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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读后感范文

发布时间: 2023.04.20

满分读后感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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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读后感范文 篇1

花了一天的时间,终于把《追风筝的人》这部小说看完了,看完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文中的阿米尔仿佛小时候的自己,懦弱、感情细腻,有时为了周围人的感情考虑,委屈自己,只是很欣慰,在阿米尔做错事情的时候,能够在一次次的成长中救赎自己。特别感动于他最后为了救出索博尔而孤身去阿富汗,为了他,与阿塞尔打架。有时,救赎真的就是那么简单。

有时候,真的希望有人能打我几拳,打醒现在的自己,救赎自己所犯的错误。很多事情,知道自己错了,还是坚持下去,只是害怕自己承担更多的责任。

庆幸的是,自己从来没有犯过阿米尔所犯的严重的错误。只是,审视自己内心的时候,总觉得如果我碰到这种情况,也许自己也是这种作为。对于自己的性格,分析的太透彻,也是不好。只是随着自己的.成熟,希望自己所犯的错误能越来越少。

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忠诚而善良的人,但同时,也代表了一个民族的悲哀,奴性的思想。但是,真心希望自己能够遇见一个像哈桑的挚友。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去救赎。如果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机会,就要牢牢抓住,罪行能导致善行是最重要的!

在看到这本书的书名的时候,追风筝的人,我曾以为这是一本能让我轻松的书,毕竟风筝承载了我童年时太多的快乐和美好回忆,但是在结束阅读后,我的心情很沉重!它细腻的文字让我在阅读时并不只是一个旁观者,它让我因为阿米尔的怯懦而愤怒羞愧,它让我因为哈桑从男孩到男人不变的忠诚而感动。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我无法定义它是悲情还是温馨。文章主人公哈桑和阿米尔,他们是仆和主,是兄和弟,是低贱和高贵。

在那里,一个名为喀布尔的地方,一群孩子追着断了线的风筝,在大街小巷里追逐,哈桑却早已知道风筝会落在何处,阿米尔问哈桑他知道的原因,哈桑能肯定地回答他就是知道,还反问了阿米尔,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对阿米尔绝对的忠诚,阿米尔给予哈桑的却只是怀疑。为此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却还是不信,他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不谈论他身为仆的忠诚,仅仅是朋友之间,哈桑给予他的还有真诚,这不是因为阿米尔拥有的财富,仅仅因为两个孩子之间的友谊!

满分读后感范文 篇2

寒假里,我读了好多本书,有《时代广场的蟋蟀》、《偷莎士比亚的贼》、《喜马拉雅山生存计》等等,接下来,我就说说《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内容和感受。

一件很偶然的事,有时候会改变人的一生!如果没有腊肠的诱惑,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就不会来到时代广场,不会认识老鼠、猫咪这两个忠诚的朋友,不可能分享它的音乐天赋。如果没有柴斯特,白利尼一家不可能交上好运。

柴斯特把音乐天赋分享给世人,但是,它想回家了,因为家乡的秋天如仙境般美丽。所有的树都改变了颜色,天空一碧如洗,南瓜也快要成熟了。在老鼠和猫咪的帮助下,蟋蟀重新回到了它热爱的故乡。

我被蟋蟀、老鼠和猫咪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了。遇到困难,它们齐心协力,度过了难关。它们之间的友谊就像一颗砍不倒的大树。一个世界充满友谊,那每个人都充满善意;如果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邪恶。我想:作为班级里的一份子,我们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包容的心对待每一个人。我相信:只要我们相互关爱,懂得宽容,明天就会更美好,整个世界更和平。

满分读后感范文 篇3

《狼图腾》描述了大草原上腾格尔地区人民的生活,随着作者的讲述,我仿佛也身在大草原,感觉草原的广阔,草原人的热情好客,和狼之间的微妙的关系。那种生在草原,死后躯体还于草原的高尚的情怀;一种对死的无所畏惧,对死后的那种从容处之的情怀,深深的吸引着我。

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的性格,草原人对狼的爱和恨,狼的神奇魔力,才使陈陈与狼接下了不解之缘。

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和楷模;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狼对蒙古族的驯导和草原生态的保护;游牧民族千百年对狼的至尊崇拜;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葬礼仪式,以及狼嗥,狼耳、狼眼、狼食、狼烟、狼旗……

狼具有很强的团队意识,它们可牺牲自己为团队着想,尤其是头狼,它作为狼的头领,在危险时永远冲在最前沿,狼群绝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个体,书中曾写到“狼群为了进几尺高的石圈内吃羊,头狼在墙外斜站着,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同伴当跳板,然后其它狼在几十步以外的地方冲上去,跳到头狼的肩膀,使劲就进入羊圈。由于狼群集体观念特强,吃饱的狼又甘愿当跳板让狼跳进去吃个够”。正是由于狼群的团结和每一个个体都具有奉献精神,狼群的每一次作战都能得心应手。

人和狼共存于一个大草原,可以说是有点休戚相关了,人们恨狼,猎狼,却又崇敬的膜拜狼,草原上人的智慧是代代相传的,一辈子生活在草原,对于气候和每一寸土地都是熟悉的,他们是真正的草原英雄,不倒的丰碑。

感谢对手,和对手一起成长,感谢在激烈环境下的竞争。即使体无完肤,也心甘情愿。活出一种坦然,即使面临倒下,仍有不屈的意志,始终会战胜自己,而主宰自己。

满分读后感范文 篇4

人的一生总会有一次奇妙的经历,蟋蟀也一样。《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述的就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奇妙的历险。

要是柴斯特没有因为腊肠的诱惑跳进野餐篮子,就不会来到纽约的时代广场地铁站,不可能认识老鼠塔克和猫亨利,也更不可能遇上一个爱它的主人,拥有一个漂亮的蟋蟀笼子和一个铃铛,让世人发现他惊人的音乐天赋。

柴斯特不是音乐家,也不是歌手,但它是大自然的嘴巴。蟋蟀的鸣叫是天空送来的信,是森林带来的话语,是大海唱出的歌吟。一只普普通通的蟋蟀竟然可以拉出歌剧、意大利曲,而且让玛利欧的妈妈满怀憧憬,像夜莺一样地婉转歌唱,让一位音乐教师史麦德利先生目瞪口呆。蟋蟀惊人的音乐天赋可以不被任何人发现,但它的歌声必须是自由的,它的灵魂必须是舒畅的。

动物之间的秘密,人类永远不能明白。“它”可能是一场跨越种族的宴会,可能是天敌之间的友谊,也可能是老鼠送来的一块儿小腊肠。这些很不吸引人注意的事,却是一种既纯粹又高尚的秘密。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就像一块掉在了时代广场地铁站的糖。这块糖很神奇,每个人尝出的味道都不一样。有的是甜的,有的是酸的,还有的是忧伤的……

这个故事的结尾,是这颗糖被蟋蟀带回了家乡。而留在纽约的两位朋友,在这个离别的夜晚里,用心和它在说话……

满分读后感范文 篇5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不仅是巴金文学道路上树起的第一块丰碑,也堪称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现实主义杰作之一。同时,《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继《红楼梦》之后又一部描写封建大家族溃败的杰作。

《家》与《红楼梦》不单是内容主旨相契合,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取材源于作者本人的生活,有自传的性质。《家》中许多感人至深的情节,大都来自于作者的亲身经历,字字句句浸透了作者青年时期鲜明的爱与恨。高觉慧像是巴金先生的影子,高觉新则是其因破产而自杀的大哥的映照。

作品中一个个丰满鲜活的人物形象,其原型多是巴金所熟悉的人,故而栩栩如生。巴金曾说过:“要是没有我最初十九年的生活,我写不出这样的作品。书中那些人物却都是我所爱过的和我所恨过的。许多场面都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由此可见,作者丰富深厚的人生阅历,细致入微地观察生活,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的'重要先决条件。

除此之外,匠心独运的艺术手法对人物的塑造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某个特定时代中的角色往往有着一些相似之处,这是由社会背景所决定的。例如《家》中的青年们大都有见月伤怀、感花流泪的“时代忧郁症”,但他们的性情又因身份、阅历、教育的不同而有着多样的色彩。

在对比中刻画人物性格,是《家》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作品通过不同性格的反比,相近性格的类比,以及同一人物在不同境况中的自比,突出人物性格的主要特征和复杂性,以及人物性格之间的对立和差别。比如,写三兄弟都不相信“血光之灾”的鬼话,但觉新“担不起那不孝的罪名”,只好含泪依从;觉民要觉新去讲道理,对长辈还有所期待;觉慧态度坚决,主张不能屈服,“应该反抗”。于是三人的性格鲜明地展现在读者眼前。

同时,三兄弟对待爱情与婚姻的态度也有着巨大的差异。觉新爱的是能够了解他、安慰他的钱家表妹,却因长孙的身份无法自主婚姻,像傀儡一样,被支配着同意了李家的亲事,酿成一个爱情的悲剧。觉民与琴之间是新青年志同道合的爱情,他坚决抵抗高老太爷为他安排的冯家的亲事,誓要与心爱的琴在一起,也如愿以偿地有情人终成眷属。觉慧爱上的是丫头鸣凤,主子与仆人间的爱情较之于其他更加难以有完满结局。鸣凤被许给了冯家做小,她本性的刚烈让她在反抗无果后毅然决然地带着对觉慧的爱自尽了。可觉慧,一名新青年,却因鸣凤被许给冯家而选择放弃她,放弃爱情。可见觉慧的“新”,还是没有改到骨子里的。三人身上的纠缠与矛盾,由此被淋漓尽致地摆在了读者面前。

满分读后感范文 篇6

“我们是青年我们,我们不是畸人,我们不是愚人,我们应该追求属于我们的幸福。” -------《家》

我喜欢看巴金的《家》这本书,喜欢他对觉新,觉慧,觉民三兄弟的刻话。

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应有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他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成了一个无抵抗主义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因为他的懦弱他相继失去了自己的真爱梅,善良贞静的妻子瑞钰,还有自己的儿子。是他的懦弱害了他们,是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觉慧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喜欢他的坚定,喜欢他的执着,喜欢他身上时刻都带着的青春气息。我想他也是巴金最喜欢的人物吧,不然他怎么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我想觉慧就是他的得意之作,就是他想说一切的寄托者吧!

其实书中很多地方描写着污秽的社会现象,但我想,巴金先生想告诉我们的主要是那种先进的,勇于冲破一切的思想吧。所以我们暂不说那些污秽的现象,说说觉慧和觉民吧。

觉慧和觉民是那种想追,敢追的人。他们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们是幸福的,他们也是幸运的。

处于青少年的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勇于追求我们的幸福,不要墨守陈规,想要什么就追什么,这才叫21世纪的新青年,这才是拥有着青春的年轻人啊!

满分读后感范文 篇7

记得以前老师一让写读后感的时候都愁的不行,现在可不是那样了,看了狼图腾之后有很多感想,就想写下来。

刚才查了有关狼图腾这本书的一些说法,有的人说着本是是旷世奇书,当然也有人说这本书只是一个驾驭在初中文化上的人写的一本可叹可笑的书。说什么的都有,不过我觉得它真实一本奇书,看过它之后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文字来形容它,也许我的文化水平还不够来评价它吧。看了它之后发现我们中国人真的太麻木了,不愧被别人叫做东亚病夫。也许我的这些有人可能会说我夸张,并可能骂我。有这样的人就建议你们也去看一下这本书吧。我们汉人以前是怎么打不进蒙古的,蒙古人到底有多强,还有他们坚强的生命力和顽强的战斗力,这本书里都说到了。现在德国说我们中国的文化是垃圾,呵,有多少人瞧不起我们中国人,但是在他们心中一直都一件事,那就是我们蒙古契丹一个部族竟能打进欧洲。着说明了什么,我们中国人就像蒙古包的看门狗一样,已经奴化了,没有狼的野性,所以那些人骂我们是东亚病夫。如果我们现在还有契丹人的野性\智慧\性格,我们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而他们的智慧野性也不是天生就有的,他们是跟狼学来的,是狼教了他们。

借书里的一句话”我们是龙的传人还是狼的传人”。

满分读后感范文 篇8

《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满分读后感范文 篇9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十二岁的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的儿子哈桑之间的故事,这本书以风筝为主线,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

哈桑从一出生就待在阿米尔家中,而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也就注定了他此生只为阿米尔而活,他们的童年是快乐而又美好的。在当地,一年一度的追风筝大赛是最引人注目的,哈桑是一个追风筝的能手。这一年,追风筝大赛像往年一样如期而至,哈桑也毫不意外地追到了最后一只风筝。但是在追风筝的过程中,哈桑被其他富家少爷威胁,让他交出最后一只风筝,而哈桑却誓死守护那只风筝,因为那代表着少爷阿米尔的荣耀。最后,哈桑被逼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他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的是,他最好的朋友阿米尔在一旁目睹了这整个过程,但他却没有伸出援手去帮助哈桑摆脱困境。后来,阿米尔因为心中愧疚无法面对哈桑,通过栽赃诬陷的方式,让哈桑永远地离开了这个家。

许多年过去了,阿米尔知道了哈桑竟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兄弟,此时的哈桑,早已去世多年,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也落入了阿米尔幼时的宿敌手中。悔恨与伤痛在阿米尔心中交织着,他决定走上救赎的道路。通过他的不懈努力与坚持,最后他把索拉博救回了自己身边,并一直陪伴着他……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是极度讨厌阿米尔的。他一次又一次地伤害了哈桑,而哈桑却用生命诠释了“为你,千千万万遍”,我不明白,到底是怎样的爱与忠诚,能让他可以放弃生命去守护。但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地伤害了最深爱着他的人。回过头来想想,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讨厌他呢?我们同意也伤害过深爱着我们的人——“你真烦人,能不能别管我”“别这么唠叨,行不行”这些话,相比大多数人都对自己的父母说过,这样,我们在无形中就伤害了他们。阿米尔与我们不同,至少他最后走上了救赎的道路,但现在的我们呢,是否已经意识到亏欠父母的有太多太多了呢?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成为了那个追风筝的人,真诚有坦荡地对索拉博说:“为你,千千万万遍!”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失落在旷野中寻而不见的风筝,都有飘扬在空中追而不得的风筝,也都有没有勇气去追的风筝。这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都要勇敢去追。

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去奔跑去追逐吧,向着心中的那只风筝!

满分读后感范文 篇10

暑假中我读了《哈姆雷特》这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写的,保持了莎士比亚的精髓和风格。

让时间逆时针旋转到21世纪的丹麦。有一个意志坚强、刚失去父亲,而感到伤痛万分的人。他,就是伟大的哈姆雷特。他竟在失去父亲的魔爪中用装“疯”来对抗新丹麦王——哈姆雷特以前的叔叔——哈姆雷特现在的父亲(他已经和王后完了婚)。

他为什么要来对抗新丹麦王呢?这又应该从那个旧丹麦的鬼魂说起了。在午夜12时后,旧丹麦王的鬼魂告诉他是他的叔叔害死了他爸爸。哈姆雷特气愤不已,通过演戏的方法来让大臣们看见老丹麦王是怎么死的,使新丹麦王人心惶惶。

由此可见:他想报仇,用叔叔的命来换取父亲的命,但是忽视了别人对自己的看法。

某月某日,哈姆雷特接受了雷欧提斯的意外挑战。谁知国王和雷欧提斯早早地准备好了毒箭和毒药,只要一触到肉体,就会死。我们伟大的哈姆雷特王子不幸中毒箭,半个小时之内就会死,他完成了遗愿,杀死了国王和雷欧提斯之后,他光明伟大地牺牲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痛苦万分的情况下,用智力来对抗强权,胜利就在你的手中。牺牲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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