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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恨歌优秀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关于长恨歌优秀读后感8篇。

怎么样才算得上是一篇高品质的作品的读后感呢?读作品,让我们的脸上焕发光彩。写读后感能够积累知识,使我们越来越充实,根据您的需求,工作总结之家为您搜集了《关于长恨歌优秀读后感》。

关于长恨歌优秀读后感 篇1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我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学校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我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我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提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我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细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走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我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我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我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我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便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终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我……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终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我,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关于长恨歌优秀读后感 篇2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上海女人王琦瑶四十年的爱恨情仇。白居易《长恨歌》中有诗句——“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王安忆谱写的也是一曲无尽哀婉的长恨歌。

王安忆自己就说过:“在那里,我写了一个女人的命运,但事实上这个女人不过是城市的代言人,我要写的其实是一个城市的故事。”的确,《长恨歌》以王琦瑶的视角,展现了上海四十年的风云剧变。王琦瑶是“上海弄堂的女儿”,她身上有浓厚的上海市井气息。她美丽优雅,精致时尚,但却似乎没有生活目标,得过且过。前前后后和几个男人都有情感纠葛。她何尝不是千千万万上海女人的代表,在那国家动乱的时刻,满腹爱恨情仇。

文章中有一处的描写令我记忆深刻,是说到处都有王琦瑶,读书的王琦瑶、伤感的王琦瑶……这也正是印证了王安忆所采用的以小见大的写法。集中刻画、极力表现王琦瑶的形象,来展现上海市井众生相。

我不能理解王琦瑶“嫉妒”女儿薇薇的年轻,薇薇嫉妒母亲的美貌时尚。母女二人本该和睦友好相亲相爱的,怎会沦到如此地步。或许是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女人,但又注定不是一个平凡慈爱的母亲。

都说王安忆的作品颇像张爱玲。张爱玲笔下的老上海,老上海中的女人,字里行间都有一种彻骨的荒凉。而王安忆在这部《长恨歌》里的语言却像要把现实血淋淋地解剖在你面前,有种异常的冷静,还伴着哀伤,不时让人在感叹无奈的同时还有种恐惧感。王琦瑶最后死在一个窃贼手里,结局总觉得有点突然,更准确地说,是有点仓促。而这又照应了小说开头王琦瑶在片场看到的一幕死去女人的情景。看来王琦瑶的悲惨命运是注定了的,她摆脱不了长恨唏嘘。

关于长恨歌优秀读后感 篇3

女人是首歌,唱出了时代的旋律,唱出了桑海的变迁,更唱尽了人世间的种种爱恨情愁。可她们却从来都不是时代的主题,她们只是主题中的背景音乐,千年不变的历史主题却不停地切换着时代的背景旋律。女人就犹如历史的胶片一张张地定格,却又一张张地尘封,直到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沉淀,只有回忆还在继续着她们的故事。

纵然是妖娆美艳至极的夏姬也无法主宰那个狼烟四起的年代;或许沉魂西湖水底的游鱼永远都无法明白为什么那个让自己沉淀西子湖底的绝世美女却只能是诸侯争霸的工具呢?荒凉大漠,渐行渐暗的余晖映不出塞外美人的袅娜多姿,望不尽的漫漫长路,哪里才是这位千年美女的真正归宿呢?寒宫冷月下那抹柔软的倩影,不是天上飘逸的彩虹,划出的是一道道长长的相思之痕,永远都无法抹平!

数不完的故事是读不尽的红颜悲剧,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王琦瑶是这些千千万万薄命红颜中的一个,是极普通的一个,却又是不平凡的一个,她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一个城市的代言。王安忆展现在我们面前的不仅仅是一个普通女人的悲剧命运,更是千年历史中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自古红颜多薄命!

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惜春常怕花开早,真正的王琦瑶只属于三四十年代的上海,解放后的天空已经不是她所能看懂的神话故事,因为那只是一片人去梁空的虚无。王安忆笔下最精彩的部分也是那个风起云涌的旧上海所演绎的,演绎着王琦瑶的似水流年。

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片厂这一切的开篇场景,气势恢弘,这也是王安忆笔法独特之处。或许这些都是旧上海最平凡的生活碎片,作者重拾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只为迎接一个人物的出场,一个极富旧上海滩精华的王琦瑶,她是旧上海生活的缩影,是一个时代的写照。

当年的上海滩,光彩四射的霓虹灯伪装着这座城市的虚荣,也同样包藏着无比虚荣的心,她们都披着一件极其华丽的外衣,刺痛着旁观者的眼睛,始终给人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在这样的环境下王安忆的过人之处在于她透过了这层外衣看到了一个真实的上海,她看透了这座城市的底蕴,并成功塑造了一个真正的上海女人,有血有肉,有着女人的那种万种风情,她是真正读懂了一个女人的心,更重要的是她把王琦瑶作为一个上海女人的那种虚荣包装得近乎完美。上海小姐,沪上淑媛,都市交际花,时代的青春偶像,这些无与伦比的光环给了她想得到的一切,但也就是这些耀眼的光环套住了这个青春少女的命运轨迹,她的一切看起来好象都是蒋丽莉,程先生等为她设计的,可真正主宰命运的是王琦瑶她自己。

最让人感触的是爱丽丝公寓,那是上海繁华都市里难得的一片宁静之地,那里的天空是朦胧,爱丽丝是曾经驰骋上海滩的交际花的临时归宿。王琦瑶也就这样糊糊涂涂而又理所当然地在爱丽丝公寓的生活,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或许她自己也无法预见会有这么一步,她也没有能力预见,因为此时她的命运是被李主任掌握着,这也是无数女人的悲哀:自己的命运是别人的!爱丽丝公寓的生活是单调的、孤独的、空虚的,在那里王琦瑶唯一能做的就是望尽天涯无归路的等待,等待那棵她要依靠的树,她知道只要攀附在这棵树上就可以为自己遮风挡雨了。在别人看来王琦瑶好象什么都有了,其实她除了拥有那栋空虚的爱丽丝公寓外什么都没有,李主任都只能是千年大等一回的拥有。真正的那个有血有肉的王琦瑶已经死去。爱丽丝看上去是一栋温情的公寓,其实它是一座女人的坟墓。

在那个物欲横流的年代,金钱、虚荣冲击着这个时代的底线,几乎每个人都在这个物欲泛滥的世界里迷失了自己,但其中却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坞桥的阿二,虽然他只是漫长故事中的一个过场人物,可有可无,可有就是因为他的存在让我们还有勇气去寻找那个年代的足迹,至少我们还能在黑暗的夜空中看见一颗发出亮光的星星,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美,纯净如水的感觉,就像来自大山深处的清泉,没有污秽,只有对真、善、美的追求。也许只有他才能给王琦瑶诠释玉容寂寞旧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的真谛。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一切的繁华,一切的虚荣,所有的风情万种都已成过眼烟云,没有昔日的繁华。解放后王琦瑶要面对的是一个真实的世界,真实的生活。纵然她有不老的容颜但是心是会老的,毕竟这个时代已经不属于她了。依旧喜欢热闹的派对,激情的舞会,可是她已经不是主角了,无情的岁月已经偷偷地把一个有心人变成了旁观者,无法想象当年叱咤风云的上海交际花会被冷落在这个城市的角落。

每天独守空房,望着那些漆着过时颜色的箱子,里面锁着自己尘封的记忆,也锁着她一生中唯一的财富过往的岁月!而今她只能在那些旧箱子中找到一个女人的虚荣,纵然已成往事,可是又有几人能读懂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受呢?这是一个女人的命运,也是一群女人的命运。

王琦瑶这一形象成功塑造于王安忆细腻的笔法和丰富的感情基调,虽然她笔下的上海没有张爱玲的那种无尽的悲凉。旧上海有许多说不完的故事,可是却没有几个人能真正讲好几件旧上海的故事,但王安忆做到了,她说出了长恨歌的恨,也唱出了长恨歌的歌。

纵观全篇,太多的光芒也掩盖不了那些零星的败笔,我们不要求完美,但每个人都向往完美。人们都说:王安忆最大的成功在于以冷静的旁观角度叙述了这份实在的,透之骨髓,挥之不去的苍凉。其实不然,漫长的故事中我们看不到一句从主人公口中说出的话,所有的对话都是通过作者加工后转述给读者的,这样就造就了一种思维、意境的绝对化。不管多么先进的矿泉水制造技术也加工不了纯正山泉的味道。我想文学创作亦然如此。王安忆最大的败笔在于用散文式的思维去驾驭小说的感情建筑。

王安忆还有一失败之处在于落花这一环节的构思。王琦瑶是被长脚因财而杀死的,这似乎来得有点太戏剧化、太不可思议,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作者是想通过王琦瑶的死来加强故事的悲剧效果,以突出她命运的悲凉,也为了和开篇时片场的一幕相呼应。可是对这样一部宏篇巨着,这一死或者这一死法却远没有达到死该得到的悲剧效果就像《红楼梦 》中,林黛玉的死永远是一个争议,或许我们更愿意接受玉带林中挂的结局而不是积病而亡,这样才能体现真正的悲剧色彩。这天真的一死,把王安忆亲手塑造的王琦瑶草率地离去,同时也草率地给自己的着作画上了一个不太圆满的句号。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其间充满了跌宕起伏,画满了悲剧色彩,她的命运好象一直被男人左右着,或许有人会认为是时代主宰了她的命运,可是真正能主宰她命运的是她自己,只不过她没有能力让自己的命运跳出历史为她们设计好的轨迹,这是她的悲哀,也是所有女人的悲哀!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稍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锈帘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关于长恨歌优秀读后感 篇4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关于长恨歌优秀读后感 篇5

正因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后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老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正因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正因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己命运的选取是身为女生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生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生,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己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状况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就应是个精致的女子。

关于长恨歌优秀读后感 篇6

王琦瑶这副乖巧的好样貌,究竟给她带来了什么呢?本应像寻常人家的姑娘一样平凡度日,偏偏被当时的时代选中,未来顿时显现出一片辉煌,可惜她没有与样貌相称的头脑,仅有的一点小聪明倒把这辉煌变成了灰暗。她没有想到利用那位政要的权势去往更高更远的地方,而仅仅是怀着对爱情朦胧的憧憬,甘愿守在空房里作只金丝雀。

繁华落尽时,她终于回到她原有的命运里。说她没有看人的眼光吧,看别人倒是很准,到了自己这儿全失灵了。这四十年来,围绕在她身边的男人从未间断过,可是真心待她的一概被拒之门外,不负责任的反而轻易赢得她的垂青。

话说回来,王琦瑶身边的每个男人都象征着人生中不同的事物,而她的选择则代表着她对自己人生的追求。她向往的是说一不二的权势,是奋不顾身的爱情,还有镜花水月的幻梦,而她所摒弃的,恰恰是平常人向往的,温馨和睦的家庭和清澈如水的心境。

生在小户人家,却因着好样貌滋生出了傲气,可是仅凭一副皮囊能得到多少好运呢?王琦瑶终其一生都固执地追求着不属于她的繁华,看不清也不相信自己是被这歌舞升平的景象愚弄了。临了临了,还是不明白自己的付出为何一再付之东流。尽管怨不得旁人,但终究是无限抱憾。

关于长恨歌优秀读后感 篇7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关于长恨歌优秀读后感 篇8

看完书的第一感受是为什么作者要那样安排王琦瑶的下场,和我猜的结局大相径庭,长恨歌读后感。我怀疑起作者来,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作者是男的,因为作者那样细致地写出了王琦瑶一生中遇到的那几个男人,很了解男人的心里。结果,作者是女的,让我吃惊了,有点被骗的感觉,但很快,这种感觉转为佩服,佩服这位女作家的手笔。有了这个线索,再寻着王安忆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样的结局就不难理解了。

一本书要集中在一个时间里看完,才能识得庐山真面目,可惜我拖拖拉拉看了好长时间,在较早看的那些印象模模糊糊,也没有资格去评价这本书了。但关键的内容记住了,那上海弄堂,那爱丽丝公寓,那是王琦瑶生活的地方。作者在写人前,先花了大篇幅写主角生活的环境。

在本书里,让我最佩服的是王安忆写景的手法和通过人物神态、动作、语言而折射出的人物的内心世界。那司空见惯的景在王安忆笔下成了有生命有灵魂的东西,和王琦瑶命运息息相关。作文而王琦瑶成了那时长得有姿色,又有文化,而有点小女人情调的上海女孩的代名词。名著的名就在于,小说里的人物能概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成了永恒,成了经典。不仅是人,就是地点也有特殊的含义,爱丽丝公寓,我是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这个名词,原来它指女人作为金丝雀生活的地方。

其他的,我不懂得评价,只剩下佩服,王安忆要读多少本书,要读多少年书,要尝尽多少喜怒哀乐,才能写出这一部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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