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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2

上半年市城管局关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已经悄悄的和你擦肩而过,留着的只有记忆当我们遇到一些深刻的事情或者经历时,自律的人一般会在事情过后,为自己做一份总结,总结可以让我们自我反省,提升自我。那么,大家有写过关于总结的范文吗?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上半年市城管局关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总结”,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我局高度重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提升局机关和系统各单位的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为我市“四个四”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服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成效明显。现将今年上半年我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效能建设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贯彻落实迅速。为有效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我局成立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领导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负责人任成员,机关效能办设在局办公室(局纪检组长兼任局效能办主任),保证了机构健全、组织有力、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同时,我局将行政效能建设纳入到局党政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各基层单位也成立了行政效能建设机构,推动了城管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整体发展。
(二)制定方案,重在落实,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在年初即制定《泸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2010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我局行政效能建设见成效,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精简会议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督查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相关科室、责任人职责。
(三)端正工作态度,强化机关作风。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机关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我局从服务承诺入手,着重做好了四个方面:一是公开办事程序,我局的职能、职责及承办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局办事指南,除在办公地点上墙公示外,还在政务内网、政务外网上进行公示,方便群众了解、办事。二是坚持文明用语,实行亮牌服务。我局机关所有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并在接待来人、来访时做到“五个一”,即:给一张笑脸、道一声问候、让一个座位、作一个明确答复、道一声再见,有力防止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风气。三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相结合,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科室严格按照岗位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首位接待或接话人员要负责对来人、来电热情答复、办理到位。四是对来文、来件推行“限时办结制”。对来文,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理,无特别时限要求的,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来件,我局本着方便群众出发,能当天办理的,当天给予办理,不能当天办理的,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办理,尽量让群众少跑路。
(四)清理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管理。一是我局按市上要求对所属的1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由行政审批科集中处理,市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统一对外办理。二是进一步精简、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实行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制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做到既规范管理,又方便于民。
(五)实施“三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我局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效能建设制度,由于执行到位,目前为止我局未发生一起服务对象投诉事件。同时,为不断增大政务公开透明度,让群众更多更好的了解城市管理工作,我局先后在局门户网站、市两台、两报和新华网泸州分频道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了城管专栏,对行政审批项目、行政执法责任制“三项清理”结果、便民服务措施、工作制度、违纪违诺投诉、各项工作目标进展、完成情况等涉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全部予以公开。同时,我局还通过在江阳、龙马潭的各个社区增设了城管宣传栏、发放便民服务卡,推进“城管三进”(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以及开通24小时城管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使老百姓得到了快捷、方便的服务,先后为大山坪刺园社区、北城濂溪路社区等解决了安全护栏、排污不畅等问题,收到了锦旗3幅,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六)精简会议文件,提高工作效率。我局严格执行会议报批制度,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今年,除我局与市规建局共同组织召开了泸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暨爱卫工作会外,未召开全市性大型会议,对涉及全市性的爱卫、城管工作会议,均以小会、短会形式召开系统内会议也坚持以中心组学习、职工学习、工作落实会结合方式开展,提高了会议质量和效率。同时,局机关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和程序,无因主观原因超时办理公文现象。
(七)加强效能监察力度,着力查找整改。为了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局纪检监察室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环节和发展环境建设中涉及效能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设置了投诉举报电话(3125776)接受社会监督。为确保我局系统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整体推进,除对局机关的服务用语、服务态度、工作程序、工作时效等方面全面督查督办,我局领导多次深入到各基层单位,督查各单位行政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针对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一提出了整改要求。今年,我局系统无一起行政效能投诉案件。
二、城市管理新亮点
(一)以人为本,加快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是继续实施条街巷改造,编制上报了43条街巷路灯、下水道、道路改造维护项目的设计方案;完成了枫林街等4条下水道抢险工程,阳光路农贸市场侧等2条下水道和青果湾等2条路灯改造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二是完成了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城区排水管网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委托重庆大学规划研究院编制泸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四川省第三测绘工程院进行排水管网的普查和勘测工作。三是精心组织环卫设施建设,完成了泰安垃圾处理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系统的土建和设备安装,预计在7月投入试运行;渗透液处理系统已完成工程结算和预算审核,节约经费28万元。四是完成新建公厕、垃圾库和果皮箱定点设位和维修工程设计等招投标工作;开展城区旱厕清理工作,制定了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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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2019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总结


我局高度重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提升局机关和系统各单位的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为我市“四个四”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服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成效明显。现将今年XX年我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效能建设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贯彻落实迅速。为有效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我局成立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领导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负责人任成员,机关效能办设在局办公室(局纪检组长兼任局效能办主任),保证了机构健全、组织有力、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同时,我局将行政效能建设纳入到局党政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各基层单位也成立了行政效能建设机构,推动了城管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整体发展。
(二)制定方案,重在落实,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在年初即制定《泸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XX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我局行政效能建设见成效,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精简会议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督查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相关科室、责任人职责。
(三)端正工作态度,强化机关作风。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机关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我局从服务承诺入手,着重做好了四个方面:一是公开办事程序,我局的职能、职责及承办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局办事指南,除在办公地点上墙公示外,还在政务内网、政务外网上进行公示,方便群众了解、办事。二是坚持文明用语,实行亮牌服务。我局机关所有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并在接待来人、来访时做到“五个一”,即:给一张笑脸、道一声问候、让一个座位、作一个明确答复、道一声再见,有力防止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风气。三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相结合,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科室严格按照岗位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首位接待或接话人员要负责对来人、来电热情答复、办理到位。四是对来文、来件推行“限时办结制”。对来文,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理,无特别时限要求的,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来件,我局本着方便群众出发,能当天办理的,当天给予办理,不能当天办理的,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办理,尽量让群众少跑路。
(四)清理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管理。一是我局按市上要求对所属的1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由行政审批科集中处理,市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统一对外办理。二是进一步精简、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实行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制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做到既规范管理,又方便于民。
(五)实施“三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我局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效能建设制度,由于执行到位,目前为止我局未发生一起服务对象投诉事件。同时,为不断增大政务公开透明度,让群众更多更好的了解城市管理工作,我局先后在局门户网站、市两台、两报和新华网泸州分频道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了城管专栏,对行政审批项目、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项清理”结果、便民服务措施、工作制度、违纪违诺投诉、各项工作目标进展、完成情况等涉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全部予以公开。同时,我局还通过在江阳、龙马潭的各个社区增设了城管宣传栏、发放便民服务卡,推进“城管三进”(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以及开通24小时城管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使老百姓得到了快捷、方便的服务,先后为大山坪刺园社区、北城濂溪路社区等解决了安全护栏、排污不畅等问题,收到了锦旗3幅,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六)精简会议文件,提高工作效率。我局严格执行会议报批制度,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今年,除我局与市规建局共同组织召开了泸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暨爱卫工作会外,未召开全市性大型会议,对涉及全市性的爱卫、城管工作会议,均以小会、短会形式召开系统内会议也坚持以中心组学习、职工学习、工作落实会结合方式开展,提高了会议质量和效率。同时,局机关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和程序,无因主观原因超时办理公文现象。
(七)加强效能监察力度,着力查找整改。为了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局纪检监察室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环节和发展环境建设中涉及效能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设置了投诉举报电话(31257xx)接受社会监督。为确保我局系统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整体推进,除对局机关的服务用语、服务态度、工作程序、工作时效等方面全面督查督办,我局领导多次深入到各基层单位,督查各单位行政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针对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一提出了整改要求。今年,我局系统无一起行政效能投诉案件。
二、城市管理新亮点
(一)以人为本,加快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是继续实施条街巷改造,编制上报了43条街巷路灯、下水道、道路改造维护项目的设计方案;完成了枫林街等4条下水道抢险工程,阳光路农贸市场侧等2条下水道和青果湾等2条路灯改造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二是完成了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城区排水管网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委托重庆大学规划研究院编制泸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四川省第三测绘工程院进行排水管网的普本文来自查和勘测工作。三是精心组织环卫设施建设,完成了泰安垃圾处理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系统的土建和设备安装,预计在7月投入试运行;渗透液处理系统已完成工程结算和预算审核,节约经费28万元。四是完成新建公厕、垃圾库和果皮箱定点设位和维修工程设计等招投标工作;开展城区旱厕清理工作,制定了改造方案。
(二)维护有力,公共服务功能不断提高。一是坚持垃圾日产日清,上半年清运垃圾9.54万吨,清运率100%;对垃圾处理场规范管理,实施单元式无害化填埋处理和定期消杀,覆盖填埋垃圾1XXm2,绿化15000 m2,达到了“国卫”要求。二是及时维护环卫设施,城区78座直管公厕、174座垃圾收集点和900多个果皮箱实行专人维护管理,新建垃圾收集点铁件3个,维修更新198次,维修果皮箱539个/次,城区环卫设施完好使用率95%以上。三是加大化粪池等环卫设施监管力度,对城区4209个化粪池和199个垃圾收集点、208个公厕进行建档管理,新建化粪池一律进行备案,现已备案19个、备案验收31个。
(三)创新模式,环卫作业质量明显提高。一是加强日常保洁管理,严格按照《泸州市XX年城市市容环卫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中机械化作业达40%以上,城区保洁率、“五无一净率”98%以上。二是探索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模式,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奖金待遇挂勾,在去年底在市环卫三所管辖小市片区试点,经过半年运作来看保洁质量明显提高,现着手在市环卫一所拟启动承包作业。三是加强市区城两级配合,主动与街道、社区协调,有效解决了16米以上、以下街道及社区结合部清扫保洁职责不明、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四)加强监管,维护城区路面环境措施有力。一是加大散装货运车辆加盖运输力度,制定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内建筑材料和废土废渣等易撒漏物质实行关闭运输管理的通告》,查处无证处置建筑垃圾和违章占道堆放90余件、道路污染60余件,减少了城区道路污染。二是加强洗车站(点)规范化管理,健全了洗车站(点)设置标准,对城区50家洗车站(点)实行分级(a、b、c三级)规范管理。
(五)依法行政,有效巩固城市管理效果。一是严格行政审批,审批各类户外广告191幅、占道215件、占道挖掘40件。二是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对城区户外广告、店招、灯箱、路牌等进行摸排,对597个户外灯箱、7531个店招路牌、216幅临时喷绘广告、19处大型单立型广告实行电子档案管理。三是加强占道管理,会同交警部门,规划了45处人行道机动临时停车点和15处非机动车临时停车点,逐步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四是强化执法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开展重点整治500余次、专项整治100余次、查处违章案件70余件、排查户外广告8300余个,发放《关于规范、整治占道经营及违章搭建物通知书》3500余份,拆除棚架XX余处,规范跨门市经营430户,清除“牛皮癣”11万张(处),教育群众万余人次,城区市容市貌明显改观。五是狠抓为民服务,及时快速处理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突击责任区外卫生死角170余次、义务清陶化粪池24次、接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6件,收到意见反馈22份,满意、基本满意100%,办理“12345”334件、信访件1155件、110应急联动指令27起、排查矛盾纠纷6起,得到了群众的高度好评,收到群众锦旗3幅。六是扎实开展“门前三包”,逐步实现城区商家的规范化管理。制定了《泸州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制度》,启动“门前三包”责任制签订工作,全市签订责任书65561份,实现了全民参与、互动管理,为我市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强化考核,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一是根据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建设部市政环卫管理标准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标准,重新修改制定了《市XX年城市市容环卫检查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二是调整了局环卫科、市环卫处工作职能,将市环卫处更名为泸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处,专门负责对我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检查考核。三是市市容环卫监督处按照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对我局6个直属单位的市政、环卫作业及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每天检查考核,每月汇总通报考核成绩,年底奖惩兑现;对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局系统各单位和县区不断加强市容环卫及执法管理,城市管理质量明显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我局在开展行政审批集中办理,特别是启动电子政务网上审批流程后,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实际操作中发现,有些要求与实际办理有出入,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主要是三个方面:
1、我局经常发生的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因建设需要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等项目,由于每一个审批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同时也是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市容市貌等出发,必须要业务科室经办人员到现场踏勘后方可提出具体审批意见,这与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理要求有一定出入。同时,现场踏勘经办人的意见对办理行政审批至关重要,因此建议是否可在网上审批程序中加入经办人意见。
2、在并联审批中,如我局发生的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等,根据具体审批件的情况,有时需要交警、规建、水、电、气、通信等涉及部门提出意见后我局方可审批,因而有涉及到并联审批的问题,建议在网上审批程序上将这些项目纳入并联审批。
3、我局每天处理的申请件较多,有很多申请件都涉及到彩色图纸资料,图纸尺寸不一、效果要求不同,如果全部扫描处理,将占用较多时间和资源。因此建议在办理此类项目时,将相对容易处理的件以电子办公方式办理,将图纸资料较多、纸张规格大的件以纸质方式办理,以减少办公成本、缩短办公时效、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四、XX年工作打算
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在工作中查摆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借鉴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拓宽我局城市管理理念,深化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不断增强城市管理公共服务能力,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向纵深推进,做好“国卫”复审迎检准备。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总结


本页是工作总结之家最新发布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总结》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感觉很有用处,这里给大家转摘到工作总结之家。

效能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以全区"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执法,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取得了初步成效。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是组织领导认识到位。局党委高度重视优化发展环境和行政效能建设,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局机关优化济发展环境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杨东亮同志担任组长,党委书记尹朝晖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由纪委书记主抓,负责做好全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同时,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列为岗位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到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要求全系统不折不扣地落实有关要求。而且,局党政"一把手"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做到经常调度,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宣传教育广泛深入。今年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的"八个严禁"》等规定和省、市"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的具体部署,要求全局上下在具体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及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在局相关会议上多次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做到警示提醒经常化,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优化环境和行政效能意识。

三是内部管理日趋规范。为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考勤、学习、会议、值班、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安全生产、公务接待等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多项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促使机关管理逐步规范。同时,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机关人员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效能建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突出职责履行,并将考核结果列作干部职工年终考评的内容。而且,设立了优化济发展环境和行政效能投诉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5662242),受理群众投诉,畅通信访渠道,提高监督效果。

四是政务公开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区风景资源管理局、区林业局合署办公,履行资源保护、景区管理、林业建设三大职能,都是与**旅游发展大局和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也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对此,我们严格贯彻《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推行高效服务,方便基层群众。一是实行公示制度。将我局14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在办证大厅和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和公示制度,从今年8月份开始按省物价局要求及时取消了绿化费的收取,免征了野生动物检疫费。二是严格审批把关。对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自觉做到了依法审批,依法管理。三是推行高效办事。对于社会和群众申报的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只要是程序合法,符合办理条件,我们均做到及时办结,绝不推诿和拖延,社会反响良好。如: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群众申报后,由基层林业站人员现场堪验后,24小时内即办理采伐证;木材运输证的核发,工作人员做到热情周到服务,即申即办,有时由林业站人员送到经营户手中;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和木材经营审批,在规定时限内更多是提速办理。到目前为止,共办理林木采伐证68份,木材运输证561份,检疫证362份,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37个,实施电子政务网上办理事项923项,自觉接受区纪委、区电子政务办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

五是建设监管逐步加强。景区管理和资源保护,这是****风景名胜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我们严格按照《湖南省****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了对风景区的保护管理。特别是对景区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我们坚持项目申报制度,严格审批把关,并出台了建筑材料、施工机械进入景区审批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有效遏制了景区内违法违规建设现象。景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在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审批后,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确保严格按规划实施;对于景区村民建房问题(核心景区以外),则实行现场考察,加大选址监管和定点安置,实行部门联合办公,规范审批,对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则及时予以办理手续。

六是重点工程服务主动。对于全区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我局积极予以支持,切实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主要体现在重点工程建设的征占用林地工作的审批中,我们一方面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源保护工作的实施,做到提前审批把关。同时,对于符合要求的重点项目的征占用林地审批工作,由于审批权限在省、市林业部门,我局工作人员则是主动协调与服务,积极协助各服务对象做好申报资料准备,并及时跟踪服务,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了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而且,严格执行相关纪律,严禁执法人员到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检查考核,没有发生任何"三乱"行为。

七是执法工作监督严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承担三大职能,而行政执法主要为林业执法和景区建设项目管理。根据职能需要,由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林业和景区内建设管理执法工作。对此,我局注重加强对全系统的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邀请市林业局和区法制办领导专门讲授行政执法相关知识,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对于具体的执法案件,实行办案人员、局法规科、行政负责人三级审核机制,从办案程序、法律依据、处理结果等多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提高了整体办案质量。并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听到被处理对象的意见。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5件,案件合格率在98%以上,满意率100%,得到了市林业局法制科的一致好评。

总的来看,我局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审批,为加强机关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出积极努力。

市委政法委机关效能建设总结


机关效能建设

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精神,按照市直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委政法委机关认真组织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在委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重教育引导、重改革创新、重措施落实、重实际效果的原则,重点在深化认识、解决问题、提高素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通过机关效能建设这一载体,促思想认识的统一、促服务意识的增强、促整体素质的提高、促工作绩效的突破。在机关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委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深化思想认识,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市委政法委机关能力建设的重要载体。对机关效能建设,委领导非常重视,委务会议进行多次专门研究,并成立了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宋建新副书记任组长,其他委领导为成员,建立办事机构,由政治部承担效能办的日常工作。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思想认识统一,切实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提高政法委机关能力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应该说,近几年来,通过开展“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民主评议机关作风等活动,委机关的工作作风有所改进,服务态度明显增强,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政法委机关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所以,市委政法委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是很突出,但是,委领导班子认为,一定要借机关效能建设这个东风,从高标准要求,解决委里存在的一些问题,提高政法委的能力建设,建立起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机关规章制度,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包括委领导班子决策行为。

2、加强理论建设,以机关效能建设促机关工作人员理论素质的提高。在机关效能建设中,我们狠抓理论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部,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学习《宪法》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委关于建设“平安浙江”、“平安湖州”、机关效能建设等文件,学习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理论,坚持学以致用,与时俱进。在内容上,做到理论学习与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相结合,与研究改进政法综治工作相结合,与提高干部素质相结合。在形式上,做到领导班子学习与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相结合,市政法委学习与各县区委政法委学习相结合,把理论学习贯彻到做好政法综治工作、建设“平安湖州”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工作中去。为深化理论学习和推进机关理论学习的制度化,逐步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重新制定了委领导和机关理论学习制度,将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到委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使市委政法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更加规范,效果更加明显。今年,市委政法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已达13次,其学习扩大会已举办8次,通过学习,使委务会议成员的政治理论素质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学以致用的成效也非常明确,委领导班子成员今年撰写的理论文章有4篇被有关刊物刊登,因此,效果比较明显。

3、结合实际,在着力解决委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为了找准委机关在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我们先后向市政法各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委政法委发出了调查问卷86份,书面征求对市委政法委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市级政法部门、县区政法委和有关部门上门征求意见,同时在机关内部开展“自查自找,我为机关效能建设提意见”活动,并在县区政法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面对面地征求各县区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的意见。征求到的意见共有10多条。经综合梳理,主要有5条:(1)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2)加强对基层政法委建设及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研究出台基层政法委规范化建设指导性文件;(3)加强对基层政法委领导的培训,组织县区政法委领导干部到外地交流取经;(4)稳步推进委机关制度建设;(5)加强干部考核管理,完善激励和竞争机制,适时解决一些干部的职级问题。尽管这些意见大家从建议的角度提出,实际上反映委机关过去在这些方面还存在不足。针对这些问题,委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改进,从目前看,这些方面都有措施,大部分问题不同程度得到解决或改进。如今年以

来,开展了政法队伍和县级政法委建设及建设“平安湖州”为主要内容的调查研究,根据全省县级政法委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目前正在研究出台县级政法委建设文件,举办了两期全市乡镇(街道)分管政法综治专职的培训班和市级政法、执法部门中层干部培训班,加强了机关制度建设,新建、修订制度16项,进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了一批中层干部。

4、突出工作绩效,把机关效能建设落实到履行机关职能和机关工作人员本职岗位中。市委政法委机关职能增加(市“平安湖州”建设办公室、市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政法委),由于政法委机关人员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机关效能建设中我们注重了切实加大对政法委机关各处室和全体干部的能力建设,使委机关的效能和能力都有较大的提高,较好地履行了市委赋予的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工作绩效明显。一是参与筹划建设“平安湖州”工作。针对我市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和需要解决的新问题,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领导的批示精神,市委政法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以社会治安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湖州”建设的建议,得到了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市委作出了涵盖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的“六大平安”的“平安湖州”建设的决定,明确市建设“平安湖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后,市委政法委全力投入建设“平安湖州”的各项工作,积极做好有关工作的协调和宣传动员,根据省《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暂行办法》,研究制定《湖州市“平安县区”考核评审工作细则》,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二是努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主动履行组织协调、政策研究、调研督查、信息沟通和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职责,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与有关部门一起努力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农婚知青、八十年代初被辞退民办教师、“政调企”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并就土地征用、城市拆迁安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生较多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协调化解和调处了一些群体大规模上访事件。三是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效。坚持创新和推广“枫桥经验”为重点,进一步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抓社会稳定的领导责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基础综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使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实效。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做好涉法信访集中处理工作。督查督办一批省交办案件,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在认真排查,摸清涉法上访案件底数的基础上,采取领导包案等措施,处理了一些疑难案件,取得了较好效果,解决了一些重点疑难案件。五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了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政法队伍的正确方向,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管理好市级政法领导班子,及时充实调整了有关人员,组织市级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举办了加强执政能力的读书班,并在政法队伍中开展了“五个一”活动(读好一本书,写好一篇体会文章,开展一次政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剖析一些反面典型),组织全体政法干部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同时加大对县级政法委建设的关注力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县区政法委建设的意见,适时召开有关会议加强对工作的指导,今年以来就以市委名义召开了全市政法领导班子建设座谈会,县级政法委建设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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