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故乡900字。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相信每一个人在小学和中学都写过不少心得体会,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读后感故乡900字,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读后感故乡【篇1】
鲁迅《故乡》读后感,由收集,希望有关于鲁迅《故乡》读后感的这篇文章鲁迅《故乡》读后感能对您有所帮助!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XX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读后感故乡【篇2】
《魅力泉州》这本书介绍了新东亚文化之都——泉州的历史、文化、风土人物、自然景观以及泉州现在的经济、贸易。当读到泉港这一部分,我的思绪翩翩,热血沸腾,因为我是一个地道道道的泉州泉港人。
泉州泉港是我的故乡,更是一片充满浓浓闽南风情,让人沸腾震撼的热土。闽南韵,总关故乡情。我为闽南石化新城——泉港喝彩。
早在商周时期,这里就有先民在此刀耕火种。不信?那蚁山商周文化遗址可以为证!还有历代人文荟萃,先贤们留下了许多弥足可贵的遗踪。自北宋太子兴国六年至今,这里人文鼎盛,英才辈出。在千百年来古族文化,中原文化,海外文化长期交融和源远流长的妈祖文化的熏陶下,形成了具有闽南侨乡特色的泉港人文。
看吧,元太祖后裔蒙古族出姓传奇,山腰“七星街”历史名臣良吏的故事,香气扑鼻的泉州小吃——海蛎煎,福建最美海岛乡村——惠屿岛,酷似古代大臣手持朝笏,称为“五笏朝天”的石笏公园,“红砖古大厝、闽南小故宫”之称的“皇宫起”,惟妙惟肖的布袋戏,提线木偶表演。听吧,“南音”“北管”……闽南风韵,总关故乡情,说也说不完,看也看不腻。用心体味,细心寻觅,我们读懂了泉州泉港的发展进步和灿烂的闽南文化交相辉映,和谐美好。
“泉”有奔涌不息之意,“港”有海纳百川之怀。泉与港的合称,彰显着这方人立足本土放眼世界,包容并蓄,重乡崇祖,爱拼敢赢的闽南精神。这是爸爸和我一起品读《魅力泉州》这本书后告诉我的一番话,现在仍久久地回荡在我的耳边。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这是每个闽南人都必定会唱的一首闽南励志歌,这首歌突出了闽南人的精神——爱拼才会赢!爱拼,敢赢!作为小学生,不怕失败了重来!我骄傲,因为我是闽南人,一个爱拼敢赢的泉州泉港人!
读后感故乡【篇3】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完了《故乡》,但我心中的波动并没有结束。那天放学回家后,我想起房间角落里有套世界文学全集,便到书架上去寻找。很幸运,在书架尽头翻出了一本已经发黄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及其它》。我立刻抽了出来,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身子。
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有《故乡》一文。我翻到《故乡》那页读了起来。文字虽然和课本中的完全一样,但重新阅读一遍,却产生了一种与读课文时截然不同的、新鲜的感觉。
读后感故乡【篇4】
作文于是我用了点,只听“喀嚓”一声鸡蛋破了,蛋清流了出来,我马上用碗接住;850字作文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真的吗。多少人为他牵肠挂肚。今天有太多收获了!圆圆的月亮就像一个老奶奶,小星星就像小朋友,老奶奶给小朋友们将好听的故事,他们可高兴了。我相信,只要大家携手努力,随着祖国你的日新月异的.发展,我们的家乡也一定会飞翔的更快、更高。
然而,走过的地方多了,我们播撒的珠子也慢慢多了。暮然回首,有一天你会发现,你身后有无数晶莹剔透的“小精灵”跳动着生命的乐符。在你无意识或有意识的一个个去回忆,去品味之时,你已把她们串起来了,是无数个小生命紧紧的联系在一起,闪闪发光,无形间创作了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周作人先生的历程也可以说是一篇耐人寻味的散文,他人生散文的优美在于他善于发现,善于回味。即使偶尔思想如挣脱了束缚的野马奔阔在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但他毫不迷茫,能够让狂放的思想停滞在昔日的一幕幕,扑捉曾经的乐趣。正如他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他能让狂放已久的思想停留与故乡的一幕幕,甚至小到故乡地域野味的气息。如文中所提到的“野菜”,包括“荠菜”“马兰头”“黄花麦果”“紫云英”等等,从文中也可以看出,周作人先生搬了几次家,按理说走过的地方太多,目历也就更多,至于那些小到地方的野味儿也就自然的经不起岁月的蹉跎,时间的淡忘。但周作人先生从人生历程中找回那些播撒已久的珠子,并去慢慢的品味,与其说他在记忆中品尝野菜的味道,不如说他在记忆深处品尝故乡的味道,在记忆中触摸,汲取故乡的气息。
即便是作者后来又看到了,且品尝到了如同故乡的野菜,但他总是觉得没有昔日的味道,总感觉眼前的野菜不如家乡的野菜,而且,最令作者刻骨铭心的是野菜的吃法,甚至枥枥在目。或许,我们可以说讲究吃法也是吃家乡的人文气息,那股人文味儿,给作者灵魂深处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其实,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相信,我们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家乡的人文气息,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都有家乡的烙印,每个人走过的地方也都留下了些晶莹剔透的珠子,只是我们缺少一颗善于品味的心,缺少那份对故乡一如既往的眷恋。留在我们身后的,是一些零零散散的珠子独自发光。
时而回首一下走过的路,拾起一路播散的晶莹剔透的珠子,感受着生命的乐符,小心的把他们串起来,串起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手心上的生命多了,自然就更容易被摔碎,让我们抓紧手心上的每个小精灵吧,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原来我们拥有很多。
读后感故乡【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经典名作,更是一本让人懂得纯真道理的一本书。全文讲述了乡下男孩比利光脚去荆棘林采浆果,摘蔬菜卖给钓鱼人,坚持不懈地用两年攒钱买两条浣熊猎犬。读到这里,我从两年如一日攒钱的比利身上学会了坚持。
买到猎犬后,已是12岁的比利开始训练勇猛的“老丹”和机智“小安”捕浣熊。成为这一带的高手后,比利带上两条心爱的猎犬与爷爷和爸爸参加远近闻名的捕浣熊大赛。猎犬比美大赛中,小安靠着自然美夺冠,可捕浣熊比赛中并不一帆风顺:途中下了罕见的大暴雪,其他猎人都纷纷返航,可小安和老丹还是对一只老而狡诈的浣熊穷追不舍,最终在一根破旧的空树桩中追出了4只浣熊夺冠。可是,人生总有遗憾,就在比赛过后的第一次外出捕猎时,比利遇到了凶猛的山狮,两条小猎犬不顾自身安危与山狮周旋,老丹不幸失血过多死亡,比利伤心不已,小安也绝食了。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比利与老丹的真挚感情。
没过多久,小安也不幸去世。比利把他俩一起埋在一棵大橡树下。第2年,比利要搬去城市的前夕,比利发现老丹和小安的墓前长出了一株神圣的红色羊齿草,传说红色羊齿草是一种极其神圣的植物,是天使才能播下的……
这是一本会发光的书,这也是一个纯洁快乐的乐园。讲述了一个男孩和两条猎犬的传奇故事。
读后感故乡【篇6】
手托着头痴痴呆呆的看着别人匆忙地写着,一是给我犯了难。赶忙拿出一本书匆匆读起,希望上天能给予我最多的灵感。
打开书无意间翻到这篇文章,好奇心驱使我走进汪曾祺“咸菜茨菰汤”的世界。读完文章,我似乎有点懂得作者内心的深处。曾经对咸菜茨菰汤没有食欲,甚至有点讨厌,不能理解为什么一到下雪天我们家就喝咸菜汤,直到前几年到老师家拜年,师母为我做的一盘茨菰炒肉片。也许是久违了,对茨菰汤又增加了感情,再到春节前后买来吃。
其实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菰,并不想。现在再买来吃也不是觉得它好吃,也并非想吃,想的只是茨菰的“味”。这味不是茨菰本身的味道,而是怀念以前下雪吃茨菰的感觉,这感觉令它回味与难忘。茨菰汤陪同它度过儿时的荒灾,是唯一可以陪他度过童年的食物。现在日子过得好了,也不经常吃这茨菰汤,偶尔吃一次也就有了种说不出的感觉。
最后作者的愿望也很简单。它想念家乡的雪,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菰汤。写到这儿,我内心深处那根最柔软、最脆弱的思乡弦也有所触动。停下笔,看着教室外面黑漆漆的一片,仔细看还能看见一两颗不算太亮的星星好一轮还算明亮的月亮。听姐姐说,当自己一个人在外地觉得孤单想家时,看看月亮,把自己想与家人讲的话告诉月亮,它会帮你转达给亲人。但现在月亮走了,连它也不愿听我诉说,看来我也只能把这思乡的情绪藏在心里。
作者对茨菰汤的感情不是两三句就能真正体会的,而我对家的思绪也并非月亮能够传递的。希望作者能够圆上他那并不算过分的心愿,也希望我自己能吃上母亲为我做的饭,也愿天下所有的事能够圆满,不要像那无情的月亮有所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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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
优秀的图书常常是值得我们不断翻阅的,当我读完一本书之后,作者所描绘的场景深深吸引了我,同时也让我脑海中萌生了许多思考。写下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加彻底地领悟作品。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花费了大量心血,最终完成了这篇“故乡读后感”作品,仅作参考,请大家阅读!
故乡读后感 篇1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与狗狗之间发生过许多伟大的故事,不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明、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与坚守,都深深地震撼着人们的内心。这个暑假,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戚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拥有两只属于自己的浣熊猎犬是男孩比利是大的梦想。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它可以实现,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妹妹们。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要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个美分,他都努力去做,好无怨言。每天的老累让他疲惫不堪,却从不轻言放弃。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的训练了它们,老丹和小安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它们每天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和选美比赛的银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为了保护主人,那毛茸茸的耳朵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助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停了下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事与愿违,老旦牺牲了,可爱的小安失去了伙伴,也不愿活下去。
在他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她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他们都能为自己的家人和伙伴奉献出宝贵的身命,天是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 篇2
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拥有两条红骨浣熊犬,经过两年的努力,两年的奋斗,两年的艰辛,两年的省吃省喝,成功的做到了!这让我很震惊,如果是我,我可能看到困难就直接放弃了,两年换两条狗,这是怎样的决心才能做到啊!要对动物有绝对的热爱,不然,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你能用两吨金子去换两条狗吗?更何况“寸金难买寸光阴”呐!而且是两条狗,主人公怕一条狗孤单,多用了无价的一年光阴!而比利,这个普通的男孩不仅做到了,还和两条猎犬并肩作战,捕获许多浣熊,参加捕浣熊大赛,一举赢得了两个奖杯!
多么让人潸然泪下的事!但对于我和大多数人来说,“捕浣熊”是一个很陌生的词,连浣熊长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但从作者极具感染力的文字中,我强烈地感受到捕浣熊有多么激烈,多么困难:比利需要费劲地跟着老丹和小安跑,去追逐浣熊;在第一次捕捉时砍倒好几人抱的大树;跟着老奸巨猾的浣熊绕圈圈;在小安掉进冰窟窿时设法救出……这对于我来说都是十分艰巨的挑战,不仅需要体力,还需要脑力,估计我跑个几圈下来,就一定瘫在地上了!再说了,这儿不仅仅是有浣熊,还有热带雨林独有的蛇虫,被咬上一口不仅疼痛难耐,而且是致命的!
是比利的恋狗情结牵引着他,从而经历了一段疯狂的、让人着迷的体验。老丹、小安,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泡泡。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随时可能到达另一个世界的恐惧,和其他事物的亲身事例: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见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容貌、老丹和小安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梁。
一段多么美妙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滋味飘忽在我脑海中,使我很激动,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high翻了的、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好不枉我十几年的童年即将离去。希望在剩下几年间,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享受、懂得、成熟。
故乡读后感 篇3
有两只狗,它们可以舍弃生命保护自己的主人,它们的名字分别叫做老丹和小安。我翻开这本书,故事的内容让我时而紧张,时而感动!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和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患难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但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因为老丹的死,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读完这本书,我为之深深震撼!为那一份情感的真挚,为那份情感的纯洁!
其中的一个情节让我深深铭记:在一次打猎中,天空忽然下起了暴风雪,老丹和小安追踪猎物,消失在雪地中。比利他们非常着急,在风雪中寻找,渐渐地,其他人决定放弃寻找,但是比利不愿放弃自己的朋友。最后,他们冒着生命危险,终于发现了老丹和小安。这个情节让人感动,比利与两只猎犬的情义那么深重,老丹和小安为了主人,历尽千辛万苦也不愿放弃猎物;小主人为了两只爱犬,哪怕危险也不放弃寻找,即使是他一个人,也要把它们找回来。这样的情义可以穿越生死的距离,怎能不令人动容?
他们之间的深厚友情让我想到一部电影:《忠犬八公》。故事讲的是帕克与八公之间的深厚友情。八公每天都会在车站上等候帕克,但是在一次上学时,帕克因突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再也没有回到那个车站。但是八公却依然每天都在车站上等待、凝视。夏天到秋天,八公依然风雨不变,直到它去世。这样的狗的确称得上“忠犬”!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特别是狗,它们会对主人一心一意,会对主人不离不弃,会对主人忠心耿耿,这样的它们,怎能不令人喜欢呢?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值得一看!
故乡读后感 篇4
其实文章一开始我都没有预料到会和闰土哥扯上关系,还以为是写幼时关于老屋的回忆呢,直到提到闰土我才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哦,是讲闰土哥的那篇文章呀!
即使上学的时候学过了,但是再次读到成年之后的闰土哥见面那句“老爷”,心里还是有股说不出的难受。少年时候不懂事,但是却纯真而快乐,相互真心相待;可是等长大了懂事了,两人之间却堆砌出来一堵无形的墙璧,再也无法像小时候那样哥弟相称了。
不过虽然可惜,但这种发展却是合乎常理的。每个人成长的环境和接触到的时候都是迥然不同的,这些截然不同的境遇造就了每个人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和观念。迅哥和闰土的经历即使放到现在仍然比比皆是。我们小时候那么亲密的朋友们,当分别接受完各自的教育之后再聚首,又能说得上几句话呢?只不过现在我们的隔阂只是观念和思想上的,而迅哥和闰土则是思想和阶级上的——这种隔阂比我们现在要的要深刻的的多多了。
圆规——原豆腐西施——倒真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而且这种人在任何时代也都不缺。挟富济贫的典范,只不过挟的是别人的富,济的是自己的贫。自私自利,强词夺理,迅哥还特意强调她的高颧骨薄嘴唇,让人一下甚至只从外貌上就能感觉到这个人牙尖嘴利、胡搅蛮缠的作风。尤其是最后她从草灰里找出碗来的桥段,她声称是闰土藏进去的,但我感觉,更像是她藏进去好伺机偷走的,结果因为草灰被送给闰土,她无奈只得掏出来,并栽赃给闰土。
虽然长大了之后没有什么好的事情发生,但是小时候迅哥和闰土那些快乐的时光会永远以幸福记忆的形式存在于这两个人的心中,并且以宏儿和水生现时的玩耍为体现。迅哥希望新的一辈能和他们一样平等而单纯地一同玩耍,更希望他们成长之后仍就能平等地相处,而不必再重复他和闰土长大后的悲哀和隔阂。可惜的是,就像那句歌词唱的:我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经历。而不一样的经历则造就了不一样的我们,经历决定了我们双方是否能在一个思想的水平线上。不过好歹迅哥的一个愿望应该是已经实现了,就是不管我们如何思想不一致,也不再有人张口喊老爷了。
不过,我觉得月下刺猹的想象画面会作为一种纯洁的童年友谊的象征一直存在下去。
故乡读后感 篇5
“一本书,让我看到一个智者,一个诗人,一个良心,一个浪漫而冷漠的当代人……”这是学者吴三民对王开岭的评价。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王开岭的《每一个故乡都已逝去》。
王开岭的作品,带着些许悲伤,叹息着,呼唤着世间或心中的食物。我心中留下的是那片白雪公主,这曾经是雪中常见和普通的东西,但近年来却不见踪影。小块,晶莹纯净的白色雪花,带来了一种摄人心魄的美。当我看到雪的时候,我经常手里拿着一块,看着它。每一片雪花都是不同的。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我迷恋他们独特的美丽。每次下雪后,我都会在白雪覆盖的天地里蹦蹦跳跳。我会用一只手托起雪,把它揉成一个球,看着它由软变硬,在一个白雪皑皑的世界里玩耍。然而,它现在只存在于梦里。人类肆意破坏了环境。简单的美不再存在,真遗憾。
总的来说,雪正在消失很多。比如纯真。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总是和我的朋友们一起玩耍和比赛。在家里,通常很难平静下来。一次,一次,一次,一次,另一次,我一吃完,它就更像一个从弦上拔出的箭。我冲刺跑了出去。那时,我想带着自由飞翔的雄鹰飞到我的世界。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外面很开心,所以我拒绝回去。天空中的星星一颗接一颗地眨着眼睛。我撅着嘴,不想回去。我和我的朋友聊了一会儿,玩了一会儿。时间很快消失了,我正要回家。然而,我不知道我还在玩的食物的味道。我总是要等半个小时才能回家。当我到家时,我仍然期待着明天早点来。那时,我住在外面,但我很开心。
现在我被锁在这个笼子里,只有电子产品相伴,只有无尽的孤独。在这一刻,我开始怀念小时候自由和纯真的日子。现在我盯着手机,一整天就这样过去了。我现在恨我自己,想出去玩,但是我再也不能收集它们了。我带着苦涩的微笑。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父亲:为什么现在只有几颗星星?我父亲回忆道:“因为污染严重,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天空布满了星星,没有灯,但是星星足以照亮一整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对那个时代充满了好奇。在我心里,我一直相信有一天我会看到如此壮丽的景象。但是现在这些东西都消失了,那种壮丽的景色只能在梦里看到。我为现在的时代感到难过,希望将来能看到这美丽的风景。我在心里祈祷。
人们已经走了很长的路,但是他们不能忘记最初的意图。雪是美丽的,但是它不能像这样融化。让我们珍惜内心的柔软,它会慢慢消失。
故乡读后感 篇6
正赶上春运,候车室里,拥挤的人群,拿着票,排着队,望着长龙似的队伍,甲也是其中的一员,正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回到故乡的车辆来临,读后感---鲁讯《故乡》。坐在车上,望着故乡的方向,瞳孔里写满了期待,车向前方驶去,看着车辆渐渐进入故乡,看着周围的景象,与鲁迅笔下的《故乡》中,辛亥革命后阴晦,萧条的农村相比下,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新农村,显得格外的喜庆。
也对,快过年了,大街小巷挂完了红灯笼,东张西望的看着周围的变化,感受着时间的流逝。看着幼时玩耍的院落,回忆中的故乡,充满了童趣,带着梦幻的色彩,回忆中有童年的好友,不知如今他过得好与不好,就像鲁迅和闰土一样,期待着与他的再次碰面。
回到了家,见到了许久不见的父母亲,问好,母亲提起了当年甲和乙玩耍的场景,说乙也从外地回来了,读后感《读后感---鲁讯《故乡《。
这时候,甲的脑海里忽然闪出了一幅图画,绿油油的院落里,甲和乙在开心地笑着跳着,脚边的小狗绕着他们跑着,闹着。
终于见到了乙,“嘿,你来啦。”接下来本来有很多的话要讲,却变成了“你过得怎么样”“还好,就这样吧!糊糊涂涂的,过的去”“你身体还好吧”“嗯”“你生意做的咋样”“一般一般吧”“你呢”。
原本想要一般连珠涌出:游戏,弹珠。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为什么此时甲能深深感受到鲁迅那时看到闰土的感受,人事皆非朋友之间似乎隔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时间流逝着,如今已坐在车上,故乡在车后,渐渐的远去,山水在车旁,倒退着,倒退着。而甲对着后面的故事,已不再留恋,在乎的只是老屋里的两个老人,远去的故乡四周有着看不见的围墙将我隔在外面,老屋后的院子里记忆中的影像,原本十分的清楚,现在却模糊不清。
和鲁迅相同的感受,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原本是不理解的,就算是此时,鲁迅那句深奥的话,不同的人,不同的理解,而我。靠着感觉摸索着,前进着。
故乡读后感 篇7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乡读后感 篇8
每一本好书,都是一朵美丽的花。早晨睁开眼,最幸福的就是遇见一本好书;而每个晚上,就是守着这本书,静静地读。就如此刻,我遇见熊培云《追故乡的人》,忍不住轻轻拾起。——题记
这个题目挺有趣:《追故乡的人》。
看似是一个人在怀念故乡,但是一打开,却不是那样了——现在的故乡,还是原来的一样吗?一个城里人,还能回归乡村的那种寂静吗?石板青苔,小磨驴拉,簸箕筛米,莫不有一种淡淡的乡情。有趣的是那盏灯,电灯,引起作者的深思。夜晚还会有萤火虫,那一盏盏灯中包含的却不是童心,而是父母对儿女上大学的希望……
看着这些淡朴的文字,想到的都是乡间农事,心中有的更是共鸣,不能言传,却感受到了作者对原本乡间的怀念。零碎的文题,有的只有一个字,有的有两个字,不是很长,却是我这个孩子感到了一种幽幽的回音,这老物件们的思想呵,那么诗情,那么优美,以最质朴的诉说使我们从尘世的喧哗回到了淡淡的过往,这过往是灰色的,很细腻,却更加的苍老,就如同那书中的一张张黑白的插图,那么的古朴,充满着一股旷野之力,深沉而忧伤,忧伤得不是它们离开自己,而是所有的乡村,将不像原来一样存在。他追的,恐怕就是乡情了吧。
这本书,语言是质朴的。记得作者写到杀的鸡时,联系了人的生活。人能把鸡吃了,鸡若是可以,也能吃人。作者用这个例子证明了人性的贪婪,也暗示着,乡村快不复存在。原来的世界,在作者那懵懂的世界,是“追”——追星星,追月亮,追磨坊,追风,全是少年的青春,到今日,只能追那已逝去的故乡了。
如今的一切,已经不是原来了——人们追着功名,追着明星,追着手机,却没有一个人在追故乡。人是自然的。但是,本原的世界到底离我们有多远?敢问你,晚上追的是什么?追星?追剧?追灯?有人追故乡吗?敢问你,晚上听到什么了吗?听歌?听音乐?有人愿意去听花开花落吗?敢问你,晚上看到什么了吗?看电影?看电视?有人看好书了吗?
人性是贪婪的,唯有不让故乡成殇,才能保持人性吧!现在的世界,难道还有“五月螽斯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的场景吗?这本书仿佛是干土中落入的一线泉水,把心中所有的思念全部激活。我不禁叹息起来:人必得要在城市争得一席之地,才肯回归乡野吗?
这本书更是唤醒了我心中沉睡的美景,试想,乡村之晨,花草树木,莫不生长,蓬勃生机,更是惹人喜爱。读好书如同与一个高尚之人谈话,让我无时无刻提醒自己,改变自己心中的污点吧,追追你那朴实自然的故乡吧!
朝花,是得拾的;旧事,是得提的。别让质朴,成殇。
故乡读后感 篇9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xx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
故乡读后感 篇10
《故乡》这本书写了鲁迅回到故乡绍兴准备搬家到北京。描绘了少年的时候朋友和邻居的变化,从中体会到思念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勇敢。帮着爸爸看西瓜地,经常遇到獾,而獾的习性十分残暴,全身上下都是刺,它还是杂食动物,很可能会咬人,可是小闰土不怕,勇敢地拿叉子与獾打斗,不怕刺伤,最后獾慌忙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来过。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聪明,因为“我”与他聊天怎么捕鸟的时候,他迅速而流利地说出了捕鸟的方法“要在下雪过后,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棒支起一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长大后闰土身材增加了一倍,脸色灰黄,有着十分的皱纹,眼睛周围肿得通红,头戴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提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他说话的时候吞吞吐吐,断断续续,结结巴巴的,显得让人感到他十分的麻木,跟以前活泼勇敢的闰土完全不同了,这让作者感到十分苦恼,非常伤心。
看到原先活泼开朗的少年闰土变成了麻木的闰土,真让我失望,心情与着作者一样,我真想现在的闰土变回原先活泼开朗的闰土呀!
故乡读后感 篇11
最近,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平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习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韩薇)
故乡读后感 篇12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不放弃自己的梦想才能成功,这是我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里感受到的。书中的主人公——十岁男孩比利。科尔曼,他的梦想是拥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家里没有额外的钱用来买浣熊猎犬,无法为他实现愿望,比利却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梦想,他想尽各种方法去赚钱,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攒够了钱,买到了心爱的猎犬。
当男孩比利在心中产生了自己第一个梦想——想拥有两只浣熊犬时,他那年才十岁,由于家里生活困难,无法为他实现梦想时,他并没有因此失望而放弃自己梦想,而是不停的想怎样才能得到猎犬,办法终于找到了——自己存钱买浣熊猎犬。整个夏季,他都兢兢业业的忙着,他用破旧的铁丝做成渔网,到山里的小溪里捕捉鱼虾,在黑莓丛中来回穿梭,采摘野果,手脚都磨出了血泡,他还跑到山里的其它地方寻找浆果,就这样,他攒了两年的钱,并且没乱花一分钱,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顽强毅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并且还用剩下的钱为爸爸妈妈及弟弟妹妹购置了礼物。
通过比利的故事,以及自己和身边的朋友的沟通交流,可以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而要实现这个梦想,却肯定不会是那么一帆风顺的,在前往梦想的途中总会有许许多多困难和挫折等着我们,它们想通过它们的.存在检验我们对自己梦想的坚贞,如果我们害怕付出努力,无法忍受困苦的磨练,就无法跨越它们,也就失去了梦想,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努力思考它的解决办法,一次不成功就两次,三次……,不停地尝试下去,只要坚持不懈,终究会跨越困难,实现梦想,感受那美妙的时刻。
当困难挡住我们迈向梦想的脚步,使我们又无法顺利通过而想放弃的时候,我们就想一想《绿野仙踪》中南瓜人说过的一句话吧——“我们不要这样轻易的放弃吧,让我们再干点什么。”
故事里的故事读后感900字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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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的故事读后感 篇1
《故事里的中国》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的文化类节目,该节目通过系统梳理与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现实主义题材文艺作品,从中选取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优秀人物和故事,融合影视、戏剧、综艺等艺术手法,以此串联新中国的影像艺术博物馆,挖掘经典背后荡气回肠的真实印记和时代精神。节目播出以来,反响强烈,好评如潮,仿佛将我们带入那个战火纷飞和激情燃烧的岁月。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4月23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读书日。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红色经典是最好的教科书和营养剂,大家不妨以世界读书日之名,细细品读《故事里的中国》中那些感人至深、历久醇香的红色故事,从中汲取奋进新力量,抖擞精神再出发。
故事里的青春,朝气蓬勃、一心向阳,充溢着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觉醒之力。
青春须早为,岂能长少年。1958年,小说《青春之歌》出版,在广大读者、特别是进步青年中引发巨大反响,改编成同名电影后甚至一时轰动。小说讲述了女主人公林道静历经磨难,从一名知识女性成长为党的革命战士的坎坷历程。我们党之所以能够经受一次次挫折而又一次次奋起,归根到底是因为我们党有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对于广大年轻干部来说,正是人生的大好年华,当把握成长成才黄金期,当保持清醒政治头脑,拒做躺平族,争当弄潮儿,唱一曲不负韶华的青春之歌,让青春在奋斗中砥砺升华,让人生在逐梦中成就精彩,实现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华丽蝶变,真正成为能干大事、可堪大任的栋梁之才。
故事里的英雄,信念如铁、视死如归,诠释着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超然之力。
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霜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惧,一片丹心向阳开。1961年12月,一部讲述革命年代重庆中共地下党员艰苦卓绝斗争的长篇小说《红岩》出版。该书一经问世就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轰动,成了当时中国发行量最大的革命历史小说。从首版发布至今,《红岩》已经印刷了170多次,感动并影响了一代代国人。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七一勋章获得者张桂梅在领奖现场动情地说:小说《红岩》和歌剧《江姐》是我心中的经典,我最爱唱的是《红梅赞》。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党员干部当学习江姐精神,补足精神之钙,敢啃硬骨头、敢翻火焰山、敢闯渣滓洞,赓续红色血脉、争做时代英雄。
故事里的脊梁,大智若愚、前赴后继,演绎着功名万里外,心事一杯中的赤诚之力。
愿得此身长报国,何须生入玉门关。作为党的革命先驱,彭湃就义时年仅33岁。其子彭士禄一度沦为狱中孤儿。20世纪50年代,彭士禄响应党中央号召,隐姓埋名投身核潜艇研制事业,带领科研工作者们埋头苦干,兑现了核潜艇,一万年也要搞出来的诺言。父子二人,一个为中国革命事业付出生命,一个为新中国强国事业奉献一生,令人肃然起敬。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就是要学习这种爱党爱国、只求奉献、不图回报的精神,争当民族脊梁,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心系人民、情系人民,忠诚一辈子,奉献一辈子,走好新的长征路,积极投身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等伟大社会实践,团结带领亿万人民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故事里的故事读后感 篇2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千里之行,我的故事》的书。
这本书是著名钢琴家朗朗写的,主要讲了朗朗的钢琴生活: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发现了他的音乐天赋,于是让他练习钢琴。当他练不好时,他的`父亲竟然让他去跳楼、吃安眠药!之后,朗朗参加了各种大赛,让他有过失败的痛苦,也有过胜利的喜悦。在这种磨练下,他终究成了一位伟大的钢琴家。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脸刷的红了起来---在我遇到困难时,我的父母是非常热情的鼓励我,并不像朗朗的父亲那样严厉,不讲人情,但我还是像以前那样,屡教不改。
记得有一次,我数学考试没有考好,妈妈看了我的试卷,发现我都错在了计算题上。于是,妈妈便认真地帮我复习起了计算题。可是,只有妈妈认真是徒劳无功的,我认真才有用。可是,我却认为我的计算能力已经很好了,不用复习了,便漫不经心起来。等妈妈讲完之后,我如释重负,马上就看起了电视。
过了不久,我们又进行了第二次考试,考完之后,我信心满满的等着考试结果,没想到由于我之前没有好好复习,考得还是一败涂地。这时,我十分后悔没有好好复习计算。
如今,我们都生活在富裕的家庭中,接受着上等的教育,但也不能够不听正确的教育。如果不听家长、老师的正确的教导,所得的结果就会像我这两次考试一样,一败如水!
故事里的故事读后感 篇3
有这样一位老人,非典时冲在一线坚持把最危重的病人送到我这里来,新冠时在前往武汉的火车上坚定国家这么急,我们必须去,就是这样一位84岁的老人,用他的一生在为国家做贡献,用他的一生去为社会做保障,用他的一生去抢救生命。
国之重器之称当属用行动去诉说敢医的钟南山。
2003年,非典席卷全国,给万万家庭带来沉重打击,钟南山院士直冲一线,把最危重的病人送到我这里来;20__年,新冠横扫全国,使多少家庭面临着灭顶之灾,钟南山院士抗着责任与使命,直奔武汉。作为医生,钟南山院士敢于放开手去为病人治疗,面对未知病毒钟南山院士敢于直面。这身白大褂就是你们的铠甲,这就是钟南山,这就是敢医的钟南山,这就是国之重器。
国之重器之称当属敢于质疑敢言的钟南山。
非典前期,钟南山凭借过硬的知识指出专家们的错误。回看新冠肺炎时期,当钟南山郑重的宣布人传人时,眼里透着庄重。从小就受到父亲熏陶的钟南山,把真实,把实事求是全部给了国家,给了社会,给了病人。对于钟南山,父亲的一句你怎么能撒谎呢!始终贯穿在钟南山院士的生命里,也正是这样塑造了这个真实,实事求是的钟南山。这就是钟南山,这就是敢言的钟南山。
国之重器之称当属敢于担当的钟南山。
非典时期生病,为了给百姓信心,67岁的钟南山,在家中打吊瓶;新冠肺炎爆发,卫健委一通电话,钟南山院士说国家这么急,我们必须去,连夜前往武汉,两天连续工作,只睡4个小时演员王学圻说:饰演钟南山院士,我觉得他应该是累了,哪家84岁老人这么干,谁没累的时候,困的时候,但是他仍然坚持下来了。这就是钟南山,这就是敢于担当的钟南山。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而钟南山在这次疫情中,用他的行动,语言向人民向中国向世界诠释着什么是生命是宝贵的,最高的人权是生命。他对中国人民所做的贡献真真正正的体现着他说的那句我的脉搏没有一刻不是贴近祖国的。
这就是钟南山,这就是敢医、敢言、敢当的钟南山。
故事里的故事读后感 篇4
小的时候我是特别喜欢看各种各样的故事书的,那时候家里条件不好,从来没有给我买书这样的条件,都是从别的小伙伴那里这里借一本,那里借一本,来丰富自己匮乏的童年生活。那时候看的最多的是《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很多耳熟能详的故事现如今也只留下浅显的记忆。
现在儿童绘本的市场越来越丰富,也有越来越多优秀的国外绘本被引进中国,现在的孩子跟我那时候比起来,不知道要幸福多少倍。每一次给孩子挑选绘本的同时,也会看一些自己比较感兴趣的内容,以弥补自己当初的缺憾。
遇到这本《大自然里的故事·密林中的熊》带给我很多的惊喜,以前看过很多的绘本,主人翁都是人类,辅以生活中的一些动植物,来讲述一些故事或者道理。而《大自然里的故事·密林中的熊》这本绘本有很多吸引到我的地方。艳丽的色彩引人注目。
大自然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色彩和生命力的,色彩艳丽的插图,配上人物的动作和表情,给我和孩子带来了视觉上的鲜活感受。栩栩如生的动物图案,配上相对应的场景,阅读感非常的棒,还能和孩子一起讨论图案中的情景,非常适合亲子共读。生动拟人的言语,惊奇感十足
《温热的面包》这是一个由面包引发的故事,菲尔卡因为没有温柔的对待战马,给这个小村长带来了一场灾难。为了拯救这个村庄,他到处寻求帮助,最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给这个面临灾难的村庄带来了新的希望。而喜鹊则飞去了远方,叫醒了夏风,并把夏风带到了这里,吹走了严寒,带来了温暖。这里的每一个生物都是有生命的,尽管它们说着我们听不懂的语言,但作者把这些语言用人类能听懂的词汇解说出来,就好像世界万物都能有着共同的语言,都是共通的。
这本绘本一共包含了九个故事,《温热的面包》,《小刚戒》,《密林中的熊》,《羽毛凌乱的麻雀》,《雨蛙》,《体贴的花朵》,《老房子的居民》,《獾的鼻子》,《野兔的脚掌》。主角有人类,有动物,有花朵,都是来自大自然,我们更应该和谐共处。
俄罗斯文学在世界文学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这是我第一次读到这种自然文学的绘本,不管是故事的精彩程度,还是插画的艳丽,还是故事里所包含的,人与自然的美好,都带给我很生动鲜活的感受。人与自然,人与动物植物之间,都有着极大的善意和关照,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的美好。
故事里的故事读后感 篇5
风徐徐地吹着,送来山坡里嘹亮的国歌声,抚平了破旧的红旗上一丝丝的皱纹。这是界岭小学升国旗时的情景,温暖而动人的一幕。
今天的故事讲的是作家刘醒龙的《凤凰琴》记述了张英子在界岭小学由懵懂到成熟的过程,反映了我国农村教育的艰辛,也反映了中华民族重教、崇文的优良传统。孩子们是希望。而老师是希望的希望,为孩子们传道、授业、解惑。界岭小学是一座大山深处的贫穷小学,那里的冬天甚至没有温暖的校舍,孩子们只能挨冻,于是,余校长和剩下的两位老师千方百计、运筹帷幄,只为那八百元的奖学金和一个转正名额。
这个故事令我很感动,大山深处的穷学校,农村教育是短板,那些民办教师拥有宽广的胸怀,把大爱酒向农村,他们是平凡的人,却是农村孩子的英雄,那风凰琴的歌声或许不独特,但却奏响了山里孩子们的命运之曲。
老师的进步,也意味着孩子的进步。xx年张玉滚获时代楷模的称号,他在大山里执教20多年。培养出许多优秀的学生,他一生不计酬劳,甚至用自己的工资为孩子们买作业本、笔等等。他说,看到孩子们一个个成人成才,他就安心了,也高兴了。他的身上,不正凝聚着民办教师的无私与付出吗?正是几百万这样无私的民办数师的默默付出,补上了我国农村教育的短板。
大爱无疆,行稳致远,向所有默默付出的民办教师致敬。
故事里的故事读后感 篇6
其实,我读《朗朗千里之行:我的故事》这本书已是大约一年前的事了,所以当我准备写一篇读后感时,我并没有想起它。但在接连两次失败后,我不得不开始寻找一本我细读过,并有所感悟的书。于是,我选中了它——被德国《世界报》成为、、称为“世界最成功钢琴家”的朗朗描述自己音乐生涯的一本书。
虽说是描述朗朗的音乐生涯,可此书几乎可以称为朗朗的自传。因为,在朗朗的生活中,除了吃饭睡觉外,几乎只有音乐。
朗朗的故事很长,很坎坷,也很传奇。书中有描写他在中国时的怀才不遇,也有描写他在美国时的一夜成名,还有描写在手部受伤之后,他由“音乐狂人”变为一个“正常”的,热爱音乐与生活的人的过程。可至今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童年中,粉碎性的一次灾难。
在朗朗七岁时,他参加了一次全国钢琴比赛,他认为自己非常出色,应该拿第一,可事实击败了他,他只获得第七名。接着,朗朗疯了一般练琴,疯了一般要做第一名。他与他的父亲一起去了北京,并找到一位水平很高的教授作为老师,开始继续朝自己的梦前进。
可由于听信谣言,他的老师对他态度很差,甚至停止了教授他钢琴,还说朗朗没有才华。朗朗的父亲失去了控制,像疯了般对他大吼大叫,甚至逼他去死,而朗朗的忍耐也到了极限,他说这不是他的错,可父亲不相信。于是朗朗将之前对父亲的不满与怨恨全发泄了出来,他用从小到大父亲不惜一切代价保护的双手使尽全身力气砸着墙壁。父亲从狂怒中惊醒,央求他停下来,要他继续弹琴。可年少的朗朗已经痛苦到了极限,他说,只要他还活着,就永远也不会再碰钢琴。
虽说朗朗后来当然没有放弃钢琴,可这件事让我感受到了一个不同的朗朗,不同于我心中伟大的钢琴家,在他发疯似的父亲面前,他是一个恐惧着,并且对于现实中不公的对待无奈地不满着的孩子。其实每个人都有另外一个,并不那么勇敢,并不那么坚强,并不那么神圣的,相对来说更真实的自己。而伟人呢,则是克服了这种恐惧,克服了自己,才因此笑傲群雄。
故事里的故事读后感 篇7
《科学王国里的故事》是一种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内容数不胜数。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的小道理。它不仅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提高学习的兴趣,真是我的好帮手。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九大行星和银河。《科学王国里的故事》向我们介绍了天体的形成过程。我知道了金星、水星、土星、木星、火星、地球、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是太阳系里面的九大行星。而银河则是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的。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只是宇宙当中的一颗“小星星”。《科学王国里的故事》当中经常给我们介绍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
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从中我发现了许多科学的道理,解开了我心中的一些谜团。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是“打蛇为什么要打三寸和七寸?书上说的是打蛇打三寸是因为三寸是蛇的脊椎骨最容易打断的地方,所以,一但被打断,后面的器官也被破坏。打七寸是因为七寸是蛇的心脏所在部位,心脏被打碎,蛇当然没命了。假期里,我经常随爸爸妈妈去山里旅游,听说山里有很多蛇,万一碰上了,就知道怎么对付它了。《科学王国里的故事》里面还解答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如:为什么苹果既能通便又可以止泻?原因是苹果含有丰富的有机酸和特别多的果蔬胶;为什么晚上要刷牙?因为口腔里的细菌会使食物碎屑腐败发酵。总之,《科学王国里的故事》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科学王国里的故事》,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我喜欢《科学王国里的故事》,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在大自然的原野上,有多少条通往大自然知识高峰的小路,我将沿着这条小路,在知识的海洋里徜徉,做个有用的人。
故事里的故事读后感 篇8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童话书《怪医杜里特的故事》。我觉得故事主人公杜里特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医生。
故事讲的是杜里特听说自己的老朋友泥巴脸1只大海龟,由于地震的缘故,又加上它在冬眠,被压在石头底下。因为杜里特非常乐于助人,他不顾自己的危险去拯救泥巴脸,帮助泥巴脸治病。于是杜里特和他的好朋友一起去拯救泥巴脸,他借了一条船向海龟岛进发,经过几番周折终于他们到达了海龟岛,把泥巴脸救出,帮它治好病。
他不仅在这次冒险中乐于助人,还在其他故事中也是如此,比如:在马戏团的时候,他帮助了海豹苏菲,逃出了马戏团。在离开马戏团时被人误会,杜里特被警察抓住坐牢了,而杜里特并不为此感到懊恼,仍然快乐的帮助别人,误会解除后杜里特被无罪释放,他没有责怪警察。看到这里我不经赞叹道:他的胸怀太宽广了!
我想我也应该学习他乐于助人的品质。 我要在别人困难是帮助他,比如,别人向我借橡皮,我应该不假思索地借给他。就像在5.12大地震时,中国解放军不顾自己去抢救汶川人民。我不用像他们那样做多么伟大的事情,而是从小事做起,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如借橡皮、讲题、让座等。要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还要做一个胸怀宽广的人。
我觉得杜里特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向他学习。
故事里的故事读后感 篇9
舞台剧《张桂梅》在央视综合频道第三季《故事里的中国》播出,节目通过讲述七一勋章获得者、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校长张桂梅的故事,致敬在赓续红色基因、践行红色精神道路上,涌现出的一批优秀共产党员。
多视角还原张桂梅日常细节
我生来就是高山而非溪流,我欲于群峰之巅俯视平庸的沟壑这是华坪女高的宣誓词,40余年来,张桂梅校长推动创建了中国第一所公办免费女子高级中学,帮助近2000名来自大山里的女孩勇敢地追求人生的梦想。
本期节目邀请华坪女高办公室主任张晓峰和张桂梅学生杨晶晶,为观众还原张桂梅在日常生活中的细节,讲述她如何用爱托起大山孩子的希望。
张晓峰表示,张桂梅平时除了督促同学们好好学习,还为她们带去了无微不至的关爱。2020年秋季开学,张桂梅看到新生在军训时被晒得满头大汗,决定要让全校的女孩子都喝上奶茶,当468杯奶茶送进学校的时候,整个校园沸腾了起来,张老师说我希望有一天,这些孩子走在街上,想喝什么就能喝什么。
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成立13年,毕业学子成为了教师、警察、医生奋斗在祖国需要的地方。2015届毕业生杨晶晶,如今是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一名警察。高二那年,杨晶晶的母亲不幸去世,是张桂梅帮助她重新燃起斗志。回忆起张老师对自己的呵护,杨晶晶忍不住热泪盈眶:妈妈给我的,她给我了,妈妈给不了我的,她也给我了。跨时空对话榜样江姐
为了更生动地讲述红色故事、传承红色精神,《故事里的中国》第三季在内容设计上,力求深入一个个历史现场,探寻人物背后的精神密码。
最新一期节目通过戏剧演绎的方式,把张桂梅与江姐共同的精神信仰深度关联,用经典歌曲《红梅赞》作为精神意象,将在一场场跨时空对话中,致敬新时代楷模与革命先烈。
红色故事感读后感9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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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故事感读后感 篇1
改革开放之前,我们这中国是处在水深火热之中,而一个个年轻的小战士们却站了起来,为祖国献身,为人民牺牲。像视死如归的刘胡兰,大义凛然的刘文学,勇敢机智的王二小,舍己救人的韩余娟……他们热爱祖国的崇高品质,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正在思考这些的我,突然又被映入眼帘的故事所感动。
一天海子山着火了。“山上有3500亩珍贵的森林和电视卫星接收站,这是国家的重要财产呀!”说完他像离弦的箭冲上山,他不顾人们劝阻,强行冲上山,在火势最猛的地方,他为挽救一棵小松树被肆虐的火蛇吞噬,又一个英雄——赖宁离我们而去。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的耳边一直萦绕着赖宁说的一句话:“那是国家的重要财产呀!”我的眼前仿佛又浮现出赖宁为祖国利益而牺牲的场景,浮现出赖宁披着衣服冲进大火里那让为祖国奉献的精神。这是个令人热泪盈眶的故事,它包含的不仅仅是一个战士壮烈牺牲的故事,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赖宁有着为祖国着想、甘为奉献的精神。
再想想我们,简直像是被父母亲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我们连替别人换位思考,将心比心都做不到,更别提为祖国着想,为他人牺牲了!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到家中,因肚子咕咕叫,便到处找零食吃,可妈妈今天一直都待在家中打扫卫生,不曾出门,也就没买什么吃的。可当时的我对妈妈大发脾气,吵吵闹闹,一直嚷着:“妈,你给我做好吃的,我就要吃。”干了一整天家务的妈妈,现在已经累得精疲力尽,可还是被吵着要妈妈做好吃的我,而感到无奈。
是呀!我一点都不为妈妈着想,想起这个故事,我不禁惭愧。有多少个战士为祖国而牺牲,他们一个个倒下,却又有一大批战士站了起来。让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绽放,为祖国添加色彩,使祖国更加绚丽!
红色故事感读后感 篇2
我在学校订阅了《当代小学生》杂志,这本杂志内容丰富,不仅有伙伴的作品、数学大观园、英语冬令营等很多帮助学习的文章,还有催人上进的红色故事。在今年1-2月《当代小学生》中就有一篇介绍中国共产党早期领袖瞿秋白的文章,讲了瞿秋白身上发生的几个小故事。这篇名为《正义在心瞿秋白》的文章深深吸引了我,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小时候的瞿秋白十分善良,富有同情心,他遇到乞丐,只要身上有钱,他都会拿出来帮助他们。在冬天有同伴因为穿的衣服单薄而流鼻涕时,瞿秋白会毫不犹豫脱下自己的衣服递给同伴,别的小孩子还不相信这是真的呢。瞿秋白从小追求正义,抗击反动政府。他在第一个辛亥革命纪念日挂出一个白灯笼,并且写上了国丧两个大黑字,以表达他对当时的腐朽政府的不满。
成年后的瞿秋白义无反顾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两次成为中国共产党早期领袖。瞿秋白被捕后,敌人用尽办法想要他叛变革命,他宁死不屈,最后高唱《国际歌》、《红军歌》走向刑场,牺牲时年仅36岁。
我们小学生就要像瞿秋白那样从小心怀大志,不仅要学习好,还要有一颗追求正义、维护公平、保护弱小的红心。要先学会做人,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好人。这就是《当代小学生》的红色故事给我的启示。
红色故事感读后感 篇3
《红色之旅》再次把我带回到上个世纪那腥风血雨的年代:硝烟弥漫于整个大地,国家四分五裂,国恨家仇——那是一段屈辱史!然而,无数仁人志士怀着一颗赤忱的爱国心,为解救人民为解救民族而艰苦探索……在此危难时刻,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登上历史的舞台,带领中国人民艰苦创业,从此,中国的面貌涣然一新!
在这段跨越时空的旅行中,我看到,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二十八年间,党克服重重困难,在逆境中谋求发展,由五十三人的小党派一跃成为推动中国革命胜利的中坚力量,创造出万里长征等无数震惊万世的奇迹,成为指引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忠实代表,无数惊天地、泣鬼神的感人故事闪耀出璀璨的光芒。
一幕幕;一幅幅;一个个;一处处;一件件……
至此,我似乎已经明白《红色之旅》为何如此振奋人心,我能不被先烈们磐石无转移的赤诚之心为之震撼和感动吗?
当我驻足于刘胡兰纪念馆时,刘胡兰气宇轩昂、正气凛然的雕像和“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又一次使我们想起这位正值妙龄的少女悲惨而悲壮的命运。时年不足十五岁的共产党员在敌人的威逼利诱面前不为所动,毅然选取死亡,坦然躺在刀坐上,迎接死亡的到来,但刘胡兰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我个人比较喜欢红色经典的小说,没事的时候也会经常看一些这样的书籍还有电影,因为我总觉得这是我们国家诞生的标记,没有这些书籍、影音制品,我们怎样样看到我们国家一步一步的富强?所以红色经典是十足的珍贵的。
红色故事感读后感 篇4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喜爱上了阅读红色故事和革命诗歌,从这里我了解了近代中国历经磨难的风雨沧桑,感受了中国成长壮大的曲折历程,也明白了中国人民前赴后继英勇抗争的热血豪情。
董存瑞、黄继光、刘胡兰、夏明翰,每个熟悉的名字都让我们难以忘怀,长征、抗战、解放、改革,每段历史都给我们留下了感人肺腑的故事。从红色经典中我读懂了万里长征的艰苦卓绝,读懂了林海雪原的孤胆雄心,感悟了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激情豪迈,也感悟了百万雄师过大江的大气磅礴。长征路上的严峻险阻,八年抗战的艰难困苦,白色恐怖下的千回百转,南征北战的荡气回肠,一篇篇感人的故事,一首首雄壮的诗篇,是镌刻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不朽丰碑,是见证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历史画卷。
走在新世纪的征途上,我们感慨万千,展望祖国的明天,我们信心满怀。红旗飘飘,党旗猎猎,祖国欣欣向荣,经济蓬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国际地位空前提高,中国人民正满怀喜悦和希望朝着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迈进。高山仰首,大海扬波,大地溢满了新世纪的朝晖。我们不能忘记历史,更要感谢历史的选择……19xx年7月,浙江嘉兴南湖的一艘红船上传出巨人的呐喊,犹如春雷唤醒了沉睡已久的东方雄狮,拔开了数百年来笼罩于千万仁人志士心头的迷雾,亮出了共产主义的伟大旗帜,点燃了神州大地上的星星革命之火。从此,炎黄子孙们的理想有了归依,有了值得托付的导航人——中国。在的领导下,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中国革命的胜利。解放后的中国千疮百孔、百废待兴,又带领我们走进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几代中华儿女聚集在鲜红的旗帜下,挥舞着银镰披荆斩棘,奋发进取,为铺就强国之路,用实践的巨笔描绘出一幅幅崭新的画卷,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中国崛起在世界的东方。九十年的光辉历程,走出了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中国是时代的中流砥柱,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亚洲睡狮已经雄起,东方巨龙正在腾飞,忆往昔峥嵘岁月,展未来任重道远。还是少先队员的我们是党的接班人,稚嫩的双手要勇敢地承担起历史重托,我们是跨越世纪的新一代,是21世纪的真正主人。革命的精神不能抛弃,它依然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制胜法宝,我们要把自己的人生目标与祖国、时代的命运联系起来,树立远大理想,培养良好品德,发扬创新精神,掌握实践能力,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共同谱写新世纪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崭新篇章!
谢谢大家!
红色故事感读后感 篇5
在冀南一望无际的平原上,有一个叫铁头的男孩。他有个双眼皮、大眼睛、圆脸盘,薄嘴唇,年纪才十四五岁。他天天盼望着加入八路军当骑兵,拿着马刀,骑着大马,在战场上与骑兵一齐拼杀日本鬼子。在一次送情报的过程中,凭自我的智慧与勇敢,小铁头赤手空拳夺过了日军中队长的大洋马,参加了八路军,加入骑兵;在李指导员的精心培育下,很快成为一名英勇的八路军骑兵战士。
铁头和其他战士一齐抓汉奸、杀鬼子、攻城池,屡立战功,使他在战火中、马背上迅速成长。赶走日本鬼子以后,他又骑着大洋马随着浩浩荡荡的解放大军一齐夜渡黄河,向南挺进,继续为解放事业做贡献。
这是红色经典《小铁头夺马南征记》描述的精彩故事。看完这本书,我被小铁头大智大勇彻底征服了,仿佛回到了那硝烟弥漫的战争年代,看见许许多多像铁头的一样拥有强烈爱国之心的革命先辈;为了赶走侵略者,建立新中国,无论多少困难摆在眼前,他们都毫无畏惧勇往直前,用自我的青春与热血谱写了一首首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他们对敌人充满着仇恨,但对自我的亲人同胞都充满热爱。如机智勇敢的小嘎子,临危不惧的王二小,英勇善战的小飞虎队他们都跟铁头一样小小年纪,在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战争年代勇敢地打击敌人,保卫国家。正是他们的奋斗和牺牲才换来了我们这天的幸福生活。
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沐浴改革开放的春风在幸福的阳光下成长;虽然不能体验当时的情境,但就应多阅读一些像《小铁头夺马南征记》的红色经典了解历史,亲近英雄,思考职责,真正了解胸前的红领巾是红旗一角的含义,把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代代相传;更就应珍惜此刻的大好时光,排除万难努力学习,长大了为国家多做贡献。咱铁头能行!我坚信新时代的中国少年都能行!
红色故事感读后感 篇6
1942年,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对翼中抗日根据地发动大扫荡。日本鬼子从炮楼出来不断袭击邻村老百姓进村后,他们烧杀抢夺,无恶不作,老百姓对他们咬牙切齿,恨之入骨。
高家庄群众在党支部书记高老庄,民兵队长高传宝的领导下,随机应变,因地制宜,把土山、地窖改造成户户相通、村村相连的多口地道,而且一直挖到敌人的炮楼底下。某夜,小鬼子山田对长率日军在天黑之际偷袭高家庄,这是被老钟叔发现了,这位忠诚的老钟叔便死在了日本鬼子山田的枪口下高家庄的人民被激怒了,他们望着老钟叔的遗体,立下了铮铮誓言,他们要为老钟叔报仇。
鬼子一处炮楼就会被藏在地道里的民兵发现,他们便立马通知村民们下地道,敌人进村后,什么也能没有发现。可是,民兵连长高传宝和他的所有民兵早已做好准备,一声令下,四面开火,敌明我暗,战术自如,打得鬼子措手不及,乱窜乱跳。敌人在逃往炮楼的途中,被我埋伏在田野外的民兵从地下像神兵一样杀出,打得鬼子混不成军。最后,活捉了日本鬼子小队长。高传宝揪着小鬼子的衣领说:你抬起头看一看,这是什么?这是人民!只有人民才能制造出这样的奇迹,中国人是不可战胜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有了深切的感受,我知道以前的人民是正义也是不可战胜是,知道了辛苦把日本人打败是中国人。六只年后的今天,回望六十年前的峥嵘岁月里,高家庄的地道战中的地道是奇迹,而我说一种北原的劳动人民们才是奇迹!他们发挥自己的智慧创造了地道,战胜看困难,用自己的生命扞卫了自己的家园和祖国!他们在抗日战争的历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红色故事感读后感 篇7
《苦菜花》
抗日救亡的烽火在胶东半岛昆箭山区燃烧。王官庄贫农冯仁义,为逃避恶霸地主王的迫害,两年前只身闯关东,留下仁义嫂拉扯着五个孩子艰难地度日。牛倌出身的共产党员姜永泉领导乡亲们武装_。仁义嫂的大女儿娟子拿起父亲的猎枪参加这场殊死的战斗。_胜利,王官庄群众公审并枪决了王,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仁义嫂冲破重重阻力,支持娟子当妇救会长,投入抗日斗争的洪流。秋末的一个夜晚,国民党特务、王的叔伯兄弟王柬芝奉命回到王官庄。他伪装进步,骗取群众信任,当了小学校长。其妻虽出身破落地主家庭,却不甘做封建婚姻制度的牺牲品,不堪丈夫的精神折磨,爱上了长工王长锁,并生下女儿杏莉。王柬芝利用妻子的隐私,挟制王长锁为他传送情报,进行特务活动。伪军分队长、王之子王竹根据王柬芝的情报,带领日伪军洗劫王官庄,残酷地杀害了副村长七子等人。群众怀着仇恨的怒火祭奠烈士,村党支书德松、娟子的弟弟德强等参加于得海团长率领的八路军。
红色书籍《苦菜花》作品所塑造的母亲——仁义嫂的形象,是当代文学第一个比较完整而丰满的革命母亲英雄形象,具有相当的典型意义,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学的人物画廊增添了一个光彩夺目的艺术形象,同时,也标志着作品本身的艺术成就。可以看出,作者是怀着无限的深情来塑造母亲的形象的,鲜明地刻画了母亲思想性格的主要特征:慈爱心肠和革命意志。
作品把母亲置于王官庄极其严峻复杂的矛盾冲突之中,在公与私、生与死的抉择面前,充分展示她性格中慈爱心肠与革命意志这两个特征,真实地描写了她的觉醒和成长,具体地写出她从一个只知爱自己子女的母亲到爱革命、爱一切革命的子女,勇于为革命奉献一切的革命母亲的性格发展过程,并注意揭示母亲性格发展过程中多方面的矛盾心理,使得母亲的形象血肉丰满,也使得读者清晰地看到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怎样变为灵魂高尚的革命母亲的过程。当大女儿娟子拿起猎枪参加革命活动时,母亲的一家正处在极端困苦的生活中。大伯一家数口被恶霸地主王害死,丈夫又被逼走,母亲独自拉扯着5个年幼的孩子,娟子是她的帮手,母女相依为命,而且,斗争的环境又是那样的险恶,母亲怎么能不为娟子担惊受怕呢?但是,公审大会和娟子亲手枪毙大仇人王的现实教育了她,“有一种东西,像是一把火从她内心里烧起来”——母亲的革命意识开始苏醒了。面对封建家族的传统压力,她更加认定“娟子是好孩子”,毅然支援娟子干革命工作。敌人烧毁母亲的房子,她咬紧牙根:“这前世的冤,今世的仇,我烂了骨头也要跟你们算清!”这冤仇,不仅是个人的,而且是阶级的,因此,大儿子德强参军时,母亲满意地“点头”。随着斗争的深入,在共产党员革命精神的感召下,她那母亲的慈爱和革命的意志在不断地发展。
母亲从娟子、姜永泉、星梅和八路军战士身上,愈来愈深刻地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认识到革命才是苦难农民的出路。她把对儿女的爱扩大到对每一个革命战士的爱,上升到对革命的爱。当敌人逼她说出兵工厂埋藏机器的地点,并以杀害她的小女儿嫚子相威胁时,为了革命,为了保住兵工厂,她忍受了一切酷刑和巨大的悲痛,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小女儿被敌人残酷杀害。
酷刑,摧毁不了她钢铁一样的革命意志;残杀,只能激起她更强烈的仇恨。这时,母亲的慈爱心肠和革命意志已经升华到了一种崭新的境界。她自觉地为革命工作,直到拿起武器亲手消灭敌人。
母亲的觉醒反映了千百万贫苦农民的觉醒;母亲的成长代表了千百万革命母亲的成长。
书中所描述的事情我还是比较熟悉的,因为我的祖辈、父母亲及亲戚都生活在胶东半岛,后来我的父亲参加了革命,我们从小就随父母离开了老家,1968年因为_学校停课闹革命,我和姐姐回到原籍住了近一年的时间,之后我又回去二次。仁义嫂这位革命母亲的形象,在胶东半岛还是很有代表性的,她的那种伟大母亲的慈爱心肠和革命意志,从一个只知爱自己子女的母亲到爱革命、爱一切革命的子女,勇于为革命奉献一切的革命母亲的性格发展过程,使得读者清晰地看到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怎样成长为革命母亲的过程。时隔半个多世记的今天,仍值得我们学习。
红色故事感读后感 篇8
我今日要给大家介绍一本革命书籍《红岩》。
《红岩》描述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可是他们不畏艰难,在牢狱中与之进行不懈的斗争。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着剩下的革命同志,最终坚持到了革命胜利。
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女性:江姐。她应对老虎凳、竹签,不但没有吓倒,而是大声呵斥了敌人的卑鄙行径,深深激励了牢狱中的革命志士。
我还认识了可怜的“小萝卜头”,他长着大而有神的眼睛,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又瘦又高。被狱友们怜爱地叫做“小萝卜头”,然而,“小萝卜头”并不惧怕敌人,他担负着为狱友们送信的任务。
同志们在狱中相互鼓励,互相支持,坚信胜利必须会属于人民,属于中国共产党。他们甚至在狱中悄悄缝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时刻准备着庆祝胜利。然而恶魔般的国民党军统,就在革命胜利前夕,残酷地杀害了饱受酷刑的革命志士,甚至也没放过可怜的“小萝卜头”。
“小萝卜头”的眼睛一向晃在我面前,江姐的声音时时回荡在我耳边,我深深地被他们的英雄气概折服了。在他们面前,我显得渺小而惭愧,他们为革命,为国家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与之相比,我们此刻在学习与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读后感900字精选
工作总结之家专题“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读后感”推荐内容。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读后感【篇1】
九岁那年的寒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的童年变得非常有意义。
美国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要讲述了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两只心爱的浣熊猎犬。家境不好的他凭着艰苦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意。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美丽聪明的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和银奖,千辛万苦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比利赢得了最崇高的荣誉。然而却在一次可怕的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不顾一切冲了上去,最终用生命守护了心爱的小主人,深情美丽的小安不愿独自生活与世,也随着老丹走了,它们的坟前在比利搬走的那一天,竟然神奇般的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到:"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的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的红叶掩埋下的童年记忆……
一段多么美好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感觉在我脑海中回荡,让我很激动,同时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我也憧憬在我的童年时光里也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也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逐渐懂得,慢慢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读后感【篇2】
这是一件往事,也是一个有关爱和冒险的精彩故事。它讲述了人和狗之间的点点滴滴。
小男孩比利做梦都想有一对浣熊猎犬,却被父母断然拒绝。为了实现愿望,比利辛勤地忙碌着:到小溪里捉小鱼、小虾卖给钓鱼人;采野梅到的杂货店里卖。他的双脚被野梅的刺划得伤痕累累,可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一天,比利的送给了比利3个捕兽夹,这使比利欣喜若狂。但他对浣熊猎犬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
终于,在两年后,比利靠自己的劳动赚到了这宝贵的50美元,买到了两只浣熊猎犬。
猎浣熊时,浣熊逃到了一棵很大的树上,比利砍倒了那棵大树整整花了两天两夜。虽然他中间休息了一会儿,可他这种毅力还是让我不得不感到佩服。
在一次猎浣熊比赛中,比利的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凭借自己的实力还获得了金奖杯和300美元,使比利的感动的落了泪。
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的袭击,生命危在旦夕。老单豁出性命保护比利,与山狮同归于尽。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老丹的墓上。
比利要去镇上生活了,他去和老丹、小安墓前做告别时,惊讶地发现墓上长满了红色的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比利的家人认为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他们的礼物,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比利是他自己的上帝。
这本书让我读了非常感动,老丹的死,小安的绝食,以及羊齿草的出现,都流露出一种深沉的爱。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读后感【篇3】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最为著名的作品。本书讲述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居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的童年故事。侯杰翻译。
11岁男孩比利家境贫寒,却十分渴望得到一对浣熊猎犬。但是这种猎犬价格不菲,他几次哀求父母都未能如愿。后来他在旧杂志上看到邮购这种幼犬的广告。尽管50美元在比利看来无疑是一笔巨款,他仍决心自己挣钱。经过两年的艰苦工作,比利终于在爷爷的帮助下买到了两只浣熊幼犬:老丹和小安。
在比利的悉心照料和训练下,两只猎犬成为了优秀的浣熊猎犬,他们和小主人也结下了深厚的情意。每天晚上,比利带着他们打猎,老丹勇猛非凡,小安聪明机灵,他们的赫赫战绩传遍了奥沙克山区,并在一次猎浣熊大赛中赢得了大奖。
之后不久,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山狮,为了保护小主人,老丹和小安勇敢地与山狮进行殊死搏斗。虽然最终赢得了胜利,但是老丹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久小安也绝食而死。伤心的比利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两只猎犬平时捕猎赚到的钱,和猎浣熊大赛赢得的奖金,已经足够比利的全家离开奥沙克山区搬到镇上居住,实现父母要让孩子们接受更好教育的愿望。在他们离别前夕,比利最后一次去两只小狗的墓地,惊讶地发现墓地长出了红色羊齿草。在印第安传说中,红色羊齿草是天使播下的种子,这两只猎犬,不正是上帝送给比利一家的礼物吗?
现在的孩子恐怕很难体会比利经过艰苦的工作和漫长的期待之后,得到小狗时的那种欣喜若狂。物质丰富信息泛滥的社会,孩子们的一切,包括书籍都太轻易就能够得到。这本书所体现的毅力、勇气、坚持、责任,是可以带给孩子们思考的。书的结尾很伤感,比利离开奥沙克山区就再也没有回去过,红色羊齿草下长眠着老丹和小安,也埋葬着比利的童年。但是,人生的河流不断地向前流淌,任凭快乐、悲伤、任凭失去、获得,成长的酸甜苦辣终将沉淀下来,成为今天的你。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读后感【篇4】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对珍贵的童年记忆的觉悟讲述,会一直浸润着我的心,伴随着我慢慢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就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如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比利和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搬家去镇上的时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告别时发现坟墓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老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人公比利和小猎犬那种追求梦想、勇敢、拼搏和互爱的精神感染到了我,并永远激励着我。
梦美丽的光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主人公比利的梦想是那么不一般-----渴望得到两只浣熊猎犬。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都无法熄灭他的梦。无意中他捡到的广告点燃心中的希望。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这则广告是肯塔基州的猎犬繁育基地刊登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能背下广告的内容,仿佛看到浣熊猎犬的模样,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爱抚起它来。杂志被抛到脑后,我静静陷入深思。
一个刚满十一岁男孩子追逐令他狂欢的梦。可见比利对猎犬的痴迷与渴望。之后,他为了得到猎犬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对别人来说那可是一个天文数字呀。为了梦想,他非常努力地赚钱:10美分是帮爷爷跑腿得来的;十三美分是他把蚯蚓卖给钓鱼人换来的;为了十美分他的手脚出了血泡;为了15美分他辛苦打猎.......就这样攒了整整两个年头,就如书中所说:一个年头过去了,又一个年头慢慢过去,漫长的艰苦努力宣告结束,令人高兴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成功了,我挣了五十美元!我一边数一边哭,不知道自己数了多少遍。两个年头是多么漫长的日子,比利从没有放弃,经历了这么多终于赚来50美元,因为他心中有一个困难遥远又美好的梦想购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见到自己辛苦得到的小猎犬,一定会很高兴吧!人啊,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必然会呈现美丽的光辉。
勇高大的形象
在那这之前,我从未去地镇上,但是我知道朝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的右边,伊利诺伊河在左侧,铁路和伊利诺伊河交汇的不远处就是我去的地方。
从未到过镇里去的比利竟然决定自己去取猎犬,那该有多么了不起。一个孩子单独去城里,确实是件勇敢的事。比利瞒着家人,带着粮食,足足走了三十二英里才到取猎犬的地方!三十二英里,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就迈着一双赤脚走到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险也接踵而来。别人的欺侮嘲笑,他勇敢面对;山狮的侵扰,他勇敢面对;在山里独自过夜,他勇敢面对。一个小小年纪的男孩,竟有这么大的胆子,真令我不可思议。人哪,只要拥有勇者之心,就会变得高大起来。
拼无穷的动力
不管你有多高大,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我要行动了!我要砍倒你,哪怕花一年功夫也在所不惜。
就单单这么一棵树,就因为这棵树上有只浣熊,比利竟花费了如此大的精力。为什么呢?因为猎犬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也要遵守和猎犬之间的约定。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它们完成了任务,现轮到我了。因此,他竟然每日每夜不睡觉,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就两手一把斧,砍得手都起水泡。腰疼得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胸闷,肺部似乎在燃烧,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后,大树终于砍倒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就这样苦干了两天,比利赢来了第一张浣熊皮。比利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拼搏,终于把树砍倒了。比利那种拼搏向上的精神已经从砍树的过程中被充分的刻化出来了。就是那一股子拼劲让男孩拥有无穷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丽
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深的情感,从领回来小猎犬那天开始,三人就形影不离。一次次危险的经历,使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将小猎犬领回来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时刻准备着为心爱的猎犬献出自己的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爱已经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狩猎活动中,比利又遇到了山狮。而那一次,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那么深沉和美好。那美好的爱恋、无私的付出都将存入比利的内心世界。对于比利来说,那一段回忆是何等美妙啊!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爱是永恒的。
读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思绪万千:主人公所拥有的梦想、勇敢、拼搏和爱心令人敬畏,深入了我的心,使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受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而在我的生活中,我已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对于自己的梦想,应当去追求才会实现;对于某种困难,应当去勇敢面对;对于很遥远的事情,应当努力拼搏;对于人和动物,更应该用爱交流。这种生活才会像比利的生活一般美好。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读后感【篇5】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课外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讲的是主人公男孩比利和他的两条浣熊犬的故事。
男孩比利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生活中,他和它们形影不离,相依为命。经常一起穿越山岭、寻找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山狮,老丹为了保护比利,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对此,小安也不愿意独活于世。见此情景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仅只有老丹和小安情谊,还有那充满传奇和幻想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红叶下掩埋的美好的童年记忆。
读着读着,不知是何时,我默默无言的眼泪已经流到了脸颊上。浣熊犬为主人牺牲自己生命的时候,我通常认为这仅仅就是狗对主人的忠诚而已,其实我发现这里面还有主人和犬相互之间真挚伟大的爱,以前我看到许多描写狗忠诚的句子都不以为然,但这本书却让我难以忘怀,我真正体会到了“忠诚”的深刻含义,犹如春蚕到死丝不断的这种精神。读后感·同时,让我懂得了要牢固树立一颗感恩的心,就像学生对老师,孩子对家长一样,永不忘怀。
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使我坚信:动物和人类有着丰富的情感,它们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同样我们要像善待人类一样善待它们,因为那红色羊齿草就是我们美好的见证和回忆。您说对吗?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读后感【篇6】
,我看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这本书的作者是“威尔逊.罗尔斯”,这本书令人感触颇深。
男孩比利有一个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可是家里很穷,没有钱给比利买猎犬。于是,他便在平常的时候,努力的赚钱。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两年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一起同生死共患难。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和小安帮比利获得了金奖杯,又追踪到狡滑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勇敢的老丹用自已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而死。从那以后,比利再也没养狗。因为在他心中,不仅只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那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红叶下的童年记忆.......
在书中,比利为了买猎犬存钱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他为此存了整整两年。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呀!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可比利却做到了,这是为什么呢?我思考着这个问题,现在,我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有些家长也过分的溺爱孩子,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孩子变得娇气,做什么都觉得累,更别提毅力了,有些孩子就算有毅力,也被磨灭掉了。就像我,有时候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没有毅力。需要改正!
狄更斯曾说过:顽强的毅力能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以后我要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读后感【篇7】
我喜欢黑色,因为它简单,朴素,却又透露一种不平凡的美;我也喜欢白色,因为它纯净,简单,却又给人一种从容而优雅的感觉。当这两种简简单单的颜色触碰到一起时,一黑一白,一黑一白,就这样整齐的排列在马路上,立刻,一道亮丽的风景出现了。
其实很简单,很普通,但却是格外的顺眼。它像斑马背上的条纹,就这样斑马线,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第一个印象。
小时候,我们家并不是住在很中心的地方。街上车辆不多,只有少数的人来往。于是,每当我走在斑马线上时,我都会把那黑白的条纹当成钢琴上的琴键,然后翩然走过,嘴里还哼着《小星星》的旋律。从此,我就爱上了这种感觉。每当我站在空无一人的马路上时,独自一人行走在斑马线上时,我仿佛就真的站在了一架巨大的钢琴上面,指尖轻点,哼着一首歌,沉醉其中
就这样过了几年,突然来了消息,要搬家。我懵了,当我再一次来到街上时,再一次面对那斑马线时,以往的欢悦再无,两行泪水滑过脸颊
新家很大,装修也很漂亮,都是我喜欢的风格。但当我站在大街上时,看着熟悉的斑马线,刚想迈出一步时,一辆汽车嚣张地呼啸而过。我收住了脚步,望着嘈杂的大街,轻轻闭上了眼。我感到我的钢琴梦正随着那呼啸的汽车和扬起的尘土,渐渐远去,远去
好像是因为G20吧,礼让斑马线由此而出。一辆辆汽车不再嚣张,而是乖巧的停在了斑马线前。当我以为我的钢琴梦终于可以再次实现时,那昔日的斑马线却已不知去处
老天似乎很爱和人开玩笑。当我静静的看着斑马线一点一点被染红时,我的眼前并不是那片红色,而是梦的光芒越来越弱,越来越弱
我坦然的接受了这一切,我依然做着我的钢琴梦,好像只是谁把琴键染成了红色,仅此而已,仅此而已
G20过去了,但礼让斑马线却留了下来,跟着留下的,还有那鲜红的斑马线。站在马路边,挽着妈妈手,走上斑马线。汽车都自觉的停了下来,斑马线上无比宽敞,我一阵恍惚,仿佛又回到了以前。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度过那条斑马线的,但当我站在马路对岸,回头,看到的是一片红色。面无表情的转身,离开,心中有些迷茫,对于那红色斑马线,我竟觉得不是那么刺眼了。
直到妈妈告诉我:红色斑马线是为了提醒司机注意行人,更好地避让,减少交通事故,真的挺好的!我浑身一个激灵,望了望远处鲜艳的红色的斑马线,一位老人正走在上面,一辆辆汽车正整整齐齐的停在斑马线旁,那场面竟是那样和谐收回目光,嘴角轻轻牵起一个微笑,嗯,挺好的,确实挺好的!
我依然做着我的钢琴梦,只不过琴键变成了红色,不过更有特色了,不是吗?我笑了,指尖轻点,还是那旋律: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读后感【篇8】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部看似没意思的书,却深深的刻在我的脑子里。我久久回忆着这本书的内容,看书时的感觉久久不能散去
主人公小比利从小最大的心愿是拥有一对猎犬,但由于家里太贫穷,他的爸爸妈妈尽管很爱他,还是无法满足他的愿望。不过比利并没有因此抱怨爸爸妈妈,他通过自己两年的艰苦劳动,凑足了四十美元,并千里迢迢赶往陌生的城市里,买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正是这种坚强不屈的毅力,让小比利实现了自己的第一个梦想;让他走上了成功的第一步。之后,他天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打猎,挣了很多钱。再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两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回忆。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死亡的滋味: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死亡了。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更让比利坚信,老丹和小安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一开始他能得到那本杂志是上帝的帮助;之后他能赚到钱是上帝的帮助;他遇到大兵是上帝的帮助;后来他能赢的两个奖杯也是上帝的帮助
看完这本书,我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心里难过极了!是为猎犬难过?是为比利难过?我也说不清。看到小安和老丹为了救自己的小主人,不惜一切与凶猛的山师搏斗,生命不管了;伤痛不管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主人!保护主人!人狗情深啊!我想:现在,还有同学和狗之间这种深深的友谊吗?没有,现在的大家都被电脑所迷惑,放弃了这种美好的友谊。这是不应该的!但为什么上帝赐给他老丹和小安后又要让它们重变成天使呢?为什么上帝要给比利的童年增添一段痛苦的回忆呢?我又想。看来上帝是想让比利知道,童年是短暂的,要让童年更加美好,就必须有友谊,要对所有生命微笑,和所有生命成为朋友,就是童年的正确做法。
同学们!童年是短暂的;童年是美好的,让我们像比利一样,与狗好好相处,与同伴好好相处,为自己,为大家,创造一个美好的童年吧!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读后感【篇9】
我看到过许多的书,让我为书里的主角和情节牵肠挂肚,《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让我为猎犬的忠心而敬佩;《妈妈的爱在门后》让我对妈妈无私的爱所触动。而我今天要说说让我更为感动《生命流泪的样子》。
这本书主要讲了:“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辛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得她的生活和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突然的变故让她恐慌困惑。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欣怡却过早体会到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
这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欣怡的小姨,先前她对欣怡妈妈呼来喝去、嚣张跋扈、且好吃懒做,可是在妈妈得病的日子里她有了很大的改变:在为了给妈妈治病而用光了家中积蓄的危难时刻她把自己辛苦积攒的钱全部拿了出来,还把之前像欣怡要的手机也还了回来。这个人虽然在生活中让人厌恶,可是在姐姐生病的关键时刻却让她恍然醒悟,重新认识了生命的脆弱和意义。
让我一起去领悟生命的珍贵,看看自己的家人朋友,如果没有了他们会怎样?会不会有很多很多的后悔和歉意?如果有那么就请你们怀着感激之情,去好好珍惜那份亲情和友谊,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
2023《故乡》读后感
一份优质的读后感篇章应该从哪些环节开始撰写?在翻阅完著作后,我对作家的见解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感慨甚多。通过提升阅读领悟的方法,对自己的阅读理解进行总结,这篇专属订制的“《故乡》读后感”肯定会超越您的预期。
《故乡》读后感【篇1】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我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北水城,山清水秀,宛如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近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
“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封闭了孩子们的身体,却没有他们灵活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伴侣具有自然纯洁的自然和健全的人格,是自然宁馨的女性。《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故乡》读后感【篇2】
此文起于一次偶然,是鲁迅之妻偶然提起市场有荠菜买,由此引发鲁迅的回忆。
荠菜是鲁迅故乡众多野菜中的一种,伴随着荠菜而来的回忆还有浙东的民风民情。
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鲁迅还提起了黄花麦,又联想到了紫云英。
品读于此,也使我想到了故乡的野生动植物。
我的家乡坐落于大山深处的南方,四面环山,山间小溪流淌而过。
山上翠竹万亩,谷地农田·房舍错落,还有参天大树耸立于山林之上。
既然有山,那山上野生动植物定然不少。
山上有野菜,菜名就不好说了,那只是方言的叫法;也有野味,我确实见过不少,有野鸡·野兔·蛇·老鹰还有野猪,野猪活体倒没见到,不过死的却看过,毕竟平常人,听说今天那里有野猪就会躲着点。
鲁迅的故乡浙东也属于南方,他家乡的野菜和我家乡的也差不多,虽然我吃过的很少,但是,可以想象,野菜也是我家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既然生活在山里,那么生活就离不开山里的资源。
如今时代发展了,经济发达了,人民奔小康了,却有很多人已忘记当年穷山沟里的人们是怎样过着窘迫的生活的。
远的不说,就咱新中国成立以来,野菜还曾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六十年代,新中国不是闹过饥荒吗?在上山下乡之际,在大跃进的那段岁月里。
那时的人们有什么?个个都是勒紧裤腰带搞工业,大炼钢铁,支援国家现代化建设。
试想那时,有些许野菜吃已是相当不错了。
鲁迅家乡的野菜能引他深思,我又何尝不是呢!
在《家乡的野菜》中,鲁迅的抒写无不透露着丝丝乡情。
他以他家乡的野菜为线索,一步步深入,表现出浓浓的思乡之意。
故乡是人生中的重要部分,我想谁都不会忘记自己的故乡,这是人之常情。
前段已提过,我是山里人,山里的道路是曲折的,山里人的道路也是不平坦的。
山里人要读书,往往要走出大山。
这远的不止是距离,同时远离的还有情谊。
我求学十四年,学到好多,失去的也很多。
人家外出打工,一年只回家两三次,而我,读书在外也如同打工一样,一年回家两三次。
这里的家就是指我的故乡。
还记得那年才八岁,便到隔壁镇的外祖父家中寄读,从此便开始了一段漫长的求学之路,那时对于一个八岁小孩来说,命运是多么的冷漠。
时间似流水,一眨眼便已过去十二年,一年也只回两三次家,年年如此,虽然已经习惯了,但心中犹存隐隐的忧伤。
虽与鲁迅相比,我至少还能回家几次,但是,我思乡之情也不会亚于他。
每个人的境遇不同,时代不同,情感就有所不同。
虽然我与鲁迅有很多区别,但他的思乡之情我倒能感同身受。
鲁迅的文章才华横溢,手法精妙,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才气。
《故乡的野菜》也毫不逊色,不仅内容丰富,情感深厚,手法也多种多样,怪不得人称一代文学大师。
在《故乡的野菜》中,有很多地方写得很通俗又易懂,但却传神之至。
在文章中,一般很少人引用儿歌,然而,他却用了。
我们都知道,儿歌一般都是很朴实的,也很容易体现心声。
若能将儿歌轻而易举的引入文章,没有一定的文学基础是办不到的,同时,儿歌也能充分体现乡俗乡情,用于文章既可以增添诗意,又能表现乡愁。
我们都有一个童年,童年是最天真烂漫的,也是与故乡密切联系的。
大多数人的童年里,故乡的空间最大,分量也很重。
鲁迅一样,我也一样。
在小孩子的眼里,只有家才是他常常嚷着要回的。
鲁迅的这一引用真是妙极了。
环境可以影响心情,家乡的景色也就能导出思乡之情。
鲁迅在文章中充分利用一些景致,如彩蝶·鸡雏·乡间旷野等。
这就叫做睹物生情。
就像前面文章中的一样,家乡的景物也可以生出我的思乡之情。
人的心中总有一块天地属于他的故乡,而鲁迅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不仅表达了他的思乡之情,同时也唤起了我关于故乡的诸多回忆。
鲁迅的高明并非限于此,还有好多,他所用的对比,用的手法,他的用语及行文,都能使我回想起故乡,回忆一段段往事。
《故乡的野菜》使我感慨颇多,文章不仅体现出鲁迅大师级人物应有的妙笔和才气,同时,也使我渐入一场关于故乡的梦,撩动我的思乡之情。
《故乡》读后感【篇3】
今年暑假,我回故乡——石家庄。谁知第一次单独旅行就遇上了“不测风云”,车站翻建,火车开出十里外停车,这下我可傻了眼!我还背着两个大包袱呢!真是难上加难呀!我走了几里路,找到了公共汽车站,可是人太多,挤不上去,急得我直想哭。我准备坐三轮车回家,可是又一想,我兜里带的钱因为嘴馋,早就变成了巧克力、冰棍、汽水进肚子啦!剩下的钱不多了,给钱少谁肯拉我?再说,要遇上坏人,把我拉到没人的地方,抢了我的包袱怎么办?我犹豫不定,背着包袱转来转去。
“喂,小孩,你要坐车吗?”一个洪钟般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过。我一看,一个三轮车工人在我面前停下来。他中等个儿,一张黑瘦的脸上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上身穿背心,下身穿短裤,冲我憨厚地笑着。我问:“叔叔,拉我去西建街好吗?”接着我向他说明了情况。他笑着说:“行,小北京,俺送你去。哈哈!”
“那——得等我姥姥给你钱。”我不安地说。
“钱,要啥钱!”他笑着说。
说着,他伸出大手把我抱上车,又把包袱给我放好,就上车,一蹬,车子飞快地在大街上跑起来。当他听说我父母都是石家庄人,显得更热情了。我乐了,真乃天无绝人之路,我遇上好人了。唉!可麻烦又来了,大约骑了四十分钟,他说:“到了!”我四下一看,不对呀,这不是我要去的地方呀!原来,我说“西建街”,他听成了“新玉街”。当我说明时,他忙说:“对不起,我听错了,不过,小北京,我包你见到姥姥。”说着,掉过车头就走。天真热啊!汗从他的双肩往下淌。忽然,他摘下草帽扔给我说:“小北京,戴上!”我深受感动,趁他不注意,拿出纸笔,写了几个字:“感谢您,故乡人!”落笔是:一个迷路的北京少年。写完,把纸条塞在草帽里。
他终于把我拉到了家。姥姥对他千恩万谢,给他钱。他恳切地说:“我是给工厂送货,顺路送小兄弟回家,不能收钱!”说着亲切地拍拍我的头,蹬上车,走了。忽然,我想起了什么,忙追出院大声喊:“叔叔,您贵姓?”此时,一阵清风吹送来他的回答:“故乡人!”
B腌制(yān) 间或(jiān) 沉疴(gě)一爿(piàn)
C半晌(xiǎng)淤塞(sāi) 拙于言词(zhuó)粗糙(cào)
D欹侧(qí) 逞能(chěng)烹制(pēng) 炮制(pào)
①一条大青鱼,______长达七八尺。
②鱼船的船主都是个小财主,______他们也随船下湖,架船拉网,勇敢麻利处不比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去。
③______他的大力,没有什么传说的故事,他没有表演过一次,也没有人和他较量过。
A辽阔的草原上,没有别的建筑物,十多座油井架星罗棋布地耸立着。
B这种走马观花地了解一点表象的工作态度,根本不能解决实质问题。
C季节有自己的变化规律,它总是春、夏、秋、冬,循序渐进。
D班里出现了不良现象要及时制止,等到蔚然成风后再治理就困难多了。
《故乡人》选自__________,作者________,江苏高邮人,____代______家、______家、______家。他的第一本小说集是____________。
1.她一定觉得:这身湿了水的牛皮罩衣很重,秋天的水已经很凉,父亲的话越来越少了。结合文章,谈谈你对这个句子的理解。
2.金大力不变样,多少年都是那个样子。结合文章,分析金大力多少年来到底是什么“样子”。
3.进了过道,是一个小院子。院里种着鸡冠、秋葵、凤仙一类既不花钱,又不费事的草花。有一架扁豆。还有一畦瓢菜。这地方不吃瓢菜,也没有人种。这一畦瓢菜是王淡人从外地找了种子,特为种来和扁豆配对的。王淡人的医室里挂着一副郑板桥写的(木板刻印的)对子:“一庭春雨瓢儿菜,满架秋风扁豆花。”分析这段环境描写的作用。
1、在文章第一、二部分,作者隐藏了自己的情感,仿佛是一个远远的观望者,而在第三部分结尾作者终于走出来,说了句“你好,王淡人先生!”,在这句话中含有作者怎样的情感?
2、汪曾祺曾自称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在他的《自报家门》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从我家到小学要经过—条大街,一条曲曲弯弯的巷子。我放学回家喜欢东看看,西看看,看看那些店铺、手工作坊:布店、酱园,杂货店、爆仗店、烧饼店、卖石灰麻刀的铺子、染坊……我到银匠店里去看银匠在一个模子上錾出一个小罗汉,到竹器厂看师傅怎样把一根竹竿做成筢草的筢子,到车匠店看车匠用硬木车旋出各种形状的器物,看灯笼铺糊灯笼……百看不厌。有人问我是怎样成为一个作家的,我说这跟我从小喜欢东看看西看看有关。这些店铺、这些手艺人使我深受感动,使我闻嗅到一种辛苦、笃实、轻甜、微苦的生活气息。这一路的印象深深注入了我的记忆,我的小说有很多篇写的便是这座封闭的、褪色的小城的人事。”
请结合上述材料,思考这篇文章以“故乡人”为题有何深意。
1、C。A错3个(河堤dī 鳜鱼guì 信笺jiān);B错3个(间或jiàn 沉疴kē 一爿pán);C错4个(半晌shǎng 淤塞sè 拙于言词zhuō 粗糙cāo);D错1个(炮制páo)
2、D。(A迫不及待B川流不息 妨碍 臃肿 竹竿C鳞次栉比 不祥之兆 报酬)
3、C。(“往往”表示某种情况经常出现,“常常”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次数多。“往往”仅指过去经验中的事,“常常”却可以指将来发生的事。“往往”不表示主观愿望,仅表示客观的规律性,“常常”可以表示主观愿望,不一定表示客观规律性。 “虽然”连接分句,表示让步关系,即承认甲是事实,乙却并不因此而不成立。“因为”用来引进表示原因的人或事物。在②句中,第一个分句与后面的句子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关于”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事物,“对于……”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关于”作状语,只能用在主语前,“对于……”作状语,用在主语前后都可以。)
4、B。(B项的“走马观花”比喻粗略地观察事物。A项的“星罗棋布”意思是象星星似的罗列着,象棋子似的分布着,形容多而密集,“十多座”还谈不上。C项的“循序渐进”意思是(学习、工作)按照一定的步骤逐渐深入或提高,放在该句中不合语境,可改用“周而复始”。D项的“蔚然成风”形容很多人都在做某种有意义的事,形成一种良好的风尚,不能用在“不良现象”方面。)
(一)1.“重”的不仅仅是牛皮罩衣,还有生活的压力。“凉”的不仅仅是秋天的水,还有心,是面对卑微辛酸生活而表现出的平静。“父亲的话越来越少”,是因为生活把他们所有的苦与乐、悲和喜掩埋了。这是一种平淡得近于木然的生活状态,生活在重复中,表现出无奈、顺从与适应。
2.金大力 “没有什么本事”,是一个平凡、朴实、普通、极不起眼儿、又有些笨拙的劳动者,他拙于言词,却本能地把别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得到主人家的礼遇和同行的尊重。他开着一爿茶炉子,生活很辛苦却感到知足,经年不变地重复着古老的生活轨迹。达观的生活态度或许就是“没有什么本事”的金大力的最大本事。
3.这段环境描写从侧面揭示了王淡人的精神内涵。他热爱生活却不执著于功名利禄,追求自由、闲适、恬淡宁静、与世无争的生活,坚守人间的真善美。
(二)1、这句“你好,王淡人先生”,显得亲切,仿佛王淡人正迎面向作者走来。这句话体现了作者对王淡人潇洒、达观的生活态度,不求闻达但求清心的精神追求的赞许。在王淡人这个人物身上寄托了作者的人生追求。
2、①体现了作者对故乡一往情深的眷念。②这篇《故乡人》就是作者对于沧桑人世最温情的抚慰。③体现了作者对生存的反思和感悟,面对世事的喧嚣、浮躁,作者追求心境的平和、幽雅,“故乡人”就是精神的回归。汪曾祺追求是一种纯朴和谐和具有勃勃生机的生活境界。一个充满生命活力的世界,一个率性而为没有束缚的世界,一个安静和乐没有纷争的世界。
《故乡》读后感【篇4】
假期读书笔记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
《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读完后,我的心很难过,因为可爱的孩子像飞跃地球,天真无邪,30年后变成了一个又黄又瘦的成年人,以前的活泼都消失了,只剩下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了,我的朋友们会离开我。这不是件可怕的事吗?那时,社会是如此黑暗,它可以吞没友谊,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
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当他们和鲁迅谈话时,水和宏儿还在玩,但是他们的友谊持续了多久?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
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像一条路,没有路,但是有人走了,久而久之,就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你,你就成功了,你所做的就变得合理了。
《故乡》读后感【篇5】
时候:深冬
天气:阴晦
基调: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选文:“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多了。但如果我想记住他的美丽,说他最好的话,没有形象,没有语言。
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只是我自己的心情改变罢了。
”感触:初中时刚读到?故乡?
我想沟墩是我的家乡。现在每当我告诉别人我在哪里,我都会说我来自盐城阜宁。可是在我心里我的故乡却只有儿时的外婆家那一片小地方,两三排平房,一段短窄的小巷,一个曾经挂满葡萄藤的长廊,还有平房西山头的菜田,和菜田有一塘之隔的坟堆,院门前的那条河,河上那座桥,这些构成了我的“故乡”。其实,对于所有的人来说,不是我们家乡每一寸土地都踏上了,我们只有自己的土地。
每次回阜宁、回沟墩,尤其是秋天,每次回家,都会到高处看看家里周围有没有变化。现在在外,要我说出家乡的好处我也说不出来。。。
选文:“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
感触:鲁迅的细节描写令我折服,印象里确实见过长草的瓦楞,在哪见过倒是记不清了可能在吴滩奶奶家,因为以前奶奶家多是老式的青砖房子,盖的是小瓦片,顶梁上两边的角是上翘的。
选文:“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
感觉: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我是个小男孩,董生。我听说自从我小时候把他分开后,他就一直住在船上。我小时候听说这很不可思议。后来我终于有机会见到他,去了他的船上。那时,有陶雨。那时的回忆真好。
选文:“突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感触:杨二嫂算是一个刻薄和贪小便宜的典型形象。
选文:“者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眼就知道那是闰土,但在我的记忆中,那不是闰土。”
感触:当我们久别重逢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吧~
选文:“我这时候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阿,闰土哥你来了。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到:‘老爷,……’”
感触:提到闰土便是最不愿见的人情世故的变化了,然而我们最终都会面临这样的现实。欢喜和凄凉我想也是鲁迅自己的心情吧。
选文:“闰土说着,又叫水生上来打拱,那孩子却害羞,紧紧的只贴在他背后。……宏儿听得这话,便招来水生,水生却松松爽爽同他一路出去了。”
感觉:孩子的世界里没有阶级。也许应该说世界上没有阶级。
选文:“宏儿和我靠着船窗,同看窗外模糊的风景,他忽然问道:‘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
’。‘ 回来?你怎么还没走就想回来了。
’。‘可是,水生约我到他家玩去咧…’他睁着黑黑的大眼睛痴痴的想。”
感触:小时候的话有多少没能够兑现,小孩子们纯真的友情,在那样一个天真的年代被各种各样的事情所隔断,他们也只能像水生一样痴痴的想。
选文:“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的气闷,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的,现在却忽的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感慨:人们总是会忘记鲁迅的写作是分为孤独的,也许这是一种大家都醉了,我一个人醒过来的状态,但这确实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隔阂,像是成长,但难免是悲哀的,人的成长也是一场革命。
选文:“我躺着,听着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我想我已经和闰土隔离到了这种程度,但我们的后代仍然是一样的。宏儿不是错过了水吗。
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辗转而生活,也不愿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感触:我们现在的生活算不算新生活?我们仍有隔膜……
选文:“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感触:为什么无所谓有无?有希望,就没有希望,这不是结果,有希望不代表就能实现。
鲁迅用路来解释,“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本无所谓主义,聚的人多了成了阶级,有了所谓的主义。
《故乡》读后感【篇6】
故乡读后感(一):
寒假中,我之后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我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我的家乡,我看到了闰土、杨二嫂等。我觉得跳跃的土壤变得麻木,杨二嫂变得刻薄,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但是此刻闰土长大了,闰土务必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意识到了旧社会的黑暗和可怕。我觉得我们此刻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就应更加地珍惜这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职责心,趁此刻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我的微薄之力。
故乡读后感(二):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个性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作为一个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族的财富,也没有鲁迅的高待遇,但他有鲁迅小时候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
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认为期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三):
放下书,抬头一看,窗外鸟鸣,落在杆子上,心里也为鲁迅那份友情而遗憾。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
淡淡的,一颗洒脱的心,不会,这不是那个时代的堕落,即使是家乡也不会离开我,朋友我也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庭里,许多孩子,饥荒,税收,士兵,强盗,**,绅士,都像木偶一样折磨着他。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当时,当鲁迅第二次看到闰土时,闰土称鲁迅为大师,让鲁迅并不意外。
当鲁迅的母亲说:不要叫他**,或者像往常一样,叫鲁迅哥哥。
但他摇摇头说:“老太太怎么说?这不符和规则,不符合。
鲁迅的心突然凉了下来,心里的话也渐渐消失了。有一段时间,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本文主要从两个方面介绍鲁迅的资料。一方面,它反映了客观现实。鲁迅通过对记忆中的故乡与现实中的故乡的比较,揭露了帝国主义、封建主刘觉86的侵略。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鲁迅对人性探索的有益之处。作品深刻指出,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勤劳的人们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用古训筑起的高墙把人与人分隔开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飞跃地球就是这样。我想知道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毕竟,友谊不能用地位和金钱来衡量。
我们可以吗?不,我们不能。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我们永远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后感(四):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童年虽然衣食无忧,但只能伤感地读。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五):
这篇**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华**。
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就是透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我说,《药》描述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明白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故乡读后感(六):
在上学期我们学***作家鲁迅写的短篇**故乡,学完以后我一向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
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庭里,许多孩子,饥荒,税收,士兵,强盗,**,绅士,都像木偶一样折磨着他。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当时,当鲁迅第二次看到闰土时,闰土称鲁迅为大师,让鲁迅并不意外。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突然凉了下来,心里的话也渐渐消失了。有一段时间,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飞跃地球就是这样。我想知道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毕竟,友谊不能用地位和金钱来衡量。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个性是最后一句: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七):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故乡》读后感。
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
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篇7】
《故乡》读后感600字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600字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600字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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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篇8】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无论是家乡的变化,还是人物的变化,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意味深长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话:世上没有路,走路的人会更多。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则、疑虑和懦弱,因为富人和穷人是不同的。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
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
”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
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只是让鲁迅拿笔来与这个社会抗争,为后人开辟一条道路,让后人走过这条道路去开辟一条新的道路,其实,没有路在地上,更多的人就会成为道路。
人们常说要理智,但不一定比天真和欢笑好。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
“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
“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
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
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突然意识到,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对我们来说似乎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感情会褪色和恶化,但只有记忆不会改变。多年以后,改变对他的感情不是你的错,不认识他是你的错。
《故乡》读后感【篇9】
故乡鲁迅读后感
故乡鲁迅读后感(一)
看完《故乡》,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父母的理解和支持,也许很多努力得不到回报,这让我们多少有些些气,也让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减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
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进步不大时,学生会爱你,家长也会感激你。这让你觉得你的奉献是值得的,它会激励你更加努力地工作。
在21世纪,一个新的美丽的世纪,我们需要共同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把爱心奉献给忠诚的教育,关爱每一个学生,茁壮成长,成为未来社会的有用人才。
故乡鲁迅读后感(二)
鲁迅是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
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我们大家都应该熟悉。它也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
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似乎牵扯到我的大脑,所以我迫不及待地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鲁迅。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
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水,他看到了20年前的自己和飞跃地球,我被他们二十的友谊所感动。我无法想象的是,飞跃地球在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是:
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飞跃地球和鲁迅就像一对兄弟。他们现在怎么能这样做?
这让我意识到当时的黑暗社会,以及清**的腐败无能,这让我心中的愤怒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故乡鲁迅读后感(三)
我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
飞跃地球也能做无穷无尽的新事物,看到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天空的四角。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无论是家乡的变化,还是人物的变化,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意味深长的感觉,尤其是最后一句话:世上没有出路。如果有更多的人,就会有办法。
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篇10】
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大陆;大陆不可见兮,只有痛哭。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故乡;故乡不可见兮,永不能忘。天苍苍,野茫茫,山之上,国有殇!
出自于于右任的《望大陆》,自古以来有多少游子,他们思念故乡,思念自己的亲人。
《故乡的味道》写的就是关于家的故事,无论怎么样家都是我们心底那最温暖最柔软的部位。作者的祖父母都来自山区。家里总有一道菜会影响作者的味蕾,腐乳。听着平平无其,可却是作者心中对家的思念。
还蕴含了祖孙情,游子情。作者的奶奶做豆腐乳,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作者的父母外出打工带上豆腐,也反映出对故乡的怀念。
而结尾更是精彩,它就像一个味觉定位系统,一头锁定了千里之外的故乡,而另一头则永远牵绊着心灵深处的故乡,体现了作者的匠心。
而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我读书到很晚时,妈妈会推我赶快睡觉,端上一杯香醇的牛奶,那丝丝香气渗到了我心中,触动了心中那最柔软的地方,滑过一丝暖流,打消了我一夜的卷意。当我中午回来时,我妈妈总是把他们准备好的饭菜带给我。
无论我们飞多高,走得多远。我们永远是他们心中最关心的孩子。同样,家乡与我们有着源源不断的血缘关系。故乡是精神和灵魂的家园。
《故乡》读后感【篇11】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