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精选8篇)。
仔细看完了作者写的作品,心里的看法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品中那些让人耳目一新的话语是时候展现出来了,经过搜索和整理,栏目小编为大家呈上故乡读后感,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故乡读后感 篇1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完了《故乡》,但我心中的波动并没有结束。那天放学回家后,我想起房间角落里有套世界文学全集,便到书架上去寻找。很幸运,在书架尽头翻出了一本已经发黄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及其它》。我立刻抽了出来,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身子。
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有《故乡》一文。我翻到《故乡》那页读了起来。文字虽然和课本中的完全一样,但重新阅读一遍,却产生了一种与读课文时截然不同的、新鲜的感觉。
故乡读后感 篇2
当漂泊的游子怀揣着干涸的心灵寻求故乡的泉水浇灌时,他们却惊诧地发现那片心灵的绿洲已经被黄沙所覆盖。
一个让人魂牵梦绕的地方——故乡。
时代的迅猛发展,迫使无数城市被整容。如果说,世界上每个人只能拥有一个故乡,那么,面对一千多个形同神似的城市,我们还有使用“故乡”一词的勇气吗?
故乡,不仅仅是地址和空间,更有记忆能量和光阴故事。曾经看过一个关于唐山大地震的纪念节目,老一代唐山人回忆着曾经的点点滴滴。几年前,有一张关于震前唐山的照片使全唐山沸腾。许多老人泣不成声,他们对亡灵的召唤,一直是十字路口那一堆堆凌乱的纸灰。
一代人的祭日,更是一代人的乡愁。
面对无限放大和变奏的城市,我们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当我踏上故乡的土地,找到了熟悉的街头,却找不到曾经的绿杨、喜鹊了。
作者王开岭用清洁的思想、诗性的文字诠释了乡愁。在他笔下,我看到了曾经的孩子们,放学时携手、欢笑着回家的情景。而现在,一放学,他们便被关在名叫“汽车”的“牢笼”里,只能透过小小的车窗,贪婪地领略外面的世界;夏夜的萤火虫,带给孩子们欢乐也装饰了他们的梦。而现在,又有多少人真正见过萤火虫呢?
故乡是一缕炊烟,被“城市整容”的强风吹得无影无踪。
沈从文先生曾经说过:“一个战士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每个人都应该回到故乡看看,至少在它毁容或者下葬之前。
在当今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人们头也不回地疾行,而身后的脚印和村庄早已无踪。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而出发。
故乡读后感 篇3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故乡读后感 篇4
太阳炙烤着大地,风是热的,在这烈日炎炎的夏日里,我依然选择一到周末就去图书馆。迈着欢快的脚步,我又一次来到了图书馆。顿时,一阵清凉迎面扑来,纸墨的香味沁人心脾。我犹如往常一样,如饥似渴地扫视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书,这本,那本,我都想看。这次,我的眼睛停留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上。虽然这本书在家里我已读过,可再次看到它,还是不由自主地拿出它,轻轻地抚摸着它的封面,捧着书依偎在书架旁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
可爱的男孩比利努力攒钱,买下了他梦寐以求的一对小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是勇敢善战的老丹和聪明伶俐的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互相关爱,在小主人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时,勇敢的老丹用自己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绝食了。最后,小安在老丹的坟头睡着了,在它们沉睡的地方竟长出了红色羊齿草……
读着读着,我眼前浮现出了奶奶家两只可爱的鸡,一只叫绒绒,是只聪明但瘦小的母鸡;另一只叫长毛,是只健壮的公鸡。每当吃午餐时,绒绒总能迅速地找到虫子的藏身之处,随后便咯咯地叫着去找长毛,长毛便用他强有力的爪子刨开土地,用尖尖的嘴啄出虫子递给绒绒吃,绒绒又会把虫子分一半给长毛,两个小家伙津津有味地享用着它们的午餐。可不知为什么,一天清晨母鸡绒绒突然停止了呼吸,公鸡长毛呆立在一旁,久久也不愿离开!这不正如老丹和小安吗?这种温暖心灵的故事很多很多。有一回,我下楼梯时,一不留神脚受伤了,行动不便。同学们有的替我打饭,有的帮我背书包,有的代我收作业……每当吃午餐时,送饭的同学总是自己还未吃上饭,便匆匆忙忙地端来热腾腾饭菜,轻轻地递到我面前,嘘寒问暖,“这些饭够吗?”“菜是不是凉的呢,要不我明天拿个盖子盖吧……”我说:“以后你自己吃完饭再给我送饭吧”她总是摇头。每次等我吃完饭,她才安心地端着空盘子往餐厅奔去。看着她一蹦一跳远去的背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眼眶湿润了,真想冲上前去,大声地说:明天你吃完饭再给我送饭吧……
天气炎热,街口有大妈在赠送免费凉茶;马路上少先队员正搀扶盲人过马路;公园里,一位大哥哥正帮忙捡小妹妹飞走的气球……在我们身边,总能不经意地发现这些美好的画面,他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论是情同手足的亲人、朋友,还是素昧平生的路人,这股正能量无处不在。
故乡读后感 篇5
这是一篇状物的文章,写了杨梅树和杨梅果,重点写了杨梅果的形状、颜色和味道,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热爱故乡杨梅的思想感情。文章脉络清晰,词句优美,耐人回味。
正好,我爸爸的一个朋友从温州给我带来了那里的最有名的水果“杨梅”。
杨梅圆圆的,满身都是尖尖的刺,浑身都是紫红色的,闻一闻,就会感觉一阵酸酸的甜甜的香味迎面扑来,会让你胃口大开。我拿一个放进了嘴里,当舌尖触到杨梅那平滑的刺,啊真甜啊!我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上了鲜红的汁水。
我刚吃了一个,感觉杨梅很酸,我就不吃了。妈妈对我说:“杨梅的营养十分丰富,郑州可是非常少见的哦。”在妈妈的诱惑下,我拿起杨梅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我吃了一个又一个感觉不酸反而变甜了,我渐渐地喜欢吃杨梅了。我品味其中的喜爱之情。而体会作者思念故乡,热爱家乡的深厚感情。
故乡读后感 篇6
文中的杨二嫂又是个怎样的人呢?从全篇来看,二十年以前的她,曾经是一个拥有“豆腐西施”美名的女子,也是一个拥有很高修养的女子。但二十年后呢?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都认不出来。而对于她的样子,鲁迅也只
找到一个形容词——“圆规”。不仅如此,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有美丽的姿态,但是唯独她那对美的追求还保留着。她有着当时社会中代表的特征形象——自私、尖刻、贪婪、势力、爱搬弄是非的小市民。
而水生和宏儿这两个孩子,大概就是这个社会中唯一的希望。相比较而言,鲁迅的希望似乎非常遥不可及——为让人民从这种麻木不仁的社会中走出来。的确,这种愿望对于鲁迅一个人来说,实在是力不从心,很难实现。
所以,读了《故乡》之后,我要更加珍惜如今优越的社会生存条件。让自己不懦弱,与任何人都是平等相处,也要努力学习,让我们整个国家和社会更向前迈进一步。
故乡读后感 篇7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故乡读后感 篇8
《故乡》中的“国民劣根性”之杨二嫂篇读后感600字: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与闰土相同,《故乡》中对杨二嫂的描写也可谓精彩绝伦。其中,“圆规”这个比喻构思奇巧,寓意丰富,是这段中的一大亮点。那么这个比喻妙在哪里呢?
首先,从外貌上来看。大家都知道圆规是很瘦长的,奇形怪状的,用来形容枯瘦难看的杨二嫂的样子恰到好处。无疑,这有些夸张的意味,但显然如此一来,杨二嫂这一角色刚一出场,便印在读者脑海中了。
其次,再来分析人物性格。杨二嫂的性格特点是尖酸刻薄、圆滑世故、贪得无厌,也与圆规有千丝万缕联系。圆规的脚是很尖的,恰恰象征也的“尖刻”,而尖脚的圆规又能画出圆,又象征她的“圆滑”。这样来看,“圆规”形容的可绝不仅是杨二嫂的外貌啊。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从社会层面来看——鲁迅的文章必然要如此——杨二嫂与闰土一样,都是身上具有“国民劣根性”的代表。不同的是,如果闰土是“麻木”,那她就是“贪婪”的象征。相比闰土的尚让人可惜、可怜,杨二嫂无疑更让人生厌、让人憎恨。但我们真的能怪她一个人吗?别忘了,她曾经也是一位年轻漂亮、热情精明的豆腐摊主呢。她与闰土一样接受着社会的摧残,才落得这般下场!贪得无厌、唯利是图,这样的人还对国家对民族有什么用?如果所有人都如此,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吗?所以,这是也是“国民劣根性”——贪婪。而圆规是知识分子的工具,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知识分子们,你们有了知识,难道还看来出来社会的本质吗?还不该奋起反抗吗?……
如此说来,真的没有什么比“圆规”更适合形容杨二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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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
优秀的图书常常是值得我们不断翻阅的,当我读完一本书之后,作者所描绘的场景深深吸引了我,同时也让我脑海中萌生了许多思考。写下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加彻底地领悟作品。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花费了大量心血,最终完成了这篇“故乡读后感”作品,仅作参考,请大家阅读!
故乡读后感 篇1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与狗狗之间发生过许多伟大的故事,不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明、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与坚守,都深深地震撼着人们的内心。这个暑假,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戚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拥有两只属于自己的浣熊猎犬是男孩比利是大的梦想。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它可以实现,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妹妹们。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要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个美分,他都努力去做,好无怨言。每天的老累让他疲惫不堪,却从不轻言放弃。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的训练了它们,老丹和小安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它们每天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和选美比赛的银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为了保护主人,那毛茸茸的耳朵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助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停了下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事与愿违,老旦牺牲了,可爱的小安失去了伙伴,也不愿活下去。
在他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她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他们都能为自己的家人和伙伴奉献出宝贵的身命,天是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 篇2
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拥有两条红骨浣熊犬,经过两年的努力,两年的奋斗,两年的艰辛,两年的省吃省喝,成功的做到了!这让我很震惊,如果是我,我可能看到困难就直接放弃了,两年换两条狗,这是怎样的决心才能做到啊!要对动物有绝对的热爱,不然,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你能用两吨金子去换两条狗吗?更何况“寸金难买寸光阴”呐!而且是两条狗,主人公怕一条狗孤单,多用了无价的一年光阴!而比利,这个普通的男孩不仅做到了,还和两条猎犬并肩作战,捕获许多浣熊,参加捕浣熊大赛,一举赢得了两个奖杯!
多么让人潸然泪下的事!但对于我和大多数人来说,“捕浣熊”是一个很陌生的词,连浣熊长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但从作者极具感染力的文字中,我强烈地感受到捕浣熊有多么激烈,多么困难:比利需要费劲地跟着老丹和小安跑,去追逐浣熊;在第一次捕捉时砍倒好几人抱的大树;跟着老奸巨猾的浣熊绕圈圈;在小安掉进冰窟窿时设法救出……这对于我来说都是十分艰巨的挑战,不仅需要体力,还需要脑力,估计我跑个几圈下来,就一定瘫在地上了!再说了,这儿不仅仅是有浣熊,还有热带雨林独有的蛇虫,被咬上一口不仅疼痛难耐,而且是致命的!
是比利的恋狗情结牵引着他,从而经历了一段疯狂的、让人着迷的体验。老丹、小安,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泡泡。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随时可能到达另一个世界的恐惧,和其他事物的亲身事例: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见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容貌、老丹和小安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梁。
一段多么美妙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滋味飘忽在我脑海中,使我很激动,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high翻了的、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好不枉我十几年的童年即将离去。希望在剩下几年间,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享受、懂得、成熟。
故乡读后感 篇3
有两只狗,它们可以舍弃生命保护自己的主人,它们的名字分别叫做老丹和小安。我翻开这本书,故事的内容让我时而紧张,时而感动!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和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患难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但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因为老丹的死,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读完这本书,我为之深深震撼!为那一份情感的真挚,为那份情感的纯洁!
其中的一个情节让我深深铭记:在一次打猎中,天空忽然下起了暴风雪,老丹和小安追踪猎物,消失在雪地中。比利他们非常着急,在风雪中寻找,渐渐地,其他人决定放弃寻找,但是比利不愿放弃自己的朋友。最后,他们冒着生命危险,终于发现了老丹和小安。这个情节让人感动,比利与两只猎犬的情义那么深重,老丹和小安为了主人,历尽千辛万苦也不愿放弃猎物;小主人为了两只爱犬,哪怕危险也不放弃寻找,即使是他一个人,也要把它们找回来。这样的情义可以穿越生死的距离,怎能不令人动容?
他们之间的深厚友情让我想到一部电影:《忠犬八公》。故事讲的是帕克与八公之间的深厚友情。八公每天都会在车站上等候帕克,但是在一次上学时,帕克因突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再也没有回到那个车站。但是八公却依然每天都在车站上等待、凝视。夏天到秋天,八公依然风雨不变,直到它去世。这样的狗的确称得上“忠犬”!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特别是狗,它们会对主人一心一意,会对主人不离不弃,会对主人忠心耿耿,这样的它们,怎能不令人喜欢呢?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值得一看!
故乡读后感 篇4
其实文章一开始我都没有预料到会和闰土哥扯上关系,还以为是写幼时关于老屋的回忆呢,直到提到闰土我才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哦,是讲闰土哥的那篇文章呀!
即使上学的时候学过了,但是再次读到成年之后的闰土哥见面那句“老爷”,心里还是有股说不出的难受。少年时候不懂事,但是却纯真而快乐,相互真心相待;可是等长大了懂事了,两人之间却堆砌出来一堵无形的墙璧,再也无法像小时候那样哥弟相称了。
不过虽然可惜,但这种发展却是合乎常理的。每个人成长的环境和接触到的时候都是迥然不同的,这些截然不同的境遇造就了每个人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和观念。迅哥和闰土的经历即使放到现在仍然比比皆是。我们小时候那么亲密的朋友们,当分别接受完各自的教育之后再聚首,又能说得上几句话呢?只不过现在我们的隔阂只是观念和思想上的,而迅哥和闰土则是思想和阶级上的——这种隔阂比我们现在要的要深刻的的多多了。
圆规——原豆腐西施——倒真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而且这种人在任何时代也都不缺。挟富济贫的典范,只不过挟的是别人的富,济的是自己的贫。自私自利,强词夺理,迅哥还特意强调她的高颧骨薄嘴唇,让人一下甚至只从外貌上就能感觉到这个人牙尖嘴利、胡搅蛮缠的作风。尤其是最后她从草灰里找出碗来的桥段,她声称是闰土藏进去的,但我感觉,更像是她藏进去好伺机偷走的,结果因为草灰被送给闰土,她无奈只得掏出来,并栽赃给闰土。
虽然长大了之后没有什么好的事情发生,但是小时候迅哥和闰土那些快乐的时光会永远以幸福记忆的形式存在于这两个人的心中,并且以宏儿和水生现时的玩耍为体现。迅哥希望新的一辈能和他们一样平等而单纯地一同玩耍,更希望他们成长之后仍就能平等地相处,而不必再重复他和闰土长大后的悲哀和隔阂。可惜的是,就像那句歌词唱的:我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经历。而不一样的经历则造就了不一样的我们,经历决定了我们双方是否能在一个思想的水平线上。不过好歹迅哥的一个愿望应该是已经实现了,就是不管我们如何思想不一致,也不再有人张口喊老爷了。
不过,我觉得月下刺猹的想象画面会作为一种纯洁的童年友谊的象征一直存在下去。
故乡读后感 篇5
“一本书,让我看到一个智者,一个诗人,一个良心,一个浪漫而冷漠的当代人……”这是学者吴三民对王开岭的评价。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王开岭的《每一个故乡都已逝去》。
王开岭的作品,带着些许悲伤,叹息着,呼唤着世间或心中的食物。我心中留下的是那片白雪公主,这曾经是雪中常见和普通的东西,但近年来却不见踪影。小块,晶莹纯净的白色雪花,带来了一种摄人心魄的美。当我看到雪的时候,我经常手里拿着一块,看着它。每一片雪花都是不同的。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我迷恋他们独特的美丽。每次下雪后,我都会在白雪覆盖的天地里蹦蹦跳跳。我会用一只手托起雪,把它揉成一个球,看着它由软变硬,在一个白雪皑皑的世界里玩耍。然而,它现在只存在于梦里。人类肆意破坏了环境。简单的美不再存在,真遗憾。
总的来说,雪正在消失很多。比如纯真。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总是和我的朋友们一起玩耍和比赛。在家里,通常很难平静下来。一次,一次,一次,一次,另一次,我一吃完,它就更像一个从弦上拔出的箭。我冲刺跑了出去。那时,我想带着自由飞翔的雄鹰飞到我的世界。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外面很开心,所以我拒绝回去。天空中的星星一颗接一颗地眨着眼睛。我撅着嘴,不想回去。我和我的朋友聊了一会儿,玩了一会儿。时间很快消失了,我正要回家。然而,我不知道我还在玩的食物的味道。我总是要等半个小时才能回家。当我到家时,我仍然期待着明天早点来。那时,我住在外面,但我很开心。
现在我被锁在这个笼子里,只有电子产品相伴,只有无尽的孤独。在这一刻,我开始怀念小时候自由和纯真的日子。现在我盯着手机,一整天就这样过去了。我现在恨我自己,想出去玩,但是我再也不能收集它们了。我带着苦涩的微笑。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父亲:为什么现在只有几颗星星?我父亲回忆道:“因为污染严重,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天空布满了星星,没有灯,但是星星足以照亮一整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对那个时代充满了好奇。在我心里,我一直相信有一天我会看到如此壮丽的景象。但是现在这些东西都消失了,那种壮丽的景色只能在梦里看到。我为现在的时代感到难过,希望将来能看到这美丽的风景。我在心里祈祷。
人们已经走了很长的路,但是他们不能忘记最初的意图。雪是美丽的,但是它不能像这样融化。让我们珍惜内心的柔软,它会慢慢消失。
故乡读后感 篇6
正赶上春运,候车室里,拥挤的人群,拿着票,排着队,望着长龙似的队伍,甲也是其中的一员,正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回到故乡的车辆来临,读后感---鲁讯《故乡》。坐在车上,望着故乡的方向,瞳孔里写满了期待,车向前方驶去,看着车辆渐渐进入故乡,看着周围的景象,与鲁迅笔下的《故乡》中,辛亥革命后阴晦,萧条的农村相比下,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新农村,显得格外的喜庆。
也对,快过年了,大街小巷挂完了红灯笼,东张西望的看着周围的变化,感受着时间的流逝。看着幼时玩耍的院落,回忆中的故乡,充满了童趣,带着梦幻的色彩,回忆中有童年的好友,不知如今他过得好与不好,就像鲁迅和闰土一样,期待着与他的再次碰面。
回到了家,见到了许久不见的父母亲,问好,母亲提起了当年甲和乙玩耍的场景,说乙也从外地回来了,读后感《读后感---鲁讯《故乡《。
这时候,甲的脑海里忽然闪出了一幅图画,绿油油的院落里,甲和乙在开心地笑着跳着,脚边的小狗绕着他们跑着,闹着。
终于见到了乙,“嘿,你来啦。”接下来本来有很多的话要讲,却变成了“你过得怎么样”“还好,就这样吧!糊糊涂涂的,过的去”“你身体还好吧”“嗯”“你生意做的咋样”“一般一般吧”“你呢”。
原本想要一般连珠涌出:游戏,弹珠。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为什么此时甲能深深感受到鲁迅那时看到闰土的感受,人事皆非朋友之间似乎隔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时间流逝着,如今已坐在车上,故乡在车后,渐渐的远去,山水在车旁,倒退着,倒退着。而甲对着后面的故事,已不再留恋,在乎的只是老屋里的两个老人,远去的故乡四周有着看不见的围墙将我隔在外面,老屋后的院子里记忆中的影像,原本十分的清楚,现在却模糊不清。
和鲁迅相同的感受,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原本是不理解的,就算是此时,鲁迅那句深奥的话,不同的人,不同的理解,而我。靠着感觉摸索着,前进着。
故乡读后感 篇7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乡读后感 篇8
每一本好书,都是一朵美丽的花。早晨睁开眼,最幸福的就是遇见一本好书;而每个晚上,就是守着这本书,静静地读。就如此刻,我遇见熊培云《追故乡的人》,忍不住轻轻拾起。——题记
这个题目挺有趣:《追故乡的人》。
看似是一个人在怀念故乡,但是一打开,却不是那样了——现在的故乡,还是原来的一样吗?一个城里人,还能回归乡村的那种寂静吗?石板青苔,小磨驴拉,簸箕筛米,莫不有一种淡淡的乡情。有趣的是那盏灯,电灯,引起作者的深思。夜晚还会有萤火虫,那一盏盏灯中包含的却不是童心,而是父母对儿女上大学的希望……
看着这些淡朴的文字,想到的都是乡间农事,心中有的更是共鸣,不能言传,却感受到了作者对原本乡间的怀念。零碎的文题,有的只有一个字,有的有两个字,不是很长,却是我这个孩子感到了一种幽幽的回音,这老物件们的思想呵,那么诗情,那么优美,以最质朴的诉说使我们从尘世的喧哗回到了淡淡的过往,这过往是灰色的,很细腻,却更加的苍老,就如同那书中的一张张黑白的插图,那么的古朴,充满着一股旷野之力,深沉而忧伤,忧伤得不是它们离开自己,而是所有的乡村,将不像原来一样存在。他追的,恐怕就是乡情了吧。
这本书,语言是质朴的。记得作者写到杀的鸡时,联系了人的生活。人能把鸡吃了,鸡若是可以,也能吃人。作者用这个例子证明了人性的贪婪,也暗示着,乡村快不复存在。原来的世界,在作者那懵懂的世界,是“追”——追星星,追月亮,追磨坊,追风,全是少年的青春,到今日,只能追那已逝去的故乡了。
如今的一切,已经不是原来了——人们追着功名,追着明星,追着手机,却没有一个人在追故乡。人是自然的。但是,本原的世界到底离我们有多远?敢问你,晚上追的是什么?追星?追剧?追灯?有人追故乡吗?敢问你,晚上听到什么了吗?听歌?听音乐?有人愿意去听花开花落吗?敢问你,晚上看到什么了吗?看电影?看电视?有人看好书了吗?
人性是贪婪的,唯有不让故乡成殇,才能保持人性吧!现在的世界,难道还有“五月螽斯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的场景吗?这本书仿佛是干土中落入的一线泉水,把心中所有的思念全部激活。我不禁叹息起来:人必得要在城市争得一席之地,才肯回归乡野吗?
这本书更是唤醒了我心中沉睡的美景,试想,乡村之晨,花草树木,莫不生长,蓬勃生机,更是惹人喜爱。读好书如同与一个高尚之人谈话,让我无时无刻提醒自己,改变自己心中的污点吧,追追你那朴实自然的故乡吧!
朝花,是得拾的;旧事,是得提的。别让质朴,成殇。
故乡读后感 篇9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xx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
故乡读后感 篇10
《故乡》这本书写了鲁迅回到故乡绍兴准备搬家到北京。描绘了少年的时候朋友和邻居的变化,从中体会到思念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勇敢。帮着爸爸看西瓜地,经常遇到獾,而獾的习性十分残暴,全身上下都是刺,它还是杂食动物,很可能会咬人,可是小闰土不怕,勇敢地拿叉子与獾打斗,不怕刺伤,最后獾慌忙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来过。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聪明,因为“我”与他聊天怎么捕鸟的时候,他迅速而流利地说出了捕鸟的方法“要在下雪过后,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棒支起一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长大后闰土身材增加了一倍,脸色灰黄,有着十分的皱纹,眼睛周围肿得通红,头戴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提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他说话的时候吞吞吐吐,断断续续,结结巴巴的,显得让人感到他十分的麻木,跟以前活泼勇敢的闰土完全不同了,这让作者感到十分苦恼,非常伤心。
看到原先活泼开朗的少年闰土变成了麻木的闰土,真让我失望,心情与着作者一样,我真想现在的闰土变回原先活泼开朗的闰土呀!
故乡读后感 篇11
最近,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平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习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韩薇)
故乡读后感 篇12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不放弃自己的梦想才能成功,这是我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里感受到的。书中的主人公——十岁男孩比利。科尔曼,他的梦想是拥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家里没有额外的钱用来买浣熊猎犬,无法为他实现愿望,比利却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梦想,他想尽各种方法去赚钱,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攒够了钱,买到了心爱的猎犬。
当男孩比利在心中产生了自己第一个梦想——想拥有两只浣熊犬时,他那年才十岁,由于家里生活困难,无法为他实现梦想时,他并没有因此失望而放弃自己梦想,而是不停的想怎样才能得到猎犬,办法终于找到了——自己存钱买浣熊猎犬。整个夏季,他都兢兢业业的忙着,他用破旧的铁丝做成渔网,到山里的小溪里捕捉鱼虾,在黑莓丛中来回穿梭,采摘野果,手脚都磨出了血泡,他还跑到山里的其它地方寻找浆果,就这样,他攒了两年的钱,并且没乱花一分钱,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顽强毅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并且还用剩下的钱为爸爸妈妈及弟弟妹妹购置了礼物。
通过比利的故事,以及自己和身边的朋友的沟通交流,可以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而要实现这个梦想,却肯定不会是那么一帆风顺的,在前往梦想的途中总会有许许多多困难和挫折等着我们,它们想通过它们的.存在检验我们对自己梦想的坚贞,如果我们害怕付出努力,无法忍受困苦的磨练,就无法跨越它们,也就失去了梦想,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努力思考它的解决办法,一次不成功就两次,三次……,不停地尝试下去,只要坚持不懈,终究会跨越困难,实现梦想,感受那美妙的时刻。
当困难挡住我们迈向梦想的脚步,使我们又无法顺利通过而想放弃的时候,我们就想一想《绿野仙踪》中南瓜人说过的一句话吧——“我们不要这样轻易的放弃吧,让我们再干点什么。”
2023《故乡》读后感
一份优质的读后感篇章应该从哪些环节开始撰写?在翻阅完著作后,我对作家的见解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感慨甚多。通过提升阅读领悟的方法,对自己的阅读理解进行总结,这篇专属订制的“《故乡》读后感”肯定会超越您的预期。
《故乡》读后感【篇1】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我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北水城,山清水秀,宛如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近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
“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封闭了孩子们的身体,却没有他们灵活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伴侣具有自然纯洁的自然和健全的人格,是自然宁馨的女性。《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故乡》读后感【篇2】
此文起于一次偶然,是鲁迅之妻偶然提起市场有荠菜买,由此引发鲁迅的回忆。
荠菜是鲁迅故乡众多野菜中的一种,伴随着荠菜而来的回忆还有浙东的民风民情。
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鲁迅还提起了黄花麦,又联想到了紫云英。
品读于此,也使我想到了故乡的野生动植物。
我的家乡坐落于大山深处的南方,四面环山,山间小溪流淌而过。
山上翠竹万亩,谷地农田·房舍错落,还有参天大树耸立于山林之上。
既然有山,那山上野生动植物定然不少。
山上有野菜,菜名就不好说了,那只是方言的叫法;也有野味,我确实见过不少,有野鸡·野兔·蛇·老鹰还有野猪,野猪活体倒没见到,不过死的却看过,毕竟平常人,听说今天那里有野猪就会躲着点。
鲁迅的故乡浙东也属于南方,他家乡的野菜和我家乡的也差不多,虽然我吃过的很少,但是,可以想象,野菜也是我家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既然生活在山里,那么生活就离不开山里的资源。
如今时代发展了,经济发达了,人民奔小康了,却有很多人已忘记当年穷山沟里的人们是怎样过着窘迫的生活的。
远的不说,就咱新中国成立以来,野菜还曾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六十年代,新中国不是闹过饥荒吗?在上山下乡之际,在大跃进的那段岁月里。
那时的人们有什么?个个都是勒紧裤腰带搞工业,大炼钢铁,支援国家现代化建设。
试想那时,有些许野菜吃已是相当不错了。
鲁迅家乡的野菜能引他深思,我又何尝不是呢!
在《家乡的野菜》中,鲁迅的抒写无不透露着丝丝乡情。
他以他家乡的野菜为线索,一步步深入,表现出浓浓的思乡之意。
故乡是人生中的重要部分,我想谁都不会忘记自己的故乡,这是人之常情。
前段已提过,我是山里人,山里的道路是曲折的,山里人的道路也是不平坦的。
山里人要读书,往往要走出大山。
这远的不止是距离,同时远离的还有情谊。
我求学十四年,学到好多,失去的也很多。
人家外出打工,一年只回家两三次,而我,读书在外也如同打工一样,一年回家两三次。
这里的家就是指我的故乡。
还记得那年才八岁,便到隔壁镇的外祖父家中寄读,从此便开始了一段漫长的求学之路,那时对于一个八岁小孩来说,命运是多么的冷漠。
时间似流水,一眨眼便已过去十二年,一年也只回两三次家,年年如此,虽然已经习惯了,但心中犹存隐隐的忧伤。
虽与鲁迅相比,我至少还能回家几次,但是,我思乡之情也不会亚于他。
每个人的境遇不同,时代不同,情感就有所不同。
虽然我与鲁迅有很多区别,但他的思乡之情我倒能感同身受。
鲁迅的文章才华横溢,手法精妙,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才气。
《故乡的野菜》也毫不逊色,不仅内容丰富,情感深厚,手法也多种多样,怪不得人称一代文学大师。
在《故乡的野菜》中,有很多地方写得很通俗又易懂,但却传神之至。
在文章中,一般很少人引用儿歌,然而,他却用了。
我们都知道,儿歌一般都是很朴实的,也很容易体现心声。
若能将儿歌轻而易举的引入文章,没有一定的文学基础是办不到的,同时,儿歌也能充分体现乡俗乡情,用于文章既可以增添诗意,又能表现乡愁。
我们都有一个童年,童年是最天真烂漫的,也是与故乡密切联系的。
大多数人的童年里,故乡的空间最大,分量也很重。
鲁迅一样,我也一样。
在小孩子的眼里,只有家才是他常常嚷着要回的。
鲁迅的这一引用真是妙极了。
环境可以影响心情,家乡的景色也就能导出思乡之情。
鲁迅在文章中充分利用一些景致,如彩蝶·鸡雏·乡间旷野等。
这就叫做睹物生情。
就像前面文章中的一样,家乡的景物也可以生出我的思乡之情。
人的心中总有一块天地属于他的故乡,而鲁迅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不仅表达了他的思乡之情,同时也唤起了我关于故乡的诸多回忆。
鲁迅的高明并非限于此,还有好多,他所用的对比,用的手法,他的用语及行文,都能使我回想起故乡,回忆一段段往事。
《故乡的野菜》使我感慨颇多,文章不仅体现出鲁迅大师级人物应有的妙笔和才气,同时,也使我渐入一场关于故乡的梦,撩动我的思乡之情。
《故乡》读后感【篇3】
今年暑假,我回故乡——石家庄。谁知第一次单独旅行就遇上了“不测风云”,车站翻建,火车开出十里外停车,这下我可傻了眼!我还背着两个大包袱呢!真是难上加难呀!我走了几里路,找到了公共汽车站,可是人太多,挤不上去,急得我直想哭。我准备坐三轮车回家,可是又一想,我兜里带的钱因为嘴馋,早就变成了巧克力、冰棍、汽水进肚子啦!剩下的钱不多了,给钱少谁肯拉我?再说,要遇上坏人,把我拉到没人的地方,抢了我的包袱怎么办?我犹豫不定,背着包袱转来转去。
“喂,小孩,你要坐车吗?”一个洪钟般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过。我一看,一个三轮车工人在我面前停下来。他中等个儿,一张黑瘦的脸上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上身穿背心,下身穿短裤,冲我憨厚地笑着。我问:“叔叔,拉我去西建街好吗?”接着我向他说明了情况。他笑着说:“行,小北京,俺送你去。哈哈!”
“那——得等我姥姥给你钱。”我不安地说。
“钱,要啥钱!”他笑着说。
说着,他伸出大手把我抱上车,又把包袱给我放好,就上车,一蹬,车子飞快地在大街上跑起来。当他听说我父母都是石家庄人,显得更热情了。我乐了,真乃天无绝人之路,我遇上好人了。唉!可麻烦又来了,大约骑了四十分钟,他说:“到了!”我四下一看,不对呀,这不是我要去的地方呀!原来,我说“西建街”,他听成了“新玉街”。当我说明时,他忙说:“对不起,我听错了,不过,小北京,我包你见到姥姥。”说着,掉过车头就走。天真热啊!汗从他的双肩往下淌。忽然,他摘下草帽扔给我说:“小北京,戴上!”我深受感动,趁他不注意,拿出纸笔,写了几个字:“感谢您,故乡人!”落笔是:一个迷路的北京少年。写完,把纸条塞在草帽里。
他终于把我拉到了家。姥姥对他千恩万谢,给他钱。他恳切地说:“我是给工厂送货,顺路送小兄弟回家,不能收钱!”说着亲切地拍拍我的头,蹬上车,走了。忽然,我想起了什么,忙追出院大声喊:“叔叔,您贵姓?”此时,一阵清风吹送来他的回答:“故乡人!”
B腌制(yān) 间或(jiān) 沉疴(gě)一爿(piàn)
C半晌(xiǎng)淤塞(sāi) 拙于言词(zhuó)粗糙(cào)
D欹侧(qí) 逞能(chěng)烹制(pēng) 炮制(pào)
①一条大青鱼,______长达七八尺。
②鱼船的船主都是个小财主,______他们也随船下湖,架船拉网,勇敢麻利处不比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去。
③______他的大力,没有什么传说的故事,他没有表演过一次,也没有人和他较量过。
A辽阔的草原上,没有别的建筑物,十多座油井架星罗棋布地耸立着。
B这种走马观花地了解一点表象的工作态度,根本不能解决实质问题。
C季节有自己的变化规律,它总是春、夏、秋、冬,循序渐进。
D班里出现了不良现象要及时制止,等到蔚然成风后再治理就困难多了。
《故乡人》选自__________,作者________,江苏高邮人,____代______家、______家、______家。他的第一本小说集是____________。
1.她一定觉得:这身湿了水的牛皮罩衣很重,秋天的水已经很凉,父亲的话越来越少了。结合文章,谈谈你对这个句子的理解。
2.金大力不变样,多少年都是那个样子。结合文章,分析金大力多少年来到底是什么“样子”。
3.进了过道,是一个小院子。院里种着鸡冠、秋葵、凤仙一类既不花钱,又不费事的草花。有一架扁豆。还有一畦瓢菜。这地方不吃瓢菜,也没有人种。这一畦瓢菜是王淡人从外地找了种子,特为种来和扁豆配对的。王淡人的医室里挂着一副郑板桥写的(木板刻印的)对子:“一庭春雨瓢儿菜,满架秋风扁豆花。”分析这段环境描写的作用。
1、在文章第一、二部分,作者隐藏了自己的情感,仿佛是一个远远的观望者,而在第三部分结尾作者终于走出来,说了句“你好,王淡人先生!”,在这句话中含有作者怎样的情感?
2、汪曾祺曾自称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在他的《自报家门》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从我家到小学要经过—条大街,一条曲曲弯弯的巷子。我放学回家喜欢东看看,西看看,看看那些店铺、手工作坊:布店、酱园,杂货店、爆仗店、烧饼店、卖石灰麻刀的铺子、染坊……我到银匠店里去看银匠在一个模子上錾出一个小罗汉,到竹器厂看师傅怎样把一根竹竿做成筢草的筢子,到车匠店看车匠用硬木车旋出各种形状的器物,看灯笼铺糊灯笼……百看不厌。有人问我是怎样成为一个作家的,我说这跟我从小喜欢东看看西看看有关。这些店铺、这些手艺人使我深受感动,使我闻嗅到一种辛苦、笃实、轻甜、微苦的生活气息。这一路的印象深深注入了我的记忆,我的小说有很多篇写的便是这座封闭的、褪色的小城的人事。”
请结合上述材料,思考这篇文章以“故乡人”为题有何深意。
1、C。A错3个(河堤dī 鳜鱼guì 信笺jiān);B错3个(间或jiàn 沉疴kē 一爿pán);C错4个(半晌shǎng 淤塞sè 拙于言词zhuō 粗糙cāo);D错1个(炮制páo)
2、D。(A迫不及待B川流不息 妨碍 臃肿 竹竿C鳞次栉比 不祥之兆 报酬)
3、C。(“往往”表示某种情况经常出现,“常常”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次数多。“往往”仅指过去经验中的事,“常常”却可以指将来发生的事。“往往”不表示主观愿望,仅表示客观的规律性,“常常”可以表示主观愿望,不一定表示客观规律性。 “虽然”连接分句,表示让步关系,即承认甲是事实,乙却并不因此而不成立。“因为”用来引进表示原因的人或事物。在②句中,第一个分句与后面的句子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关于”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事物,“对于……”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关于”作状语,只能用在主语前,“对于……”作状语,用在主语前后都可以。)
4、B。(B项的“走马观花”比喻粗略地观察事物。A项的“星罗棋布”意思是象星星似的罗列着,象棋子似的分布着,形容多而密集,“十多座”还谈不上。C项的“循序渐进”意思是(学习、工作)按照一定的步骤逐渐深入或提高,放在该句中不合语境,可改用“周而复始”。D项的“蔚然成风”形容很多人都在做某种有意义的事,形成一种良好的风尚,不能用在“不良现象”方面。)
(一)1.“重”的不仅仅是牛皮罩衣,还有生活的压力。“凉”的不仅仅是秋天的水,还有心,是面对卑微辛酸生活而表现出的平静。“父亲的话越来越少”,是因为生活把他们所有的苦与乐、悲和喜掩埋了。这是一种平淡得近于木然的生活状态,生活在重复中,表现出无奈、顺从与适应。
2.金大力 “没有什么本事”,是一个平凡、朴实、普通、极不起眼儿、又有些笨拙的劳动者,他拙于言词,却本能地把别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得到主人家的礼遇和同行的尊重。他开着一爿茶炉子,生活很辛苦却感到知足,经年不变地重复着古老的生活轨迹。达观的生活态度或许就是“没有什么本事”的金大力的最大本事。
3.这段环境描写从侧面揭示了王淡人的精神内涵。他热爱生活却不执著于功名利禄,追求自由、闲适、恬淡宁静、与世无争的生活,坚守人间的真善美。
(二)1、这句“你好,王淡人先生”,显得亲切,仿佛王淡人正迎面向作者走来。这句话体现了作者对王淡人潇洒、达观的生活态度,不求闻达但求清心的精神追求的赞许。在王淡人这个人物身上寄托了作者的人生追求。
2、①体现了作者对故乡一往情深的眷念。②这篇《故乡人》就是作者对于沧桑人世最温情的抚慰。③体现了作者对生存的反思和感悟,面对世事的喧嚣、浮躁,作者追求心境的平和、幽雅,“故乡人”就是精神的回归。汪曾祺追求是一种纯朴和谐和具有勃勃生机的生活境界。一个充满生命活力的世界,一个率性而为没有束缚的世界,一个安静和乐没有纷争的世界。
《故乡》读后感【篇4】
假期读书笔记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
《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读完后,我的心很难过,因为可爱的孩子像飞跃地球,天真无邪,30年后变成了一个又黄又瘦的成年人,以前的活泼都消失了,只剩下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了,我的朋友们会离开我。这不是件可怕的事吗?那时,社会是如此黑暗,它可以吞没友谊,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
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当他们和鲁迅谈话时,水和宏儿还在玩,但是他们的友谊持续了多久?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
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像一条路,没有路,但是有人走了,久而久之,就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你,你就成功了,你所做的就变得合理了。
《故乡》读后感【篇5】
时候:深冬
天气:阴晦
基调: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选文:“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多了。但如果我想记住他的美丽,说他最好的话,没有形象,没有语言。
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只是我自己的心情改变罢了。
”感触:初中时刚读到?故乡?
我想沟墩是我的家乡。现在每当我告诉别人我在哪里,我都会说我来自盐城阜宁。可是在我心里我的故乡却只有儿时的外婆家那一片小地方,两三排平房,一段短窄的小巷,一个曾经挂满葡萄藤的长廊,还有平房西山头的菜田,和菜田有一塘之隔的坟堆,院门前的那条河,河上那座桥,这些构成了我的“故乡”。其实,对于所有的人来说,不是我们家乡每一寸土地都踏上了,我们只有自己的土地。
每次回阜宁、回沟墩,尤其是秋天,每次回家,都会到高处看看家里周围有没有变化。现在在外,要我说出家乡的好处我也说不出来。。。
选文:“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
感触:鲁迅的细节描写令我折服,印象里确实见过长草的瓦楞,在哪见过倒是记不清了可能在吴滩奶奶家,因为以前奶奶家多是老式的青砖房子,盖的是小瓦片,顶梁上两边的角是上翘的。
选文:“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
感觉: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我是个小男孩,董生。我听说自从我小时候把他分开后,他就一直住在船上。我小时候听说这很不可思议。后来我终于有机会见到他,去了他的船上。那时,有陶雨。那时的回忆真好。
选文:“突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感触:杨二嫂算是一个刻薄和贪小便宜的典型形象。
选文:“者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眼就知道那是闰土,但在我的记忆中,那不是闰土。”
感触:当我们久别重逢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吧~
选文:“我这时候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阿,闰土哥你来了。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到:‘老爷,……’”
感触:提到闰土便是最不愿见的人情世故的变化了,然而我们最终都会面临这样的现实。欢喜和凄凉我想也是鲁迅自己的心情吧。
选文:“闰土说着,又叫水生上来打拱,那孩子却害羞,紧紧的只贴在他背后。……宏儿听得这话,便招来水生,水生却松松爽爽同他一路出去了。”
感觉:孩子的世界里没有阶级。也许应该说世界上没有阶级。
选文:“宏儿和我靠着船窗,同看窗外模糊的风景,他忽然问道:‘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
’。‘ 回来?你怎么还没走就想回来了。
’。‘可是,水生约我到他家玩去咧…’他睁着黑黑的大眼睛痴痴的想。”
感触:小时候的话有多少没能够兑现,小孩子们纯真的友情,在那样一个天真的年代被各种各样的事情所隔断,他们也只能像水生一样痴痴的想。
选文:“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的气闷,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的,现在却忽的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感慨:人们总是会忘记鲁迅的写作是分为孤独的,也许这是一种大家都醉了,我一个人醒过来的状态,但这确实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隔阂,像是成长,但难免是悲哀的,人的成长也是一场革命。
选文:“我躺着,听着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我想我已经和闰土隔离到了这种程度,但我们的后代仍然是一样的。宏儿不是错过了水吗。
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辗转而生活,也不愿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感触:我们现在的生活算不算新生活?我们仍有隔膜……
选文:“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感触:为什么无所谓有无?有希望,就没有希望,这不是结果,有希望不代表就能实现。
鲁迅用路来解释,“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本无所谓主义,聚的人多了成了阶级,有了所谓的主义。
《故乡》读后感【篇6】
故乡读后感(一):
寒假中,我之后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我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我的家乡,我看到了闰土、杨二嫂等。我觉得跳跃的土壤变得麻木,杨二嫂变得刻薄,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但是此刻闰土长大了,闰土务必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意识到了旧社会的黑暗和可怕。我觉得我们此刻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就应更加地珍惜这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职责心,趁此刻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我的微薄之力。
故乡读后感(二):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个性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作为一个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族的财富,也没有鲁迅的高待遇,但他有鲁迅小时候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
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认为期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三):
放下书,抬头一看,窗外鸟鸣,落在杆子上,心里也为鲁迅那份友情而遗憾。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
淡淡的,一颗洒脱的心,不会,这不是那个时代的堕落,即使是家乡也不会离开我,朋友我也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庭里,许多孩子,饥荒,税收,士兵,强盗,**,绅士,都像木偶一样折磨着他。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当时,当鲁迅第二次看到闰土时,闰土称鲁迅为大师,让鲁迅并不意外。
当鲁迅的母亲说:不要叫他**,或者像往常一样,叫鲁迅哥哥。
但他摇摇头说:“老太太怎么说?这不符和规则,不符合。
鲁迅的心突然凉了下来,心里的话也渐渐消失了。有一段时间,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本文主要从两个方面介绍鲁迅的资料。一方面,它反映了客观现实。鲁迅通过对记忆中的故乡与现实中的故乡的比较,揭露了帝国主义、封建主刘觉86的侵略。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鲁迅对人性探索的有益之处。作品深刻指出,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勤劳的人们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用古训筑起的高墙把人与人分隔开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飞跃地球就是这样。我想知道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毕竟,友谊不能用地位和金钱来衡量。
我们可以吗?不,我们不能。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我们永远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后感(四):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童年虽然衣食无忧,但只能伤感地读。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五):
这篇**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华**。
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就是透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我说,《药》描述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明白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故乡读后感(六):
在上学期我们学***作家鲁迅写的短篇**故乡,学完以后我一向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
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庭里,许多孩子,饥荒,税收,士兵,强盗,**,绅士,都像木偶一样折磨着他。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当时,当鲁迅第二次看到闰土时,闰土称鲁迅为大师,让鲁迅并不意外。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突然凉了下来,心里的话也渐渐消失了。有一段时间,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飞跃地球就是这样。我想知道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毕竟,友谊不能用地位和金钱来衡量。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个性是最后一句: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七):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故乡》读后感。
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
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篇7】
《故乡》读后感600字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600字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600字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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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篇8】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无论是家乡的变化,还是人物的变化,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意味深长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话:世上没有路,走路的人会更多。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则、疑虑和懦弱,因为富人和穷人是不同的。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
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
”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
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只是让鲁迅拿笔来与这个社会抗争,为后人开辟一条道路,让后人走过这条道路去开辟一条新的道路,其实,没有路在地上,更多的人就会成为道路。
人们常说要理智,但不一定比天真和欢笑好。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
“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
“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
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
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突然意识到,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对我们来说似乎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感情会褪色和恶化,但只有记忆不会改变。多年以后,改变对他的感情不是你的错,不认识他是你的错。
《故乡》读后感【篇9】
故乡鲁迅读后感
故乡鲁迅读后感(一)
看完《故乡》,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父母的理解和支持,也许很多努力得不到回报,这让我们多少有些些气,也让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减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
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进步不大时,学生会爱你,家长也会感激你。这让你觉得你的奉献是值得的,它会激励你更加努力地工作。
在21世纪,一个新的美丽的世纪,我们需要共同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把爱心奉献给忠诚的教育,关爱每一个学生,茁壮成长,成为未来社会的有用人才。
故乡鲁迅读后感(二)
鲁迅是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
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我们大家都应该熟悉。它也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
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似乎牵扯到我的大脑,所以我迫不及待地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鲁迅。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
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水,他看到了20年前的自己和飞跃地球,我被他们二十的友谊所感动。我无法想象的是,飞跃地球在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是:
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飞跃地球和鲁迅就像一对兄弟。他们现在怎么能这样做?
这让我意识到当时的黑暗社会,以及清**的腐败无能,这让我心中的愤怒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故乡鲁迅读后感(三)
我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
飞跃地球也能做无穷无尽的新事物,看到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天空的四角。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无论是家乡的变化,还是人物的变化,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意味深长的感觉,尤其是最后一句话:世上没有出路。如果有更多的人,就会有办法。
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篇10】
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大陆;大陆不可见兮,只有痛哭。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故乡;故乡不可见兮,永不能忘。天苍苍,野茫茫,山之上,国有殇!
出自于于右任的《望大陆》,自古以来有多少游子,他们思念故乡,思念自己的亲人。
《故乡的味道》写的就是关于家的故事,无论怎么样家都是我们心底那最温暖最柔软的部位。作者的祖父母都来自山区。家里总有一道菜会影响作者的味蕾,腐乳。听着平平无其,可却是作者心中对家的思念。
还蕴含了祖孙情,游子情。作者的奶奶做豆腐乳,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作者的父母外出打工带上豆腐,也反映出对故乡的怀念。
而结尾更是精彩,它就像一个味觉定位系统,一头锁定了千里之外的故乡,而另一头则永远牵绊着心灵深处的故乡,体现了作者的匠心。
而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我读书到很晚时,妈妈会推我赶快睡觉,端上一杯香醇的牛奶,那丝丝香气渗到了我心中,触动了心中那最柔软的地方,滑过一丝暖流,打消了我一夜的卷意。当我中午回来时,我妈妈总是把他们准备好的饭菜带给我。
无论我们飞多高,走得多远。我们永远是他们心中最关心的孩子。同样,家乡与我们有着源源不断的血缘关系。故乡是精神和灵魂的家园。
《故乡》读后感【篇11】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事读后感精选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时经常遇到的事情,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故事读后感精选",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故事读后感 篇1
寒假里,我读了《科学家故事》这本书,了解了著名的古希腊哲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阿基米德的生平故事,他真是个了不起的人!
阿基米德是伟大的古希腊哲学家、百科式科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力学家,静态力学和流体静力学的奠基人,并且享有“力学之父”的美称,与高斯、牛顿并列为世界三大数学家。阿基米德曾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起整个地球。这就是著名的杠杆原理。
阿基米德不仅仅是努力地做着各种科学研究,他还把这些理论成功地运用到实践中,在保家卫国的战争中,他多次运用自己的知识打败敌人,比方他利用杠杆原理制造了一种叫作石弩的抛石机,能把大石块投向敌人的战舰;用发射机把矛和石块射向敌人;他制造的巨大的的起重机,可以把敌人的战舰吊到半空,然后重重摔下使战舰摔得粉碎……他的这些神奇武器弄的敌人军队惊慌失措、人人害怕……
这位传奇老人直到去世都在埋头于作几何图形,只可惜他还没有解完就被闯入的罗马士兵杀害了,享年75岁!罗马军队的统帅将杀死阿基米德的士兵当作杀人犯予以处决,并为阿基米德举行了隆重的葬礼。
纵观阿基米德的一生,真是传奇的一生,简直就是理论天才与实践天才的完美结合体,是一位不折不扣的传奇人物,犹如浩瀚星空里一颗璀璨的明珠,让人仰望,心怀敬意!
故事读后感 篇2
晚上闲暇时,看台湾女作家三毛写的自传《撒哈拉的故事》。自传主要讲的是她的成长历程和人生中的真实故事。我很喜欢这位富有才气的聪慧小女人,简简单单快快乐乐的生活理念,虽然很不解她最终了结生命的方式,但对她仍是的十分敬佩的。
书里讲述了这么一件小事,看后颇有感触,所以愿在此与大家分享一下:三毛从国外回台湾后受邀去高雄演讲,一位很帅的高三男生陈正宇给她写了一封情书,字里行间敬仰与倾慕满满当当。三毛的回答是这样说的:我们每个人的这一生都会去喜欢上很多人,我不觉得痛苦,你却觉得痛苦,是因为彼此所求的区别不同,我不求形相,你求形相。
我一无所求,你看似没有要求,可是你却求了痛苦。现世的存在形式与关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优美的心灵化为我们一生的投影,影响了我们的灵魂与人格,他们使我们本身受到了感召与启示,而且今生今世都默默的在爱着这些人,想起这些与那些人,心里只有欣慰与安宁,里面没有痛苦。
其实,你喜欢的不是三毛,而是一种能够与你呼应的人,这种人不是很多,也不可能太少,少到一个也没有,只有那个笔名叫三毛的人,这个世界上优美的人太多太多了,问题是最最优美的钻石往往深埋在地底的最深处,而你却将一块普通的石头看成了钻石,并将石头看成了异性,喜欢这两个字有它千千万万种风貌与诠释,你的一生里,会有许多喜欢的爱,让这份爱,化为另一种深刻持久的力量与欢欣,再透过你,投影到其她人的内心去。
确实是这样的,玫瑰的娇艳热情,芙蓉的高雅素洁,秋菊的质朴淡雅,腊梅的玉骨临风。各有各的风采各有各的魅力。真正使我们所迷恋的是所爱的人身上那些优秀的品质:善良、活泼、聪慧、勇敢、坚毅、圣洁、儒雅。也就是﹕真,善,美。而不是他或她的外貌形体。即便不是现在这张脸孔,事情也同样会发生的。
因为人对一切美好事物的追求是于生俱来的是我们焦躁浮动的灵魂获得安息的唯一良药。欣赏她就像欣赏花园中自然盛开的花朵,迎风飘舞的柳絮那样吧。不强求,不定位,不要因为太喜欢而想着要去占有得到。固定的都是僵死缺乏活力的,生命的活力会完全消失不见,剩下的只有无尽的眼泪与幽怨。所以当有一天你陷入感情的泥淖时,只需要真真切切的明白一件事,我们爱的恋的不是单纯具体的某一个人,而是她身上我们也具有的相同而可贵的品质。
人会变,但是这些代表着真善美的特质是不会变的,我们也同样会在其她人身上遇到。大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曾经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构成人身体的细胞每时每刻都在代谢,以前的你与现在的你其实并不是同一个人,只是受大脑思维的限制,这细微的不同我们无法察觉罢了。
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活好此时此刻,也唯有此时此刻才是真实存在的,时间只是人头脑产生出来的一种概念,人的存在状态只是由一个个存在的点链接而成。所以,可不可以不要再为难自己,将自己画地为牢困在思维的定局里不出来。徒教所有关心你的人伤心。
累时,请仰观苍天你看那白云悠然,穹苍寂寥宽广。也可俯视大地你瞧那野花虽小,但它独一无二的芬芳气味总是在摇曳中尽吐。请用心去感知大自然无私馈赠的这一切吧,不执着,不贪念,让我们身体既是尘世的参与者,灵魂却又是它的观照者,不恋于心不执于情,如此方好!
故事读后感 篇3
在一度的期待与盼望中,在满心的欢喜中,终于与《撒哈拉的故事》有了一场美丽的邂逅。
三毛天性爱自由、爱挑战,她禁不住撒哈拉沙漠的诱惑,与深爱着她的荷西来到这片世界上最大的沙漠结婚,白手成家。《撒哈拉的故事》就是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沙漠生活时的所见所闻。三毛以一个女性作家细腻敏锐的观察和感知,将大漠戈壁的狂野豪情和婚姻生活的美好温馨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读罢,心中惊喜感慨之情油然而生,我的灵魂也早已被灵动的文字插上翅膀,飞往遥远的撒哈拉,我的脑海中犹如电影画面一帧帧上演着令人心神激荡的大漠生活。
三毛对大漠的向往是从未改变的,缘于一种无法诉说的感应。在他人眼里毫无生机的蛮荒之地,却让三毛有一种割不断、说不清、道不明的依恋。她偶然间看到一张撒哈拉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立即决定搬去沙漠,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跟着去了。哪里生活的快乐自由,哪里就是最好的家。
三毛对大漠的依恋,也伴随着与荷西的幸福生活。在我看来,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每个月都精打细算,仅仅依靠荷西的一点工资维持生计,但是他们的内心却无比快乐幸福。荷西可以带着三毛在夜晚进入迷宫山寻找她心心念念的小化石,每次荷西回家都是三毛最幸福开心的时刻,他们会因为开车而像小孩一样相争,三毛会逗荷西说粉丝是晒干的雨……小吵小闹却又甜甜蜜蜜,茶米油盐的日子被这样两个率真的人演绎出了别样的诗意。他们的爱刻骨铭心、令人艳羡。也许正是因为爱之深,所有才有痛之切。三毛在荷西谢世后痛不欲生、无助呆滞,以至于后来的他们,一个葬身于大海,一个消失在人海。
三毛对大漠的热爱,也伴随着对淳朴憨厚的撒哈拉人的日渐喜爱。三毛教邻居女孩们一些有趣的小事,送给邻居小孩子一些新奇玩意儿,帮女人看病,尽管自己生活不宽裕,但依旧时常送给邻居们很多日用品……邻居们的生活也为她演绎着别样的撒哈拉风情。或许在他人眼里,撒哈拉没有钟灵毓秀,但是这充满自然气息的大漠风光孕育了一群憨厚朴实的乡民,也让我们看到了如此温暖和有烟火气息的三毛。
这部散文集撷取了生活中一件件平淡无奇却又暗藏温柔、令人惊喜的小事。三毛与荷西寻找有化石的小乌龟和贝壳的荒山之行,三毛与荷西亲见撒哈拉人的婚礼,三毛与荷西婚后布置新家……每一件事都是他们生活的真实记录,每一句话都散发着无穷的魅力,每一个字都透露出质朴安定的幸福。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或许我们早已忘却曾经凝望掠过天际的一只飞鸟出神的美好瞬间,或许我们早已习惯于春去秋来、花谢花开的自然美景,或许我们早已麻木于平淡无奇的生活点滴。但是三毛告诉我,不能忘记生活中那一束给予我们生命、希望和力量的阳光,那是我们生活中不可多得的温柔与惊喜。
“世界上没有第二个撒哈拉了,也只有对爱它的人,它才向你呈现它的美丽和温柔。”让我们在无声无息流逝的岁月里寻找芬芳,让我们在匆匆飞奔的时光里发现温柔,正如三毛如此热爱大漠一般,我愿以一颗真诚炽热的心迎接暗藏温柔、洒脱不羁的人生……
故事读后感 篇4
一直听说你的世界很精彩,于是我来了。就在最近拜读了你的作品,看到了一个桀骜不驯的你;一个在艰难的沙漠生活里仍然保持率真烂漫的你。是的,我为你而倾倒。
生长在那个年代的你是幸福的,远离现代都市的纷纷扰扰,去寻求属于自己想要的一片天空。你当时的思想哪怕是放在现在来说都是多少人所不敢想的。你就像一个既理智又叛逆的青春期少年,做了一次我们想都不敢想的梦。离开富足美满的家庭,来到贫瘠的沙漠去享受不一样的人生,我为你的勇敢而喝彩。
这个物质开始超过精神的年代,物质成为第一需求。人们开始追求名牌,尽管它并不适合自己。我们开始追求房子、车子、更贵的衣服、更高的享受,丰富的精神世界离现在的人们越来越远。谁还会如你一般,为了充实自己而远离他乡,有“舍”才有“得”,现在人们不愿意丢下眼前的利益才使得精神层面越来越匮乏。每个人都在忙碌着,疲于奔生活,却又不愿意停下来“享受”生活。我指的的这种享受是精神上的。当我们越来越机械的去讨生活,按着大家共同的价值观所默认的模式,非官即商,而越来越不像个完整的人了的时候,我们是否该停下来想一想?而三毛你,活的很像自己,勇敢的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没有那么多的顾虑,不被任何人和事所束缚,你就是你自己。
在生活中,你是十分可爱的,沙漠中如此恶劣的环境能被你过得充实而精彩。你亲手布置了一个温馨怡人充满艺术气息的沙漠中的小窝,可见你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给予人类一切美好的心境。还有你那比沙漠更宽广的胸怀,每当愚昧无知的撒哈拉威人无尽的向你索取,并且还不知感恩,你仍然是那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态度,实在让人敬佩,这换做一般人早就气急败坏了。还有你那“沙漠中餐厅”,怪不得你的朋友到了你家都舍不得走,连我看了也只流口水呢。还有冒充医生的你,用自己库存的药当起了悬壶济世的公益慈善医生,虽然你没有专业的资格,但是你还是凭借丰富的知识面治好了一个又一个病人。你的勇敢,你的无畏,你的善良聪慧,样样让我着迷。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志向,比如向往自由洒脱的陶渊明,渴求仕途的王勃,寄心无拘无束生活的庄周和奉孝守心的李密。不同的经历,决定了每个人不同的`思维方式与追求,恰恰经历具有不可复制性与独一性,于是思想的区别也就跟着独一了。然而每个人的思想确实并非独一,按照思想去做的人却甚少,所以这个世界出类拔萃的人太少,而平庸者太多。三毛你却这样做了,保留那单纯质朴的心,所以看待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是美好的。你是不平凡的。
对于书中最后的那几篇书信篇,三毛回应当时个别媒体所说的“庸俗的三毛热”一事,我觉得他说得很好:“文章千古事,不是我这一芥草一般的小人物所能挑的起来的,庸俗不庸俗,突不突破,说起来都太严重,写稿真正的起因,“还是为了娱乐父母”,也是自己兴趣所在,将个人的设干活做一个记录而已。”多么平实而深刻的回答,是啊,管别人去说什么,不求名不求利,问心无愧,只是做自己想做之事,仅此而已。率性而为,有何不可?这让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本书中,有人问到席慕容,文学是什么?她回答:“文学是你对自己的省察,你对这个世界的盼望,你对生命的惊喜发现,你对时光的不舍记忆和爱恋……”关于这些,你的文字一并做到了,它虽是无声的,但却有形的替代了你的所见所闻所悟。
故事读后感 篇5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这本书,在读这本书之前也听过别人说过这本书挺好看的,就这样我买了一本回来读,还记得刚开始读的时候被三毛这个作者所圈粉了,特别喜欢她那写的文字没有那种深奥的很普通平凡但却确很深入人心。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个人特别喜欢旅行,而撒哈拉沙漠引起了我的兴趣。
撒哈拉的故事》主要是作者本人三毛在和她爱人在撒哈拉所发生的点点滴滴。这本书由许多个故事连成,看完这本书后,我被她圈粉了,她那桀骜不驯,敢于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的性格让我觉得世上竟有如此奇女子。
书里都是一些三毛所见所遇到的事,撒哈拉沙漠大家都知道环境非常恶劣,但在作者三毛笔下我们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撒哈拉,即使环境再怎么不好但在三毛眼里仍然有很多乐趣,一样可以生活的幸福。记得她和荷西住的地方是何其的简陋,但是三毛并没有埋怨,而是和荷西一起改造房子。生活中我们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遇到一些不好的事情,我们埋怨是无用的,不如自己努力去改变它。我们要学习三毛她那种即使在恶劣环境依然乐观生活的精神。有人说她是愚蠢的,自己一人跑去那么远那么恶劣的环境。但是在我眼里,她是聪明的,她一直都认为她不是芸芸众生,她有自己想法,不甘平庸,不喜欢束缚,向往自由。我们生活中身边有多少人都是活在别人的眼里,每天循规蹈矩做着同一件事情,每当我们心里泛起一丝欲望就安慰自己这就是生活没办法。其实这才是我们的愚蠢,生活一成不变该有多无聊。
荷西和三毛的爱情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书里他们两个的点点滴滴让我看到一对幸福的夫妻情侣该是怎么样的。当三毛毅然决然去撒哈拉沙漠时,荷西并没有阻止她而是默默收拾行李在那边找工作,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才能做到这样,我觉得三毛这个人是幸运的也是不幸运的,幸运的是她有一个这么爱她懂她了解她的男人,此生足矣。同时她的一生也是坎坷的,所以不幸运。而当荷西和她一起去撒哈拉的时候,三毛心里早已决定余生一定陪你走完。记得很深刻的一句话,当时三毛在婚后依然我行我素,荷西就多她说:我就是要你的我行我素,不然我怎么会娶你。当时听到这一句话我非常的感动。一想在生活中,有多少人可以接受爱人部位自己改变呢?女孩子总是哭哭啼啼地说那还不能为她改变,但却没有想过,如果他变了那还是原来的他吗?
荷西与三毛的爱情并没有轰轰烈烈,但平凡得伟大。荷西默默地追随,只为实现三毛心中的梦想。对三毛,他矢志不渝,即使她是一个一意孤行的女孩,但也愿意随她在沙漠里受苦,这个倔强的女孩注定要跟这个人一辈子过下去。这平淡的幸福意味着不离不弃。也正因如此,才有了荒山那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三毛面对不怀好意的几个撒哈拉威人,镇定地逃脱了危险。她没有离去,而是想办法拼尽所有的力量营救她心爱的丈夫。爱情并不需要有多轰轰烈烈只求对方懂你支持你就足矣。
他们的爱情是多少人羡慕的,虽然生活艰辛但依然幸福乐观生活。
在这本书里,我看不到作者写过苦字,完全体会不到所谓的辛苦,反而是生活多姿多彩,她的文字质朴,感染力极强,直达人心,读她的这边撒哈拉的故事你会觉得你在和她交谈一样轻松自然缺深刻。读完《撒哈拉的故事》我读懂了三毛,此时她应该和荷西在天国的幸福的生活从此不再有磨难。在这本书里我感悟到了对生活的执着,追求,以及对生活的热爱,让我学会了无论生活中有多大的困难,我也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和自由。
故事读后感 篇6
大家都读过《丑小鸭》的故事吧!
丑小鸭它一生下来,因为长得很丑,人们和动物们都不喜欢它。在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后来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了起来。它成了一只美丽的、在蓝天上自由的高高飞翔的天鹅!
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靠的是自己不懈的努力。
看了《丑小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不要怕自己笨,只要用心去学去做,就一定会成功的。爸爸妈妈,请放手让我去学去做吧!我自信一定会像丑小鸭一样,靠自己的努力取得成功的。
我常常梦想着美好的未来,也许我长大了当一名医生,发明一种药,病人吃了马上就会好。也许,我长大了要发明一种衣服,人们穿上它就会飞起来。也许,我长大会到月球上去造天堂无论我将来干什么,都要通过努力才能做到。
我们大家长大无论干什么,都要通过努力才能做到哦!加油吧,靠自己的努力不懈拼搏。
故事读后感 篇7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科学家的故事》的书。书中写了许多科学家成长的故事,有我国的科学家张衡、徐启光、宋应新、沈括……还有外国的科学家富兰克林、弗洛伊德……
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牛顿。他非常喜欢思考。有一次,牛顿在苹果树下休息时,一个苹果正好砸在他头上,他就思考:为什么苹果是往地上掉,而不是往天上飞呢?正是由于他平时勤于思考和观察,终于发现了地球引力。此外牛顿还发现了力学三定律:惯性定律、落体定律、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定律。为未来人们研究作出了很大贡献。再有一次,牛顿的一位朋友来看他,在实验室外面等了他好久,肚子饿了就独自把桌上的鸡吃了,然后不辞而别。过了好长时间,牛顿的实验告一段落,他才觉得肚子咕咕叫赶快出来吃鸡,他看见盘里剩下的`鸡骨头,居然对助手说:“哈哈,原来我已经吃过饭了,我还以为没吃呢。”有人读了这个故事会觉得牛顿很搞笑,吃了和没吃都不知道。而我觉得牛顿做实验忘了吃饭是因为他热爱科学,正是因为有了牛顿有这种为科学献身的奋斗精神,他才能发现力学三定律,对人类的科学进步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俗话说得好:“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科学的未来,只能属于勤奋而又谦虚的一代”。
猫的故事读后感1000字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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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的故事读后感 篇1
小时候,我好像对小猫、小狗没有象现在这么深的感情,也不是说不喜欢,只是可有可无吧。记得那会儿家里住平房,在院里养了两只小白兔。可能是买来的吧,越长越大。我还在院里用砖头给它垒了个两层的窝,每天放学的时候路过一个很大的院子给它拔草。兔子长的肥肥大大的,后来实在是养不了了就拿到农村去了,听说刚拿过去就生了一窝小兔子,可惜没看见。
和我们家住对门的那家人养了很多猫,他们家特别喜欢猫,而且养的猫据说在当时甚至是现在都算是名猫,他们家的小孩小名都叫猫猫。家里还养过鸡,也是从小养的,长到又大又肥的时候被黄鼠狼吃了。城里的黄鼠狼现在听来跟天方夜谈似的。现在我还印象特别深的一件事,有一年的冬天邻居捡了只流浪的小狗,我现在已经记不得它的样子了。只是很小很小的,邻居把它放在我们院大门的门洞里,给它放了一个窝盖了点什么破被子。喂它什么都不吃,我记得用家里的小碗给它成了点水也不喝。被家里人发现了还把我骂了一顿,我就不敢在去看它了。第二天清早,邻居发现小狗死了。死对它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它终于解脱了,如果不是这样,有多少漫长的日子还在等着这条幼小的生命。
慢慢的长大了,对流浪动物的态度只是觉得它们很可怜,但没有想到要照顾它们。直到有一天在《第七日》里播了一个专门有人逮猫卖给餐馆的节目,看到那些毫无人性的人用一个编织袋里面装了几只乃至更多的猫。猫们那种求生渴望的眼神,我真的被震动了。紧接着《北京您早》里播出了丁老师收留流浪猫的故事,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丁老师。记得我去丁老师家的时候,是哭着出来的,丁老师当时还在安慰我,说没关系,没关系。从那时候开时,我无论自己在工作生活中有着什么样的变化,力所能及的照顾丁老师和她的猫我从来没有放弃过,一直坚持到现在。
猫的故事读后感 篇2
我与猫奴排排坐,我问猫奴你在看什么,猫奴让我安静点。
猫,奇妙的生物,它可以粘着你蹭你的手,也可以在下一秒转身离去毫不留念,多情无情冷漠在猫的身上随时切换着。我曾是喜狗一族,却在近年来爱上了猫这种生物,有时候恨不得揉到怀里小可爱的叫着,有时候却又烦它打扰我,原来我亦是越来越像猫的性格了。
《猫的九故事》是日本现代短篇小说集,精选夏目漱石《猫之墓》、宫泽贤治《橡子与山猫》等九篇日本大家所著的“猫”文学。猫不管在何时何地,不论中外都有文人书写猫的故事,像我国诗人陆游写的关于猫奴的诗句“溪柴火软蛮毡暖,我与狸奴不出门”展现了陆游与猫温馨的一幕,而钱钟书老先生拿竹竿帮自家猫打架的故事则让读者看见了文人对猫的亦是喜爱得不得了,然而关于猫的奇闻怪谈也是很多,就像首篇《猫岛》里面提到的那些稀奇古怪的故事和推测一样,人类在猫的身上叠加了很多的神秘色彩。
在本书里面我们能看见日本作家关于猫的各种写法,有抒情描写的,有大胆幻想的,像萩原朔太郎的《猫町》带我们走入的是一个猫的世界,迷路的主人公闯入了属于猫的城镇,看见了猫像人类一样的举动着装,这让我想起曾经年少的某些场景,我仿佛来到这个地方见到了什么,但是回头去找却发现是没有,作者给出了一个理由是错失中的空间。
还有像《猫大王的病》,《彩虹猫的读心术》《橡子山与山猫》这些对猫展开想象的故事,让作为读者的我们看见了各种各样的猫状态,逐步老年的猫大王,彩虹猫糊弄雷神的把戏,山猫的法庭,读者穿越在这些猫的空间里欣赏着。
如果说那几篇充满了幻想迷离的猫的故事让读者看见了一个神奇的猫世界,那么抽离幻想回到现实,你会发现猫像个孤独的流浪者,作文总是与人保持着距离,我们都是它们眼中的过客,它路过我们的世界不带走一片树叶,而我们的心却因为它而失落遗憾想念。我是有点像猫的,在待人的某些行为上,心境上亦是逐步冷漠起来,尤其是近几年。我对人早已没了热情,反而是对猫这些生物能倍感关心,也是好笑的很。那些缓缓写着猫故事的作者们,想来是有猫,接触过猫的,不然又怎么能写出这般的猫儿让人内心暖暖的,却又难受惆怅啦!
《猫与老婆婆》这篇中作者细化的写了一只幼猫来到这个家庭随着时间长大成了老猫,每一个阶段的猫所展现的状态都一一刻画了出来,还有书中先生与猫的互动,猫陪伴先生的那些画面都让人倍感亲切熟悉,我是乐意跟猫说话的,虽然大人总笑我傻。但是这样跟猫说上几句,或撒娇或委屈却别有一番意思。人会老去,猫亦是,书中猫和人都逐渐老去了。
本书《猫》这篇里却告诉了我们,猫与人还是需要缘分的,孕猫降临作者的家不胆怯直接趴在了作者的胸口睡大觉,甚至在属于作者的地盘上生下幼猫,足见猫对这一家的信任,或许猫妈妈前期早已探查许久,然后才下决定对孩子说:“我瞧着这家人不错,尤其是这家那个男主人,就选这家吧!”
后记:新经典的这本《猫的九故事》精美的绘制了猫儿的形态,不论是封面还是插图都美的不得了,你可以不看故事只看图片也是一种享受,适合大人孩子。
猫的故事读后感 篇3
猫,属于猫科动物,分家猫、野猫,是全世界家庭中较为广泛的宠物。家猫的祖先据推测是起源于古埃及的沙漠猫,波斯的波斯猫,已经被人类驯化了3500年。
隐约记得,在上小学的时候家里养过一只猫,大概在两个多月以后,猫跑出去了,过了几天自己回来了,在家里没几天又跑出去了,然后再也没回来了…当时伤心难过了好久,从那以后,也再没有养过猫。坦白说,我对猫的了解并不多,现在因为一直没有养猫的经历,所以跟猫相关的领域基本没有涉猎过,只是浅显的知道,猫是除了狗之外,跟人类联系最多的动物。
这次,有幸读到夏目漱石、宫泽贤治、柳田国男等日本九位文学大家的关于猫的九篇文章,可谓大开眼界,这里有关于猫的一切,猫的传说,猫的童话,猫的智慧,猫的习性,还有猫那永远让你无法言明的炯炯有神的明亮眼神,读着《猫的九故事》,思绪也飞快的同步进各位大师给读者构建的框架中,细细品味个中奥妙。
书中,九位大师创作出的风格各不相同,有民俗传说、有寓言故事、有生活小居、有童话世界,还有怪谈散文等等,可算得上是猫领域的“大师级百科全书”,捧在手中,可完全使身心放松下来,小饮一口清茶,慢慢的将视线放到书中。
《猫岛》自古以来就体现了一种人文、自然生态,只有猫的岛屿,而与猫同样吸引人类眼球的狗却不被允许上岛,各种流传下来的说法给人们一种错觉,对猫的认知产生了误解。
《猫之墓》:任何生物在临终之际都会无精打采,猫虽号称九条命,但面对生命轮回也不例外,但真正面临死亡的那一刻还是令人侧目。
《猫町》:可能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期望着像《爱丽丝梦游仙境》那样的奇遇,在恍惚中进入一个神奇的领域,跟现实有着千差万别,代表了人心打破枷锁,向往快乐生活。
《橡子与山猫》则是非常睿智的一个故事,根据大脑思考时的思维来考虑问题,人生同样如此,不要只看问题表面,而要透过表象看本质,找到主要矛盾,一击命中。
《猫之舞》是一个略显惊悚的怪谈故事。
以上是我比较喜欢的几个故事,另外,《猫的九故事》这本书的插画非常精美,由新经典动漫公司专职画家刘晓颖绘制。
老少皆宜的一本关于“猫”主题的合集,既有思想深度又兼顾娱乐,九位大师根据生活中的所感而发,不可多得。
猫的故事读后感 篇4
它叫大妮,它的故事就是第十个故事。
我是非常喜欢猫的,在我看来,它们是极其可爱的,虽然有的时候也会发小脾气,可能面临着被抓的风险,但是一会就回恢复往日的可爱。最近看了这本《猫的九故事》,书中的故事都是关于猫的,而且作者都是日本作家,当然不乏夏目漱石、宫泽贤治等在我国颇受欢迎的作者。
这是一本故事集,而且也算是一本充满漫画的故事集。书中的漫画都是日系的风格,对于我来说还是非常喜欢的。在不同的文化下,猫的特征在不同形式的表现下是不同的,但是共同点是,猫与人类的情感是相连的,书中有很多的故事是关于猫的生病和死亡的,看到这里,自己心里就会有些许的难受,长到这么大,自己看到了很多的猫的离去,那种感觉是无奈的,因为无论如何也拯救不了它们的生命,而它们的死去成为了一种必然。
这本书除了故事内容,插图是其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这一代的人对于日漫非常的熟悉,比如《名侦探柯南》、《数码宝贝》或者是《犬夜叉》等等,这种经典数不胜数,而且我们至少对于这些漫画风格有些许的了解。本书的插图也是非常的日系,让人看了有一种治愈的感觉,好的故事配上这种治愈性的图画,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视觉上的享受。
每一种故事都有一个核心,都会给我们不同的感触,但是对于我来说,夏目漱石的《猫之墓》让我痛的最久。这是一个关于猫的死亡的故事,作文这只猫看似没有太多的动作,没有太多的感情,但是每次出现它的部分就会让人泪目,这种泪目可能是因为自己经历的猫的死亡的事情太多了,我没有给这些猫立墓碑,只是把它们掩埋,让它们和泥土化为一体,这是给予它们生命最后的尊严。
现在,我有大妮,前些日子不知道什么原因,它出现了一些可怕的症状,而且跑丢了,但是最终的结果是好的,它没有离开我,而且成为了五个小猫的母亲,我一度认为当时是它的孕吐,但是无论如何,我会好好对待大妮和小猫,因为它们也是温暖我的心灵的一部分。然后把第十个故事不断地延长。
《猫的九故事》充满着各种人性的情感,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要做的就是珍惜周围现在存在的一切。
猫的故事读后感 篇5
我的家在北平的一个深巷里。有一天,冬夜荒寒,卖水罗卜的,卖硬面饽饽的,都过去了,除了值更的梆子遥远的响声可以说是万籁俱寂。这时候屋瓦上嗥的一声猫叫了起来,时而如怨如诉,时而如诟如詈,然后一阵跳踉,窜到另外一间房上去了,往返跳跃,搅得一家不安。如是者数日。
北平的窗子是糊纸的,窗棂不宽不窄正好容一只猫儿出入,只消她用爪一划即可通往无阻。在春暖时节,有一夜,我在睡梦中好像听到小院书房的窗纸响,第二天发现窗棂上果然撕破了一个洞,显然的是有野猫钻了进去。大概是饿极了,进去捉老鼠。我把窗纸补好,不料第二天猫又来,仍从原处出入,这就使我有些不耐烦,一之已甚岂可再乎?第三天又发生同样情形,而且把书桌书架都弄得凌乱不堪,书桌上印了无数的梅花印,我按捺不住了。我家的厨师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除了调和鼎鼐之外还贯通不少的左道旁门,他因为厨房里的肉常常被猫拖拉到灶下,鱼常被猫叼着上了墙头,怀恨于心,于是殚智竭力,发明了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捕猫方法。他用铁丝一根,在窗棂上猫经常出入之处钉一个铁钉,铁丝一端系牢在铁钉之上,另一端在铁丝上做一活扣,使铁丝作圆箍形,把圆箍伸缩到适度放在窗棂上,便诸事完备,静待活捉。猫窜进屋的时候前腿伸入之后身躯势必触到铁丝圆箍,于是正好套在身上,活生生悬在半空,愈挣扎则圆箍愈紧。厨师看我为猫所苦无计可施,遂自告奋勇为我在书房窗上装置了这么一个机关。我对他起初并无信心,姑妄从之。但是当天夜里居然有了动静,早晨起来一看,一只瘦猫奄奄一息的赫然挂在那里!
厨师对于捉到的猫向来执法如山,不稍宽假,我看了猫的那副可怜相直为她缓颊。结果是从轻发落予以开释,但是厨师坚持不能不稍予膺惩,即在猫身上原来的铁丝上系一只空罐头,开启街门放她一条生路。只见猫一溜烟似的唏哩哗喇的拖着罐头绝尘而去,像是新婚夫妻的汽车之离教堂去度蜜月。跑得愈快,罐头响声愈大,猫受惊乃跑得更快,惊动了好几条野狗在后面追赶,黄尘滚滚,一瞬间出了巷口往北而去。她以后的遭遇如何我不知道,我心想她吃了这个苦头以后绝对不会再光顾我的书房。窗户纸从新糊好,我准备高枕而眠。
猫的故事读后感 篇6
《猫和乌鸦的故事》是《一千零一夜》中的一篇较短的故事,可我却非常喜欢。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只猫和一只乌鸦,它们是很要好的朋友。一天,它们正在树下聊天,这时,一只老虎朝它们走来。乌鸦赶紧飞到树上去了,小猫还不会爬树,只好求助于乌鸦。乌鸦便飞到空中俯视,它发现不远处有一个牧羊人和几条猎犬。就把他们引到小猫那里,牧羊人与猎犬到了那里,发现了老虎,便去追老虎去了。就这样,小猫得救了!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想:乌鸦在危难时刻救了小猫它才是小猫真正的朋友。我们应该学习乌鸦的精神。我在电视里也看到了一组类似的镜头:A先生和B先生、C先生都是朋友。一次,A先生被绑架了,B先生为了保命,溜了。而C先生却立刻打了110,救出了A先生。同学们,你们想一想:A先生还会同B先生成为朋友吗?事实告诉我们,这当然不会!现在的社会中类似“C先生”的人已经很少了,所以我衷心希望所有的同学们成为下一批“C先生”!
这个故事使我受益匪浅。它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只有在危难之际能够舍身救友的人,才算得上是真正的朋友!
猫的故事读后感 篇7
“小猫啊/跟藏在叶下的瓜/睡作了一团”——小林一茶。
猫咪这种动物不管在哪种文化中,都是一个比较特别的存在。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文人基本都和猫交情甚好。文人们尊重和赞赏猫咪独立自主的天性,敬畏和憧憬猫咪神秘莫测的本质。猫咪在文学作品中有时候是文人的朋友和伙伴,有时候是文人笔下暧昧的象征和符号。
《猫的九故事》这本书收纳了9名日本作家创作的关于猫咪的作品。这里面不仅包括大名鼎鼎的国民大作家夏目漱石和童话作家宫泽贤治,还有日本民俗学创立者柳田国男,日本早期象征主义诗人萩原朔太郎,还有唯美派作家佐藤春夫,真可谓群星闪耀,人才济济。每个作家擅长的领域都不一样,个性也不一样,因此他们笔下的猫咪都不太一样。一本书中囊括了这么多各式各样的猫咪,读完令我非常满足,大开眼界,对日本文学中的猫又有了新的认知。
《猫的九故事》中的插画也是一大亮点,绘者刘晓颖是新经典动漫公司的专职画家,这本书的插画作品在国际插画大赛中也频频获奖。刘晓颖的风格借鉴了日本的浮世绘,和风满满,和书中的故事氛围融为一体,传统却又有新意。
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应该是夏目漱石的《猫之墓》。这是因为我刚读完英国女作家多丽丝莱辛的《特别的猫》,这两名作家对待将死的猫的态度非常的不同。当莱辛发现自家猫食欲不振,天天趴在角落里等死的时候,情绪非常激烈。她硬是把猫送去看医生,天天拼死拼活照顾它,它不愿意吃东西,她就撬开猫嘴强行喂食,最后猫被救回来了,然而跛了一只脚。而夏目漱石发现猫正在等死的迹象时,却选择了默默观察,不加干涉,在猫咪死后每逢祭日便默默怀恋。与其说这是让猫自生自灭,不如说这是充分尊重了猫的独立性和自己的意愿,顺应了生死无常的自然规律。我不能说这两个作家是西方人和东方人典型的代表,至少我觉得他们两个对待猫咪死亡的不同态度挺有意思,让我玩味了很久。
《猫岛》这篇作品和日本民俗相关,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一部电影《犬之岛》。《猫岛》中写到狗被禁止上岛,《犬之岛》应该就是以此为灵感创作了一个本来不存在的全是狗的岛屿。为什么猫在岛上就天经地义,带狗上岛就变成了清规戒律呢?柳田国男的解释是因为猫咪遗世独立的个性使得猫咪更容易在远离人类的岛上生活,而更依赖于人类的犬科动物则不会有这样的说法。在日本人眼中,猫咪的习性和狐狸有几分相似之处,神秘莫测,狡黠善变。
萩原朔太郎《猫町》这个故事被改编成了动画,如果有兴趣可以寻来观看。
在这个故事中,诗人写了自己的幻觉和错觉形成的原理:从不同的角度和方向看同一个地方会发生和平时完全不一样的错觉。他写自己在山里迷路了,作文下山之后居然发现自己走入了一个猫町,这里一切都细微,精细,带有一种不可调控的张力,居民们(猫)都优雅端庄,轻声细语,只有看到一只老鼠跑过猫町时,整个猫町都静止了,这是暴力和疯狂的前兆。如果非要说这象征了什么,可能就是战争留给诗人的阴影吧,他觉得群体的暴力是某个要素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形态,随时可能爆发。
另外,宫泽贤治的《橡子与山猫》,梅崎春生的《猫大王的病》,宫原晃一郎的《彩虹猫的读心术》都是很有趣的童话和寓言,它们的风格也不尽相同,《橡子与山猫》纯真灵动,《猫大王的病》有点讽刺现实的意味,《彩虹猫的读心术》充分表现了猫咪聪明伶俐的个性,都很值得大家慢慢欣赏。
读完这本书之后,总觉得意犹未尽。我很想跟随序言中很像“米肥”的猫去东京的猫文学专卖旧书店走一遭,带回更多的猫书让自己吸个痛快。
猫的故事读后感 篇8
本文主要写“我”养的三只猫的故事。
他教得很好。对我也特别偏爱,我想这是因为我连续考了几次第一名的缘故。后来有一件事使他改变了对我的态度。某篇课文中有“撒尿”一词,老师却把它念成了“撤尿”。许多同学都明白老师是把“撒”和“撤”两个形近字弄混了,可谁也不敢吱声。遗憾的是老师一直浑然不觉,甚至下课后还吆喝我们:都撤尿去啊!对五年级的孩子虽然不必忌口,但这“撤尿”听着也太别扭了。一次,我终于忍不住了,大声说:“老师,您念错了!是撒’尿,不是撤’尿!”老师的脸“刷”地红了,——如果他这时坦率地承认自已的疏忽,该多好啊,不仅会迅速修补他受损的形象,甚至会留下一段佳话。可惜呀,他在为自己的读法做了简要的辩解之后,开始痛斥我的无知和无礼。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被他训斥,从这以后,他再也不理我了。现在想起他来,只有那张因愤怒而扭曲了的脸还清晰可辨,令人不寒而栗。
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住在隔壁的老奶奶来说:“猫你们要不要,”我非常喜欢小动物当场就说要,妈妈也同意了。这时两只同样花纹的猫,它们长得很可爱,毛是黑白相见的,这两只猫长得很像,像双胞胎。妈妈把这两只猫抓出来,这两只猫好活泼,四处乱窜,但不让人靠近它,总喜欢躲起来,妈妈便拿来两条绳子在它们的脖子处用绳子宽松的捆了一圈放在阳台上。
三四天过去了,猫有点和我们熟了,但猫还是很怕生。当我们要摸它时会发出一种叫声。今天是周末,表妹来到我家中看小猫,我们决定明天要给小猫洗澡,因为妈妈说:“这两只猫很脏,养起来太麻烦了要把它们丢掉,”我因不舍才要给猫洗澡让它干净点。
我拿了不要用的盆子装满温水,拿来两条布和肥皂。我和表妹把猫放进水中,那猫拼命的挣扎着,瞬间伸出爪子把我的手背抓了三条红红的印。妈妈看见了很生气地过来“叫你不要养猫还要养,等下扔掉,”妈妈找来一条袋子把小猫放进放进去,叫我提到楼下去扔垃圾桶边。当时我也很生气便提着来到楼下,把小猫放在垃圾桶旁,我站在旁边两只小猫从袋子中爬出来,天空中下着小雨两只猫一直“喵喵”的叫着,好可怜啊!我想重新再带回去,妈妈下来把我拉上去,我看看手中的'伤痕“切,这两只猫这么凶不要也罢下次养一只漂亮点的”我这样安慰自己,站在阳台向下望着两只猫,小猫在雨中一直叫着,雨完全弄湿了它们的身体。我看不下去便走了。
下午雨停了我下去看,两只小猫冻死了,我永远无法原谅自己。
自此,我家再也没有养过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