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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5.19

2023劳动关系合同(经典13篇)。

签署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当事人或双方达成一项协议事项时,签署合同成为一种契约。一份标准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经过挑选,“劳动关系合同”成为编辑评选出的优秀之作。希望本文对您的生活和工作有所帮助!

劳动关系合同(篇1)

在我国,很多城镇企业与劳动者之间都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书面的正规合同,导致在后续的工作过程中,发生劳动纠纷的情况时,不能合理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企业和劳动者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签订合理的劳动关系,为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对此,笔者将从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入手,展开如下分析。

一、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一)签订率低

在我国的很多城镇中,普遍存在从业人员没有与雇佣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的现象。众多的雇佣企业除了国有、外商以及集体企业之外,很多个体工商户或者是私营企业都是以口头表述的形式规定工作内容、时间以及工资的。因此,这些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并不享受社保等待遇,并且在很多国有、外资以及集体企业当中,也存在很多的临时工,这些临时工也是没有社保待遇的。经统计,目前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仅有1.5%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是私营企业。

(二)企业不合理的设定试用期时间以及报酬

企业对于试用期的不合理设定主要可以体现在试用期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过长、试用期期间报酬过低、试用期期间没有社保待遇等,导致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1、试用期期间,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目前,我国市场上出现严重的劳动力过剩的现象,企业正是利用这一现象,不断的对劳动者进行压榨,剥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就导致在试用期期间产生很多劳动纠纷,而劳动者由于还没有转正,并且法律意识单薄,面对这些纠纷的时候选择隐忍,所以经常会落入企业进行设计的试用期“陷阱”。2、试用期时间过长。在很多城镇企业当中,试用期时间过长的现象是十分普遍的,很多企业利用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薄弱以及劳动力过剩等情况,将劳动者的试用期时间设定过长,以降低自身的投入成本。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在对劳动者进行试用的过程中,期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只有在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两年的情况下,才可以设定为六个月。3、试用期期间报酬过低。劳动人员在试用期期间应享受的薪资待遇必须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实际工作中,很多劳动人员的试用期工资达不到这一标准。4、试用期期间不享受社保待遇。《工伤保险条例》中对于企业员工试用期期间的社保问题有明确规定,企业在使用期间是由责任以及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保险的,这是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三)企业不依法履行劳务合同

在我国城镇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职责、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时有发生。劳动者苦于实际情况的限制,对于这种情况选择听之任之的处理方式,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措施

(一)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

《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就是为了确保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合法权益,避免劳资问题的发生,进而促进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形成良好的劳动关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中小企业以及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法》并不了解,所以导致很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事情发生。因此,相关的政府部门应该在企业和群众之间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加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企业管理层对劳动关系的认知

作为企业的管理层,应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所赋予的权利,同时,对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义务也应该严格履行,从自身出发,更新管理认知,完善管理条例。

(三)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的监督力度

相关的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其监察的职能,对各个企业中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合理以及劳动合同在续签或者是解除途径是否正规等问题进行严格的检查,对于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企业做出严肃处理,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结束语: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对于企业和劳动者而言,是自身权益有所保障的体现,所以,企业和劳动者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在建立正常的雇佣关系时,及时签订有效的劳务合同,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共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参考文献

[1]段景田,王厚本,刘焕贵,等.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J].农场经济管理,20xx(s1):22-24.

[2]付晓奇,彭瑜.浅论供电企业劳动合同创新管理[J].江西电力,20xx,40(05):21-22.

[3]李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J].经济管理:文摘版,20xx(7):00238-00238.

劳动关系合同(篇2)

企业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职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沪劳保关发(20__)24号》文件,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和期限的录用条件

1、本协议的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前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2、乙方是属于特殊劳动关系人员,并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的工作内容为部门。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的岗位执行工时制。(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

2、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3、甲方因工作、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经与乙方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

四、劳动报酬和待遇

1、本协议的工资计发形式为人民币现金。

(1)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没岗位工资。

2、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三天发放。

3、本协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本市或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4、甲方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加班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的工资。

5、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建立健康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3、甲方应根据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和培训。

六、本劳动协议的履行和变更

1、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

2、甲方根据其义务(生产)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接受甲方调动,工资随岗位而变动,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本劳动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4、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6、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乙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

(5)以期诈、胁迫的手段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协议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甲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以期诈、胁迫的手段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协议的;

八、其他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协议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3、因自身健康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工作、工作中突发疾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法终止合同。

4、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5、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终止。

6、乙方提供的养老金、医疗保险等手续必须合法有效。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以用工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劳动关系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解决方案》,经乙方书面提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乙方书面提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予以解除。

第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进入甲方工作年限为年。

第三条经济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双方确认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总额为____________(该总额已包含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了事宜的所有结算费用,双方认可)。

2、双方对未了事宜确认的处理方式:

a、加班:____________

b、年假:____________

3、签订本协议之日后,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依约支付补偿金及相关费用。

3、甲方清算补偿金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以下帐户支付: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依约定期限及时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及相关费用;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与劳动关系解除相关的手续;

3、乙方应返还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甲方的所有物品;

4、乙方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履行时的权利义务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即行终止并无任何未了事宜,确认对工作期间的工资及加班费用支付已结清并无任何异议。双方确认对协商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程序及结果均无任何异议,保证不再提出任何仲裁和诉讼请求;

5、本协议中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第五条 其他

1、甲乙双方从签订之日生效,劳动关系同时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新股东方执一份。

3、为保障甲乙双方及新股东方三方利益,新股东方作为本协议的见证人。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新股东方见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关系合同(篇4)

甲方:地址:

乙方:姓名:地址:

鉴于乙方为特殊劳动关系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临时用工事宜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个月,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行向后顺延一个月,以此类推;如一方提出终止本合同或续签新合同的,即视为本合同的终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要求为:

1.乙方的工作岗位:

2.乙方应履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到_____工作,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加班、轮班、换班的,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工作能力和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工作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工作内容,并承诺无条件接受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的调整。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些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导、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平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标准、方式及工作时间的安排: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标准按天计算90元/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超出8小时加班的加班费为15元/小时,没有节假日,上一天班拿一天报酬。

2.由甲方直接按月支付给乙方(含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津贴),具体以甲方的支付凭证为准。

第七条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自然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4.乙方的个人信息属性发生变化,已不属于特殊劳动关系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损失的,应该根据甲方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由聘用方另行安排除社会保险以外的其他福利保障计划,用于乙方的特殊保障和慰问补偿。

由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任何报酬。

第十三条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六合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合法的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本合同条款同等。

2.乙方不及时将个人信息属性变动通知甲方的,视作本合同终止,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溯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关系合同(篇5)

陈某有仓库管理的工作经验,20xx年4月1日与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一个月,此后都是一月一签。合同内容相同,均约定陈某为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到某有限公司的仓库看管货物,须遵守某有限公司制定的仓管工作守则,劳务费按月支付,每月3000元,某有限公司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

今年3月31日,最后一份劳务合同期满后,某有限公司不再与陈某续签。陈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某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最终,劳动仲裁部门支持了陈某的主张。

为什么陈某与某有限公司每月签订劳务合同,仍被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2号)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本案中,首先,从案情可知陈某与某有限公司均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这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从20xx年4月1日开始,陈某一直被安排在某有限公司的仓库工作,工作时间具有连续性,工作内容是看管货物,并且陈某受到某有限公司仓管工作守则的约束,须服从某有限公司的管理,其每月的劳务费实质是劳动所得;

再次,仓库货物的看管是某有限公司经管管理的一部分,陈某为其看管货物就是其业务的组成部分。可见,某有限公司与陈某某虽然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但具备劳动关系成立的三个条件,两者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合同(篇6)

甲方(要求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身份证号:

乙方(用人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

职工(以下简称甲方),与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自愿离开乙方工作岗位,双方仍保留劳动关系以及协议期间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协议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自愿离开乙方工作岗位自谋职业,乙方不再安排甲方就业,不支付甲方工资、四种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费用)有关费用,乙方为甲方保留改制时的身份臵换金(股权)。

2、乙方保留甲方的劳动关系,列入乙方在册职工,为甲方保存档案材料。甲方不再享受乙方在职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

3、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费用等国家强制性各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以全省上年度行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缴费费率按国家规定执行(由乙方根据国家规定计算后告知甲方)。甲方应至少提前一季度将所需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交到公司财务部门,乙方收到款项后为甲方代办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因甲方原因迟缴各种社会保险费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停止为其代办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迟缴或不缴导致各种社会保险的后果由甲方负责。遇上级对缴费基数、费率进行调整时,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费率应按省、市政策规定即使予以调整。

4、甲方在协议期间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后,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退休年龄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退休手续。

5、协议期间甲方要求调离或解除劳动关系时,乙方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6、协议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7、乙方除本协议确定的给予甲方代缴社会保险费、保存档案材料待遇外,不再向甲方承担其它义务。

8、三年协议期满后,如甲方要求回乙方上班,乙方在有岗位空缺时,应优先安排甲方上岗。如甲方继续要求签定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乙方应给予续签。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符合国家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依法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

2、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可向乙方所在地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进入本人档案一份,报集团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年月日

乙方:(盖章)年月日

劳动关系合同(篇7)

口头劳动合同与事实劳动关系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产生与形式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一直以来我国劳动关系的主要表现,都是以劳动合同关系为基础。但事实上,在实践中在出于各种因素:如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定义务,如五险一金的缴纳,特殊人员的福利等等,事实上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却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地的情形下,此时合同未采用法定形式将产生何种法律效力?亦或合同订立却因违法而无效,此时已付出劳动的劳动者权力应不应该保护?如何保护?对此,我国《劳动法》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这种状态目前却是较为普遍的存在,由此“事实劳动关系”概念的界定和再认识就显得十分必要。

我国在立法中第一次使用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概念,是在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十七条中,按照该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事实劳动关系实际上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力使用关系。 但是,显然这一规定并不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所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当时我国劳动用工制度本身就处于十分复杂的转型期,而且同时期的相关法律理论也十分不成熟,“事实劳动关系”这个概念在那种大背景下的提出,可以说是先天不足,后天又缺乏理论支持和实践论证。事实上,没有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只是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章中有明确规定,参照前文可知,连“事实劳动关系”这个概念也是首先提出来的。而之后很久以来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调整几乎都是附带式的将其纳入劳动合同关系体系,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在实践中我们往往把解除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合同完全等同起来,这一点体现了我国现有劳动法律对于劳动合同局限的调整模式,仍然是以劳动合同调整为主心。而考虑到劳动法本身的重要立法目的——保护劳动者利益,决定了我们必须要把没有劳动合同之实却有劳动事实的缺乏保障的非劳动合同关系纳入到保护范围之内。此时厘清“事实劳动关系”之概念、确定事实劳动关系之圭臬,固然是本领域理论研究之需求,也是对于劳动者保护与司法实践所必需。

台湾学者黄越钦认为,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劳动契约或无有效值劳动契约,而为劳动之给付。 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学界主流观点是,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因履行无效的合同或因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事实状态。而在现实社会中,事实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甚至很难与其他概念的内涵进行区分和辨别,事实上很多人都认为探讨事实劳动关系本来就是劳动合同范畴之外的问题,这其中总裁学习网认为口头劳动合同与之联系最为密切;其内容和效果也颇具探讨价值。

二、口头劳动合同与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合同调整方式是指劳动关系应由劳动合同来调整,因此劳动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由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等决定。理论依据是劳动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债的关系,所以理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主要特征是劳动合同决定劳动关系。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可知《劳动合同法》坚持订立劳动合同的唯一合法形式是书面合同,同时还以支付双工资的处罚方式(第82条)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即,书面合同的签订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性要件。然而在这种方式下,劳动事实本身只是劳动合同履行的结果;而不是劳动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法律保护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说仅仅是基于对劳动者的利益保护的考虑,所以在保护力度上,与对劳动法律关系的保护相比当然还是有所区别的。

但是事实是无论相关的劳动法律如何强调劳动合同订立的书面形式要求,在劳动实践中特别是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劳动生活中,存在一定数量的.口头劳动关系是不可避免的,这不是我们愿不愿意看到的问题,而是我们必须正确面对的现实。在现实生活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签订的书面合同固然存在,也当然反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契约关系。但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很多情况下即使是不采取书面的方式,同样也能反映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当劳动者事实上以用人单位雇员身份从事劳动,并因自己的劳动从该单位获得相应报酬,且主体适格——除非该劳动者是被强制或者因其他因素被迫劳动——我们理应认为该劳动者实际上已经和用人单位形成合意,因为正是双方达成的合意才导至了这种事实结果的存在。只不过这里的合意并没有写在纸上,而是诉诸了口头或是以默示的方式表达,因此这种事实劳动关系本质上就是一种口头或默示劳动合同关系。

而对照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劳动立法,可知他们大多对于通过口头形式建立的劳动关系都是认可的,其中法国劳动法严格限制签订定期劳动合同,规定只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者暂时的替代工作才能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要求书面合同的形式;在德国,私法自治是德国民法基本原则,而劳动合同作为私法上的合同,当然适用这一原则;因此德国劳动法原则上不对劳动合同的形式作任何限制;而在日本和韩国同样也没有限制劳动合同的形式。可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日益复杂,书面劳动合同的调整功能在不断弱化,且书面劳动合同也并非劳动关系的唯一证明。而符合劳动合同生效的所有要件,但是唯独欠缺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效力应该如何确定呢?

当今中国在实践中,按照一些学者的观点,事实劳动关系与口头劳动合同关系是两个概念,只是边界较为模糊,不宜辨别,二者都存在劳动关系,前者存在并能够证明口头约定,后者不存在或者不能证明口头约定。也就是说口头约定可以成就劳动合同关系,其依据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11条。该规定更是确立了口头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但是在当下的立法氛围之下,事实劳动关系作为我国社会过渡期特有的产物,其外延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原劳动关系时,没有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没有订立有效的劳动契约的法律规定的形式,但事实上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法律关系。而口头劳动合同下的劳动关系显然还是无法超越劳动事实关系的外延。也就是说现在在我国,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根据,我们虽然保护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却没有承认口头合同的效力,所以我们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是可能承认口头劳动合同效力的动力,而不是相反。硬要说《劳动合同法》中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救济条款是对口头合同效力的承认未免牵强。我们借用王利明教授的观点来说明这个问题,王利明教授认为:“从我国法律用语看,法律采取‘应当’的表述方法,并不完全意味着该规定是一种强制性规范”。

根据法律规定的“应当”或“不得”被认为包括五种类型:(1)训示规定;(2)效力规定;(3)取缔规定;(4)证据规定;(5)转换规定。依照这五种规定类型,违反法律中的“应当”条款,其实并不“应当”必然导致合同的无效。总裁学习网认为《劳动合同法》对书面形式的规定,应同时视为效力规定与转换规定,亦即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由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转换得来。也就是说在中国劳动法之下,口头劳务合同的效力虽然没有法律明令否决,也没有被法律所承认与规制,在实际的救济中可视为无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现有的劳动法规对因口头合同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力度还是仅限于事实劳动保护之范畴,其圭臬在于现有的劳动部门法律。

如此追溯下去,若我们假定订立书面合同是生效前提。那么口头合同就等同于无效合同,依此类推,无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当今劳动法领域很多人把事实劳务关系分为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和无效的劳动合同就没有任何意义。这其中存在着种种的悖论和矛盾也是事实劳动关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缩小劳动事实关系的内涵或是扩大劳动合同关系的外延,似乎才是解决这些矛盾的关键所在。

劳动关系合同(篇8)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劳动合同期满。现因______的'原因,甲方不再和乙方续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条 因为是甲方提出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结清乙方的工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办理完各项交接后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相关证明。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____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第四条 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第五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劳动关系合同(篇9)

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年

龄,身份证号住址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因,根据《劳动法》第条第款第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

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

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劳动关系合同(篇10)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因刚生完孩子,正处于哺乳期,需要全身心照顾孩子的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第二条由于乙方处于哺乳期,甲方需要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共计____元人民币。

第三条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第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关系合同(篇11)

甲方:某省某市大华面点厂

乙方:王永江,男,45岁,现住某省某市沈河区7纬路l 8号

用工形式:合同制

鉴证编号:001328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王永江为面点加工师,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面点加工工作

劳动合同期限从20xx年3月10日起,至20xx年3月10日止。其中试用期限为3个月,至20xx年6月10日止。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法规要求,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二、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每月工资500元;试用期满,每月工资800元。

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享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劳动保险金和相关的福利(如身体检查、工作中意外事故、工作服等)待遇。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协议。任何一方解除协议,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机关或法院判决。

本协议一式i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鉴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口起生效。

甲方:某省某市大华面点厂(签章)

乙方:王永江(签章)

20xx年3月10日

劳动关系合同(篇12)

甲方:

地址:

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关于将丙方劳动关系从乙方转移到甲方,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自年月日起,乙方与丙方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正式解除并终止劳动关系。

2、丙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其劳动关系正式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3、乙方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不再对丙方的劳资及社会保险负责。随同丙方劳动关系的转移,其劳资、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关系均转移至甲方。

4、甲方接收丙方劳动关系后,负责支付丙方薪酬及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用。丙方的薪酬及福利待遇保持当前水平,或根据评估员工贡献或业绩作出提升调整。

5、乙方不支付丙方经济补偿,但丙方在乙方的工作年限顺延至甲方,即丙方在甲方的工龄自其在乙方的入职之日起计算。

6、丙方与乙方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代表乙方及不可以以乙方名义开展业务/工作。不可以用以往的工作关系进行与乙方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7、丙方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后,代表甲方开展业务/工作,不可损害甲方的利益及泄露甲方机密信息。

8、本协议如有争议,可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签名)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关系合同(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

甲、乙双方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自愿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劳动关系;

2、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资、补贴及经济补偿金等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乙方同意并认可本金额;

3、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乙方仍应遵守《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保密义务,不得再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费用;

4、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第2条约定金额的违约金及相关法律责任;

5、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不再存在任何劳动或经济纠纷;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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