了于丹老师作品的独特风格,细腻宁静、娓娓道来,以小见大,意味深长,处处引经据典,她从生命、成长、幸福、闲情、行走、流年六个部分,与读者一起分享人生的酸、甜、苦、辣,同时也有许多学者的哲思,小到一本书、一碗牛肉面、一座城、一个节日等等,她都赋予了生命,这需要静下心来阅读,这种阅读带来的是凝思沉想,撩拨生命的律动,是与内心相呼应的东西,体现了中国梦的一部分。

因为心中有爱,所以更凸显博大。《人间有味是清欢》包含着人间真爱、大爱、至爱,不仅让我感动,更催我行动。她就像深山老林中汩汩流淌的那汪清泉,慢慢滋润了我的心;她又像一盏灯,一盏永不熄灭的灯,照亮我人生前进的方向。

喜欢在居室外的阳台上放一把折叠椅,闲暇的周末午后,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来,我打开电脑开始阅读《人生有味是清欢》,沉浸在她带来的美妙阅读中,而窗外,白云朵朵,飘飘转转。

这真是一种美好地享受。

人间有味清欢读后感(篇3)

其實我以前很不喜歡讀古文的。我的文言功底極差,是為了考試而學。看到那些詩句,我們一致認為他們都在無病呻吟,但日後再回想起,其實不過是因為我們被強逼去讀他們的作品。離開了學校,再也不用碰詩詞,頓覺一身輕,卻有點惆悵,我讀了這些多年的東西,以後真的再也不見了。後來偶爾在微博上讀到數句詩詞,頓覺古文很美,一個衝動就決定要再讀古文,於是我想到了蘇軾。

「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我那時不知道這首詞的名字,只記得這一句和作者,也許是因為太簡單了吧。林清玄說他喜歡蘇軾,因為他的詩詞易懂。

眾多詩人,我最喜歡的是蘇軾,因為我喜歡他的豁達,也因為我只認識他這個人,但也僅限於豁達而已。所以我想更了解他,便有了接下來的讀後感。

「識遍天下字,讀盡人間書」,讀到這裡不禁微微一笑,原來大家所崇拜的蘇軾也曾是個自滿的人。大家都是凡人,有了一定成就免不了會自滿,何況是個乳臭未乾的少年。可是他後來的發憤,大概不是人人有之,我們都樂於沉浸於自己的世界中,所以我很是佩服他的行動,而他成功了。

我想提起蘇軾,大家第一時間想到的會是他的多次被貶及豁達,於是我誤以為他天生是個樂觀的人。但原來他也曾失落過,會為此而憤憤不平,只是他必須從悲傷中走出,於是接受現實,學會看開,從中作樂,也就練就了後來為人所熟悉的豁達。所以不是每個人生來就是這樣的,我們經過打磨,有人成了小圓卵,有人成了寶玉,有人鬱鬱不歡,有人擁有自由,我們的差別是這樣來的。

痛苦從來都只是痛苦,只有對痛苦的思考才是財富,於是蘇東坡才成為我們後來認識的蘇東坡。若他只是一味地怨天尤人,我們不會如此佩服他,而他的半生亦只會沉浸於悲涼中。但不得不說的卻是,儘管知易行難,他依舊實踐出這大道理。

我更佩服的是他為民請命的心,原來他也是勞碌命哈哈~他如此的樂觀,身於異鄉卻仍有心情四出遊玩,又深信及時行樂,應該如陶淵明般自由,卻沒料到他始終有愛民之心。放不下百姓,一心要為民服務,只好一直就在他所厭惡的官場中浮沉。他是注定不屬於官場的,不圓滑、不「堅忍」,難怪屢被奸人所害。所以他是有多麼愛民,才使他捨不得放下那官位,尋一地歸隱?我真喜歡他的堅持,也喜歡他的認真。

蘇軾有那麼多好友,又與妻琴瑟和鳴,想必也是他的性格使然。一個樂於放下身份與平民交談的人,大概只要道相同就可同枱共飲,進而成友。不拘小節的人之所以快樂,不過是因為他們不用那麼多條約框住自己。

我曾聽說過蘇軾與其妻王弗的關係很好,只可惜紅顏早逝,我那時以為他們是自由戀愛的幸福產物。不過是否有愛情,婚姻卻不是談戀愛,是相守,要磨合,所以很多相愛的人卻步不進婚姻殿堂。想必王弗的性格和順,又與蘇軾互補,才成就一段佳話。

讀過傳記以後,蘇東坡在我心中的形象又立體了一些,多帶點人間氣色。他終於不是神一般的存在,也是有血有肉的人。

若問我最想成為怎樣的人,如蘇軾般是也。

人间有味清欢读后感(篇4)

看这本书,一直处于很饿很馋的状态。时值北京炎夏,减肥之季,每晚不食晚餐。每每拿起此书,必定嘴里湿润许多,要大咽数口,方能看完自己深爱的一个吃食。

‌爱此书的原因有二:

‌一是我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所以看梁老先生的文字特别的亲切。书中所提到的好多吃食,我打小就吃,而且很爱。爆肚儿,炒肝儿,灌肠,烤鸭,丸子,涮羊肉都特好吃!我记得小时候我妈带我跟我姐去东四小吃一条街,往街深了去,有一家炸灌肠的,味道最佳。一口特大的平底锅,稍歪着放,让油倾向一边,在油里炸灌肠,炸好了在旁边控油,然后盛在一个小塑料碗里,再浇上加了盐的蒜汁儿。灌肠外焦里嫩,嚼在嘴里咔咔的,蒜汁儿起到了提咸去腻的作用,简直是完美的组合,好吃之极。旁边还老有那住在附近的没牙老太太过来吃,一要就是两碗,也吃的咔咔的,都不知道她用什么嚼的,特逗还吃的特香。还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友谊宾馆吃饭,要的是小吃自助餐,别的不说,就它那炒肝儿真棒。卤打的稀稠适宜,而且里面的肝儿肠儿特多,也收拾的干净,肠子里面没有肥肉。我一连喝了3,4碗(小碗哈,不然真太饭桶了),还意犹未尽。实际上老北京人喝炒肝儿不用勺的,就用嘴就着碗边,左滑一口,右滑一口,就跟用嘴洗碗似的,一会儿一碗就喝光了。好吃的东西真太多了!我妈还是个特会做饭的人,尤其馅儿类做的出色。小时候最受不了的是我妈的白菜馅馅饼和韭菜鸡蛋虾的素馅饺子。因为这两样我吃不够,每次都是吃到肚子圆鼓鼓的,再不能盛了,方才收嘴。写到这里,我又馋了,满满的全是回忆,全是小时候。梁老先生在书中还提到了好多老字号,我上网查了查,有的还在,有的早消失了。这些还在的老字号我打算都去吃吃,也算是看这本书的一点收获吧。

‌二是梁老先生知道的东西多,每每吃食都能引经据典,还把古代的老饕,什么陆游啊,苏东坡啊,都搬出来了。意思是,古人尚且好吃,会吃,今人以古鉴今,更应好吃会吃!这一观点深得我心,为我的好吃找到了依据。而且梁老先生还说:文化发展到相当程度,人才知道馋。这一观点再次深得我心,为我的馋又找到了依据。

‌我很开心,我可以继续吃,继续馋了,因为这没什么丢脸的。

最新牛虻读后感精选7篇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基于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我们一般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最新牛虻读后感精选7篇,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1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因为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所以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后来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终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因为曾经挚爱,并且现在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2

牛虻死了。读完了这个故事,心里很沉重,牛虻,为了自己的信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不。从被逐出家门的那一刻开始,一直苟活到了现在,终未能逃脱死亡的命运。临死,那些当初逼得亚瑟逃离的人,深爱的人都在,也算是有个完整的结局!想到逮捕前,他在面对自己的亲生父亲,红衣主教的时候,放弃了逃生的机会,被逮捕入狱,受尽折磨,我便觉得这是一个至情至义之人。虽然从前面,他对这次出行会难逃一死的预计,给了我心理准备,但是当他真的这样就死掉了的时候,突然觉得很悲痛。就这样一个人,一个教父和一个女人的私生子,虽然女人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但却没能给她的儿子带去足够多的温暖,导致母亲死后,亚瑟在这个家里受尽女主人的排斥,不知道这是不是促使亚瑟参加革命斗争的起因?好在参与革命的过程中,亚瑟认识了一个他深爱的,同志,但却因为,同志的关系,和另一位同志波多,便从不敢把自己的爱意表露给詹玛。后来,被逮捕。他没有出卖自己的,战友,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可靠的人。而詹玛给他的那一巴掌。以及养父母戳穿他是私生子的事实,直接导致了他伪造跳海自杀,实则逃亡之路。换做是我,也不得不做出这样一个选择,在面临这样的一个双重打击之下,在原生态环境中都再也没有办法抬起头来,面对这一切。而解决办法就是逃离,去极力寻求一个新的环境,去到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无论前方有多大的磨难和痛苦。可是,他出逃后的经历让我认识到了这个现实社会的残酷,出逃没有想象的那般容易,逃去的环境也没有想象中的美好,甚至糟糕太多!经历了奴役,经历了暴打,化作小丑,被人嬉笑,逗乐,谩骂,讽刺。过着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没有尊严最不是人的生活。但凡一个意志不够坚定的人,都会结束自己的生命吧!但是牛虻没有,他一直为自己的信仰活着,成为了革命的指挥者和主导者!从出逃前,便是革命者,到现在,到死亡前,依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革命者。甚至想要说服他的父亲,红衣主教,加入他的阵营。只是,令我意外的是,主教最终居然做出了,至他于死地的决定。要是我是他的亲生儿子,恐怕也心灰意冷了,临死都没能改变父亲对上帝的信仰!这对父子真是像到家了!如果不是因为信仰上帝,爱护民众,恐怕他也想和儿子拥抱在一起活下去!可这位蒙太尼主教放不下自己的信仰,放不下自己的上帝,最后疯了。死了。书中最后部分,主教大人,在他儿子死后的各种失常表现,真让人痛心。这部小说,让我深刻认识到了一个人所拥有的信仰的重要性。信仰,超越了痛苦,超越了爱情,超越了生命!一个人,如果拥有了信仰,便会奋不顾身的去维护,去为之奋斗。这几天也观看了一些关于二战的视频,我可以毫不过分的说,像希特勒也是用自己的信仰,点燃他人的信仰,引发了二战!一个对信仰有着强烈执着感情的人,也会感染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人与他,有着相同的信仰,然后帮助他一起实现梦想,由此可以看到精神力量的重要性。一个有信仰的人能够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痛苦与折磨,成就一番常人到达不了的伟大事业。而没有信仰的人,就像是一盘散棋。成不了气候。中国共产党当初就是凭借着共产主义信仰,创造了新中国。佛僧有信仰,教徒有信仰,而现在的我们,还有多少依然有着自己的信仰?有着愿意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3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4

一个私生子在一个富有的家庭长大,寄人篱下,哥哥嫂子对他百般刁难,连老主仆对他都没有好脸色。可怜的亚瑟,却不知为何要受到这般待遇。好在,他在神学院有神父的陪伴,帮他解决疑难;有真诚的朋友,詹姆,这让他年少生活不至于如死海般枯燥乏味。当他听到新青年党的号召时,他开始对未来探索思索,并疯狂地爱上了那个女人,那个将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因为那个女人,他开始嫉妒波尔,内心开始不平衡,好在他是理智的,他及时地醒悟过来。可惜,他却要因他潘然醒悟做的一个事情――忏悔付出沉重的代价。后来,他被神父出卖了!他的同志因此大多数也都身陷牢笼。当他释放被詹姆接应时,承认了自己出卖同志的事实,遭到了詹姆的摑章,自己却也不多加解释。回到家后,万赖俱灰的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那一刻起,几进崩溃的他想逃离这块是非之地,偷渡到了南美州,开始了自己的艰难生活。多年后国家政治斗争激烈,他经过一般艰难困苦的生活,也开始在国家崭露头角,以‘牛牤’为笔名,积极讽刺当局政治。因为偶然的机会,见到了詹姆,而对方却早已认不出他了!在以后的交谈中,詹姆感觉他和亚瑟很像,却不知事情的真相,一直沉迷在悔恨当中。在两人开始计划偷运武器,计划败漏时,牛牤坚决抗争。    (后面说不下去了)

说几个小说结尾精彩部分

小说结尾牛牤被捕后,与人对话部分妙趣横生,很多语言极具讽刺意味。

被捕后面对总督的‘滑稽’行为,牛牤一直坚韧不拔,不屈服,即使在病重时也不出卖同志。

詹姆等人极力营救牛牤的精彩描写,让人身临其境。

牛牤临死前的英勇无畏让人佩服,震撼人心。

牛牤死后,神父神情恍惚,六神无主,一直在反反复复在内心忏悔着,将他的后悔之心展现得淋漓尽致。演讲说话时更是咄咄逼人,讽刺。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5

《牛虻》以主人公牛虻(亚瑟·勃尔顿)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

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6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7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这是找回自我的一锤。在极度的混乱中,牛虻这狠命的一垂把自己给震醒了。他终于明白上帝只是个泥塑的雕像,只是自己的死脑筋才使得自己被框了起来。其实世上本没有这么些的规定,只是一个人的思维定式让自己动弹不得,钻进了牛角尖。也许有些看似困难的事,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答案。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人类曾渴望能想鸟儿一样飞翔。于是有人张开双臂,直接飞上西天;也有人从其原理入手,出现了空气动力学,诞生了飞机。中国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很重。有人提出了减负——不得办业校、作业量限定、不公布成绩,结果越减越负;现今逐渐针对其根本——应试制度进行改革,相信会有成效。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合欢树》读后感"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