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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白痴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 2023.03.24

[荐]我是白痴读书笔记(集锦8篇)。

如果把生活比喻为创作的意境,那么阅读就像阳光,作品这本书当中的细节常常为人所感叹。不如将自己的想法写成一篇读后感,让我们获得更高的读书价值。以下内容为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整理的我是白痴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我是白痴读书笔记 篇1

在学习中,我阅读了《我是白痴》这本书。也是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位特殊的孩子所拥有的简单的快乐和烦恼。

书中讲了一个名字叫做彭铁男的小男孩,他天生智力发展迟滞,智商不高,是一个又单纯又善良的傻傻小孩。他不知道分数的概念,他只知道“数学课要一直假装吃饼”;铁男虽然是一个所谓的“白痴”,但他是个好孩子。为了和“跛脚”的友谊,他一直陪着“跛脚”慢慢跑。彭铁男他每门功课都是“鸭蛋”,唯一能及格的就是体育了,然而,他为了朋友选择了陪朋友一起跑,最后比别人多跑了一圈,他却说这一圈是送给“跛脚”的。铁男他也很热心,负责每天提开水。同学们很会喝,一下子就喝光了。他的智商真的是有问题,但是他很希望自己能学好,他认真地学,认真地记。他为了能做一朵小红花给妈妈而兴奋,尽管他不知道这是对母亲的爱;他很想学习包扎,以便在妹妹摔跤后,可以替妹包。

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通过一个智商不太高的一个小男孩的视角来看世界,对于正常人来说,白痴是失败的、也是痛苦的。而对于白痴来说,正常人的生活其实不需要那么复杂。两种不同的视角,反而会折射出正常人因为复杂得到的更多困惑和艰难,生活反而因简单而美丽。

我是白痴读书笔记 篇2

《白痴》读后感500字!

公爵、娜斯塔霞、阿格拉雅三人是如此不同又如此相似,公爵憨直善良的透着傻气,而娜斯塔霞则是那么浓郁激烈,阿格拉雅又如此纯真美好,他们与身处的周遭世界似乎都格格不入,天真的如同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却又都无比深刻的洞悉着人心,所以他们才能发现彼此的美好可贵,惺惺相惜的错以为是爱情。(爱情是什么呢?也许其实质就是一种“错觉”吧。)

曾经,我天真的举杯庆祝“愿我们永远天真”,天真的想要知世故而不世故,天真的在30岁生日时大言不惭的说要“从心所欲不逾矩”,随心恣意真性情为自己而活……兜兜转转磕磕绊绊,事实是,今天我依然天真的向往着天真,虽然异乎寻常的可笑,如同“白痴”……

“昏头昏脑的蠢事做得够了,该清醒过来了。所有这一切,国外的全部生活,你们的整个欧洲——通通都是一片空幻。”

最后的最后,无论小说还是事实往往是天真的人们掩去怜悯,抹杀激情,隐没纯真,作为“白痴”活着,一个真正的白痴,麻木混沌的活着,永远活在这世上。

最后,陀受难和忍受顺从的宗教思想,顽固而可怕的如同他的癫痫病症。

另,读荣如德先生的后记因他最后那段话深受感动,感谢他精彩的翻译,更感谢他为每一个读者保留无限的思想驰骋空间。

我是白痴读书笔记 篇3

《我是白痴》这本书放在我的书柜里已经很久了,每次妈妈嫌它破旧要把它扔掉是,我都会尽力劝阻,因为这本书实在是太有趣了,读题目就能知道,有些地方既让我感到高兴,又让我愤怒。

故事的主人公叫彭铁男,他因为智力缺陷,所以许多人叫他“白痴”。他每天都很快乐。他只认得“中”,“大”,“一”,他每天去给同学们提开水,路过操场时,他会停下来偷听榕树上的鸟叫。他还有一个朋友,叫“跛脚”。

其实彭铁男并不是“白痴”,他只是在智力上有低于别人,而在人格,品质上,许多人都不在他的话下。他乐于助人,每天都帮同学提开水;他上课认真,尽管只认识几个字;他很听老师的话,无论干什么事;他懂得感恩,在母亲节会送妈妈礼物。这许许多多的事例都能体现出,彭铁男不是“白痴”,所以请我们不要藐视“白痴”。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班里的一位同学。她的智商不算低,可她每次做出的动作就会让我们哈哈大笑,以为她是一个三岁小孩;当她犯错时,会装出可怜状,让大家来同情;音乐课上,她会像抽风一样跳起舞来。她的许多方面让人以为她是“白痴”,智力有问题。但是每次比赛考试时,她却让大家刮目相看。

所以,最后,我想对大家说:“那些行为怪异的”白痴“,有些地方却让大家大开眼界,请不要藐视”白痴“。

我是白痴读书笔记 篇4

这本书是我一看到就被深深吸引的一本书。

主人公是彭铁男,也就是同学们口中的白痴。叫他白痴是因为他的智商很低,只有70。上小学第一天时,一位老师拉着他的手,让他排图形、画画、回答问题。但是不管铁男怎么努力,老师还是在手中纸上不停地打,之后,老师把彭铁男领导了一年十八班(启智班)读书,一直念到了六年十八班。

上初中后,铁男走进了七年爱班读书,不过七年级是没有启智班的,老师讲的他都听不懂,所以,他每天只能去提水,他还认识了一个新朋友叫跛脚,他们都有缺陷,也常常是诉苦兄弟,在他们的世界里,永远都不会有悲伤......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多:虽然白痴在我们心中是十分笨的,但是做一个快乐的白痴是十分开心的。铁男有一个值得大家学习的优点,那就是无烦恼、无忧愁、无伤心...所以,我要向铁男学习,做一个快乐的人。

我是白痴读书笔记 篇5

我是白痴讲的是一个人名字叫彭铁男。他是先天性的白痴。因此,许多同学都看不起他。但是,有一位同学跛脚也是同学看不起的人。就这样,两个不同的人因为同一个原因变成了好朋友。这个白痴虽然听不懂却很认真,因此他度过了快乐的幼儿园时光。

到了小学,彭铁男又遇到了好心肠的美女班长林班长。很快到了母亲节。这一天,上了美术课。美术老师交同学们叠花。聪明的班长很快就叠好了。但是,我们的白痴仁兄却还没开始。于是,林班长便帮助彭铁男叠好了花。并且较彭铁男说母亲节快乐说了一个下午。

回到家后,彭铁男对妈妈说:母亲节快乐!妈妈先是吃了一惊,接着,感动的泪水流了下来。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任何事情,只要有信心,不管你是残疾还是弱智,都有希望成功。任何事情没有信心,不管你是天才还是人才,都会失败。而且,你必须要想学,认真学,喜欢学才能学好。就像这句话一样:自信的人不一定能成功,但不自信的人却一定不能成功。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那这百分之一的灵感是什么?是思考,是专注,是用心!

我是白痴读书笔记 篇6

陀思妥耶夫斯基《白痴》作题,达到了强烈的反讽的效果。掩卷沉思,叹服陀翁之博大与深沉的人文主义与对全人类无比沉重的思考与关爱。

梅什金公爵作为一位伟大的人本主义者,作为一位圣徒,完全失去了自我,失去了对自身成败得失的算计与计较。他自己完全没有心计与博弈,所以使周遭的人也提升了自己的境界与高度。在彼得堡,就像在任何地方,人欲横流,弱肉强食已经成为见怪不怪的现象。对于托茨基对纳斯塔霞的摧残,作者行文中使用的是世俗中普通的观点,大家对于前程远大而有权有势的托茨基,对其道德上的污点称之为男人不可救药的好色,而他通过金钱的补偿和腐化纳斯塔霞的作为,反而称之为通达事理和巧妙手段。然而罪恶就是在人类自以为有了权势,有了安排别人命运,有了类似于上帝的权力时所犯下的,但世俗对之见怪不怪,反而甚至认为公爵这样有家世有遗产的人,完全不仗势欺人,完全的以诚相待是“白痴”。

陀翁的探讨还不止于此。下一个令人惊叹的维度是感情纠葛。公爵对纳斯塔霞的爱,可能有超过一半来自于他对其身世的怜悯与命运的关注。就像他讲在瑞士时爱玛丽一样。这种人类大爱是公爵之成为圣徒的标志。然而,公爵与一般的标榜圣徒不同,当自己真心爱的姑娘阿格拉娅带着他去与纳斯塔霞对质时,他在大爱与私爱之间的平衡与兼爱被迫打破,他自觉地将自己泯灭,也不能让纳斯塔霞去死,去疯,去成为自己幸福的附带伤害。而这当然是阿格拉娅那个追求自我性格,我行我素和予取予求的绝顶美女所无法理解和无法忍受的。这种悲剧当然是命运注定的。可是陀翁写四人相见直接对质的一场,其戏剧性和鲜活程度令人叹为观止。感情本身必然包含着很大程度的自私与自我,而纳斯塔霞当然了解公爵之爱的大爱性质,反之罗戈仁之爱带着很强的私有性质,甚至扭曲到牺牲自尊与自爱,但仍以占有与归属自己为目的。纳斯塔霞本来已经决定了或者自我毁灭或者嫁给罗戈仁做一名小妇人,然而公爵的大爱让她炫目且疯狂,反复摇摆,不顾一切,她为罗戈仁所害也是她自己追求的变态归宿,她在死前就心知肚明。这一切的反复纠缠,是陀翁给我们揭示的人类复杂矛盾并与人性、性格、命运交错的感情世界。

与以上两个主题相比略弱的另一个主题是对死亡的探讨,从公爵自身的颠痫,到陀翁经过过的死而复生,再到断头台的画面,再到依鲍利特的《自白》,表达出陀翁对死亡的深深沉浸的思考。我不敢说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结论,但至少是无比真诚的。

最后提醒一下大家,《白痴》的翻译版本可能不少,目前本版是不错的版本,而另有一个所谓的白金收藏版,失去了至少三分之一的细节,致使很多情节的连贯都有问题。而陀翁的最大特点是大量细节造就的沉浸感和惊人的真实性。

我是白痴读书笔记 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我是白痴》的书。使我有深深的感悟。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彭铁男,因为他的智商不高,所以大多数人都叫他“白痴”。他只认识“中”“大”“一”。他每天去给同学们提开水,路过操场时,他会停下来偷听鸟叫。彭铁男还有个好朋友,叫“跛脚”,他总是帮助彭铁男,教他一些道理。彭铁男还有一个凶巴巴的妹妹,不许让彭铁男靠近她。当然,因为彭铁男是白痴,所以肯定有人取笑他、捉弄他,就比如丁同,他很骄傲、很自大。不过,他觉得他每天都很快乐。这本书讲的就是彭铁男初中时的一些有趣的故事。

读完后,我想了一会儿。觉得社会上的有些人怎么能这样对待白痴,白痴也是人啊!不就是比正常人笨了一点儿,为什么要轻视他们、鄙视他们呢?就算他们是白痴,但白痴也会生气,我们需要站在他们的角度上想一想,考虑一下他们的想法。不要伤害他们的心灵,他们虽然是白痴,但他们怎么会承受我们这种带有一种轻视、鄙视的眼光呢?虽然他们是白痴,但白痴也会快乐!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善对他人吧!

我是白痴读书笔记 篇8

“白痴”与“正常”!

《白痴》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之丰富,对人性、人的心理、社会问题等有很多深入的探讨,很多地方发人深省。唯独爱情部分不是很合我胃口(现阶段),情绪太饱满了,每个场景都是声嘶力竭的舞台剧。

关于公爵是“白痴”这一点,除了因为公爵患有癫痫,似乎大部分都是在别人的价值体系里得出的结论。我们太经常以自己为中心,以自己的标准,用“正常”这个词去衡量周围的一切。同样,我们也太经常在别人的标准里被评价,虽然大部分人都不喜欢被别人评价。唐寅的《桃花庵歌》:“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看破红尘,非常洒脱,令人歆羡。而《白痴》中的人物却都是在人世间,红尘里的。他们纠结、挣扎,时而清醒、时而如在梦中、时而不愿醒来。痛苦是有意义的。

我很早就知道,我们越真心地歌颂、赞扬的东西,往往是我们缺乏的东西,这和得不到的最珍贵是两回事。反过来,为我们所轻视、鄙夷的,可能也只是在某个人或某些人的评价体系里的不太“正常”。“正常”并不一定是一个好词,人与人应当是有低劣、平庸和高尚之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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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白读书笔记集锦10篇


当我们读了作者的作品后,会有许多想法在我们心中凝聚。每个人的读后感都是独特的,没有完全相同的。为了您的学习,工作总结之家编辑精心整理了关于“麦克白读书笔记”的相关资料供您查看。我们会根据不同主题方向对这些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麦克白读书笔记 篇1

《麦克白》是英国伟大的文学家莎士比亚的一部悲剧,故事主要讲述了苏格兰某国王在国王之位面前时,自信激增,但是一旦面对阴谋和剧变,他便开始表现出性格上的缺陷和严重的精神错乱。除此之外,他的妻子也同样是一个固执钻牛角尖的人,成为麦克白一步步走向灭亡的助推者。这部作品不仅反映出英国古代时期内部权力斗争,也传达出莎士比亚对权力和良知的深刻思考。

在读完这部剧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个时代的文化背景与精神氛围,以及权力的斗争与荣誉的力量。麦克白这位国王原本是一个英勇的将军,但他的贪欲和自负改变了他的生命轨迹。在他的心中,权利比任何东西都重要,他纵使违反道德准则,也要为自己的野心铺平道路。这使得他不断地揣摩政治权力的等级,而不是考虑日常的行事举止。这种行为不仅让他失去了忠诚的朋友,也成为他妻子的控制工具,让他陷入了痛苦的漩涡之中。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女性的成员,Lady Macbeth在这部作品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她的勇气和坚决,使得她成为其丈夫国王身边的重要人物,并通过劝说和威逼勒索他成为真正的国王。而在这个过程中,她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人性,背负着极大的罪恶感,并最终自杀。这种形象反映出女性在历史伟大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应该得到更加重视。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非常有意义的文学作品,通过人物的角色和他们的动机揭示了当时苏格兰的格局和不同人之间的社会规范。同时,这部作品也富有一些哲学思想,深入分析了人性的各个方面。这篇作品如果仅仅是化解了一次权力斗争,那么它就仅仅是一件千篇一律的作品。但是它重新解释了当年的文化背景,描绘了一个国家和个人努力拯救自己的精神过程,是一部值得读者深入研究并思考的文学作品。

麦克白读书笔记 篇2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是百年身。”在人生的道路上,一旦走错路,铸成大错,误入歧途,就后悔莫及,只能自食其果。在很多情景下,一个人的失足,并非天生是坏蛋,天性要作恶,而是他意志不够坚强,在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最终失足堕落了沦为有罪的人。

悲剧《麦克白》约写于1606年,是莎士比亚戏剧中心理描述的佳作。该剧中主要寓意了个人野心和利己主义的潜在祸患;野心和利欲的存在,足以将一个本为良好的人腐蚀为堕落的魔鬼。当然,在野心的膨胀和驱使中,也有外围因素的影响与蛊惑。可是,最终的恶之暴戾会受到惩罚的。

它讲述的是中世纪英国一名将军麦克白,在一次征战回国途中,碰到女巫。女巫预言他将成为国王,同时也预言了另一个将军班戈的子孙将世代为王,而这三女巫只是因为受到一个村妇的气而把这些秘密对他们说了罢了,是带有一种泄气、泄愁的因素。可是,当麦克白的考特爵士被预言成真后,麦克白他那还只是蒙昧的野心一下子被唤醒了开始膨胀,一个潜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暧昧不明的秘密被突然挑明了,他被眼前浮起的可怕的幻象吓得毛骨悚然、心惊肉跳,从此失去了心理的平衡。

其实他的人性还是在的,当他要向国王行刺时,内心也在进行着一场可怕的争斗,他即期望永远保住最高荣誉,又十分渴望着封建王国的最高权势。之后,在其夫人的鼓动和教唆下,他杀死国王,取得王权。国王的儿子被迫跑到海外。为了稳固王位传续子孙,麦克白找来刺客杀死了大将班戈,本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但班戈的孩子也逃到了国外。麦克白自登上王位后,暴虐无道,滥杀无辜,引发反抗和战争,最终可悲而死。

如果在麦克白的野心被唤醒、内心失去平衡之时,麦克白夫人能够抓住这关键时刻,能够响应他良心上痛苦的呼声,帮忙他恢复内心的平衡,唤回失去的理智,他就能够守住人生的正道,安全地度过人生中的这一场危机;那么他们就得救了,他们仍将是受举国上下尊敬的一对好夫妻享受着荣华美誉,可是这位夫人她没有什么良心上、道德上的顾忌,甚至用“懦夫”这一使男人承受不了的词去嘲弄、刺激他,用她火辣辣的舌头尖去煽动他,直到被煽旺的野心燃烧起来。

他们虽然是同谋,可是那女人的气质与他的丈夫完全不一样“……解除我女性的柔弱,用最凶恶的残忍自顶至踵贯注在我的全身;凝结我的血液,不要让悔恨经过我的心头,不要让天性中的恻隐摇动我的狠毒的决意!来,你们这些杀人的助手,你们无形的躯体散满在空间,到处找寻为非所恶的机会,进入我的妇人的胸中,把我的乳水当作胆汁吧!来!阴沉的黑夜,用最昏暗的地狱中的浓烟罩住你自我,让我的锐利的刀瞧不见它自我切下的伤口,让青天不能从黑暗的重衾里探出头来,高喊着‘住手,住手!’”

麦克白是有野心,可那还是埋在心底的一个私密,还处于半眠状态,就算他碰上了能知过去未来的女巫也没有甘心堕落,也曾怀恐惧的心境竭力抵拒过那强烈的诱惑,他既不是天生的坏人,也不是注定要做民族的罪人。可是他的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女人,女巫没有做完的事,留给她来完成,这么理应外和、前拉后推,他最终为了他的政治野心而抛弃一切、牺牲一切,跳进了罪恶的深渊。

麦克白夫人本是女人,可她有一颗比女巫、比蛇蝎更毒的心,为了自我能够享有更高的地位、权利,为了女巫的话,她失去了女人善良的本性,教唆、帮忙自我的丈夫弑君并嫁祸给无辜的人,事后若无其事地伸出一又血手,几乎带着得意的口气,开导那也是一双血手的丈夫“只消一点儿水就能够把我们洗刷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费事!”

他们不曾想过杀了这个国王,后面还会有更多想杀他们和他们想杀的人,他们为了自我的王位,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而杀了班戈,可是他的儿子活着逃跑了,而国王的两个儿子也同样活着并逃到了海外。麦克白夫人承受不了人性无情的扭曲和挤压,最终使她垮了下来,精神负担已超过她心理承受本事,只落得成为一个精神分裂症、一个梦游者,在睡梦中还不断洗手,她那双小手就算用上所有的香料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香起来了,最终死于分裂症。而麦克白为了巩固地位最终成了人人唾弃的暴君,被子两位王子和班戈的儿子回来复仇而死了。

那两位王子刚开始的时候或许会认为他们逃跑而让人觉得他们懦弱、胆小怕事,可是不能说他们是聪明的、勇敢的,在明明白自我斗可是别人的时候又何必逞一时之强而葬送自我呢不正是因为他们逃到海外而最终报了仇同时也夺回了自我的国家吗其实更多的时候一个国家、一个家庭的灭亡并不是毁于外人之人,而是毁在了内部人的争斗、内部人的手中。

其实他们遭受到这样的结果也都是一个“欲”字和不满足现状而引起的,我们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人能够满足于现状,看到别人好的生活、好的东西不眼红。人生是在不断拥有欲望和努力满足欲望的过程中行进的。婴儿声声呼唤的奶水是欲望,孩子期冀已久的玩具是欲望,人们辛勤劳作的果实是欲望,强盗杀人越货是欲望,罪犯刀下的亡魂也是欲望……欲望就是我们活着的目的。

有“欲”本是好事,我们正因为有了“欲”才会努力、才会付出自我的劳动来换取这一个“欲”的满足后那星星点点的喜悦,这喜悦便是幸福,幸福是我们生活的动力,追逐幸福便是我们活着的理由。没有“欲”的人生,便不再是人生,只是活着,不论欢乐与痛苦,它不再是一个过程,只是一种状态。

麦克白读书笔记 篇3

导语:麦克白读后感1000(一)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是人性与欲望的演绎,是一部揭露和鞭挞野心的悲剧。它主要讲述苏格兰国王邓肯的堂兄麦克白将军从反抗和侵略的斗争中回来,在途中遇到三个女巫的故事。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是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

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越来越阴魂不散,越来越冷漠。

麦克白夫人的疯狂和自杀对他也是一个巨大的刺激。在所有叛军都不在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儿子的围攻和他邀请的英军增援被斩首。《麦克白》的成功之处有三:

首先,麦克白特殊的悲剧性象,心理描写真实细腻。在莎士比亚的笔下,麦克白由一个高贵前途无量的英雄人物,在野心与权力的**下变成了一个举国声讨的历史罪人,展现出了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女巫的预言、妻子的鼓励和野心驱使麦克白走上了杀戮国王的**道路。他登上王位后,对权力的贪婪彻底摧毁了他的人性。他不仅杀了警卫,还杀了班柯和麦克德夫的家人。

由此可见,麦克白的悲剧是由内外两方面因素共同造成的。在剧中,作者通过大胆而艺术的语言,深刻地表达了人物的心理。

“坚固结实的大地啊,不要听见我的脚步声音是向什么地方去的,我怕路上的砖石会泄露了我的行踪,把黑夜中一派阴森可怕的气氛破坏了。”文中的这一句就深刻形象的写出了麦克白内心的挣扎与恐惧。在迷信、罪恶、恐怖的氛围中,作者让作品中的罪人不时地思考、反思、分析自己的内心。《麦克白与妻子》在君主被杀前后的心理变化是明显得,这进一步增加了悲剧的深度。

二是艺术风格独特,悲喜有机结合。《麦克白》是在不损害悲剧基调的原则下把悲喜结合起来,在情节发展的进程中,让庄严的中有轻松,从而达到以喜衬悲、以喜促悲的效果,并使主题蕴意得以升华。例如“看门人”那一场中就有鲜明的体现。

“谁在那儿?哼!一定是英国裁缝。他得偷材料为人们做法国裤子,所以他来了这里。

进来吧,裁缝;你可以在这烧你的烙铁……”这一门房的话出现在麦克白弑君之后,在这样恐怖黑暗的时刻,不明就里的门房说出这话无疑给这紧张阴森的气氛增加了一些缓和轻松之气,使悲剧增添了一些喜剧色彩,使其气氛不致于过分凝重,缓和读者的情绪。其三,充分运用意象,深刻揭露主题。《麦克白》中的“黑暗”、“鲜血”、“不合身的衣衫”等意象,它们具体形象,含蕴深远,最大限度的表达了作者的意念和思绪。

但剧中的意象大多以对立组合的形式出现,比如“婴儿”与“母亲”、“血”与“水”、“黑暗”与“光明”等。“黑暗”与“光明”的冲突有力地反映了那个新旧交替的过渡时期尖锐的社会矛盾,激烈的阶级冲突和斗争。剧中的麦克白夫妇为代表的“黑暗”和正义的“光明”的冲突,就象征着封建制度与新兴资产阶级的冲突。

反映了中世纪以宗教神学为代表的蒙昧主义的衰落,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资产阶级世界观日益深入人心,人文主义开始在社会文化思潮中占据主导地位。

该剧大胆批判封建主义的残酷黑暗和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建立新的社会关系和伦理道德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反映,一点也不差。通过这部作品,我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阴影和对光明的渴望。看完这部戏,我有了一个深刻的理解:一个人可以有欲望,但不能扩张。

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眼睛,最终导致死亡。

麦克白读后感1000(二)

在《莎士比亚悲剧集》中有一篇文章叫《麦克白》,麦克白是一位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在得胜归来的途中,他与班柯两位苏格兰将军遇见了三个奇怪的女人。第一个女人向麦克白致敬,称他作“葛莱密斯爵士”。第二个人称麦克白为“考特爵士”。

第三个对麦克白说“万岁,未来的王。”然后,她们转过身用谜语般的话对班柯宣布说,他将比麦克白低微,可是又比麦克白伟大!没有麦克白幸运,但比麦克白幸运得多,并预言:

虽然他不能当国王,但他的孙子孙女将成为苏格兰国王。说完这些话,她们无视麦克白不断的质问,消失了。这时,两位将军才意识到她们就是女巫。

麦克白是一个贪婪的人,他总是有行动的欲望。这个欲望是由女巫的预言触发的。但他的本性十分胆小懦弱,所以不成气候。他的妻子是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她想和丈夫日夜掌握国王和人民的最高权力。

于是,她怂恿丈夫利用国王到麦克白家里拜访的这个机会把国王杀掉。

当国王与陪同的爵士及随从们走进来的时候,麦克白夫人假惺惺地对国王说着甜言蜜语:“我们的犬马微劳,即使加倍报效,比起陛下赐给我们的深恩广泽来,也还是不足挂齿的;我们只有燃起一瓣心香,为陛下祷祝上苍,报答陛下过去和新近加于我们的荣宠。”这一番话说得国王心花怒放。

为了麻痹国王,麦克白夫人故意装出一副极其温良的样子,安排了丰盛的酒和佳肴款待国王极其随行人员。

这时,做贼心虚的麦克白从大厅里溜出来,躲在一边,心里翻江倒海般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的良心开始占上风了,他不想背叛国王的信任,而且国王秉性仁慈,处理国政,从来没有过失,从来没有欺负过老百姓,对贵族,尤其是对他自己,又是那样爱惜……于是,他对麦克白夫人提出要罢手,但麦克白夫人是一个定下好计就不肯轻易罢手的女人,她不断地劝说着麦克白。麦克白终于下定决心要做这件了不起的事。

夜深人静,麦克白夫人悄悄地来安排**国王的事。她怀疑丈夫的同情心和犹豫不决会妨碍事情,她就拿了一把尖刀,走到国王床前,国王寝室里的两个侍从早已被她用酒灌得烂醉,但她仔细望了望国王,觉得他睡在那里,脸长得有些像她自己的父亲,这样一来,她动手的勇气就没有了。

这是麦克白,拿着一把锋利的刀,溜进了国王睡觉的房间。最终一刀把国王干掉了。

后来,他们设计了国王的两个儿子马尔科姆和唐纳本作为替罪羊。王位应该由国王的儿子继承。现在他们都逃走了,麦克白被加冕为国王,成为最近的继承人。

但麦克白并不满足于当国王。他希望他的孩子成为国王。女巫预言班柯的孩子们将成为苏格兰国王。于是,他又策划了一场新的**。

麦克白杀人犯的鬼魂一直缠着他。为了巩固他的王位,他杀死了费辅爵士的所有麦克达夫家族。只有麦克达夫逃脱了。

后来,麦克白夫人也死了。麦克白的罪恶使他不能再活下去了。最后麦克德夫杀死了他。

麦克白落了一个众叛亲离的下场。马尔康吧篡位者用阴谋诡计夺去许久的政权接过来,在贵族和民众的欢呼中,登上了应当属于他的王位。女巫的预言全部都实现了。

读完了《麦克白》,心中的各种感触都涌上了心头。是什么使麦克白的道路与众不同,并将他引向罪恶的深渊,主要是由于麦克白夫人的教唆。

整篇文章文笔并不是很悲伤,说它是悲剧,应该是因为人性的泯灭而导致的这个国家的悲哀。

最初,麦克白是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然而巫师的预言、麦克白夫人的怂恿、麦克白的野心,使他不择手段当上了苏格兰的国王,开始了他的**生涯。莎士比亚用他的笔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的悲哀。

麦克白只是一个代表人物而已。

“黑夜无论怎样漫长,白昼总会到来的。”

麦克白读后感1000(三)

一般公认的莎士比亚四大悲剧是:《麦克白》,《奥赛罗》,《李尔王》和《哈姆雷特》。作为莎士比亚最杰出的乃至文艺复兴时期最突出的四部悲剧,这一直被认为是悲剧的圭臬。

在读莎士比亚时,我常会产生疑窦:在那样铺陈华丽的文体与句子下,我很难相信我是在阅读悲剧。也许是对于悲剧的认识不同,我认为的悲剧,总是如索福克勒斯那样的具有崇高而严肃的特征的文体。

莎士比亚华丽得近于煊赫的文体对于悲剧本身的影响,我心中无数。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之所以对《麦克白》更为看重,也许是因为其更为“纯粹”的具有悲剧性。

《麦克白》中悲剧的产生,虽依赖于麦克白本人的野心与其妻子恶毒的怂恿,但更多却体现了天命的因素。这种悲剧被确认为宿命的方式,带着更浓郁的古希腊悲剧色彩。

古希腊的悲剧,一般造成其原因是并非个人的主观错误或客观情况的干扰,而是天命的不公。如《俄狄浦斯王》,他完全受控于残酷的命运,无论如何挣扎,最终还是陷入了命运的泥淖。于是乎,主角的伟大与命运的残忍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种更广义的无奈与无力,是悲剧拥有了直指命运的崇高性。而麦克白的野心,也来自于仙女的怂恿。而仙女们也仅此开了狡黠近于恶毒的玩笑,其实这也就是戏剧性的天命。

麦克白最终还是死去了。他的死亡具有着的社会意义,是传达了莎士比亚厌恶将军拥权杀王这样的犯上之举的思维。但这样的主题比于麦克白具有希腊精神的纯洁高尚悲剧思想,显然比较浅薄。

我重复读《麦克白》,为这个**的主人公而悲哀,一如希腊悲剧中那些纯粹的悲剧主角。他们的毁灭,并非由于他们的不杰出,而仅仅是,那些将他们玩于股掌之上的命运。

麦克白读书笔记 篇4

麦克白曾经是个勇敢的人。在通往胜利的路上,他因为巫师的预言而改变了。他从忠诚的臣民变成了杀害国王的叛徒。他不择手段地登上了王位。当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的**,为不留后患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的疯狂和自杀对他也是一个巨大的刺激。

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袅首的下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名利对人的腐蚀,往往使人失去原来的目标和地位。

有一个故事,一个男人要求部落首领给他一块土地。领队告诉他,他要在日落前走到位,这段时间他经过的所有地方都属于他。结果因为那个人的贪心而累死在路上。那人不会回来了。名利选择了一条不归路。

在这个伟大的世界里,我们不可避免地受到名利的洗礼。名利是否会选择一种不归路,取决与你的心态。

众观中国历史,视名利如鸿毛的伟人不计其数。

性本爱丘山的陶渊明,在那个年代也曾涉足仕途,但却不为五斗米而折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名利如粪土,在田园过着令人魂牵梦绕的生活,不做名利的木偶任由它摆布。

还有中国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他曾获得中国国家科学奖的等奖500万奖金,他这些名利并为阻断他的前进之路,他的新成果不断涌现。

可见名利并不是人生的全部。在名利面前,不要崇拜,摆脱名利的桎梏,你仍然可以拥有自然而幸福的生活。

非淡薄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在一个千千万万的世界里,如果你看不起名利,生活就会轻松快乐。

麦克白读书笔记 篇5

例如“看门人”那一场中就有鲜明的体现。“谁在那儿?哼!

一定是英国裁缝。他得偷材料为人们做法国裤子,所以他来了这里。进来吧,裁缝;你可以在这烧你的烙铁。。。。。。。”这一门房的话出现在麦克白弑君之后,在这样恐怖黑暗的时刻,不明就里的门房说出这话无疑给这紧张阴森的气氛增加了一些缓和轻松之气,使悲剧增添了一些喜剧色彩,使其气氛不致于过分凝重,缓和读者的情绪。

其三,充分运用意象,深刻揭露主题。

《麦克白》中的“黑暗”、“鲜血”、“不合身的衣衫”等意象,它们具体形象,含蕴深远,最大限度的表达了作者的意念和思绪。但剧中的意象大多以对立组合的形式出现,比如“婴儿”与“母亲”、“血”与“水”、“黑暗”与“光明”等。

“黑暗”与“光明”的冲突有力地反映了那个新旧交替的过渡时期尖锐的社会矛盾,激烈的阶级冲突和斗争。剧中的麦克白夫妇为代表的“黑暗”和正义的“光明”的冲突,就象征着封建制度与新兴资产阶级的冲突。反映了中世纪以宗教神学为代表的蒙昧主义的衰落,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资产阶级世界观越来越流行,人文主义开始在社会文化思潮中占据主导地位。

该剧大胆批判封建主义的残酷黑暗和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建立新的社会关系和伦理道德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反映,一点也不差。通过这部作品,我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阴影和对光明的渴望。

看完这部戏,我有了一个深刻的理解:一个人可以有欲望,但不能扩张。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眼睛,最终导致死亡。

麦克白读书笔记 篇6

《麦克白》讲述了苏格兰大将麦克白因为听信巫女的预言而弑君谋反当上了苏格兰的国王,同时又因为惧怕命运而杀害自我的好友,导致众叛亲离,麦克白最终也没有逃脱所谓的“命运”。

“命运”是什么东西当巫女预言麦克白将会当上考特爵士并最终成为苏格兰王的时候,麦克白是不信的,然而随后的消息却是邓肯册封其为考特爵士,于是麦克白开始相信巫女的预言了。麦克白相信自我命中注定会成为苏格兰王,在这种信念的支撑下,麦克白弑君谋反,在这一过程中,麦克白身上原有的忠诚、善良等信念最终没有敌过权力的诱惑。

麦克白如愿以偿的把王位握在了自我手中。他以“命运”的名义杀戮,却又想反抗“命运”。正是因为麦克白相信了巫女的预言,所以才弑君,同时他也相信了巫女关于班柯的后代将为国王的预言,所以才想杀掉班柯及其子。这种行为的结果是悲哀的,因为刺客最终也没有杀掉班柯的儿子,在麦克白看来,这似乎在应验所谓的“命运”。

于是麦克白再次求教于巫女,幽灵告诉他“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能够伤害麦克白”,“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向邓西嫩高山移动”,否则麦克白不会失败。于是麦克白勇敢、残忍的理解了王子马尔康带领的英格兰军队的挑战。最终麦克白失败了,似乎是因为“勃南的树林移动了”,并且麦克白也是死在所谓的“非妇人所生”的人手上,这一切似乎都在证明命运如滔滔河流般不可逆转。

《麦克白》的行文始终存在着“命运”这一暗线,然而,何谓“命运”难道命运不是自我选择的吗如果麦克白不相信巫女的预言,很难想象他会弑君谋反。那样这场杯具还会存在吗我坚持认为,所谓的“命运”其实是掌握在自我手中,无论如何,选择都是人们自我作出的。麦克白对权力的野心使其轻而易举的相信了巫女的对自我有利的预言,可是却又想反抗对自我不利的“命运”,这不失为一种讽刺。我们无法责怪麦克白,因为这对每个人来说都可能是抵御不住的诱惑。很多情景下,“命运”只是借口,为我们做出的选择进行辩护的借口。成功者能够用“命运”来为自我的成就披上神圣的外衣,外人(甚至是其自我)往往就忽略了其为成功所付出的代价;失败者能够用“命运”来为自我的失败寻找借口,外人(甚至是其自我)往往就忽略了其所犯的错误本身。

在巫女作出对班柯的预言时,班柯以往说“魔鬼为了要陷害我们起见,往往故意向我们说真话,在小事情上取得我们的信任,然后在重要的关头我们便会堕入他的圈套。”这番言论可谓一语中的。而沙翁最终并没有说明班柯后代的命运,这可能也是作者对麦克白相信命运的讽刺吧。

读了《麦克白》之后,我的心境沉重下来。

《麦克白》写的是一位叫麦克白的功名显赫的爵士,为了能登上王位,杀死了国王和好朋友,最终被人杀死的故事。

麦克白功名显赫,本来获得许多荣誉,本来能安度一声,只因为三个女巫的预言,便使得自我落得了凄惨的结局。真是因为他遇见了三个女巫吗不,女巫的预言只是一根导火线,真正的原因是他内心的欲望。

女巫说他会成为未来的国王,他便不择手段地想要成为国王。内心的欲望之火,却被女巫一句话点燃了。于是,欲望之火愈烧愈烈,最终,玩火自焚,他被自我的欲望杀死了。

麦克白之死,告诉我们必须要控制好自我的欲望。自身的欲望能成为自我进取向上的动力,也能成为悬在头顶的一把刀。有的人想要升职,想要高官厚禄,便努力奋斗,最终到达自身的所想;有的人想要金钱,便铤而走险,去偷、去抢,最终走上一条不归路。欲望是一把双刃剑,它能够经过正当的努力和奋斗来实现,也能经过罪恶的手段予以放任。谁都会有一丝贪婪,都会有一丝邪念。对于这种不好的欲望,我们必须立刻拔除,否则,养虎为患,终为虎害。

我又想起了一件事例:《三国》中关羽之死的一个关键因素《便是少了刘备义子——刘封的支援。孟达劝刘封不去支援,因为关羽骂过他。刘封便按兵不动,结果还不是被刘备斩了刘封何尝不知他不去支援的恶果只是孟达一句话,心中的邪念便迅速成长,使他向邪恶妥协。孟达不正如女巫,刘封不正如麦克白吗

不要让欲望占据你的心灵!它能为你供给动力,也能把你推入无底深渊!每个人都会有欲望,但不要让它占据你的心灵!不然,麦克白和刘封的旧辙,又将被人重蹈!

不要让欲望占据你的心灵!

麦克白读书笔记 篇7

《麦克白》是一部经典的悲剧,但读了之后,却没有悲伤的感觉。也许很多人会认为麦克白的死是罪有应得的,但这种罪有应得的表现出一种命运、人性和这个国家的悲哀。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首先,是他的野心。

一个战士的野心没有错。历史上所有伟大的国王都雄心勃勃。然而,麦克白的雄心壮志并没有使他真正得到他想要的东西,而是使他失败的因素之一。麦克白的野心之所以燃烧,主要是因为巫师的预言。

巫师预言道他将会成为thane of cawdor,然后将成为苏格兰的国王。因为巫师的预言成真了,麦克白认为他会成为苏格兰国王。因此,他才会杀邓肯,以这种不正当的手段夺取王位。

巫师的预言在这里起到了催化作用,使麦克白心中最黑暗的野心燃烧起来。也正是因为他野心的燃烧,才使得他人性泯灭。麦克白一开始不想杀邓肯,因为他知道邓肯是个好国王。

然而,在妻子的鼓动和鼓动下,麦克白终于做出了这一邪恶的举动。所以,麦克白妻子的煽动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说到麦克白遇刺,我们不得不提到麦克白夫人的重要性。麦克白起初还是有良知的,但是他妻子却激将他,说:“难道你把自己沉浸在里面的那种希望,只是醉后的妄想吗?

它现在是不是从梦中醒来,因为后悔孟浪而面色苍白?从这一刻起,我要把你的爱情看作同样靠不住的东西。你不敢让你在行为和勇气上跟你的欲望一致吗?

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的名誉,不惜让你在自己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随在“我想要”的后面吗?”这些话对于麦克白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因为没有哪个男人能够忍受被别人说成是懦夫的耻辱。麦克白的良知和他的妻子是分不开的,所以我们必须想到这句话:

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能干的女人。麦克白夫人确是是个能干的女人。她的能力将丈夫推上了王位,同时也将丈夫推上了深渊。

要是麦克白因为刺杀了邓肯而感到良心不安,那么他刺杀班柯还有麦克德夫的家人就没有罪恶感。麦克白暗杀了班柯,因为他觉得班柯威胁着他,他必须杀了他。麦克白杀死麦克达夫的家人也是因为他感到受到威胁,但幸运的是,麦克达夫逃脱了。

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麦克白为了

保住他的王位而大开杀戒,使得苏格兰的许多贵族离开这个国家。麦克白的不安仍然是由于他的迷信。他太相信巫师,认为他们是对的,这导致他走到了死胡同。

虽然《麦克白》堪称悲剧,但是整部戏剧中并没有悲的色彩。也许很多人认为麦克白和他的妻子应该得到最后的结果,但麦克白只是那个时代的代表。莎翁是在用麦克白这个人物代表那个时代的悲哀。

尽管麦克白是一个暴君,马尔科姆的继任者可能比麦克白更糟。莎士比亚向我们展示的不仅是人性的悲哀,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麦克白读书笔记 篇8

读《麦克白》有感

我们都在这尘世中挣扎,只是你多了太多的捉弄和悲哀,致这世上所有的“麦克白”

在我短短几个月的大学生活中,我有很多很多的时间与书籍作伴,我在很多的书中获得了我从未经历过的人生感悟,这些感受也让我思考出很多受益终生的处事原则,我也在书中遇到了你——被命运捉弄的麦克白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弑君、篡位、**、暴虐、嗜杀……几乎一无是处。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平定了一场叛乱。他用自己的生命保卫国家和人民。当时,他是正义的化身和人民的英雄。

麦克白实际上是苏格兰皇室国王邓肯的表亲。我觉得身为王室贵族的麦克白对王位肯定会有不一样的情绪。但是,这样的情绪应该是每一位王室都会有的吧,那时的麦克白一定是善良且正义的。

但人们的想法总是会因某种外在的因素而一触而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种念头的,则是那次在荒原他和另一员大将班柯与三个女巫的邂逅。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

“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

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

“祝福!祝福!祝福!

比麦克白低微,可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

”本来麦克白不相信鬼神,对这些话语只会付诸一笑,可是,偏偏一场巧合触动了麦克白的心思。麦克白一转身,就看见一个牧师骑马疾驰,告诉他库尔特爵士被邓肯国王杀死了。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

麦克白非常高兴。同时,他也觉得女巫的预言似乎并非空穴来风,他可以成为未来的国王。就这样,一个隐藏的野心浮出水面,麦克白迈出了从忠诚的牧师到暴君的第一步。

可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达成它,需要一个人,一个足够贪心的人来教导他。本来麦克白或许会就此罢休,可是偏偏他的夫人就是一个贪心的女人,心中充满了欲望。她听麦克白叙述了他的奇遇,以及邓肯王要来家中住宿,一个邪念顿时涌上心头:

她想让麦克白在邓肯睡着的时候暗杀他,这样麦克白就能很快登上王位。麦克白毕竟还良心未泯,不愿意弑君篡位。但是,麦克白的意志是脆弱的,经不住夫人接二连三的激将。

有一次,她甚至说麦克白是个懦夫,这是勇敢的麦克白最不能忍受的。在妻子的唆使下,麦克白半夜进入邓肯的卧室,刺杀邓肯,并责怪国王的两名警卫。第二天,麦克白杀死了两名无辜的警卫,并销毁了所有阴谋的证据。

邓肯死后,邓肯的两个儿子马尔科姆和唐纳本逃亡国外,并涉嫌杀害他们的父亲;而麦克白,一位高级皇家贵族,被大臣们选为新国王。麦克白登上了王位,如愿以偿。尽管如此,这次弑君行为也让麦克白从此失去了安宁,就像《麦克白》中所说的那样:

“葛莱密斯已经杀害了睡眠,所以考特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的内心也从此被内疚所**,他曾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说:“这是什么手!

嘿!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大海里的水能把我手上的血迹洗掉吗?

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必须以罪恶加以巩固。当麦克白登上王位时,他想到了女巫们对班柯说的话。他非常害怕,于是派刺客去刺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虽然班柯死了,但弗里恩斯逃走了,这成了麦克白的心脏病。

为了确保统治的稳定,麦克白拜访了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可以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他的绝对安全,他派刺客袭击麦克达夫的城堡,杀死了他的妻子和孩子,但麦克达夫已经逃到英国。

在这一轮杀戮之后,麦克白成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恶人是终究要受到惩罚的。麦克白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但仍然得不到安宁,还众叛亲离。麦克白觉得,他的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所有的骑士都背叛了麦克白,去了英国,加入了邓肯的长子马尔科姆,他躲在那里。马尔科姆在英国的支持下,增兵进攻麦克白。同时,充满罪恶感的麦克白夫人,也因为太过内疚而梦游,晚上自杀。

马尔科姆的军队来到勃南森林附近。马尔科姆命令士兵们折一根树枝做掩护,向邓新恩进军。麦克白在邓西嫩的城头上眺望敌军,看到一大片“树林”正从勃南森林向邓西嫩移动。鬼魂的预言应验了,“勃南森林”真的正在向邓西嫩移动。

麦克白有些胆怯,但想到鬼魂曾说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白再次拾起了勇气。他出城打仗,又一次重现了当忠臣扫军的威望。但当他的士兵们继续返回时,麦克白退到了城里。

在王宫内,麦克白与麦克德夫狭路相逢。麦克德夫要为家人报仇,要和麦克白决斗。麦克白看不起麦克达夫,说女巫预言没有一个女人能打败他。

麦克德夫说,让你的女巫告诉你,麦克德夫是不足月就从母腹中剖出来的,不是妇人所生的。麦克白醒悟了,明白了女巫的**和模棱两可,但事已至此,他仍要和麦克德夫血战到底。最终,麦克白被麦克达夫杀死,一代暴君最终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麦克白的命运是悲惨的。他是一个忠诚的牧师,女巫的煽动者,妻子的蛊励,激发了他的野心,使他成为**并最终篡位。为了巩固他的王位,他成了成千上万人的暴君。麦克白就这样一步步地堕落,变得越来越阴邪,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所讨伐。

莎士比亚的这部悲剧揭示了人心的罪恶:一个看似心无邪念的人也可能会因种种外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自取灭亡,自我毁灭,就像麦克白一样。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的“麦克白”,他们是被世人痛恨的可恨之人,他们也是被命运捉弄的可怜之人,我只希望到最后他们能够幡然醒悟或是能够知道自己错在何处。

麦克白读书笔记 篇9

《麦克白》创作1606年,是莎士比亚创作后期的一部悲剧,取材于贺林谢德的《编年史》。原著中的麦克白是11世纪苏格兰国王相对高贵而著名的将军。在野心的驱使下,在女巫的预言的煽动下,他杀死了邓肯。篡位之后,麦克白受到内心极度恐惧和疑虑的折磨,但为保住王位他实行**,滥杀无辜,成为疯狂残忍的暴君,最后被邓肯之子马尔康率领的讨伐之军消灭。

莎士比亚在创作《麦克白》的过程中,对《编年史》中的记载作了较大的改动:把年轻的邓肯改为年老仁慈的君主,让国王在毫无提防的睡梦中被杀害,把班柯描写为天性善良、诚实的大将,以突出麦克白的阴险狡诈和残忍,而原书中的班柯是同谋犯。以下是本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麦克白读后感优秀范文,欢迎浏览借鉴,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在《莎士比亚悲剧集》中有一篇文章叫《麦克白》,麦克白是一位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在得胜归来的途中,他与班柯两位苏格兰将军遇见了三个奇怪的女人。第一个女人向麦克白致敬,称他作“葛莱密斯爵士”。第二个人称麦克白为“考特爵士”。

第三个对麦克白说“万岁,未来的王。”然后,她们转过身用谜语般的话对班柯宣布说,他将比麦克白低微,可是又比麦克白伟大!没有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又比麦克白有福气得多,并且预言说:

虽然他不能当国王,但他的孙子孙女将成为苏格兰国王。说完这些话,她们无视麦克白不断的质问,消失了。

这时,两位将军才意识到她们就是女巫。麦克白是一个贪婪的人,他总是有行动的欲望。这个欲望是由女巫的预言触发的。但他的本性十分胆小懦弱,所以不成气候。

他的妻子是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她想和丈夫日夜掌握国王和人民的最高权力。于是,她怂恿丈夫利用国王到麦克白家里拜访的这个机会把国王杀掉。

当国王与陪同的爵士及随从们走进来的时候,麦克白夫人假惺惺地对国王说着甜言蜜语:“我们的犬马微劳,即使加倍报效,比起陛下赐给我们的深恩广泽来,也还是不足挂齿的;我们只有燃起一瓣心香,为陛下祷祝上苍,报答陛下过去和新近加于我们的荣宠。”这一番话说得国王心花怒放。

为了麻痹国王,麦克白夫人故意装出一副极其温良的样子,安排了丰盛的酒和佳肴款待国王极其随行人员。

这时,做贼心虚的麦克白从大厅里溜出来,躲在一边,心里翻江倒海般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的良心开始占上风了,他不想背叛国王的信任,而且国王秉性仁慈,处理国政,从来没有过失,从来没有欺负过老百姓,对贵族,尤其是对他自己,又是那样爱惜……于是,他对麦克白夫人提出要罢手,但麦克白夫人是一个定下好计就不肯轻易罢手的女人,她不断地劝说着麦克白。麦克白终于下定决心要做这件了不起的事。

夜深人静,麦克白夫人悄悄地来安排**国王的事。她怀疑丈夫的同情心和犹豫不决会妨碍事情,她就拿了一把尖刀,走到国王床前,国王寝室里的两个侍从早已被她用酒灌得烂醉,但她仔细望了望国王,觉得他睡在那里,脸长得有些像她自己的父亲,这样一来,她动手的勇气就没有了。

这是麦克白,拿着一把锋利的刀,溜进了国王睡觉的房间。最终一刀把国王干掉了。

后来,他们设计了国王的两个儿子马尔科姆和唐纳本作为替罪羊。王位应该由国王的儿子继承。现在他们都逃走了,麦克白被加冕为国王,成为最近的继承人。

但是麦克白仍不满足自己当上了国王,他还想让自己的子子孙孙都当上国王,女巫曾经预言:班柯的子子孙孙要成为苏格兰的国王。于是,他又策划了一场新的**。

麦克白杀人犯的鬼魂一直缠着他。为了巩固他的王位,他杀死了费辅爵士的所有麦克达夫家族。只有麦克达夫逃脱了。

后来,麦克白夫人也死了。麦克白的罪恶使他不能再活下去了。最后麦克德夫杀死了他。

麦克白落了一个众叛亲离的下场。马尔康吧篡位者用阴谋诡计夺去许久的政权接过来,在贵族和民众的欢呼中,登上了应当属于他的王位。女巫的预言全部都实现了。

读完了《麦克白》,心中的各种感触都涌上了心头。是什么使麦克白的道路与众不同,并将他引向罪恶的深渊,主要是由于麦克白夫人的教唆。

整篇文章都不是很悲伤,说这是一场悲剧。这应该是这个国家因人性消失而引起的悲哀。

最初,麦克白是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然而,巫师的预言、麦克白夫人的教唆和麦克白的雄心壮志使他无论如何成为苏格兰国王并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莎士比亚用他的笔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的悲哀。

麦克白只是一个代表人物而已。

“黑夜无论怎样漫长,白昼总会到来的。”

莎士比亚的戏剧一直是耳闻不曾见面。

这次读的《麦克白》,之前对它一无所知,麦克白是一个将军,他出征立下汗马功劳,在回到苏格兰的路上你遇上了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加官进爵并最终成为国王。

不幸的是,女巫的预言正在被证实,因为国王确实给了他女巫所说的头衔。于是麦克白开始相信他能成为国王。一旦他相信了,他和他的妻子就开始计划如何登基。有必要暗杀国王。他们虽受良心之苦,仍毒死国王。有时相信自己很难,相信别人似乎更容易,尽管别人是用欺骗或其他阴暗的不为我们所知的手段取得我们的信任,如果知道真相,我们会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宁可相信别人,不愿相信自己。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受到别人的意见或看法的影响,而不是坚持自己内心的呼唤。这也是一种愚蠢吗?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能真正相信自己,而不仅仅是谈论它。

关键是麦克白第二次去见女巫,他想让女巫确认他是否能稳坐王位并继承王位。

他得到的答案是,除非在皇宫附近有一片遥远的森林,否则没有人能打败他,除非一个男人不是女人生的。树林怎会移动?谁能不是妇人所生?

这似乎是不可能的,所以麦克白相信没有人能打败他。但是,永远都不能不考虑但是,一切皆有可能,为了隐蔽军代,每人手拿树枝前进,从远处看就是整个树林在移动。一个被麦克白杀死的将军是剖腹产出生的,而不是所谓的女人自己。

好吧,死亡还剩下什么?麦克白和他的妻子都结束了他们的生命。麦克白妇人是受精神折磨而死的。因此,不要以任何不可能为条件来推断真理似乎是际上是谬论的结论,因为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请相信天堂的安排绝对可以超越人类的想象。

这些天,我读了《麦克白》这本书,她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该剧借一个弑君篡权的宫廷故事,揭露了英国腐朽的封建制度,同时也从深层次剖析了贪婪的人性。

苏格兰的邓肯国王治理国家井井有条,葛莱密斯爵士麦克白是他最欣赏的一个大臣,在一次平定叛乱回朝的途中,碰到了三个女巫,她们分别向他祝福,而也就是这些祝福使得他的人生发生了转变,一个说:“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一个说:

“祝福你,考特爵士!”还有一个说:“祝福你,未来的君王!

”她们预言他将当上考特爵士,以及君王,班柯的后代也将当上苏格兰的国王,没想到,第一个预言成功了,他当上了考特爵士,这件事后使他想入非非,回家后,将预言告诉了妻子,妻子也是野心很大的人,她簇拥麦克白杀害国王,可麦克白很矛盾,但在妻子百般唆使下杀害了国王,自己当上了国王,他还杀害了班柯父子,没想到,班柯的儿子逃到英国去了,之后,女巫为惩罚麦克白,布置了一些幻影,给了三个警告,最终麦克白被麦克得夫所杀,这就是野心造成的性格悲剧。

野心和欲望真的错了吗?事实上,只要我们正确对待野心和欲望,我们就不会那么痛苦。即使麦克白没有杀死国王,也许国王会退位,让他成为国王!

强大的野心和强烈的欲望可以使人施展全部的力量;尽力而为即是自我超越,那比做的好还重要。当你有足够强烈的欲望去改变自己命运的时候,所有的困难,挫折,阻挠都会为你让路,欲望有多大,就能克服多大的困难,就能战胜多大的阻挠。你可以挖掘生活中的巨大能量,激发对成功的渴望,因为渴望有时是力量。

巴拉昂正是因为野心和欲望从一个穷人变为富人的;富勒的母亲说的一句话,激起了他的野心和欲望,那就是“我们很穷,但不能怨天尤人,那是因为爸爸从未有过改变贫穷的欲望,家中每一个人都胸无大志”,此后,富勒收购了7家公司。

野心和欲望(指的是一种积极的状态下的野心和欲望)可以使一个人的力量发挥到极至,可以逼得一个人献出一切去排除所有障碍,它们能使人全速前进而无后顾之忧。所以,我们应该保持着一种野心和欲望,不要把它们丢掉。

麦克白读书笔记 篇10

“我为什么要学那些罗马人的傻样子,死在自己的剑上呢?我的剑应该是为杀敌而用的。”这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任务麦克白所说的话。在《麦克白》这篇戏剧中,麦克白从一个忠心耿耿和屡建奇功的将军变为残酷的暴君,最后被打败。这一蜕变过程无不吸引着我,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给我带来得是悲伤和思考。

莎士比亚生活在文艺复兴的时期,摆脱教会对人们思想的束缚,“达到作为神学和经学哲学基础的一切权威和传统教条”等观点不断被提出,许多优秀作品不断出现。《麦克白》就在这样的时代诞生的。读过《麦克白》之后,不禁发出疑问:是什么让麦克白从一位忠心的臣子变成参保的君主?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他周围的人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女巫的出现以及预言燃起了麦克白对权利的渴望。他决定刺杀邓肯国王是,他内心是挣扎的,但是他的妻子却一昧的教唆他去做这件不义之事。妻子的支持让他决定这是理所当然的,于是麦克白开始了他的杀人之路。一个人会受到身边人的影响。人不肯每时每刻都头脑清晰,会迷茫会挣扎。此时,需要的是身边的人给予帮助,而不是需要一个把自己推进火海的人。除此之外,还有的是内在原因,面对权利的诱惑,更重要的是内心的坚定。麦克白原本是一位屡获奇功的将军,而面对权利和他人的教唆时却不能坚定自己的内心。他挣扎过,迷茫过,害怕过,但正义的曙光并不能将他照耀,将他唤醒。从此,我们失去了一位忠心的将军,多了一个残忍的暴君。《麦克白》本身就是一部戏剧,许多人也许都喜欢通过舞台了解其中的悲哀。但我更喜欢感受字里行间的那种气息,那种悲伤,挣扎,黑暗的气息……

该剧大胆批评了封建制度的残暴黑暗,以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希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这种对理想的追求值得让我们学习。社会的进步思想也需要不断更新。封建的旧思想阻挡不了我们前进的脚步。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的一点也不错,通过这个作品让我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部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可以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足够大的野心甚至可以毁灭世界,我们所能做的是在欲望面前把握尺寸,控制住自己。黑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没有冲破黑暗的决心。封建制度对于人们的毒害是十分的严重,它是一根插在社会心脏的一颗毒刺。只有忍痛拔去,才有以后的复原。《麦克白》这部戏剧让后来的人们可以深入的了解封建社会的状况,给现代的人们一个重要的借鉴。

忽然想起纪伯伦曾说过一句话:“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我们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我们应该控制自身的欲望,不忘初心,不让野心控制住我们。我们要做的是使世界少一个坠入深渊的麦克白。

有关白杨礼赞读书笔记集锦


我们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要将其精髓转变为自己的知识。我们写读后感的时候,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收集整理的“白杨礼赞读书笔记”,或许在您阅读本文以后有一点收获!

白杨礼赞读书笔记【篇1】

父亲的心也一定是欢喜的。因为快到站的时候,他看见几棵小树挺立在大树下迎着风沙成长,他一定觉得那些小树就像自己的儿子,那么坚强,在恶略的环境下也能茁壮成长。

我向所有的建设者致敬,他们的精神感动着一代接着一代的人,我相信在以后的建设大军中有他们儿子矫健的身影。

在茅盾先生的眼中,白杨树并不平凡,它坚毅顽强,它力求上进;即使狂风暴雨来临,它也毫不退缩,一副临阵不屈的模样,坦然面对灾难的来临。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斗争中所表现了出来。

白杨树看似平凡,但有句话说:“看人不能看表面”,面对“看似平凡”的白杨树也是如此,“看似平凡,实则伟大”,白杨树的身体里有一种精神力量,换句话说,这种精神力量就好比是它的一颗不愿平凡的内心,而这颗“心”,正是我们身上所需要的支持我们上进的坚毅顽强、力求上进的品质。

在那边疆,在那荒漠,也可以见到白杨树,即使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白杨树也能挺住身板顽强的生长。在边疆土地上,有一颗白杨树,它屹立在了那荒芜的沙土中,也许,这颗挺拔顽强的白杨树是想让镇守这里的边疆战士们任务归来之时,看到有这么一颗顽强白杨树与大自然的恶劣环境斗争着,身上的疲倦也能减少一点,心灵也可以得到一丝慰藉吧。

我热爱白杨,热爱它的坚韧,热爱它的顽强,也爱它独有的脱俗气息。

白杨礼赞读书笔记【篇2】

诸事繁华,如梦似幻。有时梦想跟现实,总是相去甚远。人生道路坎坷,浮华尘世心自知,世人总是难免在路途上迷失了前行的方向。

行走在积雪初融的高原之上,望见平坦的大地上,傲然挺立的一株株,一排排的白杨树,没有婆娑的姿态,缺乏屈曲盘旋的虬枝,也许你要说它不美,如果美是专指婆娑或旁逸斜出之类而言,那么,白杨树实在当不起美之一字。然而它伟岸,正直,朴质,严肃,亦不乏温和,坚强不屈与挺拔,使世人牢牢的记住了他的身影。

这便是茅盾先生笔下的白杨树,西北极普通的一种树,然而决不是平凡的树。虽在北方风雪的压迫下,却持续着倔强挺立的一种树。哪怕只有碗那样粗细,它却努力向上发展,高到丈许,两丈,参天耸立,不折不挠,对抗着西北的凛冽。

透过那层层叠叠的树影枝桠,我不由的想起一些人,一些事,他们像每一个值得敬畏的生命体一样,于困境之中,磨砺,成长,将苦难融进生命里,于浊浊尘世之中,谱写生命的乐章。

古往今来,总是不乏一些怀才不遇的文人志士。而辛弃疾,却是一特殊的存在,由行伍出生,以武起事,而终以文为业,成为一代豪放派大家。

常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由一枝羊毫软笔写就,而是用刀和剑刻画而成,力透纸背,纵使时隔千年,读时犹闻金戈铁马之声。可掩藏在层层卷下的又是无人可识的酸辛长叹。

本是想以身许国,马革裹尸还,怎奈壮志难酬,空余一身力,一腔志,回首处,已是可怜白发生。四十年为臣,倒有二十年被闲置一旁,仅余的二十年中还被频繁的调职。君恩重,且教种芙蓉,恨不能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终只是,临江水,登危楼,把栏杆拍遍。

命运的苦难并没有抹去他对国家,百姓的一颗赤忱之心。做不到像陶渊明一样浅尝辄止,过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也无法像白居易一般,亦政亦文。只能在世俗的磨砺之下,愈见坚韧,不屈不挠,不弯不折,涤去了青涩和浮躁,留下成熟的积淀。

历史的动乱,民族的仇恨,爱恨的交织,阅历的积淀,情感的浇筑,一股脑儿地注入诗词,化作诗句。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整天忙碌于无聊的琐事,像一群没有灵魂的苍蝇,喧闹着,躁动着,奔波着,逐渐沉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形形色色的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迷失着本性。忘却了最早的本真,放下了童年的坚持,于苦难之中,弯曲佝偻了脊背。

淮南为橘,淮北为枳,漂泊在人生的旅途上。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我不得不这样来安慰自我,纡解尴尬。窘迫的境况告诉附在枝上摇摆的我们,芳草依旧远在天涯,遥遥无期。形而上者之谓道,形而下者之谓器,我们既未得道,又未成器,以前的舍我其谁的理想鲜馅像汤圆一样在空旷的世俗中滚荡,由庸碌的尘埃一层层缠绕,渐渐变成了一个个适合社会口味的毫无个性的面团,成为祭品,鲜红地刺目。

花开不是为了花败,而是为了绚烂世界;人生不是等待死亡,而是为了实现理想和价值。我们跌倒又重新爬起,失败又再次尝试。不懈,坚持,是我们的座右铭。在生命的距离缩短的过程中,尽量把他无限丰富,赶不上它,至少,能够充实他,把单一的生命无限放大,让它在你的转身离开之后依然能够绽放光芒。

用一颗心,承载着童年的梦与期冀。满怀着对世界最炙热的爱,笃信着阳光下的善良和完美,坚持着对梦想的热情。纵使被现实推搡地困顿不堪,梦想被撕扯得支离破碎,依然坚定地走在自我选取的道路上,宠辱不惊地笑对人生的坎坷。

遥遥的,望见一片幽幽的树林,兀自屹立在西北的寒风中,不弯不折

白杨礼赞读书笔记【篇3】

前几天,我读了《白杨礼赞》这篇文章,我被白杨树那种精神打动了。

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我坐着汽车回家。望着窗外的景色,不由得感到有些单调。这时,看到远处有几棵白杨树。望着这挺拔的白杨树,想到了那些在边境的军人。

是的,在我们眼里,那仅仅只是几棵白杨树,几棵普普通通的白杨树。但如果你仔细观察他那紧凑的叶,那挺拔的杆,在仔细品味一下,你会发现,白杨树身上有一种特别的精神。它那紧挨的叶,如同我们团结一心的精神;它那挺拔而笔直的杆,如同我们坚强不屈的精神。团结,坚强,这是一个人不可缺少的品格。

读者这篇文章,想着白杨树身上的精神,让我想到了那一个个的军人。是的,一位军人和白杨树一样普通,也和白杨树一样有团结一心不屈不挠的精神。军人们默默奉献,却不要一点回报。如同白杨树一样。

望着窗外的白杨树,我思绪万千……

白杨礼赞读书笔记【篇4】

中学的时候,课本里有一篇茅盾先生的《白杨礼赞》,因为那个年龄对文章的认识基本上停留在对记叙文的理解,尽管老师费劲心思把茅盾先生的《白杨礼赞》讲解的惟妙惟肖,我依然不明白其中的深刻含义。如今,借着系统开展“白杨精神”大讨论的活动,我又重读了茅盾先生的《白杨礼赞》。

我生在西北,长在西北,在西北高原的土地上最常见的就是白杨树,他们挺拔坚强的屹立在这片贫瘠却沉淀了几个世纪的土地上。西北的人们喜欢白杨树那坚强和不屈服的性格。

这是虽在北方风雪的压迫下却保持着倔强挺立的一种树。哪怕只有碗那样粗细,它却努力向上发展,高到丈许,两丈,参天耸立,不折不挠,对抗着西北风。”仅仅几句话就把白杨树的外貌和精神概括的无与伦比。白杨树表现出的这种昂扬向上的生命情致,这种高迈的气概,坚韧的品质、挺拔的意志力和昂藏不弯的气节,在风雨中抖觫着坚锐的铠甲,浑身的胆气和临风的气度,无不令人荡气回肠,感到振奋。

茅盾先生对北方白杨的赞美,直抒胸臆,发自肺腑,他所极力推崇的一种白杨精神,歌颂的是一种回荡在天地间的粗犷豁达的品格,把它当成西北大地一个昂昂蓬勃的生命象征。从茅盾先生汩汩流淌的文字里,我才读懂了人活着的意义,人活着需要有一个精神的支撑点,这就是做人的尊严和品格。而且这种品格、尊严,是以高尚、正义为魂魄,以伟岸、峻拔为外形,以高耸入云、潇洒豁达的气概为风致,因而不怕风吹雨打,不惧冷嘲热讽,更不在乎人情淡薄和冷遇挫折,无论什么时候,都挺直了脊梁,义不容辞的担当着责任和使命,高擎着信念的旗帜,坦荡无畏,茁壮成长。

重新阅读《白杨礼赞》,心头依然感动不已。尽管经历中多了无以计数的艰难和辛酸,眼目中多了如许的沧桑和悲怆,有时脚下落满了残枝败叶,也有时不由自主地深陷萧瑟和窘困之中,但是,白杨树依然巍然矗立,直冲霄汉,枝繁叶茂,生机勃勃。无论遭际和境遇如何,人只要具有白杨伟岸的姿态和品格,就能在任何地方,任何环境中扎根、发芽、成长,广取雨露阳光,站立成顶天立地的形象,标致、英姿飒爽,引导着生命奔向万里无云的碧蓝晴空。

白杨礼赞读书笔记【篇5】

今天早上,我读茅盾先生的写的文章之一的《白扬礼赞》。文中写到了:白杨是力争向上的一种树,笔直的树干,笔直的树枝。它的树干呢,通常是丈把高的,像是加以人工似的,一丈以内,绝无旁枝;它所有的枝丫,成为一束绝无旁枝而且紧紧的向内靠拢,也像是加以人工似的,成为一束绝无斜出:它那宽大的叶子也是片片向上的,几乎没有斜着生长的,更不用说它不会倒垂了;它的树皮,非常的光滑有银色的景圈,微微泛出淡青色。

我读到了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抬头向窗外看去,只见对街上只有高高的大楼,那而那棵在窗外陪伴我多年的白杨树却不见了踪影!我不禁四处张望,原来我已经来到了另一个家,我不在那个家。也就没法看到那个“老朋友”了。我的那个“老朋友”也有着笔直的干、笔直的枝,它所有树丫也是像茅盾先生描写的那样一律向上,且紧紧得向内靠拢,绝无旁逸斜出。它宽宽大大的.叶子都是向上,每一片叶子都是向上的,几乎没有一片叶子是斜着生长的。

春天的时候,“老朋友”身上长满了嫩绿、美丽的小叶子,“老朋友”用这种方式来告诉我,春天已经来到了;夏天的来的时候,它会挥动满身绿油油的大叶子,给我带来一丝丝的凉爽;秋天来的时候,“老朋友”树枝上的叶子全部都变黄了,一阵风吹过,“老朋友”的叶子就会翩翩起舞,十分漂亮;冬天来的时候,这个“老朋友”就只剩下了树枝和树杆了,却让温暖的阳光进入了我的房间。茅盾先生笔下的白杨树不是不平凡的,因为它就象征着我们的中华民族一往直前、不屈不挠、异常团结。

白杨礼赞读书笔记【篇6】

最初听到“白杨礼赞”这四个字时,我以为这仅仅是一篇咏物的文章,但看到作者是茅盾先生,我便知没有那么简单。

后来,我又详细地了解了一下这篇文章的写作背景,才知从1940年5月起,茅盾先生在延安生活了五个月,他耳闻目睹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人民的沸腾生活,从根据地人民身上他看到了中华民族的前途与未来。因此,茅盾先生在1941年写下了这篇《白杨礼赞》来热烈地歌颂根据地的人民,表达了他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高度信任和热情赞美。

在《白杨礼赞》一文中,茅盾先生说:白杨树它力争上游,它伟岸、正直、朴素、严肃,它象征着北方的农民,象征着守卫家乡的哨兵,象征着在华北平原上纵横决荡的人民子弟兵,用血写出新中国历史的那种精神和意志。这就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茅盾先生他要赞美的是我们伟大的祖国,是那奋起抗争的炎黄子孙,是那炎黄子孙用心堆砌而成的延绵万里的精神长城。

鲁迅先生曾经弃医从文,就是因为他觉得拯救中国人的思想比治疗中国人的肉体上的疾病更加重要,茅盾先生和鲁迅先生做了相同的工作,他们都是用自己的文字来唤醒中国人。

从茅盾先生的《白杨礼赞》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在激励中国人民前进,他在用自己对祖国的那颗热忱之心鼓舞着中国人民奋勇前进,这就是《白杨礼赞》的真正价值所在。

最后,我想借大学者叶圣陶对茅盾先生的一句评价:与其说茅盾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茅盾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散到大众的心里。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合集


下面是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当我们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引发了我们深刻的思考。把你看过的书名作为题目,写下一篇读后感,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篇1)

精灵,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字眼。它是电视里不可缺少的主角。它生活在幻想中,活在那个有灰姑娘的世界里。你们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你遇见精灵,是感到害怕还是兴奋;还是会哈哈大笑或躲进被窝呢?

《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是一个真实而又朴实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是陈淼淼,她有个精灵妈妈。因一次失误,不小心把妈妈的可乐杯里倒上了一小口黄酒,精灵妈妈现出了真身。整个人都轻飘飘的,好像风一吹就能把她带走。之后,陈淼淼非常怕她的妈妈,但久而久之,并发现妈妈不会害她。爸爸醒来时,妈妈告诉他:“我并不会害人更不会害你们的。”还告诉淼淼感情是世界上最黏的胶水。突然爸爸说要离婚。“为什么”?淼淼说。因为我和你妈妈在你出生的.时候就有一个协议,到了你知道妈妈是精灵的真相那一天,我们就会离婚。自从爸爸说出要离婚那一次之后,我们三个没说一句话。淼淼也没去上学。王老师打了电话过来,把爸爸训斥了一顿。还有一个月淼淼就要期末考了。可淼淼的成绩又不稳定,想给淼淼找家庭老师给她补课,因为别人的爸爸妈妈都为自己的孩子找了家庭老师。可万万想不到的是,淼淼有自己的精灵妈妈陪考。淼淼便顺利过了期末考试。之后,精灵妈妈在人间得到的爱越来越少,所以她必须喝全世界最冰的血,而那就是小青蛙的血。小青蛙可是陈淼淼最喜欢的小动物啊!有一次被淼淼看见了。淼淼就害怕,爸爸还是提出离婚,这次淼淼没有反对。所以她们去办了离婚手续,把孩子判给了爸爸,之后又过了一个欢快的晚上,然后才送走了妈妈。妈妈也回到了自己的世界里去了。

这本小说虽然是科幻小说,但父母对孩子的爱使我万分感动。说到感动,我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对我的爱,对我的好。可我却视而不见,甚至觉得这是应该的,从不懂得珍惜。现在我懂了。妈妈,谢谢你对我的爱!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篇2)

我想,每个孩子都想让父母成为精灵吧!嘻嘻,其实很简单,只要让父母喝一点黄酒,看他们能不能变蓝、变轻就行了。如果没有反应,这只能很遗憾地告诉你,你的父母不是精灵。可却有一家成功了,她的妈妈竟成功变成了精灵。那个精灵不仅会看家,还会魔法。并带着她的女儿飞上了天。考试的时候,精灵还会给自己的女儿当陪考呢!可这个家庭却并不幸福,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精灵与人类有许多不同之处。比如,精灵的身体是轻的,心也是轻的,没有任何感情。还有,他们为了让自己保持人形,必须杀害一些冷血的动物。这样太残忍了。并且,在许多人的世界观,让他们不能安心生活。她爸爸就是这样,等自己女儿知道母亲身世后不久,便提出了离婚。可是,孩子会答应吗?于是,她便向家里已离婚的.好朋友李雨辰请教了反离婚三计:第一计,在父母面前装病。因为只要父母知道孩子生病后,回去关心孩子,不会提这事。可是这招不管用。就再用第二计,学坏。就是在父母面前表现自己是个坏孩子,让父母觉悟。可也没用。最后,她只好用最后一计,出走。这一计最后竟真成功了,爸爸终于说出了“不离婚”三个字。可是,爸爸在这段时间交瘁了许多,难道不离婚害了他?最后,妈妈只能选择离开这个世界。

这是一个幻想的故事。可我却认为在上海真的发生了这件事。因为它贴近了我们身边许多人,许多场所。并且还配了不少老照片,让我们以为她们真的到过这些地方,还在书前面配上了一张地图。而且,它还教了我们如何应对父母离婚,里面也有许多好词好句给了我们积累。所以,这是一本至今中国无人超越的一本优秀幻想小说。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篇3)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我的妈妈是精灵》,故事的主人公是:陈淼淼,有一天她家里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她无意中发现她妈妈的脚软软地飘了起来,红色的拖鞋从她蓝色透明的脚上掉了下来,在遥远的灯光下,她还看到妈妈的脸变成了蓝色,像一块手帕。接着,妈妈的脸不见了,成了一团蓝影子。陈淼淼害怕极了,她的爸爸过来悄悄和她说:你已经发现了我们家的秘密,其实你的妈妈不是真正的人类,她其实是属于另外一个空间的人!

淼淼的妈妈竟然是一个精灵!因此,陈淼淼家里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

我在想,假如我的妈妈也是一个精灵,那该多好啊!

如果妈妈是精灵,那我们就可以听懂我们家小狗宝宝的话了,它如果不开心,我就知道它是不是饿了?还是生病了?要是我们想去郊游,天气不好,只要妈妈施展一下魔法,就能马上使天气放晴。如果妈妈回来累了不想做饭,来一个小魔法,就能马上变出一桌我喜欢的丰盛的晚餐了。

哈哈,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可真是太好啦!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书笔记(篇4)

读完《我的妈妈是精灵》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幻想的奇妙,《我的妈妈是精灵》同时,也令我感受甚深。

《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充满了童真与幻想,整本书以“我”的妈妈为线索,从而展开想象,以纯真的手笔描绘了“我”的一家的情况,还有“我”的一家的喜怒哀乐。

精灵,是一个人人羡慕的物种,它们拥有轻飘飘的身体,天蓝色的皮肤,还可以在蓝天之上自由翱翔,可以无忧无虑的在任何物体之间任意穿梭,也无需担心任何令人心烦的事情,在精灵的一生中,拥有的只有快乐,没有任何忧伤。

可惜精灵只是一个传说,只是一个个人们心中的幻想,并不是真实的物种,在这本书里,精灵只是作者的幻想。

《我的妈妈是精灵》是一本幻想与智慧结合的书籍,它让我们读者进入了对于人类无限的遐想,是一本充满想象的书。

“我”的一家原本是一个充满快乐的天堂,可是当“我”发现“我”的妈妈是精灵,而不是人类的时候,“我”的一家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爸爸坚持要跟精灵妈妈分开,虽然“我”很努力的想让爸爸妈妈复合,但还是没有用。

[荐]《乡土中国》读书笔记集锦


读后感可以从哪些方面写?当不同的人看完作者的作品,他们都会有不同的心得体会。写读后感要切合实际,切忌空谈空想,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1)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对此,我感到十分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可是,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这前三章,就已让我获益匪浅。读完以后,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世代生活在乡村的居民身上的一些性格和特质,这是我以前不曾明白、也不曾想过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大师的著作没有资格做评论,在那里仅就《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谈一谈个人的一点体会和感悟。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乡土中国”这个概念,费先生在书中指出:“那里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换言之,“乡土中国”是中国特具的一种体系,它包含在具体的百姓生活里,老百姓遵循它而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先生着重阐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的本色是什么。我把它总结概括为下头的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并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构成的。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这种方式此刻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齐,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靠和深厚感情。我们常说“落叶归根”。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这个情结能够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

是最初的发源、基层,之后扩大到不仅仅是农民)对泥土的依靠。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头不知多少代一向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向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构成。

中国乡村的第二个特征,我总结为不流动性。费先生在书中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因为种地的人的地是不容易搬动的,你需要一年四季守着你的“一亩三分地”,有许多农活要去干。久而久之,就构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点。一个家族的人住在那里,那么他的后代一般也会在此定居。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就是农村的姓氏。虽然不断有外来人口的迁入,但这只占少数的比重,微乎其微。所以看家谱,上头一代一代从上到下,还是同一个姓占主线。如果一旦到哪一代的哪一家突然改姓了,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一支断了,没办法再延续下去了。农村里此刻依然很重视这个。所以,你不出去,别人也很少进来,这是不流动——反映到生活起居上就是“安土重迁”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上头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两者有必须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样流动,所以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能够合作,但都自我独立。

聚村而居的原因,费先生讲得很明白,也很有道理:“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由于很多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方有各自不一样的风俗。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一样。我是山东人,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一样。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样讲?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向没学好)。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这就是十分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与“规矩”。亦即约定俗成。这个比较好理解。农村正是由于它的不流动性,人口性质很少发生变化,“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所以,许多习惯就慢慢约定俗成,不言自明了,这又叫作规矩。“规矩不是法律,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的老家我回去过一次,在那里我看到,一家结婚,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去参加、去吃酒席;一家死了人,差不多全村人前往悼念。这种自发的不假思索的行为完全是源自长年累月的熟悉,这不是规定出来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2)

我的毕业论文将有很大一部分是对于社会现象的描述,很有一种社会学中社会素描的感觉,所以这两天闲着的时候就再次翻了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熏陶一下。

这本书真是书如其名,写得十分接地气!甚至连作者自己的小情绪都刻画的十分到位:他被疏散在乡下的时候,同事有些孩子被送进了乡村的学校,这些孩子各方面表现得都比乡下的孩子好,因此老师也总夸奖这些教授的孩子们。他自己听到这种恭维时心中感到窃喜,心想穷教授别的已经全被剥夺了,但好在他们还有别人所望尘莫及的遗传。但是当有一天他看到小学生们捉蚱蜢的场景时,之前的骄傲又一扫而光了,因为那些被老师夸奖的聪明孩子却屡屡失败,反倒是乡下的孩子们反应灵敏,一扑一个准。

这段话他想表达的意思就是我们生活在不同的环境中接触到的资源是不一样的,教授的孩子每天到处都能看到书籍,因此拥有易于识字的环境;而乡下孩子每天都在跟泥土打交道,自然对捉蚱蜢这件事情很在行。

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内心也是一阵窃喜的,因为像费孝通这种名家都会存在跟人比较的心态:会为自己被夸奖感到十足的优越感,也会为自己某些方面不如别人而感到失落。真是个耿直boy,不掩饰、不做作、坦诚。我想他那句流传甚广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也多多少少是基于上面的感悟吧。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3)

初次接触《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于高三备考阶段。语文老师在分析以该书为背景的题目时联想到了过去的乡下生活,在他描述的那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童年环境中,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奈何时间原因,至此才得以读毕。

我自小就知道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我还知道中国人克己尚礼讲求交情,我知道中国人崇尚传统……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与“差序格局”密切相关。在差序格局下,团体的界限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团体以个人为中心,其覆盖的范围是任意的。作者在原文中提到“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力而没有义务了。”这说的就很恰当,不然人民公社“大包干”最后是怎么失败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是怎么成功的?一个是降低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人们知道干多干少都有政府给的同样饭碗时,那干与不干就没有质的区别,故索性选择后者;另一个则提高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明白了干得多自己就得的利润多,自己获利大时,有谁不想多干呢。

说明中国人从“私”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一点:古人崇尚克己、慎独等这样的修身准则。这些准则的出发点是自身而不是别人,主要是强调对自己的约束,通过完善自身的品质品德来影响教化他人。说到教化,那还要提到中国的“尚礼”。礼既不等于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对人的约束;更不等于法律,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作为一种传统,礼并不是简简单单用文字传承,而是祖祖辈辈通过讲话、行为甚至是一些特殊的表情传达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依然很多乡下人还是文盲。“生于斯,死于斯”,很多人生活的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他们彼此都很熟,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文字进行信息传递,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其本身也是存在缺陷的,能传达的情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改善文盲率还是很困难的,这也就造成了文盲率始终不能降至为零的原因。

最后我想说,作者以深厚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浓浓的乡土气息,在我读罢顿感一份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我体会到了乡土所造成的对我们民族的“束缚”:当人与人发现同为老乡时,我们之间没有了距离感;当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着作为中国人的独特品质;当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可能一个动作就心领神会……这就是我们的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4)

曾经教过的课文一片一片地立即阅读整本书,这也是一本学术专着,鲜有接触,感到困难的是“正常反应”。

“农村中国”实际上有点困难。

这是经典的社会学论文,优秀的学术素养,即使是这方面的专家,阅读它需要很多思考。

我们的高中生?

书中写的“中国国”为了孩子今天在许多城市发展的太远了农村学生可能不会感到陌生。

这也可能导致阅读障碍。

经典阅读总是很困难,但这很有趣。

如果您不能学习,很容易撤离不要总是读自己喜欢的书,简单又受欢迎在低级圆圈中旋转。

当他年轻的时候,我有意识地让自己读一些“深”书,阅读一些可能超出您能力的经典著作,这是一个挑战。

必须激发信心,追求卓越,面临困难。

以下围绕“中国国家”,讨论如何阅读社会研究。

1、书的类型决定阅读

选择一本书,您必须先确定它是哪种书,?

我希望从中得到什么?

以及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阅读方法。

学术作品如“ Country China”,通常有两种阅读方法。

一种是专业阅读,强烈的目标通常有必要与专业问题“对话”,吸收或质疑观点。

这是学术研究的发音。

第二种是普通的非专业阅读,主要是为了丰富知识,扩大视野,提高素养。

这两个读数并没有完全区分开,有十字架但是它们各自的方向和阅读方法是不同的。

“阅读整本书”教科书对我们有什么要求,主要是第二种阅读方式它旨在与社会科学领域的人们取得联系,扩展知识因此,标准不应设置得太高。

继续阅读对本书的内容和表达方式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些经验和印象,那是。

如果您可以探索阅读此类书籍的方法,它甚至引发思考和探索某些问题,那样更好。

阅读互联网很容易分散,阅读整本书可以“让脾气动起来”,摆脱浮躁,培养毅力,培养您的思想。

老师可以对阅读方法提出一些建议,允许学生下课后独立阅读,不需要像我教的那样细致吗?

一个文本,不必组织许多“活动”和“任务”。

阅读可以促进写作,但是读书不能指向无处不在的写作,不要总是考虑考试,这会破坏对阅读的兴趣。

一个好的方法是在老师的指导下为自己制定一个粗略的计划。

参加“歼灭战争”,经过一段课外时间后,专注于阅读,即使您不理解某些特定的陈述,没关系,您无需挖掘无需逐步进行。

2、读数应“粗略”,然后“精细”

社会科学是一门使用科学方法研究人类社会现象的学科。它们主要包括经济,政治学法,伦理,社会学,人类学,等等阅读社会科学论文,建议将“近似阅读”与“附近阅读”结合起来,首先是“厚”,然后是“精”。

第一步,首先了解作者的意图,知道这本书的要点。您可以阅读序言和附言,看看出版物的介绍和评论吗?

相关的,广泛了解作者及其写作背景。看看你为什么进行这项研究,解决什么问题提出了哪些基本要点。

这是一个粗略的“展望未来”,准备好了

费孝通在“中国之乡”后记中描述了本书的背景和写作经验,为了写这本书,很清楚原来,费孝通在1930年代和1940年代的学术工作,从“现场社区调查”中“社会结构分析”,它属于社会学类别。

“中国国家”是这项调查的结果。

后记较长,叙述了社会学的历史涉及多种流派,有很多术语,我们不需要感到害怕和紧张只是对您的学术渊源有一个大概的了解。费孝通梳理了学术史,这表明他的研究是遵循当时强调案例进入的社会学研究的“趋势”(所谓的“社区研究”针对某个群体),目的是“描述一个地方的社会结构”。

人们生活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

”然后,进行比较研究。这项研究的重要性,从农村观察中国的社会和文化,加深对“国情”的认识。除了阅读该帖子的简介之外,阅读前言和后记,您还应该查看目录。社会科学作品目录通常更清晰要点通常出现在章节标题或目录中。

看“中国国家”的目录,您可能不理解某些术语或问题,回想一下后言中解释的研究背景,这可能也很有趣。这本书的主旨是因此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然后,我必须翻阅整本书,不要求更多但乞求一种一般的感觉。由于这是“粗略的阅读”,因此,您可以采用跳转方法,快速浏览整本书。

多留意每一章的开头或结尾,那里经常有想法出现。当您看到说明想法或定义概念的短语时,可能更重要,容易喷洒;其他部分一目了然“扫描”过去,我能理解一般意思只是读,不要留下。这样阅读整本书,“第一印象”在那里,一些问题和兴趣点出现了,对阅读的期待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粗读”是第一个必要的“过程”,为所有阅读做好准备。

就像要去一个额外的地方吗?先看看地图,确定位置,我知道有什么景点或生活设施,旅游计划是慢慢形成的。

3、重要的是“获得概念”

经过“粗读”,输入了“详细阅读”,主要是分析性阅读,代表所有阅读中的大部分,它需要更多的能量。

它不能像读小说一样“放松随意”阅读社会研究论文需要一些计划和步骤,用你的大脑更理性地思考。

“阅读”时最重要的是它是“得到概念”。

在科学研究中抽象某些现象或事物的本质特征,概括地说,形成“陈述”(通常是特定短语),这就是概念。如,在“中国国家”中有诸如“农村社会”之类的概念,“差异模式”,“礼节规则”和“不作为政策”。

当您“仔细阅读”时,以“抓”为重点。

“把握概念”就是把握观点,把握关键把握关键尤其是那些核心概念,我抓住了人才记录本书的主要内容和学术思想,了解您的研究的价值。问题是?

如何“抢”概念?后记和“中国国家”目录中提到了一些基本概念,做笔记,“抓住他们。

社会科学通常伴随着“简介”在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前面还将有“摘要”和“关键字”。这将标志着核心概念,对于我们来说,“赶上”很方便。更重要,阅读文本时要考虑这些概念。找到概念,我必须待一会儿,考虑以下几点:这些概念是在哪些部分和“上下文”中提出的,它是什么意思?是一般概念还是基本概念?以及如何分析概念,还有很多。

一般来说,要特别注意介绍,在每章(或论文)的开头和结尾处,这些地方通常会提出一些概念,首先“捕捉”然后,请转到正文中查找并思考上述问题。任何提出概念或定义的句子,画龙点睛:轻松向下滚动。阅读整本书,回顾被包围和思考的概念,您可以一起组织它们就像有一个“路线图”可供阅读。

中文课经常记得“带关键词”,为了阅读社会研究,“获取关键”和“获取概念”是必不可少的技能。要真正学会“获得钥匙”和“获得概念”并非易事。这里提供的只是几种基本的操作方法。只是阅读更多,读取速度更快,语言意识强,汇总和提取信息的能力很强,我将一目了然地搜索几行,“抓概念”的经验已经逐渐形成。

“渔获概念”的“渔获”这也意味着识别含义。

想更多,概念特别是基础知识?

它产生的背景是什么?

借来的或者作者自己在研究中对其进行了完善。这也是“仔细阅读”的重点。有时我不得不来回阅读几次,反思只是了解概念的“起源”和内涵。

“中国国家”一开始并没有提出“微分秩序”的中心概念。

代替,首先使用三个章节来做很多“背景”工作。费孝通首先讨论了农村人如何在“群体自我”和“人自我”之间划分界限。结合对古代传统中道德和道德问题的分析,他发现中国人专注于“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就像是石头掉入水中引起的波浪,绕圈滚动推得越远,它也变得越来越薄。这种习惯或集体无意识的文化,这就决定了农村社会非常重视人际关系的基本结构。因此,这是理所当然的,只有在第5章中得出结论:

“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结构就是我所说的“差异秩序模式”。“这是一个中心概念。”修正”了本书的本质,这是费孝通的独特发现,这是他的理论贡献,后来成为社会学上公认的“最终结论”。

阅读“中国国家”的前四章,我们必须在讨论中注意各种概念的发展,他终于了解了“差异模式”的中心概念,它等于“接管”了互联网上整本书讨论的“大纲”。在“中国国家”中几乎所有章节都提出了一个或两个概念,它的“层次”可能比体现主旨的核心概念“低”。

但是他们也从不同方面展示了农村社会的特征。

最后,他完善了农村社会特征的理论。

阅读时注意了解每章中介绍的概念,通过了解这些概念的含义,考虑一下概念之间的差异和联系。

阅读社会研究您会经常遇到技术术语。

术语是用于定义或表达科学概念的公认语言。

主要用于专业领域,如果外行读者不理解它的特殊含义,很难理解与他讨论的内容。

所以读社会研究,尝试找出专业术语的含义,消除阅读障碍。

当“乡村中国”分析农村社会的“结构”时,我用了很多社会学术语人类学,政治学等等例如“小组结构”,“权力结构”,“文化范式”,“血缘关系”和“地理关系”等。

请注意这些术语的特定专业含义。

大部分术语将在文字中进行说明,或在上下文中故意,您可以了解其含义。

我真的不明白,您也可以搜索相关材料(例如字典,百科全书和其他参考书),了解如何解释其含义。

参考书中某些术语的解释可能更加标准化,这与书中所用的含义有所不同,这需要进行比较分析,了解作者的特殊“用法”。

作者还编造了一些术语以方便讨论。

专业领域不一定是普遍的,例如“情感取向”,“不同的男人和女人”,“不作为政策”,“无诉讼”,等等不能仅从字面上理解术语,尤其是作者的那些话,乍一看似乎很容易理解,但在本书中使用时可以参考另一种方式或更改单词的本义。

技术术语是什么?

作者的特殊术语是什么?

在很多情况下作品中没有任何线索或解释。

读者只能自己找到它,并考虑它传达的含义。

4、阐明理由:

“对话”和“名称”

阅读社会研究最费力的这是为了澄清您的论据。

中国农村的十四章每章都有一个“子图”,许多“子参数”融合并支持更高级别的主题。

看完一章之后合上书,查看内容,考虑一下本章的论点,最好在书中以一两个句子或以您自己的语言来总结它。

对于初学者,“总结”并不容易,应该简化一下,在薄书中读一本厚书。

但是这种类型的培训对于思考性思维的发展非常有效。

让我们以第一章为例。

“ Country China”想展示“什么样的社会才是中国的农村社会”,不要直接问问题它始于人们熟悉但不一定关心的现象。

因此,让我们先谈谈乡村人民的质朴,那么这导致对现象的描述很小?

中国传统社会的农民经济完全依赖土地。

推论:由于“土壤”的营养,只有这样,传统农业才能“面对黄土回到天堂”,在村里共同生活,与世界抗争的传统生活中,具有无穷无尽的中国传统文化。然后进行理论升华,说明为什么农村社会结构稳定。最后,得出了重要的学术论文,我知道?他说乡村社会是一个“家庭”社会,没有多余的社会?你“。

“ Country China”以一种看似简单的叙述来推进演讲,有心情和理性。阅读此类学术论文,完善和理解“子参数”和“主题参数”,清楚地排列整本书情节的上下文,不仅有助于了解整本书,我也做运动学习组织思想和表达,比较合乎逻辑。顺便说说,我想谈谈“讨论”和“陈述”之间的区别,阅读社会研究时也应牢记这一点。“ Country China”最初是作者讲义的一部分。用“通论”的性质,但是没有完整的教科书,对宣称常识也不满意,并以学术界的现有观点为重点进行“对话”,提出问题和新见解,这是演讲。

他们的讨论特别注意两件事:一是质疑和“对话”,对现有观点提出不同意见。第二个是“名称”,通过介绍我的发现或想法,给出一个“结论性”,还是独立的“论点”。例如,第八章分析了农村社会的“秩序”,相信中国的农村社会不依靠“人治”来维持其运转,这也不是“法律规则”,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礼节规则”。

从“礼仪规则”中得出的所谓“论据”,这是一个独特的学术“命名”这样的陈述,书中有很多,您可以选择一两个,专注于分析,它主要取决于论证的逻辑推理。

5、分析材料增加的“现象”

对“中国国家”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社区分析”,目的是分析“社会结构的形式”。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社会分析,如便宜,政治家,机构的还有很多,也可以是宏观研究但是费孝通却使用了社会学的“社区分析”,从麦克风开始获得宏观的了解。

在1936年,费孝通在他家乡的一个村庄里进行了实地研究。在此基础上我完成了一篇题为《中国农民的生活》的博士论文(后来翻译成中文并发表,命名为“江村经济”)。在撰写“中国大陆”之前,费孝通去了广西云南等地要进行艰苦而漫长的野外作业“蹲”。了解村民的生活,感受您的情绪和文化。

“乡村中国”深深植根于社会生活的土壤中,非常“物质”,非常“扎根”这也是可以成为经典的书,影响力远远超出了该主题的范围。阅读“中国国家”,我们对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有所了解,植根于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科学家的科学精神值得学习,务实和现实。阅读“ Langtu China”通常对大量民间文学研究案例感兴趣。但是不要满足于“好奇狩猎”,您还应该注意作者如何“处理”这些材料。费孝通的“好秀”是从盒子里过滤掉材料。

精炼为“现象”,可以确认农村社区的结构特征,并与其他不同的“文化形式”进行比较,突出中国农村的特殊性。选择并精炼材料后,典型性和代表性脱颖而出,在“现象一级”,进入理论分析水平。这本书非常聪明,悄悄地吸收了政治学的整合方法,经济学和文化人类学。它具有很高的理论地位和很高的学术地位,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没有理论夸耀。如何观察社会文化的“现象”如何使用科学理论来解释“现象”,费孝通的主要观点是社会学,然而,他的方法论观点是“超越”社会学的范围,具有普遍意义。“乡村中国”侧重于客观论证,我们仍然感到对传统文化有强烈的感觉,并且有乡村的感觉融入其中。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们加深了对中国社会的了解,尤其是农村社会它也加深了对传统文化的理解。“乡村中国”分析了古代中国的农村地区,至今,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了实地发生了灾难性的变化,但,?

“变更”中的“无变更”是什么?

传统与现代的转换与融合,国家与城市之间的碰撞与交流,?

社会的利弊是什么?

我们会想到今天的农村地区,想到农民工,考虑社会风俗和风俗,对传统文化的思考考虑中国的过去和未来,还有很多。

好书就是那样,它总会引起无休止的思考。

6、从“ Langtu China”可以学到什么中文?

读“中国乡村”需要一些社会学知识。但是对我们来说高中学生,您不必花太多精力在专业知识上,结合学习汉语阅读“乡村中国”,可能更必要。“国家中国”主要基于研究和科学示范。但是非常文学充满人文关怀。这篇文章对相关学科(如历史,哲学政治,人类学,等等这是“杂项”。可以是科学的严格且易于阅读。在这种风格风格的背后,您需要对多学科集成有广阔的视野,您还需要深厚的文化底蕴,这是学术写作的一种状态。从语言的角度来看,这也是一篇出色的论文和范文。这本书简明扼要,功能强大,有几点值得学习。一个是明确的论据,每章都着重于解决问题,并尝试将论点压缩成一个“陈述”,一个概念第二点是论点具有强烈的麻烦感。强调“对话”,对学院的看法不同的“对话”突出自己的观点第三是寻求论证的真相,讲材料第四是引用大量传统古典资料,有些报价是人们熟悉的,但包括在本书的论述系统中,可以“更新”新的含义。进一步,也有许多启发性的写作经验。

例如,在论证推理时,如何使辩论性文章更生动,更易读?

如何结合思想和材料,叙事与情节如何平衡,以及如何摆脱从一种概念到另一种概念的“肉味”,还有很多。

“中国国家”不一定那么遥远。

阅读完毕,也许学习阅读社会研究,如何分析和思考社会现象,如何成为一个聪明的年轻人知情且负责。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5)

《乡土中国》一书包含14篇文章,是作者在广泛调查研究后所得成果,读起来并不晦涩难懂,14篇文章各自独立,又相互衔接。作者运用功能主义学说,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社会影响深远。

我们经常说中国是个乡土中国、人情社会。何谓乡土中国,正如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中写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

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中国人的信用在乡土社会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乡土中国,人们之间并不会有书面的契约约束彼此。正如《乡土中国》一书中称:“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当社会发展到乡土性与现代性相互交融时(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中国虽然已经在进行现代化建设,但中国人本身仍然没有完全摆脱他的乡土性),中国人本身骨子里的乡土性(这里指的时彼此因为熟悉和信任而带有的可靠性)决定在交易过程中,因为信任对方进行交易,矛盾因此出现。比如合伙纠纷,双方基于信任进行合作,又基于信任管理松散,来往账目不清,债权债务不清,待到散伙或其他债权人要求归还债务时,为了各自的利益彼此指责。又比如借款纠纷中,在已经归还借款时,不好意思让交易一方出具收条,或者对方说现在借条没有带来,之后会销毁等等话时,会基于对对方的信任而认可对方的所为,当不诚信的事情出现时,却因口说无凭,难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说到这里,我想比较一下中西方法律文化的背景。《墨子.尚同》认为法律是为了平息人类的争端而产生的。《慎子》认为法律“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自人间,合乎人心而已”,从此处,不难看出中国法律从那时起,就不认为法律是神圣的,不是源于自然的力量,只是统治阶级统治社会,控制人民的工具。相反,我们反观西方法律产生的背景,西塞罗在《论法律》“法律不是由人的才能想出来的,也不是什么人民的决议…法律由神明赋予人类…”“法的始端应导源于法律,因为法律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土的智慧和理性,是合法和不合法的尺度。”法律是神的旨意,只有遵从法律,才符合神的旨意。这种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比较可见,在中国不可能强调“法律如不被信仰,将形同虚设”。因为,中国的法律从古自今就没有被信仰过,他的存在更多的是调停纠纷,维护统治的机器。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6)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尙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侑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侑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茖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茖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侑了土的滋养,才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侑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侑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侑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侑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侑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茖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7)

还记得第一次翻开《乡土中国》是在大二,当时是由于英语课的需要而阅读此书。这是我国著名学者费孝通先生写著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的作品。在此书中,作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全面展现于读者眼前。而此书也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

当时主要阅读的是其英译版本,故而对中文版的遣词造句以及其蕴含的更深层次的事物道理并没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探讨,所以近日得空重读《乡土中国》,再次走进这个充满“土”味的世界,又是别样一番感受。

《乡土中国》由《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这14章组成,每一章都相对独立而又密切相关互相照应,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内心最为触动的是第一章《乡土本色》和第五章《系维着私人的道德》以及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

第一章的内容看似平淡无奇,但对于一本理论研究的书籍,既不枯燥陈闷,也能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我认为就已经算是成功了。而真正打动我的是从那个“土”字开始的。诚然,这个词算不上一个褒义词,作者也是知道这一点的,但他就是这么直接的用了这个词,并在之后的几章中也不时提起它,或许描述中国的乡土社会还有更文雅更高档的词,但是这个“土”字,撕开了我们对于本身面目的羞愧面纱,就是土气,那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

《系维着私人的道德》这一章中,费老讲述了很多方面很多维度的问题,古今中外均有涉及,当然也提到了老生常谈的一个话题:“仁”。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我们总是在不断探讨更新对“仁”的理解,书中虽并未明确指出何为“仁”,但是通过引用和论述《论语》中孔子的话语,让我们对“仁”也有了不一样的理解。此外,费孝通先生还讲到了美国的《独立宣言》和“代理者”minister,墨子孟子所秉持的观点也有提及,即使是社会学专业方面的书,也是多学科多方面的交汇贯通,这一章使我不由得对费老心生敬佩之意。

而在《血缘和地缘》中,所讲述的内容在我看来更偏专业性,但“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等一系列陈述句式和下定义的说明,深入浅出,通俗且简洁明了的语言总是让人不知不觉中就被吸引,有种“润物细无声”的感觉。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己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己所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8)

这本书很薄,但是可以读得很厚,第一遍我没有太看懂,回过头又重新读了一遍,想要了解真正的中国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它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国民性格的形成做了基层的分析,解读。关于”乡土性“和”现代性“,采用了学术研究的名词来阐述,里边的每一章展开来讲都是一幅宏大的”故事“。它没有“嘲讽”,没有“置身事外”,没有”指手画脚“,而是以一种做学问的调查态度去剖析,这是一个学者的理性,更是一种踏实研究的态度,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我们学习和敬仰。

如果我们说文字有四个层级,本能,情感,哲学,审美,越往后越高级,但受众面也会越窄,我倒想从情感的层面去说说,大概我也就是这个级别,入不了俗,也深刻不了,更达不到审美层面的高级。

从“乡土性”来说,其社会结构是倾向于稳定的,而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中国传统的感情是偏向于同性去发展。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乡下,夫妇间感情的淡漠是日常,一早起来各忙各的,各人做好各人的事,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夫妇间大多是“没什么话可说的”,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婚姻把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比如经济、政治、宗教等纳入到了这个社群所引起的结果,这更像是一份事业,而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效率是要讲纪律,排斥私情的,所以中国自古讲的是“三从四德”,“相敬如宾”,是负责,是服从,两性间的矜持和冷漠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从“现代性”来说,其实中国的“现代性”是从“乡土性”这基层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就带着“乡土”的烙印,这是文化所影响的。真正“现代性”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是向对方寻求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现有的文化环境下,浮士德式的感情追求是让人撕裂的,是充满与环境对抗的,但生命力也会因之越强。

我很高兴的能看到在现在的中国,有这么一小群人有着对爱情美好的追寻,他们能够跳出传统婚姻中承载着的经济等功能,把夫妇发展为家庭关系中的主轴,让两性之间的感情作为家庭凝合的力量。

当然,无论“阿波罗式”的还是“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没有对错好坏,全看个人追求和需要,但我还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爱情而结婚,并在恋爱的持续中,不断的去克服阻碍,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去创造生命的意义。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9)

抱着对费孝通先生无比崇拜的敬意,我借来他写作的《乡土中国》一书,准备仔细阅读一下。

在“再论文字下乡”这一篇章中,费孝通先生接着说明文字在时间阻隔的情况下有说明不同,对于这一篇章,我理解得不是很好,我在此也多说不了。模模糊糊只知道在这个篇章所讲的文字下乡跟文化、词、语言、记忆等有关联,我说不清。

在“家族”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先由“家庭”说起,他认为家庭的大小“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接着,他说到了“家族”,啊认为“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数量上、在大小上。”还有,他说到,“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但我们家庭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夫妇成了配轴。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10)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了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 “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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