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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1.12.06

《白鹿原》的读书笔记读后感 【荐】。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阅读陈忠实写的《白鹿原》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写好一篇《白鹿原》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收集整理的“《白鹿原》的读书笔记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白鹿原》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一】

被公公鹿三亲手杀死后,不甘心的她在白鹿原掀起了一场瘟疫,哀鸿遍野。此刻,她的心中只有愤怒与复仇,可这毕竟是有违天道的,她也因此被镇在了塔下,不可超生。

我固执地认为田小娥至少是黑娃和白孝文心头的朱砂痣,可这两位幡然悔悟后再回白鹿原时竟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忽视田小娥,这个他们光鲜履历背后的“污点”,这行为应不是一句“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所能描述的吧?或许,三人的纠葛只能用一句“那些女孩,教会我成长;那些男孩,教会我爱”吧!

砥柱人间是此峰

——闲话鹿兆海

《白鹿原》中,让我最嗟叹与不能释怀的人,就是鹿兆海了。他专情、单纯、善良、真诚、热情、阳光,温谦有礼,受过正规教育。就他个人来讲,上对得起国家,下对得起父母,尊师知恩,对情人有情,对家人有义。最后,作为一个战士,他死在了战场上。不负荣光,不辱使命,勇啖犯我中华者骨血。

作为鹿子霖的儿子,他并没有沾染父亲的恶习。相反,他师从朱先生,学礼节,学文化。和初恋白灵相爱相知的过程在他后来的生命中反复咀嚼,也因此透支了他大部分的感情精血。白灵是他床前白月光,可他却留不住,眼看信仰将他们生生撕裂,并看着心上人成为自己的大嫂。心痛过后并未结痂,他后来在行军途中迎娶了一位酷似白灵的姑娘。或许这是一种救赎,更多的,可能是感情上的饮鸩止渴。午夜梦回,枕边人不是心上人,心上人已是梦中人。这滋味,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得住。

《白鹿原》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二】

第一次看这种带历史性的纪实类小说,文章不长,但我却花了很久的时间去看,可能是,一部好的书,往往都愿意让你去,慢慢走,慢慢品读,不愿错过任何的细节,不管是全篇的记述方式还是叙述角度,时而顺序时而插叙亦或倒叙,在读的过程,脑子就像在放电影。

本书说的是辛亥革命后30几年的时间里发生在白鹿原上的故事,也反应了当时全国的一个现象:女性地位底下,被当成是一个生产的工具,迷信思想严重,人们的生活水平质量低下。全书描述了白鹿两家,在白鹿原上,两代人之间的恩怨故事,里面要说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应当要说白嘉轩了,这个白鹿原的族长,封建思想最坚固,最不喜欢凑热闹,却也最有人情味,生活的也最透彻,能分清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人活一辈子能跟他一样,真是不简单。老族长能坚守自己的原则,一辈子不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对于设计算计他儿子白孝文,给他家摸黑的鹿子霖,在其入狱后替他说情;当黑娃学为好人原谅他的种种破坏族规的劣迹,最后还去担保黑娃,的真的是以德抱怨。这样的气度,不得不让我佩服。

在那个时候,是时局造人,还是人造时局已不太分清楚,总之动荡年代,总会出现一些所谓的英雄一些所谓的反派。

《白鹿原》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三】

白家秉承着祖上的醇厚祖德,一代代把勤劳和仁义、忍让、传承,直至白嘉轩这一代都未曾改变丝毫。而同样作为白鹿村殷实之家的鹿家却与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祖训,鹿家争强好胜、精通世事,世世代代都在为仕途努力,渴望跻身社会上流。当这两家聚集在一起时难免会产生冲突,于是,白鹿两家的恩怨纷争成为了贯穿全篇的主线。鹿子霖是与白嘉轩同辈的鹿家后人,他以其出色的领导和组织能力在白鹿原上谋得乡约一职,与上层阶级关系颇好。

他顺应时代潮流,替“当朝者”卖命,身如浮萍,缺乏自己的原则,最终被潮流所淹没,下场惨淡。他贪恋女色,与原上许多具有美貌的女子有染,又卑劣的让自己的亲生骨肉认自己做干爹,在黑娃投奔革命之后他又对黑娃的“不干不净”的美貌媳妇小娥下手,连哄带骗使她满足他豺狼般的性要求。见事情有暴露迹象,他使出阴谋,让小娥勾引时任族长的白嘉轩之子白孝文,让其自毁名誉,最终与白家决裂,与小娥醉生梦死,直至耗掉了白嘉轩分家分给他的一切,上街乞讨……好在此时鹿子霖良心发现,给了他一份职务,从此他才重新做人,最终凭着他自身在祖上秉承的顽强品格和学识飞黄腾达。与父亲鹿子霖相比,两个儿子鹿兆鹏和鹿兆海则明显多了几分豪气与仁义,尽管兆鹏最后去向不明,但是他的一生却为共产主义革命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对灵灵的爱情也饱含了深情与厚意,感人至深。兆海虽然死在剿共的战场上,但那也是将命在身,不得已而为之,他为国为家与日本鬼子血战的英雄豪气,以及他对灵灵的一片痴情都是他的父亲鹿子霖所不能比的。白鹿两家的恩怨和纷争最后以白家获胜收场。而这其中的辛酸和涕泪就融成了这部小说的养料,使小说变得丰满,人物形象变得有血有肉,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波澜壮阔。—

《白鹿原》是一部伟大的小说,而真正伟大的东西往往能够涤荡人的心魂,充实人的心灵。它能够给人内心一份安稳与宁静,以一份超然的历史观和豁达认真的生命观来思考和看待我们人生。

《白鹿原》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四】

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我读完了这部长篇巨著。与我之前的阅读速度相比,这次应该说是读得很快了。然而阅读感受却并不是很美妙,反而觉得很痛苦。以前的我,是不喜欢让自己不舒服的文字的。但是这一次,我却坚持看完了。在痛苦的挣扎中,我仿佛回到了一个多世纪之前,置身于宽广的白鹿原之上,和他们一起经历着充满苦难的人生,内心的悲哀与感动纠缠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

作为一部史诗级的小说,《白鹿原》不仅展现了生活在白鹿原上的人们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故事,而且在文字背后隐藏着许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内涵。故事发生在建国之前,而作者是在八十年代创作的,今天的我们,又将如何看待当时的人们?不同的背景经历和不同的认知方式,造成了我们对同一件事的不同的看法。这正如一句名言所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而我,在这部史诗中,看到了中国旧社会的普通民众在天灾和人祸的打击之下无能为力甚至只能等待死亡的绝望;看到了传统儒家文化在时代的巨浪之下黯然没落的无奈;看到了那些平凡卑微的女人在看不到希望的现实中压抑以致扭曲的灵魂。同时,我也看到了父母对子女的舐犊之情;看到了平凡夫妻之间的'脉脉温情;看到了有志青年为理想信念奋不顾身的大无畏精神。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当然还是诸多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仁义正直的白嘉轩、不断钻营的鹿子霖、儒家文化的化身朱先生、桀骜不驯的黑娃、被视为瘟疫的田小娥、为理想信仰奋不顾身的鹿兆鹏和白灵以及那些在那个时代最典型的普通妇女,他们在干旱、瘟疫以及各种人祸之中,坚韧地活在这片神奇的平原上!

同时,也给我留下了许多问题:白孝文为什么那么容易就堕落了?田小娥悲剧人生的根源何在?黑娃从桀骜不驯的土匪变成了朱先生“最好的学生”暗示了什么?等等。

阅读与思考,是我们的生命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阅读暂时结束,思考现在开始!

《白鹿原》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五】

生活的真谛就是生活。

这是看了中国《白鹿原》和俄罗斯《快乐的人们》纪录片得出的。

《白鹿原》,人完全被搅进了各种天灾人祸之中,特别是政治之中,生不能生,活不能活。

秋日下,那白鹿原一望无际滚滚金色的麦浪,本是生活之源,却不得不一把火烧了。离开本源去讲什么道德、传统、文化、法律和政治,那一定是祸害,都无法让人生生不息。

俄罗斯《快乐的人们》,实时真实记录了现代远离城市喧嚣的西伯利亚猎人,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中顺其自然,四季时序,有条不紊地靠打猎生活。没有政治,不问政治。没有法律,无需法律。道德就是传统,传统就是道德,道德和传统就是顺应自然,辛勤打猎,养活家人,生生不息。

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前者:累且短命,虚,只剩恨。后者:乐而长寿,实,充满爱。

生活的真谛其实就是生活,“生”和“活”,这是最大的政治,最高的道德,最大的传统,最大的文化,是天对一切生物个体发出不容践踏的旨意,违背了这个天旨,就是天之敌,人之敌,自然之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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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的读书笔记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我想您对刘义庆写的《世说新语》,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怎么才能避免将《世说新语》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下面是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世说新语》的读书笔记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世说新语》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一)

看到《世说新语》的书名,就莫名其妙的有一种“高大上”的感觉,甚至认为这是一本现代书。但事实并非如此,据说《世说新语》编于南北朝时期,是一本收录历史故事的书。

最终拿到这本书,我翻了翻,却有了一个“重大发现”——啊?这本书不是收录故事吗?怎样全是文言文!我对文言文并不感兴趣,觉得没意思,便把它放下了。可再回头看时,却被它深深吸引了。

原先《世说新语》分为三十六章,每个章节都记叙了一种思想或行为,收录了必须篇数的历史小故事。而每篇故事下头,都标有注释与译文。这下我就能阅读了。

那么,《世说新语》都讲了些什么?它里面有许多脍炙人口的名人轶事,比如管宁割席、广陵散绝等,还有许多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故事。通读下来,真是收获多多。

读了这本前无古人,也许会后无来者的好书,我心中真是感慨万千。

首先,这本书编得十分好,它把历史浓缩成短小精悍的小故事,让人读起来就好像在看一本故事书,而不是单调的历史记载。并且它把诸多故事进行了分类,分成三十六章,让人查阅起来很方便,一目了然。

其次,它经过故事传播着道理,看着一个个形象生动的人物,我们就会明白,哪些人是学习的典范,哪些人是“负面教材”。

最终,这本书让我收获了许多知识,不仅仅让我认识了历史,还让我学到了古文。古文读多了,就会慢慢发现其中有的规律,进而了解了古文的规格与韵律。明白了古文的字代表什么意思。这样一本好书,谁会不喜爱它呢?

《世说新语》让我眼界大开,没有想到历史遇见古文竟然能碰出知识的火花。真心期望大家一齐来读这本好书,感悟我们中华民族悠久的礼貌历史!

 

《世说新语》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二)

《说文解字》中对“淡”的解释是“淡,薄味也。从水炎声。徒敢切,薄味也。醲之反也。酉部曰。”再看“淡”的词组:淡泊、淡薄、淡雅。给人一种淡淡的、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看得开的感觉。《说文解字》中对“定”的解释是“安也。从宀从正。”给人一种安定、稳重的踏实之感。

淡定是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镇定程度,遇事沉稳中又积极果断,老练里却又重视有佳,胜不骄,败不馁。淡定,是一种思想境界,是一种心态,是生活的一种状态。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这种心态,在生活中才会处之泰然,宠辱不惊,不会太过兴奋而忘乎所以,也不会太过悲伤而痛不欲生。

《世说新语》最为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志人小说”的代表作,为言谈、轶事的笔记体短篇小说的一个集子,其中记录了许多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许多轶事,其中一些正是阐释淡定的佳例。

一、第一重境界: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世说新语·雅量》提到“魏明帝于宣武场上断虎爪牙,纵百姓观之。王戎七岁,亦往看。虎承间攀栏而吼,其声震地,观者无不辟易颠仆,戎湛然不动,了无恐色。”这是淡定的第一种境界,有独立的品性,不随大流、不人云亦云。

老虎是被关在笼内,事实上并不会对人形成真正的生命威胁。但是许多人听到老虎的吼叫都害怕地东倒西歪,这中有很大一部分带有表演攀比的色彩。从社会学角度讲,社会就像一个大舞台,其成员就是舞台上的每个演员,他们通过角色扮演把分散的个体组合成一台戏。每个人在不同的场合都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角色,所谓社会角色就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围观的百姓此时承担的是围观猛兽的社会角色,面对这样的角色一般来说是要表现出恐惧等行为,而这些百姓下意识地想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得更好,于是就极尽可能地表现自己的恐惧其中不乏夸张的行为,于是就辟易颠仆。

往往有时的随大流的从众行为并不是一种好的表现,在众人尽职尽责扮演本色的惊慌角色时,淡定的人往往脱颖而出,显得有智慧有独立的品性,是能思考的理性地人。

这样表现只是淡定的第一种境界,这是有准备的初级的淡定。就好像东西南北风在呼呼地吹,但是青松可以选择扎根青山,这是一个缓慢而长期的过程,这种有足够的时间让你权衡、思考。

这种淡定也是最容易学习和应用的。首先是有理性,理性实在哲学中经常被提到的概念,在康德眼里理性就是纯粹理性,通俗说来就是置之四海皆准的道德规范体系。人首先要有理性,在大众都在进行某种行为时,要先冷静地思考这样做是不是理性是不是道德,而不是头脑发热地一起从众。其次,要有独立的思考能力。用我心观世界,真正地掌控自己的行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第二重境界: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

《世说新语·雅量》又提到“夏侯太初尝倚柱作书,时大雨,霹雳破所倚柱,衣服焦,然神色无变,书亦如故。宾客左右皆跌荡不得柱。”这是淡定的第二种境界,内在淡定,这样的瞬间反应最真实,面对突如其来的惊吓而不恐慌说明内心亦是淡定没有装的嫌疑。

这种淡定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习得速成的,这与一个人的出生以及修养有关,说白了就是要先天有优势也要后天努力。先天方面就是有些人天生胆儿大、有些人天生怕黑、怕打雷等等各种怕。但是天生的毕竟不是占主导地位。重要的还是后天的修养。

《周易》中地六十四卦为震卦,卦曰:“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是说作为震动的震卦,它本身亨通。震卦之震,虽然其来有如猛虎到来的恐惧之状,但圣贤君子却能谈笑风生,泰然处之;震卦之震,虽然它能震惊百里,但君子圣贤却能在宗庙里祭祀时不会因震而惊失祭器或在征途中因震惊而失魂落魄而丢失装有箭镞的袋子。

这充分说明在突如其来不能事先有准备的自然恐惧来临时,君子作为后天有极高修养的人完全可以面对自然灾害而不变色的。

三、第三重境界: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

《世说新语·雅量》还提到了最高境界的淡定,“裴叔则被收,神气无变,举止自若。求纸笔作书,书成,救者多,乃得免。后位仪同三司。”这便是宠辱不惊的淡定最高境界。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这不仅仅是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穷的自我保守之法,倒是更像道家无为而治的以退为进的入世为人之道。面对恶劣的周身环境不是不在乎,是神定气闲;不是惊慌到麻木,而是有把握。试问看一场事先知道结果但过程十分纠结的球赛还会有心惊肉跳的感觉吗?不,不会有这种惴惴不安的感觉,更多的是知道成功而享受过程的畅快罢。现实中我们不可能看到未来,那为什么有些人就可以像看一场知道结果的球赛一样从容应对生活呢?答案就是他们看透了生活,看透了人,他们可以准确无误地预见自己的未来甚至预见别人的未来。

《三国演义》第九十五回“马谡拒谏失街亭 武侯弹琴退仲达”中写道:“忽然十余次飞马报到,说:“司马懿引大军十五万,望西城蜂拥而来!”时孔明身边别无大将,只有一班文官,所引五千军,已分一半先运粮草去了,只剩二千五百军在城中。众官听得这个消息,尽皆失色。孔明登城望之,果然尘土冲天,魏兵分两路望西城县杀来。孔明传令,教“将旌旗尽皆隐匿;诸军各守城铺,如有妄行出入,及高言大语者,斩之!大开四门,每一门用二十军士,扮作百姓,洒扫街道。如魏兵到时,不可擅动,吾自有计。”孔明乃披鹤氅,戴纶巾,引二小童携琴一张,于城上敌楼前,凭栏而坐,焚香操琴。知却说司马懿前军哨到城下,见了如此模样,皆不敢进,急报与司马懿。懿笑而不信,遂止住三军,自飞马远远望之。果见孔明坐于城楼之上,笑容可掬,焚香操琴。左有一童子,手捧宝剑;右有一童子,手执麈尾。城门内外,有二十余百姓,低头洒扫,傍若无人,懿看毕大疑,便到中军,教后军作前军,前军作后军,望北山路而退。次子司马昭曰:“莫非诸葛亮无军,故作此态?父亲何故便退兵?”懿曰:“亮平生谨慎,不曾弄险。今大开城门,必有埋伏。我兵若进,中其计也。汝辈岂知?宜速退。”于是两路兵尽皆退去。孔明见魏军远去,抚掌而笑。众官无不骇然,乃问孔明曰:“司马懿乃魏之名将,今统十五万精兵到此,见了丞相,便速退去,何也?”孔明曰:“此人料吾生平谨慎,必不弄险;见如此模样,疑有伏兵,所以退去。吾非行险,盖因不得已而用之。此人必引军投山北小路去也。吾已令兴、苞二人在彼等候。”众皆惊服曰:“丞相之机,神鬼莫测。若某等之见,必弃城而走矣。”孔明曰:“吾兵止有二千五百,若弃城而走,必不能远遁。得不为司马懿所擒乎?”后人有诗赞曰:“瑶琴三尺胜雄师,诸葛西城退敌时。十五万人回马处,土人指点到今疑。”言讫,拍手大笑,曰:“吾若为司马懿,必不便退也。”

这是一种心理战。在己方无力守城的情况下,故意向敌人暴露我城内空虚,就是所谓“虚者虚之”。敌方产生怀疑,更会犹豫不前,就是所谓“疑中生疑”。敌人怕城内有埋伏,怕陷进埋伏圈内。但这是悬而又悬的“险策”。使用此计的关键,是要清楚地了解并掌握敌方将帅的心理状况和性格特征。诸葛亮使用空城计解围,就是他充分地了解司马懿谨慎多疑的性格特点才敢出此险策。诸葛亮首先是对司马懿的本性有着充分的估计,才能准确判断出司马懿的下一步做法,自己再顺着司马懿的做法进行防御。其次面对敌军的千军万马在城楼上焚香操琴,神情安谧,琴声悠扬,这份镇定也是种相当的修为啊。

面对人生的大起大落或者正面对的人生的困境保持宠辱不惊的心态,最后能东山再起或脱困而出的人都是修炼到淡定的最高境界的高人们。这种淡定从面对自然恐惧的淡定上升到对人生的淡定,这是一个从克服原始天然恐惧上升到克服生命无形威力巨大的挫折。

这样淡定的人必定需要一颗聪慧的头脑,这样的头脑看得清自己现在的形式,能采取最有利自己的应对方案。这样淡定的人必定需要一双千里眼,这样的眼睛看清眼下的得失,更多的看到长远的效益,不争一朝一夕不争一兵一卒,只为最后的绝地大反击满盘皆赢。这样淡定的人必定需要一个淡泊的心,这样的心淡看物质名利,上下求索的是理想。

古人说,“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锺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若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从《世说新语》这本小集子中我可以窥得淡定的三种境界并且融会贯通,这也是读书的一件乐事罢。

《世说新语》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三)

《世说新语》是一部专门记叙东汉后期到晋宋间一些高士名流之言谈举止的小说集,向来被视为魏晋「志人」小说的典范。在世说新语以前,也曾出现过不少轶事小说。这天所见的世说新语虽然已失去原先面目,但从其流传来看,还是较为完整的,也透露出它在历代普遍受到重视的价值。在魏晋南北朝的志人轶事小说中,世说新语因其广泛丰富的资料涵量和纯熟精美的语言艺术,被推为当之无愧的佼佼者,也确立了他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承先启后,不可忽视的地位。

我对德行方面有一些初步的认识。名与利往往是人的动心之处,举例来说,管宁和华歆有一天共同在菜园里翻土种菜,他们看到地上翻出一块金子管宁毫不动心,把黄金当作平常的瓦石一样的挥锄耕耘。华歆却把金子拾在手中看了一看,才又丢弃。之后有一次,两人以前共同读书,一位做官的人乘车而过,十分热闹。管宁读书如故而华歆却心慕虚荣,搁下书本,跑到门外去观看。于是管宁拿刀割断草席,分开而坐,向他说:「你并不是我的朋友啊!」华歆为了一时的名和利,而失去他原有的德行,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

这本书将对我的为人处世有必须的帮忙,我此刻虽然已经年过花甲,但是还是要学习这些道理的。

《世说新语》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四)

支道林喜欢养鹤,住在剡县的峁山上。有人送给他一对小鹤,不久小鹤的翅膀长成,想要飞走。支道林舍不得它们,把它们的羽毛剪短了。鹤高举着双翅却不能飞翔,回头看看翅膀,垂下了头,心中仿佛有说不尽的懊恼。支道林说:“既然你们有直冲云霄的心愿,又怎肯给人做玩物呢?”于是,喂养到羽翼长成,就让它们飞走了。

这是《世说新语》中的一篇文章。读完这文章,我发现它蕴含了两重意思。第一重意思是要我们爱护动物。连古人都能意识到不能以一己私意来限制小动物的自由、追求和志向。我们为什么做不到呢?难道把小鸟关在笼子里,给水给食,就能关住它们的心吗?我看做不到,只有给他们自由,才能算真正爱他们。

第二重意思是告诉我们人要有直冲云霄的志向。文中的一双幼鹤正是因为有了直冲云霄的向往,而表现出对蓝天的渴望。被支道林发现后,才圆了它们的蓝天梦。鹤都有志向,何况于人呢?人也要有直冲云霄的志向,只有有了这样的志向,才能激励你不断的进步,不断地向前。所以,人要有自己的志向。

一部《世说新语》告诉我们许多道理。我所读得不过只是浩瀚大海中的一滴。但这一滴已经告诉我:我们要做一个志向远大,并且爱护动物的人……

《世说新语》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五)

标题有点拗口,其实就是十五岁读到此刻三十好几了,仍然觉得妙趣无穷,还会一向读下去!

最早接触《世说新语》是上高中的时候,同学间喜欢相互借书看,看完再做以交流。真是书非借不能读啊……那时候读书的效率真是惊人,或许是因为年轻,博文强记,加上读后切磋,如今对那些读过的书还历历在目……进入社会后,买的起书,却看不起书了……在书店搜罗一堆,回家后往往束之高阁……读书心境,已然不再。

《世说》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笔记散文集。通常都把《世说新语》定义为魏晋人物小说,但其行文洗练,词句清丽,风格幽雅,意境深邃,志趣高洁,通篇人物众多,跨越300年时光,有交集,却又并不尽连续,虽为叙事,又多含议论,所以我认为应当属于散文笔记。

《世说新语》主要是描述魏晋文人士族的生活言行,从中我们不仅仅能够看到这一段历史中的文化乐章,也能够领略许多为人处世的哲学。应当说魏晋时期是个性人文最为突出的一个历史时期。所产生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极其深远的……

而《世说新语》则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你能够当它是小说,也能够当它是散文,或者当做历史,甚至诗歌……

《世说新语》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六)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说:“美德是灵魂的一种健康,美貌和良好习惯。”

莎士比亚说:“金子!黄黄的,光闪闪的,只要有一点点,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者变成尊贵者,老年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

人们渴望财富,但是要取之有道。甘于贫苦,言行高洁。在面对他人的赠与与诱惑是,要不为所动。人在贫穷时,要有气节,人穷志不短。

朋友就是志趣相投,心性相近的人结合在一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志趣和目标,有自己的人生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

在道义,人格于生命和功名利禄发生矛盾时,我们要合理的选择。

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有一需要用真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谅解去护理,朋友也是一面镜子,是第二个自我,能从朋友的身上反映出自己的性格,朋友难得,友谊更最值得珍惜。

投机者鄙视友谊,自私者躲避友谊,真诚者珍惜友谊。

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们不要惊慌失措,应坦然面对。不同的教育和学习环境和成长环境对孩子性格的培养是不同的。

人要做到尊严上的独立,首先要有经济上的为独立,有独立的人格,有自己的追求,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格。

寂寞是生命的陪伴,是心灵的依托。他告诉我们情感需要归宿,心灵需要港湾,红尘需要百态人生,机会一去不复返,拥有就要珍惜。

要学会感受寂寞,享受寂寞。因为他与我们同行。

《百万英镑》的读书笔记读后感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假期时我们观看了百万英镑,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怎么才能避免将百万英镑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下面是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百万英镑》的读书笔记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百万英镑》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一】

这个周末,我和父母一起读了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中篇小说《百万英镑》。

小说讲述了一个美籍小办事员出海游玩,在海上迷失方向后,被一艘恰巧经过的双桅帆船救起后的奇特经历。故事的主人公亨利随船来到了英国伦敦,他面临着身无分文的窘境。就在他饥肠辘辘之际,命运和他开起了玩笑,他得到了一张百万英镑大钞。原来,伦敦的一对富家兄弟为“一个诚实、聪明而又贫穷的外乡人得到一百万英镑的现钞后能否生活三十天”打了一个赌。哥哥认为这个人一定会因为无法证明自己拥有这么多钱而饿死,而弟弟却认为这个人会因为有了这张钞票而过得很好。于是,他们把故事的主人公亨利选定为实验对象。令那位哥哥没有想到的是,在得到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后,亨利一下子成为了一个明星般的人物,每个人都像苍蝇围着粪团一样围着他转,像乞丐般地讨好他、拉拢他,让他免费用餐、购物、住宿。从此,以一张无法兑现的百万英镑大钞为通行证,亨利出入于上流社会,过着与真正富豪无异的生活。最终,主人公不光顺利地生活了一个月,而且还通过这张钞票赚到了属于自己的二十万英镑巨款,找到了一位他深爱的仙女般美貌的姑娘做他的妻子。

读了这篇小说,我不禁为小说中主人公亨利的聪明才智而赞叹。他仅仅凭借着一张并不属于自己的巨钞,分文未花,仅三十天就让自己成为了一位真正的大富翁。更让我感到敬佩的是,他在得到那张意外的大钞的时候,并没有利令智昏,忘乎所以,而能以冷静的头脑进行分析和判断,弄清自己的处境。同时在巨大的诱惑面前,保持自己诚实的品格。马克·吐温以他大师级的手笔,通过主人翁在生死之间的一些细节和心理活动的描写,向我们传神地展示了主人翁不平凡的品性:在那只龌龊肮脏但能解馋充饥的梨子面前,亨利还能顾及尊严和斯文,强忍住生理的渴求和求生的本能,不去捡食那只水沟中的梨子。那需要多大的克制力!我也为那些大肆讨好亨利的人感到悲哀,他们见钱眼开的嘴脸,他们在巨钞面前判若两人的举动,让人性的丑恶和弱点暴露得那么充分,那么赤裸裸。而到头来,那么多趋炎附势的人,白白地做了一回亨利的奴隶,帮助他成为了真正的富翁,而自己却什么也没有得到。小说虽然讲述的是远离我们现实世界的故事,但是谁会知道,要是发生在我们身边,又将是怎样一副情景?

我认为,作者马克·吐温写作这篇集幽默和讽刺于一体的小说,表面是在描绘一个滑稽可笑的故事,实际上既是在讽刺金钱对当时社会的呼风唤雨的作用,又是在告诉读者一些人生的道理。作者以他独特的笔触,通过描绘在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面前的各式人等,使读者在忍俊不禁之余明白:企图不劳而获是可耻的。,促使读者树立一个正确的财富观:金钱虽然有着巨大的作用,但并非万能,为金钱而献出自己的人格最终得不偿失。

通过阅读,我还明白了,做一个诚实的人,对把握人生中的机会是很有帮助的。诚信是立身之本。在亨利的传奇经历中,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一个有关成功的规律:成功=诚实+智慧+勇气。

《百万英镑》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二】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百万英镑》的书。作者马克吐温是美国的作家、幽默家、小说家,也是著名的演讲家。他是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有“百万英镑”“好孩子的故事”“坏孩子的故事”“大宗牛肉合同事件”这几篇故事。

“百万英镑”讲的是一个穷小子因机缘巧合得到一张百万大钞,从而呼风唤雨的故事。这篇故事中有几段是讲他得到百万大钞后去服装店,刚开始员工和老板见他穿着打扮很邋遢,对他的态度不理不采,后来看见他的百万大钞后对他的态度又经过180度大转弯。

“大宗牛肉合同事件”讲的是为了要回拖欠的牛肉款项,约翰及后代都一一奔波而死,最后把这件事交给了主人公,但主人公总也要不回来那笔拖欠的牛肉款项。

“坏孩子的故事”讲的是坏孩子吉姆整天游手好闲,但他每次都十分好运,周末去玩水却没有溺水;在安息日去钓鱼,却没被雷劈;去偷苹果也没有从树上摔下来。总之,他就是那么好运。

“好孩子的故事”讲的是好孩子雅各布。布利文思十分想做书中的好孩子,但总不能如愿以偿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从好孩子雅各布。布利文斯那学会了坚持;从“大宗牛肉合同事件”里知道了美国政府没人性的管理;从百万英镑的几段中知道了美国有些人很势力。

《百万英镑》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三】

《百万英镑》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他原名塞缪尔·朗赫·克莱门斯,是美国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也是著名演说家,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美国穷小子在伦敦的一次奇遇。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们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

我的感想是,势利的人们看不起穷人,觉得帮助穷人对自己什么好处都没有,还对穷人很冷淡。可是一见到有钱人就对他很客气、热情。这种情况就表现出了他们金钱至上的思想,他们对有钱的人尊重,鄙视没钱的人。我觉得这种思想非常不好,无论穷人还是富人,他们都是平等的,应该受到别人的尊重。同时,帮助穷人也是快乐的事。当你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了别人后,内心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和开心。我觉得人们还是应该帮助穷人。另外,我还觉得不应该金钱至上,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世上还有更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百万英镑》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四】

百万英镑,这四个字听起来遥不可及,而且有些人非常渴望得到他。可读完这本书后,就不会有人这么想了。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个叫亨利的来自美国的穷人收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原来一对富豪兄弟正在打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有了一张百万的支票后会怎样呢?

以前,亨利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干什么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一些费用都可以减免,但是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亨利欠下的债越来越多。渐渐地,要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支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亨利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文章读完,我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对那些拜金主义者产生了厌恶。在他们眼里,钱是万能的。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这个故事也揭露了那些拜金主义者的丑恶面孔,他们爱财胜命。在生活中,他们对待穷人和那些流浪在街头的乞丐,总显得不屑一顾,不加搭理;而对待那些有钱的人,他们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讨好奉承。似乎在他们眼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被金钱的表面所迷惑,我们要最求的,是更高尚更美好的道德精神。

《百万英镑》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五】

在看完好看的《俗世奇人》之后我又看了一本《百万英镑》。

《百万英镑》主要讲诉一个美国的年轻人在一次出海航行遇到风浪被一艘船救了。在上面打义工支付自己的船费来到了伦敦。他当时一贫如洗。而两个有钱的兄弟得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并把那一百万英镑借给了那个年轻人,看那个年轻人能不能用那一百万英镑在伦敦生活一个月但不能把那一百万英镑打开。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最后他把钱还给了那对兄弟。他还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有三万元利息。真是一举两得呀!

当我看到陌生人讲的故事这一章节时,我真的相信了哈里斯所讲的故事,我真的以为他们在车上吃了人肉。当我看到他们吃人肉时,我背后直冒冷汗,因为真的很吓人到了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故事不是真的,而是他编的。因为他曾是一名国会议员。可是有一次他被风雪困在了火车里,差点儿冻死。,最后成了偏执狂,每次提到那些老话,他就说个没完没了。当我看到他把它倒翻了个。,于是他喷出两捧铁砂时我觉得那个人太卑鄙了,为了赢不择手段,不公平比赛。这种行为是可耻的。

这本《百万英镑》让我看到了社会上的阴暗。这本书反映了社会的阴暗,不择手段的人。这本书让我明白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读后感 【精】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我们在读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写好一篇《哈姆雷特》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一】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二】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更是著名的悲剧作品,向我们展示了宫廷王朝的内部斗争一角,在权利面前,人性的扭曲和罪恶。读了这本书,更是让我深受启发,我们不能因为身外之物而去伤害自己的至亲,例如权利、金钱等等,这些会让我们变得面目狰狞。

哈姆雷特其实讲述的是王子复仇记的故事,丹麦王子在大学期间闻得父亲的死讯,赶回去奔丧,在一个月内,他的叔叔克劳狄斯即位并和自己的母亲结了婚,这一切让他感到惊诧和疑惑,紧接着卫士霍拉旭在站岗的时候听见了老国王喊冤的声音,并揭发了克劳狄斯谋杀篡位的事情。哈姆雷特决定复仇,却错误的杀死了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当他逃回丹麦时听见了恋人自杀的消息,而奥菲莉亚的哥哥提出要和哈姆雷特决斗。决斗中两人同时中了毒剑,而王子的母亲也因为误喝了他的叔叔准备的毒酒死亡,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叔叔克劳狄斯,并让朋友霍拉旭告知世人。

故事就结束了,很现任是个悲剧,哈姆雷的父母亲以及叔叔恋人都死了,让我们读起来不免感到情绪低沉,但故事给我们带来的对现实世界的反思。

在封建王朝里,像王子复仇记这样的故事一幕接着一幕,并不是稀奇,但人们仍然会因为权力和金钱而残害至亲,这是人性的扭曲。

我们要建立健康的思想观念,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不要因为一些身外之物而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上演现实的悲剧。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三】

以前我经常听哥哥姐姐们说,哈姆雷特是一本非常优秀的作品。在上周日的时候,父亲带我去图书馆,我终于有幸读了这本著名的作品,读完之后有着很多的感受。一开始的时候哈姆雷特是欧洲的一位贵族王子,但是他不像其他的贵族那样骄傲自大,非常善良,对待下人是很友好的。但是不幸降临在他的身上,自己的父亲突然暴死,母亲改嫁。

这一切让他的生活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之前他还是一个天真单纯的人,但是自从这一切发生之后他就变得忧郁起来,并且似乎对生活没有什么目标。尤其是在城堡中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鬼魂,鬼魂将自己父亲死亡的真相告诉了他。他在得知之后非常的愤怒,尤其是经过一系列的侦查并且验证了鬼魂所说的事实。这个时候的哈姆雷特对自己开始产生怀疑,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够担负的起这个重大的责任。因为他已经遇到了自己非常心爱的人,他完全可以忽略这件事情和自己心爱的人归隐。可是他最后还是做出了选择,他放弃了比较安逸的生活也放弃了自己的爱情。虽然说在最后的结尾,哈姆雷特和敌人一起同归于尽。但是哈姆雷特的灵魂却远远超出普通的人在灵魂上,他是一位伟大的英雄。

但是英雄也是人类,他也有人类所具有的感情。所以他才能够在面对自己母亲做出那样的抉择时,发出自己内心深处的愤怒,面对自己心爱的人死亡时他是悲痛欲绝的。哈姆雷特虽然只是莎士比亚杜撰出来的一个人物,但是他的精神却永远的告诉我们要有勇敢的去面对世界给我们带来的黑暗,在一个个困难中不断的锻炼自己,如果遇到没有把握的事情,那么一定要深思熟虑。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四】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着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读后感【篇五】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20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哈姆雷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雷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

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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