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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9.16

法制办工作总结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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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1

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贯穿政府工作的主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现将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及时召开xx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创建法治政府的要求和全市xx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研究制定了《开江县依法行政xx年工作安排》,明确了今年创建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步骤和具体措施。各乡镇、各部门从规范决策行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服务职能等方面全面推动了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升决策水平。一是修订完善了《开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今年,共审查、修改重大行政决策34件次,有效防范了法律纷争的发生。二是注重听取公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都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今年共通过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征求意见16次。三是充分发挥决策咨询机构的作用。充实了法律顾问团力量,完善了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由法律顾问团实行票决制,即:顾问团成员对重大、疑难的法律问题先进行充分讨论,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根据讨论情况提出几种方案或意见,由参会人员投票选择,获得多数人支持的方案或意见作为法律顾问团的最终建议意见。事实证明多数人的意见合法可行,没有一件引起法律纷争。四是制定出台了《开江县机关事业单位重大合同管理办法》,加强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法制审查。今年,共审查县政府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与其他主体签订的行政、民事合同118件次,有效防止了合同纠纷的发生。五是对较大信访案件处理,要求法制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提供法律服务,促使部门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问题,减少重复上访、群访、集访的发生。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政令合法。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原则,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截至11月,共审查发布规范性文件62件。三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再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6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00件,拟修改的33件,宣布废止的32件。四是按有关规定及时将发布、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主动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五是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评估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对《开江县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和《开江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进行了评估。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服务职能。一是对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进一步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我县现有行政审批144项,公共服务134项,比清理前减少103项。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制度。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5593项,办结25477项,按时办结率达100%,现场办结24894项,现场办结率达97.71%。各乡镇均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开通了电子政务网,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对非涉密政府信息一律实行网上公开。今年以来,县政府各部门公开信息9630条,比上年增加3947条;乡镇公开信息6924条,比上年增加6227条。四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完善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对突发应急事件做到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五)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同时,更加重视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各部门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制度、执法流程和执法人员信息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案卷进行了评查,共评查案卷118卷,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32份,有关单位及时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了整改。二是建立了协同监督机制。县政府法制办与县监察局、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三部门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范围、监督方式、配合程序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三是依法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1件,因当事人投诉而立案受理7件,在工作检查中发现问题而立案4件。其中:决定撤销的2件,决定变更的2件,决定维持的2件,协调后撤回投诉的5件。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共性和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发出了建议书,限期整改,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维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专门监督。审计机关加大了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监察部门加强了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确保政令畅通。

(六)抓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复议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去年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构的基础上,调配了4名专门办理行政复议事务的工作人员,其中3名具有律师资格,为行政复议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人才保障。二是加大投入,不断改善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和办案设施。在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设立了行政复议接待室、案审室、档案室。购置了行政复议必要的车辆、摄像机、录音笔等办案设施设备,保障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建章立制全面履职,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完善了行政复议受理、审理、错案责任追究和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制度。四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召开了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发放了行政复议便民卡,扩大了行政复议的影响力。五是规范了文书的制作和案卷的归档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按时报备报送。六是我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省、市政府的检查验收,并获一致好评。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件,其中,决定撤销的2件,确认违法的1件,决定变更的3件,决定维持的4件,协调后撤回申请的13件。复议后,当事人提起诉讼1件,法院予以了维持。

(七)做好行政调解和应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构建大调解体系的要求,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充分整和调解资源,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行政调解工作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县政府建立了行政调解中心,各部门和乡镇建立了行政调解室,全县共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员80余名,行政调解工作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了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至11月底,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共受理矛盾纠纷1103件,其中行政纠纷429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674件,调解结案927件,调解成功率达84%。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48件,其中行政纠纷35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13件,调解结案43件,调解成功率90%。二是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涉及政府及部门的诉讼日益增多,面对诉讼,我们积极应对,调查案情、收集证据、查找法律依据,积极应诉。截至目前,涉及县政府的案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有效地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八)启动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我县于今年7月印发《开江县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级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明确了清理、审核、公布等各阶段的工作任务;9月下旬,组织对全县各乡镇、各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行政权力清理的工作人员就行政权力清理审核的原则、范围、标准、方法和步骤作进行了统一培训。截至11月,共有47个部门上报行政权力清单,审核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九)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各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团专家为县政府和各部门举行法制专题讲座37期。举办了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和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共培训领导干部216名。二是积极开展了“xx”普法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起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今年,我县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培训,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第一季度通过调阅案卷、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年审,并将年审情况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告。11月中旬,认真组织了本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共有293人报名参加此次考试。四是提高政府法制机构成员业务素质。为开阔视野,借鉴提高,我县积极派员赴成都、海口等地参加《行政强制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集体土地拆迁与违章建筑处理、化解行政争议纠纷、规范行政执法等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学习。县法制办和县法律顾问团坚持每周一法学习制度,由县法制办和县法律顾问团成员轮流主讲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领导干部不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有的重权利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导致片面强调行政相对人应尽的责任,忽视行政机关应尽的责任;有的只重视行政管理,忽视法律的规范、引导功能,导致执法水平不高。

(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违反法律程序,滥用执法权力,将执法作为谋取个人利益、部门利益或地方利益的手段,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持证执法、不亮证执法和随意执法的现象。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一是行政执法监督缺位。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活动数量偏少、范围偏小,将主要精力放在了执法任务较重的执法单位,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滞后。在监督中偏重于事后监督,忽视了事前和事中这两个最重要的环节。三是行政执法监督不够严格。受各种原因的限制,对于违法行政行为,对事处理得多,对人处理得少,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或错案责任追究力度有待加强。

三、xx年工作安排(一)继续推进法制理念教育。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继续坚持和推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转变行政理念。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观念和意识,积极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真正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要充分征求意见。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二要进行合法性论证。重大事项决策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并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要依法予以修改,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三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未经县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着力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是强化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在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总体责任目标基础上,进一步分解、细化此项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更为科学、具体的考核办法,逗硬考核,严格奖惩。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对相关制度不健全或制度建设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坚决予以整改纠正。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三是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对违法公务员作出处理,力争达到惩戒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

(四)进一步抓好行政复议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继续加大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改善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和办案设施,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和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按照复议法规定时限进行立案审查、送达、审理,并在法定时限内做出复议决定。三是严格依法办案,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

(五)认真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继续搞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摸清权力底数,编制运行流程,建立裁量基准,明晰职责分工,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动态管理机制。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流程图进行审核、确认、编码,汇编成册,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当前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相适应。积极组织法制工作人员参加多层次业务培训与调研,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工作队伍。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推进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做好市政府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有关服务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专题研修班。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为契机,印发《关于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采取举办行政诉讼培训班、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网络在线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等形式,在全市开展大规模法律知识培训,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改进政府立法。完成《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青岛市职业学校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开展《青岛市商品流通条例》《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青岛市行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草案的研究审查工作。完成《国家安全法(草案)》、《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等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办理工作。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对1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46件、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3件。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梳理汇总上报文件943件,其中60余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或决定废止,260余件已实施“三统一”,其余610余件需要按规定进行“三统一”,清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梳理工作的通知》,对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出要求。配合市编委办开展法定机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事项等相关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做好向西海岸新区赋权、复制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相关工作。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研究制定20xx年度全市依法行政指标考核办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三统一”程序进行备案审查。依托网上执法监督平台实时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依托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网上大厅,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完成1000余名工商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工作,办理发放4837个行政执法证件。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组织启用新的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研究起草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办法。参与做好胶州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五)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实现复议管辖集中化、案件审理专业化和案件办理透明化。在市、区(市)两级,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依法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创新办案方式,加大实地调查、公开审理力度,实行“阳光复议”。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71件,受理174件,有效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5件、被复议案件1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复和答辩意见。完善与司法机关沟通机制,通过共同培训、法律研讨等方式,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六)努力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履行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从合法性方面进行审查。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参与研究制订《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严格遴选条件、细化服务范围、明确解聘情形及规范使用管理等内容。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制度建设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人员状况和专业化水平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等。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一)要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和考核,通过考核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组织开展事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课题的调查研究,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持。认真梳理政府法制机构面临的新职责新任务,努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二)要以更新的理念加强改进政府立法。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战略部署推进政府立法工作,使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做好《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建立立法联系点制度,深入征求基层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要以更严的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扎实做好市政府、市政府部门及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有序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市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三统一”管理。

(四)要以更实的举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做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着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执法实际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考试和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办理发放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继续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处罚案件实时监督和处罚信息公开工作。

(五)要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深化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机制。全面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行立审分离、现场调查、公开审理、听证审理、集体研究等制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复议场所,加强硬件建设,为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对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培训,健全行政应诉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行政机关主动依法行政,接受司法监督。

(六)要以更优的服务做好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由承办单位进行合法性论证后,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制度。认真做好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政府法律事务等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3

一是与消费争议先行和解机制衔接。通过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将一部分消费申诉转交企业先行协商处理。目前我市已有180家自行处理消费争议的企业。市工商局加强对自行处理消费争议企业的指导,今年共组织开展了两次企业调解(处理)纠纷工作人员培训,共有120余人参加培训。同时,加强对企业消费维权自律工作的走访和检查力度。截至10月底,全市180家自行处理消费争议企业共受理申诉3426件,占工商12315总申诉量的10.17%,回复及时率达到97.8%,满意率达90%。

二是与仲裁调解机制衔接。在日常监管中,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签订消费合同时订立仲裁条款,或在发生消费争议后达成仲裁协议。在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支持下,在下城分局设立了消费仲裁庭,并在工商调解人员中发展兼职仲裁员,实现裁调有效对接,成立至今,下城消费仲裁庭运作良好。

三是在大型商场超市、景区(点)商店等大力推行“无理由退货制度”。目前,全市已有近400家经营单位实行无理由退货服务事项,已为消费者办理无障碍退货2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4

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年初确立的工作目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有关会议精神,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省法制办相继召开了全省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

省各市政府法制办分管主任和监督处长会议、全省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我市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市法制办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全市法制办主任会议讨论学习等多种形式及时开展传达学习和贯彻。明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以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在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救济权上下功夫,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在对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的基础上,根据《纲要》和《决定》的总体部署,围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衢州市法制办工作要点》,草拟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进一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作用、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同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对市级有关单位和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修订,进一步增强了考核的可操作性。

(二)创新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具体行政执法工作的关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实行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我市在市一级率先组建民政执法支队,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整合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源,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市民政行政执法支队受市民政局委托,承担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民政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等6项职责,原来由市民管办、地名办和殡管所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责(不含行政许可)委托支队执行。二是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成立了我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市贸粮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主要承担服务中心的受理举报投诉、指导咨询服务、通报信息等三大职责,切实提高我市的商务行政执法水平。

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确定了11项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其中一类项目6件,二类项目5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年初,下发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定:提交讨论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办法》的规定事先送市法制办公室审核,市法制办对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适当、文字表述是否规范、严谨、公文格式使用是否正确等一并进行审核。未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的文件,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对拟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法制办将规范性文件草案在政府法制网站上发布公告、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管理。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上半年,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红头文件”草案13件,提出修改意见26条;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2件;完成8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省政府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反馈工作,提出意见39条;按规定及时将市政府出台的6件规范性文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积极协助省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做好地方性立法工作,先后组织《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3个立法座谈会。着手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工作,按照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制定了实施方案。江山市法制办最终被确认为省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市规范性文件汇编》的编印工作。

(三)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继续深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今年以来,各县(市、区)法制办及市政府各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如市交通局出台了《推行说理性行政执法文书的意见》,从规范处罚决定书格式、增强处罚决定的说理性入手,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在深入实施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基础上,推行了轻微违法首查不罚制度。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成果,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报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市级行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主要行政执法依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

具体标准及配套制度等内容进行报送。在此基础上,将对市本级行政执法单位备案审查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汇编,形成《衢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汇编》,以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目前,已有26个行政执法单位已经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规定,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不断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巩固上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效果,对9月份开展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进行反馈,并就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反馈,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根据省法制办的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报送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人员名单的通知》,积极做好本年度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后监督,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作出的258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备案审查。

开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今年5月,市监察局、法制办、检察院联合组成检查组,通过自查和实地核查的方式,对市本级21个联网单位一季度平台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共享平台”)第一阶段建设己全面完成,首批21家联网单位均己全部上线联网运行,技术保障到位,网络运行正常。截止检查时,信息共享平台已录入各类信息1600余条,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嫌犯罪案件10件,其中:市国税局2件;安监局1件;烟草局7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件,检察机关依法逮捕1件。

(四)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提高行政复议能力

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按照“两提高、两降低、一确保”(即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提高案结事了率、降低诉讼率、降低申请最终裁决率、确保零上访)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宣传渠道。今年以来,为加大宣传,我们编印了行政复议指南、仲裁指南等各5000份,并在市信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效能110等三处设立了行政复议受理服务点,为公民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对市公安局柯城分局等四个分局所辖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复议案件管辖权问题进行调研,进一步明确了管辖权限。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件,受理29件,其中,市政府共受理案件6件。

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着力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特别是在案件事实认定方面,严格举证责任,要求能够支持事实成立的证据必须符合真实、合法、关联“三性”要求,努力提高复议案件的质量。在积极创新听证审理等方式的同时,以调解和解机制创新为抓手,主动加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交流与沟通,找准问题关键点,妥善化解矛盾。坚持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就疑难案件及时与上级和有关专家联系,共同研究,有效解决了问题,积累了工作经验。同时,进一步规范复议法律文书,对已结的复议应诉案件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卷。

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相互衔接、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上半年,市法制办同市信访局建立了衔接机制,制定出台了《衢州市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协作办法(施行)》,市法制办与市信访局建立了日常联系制度,加强情况交流和问题研究。建立了案件通报制度,每季度将本单位受理的案件办理情况通过专报的形式相互通报,逐步建立起通过信访发现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良性格局。同时,加强调研,认真研究信访和复议的衔接及复议与信访的衔接问题,做到准确把握,避免信访事项在二者之间循环往复。

(五)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为中心工作服务

结合衢州当前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领域矛盾突出的领域,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先后赴衢江区、龙游县、开化县等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大量一手资料,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积极建言献策。结合衢州市开展的特色产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组织力量先后走访了市农业局、市信访局、开化县农业局、开化县信访局、龙游县农业局、龙游县詹家镇、衢江区高家镇,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改革中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法律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早做好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工作准备,当好党委、政府决策的顾问。开展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部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有关问题的专题调研,先后组织衢江区、柯城区、龙游县公安、农业、教育、民政、社保等部门以及乡镇、社区和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向市公安局书面征求意见,最后以市政府名义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上半年,共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重大涉法事务1件,办理市领导批示的信访件5件。协助调查市领导交办的关于常山谷丰房产五个住户的信访材料,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政府,同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同时,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完成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法律议案的征集、审核和筛选工作,最后上报10件法律议案,其中被采纳的有8件。

(六)加强仲裁事务管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为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和管理,2月份,办内部调整了领导分工,充实了对仲裁业务的管理力量。对内制定了考核管理制度以加强管理,对外加大宣传,积极拓展案源,仲裁事业有了新的起色。截止6月20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8件,涉案标的额529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受理数持平,案件标的额增长221.1%,创历史新高。受理的案件涉及房地产业、建筑业、种植业等行业。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15件,占总受案数的53.6%;种植回购合同纠纷2件,占总受案数的7.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承包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等合同纠纷11件,占总受案数的39.3%。在巩固原有案件优势领域的基础上,新的业务领域也有较好的拓展。5月15日,与市保险业协会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仲裁业务逐步向保险、金融领域延伸。6月19日,召开我市首届仲裁员培训班,邀请浙江大学翁国民教授对全体仲裁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仲裁员业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七)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法制信息工作。今年以来,我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在强化信息员培训、及时梳理公布信息报送重点、强化信息考核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信息工作呈现了新的良好势头,各县(市、区)法制办信息报送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据统计,上半年,各县(市、区)及部门共向本办报送信息313条,在上报的信息中,被国务院法制网站采用78条、省法制办网站采用239条。

健全机关内部制度。修订并下发了《衢州市法制办日常管理制度》和《衢州市法制办公室工作规程》。对包括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在内的十一项日常管理制度及收文工作规程、发文工作规程、档案工作规程、会议工作规程、文印工作规程、计算机管理规程等六项工作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上半年,除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市政府第五届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纪委五届八次全会、《廉政准则》等会议精神外,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开展每月每人推荐一本书、购买一本书、阅读一本书、解读一本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的“五个一”学习活动,就《责任胜于能力》、《钝感力》、《有些事永远不要等》等书籍进行了推荐学习和读后交流,进一步拓宽了视野。

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市委“三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全市推进“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根据市委办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衢委办38号)通知精神,结合本办实际,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衢府法发11号),明确分组织动员部署、公开承诺履职践诺、争先创优全面实施、考核评议表彰先进等四个阶段扎实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以推进“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创新方式方法,抓好落实。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

按照省政府有关“全省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结合《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xx)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市公民权益保障计划实施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对部门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切实做好行动计划推进实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管理

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根据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创建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深入开展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情况工作,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在有条件的领域和部门探索开展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按照省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相关工作。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地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意见汇总工作。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或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制度,促进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性

按照“两提高、两降低、一确保”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宣传渠道,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会同监察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联合研究新措施,探索建立全市集中统一的公民权益依法保障受理服务中心,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努力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解决问题的优势,增强行政复议实际效果。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下一步,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现实状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一次集中调查摸底,查找解决影响基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能力的关键问题,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总体水平。

(五)进一步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及时调整充实市政府法律咨询小组,增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为政府的决策服务延伸到为政府实施决策服务,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六)进一步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

进一步提高做好仲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拓宽宣传渠道和形式,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强化宣传效果,提高全社会的仲裁意识。以务实的态度,开拓的理念,在继续巩固原业务领域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业务领域。严格按照《仲裁法》和《衢州仲裁委员会暂行规则》等的规定,认真细致、公正高效地依法办理仲裁案件。

(七)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加强学习,创新思路,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按照新下发的工作规程和日常工作制度,严格规范管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继续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加强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5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年初的工作分工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基本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一)重点工作

1.制度建设。我办制定实施了《霍邱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霍政〔20xx〕33号),上半年应诉案件6件,分析形成《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督查督查全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制定《霍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霍政秘〔20xx〕91号),对照编写《20xx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目前常务会议已经学法7次;

上半年,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100%,实现应报尽报。

2.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办理上一年结转案件2件,新受理案件9件,办结6件,涉及土地、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领域。

3.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平台运用,上半年我办共办理发放执法证294份,审查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报名218人。

上半年顺利完成执法证年审,涉及24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118个证件,其中第二年度273个,第三年度439个,过期369个,人员调离34个、受刑2个、死亡1个,正在陆续注销清理。

4.合法性审查。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等议事规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办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上半年,审核文件74份。

5.征求意见函回复。收到征求意见稿75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以县政府名义回复征求意见函72件,以法制办名义回复3件。

(二)日常工作

1.参加会议。按照会议要求参加会议40余次,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 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布30条,公开各类法制信息70条。

4.县政府办、县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存在的差距和主要问题

虽然上半年的工作基本完成并卓有成效,但是由于人手、、工作难度等原因,仍然有需要提高的地方,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忙于事务性工作,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工作发挥不够,平常事务比较繁忙,多是被动完成工作任务,缺少主动发挥辅助作用。将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政府参谋角色。

2.我办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政府相关工作的法律知识储备还不够,要细化学习内容,需加强学习。

3.某些工作开展不到位,因人员不足,分身乏术,工作应接不暇,例如关于抽查行政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的方案早已拟定,但是迟迟未付诸实施。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7月份。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要求,完成对县直单位、乡镇法制工作的调研,并做好准备迎接省、市调研;完成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申报、审核、公示工作;进行第一次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抽查活动;我办代理县政府出庭应诉1件案件的相关工作。

2.8、9月份。抽调人员参与市、县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审查工作;计划起草有关重大决策的文件。

3.10、11月份。计划启动历年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安排一次法院旁听学习活动。

4.12月份。做好年终各项总结、考核工作。

5.下半年。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执法证审核、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工作贯穿每一天。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6

我县今年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2015年以来我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基本情况

1.全力推进执行依法行政工作

20xx年,我县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这个重点,牢牢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强化措施,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主要工作是:一是成立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陆志勇、李鑫、黄玉森和蒙余安四位同志为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为进一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机构保障。二是县领导班子专门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及时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四是开展本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下发《2015年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2015年县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靖依法行政办发〔2015〕3号文),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五是积极开展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县级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靖依法行政办发〔2015〕3号文)。

2.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截至11月底,我县严格把关审核县政府各类文件30件,其中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的5件,按照合理、合法和是否具有可行性的原则对《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规定的通知》(靖政发〔2015〕10号文)、《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靖政发〔2015〕15号文)、《县县城规划区在建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靖政发〔2015〕17号文)、《县2015年对辖区外贸企业扶持办法的通知》(靖政发〔2015〕23号文)和《县扶持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试行办法的通知》(靖政发〔2015〕25号文)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修改,并到市法制办报送备案。

3.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业务工作水平

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落实集中培训制度,制定学法计划,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年内组织办人员参加自治区、市法制办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根据自治区法制办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我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区统一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我县共173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本次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因业务工作时间冲突,缺考21人,9人未通过考试,通过率率约为83%。

4.落实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今年,行政复议申请6件,不予受理2件。受理的4件案件中,维持3件,当事人自撤1件。2015年行政应诉案件6件。其中一审在审1件;二审判决撤销1件,维持1件,赔偿1件,在审1件;再审判决撤销1件。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共4件,自撤2件,撤销1件,XX市法制办正在办理1件。

5. 成立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我县9月批复设立“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通知》(靖政办发〔2015〕114号),11月10日正式设立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并聘请陆志勇、李鑫、黄玉森、蒙余安等4名同志为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为进一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机构保障。借助法律顾问的力量,我县将能更好地解决近来逐年增多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6.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按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及时下发《2015年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和《2015年县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并于10月份开展为期一周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重点抽查了我县国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及畜牧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现场评查。检查发现,今年以来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得到很大提高,能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权力运行。但个别单位也存在执法案件卷宗不够规范,未进行案件报告备案等现象,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7.积极开展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

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县级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对县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进行具体部署。通过积极创建、组织核查验收等工作,最后确定工商局为我县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县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服务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为落脚点,立足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调解和政府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一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做好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和督促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结果,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缩短行政审批时间,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以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改善民生和维护稳定为出发点,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运行。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等多角度,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多方面严格审查,争取做到“零失误”和“零差错”。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努力消除制度实施的死角。

3.全面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重点抓好各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建设完善和贯彻落实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对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通过规范行政裁量权,不断推进合理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审理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复议保障工作;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规范行政复议决定和指导监督工作。探索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的新方式、新举措和相关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及时依法妥善化解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行政争议,切实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为构建平安和谐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5.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各项制度的规范实施工作。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方法。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因此,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各项制度的规范实施工作对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我县将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6.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法律服务。紧扣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灵活运用政策法规,积极做好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和政府合同的合法性论证工作。对涉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建设工程招投标、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争议事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积极从法律的角度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维护县政府合法权益和行政权威。进一步健全政府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法制顾问制度,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一年来,我局在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按照XX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及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快局机关及执法部门工作作风转变,努力推进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促进了全市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

根据全市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动员会议精神的要求,联系农业系统的实际,结合我局职责分工,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全面推进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在这次行政权力清理中,共梳理出我局行政权力44项,包括: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28项、行政强制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二、完善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制度和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共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考核等14项制度,做到年初有安排、工作有检查、年末有考核,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

三、严格执法,加强农资市场管理

今年来,全系统查处农资违法案件48起。没收假劣农资100余公斤,罚没款总数23.17万元。检查企业620家,出动执法人员90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0台次。由于在执法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履行法定义务,正确维护管理相对人的权利,这些案件都没有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进一步完善细化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77号)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了《XX市农村经济发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对本单位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档次。结合本单位执法依据,全面梳理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归纳执法领域发生行为的种类,使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明确具体、阶次衔接完整,从而促进了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五、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在清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我们将执法的内容、范围、权限、责任逐级分解到个执法岗位和单位,并制作了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流程图,从而确定了考核标准,规范了执法程序。年初开始,我局分别与各执法单位签订了责任状,从检查力度、执法过错、执法程序、执法公正和执法培训及全年案件结案率等方面确定了责任目标,并从责任追究和奖励等角度采取了几项措施,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六、化解矛盾,做好行政调解工作

随着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改革过程中的各方矛盾越来越突出,有的`达到了白热化程度。以农村土地承包、集体土地征用和集体资产资源为主要内容的矛盾,成为近年来农民信访的热点问题。我局一方面加强对基层的管理和指导,预防矛盾的产生,一方面运用法律和政策,积极化解矛盾。2015年1月至10月,共接待、受理人访信访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96件,其中因土地承包发生的纠纷案件87件,因土地流转发生的纠纷案件8件,因土地补偿费分配发生的纠纷51件、后迁入农户6件、林业5件、其他29件、网络答复6件、市政府委托答复4件,以上案件全部结案。

七、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近几年来,我国农业立法工作步伐不断加快,已经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为核心的农业法律法规体系,农业执法由过去的分散执法转变为农业综合执法。为了适应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我局历来注重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年初以来,我们组织了4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培训,从执法程序到执法文书制作、档案管理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重道远。虽然我局今年在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不过我们相信,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全局上下自身的努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一定会越来越好。

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六五”普法以来,我局按照全县普法依法治理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一、加强领导,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县委下发相关文件后,我队在领导班子会议上系统地进行了学习,随后又在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了专题学习和讨论,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确定了专门的普法联络员,定期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和涉及经费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真正把此项工作纳入了重要工作日程。

二、精心安排,明确普法依法治理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根据全县规划的具体要求,结合农业行业依法治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每年年初制定一个总体安排,全年有两次以上的检查,以查漏补缺,年终有一次总结,并在领导会议上汇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在干部职工年终评议时作为考核和评议的依据之一,确保了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深入学习,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法用法,熟练掌握基本法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增强法律素质,依法施政、公正执法是搞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键。因此,我们把学习和宣传作为重点,狠抓落实。

1、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把法律知识学习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五年规划,将有关的行业法律法规和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入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全体领导都能按时参加县上举办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集中统一的普法考试,普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都达到了规定的要求。

2、是工作人员学法做到了时间、人员、内容、教材“四落实”,集中学习和自学时间按规划要求都在30学时以上,根据业务工作的特点,在6月份和12月份集中学习两个月,按照规定,所学习的法律法规都有专门的学习笔记,参学率达到了96%以上。

3、是积极参加县上举办的全县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并有专人负责,制定了有力的保证措施,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到100%。

四、是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们把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始终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农业信息网、现场讲解、实物展示、印发宣传资料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利用“3.15”、“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日”、“12.4”等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农资的法律法规,农资产品防假、辨假和使用知识及农资产品经营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使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农资假冒经营行为。另外,在1月14日、3月19日还组织开展了农资经营人员培训班来自全县的160多名农资经营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班上农业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分别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基础知识、种子检验基本知识、农资辩假、识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全面讲授。并与农资经营户、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任等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1。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素质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了质量安全和法律意识,对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了良好氛围,为今年大春备耕和农业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素质和法制化管理水平根据强化政府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要求,我们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度和法律知识培训计划,使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1、加强素质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

一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集中学法不少于1个月,时间在24小时以上,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行政执法水平。

二是制定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制定了法制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狠抓了落实。

三是积极参加了省市农业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使专业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提高。

四是强化内部管理,严格依法行政,狠抓优质服务,有效地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五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培训,每期必到,不漏一人。通过学习培训,在农业系统全面实行了持证上岗。

2、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是对前来办事的人员从首问人的接待到办完事项的全过程都制定了严格的责任制度,年终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是将目前保留的行政许可和职责范围内业务办理的事项、办理部门、办理依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明确责任追究的单位和对象,对行政执法中不按法定职责办理或违法行使职权的过错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根据过错责任大小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有效地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

六、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农业安全生产,狠抓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县“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放心农资下乡”等文件精神,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护农行动为主线,以农资市场监管为重点,全面开展种子、农药等农资打假工作。至目前,共开展农资市场检查12次,出动执法人员726多人(次),共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90个(次),农资批发车6辆,化肥生产企业1个,种子生产企业3个。

督促农资经营者和蔬菜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了农资经营档案和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保证农产品可追溯管理。检查中,共查处农资经营违法案件12起,以一般程序立案的11起。参与农资纠纷调解4起,已得到圆满处理。

推进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深化蔬菜集中生产区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开展了种植业禁用农业投入品的清理,重点开展对高毒、高残留、禁限用农药的查处,全面整治了全县蔬菜集中生产区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

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机关的法制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群众普遍关注的农业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单位工作生活秩序良好,无重大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形成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良好局面。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克服不足、加倍努力,为做好农业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7

20XX年,法制办在所领导下,在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奥运安保争创综治先进市,打造平安耒阳,和谐耒阳”的奋斗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促进了我所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完善机制

我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重点来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领导机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今年以来,围绕“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目标,成立了反恐领导小组和奥运安保领导小组以及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由刘乘风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对全所工作负总责,分管副所长李建军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陈列庆同志具体抓落实,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不断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

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今年,我所落实“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认真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实行属地管理。

1、20XX年8月25日,我所接到市委信访局关于五里牌办事处五里牌村9组李佐明等同志信访事件的函后,我所立即组织答复并报结果,且还到上访人家里做思想工作,解释为什么没有放水灌溉农田的原因,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万人亭渡槽变形、移位、沉陷等因素,导致无法通水,使上访人员平息了再上访的思想动态,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2、做好了奥运和国庆期间的值班和值日工作,特别是抽调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参加值班和维稳工作,并且做好了“八〃一”期间走访慰问残废军人和做好志愿兵上访的思想工作。

3、按照市依法治市办要求,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五五”普法考试,增强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市法制办的要求,做好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落实,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还组织了执法人员参加湖南省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考试。

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为了搞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计生文件,加大了查处力度,凡被群众举报的一律初步调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创新治安防控体系,打造“平安耒阳”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耒阳的长治久安,为单位的兴旺、经济繁荣发展,建立“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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