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中暑的应急处理

发布时间: 2023.03.26

中暑的应急处理5篇。

我们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中暑的应急处理 我们认为保护灾区居民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必然要做好处理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如何写好一篇应急预案呢?相信本网页内容能为您提供帮助!

中暑的应急处理【篇1】

1

夏季施工气候炎热,建筑工人普遍在露天和高处作业,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随时都有发生中暑事故的可能。因此,加强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概述

中暑是指高温或烈日暴晒引起体温调解紊乱所致的一组临床疾病群,以息热、皮肤干燥无汗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特征,一般分为中暑息热、中暑衰竭、中暑痉挛和日射病类型。日常生活中,劳动生产中偶有发生中暑伤害事件,重者可当场死亡,轻者如不及时抢救也危及生命,因此,如发生相应伤害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处理,以尽可能降低对人体的危害,为后期抢救赢得时间。

二、中暑表现

(一)高温作业下出现口渴、大汗、疲乏、头昏、胸闷、恶心;

(二)体温多在38OC以上,面色潮红,皮肤灼热;

(三)中暑严重者出现面色苍白,恶心呕吐,血压下降;

(四)重症中暑出现晕厥、昏迷、痉挛或高热、体温达40OC以上。

三、中暑的预防

(一)教育职工对中暑的防范意识;

(二)保持工作环境的通风、通气和尽可能遮阳;

(三)配发必要的劳保用品,如草帽、遮阳伞等;

(四)配备预防药品如藿香正气水、十滴水、清凉油等。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后填写(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于当日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当日以最快方式将(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报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由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单位在当日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后者进行网络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12:00时汇总辖区内前24小时报告的高温中暑病例总数,对照高温中暑事件分级标准,对符合高温中暑事件的,要立即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以归并的方式作为高温中暑事件上报,同时通知同级气象业务单位,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高温中暑事件进行确认,并通报同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必要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缩短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

中暑的应急处理【篇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以下简称高温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其他以高温气象条件为直接诱因,并直接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1.4 事件分级

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达不到ⅳ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事件范畴。

1.4.1 特别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ⅰ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0人以上(含300人),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发生;

b.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2 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ⅱ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或有4至9例死亡病例发生;

b.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3 较大高温中暑事件(ⅲ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或有1至3例死亡病例发生;

b.地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4 一般高温中暑事件(ⅳ级),指符合下列情形的: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

1.5 工作原则

1.5.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防范高温中暑事件的意识,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积极开展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和预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措施。

1.5.2 部门联动,分级响应。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建立联合预报和预警机制,一旦发现高温中暑气象条件或高温中暑事件的苗头,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气象条件预报或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并向当地提出防控工作建议。根据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级别,各级卫生、气象部门在本级的统一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做好辖区内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5.3 加强管理,规范有序。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本地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高温中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高温中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加强相关培训等工作,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地处置高温中暑事件。

1.5.4 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相关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提高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2 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

2.1 高温中暑气象等级

根据温度、湿度等气象因子,结合地区气候背景资料,以及高温持续时间,划分为可能发生中暑、较易发生中暑、易发生中暑、极易发生中暑四个等级。具体分级办法参见中国气象局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实施方案。

2.2 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的发布

各级气象部门根据监测预报确定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适时开展预报工作,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防范提示。

3 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

3.1 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3.1.1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单位

a.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b.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c.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d. 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

3.1.2 高温中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人。

3.1.3 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高温中暑事件报告实行卫生行政部门分级审核、分级确认的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每年6月1日,各地卫生部门启动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每年9月30日终止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各地卫生部门可根据本地区高温气象条件的实际,适当提前本地区高温中暑事件监测、报告的启动时间,或推迟事件监测、报告的终止时间。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后填写(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于当日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当日以最快方式将(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报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由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单位在当日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后者进行网络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12:00时汇总辖区内前24小时报告的高温中暑病例总数,对照高温中暑事件分级标准,对符合高温中暑事件的,要立即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以归并的方式作为高温中暑事件上报,同时通知同级气象业务单位,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高温中暑事件进行确认,并通报同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必要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缩短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

3.2 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预警

建立高温中暑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分析,结合高温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确定预警发布的级别,经报本级同意后发布。

省级(含省级)以下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预警,必须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及时分析汇总下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预警,并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2.1 一级预警(红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ⅰ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极易发生中暑”,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2 二级预警(橙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ⅱ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3 三级预警(黄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ⅲ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较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4 四级预警(蓝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ⅳ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可能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3 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

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通过有关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相应提出防御措施。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启动

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后,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各级卫生、气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科学分析判断,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

4.2 应急响应措施

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合作联动,向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提出事件的防控建议,指导、督促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气象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应急工作。

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根据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级别,分别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4.2.1 一级预警响应措施

a.积极主动地开展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及早发现病例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主动接受上级气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或可能发生地的天气预报、预测技术和产品的加强指导,及时发布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强化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防暑动员;

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4.2.2 二级预警响应措施

a.进一步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并对夏季露天作业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主动监测,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组织加密气象观测,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进一步加大宣传防暑降温知识的力度,强化全体社会公众防控高温中暑的意识;

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积极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部门,对高温环境作业人群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4.2.3 三级预警响应措施

a.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加强气象监测分析,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或有关单位做好老年、儿童、病人等特殊人群的高温中暑防控工作的意识;

d.根据有关部门、单位的要求,对高温环境作业人群开展防暑降温咨询,并指导用人单位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

4.2.4 四级预警响应措施

a.开展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加强气象监测,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高温环境下作业人群的自我保护意识。

4.3 应急响应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由发布预警的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确定。应急响应终止主要参考依据为: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持续3天低于预警所需等级以下,并预测在短期内预报级别不会明显上升,且大部分中暑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新发中暑病例数明显下降。

省级(含省级)以下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应急响应终止,必须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及时分析汇总下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应急响应终止,并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5 保障措施

5.1组织保障

卫生、气象部门与民政、劳动保障、教育、通讯与信息保障等部门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在本级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事件发生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共同应对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高温中暑事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成立应对高温中暑事件专家组,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提出发布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建议,拟定相关防控工作建议内容,负责开展针对高温中暑事件的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等。

5.2物资保障

各级卫生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高温中暑防控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5.3技术保障

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为高温中暑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监测预警和评估系统。

5.4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级卫生、气象部门结合本部门应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和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国家、盛地市、县四级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和医疗救治信息网络,保障和维护信息通讯的通畅,保证事件应急响应的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

5.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各级卫生、气象等部门在本级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6 附则

6.1 名词术语

中暑:在本预案中,中暑是指由高温气象条件直接引起人员出现轻症中暑或重症中暑的临床症状,并能排除普通感冒、急性胃肠炎等疾病引起的相关症状,可以考虑诊断。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并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6.2 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制定,并共同负责解释。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根据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6.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暑的应急处理【篇3】

10

一、目的:

为预防公司员工在高温气候环境下作业出现中暑现象,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确保员工出现中暑等紧急情况时,能迅速有效的启动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身体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职责及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技术部为预案执行责任部门,本预案适用公司所有部门及人员,重点防范单位是:生产车间、食堂、储罐区以及公司内雇佣施工人员等。

三、应急预案启动:

以当日报刊、天气预报等报出的当日最高气温为依据,连续三天最高气温在37℃以上或当日最高气温达38℃时自动启动应急预案,公司所有部门按应急预案执行各项工作措施。

四、应急预案实施

1、防暑降温保障小组:夏季施工过程中,因作业时,露天作业环境较多;人员作业分布区域复杂、多变;劳动强度大等方面的影响,给工程在夏季施工来了诸多不便。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生命、财产安全,为作业人员营造一个有保障、舒适的环境,在作业人员发生高温不良反应时,由组长立即组织该组成员,对事故人员进行转移、与控制,防止周边施工作业现场事故人员的增加。使应急行动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提高行动的效率。以免造成巨大的事故损失。

2、信息联络员:负责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及紧急情况影响范围,每天组织收集天气温度状况,然后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对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及有关部门的联络。

3、现场医疗救护小组:当事故发生时,由组长组织组员对伤员进行现场分类和

急救处理,负责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实施有效救护;并及时向医院转送。救护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进入事故发生区抢救伤员;指导危害区内人员进行自救、互救活动;集中、清点、输送、收治伤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讲解高温防暑注意事项

1、关注天气预报,根据天气情况调整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2、高温作业场所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等局部送风装置,以防暑降温。

3、应保持防暑降温设备的完好(顶棚、遮挡物等),出现故障时立即维修。

4、多用湿毛巾擦拭皮肤,以清除汗液,让水分蒸发帮助散热。

5、对露天作业的施工、维修人员,应根据气温变化适时调整作息时间,早晚工作、中午休息,避开12时——15时的高温时段,尽可能白天作“凉活”,晚间作“热活”,并适当安排工间休息。露天工作时应采取轮换作业等办法,尽量缩短员工一次连续作业时间;有条件的班组可搭设临时遮阳棚或遮阳伞。

6、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并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

7、一旦发生中暑,应采取下述应急措施:首先,立即将中暑者移到通风、阴凉、干燥的地方休息;其次,让中暑者仰卧,解开衣扣,脱去或松开衣服。如衣服被汗水湿透,应更换干衣服,同时开电扇或开空调,尽快使患者体温降至38摄氏度以下。还可以用凉湿毛巾冷敷患者头部、颈、腋下以及腹股沟等大血管经过的部位,用温水或酒精擦拭全身。

中暑的应急处理【篇4】

2

夏季施工气候炎热,建筑工人普遍在露天和高处作业,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随时都有发生中暑事故的可能。因此,加强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1、预防中暑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采取综合的措施,切实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从技术、保健、组织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1组织措施

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在入暑以前,制订防暑降温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

1。1。1要加强对全体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增加自防中暑和工伤事故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

1。1。2应根据本地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利用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减少阳光辐射热,以防中暑。还可根据施工工艺合理调整劳动组织,缩短一次性作业时间,增加施工过程中的轮换休息。

1。1。3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加强工人集体宿舍管理: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1。2技术措施

1。2。1进行技术革新,改革工艺和设备,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建筑业劳动强度。

1。2。2在工人较集中的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中设置休息室,室内通风良好,室温不超过30℃:工地露天作业较为固定时,也可采用活动幕布或凉棚,减少阳光辐射。

1。2。3在车间内操作时,应尽量利用自然通风天窗排气,侧窗进气,也可采用机械通风措施,向高温作业点输送凉风,或抽走热风,降低车间气温。

1。3卫生保健措施

1。3。1入暑前组织医务人员对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持久性高血压、贫血、肺气肿、肾脏病、心血管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一般不宜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工作。

1。3。2对露天和高温作业者,应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料:供给含盐浓度0。1~0。3%的清凉饮料。暑期还可供约工人绿豆汤、茶水,但切忌暴饮,每次最好不超过300毫升。

1。3。3加强个人防护。一般宜选用浅蓝色或灰色的工作服,颜色越浅阻率越大。对辐射强度大的工种应供给白色工作服,并根据作业需要配戴好各种防护用具。露天作业应戴白色安全帽,防止阳光曝晒。

2。附则

2。1术语和定义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2应急预案备案。本应急预案在批准后十日内报HSE(安健环)部备案。

2。3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

2。3。1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海林公司中暑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审核,三年组织一次改版修订。

2。3。2因以下原因,应在二个月内完成应急预案的相应调整:

2。3。2。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

2。3。2。2预案演练和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

2。3。2。3其他原因

2。4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

中暑的应急处理【篇5】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顺利施工,确保在施工中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急救援工作能迅速有效,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XX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X市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工作预案〉的通知》[X委发(20xx)17号]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是针对施工中各种不同的紧急情况所制定的,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而且可以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防止因行动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混乱而延误事故应急,从而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施工中的紧急情况是指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的各类建筑工伤事故。

二、成立施工紧急情况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总指挥由项目经理负责落实,若总指挥外出,由项目执行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给予落实,当副总指挥不在的情况下,由现场技术负责人进行落实。实施救援工作的展开,具体人员安排详见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三、当在工程及建筑施工中发生高温的各种紧急症状情况时,我司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在第一时间分别向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20”救护中心求助,并向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通报情况。紧急情况发生后,还应不间断的向有关领导、部门反馈后续情况。

四、在施工中紧急情况发生后,项目部即视情况成立救援现场指挥部,由担任事故现场总指挥,并成立以下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1、防暑降温保障小组。夏季施工过程中,因建筑行业在作业时,露天作业环境较多;人员作业分布区域复杂、多变;劳动强度大等方面的影响,给建筑工程在夏季施工来了诸多不便。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生命、财产安全,为作业人员营造一个有保障、舒适的环境,在作业人员发生高温不良反应时,由组长立即组织该组成员,对事故人员进行转移、与控制,防止周边施工作业现场事故人员的增加。使应急行动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提高行动的效率。以免造成巨大的事故损失。

2、信息联络小组。由组长负责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及紧急情况影响范围,每天组织收集天气温度状况,然后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对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及有关部门的联络。

3、安全保障(警戒)小组。对撤离区和安置区内的治安工作,由安全员担任组长并组织队员负责对险情发展状况进行监控,防止影响施工工期,并对各班组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以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且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以预防恶性事故的发生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时如何将事故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4、现场医疗救护小组。当事故发生时,由组长组织组员对伤员进行现场分类和急救处理,负责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实施有效救护;并及时向医院转送。救护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进入事故发生区抢救伤员;指导危害区内人员进行自救、互救活动;集中、清点、输送、收治伤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5、后勤保障小组。由组长负责组织调集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措施落实到位。

五、在施工中紧急情况发生后,救援现场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可就近从附近建筑工地调集救援队伍、人员、物资设备。同时专业救援队伍、物资设备从应急预备救援队伍中调集。

六、各类紧急情况发生后,需调集的主要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主要物资及人员职责安排如下:

1、人员、物资准备:

项目部物资的购置由材料员负责,主要药品及医疗救护器具如下:

1、药品:感冒药、发烧药、腹泻药、消炎药等治疗药品及仁丹、十滴水、正气水、菊花茶、降火凉茶、绿色保健食品等。

2、救护器具:单架、救护汽车、小型氧气瓶、听筒、病床、毛巾、药用药箱、冷冻柜(冰块)等。

3、项目部内部设置医疗室、配置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专职医疗救护人员。

七、施救方法:

1、轻度患者现场作业人员出现头昏、乏力、目炫现象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防止出现二次事故,其他周边作业人员应将症状人员安排到阴凉、通风良好的区域休息,供应其凉水、湿毛巾等。并通知项目部医疗救护人员进行观察、诊治。

2、严重患者(昏倒、休克、身体严重缺水等)当作业现场出现中暑人员时,作业周边人员应立即通知项目部,并及时将事故人员转移至阴凉通风区域,观察其症状,以便于医疗人员来临时掌握第一手医治资料。项目部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应急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防暑降温预。并立即组织救护人员亲临现场对事故人员进行救治。症状严重者,在项目部医疗设备无法救治的情况下,应第一时间转移到最近的医院进行观察、治疗。并上报公司。

"夏季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