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轮流转,时光飞逝,回想起来,当我们遇到一些深刻的事情或者经历时,很有必要给自己写一份总结,一份给自己的总结,总结可以让我们自我反省,提升自我。那么,总结的相关范文要怎么去写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法制工作总结”,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法制宣传工作总结2015
2015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司法局以及全市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民政事业的发展。现将我局法制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制宣传工作基础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法制宣传工作实效,局党委从机构建设、制定规划、落实责任抓起,全面完善我局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根据人员调动调整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和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为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制定2015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计划明确了今年法制宣传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教育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考核。
二、强化干部学法,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集中学习、在线学习的方式,加强领导干部学法。今年,除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信访条例》等公共法律法规外,还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等民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中心组成员基本法及业务法律知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干部职工学法,今年,结合百姓在心中,满意在民政主题教育安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结合青年干部培训,开展岗位知识竞赛。以各科室(单位)的业务知识以及民政公共法律法规为内容开展岗位知识竞赛,对成绩优秀的同志进行奖励。
三、加强法制宣传力度,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积极参与各部门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选派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开展广场宣传,参加520广场宣传活动、七一志愿服务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提升群众防灾减灾知识。开展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培训,对全市各类社会组织开展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宣传教育,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印发太仓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调整有关社会保障对象生活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及时召开培训会议并入户宣传新政策,让城乡群众充分了解了国家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政策,依法开展社会救助保障工作,极大提高了国家低保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的社会知晓率。
四、夯实基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为确保完成市政府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我局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及时调整充实民政法制工作联络员队伍。吸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民政干部充实到法制工作联络员队伍。严格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对尚未领取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参加综合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及时申领《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对已经取得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参加每年举行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一年来我局坚持依法行政抓好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宣传力度、法律运用、制度建设等各方面的不足。今后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大,要在职工中形成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学法的氛围。二是加强法律实践,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全面推进民政行业的依法管理。三是健全完善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逐步实现民政工作管理法治化。
法制建设工作总结2015
年初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施市、区水运发展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建立完善执法长效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造宽松的水运法治环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其成效
(一)抓机制建设,法制工作保障有力
年初以来,局党组、行政把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全局中心工作通盘考虑,把抓好法制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全局运政、海事、港口、航道执法工作的基础,与其他各项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具体负责,各职能科、所相互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建立完善了法制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并坚持定期跟踪督查,定期考核评比。与此同时,先后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服务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为全局依法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抓普法宣传,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为增强全区水运管理及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按照市、区六五普法规划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坚持点面结合、内部普法宣传与外部普法宣传同时并举,主要围绕三月法制宣传月、全国安全生产月和把法律带回家三大主题活动,多形式地在全局内部、在管辖区域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继续强化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机制,明确了学法时间、学法形式和学法内容。年初以来,全年共开展中心组集体学法5次,班子成员坚持自学法律10次,通过多形式的领导干部学法,开阔了领导干部法治视野,启迪了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复杂棘手问题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着力推动三大主题活动宣传。按照中央、市区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部署,结合本局实际,在行业面上推动三大主题活动宣传,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基层、水运生产一线对水运从业人员宣讲以宪法、刑法、民法、行政诉讼法为重点的国家法律和以《安全生产法》、《港口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为重点的水运行业管理法律法规。活动中,共设立固定宣传站6个次、流动宣传站12个次,发送宣传资料2000份,受教育群众达3000人次;三是强化法律法规知识专项培训。在行业内部,一方面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开展证据规则培训讲座,主要围绕证据种类、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如何收集、固定证据等重点内容,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证据规则意识;一方面由法制部门牵头对全局执法人员开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专题讲座,重点从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及种类、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表现及危害、对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并列举水上交通执法典型案例,从证据收集、处罚流程、程序把控、裁量基准运用、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逐一演示、讲解,为执法人员理清执法思路,防止执法三乱行为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按照市交委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远程在线执法教育培训,执法人员参训率达100%,合格率达100%,并送新进执法人员到市交委、市港航局参加交通执法培训和海事执法培训,以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执法。年初至今,共举办法制培训讲座5期,参加培训人员达400人次;四是积极开展执法实践互动交流。先后3次组织召开行政执法实践互动交流会,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行政执法案例剖析,总结执法实践经验,对案卷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统一了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全水运行业自觉依法、守法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三)抓执法检查,水运秩序持续稳定
年初以来,全局以重要季节、重点时段、重大活动节日为契机,结合库区滕库、蓄水、防洪度汛、防雾战枯和安全稳定等工作实际,主要围绕运输市场整顿、打非治违和通航环境秩序维护等专项活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检查机制,分别成立港口、运政、海事和船舶质量专项检查组,对辖区港口、码头、水域、船舶和水港企业实施全覆盖、网格化执法检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坚持重心前移,多次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相关职能科室坚持点面结合,抽调业务骨干驻守现场,严查隐患,严查违章,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各所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水运生产现场,经常性地开展巡航执法检查,有力地维护了辖区水运市场、经营及水上交通安全秩序的稳定。从年初至今,全局共出动执法车393辆次、艇577艘次、参加检查人员3807人次,共检查船舶2698艘次、码头及设施502个次,查处违法行为9起,其中:海事8起、港口1起,共计罚款5.7万元。
(四)抓执法服务建设,发展环境不断宽松
年初以来,本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行政服务理念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理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简政放权,狠抓服务质量和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运发展环境不断宽松,水运市场主体行为更加活跃。一是着力推动简政放权。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进一步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共承接市级部门审批权限下放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共5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项。经过清理,全局行政审批服务已缩减至21项;二是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局领导主动到企业听取服务意见和行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到生产一线解读水运政策法规,上网发布行政执法满意度测评表,由各水运企业无记名对本局职能部门进行执法满意度测评,从测评统计的情况看,行政执法满意率达97%;简化办事程序,对绝大部分行政项目,取消了前置审批条件,对企业逐级报批的船舶营运证年审、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核、港口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作业副证申办等行政许可事项改由本局统一代办,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允许新建普货船舶先开工、后备案,在区港航管理部门权限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统一缩减为3个工作日。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43件,其中:运政3件、海事19件、港口21件;在我局审批权限内办结41件、转报上级交通部门审批2件;三是进一步松绑减负。从年初开始,已暂停收取客渡船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护航费和客渡船、公务船船舶检验费,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减免货物港务费和港口建设附加费;四是推动机关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除将本局政府公开信息向涪陵区公众信息网公开以外,还建立了涪陵区港航管理局门户网站,将职能职责、行政审批流程、政务动态、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和举报电话、投诉信箱面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增加了政务透明度。
(五)抓执法督察,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按照交通运输部、市交委和市局关于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要求,坚持现场督察与案卷评查相结合,建立完善执法考评体系,严格奖惩兑现,确保了办案质量的不断提升。一是进一步完善督察机制,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执法案件办理情况、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行政许可审批情况开展行政执法督察,共开展行政执法督察12次,参加督察人员达36次,推动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的极大提升;二是强化案卷评查。对照执法评议考核标准,先后3次由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牵头组织评查,法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职能科、所负责人和办案人员积极参与,主要围绕执法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处罚主体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审核、告知、决定、送达等程序是否到位,法律事实是否清楚,法律法规依据引用是否准确,调查取证是否充分,案卷制作是否规范,案卷装订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对全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开展全面评查,共抽调行政执法案卷30卷,;阅格运政、海事、港口、航政从案卷评查情况看: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到位,审批要件齐备、完整,办理依据准确、充分,从未发现有中梗阻行为发生;行政处罚案卷整理规范,处罚程序基本到位,被处罚主体认定基本准确,行政处罚额度适当,较好地坚持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未发现有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和执法三乱的行为发生。
(六)抓三基三化建设,执法形象牢固树立
按照交通运输部执法队伍职业化、执法站所标准化、管理制度规范化要求,始终秉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的行政执法理念,狠抓执法队伍的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从提升执法形象上下功夫、求实效。在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方面,执法队伍一律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严格按部海事局要求,坚持执法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执法人员一律着装上岗,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文明礼仪规范,执法用语文明,执法举止规范,全局无野蛮执法、暴力执法行为;在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方面,基本统一了执法站所的外观标志、标识和内部装饰设计,白涛所海事执法趸船的外观标志、标识及办公布局基本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执法视觉形象要求制作。年初,该所执法人员已全部入驻在新打造的海事执法趸船上进行办公,零距离服务广大水运从业人员;在执法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方面,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和水路交通行政执法回避制和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正着手建立行政处罚信息系统,确保了执法制度管理规范化,树立了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在职人数逐年下降,在编人员中,35岁及以下人员仅占执法人员总数的9.5%, 50岁及以上人员占据32.1%,且由于历史原因,在职部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不能满足当前水运执法工作需要。
二是执法装备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执法武装装备薄弱,如:现场执法人员还未配备执法记录仪、调查取证室还未配备音频、视频设备等等。
三是执法信息化建设滞后。未充分利用现有科技信息手段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行政处罚信息系统还未建立完善,致使行政执法效率不高,执法联动效应还未形成。
四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还有一定差距。
三、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本局将按照市、区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建立完善行业管理制度规则,狠抓执法队伍职业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着力推进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全力打造法治型机关。
(一)依法履行水运行业管理职能。根据《决定》要求,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纠正本部门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执法人员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移交有关机关严肃处理。
(二)建立完善依法制定重大决策机制。建立完善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吸收法律顾问参与制定重大决策,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强化学习培训,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信息系统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和执法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庆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和自由裁量基准,对从重、从轻、减轻处罚决定坚持重事实、重证据,对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无事实和证据者,一律不得作出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决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严禁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四)继续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晒出权力清单,通过网络媒体、门户网站,重点面向社会公开本局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五)推动辖区水运行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法治论坛讲座、开展法治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引导水运行业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着力强化规则意识,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加强水运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使尊法守法成为水运执法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六)着力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领导率先垂范是关键,工作重点在基层,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积极推动法治干部下基层,加强执法人员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利益、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法治意识,着力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辖区稳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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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法制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的法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制定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了责权明确,依法行政的执法机制,确保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现对全年的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
2、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亲民、近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观念,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权利,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真正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动力。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3、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加强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主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深入新都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断满足社会对法律的需求,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与持证上岗率达100%。
2、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对申办《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基础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面和合格率达100%。
3、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标准、条件、时限、程序及《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和办事流程等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
4、建立了投诉、举报和案件回访制度,对相对人的投诉、举报依法受理率达100%。
5、建立并实施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了值班岗、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具体责任落实到局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6、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为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促进了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
三、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我局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律师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人员、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建立健全局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加强了对公证服务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禁了*****、*****公证处在我区跨区域违法执业的行为,维护了公证服务市场秩序。在法律服务人员中树立“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思想,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提高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水平。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全面完成了法制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法制工作总结(司法局)
今年,我局的法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制定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了责权明确,依法行政的执法机制,确保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现对全年的法制如下: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找 2、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亲民、近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观念,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权利,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人民的……
法制办普法工作总结
法制办普法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5.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适应入世要求和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我办先后在机关、基层单位多次举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和“适应、利用WTO规则发展自己”的专题讲座。在“十六大”召开前夕,我办以“建设法制城市,推进依法行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市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市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规处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政法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地方立法定规工作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此外,我办还对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意见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港口法》等16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我办突出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规范行政管理为重点,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市13个区县和5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去年,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省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项审批项目。
四、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
去年,我办继续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为重点,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认真审理复议案件,切实维护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制止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年共办理21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经过审理作出维持决定的12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的7件;撤销或变更的1件;其他处理的1件;我办全年办理了行政复议案件28件。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发挥行政复议法定职能方面重点做了四件事,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办理程序等一些较为原则、根据实践应当具体化的制度作了细化,法律尚未作规定的方面作了创新,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对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复议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水平。全年共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4期,受训人员达8多人次。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对区、县部门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做到尽力把管理相对人提出的行政争议消化在行政机关内部,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纠偏,提高行政执法的总体水平。四是通过广泛开展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在网上开设行政复议及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信箱,增强市民群众和法人组织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改变“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状况。当年行政法律法规咨询和信访数量明显增加。
五、围绕“转变作风年”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去年,我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年”要求切实解决机关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市级机关“转变作风年”工作分解责任目标,塑造良好的机关整体形象和个人形象,切实增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加强机关理论学习教育。结合全市开展的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我办先后组织了“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如何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我向周光裕、郑培民两英雄学什么”、“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温入党誓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专题的理论学习教育活动,把机关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上来,以提高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我办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年的要求,以倡导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在搞好政府法制工作和综合执法改革的调查研究的同时,参与了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意见”、“转变机关作风、文明公正执法”大会讲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完成了市领导交办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调研报告,以及迎接省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资料准备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一定价值的参考资料。三是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制度。为加强机关内部运转协调,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积极性,我办建立了内部重要事务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下基层公务活动清廉制度,以及业务专题学习制度、内部考核奖励制度等,实行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去年6月,根据市级机关党委的要求,我办单独成立了机关党支部,建立了基层工会组织,积极开展了党支部、工会活动。
在完成各项主要工作的同时,我办还认真做好国务院法制办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和由省政府法制办编印的《江苏省法规规章汇编》征订发行工作,为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法制办普法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x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5.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适应入世要求和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我办先后在机关、基层单位多次举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和“适应、利用WTO规则发展自己”的专题讲座。在“十六大”召开前夕,我办以“建设法制城市,推进依法行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市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市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zd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规处(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zd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地方立法定规工作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此外,我办还对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意见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港口法》等16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我办突出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规范行政管理为重点,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0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0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去年,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省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00项审批项目。
四、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
去年,我办继续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为重点,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认真审理复议案件,切实维护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制止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年共办理210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经过审理作出维持决定的120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的70件;撤销或变更的10件;其他处理的10件;我办全年办理了行政复议案件 28件。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发挥行政复议法定职能方面重点做了四件事,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办理程序等一些较为原则、根据实践应当具体化的制度作了细化,法律尚未作规定的方面作了创新,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对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复议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水平。全年共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4期,受训人员达800多人次。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对区、县部门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做到尽力把管理相对人提出的行政争议消化在行政机关内部,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纠偏,提高行政执法的总体水平。四是通过广泛开展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在网上开设行政复议及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信箱,增强市民群众和法人组织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改变“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状况。当年行zd律法规咨询和信访数量明显增加。
五、围绕“转变作风年”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去年,我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年”要求切实解决机关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市级机关“转变作风年”工作分解责任目标,塑造良好的机关整体形象和个人形象,切实增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加强机关理论学习教育。结合全市开展的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我办先后组织了“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如何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我向周光裕、郑培民两英雄学什么”、“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温入党誓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专题的理论学习教育活动,把机关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上来,以提高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我办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年的要求,以倡导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在搞好政府法制工作和综合执法改革的调查研究的同时,参与了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意见”、“转变机关作风、文明公正执法”大会讲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完成了市领导交办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调研报告, 以及迎接省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资料准备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一定价值的参考资料。三是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制度。为加强机关内部运转协调,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积极性,我办建立了内部重要事务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下基层公务活动清廉制度,以及业务专题学习制度、内部考核奖励制度等,实行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去年6月,根据市级机关党委的要求,我办单独成立了机关党支部,建立了基层工会组织,积极开展了党支部、工会活动。
在完成各项主要工作的同时,我办还认真做好国务院法制办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和由省政府法制办编印的《江苏省法规规章汇编》征订发行工作,为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法制办普法工作总结
20xx年,我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本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开展了扎实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普法职能,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根据 “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于4月24日法制宣传日,与县监察局、人事局、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我办重点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为《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的正确施行奠定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
同时,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丰富了广大城乡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和《纲要》的正确、广泛施行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认真进行执法监督。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我办制定并下发了《黎平县行政执法考核办法》,量化了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标准,使执法监督制度化、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上半年,继续与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对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建设局、县文广局(文化稽查队)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抽查,通过对制度建立、执法案卷等具体事项进行检查,被检查机关自《贵州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执法日趋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基本准确,程序合法,没有违反《办法》的现象。
(三)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行政合同审查职能。自我办XX年年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后,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和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前都能先进行法律审核。上半年共审查县政府办公室及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2 件,行政合同2份,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意见。
(四)履行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职能,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工作:至6月底,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与XX年年持平),内容均为不服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执法部门行政处理决定。其中受理7件,不予受理1件,监督乡镇政府自行撤销不当行政行为1件。说明原因,引导当事人径直提起诉讼2件。共审结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撤销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未结1件(新受理)。
行政应诉工作:因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6件。乡镇部门应诉2件,县政府应诉4件,经法院审理后,撤诉1件,撤销1 件,维持2件,在审3件。
(六)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我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经过近一年的清理,理清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即将完成此项工作,然后向社会公示后编印给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七)其他有关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当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助手,半年共接待(含涉纠纷、涉法)上访群众23人次。对来访者,审慎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解释工作,为维护政策统一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及时组织持到或超期《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进行换证。三是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四是积极完成县政府办领导安排的全县消防工作检查等工作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办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仍与上年一样: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较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被抽调时间长而不能正常开展,距省州法制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不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能充分体现。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仍不能正常开展,急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制信息、调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还急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前述具体问题,我办将继续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为主线,按照如下思路开展工作:一是迅速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及时按要求抓好《决定》中各项具体要求的落实工作。二是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政府法制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及早增编补员,增加办案力量,以缓解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压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四是加大执法质量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继续协调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培训,并使之常规化,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从基层基础方面加强和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平衡发展。五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按年初既定工作计划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六是克服困难,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加快我县政府法制工作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有力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